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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技术交底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5

隧道工程技术交底

第1篇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洞口工程

1、洞口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

(2)、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挖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2、爆破作业应符合规定要求。爆破后应在清除边仰坡上的松动石块后,方可继续施工。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应进行支护。

3、隧道门及端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扶手、栏杆。脚手架不得防碍车辆通行。

(2)、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

(3)、起吊材料时机下严禁车辆和人员通行。

二、开挖

1、隧道开挖应根据各种施工方法及地质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作业。

(2)、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

(3)、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4)、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三、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2、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4、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远离洞口50m以外。若洞口距离开挖面大于1000m时,可在洞内适当地点设立加工房,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存储药量仅限于当班用量。

b、洞深应大于10m,并与隧道中线有60度的交角,设有两道外开的门。

c、设立明显的标志和专人看守。

d、加工房设在坚固的围岩中,并应设置栏杆,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5、装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2) 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3) 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时制作。

4) 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a、照明不足

b、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c、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d、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e、没有警戒好的。

6、大雾天、黄昏和夜间不应进行爆破。确需在夜间爆破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7、起爆前应作好下列防护工作:

1) 起爆应由值班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

2) 警戒区周围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范围:小药量爆破应距离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确定;

3) 警戒区内的人、畜应撤离,施工机具不能撤离的应有可靠的防护;

4) 在有车、船通过的施工地段,确定爆破时间,应事先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联系。

5) 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

a、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m;

b、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m;

c、相邻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小于50m;

d、双线上断面开挖时不小于400m;

e、双线全断面开挖时不小于500m。

8、起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近处有闪电和雷声或云雨弥漫可能突然发生雷电时,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

2) 同一施工地段有若干工点同时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在全部警戒和防护工作未完成之前,严禁任何一处起爆。

9、起爆器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保管。

10、处理瞎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处理瞎炮时,不得撤除警戒;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处理;瞎炮位置应设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禁止人员通行。

2) 炮眼中的爆破线路、导火索、导爆索等检查完好时可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

3)应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装起爆药包。

4) 不得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5) 可在距瞎炮不小于0.6m处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

6) 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淡。

11、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12、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13、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无瞎炮;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14、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15、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

16、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

四、装碴与运输

(1)、装碴与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断面净空应能满足装碴机械安全运转;

2 当采用新型机械设备时,线路铺设标准应符合机械轨距的要求。

5.3.2 装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碴前及装碴过程中,应检查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征兆时,必须先处理后装碴。

2 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旋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5.3.4无轨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输车辆限制速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5.3.4 运输车辆限制速度(km/h)

项目

作业地段

非作业地段

成洞地段

正常行车

10

20

20

有牵引车

5

15

15

会车

5

10

10

2在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3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均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显示限界。

4车辆行使时,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20m,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予加大。

5洞外卸碴处的路面应做成4%的上坡段,距碴堆边缘处应设置挡木。

6洞内倒车应由专人指挥。

5.3.5爆破器材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内及辅助坑道内运输爆破器材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不得搭乘。

2)雷管与炸药应分别运送,电雷管应装在绝缘箱内运送。

3)运送前应通知卷扬机司机和井口上下的联络员。

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不得运送。

5)爆破器材不得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坑道内。

2 不得用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3 用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炸药与雷管应分别装在两辆车内专车运送,两辆车就秒年斤微应大于50m ,并派专人运送;

2)运行中应显示红灯或红旗;

3)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罩。

五、 支护

一、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围岩稳定情况采取有效支护。

2、施工期间,应对支护的工作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应由专人每班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复加固。

3、构件支撑的立柱不得位于虚碴和活动石块上。在软弱围岩地段,立柱底面应加设垫板或垫梁。

4、暂停施工时,应将支护直抵开挖面。

5、正洞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

二、喷锚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碴堆上作业时,应避免踩踏活动的岩块。

2、在梯、架上作业时,安置应稳妥,应有专人监护。

3、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体、开裂的喷混凝土时,人员不得处于被清除物的正下方。

4、作业中发生风、水、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依次停止风、水、料的输送。

5、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协调动作,在本排钢架或本片钢筋网未安装完毕,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不得擅自取消临时支撑。

6、对锚喷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开裂等险情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当险情危急时,应将人员撤出危险区。

7、超前锚杆或超前小导管支护时,应有防护措施。

六、衬 砌

一、衬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衬砌工作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工作台的任何部位不得有钉子露头或突出的尖角。

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载重量,应在现场挂牌标明。

3、吊装拱架、模板时,作业场所应设专人监护。

4、在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应符高处作业的规定。

5、检查、维修混凝土机械、压浆机械及管路时,应停机并切断风源、电源。

二、模筑混凝土衬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拱墙模板架及台下应留足施工净空,衬砌作业点应设明显的限界及缓行标志。

2、台车工作台上应满铺底板。

3、拆卸混凝土输送管道时,应先停机。

三、喷锚补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射机连接的风水管路应牢固通畅。

2、施工台架或施工台车应牢固稳定,台架上应满铺底板,周边应设置栏杆,台架上的人、料不得超过承载能力。

3、清除松动围岩、冲洗受喷面时,工作区内严禁非作业人员停留。

4、钻眼、安装锚杆、挂钢筋网及喷射混凝土,当在离于2m的高处作业时,应符合高处作业有关规定。

四、复合式衬砌防水层的施工台架应牢固,台架下净空应满足施工需要,作业时应设置警示标志或专人防护。

五、仰拱及隧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仰拱上的运输道路应搭设牢固,当向坑内倾卸混凝土时,非卸车人员应避让至安全地点。

