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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5 查看人数:44

露天矿规程

有哪些

露天矿规程

在露天矿的运营中,规程是确保安全、效率和可持续性的基石。这些规程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

1. 探测与地质评估:确定矿产资源的分布、储量及开采可行性。

2. 设计与规划:包括矿山布局、开采顺序、边坡设计等。

3. 作业程序:如爆破、挖掘、运输、排土等操作的具体步骤。

4. 安全管理:涵盖设备检查、人员培训、应急响应计划等。

5. 环境保护:包括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废物处理等措施。

6. 社区关系:涉及与周边社区的沟通、补偿与合作方案。

7. 维护与保养: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

8. 质量控制:对产出矿石的品位、杂质含量进行监控。

9. 经济分析:对成本、收益和投资回报的持续评估。

标准

这些规程必须遵循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最佳实践。例如:

1. 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指导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

2. ohsas 18001或iso 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标准,确保员工安全。

3. 国际矿业协会的负责任采矿指南,推动社会和环境责任。

4. 国家的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许可、资源税等法规要求。

是什么意思

露天矿规程意味着一套详尽的规则和指南,旨在确保矿山的高效、安全和可持续运营。它不仅关注经济利益,而且重视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规程的存在是为了防止事故,保护工人生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促进与当地社区的和谐共存。执行这些规程需要管理层的坚定承诺,员工的严格遵守,以及持续的监督和改进。通过遵循这些规程,露天矿能够实现其经济目标,同时尊重和维护其运作所在的自然与人文环境。

露天矿规程范文

第1篇 露天矿煤场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负责煤场的作业秩序及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规定,做到靠前指挥,协调好煤场各个工序的管理工作,及时上下班,正确佩戴好劳保用品和反光标志。

三、对煤炭好坏进行分类,并在指定位置分类存放,不准乱堆乱放。

四、不得空岗、睡岗、轮流上岗。

五、煤场洒水要做到均匀洒水,煤堆不干燥、不超量,地面无浮尘,保证洒水设备正常使用。

六、对铲车要加强管理,做好铲车的调度。

七、负责做好现场的环境及文明卫生。

八、安排好临时应急任务,确保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

九、要在自身绝对安全位置指挥卸煤、装煤,严禁在堆取料机作业时,在堆取料机悬臂下通过。

十、堆取料机作业时,在悬臂回转半径内,严禁安排其他机械同时作业。

第2篇 露天矿流动加油车: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流动加油车安全操作规程

1.流动加油车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车棚,车棚要远离火源,并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和灭火器材。

2.流动加油车上路行驶,要保持安全车速,注意避让其他车辆,选择行车路线,尽量避开有明火作业的施工工地。雨季运油时,要远离高压线、变压器等容易产生火花的电器设备。

3.做好特殊季节的安全防护。夏季应采取防晒措施,要经常检查高压阀门和安全防护阀,确保有效使用。冬季输油管路、阀门发生凝固、冻结时,禁止用明火烘烤解冻。

4.流动加油车加油完毕,要检查各部阀门、接口,避免跑、冒、滴、漏。要锁好加油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流动加油车实行专人负责制,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加油车、罐等。

6.流动加油车加油员要经过专门培训,有一定的消防常识,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一日三检”制度,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7.加油前,除按规定要求做好常规的检查外,还要对储油罐的接口、阀门、高压防护阀、输油管、加油枪等部位进行检查,确认各部位正常有效,方可启动使用。

8.加油时,应随时注意加压泵的工作压力,不要超过额定压力,避免因超压造成流动加油车输油管崩开发生跑油、漏油现象。

9.加油员在加油操作时不得吸烟,并严禁吸烟人员接近油罐。加油车、罐周围5米距离内禁止明火。

10.加油员定期(每季度)对储油罐的进油口、出油口、输油截门、高压防护阀、加压泵等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报在“检查记录”中。

11.在流动加油车作业过程中,一旦发生柴油泄漏情况,应立即检查泄漏部位,进行应急处理。同时,清理泄漏的柴油,避免明火接近发生火灾。紧急情况发生后,应对柴油加油车整体进行检查,排除隐患,方可进行正常作业。

第3篇 露天矿煤场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煤场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负责煤场的作业秩序及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规定,做到靠前指挥,协调好煤场各个工序的管理工作,及时上下班,正确佩戴好劳保用品和反光标志。

三、对煤炭好坏进行分类,并在指定位置分类存放,不准乱堆乱放。

四、不得空岗、睡岗、轮流上岗。

五、煤场洒水要做到均匀洒水,煤堆不干燥、不超量,地面无浮尘,保证洒水设备正常使用。

六、对铲车要加强管理,做好铲车的调度。

七、负责做好现场的环境及文明卫生。

八、安排好临时应急任务,确保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

九、要在自身绝对安全位置指挥卸煤、装煤,严禁在堆取料机作业时,在堆取料机悬臂下通过。

十、堆取料机作业时,在悬臂回转半径内,严禁安排其他机械同时作业。

第4篇 露天矿自卸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自卸车与挖掘机或装载机配合工作,具有机动灵活、装卸方便,运输效率高的特点。常用的自卸车载重量在1—20t之间,由于行驶道路多变,有时还在窄狭场地或危险地段作业,如果不重视安全生产,就容易发生事故,甚至酿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为此应注意以下几点:

1、自卸车大都以柴油机作动力,发动后应先空转一会儿,待水温升至45℃再起步。

2、起步前先察看车斗举升开关或操作杆是否在断开位置,同时观察道路是否畅通并发出开车信号,以一挡起步。再从倒车镜或驾驶室后窗查看确定车斗无异常后,方可换二挡、三挡进入正常行驶。

3、行驶中应根据路面变化及时选择合适挡位,避免发动机长时间超负荷运转,还应通过车身摇摆程度和发动机声音变化来判断车斗与物料是否有异常情况。

4、自卸车的装载应控制在额定量之内。由于常在施工现场行驶,有时路况很差,如果超载会使钢板、大梁、轮轴等部件过早损坏,同时也会因车辆惯性增大、制动性能下降而引发事故。

5、自卸车经常不分昼夜地用于短距离施工运输,因而倒车次数多。为此,倒车最好有专人指挥,司机也应选好倒车位置,以免发生碰撞或危及他人安全。

6、严禁车斗内带人或客货混装,行驶中不准任何人上下车或进行润滑调整工作。车斗如有破损,不可装运松散物料,以防途中抛洒。

7、只有在自卸车停稳并加以制动后,才允许装料。装料时,升起的挖斗或铲斗不准在自卸车驾驶室上方越过,以确保人员安全。倒料时动作应柔和平稳,并尽量靠近车斗。切忌野蛮装车,以免砸坏车斗。装载1吨以上大石块时,要用吊车吊装,并注意均匀安放,必要时另加固定,以免石块偏装或滚动而造成翻车。

8、装运水泥砂浆等稀状物料时,应根据道路平整程度来决定装载量,一般不超过额定的4/5,以防通过不平地段时发生倾覆事故。

9、卸料时,司机应从后窗观看,若车斗升起时,发生一边车轮下沉并使车身侧倾的现象,则应立即落下车斗,移位再卸。

10、在坡道卸料时,自卸车应车头朝下、顺坡停放,并在有人指挥下,才可升起车头倒料,禁止在横坡上卸料,以防翻车。

11、向坑壕边倒料时,应设安全挡块。自卸车离挡块10m处减速,并缓行至挡块处停住,再升起车斗倒料。若装运粘性物料,容易粘附在车斗上而难以倒净时,则应由人工协助铲除,不准用急刹车的惯性来倒料,以免发生事故,每天下班后要及时用水将斗壁上的粘附物冲刷干净。

12、卸料时要注意上方是否有输电线路通过,若车斗升起不能与输电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司机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13、途中若因道路不平致使方向失灵,或一侧钢板断裂而车身倾斜时,不可强行继续行驶,应在有人指挥或作应急修理后,方可重新启动。

14、自卸车涉过积水路段,要用低速挡行驶一段距离,并轻踩制动来消除制动鼓内的积水(冬天还可能有薄冰),才能防止因摩擦片打滑而失去制动能力,并影响行车安全。

15、自卸车排成纵列行驶时,要同前车保持10m左右的间距,冰雪路面还应适当加大。

16、临时停车可将变速杆置于空挡,同时作好制动。若临时停车时间较长,则应熄火,以免浪费燃油并加剧机件磨损。停车要选择合适地点,不要在坡道上停车。收工回来应将车停放在干燥地面,冬季若发生车轮与地面冻结的情况,应铲松冻土后再开车,严禁强行起步,以防损伤机件。

17、自卸车上船过摆渡,应先检查刹车是否灵敏可靠。因过渡后往往要倒车上岸,此时车多人杂,若指挥不当或刹车失灵,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18、自卸车常在施工场地或便道作业,因而车速较慢,司机劳动强度也大。夏季气温高时,中午应多休息一会儿,以免机温过高而降低工效,增加油耗,加剧机件磨损,司机也因疲劳而容易发生事故。若遇水箱“开锅”,不可立即打开水箱盖,添加冷却水。但以单缸柴油机作动力的自卸车,其水箱为开式结构,当水沸腾后不必立即加水,可待水面下降,红色浮标降至水箱口时再加水。

19、夜间行驶时,自卸车的照明必须齐全良好,途中注意施工信号或其他警告标志,必要时停车查看,辨明情况再走。我们有辆车在水利工地夜间行驶时,不慎跌入河塘,司机虽然被救出,但自卸车未能捞上来。为此,夜间应正确判断路况,具体方法如下:

有月夜:灰白色为路面、白色反光为水洼。

无月夜:深灰色为路面、白色为积水。

雪后夜:车辙为白色或灰黑色。

还可根据发动机响声与灯光的射向来正确选择变速时机,一般发动机声音变轻松是下坡,变沉重是上坡,灯光突然变远是下坡,照近是上坡,行驶中灯光偏向路的一侧是缓弯,突然前方见不到路面则是急弯。另外,在砂土路面不可紧跟前车行驶,以免扬起的灰尘使灯光失去照射作用,致使司机视线模糊而发生事故。

