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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17

装修规程

有哪些

在装修规程中,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要素:

1. 设计规划:这是装修的起点,包括空间布局、风格设定、色彩搭配和功能区划分。

2. 材料选择:涉及地板、墙面、天花板、门窗、家具及装饰品等,需符合环保、耐用和美观的要求。

3. 施工工艺:涵盖水电改造、砌筑、防水、油漆等,必须遵循行业标准和安全规定。

4. 安全管理: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

5. 质量控制:从施工初期到验收阶段,每个环节的质量检验和整改要求。

6. 工期管理:明确开工、完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7. 预算管理:对材料费用、人工成本、设计费等进行预算,并做好变更控制。

标准

装修规程的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设计标准:遵循建筑设计规范,确保空间利用合理,符合人体工程学,满足居住者的舒适需求。

2. 材料标准:所有建材需达到国家环保标准,无毒害、无辐射,且性能稳定。

3. 施工标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技术规程,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安全隐患。

4. 环保标准:装修过程中应控制噪音、尘土和废弃物,遵守环保法规。

5. 客户满意度标准:确保装修效果与客户预期相符,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是什么意思

装修规程意味着一套完整的流程和规则,它指导着从设计、选材、施工到验收的每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保证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效率,同时也保障了客户的权益。这意味着在装修过程中,每一项决策和行动都应基于规程,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作业。规程的存在旨在避免因随意性或主观判断导致的问题,提高装修项目的成功率和客户满意度。在实际操作中,企业管理者应严格监督规程的执行,确保每一个细节都符合规定,以打造高质量的装修工程。

装修规程范文

第1篇 装修工程安全管理规程

1.0 目 的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在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证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并使设备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2.0 范 围

本规程仅适用于对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施工过程中的hse(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

3.0 职 责

3. 1 项目经理职责

(1)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员;

(2)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宣贯“装修施工安全规程”;

(3)负责所有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设备安全,并配以相应的安全装置和劳保用品;

(4)保证所有装修人员必须适宜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上岗前应接受过安全培训、防火教育及相应工作步骤的培训;

(5)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和改进工作;

(6)及时向公司和业主管理人员报告任何伤害事故;

(7)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救护,把损失降到最低。

3. 2 安全员职责

(1)制定各工种/工序的安全要求,并贯彻到参加施工的每一个人;

(2)定期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有关的所有场地活动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3)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4)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台账;

(5)与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方面的一切联络;

(6)对涉及损失的事故和事件进行调查,并保证提出详细建议避免再次发生;

(7)在施工现场设立必要的安全警示/警告牌。

3. 3 施工人员的职责

(1)全体施工人员对自身的个人安全负责,并对那些在工作中受他们不良行为或疏忽影响的其他人的安全负责;

(2)始终以安全和负责的方式管理自己;

(3)遵守现场制定的任何安全条例;

(4)穿戴公司统一定制的工装,并只能使用规定的安全设备;

(5)留意所有的安全标志牌和告示牌;

(6)将他们所注意到的任何事故、事件或可能的危险立即通知现场安全员。

4.0防火规定

4.1 开工前,项目部应指定一名专人负责防火工作,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作业人员防火意识,配备灭火器材,必要时进行演习。

4.2 明确区分动火作业区、可燃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暂设生活办公室。动火作业时应有消防措施,并与可燃材料堆场及仓库保持适当的距离。

4.3 油漆、电石、乙炔、煤油等易燃物品应单独设临时仓库,并距施工区、生活区应不少于30米。

4.4 可燃材料堆场不应设于高压架空线下方。

4.5 电工作业防火要求

4.5.1 电工应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5.2 新增电气设备应检查合格,才能通电使用。

4.5.3 电线用绝缘材料固定,防止与其它物品接触;电线穿过墙壁、楼板或其它物品时,加瓷管保护。

4.5.4 储存易燃液体、气瓶、电石的仓库内,电线应加金属套管,并选用防爆型灯具,开关设于库外。

4.5.5 电线接头应可靠,防止过热或产生火花。

4.5.6 电气设备和线路,严禁超载,并应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禁止带“病”运行。

4.5.7 灯泡距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

4.5.8 变配电室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禁止吸烟、明火和存放无关物品。

4.6 木工作业防火要求

4.6.1 木工作业场所及附近严禁烟火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4.6.2 机械设备的传动部分,保持清洁,加油润滑,防止摩擦力增大而过热;木材加工前清除其中残存铁钉,以防碰撞起火。

4.6.3 电机、灯具、配电箱应采用封闭型,以防木粉侵入。

4.6.4 作业中产生的锯末、刨花及下脚料应及时清除。

4.6.5 烘烤木材应昼夜值班,不得离人。

4.7 油漆工作业防火要求

4.7.1 作业现场严禁烟火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4.7.2 房间内刷漆时,应开启门窗,加强通风可以防止可燃气体聚集。

4.7.3 作业现场禁止存放油漆,应随用随领。

4.7.4 用有机溶剂清洗漆刷后,不能倒入下水道、阴井、厕所内,以防止挥发聚集。如溶液需废弃,则分批在安全地点焚烧。

4.7.5 禁止在作业场所调配油漆,应在专用调漆间调漆。

4.8 焊工防火作业要求

4.8.1 动火前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动火现场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4.8.2 乙炔瓶应直立使用,禁止强烈碰撞、暴晒,距明火10米以上,距氧气瓶5米以上,。

4.8.3 氧气瓶不得接触油脂,直立使用,禁止暴晒和接触明火,瓶中气体不能用完,应留有0.05兆帕压力。

4.8.4 焊、割具随时检查,不能带故障作业。点火时先开氧气后开乙炔阀门,点火后再调节火焰。停火时先关乙炔后关氧气。用后焊、割具不能随便乱放,挂在固定架子上。

4.8.5 电焊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零线不得搭在脚手架或金属构件上,禁止使用裸线。

4.8.6 坚持“十不烧”,即:

(1) 焊工没有操作证又无正式焊工指导不能进行焊、割;

(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能焊、割;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环境不能焊、割;

(4) 焊工不了解工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能焊、割;

(5) 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有毒物质的容器,管道未作彻底清洗前,不能焊、割;

(6) 有压力或密封的管道、容器不能焊、割;

(7)焊、割现场附有可燃物、易燃材料,无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8)焊、割场所与附近其它工序相抵触时不能焊、割;

(9)大风天气高空不能焊、割;

(10)与外单位接触部位或管道穿墙、楼层时未弄清外单位及墙、楼板背面情况,不能焊、割;

50手动与动力手持工具

5.1 手动工具

5.1.1 冲击工具安全规程

冲击工具包括各种锤子、锄镐和穿孔器。冲击对相应质量完好,安装准确,如果是木制的,应紧楔入工具的插口中。穿孔器不应有蘑菇头。安全使用冲击工具的最重要一条原则是挥动工具之前要检查一下周围情况,保证挥锤所及范围内没有其他人员和物体,在就近区域内,挥锤或回镐时应加以小心,以避免碰着人或物而造成严重后果。

