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地震规程是针对地震灾害预防和应对的一系列规定和指导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地震监测与预警:建立完善的地震监测网络,及时分析数据,发布预警信息。
2. 建筑抗震设计:规定建筑物的抗震等级,确保新建建筑的抗震性能。
3.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地震应急响应计划,包括疏散、救援、恢复等步骤。
4. 公众教育:提高公众的地震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 地震科学研究:鼓励地震学的研究,以提升预测和防灾能力。
标准
1. 地震监测标准:要求监测设备的精度和稳定性,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2. 抗震设计标准:依据建筑物的用途、地理位置等因素,设定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
3. 应急预案标准:预案应包含清晰的指挥体系、应急资源分配、通信机制等关键要素。
4. 教育培训标准:确保公众能理解并掌握基本的地震安全知识和应急措施。
5. 科研标准:推动地震学研究的创新,提升地震预测的科学性。
是什么意思
地震规程的意义在于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和操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地震带来的损失。这意味着:
1. 监测预警的准确性:提前发出地震警报,为人们争取宝贵的避难时间。
2. 建筑的抗震性:确保建筑物在地震中能够抵御一定强度的震动,保障人员安全。
3. 应急反应的快速性:在地震发生后,能够迅速启动应急机制,高效进行救援工作。
4. 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通过教育使人们了解如何在地震中保护自己,减轻伤亡。
5. 科研的推动:持续提升地震学研究水平,以期未来能更准确地预测地震,提前做好防范。
这些规程旨在形成一个全面的防震减灾体系,确保在地震发生时,社会的运行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地震规程范文
第1篇 地震勘探钻机作业安全规程
前言
本标准是为了满足地震勘探各类车装钻机及非车装钻机运行安全的需要而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地震勘探钻机作业。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安全环保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世贵 天祉宪 范力 孙法佩 蔡蓓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震勘探钻机作业的一般要求及检查、操作、行驶、维护、存放的安全操作。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地震勘探中使用的各类钻机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5—1984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
gb 7258—198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sy 5868—93 陆上石油地震队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sy/t 6082—94 石油地震勘探车装钻机使用和维护
3 一般规定
3.1 操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钻井工艺规程。
3.2 对操作和维修人员应进行专业技术及安全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学徒、实习人员操作时,应有师傅监护。
3.3 操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4 钻机作业人员应掌握必要的求生、救援技能。
3.5 大修后的钻机应经技术检验,质量合格方可出厂使用。
3.6 行驶中,钻机平台上不得乘人。
3.7 钻机车上不得装载货物。
3.8 不得使用钻机绞车起吊其他重物。
3.9 钻机的外露旋转部件应有安全防护装置。
3.10 山地钻机的软管不得靠近热源及运转部件。
