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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2

土木规程

有哪些

在土木工程领域,规程是指导施工、设计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它们涵盖了从基础建设到建筑工程的各个阶段。以下是一些关键的土木规程:

1.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规定了建筑物的承载力、稳定性和抗震性能要求。

2. 地基与基础工程规程:涉及地基处理、桩基施工和地基稳定性评估。

3. 混凝土与砌体结构规程:规定混凝土和砌体的配合比、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

4. 钢结构设计规程:涵盖钢结构的设计、制作、安装和防腐处理。

5. 管道工程规程:包括管道的选材、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

6. 市政道路与桥梁工程规程:规定了道路桥梁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规范。

7. 环境工程规程:关注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置和环境保护。

标准

这些规程通常由国家或行业的权威机构制定,如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必须严格执行,后者则为最佳实践指南。标准会定期更新以反映最新的技术发展和实践经验。例如,gb 50017-2019是中国的最新钢结构设计规范,它对旧版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新的材料和工艺要求。

是什么意思

土木规程的实质是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和效率。它们为工程师、承包商和监管机构提供了统一的操作框架,降低了风险,提升了项目的一致性和可靠性。遵守规程意味着遵循已验证的最佳实践,而不是依赖个人判断或未经验证的方法。规程也促进了跨地域、跨行业的交流和合作,因为大家都在同一套规则下工作。然而,规程并非一成不变,它们需要随着科技进步和环境变化而适时调整,以保持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在实际操作中,理解和执行规程至关重要。这可能涉及到深入学习、参加培训,甚至参与规程的修订过程。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确保团队充分理解并遵循规程,是保证项目成功的关键。也要鼓励创新思维,寻找在规程框架内优化工程的方法,以实现更高的效率和可持续性。

土木规程范文

第1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普通工

第1条 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第2条 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或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第3条 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第4条 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第5条 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第6条 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撑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第7条 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第8条 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第9条 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第2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地下连续墙施工

第1条 导沟上开挖段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止人员或工具杂物等坠落泥浆内。

第2条 挖槽施工过程中,如需中止时,应把挖槽机械提升到导墙的位置。

第3条 在特别软弱土层、塌方区、回填土或其他不利条件下施工,应按施工设计进行。

第4条 在触变浆下工作的动力设备,如无电缆自动放收机构,应设有专人收放电缆,并经常检查防止破损漏电。

第5条 在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得进行开挖。用地下连续墙作为挡土墙的基坑,开挖时,应严格按照程序设置围囹支撑或土中锚杆。

第3篇 土木建筑操作规程

一、瓦工

1、使用脚手架前应与架子工共同检查,合格后方能投用。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称马道)。在脚手架上下得用砖块作垫块垫平跳板。

2、必须使用马道或提升塔垂直上料,禁止用扔掷的方法运砖。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3、在脚手架上不得集中堆放材料和工具,要考虑脚手架的承载能力。一般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层侧砖,宽度不超过两砖。

4、高空作业严防触电或头碰其它物体。拆下的物料、砍碎的砖头、瓦片等不得随意乱掷乱扔,应堆放在安全之处,及时运到地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砖墙上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5、地坑、地沟作业(如砌基础)前必须仔细检查,如有塌方危险或支撑不牢时,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才能作业。坑口边缘不能堆码红砖及其它材料,也不得堆在操作人员上方的不稳固跳板上,以防止塌土或坠物伤人。

6、地坑深度超过1.5米时,运送材料应使用框具或溜槽。

7、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砖、砍砖、划缝、行走以及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在未达到要求强度的墙上,不得置放灰槽、灰桶等物品以及坐卧作息。

8、砍砖应面向墙面。不准对着别人,面向外或直着身子砍砖。

9、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砌筑桃檐时,必须逐层砌筑。砌突出墙面300毫米以上桃檐时,应搭设伸出脚手架。

10、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屋面坡度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在石棉瓦上作业,应铺设脚手板等,不许直接站在石棉瓦上,以防止瓦碎坠落。

二、土石方工

(一)一般要求

1、施工前应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地下设施(如电缆、管线等)、墓坑、沙基等的调查,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若发现流沙或其它不能辨别的物品,应弄清情况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2、在公共场所(如道路、居住区等)挖掘时,应在施工地点设置围栏及警告标志,晚间应设红灯。

3、在坑、槽、井、地道内工作,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如发现有毒气体,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在坑基、地沟边缘及地壤自然坡角内不得安置施工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运输机械。如必须安设或通行时,应采取措施。当无加固支撑时,不得在地坑地槽边堆放土方或其它材料。堆放时应距边坡上缘1米外处,堆高不得超过1.5米。