20、通过泥泞地时,应根据翻浆程度,采用低速或中速挡行驶,尽量按已有车辙走,途中避免换挡或停车,不可急踩制动踏板。若车辆发生侧滑,应放松油门踏板,把方向盘转至侧滑的一边,使车身摆正后再转回方向盘,才可继续前行。若遇车轮打滑应即倒退一下再前进,如仍打滑则熄火,铲去轮下稀泥或垫入沙石、木板、秸杆等物后再启动。如仍打滑则应支起后轮加以铺垫,必要时另找牵引车或拖拉机来协助拖出。打滑时切忌硬性行驶或反复前进、倒退,以免车轮越陷越深而难以自拔。会车时,若双方车辆在同一车辙行驶,应提前做好准备,在辙宽处驶向道路一旁、主动让开,但不可太靠边,以防车辆滑陷或倾翻。另外,对于有前驱动装置的汽车,挂上前加力挡也有利于驶出泥泞或翻浆道路。

21、雨天行驶要降低车速,途中加强对车辆和行人的观察,必要时开大灯近光。最好不用大灯远光,以防出现眩目的光幕而影响视线与判断。行驶时尽量避免靠近路边,不可在河岸或堤边停留,以免引起车辆滑溜。通过土坎、石崖或作业断面时要提高警惕,以防路面塌陷或山石滚落而危及人车安全。

第5篇 露天矿柴油发电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 检查飞轮及发电机部分防护栏杆罩应完好。

(2) 操作人员应分工明确, 实行监护, 并穿戴绝缘鞋。

(3) 向电气室工作人员发出“准备”开车的信号后, 认真检查各变速箱、离合器、调速器曲轴控制、油盎油位, 及各部紧固螺钉, 确认无误, 并油水温度不低于20℃时, 方可进行启动。

(4) 各系统管路闸门应处于工作位置。

(5) 传动机构的连接螺栓应紧固良好。

(6) 检查储气瓶压力是否正常, 超速保险装置是否定位。

(7) 置离合器手柄于启动位置, 并打开扫气泵的排污阀。

(8) 启动外循环水泵、滑油泵、燃油泵, 待循环水及油压符合要求时, 一人操作, 一人协助进行启动。

2. 柴油机的启动和运行:

(1) 停车超过24小时, 须打开试动阀, 并启动润滑油泵; 长久停用(一般为七天)的发电机,励磁机应测量电机及操作回路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手动盘车转12圈, 自由启动电机拖动柴油机空转数圈, 以排出缸内的油和水, 然后关闭试动阀, 方合好前离合器。

(2) 启动燃油泵, 放出管路中的空气, 其油压应在规定范围内, 方可进行正式启动。

(3) 察看启动电源的电压是否正常, 然后按下“启动”按钮待柴油机着火后即松开。润滑油压力升到规定值以上时,停止启动滑油泵,并关闭扫气泵排污阀, 穿好前离合器销钉。

(4) 不能启动时, 应认真判明原因, 原因不明, 不应再次启动, 连续启动不应超过三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应少于 2分钟, 第三次不能启动时, 应认真分析检查, 确认排除故障后, 允许第四次启动。

(5) 发电机启动后,即认为发电机及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 如果需要带电作业, 应遵守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 在调整柴油机转速时, 应注意发电机运转是否正常, 滑环及整流子上的碳刷应无跳动,无冒火花现象, 无异常声响, 此外还要与电工人员配合, 调整频率和电压, 使之接近到额定值。

(7) 当接近到“准备并列”的信号后, 发电机运转必须是正常、平稳的, 而且达到频率相等, 电压一样, 相位相同, 相序一致方能进行并列工作。并列时, 以同步表为准, 进一步调整转速, 调节励磁, 将电压和频率升至与系统电压、频率相接近。当自动励磁损坏改为手动时, 其负载不宜过大, 并随时监视有关参数。并列同步操作步骤如下:

1) 合上发电机的刀开关;

2) 若是三相四线制供电的发电机, 应合上中性点接地刀闸;

3) 合上同步指示开关, 检验相序, 进一步调节;

4) 认真查看同步指示器信号, 若基本同步立即迅速合上主开关, 向系统送电。并列时采用自动准同期装置时, 应参看说明书进行, 采用手动准同期并列操作时, 若发现同步表跳动(或不动), 同步指示灯闪烁无规则(或亮度不变), 不准合闸并列;

(8) 正常进行中, 严禁使用故障停车开关或按钮, 严禁擦试机组, 如发现柴油机的超速保险装置脱开时, 应通知电工人员卸除负荷, 停车后, 将超速保险恢复原位, 然后再启动;

(9) 密切注意各种运行仪表, 保护装置、绝缘监视和调速器的工作情况;

(10)对于用压缩空气启动的气罐, 应检查试验压力表和安全阀, 是否保持灵敏可靠。

3. 停车与维护保养:

(1) 接到“准备解列信号”, 进行减速卸载。“解列”后使机器逐步减速降温, 听机器有无异声并确定其部位和原因后停车;

(2) 正常停车关闭燃料泵(特殊情况可使用故障停车或紧急停车), 关闭外循环水泵;

(3) 停车超过 1小时以上时须进行甩车;

(4) 停车后, 根据运行情况, 进行维护保养, 保持设备良好和清洁卫生;

(5) 每周至少一次对柴油机各运转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 注意事项:

(1)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做好本职工作, 做到勤听、勤看、勤检查,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 值班人员应该认真填写交班记录。对机组运行中的问题, 要当班处理, 并详细对下一班做书面交待。对于关键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3) 主机房内禁止吸烟, 工作场地保持卫生, 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噪声。

第6篇 露天矿潜水泵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⑴、潜水泵宜先装在坚固的篮筐里再放入水中,亦可在水中将泵的四周设立坚固的防护围网。泵应直立于水中,水深不得小于0.5m,不得在含泥砂的水中使用。

⑵、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⑶、潜水泵应装保护接零或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时泵周围30m以内水面,不得有人、畜进入。

⑷、启动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水管结扎牢固;

②、放气、放水、注油等螺塞均旋紧;

③、叶轮和进水节无杂物;

④、电缆绝缘良好。

⑸、接通电源后,应先试运转,并应检查并确认旋转方向正确,在水外运转时间不得超过5min。

⑹、应经常观察水位变化,叶轮中心至水平距离应在0.5~3.0m之间,泵体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电缆不得与井壁、池壁相擦。

⑺、新泵或新换密封圈,在使用50h后,应旋开放水封口塞,检查水、油的泄漏量。当泄漏量超过5ml时,应进行0.2mpa的气压试验,查出原因,予以排除,以后应每月检查一次;当泄漏量不超过25ml,可继续使用。检查后应换上规定的润滑油。

⑻、经过修理的油浸式潜水泵,应先经0.2mpa气压试验,检查各部无泄漏现象,然后将润滑油加入上、下壳体内。

⑼、当气温降到0℃以下时,在停止运转后,应从水中提出潜水泵擦干后存放室内。

⑽、每周应测定一次电动机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其值应无下降。

第7篇 露天矿柴油发电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 检查飞轮及发电机部分防护栏杆罩应完好。

(2) 操作人员应分工明确, 实行监护, 并穿戴绝缘鞋。

(3) 向电气室工作人员发出“准备”开车的信号后, 认真检查各变速箱、离合器、调速器曲轴控制、油盎油位, 及各部紧固螺钉, 确认无误, 并油水温度不低于20℃时, 方可进行启动。

(4) 各系统管路闸门应处于工作位置。

(5) 传动机构的连接螺栓应紧固良好。

(6) 检查储气瓶压力是否正常, 超速保险装置是否定位。

(7) 置离合器手柄于启动位置, 并打开扫气泵的排污阀。

(8) 启动外循环水泵、滑油泵、燃油泵, 待循环水及油压符合要求时, 一人操作, 一人协助进行启动。

2. 柴油机的启动和运行:

(1) 停车超过24小时, 须打开试动阀, 并启动润滑油泵; 长久停用(一般为七天)的发电机,励磁机应测量电机及操作回路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手动盘车转12圈, 自由启动电机拖动柴油机空转数圈, 以排出缸内的油和水, 然后关闭试动阀, 方合好前离合器。

(2) 启动燃油泵, 放出管路中的空气, 其油压应在规定范围内, 方可进行正式启动。

(3) 察看启动电源的电压是否正常, 然后按下“启动”按钮待柴油机着火后即松开。润滑油压力升到规定值以上时,停止启动滑油泵,并关闭扫气泵排污阀, 穿好前离合器销钉。

(4) 不能启动时, 应认真判明原因, 原因不明, 不应再次启动, 连续启动不应超过三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应少于 2分钟, 第三次不能启动时, 应认真分析检查, 确认排除故障后, 允许第四次启动。

(5) 发电机启动后,即认为发电机及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 如果需要带电作业, 应遵守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 在调整柴油机转速时, 应注意发电机运转是否正常, 滑环及整流子上的碳刷应无跳动,无冒火花现象, 无异常声响, 此外还要与电工人员配合, 调整频率和电压, 使之接近到额定值。

(7) 当接近到“准备并列”的信号后, 发电机运转必须是正常、平稳的, 而且达到频率相等, 电压一样, 相位相同, 相序一致方能进行并列工作。并列时, 以同步表为准, 进一步调整转速, 调节励磁, 将电压和频率升至与系统电压、频率相接近。当自动励磁损坏改为手动时, 其负载不宜过大, 并随时监视有关参数。并列同步操作步骤如下:

1) 合上发电机的刀开关;

2) 若是三相四线制供电的发电机, 应合上中性点接地刀闸;

3) 合上同步指示开关, 检验相序, 进一步调节;

4) 认真查看同步指示器信号, 若基本同步立即迅速合上主开关, 向系统送电。并列时采用自动准同期装置时, 应参看说明书进行, 采用手动准同期并列操作时, 若发现同步表跳动(或不动), 同步指示灯闪烁无规则(或亮度不变), 不准合闸并列;

(8) 正常进行中, 严禁使用故障停车开关或按钮, 严禁擦试机组, 如发现柴油机的超速保险装置脱开时, 应通知电工人员卸除负荷, 停车后, 将超速保险恢复原位, 然后再启动;

