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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施工技术交底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63

环保施工技术交底

第1篇 隧道安全环保施工技术交底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场地应做出详细的部署,出渣、进料及材料堆放地应妥善布置,弃渣场应设在不堵塞河道、不污染河道、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路等设施做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2、进洞前前应先做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做好天沟、边坡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3、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薄内。工地值班人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4、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二、开挖、凿孔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出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3、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应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4、风钻钻眼时,应注意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钻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和要求者应予以修理或更换。

5、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6、电钻钻眼应检查手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带绝缘手套,脚穿绝缘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卡住的钎杆。

7、在工作面不得拆卸、修理风钻;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8、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三、爆 破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

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4、进行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独立巷、道不少于200m;

(2)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3)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0m;

(4)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根据围岩类别有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6、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温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火药。

8、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火后,人员能撤离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一个爆破一次点燃的根数宜超过5根,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燃完与否,所有爆破工必须撤离工作面。

9、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10、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

11、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有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松动石块,支护有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确认无误后,其他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12、当发现瞎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3、装炮时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14、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两工作面接近15m时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撤离到安全地点。导坑以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应协调爆破时间。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人员误入危险区。

四、洞内运输及出渣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控制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2、进洞的各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输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人工装渣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漏斗装渣时,应有联系信号,装满时应发出停漏信号,并及时盖好漏渣口。接渣时漏斗底下不得有人通过。

6、人工卸渣,应将车辆停稳制动,严防站在斗车内扒渣。

7、机械装渣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渣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渣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8、洞内平曲线半径不得小于车轴距的7倍。洞外不应小于10倍。

9、双线运输时,其车辆错车净距应大于0.4m,车辆距坑壁或支撑边缘的净距不应小于0.2m。

10、单线运输时,在一侧应宽度不小于0.7m的人行道,并在适当地点设挫车道,其长度应能满足最大车辆的要求。

11、运输线路应有专人维修、养护、线路两侧废渣和余料应随时清理。

12、洞内运输车辆的车速不得超过10km/h,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1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1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1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16、洞外卸渣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渣边缘内0.8m设置挡木。

1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1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五、爆破器材的运输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输。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输,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内运输,其间距相隔50m以上。

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两层。

5、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严禁运输爆破器材。

6、严禁用翻斗车、自卸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车、摩托车等运送爆破器材。

六、初 期 支 护

1、隧道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及设计文件中规定不需支护的,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当变形或损坏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在进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坑道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应加强支护,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护直低工作面。

4、不得将支护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5、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6、采用木撑时应选用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径不得小于20㎝,跨度大于4m时不得小于25㎝。其它连接杆件梢径不得小于15㎝,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木支撑宜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卸的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

7、钢支架安装,宜采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安全技术交底的有关规定。

8、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带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保持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9、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加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10、当发现测量数据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七、二 次 衬 砌

1、随着隧道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漿,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须先做地基承载力,合格后方可衬砌。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靠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结实。木板的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m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4、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放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

5、在洞内作业地段清卸衬砌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

6、机械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或修理机器及管线路时,应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7、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8、拆除灌注混凝土模板内支撑时,应随拆随灌。当岩层破碎、压力过大地段的支撑不能拆除时,拱圈部分应用预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杆予以拆换。

9、衬砌用的石料及砌块,应采用车辆运送,装卸车或安装砌块时宜使用小型机械提升。当砌筑高度在1.5m以下时,允许使用跳板抬运,但跳板应架到与隧道平行的位置。

10、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歇进行。当砌筑高度至2-3m时,应停止4小时后方能继续砌筑。若墙后超挖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塞,以免坍塌。

11、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连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觜人员应配备防护眼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时必须在拆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理时,应先停止运转、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12、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进行。混凝土灌注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铺满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13、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

八、通 风 及 防 尘

1、隧道作业环境标准

(1)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m3以下。

(2)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3)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4)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5)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氮)浓度应在5mg/m3以下。

(6)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g/m3

(7)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mg/m3

(8)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9)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

2、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应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3、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 m3。

4、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5、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6、在凿岩和装渣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1)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2)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3)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7、防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 mg/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九、照明、排水及防火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的高度。

2、隧道内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瓷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它铁杆件上,或捆绑在一起。开关外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保险盒。如使用电缆亦应牢固地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3、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查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4、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5、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

6、抽水设备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机抽水。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7、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8、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立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离安全地点。

9、各隧道、斜井施工区,隧道内机电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10、隧道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11、隧道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隧道施工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急救和抢救设备和人员。施工人员应具有安全应急的基本常识。

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qa1项目部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第2篇 隧道安全环保施工技术交底书

