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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在我们的工作环境中,岗位职业卫生规程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工作场所安全:确保工作区域无潜在危险,如尖锐物体、滑动风险、噪音污染等。
2. 个人防护装备:员工需正确佩戴必要的防护设备,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等。
3. 健康监测: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隐患。
4. 卫生习惯:强调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避免交叉感染。
5. 应急处理:设立应急预案,培训员工应对突发事件,如火灾、化学品泄漏等。
6.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标准
1. 工作场所安全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规,通过定期的安全审核和评估。
2. 个人防护装备标准:根据具体工种和风险等级,选用合适的防护装备,并确保其有效使用和维护。
3. 健康监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存档。
4. 卫生习惯标准:员工应遵守企业制定的卫生规定,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减少疾病传播风险。
5. 应急处理标准:预案应详尽、实用,员工须熟悉并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响应。
6. 培训教育标准:培训内容应与时俱进,确保员工掌握最新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
是什么意思
岗位职业卫生规程意味着我们对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承担着责任。这意味着我们要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消除可能导致伤害的隐患;同时,要求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防止职业伤害。健康监测是为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而良好的卫生习惯则能降低疾病传播的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和培训教育则是为了在紧急情况下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提升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这些规程是我们企业文化和价值观的一部分,体现了我们对员工的关怀和尊重。我们鼓励每位员工理解和遵守这些规程,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岗位职业卫生规程范文
第1篇 物料输送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员工职业健康监护管理,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
本岗位在作业时会接触的主要职业性有害因素主要是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操作人员需了解本岗位接触的职业性有害因素,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职业危害防护工作,如果您违反本规程,会给您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
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本岗位职业卫生防护用品选用标准(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毒面具、防护口罩、防护眼睛、安全帽)正确佩戴和使用。
作业人员如有身体不适等状况,禁止上岗作业。岗位所在部门要根据女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加强女工特殊劳动保护。
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管道是否畅通,连接是否牢固,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阀门开关是否操作到位。
生产过程中要定时巡查物料输送管线、设备、进料口、阀门、法兰密闭是否完好,是否存在不严或损坏,造成跑冒滴漏,导致少量有害物逸散。
物料经泵输送至桶、中间罐或直接加入反应釜的过程中,进料管插入口处易有有害物逸散,应戴好防毒口罩。
物料输送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物料的流速,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岗位,防止物料泄漏,造成对人体损害和环境污染。
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流程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操作,严禁超量输送,防止物料外溢。
在夏季时间操作,要合理安排高温天气的作业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同时要开启通风设备,及时补充所需的盐开水、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
作业过程中如发生物料洒落、外溢、跑、冒、滴、漏等现象,必须及时清理干净,清理工具及物料要妥善放置。
作业人员操作时内衬衣服应选择宽松易吸汗的纯棉或丝织面料的内衣,且不宜过于紧勒身体,防止作业时流汗过多导致身体虚弱或皮肤过敏瘙痒。
作业时如发生皮肤瘙痒等症状,不得直接用手或其他物品抓挠,应冲洗洁净后操作。工作现场禁止饮食,如需饮食,应脱掉污染衣物,洗净手和脸部至休息室方可饮用。
操作过程中发生物料溅落到身体,应及时清洗,如不慎沾落到皮肤,立即就近打开冲洗设备进行洗消并根据物料特性使用应急药品,必要时进行就医处理。
作业过程中如感觉身体不适症状,需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并委托他人操作或安全停止作业,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休息,必要时进行就医处理。
作业人员应当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使用,防护用品无法使用或过期应立即上报部门主管重新领用。
对作业岗位通风装置、泄漏报警装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设施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维护,发现损坏或短缺应及时报告所在部门主管,也可直接报告安环部。
作业人员须正确理解所在岗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熟记应急救援电话,要认真领会安全操作、化学品周知卡、职业危害告知卡、应急设施维护注意事项、事故应急预案、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内容。
工作后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物料污染的衣服和工具,清洗后再用,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保持作业场所整齐、明亮、视野开阔,应急通道保持畅通。地面干净、无脏物、杂物,工具定置存放。
第2篇 煤矿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一、 总则
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3、本规程适用于赵家梁煤矿。
二、 名词解释
1、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对工业粉尘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
2、噪声:是给听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对噪声的感受因各人的感觉、习惯等而不同,因此噪声有时是一个主观的感受。一般来说人们将影响人的交谈或思考的环境声音称为噪声。
3、有毒有害气体是指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瓦斯及二氧化碳等,这些气体对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很大危害。
三、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所有上岗工作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赵家梁煤矿确认未有岗位禁忌疾病者方能上岗工作。
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好防尘口罩;噪声源岗位带好耳塞。
3、带有职业危害的岗位,注意劳逸结合,工作二小时到进风流中休息15-20分钟。
