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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12

医院规程

有哪些

医院规程涵盖了医疗活动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流程,确保诊疗质量,如预约挂号、门诊流程、住院手续等。

2. 诊疗操作规范:规定各类疾病诊断和治疗的标准操作,如手术流程、药物使用、检查检验等。

3. 患者权益保护:强调患者隐私权、知情同意权,以及投诉与纠纷处理机制。

4. 医疗安全:涵盖感染控制、药品管理、医疗器械使用等方面,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5. 人员培训与考核:设定医务人员的培训标准,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和伦理道德考核。

6. 医院内部管理:涉及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营事务。

标准

医院规程的标准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法规遵从性:规程必须符合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法规要求。

2. 专业性:规程需由医学专家和管理专家共同参与制定,确保专业性与实践性。

3. 实用性:规程应简洁明了,便于理解和执行,避免空泛和理论化。

4. 安全优先:在任何情况下,患者安全应是规程的首要考量。

5. 动态更新:随着医学进步和技术发展,规程应及时调整更新,保持先进性。

6. 反馈机制:建立规程执行效果评估和反馈机制,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是什么意思

医院规程是指一套详细指导医院运作的规则和程序,旨在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安全和效率。它不仅规定了医生、护士和其他医疗工作者在日常工作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也涉及到医院行政管理和后勤支持等多个层面。规程的意义在于通过标准化流程,降低医疗差错,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同时也为医院的持续改进和发展提供了基础。规程的实施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遵守和持续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医疗环境和需求。

医院规程范文

第1篇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

为贯彻“科技兴院”的办院方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科研管理水平,把医院科研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促进多促成果,多出人才,提高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学术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订以下科研管理细则:

第一章科研组织工作管理

一、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全院科研项目论证、大型科研设备购置、决策咨询及科研学术论文评审工作。

二、科教科为医院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科研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成果管理等工作。

三、医院附设的各专业研究室,是科研的重要阵地,是医院主要科研机构。在院长领导下通过科研协作完成各项科研任务。

第二章科研计划、科研成果的管理

一、立项课题申报“

1、选题原则与要求:

(1)重点攻克常见病与多发病,尤其是精神疾病的防治研究。解决我院技术建设规划中亟待解决的理论和技术关键问题。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瞄准国内外医学先进水平,从本院争创“三乙”实际出发,以临床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实际性,支持引进、推广先进技术,不搞低水平重复研究。

(3)选题要体现创新性和先进性。预料成果达到省市先进水平,对推动我院医学科技进步起到显著作用。

(4)每年6月为课题申报期。

2、承担课题需具备的条件:

(1)技术力量:申请立题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和具有科研能力的技术人员,课题主研人员应是本专业的技术骨干。

(2)经费落实:科研经费是实施课题研究的重要保证。其主要来源为医院科研基金和争取省市项目拨款。

(3)设备设施:主要指是否具备仪器、试剂、实验动物等必要的科研设施。

3、申报课题列项的程序与资料准备

程序:

(1)书面申请即课题负责人就开展该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及社会经济效益作出书面说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科教处。

(2)院科研学术委员会审议后,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相应的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等。

(3)由科教科上报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立题。

(4)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审批。

资料准备

(1)课题负责人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及立题的有关内容:

①、立项指导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②、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关键

③、预期目标

④、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析

⑤、计划进度安排

⑥、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

⑦、查新报告

⑧、经费预算

用a4纸打印连同申请表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2)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每半年,一年分别以书面形式向科教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则需向上级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说明延期理由,经审核同意方可结转。

(二)申报课题成果评审的程序及资料准备

程序

1、课题组项目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评审申请书。

2、与上级主管评审部门核准评审日期并取得科技成果评审许可证。

3、邀请有关评审专家7-11人(均为副高以上,本院除外)。

4、评审结束后将科技成果评审证书一式五份,交主管行政评审部门签署核审意见。

资料准备

1、课题组负责人制作好评审幻灯或多媒体资料。

2、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评审申请书及评审技术文件:(用a4纸打印)

①、课题内容简介

②、工作总结

③、社会、经济效益评估

④、典型病例介绍

⑤、部分病案索引

⑥、相关研究论文

⑦、查新咨询报告。

3、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4、立项的文件批复。

5、科技成果评审许可证。

6、科技成果评审证书。

7、整套资料装订成册一式23份。评审完毕整套资料原件留档案室。

三、申报课题评奖的程序与资料准备

程序

1、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科技奖项推荐书

2、评奖项目推荐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资料准备(用a4纸打印)