(9) 密切注意各种运行仪表, 保护装置、绝缘监视和调速器的工作情况;

(10)对于用压缩空气启动的气罐, 应检查试验压力表和安全阀, 是否保持灵敏可靠。

3. 停车与维护保养:

(1) 接到“准备解列信号”, 进行减速卸载。“解列”后使机器逐步减速降温, 听机器有无异声并确定其部位和原因后停车;

(2) 正常停车关闭燃料泵(特殊情况可使用故障停车或紧急停车), 关闭外循环水泵;

(3) 停车超过 1小时以上时须进行甩车;

(4) 停车后, 根据运行情况, 进行维护保养, 保持设备良好和清洁卫生;

(5) 每周至少一次对柴油机各运转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 注意事项:

(1)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做好本职工作, 做到勤听、勤看、勤检查,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 值班人员应该认真填写交班记录。对机组运行中的问题, 要当班处理, 并详细对下一班做书面交待。对于关键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3) 主机房内禁止吸烟, 工作场地保持卫生, 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噪声。

第8篇 露天矿空巷管理规程

一、露天采掘场下部如有旧巷道、采空区等,未经上级部门或空巷负责人的许可,不准作业或行走。

二、露天采掘场各平盘,应固定人行道,凡在空巷上部设人行道,必须与空巷负责人联系好,确认好位置,防止行人陷入空巷区内,一般情况人行道不准设在空巷上。

三、各单位露天采掘场,每半年应对照好空巷资料及工程进度情况,作出各平盘空巷探查规格,报采区工程师批准后备案,新开发的工区也单独作出空巷探查作业规程。

四、根据图纸对照或经探查证明,空巷顶板距平盘地面厚度在1.5米以上时,该区域画出警戒线用钢丝围好,并挂上警示牌,禁止一切人员进入该区。

五、空巷爆破影响生产时,在爆破头一天提出计划,经采区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各工区随班检查人员,必须彻底听管理本区域人员的指示,并将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及处理程度,向采区负责人汇报。

六、凡爆破空巷时,必须有空巷负责人员参加,大掌子区空巷爆破时,必须事先由空巷负责人员拟定出爆破方案与安全措施,经采区工程师审核、上报采区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执行。如大掌子空巷爆破处理不彻底,必须用警戒线围上,不准任何人进入,并采取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七、空巷负责人员必须备有以下五种记录:

1、空巷探查原始记录;

2、空巷爆破原始记录;

3、各工区负责人的重点指示记录;

4、交接班记录;

5、影响生产情况的原始记录。

八、空巷负责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把本班发生的事情及下班注意事项,详细的填写在交接班薄上,以便掌握安全厚度。

九、露天各空巷区,有机械作业时,必须与空巷负责人员联系,使司机掌握具体情况。

十、凡打透的空巷眼,经验收后,必须及时堵好防止自燃,损失国家财产。

第9篇 露天矿潜水泵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⑴、潜水泵宜先装在坚固的篮筐里再放入水中,亦可在水中将泵的四周设立坚固的防护围网。泵应直立于水中,水深不得小于0.5m,不得在含泥砂的水中使用。

⑵、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⑶、潜水泵应装保护接零或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时泵周围30m以内水面,不得有人、畜进入。

⑷、启动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水管结扎牢固;

②、放气、放水、注油等螺塞均旋紧;

③、叶轮和进水节无杂物;

④、电缆绝缘良好。

⑸、接通电源后,应先试运转,并应检查并确认旋转方向正确,在水外运转时间不得超过5min。

⑹、应经常观察水位变化,叶轮中心至水平距离应在0.5~3.0m之间,泵体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电缆不得与井壁、池壁相擦。

⑺、新泵或新换密封圈,在使用50h后,应旋开放水封口塞,检查水、油的泄漏量。当泄漏量超过5ml时,应进行0.2mpa的气压试验,查出原因,予以排除,以后应每月检查一次;当泄漏量不超过25ml,可继续使用。检查后应换上规定的润滑油。

⑻、经过修理的油浸式潜水泵,应先经0.2mpa气压试验,检查各部无泄漏现象,然后将润滑油加入上、下壳体内。

⑼、当气温降到0℃以下时,在停止运转后,应从水中提出潜水泵擦干后存放室内。

⑽、每周应测定一次电动机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其值应无下降。

第10篇 露天矿车间调度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车间调度安全操作规程

1.调度员应熟悉本单位生产工艺、作业程序、基本安全规定及相应安全设施。

2.上岗调度指挥,必须坚持“五同时”原则,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应坚持安全第一原则。

3.到现场调度指挥生产时,必须“两穿一戴”。行走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各种电缆管线路及相关信号、安全警示牌等。到各岗位应遵守该岗位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不冒然进入不熟悉的区域。

4.不准开启各种电器、开关、仪表、阀门;禁止操作各种设备、车辆;需上大型设备时应与岗位人员联系,经认可后方可上设备。

5.现场检查时,应巡视各种设备的安全设施是否好。有缺陷时应组织人员处理。

6.禁止违章和冒险指挥;有权制违章作业。

7.若现场发现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产、撤退人员并组织人员处理。

8.多单位在同一现场作业时,有权协调各单位,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9.指挥停送电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停电制度,信号、信息未确认,不准下达指令。

10.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应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协同安全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11篇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矿)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矿专业部分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

露天煤矿

一般规定

第五百一十条多工种、多设备联合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第五百一十一条采用铁路运输的露天采场主要区段的上下平盘之间应当设人行通路或者梯子,并按有关规定在梯子两侧设置安全护栏。

第五百一十二条在露天煤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走人行通路或者梯子。

(二)因工作需要沿铁路线和矿山道路行走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前后方向来车。躲车时,必须躲到安全地点。

(三)横过铁路线或者矿山道路时,必须止步望。

(四)跨越带式输送机时,必须沿着装有栏杆的栈桥通过。

(五)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者逗留。

第五百一十三条严禁非作业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进入作业区。

第五百一十四条采场内有危险的火区、老空区、滑坡区等地点,应当充填或者设置栅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地面、采场及排土场内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应当设围栏,配电柜、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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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应当加锁,并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设备停放场、炸药厂、爆炸物品库、油库、加油站和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防爆、防火和危险警示标志;矿山道路必须设置限速、道口等路标,特殊路段设警示标志;汽车运输为左侧通行的,在过渡区段内必须设置醒目的换向标志。

严禁擅自移动和损坏各种安全标志。

在运输线路两侧堆放物料时,不得影响行车安全。

第五百一十五条在下列区域不得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一)距采场最终境界的安全距离以内。

(二)爆炸物品库爆炸危险区内。

(三)不稳定的排土场内。

(四)爆破、岩体变形、塌陷、滑坡危险区域内。

第五百一十六条机械设备内必须备有完好的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并定期进行电气绝缘性能试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第五百一十七条采掘、运输、排土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严禁检修和维护,严禁人员上下设备;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范围内,严禁人员和设备停留或者通过。

移动设备应当在平盘安全区内走行或者停留,否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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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八条设备走行道路和作业场地坡度不得大于设备允许的最大坡度,转弯半径不得小于设备允许的最小转弯半径。

第五百一十九条遇到特殊天气状况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大雾、雨雪等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二)暴雨期间,处在有水淹或者片帮危险区域的设备,必须撤离到安全地带。

(三)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起重和高处作业。

(四)遇有8级及以上大风时禁止轮斗挖掘机、排土机和转载机作业。

第五百二十条作业人员在2m 及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或者设置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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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爆破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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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凿坡顶线第一排孔时,钻孔设备应当垂直于台阶坡顶线或者调角布置(夹角应当不小于45°);有顺层滑坡危险区的,必须压碴钻孔;钻凿坡底线第一排孔时,应当有专人监护。

第五百二十四条钻孔设备在有采空区的工作面钻孔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在专业人员指挥下进行。

第三节爆破

第五百二十五条爆炸物品的领用、保管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账、卡、物一致的管理制度。

严禁发放和使用变质失效以及过期的爆炸物品。

爆破后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天退回爆炸物品库,严禁私自存放和销毁。

第五百二十六条爆炸物品车到达爆破地点后,爆破区域负责人应当对爆炸物品进行检查验收,无误后双方签字。

在爆破区域内放置和使用爆炸物品的地点,20m 以内严禁烟火,10m 以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加工起爆药卷必须距放置炸药的地点5m 以外,加工好的起爆药卷必须放在距炮孔炸药2m 以外。

第五百二十七条炮孔装药和充填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装药前在爆破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和车辆进入爆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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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装药时,每个炮孔同时操作的人员不得超过3人;严禁向炮孔内投掷起爆具和受冲击易爆的炸药;严禁使用塑料、金属或者带金属包头的炮杆。

(三)炮孔卡堵或者雷管脚线、导爆管及导爆索损坏时应当及时处理;无法处理时必须插上标志,按拒爆处理。

(四)机械化装药时由专人现场指挥。

(五)预装药炮孔在当班进行充填。预装药期间严禁连接起爆网络。

(六)装药完成撤出人员后方可连接起爆网络。

第五百二十八条爆破安全警戒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有安全警戒负责人,并向爆破区周围派出警戒人员。

(二)爆破区域负责人与警戒人员之间实行《三联系制《。

(三)因爆破中断生产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后方可解除警戒。

第五百二十九条安全警戒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抛掷爆破(孔深小于45m):爆破区正向不得小于1000m,其余方向不得小于600m。

(二)深孔松动爆破(孔深大于5m):距爆破区边缘,软岩不得小于100m、硬岩不得小于200m。

(三)浅孔爆破(孔深小于5m):无充填预裂爆破,不得小于3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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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三条爆破危险区的架空输电线、电缆和移动变电站等,在爆破时应当停电。恢复送电前,必须对这些线路进行检查,确认无损后方可送电。

第五百三十四条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类建(构)筑物地面质点的安全振动速度不应超过下列数值:

1.重要工业厂房,0.4cm/s;

2.土窑洞、土坯房、毛石房,1.0cm/s;

3.一般砖房、非抗震的大型砌块建筑物,2~3cm/s;

4.钢筋混凝土框架房屋,5cm/s;