4、 采掘工作面在采掘作业前装煤点、转载点等位置必须打开防尘系统洒水喷雾。
5、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湿式打眼,降低粉尘浓度。
6、采掘工作面放炮后必须等炮烟吹散后,才能进入工作面作业。工作面的风量及风速严格控制在〈安全规程〉要求范围内执行。
第3篇 车间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员工职业健康监护管理,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
本岗位在作业时会接触的主要职业性有害因素包括粉尘、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操作人员需了解本岗位接触的职业性有害因素,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职业危害防护工作,如果您违反本规程,会给您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
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本岗位职业卫生防护用品选用标准(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口罩、防护眼睛、安全帽)正确佩戴和使用。
作业人员如有身体不适等状况,禁止上岗作业。岗位所在部门要根据女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加强女工特殊劳动保护。
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管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阀门开关是否操作到位。离心机底座是否稳固,电机、皮带设备是否完好,试车是否平稳。
放料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物料的流速,作业过程中搅拌物料用力要平稳,防止用力不均,导致物料溅落身体、设备和地面。
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流程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操作,转鼓内的物料必须按照规定容量盛装,严禁超装,防止物料外溢。
在夏季时间操作,要合理安排高温天气的作业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同时要开启通风设备,及时补充所需的盐开水、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
作业过程中如发生物料洒落、外溢、跑、冒、滴、漏等现象,必须及时清理干净,清理工具及物料要妥善放置。
作业人员操作时内衬衣服应选择宽松易吸汗的纯棉或丝织面料的内衣,且不宜过于紧勒身体,防止作业时流汗过多导致身体虚弱或皮肤过敏瘙痒。
作业时如发生皮肤瘙痒等症状,不得直接用手或其他物品抓挠,应冲洗洁净后操作。工作现场禁止饮食,如需饮食,应脱掉污染衣物,洗净手和脸部至休息室方可饮用。
操作过程中发生物料溅落到身体,应及时清洗,如不慎沾落到皮肤,立即就近打开冲洗设备进行洗消并根据物料特性使用应急药品,必要时进行就医处理。
作业过程中如感觉身体不适症状,需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并委托他人操作或安全停止作业,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休息,必要时进行就医处理。
作业人员应当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使用,防护用品无法使用或过期应立即上报部门主管重新领用。
对作业岗位通风装置、泄漏报警装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设施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维护,发现损坏或短缺应及时报告所在部门主管,也可直接报告安环部。
作业人员须正确理解所在岗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熟记应急救援电话,要认真领会安全操作、化学品周知卡、职业危害告知卡、应急设施维护注意事项、事故应急预案、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内容。
工作后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物料污染的衣服和工具,清洗后再用,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保持作业场所整齐、明亮、视野开阔,人流通道保持畅通。地面干净、无脏物、杂物,一切设备均应干净、无油污、无积尘。设备每次用后均需清扫,保持整洁。
第4篇 反应釜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一、操作规程
1、开车前
(1)检查釜内、搅拌器、转动部分、附属设备、指示仪表、安全阀、管路及阀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检查水、电、气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开车中
(1)加料前应先矛搅拌器,无杂音且正常时,将料加到釜内,加料数量不得超过工艺要求。
(2)打开蒸气阀前,先开回气阀,后开进气阀。打开蒸气阀应缓慢,使之对夹套预热,逐步升压,夹套内压力不准超过规定值。
(3)蒸气阀门和冷却阀门不能同时启动,蒸气管路过气时不准锤击和碰撞。
(4)开冷却水阀门时,先开回水阀,后开进水阀。冷却水压力不得低于0.1兆帕,也不准高于0.2兆帕。
(5)水环式真空泵,要先开泵后给水,停泵时,先停泵后停水,并应排除泵内积水。
(6)随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停车检修。
(7)清洗钛环氧(搪瓷)设备时,不准用碱水刷釜,注意不要损坏搪瓷。
3、停车后
(1)停止搅拌,切断电源,关闭各种阀门。
(2)铲锅时必须切断搅拌机电源,悬挂警示牌,并设人监护。
(3)反应釜必须按压力容器要求进行定期技术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得开车运行。
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工程机械防护:送排风装置必须完好,能正常使用,并配备必要的冲洗设备。
2、个人防护:在加料时必须戴好工作手套、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用品,按照要求使用并及时更换;
3、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施工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
4、现场处理:一旦发生化学物质溅到皮肤或者眼睛等,应该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送至医院治疗。
5、附相关化学物质特性、危害因素、防范(治)要点。
第5篇 焊接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焊接
2.术语
2.1焊接:是通过加热、加压,或两者并用,用或不用填充材料,使两工件产生原子间结合的加工工艺和联接方式。焊接应用广泛,既可用于金属,也可用于非金属。
2.2电焊烟尘:金属及非金属物质在过热条件下产生的高温蒸气。烟尘颗粒小,极易吸入肺中。长期吸入会造成肺组织纤维性病变,即电焊工尘肺,且常伴随锰中毒、氟中毒和金属烟热等并发症。
2.3氮氧化物:有剌激性气味的有毒气体,主要是二氧化氮,它为红褐色气体,有特殊臭味。当被人吸入后,会进入肺中与水起作用,形成硝酸及亚硝酸,对肺组织产生剧烈的剌激与腐蚀作用,引起肺水肿。
2.4氟化气:无色的腐蚀性气体,毒性剧烈。可由呼吸系统和皮肤吸收,可引起支气管炎和肺炎,同时能对全身产生毒性作用。
2.5电弧光辐射焊接产生的电弧光主要包括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线。其中紫外线主要损伤眼睛及裸露的皮肤,引起角膜结膜炎(电光性眼炎)和皮肤红斑症。眼部长期接触红外线照射,会造成红外线白内障。
3.焊接作业安全规范
3.1气焊与气割作业安全规范
3.1.1在氧气瓶嘴上安装减压器之前,应进行短时间吹除,以防止瓶嘴堵塞。严禁使用未装减压器的气瓶。
3.1.2氧、乙炔瓶嘴部和开瓶的扳手上不得有油污。
3.1.3氧、乙炔瓶应距明火 10m以上,氧、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应在 5m以上。
3.1.4氧、乙炔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不得靠近火源与其他热源。
3.1.5焊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对新使用的焊炬和射吸式割炬还应检查其射吸能力。
3.1.6焊割炬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后开氧气阀,嘴孔不得对着人。
3.1.7焊炬、割炬的焊嘴因连续工作过热而发生爆鸣时,应用水冷却,如因堵塞而爆鸣,则应停用,剔通后方可继续使用。
3.1.8在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1.9气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作业时,气瓶应垫上绝缘物,以防止气瓶带电。
3.2手工电弧焊操作安全技术