2、当仰拱超前边墙施工时,应加强基坑坑壁的临时支护。

七、 施工通风、防尘防毒及风水电供应

煤层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防治措施按《达成施隧参01~3~1、01~3~2、01~3~3图》施工。

一、施工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坑开挖面风流中,按体积计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2、洞内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作业开挖面复工时,必须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入。

4、人员严禁在风管的进出口停留。

二、防尘防毒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并定期检查粉尘及有害气体浓度。

2、装碴作业在出碴前应用水淋湿碴堆。

3、喷射混凝土粉尘浓度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防尘措施。

三、施工供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动机械与软管连接必须牢固,拆卸连接风管应在停机关机后进行。

2、风管网路中应分段设置控制闸阀;检修风管时,应先关闭控制该部分管路的闸阀。

3、供风系统在使用期间应有专人检查养护,保护供风管路不得损坏。

四、施工供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水水池不宜设在隧道的顶部,应根据机械及管路的要求控制过高水压。

2、机械抽水应由专人负责,当抽水机房设在河边时,应有防洪措施。水池与机房之间应有信号联系。

3、供水管路铺设宜避开交通繁忙地区和地质不良地段,管路铺设不宜采用高架的形式。

4、检修供水管路前,应先关闭控制该段管路供水的闸阀。

五、施工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备二级保护方式。

3、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自备电源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2) 发机机组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3) 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5、架空线路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挂在树木、脚手架上。

2) 导线的选用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机械强度等确定。

3) 架空线路之间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外电架空线与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机动车道路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垂直距离(m)

6

7

7

b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应保持下表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并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

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垂直距离(m)

4

6

7

10

15

6、洞内采用电缆线路供电,电缆线应根据下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

7、施工照明和行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八、 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

一、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采用超前钻孔,探明地质情况,采取预防对策。

2、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和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速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将全部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施工中应有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储备。

4、如发生坍塌,应积极处理和抢救。处理坍塌应在查明坍塌情况、制定出安全措施后进行。

二、软弱破碎富水围岩隧道施工,应采取截、排、堵等综合防水措施,并应制定处理突发性大量涌水的措施。

三、岩溶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中应加强地质情况的超前预测、预报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突发性涌水、涌砂和泥石流。

2、开挖与支护应根据岩溶的大小、填充情况与隧道的相对位置等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对溶洞填充物的清理及对溶洞围岩处理,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订专项安全措施。

四、膨胀岩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护与围岩应紧贴,严格控制围岩变形。

2、采用严排水、少拢动、旱封闭的措施。

3、施工期间应有专人监测;当围岩变形加速时,应立即撤走人员。

五、岩爆地质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岩爆地段应有专人观测,发觉岩壁面发生响声,立即示警撤离人员。

2、发生岩爆应先撤人后撤设备。

3、岩爆地段严禁人员停留。

4、岩爆后应加强找顶工作,并延长通风时间。

六、挤压型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宜采用全断面法。

2、衬砌宜优先采用整体式衬砌,或采用仰拱超前,先墙后拱的分部衬砌;衬砌和施作应在围岩变形速率小于0.5mm/d之后进行。

3、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变速率的监测;当发现变形异常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九 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应检查。

2、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道。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3、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拦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4、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5、移动式梯子有使用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

2) 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2人同时作业。

6、高处作业不宜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第2篇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洞口工程

1、洞口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

(2)、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挖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2、爆破作业应符合规定要求。爆破后应在清除边仰坡上的松动石块后,方可继续施工。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应进行支护。

3、隧道门及端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扶手、栏杆。脚手架不得防碍车辆通行。

(2)、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

(3)、起吊材料时机下严禁车辆和人员通行。

二、开挖

1、隧道开挖应根据各种施工方法及地质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作业。

(2)、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

(3)、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4)、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三、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2、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4、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远离洞口50m以外。若洞口距离开挖面大于1000m时,可在洞内适当地点设立加工房,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存储药量仅限于当班用量。

b、洞深应大于10m,并与隧道中线有60度的交角,设有两道外开的门。

c、设立明显的标志和专人看守。

d、加工房设在坚固的围岩中,并应设置栏杆,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5、装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2) 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3) 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时制作。

4) 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a、照明不足

b、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c、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d、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e、没有警戒好的。

6、大雾天、黄昏和夜间不应进行爆破。确需在夜间爆破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7、起爆前应作好下列防护工作:

1) 起爆应由值班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

2) 警戒区周围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范围:小药量爆破应距离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确定;

3) 警戒区内的人、畜应撤离,施工机具不能撤离的应有可靠的防护;

4) 在有车、船通过的施工地段,确定爆破时间,应事先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联系。

5) 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

a、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m;

b、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m;

c、相邻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小于50m;

d、双线上断面开挖时不小于400m;

e、双线全断面开挖时不小于500m。

8、起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近处有闪电和雷声或云雨弥漫可能突然发生雷电时,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

2) 同一施工地段有若干工点同时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在全部警戒和防护工作未完成之前,严禁任何一处起爆。

9、起爆器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保管。

10、处理瞎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处理瞎炮时,不得撤除警戒;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处理;瞎炮位置应设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禁止人员通行。

2) 炮眼中的爆破线路、导火索、导爆索等检查完好时可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

3)应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装起爆药包。

4) 不得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5) 可在距瞎炮不小于0.6m处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

6) 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淡。

11、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12、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13、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无瞎炮;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14、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15、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

16、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

四、装碴与运输

(1)、装碴与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断面净空应能满足装碴机械安全运转;