5.水工隧道,10cm/s;

6.交通涵洞,15cm/s;

7.围岩不稳定有良好支护的矿山巷道,10cm/s;围岩中等稳定有良好支护的矿山巷道,15cm/s;围岩稳定无支护的矿山巷道,20cm/s。

(二)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应当按下式计算:

r=(k/v)1/a·q m

式中r―――爆破地震安全距离,m;

q ―――药量(齐发爆破取总量,延期爆破取最大一段药量),kg;

v―――安全质点振动速度,cm/s;

m ―――药量指数,取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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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与爆破地点地形、地质条件有关的系数和衰减指数。

(三)在特殊建(构)筑物附近、爆破条件复杂和爆破震动对边坡稳定有影响的地区进行爆破时,必须进行爆破地震效应的监测或者试验。

第五百三十五条爆破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严禁在雷雨时进行;严禁裸露爆破。

第五百三十六条在高温区、自然发火区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测试孔内温度。有明火的炮孔或者孔内温度在80℃以上的高温炮孔采取灭火、降温措施。

(二)高温孔经降温处理合格后方可装药起爆。

(三)高温孔应当采用热感度低的炸药,或者将炸药、雷管作隔热包装。

第五百三十七条爆破后检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爆破后5min内,严禁检查。

(二)发现拒爆,必须向爆破区负责人报告。

(三)发现残余爆炸物品必须收集上缴,集中销毁。

第五百三十八条发生拒爆和熄爆时,应当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警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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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地面网路连接错误或者地面网路断爆出现拒爆,可以再次连线起爆。

(三)严禁在原钻孔位钻孔,必须在距拒爆孔10倍孔径处重新钻与原孔同样的炮孔装药爆破。

(四)上述方法不能处理时,应当报告矿调度室,并指定专业人员研究处理。

第三章采装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五百三十九条露天采场最终边坡的台阶坡面角和边坡角,必须符合最终边坡设计要求。

第五百四十条最小工作平盘宽度,必须保证采掘、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供电通信线路、供排水系统、安全挡墙等的正常布置。

单斗挖掘机采装

第五百四十一条单斗挖掘机行走和升降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行走前检查行走机构及制动系统。

(二)根据不同的台阶高度、坡面角,使挖掘机的行走路线与坡底线和坡顶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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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挖掘机应当在平整、坚实的台阶上行走,当道路松软或者含水有沉陷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四)挖掘机升降段或者行走距离超过300m 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行走时,主动轴应当在后,悬臂对正行走中心,及时调整方向,严禁原地大角度扭车。

(五)挖掘机行走时,靠铁道线路侧的履带边缘距线路中心不得小于3m,过高压线和铁道等障碍物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六)挖掘机升降段之前应当预先采取防止下滑的措施。爬坡时,不得超过挖掘机规定的最大允许坡度。

第五百四十二条轮斗挖掘机作业和行走线路处在饱和水台阶上时,必须有疏排水措施,否则严禁作业和走行。

第五百四十三条挖掘机采装的台阶高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需爆破的岩土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最大挖掘高度。

(二)需爆破的煤、岩台阶,爆破后爆堆高度不得大于最大挖掘高度的1.1~1.2倍,台阶顶部不得有悬浮大块。

(三)上装车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最大卸载高度与运输容器高度及卸载安全高度之和的差。

第五百四十四条单斗挖掘机尾部与台阶坡面、运输设备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m。停止作业时,上下设备梯子应当背离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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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五条单斗挖掘机向列车装载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列车驶入工作面100m 内,驶出工作面20m 内,挖掘机必须停止作业。

(二)列车驶入工作面,待车停稳,经助手与司旗联系后,方可装车。

(三)物料最大块度不得超过3m3。

(四)严禁勺斗压、碰自翻车车帮或者跨越机车和尾车顶部。严禁高吊勺斗装车。

(五)遇到大块物料掉落影响机车运行时,必须处理后方可作业。

第五百四十六条单斗挖掘机向矿用卡车装载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勺斗容积和物料块度与卡车载重相适应。

(二)单面装车作业时,只有在挖掘机司机发出进车信号,卡车开到装车位置停稳并发出装车信号后,方可装车。双面装车作业时,正面装车卡车可提前进入装车位置;反面装车应当由勺斗引导卡车进入装车位置。

(三)挖掘机不得跨电缆装车。

(四)装载第一勺斗时,不得装大块;卸料时尽量放低勺斗,其插销距车厢底板不得超过0.5m。严禁高吊勺斗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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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装入卡车里的物料超出车厢外部、影响安全时,必须妥善处理后,才准发出车信号。

(六)装车时严禁勺斗从卡车驾驶室上方越过。

(七)装入车内的物料要均匀,严禁单侧偏装、超装。

第五百四十七条单斗挖掘机向自移式破碎机装载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卸载时,勺斗斗底板下缘距受料斗不得超过0.8m。严禁高吊铲斗卸载。

(二)自移式破碎机突出部位距单斗挖掘机机尾回转范围

距离不得小于1.0m。

第五百四十八条操作单斗挖掘机或者反铲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用勺斗载人、砸大块和起吊重物。

(二)勺斗回转时,必须离开采掘工作面,严禁跨越接触网。

(三)在回转或者挖掘过程中,严禁勺斗突然变换方向。

(四)遇坚硬岩体时,严禁强行挖掘。

(五)反铲上挖作业时,应当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下挖作业时,履带不得平行于采掘面。

(六)严禁装载铁器等异物和拒爆的火药、雷管等。

第五百四十九条2台以上单斗挖掘机在同一台阶或者

相邻上、下台阶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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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路运输时,两者间距不得小于最大挖掘半径的2.5倍,并制定安全措施。

(二)在同一铁道线路进行装车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三)在相邻的上、下台阶作业时,两者的相对位置影响上下台阶的设备、设施安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五百五十条挖掘机在挖掘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并报告调度室检查处理:

(一)发现台阶崩落或者有滑动迹象。

(二)工作面有伞檐或者大块物料。

(三)暴露出未爆炸药包或者雷管。

(四)遇塌陷危险的采空区或者自然发火区。

(五)遇有松软岩层,可能造成挖掘机下沉或者掘沟遇水被淹。

(六)发现不明地下管线或者其他不明障碍物。

第五百五十一条单斗挖掘机雨天作业电缆发生故障时,应当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故障排除后,确认柱上开关无电时,方可停送电。

第三节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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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二条破碎站设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避开沉降、塌陷、滑坡危险的不良地段。

(二)卸车平台应当便于卸载、调车。

(三)卸车平台应当设矿用卡车卸料的安全限位车挡及防止物料滚落的安全防护挡墙。

(四)卸车平台应当有良好的照明系统,并有卸料指示信号安全装置。

(五)移动式破碎站履带外缘距工作平盘坡底线和下台阶坡顶线距离必须符合设计。

第五百五十三条破碎站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处理和吊运大块物料时,非作业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点。

(二)清理破碎机堵料时,必须采取防止系统突然启动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五百五十四条自移式破碎机必须设置卸料臂防撞检测、过负荷保护和各旋转部件防护装置。

轮斗挖掘机采装

第五百五十五条轮斗挖掘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斗轮工作装置带负荷启动。

(二)严禁挖掘卡堵和损坏输送带的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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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位置时,必须设地面指挥人员。

第五百五十六条采用轮斗挖掘机-带式输送机-排土机连

续开采工艺系统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紧急停机开关必须在可能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或者危及

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方可使用。

(二)各单机间应当实行安全闭锁控制,单机发生故障时,

必须立即停车,同时向集中控制室汇报。严禁擅自处理故障。

拉斗铲作业

第五百五十七条拉斗铲行走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行走和调整作业位置时,路面必须平整,不得有凸起的岩石。

(二)变坡点必须设缓坡段。

(三)当行走路面处于路堤时,距路边缘安全距离应当符合设计。

(四)地面必须设专人指挥、监护,同时做好呼唤应答。

(五)行走靴不同步时,必须重新确定行进路线或者处理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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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严禁使用行走靴移动电缆。

第五百五十八条拉斗铲作业时,机组人员和配合作业的辅助设备进出拉斗铲作业范围必须做好呼唤应答。严禁铲斗拖地回转、在空中急停和在其他设备上方通过。

第四章运输

铁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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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曲线半径,m。双线地段外轨最大超高不得超过150mm,单线不得超过125mm。

第五百六十三条铁路与公路交叉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据通过的人流和车流量按规定设置平面或者立体交叉。

(二)平交道口有良好的望条件,并按规定设置道口警标和司机鸣笛标、护栏和限界标志;按标准铺设道口,其宽度与公路路面相同;公路与铁路采用正交,不能正交时,其交角不得小于45°。

(三)道口按级别设置安全标志和设施。

(四)道口两侧平台长度不得小于10m,衔接平台的道路坡度不得大于5%;否则制定安全措施。

(五)车站、曲线半径在200m 以下的线路段和通视条件不良的路堑不设道口。道岔部位严禁设道口。重型设备通过道口,必须得到煤矿企业批准。

公路运输

第五百六十四条矿用卡车作业时,其制动、转向系统和安全装置必须完好。应当定期检验其可靠性,大型自卸车设示宽灯或者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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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五条矿场道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宽度符合通行、会车等安全要求。受采掘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的宽度时,必须视道路距离设置相应数量的会车线。

(二) 必须设置安全挡墙,高度为矿用卡车轮胎直径的

2/5~3/5。

(三)长距离坡道运输系统,应当在适当位置设置缓坡道。

第五百六十六条严禁矿用卡车在矿内各种道路上超速

行驶;同类汽车正常行驶不得超车;特殊路况(修路、弯道、单行道等)下,任何车辆都不得超车;除正在维护道路的设备和应急救援车辆外,各种车辆应为矿用卡车让行。冬季应当及时清除路面上的积雪或者结冰,并采取防滑措施;前、后车距不得小于50m;行驶时不得急刹车、急转弯或者超车。

第五百六十七条矿用卡车在运输道路上出现故障且无

法行走时,必须开启全部制动和警示灯,并采取防止溜车的安全措施;同时必须在车体前后30m 外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雾天或者烟尘影响视线时,必须开启雾灯或者大灯,前、后车距不得小于30m;能见度不足30m 或者雨、雪天气危及行车

