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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安全生管理制度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6

施工单位安全生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设备完好、环境合规的重要准则。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从项目经理到现场操作员,每个人都需承担起相应的安全责任。

2.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规范化管理,包括作业区划分、警示标识设置、机械设备检查等。

4.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识别施工过程中的潜在危险,制定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5. 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

6. 安全检查与评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安全风险,及时整改隐患。

7. 安全奖惩制度:通过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员工遵守安全规定。

安全

安全是施工单位的生命线,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措施包括:

1.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监督和管理。

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所有作业必须按照既定的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违章作业。

3. 提供个人防护装备: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4. 定期设备维护: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保养和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 环境监测:密切关注施工环境,如噪音、粉尘等,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6. 事故报告与调查: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上报并开展事故原因调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清单

以下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本清单:

1. 安全责任制文件

2.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记录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清单

5. 应急预案手册

6. 安全检查表和隐患整改记录

7. 安全奖惩办法

8. 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9.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10. 事故报告及调查报告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旨在为所有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同时也为社会和环境负责。只有全员参与,共同遵守,才能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实现零事故的目标。

施工单位安全生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和防止事故发生,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失;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夯实施工现场安全基础,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按照中铁×××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以工程项目为对象,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点,以实现安全目标、指标为准则,以推动施工生产为重点、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按照工程项目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检查、整改和控制等管理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 本办法依据国家和中铁×××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ohsm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四条 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作为施工生产的永恒主题,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体系,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第五条 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管理办法依据《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和《××××××××××××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规划》和中铁×××《企业文化指导手册》实施。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对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管理

第七条 ××××××××××××工程的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超前预想、有序可控。

第八条 ××××××××××××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实现三杜绝、三消灭。

三杜绝:杜绝铁路行车重大、大事故及旅客列车险性以上事故;

杜绝责任职、民工重伤以上事故;

杜绝责任火灾、爆炸、中毒、机械设备、交通事故。

三消灭:消灭铁路行车一般事故;

消灭火灾、爆炸、中毒、机械设备、交通一般事故;

消灭民工轻伤事故。

第九条 各单位需根据安全目标,结合各自工程的特点,如工程性质、施工方案、施工人数、周围环境及铁路运输要求等,在开工前建立本单位安全质量方针及目标,可以量化的目标则建立指标。

第十条 把安全生产目标、指标逐级逐岗分解,做到横向到边(部门、科室人员),纵向到底(班组岗位工人)的安全目标管理网络,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第十一条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由指挥部安委会负责。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见附表。

主要职责:研究、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及安全投入;调查、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并组织上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等。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及各单位第一管理者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主要领导责任。项目部设立副职领导为主管安全工作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系统管理、逐级负责。

第十三条 安质部是项目部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职责、权限管理。各部门负责本系统的专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职责、权限管理。

第十四条 作业队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检查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检查专职人员,数量为1-2人。直接从事施工生产的独立基层作业班组应配备专职安全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及体系。

第十五条 作业队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原则上要上下对口;安全管理人员调整、更换须征得上级安全主管领导、部门同意,以保障安全生产政令畅通、安全监督连续有效。

第十六条 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学历、能力,要认真选拔,使其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十七条 项目部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管理网络包括项目部领导班子、各职能部门主管、各工点负责人、安全防护(盯控)人员;各项目分部也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网络。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正常开展。首先从大量现行法规、制度及办法等文件中选择适用的,其次根据本身工程特点及人员组织进行补充细化,使之更便于操作,行之有效。

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它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中铁×××及建安公司相关要求制定。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明确、细化、落实项目部领导和职能部门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所有人员对安全生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建立起严密的、有效的、互相配合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排布置施工生产任务时对安全质量工作不做安排、布置,发生事故后查无记录的列项目经理责任;无施工方案、无安全交底及签认的发生事故列总工、技术主管责任;安全质量检查不到位、监控不力,未及时发现隐患而发生事故的列安质员责任;未经培训上岗发生事故的列劳资员责任;违章指挥发生事故列主管生产副经理、领工员、施工指挥人责任;违章作业列施工队、操作者责任。