2 当采用新型机械设备时,线路铺设标准应符合机械轨距的要求。

5.3.2 装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碴前及装碴过程中,应检查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征兆时,必须先处理后装碴。

2 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旋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5.3.4无轨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输车辆限制速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5.3.4 运输车辆限制速度(km/h)

项目作业地段非作业地段成洞地段
正常行车102020
有牵引车51515
会车51010

2在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3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均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显示限界。

4车辆行使时,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20m,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予加大。

5洞外卸碴处的路面应做成4%的上坡段,距碴堆边缘处应设置挡木。

6洞内倒车应由专人指挥。

5.3.5爆破器材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内及辅助坑道内运输爆破器材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不得搭乘。

2)雷管与炸药应分别运送,电雷管应装在绝缘箱内运送。

3)运送前应通知卷扬机司机和井口上下的联络员。

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不得运送。

5)爆破器材不得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坑道内。

2 不得用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3 用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炸药与雷管应分别装在两辆车内专车运送,两辆车就秒年斤微应大于50m ,并派专人运送;

2)运行中应显示红灯或红旗;

3)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罩。

五、 支护

一、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围岩稳定情况采取有效支护。

2、施工期间,应对支护的工作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应由专人每班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复加固。

3、构件支撑的立柱不得位于虚碴和活动石块上。在软弱围岩地段,立柱底面应加设垫板或垫梁。

4、暂停施工时,应将支护直抵开挖面。

5、正洞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

上一页12下一页二、喷锚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碴堆上作业时,应避免踩踏活动的岩块。

2、在梯、架上作业时,安置应稳妥,应有专人监护。

3、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体、开裂的喷混凝土时,人员不得处于被清除物的正下方。

4、作业中发生风、水、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依次停止风、水、料的输送。

5、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协调动作,在本排钢架或本片钢筋网未安装完毕,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不得擅自取消临时支撑。

6、对锚喷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开裂等险情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当险情危急时,应将人员撤出危险区。

7、超前锚杆或超前小导管支护时,应有防护措施。

六、衬 砌

一、衬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衬砌工作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工作台的任何部位不得有钉子露头或突出的尖角。

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载重量,应在现场挂牌标明。

3、吊装拱架、模板时,作业场所应设专人监护。

4、在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应符高处作业的规定。

5、检查、维修混凝土机械、压浆机械及管路时,应停机并切断风源、电源。

二、模筑混凝土衬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拱墙模板架及台下应留足施工净空,衬砌作业点应设明显的限界及缓行标志。

2、台车工作台上应满铺底板。

3、拆卸混凝土输送管道时,应先停机。

三、喷锚补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射机连接的风水管路应牢固通畅。

2、施工台架或施工台车应牢固稳定,台架上应满铺底板,周边应设置栏杆,台架上的人、料不得超过承载能力。

3、清除松动围岩、冲洗受喷面时,工作区内严禁非作业人员停留。

4、钻眼、安装锚杆、挂钢筋网及喷射混凝土,当在离于2m的高处作业时,应符合高处作业有关规定。

四、复合式衬砌防水层的施工台架应牢固,台架下净空应满足施工需要,作业时应设置警示标志或专人防护。

五、仰拱及隧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仰拱上的运输道路应搭设牢固,当向坑内倾卸混凝土时,非卸车人员应避让至安全地点。

2、当仰拱超前边墙施工时,应加强基坑坑壁的临时支护。

七、 施工通风、防尘防毒及风水电供应

煤层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防治措施按《达成施隧参01~3~1、01~3~2、01~3~3图》施工。

一、施工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坑开挖面风流中,按体积计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2、洞内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作业开挖面复工时,必须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入。

4、人员严禁在风管的进出口停留。

二、防尘防毒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并定期检查粉尘及有害气体浓度。

2、装碴作业在出碴前应用水淋湿碴堆。

3、喷射混凝土粉尘浓度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防尘措施。

三、施工供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动机械与软管连接必须牢固,拆卸连接风管应在停机关机后进行。

2、风管网路中应分段设置控制闸阀;检修风管时,应先关闭控制该部分管路的闸阀。

3、供风系统在使用期间应有专人检查养护,保护供风管路不得损坏。

四、施工供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水水池不宜设在隧道的顶部,应根据机械及管路的要求控制过高水压。

2、机械抽水应由专人负责,当抽水机房设在河边时,应有防洪措施。水池与机房之间应有信号联系。

3、供水管路铺设宜避开交通繁忙地区和地质不良地段,管路铺设不宜采用高架的形式。

4、检修供水管路前,应先关闭控制该段管路供水的闸阀。

五、施工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备二级保护方式。

3、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自备电源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2) 发机机组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3) 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5、架空线路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挂在树木、脚手架上。

2) 导线的选用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机械强度等确定。

3) 架空线路之间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外电架空线与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机动车道路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kv
最小垂直距离(m)677

b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应保持下表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并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

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
最小垂直距离(m)4671015
6、洞内采用电缆线路供电,电缆线应根据下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

7、施工照明和行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八、 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

一、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采用超前钻孔,探明地质情况,采取预防对策。

2、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和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速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将全部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施工中应有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储备。

4、如发生坍塌,应积极处理和抢救。处理坍塌应在查明坍塌情况、制定出安全措施后进行。

二、软弱破碎富水围岩隧道施工,应采取截、排、堵等综合防水措施,并应制定处理突发性大量涌水的措施。

三、岩溶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中应加强地质情况的超前预测、预报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突发性涌水、涌砂和泥石流。

