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汽车规程是指一系列规定和准则,用于指导汽车行业内的生产、设计、维修、安全等方面的操作。这些规程包括但不限于:
1. 设计规程:涵盖车辆的整体架构、动力系统、悬挂系统、电子设备等的设计标准。
2. 制造规程:涉及生产线管理、质量控制、零部件检验等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
3. 安全规程:包括碰撞测试标准、驾驶员安全设备规范、道路行驶安全规定等。
4. 维护规程:规定了汽车保养、故障诊断和修理的标准程序。
5. 环保规程:关于排放控制、材料回收利用等方面的法规和标准。
标准
汽车规程的标准主要由以下几个国际和国内机构制定:
1.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了一系列汽车行业通用的国际标准,如iso/ts 16949用于质量管理。
2.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负责制定全球统一的车辆法规,如un r13制动系统标准。
3.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发布美国的汽车安全标准,如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
4.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负责中国国内的汽车标准制定,如gb 18352.6排放标准。
是什么意思
汽车规程的意义在于确保汽车行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运作,保证产品质量、行车安全和环境保护。这些规程不仅是行业内企业遵守的法律义务,也是提升汽车性能、可靠性和消费者信心的关键。执行规程能够减少事故风险,降低环境污染,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为消费者提供透明、一致的产品信息。尽管规程可能会带来一定的成本压力,但长远来看,它们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需要注意的是,汽车规程并非一成不变,随着技术进步和社会需求的变化,相关标准会不断更新和完善。因此,汽车行业从业者需持续关注并适应这些变化,以保持合规运营。规程的执行也需要监管机构的有效监督和企业的自我约束,确保规程的落地实施。
汽车规程范文
第1篇 汽车电子、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学院制定实训“十要”、“十不准”规章制度。
2 、注意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完好,不准任意拆装设备。
3 、使用电器设备时,须严格操作规程,防止触电,若出现着火触电现象,应立即断开电路进行抢救。
4 、使用检测仪器时,注意使用规则及合理选择量程,以防损坏。
5 、实训前应检查所有设备,发现损坏或其它故障要立即停止使用,不准擅自使用自己不熟悉的机器和工具。
6 、小组成员应有合理分工,确保安全有序完成实训。
7 、拆装的零配件应有序放在指定的工件架上,不准乱放,做到三不落地 ( 工具、零件、油类 ) 。
8 、实训结束时,应注意关电,并把设备归位,整理好场地后,方可离去。
第2篇 汽车修理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酒后上岗。
2工作前检查所用起重设备和工具,确认性能良好。
3修理车辆底盘或装卸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枕木或铁凳,否则人员不准到车厢下工作。
4修理翻斗、铲车、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经检查确认牢固方可工作。
5车辆需汽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焊补油箱必须事先将箱内燃油清洗干净。
6凡在夜晚或天色阴暗视线不佳情况下,以及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使用明火照明。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也不准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机油、汽油等处进行,以防起火或爆炸。
9试车必须由有驾驶执照的人员进行,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能原地发动。
10在发动机运转中检查故障,必须随时注意旋转部分,以防打伤头、手。
1l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以防伤人,在确认无障碍时,缓缓起步。
12试刹车时应选择适当地段,思想要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追随车辆。
13试车车辆应挂有“试车”牌。试车车上禁止带人,驾驶室两旁也不准站人。车未停稳妥禁止上下。
第3篇 汽车及挖掘装载运输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各类机械操作规程规定,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不符的车辆机械严禁酒后驾驶。
2车辆在施工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洞内时速不超过8公里,在会车、弯道、险坡段不得超过3公里/时。
3 自卸汽车配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装车时严禁装偏。如挖斗必须越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4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