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五百六十八条矿用卡车不得在矿山道路拖挂其他车辆;必须拖挂时,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设专人指挥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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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九条矿用卡车在工作面装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待进入装车位置的卡车必须停在挖掘机最大回转半径范围之外;正在装车的卡车必须停在挖掘机尾部回转半径之外。

(二)正在装载的卡车必须制动,司机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外。

(三)卡车必须在挖掘机发出信号后,方可进入或者驶出装车地点。

(四)卡车排队等待装车时,车与车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带式输送机运输

第五百七十条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带式输送机运输物料的最大倾角,上行不得大于16°,严寒地区不得大于14°;下行不得大于12°。特种带式输送机不受此限。

(二)输送带安全系数取值参照本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

(三)带式输送机的运输能力应当与前置设备能力相匹配。

第五百七十一条带式输送机必须设置下列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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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拉绳开关和防跑偏、打滑、堵塞等。

(二)上运时应当设制动器和逆止器,下运时应当设软制动和防超速保护装置。

(三)机头、机尾、驱动滚筒和改向滚筒处应当设防护栏。

第五百七十二条带式输送机设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避开采空区和工程地质不良地段,特殊情况下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二)带式输送机栈桥应当设人行通道,坡度大于5°的人行通道应当有防滑措施。

(三)跨越设备或者人行道时,必须设置防物料撒落的安全保护设施。

(四)除移置式带式输送机外,露天设置的带式输送机应当设防护设施。

(五)在转载点和机头处应当设置消防设施。

(六)带式输送机沿线应当设检修通道和防排水设施。

第五百七十三条带式输送机启动时应当有声光报警装置,运行时严禁运送工具、材料、设备和人员。停机前后必须巡查托辊和输送带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检修时应当停机闭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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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排土

第五百七十四条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当保证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落、滑坡、塌方等威胁采场、工业场地、居民区、铁路、公路、农田和水域的安全。

排土场位置选定后,应当进行地质测绘和工程、水文地质勘探,以确定排土参数。

第五百七十五条当出现滑坡征兆或者其他危险时,必须停止排土作业,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百七十六条铁路排土线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路基面向场地内侧按段高形成反坡。

(二)排土线设置移动停车位置标志和停车标志。

第五百七十七条列车在排土线路的卸车地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列车进入排土线后,由排土人员指挥列车运行。机械排土线的列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0km/h;人工排土线不得超过15km/h;接近路端时,不得超过5km/h。

(二)严禁运行中卸土。

(三)新移设线路,首次列车严禁牵引进入。

(四)翻车时2人操作,操作人员位于车厢内侧。

(五)采用机械化作业清扫自翻车,人工清扫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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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卸车完毕,在排土人员发出出车信号后,列车方可驶出排土线。

第五百七十八条单斗挖掘机排土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受土坑的坡面角不得大于70°,严禁超挖。

(二)挖掘机至站立台阶坡顶线的安全距离:

1.台阶高度10m 以下为6m;

2.台阶高度11~15m 为8m;

3.台阶高度16~20m 为11m;

4.台阶高度超过20m 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五百七十九条矿用卡车排土场及排弃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排土场卸载区,必须有连续的安全挡墙,车型小于240t时安全挡墙高度不得低于轮胎直径的0.4倍,车型大于240t时安全挡墙高度不得低于轮胎直径的0.35倍。不同车型在同一地点排土时,必须按最大车型的要求修筑安全挡墙,特殊情况下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二)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应当保持3%~5%的反坡。

(三)应当按规定顺序排弃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排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四)卸载物料时,矿用卡车应当垂直排土工作线;严禁高速倒车、冲撞安全挡墙。

第五百八十条推土机、装载机排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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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机必须随时观察排土台阶的稳定情况。

(二)严禁平行于坡顶线作业。

(三)与矿用卡车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四)严禁以高速冲击的方式铲推物料。

第五百八十一条排土机排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排土机必须在稳定的平盘上作业,外侧履带与台阶坡顶线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工作场地和行走道路的坡度必须符合排土机的技术要求。

第五百八十二条排土场卸载区应当有通信设施或者联络信号,夜间应当有照明。

第六章边坡

第五百八十三条露天煤矿应当进行专门的边坡工程、地质勘探工程和稳定性分析评价。

应当定期巡视采场及排土场边坡,发现有滑坡征兆时,必须设明显标志牌。对设有运输道路、采运机械和重要设施的边坡,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发生滑坡后,应当立即对滑坡区采取安全措施,并进行专门的勘查、评价与治理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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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四条非工作帮形成一定范围的到界台阶后,应当定期进行边坡稳定分析和评价,对影响生产安全的不稳定边坡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百八十五条工作帮边坡在临近最终设计的边坡之前,必须对其进行稳定性分析和评价。当原设计的最终边坡达不到稳定的安全系数时,应当修改设计或者采取治理措施。

第五百八十六条露天煤矿的长远和年度采矿工程设计,必须进行边坡稳定性验算。达不到边坡稳定要求时,应当修改采矿设计或者制定安全措施。

第五百八十七条采场最终边坡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掘作业必须按设计进行,坡底线严禁超挖。

(二)临近到界台阶时,应当采用控制爆破。

(三)最终煤台阶必须采取防止煤风化、自然发火及沿煤层底板滑坡的措施。

第五百八十八条排土场边坡管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定期对排土场边坡进行稳定性分析,必要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内排土场建设前,查明基底形态、岩层的赋存状态及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排弃物料的力学参数,进行排土场设计和边坡稳定计算,清除基底上不利于边坡稳定的松软土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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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排土场最下部台阶的坡底与采掘台阶坡底之间必

须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四)排土场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排水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水流入排土场。

防治水和防灭火

防治水

第五百八十九条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排水设施作全面检查,并制定当年的防排水措施。检修防排水设施、新建的重要防排水工程必须在雨季前完工。

第五百九十条对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的设施,必须按规定采取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沟等防洪措施。

第五百九十一条地表及边坡上的防排水设施应当避开有滑坡危险的地段。排水沟应当经常检查、清淤,不应渗漏、倒灌或者漫流。当采场内有滑坡区时,应当在滑坡区周围采取截水措施;当水沟经过有变形、裂缝的边坡地段时,应当采取防渗措施。

排土场应当保持平整,不得有积水,周围应当修筑可靠的截泥、防洪和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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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二条用露天采场深部做储水池排水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备用水泵的能力不得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50%。

第五百九十三条地层含水影响采矿工程正常进行时,应当进行疏干,疏干工程应当超前于采矿工程。

因疏干地层含水地面出现裂缝、塌陷时,应当圈定范围加以防护、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 (半)地下疏干泵房应当设通风装置。

第五百九十四条地下水影响较大和已进行疏干排水工程的边坡,应当进行地下水位、水压及涌水量的观测,分析地下水对边坡稳定的影响程度及疏干的效果,并制定地下水治理措施。因地下水水位升高,可能造成排土场或者采场滑坡时,必须进行地下水疏干。

防灭火

第五百九十五条必须制定地面和采场内的防灭火措施。所有建筑物、煤堆、排土场、仓库、油库、爆炸物品库、木料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露天煤矿内的采掘、运输、排土等主要设备,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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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六条开采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煤层或者开采范围内存在火区时,必须制定防灭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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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电气

一般规定

第五百九十七条露天煤矿的各种电气设备、电力和通信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等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采场内的主排水泵站必须设置备用电源,当供电线路发生故障时,备用电源必须能担负最大排水负荷。

第五百九十九条向采场内的移动式高压电动设备供电的变压器严禁中性点直接接地;当采用中性点经限流电阻接地方式供电时,且流经单相接地故障点的电流应当限制在200a以内,必须装设两段式中性点零序电流保护。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还应当装设单相接地保护。

第六百条执行电气检修作业,必须停电、验电、放电,挂接三相短路接地线,装设遮栏并悬挂标示牌。

变电所(站)和配电设备

第六百零一条变电站(移动站)设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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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场变电站应当使用不燃性材料修建,站内变电装置与墙的距离不得小于0.8m,距顶部不得小于1m。变电站的门应当向外开,门口悬挂警示牌。

(二)采场变电站、非全封闭式移动变电站,四周应当设有围墙或者栅栏。

(三)必须对变电站、移动变电站、开关箱、分支箱统一编号,门必须加锁,并设安全警示标志。变电站内的设备应当编号,并注明负荷名称,必须设有停、送电标志。

(四)移动变电站箱体应当有保护接地。

(五)无人值班的变电站、移动变电站至少每2周巡视一次。

(六)变电站室内必须配备合格的检测和绝缘用具。

第六百零二条移动变电站进线户外主隔离开关必须上锁,馈出侧隔离开关与断路器之间必须有可靠的机械或者电气闭锁。

架空输电线和电缆

第六百零三条采场内架空线路敷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固定供电线路和通信线路应当设置在稳定的边坡上。

(二)高压架空输电线截面不得小于35mm2,低压架空输电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由架空线向移动式高压电气设备和移动变电站供电的分支线路应当采用橡套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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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投入的高压电缆,使用前必须进行绝缘试验;修复后的高压电缆必须进行绝缘试验;运行高压电缆每年雷雨前应当进行预防性试验。

(四)电缆接头应当采用热缩或者冷补修复,其强度和导电性能不低于原要求。

(五)缠绕在卷筒(盘)上电缆载流量的计算符合相关要求,温升不超过要求。

(六)电缆穿越铁路、公路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严禁设备碾压电缆。

电气设备保护和接地

第六百一十条高压配电线路应当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低压配电线路应当装设短路和单相接地(漏电)保护;高压电动机应当装设短路、过负荷、漏电和欠压释放保护;低压电动机应当装设过流、短路保护;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必须装设接地保护;低压电力系统的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时,必须装设接地保护。

第六百一十一条变(配)电设施、油库、爆炸物品库、高大或者易受雷击的建筑,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每年雨季前检验1次。

第六百一十二条电气保护检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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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气保护装置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二)运行中每年至少对保护做1次检验,漏电保护6个月1次,负荷调整、线路变动应当及时检验。