3.11 不得在有地下电缆、管道的地方或古文物保护区选井位、挖泥浆坑。
3.12 空气钻井,井口应有防尘罩;震击钻井,发动机、油泵应设有防尘装置。
3.13 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应做好设、气路、油路、水路、钻井液循环管线的防冻工作。
3.14 气控制系统、液压系统、钻井液循环系统的安全阀和压力表应按规定校验。
3.15 空气、液压、钻井液等系统应设有防止过载和压力冲击的安全装置。
3.16 钻机车上配置的计量仪器、仪表应定期检查,确保灵敏、准确可靠。
3.17 作业前,应规定联络方式。收工后,要清点人数,人员到齐后方可撤离原地。
3.18 钻机作业和停放的位置与高压输电线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5m。
3.19 钻机作业时,非本岗作业人员应远离钻机8m外。
3.20 山地钻机在山坡上打井,其地形坡度应小于30°。
3.21 遇有雷电天气,应停止作业,并将井架放倒。
3.22 钻机外部的照明和信号装置按gp 4785。
3.23 在冰上作业时,要采取特殊安全措施方可通行、施工。
4 检查
4.1 检查所有仪表的初始读数和灵敏度。
4.2 操作手柄应灵活、定位准确。
4.3 检查各连接部位的连接件,应安装牢固。重点检查传动轴连接叉的连接的螺栓、加压链条的调节螺栓、井架上方的螺栓、取力装置及控制机构。
4.4 发动机、空压机场的滤清器应干净、畅通。
4.5 液压油箱、传动箱(减速箱)、空压机和发动机润滑油的液面应达到规定高度。
4.6 气动三连件油杯中的液面要达到规定高度。
4.7 按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或用户手册的要求,沿流向检查润滑、液压、钻井液循环、空气循环、气控制和电气系统的管路、阀门、管路接头、丝堵、视窗仪表等附件,保证安装正确、可靠。
4.8 起升井架前,对设有绞车的钻机,应做到卡子无松动,钢丝绳无出轮槽。
4.9 发动机和油泵、空压机间的传动皮带应张紧,并处于动力结合位置。
4.10 空气、液压、钻井液系统的安全阀应灵敏、安全可靠。
4.11 山地钻机的电瓶线、吸油管线和油箱应连接好。
4.12 钻机其他部位的安全检查应执行sy/t 6082—94第3章的规定。
4.13 清点所有工具,将其放在规定的位置。
5 操作
5.1 岗位的操作人员应熟悉其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5.2 现场施工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女工应把发辫盘入帽内,不得戴头巾。
5.3 在冬季,液压系统应空载启动,等油温上升至15℃左右方可进入全负荷运转。
5.4 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开钻前应先将钻井泵中的冰溶化;停止作业时,应及时将钻井泵内和高压管中的水放尽。
5.5 钻机就位首先拉好手刹(沙驼钻机拉出手制动按钮,手制动提示灯亮),移动钻机车前应松开手刹(沙驼钻机推入手制动按钮,手制动提示灯灭)。
5.6 井架起升应符合“慢—快—慢”的程序要求,井架竖起后,应立即与人字架锁紧,然后方可钻井。
5.7 钻机运转过程中,不得对运转着的零部件扶摸擦洗、拨动操作手柄、润滑、维修、跨越或传递物品。
5.8 钻进中,若发动机熄火,应先将汽车变速箱挂空挡,踩下离合器踏板,才能再次启动;启动后应再次恢复原工作挡位。
5.9 当采用震击钻井时,钻杆螺纹应用铅油润滑。
5.10 震击钻进时,钻杆的加压力应根据岩层硬度调整加压手轮。
5.11 不得对钻机实施外力加压。
5.12 根据地层情况,在钻进时要及时滑井。
5.13 震击钻井时,每周应对发动机空气滤芯的外护套进行清洗。
5.14 方钻杆入六方套时,不得用手扶下部接头螺纹。
5.15 井架起放过程中,在方钻杆下滑方向不准站人。
5.16 钻井液循环钻井时,应随时观察钻井液的压力变化及钻井液上返情况。
5.17 空气循环钻井时,应随时观察空气压缩机油压及储气罐空气压力的变化。
5.18 在钻井作业过程中,应针对表层地质结构变化及时调节钻压。钻进速度。
5.19 更换钻杆时,司钻应注意钻具的放置方向,油门控制不宜过大,不得在钻杆未接稳妥就提升或下降。
5.20 钻头与钻杆、钻杆与钻杆连接时,其接头应上紧;更换钻头时,应盖好井口。
5.21 发生卡钻时,应根据地层情况采取正反转或用专用工具卸扣。
5.22 钻具螺纹卸不开时,不得人机配合强行拆卸。
5.23 卸下的钻杆,应摆放整齐,接头内外螺纹端应避免碰撞。
5.24 放井架时,应先将锁紧装置松开,再将井架缓慢平稳落下。
5.25 完成作业后,应把操作手柄放回规定的位置。
5.26 人抬山地钻机的装卸及移动,应按使用说明书或用户手册的有关要求进行。
5.27 钻机出现下列情况之-时,应停止运行,并及时检修:
