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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安全生产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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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安全生产

第1篇 夏季化工安全生产防范

夏季来临,天气炎热、雷雨变化无常,对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会造成严重威胁和影响。所以我们特别强调夏季安全生产中各种防范措施,根据目前我们美凯公司生产特点和安全形式,提出“夏季化工安全生产防范”供大家参考学习,以求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一、 防火

1、 夏季炎热,气温高。在化工生产区域(尤其是我们公司)易燃、易爆、易挥发的原材料较多。例如:乙醇、二氯乙烷等沸点低,都属于易挥发的物质。在炎热的夏季挥发更快,在浓度比较高的地方极易达到其燃点和爆炸极限。

2、 夏季要么是雷雨,要么是炎热干燥,在空气干燥的时候,就越应该注意防火的重要性。

所以,针对夏季化工生产的特点和所使用的原料性质,首先要注意防火。要防止火灾发生,首先要认真遵守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生产区域动火管理规定》。各岗位操作人员认真操作,严格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各值班巡检人员应该认真检查,发现火患或违章违纪现象应该严肃处理。

二、 防中毒

我们公司使用的原料不是有毒就是有腐蚀性(例如: 硫酸二甲酯、二氯乙烷、三氯氧磷、氯化亚砜),不慎接触或吸入有毒物质或这些物质挥发的气体均能不同程度的导致中毒或造成肌体损伤,严重者导致灼伤甚至昏迷或死亡。尤其在夏季,天气炎热,员工穿戴比较单薄,在工作状态下又比较容易出汗。而天气炎热,有毒有害物质极易挥发,挥发出的有毒气体通过人的毛孔渗入体内造成人员中毒。况且,有些中毒一般在开始时没有什么反映,一旦有反映就已经非常严重啦!所以,了解我们所接触物料的性质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尤为关键,一旦这些有毒有害物质溅到身上,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并更换好干净的衣服,有专人观察和监督,严重者到医院接受治疗。那么在夏季我们应该如何预防呢?

1、 检修作业时要预防中毒:维修工在检修物料管道等其他与有毒有害物料相关的设备设施时,一定要佩带好防毒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一切安全防护措施(釜、罐、池内作业更应该严格要求,认真置换和做好内部有毒有害气体分析),杜绝接触或呼吸到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2、 各岗位操作人员认真操作,值班人员和工段长加强巡检,严禁杜绝因物料喷溅到或直接流到操作工身上引起中毒(有腐蚀性的物料造成化学灼伤)。尤其注意操作顺序,关键岗位应该一人操作,一人监督,避免违章作业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一旦泄漏或流失,立即在安全防范措施得当的条件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清理物料和现场,防止人员中毒。

3、 装卸物料时,一定将接头牢固扎紧,检查进出口阀门正常后再开启输送泵,严格顺序颠倒而导致局部憋压使物料溅出而引起中毒等事故。

4、 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巡回检查,杜绝一切跑、冒、滴、漏现象。尤其加强对设备、设施薄弱环节的检查和防范。例如:各罐区储罐液位、放空的检查,以防泄漏事故发生而导致人员中毒。

三、 防泄漏

在夏季生产中,一旦原材物料泄漏,不但造成环保事故和物料损失,而且最有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特别是泄漏的物料直接喷溅在操作人员身上(甚至口里),危险性更大(一旦这些有毒有害物质溅到身上,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并更换好干净的衣服,有专人观察和监督,严重者到医院接受治疗)。杜绝泄漏,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1、 精心操作:物料输送阀门及管道拆卸或连接等一定注意该关闭的是否关闭,该开的是否开启。防止物料泄漏在外面或局部憋压而导致喷料而导致泄漏事故。

2、 一些玻璃视镜、放空阀(口)、液位计和开关阀门等一定要有防护措施,以防碰撞、开错或破坏而造成泄漏事故的发生。

3、 各储罐液位严格控制在标准(警戒)线以下,严格超线储存以防溢料。同时,一定要定期检查和验证各储罐液位计的准确性,以免出现假液位或造成假象而导致溢料。

四、 防中署

夏季炎热,我们有一些劳动量相对较大的岗位,例如:bp-1洗料、烘干,在室外维修等,都有可能导致中署现象发生。所以夏季生产一定注意防中署现象发生:

