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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技术交底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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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技术交底

第1篇 吊装作业含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在使用前,必须经公司验收合格后,签发塔吊验收合格证使用通知书,方可使用。

2.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4.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5.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6.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7.司机在作业中要按照信号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要鸣笛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有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8.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

9.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

10.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

11.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灯。

12.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13.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14.运行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15.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16.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原厂规定,不得超载。

17.塔式起重机应按作业条件,依据有关标准,合理选择吊索具。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1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1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的过程中,使吊运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以免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掉出来发生事故。

20.吊运散碎物品时,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

21.吊运体积较大或较长的物体,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防止摆动的溜绳。

22.操作要按规定进行。应从止点零位开始逐档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传运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要平稳。

23.吊钩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米。

24.起吊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1米。

25.对动臂变幅的起重机禁止悬挂重物调臂变幅。

26.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卸下,不得使重物悬挂在空中。

27.司机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28.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的规定: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②斜拉斜挂不准吊。③吊

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⑤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⑧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

准吊。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 施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29.六级(风速为11~13米/秒,风压约105牛顿/米²)以上强风及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雨时起重机需做特别处理。

30.严禁利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31.严禁酒后操作。

32.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33.在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34.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35.司机必须以由扶梯上下,且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36.当塔式起重机结束作业后,司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不妨碍回转的位置。

37.凡是回转机构带有止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松开制动,

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38.对动臂变幅式起重机将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将小车开到说明书规

定的位置,并将吊钩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39.下班后把各控制器拔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

40.两台以上塔吊在同一工地吊运,必须制订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并传达到每个司机和信号工。

第2篇 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汽车式起重机需在公路上行驶时,应认真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作业,视其土质的情况,起重机的作业位置应离沟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3.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

5.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7.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照规定收放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严禁在底盘走台上站立,蹲坐人员和堆放散装物件。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行驶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8.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9.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更不得在吊起来的重物下面进行作业,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

10.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原厂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负荷作业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11.起吊长:大重物必要时应栓拉绳,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在起重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

13.起重机在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

14.作业完毕后收回支腿,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并降到40-60度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机棚和操作室都要关闭加锁;

15.起重机应停放在安全坚实的平地上;

16.汽车吊装作业,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种租赁资质和租赁合同等证件齐全有效。

第3篇 吊装作业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在使用前,必须经公司验收合格后,签发塔吊验收合格证使用通知书,方可使用。

2.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4.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5.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6.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7.司机在作业中要按照信号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要鸣笛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有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8.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

9.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

10.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

11.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灯。

12.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13.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14.运行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15.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16.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原厂规定,不得超载。

17.塔式起重机应按作业条件,依据有关标准,合理选择吊索具。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1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1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的过程中,使吊运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以免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掉出来发生事故。

20.吊运散碎物品时,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

21.吊运体积较大或较长的物体,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防止摆动的溜绳。

22.操作要按规定进行。应从止点零位开始逐档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传运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要平稳。

23.吊钩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米。

24.起吊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1米。

25.对动臂变幅的起重机禁止悬挂重物调臂变幅。

26.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卸下,不得使重物悬挂在空中。

27.司机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28.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的规定: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②斜拉斜挂不准吊。③吊

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⑤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⑧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

准吊。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 施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29.六级(风速为11~13米/秒,风压约105牛顿/米2)以上强风及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雨时起重机需做特别处理。

30.严禁利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31.严禁酒后操作。

32.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33.在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34.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35.司机必须以由扶梯上下,且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36.当塔式起重机结束作业后,司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不妨碍回转的位置。

37.凡是回转机构带有止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松开制动,

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38.对动臂变幅式起重机将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将小车开到说明书规

定的位置,并将吊钩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39.下班后把各控制器拔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

40.两台以上塔吊在同一工地吊运,必须制订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并传达到每个司机和信号工。

第4篇 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

工程名称

新建沪昆客运专线长沙至昆明段(贵州)ckgztj-8标

作业内容

吊装作业

作业范围和部位

数量

施工负责人

班组名称

人数

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安全绳,在作业下部及临边挂安全网。安全带按要求正确系设,系点牢固可靠。