5、不得在地坑、地沟、地槽内休息。

(二)挖方及夯实

1、挖掘地坑、地槽、地沟时,如遇下列条件,可挖成直壁,不加支撑。否则,应设置安全边坡或设加固支撑。①地壤湿度正常,无地下水;②挖方敞露时间不长,而且不会受水浸袭;③挖方深度不超过以下限度,砂土及砾石:1米;粘质砂土或砂质粘土:1.25;粘土及湿陷性大孔土:1.5米;特别密实土:2米。

2、开挖湿陷性大孔土时,如发现较厚的腐植土、淤泥、松土、砂夹层、砂砾夹层等情况,应暂停开挖,待加设支撑或从上口扩大边坡后,方可继续操作。

3、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采取掏空底脚的办法。

4、多人用木夯、铁夯夯实土壤时,要动作一致、用力一致、方向一致,并应有专人喊号指挥。采用机械夯实土壤时,操作人员应相应遵守该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石方工程及爆破

1、石方工程施工场地应设置足够的安全通道和运输道路。所有设备器材、运输轨道及工作人员均不得设置或停留在石方有倒塌危险的范围内。

2、挖掘砾石或卵石堆时,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不得在坡脚下掏挖。对悬岭、凸出或其它容易脱落或滚下的石块,应及时清除。

3、在岩石上打眼及用爆破法松动石方时,应遵守凿岩、爆破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抹灰工

1、室内抹灰使用马凳、金属支架设脚手板,间距不得大于2米,脚手板要铺平、铺牢,防止探头板。室内3米以上抹灰。应搭设脚手架。脚手板上禁止多人集中作业,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2人,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灰桶、灰槽若放在脚手板上,应放平、放稳。

2、不得在门、窗框、暖气片、洗脸池等物上搭设脚手板。

3、顶棚抹灰作业,底层灰抹牢后才能上面层灰,底面结合应坚实,防止脱落。

4、采用外支架或吊篮从事外墙抹灰时,严禁超负荷。工前应检查挂架是否牢固。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拦杆或阳台板上进行操作。

5、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磁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6、机械喷涂抹灰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输浆管各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在超压及管道堵,或检修受压胶管时,应卸压检修,严禁带压卸料管。

7、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电源线应用绳子吊起,以免磨坏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操作。

8、淋白灰应有专人负责。下灰坑挖灰膏时,应使用牢固的防滑跳板,以防陷入灰坑内。

四、木工

(一)一般安全要求

1、搞好防火,车间及木工操作场所应备有消防工具。工作场所不准吸烟、熬胶。熬好的胶带入工作场所时,应防止锅底火星带入。作业后必须将料头、刨花、木屑清扫干净,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及时处理,不准长期存放。

(二)现场操作

1、两个人不应在同一条凳上进行打眼作业,且不准对面操作。

2、模板支撑不得使用扭裂、劈裂、腐朽的材料。支撑立杆应加垫木及木楔,木楔要钉牢。支撑不得支在地上或用砖垫塞。

3、模板顶柱或平台柱,凡高度超过1.5米应加拉杆,以防止倾倒。

4、支撑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不得利用拉杆、支撑攀站在墙上、檐口上操作,必须站在脚手架上作业。

5、拆模板时,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按顺序分段进行操作,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并应阻止无关人员靠近。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6、高空拆模时,应站在脚手架上作业,不准站在支撑的横拉杆上。折下的模板应用绳索吊下,不得往下抛掷。高空拆模应设警告牌,并设专人看护。

7、拆下的模板或木料应立即集中堆放到指定地点,并将朝天钉子拔出或砸倒,防止钉子扎脚。

8、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安装前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并检查砌体强度是否达到要求。必须在砌筑物上面拼装的木屋架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

9、安装二层楼以上的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三)木工机械的一般安全操作要求

1、熟悉机械性能,操作方法,安全和维护保养方法。开车前详细检查机械各部零件、电气设备、保护装置是否良好,刃具是否安牢拧紧。做到先试车,后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工应包扎发辫,戴好工作帽。严禁戴手套上机操作。

3、木料加工前应检查木料上是否有铁钉、混凝土、泥砂等,若有应清除干净。

4、机械运转过程中,严禁在防护罩或台面上堆放物品。被加工的木料有大节疤、戗槎应进行处理或减慢推料速度。裁、压及开榫窄小木料,应采用压板、推棍、或专用工具推进或推进,严禁用手直接操作。