由于手工电弧焊利用的能源是电,同时电弧在燃烧过程中产生高温和弧光,药皮在
高温下产生一些有害气体和尘埃。所以,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触电、弧光和电热伤害、有毒有害气体侵蚀、火灾与爆炸等不安全因素
手工电弧焊操作安全要求:
3.2.1在下雨、下雪时,不得进行露天施焊。
3.2.2在高处作业时,不准将焊接电缆放在电焊机上,横跨道路的电焊线必须有防压措施。施焊前应先检查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品,并系好安全带。
3.2.3二次线不宜过长,一般应根据工作时的具体情况而定。
3.2.4在施焊过程中,当电焊机发生故障而需要检查时,须切断电源,禁止在通电情
况下用手触及电焊机的任何部位,以免发生事故。
3.2.5严禁将焊接电缆与气焊的胶管混在一起。
3.2.6在容器内焊接时,应使用绝缘防护用具,通风、照明应良好。
3.2.7在焊接时,不可将工件拿在手中或用手扶着工件进行焊接。
3.2.8.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棚遮蔽。
3.2.9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不得多台串连接地。
3.2.10严禁将电缆管、电缆外皮或吊车轨道等作为电焊导线。电焊导线不得靠近热源,并严禁接触钢丝绳或转动机械。
第6篇 某某热电公司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粉尘、煤尘)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粉尘(煤尘)
2术语
2.1生产性粉尘: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2.2作业场所: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2.3接触生产性粉尘(煤尘)作业:工作在生产性粉尘(煤尘)的作业场所,从事生产劳动的作业。
2.4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生产性粉尘中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质量百分比。
2.5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系指工人在1个工作日的接尘时间内,实际吸入含有生产性粉尘的空气总体积。
2.6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度浓度超过该作业地点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
2.7致癌性:生产性粉尘具有致癌作用的特性。
2.8尘肺病: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2.9总粉尘:可进入整个呼吸道的粉尘
3危害程度:粉尘(煤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
4职业健康卫生标准
10%≤游离sio2含量≤50%;50%<游离sio2含量≤80%
总尘pc-twa(mg/m3)
呼尘pc-twa(mg/m3)
1
0.7
0.7
0.3
0.5
0.2
5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1除尘设施必须运行良好。
5.2在生产现场粉尘区域作业时,应佩戴好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5.3对接触粉尘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组织检查。
5.4在粉尘作业场所的职工操作室内,粉尘度不准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5.5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6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5.7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5.8生产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5.9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5.10应经常在岗位进行喷水增湿,减少粉尘危害。
(高温)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高温
2术语
2.1高温作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摄氏度时的作业。
wbgt:又称湿球黑球温度,是综合评价人体接触作业环境热负荷的一个基本参量,单位为:摄氏度。
2.2 接触时间率: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触高温作业的累计时间与8h的比率。
2.3生产性热源:系指生产过程中能够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和工件等。
3危害程度:高温致使体温调节产生障碍、水盐代谢失调、循环系统负荷增加、消化系统疾病增多、神经系统兴奋性降低、肾脏负担加重。当作业场所气温超过34℃时,即可能有中暑病例发生。中暑是高温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疾病,按其发病机理可分为:热射病、日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
3.1当有先兆或轻度中暑时,应将患者迅速离开高热环境,移至荫凉通风处休息,解开衣领,并给予清凉饮料、浓茶、淡盐水和人丹、解暑片或藿香正气丸等解暑药物。
3.2对病情较重的患者,应立即移到荫凉处,让其平卧(或抬高下肢),根据不同的病情,分别作如下处理:
3.3中暑痉挛时,牵伸痉挛肌肉使之缓解,并服用含盐清凉饮料;
3.4中暑衰竭时,服用含糖、盐饮料,并在四肢作重推摩、擦摩;
3.5日射病时,头部用冰袋或冷水湿敷;身体高热时,应迅速降温,如用冷水或冰水擦身(擦至皮肤发红),或在额、颈、腋下和腹股沟等处放置冰袋,也可用50%酒精擦浴。
3.6症状重或昏迷患者,可针刺人中、涌泉、中冲等穴,并应迅速送医院进行抢救。
4作业现场接触高温限值标准
表1工作场所不同体力劳动强度wbgt限值
接触时间率
体力劳动强度
一
二
三
四
100%
30
28
26
25
75%
31
29
28
26
50%
32
30
29
28
25%
33
32
31
30
表2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分钟)
工作地点温度(℃)
轻度劳动
中等劳动
重度劳动
30~32
80
70
60
>32~34
70
60
50
>34~36
60
50
40
>36~38
50
40
30
>38~40
40
30
20
>40~42
30
20
10
>42~44
20
10
10
5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1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2生产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5.3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
5.4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5.5对高温设备和管道应进行保温或加隔热装置。
5.6缩短一次性持续接触高温时间,持续接触热源后,应轮换作业和休息,休息时应脱离热环境,并多喝水。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5.7工作人员佩戴防高温手套、穿隔热服。
5.8采取通风降温措施,打开门窗通风,必要时加装通风机进行机械通风。
5.9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和厂房建筑条件,采取防暑降温治理措施,安装空调或风扇。
5.10合理布置和疏散热源。
5.11当热源较多而采用天窗排气时,应将热源集中在排气天窗下侧,并对热源采取隔热措施。
(噪声)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噪声
2术语
2.1 生产性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职工健康和工作有妨碍的声音。
2.2 噪声作业:职工在作业场所接触噪声的作业。
3危害程度:给人带来烦恼,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长期接触强噪声会引起听力下降、神经性衰弱综合症等病症。
4工作场所接触噪声限值标准
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
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8db(a)
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1db(a)
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4db(a)
职业接触0.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7db(a)
职业接触0.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db(a)