2、吊装作业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它人员要有明确分工。

3、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4、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靠,回旋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

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10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作业中不得悬吊重物行走。

2、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3、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4、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5、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6、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10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作业中不得悬吊重物行走。

7、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8、工作完毕,应将吊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

续1

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

工程名称新建沪昆客运专线长沙至昆明段(贵州)ckgztj-8标
作业内容吊装作业
作业范围和部位数量
施工负责人班组名称人数
作业中应注意的事项:

1、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2、工作完毕,应将吊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

3、吊装作业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它人员要有明确分工。

4、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作业中遇到以下问题及解决办法(方法):

一、起重吊装十不吊: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超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夹不准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砌块夹具,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二、钢丝绳绳端断丝、绳股断裂、弹性减小等,应当及时将钢丝绳报废,更换新的钢丝绳,确保安全。

三、吊机支腿设在不平稳的地面上,如淤泥地、积水较多的洼地,属操作手操作不当,应立即将支腿设在平稳的地面上。

四、发现有工人在吊物下工作,应立即现场指挥命令该工人撤离,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交底人被交底人交底时间

第5篇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项目名称:                        编  号 :

施工单位:

交底工序或工程名称起重吊装作业

安全注意事项及措施

交底时间年    月   日    午
参加对象

及人数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   共   人交底人
交底地点记录人
一、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

1起重机的内燃机、电动机和电气、液压装置部分,符合相关规定。

2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3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等信号装置。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

4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5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6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7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8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9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

10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没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1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

12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拉绳。

13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4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5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以下规定: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表1、 与输电线的最小安全距离输电线电压(kv)。

外电架空线路电压等级 (kv)≤11-1035-110220330-500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最小安全距离(m)4681015

表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垂直安全距离

外电架空线路电压等级 (kv)<11-1035垂直安全距离(m)678

16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使用编结的钢丝绳,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

17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出现断丝或磨损使钢丝绳直径显著减少时,应及时更换。

18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

(1)表面有裂纹、破口;

(2)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4)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

(5)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二、起重吊装作业   “十不吊”规定:

(1)无专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2)设施有安全缺陷、支撑不安全不吊。

(3)吊物固定状态未消除、有附着物不吊。

(4)吊物未拴引绳、无人牵引不吊。

(5)吊物上站人、危险区有人不吊。

(6)吊物内盛有过多液体不吊。

(7)斜拉不平、超载不吊。

(8)吊物棱刃未加衬垫不吊。

(9)与输电线路无安全距离不吊。

(10)环境恶劣、光线不足不吊。

三、起重工岗位危险告知书

你将从事的起重吊装作业,存在着机械倾覆、坠物伤人、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独立顶岗作业,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2、吊装前必须严格检查所用的起重机械、吊装工具、绳索是否正常完好。严禁超负荷吊运、对超高、超宽物体的吊装。

3、上班按规定着装,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须系好安全带,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备带工具袋,严禁从高处向下乱扔物件等,严禁酒后进行起重作业。

4、在吊装作业中,提升或下降必须平稳,不准有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不允许任何人随同吊装设备升降,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停电)中断等,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吊装物体悬空过夜。

5、梁板等重型物体起吊前应对吊环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6、起重设备的性能必须完好,认真做好小型起重设备的保管维修和保养工作,定期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7、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四、主要危险因素:触电、构件脱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空坠落、机械倾覆等)。

(1)控制要点:

1、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作业前后进行安全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吊装构件要确保安全稳定性、捆绑要牢固可靠。

6、机械操作人员严禁酒后上岗。

被交底人员在下框签名

注:本交底书一式两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格一份。

第6篇 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

工程名称

新建沪昆客运专线长沙至昆明段(贵州)ckgztj-8标

作业内容

吊装作业

作业范围和部位

数量

施工负责人

班组名称

人数

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安全绳,在作业下部及临边挂安全网。安全带按要求正确系设,系点牢固可靠。