5.1.2 扭转和旋动工具

这类工具包括改锥、手锥、手摇钻和钻头,管钳及其它类型的钳子。改锥头应适当的削磨。嵌在木头里的工作对象应能够自由转动。夹具中的夹头应适度润滑,如果装有棘齿,应易于调节。管钳的钳齿应清洁,锋利,螺丝应易于调节;钳口弹簧应弹收自如,使管钳夹紧管子时开度适当。所有的被钳物都应放置在准确位置。一端开启的钳口不应出现破损,套筒钳的内部不应有划痕或严重磨损。可调扳手上的所有调节螺丝都应调节自如。

5.1.3 夹持工具和撬用工具

扁嘴钳、虎钳夹口和夹钳是夹持工具和撬用工具的例子。扁嘴钳齿应清洁,锋利,被钳物不应有变形。夹钳应易于调节,其上的调节螺丝应稍加润滑。应力过大通常是危险的做法,因此使用这种工具要按其设计意图来进行。

5.1.4 其它工具

这类工具包括水泥施工工具、测量工具、铁钎、手钻、刮具、钩具、容器和勺具。使用这些工具时造成受伤的主要原因在于使用方法,错误的使用方法会导致擦伤,挤伤,割伤、扭伤及烧伤。工人必须了解各种工具的使用方法。

5.2 机动手持工具

5.2.1 电动工具

(1)电动手持工具应装有一个符合额定电压和电流强度规定的插座,工作电缆应符合要求,使用带接地端的插座。

(2)所有的打磨机和电锯都应带有一个能正常工作的刃片保护器,在操作过程中始终与工作对象保持接触。

(3)打磨机的打磨速度不应超出砂轮的额定速度。每个新砂轮都应制定额定速度。用打磨机时应戴护境和面罩。

(4)钻孔时要小心,避免一次钻一个太大的孔,因为这样做,钻头可能会断裂或其扭矩可能会使手柄和使用者的手腕搅在一起,导致重伤。

5.2.2 气动工具

(1)空压机应一直放在通风充分的地方。不允许发动机驱动的压缩机在废气排放不充分的地方工作。

(2)所有压缩机空气软管的尺寸都应与所用工具配套。软管上所有的接口处都应用适当的软管接头连接。软管长度应尽量小,应放在不会受损或脱口的地方。

5.2.3 液动工具

用于这种工具的液体应有防火性并保持在70度的正常工作范围,使用这种工具的软管、阀门、管子、过滤器和其它管件时,不应超出生产厂家规定的安全操作压力。

6.0临时用电

6.1所有使用的电线、电气设备都用符合国家电气规章规定的标准。

6.2所有的工作应该由通晓该规章要求和取得工作等级资格的人去做。

6.3配线和装备的带电部件应该有效地保护,以防人和物体受到伤害。

6.4当人员和设备要通过带电电缆时,应采取架空保护措施。户外架空线不得低于3.5m,室内架空线不得低于2.5m,沿地面布线必须采用橡皮电缆,过路时应加套管保护。

6.5临时动力线,开关盒,插座盒,金属柜和设备外围设施应有醒目的标记操作电压的最大值。

6.6电插头和插座在电压和电流不同的电路之间不能互换。

6.7所有电路应该避免超负荷。

6.8开关、保险丝和自控线路断路装置应有清楚的标记。开关应是安全密封的,并且外壳要接地。

6.9在潮湿场所或室外的开关、电路断路器、保险丝板和电机控制器,应放在防雨的盒子和柜子里。

6.10便携式和半便携式的电工工具和设备使用时用明显的导线和多项插座接地。如果工具被证实是一个双绝缘的电动工具,可不需要接地。

6.11在一个固定位置中的半便携式设备,像电锯、研磨机、探照灯、工作照明灯应当接地。在设备正在移动期间,这样设备的保护接地应该被保留,除非电线被从插座上拔出,或切断了电路。

6.12在通电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的人员不可佩带环型件(戒指、镯子、耳环、鼻圈等)、表,有金属框架的眼镜或其他类似的物品。

6.13用电设备要按用电容量和安全要求选用熔断器,不得随意加大熔断器或用其他金属代替,闸门应有护盖,以防弧光伤人。

6.14当在电气设备或导电体附近或其上进行工作时要使用不导电的梯子,禁止使用金属的梯子。

6.15严禁使用有缺陷的电气设备或延长线,更换一切有缺陷的电气设备。

6.16在检修电气设备前要拔掉保险丝,切断断路器。

6.17用电线路要保证绝缘良好,无绝缘层老化和金属线裸露。

6.18对于破裂的、不起作用的或损坏的电气设备,要及时修好。

6.19电工用绝缘工具、护具和易磨损工具应随时检查保证绝缘良好、安全可靠。

6.20使用手提式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在金属容器内或管道内以及潮湿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

6.21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应使用干粉灭火器及时扑救。

6.22发生人员触电,应立即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采取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及时抢救,同时拨打急救电话。

7.0 材料及设备的搬运和储存

7.1 搬运前要估计重物的重量,如果超出个人能力则要请人帮忙,并可使用适当的机械协助搬运。

7.2观察作业区大小,确保放重物的地方无障碍物,注意地面存在的障碍,搬重物时不要挡住视线。

7.3要注意重物上的毛刺、突出的钉子或尖的突出物及导线,应戴上适宜的手套。

7.4从物品堆上取得物品时必须从顶层开始。

7.5搬运重物时人要靠近物体,两脚相隔20-30cm,一脚在前一脚在后,面朝搬运的方向。下巴缩进,不要前后摇头,弯曲膝盖,取半蹲位置,使背直起来,手掌、手指跟抓牢重物的对角,臂尽可能靠近物体。眼睛向上看,收缩大腿肌肉,挺直两腿,在搬运重物时不能弯背。

7.6在搬运时有扭伤,立即停止搬运,并报告现场安全员。

7.7决不能在悬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7.8选定和建造的仓库地板应能支持所设计的载物重量。

7.9料架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已能够安全支撑所贮存的设备和材料的重量而不发生隔板过弯现象。料架的隔板应牢固地附着在后部立板和侧框上。所有料架应被连接且支撑住,或是连结一体以防翻倒。

7.10料架区内的通道至少有1m宽且不能用于贮物。材料和设备均不能从隔板上一直摆放到过道上。

7.11在使用仓库时,应始终保持充足的照明,在不经常使用区,照明灯可以关闭,但是在该仓库入口处应设容易找到的开关。

7.12仓库内禁止动用火焊,气割或其它会产生火灾的工作。

7.13在仓库通道的每一个入口处应装有足够的干粉灭火器。

7.14袋装材料(每袋不超过150kg)在没有机构柱或承压墙作支撑的情况下,料堆不能超过10个袋高,且每一层都应向内缩进至少一个袋宽。超过150kg的袋装材料每袋应单放在有重型托架的地面上。