a)负荷超过钻机规定值;
b)制动或传动系统出现故障;
c)钻井泵或空气压缩机安全阀失灵;
d)空气循环、气动控制、液压系统压力异常;
e)钻机仪表损坏或显示异常;
f)机械或液压传动装置的温升超过规定值;
g)管路出现漏气、漏水、漏油;
h)某一部位有异响。
5.28 不得在下列情况下操作钻机:
a)夜间、暴风雪、雷雨、大风沙、大雾天等恶劣环境;
b)系统故障未完全排除时。
5.29 收工后应切断电源、气源及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6 行驶
6.1 钻机车驾驶员及钻机车行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6.2 钻机移动前,应放倒井架,用锁板锁死,并收回液压支脚。
6.3 遇有高低压电线及危险地形时,应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6.4 穿越城镇、村庄、桥梁、隧洞等地点时,应确认限制标志后再组织通过。
6.5 根据车速及路面情况,应与前方车辆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道路上过往的行人和车辆,不得高速行驶。
6.6 钻机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轮胎上应安装防滑链,并缓慢行驶,避免紧急制动;不得高速行车,同方向行驶应与前车保持80m以上距离;遇降雪结冰的傍山险路应停止行驶。
6.7 钻机车在沼泽路面上行驶时,未进过的沼泽或泥泞路段,未经勘察,不准冒险驶入;应随车备置防陷的垫物及牵引绳索,钻机被陷时,不得强加油门倒退或前进,应挖开被陷轮胎周围的泥土,垫好垫物或用其他车辆协助拖出。
6.8 钻机车在雨天行驶时,要随时观察路面,尽量减少制动;雨后行驶,要观察被大雨浸过的路基、隧洞和排水沟等设施,不得盲目通过。
6.9 钻机车在水网地区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涉水应选用低速挡,平稳操作,缓慢行进,避免在水中停车、变速和急剧转向;
b)涉水时,应将汽车排气管口接出水面,接口处要密合;
c)涉水应不超过汽车最大涉水深度,涉水河床应坚实可靠,并选好涉水及出水路线;
d)在水中被陷,不可强加油门,应设法将车拖出。
6.10 钻机车在山路及施工山坡上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应结合汽车爬坡性能,采取适当的变速挡位和制动控制办法,不准熄火及空挡滑行;
b)在弯道多,视线不良的情况下,要缓慢行进,适时提前减速;
c)下坡时,应注意路标指示,掌握好方向,低速行驶;
d)在坡道上钻井时,应选择合适地点,刹好手刹,打好掩木。
6.11 在沙漠地区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首次进入沙漠的驾驶员,应先进行沙漠行驶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单独驾驶;
b)在沙漠工区不得另辟道路行驶;
c)根据沙漠地形情况,应随时调整轮胎气压。
6.12 拖带损坏车辆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被拖带的车辆应由准驾该类车型的正式驾驶员驾驶;
b)小型钻机车不准拖大型车;
c)每辆钻机车只准拖带一辆,牵引索的长度应在5~7mm
d)拖带制动失灵的车辆应用硬牵引,不得拖带转向器失灵的车辆。
6.13 钻机车在沙漠拖挂营房车及长途搬迁的其他安全要求执行sy 5868-93第7章至第9章的规定。
6.14 除特别规定外,钻机车的道路行驶安全要求应按gb 7258。
7 维护
7.1 钻机发生故障时,不得停在斜坡上进行检修。
7.2 钻机工作时,不得进行保养、维护。
7.3 液、气压控制管线有压力时,不得拆卸钻机任何部位进行保养、维修。
7.4 钻机维修应由专门人员进行。
7.5 维修保养作业按sy/t 6082。
8 存放
长期存放的钻机应拆下电瓶,全机遮蔽或入库存放,并做好消防工作。
第2篇 地震勘探安全操作规程
一、车载仪器设备,应安装牢固并具有抗震功能,电线路布设合理。
二、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三、爆破工作站应设在上风侧安全区内,并与孔口保持良好通视。
四、未经批准,禁止在通航河道、海域和桥梁、水库、堤坝、地下通道、铁道、公路、工业设施、居民聚居区附近进行爆破勘探作业。在通航河道、海域进行地震爆破作业,应设置临时航标信号。
五、井内装入炸药包前应探明井内情况。在浅水区或水坑内爆破时,装药点应距水面至少1.5m。
六、汽车收、放电缆时,车辆行驶速度应小于5km/h。
七、排列地震电缆,应使用导向轮和导引拨叉。禁止用手排列地震电缆。