2、开挖与支护应根据岩溶的大小、填充情况与隧道的相对位置等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对溶洞填充物的清理及对溶洞围岩处理,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订专项安全措施。

四、膨胀岩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护与围岩应紧贴,严格控制围岩变形。

2、采用严排水、少拢动、旱封闭的措施。

3、施工期间应有专人监测;当围岩变形加速时,应立即撤走人员。

五、岩爆地质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岩爆地段应有专人观测,发觉岩壁面发生响声,立即示警撤离人员。

2、发生岩爆应先撤人后撤设备。

3、岩爆地段严禁人员停留。

4、岩爆后应加强找顶工作,并延长通风时间。

六、挤压型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宜采用全断面法。

2、衬砌宜优先采用整体式衬砌,或采用仰拱超前,先墙后拱的分部衬砌;衬砌和施作应在围岩变形速率小于0.5mm/d之后进行。

3、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变速率的监测;当发现变形异常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九 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应检查。

2、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道。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3、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拦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4、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5、移动式梯子有使用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

2) 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2人同时作业。

6、高处作业不宜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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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隧道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及要求:

⑴对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严格登记审批制度。爆破工必须经公安部门进行专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⑵洞内爆破不能使用tnt、苦味酸、黑色火药等有毒气体的炸药;

⑶钻爆作业必须按照爆破设计进行钻眼、装药、接线和引爆;

⑷装药人严禁吸烟,携带打火机等易燃物进行装药作业;

⑸爆破人员应随身携带手电以防照明灯突然熄灭;

⑹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⑺装药前应将炮眼内泥浆、石粉吹洗干净,所有装药的炮眼应堵塞炮泥;

⑻在地下水较大地段,所用爆炸材料应能防水或采取防水措施;连接线应用塑料导线,敷设爆破网络时应避免接头浸在水中,如不能避免应加强接头绝缘;

⑼爆破前施工人员、机具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⑽洞口爆破时必须在洞口两侧、对面100米以外的交通要道设专人防护,禁止进入该区;

⑾瞎炮、残炮应由原装药人重新进行引爆处;

⑿每次爆破从领药、装药、放炮及回收都应有时间,操作人员、检查人员以及爆破等详细的记录;

⒀定期或随时组织检查火攻品的进出库记录和各种台帐。

2、隧道防坍安全规定:

⑴隧道进洞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喷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护用具,注浆人员必须戴皮手套、口罩、眼镜等;

⑵隧道初期支护要严格按设计型式支护,监理人员要严格控制因偷工减料造成的初期支护开裂、变形等不安全隐患发生;

⑶在隧道进出口安全位置设立安全值班室,并配置一部安全专用电话,安全员轮流值班,同时在隧道掘进深度达到500m时,在洞内要设置一部安全专用电话,与洞口值班室联系,做到以先进的通讯设备找回时间的差距,为隧道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

⑷按照要求做好洞内外监控量测工作,按照要求布设量测断面,分析数据,根据数据的“信息化”指导施工,防止隧道塌方的发生;

⑸开挖或爆破后,及时观察掌子面围岩变化情况,根据地质结构和黄土 特征,要求对爆露的岩面及时封闭;

⑹监理人员要跟班检查,发现问题和不良征兆时,首先要求作业面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

⑺要求隧道施工作业队的每一位员工成为义务安全员,各班组长为安全检查员,听从专职安全员的指挥,把安全工作放于第一位;

⑻隧道洞内距掌子面保持一定距离的安全地点,要集中准备好各种方木、钢架等,保证在发现险情时不误时。反对急躁冒进,反对在循环段内个别的工艺、工序和工作单独推进,需要开挖支护进尺稳健、均衡;

⑼要求项目部在各隧道洞口设定急救室;

⑽要求各隧道施工作业队配备一辆性能良好的后勤服务车辆,以便随时调用。

3、建立隧道施工洞内值班登记制度:

隧道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建立严格的洞内值班登记制度,同时完善洞内施工交接班制度:

⑴登记制度中对检查巡视和值班期间的工作任务要有全面的、详细的说明;

⑵对交接班制度中,要详细记录交接班时间,并且要明确到几点几分。

4、建立洞内施工安全清单检查制度,安全清单检查内容包括:

⑴对每一个循环段上的每一项作业的准备情况;

⑵对洞内作业人员的劳保和安保落实情况;

⑶可预见到的意外情况的应急措施的准备情况;

⑷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是否健全。

首先制定由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把安全管理作为隧道工程建设的首要目标,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及各省颁布实行的安全、劳动保护、防污染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如何作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保证措施。

建立健全隧道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必须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专职检查隧道施工安全工作,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一般由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工程队领导和专职安全人员组成。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找出不安全的影响因素及时解决处理,制定预防措施;实行逐级签订施工安全承包合同,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目标;制订安全制度、具体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要求;必须达到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目的,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消除一切事故隐患;领导亲临现场检查下属单位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工种均要配备专职安全员,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履行职责。在工程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决服从安全。正确处理好施工中安全、质量、进度间的关系,使工程自始至终均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由于隧道内施工条件较差,工人常在噪音、振动、地下水、有害气体等恶劣环境中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加之新奥法较过去的隧道修建方法内容新、操作要求高,故按新奥法组织施工时,更需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科学管理,创造安全、卫生、无害的劳动条件,并严格按规定的工序、工艺施工。