5、检查故障、处理隐患以及上油等操作,应停车并切断电源后进行,严禁开车进行。

6、使用平刨机、压刨机、打眼机、裁口机、开榫机、圆盘锯、木车床等木工机械,要遵守各自的安全操作规程。

五、制材工

(一)木材搬运、装卸、堆放

1、从车上卸圆木应有专人指挥,拔夹杠应先拔中间,后拆两头。剪断铁丝应先剪上层和中层,后剪下层。滚放卸圆木时,车上不准有人,车下禁止行人通行,并设明显标志。

2、装车运圆木时,下层装大的,上层装小的,并用绳索捆牢。卸车时车要停稳。装运成材时,高度不应超过1米,每0.3米设横木。

3、堆放圆木应先清除垛下障碍物,站在垛两端操作。码高垛时跳板必须支搭牢固,禁止两人在同一块跳板上操作。若遇冬雨季,跳板应加防滑条。

4、翻圆木时撬杠和扳钩不得正面对人,翻弯曲和直径较大的圆木,必须掩好垫木,防止圆木滚动伤人。

5、圆木垛高一般不应超过3米,垛距不得小于1.5米;成材垛高一般不应超过4米,每0.5米加横木,垛距不得小于1米。所有材料垛应距运输轨道两侧1米,上方不准有高压电线。

6、往平车(跑车)上搬圆木时,应先调整好大小头,使其能平�翻上车盘,一次上好。若用吊车往平车上起吊圆木,需挂牢挂钩,专人指挥,起落平稳。吊起的木料下不严禁站人。运料时,不得猛推猛跑。拐弯要慢行。

(二)机械制材

1、用带锯制材时,开车前应检查机械各部件并调整锯条。先试车,待声音正常无串条危险时方可开锯。锯条若齿侧裂纹超过锯条宽度1/6、接头处裂纹超锯条宽度1/8、连续断两齿、接头超过了3个时都不准使用。有裂纹的地方应钻孔截缝.

2、圆木上跑车前应调好大小头。锯旧料时应详细检查,清除铁钉、砂石等物。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3、圆木必须紧靠车桩车盘,钩末挂好不准松动撬杠。操作时手脚不准伸出跑车边缘。跑车末停稳禁止下木料。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

4、进锯应准确摇尺,进锯后不得变动尺码。入锯速度不宜过猛。

5、倒车不宜过快,并注意检查排除戗槎、木节等障碍。木料的尾端越过锯条0.5米后再行倒车,以免顶断锯条。

6、跑车进退时,禁止任何人在车道停留、抢行以及堆放任何东西。

7、操作小带锯,上下手在互相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时手不得时入台面,接料时手不应超过锯口。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小带锯操作时,锯口对面不准站人。

六、钢筋工

(一)一般安全要求

1、搬运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时要注意前后左右是否有人,防止触伤人。搬运带有弯钩的钢筋半成品时,要注意转弯,防止弯钩钩住电线、其它物品及人。

2、钢筋、钢材、半成品等按规格品种分类堆放整齐,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应加网罩。

3、各种钢筋机械应由熟悉机械构造、性能和操作方法的人员按规程操作。操作前应检查机械有列异常现象,并必须先运转正常后再开始工作。操作过程中机械如需注油或检修,应停机并切断电源后进行。

4、用点焊机、对焊机焊接时,要注意防火。

(二)预制与绑扎

1、用机械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采用人工铰磨拉直钢筋,不准用胸、肚接触铰磨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2、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3、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打锤应注意区域内的人物人物。切断小于300毫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应在外侧设防护笼罩。

4、手工弯曲钢筋时,板子应夹牢,拖平和握紧。脚要站稳,用力不应过猛。弯曲钢筋时,禁止非操作人员站在附近。尽量不在高空和脚手架上弯料作业,若确实需要,应加设安全设施。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稳、分散,防止倾倒或塌落。

6、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绑扎预应力纲筋时严禁用锤击或脚踩预应力钢筋。

7、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安装悬空结构的钢筋时,要站在脚手架上操作,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8、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桃檐、外墙、边柱钢筋,搭设外挂架及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在高外绑扎钢筋时应防止钩子及钢筋坠落伤人。

(三)冷拉与张拉

1、用卷扬机冷拉前应设置防护档板,没有档板时,应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度角并采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档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2、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人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发现滑动或其它问题时,要先行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进行检查修理及重新操作。

3、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无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该缓慢均匀进行。发现油泵、千斤顶、弹簧称、锚卡具有异常应停止张拉。

4、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档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保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灌混凝土时,要防止直接冲击预应力钢筋。

5、在测量钢筋的伸长度或加楔、拧紧螺栓时应站在钢筋两侧操作,并停止卷扬机或千斤顶拉伸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采用电热张拉,若带电操作,应做好绝缘保护和防触电措施。