2、吊装作业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它人员要有明确分工。

3、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4、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靠,回旋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

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10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作业中不得悬吊重物行走。

2、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3、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4、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5、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6、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10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作业中不得悬吊重物行走。

7、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8、工作完毕,应将吊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

续1

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

工程名称

新建沪昆客运专线长沙至昆明段(贵州)ckgztj-8标

作业内容

吊装作业

作业范围和部位

数量

施工负责人

班组名称

人数

作业中应注意的事项:

1、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2、工作完毕,应将吊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

3、吊装作业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它人员要有明确分工。

4、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作业中遇到以下问题及解决办法(方法):

一、起重吊装十不吊: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超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夹不准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砌块夹具,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二、钢丝绳绳端断丝、绳股断裂、弹性减小等,应当及时将钢丝绳报废,更换新的钢丝绳,确保安全。

三、吊机支腿设在不平稳的地面上,如淤泥地、积水较多的洼地,属操作手操作不当,应立即将支腿设在平稳的地面上。

四、发现有工人在吊物下工作,应立即现场指挥命令该工人撤离,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交底人

被交底人

交底时间

第7篇 汽车吊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汽车吊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汽车吊吊装作业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1.汽车式起重机需在公路上行驶时,应认真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作业,视其土质的情况,起重机的作业位置应离沟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3.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

5.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7.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照规定收放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严禁在底盘走台上站立,蹲坐人员和堆放散装物件。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行驶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8.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9.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更不得在吊起来的重物下面进行作业,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

10.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原厂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负荷作业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11.起吊长:大重物必要时应栓拉绳,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在起重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

13.起重机在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

14.作业完毕后收回支腿,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并降到40-60度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机棚和操作室都要关闭加锁;

15.起重机应停放在安全坚实的平地上;

16.汽车吊装作业,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种租赁资质和租赁合同等证件齐全有效。

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第8篇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本技术交底适用于某大厦工程

一、起重吊装作业人员的“十不吊”准则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另星物件要用尴尬盛器堆放稳妥,叠放求齐求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我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第9篇 汽车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汽车式起重机需在公路上行驶时,应认真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作业,视其土质的情况,起重机的作业位置应离沟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3.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

5.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7.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照规定收放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严禁在底盘走台上站立,蹲坐人员和堆放散装物件。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行驶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8.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9.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更不得在吊起来的重物下面进行作业,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

10.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原厂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负荷作业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11.起吊长:大重物必要时应栓拉绳,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在起重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

13.起重机在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

14.作业完毕后收回支腿,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并降到40-60度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机棚和操作室都要关闭加锁;

15.起重机应停放在安全坚实的平地上;

16.汽车吊装作业,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种租赁资质和租赁合同等证件齐全有效。

第10篇 吊装作业(含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吊装作业(含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吊装作业(含群塔作业)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1.塔吊在使用前,必须经公司验收合格后,签发塔吊验收合格证使用通知书,方可使用。

2.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4.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5.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6.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7.司机在作业中要按照信号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要鸣笛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有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8.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

9.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

10.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

11.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灯。

12.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13.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14.运行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15.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16.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原厂规定,不得超载。

17.塔式起重机应按作业条件,依据有关标准,合理选择吊索具。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1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1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的过程中,使吊运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以免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掉出来发生事故。

20.吊运散碎物品时,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

21.吊运体积较大或较长的物体,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防止摆动的溜绳。

22.操作要按规定进行。应从止点零位开始逐档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传运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要平稳。

23.吊钩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米。

24.起吊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1米。

25.对动臂变幅的起重机禁止悬挂重物调臂变幅。

26.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卸下,不得使重物悬挂在空中。

27.司机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28.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的规定: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②斜拉斜挂不准吊。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⑤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⑧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 施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29.六级(风速为11~13米/秒,风压约105牛顿/米)以上强风及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雨时起重机需做特别处理。

30.严禁利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31.严禁酒后操作。

32.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33.在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34.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35.司机必须以由扶梯上下,且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36.当塔式起重机结束作业后,司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不妨碍回转的位置。