5自卸汽车的车箱内严禁载人,驾驶室内严禁搭乘与施工无关的人员。
6油灌车应备专用灭火器材,并装拖地金属链条,以防静电产生火花。
7 油灌漏油焊补时,首先要除油放汽,确认无气并打开加油口后,方可施焊。
8 油灌装有油时,严禁接近明火。停放时,必须远离火源,雷雨时不准放在大树下。
9载重汽气装运易燃、易爆或其它危险品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行车规定。
10各种机械操作前必须检查各部件有无脱落、松动或变形。
11机械运转中,禁止任何人员上下机械或传递物件。
12 机械运转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滑轮和绞盘等。
13行驶或作业时,应注意观察四周有无障碍。后退时必须先视车后,确认无人和其他障碍时,方可起步。
14加油时禁止吸烟或接近明火。汽油着火时,应用泡沫灭火器或细砂灭火,不得用水灭火。
15机械检修保养时,应在坚实平坦、安全的地方停稳,铲刀或铲斗落地,刹车、各操纵杆置于空档,停熄引擎后方可进行。
16工作时应了解作业区内的线路、电缆、水管等设施,以免造成损坏。
第4篇 汽车运输、装卸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规程
为加强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及运输车辆的运行、维修、保养和停放等过程的安全管理,依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有关要求,制定本规程。
1 运输、装卸民爆物品人员和车辆要求
1.1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汽车司机除取得公安部门批准的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正式驾照外,还应具有5×104km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取得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考核批准后方可上岗。
1.2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应掌握所运的民用爆炸物品的理化性质及应急措施,经所在地市级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1.3从业人员应了解所运爆炸物品的特性、防护要求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4 装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是符合《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l3392-2005)。
1.5爆炸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完好的防盗装置、烟火感应装置、导静电拖地带、灭火器材、爆炸品警示标志、卫星定位系统,冬季运输应配有防滑装置,并保证完好、有效。
2 基本要求
2.1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0年第5号)、《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的规定。
2.2 爆炸物品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2.3在爆炸物品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人装卸作业区。
2.4 进人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
a)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b)不得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c)严禁吸烟;
d)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2.5 雷雨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湿潮措施有效。
2.6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km/h(运输途中应严格遵守各路段限速要求),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km/h,并打开示警灯,提示后车,防止追尾。
2.7 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h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2.8 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1h应休息20min以上;24h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h。
3 作业要求
3.1出车前
3.1.1 运输爆炸物品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
3.1.2 运输爆炸品应使用厢式货车,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
3.1.3 厢式货车的车厢内不得有酸、碱、氧化剂等残留物。
3.1.4 检查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3.1.5不具备有效的避雷电、防湿潮条件时,雷雨天气应停止对爆炸品的运输、装卸作业。