职业接触0.1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3db(a)
但最高不能超过115 db(a)
5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1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2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5.3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5.4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5.5各值班室噪音超标时,应采用适当的隔音措施。
5.6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噪音区域时,应佩戴耳塞。
5.7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
5.8对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5.9噪声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超过卫生标准时,应采用隔声、消声措施,或按《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规定的时间,缩短每个工作班的接触噪声时间。
5.10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其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仍超过规定的卫生标准时,应采取个体防护;对职工并不经常停留的噪声作业场所,应根据不同要求建立作为控制、观察、休息的隔声室,室内必须有足够的吸声衬面,以减少混响声。
(一氧化碳)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 一氧化碳
2术语
2.1一氧化碳(co):无色无臭有毒性的气体,分子式co,分子量28,是有机物氧化或燃烧的中间产物
2.2煤气设施:所有流经煤气(特别是高压煤气)的设施,包括与其相连的其他介质(如蒸汽、氮气、水等)的管路,设备到与煤气介质第一个切断装置都视为煤气设施。
2.3隔断装置:凡在系统无异常状况下,处于关闭、封止状态,其承受介质压力在设计允许范围,具有煤气不泄露到被隔断区域功能的装置。
3危害程度:
3.1一氧化碳的特性:是无色、无气味的气体。co与血红蛋白的结合力要比o2与血红蛋白的结合力强20倍,而且co与血红蛋白结合以后分离的速度极慢。
3.2一氧化碳中毒的实质与危害:人体吸入co后,大量的血红蛋白与co结合就失去了与o2结合的机会,使身体各组织缺乏o2的供应,而发生的呼吸障碍,这就是煤气中毒。中毒后病人出现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会有强烈虚脱感、呼吸及脉搏加速、意识模糊,身体无法自主移动,全身无力;脸色潮红、意识丧失、呼吸停止或痉孪,严重者导致心跳停止而致死忘。
4有害物质工业卫生允许值:
名称
工业卫生允许值(mg/m3)
co
30
5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1岗位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2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5.3应经常性的对现场进行一氧化碳浓度的监测
5.4特殊设备内部作业时,应取样进行一氧化碳、氧气含量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进塔(器)或动火前30分钟。作业中应根据情况经常进行测定。
5.5当空气中co浓度小于24ppm时可连续工作;24~4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40~8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80~16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20分钟;工作人员每次进入煤气设施内部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h以上;大于160ppm时,禁止入内工作。当作业人员进入容器内作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设专人监护,防止煤气中毒、窒息。
5.6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时,救护者在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后,将中毒者迅速救出煤气危险区域,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立即采取现场急救措施。
5.7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应直接送往附近医务室急救。
5.8毒较重者,如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等症状,应立即组织现场抢救,通知煤气防护人员、急救中心赶到现场急救。
5. 9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在现场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同时通知煤气防护人员、急救中心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急救。
5.10中毒者可送往有高压氧仓的就近医院抢救,途中应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有医护人员护送。
5.11当发生多人煤气中毒事故时,应先将中毒者全部抢救出危险区域,再分轻重进行急救。
(焊接)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焊接
2.术语
2.1焊接:是通过加热、加压,或两者并用,用或不用填充材料,使两工件产生原子间结合的加工工艺和联接方式。焊接应用广泛,既可用于金属,也可用于非金属。
2.2电焊烟尘:金属及非金属物质在过热条件下产生的高温蒸气。烟尘颗粒小,极易吸入肺中。长期吸入会造成肺组织纤维性病变,即电焊工尘肺,且常伴随锰中毒、氟中毒和金属烟热等并发症。
2.3氮氧化物:有剌激性气味的有毒气体,主要是二氧化氮,它为红褐色气体,有特殊臭味。当被人吸入后,会进入肺中与水起作用,形成硝酸及亚硝酸,对肺组织产生剧烈的剌激与腐蚀作用,引起肺水肿。
2.4氟化气:无色的腐蚀性气体,毒性剧烈。可由呼吸系统和皮肤吸收,可引起支气管炎和肺炎,同时能对全身产生毒性作用。
2.5电弧光辐射焊接产生的电弧光主要包括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线。其中紫外线主要损伤眼睛及裸露的皮肤,引起角膜结膜炎(电光性眼炎)和皮肤红斑症。眼部长期接触红外线照射,会造成红外线白内障。
3.焊接作业安全规范
3.1气焊与气割作业安全规范
3.1.1在氧气瓶嘴上安装减压器之前,应进行短时间吹除,以防止瓶嘴堵塞。严禁使
用未装减压器的气瓶。
3.1.2氧、乙炔瓶嘴部和开瓶的扳手上不得有油污。
3.1.3氧、乙炔瓶应距明火 10m以上,氧、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应在 5m以上。
3.1.4氧、乙炔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不得靠近火源与其他热源。
3.1.5焊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对新使用的焊炬和射吸式割炬还应检查其射吸能力。
3.1.6焊割炬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后开氧气阀,嘴孔不得对着人。
3.1.7焊炬、割炬的焊嘴因连续工作过热而发生爆鸣时,应用水冷却,如因堵塞而爆鸣,则应停用,剔通后方可继续使用。
3.1.8在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1.9气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作业时,气瓶应垫上绝缘物,以防止气瓶带电。
3.2手工电弧焊操作安全技术由于手工电弧焊利用的能源是电,同时电弧在燃烧过程中产生高温和弧光,药皮在高温下产生一些有害气体和尘埃。所以,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触电、弧光和电热伤害、有毒有害气体侵蚀、火灾与爆炸等不安全因素手工电弧焊操作安全要求:
3.2.1在下雨、下雪时,不得进行露天施焊。
3.2.2在高处作业时,不准将焊接电缆放在电焊机上,横跨道路的电焊线必须有防压措施。施焊前应先检查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品,并系好安全带。
3.2.3二次线不宜过长,一般应根据工作时的具体情况而定。
3.2.4在施焊过程中,当电焊机发生故障而需要检查时,须切断电源,禁止在通电情况下用手触及电焊机的任何部位,以免发生事故。
3.2.5严禁将焊接电缆与气焊的胶管混在一起。
3.2.6在容器内焊接时,应使用绝缘防护用具,通风、照明应良好。
3.2.7在焊接时,不可将工件拿在手中或用手扶着工件进行焊接。
3.2.8.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棚遮蔽。
