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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45

电气规程

有哪些

电气规程

电气规程是指在电气工程设计、安装、运行、维护等环节中,为确保人员安全、设备正常运行、系统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准则。这些规程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设计规范:包括电气系统的布局、选型、绝缘、接地、防雷等方面的要求。

2. 安装标准:涉及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方式、接线工艺及验收流程。

3. 运行管理:涵盖设备操作、监控、故障处理和定期检查的程序。

4. 维护保养:规定了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和预防性试验的规定。

5. 安全防护:包括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以及电气火灾的预防。

标准

电气规程的标准主要依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以及各行业的专业标准。例如:

1. iec 60364: 建筑物电气装置的通用要求。

2. gb 50096: 住宅电气设计规范。

3. nfpa 70: 国家电气法规(美国)。

4. gb/t 15543: 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度。

5. ieee 1584: 计算电气设备的电弧闪络保护导则。

是什么意思

电气规程的意义在于:

1. 保障安全:防止电气事故,保护人员生命安全,降低设备损坏风险。

2. 确保效率:通过标准化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错误操作导致的停机时间。

3. 维护质量:保证电气系统的稳定运行,延长设备寿命,提升服务质量。

4. 符合法规:遵守国家和行业规定,避免法律纠纷,确保企业的合规运营。

5. 提升专业水平:通过规程的学习和执行,提高电气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在实际操作中,每一位电气工程师和相关工作人员都应深入理解并严格遵守电气规程,将其转化为日常工作的习惯,从而确保电气工程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应结合具体环境和设备特性灵活应用规程,同时保持对新标准和技术的持续学习,以适应行业的发展和变化。

电气规程范文

第1篇 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一、值班员应认真填写电气设备运行管理的各种记录和报表。

二、加强和完善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电能损耗,实现安全经济用电。

三、认真执行电力统配政策,按用电指标,周休日及削峰填谷等规定用电,并严格执行限电命令和有关规定。

四、根据分配的用电指标,并按照生产和用电的特点,分清主次排定调荷限电的序位,以适应电网应急处理的需要。

五、无功补偿的设备,应采用合理的方案,提高其利用率。

六、应结合冬季气候特点,组织电工对电气 设备进行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一类缺陷应及时处理。

七、应保障通往变电所的道路畅通。

八、变电所配置的专用电话,不得移作他用。

九、变电站内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整齐,有醒目的标志,并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高压配电装置必须有明显、醒目的相序标志,高压开关应有线路名称和运行编号。

2、控制屏、保护屏应与其相应的一次设备有相同的线路名称和运行编号,屏上仪表、继电器,保护装置的压板、操作把手、切换开关、按钮等,均应标明编号、名称及操作位置,当一块屏上装有多回路线路的保护装置时,每回路线路的保护装置除标明名称和运行编号外,各回线路的保护装置相应元件的标志也应有明显的区别。

3、凡一次设备的运行编号需要改变时,与其相应的二次设备的运行编号,也相应地改变,改变运行编号必须得到电力调度部门批准。

4、变电室所有高压电气设备,不允许处于无保护状态下运行。

5、变电室内所有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有保障人身安全的保护装置及防止误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闭锁装置。

第2篇 变配电站电气操作规程

1、变(配)电站的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站电气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方式,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必须经常学习供电局的规程,做好安全供电工作。

2、值班电工应认真负责地巡视高低压供配电设备,认真填写运行记录。若发现异常情况应迅速报告,在发生严重威胁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应立即断开设备的电源,事后必须报告上一级,将情况详细记入值班记录。

3、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应单独触及供(配)电设备,牢记人体与带电导体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以下0.1m 10kv0.7m

4、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并在操作前按照操作规定的顺序在模拟板上进行核对性操作。

5、变(配)电所进行停电检修或安装工作时,值班电工应负责完成;停电验电,连结好接地装置,挂标示牌等安全技术措施和必要的组织措施。

6、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人体距地面安全距离应不大于四米。

7、 严格门卫制度,与变电室外无关人员严禁入内。外单位及参观人员必须经电气负责人批准,值班人员有权制止

8、变电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变电室;值班电工巡视时应随时将门关好。

9、低压掉闸经检查无异常现象,要及时送电,并应试送三次。送不上时,应停止送电,全面检查直到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10、 外部停电、应立即报告当班值班工程师并做好记录,若两路进线电源停电,应立刻到发电机室观察发电机运行情况。

11、发生火灾时,应依照值班工程师的命令,能够准确无误地切断火灾现场电源。

第3篇 电气运行和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1.作业人员要求

1.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1.1身体健康、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1.1.2具备必须的电气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触电急救法。

1.1.3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1.2电气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2.电气运行

2.1电气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和电气运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合格的安全工具,严禁违章操作。

2.2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安全检修距离要求。

2.3对于不停电的电气设备,值班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与带电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10kv以下0.7m,60-110kv:1.5m.

2.4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2.5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操作,不得移开和越过遮拦。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2.6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若工作需要进入上述范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和构架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2.7在高压设备或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担任监护。

2.8倒闸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问题后,

再进行操作。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2.9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和断路器(开关)时,必须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必须有防雨罩,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必须穿绝缘靴。

2.10装卸高压熔断器(保险)必须戴护目镜和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2.11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

2.12在继电保护屏间的通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必须与运行的设备保持一定间距,防止误碰运行设备造成保护误动。清扫运行设备和和二次回路时,要防止震动、防止误碰,必须使用绝缘工具。

2.13在户外变电所或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必须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进行测量工作。

2.14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2.15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值班调度。

3.电气检修

3.1电气设备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检修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程要求,办理有关工作票后方可作业。

3.2电气检修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绝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具。特别是带电作业操作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工具和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3在电气检修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要求,当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时,必须采用可靠的绝缘安全措施。