(三)接地系统每月检查1次,每年至少检测1次,并做好记录。

第六百一十三条采场必须选用户外型电气设备,所有高、低压电气设备裸露导电体必须有安全防护。

第六百一十四条变电所(站)的各种继电保护装置每2年至少做1次试验。

第六百一十五条变电所开关跳闸后,应当立即报告调度人员,经查询,可试送1次;若仍跳闸,不得强行送电,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第六百一十六条接地和接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场的架空线主接地极不得少于2组。主接地极应当设在电阻率低的地方,每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ωmm2/m 的地区,不得超过30ω。移动设备与架空线接地极之间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ω。接地线和设备的金属外壳的接触电压不得大于36v。

(二)高压架空线的接地线应当使用截面大于35mm2的钢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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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用橡套电缆的专用接地芯线必须接地或者接零,严禁接地线作电源线。

(四)50v 以上的交流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接地。

(五)连接电气设备与接地母线应当使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耐腐蚀的铁线,严禁电气设备的接地线串联接地,严禁用金属管道或者电缆金属护套作为接地线。

(六)低压接地系统的架空线路的终端和支线的终端必须重复接地,交流线路零线的重复接地必须用独立的人工接地体,不得与地下金属管网相连接。

第五节电气设备操作、维护和调整第六百一十七条严禁带电检修、移动电气设备。对设备进行带电调试、测试、试验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移动带电电缆时,必须检查确认电缆没有破损,并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采用快速插接式的高压电缆头严禁带电插拔。

第六百一十八条操作电气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非专职和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电气设备。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者站在绝缘台上。

(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合格的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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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操作人员身体任何部分与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的最小距离应当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百一十九条检修多用户使用的输配电线路时,应当制定安全措施。

第六百二十条采场内(变电站、所及以下)配电线路的停送电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计划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二)非计划停送电,应当经调度同意后执行,并双方做好停送电记录。

(三)事故停电,执行先停电,后履行停电手续,采取安全措施做好记录。

(四)严禁约时停送电。

第六百二十一条高压变配电设备和线路的检修及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申请和工作票制度。停电线路维修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由负责人统一指挥。

(二)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该线路断开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专人看管或者加锁,并悬挂警示牌。

(三)停电后必须验电,并挂好接地线。

(四)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五)确认所有作业完毕后,摘除接地线和警示牌,由负责人检查无误后通知调度恢复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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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二条雷电或者雷雨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严禁操作跌落开关。

爆炸物品库和炸药加工区安全配电

第六百二十三条爆炸物品库房区和加工区的10kv及以下的变电所,可采用户内式,但不应设在a级建筑物内。

变电所与a级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50m。

柱上变电亭与a级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与b级和d级建筑物不得小于50m。

第六百二十四条1~10kv 的室外架空线路,严禁跨越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其边线与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与a级和b级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间距的

2/3且不应小于35m;与生产炸药的a 级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二)与d级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的185倍。

第六百二十五条变(配)电所至有爆炸危险的工房(库房)的380v/220v 级配电线路,必须采用金属铠装交联电缆,其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中性线的额定电压与相线相同,并在地下敷设。

电缆埋地长度不应小于15m。电缆的入户端金属外皮或者装电缆的钢管应当接地。在电缆与架空线的连接处应当装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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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电装置。防雷电装置与电缆金属外皮、钢管、绝缘铁脚应当并联一起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低压配电应当采用tn-s系统。

第六百二十六条有爆炸危险场所中的金属设备、管道和其他导电物体,均应当接地,其防静电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该接地装置与电气设备的、防雷电的接地装置共用,此时接地电阻值取其中最小值。根据具体情况,还应当采用其他的防静电措施。

照明和通信

第六百二十七条固定式照明灯具使用的电压不得超过220v,手灯或者移动式照明灯具的电压应当小于36v,在金属容器内作业用的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24v。

在同一地点安装不同照明电压等级的电源插座时,应当有明显区别标志。

第六百二十八条必须配置能够覆盖整个开采范围的无线对讲系统,有基站的必须配备不间断电源,同时配置其他的有线或者无线应急通信系统;调度室与附近急救中心、消防机构、上级生产指挥中心的通信联系必须装设有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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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设备检修

第六百二十九条检修前,应当选择坚实平坦的地面停放,因故障不能移动的设备应当采取防止溜车措施,轮式设备必须安放止轮器。

第六百三十条检修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检修时必须执行挂牌制度,在控制位置悬挂《正在检修,严禁启动《警示牌。

(二)检修时必须设专人协调指挥。多工种联合检修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的隐蔽处及通风不畅的空间内检修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四)检查和诊断运动、铰接、高温、有压、带电、弹性储能等危险部位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检修前必须切断相应的动力源,释放压力。

(五)在带式输送机上更换、维修输送带时,应当制定安全措施。

第六百三十一条检修用电设备的高压进线和总隔离开关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制度。

检修设备高压线路时,必须切断相应的断路器和拉开隔离开关,并进行验电、放电、挂接短路接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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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二条拆装高温(>40℃)或者低温(<-15℃)部件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严禁人体直接接触。

第六百三十三条电焊、气焊、切割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作场地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

(二)各类气瓶要距明火10m 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5m 以上。在重点防火、防爆区焊接作业时,办理用火审批单,并制定防火、防爆措施。

(三)在焊接或者切割盛放过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情况不明物品的容器时,应当制定安全措施。

(四)进入设备或者容器内部焊接、切割时,在确认无易燃、易爆气体或者物品,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五) 各种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严禁沾染油脂。

(六)电焊机及电焊用具的绝缘必须合格,电焊机外壳接地。

第六百三十四条吊装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吊装作业区四周设置明显标志,夜间作业有足够的照明。

(二)严禁超载吊装和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体;严禁使用一根

绳索挂2个吊点;严禁绳索与棱角直接接触。

(三)2台及以上起重机起吊同一物体时,负载分配应当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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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五条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

(二)使用梯子时,支承必须牢固,并有防滑措施,严禁垫高使用。

(三)采取可靠的防止人员坠落措施,有条件时应当设置防护网或者防护围栏。

(四)人员站立位置及扶手采取防滑措施。

(五)防止物体坠落,严禁抛掷工具和器材。

(六)在有坠落危险的下方严禁其他人员停留或者作业。

第六百三十六条检修矿用卡车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厢斗举升维修过程中,设定警戒区,严禁人员进入。

(二)厢斗举起后,采用刚性支撑或者安全索固定厢斗,严禁利用举升缸支撑作业。

(三)在车上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时,要防止火花溅落到下方作业区或者油箱。必要时,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四)必须制定专门的检修轮胎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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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露天矿离心式清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动

1.泵在起动前必须用手转动感觉灵活,电机转向与泵向一致;

2.泵起动前需向泵内引水,放净泵内空气,并关闭出口闸阀和压力表旋塞;

3.起动水泵,打开压力表,逐渐打开出口阀门到压力表(或电流表)指针到所需位置为止;

4.如果启动后,电机不动,并发出响声时,应马上拉下开关,二次启动若仍不动,应检查修理,启动时要单手侧面操作。

(二)运转

1.泵启动后,随时观察后段平衡管内水的流动,绝对禁止堵塞;

2.注意水泵轴承温度,最高不得高于70℃,经常检查电机是否局部发热;

3.检查泵轴串动就在允许范围内,填料压紧程度应保持均匀漏水(每分钟10—20滴);

4.水泵上水不足时,应考虑进行检修。

(三)停机注意事项

1.与有关岗位人员联系好,给停车信号;

2.慢慢关上出水闸阀和压力表旋塞,然后关闭电机;

3.泵正常运转停车或因故障停车都必须先关,然后再切断电源;

4.冬季停止使用时,应将泵体内腔存水放净,以防冻裂泵体内腔。

5.不准用湿手操纵电器设备。

6.经常检查各电气设备线路是否完好,如有受热老化应及时更换,防止漏电伤人。

7.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应切断电源,找电气专业人员修理,不可随意乱动电气设备。

8.检查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请有关领导或部门后再进行处理,并应详细记录于设备运转日记中。

(四)交接班

1.打扫好本岗位卫生,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2.交接班时交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事故处理及应继续做的工作,以便接班人有所准备。

第13篇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

为了加强露天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和周围环境等公共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

一、总则

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

2、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3、爆破开工前,凭相关手续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爆破施工手续,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4、露天爆破要有爆破设计说明书,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应有应急救援预案。

5、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设有爆破负责人、爆破组长、爆破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负责人。

6、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爆破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作业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7、取得《爆破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三个月后,方可独立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

8、爆破员要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9、爆破前要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环境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0、露天爆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11、不准酒后施爆,不准为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爆破作业。

12、爆破施工中必须执行“一炮三检”的制度,即(装药前检查、装药后检查、爆破后检查)。

13、夜间或天气等条件恶劣无法保证安全爆破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14、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统一醒目且不产生静电的棉质工作服,工作服上要有夜光条,佩戴安全帽和胸卡。

二、钻孔、装药和堵塞

1、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说明书确定的孔网参数进行钻孔,以保证安全爆破。

2、装药前要验孔,保证爆破单耗,以防装药过多发生爆破事故。

3、装炮前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明火及其它不安全隐患,禁止吸烟,并清退无关人员及机具离开作业现场。

4、不准在夜间进行装药爆破作业,因情况紧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证措施。爆破装药现场不应用明火照明,爆破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离爆破器材20米以外可装220v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或硐室内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

5、制做炮头时,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6、人工装药应用木质或竹制的炮棍。用装药器装药时,装药器必须符合要求。

7、起爆药包装入孔内时,必须一手拉着导爆管或导爆管索、电雷管脚线,轻轻地将药包送入孔内。

8、任何车辆(包括炸药车)或设备不得碾压爆破器材。当危险品运输车辆或设备需要进入爆破作业区,必须有人指挥监护。

9、充填时,必须将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拉直靠在炮孔边上,防止损坏。

10、充填物应用黄泥球或深孔岩粉末,禁止用石块,以防造成爆破飞石。

11、填塞时要根据炮孔深度确定堵塞长度,并且加强堵塞。

12、深孔爆破必须按设计量进行装药,严禁超装。

13、装药连线时,严禁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导电体相接触。

14、爆破遇到雷雨天时,电起爆系统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15、露天深孔爆破要用导爆管起爆网络,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电起爆网络时,装药前要测量电雷管的电阻值,以防产生哑炮。使用输出电流<30ma的专用检测仪表进行测量。同一起爆网路中,必须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电雷管,电雷管电阻差不大于0.3ω,通过每个电雷管的电流强度不小于2.5a。