一、九洲隧道简介

九洲隧道进口位于安宁洄水湾,出口与已建的九洲区t458#路b457#路相接,右线起讫桩号yk0+172—yk2+940,隧道进口位于r=2525m曲线上,洞身段及出口段位于直线上,长为2786m,隧道纵坡为2.5%;左线起讫桩号yk0+152—yk2+915.418,隧道进口位于r=2475m曲线上,长为2763.418m隧道纵坡为2.5%,隧道最大埋深232米。道路按城市一级主干道设计,设计车速60km/h,沥表混凝土路面结构,双向六车道,路幅宽33m,采用两块板面断面形式;隧道按上下行分离双向六车道设计,隧道主洞净宽为13.75m,净高为5m。

隧道洞门处于v级围岩,安宁端采用端墙式洞门,九州端采用削竹洞门;对于洞口段及破碎带处均采用超前锚杆,超前小导管等辅助施工措施,隧道进出洞口处覆盖,多为风化层,围岩级别低,稳定性差,属浅埋段,对其采用长管棚预加固措施。对于明洞地基承载力较弱,采用了注浆导管加固措施。

二、一般规定

1、施工场地应做出详细的部署,出渣、进料及材料堆放地应妥善布置,弃渣场应设在不堵塞河道、不污染河道、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路等设施做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2、进洞前前应先做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做好天沟、边坡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3、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薄内。工地值班人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4、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出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3、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应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4、风钻钻眼时,应注意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钻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和要求者应予以修理或更换。

5、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6、电钻钻眼应检查手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带绝缘手套,脚穿绝缘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卡住的钎杆。

7、在工作面不得拆卸、修理风钻;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8、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

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4、进行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独立巷、道不少于200m;

(2)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3)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0m;

(4)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根据围岩类别有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6、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温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火药。

8、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火后,人员能撤离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一个爆破一次点燃的根数宜超过5根,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燃完与否,所有爆破工必须撤离工作面。

9、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10、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

11、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有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松动石块,支护有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确认无误后,其他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12、当发现瞎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3、装炮时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14、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两工作面接近15m时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撤离到安全地点。导坑以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应协调爆破时间。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人员误入危险区。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控制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2、进洞的各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输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人工装渣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漏斗装渣时,应有联系信号,装满时应发出停漏信号,并及时盖好漏渣口。接渣时漏斗底下不得有人通过。

6、人工卸渣,应将车辆停稳制动,严防站在斗车内扒渣。

7、机械装渣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渣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渣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8、洞内平曲线半径不得小于车轴距的7倍。洞外不应小于10倍。

9、双线运输时,其车辆错车净距应大于0.4m,车辆距坑壁或支撑边缘的净距不应小于0.2m。

10、单线运输时,在一侧应宽度不小于0.7m的人行道,并在适当地点设挫车道,其长度应能满足最大车辆的要求。

11、运输线路应有专人维修、养护、线路两侧废渣和余料应随时清理。

12、洞内运输车辆的车速不得超过10km/h,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1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1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1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16、洞外卸渣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渣边缘内0.8m设置挡木。

1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1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输。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输,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内运输,其间距相隔50m以上。

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两层。

5、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严禁运输爆破器材。

6、严禁用翻斗车、自卸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车、摩托车等运送爆破器材。

期 支 护

1、隧道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及设计文件中规定不需支护的,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当变形或损坏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在进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坑道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应加强支护,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护直低工作面。

4、不得将支护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5、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6、采用木撑时应选用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径不得小于20㎝,跨度大于4m时不得小于25㎝。其它连接杆件梢径不得小于15㎝,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木支撑宜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卸的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

7、钢支架安装,宜采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安全技术交底的有关规定。

8、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带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保持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9、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加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10、当发现测量数据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次 衬 砌

1、随着隧道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漿,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须先做地基承载力,合格后方可衬砌。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靠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结实。木板的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m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4、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放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

5、在洞内作业地段清卸衬砌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

6、机械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或修理机器及管线路时,应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7、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8、拆除灌注混凝土模板内支撑时,应随拆随灌。当岩层破碎、压力过大地段的支撑不能拆除时,拱圈部分应用预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杆予以拆换。

9、衬砌用的石料及砌块,应采用车辆运送,装卸车或安装砌块时宜使用小型机械提升。当砌筑高度在1.5m以下时,允许使用跳板抬运,但跳板应架到与隧道平行的位置。

10、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歇进行。当砌筑高度至2-3m时,应停止4小时后方能继续砌筑。若墙后超挖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塞,以免坍塌。

11、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连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觜人员应配备防护眼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时必须在拆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理时,应先停止运转、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12、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进行。混凝土灌注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铺满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13、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

