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办公楼二次装修:施工现场管理
办公楼二次装修施工现场管理:
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工作主要有:进场前准备工作。进场后的管理工作。完工后的善后工作。
l、进场前的准备工作
(1)项目经理及施工人员、材料员、质量员等必须会同设计人员对图纸和工程说明作全面,详细地了解,对全工程概况做到心中有数。
(2)工程量的计算,既根据施工图纸,结合招标文件项目,统计出各项施工项目单位数量表。
(3)制定材料计划表,将工程所需的材料名称。规格和预计数量逐一列表归类订材料采购计划并明确进场顺序及时间,并根据材料选择材料供应商。
(4)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进度计划表用于控制施工进度和调度工人及材料,进度表的编排是按照工程期限将各施工项目的工作量,完成项目所需的时间,科学性地编排在时间表内。
(5)开工前项目部实地勘察,了解施工现场环境。交通运输及施工人员食宿等情况,核对施工空间与设计图纸有无误差。
(6)材料进工地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根据材料计划表并结合工程进度计划表内确定材料的品种、数量及进工地时间。
②材料堆放位置应事先安排,切勿任意堆放以致影响工期和材料管理的严密性。堆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不得影响施工以及进行反复搬迁,损材费工。
b.分类堆放,便于使用。
c.易燃、易爆物品,分开地点堆放,以保安全。
d.易碎、易潮、易污的材料,应注意堆放方法和采取保护措施,以免造成损耗。
e.即用的材料进工地应直接放置到附近以便节省搬迁的工时。
③工地设临时仓库即仓库管理员,切实做好进场材料的签收工作,并按材料品种,数量进行登记,以备查验。
(7)接通工地临时水电:
①临时用水的设置应尽量利用原固定管理道,水管铺设时尽量按原设计的路线铺设做到既解决用水又减少铺设时间。
②临时用电的布置一般是以架空线路或电缆拖板的形式。架空线路的用电装设自动开关或九开关并符合架设临时线路的要求。采取电缆拖板供电时,电缆用保护曾'yhz'橡胶套电缆,严禁用花线塑料铜芯线作拖引线,以防漏电造成事故,电缆用电端是一块接线板,板上须有漏电保护开关、闸刀、插座等。
(8)施工部署技术交底,施工管理的人员掌握全部施工资料后,按施工内容进行人员部署,划分各工序的职责范围,明确各工种的责任,并落实到各工作的负责。同时,召集各工种、工序施工骨干进行技术交底、交代注意事项,对图纸上出现的技术要求高或需特殊处理的部位应作明确指示。遇到施工人员不熟悉或未做过的新工艺、新方法,应提前交代该工艺的技术规范资料作为实施依据并共同研究施工方案,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9)与甲方技术人员一起会审图纸,进一步细化了解建设方对本工程从设计、施工、用材到使用功能方面的要求和意图。
(10)审查设计图纸与现场实际中的尺寸、标高等是否一致。技术要求是否正确,对原设计图纸进行确认。
(11)编制施工预算:根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定额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预算,作为内部控制各项成本支出,考核用工,签发施工任务单,材料的采购、控制、作为使用控制及各项经济指标核算的依据。
2、进场后的管理工作:
(1)在工程开工时,召集所有工地人员,简明交待有关事项,例如:工期要求质量、安全、工地纪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人员的分工等。按所有工地人员对整个工程有一定认识。
(2)工地放样工按照平面图纸尺寸依次弹线放样,并认真核对实地放样与平面图纸尺寸与图纸不符时应及时与设计人员进行处理,并请甲方到场征求意见,在得到共同认可后方能进行施工。
(3)施工调度包含人员(工种)、材料、机具的调度,根据施工进行及实际情况合理地、科学地进行调度,避免出现施工混乱,施工间断以及材料浪费和损失,具体内容:
①人员(工种)高度加强计划管理,针对各种施工特点和相关的联系,须使施工的进展有均衡性和节奏性,消除停工、离工现象。例如:当电工布线管,木工不便施工天花及间隔,但可以安排木制作门面或家具,以免相互争场地离工,当某些工程项目上下工序不能同时交叉时行时,无法集中太多人员施工时,则可在保证重点工程同时,安排一部分人员去做辅助工程的附属工程,当各工序同时展开,管理者须安排一些后备工程。总之,通过人员的合理调度,达到保证各工种专业人员不间断,按次序从一个项目转移到另一个项目进行施工。
②材料调度
施工期间,管理者须对各种材料库存量登记清楚,并预计出未来数天内对材料的需求量,及时予以调度,禁止出现停工待料现象。同时要注意保持工地整洁,切勿使材料乱置于现场。为避免工地空间变小影响施工,需控制进场时间。对进场材料,设置工地材料库房进行保管,施工材料的发放以当天发放为基本原则。管理者在施工中须防止施工人员随意浪费材料,主要抓好二个方面工作:一是抓好下料设计,二是抓好剩余材料的利用。此外,要防止偷盗及顺手牵羊的现象
③机具管理
实行施工机具领用登记制度,以'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为原则,防止出现不正常的损坏遗失。调度好各工序机具的使用,可避免一些工序机具闲置,提高施工机具的使用率,同时还须加强对施工机具的保养,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机具,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工程完毕,应安排专人对机具进行清理、保养之后方可收回仓库。
(4)施工日记
施工日记是反映整个工程详细过程的备记录,施工日记须坚持当日写记,内容包括:当天日期;天气、施工内容、施工人数、材料使用、工作进度、施工现场状况及有关工程的事项
(5)施工检查
施工管理中一个重要环节即是施工检查,分以下三个方面:
①工艺质量检查
检查各阶段中各工序在施工中是否符合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纠正,以免发生不可挽回的损失。
②安全检查
a.严防施工场地发生火灾,在易燃场地烧焊时,应清理干净周围的易燃物品,配制灭火器械,必要时指定专人监护。
b.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不易做到,应划出吸烟范围,并要求施工人员养成吸光后随手掐熄烟头方可离去的习惯。但是在进行木制作及油漆工程时,绝对禁止在工地现场吸烟。禁止在工地用电炉、电热锅等烧煮食物。
c.严禁非电气人员安装及维修电路,防止发生触电伤亡事故。
d.防止闲杂人员破坏,每日施工完毕,须将门窗锁好,注意工地传递,巡视工
地,检查防范措施。
③施工进度检查
除重点检查关键工序的施工进度外,还要经常了解其它工序的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出现非关键工序的阻滞,影响整个工程工期的现象。
根据进度检查结果,按实际施工进度状况不断地修正原网络进度表,以方便控制工作进度。对阻碍施工进度的工序,除修正网络表外,还须作出该工序的施工流程图,以便合理调动人力、物力进行施工。
(6)与甲方(业方)联系、交流
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须经常和甲方联系,约同甲方检查工作,介绍施工情况,并及时将甲方的意见反馈,互相沟通,增强甲方对施工的信心。主要联系工作的内容:
①工程开工时,请甲方在开工报告表上签章,以便作工期计算之基础。
②陪同甲方看工地,并介绍施工情况。
③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工程会议。
④重视甲方提出更改设计的意见,对不能实施的意见须作详细解释,更改费用须得到甲方签章认可。
⑤邀请甲方参加对隐蔽工程的验收。
⑥协助甲方办理消防及报建手续。
⑦呈报工程进度月报表,请甲方在报表上签章作为工作量签证,督促甲方按时拨款。
3、完工的善后工作
工程施工期结束后,大部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管理人员应选择少数技术好、责任心强、能胜任的多面手,带领他们留守施工工地,进行善后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工程收尾工作:认真检查各施工项目的质量,有缺陷的地方限期改善、修整。对隐蔽的部位,尤其需要仔细检查。
(2)现场清洁工作:清理工地,对涂饰面与非涂饰面之间分界处的涂料污点应彻底清除干净,所有玻璃、镜面应抹擦干净。
(3)内部初验:在上述两项工作完成后,须作内部初验收、试水、试电,灯饰须全部试开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整,力求在甲方验收时能一次通过。
(4)填写完工报表,呈请甲方检视而验收、签证。
(5)现场机具、余料撤场。收缴机具、清点数量、检查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按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剩余材料应整理捆绑,对易损易污材料如以保护,合理装车,避免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第2篇 施工现场重点物品、部位消防管理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1961年国务院第十二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单位领导逐级向使用班组进行书面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宿舍、食堂等不利于安全的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二)石油液化气的防火要求
1.对使用石油液化气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懂得安全操作规程和排除故障的知识,并建立责任制度。
2.使用石油液化气的厨房、锅炉房要设贮气室,罐与灶应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严禁气炉与其他明火同时使用。
3.气罐在运输使用中严禁暴晒,冲撞倒卧或用热水浸泡浇烫。调压气要灵敏有效,检查时不要明火试验或照明。
4.施工现场一般不准使用石油液化气从事生产,其他后勤单位使用时要经消防保卫人员检查同意后方能使用。
(三)配、变电室的防火要求
1.除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变电室。
2.配、变电室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箱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电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四)物资仓库的防火要求
1.各类物资仓库的消防工作管理和要求应严格执行公安部1990年3月22日发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2.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仓库竣工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4.库存物资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库存分垛存放时,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m2,并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资。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m,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6.高压线下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7.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8.仓库所有人员都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9.重点仓库(百万元以上)要严格执行国务院(1981)160号文件精神,按照重点单位消防工作的标准每半年进行一次自验。