3.1.6运输过程中应携带有效的通讯工具,随车携带捆扎、防潮、防火、防滑等工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3.1.7 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3.2 装卸
3.2.1装卸过程中,押运员负责监装监卸。不应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严禁将火种带入装卸作业区。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
3.2.2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装卸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停靠时,应听从装卸管理人员的指挥。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非防爆机动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或构筑物内时,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
3.2.3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3.2.4任何情况下,爆炸物品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装,同类爆炸物品配装必须符合同库贮存规定;两车不得同时在同一场地进行装卸。
3.2.5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不应将车辆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否则,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3.2.6 装卸作业前应对照出库单,核对爆炸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货物的安全标签、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
3.2.7装卸作业时应轻装轻卸,谨慎操作,严禁超载。同时应做到堆码整齐,紧凑牢靠,易于点数; 高度适宜,装载平衡,不易坠落。正确使用车内专用捆绑带和挂钩。
3.2.8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3.2.9 装卸操作时,应轻拿轻放,不论危险品的包装形式如何,一律双手抱件进行,严禁手抓捆扎带和对爆炸物品翻滚、拖拉、撞击、抛掷、脚踩包装箱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3.2.10 装载时,应根据运输量确定合适的装载高度,车厢装货总高度不得超过1.5m。为用户配送雷管时,雷管分层装载不应超过二层。
3.2.11 零散爆炸物品(如试验品、送检样品)应装在符合gb2702《爆炸品保险箱》的保险箱内运输。包装件内不满的爆破器材,在装运前,应用柔软的材料将箱内空隙填满,避免运输时受振动碰撞。
3.2.12 装车完毕,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对货物的品种、数量进行核实,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并与库房管理人员当面点清数量,完成交接。装卸完毕后要及时关门落锁,清扫干净作业现场。
3.3 运输
3.3.1在道路运输爆炸物品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配备押运人员。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押运人员应当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禁止搭乘无关人员。
3.3.2 应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所指定的时间、路线等行驶。装有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不应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等许可以外的地点停车。当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注意铁路信号和加强观察。遇有火车通过时,车辆应停于停车线以外的地方,无停车线的,应停在距钢轨5m以外,严禁超车抢行。
3.3.3 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3.3.4 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3.3.5 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3.3.6 运输爆炸物品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爆炸物品,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3.3.7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3.7.1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时,应尽可能将爆炸品转移到危害最小的区域或进行有效隔离。不能转移、隔离时,应组织人员疏散。施救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扑救时禁止用沙土等物压盖,不得使用酸碱灭火剂。
3.3.7.2 运输途中如发生车辆故障无法修复时,应做好警戒、标志,并立即向公司汇报,由公司派专用车辆将产品倒运。倒运时应派专人做好警戒,按有关安全规定进行装卸、运输,安全运达目的地。
