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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机规程12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63

吊机规程

有哪些

吊机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1. 吊机操作前的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所有安全装置正常运行。

2. 起重作业的规划:明确负载重量,选择合适的吊具和索具,计算安全工作负荷。

3. 操作员资质:操作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书。

4. 安全规定:遵守工作现场的安全规则,包括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保持工作区域整洁。

5. 吊装过程:遵循正确的起吊、移动和放置程序,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

6. 应急处理:制定并执行应急计划,如设备故障或负载失控等情况。

7.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标准

1. 标准操作程序:所有吊机操作必须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操作手册和公司内部的操作程序进行。

2. 重量估算:任何负载的重量都不能超过吊机的额定载荷,误差应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3. 吊具选择:吊具应与负载形状和重量相匹配,且在每次使用前都需进行目视检查。

4. 指挥信号:使用标准的起重信号进行指挥,确保操作员和地面人员之间的沟通清晰无误。

5. 紧急停止:在任何危险情况下,操作员有权立即停止吊机运作。

6. 记录与报告:所有吊机使用和维护活动都应记录在案,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是什么意思

吊机规程旨在确保吊机操作的安全和高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这意味着操作员需要对设备有深入理解,严格遵守规程,确保每次作业都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规程不仅限于操作步骤,还包括预防措施、应急方案和持续的设备维护,这些都是为了保障人员安全,延长设备寿命,并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实际操作中,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理解和遵循这些规程至关重要。每个环节都应视为保障作业安全的重要一环,不容忽视。

吊机规程范文

第1篇 sfs_-4p吸吊机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1、使用前先将电瓶箱里的快速接头连接好,随后拧紧螺纹帽。

2、使用前将吸盘表面及玻璃表面擦拭干净,然后将电动吸吊机位于玻璃中心位置贴合,打开总电源,同时关闭电箱右侧手阀,即真空泵开始工作。

3、待红灯转换为绿灯,真空泵停止工作便可起吊,红灯亮禁止起吊。

4、使用翻转功能时,请拉下翻转拉手即可。

5、使用旋转功能时,请扳下旋转扳手,如需90度锁定回复扳手即可。

6、放气方法,玻璃就位固定后,打开电箱右侧放气手阀,即可放气。

注意事项:

1、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电瓶电压是否充足,检查方法:打开总电源按钮,观看电箱面板上发光二极管,三只绿灯亮时表示电瓶电压充足,当三只绿灯依次熄灭红灯亮时,表示电不足,需充电;当三只红灯蜂鸣器响时,必须充电。充电时先将快速接头上螺纹帽旋开拔出插件,再将充电器红色夹头接电池正极,黑色夹头接电池负极,确认后将电源插头插入ac220v插座,再将选择开关拨至自动档,红灯亮为充电,绿灯亮为充满。(当电池工作一段时间后请及时充电,如用电到极限电池内电阻会无穷增大,即电池会报废)。

2、橡胶盘切勿接触酸、碱、油污及锐器。

3、吸吊机起吊后周围及下方严禁站入。

4、吸吊机每半年,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保养,每一年进行检修。

第2篇 吊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

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二、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三、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四、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五、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六、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七、两台桥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八、运行时,桥吊与桥吊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九、检修桥吊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十、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十一、桥吊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十二、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十三、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十四、露天桥吊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十五、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十六、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第3篇 龙门吊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起重机操作是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操作合格证的。未取得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单独进行操作。

第 2条:作业前必须确认轨道上没有障碍物,轨道无沉陷;并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操作。

第 3条:司机必须确认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第 4条: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终端、或邻近车相遇时,要先行减速,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第 5 条:龙门吊机的起吊作业必须坚持起重作业“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和多人指挥不吊,超负荷不吊,物体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物件埋在地下不吊,歪拉斜拽不吊,物件锐角不垫软物不吊,爆炸性物品不吊,吊具不合格不吊。

第6条:起吊重物应拴溜绳,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天车走行要平稳,当天车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第 7条:严禁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严禁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第 8 条: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20厘米左右停车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再提升。回转或平移重物时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

第 9 条:重吨位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后方可作业,不准同时操作二个动作。

第 10 条:工作停歇时,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时应鸣铃警告,禁止吊物在人头上越过。空钩运行时吊钩必须离开地面2米以上。

第 11 条: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时,应将控制器置于零位,起吊重物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驾驶室。

第 12 条:吊机在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也不准在运行中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第 13 条: 起重司机应按规定定期对机械进行保养、润滑、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要报告有关部门,不得操作带病的机械作业。

第 14 条:检修起重机时应将起重机停放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第 15条:露天作业时遇有暴雨、雷击或五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第 16 条:应挂配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起重机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第17条:工作完毕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将控制器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龙门吊还应上好夹轨卡,拉好防风缆绳。

第18条:起重司机要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第19条:龙门吊机的小车和电动葫芦不同时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按吊重工况图进行。