6、进行冷拉或张拉工作,要有专人指挥。

七、混凝土工

1、混凝土搅拌机和上料皮带机等传动系统必须有防护罩,不许超负荷作业。搅拌机上料斗后面禁止站人。如果采用人工上料,必须待上料台停稳后上料。

2、搅拌机转动时,不得用手或其它东西伸入鼓筒内扒灰或清除其它粘物。停电或因其它故障需掏出鼓筒内混凝土时,必须切断电源。机械在运转时,不许站在机械进行擦洗机械。

3、砂和石子的漏斗上面应设防护篦子。砂石堆档土墙要牢固可靠,附近禁止坐人。

4、搅拌混凝土操作者必须戴口罩及防护用品。

5、混凝土运输道路畅通。在架子上运输时,必须先检查架子、跳板、马道是否牢固可靠。

6、用手推车运输混凝土,禁止用腹部顶住车把。倒混凝土时,车要顶住档木,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用大、小翻斗车运输时,车上不能坐人,向坑槽或混凝土集料斗内卸料,应保持适当距离和设置档墩。

7、用井架垂直运输混凝土,小车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档牢,稳起稳落。提升卷扬机要有专人操作,刹车要可靠,并设有自动保险装置。

8、高空水平运输,应根据使用工具和方法,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9、浇灌混凝土时,不得踩模板作业。在高空浇灌梁、柱、框架、平台,应使用脚手架或搭设操作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模板支撑上操作。

10、浇灌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设施;浇灌料仓,应先封闭下口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11、往基坑浇灌混凝土时,要先通知下方工作人员让开位置。

12、使用振捣(或震动棒)的操作者必须穿胶鞋,戴胶皮手套。移动振捣器时,禁止硬扯硬拉,注意不要弄破橡皮电源线,湿手不得接触电源开关。振捣器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13、在高空捣固使用的铁钎子、工具必须拿牢,不用时应放在工具袋内或可靠地方,防止坠落伤人。交叉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及其它劳保用品。

14、采用电热法养护混凝土时,应制订防火、防触电措施。电压应控制在50-110伏范围内,对无筋或少筋混凝土可用110-220伏电压,不得用380伏及以上电压。混凝土表面干燥时,必须先停电后浇湿水,严禁带电浇水。用电热法养护混凝土,周围应设信号灯或防护栏,并设电工值班。

15、蒸气养护混凝土时,要注意防止烫伤。

八、架子工

(一)脚手架材料

1、木杆应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坚韧的硬木杆。杨木、桦木、椴木、油松和其它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竹竿必须选择4年以上的好毛竹。禁止用青嫩、裂缝、虫柱、破头、枯脆的材料。钢管脚手架的钢管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2、脚手架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木杆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0毫米,大横杆、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0毫米。竹竿的立杆、大横杆、支杆、剪刀撑等有效部分

第4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石工

第1条 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两人抬运,应互相配合,动作一致;用车子或筐运送,不要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

第2条 往坑槽运石料,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不准有人。

第3条 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防护镜,不准两人对面操作。

第4条 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上的石渣碎片清扫干净。

第5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油漆玻璃工

第一节 油 漆

第1条 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第2条 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3条 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4条 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第5条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第6条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第7条 采用静电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第8条 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第9条 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第10条 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第二节 玻 璃

第11条 截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截下的边角余料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搬运玻璃应戴手套。

第12条 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安全措施。

第13条 使用的工具放入袋内,不准口含铁钉。玻璃安装完即将风钩挂好。

第6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混凝土工

第1条 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第2条 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第3条 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第4条 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第5条 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第6条 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第7条 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第8条 使用震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第9条 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第7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沉井施工

第1条 沉井下沉四周影响区域内,不宜有高压电线杆、地下管道、固定式机具设备和永久性建筑物。必须设置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2条 空压机的贮气罐应设有安全阀,输气管应编号,供气控制应由专人负责。在有潜水员工作时,并应有滤清器,进气口应设置在能取得洁净空气处。

第3条 沉井的制作高度不宜使重心离地太高,以不超过沉井短边或直径的长度为宜,一般不应超过12米。特殊情况允许加高,但应有可靠的计算数据。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第4条 沉井的内外脚手,如不能随同沉井下沉时,应和沉井的模板、钢筋分开。井字架、扶梯等设施均不得固定在井壁上,防止沉井突然下沉时被拉倒。

第5条 沉井井顶周围应设防护栏杆。井内的水泵、水力机械管道等施工设施,均应架设牢固,以防止坠落。

第6条 沉井下沉前应把井壁上拉杆螺栓和圆钉切割掉。特别在不排水下沉时,应清除井内障碍和插筋,以防止割破潜水员的潜水服。

第7条 抽承垫木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分区域,按次序进行。

第8条 抽承垫木及下沉时,严禁人员从刃脚、底梁和隔墙下通过。

第9条 当沉井面积较大,不排水下沉时,井内隔墙上应设有潜水员通过的预留孔。

第10条 浮运沉井的防水围壁露出水面的高度,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小于1米。

第11条 采用抓斗抓土时,井孔内人员和设备应事先撤出,停止其他作业。如不能撤出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12条 采用机吊人挖时,土斗装满后,待井下人员躲开,并发现讯号,方可起吊。