1、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省市连报19份。

2、装订成册的材料2份:

①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

②鉴定许可证或评审许可证

③鉴定证书或评审证书

④科研或技术总结报告

⑤经济效益证明(财务专用章)

⑥查新报告

3、课题获奖后,课题组获奖证书留档案室,课题组成员荣誉证书交复印件留档案室。

第三章科研工作条件管理

一、科研经费:医院设立科研基金,以资助院级科研重点项目。科研基金每年按计划拨款到各项目承担单位。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科教科按规定审查项目经费预决算表,检查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挪用或以各种借口截留。省市级项目拨款也照此管理。(具体办法另文制定)

二、经费开支范围:项目调研考察费,实验消耗材料、试剂、实验动物、必须添置的专用的仪器、设备、工具费、技术资料、技术文件费、项目鉴定、验收费、外单位科研协作费等。

三、科研设备管理:临床及科研共用的大型设备(如_光机、tcd、脑电图等),医院附设研究及其下层研究室的基础设施(房屋改造、实验台、水电设备、家俱等)由医院按技术发展规划专项购置。科研项目所购专项设备(冰箱、离心机、显微镜、各种测试仪器等)均有项目科研经费支出。各实验室外的大型精密仪器(如低温高速离心机、自动生化分析仪、细胞培养设施)使用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使用登记、设备专人负责等。

四、在医院研究室、实验室日常工作由各专业科室管理,信息科研处指导下工作。下属研究要有科研工作制度、实验室工作制度、科研规划(3―5年)、年度科研计划及年终总结。科研规划、年度计划及总结按时上报科教科。

五、动物实验室是医学科研常用的、重要的工作基地,必须尽快完善和健全。

第2篇 沂临市人民医院医联体成员单位帮扶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规定

沂临市人民医院医联体成员单位帮扶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2〕75号)、《关于印发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2022-2022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21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22〕7号)、《山东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意见(2022-2022年)》(鲁卫医发〔202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51号)、《临沂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临政办发〔2022〕60 号)等文件要求及《临沂市人民医院医联体框架协议》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院医联体帮扶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机制,确保帮扶和支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我院与医联体成员单位间的任何业务往来都必须按照双方协议约定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成员单位邀请我院医务人员开展帮扶活动时,必须征得我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按上级指令性任务要求,向指定单位派驻指定专业的帮扶人员。我院负责部门为公共卫生管理部。

二、业务指导与技术帮扶

(一)帮扶形式

1、管理帮扶。医联体成员单位根据医院管理需求,需我院派遣行政、后勤或临床业务干部予以帮扶的,应向我院公共卫生管理部提出书面帮扶申请,经分管院长审批,由公共卫生管理部与相关科室/部门协商后选派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并经院长批准,同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派驻到成员单位开展帮扶工作。

2、技术帮扶。医联体成员单位根据自身专业和学科发展需要,需我院派遣业务技术骨干予以帮扶的,应向我院公共卫生管理部提出书面帮扶申请,经分管院长审批,由公共卫生管理部会同相关科室/部门选派相关技术人员,经人力资源部、医务部、护理部备案后,方可派驻到成员单位开展帮扶工作。

(二)帮扶/对口支援周期

医联体帮扶分为定期(连续1个月及以上)或不定期帮扶。对口支援的帮扶周期按上级要求执行。

(三)帮扶/对口支援人员职责

1、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医德规范、业务理论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作风、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2、大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病知识。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自觉维护和树立“白衣战士”的良好形象。

3、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术优势,开展技术培训、查房、手术示范、病例讨论、专题讲座;指导受援单位完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帮助受援单位开展适宜技术和被核准的或具备条件的诊疗项目,提高受援单位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4、与受援单位医务人员相互配合、共同开展好医疗工作。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如出现医疗事故、纠纷,应按照受援单位规定及时处理。医疗主体为受援单位,由受援单位负责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我院给予协助。

(四)帮扶/对口支援人员管理

1、公共卫生管理部与受援单位共同负责对帮扶/对口支援人员的监督和考勤。帮扶/对口支援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因病、因事需请假时要同时向受援单位和公共卫生管理部报备。无故不在受援单位工作者,按旷工论处。

2、所有注册执业地点在我院的医疗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未经医院统一安排并备案批准,不得擅自以帮扶的名义在医联体成员单位和对口支援单位执业。否则按《规范医务人员院外执业的规定》(临医党发【2022】15号)的相关规定处理。