3.4电气检修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且带电作业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

3.5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上进行工作前,必须先进行停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并在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工作地段线路的分支线挂接地线。

3.6对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3.7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3.8当验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后,必须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3.9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

3.10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在电源开关(刀闸)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安全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得拆除安全标示牌或进行送电。

3.11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盘上进行工作时,必须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以明显的标志隔开。

3.12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所或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进行检修工作。

3.13在电容器组上或进入其围栏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多次放电并接地后,方可进行工作。

3.14带电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

3.15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在同一线路设备上进行不同项目工作时,应分别挂停电牌和安全标示牌。

3.16在检修作业过程中,严禁移开或拆除工作中设置的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必须在检修工作完毕后,由检修作业人员才能进行拆除。b

3.17检修工作完毕,由检修工作负责人通知电气运行值班负责人共同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后,方可合闸送电。

第4篇 电气高压试验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高压试验工作人员应遵守《电气运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高压试验项目均须填写试验卡片。其中应包括:试验任务、项目、标准、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对复杂的试验,还应包括:试验方法,试验接线,使用仪器和表计的数量、规范,以及预计的试验,应拆除的接线、接地的部分等。

3、一般试验由工作负责人填写试验卡,经班长审批执行。重要的设备的试验及复杂试验,由班长填写经车间主任审批后执行。

4、工作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工作前,由工作负责人向作业组人员讲解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并进行分工。

(2)作业组人员按试验卡片规定的任务,准备好全部仪器、工具。

(3)到现场后,由工作领导人或负责人,持工作票对试验卡片和现场条件是否相符,是否适合所要求的工作。

(4)工作负责人和作业组人员共同选定接地点、高压试验线的途经、被试设备与高压试验的连接位置、应安设试验遮栏,悬挂的警示牌等。

5、试验人员应在高压试验线所经过的地方及被试设备周围(包括被试电缆的另一头)设置试验用遮栏,.在遮栏醒目地点应挂上“高压试验,生命危险!”的警示牌。试验时应有人作警戒以防他人穿越。变电间电缆试验时,应在变压器间门内装设网状遮栏,将变电闸门关好。当被试电缆另一头在配电所隔间内时,可在隔间门口安设网状遮栏,加挂高压试验警示牌,并和检修运行人员联系妥当,方可不派人警戒。

试验遮栏应使用绝缘的网状遮栏或木质遮栏。用绳子时需用上下两条。遮栏的安装,应考虑到不妨碍运行人员巡视检查和处理故障时的行走。

6、试验用接地线应尽量不穿过通道,以免被人绊断,否则设两根接地线,分别在两处接地。在试验地点设有可靠的接地点时,除接地外,还应接零。接地线应采用有足够截面的多股裸铜线。

7、接线时应先接地线,后接电源线。试验变压器高压侧应挂临时接地线。试验用仪器外壳均需接地。作测量用互感器二次线圈应接地。在易于绊脱的地方,以及高压试验线与设备处连接,应打结固定。

8、试验高压线应尽量短,试验前必须检查其机械强度及绝缘强度。试验设备布置和高压试验线的敷设应考虑在其折断掉下来时不危及人身安全。室外刮风天气应考虑风向。试验人员应处于上风处。尽量避免在楼梯走廊或过道通过高压试验线。高压试验线的敷设也不应阻塞通往运行设备的通道。如需经过通道应有足够的人员警戒,以保证在需要时能立即停止试验,让出通道。

9、试验电源的刀闸应装在试验现场,不准用远离试验现场的刀闸。刀闸应能明显看出断开位置。为防止误合,在刀口可加绝缘垫。

试验时须拆下运行人员装设的地线时,只有在试验接线完成后,准备加电压前,才能拆下试验地线,试先后该相地线即应重新装好。

当要拆下只经一个断开点和运行设备隔离的被试设备上地线时,应派人看守该断开点,以防他人误会。试验完毕后应立即恢复地线。如测试配电变压器高压侧直流电阻,要拆下低压地线时,应派人看守低压侧刀闸。如隔开作逐相工频耐压而母线带电时,应派人看守母线刀闸操作把手。

10、在设备上加装试验用短路或接地线时,应在试验工作卡片上书面记录。工作结束时,按卡片逐项检查,全部拆除。

11、向高压设备连接或拆下试验用线时,须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进行。

12、引出线并连电缆试验时,所有未进行耐压试验的电缆头部应有接地线。

13、在加压试验前,全体工作人员应按分配的专责,转移到安全地带。工作负贵人应重新检查高压试验线及遮栏的安全性,试验用接地线确实接好,试验接线正确无误,升压调压器在零位,电压表刻度位置正确,被试验回路上确已无人工作后,才能进行加压。

14、只有经过工作负责人的检查,一切接线无误,准备合闸升压前,试验变压器高压侧地线始得撤下,拆除时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加压人或指定的专人进行。

15、工作负责人在合闸或命令合闸前,应向作业组人员发出“注意准备合闸”的警告,并得到各专职人的回答,“可以升压”后,才能命令合闸升压。

16、如作电缆试验或试验范围较大时,工作负责人须分别详细交待各专责警戒人,在确认试验电路上无人工作,另一侧所设遮栏、警示牌均安置妥善和检修运行人员已经联系好后,方可命令合闸升压。警戒人经工作负责人交待时起,即应认为设备已带有试验电压。应集中全力防止任何人碰及带电设备或穿越试验遮栏。

17、加压人在接到工作负责人合闸升压的命令后,应按下列程序进行检查:

(1)电压表、电流表刻度转换开关在合适位置,调压器在零;