第13条 采用水力机械时,井内作业面与水泵站应建立电话或讯号联系。

第14条 水力机械的水枪和吸泥机,应进行试运转,各连接处应严密不漏水。

第15条 沉井在淤泥质粘土或亚粘土中下沉时,井内的工作平台应用活动平台,禁止固定在井壁、隔墙或底梁上。沉井发生突然下沉,平台应能随井内涌土顶升。

第16条 不排水沉井,井内应搭设专供潜水员使用的浮动操作平台。潜水员的增、减压规定及有关职业病的防治,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第17条 采用井内抽水强制下沉时,井上人员应离开沉井,不能离开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18条 沉井如由不排水转换为排水下沉时,抽水后经过观测,确认沉井已经稳定,方可下井作业。

第19条 采用套井与触变泥浆法施工时,套井四周应设置防护设施。

第20条 沉井下沉采用加载助沉时,加载平台应经过计算,加载或卸荷范围内,应停止其他作业。

第21条 沉井水下混凝土封底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导管周围应有栏杆。平台的荷载除考虑人员和机具重量外,还应考虑漏斗和导管堵塞后,装满混凝土时的悬吊重量。

第8篇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架子工

第一节 脚手架材料

第1条 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和裂纹的不得使用。

第2条 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第3条 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第4条 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第5条 竹脚手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模杆不得小于9厘米(6~9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第6条 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毫米的ⅰ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第7条 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有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第8条 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度一般以2.2~3米,宽度以40厘米为宜。

第9条 脚手架的绑孔材料可采用8#镀锌铁丝,直径不少于10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蔑。

第二节 外脚手架

第10条 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第11条 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第12条 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3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0.75米。

第13条 抹灰、勾缝、油漆等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8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

第14条 木、竹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绑孔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两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第15条 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24厘米;伸同大横杆不得少于10厘米。通过门窗口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1米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米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撑。

第16条 18厘米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10号以下的砖墙,不得用单排脚手架。

第17条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第18条 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第19条 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小于20厘米。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第20条 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第21条 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第22条 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第23条 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25厘米。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

第三节 里脚手架

第24条 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能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

第25条 砌墙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公斤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第26条 搭设安全网应每隔3米设一根支杆,支杆与地平一般须保持45度,在楼层支网须事先预埋钢筋环或在墙的里外侧各绑一道横杆。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段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第四节 其他脚手架

第27条 金属挂架的间距,一般不得大于2米。预埋的挂环(钢销片)必须牢固,挂环距门窗口两侧不得少于24厘米,60厘米的窗间墙只准设一个挂环,最上一层的挂环要设在顶板下不少于75厘米。安挂架时,应两人配合操作,插销必须插牢,挂钩插入圆孔内须垂直挂到底,支承钢板要紧贴于墙面。在建筑物转角处,应挑出水平杆,互相绑牢。

第28条 吊栏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悬挂吊栏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三圈,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三个,每个吊栏不少于两根保险绳,每次提升后要将保险绳与吊栏卡牢固定。钢丝绳不得与建筑物或其他构件摩擦,靠近时应用垫物或滑轮隔开。散落在上面的杂物要随时清除。

第29条 用手扳葫芦升降的吊栏,操纵时严禁同时扳动前进杆与返回杆,降落时要先取掉前进杆上的套管,然后扳动返回杆徐徐降落。

第30条 桥式脚手架的支承架底座应夯实,并用垫木垫稳,每层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桁架应在地面组装,桁架两端的角钢必须卡抱支承架两侧角钢。用倒链或手扳葫芦提升时要安好保险绳,就位后立即与支承架挂牢。

第31条 用钢管搭设井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50厘米,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撑)要同时安装。滑轨必须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毫米。

第32条 钢门架整体竖立时,底部须用拉索与地锚固定,防止滑移,上部应绑好缆风,对角拉牢,就位后收紧固定缆风。

第33条 井架、门架和烟囱、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10~15米的要设一组缆风绳(4~6根),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的角度应为45~60度,要单独牢固地拴在地锚上,并用花蓝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禁止栓在树木、电杆等物体上。

第34条 脚手架、井架、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五节 脚手架拆除

第35条 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第36条 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第9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钢筋工

第一节 制作、绑扎

第1条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第2条 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第3条 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第4条 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第5条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第6条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第7条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滑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第8条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第9条 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第10条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遇架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第二节 冷拉和张拉