3、帮扶/对口支援人员应当把维护群众的健康放在首位,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行医规定,不得损害双方的声誉和利益。对于违反廉洁行医有关规定的帮扶/对口支援人员,受援单位向我院提出处理意见的,医院将依规予以处理。

(五)帮扶/对口支援人员待遇

1、定期在医联体单位帮扶工作的人员,帮扶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由受援成员单位负担,同时在我院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变,工作绩效由我院承担,按照所在科室的平均绩效标准执行。

2、对口支援人员下乡服务期间,享有上级部门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同时在我院的原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不变,工作绩效由我院承担,按照所在科室的平均绩效标准执行。

3、参加帮扶工作符合医院规定的,在职称晋升、考核评优等方面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具体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医疗体成员单位标本送检及辅助检查

因成员单位条件所限无法开展的检查、检验项目,需转到我院进行检查、检验的,必须与我院签订协议备案,并按协议规定的流程、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实施,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违规操作。

四、接收受援单位人员进修学习

凡受援单位需派人到我院进修学习的,须先向公共卫生管理部提交单位公函,经审核后,到医务部/护理部进行人员资质审核并登记备案,方可给予免费安排。

五、转诊与会诊

(一)为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受援单位如遇疑难复杂或因专业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应及时与我院远程会诊中心沟通联系,向我院转诊。转诊按照医院急诊绿色通道执行,检查、检验等享受优先待遇,具体由远程会诊中心协调。帮扶人员不得擅自将病人留在受援单位,并私自约请我院医务人员去会诊、手术等,帮扶人员更不得以诱导在我院就诊的病人前往受援单位治疗来谋取不正当利益。一经查实,取消帮扶人员资格和待遇,对会诊人员按私自外出会诊予以处罚。

(二)所有到受援单位会诊、手术等行为,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临沂市人民医院会诊制度》要求,严格履行报批程序,经医务部批准并备案,否则按私自外出会诊予以处罚。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执行,由公共卫生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3篇 医院绩效管理经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职责描述:

1. 根据集团战略和业务开展需要,建立健全统一的医院绩效管理体系;

2. 因院制宜,制定下属医院领导层及重要中层干部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动态调整;

3. 定期开展医院领导层及重要中层干部的绩效评价工作;

4. 指导下属医院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5. 指导和监督下属医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6. 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的绩效管理工作;

7. 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职位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卫生事业管理相关专业;

2. 在二级以上医院或大型医疗集团从事医院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

3. 熟悉医院业务流程,对医院组织绩效有较深入的理解;

4. 熟悉主流的绩效考核管理方法、工具和操作流程等;

5. 善于沟与通协调,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执行力;

6. 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操守,具有较强的感召和凝聚力。

第4篇 d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院内感染的监测和控制,以提高医疗质量。

2.负责制定降低院内感染的各种措施和制度,并检查督促贯彻落实。

3.掌握院内感染的监测、控制动态,经常分析监控情况。有计划地开展院内感染流行病学的分析,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4.负责检查各科室消毒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抓好预防性消毒、经常性消毒和终末消毒。检查消毒效果,解决消毒过程中的问题。

5.对全院抗生素的使用情况进行调

第5篇 附属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附属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

1、病案管理委员会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医院病历的质量管理工作。

2、研究布置全院的病案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做出管理决定并加以贯彻执行。

3、制定病案管理计划和实施办法,确定管理目标,督促指导病案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病案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

5、督促病案统计室做好各项工作,定期分析病案管理情况,及时向院务委员会报告。

6、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和研究工作,布置任务。

7、完成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6篇 附属医院加班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附属医院加班工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职工加班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院本部在岗职工,含正式编制、合同编制、流动编制、借调、返聘雇请人员。

第二条 加班工作原则:各处科室必须严格控制加班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尽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对一些专项工作,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而又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或正常工作时间外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抢修或作应急处理的,或必须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岗位,可安排职工加班工作,但每周至少保证职工休息1天。

第三条 加班工作补偿原则

一、非当班医生周末或节假日回科室查房、住院总值班、三值医生(护理人员)24小时值班、业务科室主任值班、行政(后勤、保卫)总值班不纳入加班工作范畴。

二、每周超出40小时的工作时间计加班时数。

三、行政后勤部门人员加班工作,不计发加班补助(对必须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的人员除外),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以相应的加班工作时数安排补休,补休假由科室统筹安排在6个月内休完。

四、业务科室人员加班工作,原则上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以相应的加班工作时数安排补休,一二值医生(护理)24小时值班计补休假1天,补休假由科室统筹安排在6个月内休完。对少数科室确因工作任务重或突发事件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医务处审核,由人事处计发加班补助。部分特殊科室加班工作已通过额外补贴体现的,不再安排补休及计发加班补助。