3.3.8 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3.3.9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在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或坡度在6%以上且能见度在10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应采取防滑安全措施,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爆炸物品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3.3.10 驾驶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运输作业计划。
3.3.11 中途卸去部分物品后,应及时调整包装件的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坠落和撞击。
3.3.12 爆炸物品运至接收地时应与接受人员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
4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出车或收车前应将车厢打扫干净,清出的药粉、药渣应送至指定地点,定期进行销毁。
5 委托外单位运输民爆物品的运输车辆,应认真查验其资质和安全状况,签订运输安全责任合同,并将有关资料留档备查,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车辆,不得交运民爆物品。
6 专用车辆的维护保养
6.1 专用车辆日常维护
每日出车前应对车辆制动器、转向器、灯光、雨刷、后视镜、轮胎、电瓶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每日收工后,应对车辆进行清理、洗刷,保持内外干净;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二级维护保养。
6.2 爆炸物品专用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6.3 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
6.4 对装有爆炸物品残留物的运输车辆,不得动火修理。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爆炸物品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7装卸运输任务完成后,将爆炸物品专用车辆停放在专用停车区域。
8危险品运输应建立完善的运输记录。
第5篇 货运汽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货动汽车在工程中主要用于大型构件运输,其操作规程如下:
1.发动机未熄火前,汽车不得添加燃油。
2.严禁用汽油擦洗车辆,清洗零件和烘烤车辆等。
3.严禁用明火作照明检查油箱的油量。
4.严禁采取不经过汽油泵和滤清器而直接使用各种容器或其它自流方式向发动机上的化油器内加注汽油。
5.严禁将各种盛装汽油的容器放在驾驶室内。
6.在有汽油的地方,禁止吸烟,严禁火种。
7.化油器回火时,应立即停车检查。
8.严禁使用高压线“吊火”的作法。
9.汽车电线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电门,迅速拆除蓄电池连线。
10.调整发电机传动皮带时,须关闭发动机。
11.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容易转动和位移部位。
12.拆卸机件时不得使用不合适的工具。
13.维护修理时,车辆应选择平坦地点停放,拉紧手制动,变速杆放入空档,而且前后车轮应用三角木塞住,以防车辆溜动发生事故。
第6篇 汽车安全作业规程
1、非驾驶员严禁开车。
2、驾驶员出车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证件。
3、不准驾驶与准驾车辆不相符合的车辆。
4、酒后严禁驾驶车辆。
5、不准驾驶安全装置有故障的车辆。
6、不准开“。疲劳车”、“英雄车、冒险车、麻痹车、赌气车”或司机带病驾驶车辆。
7、不准在开车时吸烟、饮食、闲扯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8、不准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装载货物。
9、货车不允许人货混载。
10、翻斗车严禁搭乘人员。
11、驾驶员必须遵守行车、停车、超车、倒车、会车以及各种情况下限速的规定。
12、驾驶员必须遵守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13、实习驾驶员不准单独驾车。
14、长途行车应配备双班和技术好的驾驶员。
15、车辆保养、修理必须按计划统一进行。
16、运土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载、偏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装,驾驶室内不得超员。
17、装、卸土场地都要设专人指挥车辆行走和装卸土。
18、卸土时,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翻斗操作,翻斗内严禁站人。
19、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挂断。卸土后,要确认货斗复位,起翻装置的发动机关闭后,才开始行走。
20、配合挖掘作业时,铲斗必须越过驾驶室,装料时驾驶室不得有人。
21、严禁在斜坡上进行侧向倾卸。
22、车箱顶升后进行检查、润滑等作业时,应将车箱支撑牢固后,方可进入车箱下面工作。
23、特别注意:严禁边倒车边起斗或在猛进猛退中起斗。