3.2.9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不得多台串连接地。
3.2.10严禁将电缆管、电缆外皮或吊车轨道等作为电焊导线。电焊导线不得靠近热源,并严禁接触钢丝绳或转动机械。
第7篇 (噪声)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 粉尘(煤尘)
2 术语
2.1生产性粉尘: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2.2作业场所: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2.3接触生产性粉尘(煤尘)作业:工作在生产性粉尘(煤尘)的作业场所,从事生产劳动的作业。
2.4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生产性粉尘中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质量百分比。
2.5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系指工人在1个工作日的接尘时间内,实际吸入含有生产性粉尘的空气总体积。
2.6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度浓度超过该作业地点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
2.7致癌性:生产性粉尘具有致癌作用的特性。
2.8尘肺病: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2.9总粉尘:可进入整个呼吸道的粉尘
3危害程度:粉尘(煤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
4职业健康卫生标准
10%≤游离sio2含量≤50%;50%<游离sio2含量≤80%
总尘pc-twa(mg/m3)
呼尘pc-twa(mg/m3)
1
0.7
0.7
0.3
0.5
0.2
5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1除尘设施必须运行良好。
5.2在生产现场粉尘区域作业时,应佩戴好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5.3对接触粉尘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组织检查。
5.4在粉尘作业场所的职工操作室内,粉尘度不准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5.5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6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5.7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5.8生产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5.9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5.10应经常在岗位进行喷水增湿,减少粉尘危害。
1 噪声
2 术语
2.1 生产性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职工健康和工作有妨碍的声音。
2.2 噪声作业:职工在作业场所接触噪声的作业。
3 危害程度:给人带来烦恼,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长期接触强噪声会引起听力下降、神经性衰弱综合症等病症。
4 工作场所接触噪声限值标准
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
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8db(a)
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1db(a)
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4db(a)
职业接触0.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7db(a)
职业接触0.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db(a)
职业接触0.1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3db(a)
但最高不能超过115 db(a)
5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1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2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5.3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5.4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5.5各值班室噪音超标时,应采用适当的隔音措施。
5.6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噪音区域时,应佩戴耳塞。
5.7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
5.8对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5.9噪声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超过卫生标准时,应采用隔声、消声措施,或按《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规定的时间,缩短每个工作班的接触噪声时间。
5.10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其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仍超过规定的卫生标准时,应采取个体防护;对职工并不经常停留的噪声作业场所,应根据不同要求建立作为控制、观察、休息的隔声室,室内必须有足够的吸声衬面,以减少混响声。
第8篇 磷化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工作前打开通风设备。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对化学去油槽及酸槽在工作中补加水时,必须用胶皮管子在远距离缓慢加入。
3、油槽使用温度不许超过120c。
4、配制各种溶液时,必须熟悉化学药品的性能,按比例、按规定的先后次序缓慢加入。
5、对化学物品、易燃品,要在指定地点保存,并有专人负责。剧毒物品必须设两人共同保管。
6、烘干箱周围严禁放易燃品。
7、工件入槽应操纵起吊设备或工具慢速下降,缓慢进入液面,防止化学溶液飞溅。槽附近配备必要的冲洗设备。
第9篇 焊工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术语
焊工作业,产生有害气体和烟尘如锰铬氧化物、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氟化物等;物理因素:焊接弧光放电产生4000℃--6000℃高温;电焊电压380v,漏电电击。
职业危害
辐射、急性或慢性中毒、电焊工尘肺、电光性眼炎、噪声耳聋或听力损伤、而且常伴随锰中毒、氟中毒和金属烟雾热等并发病。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熟悉所切割、焊接工件的质量标准和技术特征,确保工件的加工质量。
2.施工前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易燃易爆物,备好灭火器材;切断或关闭所切割或焊接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等,并挂好警示牌。
3.将所使用的设备、配件、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确保完好。
4.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必须大于10m;运输使用轻拿轻放;气瓶不能接触高温和明火,周围10m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焊接时要掌握焊接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内应力和变形。
6.火焊切割时,应防止回火现象。
7.切割较大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或下滑的措施。
8.容器内焊或切割时,焊工与焊件间要绝缘,清理容器内外易燃易爆品,焊件外壳通风良好,容器外有专人监护。
9.施工完毕,切断电焊机电源,码放好手把线;关掉氧气瓶、乙炔瓶阀门,码放好氧气带、乙炔带,分类码放好焊接工件;清除焊渣,清点工具,打扫好施工现场,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10.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个人防护: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眼镜、面罩、口罩、手套、绝缘鞋,决不能穿短袖衣或卷起袖子。