八、爆破作业船与地震勘探船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爆破作业船与地震勘探船间距离不得小于150m。
第3篇 地震勘探钻机作业安全规程sy6349-1998
前言
本标准是为了满足地震勘探各类车装钻机及非车装钻机运行安全的需要而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地震勘探钻机作业。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安全环保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世贵 天祉宪 范力 孙法佩 蔡蓓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震勘探钻机作业的一般要求及检查、操作、行驶、维护、存放的安全操作。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地震勘探中使用的各类钻机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5―1984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
gb 7258―198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sy 5868―93 陆上石油地震队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sy/t 6082―94 石油地震勘探车装钻机使用和维护
3 一般规定
3.1 操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钻井工艺规程。
3.2 对操作和维修人员应进行专业技术及安全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学徒、实习人员操作时,应有师傅监护。
3.3 操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4 钻机作业人员应掌握必要的求生、救援技能。
3.5 大修后的钻机应经技术检验,质量合格方可出厂使用。
3.6 行驶中,钻机平台上不得乘人。
3.7 钻机车上不得装载货物。
3.8 不得使用钻机绞车起吊其他重物。
3.9 钻机的外露旋转部件应有安全防护装置。
3.10 山地钻机的软管不得靠近热源及运转部件。
3.11 不得在有地下电缆、管道的地方或古文物保护区选井位、挖泥浆坑。
3.12 空气钻井,井口应有防尘罩;震击钻井,发动机、油泵应设有防尘装置。
3.13 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应做好设、气路、油路、水路、钻井液循环管线的防冻工作。
3.14 气控制系统、液压系统、钻井液循环系统的安全阀和压力表应按规定校验。
3.15 空气、液压、钻井液等系统应设有防止过载和压力冲击的安全装置。
3.16 钻机车上配置的计量仪器、仪表应定期检查,确保灵敏、准确可靠。
3.17 作业前,应规定联络方式。收工后,要清点人数,人员到齐后方可撤离原地。
3.18 钻机作业和停放的位置与高压输电线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5m。
3.19 钻机作业时,非本岗作业人员应远离钻机8m外。
3.20 山地钻机在山坡上打井,其地形坡度应小于30°。
3.21 遇有雷电天气,应停止作业,并将井架放倒。
3.22 钻机外部的照明和信号装置按gp 4785。
3.23 在冰上作业时,要采取特殊安全措施方可通行、施工。
4 检查
4.1 检查所有仪表的初始读数和灵敏度。
4.2 操作手柄应灵活、定位准确。
4.3 检查各连接部位的连接件,应安装牢固。重点检查传动轴连接叉的连接的螺栓、加压链条的调节螺栓、井架上方的螺栓、取力装置及控制机构。
4.4 发动机、空压机场的滤清器应干净、畅通。
4.5 液压油箱、传动箱(减速箱)、空压机和发动机润滑油的液面应达到规定高度。
4.6 气动三连件油杯中的液面要达到规定高度。
4.7 按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或用户手册的要求,沿流向检查润滑、液压、钻井液循环、空气循环、气控制和电气系统的管路、阀门、管路接头、丝堵、视窗仪表等附件,保证安装正确、可靠。
4.8 起升井架前,对设有绞车的钻机,应做到卡子无松动,钢丝绳无出轮槽。
4.9 发动机和油泵、空压机间的传动皮带应张紧,并处于动力结合位置。
4.10 空气、液压、钻井液系统的安全阀应灵敏、安全可靠。
4.11 山地钻机的电瓶线、吸油管线和油箱应连接好。
4.12 钻机其他部位的安全检查应执行sy/t 6082―94第3章的规定。