8.0 噪音防护

8.1 当某一作业区的声压等级总的超过85分贝时,要求配备个人护耳装备。

8.2 当某一作业区的声压等级总的超过115分贝时,就应配备耳塞和皮纸耳套作为个人的护耳装备。

8.3 为了减少对周围居民区的影响,特作如下规定:装修期间每天12时至14.30时、20时至第二天早上8时期间,不准使用如电锯、汽锤等噪声大的设备。

9.0其他规定

9.1 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要着装整齐,佩带由现场项目部颁发的临时出入证,无证人员必须登记否则一律不得入内。

9.2 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在施工建筑物内住宿、生火做饭或烧水。

9.3 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严格执行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现场管理制度。

9.4 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

9.5 施工材料摆放整齐,应留出必要宽度的消防通道。

9.6 运出施工现场的任何材料必须持有项目部的批条。

第2篇 住宅楼雨季装修注意事项规程

住宅楼雨季装修注意事项

1、保证室风通风良好

阴雨天,不仅空气潮湿,而且气压低,因此施工中要将所有的门窗都打开,以保持室内良好的通风。这样不仅有利于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而且有助于室内墙面、地面及木材等尽干燥。

2、延长腻子干透时间

雨季施工,刮腻子我们选用的是墙衬材料,这种材料有防水、防潮、防粉化及防发霉等作用。涂刷墙面前先要刮腻子,一般需要1至3遍,期间正常的干透时间为1至2天。但是阴雨天刮腻子时,应于干布将墙面水汽擦试干净,以尽可能保持墙面干燥。同时还应根据天气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延长腻子干透的时间,应以2至3天为宜。

3、雨天切勿油漆家具

对于木制品,无论是刷清漆或做混油时刷硝基漆,都切记不要在下雨天施工。因为木制品表面在雨天会凝取一层水汽。这时如果刷漆,水汽便会包在漆膜里,使木制品表面浑浊不清。比如雨天刷硝基漆,会导致色泽不均匀;而刷油漆,则会出现反白的现象。

如果是赶工期,施工单位应在漆中加入一定量的化白粉。因为化白粉可以吸收空气中的潮气,并加快干燥速度,但也会对工程质量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尽量别在刷漆,哪怕让施工队先干点别的活或暂停工两天。

雨天也可以选择乳胶漆,因其对墙面影响不太大,但要注意适当延长第一遍刷完后进行墙面干燥的时间。正常间隔为2小时左右。雨天可根据天气状况再延长一些。

4、铺砖别让水泥受潮

遇到阴雨天进行地面铺砖时,最好在水泥表面覆盖好牛皮纸或者塑料布等物,同时尽量让其远水源,以防受潮或浸湿扣结成块状。但抹好的的水泥还是会受到空气潮湿的影响,让凝固速度减慢。所以贴完砖后,不能马上在上面踩踏,应设置跳板以方便通行。

5、雨天避免铺木地板

无论是实木还是复合地板,都尽量不要在下雨天进行铺装。因为雨天地面会受潮,特别是一楼,还会出现返潮现象。因水份蒸发慢,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安装,将来很容易变形或出现空鼓现象。但在空气湿度不是很大的阴雨天里,还是可以的,但注意要安装的紧凑些,不然天一睛,水分被蒸发后,会导致木地板收缩,造成各块木地板间缝隙过大。

6、木制品要防止变形

雨季施工最重要的是防止现场制作的木制品变形。木制门、窗架等在没喷漆时,可以用重物对其平压一周时间,使门或窗的结构基本稳定,这样便可防止受潮变形;饰面板材料进入现场后,则首先要用封底油控制吸收水分;门套及收口线等在钉装时要留出收缩量,一周后再用收边机刨平,这样避免收缩后不平或开裂。

7、避免电线受潮短路

阴雨天装修时,更应该注意对电路规范化操作,特别是在阳台等容易被雨淋湿的地方,一定要将露在电线外面的铜线头包好,以防止电线受潮后短路。尤其对于环绕在木龙骨、大芯板等木制品周围的电线,更应该注意这一点。否则一旦不慎,很有可能引起火。

第3篇 某大厦装修单位管理操作规程

大厦装修单位管理操作规程

为加强对用户室内装修单位的管理,保证大厦用户安静、整洁的办公环境,管理部与工程部、保安部共同负责监管装修单位。具体规程如下:

1.管理部管理具体负责每日对装修现场巡查监督。

2.发现装修单位有违反大厦室内装修规定的行为时,管理员应及时纠正其违章行为。并按用户室内装修违约单的内容作出相应的处理。

3.发现装修单位的声音事项涉及大厦共用设施设备时,管理员应及时向工程部反映,并要求装修单位尽快整改。

4.若装修单位的施工影响其他用户,管理员应及时制止并作口头警告,签发用户室内装修违约单,要求装修单位按装修规定施工。

5.若装修单位不听劝告,仍进行施工操作以致严重影响其他用户办公,管理部发出关于违反装修规定的最后警告书,要求装修单位限期整改。管理员将处理结果回复受影响的用户。

6.装修单位在限期内仍未整改,管理部则发出装修单位清场通知,并送装修人员离开大厦,同时再次要求装修单位遵守大厦室内装修规定。

7.禁止装修期间,装修单位必须在填写装修单位复工申请后方能重新开工。若发现装修人员在未办理复工申请的情况下私下进行施工操作,管理部则通知工程部停止该装修单位的电源供应,直至其承认错误并保证整改为止。

8.每次检查,管理员在室内装修巡检记录表上记录所发现违章事项和处理结果。

关于违反装修规定的最后警告书

______________ 室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贵公司在大厦内___________室进行装修期间,于办公时间内(8:00-19:00)从事引起噪音/粉尘/气味/余泥等污染的操作,违反了用户室内装修规定,同时也对大厦内其他用户的正常办公造成严重影响。我公司曾多次劝告,贵单位均未能采取合作态度。

为维护大厦写字楼的正常办公环境和对装修单位的统一管理,现我公司发出最后警告书,如再出现上述违规装修,我公司将不得不对贵公司采取停止供电、甚至清场等措施,直到贵公司承认错误,并保证严格遵守大厦装修规定后,方可重新进场施工。

敬请贵公司严格遵守本大厦的用户室内装修规定。

管理公司盖章:

年月日

装修单位清场通知

___________室

____________公司:

贵公司于_____月_____日装修期间,严重违反了大厦用户室内装修规定,给其他用户的正常办公和大厦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和威胁。虽经我公司多次劝告,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为保证大厦的安全,维护用户利益,确保大厦良好的办公环境,现作清场处理。若需复工,请到大厦管理部办理申请,经批准后方能重新施工。