建立健全隧道施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相应的奖惩条例、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等;隧道施工队伍进场后,根据各种不同的工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制定分项目的切实可行及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并编制成册,发给各类人员,做到人手一册,用以方便学习和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以利确保安全生产;经常安全技术教育,作好施工技术交底,各项试验和推广“四新”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必须依靠科学技术抓好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工程质量提高。公路隧道施工的各工种技术工人,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的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机械车辆驾驶、金属焊接(气割)作业、锚喷作业等;严禁非驾驶人员开车或操作机械,以防撞车或翻车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必须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填报各种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析安全动态,提高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水平。隧道施工中发现险情时,当班的领工员和班(组)长必须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现场施工领导人,及进采取处理措施;若险情严重,应立即让施工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以保证安全。施工单位领导与有关人员,应经常对隧道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严重违犯施工安全规范,危及安全的工点,应要求工点立即纠正,必要时停工整顿,直至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绝不能姑息迁就。麻痹大意会造成大错。隧道施工现场内危险的悬崖、陡坡、深坑、危石等,应有防护设施或危险警告标志(包括洞内安全提醒标志、便道方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等)。对洞内电力线路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电力线路有裸露处应及时处理;洞内洞外变压器均要设置安全栅栏,并应设置提醒标志(洞外用字牌、洞内用红色灯光示意),以防触电伤人事故的发生。

实行交接班制度。隧道施工的工班(组)间,应实行规范的交接班制度,交班负责人应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问题,向接班负责人详细交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隧道施工工地负责人和领工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及交接班记录。

1、洞口施工安全措施

为保证洞口段施工安全,应在现场调查和详细掌握洞口附近的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条件等,根据洞口段施工时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预先制定出当一旦发生险情时可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采用新奥法修建隧道洞口段时,除地质条件好可直接开挖外,一般是在加设锚杆、钢筋网,护坡和喷射混凝土加固之后再开挖洞口段。存在坍塌可能时,可先安设长锚杆或管棚等预支护,在辅助施工设施防护下开挖,以确保隧道洞口加强段施工安全。

2、锚杆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在锚杆作业中,发生的事故多因围岩或喷射混凝土剥落、坍塌所造成。而围岩、喷射混凝土剥落或坍塌,则是由于清浮石不彻底、凿眼机械振动、喷混凝土与受喷面粘结不良等造成。应加强观察,及早发现危险征兆,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指定专人指规定定期进行锚杆抗拨力试验,防止因锚杆滑脱造成不安全事故。由于锚杆的种类很多,锚固方式也有多种,若选择不当,或因地下水的影响使锚固用的砂浆流失,将其锚固力(抗拔力)不足,从而导致因锚杆滑脱造成的人身不安全事故。为此,应指定专人定期检查锚杆抗拔力。

在注浆作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认真检查、清洗机械管头,检查后,经过试运转才可正式作业,发生堵塞时,需在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拆卸及维修。各种机械电力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与用品,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试验与日常检查,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者严禁使用。注浆人员及所有进入隧道施工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穿带防护用具(如胶皮手套、口罩、眼镜、防护罩等)。人人遵章守纪听从统一指挥;同时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闲杂人员及外人进入隧道施工工地。

此外,必须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技术检查制度,填报各种相关的安全统计报表,分析安全动态,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

3、喷射混凝土施工技术安全措施

在喷射混凝土作业开始前,应详细检查围岩受喷面,彻底清理危石、浮石,根据喷射方式采取合适的防尘措施,控制现场空气粉尘含量。作业人员应定期健康检查,必须佩带防护用具(防尘口罩、防尘面罩、眼镜、胶皮手套、雨鞋等)

在开始喷射作业前,应有专人检查管路、接头等,防止因管路破损或接头断开引起安全或质量事故。

当采用人工喷射应配备辅助支架,防止振动引起危害。转移或修理管路时,应先关机,有条件时采用机械手喷射。喷嘴前方不得站人。

在处理管路堵塞时,喷头应有专人看护,以防消除堵塞后,喷头摆动喷射伤人事故。

在喷射混凝土施工时,为避免供材、拌合、运输、喷射作业之间的干扰,应有统一的联络信号和联络方法。喷射作业应由班组长按规定的联络信号和方法进行指挥,防止因喷射手和机械操作人员之间联络不佳造成事故等。

4、钢拱架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在钢拱架制作和搬运过程中,应将钢拱架构件绑扎牢固,以防止发生整体构件或连接铁件碰撞伤人、车辆倾覆、构件坠落等事故。

钢拱架的架设应由专人按规定的信号进行指挥,随时观察围岩动态或初喷混凝土层的变化情况,防止落石或坍塌引起伤人事故。

在架设钢架前,应采用垫板等将钢拱架的基础面垫平。架设时,应采用纵向连结杆件将相邻的钢拱架连结牢固,防止钢拱架倾覆或扭转及变位等质量事故。

对钢拱架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扭曲、压屈等现象或征兆时,必须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时,应使其他人员迅速撤至安全地带,防止因坍塌造成伤亡事故。

采用新奥法施工时,由于公路隧道多为大断面开挖、尤其是在进行钢拱架的顶部连结作业时,高空作业较多,故作业人员站立的台车等,应设有扶手或安全栏杆。

5、二次衬砌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应根据通过模板台车内部车辆的限界,增加适当的安全富余量,以确定模板台车内部的净空尺寸。大型车辆应在调车人员指挥下通过模板台车。此时,在台车内部作业的人员应暂时离开,不得站在模板台车内部,避免不安全。

模板台车上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应重视防止异物混入混凝土料斗中,当有异物进入料斗中时,首先应使拌和机停止运转,然后方可取出异物,以免损坏机械设备等