(2)自己或命令看电流表人投入电源闸,被试设备未接入前,试验接线应进行空升—次(但用成套的电缆试验器试验电缆时可不必空升)便可以进行试验。

18、压过程中发观不正常观象如:设备击穿或发现电压急剧下降,电流急剧上升,自动开关未跳闸,或有人越遮栏,碰及带电设备等,须及时拉开电源开关,并将调压器返回零位。

19、在升压过程中,加压人应读出加压数值,升到试验电压时叫“到”。

20、在得到计时人的报告“时间到”后,加压人应将调压器返回到零位,并注意返回方向及电压表指示。然后自己或命令看电流表的人拉开电源。为防止调压器返回方向搞错,调压器的操作应用顺手(一般为右手)操作。升压过程中为了防止电压表失灵而过升压,同时应该监视调压器把手指示刻度。

21、在试验过程中,看表人须听从加压人的指挥报出指示数值,并应随时准备在击穿时切断电源。但禁止在升压过程中,调换仪表测量范围。

22、记时人听到试验电压“到”的口令时,开始记时。在近于试验终了时,提醒加压人注意“准备返回”。时间到时叫“时间到”。

23、警戒人在试验过程中除负责制止其他工作人员闯进试验遮栏内,还应监视被试设备在加压中发生的现象,如有异常时,应立即向加压人发出信号或警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进入遮栏处理。远离试验地点时必须坚守岗位,等待工作负责人的到来,不得独自进行任何处理。从工作负责人发出命令或检查交待时起,警戒人应始终认为设备带电直到工作负责人发出电源已切断、高压试验线已接地,或工作负责人明确交待试验结束止。

对警戒人通知试验结束只能由负责人亲自明确发出。禁止由他人转传,远处呼叫、用手势或约时开始及结束。

24、试验结束或试验中转接高压试验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电源确巳切断后,才可监护加压人或指定的专人将高压试验线接地。并向工作组人员宣布,“电源已切断”或“高压试验线已接地”。对可能带电的被试验设备应按规定装接地线。用直流试验绝缘时,负责人在宣布电源已切断之前,按规定充分放电、接地。

25、试验结束后,根据试验的记录结果,立即进行计算,并和预计的数值核对。当对试验结果发生怀疑时,应仔细检查试验接线,和仪表刻度,并通知工作负责人,共同查找原因。必要时进行重试。当对试验结果无疑问时,可撤除试验接线与试验遮栏。

26、撤除试验接线时,应先撤电源线,然后才可撤下接地线。

27、检查工作卡片规定试验的项目,是否全部完毕,然后清理工作场所,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28、观场试验记录应记载详细清楚,包括:日期、被试设备名称,铭牌,试验条件,被试设备温度及气温、天气、试验数据的单位扣位数。必要时应记录试验的接线,试验用仪表名称、规格等。

29、直流试验对应注意事项:

(1)直流试验后必须经过充分放电。应先经约20千欧的电阻放电,然后才能直接放电。并将放电棒搭在被试设备上,再进行改接线;

(2)在被试验设备周围处于试验电压静电场内的不接地导体,为防止由于静电感应产生的高电压,试验完毕后,也应经过充分放电。当被试设备周围有不接地,或经过大电感接地但不能耐受高压的导体时,应把他们直接接地;

(3)由于绝缘的吸收现象,放电后,一定时间内仍可能积聚电荷而有电,因此设备应接地后才能工作;

(4)大电容器设备直接放电时,必须使用绝缘棒,握手离开接地引线应有足够距离,操作人应站在绝缘垫上;

(5)试验6千伏以上电缆或对地距离很小的架空线时,泄漏电流的测量应使用有屏蔽的微安表。在高压测量时,仪表的转接应使用带有接地线的绝缘棒。握手离接地引线应有足够的距离;

(6)试验6千伏以上电缆时,应将电缆头引线从线路断开,并使电缆头离开保持足够距离。架空线路应接地,母线上如连有耐压较低的设备时也应接地。在非试验端还需用绝缘手套套上作屏障。

第5篇 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身体健康适合本岗位要求。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戴齐全。

4、电焊工、气焊工具有基本的电工和压力容器知识,熟悉电焊机性能结构,掌握防止触电及触电的急救方法

二、操作前检查和准备工作

(一)电焊

1、使用电焊机前,选择焊条的规格型号,并根据实际材料合理调整电流,保证加工件的焊接工艺要求。

2、工作前要检查设备,尤其是电源与绝缘性能是否良好,并注意电焊机的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3、焊接前检查所有焊接设备、包括电焊机、焊接工作台及其它金属设备的接地线完好情况。

4、一次二次线路,都必须绝缘良好。

5、在电焊机送电前,必须详细检查各接线是否牢固可靠,是否有绝缘损坏、短路、接触不良等现象,电焊钳是否完整无缺。

6、电焊机要放置在易散热无积水、无淋水的安全地点,同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人员触电。

(二)氧焊

1、检查气瓶及连接部分不得漏气。

2、橡胶软管不应有鼓包、裂缝或漏气现象,否则应将其损坏部分切掉,用双面接头管,并用夹子或金属绑线扎紧。

3、焊枪连接必须严密,枪嘴如有堵塞,必须立即处理。。

4、氧气瓶口附件、皮垫及减压器上如有油污、污泥必须擦拭干净

5、氧气瓶、乙炔瓶不许碰撞,并严禁放在靠近热源的地方。

三、正常操作程序

(一)电焊

1、操作时必须佩带个人防护用品。

2、检查电焊机刀闸,整理电焊线路,电焊线回路应符合下列要求;绝缘良好、有足够的断面、地线与焊接件必须直接接触。

3、电焊机刀闸等裸露带电体应有保护罩,手湿禁止触摸电源开关。

4、雨天不准露天焊接,潮湿的地方穿上绝缘靴。

5、电焊机空载电压和工作温度,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规定。

6、焊机接地(零)线、电源线及工作回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不得接在管道及设备上代替地线或工作回线。电焊机绕阻绝缘不得有炭化、脆化、破损等缺陷,其绝缘不得小于1 欧。