清场原因

1.未获管理公司书面批准擅自进行装修

2.装修人员无大厦施工出入证

3.装修现场无灭火器材

4.使用冲击钻、电锯等产生了严重噪音,引致周围用户多次投诉

5.办公时间内从事油漆操作,经劝阻无效

6.装修期限过后仍进行施工操作

7.不服从大厦管理人员管理

8.装修期间使用电炉、空调或留宿等

9.其他

装修单位复工申请

管理公司:

我公司是______室的装修单位,因我公司在装修过程中违反大厦有关装修规定,给大厦的安全和附近办公的用户造成了严重影响,我公司深感歉意。我公司已根据管理公司装修单位违规清场通知中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为不使工期延误,恳请贵公司批准我公司复工。我公司保证严格遵守用户室内装修规定,服从管理,按大厦规定进行施工。

特此申请。

装修负责人签名或公章:____________

第4篇 某大厦装修现场巡视检查操作规程

大厦装修现场巡视检查操作规程

1.0 目的

对大厦装修实行规范化管理,维护大厦的整体统一性及租户的利益,确保大厦的使用安全。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大厦内租户外请装修公司的装修管理。

3.0 职责

3.1 工程部各专业班组负责装修现场的巡视检查工作,对装修单位的安全用电、用水、装修规范进行监督、管理。

3.2 巡视检查频率:在装修初期阶段,各班组应作到每天一次对装修现场进行检查,装修中期及后期阶段,应作到每三天进行一次检查。除此之外,各班组视施工进展情况,对装修现场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的同时填写《二次装修现场巡视检查记录表》。

4.0 检查内容

4.1 强电部分:由强电班负责

4.1.1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接电时必须记录电表读数,由租户及装修单位签字确认。

(a) 施工用电线必须用地拖专用电缆;

(b) 配电箱必须用铁制品,不得使用木制品;

(c) 配电箱内开关必须要带有漏电保护及接地装置;

(d) 施工使用的电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用地拖专用电缆;

(e) 施工用照明必须使用日光灯,照明用电源线必须使用电缆线。

4.1.2固定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电气防火规范要求,由临时用电转换成固定装置时,必须由租户、装修单位及汇勤物业工程部确认电表读数。

(a) 电器开关容量不得少于设备容量;

(b) 电路的导线的电流流量要大于设备额定电流;

(c) 电源插座及所有电器设备必须要有接地线和漏电装置;

(d) 导线连线的中间接头必须要有锡焊接;

(e) 线槽以外的导线必须要用金属管加以保护,金属保护管要有导线跨接(消防局规范);

(f) 如租户占用全层,走道灯具必须配备蓄电池作紧急照明。

4.2 空调、给排水部分:由空调班负责

4.2.1空调冷冻水管连接应采用无缝钢管焊接;

4.2.2空调管保温材料应按要求采用玻璃纤维等难燃材料;

4.2.3空调冷凝水管及盘管风机闸阀位置应预留检修口;

4.2.4空调风管、水管的布局要合理,风管铁皮厚度要大于0.75mm,冷凝水管坡度要足够,使盘管风机冷凝水不会倒流;

4.2.5空调系统施工完毕后,监督、协助空调施工单位对空调水管进行冲洗及试水、试压试验;

4.2.6如租户加建茶水间或卫生间,检查供水管是否装有减压阀,排水管连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2.7冷冻水总阀由空调班负责开关,内部装修完毕及场地清洁后,才供应冷冻水。

4.3 弱电部分:由弱电班负责

4.3.1紧急广播管路敷设必须采用镀锌铁管,蛇形管必须是金属材料(消防局规范);

4.3.2确认租户是否使用大厦现有的广播线路及扬声器;

4.3.3在弱电井内的施工必须要有弱电班员工在现场监管(交易所卫星讯号线、ddn专线等)

4.3.4每个楼层的移动电话天线必须安装在原位置。

4.5 公共部分:由三个班组共同负责。

4.4.1大厦整体结构、公共设施应保持完好,如租户要求改动必须经过工程部批准;

4.4.2大厦公共走道应保持畅通、不被占用;

4.4.3大厦幕墙玻璃及铝框应保持完好,隔断用龙骨应与幕墙保持一定距离;

4.4.4租户打凿地面的厚度不应超过25 mm,同时不得破坏钢筋结构。

4.5 消防部分:由大厦消防公司进行,三个班组负责监管。

4.5.1装修材料、隔墙、地面、吊顶及其它装饰材料应符合消防要求,为不燃或难燃材料;

4.5.2原有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不被拆除、封堵;

4.5.3应按要求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火灾自动喷淋系统(空调班测试);

4.5.4各安全疏散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

4.5.5各安全疏散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

4.5.6大厅、走道、出口应安装国家标准的疏散指示灯及应急照明灯(强电班);

4.5.7每个独立房间必须设有烟感探测器(弱电班测试);

4.5.8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房间疏散外门不应少于2个;

4.5.9租户自用的背景音乐系统应与大厦消防系统联动(弱电班测试)。

5.0 支持文件

1.

6.0 表格

第5篇 物业园区房屋装修规程

园区房屋装修规程

1、目的

规范保修工作程序,保证保修工作的高效进行,提高服务质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管辖的所有物业的保修管理。

3、职责

(1)物业助理负责业主保修事项的跟进。

(2)工程人员负责保修工作。

4、工作规程

(1)工作流程:验房→申报→施工→验收

(2)业主领取单元钥匙后,在物业助理的陪同下,对室内项目逐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在收楼表内签名认可。

(3)如验收不合格,业主必须将不合格项目填写在收楼表内,由物业助理登记在房屋保修登记表内,并联系或安排维修事宜。

(4)在房屋的保修期内(参见《住宅质量保证书》),业主未装修且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所有保修的项目均由发展商承担。

(5)业主申请的有偿服务项目,如在管理公司承诺的保修期内,所有保修的项目均由管理公司承担。

(6)(由物业助理预约业主,通知物业组文员开出服务单,并派管理处工程人员或通知施工单位进行维修。

(7)维修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场进行维修工作,并应对室内的设施负责,清理维修后留下的垃圾。

(8)维修完毕后业主、物业助理和维修人员三方到场验收,并在服务单上签字认可,

第6篇 业户房屋装饰装修指引总则规程

业户房屋装饰装修指引总则

一、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华南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屋村管理处(以下简称屋村管理处)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二、如进行室外装饰装修工程,须有完善的施工方案,并征得四邻同意,在屋村管理处申报登记后,方可进行施工。如超越本指引许可范围的,须签定四邻协议并经屋村管理处加具意见后,报区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所有单位的装饰装修均以不影响园区的整体规划和美观、不影响他人为原则。装修人必须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及共用部位的使用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四、禁止改变原有用地的使用性质和改变房屋原有的建筑风貌、建筑密度、容积率、高度、层数等。