1、 工作量较大的岗位一定注意休息。一是不工作时要休息好,二是工作之余特别是感觉不适的时候更要注意休息,不要为赶进度赶时间长时间劳累作业。

2、 由于劳动量比较大的岗位工作时出汗多,为了防止出现虚脱,应该多饮水尤其多饮用防暑降温的食品。同时,中间休息时多到阴凉处。

3、 车间严格监督,安排的工作量不要太大,相互帮助,共同完成。一旦发现有员工中署现象,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公司安环部应该备用防中署的药品以防不测。同时,常备防暑降温药物(例如:人丹和藿香正气丸等药物)。

4、 当感觉不适:头晕目眩、浑身乏力或呕吐难受等现象时立即停止作业,报告车间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希望各部门加大防中署宣传力度和常识,让员工了解和便于防范。

五、 防超温

天气炎热,温度高。有些放热反应工序比较难降温、难控温,容易发生超温现象,在不能严格把关的情况下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同时,由于操作不慎也容易发生超温超压现象,最终酿成事故。

1、 各岗位操作人员一定按照操作工“六严格”认真操作、严格把关,严禁超温作业,一旦降温或难控制时及时采取降温、降量或直接停车等应急措施。

2、 物料储存、岗位物料输送的温度控制也必须在标准范围内。

3、 装卸物料也必须注意温度情况,尤其不要再温度较高、阳光直直射的情况下装卸和应该站在上风口装卸防止人员中毒或发生危险。

六、 防爆炸

我公司作为一个使用原材料易燃易爆、有毒性等特点,且反应复杂;除做好防中毒、防超温、防泄漏等基本预防外,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做好防爆炸,这是最危险的,一旦发生将会伴随火灾、泄漏、中毒和环境污染等最危险的过程发生。所以,防爆炸就是最关键的安全防范措施。

1、 加强安全阀、防爆膜、精馏系统等的监督管理、监控。定期检查、检验或更换,始终使其处于良好有效的工作状态,应该作为特殊安全监护点管理。

2、 精心操作,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和严禁超限作业,以免因操作不慎、检查不到位而发生泄漏、憋压、超温超压、静电或置换不净等这些均能造成严重的爆炸事故,给人员伤亡和公司财产造成极大损失。

3、 加强火源管理,严禁火源带入生产区、严禁杜绝违章动火作业和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燃烧而发生爆炸。

4、 严禁易反应的两种物品混放而发生积热产生燃烧或爆炸。所以,仓库和车间一旦要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严禁不该或不能混放的物品存放仓库内。

七、 防触电

天气炎热,配电室内温度比较高,电器仪表损坏、老化、失灵等影响生产的因素增加,电工在加强巡检好检修的过程中,一定严加防范、防护和监督,不能有任何的麻痹和侥幸心理。

1、 电工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按要求穿戴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外,同时必须穿防绝缘鞋,检修时戴上绝缘手套,关键检修部位做到一人检修一人监督,时刻做好防护和防范措施。

2、 电器仪表检修和运转设备检修作业前一定先断电,挂上“正在作业,严禁合闸”醒目的标示牌后,在有相关人员监护的条件下,方可进行检修作业。严禁因为抢时间、赶进度而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导致意外事故发生。

3、 各部门(生产岗位)操作人员不是分管的电器、仪表、按钮等带电设施不能动,属于自己分管的出现故障后立即报告上一级领导,通知电仪工序专业维修人员检修,严禁私自触摸、拆卸和检修等违章行为发生。

4、 电器仪表检修一定按照检修作业操作规程、规范进行作业。严禁抄近路,用不规范、型号不配的配件代替正规和规范的配件进行凑合或发现有超温、超限和超期工作的电器仪表带病作业。

5、 加强值班巡检,值班期间做到全面、细致和规范,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尤其是遇到天气不好或雷雨天气时更要加强力度!对各车间的电器仪表的防雨、防雷设施进行认真的检查、强调和安排,以防影响生产或造成触电事故。

八、 防烧(烫、碰、摔、挤、压、碾)伤

这些看似一些小伤害,没有大碍。但是如果平时工作中不注意会经常性的发生。尤其是夏季,天气热,我们穿戴的又比较单薄,稍不注意造成的伤害就会比平时严重。所以,在夏季不得不防。