37.凡是回转机构带有止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松开制动,

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38.对动臂变幅式起重机将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将小车开到说明书规

定的位置,并将吊钩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39.下班后把各控制器拔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

40.两台以上塔吊在同一工地吊运,必须制订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并传达到每个司机和信号工。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第11篇 汽车吊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4-2

工程名称

步阳门业科技工业园

交底日期

2022年6 月日

施工单位

梓宁建设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汽车吊吊装作业

交底内容:

1.汽车式起重机需在公路上行驶时,应认真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作业,视其土质的情况,起重机的作业位置应离沟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3.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

5.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7.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照规定收放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严禁在底盘走台上站立,蹲坐人员和堆放散装物件。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行驶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8.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9.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更不得在吊起来的重物下面进行作业,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

10.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原厂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负荷作业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11.起吊长:大重物必要时应栓拉绳,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在起重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

13.起重机在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

14.作业完毕后收回支腿,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并降到40-60度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机棚和操作室都要关闭加锁;

15.起重机应停放在安全坚实的平地上;

16.汽车吊装作业,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种租赁资质和租赁合同等证件齐全有效。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作业人员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第12篇 汽车吊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4-2

工程名称

步阳门业科技工业园

交底日期

2014年6 月日

施工单位

梓宁建设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汽车吊吊装作业

交底内容:

1.汽车式起重机需在公路上行驶时,应认真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作业,视其土质的情况,起重机的作业位置应离沟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3.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

5.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7.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照规定收放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严禁在底盘走台上站立,蹲坐人员和堆放散装物件。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行驶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8.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9.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更不得在吊起来的重物下面进行作业,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

10.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原厂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负荷作业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11.起吊长:大重物必要时应栓拉绳,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在起重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

13.起重机在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

14.作业完毕后收回支腿,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并降到40-60度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机棚和操作室都要关闭加锁;

15.起重机应停放在安全坚实的平地上;

16.汽车吊装作业,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种租赁资质和租赁合同等证件齐全有效。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作业人员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第13篇 构件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4.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5.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吊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应进行试吊。

6.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统一的信号。

7.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生根处需安全可靠。

8.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喝酒,在高空不得开玩笑。

9.高空作业穿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和带钉的鞋。

10.吊车行走道路和工作地点应坚实平整,以防沉陷发生事故。

11.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12.拆卸千斤顶时,下方不应站人。

13.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14.构件在未经校正、焊牢或固定之前,不准松绳脱钩。

15.起吊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

16.起重吊装所用之钢丝绳,不准触及有电线路和电焊搭铁线或与坚硬物体摩擦。

17.遵守有关起重吊装的“十不吊”中的有关规定。

第14篇 铆工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贵州卓越建设(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部门交底人交底日期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 吊装用的钢丝绳应经常检查,发现芯油挤出,必须及时更换配备的钢丝绳,应防水泡,高温和电弧击伤电流灼热退火,严禁接触有腐蚀性的化学物质。                                                    2、 钢丝绳承载时应舒展,不得扭结,搭压和变形,套索不得沾泥和铁屑及金属颗粒,吊装或捆扎重物时,必须受理均匀,钢材菱角必须加保护垫。                                                    3、 用后的钢丝绳套索,必须悬挂在架子上,重盘应放在垫好的木板上。

第15篇 汽车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汽车式起重机需在公路上行驶时,应认真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作业,视其土质的情况,起重机的作业位置应离沟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3.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

5.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7.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照规定收放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严禁在底盘走台上站立,蹲坐人员和堆放散装物件。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行驶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8.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9.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更不得在吊起来的重物下面进行作业,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

10.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原厂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负荷作业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11.起吊长:大重物必要时应栓拉绳,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在起重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

13.起重机在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

14.作业完毕后收回支腿,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并降到40-60度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机棚和操作室都要关闭加锁;

15.起重机应停放在安全坚实的平地上;

16.汽车吊装作业,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种租赁资质和租赁合同等证件齐全有效。

吊装作业技术交底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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