2)现场处理: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第10篇 某热电公司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粉尘、煤尘)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粉尘(煤尘)
2术语
2.1生产性粉尘: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2.2作业场所: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2.3接触生产性粉尘(煤尘)作业:工作在生产性粉尘(煤尘)的作业场所,从事生产劳动的作业。
2.4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生产性粉尘中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质量百分比。
2.5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系指工人在1个工作日的接尘时间内,实际吸入含有生产性粉尘的空气总体积。
2.6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度浓度超过该作业地点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
2.7致癌性:生产性粉尘具有致癌作用的特性。
2.8尘肺病: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2.9总粉尘:可进入整个呼吸道的粉尘
3危害程度:粉尘(煤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
4职业健康卫生标准
10%≤游离sio2含量≤50%;50%<游离sio2含量≤80%
总尘pc-twa(mg/m3) | 呼尘pc-twa(mg/m3) |
1 | 0.7 |
0.7 | 0.3 |
0.5 | 0.2 |
5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1除尘设施必须运行良好。
5.2在生产现场粉尘区域作业时,应佩戴好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5.3对接触粉尘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组织检查。
5.4在粉尘作业场所的职工操作室内,粉尘度不准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5.5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6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5.7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5.8生产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5.9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5.10应经常在岗位进行喷水增湿,减少粉尘危害。
上一页12345下一页(高温)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高温
2术语
2.1高温作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摄氏度时的作业。
wbgt:又称湿球黑球温度,是综合评价人体接触作业环境热负荷的一个基本参量,单位为:摄氏度。
2.2 接触时间率: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触高温作业的累计时间与8h的比率。
2.3生产性热源:系指生产过程中能够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和工件等。
3危害程度:高温致使体温调节产生障碍、水盐代谢失调、循环系统负荷增加、消化系统疾病增多、神经系统兴奋性降低、肾脏负担加重。当作业场所气温超过34℃时,即可能有中暑病例发生。中暑是高温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疾病,按其发病机理可分为:热射病、日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
3.1当有先兆或轻度中暑时,应将患者迅速离开高热环境,移至荫凉通风处休息,解开衣领,并给予清凉饮料、浓茶、淡盐水和人丹、解暑片或藿香正气丸等解暑药物。
3.2对病情较重的患者,应立即移到荫凉处,让其平卧(或抬高下肢),根据不同的病情,分别作如下处理:
3.3中暑痉挛时,牵伸痉挛肌肉使之缓解,并服用含盐清凉饮料;
3.4中暑衰竭时,服用含糖、盐饮料,并在四肢作重推摩、擦摩;
3.5日射病时,头部用冰袋或冷水湿敷;身体高热时,应迅速降温,如用冷水或冰水擦身(擦至皮肤发红),或在额、颈、腋下和腹股沟等处放置冰袋,也可用50%酒精擦浴。
3.6症状重或昏迷患者,可针刺人中、涌泉、中冲等穴,并应迅速送医院进行抢救。
4作业现场接触高温限值标准
表1 工作场所不同体力劳动强度wbgt限值
接触时间率 | 体力劳动强度 | |||
一 | 二 | 三 | 四 | |
100% | 30 | 28 | 26 | 25 |
75% | 31 | 29 | 28 | 26 |
50% | 32 | 30 | 29 | 28 |
25% | 33 | 32 | 31 | 30 |
工作地点温度(℃) | 轻度劳动 | 中等劳动 | 重度劳动 |
30~32 | 80 | 70 | 60 |
>32~34 | 70 | 60 | 50 |
>34~36 | 60 | 50 | 40 |
>36~38 | 50 | 40 | 30 |
>38~40 | 40 | 30 | 20 |
>40~42 | 30 | 20 | 10 |
>42~44 | 20 | 10 | 10 |
5.1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2生产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5.3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
5.4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5.5对高温设备和管道应进行保温或加隔热装置。
5.6缩短一次性持续接触高温时间,持续接触热源后,应轮换作业和休息,休息时应脱离热环境,并多喝水。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5.7工作人员佩戴防高温手套、穿隔热服。
5.8采取通风降温措施,打开门窗通风,必要时加装通风机进行机械通风。
5.9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和厂房建筑条件,采取防暑降温治理措施,安装空调或风扇。
5.10合理布置和疏散热源。
5.11当热源较多而采用天窗排气时,应将热源集中在排气天窗下侧,并对热源采取隔热措施。
(噪声)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噪声
2术语
2.1 生产性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职工健康和工作有妨碍的声音。
2.2 噪声作业:职工在作业场所接触噪声的作业。
3危害程度:给人带来烦恼,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长期接触强噪声会引起听力下降、神经性衰弱综合症等病症。
4工作场所接触噪声限值标准
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
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8db(a)
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1db(a)
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4db(a)
职业接触0.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7db(a)
职业接触0.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db(a)
职业接触0.1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3db(a)
但最高不能超过115 db(a)
5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1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2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5.3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5.4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5.5各值班室噪音超标时,应采用适当的隔音措施。
5.6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噪音区域时,应佩戴耳塞。
5.7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