五、对必须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的人员,业务科室经医务处审核、行政后勤科室经人事处审核后方可计发加班补助。

第四条 加班补助标准(8小时计1天):

一、勤杂普工:以合同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标准计算。

二、其余人员:

㈠ 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每人每天75元

㈡ 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的,每人每天100元

㈢ 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每人每天150元

第五条 加班补助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加班补助申报周期: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

二、由申报科室考勤员填写《加班补助申请表》,由考勤责任人签批后,每月26日交人事处。业务科室加班情况由人事处统一报医务处审核,行政后勤科室加班情况由人事处审核,审核后由人事处通知财务部门发放补助。

第六条 加班补助每月结算一次,于加班申报的次次月9日随个人薪酬发放,在个人薪酬清单中显示。对加班补助有异议的,在收到薪酬清单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认可。

第七条 各处(科)室对加班补助的报领必须严格审核把关,一经查实虚报加班补助,除追缴已发的加班补助外,再按其2倍数额扣发当事人考核性补贴,并对处(科)室考勤员、考勤责任人给予各扣发当月考核性补贴50%~100%的处理。

第八条 黄埔院区、东山院区按本办法原则,根据院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九条 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从2008年8月1日起执行。之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7篇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工作职责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岗位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办法。

二、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保持核对帐、物、卡相符。

三、负责编制固有关固定资产的报表。

四、按时准确计提折旧。

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按权限规定办理盘亏、盘盈、报废审批手续。

六、办置固定资产购置、调入调出、价值重估、折旧、调整、内部转移、租赁、封存、出售及报废等会计手续,定期清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七、和有关部门共同分析固定资产使用效果并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8篇 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职责

区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全院各科室、各部门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负责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三、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定期将结果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四、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时立即上报、立刻开展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对消毒灭菌药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器具的购置进行审核,对其保存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处理。

六、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并提供指导。

七、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八、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九、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十、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十一、组织开展医院感染相关科研工作。医院应建立完善计算机管理系统,对医院感染监测资料进行趋势分析。

十二、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9篇 省中医院教育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职责

省中医院教育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医、护、药、技各级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管理工作。

2.协助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完成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制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费预算及经费使用的审核。负责公布学术会议、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审批参加人员。

4.组织年度全院学术讲座、科普讲座和科室学术活动。

5.审批科室年度外派进修计划及人员。

6.负责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和台帐审核、登记等管理工作。

7.负责医院“师带徒”、“西学中”等学习班、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内的“青苗培养”计划等人才培养管理工作。

9.负责“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及“135重点人才培养”等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各类继续教育项目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向专业杂志投稿论文的审核、版面费报销、奖励、归档等工作。负责医学著作的登记、奖励及归档工作。负责评选医院年度发表论文和著作奖等工作。

11.负责组织编制医院年度《学术论文汇编》。

12.负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传媒网、好医生网站等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审批参加人员及考试合格人员的经费报销。

13.负责中文期刊数据库、外文期刊数据库、电子图书、医学考试系统等电子软件资源的配置等工作。

第10篇 第一医院职工作息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人民医院职工作息及休假管理规定

各科室: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全院职工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劳动纪律,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结合医院值班制的工作特点,为保证医疗、预防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和职工得以合理工休,进一步规范职工的作息及休假,严格休假管理,根据国家关于职工作息及休假的有关政策和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订本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总则

我院所有职工,凡因病、事、产、探亲、婚丧、年休以及其他原因需要请假者均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并在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办理销假手续或出具有关证明。无故缺勤或虽有正当理由而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作息时间

⑴、白班的在岗时间为:按院方公布夏、冬作息时间表;凡违背此款规定者,均属迟到、早退或脱岗。

⑵、白班以外为值班时间,实行倒班制,值(夜)班岗位的各班次工作时间,各科结合医院制度按排班表执行。

三、请、销假制度

全体职工均应执行请、销假制度。凡需休假者,必须事先请假并获批准后再离岗休假。

⑴、休值班假按正常倒休,由科室掌握。

⑵、职工休假一天内由科室负责人同意,但科室必须合理安排他人代班,若超过一天假期的应履行请假手续,如未按规定办理请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对当事人按第七项执行、考勤员及科室负责人按第八项第(8)款规定执行。

⑶、休年休假、放射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产假、婚丧假等,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医院分管领导(护理岗位人员由护士总长审批)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