7、当电焊机通电时,严禁触摸导电部分。

8、进行焊接时,电焊工必须带电焊面罩,应用专用的玻璃镜,在焊接时不准随意拿开焊帽,以免伤眼。

9、焊接物件时必须用苛性钠或磷酸钠溶液将油污洗净,用棉纱擦干净再施焊。

10、电焊设备的装设、移动、检查和修理,必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工作时不允许有重物压在电焊机电缆的上面。

11、电焊机的电源线不得超过三米,其外壳要有可靠接地。

12、下列情况应拉刀闸:

⑴调整电流或修理时;

⑵电焊机温度达到80℃时,应停止工作降温。

⑶工作中断或停电。

13、焊接工作地点如有火灾发生,首先切断电源,以免救火触电。

(二)氧焊

1、操作前检查周围环境,氧气瓶、乙炔瓶距明火不小于10米;距易燃易爆物和电气设备不小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米。

2、氧气瓶、乙炔瓶不许放在通道和存放油脂的地点,不许用火烤氧气瓶,乙炔瓶上面不许有电线。

3、检查好胶管拉头,焊割把是否严密、牢固,胶管不许靠近火源,粘上油脂,氧气胶管与乙炔管不能互用。

4、氧气瓶忌油,要有胶圈、保护帽,要轻拿轻放,要留0.5kg/cm2底气。

5、氧气减压表螺母在氧气瓶嘴上至少拧4-5扣,螺丝接头应拧紧,减压表调节螺丝应松开。

6、慢慢打开氧气瓶阀门,检查减压器连接氧气瓶的接头是否漏气,表针指示是否灵活。开启氧气阀门时不要面对减压表,检查漏气时不得使用烟头或明火,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检查嘴子有无阻塞现象,应用透针透通,但不得损坏孔眼的边缘。

8、夏季炎热时太阳光不能暴晒氧气瓶。

9、乙炔瓶、氧气瓶、胶管接头、闸门的坚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附件禁止沾油。

10、焊工在进行工作的地点要有冷却水,以便冷却焊嘴和割嘴。

11、焊枪和割枪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在开乙炔门,立即点火然后调整火焰,熄火时与此相反,先关乙炔门,后关氧气门,以免回火。

12、由于焊嘴和割嘴过热堵塞而发生鸣爆时,应快速先将乙炔气门关闭,再关闭氧气,然后放在冷却水中冷却。

13、当发生回火时,立即关闭乙炔门,然后再关氧气门,严禁氧气门和氧气门同时关闭。

14、严禁用手或其它物体堵焊嘴或割嘴,以防止氧气倒流入乙炔瓶内,不准将点燃的焊具、割具随意放在热的工件上、工作地点或地面上。

四、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并采取相应的预控措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主要危险源:

⑴、未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

⑵、作业地点通风不畅或瓦斯超限。

⑶、仪器仪表不完好。

⑷、电焊机不完好、漏电,氧气、乙炔瓶、管路安全性能不符合规定。

⑸、作业前后未采取防灭火措施。

⑹、氧气、乙炔瓶安全距离不服规定。

2、井下使用电焊前必须检测作业点瓦斯浓度,只有施焊地点风量、风流符合规定,瓦斯浓度不超过0.5%,且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3、操作人员焊接前,必须佩蒂安全防护眼镜、防紫外线脸罩、电焊手套、绝缘胶鞋和护脚鞋盖,按规定准备灭火器材。

4、操作人员在加工备件时,必须先审核图纸内的工艺尺寸,必须了解使用材料的结构再进行焊接。

5、高空作业必须要系安全带。

6、在工作地点10m之内,不准存在火源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7、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同车运送,存放时两者间距不得小于10m。

8、气瓶必须配有齐全完好的橡胶减震圈。

五、收尾工作

1、工作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并拆除电焊机电源。

2、整理工具、材料清理现场,将气瓶及时回收。

3、作业完毕后,对作业地点再次用水喷洒,并设专人观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六、特殊安全注意事项

井下施焊严格制定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和执行工作票制度,并报矿相关部门批准,获得审批允许后方可施工作业。

第6篇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一)(试行)

1 总 则

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2.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 教育和培训

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5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7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以下者。

1.8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2.1 一般安全要求

2.1.1 运行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2.1.2 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

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2)室内高压断路器(开关)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动机构(操作机构)者。

2.1.3 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2-1的安全距离。

表2-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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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表中未列电压按高一档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

2.1.4 10、20、35kv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2.8、2.9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须装设护网。

2.1.5 户外35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应根据表2-2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

表2-2 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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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括号内数字为110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所使用。

2.1.6 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

第7篇 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 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或在专职电工的指导下进行维修,维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挂立“禁止合闸”警示牌或派人守闸,严防误送电。

2、 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变动应在±5%范围内)。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所用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3、 电动机驱动的机械设备在运行中移动时,应由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的人挪移电缆,并防止电缆擦损。如无专人负责电线、电缆时,应由操作人员负责照顾,以免损坏而导致触电事故。

4、 电气装置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合闸。

5、 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视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后,才充许正式工作。

6、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规定,不应低于每伏1000欧姆(如对地220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22兆欧)。

7、 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其他液体灭火器泼浇。

8、 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作紧急救治。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禁止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发生触电。

9、 所有电气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线做接地线。

10、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桩头应紧固,并须作经常的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先切断电源,再行处理。

11、各种机械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接地和接零的保护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但在一个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13、 种机械设备 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准存放任何东西,并应配备安全锁。未经本机操作和有关人员的允许,其他人员不准随意开箱合线路总闸或分线路闸,以防造成事故。