4.13 清点所有工具,将其放在规定的位置。
5 操作
5.1 岗位的操作人员应熟悉其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5.2 现场施工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女工应把发辫盘入帽内,不得戴头巾。
5.3 在冬季,液压系统应空载启动,等油温上升至15℃左右方可进入全负荷运转。
5.4 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开钻前应先将钻井泵中的冰溶化;停止作业时,应及时将钻井泵内和高压管中的水放尽。
5.5 钻机就位首先拉好手刹(沙驼钻机拉出手制动按钮,手制动提示灯亮),移动钻机车前应松开手刹(沙驼钻机推入手制动按钮,手制动提示灯灭)。
5.6 井架起升应符合“慢―快―慢”的程序要求,井架竖起后,应立即与人字架锁紧,然后方可钻井。
5.7 钻机运转过程中,不得对运转着的零部件扶摸擦洗、拨动操作手柄、润滑、维修、跨越或传递物品。
5.8 钻进中,若发动机熄火,
第4篇 地震勘探:安全操作规程
一、车载仪器设备,应安装牢固并具有抗震功能,电线路布设合理。
二、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三、爆破工作站应设在上风侧安全区内,并与孔口保持良好通视。
四、未经批准,禁止在通航河道、海域和桥梁、水库、堤坝、地下通道、铁道、公路、工业设施、居民聚居区附近进行爆破勘探作业。在通航河道、海域进行地震爆破作业,应设置临时航标信号。
五、井内装入炸药包前应探明井内情况。在浅水区或水坑内爆破时,装药点应距水面至少1.5m。
六、汽车收、放电缆时,车辆行驶速度应小于5km/h。
七、排列地震电缆,应使用导向轮和导引拨叉。禁止用手排列地震电缆。
八、爆破作业船与地震勘探船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爆破作业船与地震勘探船间距离不得小于150m。
第5篇 地震应急指南规程
地震具有很大的突发性。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区政府应当采取应急措施。例如:
1)紧急动员各方面的力量迅速抢救被埋压人员,开展自救互救。
2)调遣抢险救灾队伍和调配抗震救灾物资组织医疗队、工程抢险队、救援队、物资运输队等,按本单位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有秩序地开赴灾区,抢救生命和排除工程险情。
3)抢救被破坏的交通、通讯设施, 保证灾区政府特别是指挥系统与外部的通讯畅通,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供气设施,抢修受损的水利、化工等要害工程。
4)及时扑灭已发火灾、制止病毒、易燃、易爆气体泄露。
5)安置灾民,迅速鉴定可住房屋,搭建临时防震棚,指定疏散点及疏散路线, 分发救灾物资和食品,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
6)加强交通管制,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强化宣传及震情、灾情的报道,及时平息各种地震谣传,安定人心,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7)进行市场物价管制,防止哄抬物价和抢购风。
专家们认为:大多数地震是有感或轻度破坏地震,所以遇震时一定要镇静,并就地躲避。
第6篇 地震灾害应急措施规程
(一)震前准备
在地震来临前做好对策预案,加固建筑物,并向群众进行宣传,使其在思想和知识上有所准备。在地震发生阶段,人们主要根据平时的防震知识和实际情况,寻找安全地方紧急避震。同时要注意观察附近的情况,是否有人遇难和负伤待救。负伤待救者也应做好自救或尽快寻求救援。在震后自救阶段,短时间内救援力量难以到达灾区,这时是最困难的时期。在此阶段自救是主要方式,人们应了解自救的注意事项,并且预防强余震。大震后3个小时,救援力量一般可到达灾区,有组织的救灾活动即可全面展开。但此时也应注意强余震和续发性大震的防御。防震措施的重点主要是保证震时和震后有条不紊地进行防震救灾。要做好以下准备。
(1)学习地震知识,掌握科学的自防自救方法。震前白防,是指有中、短期地震预报背景的地区,根据临震前所发现的宏观异常,采取简易有效的防震抗震措施的举动。另外,震前的物质准备也是很重要的。主要有高能量食品、水、急救箱等,放在震时紧急躲避处,以争取足够的等待外援时间。
(2)分配每人震时的应急任务,以防手忙脚乱,耽误宝贵时间。
(3)确定疏散路线和避震地点,要做到畅通无阻。
(4)加固室内器具。
(5)落实防火措施,易燃物品要妥善保管。
(6)学会并掌握基本的医疗救护技能,如人工呼吸、止血、包扎、搬运伤员和护理方法等。