五、在花园装饰装修活动中,下列行为属于违法:

(1)擅自扩大原有用地面积的;

(2)妨碍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的;

(3)侵占公共绿化用地的;

(4)危及四邻建(构)筑物安全和正常使用的;

第7篇 装修工程主要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装修工程主要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1.轻钢龙骨工安全操作规程

1.1进入施工场所,严禁吸烟。

1.2电焊工需持证上岗,凡需要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的,事先要得到工地负责人或工地管理员的批准办好动火证,并做好动火周围的安全工作,配好监护员。

1.3要注意各类脚手架的牢固安全,制止冒险,冒失行为。跳板厚度应用五公分厚度以上的坚固木板防止坠落物伤害他人。对多余的龙骨、配件等要整理归库,不得随地乱丢。

2.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2.1工作前应认真学习各种木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2.2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有无损伤或松动。操作对应注意立足点。挥动工具时注意,不要碰伤人。

2.3加强__意识,严禁吸烟及带火种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完毕后,须将施工现场的木屑、木花等打扫干净。

2.4木工使用的材料要精打细算,节约各种木材,并不得将带钉的木头、木板随地乱丢,以防伤害他人。

2.5登高作业对应使用稳固的梯子。要集中思想,同时注意是否有架空电线影响施工。

2.6工作现场要保持畅通无阻。看见有带钉的废木料要立即清除,以防伤人。

2.7使用园锯前应先试车。发现锯裂纹缺牙应立即调换。

2.8在锯料时,木料要放稳,两手均衡推出,以防木块飞出伤人。

2.9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制度,违者处罚。

3.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1在调试电器线路时,如发现自动短路及空气开关自动跳闸,必须查明故障原因后,方可合闸送电。

3.2在施工现场临时搭接电源应注意是否安全可靠。严禁使用己损坏的接线和裸露的电线及电器。

3.3在安装或调试过程中经常注意导线保险丝的截面积和容量是否恰当。

3.4值班电工必须严守岗位,加强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3.5总配电箱应有触保器,装门上锁:所有的插头、插座、闸刀都必须完好无损。

3.6凡进行立体作业时,离地悬空高度超过3米,应系安全带,下层作业者应戴安全帽。

4.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4.1工作前必须戴好防护用品:电焊条、电线切勿搭在焊件上,以防止损坏漏电。

4.2掌握手钳时,手指不能放在铜头上。严禁将脚搭在电线上或电焊件上。

4.3不准在易燃易爆物资附近进行焊接。

4.4在使用气焊时,严禁抛掷、滚动气瓶,撞击、暴晒及接近高温。

4.5严禁把未熄灭的焊枪放入水中冷却。

4.6严禁在乙炔发生器附近有火种。

4.7工作时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必须严格分离(最近不得小于5米)。

4.8焊接前应检查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皮管是否漏气。

4.9工作完毕后关闭乙炔和氧气瓶。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处理放置。

5.工地仓库保管员安全防火职责

5.1必须坚守岗位,做好装璜物资的验入库、领用登记等手续,切实做好保卫工作。

5.2对油漆、化工材料等易燃物品,特别加强管理,严格收发制度,对漆工领用油漆、化工材料时应严格控制,用多少发多少。对用毕的油漆、化工材料一律随时归库保管。

5.3油漆、化工材料库内禁止做任何作业。仓库内禁止使用日光灯、碘钨灯照明,停电时应用干电手电筒照明,在显眼易取处放置灭火机二台。油漆、化工材料专用仓库内放置灭火机二台及黄沙箱二只,确保安全无事故。

5.4库内杂物、废物要经常清理,保持库内清洁整齐,过道畅通。仓库内除管理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违者追究仓库保管员责任。

第8篇 粗装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登高操作必须使用梯、凳。

2、台试圆锯应加防护罩,锯板时推料手不得越过锯片

3、空压机自动减压阀必须有效。

4、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护罩,锯板时推料手不得越过锯片。

5、切割龙骨用砂轮切割机应将料夹紧,砂轮罩及轴头盖齐全。并在切割机前设挡板止挡切削。操作人员应将右手握把,站在一侧操作。严禁右侧身直队切割片。

6、砂轮片直径小于25厘米不得再继续使用,锯片边缘连续破损即应报废。

7、不得用砂轮切割机测向打磨金属。

第9篇 住宅小区房屋内部装修管理规程-2

住宅小区房屋内部装修管理规程(二)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房屋内部装修管理的职责和方法,以维护房屋的整体形象和用户的利益,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

适用于住宅小区房屋的内部装修管理。

二、职责

1、服务质量管理部为本规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内部装修的审批管理,对违章协助处理。

2、管理处负责房屋装修申请手续的办理,收缴费用以及管理。

3、工程部对水电土建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验收。

三、工作规程

1、政府法规及管理规定

住户在室内进行施工,施工项目不得与有关政府部门法规和管理规定相抵触。若已违反,必须恢复原貌,其所需一切费用,概由该业主、住户承担。

2、装修保证金

业主如对所购置物业进行装修,必须交纳装修保证金1500元,作为装修期间管理处监督装修过程是否依《装修管理协议》约定进行装修之用。装修完成后,须经管理处验收,对没有违章装修者即将保证金退还,如有违章装修者必须恢复原状后才予以退还。

3、装修原则:不得改变及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4、装修管理规定

(1)业主、住户需进行装修时,必须提前5天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办理有关装修手续,提供装修平面图和装修人员资料(身份证复印件2张),经管理处审核批准后,交纳装修保证金,办理装修工《临时出入证》,并配备灭火器1支,方可进行施工。

(2)业主装修时,应按经管理处核准的图纸进行施工,管理处有权按照政府有关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监督、直至处罚。

(3)为保障其他业主及住户的利益,装修期间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场地。若对他人及物业造成损害,应由相关业主或住户负责赔偿。

(4)允许对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表面装修,楼地面不得凿除原结构层,为了保证小区下水道畅通,请勿水磨。

(5)为确保安全,装修期间请不要把装修材料放置于窗罩、阳台罩上。

(6)禁止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排水排烟主管道,禁止将粪便排入雨水管道。

(7)公用天面,任何人不得随意占为己用。在露台罩、窗罩、阳台罩上加设雨篷和遮阳板,应由管理处统一颜色、尺寸。

(8)不得改动已统一安装的阳台罩和窗罩的位置、形状、规格和颜色。

(9)不得在建筑物立面的外墙上开洞安装排气管、排气扇等。空调机应按指定空调架位置妥善安装,空调穿墙冷管应在指定位置安装。空调机排水要直接引入到已统一安装的空调排水管内,或自行引入室内地漏或阳台排水管。