(五)档案室、资料室、保密室的防火要求
1.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人内。
2.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准使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3.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通道口存放物品。
4.室内所有电线、电闸、电灯与资料保持在30cm以上距离。
5.管理人员在下班前要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第3篇 某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一般要求
第一节 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9.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就采取相应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另外,还要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各类建筑设施、材料防火间距如表:
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表(m)
建筑物 临建设施 非易燃库、站 易燃库站 固 定明火处 木料堆 废 料易燃杂料
建筑物 ~ 20 15 20 15 20 30
临建设施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库、站 15 6 6 15 15 10 20
易燃库站 20 20 15 20 25 20 30
固定明火处 25 15 15 25 ~ 25 30
木料堆 20 15 10 20 25 ~ 30
废料、易燃杂料 30 30 20 30 30 30 ~
12.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禁止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13.现场应设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较大工程要分区设置消防栓;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施工现场消防栓处日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水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4.现场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点: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15.现场中用易燃材料搭设工棚在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3)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下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距离不浊于30米;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5)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间距,使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
16.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下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锁紧,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棚顶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灾或火险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迸发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达现场以后,工长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节 消防安全技术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一.机电设备
1.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工作台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且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3.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修理。
5.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0~110kv 154kv 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5 2 4 5 6
6.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7.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及配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不得躺卧使用,且必须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
二.油漆工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应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的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在室内或在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的火种。
5.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多,打气不得过足,使用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6.在调油漆或对释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7.用不完的料桶应盖好放回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8.清理随用的小油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三.焊接工程
(一)电焊工
1.电焊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2.电焊机要设独立的的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箱内,拉闸时应侧身操作。
3.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4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采用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内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后,方可施焊。
(二)气焊工
1.气焊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1)报送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应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
(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护,防止漏气。同时严禁气路沾油。
(5)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晒或高温处,温度不得超过35°c。
(6)使用乙炔气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1)氧气瓶、乙炔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3)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混合气阀门,)最后关闭乙炔气阀门。
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清除或覆盖、隔离。
(2)氧气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3)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带有乙炔气和氧气的焊枪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4)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或登高。
(5)严禁在带压的金属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阀、乙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工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四.防水作业
1、 患皮肤病、眼结膜病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 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 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串通后,方准烘烤,烘烤中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触。
4、 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间的距离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地方,离锅不小于5米。
5、 煎油前应先清除锅内的杂质和清水。
6、 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 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刻用锅盖盖紧,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沙,湿麻袋灭火。
8、 配制冷底的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9、 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 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1、 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水换气。