第二十条 形成逐级负责制: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对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对公司负责。明确各自分工和职责,各负其责,上级对下级管理和要求,下级对上级负责和保证。

第二十一条 安全例会制度。项目部每月由经理负责召集召开一次安全委员会会议。若有特殊情况,如重要文件学习传达、发生事故等,可随时召开,每次会议应留有记录。

第二十二条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a提高全员安全意识;b懂得安全重点和基本常识,岗前100%培训;c管理人员的强化学习;d特殊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和持证上岗;e危险性较高作业的专项培训;f关键特殊过程的培训。

对操作工人,除了一般性作业外,对国家规定的电气、电气焊、起重、架子工、锅炉压力容器、车辆驾驶、爆破等特殊专业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培训,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其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三条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进行抽查及不定期的安全综合检查;项目部除每日由专业人员进行例行的事故易发点控制检查外,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综合检查,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做到检查要有布置、有记录、有整改、有总结。

第二十四条 建立外部劳务安全管理办法。与外部劳务安签订安全协议,对外部劳务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标准施工。

第二十五条 建立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安质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对开工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开工。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分析、辨识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填写了事故易发点检查表,并加以控制;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交底,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控制方案和应急预案等。

第二十六条 建立班组建设制:班组是日常教育的基本单位和管理的前沿。应:a提高外协施工队的主体安全质量意识和自管能力,产生兼职安全质量员,配合项目分部及项目部的日常安全管理;b强化班前讲话、班后总结,增强班、队的自律自查自纠能力,项目分部班组需有书面记录;c确保人员动态变化后及时管理及新入场人员及时培训。

第二十七条 严格施工作业安全交底制度。安全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作业人员在每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将该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卡控重点、作业要求及卡控措施上报项目部,经项目部工程部、安质部签认同意后,向施工作业班组(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并双方签字确认,项目部对作业队的安全质量交底也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 建立有针对性的交接班制度。尤其是现场负责人变化、现场机械操作人员变化、现场防护人员变化、关键岗位(如电缆监控、带队路工、起重指挥人等)人员变化时,必须要履行交接班值班,前任人员一定要将施工形成的安全质量情况向后任人员说明,并留有交接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九条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施工现场人员或施工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第一管理者及安全管理机构,并逐级上报。

第三十条 建立安全考核、奖罚制度。对各作业班组进行季度安全考核。以此激励各层次管理和作业人员发挥各自安全质量作用,减少隐患,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第三十一条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施工密切相关,可随工程开展情况逐步落实。项目部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要求,各作业队严格执行、认真落实。

第三十二条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技术负责人是安全技术措施制定的责任人。每个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将施工计划及安全控制措施上报工程部及安质部。

项目部工程部负责总体、全面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如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措施及分类工程的安全措施;项目部安质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后整改措施的制定;所有安全措施必须由工程部、安质部双方审核、补充后签字确认。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按工程项目的规模及类别进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为:现场设备、设施、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防暑降温、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安全技术措施,预防人身伤亡、行车事故、交通、爆炸、中毒事故安全技术措施,高度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及劳动保护措施等,进行必要安全投入。

第三十四条 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拆除施工等施工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发放至相关人员。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范围:施工用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内容:

① 施工用电:方案中应有负荷计算,变压器选择,导线和电气件选择,施工用电线路平面走向布置图,系统立面图、电箱接线图,施工用电搭设、使用、维护及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等要求;

② 基坑支护:方案中应有地质勘察资料,固壁支撑负荷计算,支撑材料选择,支撑固定示意图,深基坑分层次固壁措施及检查维护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

③ 土方开挖:方案中应有地下物体勘察资料,附近构筑物资料,深基坑分层次开挖要求,土方运输和堆放要求,机械开挖安全操作要求,应急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④ 降水工程:方案中应有相关地质勘察资料和附近构筑物地基资料、对周围构筑物影响的评估以及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