⑷、因公出差、外出参加学术活动,须持有关文件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医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经院长批准后,人力资源科备案。

⑸、科室负责人外出必须报院长同意批准。休假3日以上或因公外出、病休要事前一周告诉医务科,以便安排工作,由医院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报经院长批准,人力资源科备案。

⑹、休病假,必须提供有效诊断证明,无病休诊断书及必要辅助检查报告单者不得休病假。长休病假者,亦应按时提交病休诊断书等资料。要求复工时,应由专科医生证明,保健科作出复工劳动鉴定。凡病情尚未痊愈,未获得保健科复工劳动鉴定而主动上班的,仍按病假对待。

⑺、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正常批假手续者,上班后2日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并说明事由,逾期不办者按旷工处理。

⑻、休假期满,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应及时续假,不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⑼、申请休各种假或因公出差离岗,必须递交书面请假申请,并经本科室考勤员登记后,按上述规定报批。

⑽、休假或出差返回工作岗位时,应及时到备案部门销假,归岗上班时间以销假时间为准。

四、考勤管理制度

1、考勤是医院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职工在单位到岗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是计发工资奖金、进行奖惩的主要依据,是对职工工作全面考核的重要元素之一,全院职工都应高度重视。

2、正常的工作秩序是保证医院各项工作完成的基础,自觉遵守考勤规定和劳动纪律是全院每个职工的义务和职业要求。

3、职工考勤表应是职工考勤情况的真实纪录。出勤登记必须真实可靠。因此,负责考勤工作人员的条件与职责是:

⑴、选派工作认真负责、不怕麻烦、敢于坚持原则、能秉公办事的人员负责考勤工作(考勤员一般由科室护士长担任,无护士长科室的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⑵、填写考勤表要详细、准确、无误、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正,逐日考记并签字,杜绝到月底画、报考勤的虚假行为,要在考勤表内真实地反映出一个人当月每个工作日的活动情况。

⑶、向本科室或人力资源科及时反映本科室考勤中出现的问题。

⑷、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考勤情况汇总,经与科室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报院人力资源科。

(5)、若知情不报,应追究考勤员责任,并扣发科室负责人当月奖金。

4、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考勤负全面责任:

(1)负责教育、监督本科室职工遵守考勤管理制度;

(2)按规定审批本科室职工的假期;

(3)对违纪人员按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院人力资源科;

(4)向院人力资源科及时反馈本科室职工考勤中出现的问题;

(5)对本科室考勤员所报考勤登记表负全部责任,保证无虚假现象;

(6)各类假期均须报院人力资源科备案。

5、院人力资源科负责全院考勤的管理:

(1)对各科室上报的考勤结果进行核对、确认,于每月8日前,编制月考勤统计表。月考勤统计表包括:缺勤人员情况、请休假人员情况,以此作为上月职工工资执行增、扣款的依据;

(2)负责组织院劳动纪律、工作秩序情况的集中检查和日常抽查;

(3)负责为每位职工建立一份年度考勤登记表,根据月考勤统计表及集中检查和抽查的情况逐月予以登记。职工年度考勤登记表是对每个职工进行年度考核、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休假的种类、时限及待遇

(一)探亲假

职工与其配偶、父母不在一起住,且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享受休探亲假的待遇。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在公休和节假日团聚的,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遵照国务院国发(1981)36号等文件规定,职工探亲待遇列表如下:

分类 探配偶 探父母 天数 路费报销 天数 路费报销

未婚职工 一年一次20天; 两年一次45天 100%

已婚职工 30 100%

每四年20天 超出工资30%的部分

说明:

⑴、探陪偶假:参加工作之日(聘用职工以来院时间算,下同)起,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父母不在一起,不能在公休假团聚的,可享受本待遇。

⑵、探父母假:参加工作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16岁以前抚养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

⑶、上述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⑷、探亲假路程所需时间按职工往返地一次所需要的实际天数(包括途中中转时间),职工既有生父母,又有养父母,任选一方确定为探亲对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⑸、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时,如双方都是国家职工,要报销往返路

费时,必须持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在探望配偶时,既可同时探望父亲或母亲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⑹、凡有轮休假的职工,应该在轮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短

于探亲规定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⑺、大、中专毕业生在分配工作后的见习期间和学徒工在学徒期

间,都不能享受探亲假的待遇,凡是上半年见习或学徒期满的,当年可以享受,下半年期满的,下年度开始享受。

⑻、夫妇双方原来同在一个单位工作,后因乙一方调动工作,调动工作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新婚职工结婚当年不享受探亲待遇。休完产假、病事假超过1个月的不再享受本规定待遇。