14、 用水清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去,以免导线和电气设备受潮。

15、 电气设备应存放于干燥处,在施工现场上,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放潮设施。

16、 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将电源开关拉开,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17、 修理和保养机械时,不仅要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在电闸上加锁,同 时挂上“修理机械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合闸时,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再进行合闸。

18、 配电系统在操作中,工作人员应知道电配方式,并且标识要清楚,严禁出现误操作。

19、 电气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锁好箱门。

第8篇 机械机电设备电气安装规程

1、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用电,应当符合本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由专业人员安装、拆除和维修保养。

2、机电设备的管理应做到“定人、定机、定设备”,严禁不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使用前,应对使用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

3、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机械操作人员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紧身并束紧袖口,不得系领带,女工发辫应挽人工作帽内。

4、操作机电设备及使用小型电动工具前,应检查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和安全防护装置。电源线破损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和失效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未经专业人员更换、修复,不得投入使用。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小型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交保管室保管。

5、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有试运行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行,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操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禁止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修理,作业中严禁将头、手等伸人机械行程范围内。修理应由专业人员按照原厂说明书规定的条件或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装、改造。

7、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 34)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8、施工现场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必须按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使用条件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变更、扩大使用范围。按规定需定期检验检测的仪表和有关安全装置,应经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格的单位定期检验检测,否则不得使用。

第9篇 机床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1、机床电气维修必须停电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2、检修用照明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头应有护罩。

3、使用吊装工具时,先检查设备是否良好,不准超负荷起吊,不准歪拉斜吊,吊物下不准站人。

4、拆装电机端盖、皮带轮、轴及轴承时,应用铜棒、木榔头、拉钩等专用工具,不准直接用铁锤、扁铲等敲打。

5、带有放大环节的设备电器,应调试后试车。试车前应采取安全措施,认真检查机械部分各限位器、零压、零磁、过压、过流继电器等是否安全可靠。

6、试车时,应注直观察电机转向、声音、量度等是否正常。工作人员要避开联轴节的旋转方向。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清理现场,断开电源,消除火源后,方可离去。

7、用汽油清洗电气零件时,严禁动用明火。

第10篇 电气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一、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当地劳动部门统一考试合格后,核发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并定期两年复审一次(2010年及以后三年复审一次),不允许未取得电工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二、禁止使用不合格或劣质的电气设施。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存放在干燥、清洁的工具柜内,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使用前,必须先检查是否良好后,方可使用。

三、不能临时乱拉电线,如有必要拉临时电线时,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用完后应及时给予拆除。

四、电器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五、电气设备修理之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有人在场监护。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六、电气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七、电气设备经检修后,应先经过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八、电气设备应定期保养或修理,严禁带病作业。变配电设备内部由专业电工负责维护清理。设备外部及设备外部防护装置如过滤网、防尘棉等应督促其使用人员定期保养维护,具体保养维护时间以现场实际环境确定。

九、电修人员必须具备电路基础知识,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安装位置、特性、电气控制原理及操作方法,不允许在未查明故障及未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盲目试机。

十、在现场维修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不允许单人操作。、电工作业必须两人同时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十一、在使用仪表测试电路时,应先调好仪表相应档位,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测试。

十二、维修设备时,必须首先通知操作人员,在停车后切断设备电源,把熔断器取下,挂上标示牌,方可进行检修工作。检修完毕应及时通知操作人员。

十三、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通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确保安全全稳妥。

十四、非专职人员,不得装拆、处理计算机系统的cpu、plc、电源板、输入组件、输出组件等,以保证计算机系统安全可靠。

十五、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对电容性设备还应进行放电处理,否则不准触及。对於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的部分,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防止突然来电.

十六、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十七、临时工作中断电源后或每班开始工作,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定已断开,并验明无电,才能操作。

十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带电用水或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十九、在供、配电设备和线路上作业和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二十、断电作业需验电后方视为断电,否则一律视为有电,严禁直接触及。

二十一、供配电回路停送电作业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箱开关切断方能操作.

二十二、紧急情况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箱闸刀开关时,应采用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他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的措施。

二十三、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应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於导线截面积,接头不应松动,防止应接触不良引发事故,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二十四、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使用相关规定,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机壳应有良好的接地,严禁将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二线带地,三线带地插座。

二十五、工作结束,应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明确记录当班所处理情况,以便接班人员着重检查。

二十六、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了解岗位责任区域之电气设备性能,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电工作业时必须要穿戴合格的劳保用品(绝缘鞋、安全帽等其他安全防护用具),禁止使用破损、失效的劳保用品、用具。

二十七、高低压变配电室等电力场所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入,一经发现上报并严肃处理。

二十八、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二十九、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三十、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到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拨掉或打弯。

三十一、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三十二、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三十三、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三十四、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设备后,必须放电。雷雨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三十五、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三十六、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三十七、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过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三十八、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三十九、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作业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穿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电。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四十、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四十一、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四十二、生产过程中应定期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观察,对有异常情况的部位应及时做好记录以备停机时处理,如遇严重情况应通知操作人员紧急停机。对违章作业、违规使用电气设备的行为人员有权利制止,纠正后方能使用。

四十三、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一般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四十四、穿越道路及施工区域地面的电线路应埋设在地下,并作标记。电线路不能盘绕在钢筋等金属构件上,以防绝缘层破裂后漏电。在道路上埋设前应先穿入管子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防被辗压受损,发生意外。

四十五、工地照明尽可能采用固定照明灯具,移动式灯具除保证绝缘良好外,还不应有接头,使用时也要作相应的固定,应放在不易被人员及材料,机具设备碰撞的安全位置,移动时,线路(电缆)不能在金属物上拖拉,用完后及时收回保管。