(10)不得堵塞或部分封闭建筑立面上的阳台、露台等敞开式的空间,不得改变原有窗的尺寸、形状和位置。

(11)阳台排水管如需密封,必须采用相同颜色、规格的外墙砖,以确保外观协调、统一。

(12)装修需用防火阻燃材料。在本单元堆放材料时应均匀,防止荷载集中,致使楼板结构受损。如因集中堆放而引起结构受损,则应承担经济直至法律责任。

(13)如有需要,允许更改阳台落地推拉门材料,但不得改变落地推拉门的尺寸和位置。底层进户门改动需按管理处提供图纸施工。

(14)进入小区的装修材料(如砂土、水泥等)必须全部实行袋装化进行搬运,以确保小区环境整洁。

(15)装修废土实行袋装化。装修人员应将袋装后的废土搬运至管理处指定位置集中堆放。

(16)管理人员有权拒绝一切违章加搭建筑物的材料(如钢筋、模板等)进入小区,业主有责任予以配合。

(17)装修时不得污染楼层、通道等公共场地。不要在楼梯通道等公共场地堆放任何物品。

(18)任何业主不得在公共楼梯上加设防盗设施。

(19)切勿将水泥砂浆、砂石、瓦砖或其他硬杂物倒入厕所和排水管内。

(20)装修工人进入小区必须佩戴管理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否则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出入证如有遗失,须及时报告管理处申请补发,并交纳工本管理费。

(21)装修工只能在本单元休息,不得进入其他单元或公共场地休息;不得在小区内到处游荡、大声喧哗;不准在其他单元或公共场地随地大小便。

(22)装修工必须对自用工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承担保管责任,管理处概不负责任何因此而造成的经济责任。

(23)所有装修用具、设备或材料等如需搬离小区,必须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到管理处填妥出门条,经管理人员核实后才能搬离小区。

(24)装修工在进行工程施工时,若损坏公共场地、设施或其他住户的物业必须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25)凡违反装修管理规定者,管理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劝告、警告,直至停止该单元的水、电供给。对个别野蛮施工人员管理处有权予以清退,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6)装修时间为8:00-12:00;14:00-22:00,其他时间不得装修,以免影响他人工作或休息。

(27)在装修过程如需改动原装修设计图纸,需及时提供修改的方案及图纸,经管理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5、物业外墙

所有住户皆不得拆迁、更改物业外墙及公共场地设备或再行安装任何排水喉管。

四、文件和记录

1、装修申请表(附装修设计图、报建图、装修施工队资料)

2、管理处日检巡逻记录

3、装修验收记录

4、违章处理记录

5、出入证

编 制审 核

批 准生效日期

第10篇 装修组安全操作规程

1、动力机械由专人保管、保养,并定期检修、保养。

2、使用电锯时,应视木料的材质而掌握进锯深度,锯短料时(15cm)应采取安全进料柄。

3、锯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以防非专业人员使用。

4、操作砂轮机,必须戴防目镜。严禁两人同时使用一台砂轮机。

5、使用台钻时,严禁戴手套。钻孔时,如发生卡、塞等意外现象时应立即停止操作。

6、使用机床设备,便携式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专项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检查所有设备,电动工具是否处于良好状态,严禁带故障使用。

7、机床调整,电工工具等发生电器故障时,应报电工修理,严禁私拆修理。维修中遇有电源或更改、更换灯口处天花板,应有电工配合工作。

8、熟知防火知识及程序,熟练使用灭火器材,操作场地严禁吸烟,需要明火时,须报保卫部同意。

9、工作场地带钉子的木料应及时清除,以防扎脚,并随时将所有材料码放整齐。每日下班前,清理工作场地,并由专人切断电源。

10、遇有高空或有危险作业或较大工程项目,必须事先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报经部门总监和安全负责人审批,在安全员监护下,方能开始工作。

11、操作和维修中,要思想集中,安全第一,杜绝不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第11篇 装修现场巡视检查操作规程(5)

装修现场巡视检查操作规程(五)

1、职责

1.1巡视员负责装修现场的日常巡视检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工程主管汇报。

1.2工程主管负责处理巡视员汇报的问题及对巡视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重大问题及时向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报告。

1.3客户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监督工程主管的工作。

外勤协调人员负责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处理。

2、管理规定

2.1巡视人员每日巡视装修现场不得少于两次并在记录表格上作好记录。

2.2工程主管每星期至少巡视装修现场两次。

2.3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每月至少巡视装修现场两次。

2.4客户服务中心成员每星期至少巡视装修现场一次。

3、巡视检查工作程序(步骤、方法)

3.1首先检查施工许可证、装修管理规定、施工图纸、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并按规定张贴在指定位置。

3.2检查现场有无安全隐患、是否配备灭火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明火作业和做饭行为。

3.3检查是否有违章、违纪施工现象(不按图施工、不按审批内容施工、私自改动煤气管道、弱电系统、不按指定位置安放空调、随意敲打管道井、涉及外墙施工、随意改动烟道位置、门洞移位新开改动后不按规定加固、剪力墙开凿深度超过1cm、管道改动后不试压或厨房、卫生间不做灌水试验、不服从现场管理、不文明施工、随地大小便)。

3.4现场是否安装有临时大小便设施(不得直接在下水管道内大小便,以免几天或较长时间不用时室内异味或大便干结以及杂物掉入发生管道堵塞)。

3.5水、电、气施工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

3.6吊顶、地板铺装是否有打穿楼板现象。

3.7是否有随意敲打外墙现象及影响外立面设备安装。

3.8检查是否有其他违规行为发生。

3.9施工单位对上述条款如有违反将按情节轻重处以2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第12篇 某住宅小区装修管理工作规程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工作规程

1.0目的

加强本小区房屋装修的管理,规范业主和装修施工队的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城小区的装修管理。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装修管理规定的实施和修改审批;

3.2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装修管理规定的实施,审批装修申报及验收,监督装修施工检查工作;

3.3客服部负责接待装修申报,工程维修部主任审核装修方案和进行装修验收,客户服务、工程维修技工、秩序维护员负责巡查装修施工现场以及督促违章装修的整改;

3.4客户服务部行政文员负责所有装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5秩序维护部各岗位秩序维护员负责装修施工人员核查、装修材料和物资的进出检查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装修管理工作流程图

业主装修申报--装修审批--装修队进场--装修施工管理--装修验收--不合格(装修整改)

4.2装修申报

4.2.1客服部接到装修申报人的装修申报后,首先发放《装修申报登记表》交予申报人填写,并审核业主(住户)和装修队报送的以下资料:

a)装修申报人身份证明:

业主:业主身份证明;

业主委托人:业主委托人身份证明、业主授权委托书、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住户:住户身份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业主同意装修的书面证明;

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开具的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

b)装修施工队资质: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c)装修方案:

装修设计施工图(施工平面图);

水、电、消防、中央空调系统图;