⑼、配偶是军官的职工,军官一方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假期探亲,职工一方因有特殊情况需再到部队探亲时,经领导批准,可给予一次探亲假。探亲往返所需车船费用由职工自理。

⑽、外出进修学习人员或临时在外工作、借调外单位人员不享受本规定待遇。

⑾、停薪留职人员不能享受本规定待遇。

(二)婚假

职工结婚给予婚假。正常婚假,可给3日,符合晚婚条件的,可另增晚婚假15日(含三天)。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地方的,费用自理,本年度不再享受探亲假。婚假不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三)丧假

职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给予3日的丧假。如死者居住外地,可给往返一次所需的路程假,一切费用自理。丧假不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超过期限的按事假对待。

(四)产假、计划生育假

已婚女职工怀孕流产、生产的给予产假。一年内两次流产的或一年内既有产假又有人流的,其中流产假算病假。

1、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8天。多胞胎产妇,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日,产假包括周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2、实行晚育者(妇女年满24周岁),增加产假30日。

3、难产(剖宫产、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日。

4、男职工配偶晚育生产的,给予男职工护理假10日。

5、因避孕措施失败而做人工流产手术者: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持医院证明可给假15

日;怀孕超过4个月以上者,持医院证明可给假42日。

6、产假、计划生育假一律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7、女职工的分娩费用,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办理。

8、输精管结扎给假7日,结扎输卵管给假21日,上环3日,取环1日。

9、在产假期满后未按时上班,且没有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对于聘用职工,医院将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不再为其保留岗位,不发给产假期间工资及养老保险费用。

(五)放射假

直接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其劳保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事假

1、原则上事假不予批准,职工个人事情尽量利用工休时间和节假日处理。职工有特殊情况,已无其他假期,必须请假者,可临时请事假。确需请事假的,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写明事由和起止时间,按批假权限审批签字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休假办事。

2、事假的审批必须从严掌握,批准事假权限如下:

请事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医院分管领导(护理岗位人员请事假须经护士总长审批)批准;3日以上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由医院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报经院长批准。

3、凡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要求带小孩,原则上不准假,但对个别家庭确有困难的女职工,又一时无法请人带小孩,可酌情准假,但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在请假期间停发工资。

4、电话请假、捎口信、捎假条及信件请假、续假,一律无效,如缺勤按旷工处理。

5、试用期人员请事假,试用期相应延长。

6、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考核按不称职处理。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1个月。

(七)病(伤)假

1、休病(伤)假,必须提交由医院认可的病休证明;住院治疗的须提交出院与病休证明。

2、休病(伤)假,应先交假条及病休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休假,原则上补交假条不予认可,无休病(伤)假条者,按旷工处理。

3、院内医师出具的诊断及病休证明必须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不得出具人情假条。否则,经查实追究其责任。

4、职工以休病(伤)假名义而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为医院声誉造成影响的,经查实此期间视为旷工并予以纪律处分,直至开除。

5、凡休病(伤)假者,其休假期不论长短均由原所在科室管理。

(1)原所在科室要予以关心,定期进行家访探望以示组织关怀。

(2)坚持按月报病休考勤制度。

(3)坚持向人力资源科提供病情状况备案(2个月备案1份)制度。

(4)对有违反本条第4款者,要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配合查处。

6、病假工资发放标准:

工龄:5年以下 发50%

5----10年发70%

11---20年发85%

21---30年发95%

30年以上 发100%

病假工资含基本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病假期间不发奖励工资。

7、职工打架致伤或致残者不享受病假,休假按旷工处理。

8、病假后工作的恢复:凡连续病假超过3个月的,病愈申请复工者,应凭医院证明、所在部门提出具体意见,并经院长办公会同意。复工前给予两个月试用期。

(八)公伤

职工因工负伤或致残的职工,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九)年休假

1、假期时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

(1)外出进修学习半年以上(含半年)者;

(2)受留党察看、开除留用察看以上处分人员;

(3)停薪留职人员;

(4)调入本院工作未提供原单位当年年休假证明人员;

(5)当年已休完探亲假(含4年一次探父母假)人员;

(6)休产假或人流假超过30天(不含30天)人员;

(7)当年已休完晚婚假人员;

(8)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旷工超过本人应休假天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享受下年度年休假:

(1)跨年度进修学习半年的;

(2)如当年休完年休假后,病假超过上述规定天数的,下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3)事假累计超过20天以上人员。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年休假与其它几种假的关系