四十六、验电器(笔)应定期试验,使用前应在带电部位试验确认其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不能作为有效参考。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四十七、牢记并理解第三十九条停送电顺序及要求。标识牌谁挂谁摘。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四十八、变配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1、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2、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3、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4、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5、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7、装设接地线应先行接地,后挂接地线,拆接地线时其顺序与此相反。

8、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9、应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把施工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所以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10、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离开现场时,室内应上锁,室外应派人看守。

11、用锤子打接电极时,握锤的手不准戴手套,扶接地极的人应在侧面,应用工具将接地极卡紧、稳住,使用冲击钻、电钻或钎子打砼眼或仰面打眼时,应戴防护镜。

12、用感应法干燥电箱或变压器时,其外壳应接地。

13、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不得损伤线芯,削线头时,刀口要向外,用力要均匀。

14、工作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由工作负责人根据要求把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向全体人员进行布置,并明确分工,对于患有不适宜工作的疾病者,请长假复工者,缺乏经验的工人及有思想情绪的人员,不能分配其重要技术工作和登高作业。

15、作业前应做好相序线号及标示,以便恢复。

16、邻近相带电部分和接地金属部分用绝缘板隔开,开禁使用锉刀、钢尺等进行工作。

四十九、电气设备安装要求

1、施工现场供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hn-s)系统,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线管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可靠连接,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溶断器。

2、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除在配电室或配电箱处作接地外,应在线路中间处和终端处作重复接地,并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3、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大于12m时,保护零线必须选择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

4、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芯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用绿/黄线作负荷线。

5、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相同,三相线路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

6、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其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架空线相序排列: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注:l1、l2、l3为相线,n为工作零线,pe为保护零线)。

7、在一个架空线路档距内,每一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线路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8、架空线路宜采用砼杆或木杆,砼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加0.6m,但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

9、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高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负荷,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10、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箱要防雨、防尘、加锁,门上要有“有电危险”标志,箱内分路开关要标明用途,固定式箱底离地高度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箱底离地高度应大于0.6m,小于1.5m,箱内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应分别用接线端子分开敷设,箱内电器和线路安装必须整齐,并每月检修一次,金属后座及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

11、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两级漏电保护器选择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匹配,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安装漏电保护器。

12、配电箱、开关箱中的导线进、出线口应在箱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外,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作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3、每一台电动建筑机械或手移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和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其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保护套软电缆或塑料护套软线,导线接头应牢固可靠,绝缘良好。

14、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藕变压器,照明开关必须控制火线,使用行灯时,电源电压不超过36伏。

15、安装设备电源线时,应先安装用电设备一端,再安装电源一端,拆除时反向进行。

五十、用电器维修

1、检修工具、仪器等要经常检查,保持绝缘良好状态,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检修工具和仪器。

2、电机和电器拆除检修后,其线头应及时用绝缘包布包扎好,高压电机和高压电器拆除后其线头必须短路接地。

3、在高、低压电气设备线路上工作,必须停电进行,如确实不准停电应报请上级批准并有专人监护及做好防护后方能作业。

4、停电后的设备及线路在接地线前应用合格的验电器,按规定进行验电确无电后方可准操作,携带式接电线应为柔软的裸铜线,其截面不小于25mm2,不应有断股和断裂现象。

5、接拆地线应由两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应戴好绝缘手套,接地线时先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拆地线时先拆导线端,后拆地线端。

6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不得损伤线芯,削线头时,刀口要向外,用力要均匀。

7、现场变(配)电室,应有两人值班,对于小容量的变(配)电室,单人值班时,不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均不准越过检查和从事修理工作。

8、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操作者与带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规定,运送工具、材料时与带电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四十六、作业人员在班前及工作前不许饮酒,发现有酒后上班或作业者,不论何种情况理由,报请上级按辞退处理。工作中衣着必须穿戴整齐,精神集中,不准擅离职守。

第11篇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一、目 的:建立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规范,保证电气设备操作及人身安全。

二、适应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电气设备(包括配电箱、开关柜、操纵台、电机、电缆、电力变压器等配电设备)的安全操作管理。

三、职 责:有关部门领导、设备管理员、机电维修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四、内容和要求:

4.1 电气设备包括:配电箱、开关柜、操纵台、电机、电缆、电力变压器等配电设备。

4.2 全公司电气设备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符合本公司规定。

4.3 电气设备完好标准:

4.3.1 主要技术性能达到国家标准,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4.3.2 操作和控制系统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3.3 设备运行良好,绝缘强度及安全防护装置符合电气安全规程。

4.3.4 电气设备通风、冷却系统,效能良好。

4.3.5 设备内外整洁,润滑良好。

4.3.6 无漏油、漏电、漏水现象。

4.4 对主要电气设备,制订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维护检修规程、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4.5 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有上岗操作证,配电设备操作人员、电气维修工应有本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工证(高压电工、低压电工)。

4.6 电气设备要每月进行一次清除灰尘、油污等保养工作,生产技术部每月进行一次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发现电气设备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电力设备每年安排一次预防性检修,更换老化元件。

4.7 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4.7.1 根据电气设备完好标准内容进行检查。

4.7.2 电气设备绝缘性能,电气保护装置可靠性(包括:继电保护装置、避雷针、接地装置、接零保护等)。

4.7.3 全公司各级配电室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是否配有灭火器等电气安全用具(电气设备用干粉灭火器)。

4.8 公司配电室操作人员每天定时检查公司内变配电设备,填写设备运行记录,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管理规程,保证电气设备安全可靠的运行。

4.9 对于临时用电设备、临时线路、临时开关等,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规定,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4.10 对于保健品制造工艺中易燃易爆岗位,应选择防爆电气装置(如电动机、开关、继电器等),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12篇 非电气作业人员用电安全规程

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从事任何电气施工和维修,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