风 及 防 尘

1、隧道作业环境标准

(1)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m3以下。

(2)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3)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4)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5)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氮)浓度应在5mg/m3以下。

(6)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g/m3

(7)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mg/m3

(8)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9)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

2、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应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3、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 m3。

4、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5、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6、在凿岩和装渣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1)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2)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3)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7、防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 mg/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的高度。

2、隧道内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瓷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它铁杆件上,或捆绑在一起。开关外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保险盒。如使用电缆亦应牢固地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3、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查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4、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5、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

6、抽水设备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机抽水。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7、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8、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立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离安全地点。

9、各隧道、斜井施工区,隧道内机电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10、隧道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11、隧道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隧道施工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急救和抢救设备和人员。施工人员应具有安全应急的基本常识。

第3篇 隧道安全环保施工:技术交底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场地应做出详细的部署,出渣、进料及材料堆放地应妥善布置,弃渣场应设在不堵塞河道、不污染河道、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路等设施做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2、进洞前前应先做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做好天沟、边坡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3、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薄内。工地值班人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4、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二、开挖、凿孔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出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3、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应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4、风钻钻眼时,应注意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钻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和要求者应予以修理或更换。

5、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6、电钻钻眼应检查手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带绝缘手套,脚穿绝缘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卡住的钎杆。

7、在工作面不得拆卸、修理风钻;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8、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三、爆 破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

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4、进行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独立巷、道不少于200m;

(2)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3)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0m;

(4)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根据围岩类别有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6、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温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火药。

8、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火后,人员能撤离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一个爆破一次点燃的根数宜超过5根,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燃完与否,所有爆破工必须撤离工作面。

9、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10、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

11、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有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松动石块,支护有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确认无误后,其他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12、当发现瞎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3、装炮时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14、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两工作面接近15m时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撤离到安全地点。导坑以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应协调爆破时间。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人员误入危险区。

四、洞内运输及出渣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控制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2、进洞的各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输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人工装渣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漏斗装渣时,应有联系信号,装满时应发出停漏信号,并及时盖好漏渣口。接渣时漏斗底下不得有人通过。

6、人工卸渣,应将车辆停稳制动,严防站在斗车内扒渣。

7、机械装渣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渣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渣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8、洞内平曲线半径不得小于车轴距的7倍。洞外不应小于10倍。

9、双线运输时,其车辆错车净距应大于0.4m,车辆距坑壁或支撑边缘的净距不应小于0.2m。

10、单线运输时,在一侧应宽度不小于0.7m的人行道,并在适当地点设挫车道,其长度应能满足最大车辆的要求。

11、运输线路应有专人维修、养护、线路两侧废渣和余料应随时清理。

12、洞内运输车辆的车速不得超过10km/h,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1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1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1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16、洞外卸渣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渣边缘内0.8m设置挡木。

1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1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五、爆破器材的运输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输。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输,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内运输,其间距相隔50m以上。

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两层。

5、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严禁运输爆破器材。

6、严禁用翻斗车、自卸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车、摩托车等运送爆破器材。

六、初 期 支 护

1、隧道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及设计文件中规定不需支护的,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当变形或损坏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在进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坑道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应加强支护,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护直低工作面。

4、不得将支护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5、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6、采用木撑时应选用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径不得小于20㎝,跨度大于4m时不得小于25㎝。其它连接杆件梢径不得小于15㎝,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木支撑宜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卸的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

7、钢支架安装,宜采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安全技术交底的有关规定。

8、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带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保持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9、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加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10、当发现测量数据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七、二 次 衬 砌

1、随着隧道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漿,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须先做地基承载力,合格后方可衬砌。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靠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结实。木板的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m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4、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放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

5、在洞内作业地段清卸衬砌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

6、机械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或修理机器及管线路时,应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7、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8、拆除灌注混凝土模板内支撑时,应随拆随灌。当岩层破碎、压力过大地段的支撑不能拆除时,拱圈部分应用预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杆予以拆换。

9、衬砌用的石料及砌块,应采用车辆运送,装卸车或安装砌块时宜使用小型机械提升。当砌筑高度在1.5m以下时,允许使用跳板抬运,但跳板应架到与隧道平行的位置。

10、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歇进行。当砌筑高度至2-3m时,应停止4小时后方能继续砌筑。若墙后超挖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塞,以免坍塌。

11、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连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觜人员应配备防护眼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时必须在拆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理时,应先停止运转、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12、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进行。混凝土灌注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铺满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13、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

八、通 风 及 防 尘

1、隧道作业环境标准

(1)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m3以下。

(2)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3)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4)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5)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氮)浓度应在5mg/m3以下。

(6)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g/m3

(7)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mg/m3

(8)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9)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

2、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应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3、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 m3。