当压送混凝土的管路或接头发生堵塞时,首先应消除管道中的压力,然后方可拆卸接头,进行疏通作业。此时,在接头前方(依照混凝土压送方向确定)不得站有其他作业人员,以免压送混凝土伤人事故。

6、机械设备的安全措施

机械电设备的布局要合理,且要装设安全防护装置,操作者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前要对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推土机、装载机和挖掘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和导向,以防砸伤人员等;应按规定对隧道施工机械和电力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及保养、试验、日常检查。凡是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7、防触电及电器设备安全措施

进行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定期检修电器设备;对电器设备外壳要进行防护性接地、保护性接零或绝缘;在潮湿的洞内环境中,施工临时照明设备及手提工具,不得使用超过36v的高电压作业。

审核人意见:

第4篇 隧道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及要求:

⑴对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严格登记审批制度。爆破工必须经公安部门进行专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⑵洞内爆破不能使用tnt、苦味酸、黑色火药等有毒气体的炸药;

⑶钻爆作业必须按照爆破设计进行钻眼、装药、接线和引爆;

⑷装药人严禁吸烟,携带打火机等易燃物进行装药作业;

⑸爆破人员应随身携带手电以防照明灯突然熄灭;

⑹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⑺装药前应将炮眼内泥浆、石粉吹洗干净,所有装药的炮眼应堵塞炮泥;

⑻在地下水较大地段,所用爆炸材料应能防水或采取防水措施;连接线应用塑料导线,敷设爆破网络时应避免接头浸在水中,如不能避免应加强接头绝缘;

⑼爆破前施工人员、机具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⑽洞口爆破时必须在洞口两侧、对面100米以外的交通要道设专人防护,禁止进入该区;

⑾瞎炮、残炮应由原装药人重新进行引爆处;

⑿每次爆破从领药、装药、放炮及回收都应有时间,操作人员、检查人员以及爆破等详细的记录;

⒀定期或随时组织检查火攻品的进出库记录和各种台帐。

2、隧道防坍安全规定:

⑴隧道进洞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喷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护用具,注浆人员必须戴皮手套、口罩、眼镜等;

⑵隧道初期支护要严格按设计型式支护,监理人员要严格控制因偷工减料造成的初期支护开裂、变形等不安全隐患发生;

⑶在隧道进出口安全位置设立安全值班室,并配置一部安全专用电话,安全员轮流值班,同时在隧道掘进深度达到500m时,在洞内要设置一部安全专用电话,与洞口值班室联系,做到以先进的通讯设备找回时间的差距,为隧道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

⑷按照要求做好洞内外监控量测工作,按照要求布设量测断面,分析数据,根据数据的“信息化”指导施工,防止隧道塌方的发生;

⑸开挖或爆破后,及时观察掌子面围岩变化情况,根据地质结构和黄土 特征,要求对爆露的岩面及时封闭;

⑹监理人员要跟班检查,发现问题和不良征兆时,首先要求作业面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

⑺要求隧道施工作业队的每一位员工成为义务安全员,各班组长为安全检查员,听从专职安全员的指挥,把安全工作放于第一位;

⑻隧道洞内距掌子面保持一定距离的安全地点,要集中准备好各种方木、钢架等,保证在发现险情时不误时。反对急躁冒进,反对在循环段内个别的工艺、工序和工作单独推进,需要开挖支护进尺稳健、均衡;

⑼要求项目部在各隧道洞口设定急救室;

⑽要求各隧道施工作业队配备一辆性能良好的后勤服务车辆,以便随时调用。

3、建立隧道施工洞内值班登记制度:

隧道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建立严格的洞内值班登记制度,同时完善洞内施工交接班制度:

⑴登记制度中对检查巡视和值班期间的工作任务要有全面的、详细的说明;

⑵对交接班制度中,要详细记录交接班时间,并且要明确到几点几分。

4、建立洞内施工安全清单检查制度,安全清单检查内容包括:

⑴对每一个循环段上的每一项作业的准备情况;

⑵对洞内作业人员的劳保和安保落实情况;

⑶可预见到的意外情况的应急措施的准备情况;

⑷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是否健全。

首先制定由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把安全管理作为隧道工程建设的首要目标,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及各省颁布实行的安全、劳动保护、防污染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如何作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保证措施。

建立健全隧道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必须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专职检查隧道施工安全工作,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一般由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工程队领导和专职安全人员组成。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找出不安全的影响因素及时解决处理,制定预防措施;实行逐级签订施工安全承包合同,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目标;制订安全制度、具体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要求;必须达到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目的,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消除一切事故隐患;领导亲临现场检查下属单位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工种均要配备专职安全员,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履行职责。在工程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决服从安全。正确处理好施工中安全、质量、进度间的关系,使工程自始至终均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由于隧道内施工条件较差,工人常在噪音、振动、地下水、有害气体等恶劣环境中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加之新奥法较过去的隧道修建方法内容新、操作要求高,故按新奥法组织施工时,更需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科学管理,创造安全、卫生、无害的劳动条件,并严格按规定的工序、工艺施工。