五、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1、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与楼面钢筋用板支承绝缘。
2、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边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带电焊手套,焊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
3、 操作前必须申请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人看火,否则禁止作业。
六、明火作业
1、 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 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 使用明火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 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使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 使用材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3) 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4) 现场从事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应随身应有灭火器,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七、季节施工
1、 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修理,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 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 现场道路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潮措施。
4、 油漆桶、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第三节 工地各设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一. 一般规定
1、 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应编制防火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
2、 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组织。
3、 明确划定用火和禁火区域。
4、 动火作业需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
5、 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二. 灭火器材适用范围
1、 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2、 酸碱灭火器适用于竹木、棉毛、革、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3、 干粉灭火器适用于石油及其产品、易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4、 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电器及油脂火灾。
5、 水的灭火范围较广,但不得用于:
1) 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体火灾。
2) 与水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可引起爆炸的物质起火。
3) 直流水不得用于带电设备和可燃粉尘处的火灾,贮存大量浓硫酸,硝酸场所的火灾。
三. 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 各种消防梯经常保持完整完好。
2、 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
3、 水带冲水防骤然折弯,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晒干,收藏时单层卷起,竖直放在架上。
4、 各种管接头上和阀盖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渗漏,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使用时不得撞压。
5、 消防栓按室内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液,消防栓上应经常清理。
6、 工地设有火灾控测和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时,应设专人管理,保持处于完好状态。
四. 料场仓库存防火
1、 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工地下风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 易燃露天仓库应有6米宽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
3、 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贮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库存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4、 库房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电气线路或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应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
5、 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风良好,应经常检查其温、湿度,防止自然起火。
6、 露天油桶堆放处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 各种气瓶均应单独设库存放。
五. 24米及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 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 视需要增设临时水箱、水池,以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
3、 设专业防火监视巡回检查;
4、 现场配报警装置,及时报告火险。
六. 地下室施工防火
1、 保持出入口畅通;
2、 在门窗、洞口和通气孔处禁放氧气瓶和乙炔瓶;
3、 不准用作危险品仓库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
4、 应有火险报警装置。
七. 熬制沥青防火
1、 锅炉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适合地点,禁止设在屋顶、简易工棚内和电气线路下。
2、 严禁用汽油或煤油点火,不能用沥青做燃料。
3、 需要加煤油稀释沥青时,应待沥青表面的温度降低以后进行。
4、 熬制现场应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 电焊、气焊作业防火。
1.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小于10m,与易燃、 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小于30m。
2.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存放时的距离不小于2m,使用时的距离不小于5m。
3. 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4. 作业前应有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九、 涂(喷)漆的防火
1. 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防止空气形成爆炸浓度。
2. 禁止与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作业。
3. 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防火花型。
4. 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第4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临时用水施工动火作业管理规程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及施工动火作业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聘用合格的持证电工上岗,临时用电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遵守临时用电的操作规程,漏电开关,导线等应按申报负荷选用,严禁乱拉、乱接及超负荷使用。
2、施工用水须办理临时用水申请,供水点处须做好防漏处理,施工中应注意现场地面不能有积水。
3、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须持合格焊工证并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做到动火前'八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以及在动火部位配备足够灭火器材,设专人监护,做好周围设施的围蔽保护工作。
4、'八不':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凡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内,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的不动火;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未配备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5、'四要':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第5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点告知书
各有关单位:
由单位施工,位于路号的工程,建筑面积㎡, 地下层,地上层,结构,已办理工程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并准备开工,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我站现对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进行告知,各参建责任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检查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1、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必须经法人公司的文件(签章)确认,名单上的管理人员必须与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时提供的名单一致。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姓名、职务、相片、签字式样应以彩色打印形式在施工现场公布。
2、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安全检查职责。施工、监理单位每个季度必须组织至少1次由企业主管安全领导带队的安全大检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分公司、区域公司每个月必须组织至少1次由分公司、区域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的安全大检查,施工、监理项目部每个星期必须组织至少1次安全检查,项目安全员、监理员每天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监理项目部每个星期必须召开至少1次工地例会,专题研究安全质量问题。
3、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层层落实到个人(项目班组长亦须签订责任状)。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必须按规定足额配备,并保证人员到位,本项目应配备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项目监理部应至少应配备一名安全监理员。
6、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进行年度安全再教育培训,相关证件复印件存工地现场备查。
□二、施工单位必须针对本工程的实际进行危险源辩识和防范工作
1、制定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方案及施工现场模板工程、塔吊安装拆卸、脚手架、基坑支护、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2、施工单位必须参照有关规定认真作好工程项目危险源的辩识工作,编制《工程项目危险源辨识表》并报告给现场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工程项目危险源进行监控。
3、根据国家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其中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等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经有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及作业平台等应组织专家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经有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组织实施。
4、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完毕,必须经施工单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人员、审核人员、审批人员参与)自检合格报项目监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根据施工单位填报的《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情况报告书》,本工程、、、
、、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要组织专家论证、审查。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监理单位必须进行严密的监控。
□三、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应严格按照《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图集》实施。必须确保出入工地的车辆不带泥、不撒落垃圾、不污染道路。
2、办公室、工人宿舍等临时设施的搭设必须使用砖砌或活动板房,禁止在在建工程主体内设置集体宿舍,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办公区应合理分隔。
3、施工现场主干道应使用c20标号以上混凝土进行硬化、材料堆放场应使用c15标号以上混凝土进行硬化、排水设施要完善、材料应归类整齐堆放、垃圾应及时归堆及清运。
4、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与生活区必须合理配备消防设施。
□四、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工程实行分包形式承包的,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信誉良好的单位。
2、进场的钢管、扣件应按规定批次进行检测,按照有关规定,本工程钢管、扣件应检测不少于组。
3、连墙件的设置应按照:h<24m,间距三步三跨,可柔性拉结(要设对应的顶撑)或刚性拉结;24m≤h≤50m,间距三步三跨,刚性拉结;h>50m,间距二步三跨,刚性拉结。
4、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5、脚手架的安装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6、架体的封闭:外侧必须挂设经过备案并检测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底层、施工层必须满铺脚手板,其余各个楼层必须使用脚手板或水平网进行封闭,并要特别注意作业层内立杆与主体之间的封闭(空隙不能大于150mm)。
7、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基础应平整夯实,使用c10以上混凝土硬化(厚100mm,宽1500mm以上),并沿外架周边设置排水系统,立杆底部要设置底座(抗压承载力不小于40kn)和垫木(规格2000×100×50mm)。
8、悬挑式钢管脚手架:悬挑结构应与方案相对应,架体高度大于20m时组织专家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悬挑钢梁铆固点应采用i级圆钢并不少于两处,铆固点不得设置在悬挑构件上;每根立杆下应有预埋型钢落到实处,悬挑层应封闭严密等。
□五、工具式脚手架
工具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等)必须符合建设部《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及《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的相关要求:
1、总承包单位必须将工具式脚手架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并应签订专业承包合同,明确总包、分包或租赁等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2、工具式脚手架安装前,应根据工程结构、施工环境等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
3、工具式脚手架专业施工单位应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工具式脚手架在施工现场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整机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具有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装置,并确保安全装置安全有效。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升降操作时,严禁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
7、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两人。
□六、基坑(包括沟槽)、人工挖孔桩(包括管道井、检查井等)
1、基坑(包括沟槽):深基坑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经组织专家论证、审查;深基坑的边坡坡度及支护必须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相符;建设单位应组织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监测;开挖的土方必须不得堆放在基坑(槽)边1.2m范围,土方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1.5 m。
2、人工挖孔桩(包括管道井、检查井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经组织专家论证、审查;每日开工前必须由专人检测井内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并做好记录,严禁未经检测井内有毒有害气体情况下下井作业。加强对作业人员、班组及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中毒、窒息等突发事故相关应急知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自救、互救知识,组织开展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对事故灾害的意识和防范能力,防止盲目施救。
□七、模板工程
1、应按广西地方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等标、准规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装施工。
2、立柱底部应设置合格的底座或木垫板,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
3、立柱接长时应采用对接方法,禁止搭接。
4、架体应按规范和方案要求设置扫地杆、水平拉结杆件以及纵向、横向和水平方向的剪刀支撑。
5、当模板支架高度超过3.6m时,应使用钢管搭设。严禁使用接长的木杆作立杆,禁止使用叠层搭设的木材支撑体系代替钢管支架。
6、高大模板支架施工方案应经过专家论证、审查并应严格按照db45/t618-2009进行检查验收,高大模板支架使用的钢管扣件必须经过复试检测合格后使用。
□八、现场防护设施
1、施工现场应正确使用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现场临边、洞口及施工危险区域必须按照规范、标准及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防护设施。
2、防护设施应实行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确保安全、实用、美观。
3、临边防护栏杆、电梯井防护、卸料平台的搭设使用等应按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临边安全防护设施及脚手架搭设工作的通知》(南建质安[2006]14号)文件要求执行。
□九、施工临时用电