第7篇 客、货运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驾驶要精力集中,并保证方向、制动、行路等机件可靠,灯光仪表要灵敏正常。各种说证件齐全。
2、严禁驾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禁止酒后开车。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认真掌握车速,注意道路情况。
4、车辆行驶在交叉路口、街道、桥梁、城门、洞口,通过行人稠密地区,穿行铁路(道口),及遇有雨、雪、冰雾等情况,必须减速。
5、车辆行驶在坡度大、急转弯处,必须注意对面行人和车辆,严格执行鸣笛减速靠右行驶,并随时做好立即停车准备。
6、认真做到超、会、让礼貌行车。
7、两车交会须提前减速,选择适当地点,准备停车相让。
8、超车时须在道路平坦、宽广处,经前车示让后方准超车,严禁强行超车。
9、行驶中要与前车保持适当的距离,注意前车情况,防止撞车。
10、在山区道窄路险、交通路口、穿行铁路口、上下坡道时,遇马车、自行车、人拉车、牲畜等情况要酌情让路,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11、大小客车和货车及乘客,严禁携带汽油、酒精、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12、严禁用胶管直接向汽化器喉管中供油强行开车。
13、严禁客货浊装或超载。运送爆炸物品时,应遵守爆炸物品运输规定。
14、自卸汽车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外脚踏板和车斗内不准载人。在行驶中要注意观察举升机构拉杆是否处于脱离状态,以防造成误起翻斗而发生事故。禁止行驶中起落车斗。
15、车辆行驶中要采取中速(采场生产车),在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雾天或烟尘较大影响视线时应开亮前防雾灯靠右减速行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30米,视线不足20米时应靠右暂停行驶。
16、禁止溜车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中严禁空档滑行。
17、通向装卸地点坡度大于10%时,禁止倒车驶向装车地点。
18、在采场装载矿岩或在排土场、选矿厂卸矿时必须听从指挥工的指挥。
19、交接班时必须对车辆运行情况,生产情况及排土场、采场、选矿厂的装卸情况,道路情况向下一班司机交待清楚。
20、道路上行驶时,要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的一切规定。
第8篇 汽车维修机床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检查机床各部件,按规定加注润滑油,手动检查各部位据拖板,挂齿挂档并转动主轴等处。
2、低速运转检查床头齿轮运转箱、走刀箱,检查各控制手柄和自动润滑系统,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3、安装或校正大重量工件时,用垫支好,校正工件不得用大锤敲打工件,以免震动机床主轴精度,加工不对称工件时应增配重装置并坚固。
4、操作前应将衣服纽扣下摆扣好,佩戴防护眼镜,女工应有工作帽,操作时严禁戴手套。
5、严禁用手清除铁屑和擦拭工件或床面,更不准用棉纱或抹布擦拭正在转动惯量工件,不得用油壶直接在内孔加注润滑冷却液。
6、机床拖板,床面上不得搁置工具、夹具、待加工件及其它杂物。
7、机床运转时操作工不得离开,离开前必须关电停机并退出刀具,工作结束必须擦干净机床,导轨拖板加注润滑油,将各手柄拨至适当位置,拖板箱摇至床尾,断开机床前一级电源开关。
第9篇 汽车槽车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槽车的装卸作业
1、车装卸前的作业准备
a、好罐体静电地线;
b、好其他安全准备工作。
2、装车
a、新槽车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槽车,充装前应做抽真空或充氮置换处理真空度不低于650毫米汞柱或罐内氧量不大于3%,否则不能充装。
b、必须严格计量,严禁超装。汽车槽车的充装重量为槽车容积乘上单位容积充装量(0.42 t/m3),充装完毕,押运员必须复检重量或液位,如有超装,须立即处理,不得超装行驶。
c、装车作业时,槽车押运员应随时检查安全阀、压力表管路等处有无跑冒滴漏等不安全现象,观察液位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装车,妥善处理。
3、卸车<用压缩机卸车>。
a、将槽车上的气、液相管分别接到卸车台的气液相软管接头上。打开放气阀,放出连拉管中的空气,然后关闭放气阀。
b、打开气、液相软管上的阀门,操作槽车手摇油泵供油。打开槽车气、液相管上的紧急切断阀(手摇油泵上压力表指数应达到3mpa)使油压达到并保持3 mpa。
c、打开槽车气、液相管上的球阀通知运行工启动压缩机,进行卸车运行。
d、当槽车罐内液化气卸完后,通知运行工关闭压缩机。
e、关闭液相系统管路阀门。进行气相卸车运行操作,直到槽车罐内压力小于0.2 mpa,但不低于0.05mpa时停止气相运行。
f、泵油路泄压阀,使槽车上的紧急切断阀关闭。然后关闭气相系统上的阀门。
g、打开槽车末端上的放气阀,放出连接管处的液化气后,拆下软管检查现场并通风5-10分钟,关闭阀门箱。
4、槽车装卸作业中的注意事项
a、槽车装卸过程中,操作员,(运行工)押运员应坚守岗位,随时观察槽车和贮罐的液位,压力和温度变化情况,检查有无不安全因素,发现异常,妥善处理。
b、槽车装卸均应填写装卸记录,内容包括:槽车使用单位、车型、车号、装卸介质、装卸日期和实际装载重量。此外,装卸车操作工、复验员和押运员均应签名备查。
c、出现下属情况之一时,槽车必须立即停止装卸,并做妥善处理。
(1)暴雨雷击天气;
(2)附近发生火灾;
(3)检测出液化气气体泄漏;
(4)液压异常;
(5)发现其他不安全因素。
槽车的行驶
1.槽车应配有固定的驾驶员和押运员。槽车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遵守“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并掌握下述安全技术知识:
