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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龙门吊规程
一、设备操作
1. 操作员需持证上岗,熟悉龙门吊的操作及安全规定。
2. 工作前应检查设备各部件,确保无异常情况。
3. 吊装物品时,应正确估算重量,不得超载。
二、安全措施
1. 龙门吊运行中,禁止人员在下方行走或停留。
2. 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维修。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三、维护保养
1. 设备每日使用后进行清洁,保持良好状态。
2. 定期进行润滑,确保各部件正常运转。
3. 发现磨损或损坏部件,应及时更换。
四、应急处理
1. 遇到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2. 紧急停机后,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启动。
五、培训与考核
1. 所有操作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2.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复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标准
1. 遵循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确保龙门吊操作安全规范。
2. 维护保养参照制造商提供的手册,严格执行保养周期。
3. 培训考核标准应涵盖理论知识、实操技能及应急处理能力。
是什么意思
龙门吊规程旨在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规程内容涵盖了从操作、安全、保养到应急处理和培训的全过程,强调了持证上岗、定期检查、安全操作的重要性。规程明确了设备维护保养的标准,规定了培训考核的详细要求,以提升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每个环节都体现了对规范操作的重视,旨在预防事故,保障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规程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共同遵守,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龙门吊规程范文
第1篇 龙门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龙门吊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连锁开关等装置,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 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 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 起吊时重物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6. 起吊物件应拉流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 物件起吊时,禁止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刹住制动器,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 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 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缓慢下降。
10. 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 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
12. 所有操作司机必须遵守龙门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13. 龙门吊上平台应设1米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
14. 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米。
15. 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16. 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17. 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
第2篇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应有专人开车,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机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才允许开车。
2、严禁非司机开车。
3、司机工作时,只听地面上专门人员指挥(并且只能有1 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查明情况再开车。
4、每日每次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和电器设备是否良好,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5、每班第一次吊运物品以使吊运接近额定负荷的物品时,司机应先将重物起重至不超过0.5m高度,然后下降到接近地面时制动。
6、禁止超负荷使用。
7、禁止倾斜吊运物品。
8、龙门吊吊运物品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禁止从人头顶通过,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
9、禁止人随物品一起升降。
10、不允许长时间吊重于空中停留,龙门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不得离开。
11、交接班时,两个班的司机应共同检查全机的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情况,并填写司机日表。
12、检查时应切断电源,且挂“有人检修”的牌子,以免误开车造成重大事故。
13、龙门吊工作完毕后,开到指定地点,将所有手柄均转到零位,切断电源。
14、突然断电时,要将主电路开关切断,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
15、禁止六级以上风力工作。
第3篇 龙门吊安全规程
1、龙门吊机上的卷扬机、电葫芦、减速机应定期检查保养,不允许带故障工作。
2、吊梁的起重滑车、承重销、轴、吊索具等关键部件应定期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决不允许带故障工作。
3、吊梁排绳在捆梁时必须排顺,不允许出现相互挤压现象,任何一个断面内钢丝绳的断丝量,其断丝量木得超过此断面钢丝总根数的5%。
4、吊梁用的精轧螺纹钢必须伸出锚头以外;在连接处,必须保证上下螺纹钢均插入连接器的长度为一半连接器长度。
5、梁项上操作人员应注意自身安全,并不得坠落工具或器材,以防砸伤下边人员。
6、龙门吊设专人操作使用,严禁非司机操作,每次动车前,司机要检查电源、电器,并环顾四周有无障碍,确认一切正常后,按铃提示方可起动。