1、外电架空线路下方不得施工,不得搭设作业棚,不得建造生活设施,不得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达不到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外电电压与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关系为:<1kv,为4.0m;1~10 kv,为6.0m;35~110kv,为8.0m; 220kv,为10m;330~500kv,为15m)
2、采用tn-s系统、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开关箱要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3、积极推行临时用电标准化工作,所有临时用电配电箱必须使用标准电箱。
□十、现场使用的起重设备(如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
1、起重设备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办理了使用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
2、应按规定要求安装单位至少每个月对每台起重设备维修保养一次,维修保养记录单要求安装单位盖章签字。
3、物料提升机:物料提升机必须具备可视监控系统,司机通过可视监控系统能清楚看到操作者进料和出料;停靠装置必须与吊篮安全门联动,吊篮安全门提起时停靠装置启动,无停靠装置或停靠装置失效的物料提升机严禁使用;楼层卸料平台防护门必须与卷扬机联动,防护门未关闭到位卷扬机无法工作,该楼层的警示灯同时亮起。卸料平台应单独搭设,并设置防护栏杆及防护设门,防护栏杆应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对称设置,如现场条件有限,建议安装附墙装置;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至少每一年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标定,防坠安全器标定期间应对施工升降机进行封机停用,严禁施工升降机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的防坠安全器。
4、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c35以上)必须能承受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起重机抗倾覆稳定性的要求;起重机安装的自由高度、附墙装置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设置和安装。多台塔吊同时作业时,要保证上下左右安全距离,要有方案和可靠的防碰撞安全措施。
□十一、施工机具
安全措施、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严禁使用倒顺开关,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pe线)连接;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并且设置警示标识,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十二、劳务管理
1、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起重设备操作工、指挥工及外脚手架搭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岗位操作证方能上岗作业。
2、普通生产操作工人须持有加盖广西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建设厅印章的《职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作业。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岗或换岗的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教育。
4、施工单位实行劳务分包的,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信誉良好的单位或劳务队伍。不得使用被市建委通报禁止使用的劳务队组。
□十三、环境噪声管理
1、市区内的施工现场应当控制使用强噪声、强振动的施工机具,保证施工噪声和振动符合城市噪声标准。
2、正常情况下,施工单位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施工。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施工单位在中午(北京时间12∶00至14∶30)和夜间(北京时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进行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作业,确保居民的正常生活。
3、因特殊工序需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办理有关许可手续,并提前告知周边单位和居民。
4、遇特殊情况(高考、中考、重大节日期间等)政府规定要求停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停止施工。
□十四、消防安全管理
1、项目部施工单位应制定项目消防管理制度,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2、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备数量足够、型号正确、质量可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档案。尤其要重视重点部位(如动火场所、加工场、脚手架、木料堆放场、生活区等)的消防配置。灭火器必须使用abc型号的产品并确保使用有效、可靠。
3、超过30米的建筑,要用直径50mm立管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4、明火作业要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时要有监控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十五、安装远程监控系统情况
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在我市市区范围内建设的政府重点工程、十层以上高层建筑、单体工程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和创建市“安全文明工地”工程项目,必须安装使用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故本工程(应该/不必)安装远程监控系统。
□十五、其他事项。
。
□十六、未尽事宜,有关参建单位亦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的标准、规范要求和南宁市有关的规定执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对施工单位进行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告知。
如有紧急事宜,请及时与我站监督组联系,电话:。
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告知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一份,我站存档一份。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年月日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名)年月日
***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监督组
年月日
注:本告知书由监督员到施工现场对工程建设各参建方进行告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相关项“□”内打“√”,在无关项“□”内打“/”。
第6篇 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组织施工。
2、凡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竣工后要经消防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并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3、建立工地防火责任制,项目部要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各项安全防火规章制度要上墙。
4、建筑工地周边应设围档,其高度为1.8----2.4m.禁止非工地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建筑工地要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刨花、锯末、料头、废油毡、沥青等废料要及时清理。
6、新工人进入现场,要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7、工地要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并及时向有关人员、作业班组交底落实。
8、做好生产、生活用火管理。
第7篇 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及管理对策探讨
1 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
(1)建筑施工现场总体布局不合理。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工地周围随意搭建工棚,堆放建筑材料。施工现场虽然作业分区,但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作业分区不明确。经调查,一部分施工工地没有进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与动火作业区(电气焊割区)的划分,还有一部分施工工地虽然进行了区域划分,但未进行有效分隔,一旦发生火灾,根本无法阻止火灾蔓延。
(2)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可燃废弃物没有进行统一处理。据调查,很多建筑施工现场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没有专职人员进行及时清理,也没有设置集中场地临时存放,更有甚者会对这些废物进行焚烧处理,这些都是极其危险的火灾隐患。
(3)不按施工图纸和消防要求进行施工,随意降低防火技术标准。据调查,少数建筑工程单位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部门审批,但施工单位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大量选用可燃材料,严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增加了建筑的火灾荷载,偷工减料现象严重,选用的电线、吊顶、室内家具、地面铺设材料、墙布等根本不采取防火措施。有的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且擅自减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数量和设计宽度,从而遗留了先天性火灾隐患。