各种用电器具平面布置图。

大型项目装修方案还需:市消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施工图纸及报建批文;有三废排放的要提供环保部门批准的排放许可证或其它政府部门审批的许可证明。

4.3装修审批

4.3.1客服部首先仔细审核申报人填写的《装修申报登记表》及报送的相关资料,维修工程部主任审核装修方案及所有图纸,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4.2.1项所列资料经查验齐全、符合要求;

b)装修队为正规装修公司属下装修施工队,具有与所承接装修工程相符的资质证明;

c)所申报的装修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湛江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和服务中心《装修管理规定》的要求;

d)房屋智能化设施的改动必须由专业安装公司进行并支付相应费用,装修施工队擅自改动后不能正常使用地产公司与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e)装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4.3.2如装修队是非正规装修施工单位或资质证明与承接的装修工程不相符,客服部必须向装修申报人作解释,建议更换装修队。若申报人不同意更换,须请申报人填写《装修业主担保书(无资质证书者适用)》:若业主提出自行装修的,须请申报人填写《装修业主担保书(业主自装者适用)》;

4.3.3客服部与申报人、装修队三方共同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4.3.4如各项条件已经满足,客服部主任及工程维修部主任应在《装修申报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再将《装修申报登记表》报服务中心经理审批,再次重申告知申报人及装修队负责人装修管理规定要点;

4.4装修进场

4.4.1装修申报人所申报装修工程通过审批并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后,客服部应在1天内为其办理好以下装修进场手续:

a)收取相关费用:客服部引领申报人和施工队负责人持审批后的《装修申报登记表》到服务中心收款员处,由收款员向业主与装修施工队各收取1000元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运费(业主可选自行清运)、《临时出入证》工本费10元/张,保证金50元/张,黄马甲租金10元/月,保证金50元/件;

b)临时出入证办理:装修施工队提供进场装修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张,彩色1寸照片2张,并在《装修人员登记表》上填写相关内容和贴上照片交予客服部,客服部根据施工队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装修人员登记表》为每个工人办理《临时出入证》。无有效身份证明的一律不予办理出入证;发放黄马甲;

c)开具《装修许可证》:办理完毕以上手续后,客服部开具《装修许可证》交予装修申报人,装修施工队开始进场装修。

4.5装修施工管理

装修施工队进场后,客户服务员、工程维修技工、秩序维护员每天应对各装修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并在《装修现场巡查记录表》上记录巡查情况。主要巡查内容为以下各项:

4.5.1装修人员管理:

a)检查各装修队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办理情况,发现无证人员必须要求该装修队负责人立即到服务中心补办出入证;

b)检查各装修队施工人员有无乱窜场地、在小区内闲逛、不按服务中心规定路线进出小区等行为,一经发现应没收其《临时出入证》,使用打孔机在《临时出入证》上打一孔后由装修负责人到服务中心领回。若发现为第二次违规(《临时出入证》上已经打孔),则必须重新补办手续;

c)检查各装修现场有无在小区内留宿的装修施工人员,一经发现没收《临时出入证》,并将留宿装修人员请离出小区,第二天通知申报人前来重新补办;

d)检查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有无涂改、使用他人证件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必须由装修负责人到服务中心重新补办;

e)装修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进行赌博、吸毒、嫖娼、斗殴等违法乱纪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扭送当地派出所进行处理,造成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装修施工队责任。

4.5.2装修作业管理:

a)检查各装修施工队有无在服务中心规定装修时间之外进行噪音装修作业,装修作业时间为:每天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周六、日及节假日,以及噪音作业如涉及钻、锯、凿墙(地面)等,施工时间应安排在9:00-11:30, 15:00-18:00。当入住户数达到三分之一起,节假日不允许施工。

b)检查各装修施工队有无在承重结构(柱、梁、楼板、承重墙等)上开孔、凿槽;改动外墙窗户位置;改动进户门位置、大

小;拆除复式房屋楼梯等损伤结构的行为;

c)检查各装修施工队有无改变房屋外观行为,如改变窗户玻璃、窗框颜色;改变进户门样式;改变外墙涂料、贴面砖颜色;未按指定位置安放空调主机等;

d)检查各装修施工队有无私自乱搭乱建行为;

e)检查各装修施工队有无按服务中心审批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如有变更,必须请业主到服务中心办理施工方案变更手续,增填《装修申报登记表》经批准后后方可施工。

4.5.3装修期限管理:

检查装修工程有无超过《装修许可证》上审批的装修期限,若超过须请申报人到管家服务中心办理装修延期手续,增填《装修申报登记表》。

4.5.4装修消防管理:

a)检查各装修施工队有无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b)检查各装修施工现场有无乱接电线;

c)检查各装修施工现场有无施工人员吸烟,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其《临时出入证》;

d)检查进行动火作业的施工队有无填写《装修施工动火申请表》并通过服务中心批准;

e)检查各施工队有无使用明令禁用的厨具(如煤气炉、电炉等)做饭或燃烧装修废料做饭的,一经发现立即没收禁用的厨具;

f)检查各装修队有无在小区内燃烧装修废料;

4.6装修违章行为处理:在装修巡查管理过程中,发现施工队违章装修时,应立即责令其停工,填写《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一式两联),由业主或施工队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第二联交违章装修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服务中心对装修违章行为可采取以下(不限于以下)处理方法:

4.6.1责令整改;

4.6.2责令停工;

4.6.3责令恢复原状;

4.6.4没收《临时出入证》;

4.6.5扣留或没收工具、禁用厨具;

4.6.6暂停水、电供应;

4.6.7赔偿经济损失;

4.6.8诉诸法律。

4.7装修验收:

当装修工程完工后,申报人与装修队负责人持《装修许可证》、全部《临时出入证》、装修保证金收据等到服务中心办理装修验收手续:

4.7.1客服、工程维修部与申报人、装修队负责人一起到装修现场进行验收;

a)如果未发现违章装修现象,则进入下一程序;

b)如果发现存在违章装修现象,客服须告知申报人及装修队负责人,并填写《装修验收整改通知书》发给申报人,整改完毕后再进行装修验收。

4.7.2装修验收合格后,客服收回《装修许可证》以及全部《临时出入证》、黄马甲等,并与工程维修主任一同签署验收意见,报服务中心经理最后审批;

4.7.3客服持验收审批合格后的《装修申报登记表》引领装修申报人与装修队负责人到依据装修保证金收据等到服务中心财务室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4.7.4服务中心财务室收款员按《装修申报登记表》上的验收情况和装修保证金收据等核算保证金退还数额,多退少补。