⑤ 模板工程:方案中应有模板支撑强度设计计算书、细部构造放样图、支撑材料选择要求和立杆、横连杆、剪刀撑、基础的设置要求、支撑架平面布示意图和立面示意图、模板支撑搭设和验收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⑥ 起重吊装工程:方案中应有施工作业场地(周围环境)资料、起重机械的选择、作业区周围外电线路的防护措施、桅杆式吊架风绳和地锚的设置要求、起重机械的进场检查验收要求(包括各种吊索、吊具)、吊装作业人员(持证)安全操作要求、吊装指挥人员确定、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起重物就位固定措施等内容:

⑦ 脚手架工程: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基础、悬挑架、立杆、横杆、剪刀撑强度验算)、材料选择要求、构造细部放大图、脚手架立面图和平面图、脚手架防护要求(地基处理、挑板、安全网、防雷击、反腐、排水等)、脚手架搭设和检查验收以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⑧线路工程:方案中应有施工作业场地(周围环境)资料、符合组装道岔的程序和工艺、安全要求,线路封锁要严格执行北京铁路局的435号文件的规定,办理既有线施工审批手续,和设备站段签定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配合协议,设防护员防护。

3.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前由项目部工程部向负责具体施工的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应由项目部的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5.危险性比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此外,涉及临近营业线施工应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行车线设备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包括既有线两侧动土施工、接触网电力贯通线的电杆、拉线、供电设备、通信信号设备等。

防止材料机具侵线及路料管理措施:a工程料具看守;b控制机具、料具侵线。

既有线作业安全控制措施:a既有线施工;b电气化区段施工;c工电结合部安全控制;d工程卸料安全控制;e跨股道搬运等。

封锁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包括起拨道、换岔、拨接口拨接等施工作业内容。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包括外租机械及车辆。

第三十五条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特殊作业场所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要考虑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十六条 任何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均应向施工的人员交待且应有书面交底、签字。

第六章 现场安全行为及形象管理

第三十七条 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作业应行为规范化、形象标准化。

第三十八条 现场安全标志: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应设立以下安全标志并建立管理台帐:注意电缆、小心触电、小心机械伤人、小心坠物、禁止跨越、请带安全帽、禁止烟火等。其他标志作业队可根据现场情况灵活设置。

第三十九条 作业行为规范化:既有线作业设置隔离带;防护员作业标准化;驻站员及既有线作业登记规范化;高空作业系安全带、戴安全帽;各类机械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规范作业。

第四十条 作业形象标准化:施工现场需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各单位工程介绍牌、综合项目四牌一图、材料配合比、成品半成品标识、安全标语、人员规定着装、胸卡(臂章)、彩旗、临时工棚、围档等。

第七章 安全信息管理

第四十一条 项目部及项目部所属各单位要严格信息记录管理,保证信息畅通。

第四十二条 项目部每周开展对本周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安全周报上报公司安质部。

第四十三条 项目部总工组织项目部各部门进行下周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出重大危险源列出清单上报公司安质部。同时要制定相应的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并在施工现场将周重大危险源清单公示。

第四十四条 在营业线附近作业时(尤其是土方开挖、要点作业),项目分部要在作业前一日将次日施工范围、施工内容、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上报项目部,项目部与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进行联系,项目分部安排专人填写施工作业配合通知单,并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及作业队双方签字认可,签认后的施工作业配合通知单要妥善进行保管。

第四十五条 安全质量检查员的检查资料要每周进行整理,记录包括各种检查记录;事故、事件、不符合及不合格记录;纠正及预防措施记录;各种信息交流记录(包括上级通知、相关方要求、内部交流等)。

第四十五条 凡涉及临近营业线的施工作业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记录,日常作业中的对既有行车设备防护、线路养护等记录由作业队负责,封锁施工开通验收记录由项目部负责,各种记录必须妥善保管。