(4)由于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人员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在建筑工地随处可见一些搭建的工棚,如办公室、库房、厨房、人员宿舍等连成一片。这些建筑,一般为钢结构,建筑耐火等级较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每间宿舍内人住的人员很多,这些人员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而且消防安全意见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和群死群伤的不良局面。
(5)建筑工地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消防通道不畅。据调查,在一些工地中,除了少数较大的工地配备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外,在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没有任何消防器材,一些施工人员为了图方便,将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2 消除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隐患的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公安部第61号令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有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总承包方应加强对分包方的监管力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对建筑物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
(2)加强施工现场平面规划布局,曾强消防安全意识。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储存要设立专用仓库,要求与其它建筑物保持至少15米的间距,不得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
(3)加强消防审核和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一要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别是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在审核中一定要准确适用规范对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二要对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有无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三要把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关。主要是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 四要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4)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施工单位要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5)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首先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其次要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派专职安全员应当督促作业人员及时进行清理,集中场地临时存放、统一处理,严禁焚烧,临时堆场需设立防火标识,配鼹防火设施。最后要在工人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6)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对工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要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新《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建筑施工单位管理层的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个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火灾隐患的产生,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8篇 施工现场建筑机械设备管理问题研究
建筑机械设备是建筑施工企业至关重要的施工工具,也是企业的外部形象之一。确保机械设备资源的过程使用能力,以良好的设备经济效益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是建筑机械设备管理的主题和中心任务,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对象。因此,如何加强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的管理力度,充分发挥机械设备效能,挖掘机械设备的潜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设备管理工作中存在着潜在的安全隐患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还不甚规范,管理制度还未完全到位,一部分企业的领导为了追求利润和政绩,千方百计降低成本,必须的设备更新改造资金舍不得投入,致使设备异常陈旧、老化现象较普遍的存在,设备中存在着隐患,埋藏着诱发事故的祸根。
2.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逐步弱化
企业内不重视设备管理工作这种现象尤其在非公有制的中、小型企业中更为普遍地存在。首先在企业诸多管理工作中,生产经营、安全无疑是被摆在最重要位置上的,而设备管理则成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下等”工作。许多企业中缺乏真正既有专业技能,又具备管理协调能力的专项人才。第三,资质高、管理能力强的建筑施工企业目前大都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出现,客观上退出了设备管理工作的一线,这也是该项管理工作正在弱化的重要原因。
3.建筑工人队伍发生了变化,给做好设备管理增加了难度
我国的建筑工人由原来企业自有的1-8级技术工人,变成了绝大部分是未参加过任何培训的、游兵散将似的临时工、农民工。这部分人流动性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机械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基本常识知之甚少。再加上他们的工作内容大部分属承包性质等客观条件,决定了本该由这部分人来完成的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会被完整地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也只能停留在表面上。
4.租赁的设备使用期间,租赁双方在设备管理上还有脱节的地方
据调查,目前建筑企业的施工设备主要来自三个渠道:1)施工企业自有设备,2)施工人员自带设备,3)从租赁公司租赁来的设备。租赁物体的管理,我国的《合同法》和《安全生产法》清楚地界定了租赁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像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目前租赁市场中,各承租企业比较注意对大型设备的管理,租赁合同也将双方的责任义务划分得比较清楚,但对一些小型设备、专用设备,就不那么重视了,由于这些设备小,使用频率高、周期又短,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分属不同的企业,所以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在设备使用中主动维护保养设备的动力明显不足,设备只要能将就着用就可以了。而租赁公司则认为:设备是你施工企业用,日常的维护当然该你负责。设备的管理在此出现了无人管的真空地带。
第9篇 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区
4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5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6土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也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备足消防栓、砂、铁锹等。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忆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工作业;
(3)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学彻底清洗 ,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动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前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前,不准焊割;
(9)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焊割;
(10)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1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电炉。
第10篇 施工现场的应急处理设备和设施管理
(一)应急电话
1.应急电话的安装要求
工地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工地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室外附近张贴119电话的安全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都了解,在应急时能快捷地找到电话拨打报警求救。电话一般应放在室内临现场通道的窗扇附近,电话机旁应张贴常用紧急急用查询电话和工地主要负责人和上级单位的联络电话,以便在节假日、夜间等情况下使用,房间无人上锁,有紧急情况无法开锁时,可击碎窗玻璃,便可以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拨打电话报警求救。
2.应急电话的正确使用
为合理安排施工,事先拨打气象专用电话,了解气候情况拨打电话121,掌握近期和中长期气候,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组织施工,既有利于生产又有利于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工伤事故现场重病人枪救应拨打120救护电话,请医疗单位急救。火警、火灾事故应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消防部门急救。发生抢劫、偷盗、斗殴等情况应拨打报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警。煤气管道设备急修,自来水报修、供电报修,以及向上级单位汇报情况争取支持,都可以通过应急电话达到方便快捷的目的。在施工过程中保证通讯的畅通,以及正确利用好电话通讯工具,可以为现场事故应急处理发挥很大作用。