4.8 装修资料归档:装修完毕后,客服整理全部装修资料,交行政文员存档。

5.0支持性文件

5.1《装修管理规定》------------qp-07-01

6.0质量记录

6.1《装修申报登记表》-----------qp-07-02-f001

6.2《装修业主担保书(无资质证书者适用)》--qp-07-02-f002

6.3《装修业主担保书(业主自装者适用)》---qp-07-02-f003

6.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qp-07-02-f004

6.5《装修人员登记表》-----------qp-07-02-f005

6.6《装修许可证》-------------qp-07-02-f006

6.7《装修现场巡查记录表》---------qp-07-02-f007

6.8《装修施工动火申请表》---------qp-07-02-f008

6.9《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qp-07-02-f009

第13篇 某别墅装修管理规程

别墅装修管理规程

装修办理程序

1)装修申请的受理及资格的审核

(1)服务中心受理业主装修申请。确认业主身份,提供室内装修申请表给业主。

(2)业主到服务中心领取《装修申请表》,填妥后连同以下资料一并提交给服务中心:

a.装修方案、装修图纸(1:100),技术资料。

b.施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承建资格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c.办公装修工程还需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合格的消防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室内装修原则上需要施工单位有资格,但如果业主一再要求自装,自装的业主还需填写《自装承诺书》。

(4)业主及其聘用的装修施工单位到服务中心签订《建筑装修及成品保护管理规定》、《装修承诺书》、《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负责人填写《施工人员出入证申请表》、装修作业人员提交每人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于秩序维护部办理出入证用)。

(5)服务中心向业主简述装修的程序、规定及所交费用及退装修保证金事宜,

2)装修审批

(1)服务中心将《装修申请表》、装修图纸原件交由工程部审批。(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2)检查符合规定的,工程部于3个工作日内对装修申请进行批复,并交由工程主管批复后连同装修申请书交回服务中心。

(3)服务中心收到批复后,电话通知业主/装修负责人缴纳有关装修费用。

(4)未向物业公司申报登记或不符合规定条件自行开工的家居装修工程,物业公司应通知其停止违法行为。

(5)物业公司不得硬性指派装修者或推销装修材料。

3)装修收费及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1)申请审批后,通知业主到财务处缴纳相关费用;

(2)业主凭收款收据到护卫部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住户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

4)装修验收

(1)装修完工后十个工作日内到服务中心办理验收手续,填写《二次装修验收表》,提交竣工图纸。

(2)业主、装修负责人、工程部一起在3个工作日内到业主室内验收,工程部负责填写好《二次装修验收表》。

(3)若验收不合格,业主需整改后方可办理退场手续。

(4)装修经工程部验收无违章装修行为的,可在装修完工一个月内,由财务退还出入证等保证金。如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情况按责任照价赔偿,赔偿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金额不足,业主或装修单位应缴纳补足。

装修施工管理

1)装修者应自开工之日起至审批期内完成装修。如确实需要延期,应由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前来办理延期手续。

2)装修施工作业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有违反规定不整改的,管理公司有权责令其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装修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人员及周围居民和财产的安全。业主不得私自接驳水、电,需向管理公司提交水电改动图纸经批准后方可施工。违者照章罚款。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4)装修户需搬运装修物品时,装修负责人需到服务中心填写《装修物品进出放行条》,服务中心填写后交由装修负责人,装修负责人将此表交由秩序维护员核实后方可放行。

5)原则上装修单位不允许留宿,如业主要求,业主需到秩序维护部办理留宿手续,留宿人员应办理公安机关合法的暂住证明。

6)未经批准,工作场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严禁使用煤气。施工使用的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动工具(或临时接电线)须配开关箱,开关箱必须设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开关箱电源线须采用橡胶电缆,所有施工使用的临时拖板线必须用电缆线,严禁使用bv线代替。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

7)装修施工临时动火、用电,应提前向管理处申报,并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说明动火、用电部位,使用工具的品种、负荷,动火、用电作业起止时间,动火、用电作业安全措施等等。

8)装修施工作业应遵守消防规定,每50m2作业现场配备1个2kg灭火器,每个作业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禁止使用1211灭火器)。

9)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在本小区业主内进行装修的施工单位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如因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所发生的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业主(业主)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10)装修垃圾管理:装修垃圾需装袋放置自行清运或向管理公司缴纳相关费用后,按规定放置在指定位置,由管理公司统一清运,如不按规定执行的,管理公司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11)装修施工人员凭出入证出入小区,工作期间应佩戴出入证,不戴证件,涂改或转借出入证的人员一经查出,将处以罚款和没收证件,直至取消装修资格。

12)工程部及秩序维护部对在装修单位每天将不定时派专人进行巡查。装修者应将在物业公司申报时办理的《装修施工许可证》贴在装修大门外,以便于巡查工作的进行。对上述违规问题在《装修巡查表》中记录,并在《装修施工许可证》上进行确认。轻者现场纠正,重者管理公司将下发给装修负责人/业主《违反装修规定整改通知单》,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违章装修处理

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有权检查装修情况,装修人员应自觉接受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指导,对违反规定者,管理公司有权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第14篇 园区装修管理作业规程

园区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验证

1、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业主卡等);

2、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须盖有施工企业公章);

4、如果装修人不是业主,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原件(证明书背面须印有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5、商铺装修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经营项目审批表。

二、装修人需提供的资料

1、装修项目明细(文字说明);

2、项目总平面图;

3、水、电平面图及系统图;

4、隐蔽工程图;

5、防水工程施工方案;

6、使用装修材料名称、规格、用途;

7、其它因装修需提供的资料。

以上图纸、资料须有装修人及业主签字确认。

三、需业主(或委托人)、装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

1、《__室内装饰装修申请书》;

2、《__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3、无聘请合格装修施工单位的须签署《无聘请合格装修施工单位装修责任承诺书》;

4、《__装修人员管理承诺书》;

2、《装修施工承诺表》;

3、《防火安全责任书》;

4、《装修印鉴授权书》;

5、《装修施工承诺表》。

四、交费

1、装修保证金(此款项不生利息):

a.标准层3000元/户;

b.复式层4000元/户;

c.商铺(100平方米以内)3000元/户;商铺(100平方米以上)5000元/户;

d.业主聘请装修施工单位的,业主与装修施工单位各缴纳装修保证金的一半。

2、装修垃圾清运费:2元/

第15篇 住宅装修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安全要求

①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情况。

②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进行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③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④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信等配套设施。

⑤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⑥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健康、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的法律、法规。

(2)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要求

①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拆除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按特殊工种的要求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②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③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来完成。

④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⑤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⑥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文明施工要求

①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

②施工中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振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和影响。

③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

④室外堆料应服从物业管理的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

⑤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

⑥工程验收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4)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要求

①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②住宅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定》的要求。

③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④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等应有安全防爆设施或装置。

⑤使用涂料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⑥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理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管。

⑦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砂箱或其他消防灭火工具。

⑧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必须制定严格的禁烟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⑨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的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

(5)消防设施的安全保护要求

①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

②消防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防栓门的颜色有所区别。

③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顶上固定。

④当装饰装修重新分割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根据有关设计规范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

⑤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相关器件宜暗装处理。

装修规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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