第4篇 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及桅杆吊机上平台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

2、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m。

3、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4、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5、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桅杆吊机吊钩要挂牢。水上及江边起重机还应根据天气情况,采取避风措施。

第5篇 龙门吊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起重机操作是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操作合格证的。未取得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单独进行操作。

第 2条:作业前必须确认轨道上没有障碍物,轨道无沉陷;并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操作。

第 3条:司机必须确认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第 4条: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终端、或邻近车相遇时,要先行减速,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第 5 条:龙门吊机的起吊作业必须坚持起重作业“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和多人指挥不吊,超负荷不吊,物体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物件埋在地下不吊,歪拉斜拽不吊,物件锐角不垫软物不吊,爆炸性物品不吊,吊具不合格不吊。

第6条:起吊重物应拴溜绳,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天车走行要平稳,当天车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第 7条:严禁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严禁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第 8 条: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20厘米左右停车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再提升。回转或平移重物时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

第 9 条:重吨位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后方可作业,不准同时操作二个动作。

第 10 条:工作停歇时,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时应鸣铃警告,禁止吊物在人头上越过。空钩运行时吊钩必须离开地面2米以上。

第 11 条: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时,应将控制器置于零位,起吊重物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驾驶室。

第 12 条:吊机在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也不准在运行中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第 13 条: 起重司机应按规定定期对机械进行保养、润滑、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要报告有关部门,不得操作带病的机械作业。

第 14 条:检修起重机时应将起重机停放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第 15条:露天作业时遇有暴雨、雷击或五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第 16 条:应挂配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起重机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第17条:工作完毕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将控制器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龙门吊还应上好夹轨卡,拉好防风缆绳。

第18条:起重司机要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第19条:龙门吊机的小车和电动葫芦不同时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按吊重工况图进行。

第6篇 吊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

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二、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三、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四、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五、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六、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七、两台桥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八、运行时,桥吊与桥吊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九、检修桥吊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十、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十一、桥吊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十二、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十三、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十四、露天桥吊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十五、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十六、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第7篇 浮动吊机安全规程

1.浮吊司机应具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可上岗操作。

2.浮吊司机在吊重作业前,应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检查卷扬机的制动系统是否灵活可靠,运转是否正常;

2)检查钢丝绳与所起吊的重物是否安全可靠;所使用的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打结、损坏等现象;

3)检查吊钩,滑轮、各受力支腿是否安全可靠;

4)检查运转盘、吊臂伸缩、升降是否正常;

5)正确判断重物的实际重量、高度、距离、半径范围后参照起重特性曲线方可进行动作。(注:在判断重物重量有异时,应与有关人员商量)

6)起吊重物时应设专人指挥、管理人员不能擅自离开;

7)风级超过规定、水浪对浮吊有影响时应停止作业;

8)配合吊物的有关人员应技术熟练、尽职尽责。绑扎物体应牢固、使用的绳具应安全可靠。

第8篇 浮动吊机安全操作规程

1.浮吊司机应具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2.浮吊司机在吊重作业前,应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2.1 检查卷扬机的制动系统是否灵活可靠,运转是否正常;

2.2 检查钢丝绳与所起吊的重物是否安全可靠;所使用的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打结、损坏等现象;

2.3 检查吊钩,滑轮、各受力支腿是否安全可靠;

2.4 检查运转盘、吊臂伸缩、升降是否正常;

2.5 正确判断重物的实际重量、高度、距离、半径范围后参照起重特性曲线表方可进行动作。(注:在判断重物重量有异议时,应与有关人员商量)

2.6 起吊重物时应设专人指挥、管理人员不能擅自离开;

2.7 风级超过规定、水浪对浮吊有影响时应停止作业;

2.8 配合吊物的有关人员应技术熟练、尽职尽责。绑扎物体应牢固、使用的绳具应安全可靠。

第9篇 管片吊机安全环保操作规程

1. 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并且掌握操作技术,了解本机的各种性能和构造。,同时,要有高度责任心,爱护所使用的设备。

2. 起吊重物时必须垂直提升,并且注意要插好插销,严禁倾斜起吊、拖拉。

3. 严禁超载起吊或起吊拖车压住的轨道。

4. 严禁长时间吊起重物停留在空中。

5. 起吊重物前要检查吊机运行范围内,轨道上无障碍物,电缆是否在正常位置。

6. 吊运重物过程中严禁频繁点动,急停,急起。

7. 吊运重物行走时,严禁使用快档。同时,需要有人配合护着管片,以免管片撞到盾构机部件。

8. 如遇紧急情况,需立即停时,可按紧急停机按钮,切断电源。

9. 吊机在运转过程中,操作人员随时注意各机构电动机及电气设备有无异常声响,电机及各轴承有无异常发热现象,如有异常,应及时停机,排除故障后再使用。

10. 吊机运行时防止电缆被挂住,严禁人为拖拉电缆。

11. 每次工作完毕,将吊具提升到接近最高位置,把吊机停在一号拖车前端。将操作手柄放到安全位置,严禁被水冲到。

12. 清洁吊机时,严禁用水对电机及接线盒冲洗。

13. 作业过程中,如果需要维修,必须切断电源。

14. 作业、维修中应注意保护环境,避免不应该的环境污染。

第10篇 吊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范围、定义

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使用于蓝鲸船施工过程中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