3.电话报救须知
公司应急值班电话:7063487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匪警:110
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些什么措施,以便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1)讲清楚伤者(事故)发生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靠近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传呼机或传呼电话号码以便救护车(消防车、警车)找不到所报地方时,随时通过电话通讯联系。基本打完报救电话后,应问接报人员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如无问题才能挂断电话。通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同时把救护车进工地现场的路上障碍及时予以清除,以利救护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二)急救箱
1.急救箱的配备
急救箱的配备应以简单和适用为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1)器械敷料类
消毒注射器(或一次性针筒)、静脉辅液器、心内注射针头两个、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气管切开用具(包括大、小银制气管套管)张口器及舌钳、针灸针、止血带、止血钳、(大、小)剪刀、手术刀、氧气瓶(便携式)及流量计、无菌橡皮手套、无菌敷料、棉球、棉签、三角巾、绷带、胶布、夹板、别针、手电筒(电池)、保险刀、绷带、镊子、病史记录、处方。
(2)药物
肾上腺素、异丙基肾上素、阿托品、毒毛旋花子苷水、慢心律、异搏定、硝酸甘油、亚硝酸戊烷、西地兰、氨茶碱、洛贝林回苏灵咖啡因、尼可刹米、安定、异戊巴比妥钠、苯妥英钠、碳酸氢钠、乳酸钠、10%葡萄糖酸钙、维生素、止血敏、安洛血、10%葡萄糖、25%葡萄糖、生理盐水、氨水、乙醚、酒精、碘酒、o.1%新吉尔灭酊、高锰酸钾等。
2.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项
(1)有专人保管,但不要上锁。
(2)定期更换超过消毒期的敷料和过期药品,每次急救后要及时补充。
(3)放置在合适的位置,使现场人员都知道。
(三)其他应急设备和设施
由于在现场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安全情况,甚至发生事故,或因采光和照明情况不好,在应急处理时就需配备应急照明,如可充电工作灯、电筒、油灯等设备。
由于现场有危险情况,在应急处理时就需有用于危险区域隔离的警戒带、各类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牌。
有时为了安全逃生、救生需要,还必须配置安全带、安全绳、担架等专用应急设备和设施工具。
第11篇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与文明施工——场地、临时设施的管理
一、场地
施工现场场地布置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的影响相当大。因此,我们必须通过施工现场平面图设计来实现施工现场的合理、优化布置。
二、场地、临时设施管理的要求
1、施工现场道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平面布置图修筑。
2、施工现场内的道路、临时设施、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料场、停车场以及动力通讯线路的位置均要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暴的要求。
3、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4、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和消防制度。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布设,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6、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供排水应进行设计。
7、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
8、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标志,并不得擅自拆动。
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10、水上作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9年第4号)到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水上施工许可证,并按照施工方案和水上作业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1、施工现场临时码头、栈桥、便桥位置应按照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选址施工,并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12篇 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1 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 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 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 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6 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7 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8 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9 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10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11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2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第13篇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协作管理建议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的协作管理及建议
1.对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为确保本标段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及减少交叉施工相互影响,使整个大楼装修任务顺利达到预定目标,作如下措施和建议:
第一节 管理班子和管理体制
a.自工程开工,每星期由承包方项目经理主持召开业主、监理与施工单位及其它协作单位协调会,解决施工生产中的矛盾,上报业主供料计划及对业主协作单位配合要求。
b.业主召开协调会承包方项目经理及技术总负责人参加,协商解决重大问题以利工程顺利进展。
c.固定每天下午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主持召开项目部各条线管理人员碰头会,会议时间控制在一小时以内,会议内容主要如下:
①汇报当天的施工进度、质量情况、文明安全。
②汇报晚上至第二天下午的施工日计划;提前2-3天通知准备新开的施工部位,以便业主及时做好准备。
③对各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技术、文明施工各项要求;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明确解决措施。
④工程变更、技术核定以及隐蔽验收等手续的签字。
d.在施工前,各单位应明确自己的施工范围;在施工中各施工单位应经常保持联系,互相监督,互相积极配合,为按质按期完成整个工程达成共识。
e.本工程的材料过场应确定堆放位置,堆放整齐,禁止乱堆乱放,实行标化管理,并派专人负责,以免影响施工人员正常施工,和其它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作业。
f.各工种、各施工单位之间应相互衔接,配合,交待清楚。
g.施工单位配合好设计单位,准确把握整体设计意图。
h.装饰、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准乱抛、乱堆,防止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混乱。
i.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施工位置,禁止窜岗,保证各工种的正常施工及各施工单位的正常运作。
j.施工过程中自觉配合、服从和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对关键工序实行旁站检测,施工单位应尽力协同、积极配合,共同把好工程质量关。
第二节 具体建议:为整体施工质量、工期及交叉施工等问题
a. 每周定日定时组织施工单开协调例会,统一配合业主和监理会诊各项交叉问题。
b.各相关单位配合业主及监理了解道路运输规则和疏通关于交通的具体问题。
c.各施工单位提前一周提交垂直运输计划及详细的材料进场时间、数量及占用面积等清单交业主及监理,由业主及监理根据总的施工进度统一安排。
e.各施工单位定时提交周计划和已完成工作量,列出禁止通行场地和可供使用场地,由业主及监理按整体工期要求安排施工地段施工顺序,以避免成品相互影响。
f.封板时提前三天提交封板令,经各相关施工单位签字后业主可封板,以避免重复施工。
g.各施工单位定时向业主及监理提供加班信息和施工队伍进场信息,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以避免同一施工范围内人员过多,引起电、水、路紧张问题。
第14篇 小区商住楼施工现场防火管理
一、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立足于自防自救,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二、施工现场的各场所,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必须与建筑物高度同步装备:设消防水池,高压水泵应专线供电,供水坚管直径应不小于76㎜,每层设直径为65㎜的消防结口,从第四层起,每隔一层配备一条长度为20m的消防水带。
(二)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器材的性质,按规定选用和配备各类型、规格的手提灭火器,配备的数量要求如下(以面积为单位):
1、机房、垂直运输设备的操作室、值班室、临时动火作业场所等,配备不少于1个;
2、集体宿舍,每25㎡内不少于1个;
3、易燃易爆物品仓、可燃物堆放场、木制作场所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每增50㎡增配1个;
4、非易燃的材料仓,每50㎡内不少于1个,每增50㎡增配1个;