7、 龙门吊机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方可动车操作,指挥人员用手势、哨音指挥,指挥人员指挥信号应准确无误,口令应果断明了。
8、龙门吊机司机要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熟悉吊机的性能,做到安全、熟练、稳妥、顺利操作。司机要做到四不开车,即:1)信号口令不清不开车;2)情况不明不开车;3)故障不排除不开车;4)不符合安全规程不开车。
9、龙门吊机吊梁时,应先提升5~10cm,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起重过程中应垂直、平稳,发现导常应立即停止操作。
10 、龙门吊机用电葫芦吊装模板时,应注意不要超负荷工作,严防倾斜起升或下降。
11、电葫芦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第4篇 龙门吊岗位操作规程
1.岗位职责
1.1 负责龙门吊的开、停操作。
1.2 负责龙门吊各部位润滑等情况检查,并进行维护保养。
1.3 认真填写操作日记,搞好本车卫生。
1.4 完成班长、车间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2.岗位操作规程
2.1操作前,认真检查轨道是否清好;所属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确保一切正常后,方可给信号开车。
2.2抓煤时禁止抓斗碰刮车厢四壁及抓坏车底。
2.3每次开车前必须发出警告信号,正常操作时,不准使用限位器停车,吊车吊钩升动时,精力必须集中,特别要防止在上限位失灵时,拉断钢丝绳发生掉斗(吊钩)事故。
2.4工作中要注意电缆运行情况,防止拉断电缆。
2.5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2.6工作完毕,停车断电,将抓斗放下。
3.岗位安全规程
3.1启动车前,检查龙门吊运行轨道有无障碍物,有无人工作,确认无误后,给启动电铃信号,方可启动。
3.2工作时,抓斗下严禁有人作业。
3.3大车行走时严禁上下车。
3.4严禁大车负重长距离行走。
3.5作业完毕后,将龙门吊开至龙门吊轨道的一端停放并切断总电源,将大车固定并将抓斗降至地面。
3.6严禁非本岗位人员使用龙门吊。
3.7设备运转过程中,非本岗位操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室。
3.8 严禁将抓斗停放在车箱中
4.主要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
电动机
设备附件情况
型号
功率
1
龙门吊车
mg10
10t
2
龙门吊启动电机
yzr280s-10
42kw
3
龙门吊小车电动机
yzr160m2-6
5.5kw
4
龙门吊小车减速机
zsc400-27-1
5
龙门吊大车电动机
yzr160m1-6
7.5kw
6
龙门吊大车减速机
zsc-467-3
7
龙门吊起重减速机
zq650-23.343ca
8
龙门吊起重振斗
9
单轨电动吊车
cd1-300
第5篇 拼装式起重机(桅杆、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说明
拼装式起重机(桅杆、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详细内容
一、拼装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有统一的信号。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闸前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胶皮绝缘板。
二、拼装式起重机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钢结构部件连接是否牢固。
2、检查卷场机各转动部分润滑是否良好,刹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电器设备接线是否正确,绝缘是否良好。
4、检查并试验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照明设备是否齐全良好。
5、检查脚手板、栏杆、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轨钳(或锚固螺丝)是否紧固。
6、三角架两后支腿销子及卡板是否移动。
7、机房及操作室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三、司机操作室必须设在视野良好的位置。
四、起重机吊重、变幅、回转所用的卷扬机,必须满足卷扬机安全技术要求,走行用电机必须符合电动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起重机所用的钢丝绳必须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五、开车前检查轨道上、地面和运行范围内应无人或障碍物,并鸣铃示意。大车走行须有专人拉电缆,小车来回悬挂电缆须绝缘良好,滑动自如。起吊时,应先进行空运转,然后试吊,离地100-150mm,发现重物捆缚不正确时,应重新进行捆缚。
第6篇 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及桅杆吊机上平台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
2、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m。
3、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4、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5、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桅杆吊机吊钩要挂牢。水上及江边起重机还应根据天气情况,采取避风措施。
第7篇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的说明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应有专人开车,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机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才允许开车。
2、严禁非司机开车。
3、司机工作时,只听地面上专门人员指挥(并且只能有1 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查明情况再开车。
4、每日每次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和电器设备是否良好,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5、每班第一次吊运物品以使吊运接近额定负荷的物品时,司机应先将重物起重至不超过0.5m高度,然后下降到接近地面时制动。
6、禁止超负荷使用。
7、禁止倾斜吊运物品。
8、龙门吊吊运物品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禁止从人头顶通过,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
9、禁止人随物品一起升降。
10、不允许长时间吊重于空中停留,龙门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不得离开。
11、交接班时,两个班的司机应共同检查全机的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情况,并填写司机日表。
12、检查时应切断电源,且挂有人检修的牌子,以免误开车造成重大事故。
13、龙门吊工作完毕后,开到指定地点,将所有手柄均转到零位,切断电源。