定义:指蓝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船吊、履带吊、克令吊进行的起重作业

安全管理内容。

二、起重设备基本要求

1)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2) 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3) 起重作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正确穿戴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三 、起重作业的准备

1) 指挥人员了解吊装方案及吊物的重量、形状、工作环境,并做好人员配备工作

2) 做好jsa+标准化及正确填写作业许可,并找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 作业对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如,吊机人员对起重机械的内部检查、甲板人员对起重机械扒杆的检查等,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不得带“病”作业。

4) 指挥人员对吊装所用的吊索具进行检查,不能使用破损、变形等吊索具

四、 起重作业实施阶段

1)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任何人发现危险或操作不当时应立即报告指挥人员

2) 吊车司机必须坚持八不吊的原则

指挥信号不明或多人乱指挥不吊

安全保险装置不灵不吊

超负荷不吊

被吊物上面或下面站人不吊

物件紧固不牢或散装物件没有安全措施不吊

斜拉物件或物件埋在地下不吊

菱角、刃面物件或危险品没有防护不吊

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3)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4)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 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6) 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7) 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8)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9) 被吊物不能长时间停放在空中。

10) 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11) 起吊物件是要慢、制动要稳。吊物吊起时要试吊,确认无异常后进行偶给你操作

五、 起重作业完成

1) 起重作业完成,被吊物被固定或摆放平稳后必须摘钩。

2) 起重作业完毕后,起重机械钩头上升到安全位置,不准吊挂重物和索具。

3) 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断开电源开关。

4) 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第11篇 吊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机驾驶员安全守则)的有关规定。

二、作业前准备:

1、检查周围环境排除障碍,检查电缆安全。

2、松开夹轨器及铁锲等,清除轨缝里的障碍物。

3、夜间作业应开启照明灯。

4、检查各齿轮罩、推动器及耦合器等注油情况。

5、确认各操纵控制器、各触点、各开关及限位装置是否良好、有效。

6、将操纵手柄(或开关)置于零位送电试运转。

7、空载试验起升、下降和旋转。

8、重载试验起重和制动。

9、发现下列故障,不排除不得作业。

①. 电气部分绝缘不良发生短路。

②. 起重、变幅、旋转、行走机械的主要机件有裂缝或松脱现象,制动不良;

③. 起重钢丝绳有严重磨损及断线现象;

④. 机器有异常;

⑤. 三相电压低于规定值;

⑥. 电缆卷筒转动不灵,电缆卷筒平衡动作不灵,电缆容易滑出。

⑦. 喇叭、电铃等安全信号不正常。

三、作业中应做到:

1、遵守卸料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看清指挥手势集中精力,认真操作。起、落要平稳、轻、准;

2、垂直起吊不准拖拉,高度以能越过障碍为度,旋转时谨防与其它设施、货物和人员碰撞。

3、在系有安全网作业中,货物必须经由安全线路。

4、操作中遇有断路停电,应立即将操作手柄或开关置于零位,长时间停电,应将货物落地。

5、电机工作温度超过规定,应停机检查,待温度下降到允许值后,方可继续作业,夏季作业必须打开机房门窗。

6、风力到8级时应停止作业,并做好防风工作。

7、随时注意各控制仪表情况,查听各部分运行响声。

8、货物未落地,司机不得离开驾驶位置。

9、运行货物必须听警铃,货物不能从人头顶上过。

10、坚持“十不吊”原则。

11、 止边作业边修理保养。

12、遵守机械吊机设备“十不准”规定。

四、作业后应做到

1、把起重臂放到小幅度(桥吊臂架进入安全钩),抓斗(吊钓)放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旋转机构锁定。

2、将配电屏及操作台上各开关按钮放置断路位置,切断电源,检查各控制器触点,清除氧化物。对电器和起升,旋转、变幅、行走机构进行例行检查。

3、做好设备管理,特别是料斗清理,关好门窗,开亮航空障碍灯,放好铁锲,放下锚定装置。

4、认真做好设备检查记录。

第12篇 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及桅杆吊机上平台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

2、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m。

3、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4、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5、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桅杆吊机吊钩要挂牢。水上及江边起重机还应根据天气情况,采取避风措施。

吊机规程12篇

有哪些吊机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1.吊机操作前的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所有安全装置正常运行。2.起重作业的规划:明确负载重量,选择合适的吊具和索具,计算安全工作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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