建立健全隧道施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相应的奖惩条例、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等;隧道施工队伍进场后,根据各种不同的工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制定分项目的切实可行及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并编制成册,发给各类人员,做到人手一册,用以方便学习和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以利确保安全生产;经常安全技术教育,作好施工技术交底,各项试验和推广“四新”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必须依靠科学技术抓好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工程质量提高。公路隧道施工的各工种技术工人,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的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机械车辆驾驶、金属焊接(气割)作业、锚喷作业等;严禁非驾驶人员开车或操作机械,以防撞车或翻车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必须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填报各种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析安全动态,提高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水平。隧道施工中发现险情时,当班的领工员和班(组)长必须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现场施工领导人,及进采取处理措施;若险情严重,应立即让施工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以保证安全。施工单位领导与有关人员,应经常对隧道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严重违犯施工安全规范,危及安全的工点,应要求工点立即纠正,必要时停工整顿,直至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绝不能姑息迁就。麻痹大意会造成大错。隧道施工现场内危险的悬崖、陡坡、深坑、危石等,应有防护设施或危险警告标志(包括洞内安全提醒标志、便道方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等)。对洞内电力线路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电力线路有裸露处应及时处理;洞内洞外变压器均要设置安全栅栏,并应设置提醒标志(洞外用字牌、洞内用红色灯光示意),以防触电伤人事故的发生。

实行交接班制度。隧道施工的工班(组)间,应实行规范的交接班制度,交班负责人应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问题,向接班负责人详细交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隧道施工工地负责人和领工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及交接班记录。

1、洞口施工安全措施

为保证洞口段施工安全,应在现场调查和详细掌握洞口附近的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条件等,根据洞口段施工时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预先制定出当一旦发生险情时可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采用新奥法修建隧道洞口段时,除地质条件好可直接开挖外,一般是在加设锚杆、钢筋网,护坡和喷射混凝土加固之后再开挖洞口段。存在坍塌可能时,可先安设长锚杆或管棚等预支护,在辅助施工设施防护下开挖,以确保隧道洞口加强段施工安全。

2、锚杆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在锚杆作业中,发生的事故多因围岩或喷射混凝土剥落、坍塌所造成。而围岩、喷射混凝土剥落或坍塌,则是由于清浮石不彻底、凿眼机械振动、喷混凝土与受喷面粘结不良等造成。应加强观察,及早发现危险征兆,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指定专人指规定定期进行锚杆抗拨力试验,防止因锚杆滑脱造成不安全事故。由于锚杆的种类很多,锚固方式也有多种,若选择不当,或因地下水的影响使锚固用的砂浆流失,将其锚固力(抗拔力)不足,从而导致因锚杆滑脱造成的人身不安全事故。为此,应指定专人定期检查锚杆抗拔力。

在注浆作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认真检查、清洗机械管头,检查后,经过试运转才可正式作业,发生堵塞时,需在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拆卸及维修。各种机械电力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与用品,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试验与日常检查,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者严禁使用。注浆人员及所有进入隧道施工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穿带防护用具(如胶皮手套、口罩、眼镜、防护罩等)。人人遵章守纪听从统一指挥;同时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闲杂人员及外人进入隧道施工工地。

此外,必须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技术检查制度,填报各种相关的安全统计报表,分析安全动态,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

3、喷射混凝土施工技术安全措施

在喷射混凝土作业开始前,应详细检查围岩受喷面,彻底清理危石、浮石,根据喷射方式采取合适的防尘措施,控制现场空气粉尘含量。作业人员应定期健康检查,必须佩带防护用具(防尘口罩、防尘面罩、眼镜、胶皮手套、雨鞋等)

在开始喷射作业前,应有专人检查管路、接头等,防止因管路破损或接头断开引起安全或质量事故。

当采用人工喷射应配备辅助支架,防止振动引起危害。转移或修理管路时,应先关机,有条件时采用机械手喷射。喷嘴前方不得站人。

在处理管路堵塞时,喷头应有专人看护,以防消除堵塞后,喷头摆动喷射伤人事故。

在喷射混凝土施工时,为避免供材、拌合、运输、喷射作业之间的干扰,应有统一的联络信号和联络方法。喷射作业应由班组长按规定的联络信号和方法进行指挥,防止因喷射手和机械操作人员之间联络不佳造成事故等。

4、钢拱架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在钢拱架制作和搬运过程中,应将钢拱架构件绑扎牢固,以防止发生整体构件或连接铁件碰撞伤人、车辆倾覆、构件坠落等事故。

钢拱架的架设应由专人按规定的信号进行指挥,随时观察围岩动态或初喷混凝土层的变化情况,防止落石或坍塌引起伤人事故。

在架设钢架前,应采用垫板等将钢拱架的基础面垫平。架设时,应采用纵向连结杆件将相邻的钢拱架连结牢固,防止钢拱架倾覆或扭转及变位等质量事故。

对钢拱架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扭曲、压屈等现象或征兆时,必须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时,应使其他人员迅速撤至安全地带,防止因坍塌造成伤亡事故。

采用新奥法施工时,由于公路隧道多为大断面开挖、尤其是在进行钢拱架的顶部连结作业时,高空作业较多,故作业人员站立的台车等,应设有扶手或安全栏杆。

5、二次衬砌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应根据通过模板台车内部车辆的限界,增加适当的安全富余量,以确定模板台车内部的净空尺寸。大型车辆应在调车人员指挥下通过模板台车。此时,在台车内部作业的人员应暂时离开,不得站在模板台车内部,避免不安全。

模板台车上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应重视防止异物混入混凝土料斗中,当有异物进入料斗中时,首先应使拌和机停止运转,然后方可取出异物,以免损坏机械设备等

当压送混凝土的管路或接头发生堵塞时,首先应消除管道中的压力,然后方可拆卸接头,进行疏通作业。此时,在接头前方(依照混凝土压送方向确定)不得站有其他作业人员,以免压送混凝土伤人事故。