⑴在同一年度内,按有关规定既享受年休假,又享受探亲假或放射假者,单次休假可任意选择其中一种假期(休探亲假者,须一次性休完,不得存休或零休),不得同时连续休几种假期。

⑵享受探亲假、放射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者,除按有关规定给假外,符合休年休假条件的,根据单位工作情况,可享受年休假。

5、具体实施办法

各科室应根据工作和排班的实际情况,结合职工本人意愿,在不影响科室业务运转的前提下,统筹安排职工休假。

⑴原则上每一自然年度的第一季度不安排探亲假、年休假、放射假。

⑵职工年休假实行分段安排休假。各科室应合理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假期,务求不要妨碍生产和工作的正常进行。职工应遵守这一原则,适时调剂假期的使用。

⑶各科室必须在每年的4月30日前将本科室职工年休假安排计划报送院人力资源科备案,如中途有变动的,需说明情况,经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人力资源科备案。

⑷职工在休假期间,如医院或科室因公要求职工返院上班的,必须及时返院,返院后,如在院工作时间超过半个工作日的,按1天计算,年休假期相应顺延。

六、休假的管理

1、原则上每一年度的第一季度不安排休假。

2、同时享受探亲假、年休假、放射假的职工,不能同时休假,只能按最长一种假期休假。

3、放射假、年休假、探亲假休假时间由科室自行安排,可实行轮休,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4、职工休假实行审批。休假、请假审批单据应报院人力资源科备案。职工请、休假期满应到院人力资源科办理销假手续。

5、各科室必须建立考勤登记,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出勤情况报院人力资源科。

6、院人力资源科随时抽查各科室人员出勤情况,并与科室的考勤登记核对;登记与人员实际出勤不符的,对科室负责人每次给予10-20元的经济处罚。

7、因工作需要未休完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跨1个年度休假。

七、旷工

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按旷工论处:

(1)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缺勤;

(2)请假期限已满,逾期不归;

(3)不服从工作调动,擅自不到岗;

(4)经上一级主管领导核准、确认,拒不接受本科室工作任务;

(5)在未办理完劳动关系转移手续之前,擅自不到岗;

(6)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7)持无效病假证明或涂改伪造证明休假;

(8)因打架、斗殴或其他不良行为致伤不能上班;

(9)超越各类假期的规定及审批权限的无效假期。

(10)休病假事先未履行正规请假手续或2日内不交病休诊断证明者(确为急诊例外);

2、凡构成旷工的,视其旷工时间的长短,予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可予以辞退乃至开除。旷工按以下分类处理:

(1)旷工1天的扣除三天工资;

(2)旷工3天的扣除三天工资及取消当月奖金;

(3)连续旷工10天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奖金;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含20天)的,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4)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乃至开除。

八、违纪行为处理

⑴未按时到岗或未到时离岗的,为迟到、早退;工作期间随意离岗的,为脱岗。对迟到、早退、脱岗者,除批评教育外,予以一次10元的经济处罚。

⑵工作时间在工作区域下棋、玩牌、玩麻将、游戏、网上购物等,予以一次50元经济重罚,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⑶对于经常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影响正常工作的,医院可予以待岗学习,直至解聘。

⑷对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的考核按院方规定或院长办公会议定结果执行。

⑸考勤员不如实填写《职工考勤登记表》,发现一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

批评。

⑹考勤员于每月5日前,必须将考勤登记表报至人力资源科,如不按时报考勤,对该科室本月考勤不予办理推迟到下月。

⑺各科负责人违反规定的审批权限或因教育、监督管理不力,造成本科室劳动纪律涣散,将与本人考核挂钩,在年终考核中予以体现。

⑻全院职工严格请假手续,不允许擅自休假。如发现擅自休假者,追究考勤员、科室负责人及本人责任,各扣绩效工资100元。

⑼病假到期仍不能上班,根据患病情况按时办理续假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均按旷工处理,工资予以停发。

⑽、弄虚作假、有意隐瞒者,严肃处理。

九、本规定与国家和地方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地方政策为准。

十、本规定从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第11篇 医院管理部副职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职责描述:

1.负责集团医院板块总体业务规划和整体工作的统筹管理及推进;

2.负责集团医院投资业务的规划布局开发和运营支持等工作;

3.负责集团对所属医院的经营管理、常规和专项分析规划等工作;

4.负责集团对所属医院的信息化、互联网医疗的统筹管理;

5.负责医疗与保险主业的合作和模式探索;