14、突然断电时,要将主电路开关切断,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
15、禁止六级以上风力工作。
第8篇 天车及龙门吊技术操作规程
对天车及龙门吊的要求
1、起重机必须有以下信号及保护装置:
(1)行车电铃或喇叭。
(2)过卷扬限止器应使滑轮提升距限止器300毫米时,自动停止。
(3)行程限止器,起重吨位限制铭牌。
(4)自动连锁,保证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开了就自动断电。
(5)同跨几台起重机工作,互相间应设缓冲器。
(6)梯子平台和走台要设有不低于1米的栏杆,梯子侧角小于75度。高于5米者应设弧形防护圈。
(7)龙门吊应设有防风夹轨装置。
(8)所有金属构件应有保护接地。
(9)吊运钢水及 熔化金属时,司机室应有防止喷溅烧伤和防火措施。
(10)起重机必须装有制动器。
2、起重电葫芦应按规定条件使用。
工作前
1、检查车架及铁道上是否有人和障碍物。
2、检查电机及各机械部分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各润滑部位注油。
3、检查起重钢丝绳的磨损情况(磨损和断丝按断面积均不能超过10%),排列情况。
4、各控制器操作手把均放在停止位置时,方可停电工作。
5、检查各种起重用具有无损伤。
工作中
1、各种天车(龙门吊车)均需有合格证的人方能操作。
2、启动、停止要慢,加速要稳,吊车司机只看一人地面手势指挥。两手必须放在操纵把上,以便随时刹车,工作中严禁司机抽烟聊天。
3、吊物时大钩必须与地面垂直,不准斜吊,并注意活件的平衡,应先试吊,检查无误后方可吊运或运行。
4、天车空车行走,需将工具卷起。吊物行走时,不准从人的上方越过。
5、吊物高度,一般不超过1.5米,吊大件时行速要慢。
6、每次起重开始,吊物行走,下放重物前均应先响铃。
7、几台吊车同跨工作时,必须在中间保持一定距离。
8、工作中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不能开吊车时,需将操作手把移到停止位置,并拉开电门。重物正在起吊时,必须监视,下方不得有人通过。
9、天车转向时一定要等电机停止运转后,再向另一个方向开动。
10、吊车上不准放任何其他物件。上下天车人员不得手持工具及物品。
11、行车架上有人时不准开动天车,未经允许不准从两车间跨越,如有检修人员时,开车前必须联系好。
12、天车吊运红热物品时,必须用特制吊具,下放的地面不得有水及易爆物品。
13、夜间行车必须配有足够的照明。
14、龙门吊如在运行中发现气候突变,起大风,必须停车并采取防风措施。
15、天车及龙门吊必须有定期检查与检修制度。
16、电葫芦间歇起动,每小时不可超过30次。
17、不准超载,不准吊死物。
工作后
1、车停在指定地点,拉开电源开关,各手把放在停止位置。
2、龙门吊要做好防风措施。
3、做好交接记录。
第9篇 车间龙门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 吊车工应了解或掌握龙门吊车的性能。
2、 开车前,吊车工就应检查吊车及轨道的各部位零件有无不正常现象,螺丝有无松动等。
3、铁轨上有无其它物品影响吊车行走,如有及时清理。
4、检查各减速机油箱的油位是否正常,各加油部位是否有油。
5、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正常。
6、检查起吊的钢丝绳是否有毛刺及断股等。
7、起吊重物不允许超过限定起重量,吊车的钢丝绳应垂直吊起重物,而不应倾斜一定角度。
8、起吊重物及小车行走时,车速不应过快,应缓慢运行,而且起吊的重物不应在设备及人头上行走。
9、露天吊车雷雨天停止工作
第10篇 龙门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劳保护具(安全帽、工作服、劳保鞋和手套等);听觉、视力必须正常。
2、熟练掌握龙门吊的操作方法、工作性能、起重要求。
3、服从地面人员指挥,未得指令严禁擅自动车。
4、起吊时要观察钩子是否挂牢,行走时观察轨道上是否有人、物,确认无物后,才能响铃起吊行走。
5、起吊行走时,时刻观察地面情况,对于任何发出停车命令和信号都必须停车,停车确认无误后再开车,原因不清不能开车。
6、严禁吊物下面站人,行走时避免从人员上方越过,遇有行人必须响铃或停车,待人离开后再开车。
7、熟知各种钢管的单件重量,发现超载不许起吊。并严格作到:(1)提升抬包和重物要专人挂钩; (2)空钢丝绳无人拉着不吊;(3)超负荷不吊; (4)看不清不吊; (5)手势不清、信号不明不吊;(6)重量不明不吊; (7)麻绳不吊;(8)挂不牢不吊;(9)用天车升降人不吊; (10)没经过检查的钢丝绳不吊; (11)捆绑方法不正确、连接在其它物品上或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8、遇有大风、雨等恶劣天气,要及时请示货场班长停工并固定龙门吊,以免被风刮走。
9、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装卸指挥。
10、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
第11篇 拼装式起重机桅杆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拼装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有统一的信号。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闸前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胶皮绝缘板。
二、拼装式起重机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钢结构部件连接是否牢固。
2、检查卷场机各转动部分润滑是否良好,刹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电器设备接线是否正确,绝缘是否良好。
4、检查并试验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照明设备是否齐全良好。
5、检查脚手板、栏杆、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轨钳(或锚固螺丝)是否紧固。
6、三角架两后支腿销子及卡板是否移动。
7、机房及操作室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三、司机操作室必须设在视野良好的位置。
四、起重机吊重、变幅、回转所用的卷扬机,必须满足“卷扬机”安全技术要求,走行用电机必须符合“电动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起重机所用的钢丝绳必须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五、开车前检查轨道上、地面和运行范围内应无人或障碍物,并鸣铃示意。大车走行须有专人拉电缆,小车来回悬挂电缆须绝缘良好,滑动自如。起吊时,应先进行空运转,然后试吊,离地100-150mm,发现重物捆缚不正确时,应重新进行捆缚。
第12篇 龙门吊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起重机操作是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操作合格证的。未取得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单独进行操作。
第 2条:作业前必须确认轨道上没有障碍物,轨道无沉陷;并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操作。