6、机械设备的安全措施

机械电设备的布局要合理,且要装设安全防护装置,操作者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前要对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推土机、装载机和挖掘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和导向,以防砸伤人员等;应按规定对隧道施工机械和电力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及保养、试验、日常检查。凡是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7、防触电及电器设备安全措施

进行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定期检修电器设备;对电器设备外壳要进行防护性接地、保护性接零或绝缘;在潮湿的洞内环境中,施工临时照明设备及手提工具,不得使用超过36v的高电压作业。

审核人意见:

第5篇 隧道工程洞身开挖技术交底书

隧道洞身开挖技术交底书

施工标段:___高速公路__合同段

施工单位:__公司

工程名称:__隧 道

施工部位:__

交底内容:隧道洞身开挖

1.施工工艺

台阶法开挖施工工艺流程见下图。

超前支护施工

上台阶开挖

上台阶支护

下台阶开挖

下台阶支护

监控量测

数据处理

信息反馈

仰拱开挖浇注

防水层施工

衬砌施工

1.锚杆准备

2.钢筋网准备

3.钢架准备

4.喷砼准备

2.施工工序

台阶法开挖施工工序见下图。

仰拱

上台阶开挖

喷锚支护

下台阶开挖

喷锚支护

开挖掌子面

下台阶开挖断面

上台阶开挖断面

初期支护

二次衬砌

3.施工方法

根据地质情况,先施作拱部超前小导管,然后开挖上部土石方(有必要时预留核心土),及时施作初喷3cm厚砼,再在拱部1800范围内打眼施作φ25中空注浆锚杆并按要求完成其注浆;安装钢架;再在拱部挂钢筋网,网格间距20×20cm;最后复喷砼至设计厚度,上断面每循环进尺为一榀钢架。

待上部进尺一段距离后,及时开挖2部土石方,并及时施作初喷3cm厚砼,然后在边墙按设计安装ф25中空注浆锚杆并按要求完成其注浆,安装钢架;再在拱墙、仰拱挂钢筋网,网格间距20×20cm;最后复喷砼至设计厚度。

仰拱、结构防水及二次衬砌:初期支护完成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施工仰拱,仰拱完成后按要求施作结构防水设施,主要是铺设防水卷材、横纵波纹管、安装施工缝止水带或止水条,待结构防水设施安装完成后绑扎二衬钢筋、液压衬砌台车就位进行二衬砼浇筑。

仰拱填充:在二衬及仰拱完成后,且对洞内其他工序施工影响不大的情况下,及时进行仰拱填充,仰拱填充砼强度较低时,在其上架设移动栈桥,以便洞内掌子面的出碴车通过。

4.技术措施

超前支护等施工辅助措施,应首利用上一循环架立的钢架施作,再开挖;开挖方式采用弱爆破,爆破时严格控制炮眼深度及装药量。

锁脚小导管可根据需要设置,以确保下台阶施工的安全;各台阶依次开挖要严格控制开挖进尺,台阶开挖后仰拱应紧随。

施工中,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监控量测,及时反馈结果,分析洞身结构的稳定,为支护参数的调整,灌筑二次衬砌的时机提供依据。

交底人:签收人:日 期:

第6篇 隧道工程超前小导管技术交底书

隧道超前小导管技术交底书

施工标段:__高速公路__合同段

施工单位:__公司

工程名称:__隧道

施工部位:__

交底内容:超前小导管施工方法

1.施工工艺

ⅴ级围岩开挖前,先采用φ42超前小导管对拱部进行超前预支护,然后再开挖。超前小导管施工工艺流程见下图。

超前小导管施工工艺流程图

2.施工方法

小导管采用φ42热轧钢管加工而成,长度按设计要求确定,并按设计长度进行切割,并将端头加工成锥形,尾部预留不小于30cm的止浆段,从尾部止浆段以外至楔端管体钻8mm的注浆孔,间距15cm,呈梅花形布置。

小导管布设在隧道拱部范围内120°,外插角控制在5~10°以内,以防引起超挖。施工前,对掌子面的岩层喷射混凝土封闭以防漏浆,按设计标记出设计孔位,以确保导管施工的精确度。岩石地段采用yt-28风枪钻孔后插入小导管,纵向相邻两排小导管水平搭接长度不小于1.0m。

浆液采用砂浆搅拌机拌制。注浆时由下向上进行,注浆后立即堵塞钢管孔口,防止浆液外流。

施工中,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注浆参数进行调整,以取得最佳注浆效果。

3.技术措施

严格控制配合比和浆液凝胶时间,初选配合比后,用胶凝时间控制调节配合比,并测定注浆结实体的强度,选定最佳配合比。

注浆过程中,严格控制注浆压力,终压必须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并稳压,保证浆液的渗透范围,防止出现变形、串浆等异常现象。当出现异常现象时,采取降低注浆压力或采用间隙注浆;改变注浆材料或缩短浆液凝胶时间;调整注浆实施方案;出现浆液从其他孔内流出的串浆现象时,采取两台注浆机同时注浆或将串浆孔堵塞,轮到该注浆管时再拔下堵塞物,用铁丝或细钢筋清除管内杂物,并用高压风或水冲洗(拔管后向外流浆不必进行此工序),然后再注浆。

为防止孔口漏浆,在花管尾端用麻绳及胶泥封堵管孔缝隙。注浆管与花管采用活接头联结,保证快速装拆。注浆的次序由两侧对称向中间进行,自下而上逐孔注浆。拆下活接头后,快速封堵花管口,防止未凝的浆液外流。注浆过程中专人记录,完成后检验注浆效果,不合格者进行补注。注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开挖作业。

交底人:签收人:日期:

隧道工程技术交底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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