第11条 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度,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第12条 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发现滑动或其他问题时,要先行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入操作。

第13条 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锚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

第14条 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灌混凝土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第15条 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第16条 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次拉至控制应力的70~80%,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第17条 电热张拉的电气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导线连接点应包裹,不得外露。张拉时,电压不得超过规定值。

第18条 电热张拉达到张拉应力值时,应先断电,然后锚固,如带电操作应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钢筋在冷却过程中,两端禁止站人。

第一节 钢 筋 机 械

切 断 机

第19条 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第20条 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第21条 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第22条 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发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除 锈 机

第23条 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

第24条 除锈应在基本调直后进行。操作时要放平握紧,站在钢丝刷侧面。

调 直 机

第25条 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第26条 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

第27条 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第28条 短于2米或直径大于9毫米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弯 曲 机

第29条 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

第30条 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第31条 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

冷 拔 丝 机

第32条 先用压头机将钢筋头部压小,站在滚筒的一侧操作,与工作台应保持50厘米。禁止用手直接接触钢筋和滚筒。

第33条 钢筋的末端将通过冷拔的模子时,应立即踩脚闸分开离合器,同时用工具压住钢筋端头防止回弹。

第34条 冷拔过程中,注意放线架、压辘架和滚筒三者之间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应即停机修理。

点焊、对焊机(包括墩头机)

第35条 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稳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

第36条 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发现焊头漏电,应即更换,禁止使用。

第37条 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推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第38条 对焊机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铜头),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第10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木工

第一节 支模拆模

第1条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第2条 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第3条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第4条 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可使用马凳操作。

第5条 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第6条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第7条 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第二节 木构件安装

第8条 在坡度大于25度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第9条 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第10条 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他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第11条 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第12条 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告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第13条 钉房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第三节 木 工 机 械

平 刨 机

第14条 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第15条 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第16条 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第17条 刨厚度小于1.5厘米、长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须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第18条 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砂清除干净。

第19条 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第20条 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毫米。

压 刨 机

(包括三面刨、四面刨)

第21条 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顺双向开关。三、四面刨,要按顺序开动。

第22条 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刨削量每次不得超过5毫米。

第23条 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遇硬节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厘米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第24条 刨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1厘米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裁 口 机

(包括立槽刨、线角刨、铲口刨)

第25条 按材料规格调整盖板。一手按压,一手推进。刨或锯到头时,将手移到刨刀或锯片的前面。

第26条 送料缓慢均匀,不得猛拉猛推,遇有硬节应慢推。接料需待过刨口15厘米。

第27条 裁硬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1.5厘米,高5厘米。禁止在中间插刀。

第28条 裁刨圆形木料,必须用圆形靠山,用手压牢,慢速进料。

第29条 机器运转时,禁止在防护罩和台上面放置任何物品。

开 榫 机

(包括双头、燕尾开榫机)

第30条 要侧身操作,不要面对刀具。进料速度要均匀,不得猛推。

第31条 短料开榫,必须加垫板夹牢,禁止用手握料。1.5米以上的木料,必须两人操作。

第32条 发现刨渣或木片堵塞,要用木棍推出,禁用手掏。

打 眼 机

第33条 打眼必须使用夹料器,不得直接用手扶料。1.5米以上长料必须使用托架,调头时,双手持料,注意周围人和物。

第34条 操作中如遇凿芯被木渣挤塞,应即抬起手把。深度超过凿渣出口,要勤拔钻头。

第35条 清理凿渣要用刷子或吹风器,禁止手掏。

圆 盘 锯

(包括吊截锯)

第36条 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第37条 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第38条 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

第39条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刮 边 机

(包括直边机)

第40条 材料应按压在推车上,后端必面顶牢。推进速度要慢,手不准送料到刨口。

第41条 刀部要设置坚固严密的防护罩。每次进刀量不得超过4毫米。

第42条 禁止使用开口螺丝槽的刨刃,装刀要拧紧螺丝。

第11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防水工

第1条 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第2条 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第3条 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第4条 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高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米。

第5条 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第6条 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入。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第7条 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于砂,湿麻袋灭火。

第8条 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二分之一,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第9条 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肩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第10条 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米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第11条 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第12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制材工