16、电爆网路的实测值与设计计算值误差应小于5%。

17、起爆网络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联接。敷设起爆网络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

18、起爆网络联结完毕,要进行最后一次检查,核对火工品使用数量,严禁无丢失、遗漏。

三、警戒与信号:

1、进入爆破作业区,应按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用专用红旗标记圈定爆区,设警戒线,并设专职的警戒人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爆区。

2、在各路口要设警戒牌,注明“正在爆破作业,严禁进入现场”字样。

3、警戒人员要佩带明显标志,并认真负责,严格把守,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出现意外情况时,要立即向爆破指挥人员汇报。

4、爆破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距离,露天爆破的安全警戒距离为:

(1)人员与爆破点的最小安全距离:

①深孔爆破:正面方向不得低于300m,周围不得低于200米;

②二次破碎(含根底炮):四周各为400m后侧为200m沿山坡向下爆破时,以上数据的增加量按设计计算确定。

(2)装药车装药时,其周围20m范围内严禁钻机同时进行穿孔作业。

(3)设备撤离的最小安全距离:爆破正面方向不低于200m,后方、侧方各不低于100m。

5、装药结束后,如不能及时联线起爆,应派专人警戒爆区现场。

6、爆破要派装有警笛的车辆,负责爆破时的清场巡查和提供爆破信号,爆破信号以警笛声为准,信号规定为:

(1)预备信号:当装药和起爆网络联结完毕,并清退了安全警戒范围内的人员和车辆后,发预备信号。预备信号发出后,任何人员和设备禁止进入爆区,准备起爆。

(2)起爆信号:在预备信号发出约5分钟后,再次让各警戒点报警戒情况,确认安全后,具备起爆条件,发起爆信号后起爆。

(3)解除信号:爆破后,爆破负责人带领爆破员亲自对爆破作业区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发现盲炮及时清理,盲炮的处理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操作,临时不能处理的,需做好明显的盲炮标记,并上报有关负责人,确认作业现场安全的情况下发出第三次警报信号,解除警戒,施工人员及机具方可进入现场。

7、每次爆破时,每个方向及重要位置均应在危险区边界设置警戒人员及明显标志。

8、爆破作业要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并在指定的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和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隐蔽场所必须安全可靠。

四、起爆、起爆方式及爆后检查

1、起爆器钥匙要由爆破员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以防造成误爆事故,爆破由爆破员亲自起爆。

2、起爆方式:

(1)电力起爆:

①爆破前,必须检查起爆器开关是否在断电位置,起爆器必须由专人管理。

②爆破专用线路不得与任何带电体接触。活动母线只许在装药完毕后,方可从工作面逐段往起爆开关处放线。

③母线与脚线连接前,必须先将母线与脚线导通,并短路一下,以消除外部干扰电。

④用电桥测量电雷管电阻时,每次通电(按通电按钮)时间不得长于3秒。

⑤雷雨天气时,禁止使用电力起爆方法进行露天爆破。

⑥当杂散电流测量值大于30ma时,应暂缓起爆。

⑦每个电雷管的准爆电流:直流不小于2a,交流不小于2.5a。

(2)导爆管起爆:

①导爆管不得有死结,不得用力拉扯。

②与雷管连接位置离尾部封9处要大于20cm。

③雷管聚能穴方向(除e_cl地表雷管外)应与导爆管传爆方向相反,并且导爆管应均匀地敷设在雷管周围,用胶布等捆扎牢固。

(3)导爆索起爆:

①导爆索只准用快刀切割。

②支线应顺主线方向联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cm,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得大于90°。

③雷管的集中穴应朝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④硐室大爆破时,与铵油炸药接触的导爆索须采取防渗油措施。

3、每次爆破后,要全面检查、清理现场,不得将爆破器材遗留在作业场地。

4、爆后检查时重点要查看飞石距离、爆破质量和有无盲炮,

当有盲炮时要按盲炮处理方法进行排除。

5、对现场进行检查完毕后,要填写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

6、每年度或一个较大的爆破工程结束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提交爆破总结。

7、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应整理归档。

五、盲炮处理:

(一)、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若抵抗变小,必须加强警戒或覆盖2倍以上碎渣;

2、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孔不得小于0.3m,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m,为确定平行眼的方向,允许从盲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填塞物;

3、用木、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4、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5、采用硝铵类炸药时,如孔壁完好且药柱高度较小,填塞度也较小,可将填塞物掏出,再向孔内注水,使其失效取出雷管(如二次爆破、处理根底等);

(二)、处理深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1、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

2、在距盲炮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

3、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者,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作进一步处理;

(三)、处理峒室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1、如能找出起爆网络的电线、导爆索或导爆管,经检查正常仍能起爆者,可重新测量最小抵抗线,重划警戒范围,联线起爆;

2、沿小井或平峒清除填塞物,重新铺设网路,联线起爆或取出炸药和起爆体。

第二章火工品的管理

1、火工品的申请、购买、储存和运输要严格执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2、火工库的选址要按相关规范,经管理部门确认,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不准私改、私建。

3、火工库要按规范有防雷设施,并经气象部门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4、火工库经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启用。

5、火工库的管理由矿方负责,监督施工方的使用,并承担相关责任。负责从火工库到爆破现场的押运和监督。

6、火工库要24小时有规定数量的保安值班,库房内要有可靠的报警系统,并至少有两条狗。

7、库房内的雷管要存放在保险柜内。

8、搬运爆破器材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先核对爆破器材的数量,电雷管的脚线必须短路。

(2)炸药和雷管要用箱式车分开运输,不得同车运输,运输到现场的雷管必须用非金属、密封的箱子存储,不准露天存放。

(3)运输车辆不得驶离至目的地线路,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停留或休息,车速不得超过40km/h。

(4)搬运时必须将雷管和炸药分开,必须轻拿轻放擦、撞击、抛掷,严禁接触火源和电源。

9、运输到现场的炸药与雷管不能一起存放,必须保证炸药、雷管相隔20米,并由专人保管。

10、火工品实际出入库数量要与信息数据相符,并及时上报。

11、严格遵守火工品领退制度,领退及使用要有记录,保证火工材料不丢失或挪作它用

12、火工品必须由具有爆破员作业证的专业人员领用、清退并签字,他人不得擅自领用、清退代签。

13、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掷滚、摔落和挤压

14、在有沼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煤矿安全炸药和雷管。

15、要把好火工品的质量检验关:

(1)电雷管有生锈、裂隙、变型不准使用,导通试验时,电阻值相差太大,不能串联使用。

(2)硝铵炸药受潮严重结块禁止使用。

16、爆破器材不允许在施工现场过夜,当日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及时清退,入到爆破器材专用库房。因特殊情况,经申请公安机关允许爆破器材在施工现场过夜的,必须每班派两人昼夜看护。

第14篇 露天矿山采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采场必须遵循“先剥离、后采矿”的原则,严格按照设计开采水平斜进顺序,分水平台阶正规化开采,任何个人不得改变开拓方式或设计开采方案,各水平台阶应保持一定的超前距离,严禁以下部直角式开采,严禁作业人员上下重叠立体式的同时作业。

2、采场台阶高度水平坡面角,必须适应采剥、装运设备条件,达到下列要求:

① 机械开采时按设备性能确定台阶高度,台阶高度不得大于15m。

② 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得大于65°。

③ 采剥工作面禁止形成伞檐、悬体根底和空洞,最小平台宽度,必须保证运输和安全要求。

④ 班前、班后和下雨过后必须有专人(安全员)负责检查,清理浮矿石、泥土。发现隐患立即予以排除,方可继续作业。

第15篇 露天矿内燃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保养要点

露天矿内燃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及保养

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应熟悉本机的性能、结构等,并要遵守安全和交接班制度。

2.移动式空压机多用于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时注意纵横水平度,并支势稳固。考虑防晒、防寒、通风、防火、防煤等事项,两机间距大于1.5m。机身与周围建筑应大于1m。

3.内燃空压机启动前应做如下工作:

(1)内燃机启动前应检查油料及冷却水的质量与数量。冬季作好防冻工作。

(2)内燃机启动时应托开空压机,不带负荷启动。根据不同的启动方式,采取不同措施,以防伤人或坏机。

(3)启动后低速运转3min~5min,待运转平稳后再逐渐提高转速。待水温上升到标准要求时方可加负荷。

(4)运转中注意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等现象,随时观察温度、油压、电流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立即停车。

(5)停机前应先去掉负荷,降低转速,待机械各部温度降低后,再停机。冬季时未加防冻液的冷却水应放掉。

(6)运转时,遇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车。

4.在检查内燃机运转正常的情况下,对空压部分进行试运转,检查离合器与皮带轮等传动装置。同时检查一下防护装置是否完整良好。

5.空压机开动前检查其润滑油的油量及油质,都应符合要求。

6.接通冷却水管路,通水后不得漏水。

7.长期停用和新机使用时应先进行盘车检查,有无异响。

8.使用离合器连接空压机进入空运转确认运转正常后,逐渐打开减荷阀,或者顺次关闭各级冷却器和液气分离器的油水排泄阀,使空压机进入负荷运转。

9.正常运转时,应经常注意压力、温度随时进行调整。检查供油或注油是否正常。冷却水流量均匀不得有间歇性流动或冒气池等现象。

10.空气压缩机每工作2h,需将液气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抽水排放一次,每班将贮气罐内油水放1~2次。

11.空气压缩机在运转中,如发现油混、油压、水温突然上升或下降;排气压力突然升高节安全同失灵;空气压缩机、内燃机和电气设备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原因,并予排除。