任何电气设备或电线在没有证明无电前,必须以有电对待。

运转工人要随时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漏电、打火等现象,必须与电工联系处理;发现严重故障时,立即切断电源,联系电工处理。

设备控制开关(或按钮)开启或停止时,必须先确定开关的具体位置,稳定情绪,然后再稳定地操作。禁止不熟悉的人从事此操作。

打扫卫生时,严禁把水溅到电动机、开关等电气设备上。擦拭电动机外壳和电气控制箱,要在停车、停电时进行;禁止用水冲洗、沾水擦拭。

不得随意打开控制箱、控制柜的门;禁止在其把手、顶盖、箱内挂、放杂物;禁止在电气设备上挂晾衣服、鞋帽等。严禁拆卸、私拿各种电气设备上的零部件。

更换照明灯泡时,要先切断电源,站在干燥的木板或其他绝缘物上进行,并有人监护。高度超过2米的,必须遵守《登高作业安全规程》。换完灯泡试验时,人必须离开2米以上。

设备的启动和停止,必须保证在空负荷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带负荷启动设备。

闸刀开关或空气开关开启或闭合时,人要站在侧面,动作要快,防止火花、电弧伤人。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控制室、配电室;需要进入高压控制室和母线隧道前,必须经过电气管理人员的许可。

封闭设备内部检修时,必须使用电压为36伏以下的照明灯。

第13篇 电气设备检修规程

为保证综采工作面设备的安全运行并发挥最佳性能,必须按要求进行月度检修,为此矿上决定6月28日10:00-18:00进行月度检修,为确保检修安全运行,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检修内容

成立检修小组:

为了确保检修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及设备检修过程的安全,特成立检修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任汉民

副组长:洪德胜

成员:黄胜杰、张永军、张超飞等检修班组人员

其中组长负责检修的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检修工作的现场检修工作及现场安全,张永军负责电气设备检修工作,其他检修成员负责个自管辖设备的正常检修和安全施工工作。

电气检修内容:由张永军负责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具体检修工作有1、检修工作面1#、2#、3#移动变压器的高低压接线腔,并紧固螺栓。2、摇测工作面采煤机电机及电缆绝缘,检查各种保护是否齐全完好。3、检修上顺4_315开关。

二、施工准备

1、检修人员应配齐需用的工具、起吊用具、仪器、仪表、棉纱(丝)等用品,当日检修所需的材料、备件的数量要充足。

2、检修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3、对所维修的设备需要停电时,必须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综采工作面电气检修(维护)工作业标准

项目

作业程序

动 作 标 准

安全要点

班前准备

执行《通用标准》的有关程序

执行《通用标准》的有关要求

执行《通用标准》的有关要求

1进入接班地点

2询问工作情况及查看记录

3现场检查及试运转

4问题的处理

5履行手续

1.1准备好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应用的其它工具,准时按规定路线到工作面运输巷口现场接班。

2.1向上班检修工询问。上一班中电气设备的工作状况和遗留问题,并查看各设备的运行记录

3.1对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气进行一次全面现场检查,并对电气设备试运转,查明存在问题。

3.2把查明的问题详细记录在交接表上。

4.1对查明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2交班电气检修工(或组长)在交接表上签字,并交接专用工具箱钥匙等。

4.3交班电气检修工把存在问题向本班班长汇报后进行处理。

5.1履行交接班手续。

2.1.1交班人对接班人询问要如实回答,不得留有隐患。

4.1.1对涉及人身安全的问题,必须先处理后作业。

1接受任务及作业前的准备

2电气设备班中巡检

1.1接班电气检修组长依据班前会安排和交接情况,对电气检修工进行工作安排。

1.2电气检修工接受任务后,根据安排作好各自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3根据检修需要,备好材料、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应用的其它工具,穿戴的绝缘靴和绝缘手套,绝缘用具必须经耐压试验并且合格。

在工作面正常生产时,应对电气设备及主要机械部件进行巡回检查。

2.1对所辖电气设备进行全面防爆,完好检查,检查进线电源接头有无松动、发热现象。

2.2检查电气设备连接螺栓、螺帽、弹簧垫是否齐全、紧固、无锈蚀。

项目

作业程序

动 作 标 准

安全要点

2.3各种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指示。

2.4各按钮、手柄是否完好,动作灵敏可靠。

2.5接地装置是否完好,并符合规定。

2.6检查操作机构、闭锁机构是否灵活、完好。

2.7漏电保护动作灵敏可靠,过载和短路等整定值是否正确。

2.8检查各开关、电机、五小电气设备大小喇叭嘴,单手正拧不松动,啮合不低于6扣,挡板挡圈合格。

2.9检查电气设备附近巷道的安全情况,安装地点无淋水,如不能避开淋水时,应妥善遮盖。

2.10检查电缆的悬挂及连接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明接头和破皮现象。

2.11检查电机:倾听电机运行声音是否正常。有无超温异常现象,注意电机风扇护罩处有无煤矸堆积,堵塞风道,采煤机电机冷却水是否流量正常。

2.12检查主要设备:观察胶带,转载机、输送机联轴节是否工作正常,发现漏水、渗油、超温、声音异常要配合司机及时处理。

3.1断开所检修电气设备的电源,拉开隔离开关手柄,并闭锁,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

3.1.1电气设备检修必须在支护良好,周围环境瓦斯浓度在0.8%以下时工作,电气作业应不少于2人,1人监护,1人作业。

3.1.2采区电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的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维修。

三、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2、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3、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需要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加固支架,防止倒棚伤人和损坏设备。

4、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

5、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6、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

7、采煤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8、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9、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

10、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设备倒转。

11、电气维修及变电站维修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按照检修计划,准备好专用工具,计划好时间,提前与矿调度室联系,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开始检修工作。

2.各岗位工种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操作。

3.所有人员进行作业前,严格执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13、非专职电气施工人员严禁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劳保设施佩带齐全。