第 3条:司机必须确认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第 4条: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终端、或邻近车相遇时,要先行减速,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第 5 条:龙门吊机的起吊作业必须坚持起重作业“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和多人指挥不吊,超负荷不吊,物体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物件埋在地下不吊,歪拉斜拽不吊,物件锐角不垫软物不吊,爆炸性物品不吊,吊具不合格不吊。
第6条:起吊重物应拴溜绳,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天车走行要平稳,当天车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第 7条:严禁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严禁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第 8 条: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20厘米左右停车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再提升。回转或平移重物时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
第 9 条:重吨位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后方可作业,不准同时操作二个动作。
第 10 条:工作停歇时,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时应鸣铃警告,禁止吊物在人头上越过。空钩运行时吊钩必须离开地面2米以上。
第 11 条: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时,应将控制器置于零位,起吊重物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驾驶室。
第 12 条:吊机在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也不准在运行中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第 13 条: 起重司机应按规定定期对机械进行保养、润滑、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要报告有关部门,不得操作带病的机械作业。
第 14 条:检修起重机时应将起重机停放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第 15条:露天作业时遇有暴雨、雷击或五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第 16 条:应挂配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起重机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第17条:工作完毕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将控制器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龙门吊还应上好夹轨卡,拉好防风缆绳。
第18条:起重司机要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第19条:龙门吊机的小车和电动葫芦不同时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按吊重工况图进行。
第13篇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系统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应有专人操作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纵。
4、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加介泵的电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二、操作程序
(一)启车前的检查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工作服要整齐利索。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均有专人操作维护,除专职司机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须进行各种部件的详细检查,连接装置、操作机构、制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钢丝绳、吊钩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5、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额定载荷,使用时不得超过其规定值。
6、确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具。
7、检查各制动器或行车开关,失灵时,严禁开车,应找有关人员修理。
8、起吊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启车
在检查联系确定本设备附近及前后关联设备无检修或其他人员作业的前提下,将设备控制按钮箱的电源打开,按下手柄上或者遥控的启车按钮。
停车
按下停车按钮停止。
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1、确认检查无误后,发出警告信号(电铃),然后开始启动。
2、多人操作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熟悉各种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3、起动、停止要缓慢,禁止突然改变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时,当重物未脱离地面时,不得开动行车行走。
4、起吊较长重物时,应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试吊,确保吊点在重心上,方可开始作业。
5、天车上严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车到达终点位置应及时停车,尽可能不用限位开关。
8、工作时不允许斜拉,以免损坏设备。
9、不允许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机件永久变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不得超负荷使用。
三、停车后应做的工作
1、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升到离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适当位置,并切断电源。
2、按要求对起重设备及吊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14篇 龙门吊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起重机操作是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操作合格证的。未取得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单独进行操作。