12.空压机在打开送气同前,应通知送气管道附近的人员,任何人员不得在出气口处站立,更不得在史气华附近进行焊接或加热等作业。

13.正常停车后,应关闭冷却水进水阀门,放掉气缸套和各级冷却器,液气分离器和贮气罐中的存水。在寒冷季节,还应放尽冷却水,以防冻裂机器。并应放出本级排气管处的压缩空气。

14.空气压缩机的进、排气管较长时,应对进、排气管加以固定,以免引起振动。管路不应有急弯,弯曲半径也不应小于管径的8倍。管路应敷设得短而直。

15.空气压缩机的管路上应尽益减少附件,如管路过长时,须在使用端另设贮气罐和分离器,管径应选择适当。管径由大变小时,必须使用异径接头,逐渐变小。

16.空气压缩机的管路要架设牢固,联接可靠,严防漏气。要防止曝晒、冰冻而损坏管路。不允许管内有局部积水,送风管路应经过压力试验,试验压力比工作压力高0.3mpa-0.5mpa。送风管每工作一段时间,应清除管内油污和杂物。

17.空压机贮气罐必须保持清洁,除每班将贮气罐内油水放1~2次外,每月至少将推内油质等物清除一次。

18.空压机贮气罐不应在日光下曝晒。新装的贮气罐,在使用前应经过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贮气罐应按高压容器的使用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对压力表、安全同也要定期检查。

19.几台空压机并车使用时,要选用具有同一压力参数的空气压缩机。两台以上的空压机并用时,必须安设共用的贮气罐。在场地许可时,贮气罐最好安设在离机房远一点的地方,最少不得小于1.5米。为了防止空气倒流,每台空压机与批气罐之间应装止回阀。

20.移动式空压机每次移动前,应清除转向机构、弹簧弓子板上的脏物,仔细检查其紧固和完好情况。推行速度一般不超过5.6m/s。对移动空压机应设临时机房进行防护。

21.每次工作完毕,应认真检查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并将各操作手柄置于空档。每次工作完毕,都应认真填写有关记录。

22.空压机较长时间停机不用,应向各摩擦面往以充分的润滑油。长期封存的空压机,除放出各处油水、拆除所有进排气阀并吹洗干净外,还应捺净压缩机气缸里、活塞端面等,并进行油封,油封后用盖盖好,以防潮气、灰尘侵入,长期封存的空压机,应将整个机器用苫布盖严。

以上各项要求适用于各型号空压机。对螺杆式和滑片式空压机,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注意以下各条要求。

23.螺杆式空压机在启动前,应仔细检查压缩机油分离器内的润滑油量;开动约1min~2min后停车,观察有无不正常音响,待储气罐内压缩空气完全放光后,复查一次抽分离器内润滑油面,如油量不足,应予补充。润滑油量应适当,过多或不足均会引起机器过热。

24.螺杆式空压机,在无负荷状态下,空运转5min~10min,然后才可拉开启待塞。当气压升到0.5mpa后,半负荷运转5min~10min,持油温达50℃后,确认各处温度、响声正常后,方可升压到规定的工作压力下工作。机油压力在启动后,空负荷运转时,不应低于0.05mpa;在正常运转时,应不低于0.35mpa,也不应超过0.75mpa。

25.螺杆式空压机停机时,应将机组排气阀门打开(关闭通向总空气管道阀门),等贮气推内的气压降到0.4mpa以下时才能停车。

26.滑片式空压机排出油的温度,应保持在75~95℃(通过手动旁通同,控制旁通路油冷却系统来达到)。如温度过低,会使吸入空气中的水蒸气凝结成水,留在润滑油内。滑片吸收水分膨胀后,将增加阻力,加速磨损,甚至使沿片折断,造成严重事故。因此,在运行中,不但要密切注意排出油的温度,同时还要在每天启动以前,打开贮气罐底部的两个放水阀放水,直到放出油液为止。

27.对滑片式空压机,如发现空压机气缸有集油现象时,不允许启动。若因油止回阀失灵,应检修。并应拆开两级气缸底部一级压力表连接螺母,把压进气缸的润滑油放掉,然后再按空压机操作程序启动。

28.滑片式空压机停机后为了不使气缸内形成真空,应将减荷阀打开。

29.螺杆式空压机需长期封存停车时,应将润滑系统中用过的润滑油放出,换以新的不含水分的油封润滑油,并运转5~10min,以免使用过的润滑油中的水分和杂质使零件表面锈蚀。油封润滑油,建议采用原使用牌号的润滑油加入5%环烷酸锌。

日常保养

1.班前

(1)清洁机体。清除空压机上的所有灰尘油污。

(2)检查发动机燃油箱内燃油量、不足时添加。

(3)检查发动机油底壳内机油量,不足时添加。机油面过高,应查明原因,及时修复。

(4)检查柴油机燃油泵机油量,不足时添加。如机油面增高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更换变质机油。

(5)检查散热器水量,不足时添加。检查水泵,水管路各接头有无漏水。

(6)检查风扇皮带的松紧度。要求用39.2n左右的力,能按下10mm~15mm为宜。

(7)检查蓄电池。要求蓄电池表面清洁,导线与电池极性联接牢固;要求电解波高出极板10mm~15mm,加液口螺塞气孔畅通。

(8)带启动机的内燃机,还应检查启动机接线往与导线的联接情况;启动机开关的接触情况是否完好。要求导线联接可靠,导线无破损,开关接触良好。

(9)检查发动机与空压机联接的联轴节或皮带,弹性柱销联轴节如有松旷,应拧紧松动的柱销螺母,橡胶圈损坏失效的应更换,皮带传动的,要求皮带完好,松紧适宜。

(10)检查空压机部分的润滑油。对活塞式空压机,应检查曲轴箱内的油面,要求油面在量油是上的刻度范围内,不足时添加。对螺杆式空压机,应检查压缩机油分离器内的润滑

油量,不足时添加但油量应适当,过多或不足均会引起机器发热。

(11)转动机油滤清器手柄一周。

(12)检查各部紧固件的联接情况要求各部紧固件完好,联接可靠。安全防护设备可靠。

(13)用水冷却的空压机,应检查冷却水,打开冷却水管路的阀门通水。要求冷却水流量均匀,不得有间歇性流动。

(14)检查安全阀、气压表,各个空气管路阀门是否完好;检查仪表盘上各个仪表是否完好。

(15)对停车时间较长的空压机,还应盘车检查。将压缩机盘动数转,其转动应灵活,无阻滞现象,以准备启动。

(16)空压机在无负荷的情况下启动后,检查空气管路各个阀阀门的关闭是否可靠,各个仪表工作是否正常;整个机器有无异响。各种管路联接处有无漏油、漏气、漏水等现象,对所有不正常情况,均应在正常运转前排除。

(17)每工作50h左右,应清洗空气池清器一次。要求清洗滤网,更换机油。安装时,要求各连接处应密封良好。对工作场地风沙大、空气中灰尘多的情况,应缩短清洗及换油周期。

(18)对活塞式空压机每工作50h左右、应检查空压机进排气阀,必要时更换阀片和弹簧。

2.班中

(1)空压机投入正常运转后,应随时注意油压力、空气压力、水温度、油温度等,检查各个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对油压、油温,水温突然上升或下降,排气压力突然升高,安全阀失灵;或发动机、空压机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原因,并予以排除。

(2)对螺杆式、滑片式空压机,在正常运转中,还应检查油位指示标志,油位是否在中间位置,低于中间位置,应停车添加机油,加到标准油面高度。

(3)空压机每工作2h左右,需将液气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每班将贮气罐内油水放2~3次。

(4)检查各部联接有无松动。对松动的部位及时紧固。

(5)检查气压自动调节器管路,如有堵塞,应用压缩空气吹通。要求气压自动调节器灵敏可靠。

3.班后

(1)关闭空压机冷却水阀门、放掉各级冷却水,液气分离器和贮气罐中的存水。

(2)放尽压缩空气。对本级排气管处的压缩空气也应放尽。

(3)对内然机还应检查油底完的机油量,如有异常,应查明原因,予以排除。

定期保养(每工作250h进行)

1.进行日常保养标准的全过程。

2.清洗内燃机和空压机的空气池清器。要求用煤油清洗油盘、滤网,清洗后用压缩空气吹干,再加入新机油至规定高度。

3.检查燃油滤清器(清洗汽油启动机沉淀杯,放出沉淀物和水),清洗或更换滤芯 。

4.检查内燃机机油粗滤器,放出沉淀物,清洗滤芯。

5.检查燃油箱,打开燃油箱放油塞,放出沉淀物和水,同时清洗加油口滤网。

6.检查内燃机润滑系统,对燃油泵底完机油也进行检查。如需更换机油,应在停机后发动机尚热时进行,清洗后放出清洗油,加入新机油。同时,清洗机油滤清器,更换细滤芯。

7.检查空压机润滑系统。用少量清洁机油清洗活塞式空压机油底壳及油盒,根据油质情况,更换全部机油。需更换机油时,也应在空压机尚热时进行。清洗检查空压机机油滤清器。滤清器芯子清洗后用压缩空气吹净。滤清器密封垫如有变质,应更换。

其他型式空压机的机油更换周期应根据其说明书进行。

8.检查传动皮带的磨损情况或离合器、联轴器的接触情况要求皮带无破裂离合器无抖动打滑现象,否则应调整;联轴器无松旷,否则应更换弹性件或紧固柱销。

9.检查气压表、安全阀。气压表应校准,如有失灵,应修理或更换。安全阀如有胶住失灵,应拆洗,并试验其开放、闭合时的气压,必要时修理或更换。

10.清洗空压机中间冷却器片间和管间的灰尘与油污,用压缩空气吹洗。清洗注油器,用压缩空气吹净油道。

11.调整内燃机气门间隙(调整时,减压杆应在工作位置,其间隙应为0.6mm~0.75mm)。

12.对带有汽油启动机的柴油内燃机还应检查接合机构拉杆的自由行程。自由行程为7mm~15mm,调整后用螺母锁紧(292型汽油启动机)。

13.对带有蓄电池的空压机,还应检查蓄电池的电解液比重是否合乎要求,缺少的应添加。

14.内燃空压机的内燃机部分,其保养周期应根据说明书执行。

露天矿规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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