第一节 木材搬运、装卸、堆放

第1条 从火车上卸圆木应有专人指挥。拔夹杠应先拔掉中间,后拆两头;断铁丝应先剪上、中层,后剪下层。圆木滚卸时,车上不准留人,车下禁止行人通过。

第2条 马车运圆木,下层装大的,上层装小的。运成材高度不得超过1米,每30厘米设横木,并用绳索捆牢。卸车时车要站稳、挂闸。

第3条 堆放圆木,应站在垛的两端并清除垛下障碍物。码高垛,脚手板必须支搭牢固,禁上两人在同一脚手板上操作。冬、雨季必须加防滑条。

第4条 翻圆木撬杠和板钩不得正面对人。翻弯曲和直径较大的圆木,必须掩好木垫,防止圆木滚动。

第5条 圆木垛高一般不得超过3米,垛距不得小于1.5米;成材垛高一般不得超过4米,每50厘米加横木,垛距不得小于1米。所有材料堆垛应距运输轨道两侧1米,上方不准有高压线。

第6条 用小平车(轱辘马)运料,不准猛推猛跑,拐弯要慢行。两车间距不小于5米。

第一节 制 材 机 械

带 锯 机

第7条 锯条应调整适宜,先试运转,声音正常无串条危险时,方可开锯。锯条齿侧裂纹超过锯条宽度的1/6、接头处裂纹1/8、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处,都不准使用。有裂纹的地方应钻孔截缝。

第8条 圆木上跑车前应调好大小头。锯旧料时应详细检查,清除铁钉等物。

第9条 圆木必须紧靠车桩车盘,钩未挂好不准松动撬杠。操作时手脚不准伸出跑车边缘,以防碰撞。

第10条 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跑车未停稳禁止下木料。

第11条 进锯前应准确摇尺,进锯后不得更动尺码。进锯速度不宜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第12条 倒车不宜过快,并注意检查排除戗槎、木节等障碍,木料的尾端越过锯条50厘米,再行倒车,以防顶断锯条。

第13条 跑车进退时,禁止任何人在车道上停留和抢行。

第14条 操作小带锯,上下手要相互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时手不应进入台面,接料时手不应超过锯口。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锉 锯 机

第15条 拆成捆锯条,应踏紧锯条端头,控制松放,以防锯条回卷伤人。

第16条 锉锯要戴防护镜,砂轮应有防护罩,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

第17条 接锯条,必须接合严密,平滑均匀,厚薄一致。

第13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滑模施工

第1条 滑升机具和操作平台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安装,平台四周要有防护栏杆和安全网,平台板铺设不得留空隙。施工区域下面必须设围栏,经常出入的通道要搭设防护顶棚。

第2条 上人上料两用罐笼(外用电梯),应安装柔性安全卡、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并且规定上下联络信号。

第3条 滑升过程中,要经常调整水平、垂直偏差,防止平台扭转和水平位移。

第4条 夜间施工应准备手电筒,预防停电。

第5条 操作平台上,不得多人聚集一处,下班时应清扫和整理好料具。

第6条 模板拆除应均衡对称,拆下的模板、设备应用绳索吊下,不得投扔。

第14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升板法施工

第1条 参加施工人员应熟悉提升程序,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提升。

第2条 安设提升架线杆要带手套,下方锁固螺帽要拧紧上牢。提升设备组装后各处联结螺栓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就位。就位的提升机应安放平稳,连接牢固。

第3条 提升前应认真进行检查,开关、电磁铁制动闸等要灵敏可靠,线路接通后,应进行电器设备检试。

第4条 在正式提升前应试升。无论试升或正式提升,发现提升设备运转不正常,承重钢销、提升环有明显变形,板柱间净距明显变化,吊杆、丝杆弯曲变异等情况,应停机检查,消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提升。

第5条 吊杆与楼板吊挂时,应把吊杆卡头放进提升环卡口内防止吊杆卡头与提升环松脱。

第6条 楼板每次提升要进行一次水平控制的调整,使楼板在允许提升差异范围内均匀上升。

第7条 安装提升吊杆应先上后下,拆除时先下后上逐根进行。

第8条 提或中的楼板下方严禁通行。安装承重钢销的人字梯,用后必须将梯子平放。

第9条 自升式提升楼面四周应设1.2米高防护栏杆。当楼板上升到接近提升机时,应防止提升机齿轮、链带伤人。

第10条 第一层板正式固定前,应最大限度地压低上层板的提升高度。楼板到休息孔位置时,板孔与柱的四周间要用楔子楔紧。板提升到设计标高后,立即浇罐柱帽,并尽量利用竖井、电梯井等其他坚固建筑物作侧向联系的支点。对楼层高、荷载大的升板结构应在柱的最上面2~3层楼板处的四角拉缆风绳。同时,使相邻柱子的休息孔及承重孔方向在安装中互相垂直交叉以防群柱失稳。