14、工具的操作手柄及工作中必须和人体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完好无损。

15、检修打开电气设备前,瓦检员必须先检测施工地点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检修作业,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施工期间瓦检员必须不间断检测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只有待瓦斯浓度降至0.8%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

16、施工时当巷道内无风、微风、风向逆转时,必须停止检修作业,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必须检查电气设备周围有害气体情况,。

17、打开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切断开关电源,并锁死,设专人看管,手把的闭锁在停止位置要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代替送电。

18、检修电气设备负荷侧时,如电动机接线盒,电源与负荷不同处一室的开关,必须把电源开关换向刀闸打到零位,并锁死,用试电笔验电并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验电、放电、打接地,然后接触带电体的制度。

19、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切实搞好自主保安工作,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按章作业,杜绝违章指挥和作业,严格按标准进行接线,杜绝电气失爆现象。

20、施工作业结束后,清理施工现场的杂物,向矿调度室汇报,安排专人恢复送电。

21、本措施批准后生效,所有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严格按措施执行。

四、其他:

未尽事宜严格按《13104综放工作面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执行,保证检修安全。

第14篇 电气用具和切割、焊接用具安全操作规程

2.6.1使用电气用具前,必须检查有无短路、绝缘不良、导线外露、插头和插座破裂松动、零件螺丝松脱等不正常现象;发现不妥之处,应立即停止使用。

2.6.2各种电器用具和电源相接之处,应设置开关或插销,不得随意插挂。

2.6.3各种电器用具,如电烙铁、电扇、手电钻、电炉等使用时,须有良好接地装置,否则不可使用。

2.6.4电器用具的电线,必须放置妥当,特别是室外使用时,防止绊住行人和被车辆压坏。

2.6.5人孔内应用工作手灯照明时,电压不超过36伏,在潮湿的沟、坑用的工作手灯电压不超过12伏。汽车电瓶作电源时,应放在人孔或沟坑以外。

2.6.6使用电烙铁应注意:

(1) 不准放在地面和木板上,应放在搁架上;在机架上工作时,电烙铁要挂在人不易碰着的地方,并防止烧坏布线、电源线或其他设备。

(2) 在带电设备上使用电烙铁,烙铁不应接地。

(3) 烙铁上的余锡不得乱甩。

(4) 禁止用电烙铁烧烘易燃物品,未冷却的烙铁不可放入工具箱。工作人员离开须切断带电的烙铁。

2.6.7使用移动式的发电设备和配电设备及电动设备,应指定熟练电工进行操作,检修时必须停止使用,切断电源。

2.6.8使用砂轮切割机时,应在其前面设立1.7m高的耐火挡砂板,严禁在砂轮片侧面磨削,砂轮片外径边缘残损或剩余直径小于250mm时应及时更换。

2.6.9电气焊接工作的注意事项:

(1) 一般安全规定:

① 电、气焊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

② 禁止在转动、带电的设备上和有压力、密闭的容器上进行焊接。禁止在盛过油料或易燃物没有清除干净的容器上焊接和切割。禁止在存有易燃易爆物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切割。焊接工地与油库、化工库等易燃物的距离应大于10m以外。

③ 电、气焊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绝对禁止用普通涂色玻璃代替保护面罩。

(2) 电焊:

① 使用焊机前,应先检查机件各部分是否正常完整,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能合闸使用。

② 电焊机调头、更换零件,均应断开电源。

③ 清除焊渣时,应带防护眼镜。

④ 不可注视电弧的强光,若眼发痛,应即就医或先用稀苏打水洗眼(也可用人乳滴入眼内)

(3) 气焊:

①使用氧气瓶应注意:

a、氧气遇油类便急剧燃烧,会引起爆炸,因此,氧气经过的焊枪嘴、瓶嘴等绝对不可有油污。

b、扳氧气瓶气嘴的扳手应是专用的,并事先清除油脂。

c、检查氧气瓶有无漏气,应用浓肥皂水,严禁用火柴。

d、冬天如阀门冻结,应用热水适当加热,严禁用火烧烘。

e、氧气瓶的气压表必须指示正常,否则严禁使用。

②使用乙炔发生器应注意:

a、 乙炔发生器应设有安全门或防爆膜,水封安全器等,安放位置应远离明火10米以外,与氧气罐应距离5米以外,附近严禁烟火。

b、 检查漏气应用肥皂水。寒冷天气应有防冻措施;乙炔发生器冻结,不准用火烤,应用热水化开。

c、 开启电石筒所用工具应不能起火星。打碎电石应带眼镜。

d、 气焊设备不得与电力线、高温物体接近,以防着火爆炸。

e、 焊枪有回火鸣爆及焊嘴堵塞时,应灭火,把嘴在冷水冷却后,用铜针穿通,不可用钢针。

③用完后氧气瓶应关闭,乙炔发生器剩余电石应取出,并放水。

第15篇 电气维修管理工作规程

1. 目的

为保证管理区域内电气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电气维修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2. 适用范围

公司接管的管理区域内,从高压进线到住户电气箱开关前端的供配电系统及其用电设备的维修。

3. 管理规定

3.1机电维修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电气安装工作堆积进行作业。

3.2在进行电气维修时,机电维修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3.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机电维修主管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4当需停电时应按《停电处理规程》告之用户。

3.5在低压配电箱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至少两人进行,工作开始前,必须验电,确信停电方可开始作业。

3.6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挡板,并有专人监护。

3.7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有要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3.8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措施,全体维修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3.9在施工设备两侧临近带电设备的固定遮拦上,应悬挂“有电危险”的警示牌。

电气规程15篇

有哪些电气规程电气规程是指在电气工程设计、安装、运行、维护等环节中,为确保人员安全、设备正常运行、系统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准则。这些规程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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