第 2条:作业前必须确认轨道上没有障碍物,轨道无沉陷;并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操作。
第 3条:司机必须确认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第 4条: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终端、或邻近车相遇时,要先行减速,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第 5 条:龙门吊机的起吊作业必须坚持起重作业“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和多人指挥不吊,超负荷不吊,物体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物件埋在地下不吊,歪拉斜拽不吊,物件锐角不垫软物不吊,爆炸性物品不吊,吊具不合格不吊。
第6条:起吊重物应拴溜绳,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天车走行要平稳,当天车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第 7条:严禁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严禁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第 8 条: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20厘米左右停车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再提升。回转或平移重物时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
第 9 条:重吨位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后方可作业,不准同时操作二个动作。
第 10 条:工作停歇时,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时应鸣铃警告,禁止吊物在人头上越过。空钩运行时吊钩必须离开地面2米以上。
第 11 条: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时,应将控制器置于零位,起吊重物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驾驶室。
第 12 条:吊机在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也不准在运行中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第 13 条: 起重司机应按规定定期对机械进行保养、润滑、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要报告有关部门,不得操作带病的机械作业。
第 14 条:检修起重机时应将起重机停放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第 15条:露天作业时遇有暴雨、雷击或五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第 16 条:应挂配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起重机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第17条:工作完毕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将控制器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龙门吊还应上好夹轨卡,拉好防风缆绳。
第18条:起重司机要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第19条:龙门吊机的小车和电动葫芦不同时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按吊重工况图进行。
第15篇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系统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应有专人操作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纵。
4、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加介泵的电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二、操作程序
(一)启车前的检查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工作服要整齐利索。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均有专人操作维护,除专职司机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须进行各种部件的详细检查,连接装置、操作机构、制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钢丝绳、吊钩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5、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额定载荷,使用时不得超过其规定值。
6、确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具。
7、检查各制动器或行车开关,失灵时,严禁开车,应找有关人员修理。
8、起吊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启车
在检查联系确定本设备附近及前后关联设备无检修或其他人员作业的前提下,将设备控制按钮箱的电源打开,按下手柄上或者遥控的启车按钮。
停车
按下停车按钮停止。
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1、确认检查无误后,发出警告信号(电铃),然后开始启动。
2、多人操作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熟悉各种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3、起动、停止要缓慢,禁止突然改变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时,当重物未脱离地面时,不得开动行车行走。
4、起吊较长重物时,应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试吊,确保吊点在重心上,方可开始作业。
5、天车上严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车到达终点位置应及时停车,尽可能不用限位开关。
8、工作时不允许斜拉,以免损坏设备。
9、不允许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机件永久变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不得超负荷使用。
三、停车后应做的工作
1、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升到离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适当位置,并切断电源。
2、按要求对起重设备及吊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