4、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5、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6、在凿岩和装渣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1)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2)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3)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7、防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 mg/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九、照明、排水及防火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的高度。

2、隧道内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瓷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它铁杆件上,或捆绑在一起。开关外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保险盒。如使用电缆亦应牢固地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3、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查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4、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5、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

6、抽水设备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机抽水。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7、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8、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立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离安全地点。

9、各隧道、斜井施工区,隧道内机电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10、隧道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11、隧道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隧道施工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急救和抢救设备和人员。施工人员应具有安全应急的基本常识。

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qa1项目部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第4篇 涵洞:安全环保施工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南广铁路ngzq-4

编号

ngtl-3

交底单位

中铁三局四公司

项目部工程部

分项分部

安全、环保

交底内容

93+450涵洞安全环保施工

交底日期

2009-5-20

一、工程简介:本技术交底由看电影啦网站提供

涵洞施工安全施工主要有,施工用电安全措施、机械操作安全规程、基础开挖时的预防塌方措施、及施工过程中模板及支架的搭设支立搬运拆卸、钢筋混凝土盖板的吊装的安全要求及雨季洪水灾害。环保主要有混凝土施工污染、原始地面的破坏、噪音污染、水的污染、空气污染。

二、编写依据: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安全施工技术指南》

《机械操作规程及要求》

三、安全施工要求:

涵洞施工用电要做到管理规范,所有的电源接口要有配电盒、一条线一个接口,配电盒要放置在施工现场以外干燥稍高的位置防止潮湿漏电。电线、用电器要提前检查看是否漏电或负荷能否满足施工要求防止超负荷烧毁防止漏电伤人。用电器操作人员要懂得用电知识、有处理故障和排除故障的经验及相关的证件。施工的电线接头处采用绝缘胶布裹缠结实严密,施工用电的电线要架空一定得高度,不允许放在地面上或有水的地方。要有明显的安全标示牌。要有防火、灭火器材,防止失火。电焊施工场地要放在通风位置,使空气流通防止中毒。各种用电器操作人员要有懂操作程序,所有用电器在施工前要试用性能良好方可施工。开关箱必须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内禁止存放什物,门应加锁及应有防雨、防潮措施。拆除施工现场线路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拉闸停电进行电气检修作业时,必须在配电箱门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必要时设专人看守。管理人员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经常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机械开挖主要是防止塌方、运土车的运土。挖机开挖要有防护人员在场指挥开挖倒车,当开挖深达超过1.5米时注意观察地面的变化(如裂纹、基坑边渗水等),制定方案采取一定的措施(如减少顶部荷载、截断水流等)防止塌方。基坑底施工人员要戴安全帽,运土车距离基坑边要有一定得距离(根据土质、开挖深度等确定)防止塌方陷入或翻车。机械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经过培训的合格的操作人员。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机械要经常检查维修排除安全隐患。严禁酒后进行驾驶操作和不得超载。

模板施工的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帽防止高处重物砸到头部,高空作业人员要带安全绳安全帽防止掉下。所用人员要带手套防止碰手、砸手、压手、夹手,操作人员要做到稳拿稳放,安装的支架钢管、模板固定牢固后再放手施工下一步。所有的卡扣、螺母都要上紧、支架要稳固,在施工前要派专人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钢筋混凝土盖板在安装时一定要注意安全,搬运盖板防止砸脚腿、压手,吊装时作业区域内严禁站人,吊装的司机要听从地下指挥员的口令进行吊装。吊装要轻吊轻放防止磕碰坏盖板,防止撞坏边墙棱角,所有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还要有安全绳。施工前对机械的性能及钢丝绳要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要做好雨季洪水防治工作,要有应急的设备工具(如铁锹、土袋、挖机等)。

做到提前预防提前准备。

特种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要经过安全培训,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四、环保要求

环保要做到尽量减少对原始地貌的破坏,破坏后能修复的要及时修复。如有人群居住的地方尽量白天作业、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干扰,避免对周围水质的污染。对施工用的便道干燥有尘土时要及时洒水,保持空气新鲜。对施工完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建筑垃圾要集中处理。

施工人员要穿着整齐、现场整洁有序做到文明施工。

编制人:

接收人:

日期:

环保施工技术交底4篇

一、一般规定1、施工场地应做出详细的部署,出渣、进料及材料堆放地应妥善布置,弃渣场应设在不堵塞河道、不污染河道、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路等设施做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2、进洞前前应先做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做好天沟、边坡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3、隧道施工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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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保施工技术交底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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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般规定1、施工场地应做出详细的部署,出渣、进料及材料堆放地应妥善布置,弃渣场应设在不堵塞河道、不污染河道、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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