5.8对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5.9噪声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超过卫生标准时,应采用隔声、消声措施,或按《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规定的时间,缩短每个工作班的接触噪声时间。
5.10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其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仍超过规定的卫生标准时,应采取个体防护;对职工并不经常停留的噪声作业场所,应根据不同要求建立作为控制、观察、休息的隔声室,室内必须有足够的吸声衬面,以减少混响声。
(一氧化碳)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 一氧化碳
2 术语
2.1一氧化碳(co):无色无臭有毒性的气体,分子式co,分子量28,是有机物氧化或燃烧的中间产物
2.2煤气设施:所有流经煤气(特别是高压煤气)的设施,包括与其相连的其他介质(如蒸汽、氮气、水等)的管路,设备到与煤气介质第一个切断装置都视为煤气设施。
2.3隔断装置:凡在系统无异常状况下,处于关闭、封止状态,其承受介质压力在设计允许范围,具有煤气不泄露到被隔断区域功能的装置。
3 危害程度:
3.1一氧化碳的特性:是无色、无气味的气体。co与血红蛋白的结合力要比o2与血红蛋白的结合力强20倍,而且co与血红蛋白结合以后分离的速度极慢。
3.2一氧化碳中毒的实质与危害:人体吸入co后,大量的血红蛋白与co结合就失去了与o2结合的机会,使身体各组织缺乏o2的供应,而发生的呼吸障碍,这就是煤气中毒。中毒后病人出现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会有强烈虚脱感、呼吸及脉搏加速、意识模糊,身体无法自主移动,全身无力;脸色潮红、意识丧失、呼吸停止或痉孪,严重者导致心跳停止而致死忘。
4有害物质工业卫生允许值:
名称 | 工业卫生允许值(mg/m3) |
co | 30 |
5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1岗位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2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5.3应经常性的对现场进行一氧化碳浓度的监测
5.4特殊设备内部作业时,应取样进行一氧化碳、氧气含量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进塔(器)或动火前30分钟。作业中应根据情况经常进行测定。
5.5当空气中co浓度小于24ppm时可连续工作;24~4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40~8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80~16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20分钟;工作人员每次进入煤气设施内部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h以上;大于160ppm时,禁止入内工作。当作业人员进入容器内作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设专人监护,防止煤气中毒、窒息。
5.6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时,救护者在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后,将中毒者迅速救出煤气危险区域,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立即采取现场急救措施。
5.7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应直接送往附近医务室急救。
5.8毒较重者,如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等症状,应立即组织现场抢救,通知煤气防护人员、急救中心赶到现场急救。
5. 9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在现场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同时通知煤气防护人员、急救中心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急救。
5.10中毒者可送往有高压氧仓的就近医院抢救,途中应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有医护人员护送。
5.11当发生多人煤气中毒事故时,应先将中毒者全部抢救出危险区域,再分轻重进行急救。
上一页12345下一页(焊接)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焊接
2.术语
2.1焊接:是通过加热、加压,或两者并用,用或不用填充材料,使两工件产生原子间结合的加工工艺和联接方式。焊接应用广泛,既可用于金属,也可用于非金属。
2.2电焊烟尘:金属及非金属物质在过热条件下产生的高温蒸气。烟尘颗粒小,极易吸入肺中。长期吸入会造成肺组织纤维性病变,即电焊工尘肺,且常伴随锰中毒、氟中毒和金属烟热等并发症。
2.3氮氧化物:有剌激性气味的有毒气体,主要是二氧化氮,它为红褐色气体,有特殊臭味。当被人吸入后,会进入肺中与水起作用,形成硝酸及亚硝酸,对肺组织产生剧烈的剌激与腐蚀作用,引起肺水肿。
2.4氟化气:无色的腐蚀性气体,毒性剧烈。可由呼吸系统和皮肤吸收,可引起支气管炎和肺炎,同时能对全身产生毒性作用。
2.5电弧光辐射焊接产生的电弧光主要包括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线。其中紫外线主要损伤眼睛及裸露的皮肤,引起角膜结膜炎(电光性眼炎)和皮肤红斑症。眼部长期接触红外线照射,会造成红外线白内障。
3.焊接作业安全规范
3.1气焊与气割作业安全规范
3.1.1在氧气瓶嘴上安装减压器之前,应进行短时间吹除,以防止瓶嘴堵塞。严禁使
用未装减压器的气瓶。
3.1.2氧、乙炔瓶嘴部和开瓶的扳手上不得有油污。
3.1.3氧、乙炔瓶应距明火 10m以上,氧、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应在 5m以上。
3.1.4氧、乙炔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不得靠近火源与其他热源。
3.1.5焊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对新使用的焊炬和射吸式割炬还应检查其射吸能力。
3.1.6焊割炬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后开氧气阀,嘴孔不得对着人。
3.1.7焊炬、割炬的焊嘴因连续工作过热而发生爆鸣时,应用水冷却,如因堵塞而爆鸣,则应停用,剔通后方可继续使用。
3.1.8在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1.9气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作业时,气瓶应垫上绝缘物,以防止气瓶带电。
3.2手工电弧焊操作安全技术由于手工电弧焊利用的能源是电,同时电弧在燃烧过程中产生高温和弧光,药皮在高温下产生一些有害气体和尘埃。所以,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触电、弧光和电热伤害、有毒有害气体侵蚀、火灾与爆炸等不安全因素手工电弧焊操作安全要求:
3.2.1在下雨、下雪时,不得进行露天施焊。
3.2.2在高处作业时,不准将焊接电缆放在电焊机上,横跨道路的电焊线必须有防压措施。施焊前应先检查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品,并系好安全带。
3.2.3二次线不宜过长,一般应根据工作时的具体情况而定。
3.2.4在施焊过程中,当电焊机发生故障而需要检查时,须切断电源,禁止在通电情况下用手触及电焊机的任何部位,以免发生事故。
3.2.5严禁将焊接电缆与气焊的胶管混在一起。
3.2.6在容器内焊接时,应使用绝缘防护用具,通风、照明应良好。
3.2.7在焊接时,不可将工件拿在手中或用手扶着工件进行焊接。
3.2.8.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棚遮蔽。
3.2.9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不得多台串连接地。
3.2.10严禁将电缆管、电缆外皮或吊车轨道等作为电焊导线。电焊导线不得靠近热源,并严禁接触钢丝绳或转动机械。
第11篇 噪声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 粉尘(煤尘)
2 术语
2.1生产性粉尘: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2.2作业场所: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2.3接触生产性粉尘(煤尘)作业:工作在生产性粉尘(煤尘)的作业场所,从事生产劳动的作业。
2.4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生产性粉尘中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质量百分比。
2.5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系指工人在1个工作日的接尘时间内,实际吸入含有生产性粉尘的空气总体积。