1、 防止温度高的中间物料和加热介质等(例如:导热油、蒸汽、蒸汽冷凝水或80℃热水和温度较高的中间物料等)溅、流或滴在身上,不但会引起烫伤、而且还会引起中毒。(严禁这些物料跑、冒、滴、漏和连接蒸汽或物料管线时一定扎紧、扎牢,防止脱落)。

2、 在生产过程中,严禁身体、赤手、用工具或用脚接触正在运转着的设备、设施。操作和检修人员应该远离这些设备、设施。操作运转设备的女工应扎包好头发,以防不小心头发接触到运转着的装置。如果不严加要求和防范很可能发生碰、挤、碾或压伤事故。

3、 检修运转设备、设施的检修人员必须先断电,并在此设备的指示按钮挂上“正在作业,严禁合闸”醒目的标识牌后,再将三角带、皮带等褪掉后,然后进行检修作业,并且特殊情况还要有监护人员(例如釜内作业不但置换检测,而且要有监护)。同时,还要和当班值班人员结合好,防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意外。

4、 严禁我们的员工违章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三违”而发生碰、摔伤等意外事故。

5、 在生产区域内巡检和工作必须戴上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办理登高证和戴上并挂好安全带。

九、 防静电

由于我们公司生产使用的乙醇、二氯乙烷等都是低沸点、易挥发的物质,由于在夏季挥发性更强,雷雨比较多,所以防止因产生静电而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就尤为重要。

1、 认真检查防静电设施(例如:接地线、防静电跨接、避雷针等设施),确保其安全有效并按规定定期检测和检验。

以上夏季生产的九点防范措施都是我们平时强调的和我们日常应该做好的。在已经或即将形成安全威胁的2011年夏季和安全生产月期间,我们再次将其整理和作出特殊要求,请大家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相信能为我们美凯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员工安全意识的提高起到促进作用。

安环部

2011年6月8日

第2篇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生产活动过程中的风险分析,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在风险未有效控制之前不得组织生产。

(2)负责生产活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确保实现企业安全目标。

(3)编制和修订工艺技术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技术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积极组织对生产操作员工技术培训考核,使员工熟练掌握岗位操作规程。

(5)参与工艺技术安全检查,及时改进安全生产技术上存在的问题。组织审批与生产有关的特殊安全技术措施。

(6)积极推广安全标准化作业,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装备,吸收应用安全管理的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经验。

(7)参加企业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管理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8)负责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基层上报事故调查处理。当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

第3篇 化工冬季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冬季气候特点是寒冷、干燥。公司员工在从事生产活动中,如果思想麻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防护措施不落实、不到位,就会极易发生冻伤、人员中毒、滑跌、火灾、爆炸和冻裂设备、工艺管线等事故。为了保障冬季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在冬季安全生产方面,应注意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加强管理

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做好防冻工作

对处于露天的生产设备、工艺管线,凡需保温的,要提前做好防冻保温层;维护、保养好供暖、取暖和保温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做好防滑跌工作

滑跌致伤,是冬季化工生产的常见事故。由于积雪、积水、结冰和结霜等原因,公司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在岗位操作过程中,发生滑跌致伤事故屡见不鲜,有的伤情较重,治疗恢复期达数月。为防止这类事故,应注意在岗位作业,尤其是在室外作业时,要精力集中;从事高处作业、立体交叉作业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是高处作业时,勿存侥幸心理,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4.做好防中毒工作

凡使用有毒有害物料的生产岗位,应杜绝设备、装置和工艺管线的跑、冒、滴、漏现象,注意工房内的通风换气,防止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慢性职业中毒。

5.做好防火灾、爆炸工作

上岗员工要精心操作,严禁将火种带入防火、防爆区内,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相关规定、有关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的安全规定和企业有关动火报告等制度,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第4篇 化工厂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关规定

一、 必须严肃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纪律,养成良好的生产习惯。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一切违章操作。

二、 上岗必须佩戴厂发各种劳动保护,不允许自行佩备随意穿戴。如不佩戴,每次给予罚款5-20元处理,对不能执行厂部规定,屡犯者劝其离厂。对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出现事故一律由本人负责。厂不负任何责任。

三、 为确保安全生产,本着对人对已负责的原则,对于在工作时间睡觉给予罚款20-50元的处理,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四、 生产期间车间内严禁动火,特殊情况必须经厂部研究决定。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并予辞退。