6.负责集团化医院运营管理模式打造和各类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职位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十年以上医疗行业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2.有大型医疗集团运营管理经验或大型三级以上医院运营管理经验优先;

3.较强的规划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抗压性强。

4、较强的文字处理、数据分析、沟通表达、协调推动及抗压能力。

第12篇 z医院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医院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物业监管办主任的领导下,做好对物业公司服务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物业公司的监督、检查与考核,督促物业服务公司认真履行合同,贯彻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确保服务质量。

三、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对分管区域的物业保洁、外勤、门卫等工作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改进。必要时向物业监管办主任汇报。

四、协调科室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收集病人、陪人、医院职工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建议,督导物业公司不断改进服务,必要时给予反馈。

五、廉洁奉公,尽职尽责,热情服务,不拖拉,不推诿,主动认真为临床提供有力保障。

六、每月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分,结合平时检查整改情况,做出总结评价,作为物业服务费发放的依据。定期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七、配合临床及医院的应急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勤政。

第13篇 附属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附属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医院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2、抓好全院的质量管理教育,加强职工的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3、制定全面质量管理计划和实施办法,确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目标,督促、指导全院质量管理工作。

4、研究布置医院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制定医院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5、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和考核,指导推行标准化管理。

6、组织质量管理教育和质量管理骨干的学习、培训工作。

7、收集、整理、分析医院质量管理信息资料,及时向院务委员会报告工作。

8、完成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4篇 d医院物业清洁管理工作标准

医院物业清洁管理工作标准

一、医院清洁作业规范

1、污染区作业

需要进入污染区作业时,应穿戴好服装,鞋帽,手套,口罩等,清洁作业时,清洁工具及清洁用水等应分类使用,不得混用,防止交叉污染,清洁时要认真地按正确的操作规范进行作业,清洁完毕后用消毒水进行有效灭菌处理。

2、无菌区作业

必须穿戴经过消毒的服装,口罩,帽子,水鞋,工作时必须非常小心,细心,做完清洁后物归原位,有被污染过的东西及时处理。进入无菌区要得到医生的同意,方可进行清洁作业。

3、污水池

清洁时应彻底清除一切污物和污渍,进行消毒灭菌处理。有专用清洁工具。

4、垃圾桶

垃圾桶专人负责,垃圾量超过一半应及时清倒,放置垃圾袋时检查有无破口,更换垃圾袋后应清洁垃圾桶内外避,保持卫生,洁净,干燥。

5、洗手间

洗手间的地面,大小便器,每天必须彻底冲刷,除掉一切污渍,进行有效灭菌处理,及时保洁。保持洗手间空气无异味,清洁洗手间工具材料应专用,清洁完毕,清洁工具应清洗干净。

6、办公室

进入医院办公室,应先敲门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并说对不起,我可以进来做清洁吗征得同意后,开始作业,作业时应避免发生大的响声,作业完毕,应询问是否还有其他需要清洁的地方。

7、病房

进入病房,应先敲门,征得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清洁作业,作业完毕,应询问病人哪里做得不好,有什么事需要帮忙,有病人不满意的地方需重新清洁作业。避免在病人休息和用餐时进行清洁作业。清洁作业应小心,不得碰撞或污染治疗用的器具物品或药品等物件。

8、物品

作业时,对台面物品应征得同意后方可移动,清洁后物归原位。不许随意翻阅台面的资料,记录,翻看摆弄器皿及药品。

9、说话

在作业时,办公区,病房不得大声喧哗,工作性交谈也必须小声进行,不许干扰医护人员工作和病人休息。

二、清洁作业指导书

我们的服务对象:

病人,家属,医护人员

我们的承诺:

.让病人,病人陪护,医护人员工作,生活在一个洁净,卫生,舒适的环境中.

.病人,医护人员是我们真正的老板,我们要做到最好是我们永无止境的追求.

.乐意让病人,医护人员,陪护人员满意的员工,才是优秀员工.

.我们所做的一切,就是令病人,医护人员,陪护人员满意.

第15篇 某医院病案管理科工作职责

医院病案管理科工作职责

医院病案管理科工作人员职责

1.在病案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保管和复印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5.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科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8.完成科主任安排的临时性任务,并搞好协作。

病案管理科主任(副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制定科室工作人员职责和规章制定,设定病案科发展计划,促进病案学科建设。

2、负责本科的人事管理,协调各项工作。

3、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审批或起草各类向医院请领和请示报告。

5、支持、协调临床研究及临床流行病学研究。

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

7、开展病案管理的有关研究项目。

8、全面负责科室的安全、防火、防盗及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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