(7)适时进行应急演习,以发现弥补避震措施中的不足之处和正确识别地震谣传。
(二)震时应急
(1)瞬时抉择,珍惜12s自救机会。地震发生时,人们能感觉到并受其害的主要有两种地震波,即专业人员常说的p波(纵波)和s波(横波)。每种类型以不同的传播方式和速度运动。p波运动速度最快,传播速度每秒钟8~9km,最先到达地面。在震中区,p波使人感到的是上、下颠簸,造成的破坏不大,是给人们地震发生了的信号。s波的运动速度比p波慢,通常平均每秒钟4~5km,是继p波后到达地表的破坏性极大的波。它使人感觉到的是前后左右的摇晃以及建筑物等的倒塌,是直接危害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波。因此,自我救助主要是在p波到达地面后的数秒钟之内的事。当p波到达时,应立即反应是地震发生了。若能在横波到达并造成破坏之前的十几秒内迅速躲避到安全处,就给人们提供了最后一次自救机会。一般称为12s自救机会。
另外,地声地光也是大震的预警信号。许多地声出现在震前10min内,到临震十余秒时声响最大。临震时先听到“呼呼”风声,接着是“轰轰”声,再就是“咚咚”声,之后地面开始震动。地光是地壳内溢出的气体,强化了低空静电场所致。其形状有带状、片状、球状、柱状,颜色以蓝、白、红、黄居多。地面微动可能是临震前震源区断层预滑造成应力波所致。历次大震的幸存者中,很多人就是观察到这些临震异常现象,判断有大震来临,迅速采取措施避险,而躲过了灾难。
(2)了解自己所处环境,果断采取相应措施。要迅速远离易爆和易燃及有毒气体储存的地域,避险时要远离高楼、大烟筒、高门脸、女儿墙、高压线以及峭壁、陡坡或海边,不要在狭窄的巷道中停留。
(三)现场急救
地震同时出现大批伤员,现场救护往往需在群众帮助下进行。做好现场指挥、现场伤员分类工作十分重要。
1.现场指挥
救护人员要掌握现场特点,包括建筑物倒塌程度、可能受伤人数和地点,选择安全救护场地。组成现场救护指挥站,组织救援人员将伤员脱离受伤现场,在选定的安全场地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
2.伤员的现场分类
根据伤员受伤各程度、部位、生命体征变化进行分类,有利于按伤员伤情的轻重缓急进行救护和向医院转送。机械性外伤,指人们被倒塌体及其各种设备的直接砸击、挤压下的损伤,一般占地震伤的95%~98%。另外,还有埋压窒息伤、完全性饥饿、烧伤等。
(四)震后自救与互救
自救与互救在抗震救灾中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无论有无救援力量到达,灾民自救都是不可缺少的救生措施。据部分资料统计,自救与互救的脱险率可达40%~80%。
一次强烈地震经过几十秒钟后结束了,首要的问题是如何自救。在废墟下压埋较轻的人,凭借自己的力量和智慧,根据自己所处的具体情况,寻找可以自救脱险的薄弱部位,尽力自救,完全可以脱险,失去理智的乱喊乱叫是无济于事的。若受重伤或暂时不能脱险者,不要乱喊乱动消耗体力,要设法延缓生命,首先把妨碍呼吸的部位(口鼻胸部盼近)松动一下,或扒开一定的小空间,以利呼吸,等待救援。发现有人扒救时,可用喊或敲击物体的方法为扒救人指明埋压的位置。
互救要有组织、讲究方式方法,避免盲目图快而造成不应有的伤亡。首先通过侦听、呼叫、询问及根据建筑结构特点,判断被埋人员的位置,特别是头部方位,再进行开挖施救。
问:就是询问震时一起的亲友、同志和当地熟人,指出伤员的位置,了解当地的街道情况、建筑物分布情况。
听:就是贴耳侦听伤员的呼救声和呻吟声,一边敲打一边听,一边用手电照一边听。
看:就是仔细观察有没有露在外边的肢体血迹、衣服或其他迹象,特别注意门道、屋角、房前、床下等处。
探:就是在废墟空隙,或者排除障碍钻进去寻找伤员。这时要注意有无爬动的痕迹及血迹,以便寻找已经精疲力尽的遇难者。
喊:就是呼喊遇难者姓名,细听有无应答之声。
通过以上五种方法,找到伤员位置,然后再根据情况,采取适当的救援方法,就能很快地将伤员救出,并逐步扩大救援。
救出伤员后应首先将其头部暴露,迅速清除口鼻内灰土,进而暴露胸腹部。如有窒息应及时施以人工呼吸;如伤势严重不能自行出来的,不得强拉硬拖,应设法暴露全身,查明伤情,施行包扎固定或急救。在扒救中,可使用铲、铁杆等轻便工具和毛巾、被单、衬衣、木板等方便器材。企业的医护人员脱险后,能在救护工作中起重要的核心和骨干作用。要立即在马路口、废墟旁建成临时包扎点、医疗点,指导自救互救,抢救出来的伤员应尽快包扎,并设法寻找药物、水和适当食物给以急救,然后转移和治疗。
(五)预防余震灾害
强烈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短期内很可能还会有较强的余震,使已受到不同程度破坏的建筑物再次坍塌。因此,地震后不能麻痹大意,要积极预防强余震灾害。搭建防震棚,一方面可解决住宿问题,也是预防余震灾害的有力措施。同时,做好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