a、液化石油气的物理、化学特性;
b、城市和公路运输安全知识;
c、车的技术性能,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防火灭火知识以及处理事故的方法;
d、能熟练应用车上的灭火器材和紧急切断装置。
2.槽车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徐州市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槽车行驶时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a、坚持车辆三制检度;
b、有金属链接地;
c、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和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
d、车上严禁吸烟,且不得携带其它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e、当罐内液温达到40℃,应采取降温措施。
第10篇 铁路灌装、汽车槽装粗苯安全作业规程
粗苯是易燃、易爆、易中毒产品,也是国家重点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管理不慎极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我公司粗苯装车发运工作将常年进行。为了保证粗苯装车发运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安全作业规程。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惯彻严格执行,确保安全。
一 作业内容
将粗苯储罐内的粗苯通过输送泵和输送管路装入停于铁路专用线的铁路罐车内,或装入定于地销点的汽运槽车内 。
二 作业单位及职责划分
此项作业由生产指挥中心、焦化厂安全办公室、焦化分厂生产车间、销售部门等相关人员参加。生产指挥中心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到场和现场协调有关问题,及应急问题的处理和汇报。焦化厂负责按要求开停泵和输送管路的巡视检查,对灌区、泵房和管路安全负责;同时负责铁路罐车、汽运槽车固定、罐车打盖封盖工作,负责管路与罐车连接工作、罐装量监视工作;销售部门负责将装车作业任务通知焦化分厂车间、待装车辆的引领及相关现场的协调和检查工作;焦化厂安全办公室负责装车作业的审批并监督作业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 作业质量要求
1 装车重量在铁路罐车标重+0.5 -1吨范围内。
2 泵、管路不能有漏苯现象。
3 装车点不能有洒漏苯现象。
4 尽量缩短装车时间。
5 装车后封严罐盖。
四 作业安全措施
1 、加强作业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装苯作业期间生产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焦化厂一名主管干部、销售公司一名主管干部必须知道此项作业并配足相应的工作人员,明确各自的责任,和工作标准,对装车作业随时有监督的责任。
2 、 建立可靠的通讯和信号装置。在站台装车处和粗苯泵房内设防爆电话,联系开泵和停泵。利用工作人员的手机、控制室的电话联系相关事宜。
3、 建立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在站台装车点附近和地销装车点附近打一接地极。装车前用铜导线将车体与接地极连接,接地电阻要小于2欧姆。
4 、 设置可靠的防火装置。本泵房内设手提泡沫灭火器两台,设蒸汽灭火装置,设灭火砂箱两个。站台装车点设手推式泡沫灭火车一台,手提式泡沫灭火器两台,灭火毯两块,灭火砂箱四个,蒸汽灭火管一组。地销装车时装车点也要配齐上述灭火装置。
5 、 加强检查防止泄露。装苯前要对泵系统、管路系统进行认真检查,无问题方可开泵。装车过程中要设专人对管路进行巡视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停泵。
6 、 认真操作严防洒漏。开泵前要将胶管插入罐内不少于1.5米深度,并用专用卡子固定好,严禁脱落。装完后从排空阀将胶管内的苯放出装入罐内,严禁洒落。胶管与铁管要连接紧密不得漏苯。装完车后车间工作人员要关闭管路阀门,泵工要关闭泵出口阀门和罐出口阀门。防止误开泵和管路等损坏造成苯泄漏。
7 、 消除装车区域内的一切火源。泵房及罐区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有关规定。站台区域、地销装车区域要用好接地防止静电火花,进入作业区域人员严禁吸烟和动火,装车平台15米内不能有失爆电器设备和设施,检查罐内液位照明要用防爆手电筒。地销装车时汽车要熄火。
8、 做好装车前后罐车的检查工作。装车前销售公司人员要对罐车进行认真检查,特别要注意排放口、检查口是否关严,装车过程中要不断检查车体情况,发现泄漏立即打电话停泵。装完后要检查罐盖是否封严,车体是否有泄漏现象,确认无问题方可撤人。
9、 做好防毒工作。装车作业人员作业时要戴防毒口罩。一旦有苯泄漏处理人员也要戴防毒口罩。
10、 做好应急问题的处理工作。装苯作业过程中一旦有管路损坏造成苯泄漏现象发生,要立即停泵,漏点附近如有阀门要立即关闭阀门。立即封闭泄漏区域,消除区域内一切火源。迅速采取清理措施,清理过程中要消除火源,工作人员要戴防毒口罩。装苯过程中一旦有火灾发生,作业人员要立即停泵、关闭阀门,并全力投入灭火工作,要充分利用好消防器材和消防工具。要立即汇报给生产指挥中心。必要时报119火警。
11、 加强联系缩短苯罐站内停留时间。苯罐车装完后销售公司要尽快与车站联系,尽快将苯罐车拉走,消除站内隐患。
第11篇 汽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1、为确保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2、拆修车辆,必须待车辆停妥,拉紧手刹,排档放入空档,用三角木塞住轮胎,搁车凳必须稳固牢靠,不得用千斤顶代替,以保安全。