5、施工办公室、水泥仓、厨房等100㎡以内配备不少于1个,每增50㎡增配1个;
6、在建建筑物,施工层在50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每增500㎡增配1个。
三、按号文要求,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三级'审批制度,领取动火证后方能动火作业。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即可能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由工程
部安全和保卫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工程项目部防火责任人审批。
(二)二级动火。即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动火单位技术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
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报企业的技安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由企业防火责任人审批。
(三)三级动火。即可能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由企业技安和保卫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经上级主管单位技安会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报企业防火责任人审批,并报市消防部门备案。如有疑难问题,还须邀请市劳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审批。
四、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五、施工现场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用电炉、气化炉具,严禁生火、烧香拜佛,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六、本项目的资料应包括:
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表
2、防火重点部位登记表
第15篇 某施工现场节能减排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关于禁止与限制落后淘汰技术、工艺、产品的现行有关规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
(二)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规定;工程项目按图施工,落实建筑节能要求。
(三)工程项目建立分区域能源、资源消耗原始记录和月度台账,对指标体系各项指标值的真实性负责;工程项目应完成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节能降耗数据分析报告。
四、节能减排型现场技术措施
(一)综合技术措施
1.通过方案比较、方案评审等优化措施,形成合理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优化的重点是施工平面布置、设备选用、模板体系、脚手架体系、材料管理等。
2.围绕符合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在施工方案优化,过程管理,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应用等方面,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3.积极应用建设部推广的“十项新技术”(《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建质〔2005〕26号)。
4.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应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课题研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场应用;鼓励施工企业自创的技术革新以及有效节约方法的推广应用。
5.鼓励对太阳能光电、太阳能光热、风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淘汰或逐步减少耗能型施工机械设备。
6.严格执行本市使用新型建设工程材料的相关规定。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限制使用粘土多孔砖,非承重结构全面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加气混凝土砌块、陶粒混凝土砌块、多排孔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非粘土类新型墙体材料,保护和节约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
(二)节水措施
1.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应根据用水量设计布置,管径合理、管路简捷,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管网和用水器具的漏损。
2.使用节水型产品,对不同的施工、生活等用水分别装置计量表,分别监控,有记录。第一年节水型产品和计量装置使用率应达50%,并逐年提高。
3.有专人定时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水龙头及用水设备进行检查,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并及时修复。
4.生活区内热水供应采取限时或者用量控制措施,防止乱用水现象的发生。
5.厕所等部位应采用节水型闸阀开关,并根据时段调节阀门出水量。
6.实施水资源循环利用,现场设置废水回收水池(塔),沉淀后进行重复利用,减少市政自来水的使用。有条件的工地,可利用收集雨水、工地附近的河水等,替代自来水用于部分生产、生活。
(三)节电措施
1.编制科学的用电施工方案,配电线网布置规范,配线选材合理,避免电流密度过大或电阻过大,造成浪费。
2.采用能效比高的用电设备,推广使用智能型荷载限位器,现场有控制大功率用电设备措施。照明灯具应采用高效、节能、使用寿命长的施工照明灯具。
3.工程项目分路供电,施工、生活用电有分路计量装置,分别监控,有记录。
4.加强用电管理,施工区、生活区有专人管理照明灯具;宿舍应采用智能化开关控制宿舍的用电。
5.加强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运行管理,禁止空载运行、提高使用率;对机械进行定期维护,确保机械正常运行。
6.选用环保高效节能的施工机械,逐步利用y系列节能电机(全封闭自扇冷式三相鼠笼型异步电动机)改造现有施工机械动力源,逐步采用高效功率补偿器技术;禁止耗能超标机械进入施工现场。
(四)节材措施
1.强化现场材料管理,建立商品砼、钢材、木材、水泥、砂石料等大宗材料预算计划和进场验收管理制度,确保质量合格和数量准确。
2.优先采用高效钢筋与预应力技术、钢筋直螺纹连接、电渣压力焊技术等节材效果明显的新技术。推广钢筋专业化加工和配送,减少施工现场钢筋断料的浪费。
3.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商品砂浆。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
4.推广使用定型钢模、钢框竹模和竹胶板,增加模板周转次数。
5.工地临时房、临时围档应采用可重复使用材料,材料的可重复使用率达到70%以上。
6.其它主辅材使用时,安排好进场时间和堆放位置以及合理有效保管和使用,减少放置、储存和二次搬运等对材料的消耗。
7.施工现场应专设场地和专职人员负责对废弃物进行收集,分类回收或加工利用,对钢筋头、废铁丝等集中售给废品站回收炼钢。废木屑、锯木集中售给木屑板厂作为原料,落地砂浆过筛后经成型机加工成水泥块,力争各类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五)减排措施
1.编制专项方案对工地的废水、废气、废渣的三废排放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安排专人、专项经费,制定专项措施,减少工地现场的三废排放。
2.对施工区域的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重复使用或合规排放,对泥浆及其它不能简单处理的废水集中交由专业单位处理。在生活区设置隔油池、化粪池,对生活区的废水进行收集和清理。
3.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定期浇水等措施减少施工现场的扬尘。
4.合理安排噪声源的放置位置及使用时间,采用有效的噪声防护措施,减少噪声排放,并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限制要求。
5.生活区垃圾按照有机、无机分类收集,与垃圾站签订合同,按时收集垃圾。对不可回收有害的施工垃圾打包封袋,按照环保等部门规定要求送往指定处理中心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16篇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管理
1.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
(1)设置原则。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施工现场的照明配电宜与动力配电分别设置,各自自成独立配电系统,以不致因动力停电或电气故障而影响照明。
(2)位置选择与环境条件。总配电箱是施工现场配电系统的总枢纽,其装设位置应考虑便于电源引入、靠近负荷中心、减少配电线路、缩短配电距离等因素综合确定。
分配电箱则应设置在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开关箱与所控制的用电设备的距离应不大于3m。
配电箱、开关箱的周围环境应保障箱内开关电器正常、可靠地工作。
除此以外,配电箱、开关箱周围的空间条件,则应保证足够的工作场地和通道,不应放置有碍操作、维修和对电气线路有操作损伤的杂物,不应有灌木、杂草丛生。
2.配电箱与开关箱的电器选择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能保证在正常或故障情况下可靠地分断电路,在漏电的情况下可靠地使漏电设备脱离电源,在维修时有明确可见的电源分断点。为此,配电箱和开关箱的电器选择应遵循下述各项原则:
(1)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使用旧电器,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
(2)装有隔离电源的开关电器。
(3)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路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
(4)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
(5)配电箱、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一般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a.s。),并有合适的分级配合。但总配电箱(或配电室)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最高应限制在30ma·s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