第11条 板应升至规定的停歇孔(休息孔)才准停歇。停歇时,承重钢销必须放平,不得遗漏。复升时板孔与柱间的楔子及承重钢销不得漏拔。

第12条 提升板上不得堆放大量料具,如需利用升板提运材料、设备,应允许荷载范围内按指定位置堆放。

第13条 当采用柱顶式提升工艺时,应在柱子之间安设临时水平支撑系统,将各柱顶拉结牢固,并铺上脚手板和防护栏杆作交通道。

第14条 使用手动液压千斤顶作提升装置,顶升中须随时拧紧下螺帽。采用电动升板机,要经常检查螺杆、螺帽及机架与柱子的联接螺栓,当螺纹磨损较大及螺栓松动应立即更换与紧固。

第15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大模板和大板施工

第一节 大模板和预制构件的存放

第1条 大模板和预制构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区堆放,各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不得存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

第2条 各种类型大模板,应按设计制造。每块大模板应设有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以及存放小型工具和螺栓的工具箱。出厂前应认真检查,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第3条 大模板存放,必须将地脚螺栓提上去,使自稳角成为70~80度,下部应垫通长木方。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应用拉杆连接绑牢。存放在楼层时,须在大模板横梁上挂钢丝绳或花栏螺栓,钩在楼板吊钩或墙体钢筋上。

第4条 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内或卧倒平放,不应靠在其他模板或构件上。

第5条 外墙壁板、内隔墙板应放置在金属插放架内,下端垫通长方木,两侧用木楔楔紧。插放架的高度应为构件高度的2/3以上,上面要搭设30厘米宽的走道和上下梯道,便于挂钩。

第6条 现场搭设的插放架,立杆埋入地下50厘米,立杆中间要绑扎剪刀撑,上下水平拉杆、支撑和方垫木必须绑扎成整体,稳定牢固。

第7条 靠放架一般宜采用金属材料制作,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和验收。内外墙板靠放时,下端必须压在与靠放架相连的垫木上,只允许靠放同一规格型号的墙板,两面靠放应平衡,吊装时严禁从中间抽吊,防止倾倒。

第二节 大模板安装和拆除

第8条 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事故。

第9条 模板安装和拆除时,指挥、挂钩、和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吊环,对筒模要预先调整好重心。起吊时应用卡环和安全吊钩,不得斜牵起吊。严禁操作人员随模板起落。

第10条 大模板安装时,应先内后外对号就位。单面模板就位后,用钢筋三角支架插入板面螺栓眼上支撑牢固。双面模板就位后,用拉杆和螺栓固定。未就位固定前不得摘钩。

第11条 吊装大模板时,如有防止脱钩装置,可吊运同一房间的两块,但禁止隔着墙同时吊运一面一块。

第12条 有平台的大模板起吊时,平台上禁止存放任何物体。里外角模和临时摘、挂的板面与大模板必须连接牢固,防止脱开和断裂坠落。

第13条 分开浇灌纵横墙混凝土时,可在两道横墙的模板平台上搭设临时走道或其他安全措施。禁止操作人员在外墙上行走。

第14条 拆模板应先拆穿墙螺栓和铁件等,并使模板面与墙面脱离,方可慢速起吊。

第15条 清扫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两板中间保持不少于60厘米的走道。

第16条 大模板放置时,下面不得压有电线和汽焊管线。采用电热法养护混凝土时,必须将模板串联并与避雷网接通,防止漏电。

第三节 内外墙板、大楼板预制构件安装

第17条 各种预制构件安装必须按施工顺序对号就位,应保持垂直稳起。就位后,立即将构件的拉杆和支撑焊牢或锚固,方可摘钩。禁止站在外墙板边沿探身推拉钩件。

第18条 从插放架起吊墙板应用卡环卡牢,垂直稳起,墙板必须超过障碍物允许高度方可回转臂杆。

第19条 上下层壁板就位后,应将预留钢筋立即焊牢,禁止下层壁板焊牢前安装上层构件。

第20条 分流水段施工,流水段端头的外墙板,一侧与横墙连接,另一侧必须用铁管和带有花栏螺栓的钢丝绳,把外墙板与楼板临时拉牢。直到与下一流水段钢筋套环串好加固后方可拆掉。

第21条 墙板就位固定后不得撬动,需要撬动调整时,应重新挂钩。墙板安装过程中禁止拆移支撑和拉杆。

第22条 外墙为砖砌体,内墙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外砖墙加固,防止墙体外涨。在拆除时,禁止把加固材料悬挂在墙体上和直接下扔。

第23条 阳台板安装就位必须逐层支设临时支柱,连续支顶不得少于三层,并应与墙体拉结牢固。阳台板预留的拉结筋与圈梁钢筋应及时焊接。

第24条 阳台栏板和楼梯栏杆,应随楼层安装。如不能及时安装,必须在外侧搭设防护栏杆。

第25条 预制构件就位焊接牢固后,应立即将吊环割掉,防止绊脚。

土木规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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