3、拆装机件应按保养工艺规范进行,需用工具备齐,有专用工具的,不可用其它工具代替。
4、拆装发动机总成时,须先检查吊车的链条(或钢索),肖子和滚轮应良好。吊车移动时必须平稳,吊高重物离地不得超过50厘米。在拨位或移动时,要用撬棒,不得用手。
5、拆火花塞,紧水泵管、汽缸盖,排气管螺丝,紧皮带等作业,必须将发动机熄灭。
6、拆装方向机,必须二人配合,注意机件转动时挤伤轧伤手指和跌落时压伤腿脚。
7、在车上研磨、洗刷汽门,应拉闸刀,切断电源,以防碰撞发生火花,引起火灾事故。
8、校正离合器间隙时,不可用手去摸,应用撬棒倒撬飞轮,检查传动部件时,应在方向机上挂示警牌(或拆下电瓶搭铁线),并与同车人员密切联系,防止意外事故。
9、校验发动机不可猛吹油门,走慢车校验化油器时,上方不得加汽油和正视化油器内混合气,防止回火时灼伤面部和发生人身事故。
10、在车底进行作业时,必须先检查车辆是否支撑稳固,进出要小心,以防车门碰头,同时脚要收缩内部。拆下的总成拖出时应平稳,不使反跌,防止倾倒,发生压伤事故。
11、拆装钢板,吊耳、肖子时,应用对眼圆铁对正,严禁用手指摸对眼孔,以防钢板走动,切伤手指。冲击肖子要防止飞出伤人。
12、在卸接大梁,抬车厢时,应将车厢放置稳固后,方可将底盘连大梁推出。
13、拆装转盘总成时,首先拆除连接车架的各部螺丝、拉簧等。拆除时,车辆应固定,严防被机件铰伤、挤伤、弹簧击伤。
14、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检修车辆时,必须使用低压工作灯,使用时注意电线不被碾压和被油污浸蚀,灯泡放置应避开油水。
15、检查车辆的工作场所,做到零部件、工具、油污“三不落地”。吊装总成时,协同人员要相互联系,注意安全,防止脱翻,发生机件和人身伤亡。
16、自卸车维修时,顶起车厢必须撑好支承并用三角木塞绞节处。
17、揿起驾驶室工作时,应撑好支承并用三角木塞绞节处。
18、揿起发动机罩工作时,应将保险片保险牢固。
19、车辆检修竣工时,应周密检查发动机,排气管等机件附近有无遗放的油棉纱、工具、杂物以防火灾。车辆发动和移动前,必须查看车下有无工作人员和清除车辆周围杂物。
20、严禁用直流油启动发动机。应有专职有执照驾驶员试车。
21、工作时不准吸烟,更不能乱丢烟头。工作完毕,应整理工作场地,保持清洁,整齐,道路畅通。
第12篇 混凝土搅拌输送汽车操作规程
一、一般注意事项
1、该机为汽车底盘,可在公路上运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
2、该机必须使用厂家所规定的液压油、润滑油、燃油、冷却液。换季时注意更换相应的液压油、润滑油、燃油。
二、起动前的准备
1、检查滚洞和滑槽的外观应无裂痕或损伤;检查滑槽止动器应无松弛和损坏;检查拌和机构架缓冲件应无裂痕或损伤;检查油压泵和油压马达应无漏油。以上各部件如有不良现象,应予整修。
2、检查动力取出装置—pto的情况,如有螺栓松驰及轴承漏油现象,应予整修。检查底盘车架及副车架的销紧部∪形螺栓或张紧螺栓应紧固,检查各部应无裂痕。
3、检查变速器、后桥齿轮的齿轮油量;发动机的润滑油油量;液压油油量;动力转向液和制动液油量;燃油油量以及蓄电池电液量和冷却水的水量是否足够和合乎厂家要求,不足的应加注同型号的油和液,污染和失效的油和液应予更换。
4、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有效,电器部分和控制部分能否正确工作。检查v形皮带的张紧度是否合适,检查v形皮带的质量,如出现老化、裂纹等缺陷应及时更换。
5、检查油管和气管应无裂纹和泄漏。
6、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检查各滤清器情况,如不清洁应清洗耳恭听或更换。
7、检查滚筒内部搅拌刀片情况,如磨损应给予修理。
三、运转中注意事项
1、起动发动机后,对发动机进行5~10min以上的加温空转。在发动机预热运转时,检查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应正常;发动机的声音和排气应正常;各操作杆应置于正确位置;制动气压应达到规定压力;各部件管路应无漏油和漏水等不良现名胜。
2、低速旋转滚洞数分钟,油泵及滚筒等应正常。
3、在车辆停止和清洗时,特别注意滚洞的驱动部分及其它旋转部位,切忌被卷绕进去。
4、在进料、排料作业或其它原因需要离开驾驶室时,应将车完全制动,并用制动器具楔定好车轮后,再作业。
5、对操作杆的操作要小心在意,切忌粗暴地操作。操纵滚筒的旋转时,一定要遵守从正转—停止—再反转的程序,避免其快速反转损坏机械。
6、汽车禁止在气压不足、红灯闪亮或蜂鸣器鸣响时行驶;禁止快速换档和急起动,急停车;禁止不正常的使用半离合器和差速器锁。
7、混凝土装料、搅拌、出料应遵守操作规则,将操纵杆置于规定位置,选择正确的旋转速度。根据工作条件。选择合理的搅拌时间,冬季混凝土必须在60min内到达现场,夏季混凝土必须在30~40min左右抵达现场。
8、行走前再次检查水箱里水量,滑槽销子是否确实地锁上。
9、行走时滚筒转速应控制在1~3r/min,禁止高速旋转。转弯处车速应放慢,防止重心偏斜。
10、上坡时,应随坡度缓急,减轻所载拌合混凝土的重量,下坡时应避免发生超限运动。
11、汽车进入不平路面时,应停止滚筒转动,汽车行驶速度保持在15km/h以下。在离开不平路面后,再旋转滚洞,以防止滚筒链的脱落。
四、停车注意事项
1、工作完成后,彻底清洗机械。在清洗前必须确认水箱内装有水,严禁在无水情况下转动水泵。
2、彻底清洗滚筒内外混凝土,对附着的滚筒叶片上的混凝土,用钢凿彻底凿除,对其它部分的混凝土应仔细清除。
3、根据注油图对各连接部和润滑点加注厂家要求的润滑脂和机油。
4、检查滚筒叶片等损耗件,如磨损过度应修或更换;检查螺栓、滚筒轮箍、销子、弹簧各紧固件应紧固可靠。
5、清洗完毕后应将所有水排干净,并清除铁锈及水垢等觉淀物。并对应防护的部位涂油防锈。
第13篇 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检查下列各项:
1、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按规定进行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可启动发电机。发动机启动前,应将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发动后应注意各部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响。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2、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次。运转时先接上主离合器再按顺序扳动各机构的操纵杆,检查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或检修。
3、作业前应注意在起重机回转范围内有无障碍物。
4、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充足。
5、在松软地面工作时,应在作业前将地面填平、夯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
二、汽车式起重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汽车起重机不准吊重行驶或不打支腿就吊重。
2、重物起吊时,司机的脚应放在制动器踏板上,并严密注意起吊物的升降,勿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
3、当起重机的起重臂接近最大仰角吊重时,在卸重前应先将重物放在地上,并保持绳拉紧状态,把起重臂放底,然后在脱钩,以防止起重机卸载后向后倾翻。
三、行使过程中,汽车起重机的起重臂不得硬性靠在拖架上,拖架上必须垫约50毫米的橡胶快,吊钩挂在汽车前端保险杠上不得过紧。
四、全液压汽车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发动机启动后将油泵与动力输出轴结合,在待速下进行预热,液压油温达30才能进行起重作业。
2、在支腿伸出放平后,即关闭支腿开关,如地面松软不平,应修整地面,垫放枕木。检查安全可靠后在进行起重作业。
3、吊重物时,不得突然升降起重臂。严禁伸缩起重臂。
4、当起重臂全伸,而使用副臂时,仰角不得小于50℃。
5、作业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工作半径,亦不得斜拉起吊。并禁止在前面起吊。
6、一般只允许空钩和吊重在额定起重量30%以内使用自由下落踏板。操作时应缓慢,不要突然踏下或放松。除自由下落外,不要把脚放在自由下落踏板上。
7、蓄能器应保持规定压力,低于或大于规定压力范围不仅会使系统恶化,而且会引起严重事故。
8、在现场不得吊着重物行走。
9、除上述规定外还应严格按说明书有关规定执行。
五、汽车式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规定。
第14篇 汽车起重机吊运货物安全操作规程
起吊过程
1. 全部吊运、落吊过程有责任单位安全员进行全程监护。
2. 操作者和指挥人员必须协调一致,密切配合,服从统一指挥,集中精力,认真操作。
3. 操作者必须协调指挥人员瞭望挂绳吊钩情况,待吊绳、吊钩确实挂好无误时,方准起吊。
4. 操作司机必须根据重物、地形、回转半径、选好相应的臂长和角度,严禁超负荷起吊。
5. 必须准确使用各部操作手柄,使起吊物平�离地面后,方可回转。
6.重物悬空,禁止司机离开驾驶室,如必须离开时,将发动机熄火,锁上转盘。
7.较重物品悬空时,不得使用落杆、伸臂和收臂来调整角度和距离。
落吊过程
1. 落吊时,要根据重物的种类以及落地点,选择适当的放绳速度,重物接近地面要慢、稳、准,根据起重的意图,按指挥人员手势平衡放落。
2. 严禁起重物和起重臂下站人,发现有人应劝其离开后,方准进行作业。
3.操作者要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做到看得见人,明白意图。
第15篇 汽车安全规程
1、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2、汽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3、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4、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5、汽车在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看、二慢、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
6、汽车在厂区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7、在车间、库房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并应鸣号。低速慢行,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8、严禁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9、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10、货车载人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翻斗车驾驶室有人乘坐时,司机须向其讲清搬杆作用,防止误碰油压搬杆造成事故。
11、在用起重设备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12、在厂内和车间内行驶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13、在厂内过铁道时,要减速了望,确认无火车时通过,有横杆放下时,要按次停车,离火车道30米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