2.6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度浓度超过该作业地点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
2.7致癌性:生产性粉尘具有致癌作用的特性。
2.8尘肺病: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2.9总粉尘:可进入整个呼吸道的粉尘
3危害程度:粉尘(煤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
4职业健康卫生标准
10%≤游离sio2含量≤50%;50%<游离sio2含量≤80%
总尘pc-twa(mg/m3) | 呼尘pc-twa(mg/m3) |
1 | 0.7 |
0.7 | 0.3 |
0.5 | 0.2 |
5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1除尘设施必须运行良好。
5.2在生产现场粉尘区域作业时,应佩戴好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5.3对接触粉尘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组织检查。
5.4在粉尘作业场所的职工操作室内,粉尘度不准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5.5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6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5.7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5.8生产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5.9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5.10应经常在岗位进行喷水增湿,减少粉尘危害。
1 噪声
2 术语
2.1 生产性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职工健康和工作有妨碍的声音。
2.2 噪声作业:职工在作业场所接触噪声的作业。
3 危害程度:给人带来烦恼,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长期接触强噪声会引起听力下降、神经性衰弱综合症等病症。
4 工作场所接触噪声限值标准
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
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8db(a)
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1db(a)
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4db(a)
职业接触0.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7db(a)
职业接触0.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db(a)
职业接触0.1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3db(a)
但最高不能超过115 db(a)
5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1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2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5.3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5.4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5.5各值班室噪音超标时,应采用适当的隔音措施。
5.6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噪音区域时,应佩戴耳塞。
5.7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
5.8对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5.9噪声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超过卫生标准时,应采用隔声、消声措施,或按《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规定的时间,缩短每个工作班的接触噪声时间。
5.10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其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仍超过规定的卫生标准时,应采取个体防护;对职工并不经常停留的噪声作业场所,应根据不同要求建立作为控制、观察、休息的隔声室,室内必须有足够的吸声衬面,以减少混响声。
第12篇 酸洗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一、目的:建立使用×××型摇摆颗粒机安全操作程序,正确操作该机器,防止发生事故。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型摇摆颗粒机使用岗位。
三、责 任 者:生产部管理人员、配料班长、配料班操作者。
四、程序:
1 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并按《摇摆式颗粒机消毒程序》消毒。
2 依次安装好刮粉轴、保护瓦、筛网、筛网夹棍,并调松紧至适当。
3 开空机运转约20秒钟,根据听、摸、看判断该设备是否正常,若正常,则可以加软材制粒,试机或制颗粒时,不要将手接近刮粉轴以防伤手。
4 料斗中软材形成拱桥时,可用两寸宽的不锈钢铲去翻动,使软材能顺利制粒。但要注意铲子不得与刮粉轴平行,以防铲子插入刮粉轴内而打坏设备。
5 加入软材量要适量,太少不利于成粒,负荷太大影响设备寿命。
6 按《×××型摇摆颗粒机清洗程序》搞好颗粒机清洗卫生。
7 按《×××摇摆颗粒机维护程序》维护保养好该设备。
第13篇 危险化学品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危化品
2.术语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3.危害程度
危险化学品具有不同程度的燃烧、爆炸、毒害、腐蚀等特性,受到摩擦、撞击、震动,接触火源、日光、暴晒,遇水受潮、温度变化或遇到性质相抵触的其他物品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中毒、灼烧等人身伤亡事故。
4.接触限值
各类危险化学品的接触限值
序号 | 危化品种类 | mac (mg/m3) | pc-twa (mg/m3) | pc-stel (mg/m3) |
1 | 氢氧化钠 | 2 | -- | -- |
2 | 盐酸 | 7.5 | -- | -- |
3 | 氨 | -- | 20 | 30 |
5.健康操作规程
5.1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5.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3操作前应对危化品储存装置、装卸设备、管道等系统进行细致检查,及时消除隐患,防止发生泄漏事故;
5.4应保证危化品现场各类标识完整,缺损后应及时补充维护;
5.5装卸危化品人员作业必须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专业操作规程;
5.6卸氨现场必须备有应急设施和急救药品;
5.7装卸危化品前10小时之内严禁饮酒;
5.8卸氨人员人员必须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按时参加专业安全培训。
6.泄漏应急处理
6.1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6.2应急处理人员戴防毒面具,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6.3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6.4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清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6.5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事故水池,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7.急救措施
7.1盐酸溅到眼睛内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再以0.5%的碳酸氢钠溶液清洗;液碱、氨溅到眼睛内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再以2%的稀硼酸溶液,清洗眼睛或用1%的醋酸清洗皮肤;
7.2盐酸或液碱溅到衣服上时,应迅速脱去浸有溶液的衣服,用大量清水冲洗被腐蚀的身体部位至少15分钟以上;
7.3以上工作做完后应联系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处理或将受伤人员迅速用到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