第八章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

第四十六条 要严格执行铁道部《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认真准确、实事求是地做好职工(含民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和处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 事故快报。发生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民工、计划外用工)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凡发生交通事故、非因工事故以及分包工程企业民工死亡事故和铁路行车大事故,均应以快速手段在一小时内报告到指挥部。

第四十八条 事故调查与处理。发生职工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调查处理结案,报公司备案;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部上报公司,公司调查处理结案;发生职工死亡事故,由×××集团公司会同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由×××批复结案;发生三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按国务院75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调查处理。交通事故和铁路行车事故按道路交通管理规则和铁路法规有关条例处理。

第四十九条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玩忽职守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由公司安全部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和单位领导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实事求是提供事故发生原因和经过,任何个人不得阻碍和干涉事故调查。对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实事求是,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秉公执法,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漏报和故意改变事故性质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九章 考核、奖励与处罚

第五十一条 项目部依据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考核奖惩制》对各作业队实行季度考核。综合得分85分以上奖励5000元,75分以下处罚5000元。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中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在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

监理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安全事关生命安全,做好这项工作是____落到实处的体现。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迅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但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仍居高不下,随着我国建筑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建设各方行为主体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一、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新兴的系统管理科学 <>,要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最重要的还是人才。监理单位自身建设尤为重要,需要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他们既是管理的行家里手,又必须熟悉土建、电气、机械、消防等方面的法律 <>、法规、技术标准。监理单位应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通过引进人才使队伍的专业配置合理,建立有效的培训教育制度,通过不断地培训与学习,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 <>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来实现监理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的提高,为做好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系统工作,系统中要做的工作比较多,系统的问题亦需要逐一来解决,监理单位应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

1、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

监理单位行政负责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具体安全工作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安全工作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制度

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在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上,评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如实、全面记录当天、当月发现的安全施工问题和处理措施以及安全监理的其他工作内容。

3、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情况可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二、充分发挥与建设单位的组织协调,强化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了事故。另外,现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督,认真组织协调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为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证,从而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

三、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程序

1、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记载。 监理单位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4、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和监理会议纪要等立卷归档。

四、转变思想,突出重点,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依据《条例》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转变思想,突出重点,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一)抓好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监理工作

1、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范围、目标、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特点、方法和措施、控制要点和目标等,并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意见。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实际需要;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5、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二)抓好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监理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每天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设备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签认所发生费用。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监理单位通过审、查、停、报等手段来促使施工单位对安全负责,达到实现安全的目的。

第3篇 高速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定

1、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施工,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2、项目经理作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负有主要责任。

3、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部门,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

4、项目部需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专款专用。

5、项目部应依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对高空作业、桥梁架设、用电、起重等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对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或特殊工种每天施工前技术人员应当向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6、项目部要经常性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使施工人员清楚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学习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及时传达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业主有关建设工程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并在内部定期学习和交流,

7、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生产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8、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总工)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预演,检查方案的可行性。

9、项目部应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有重大危险部位的巡视,应每天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巡视,按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对照相关要求逐项填写“安全工作日常巡视检查记录”。专职安全员必须填写安全生产日记,记录每天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实施情况。

10、项目部各级管理组织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专题分析研究会议;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员工作会议;作业队要定期召开施工现场安全会。

11、要抓好体系运行中的重要环节:抓好责任制的分解落实环节,抓好责任制的执行运作环节,抓好责任制的督促检查环节,抓好责任制的考核奖惩环节,抓好责任制的责任追究环节,

12、要强化责任制落实中的重点工作:强化各级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强化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强化施工安全的过程性控制。

13、一旦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整改过程中必须有纠正措施和预防类似事件重演的预防措施,措施要经过审核、批准,整改过程中要进行跟踪、检查、验收,资料要存档备案。

14、组织和参与安全管理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15、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周”、“安全生产活动月”等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活动。

16、每月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及时报总监办。

17、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应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项目办,并在24小时内书面呈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书面报告应说明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事故简要情况(包括造成的伤亡情况和影响、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和责任的初步判断、安全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影响是否得到控制等。

施工单位安全生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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