五、 在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规者开除。如在生产车间内发现烟头,每个烟头处罚当班班长10元。

六、 必须做到文明生产,保持良好的生产环境。车间卫生必须随时清扫,对不能做到清扫者,给予全班罚款处理。每星期五为大扫除,由当日白班负责,厂部检查。

七、 保持厂区环境卫生的清洁,对在厂区内乱扔杂物、烟头、剩饭等,给予罚款10元的处理。

八、 以上各款的执行情况做为月奖金发放的依据,希望认真遵守并执行。

葫芦岛市益惠化工厂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第5篇 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码头企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jtj 237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

jtj 297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

jt 556 港口防雷与接地技术

aq 3013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t 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不断持续改进,确保安全生产。

3.2

危险、有害因素hazardous elements

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3

风险risk

发生特定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3.4

隐患potential accidents

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5

安全绩效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6

相关方interested party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企业外的团体或个人。

3.7

变更change

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4 一般要求

4.1原则

4.1.1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本标准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1.2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应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为基础,树立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理念,与企业其他方面的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

4.1.3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应体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原则,通过有效方式实现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4.1.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保持,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2建立

4.2.1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立过程,包括初始评审、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改进与提高等6个阶段。

4.2.2初始评审阶段: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标准的要求,对企业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初始评估,了解企业安全管理现状、业务流程、组织机构等基本管理信息,找出差距。

4.2.3策划阶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标准的要求,针对初始评审的结果,确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方案,包括资源配置、进度、分工等;进行风险分析;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台帐、档案、记录等;确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4.2,4培训阶段: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内容培训。

4.2.5实施阶段:根据策划结果,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各项要求。

4.2.6自评阶段: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找出问题,提出完善措施。

4.2.7改进与提高阶段: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绩效。

4.3评定和监督

4.3.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4.3.2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4.3.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

4.3.4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5 核心要求

5.1目标

5.1.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订文件化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应:

(1)形成文件,并得到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与企业的其他方针和目标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5)公众易于获得。

5.1.2企业应签订各级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各部门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指标,以保证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有效完成。

5.2机构设置与职责

5.2.1机构设置

5.2.1.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5.2.1.2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2.1.3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至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5.2.2职责

5.2.2.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5.2.2.2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其他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5.2.2.3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5.3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5.3.1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

5.3.1.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并定期进行更新。

5.3.1.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5.3.1.3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5.3.1.4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5.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3.2.1企业应制订并执行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5.3.2.2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与获取;

(3)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4)安全投入保障;

(5)安全生产奖惩;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7)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

(8)安全培训教育;

(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0)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

(11)风险评价;

(12)隐患治理:

(13)重大危险源管理;

(14)危险作业许可;

(15)消防管理;

(16)危险化学品管理;

(17)危险化学品作业现场管理;

(18)装卸作业安全管理;

(19)装卸设备安全管理;

(20)特种设备、强检设备安全管理;

(21)设备检维修管理;

(22)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23)相关方管理;

(24)职业健康管理;

(25)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26)变更管理;

(27)应急救援管理;

(28)文件和档案管理等。

5.3.2.3企业应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5.3.3操作规程

5.3.3.1企业应根据装卸工艺、设备设施的特点和装卸货种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

(1)装卸、储存作业操作规程;

(2)装卸、储存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3)船舶靠离泊作业操作规程;

(4)系解缆作业操作规程;

(5)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

(6)电气作业操作规程;

(7)消防系统操作规程等。

5.3.3.2企业应在新装卸工艺、新设备、新货种投入运营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5.3.4修订

5.3.4.1企业应明确评审利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装卸工艺、装卸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装卸货种危险性发生变更时;

(6)当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7)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8)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9)其它相关事项。

5.3.4.2企业应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3.4.3企业应保证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4风险管理

5.4.1风险评估

5.4.1.1企业应组织制定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估的目的、范围和准则。

5.4.1.2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定合适的评估方法,定期、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

5.4.1.3企业风险评估应贯穿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试投产、运营等各阶段。

5.4.1.4企业风险评估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地理位置与周边环境;

(2)自然条件;

(3)总平面布置;

(4)装卸/储存货种、工艺、设备;

(5)水工结构及码头附属设施;

(6)地基处理与铺面结构;

(7)配套设施:如供电、照明、防雷防静电、通讯控制、消防等;

(8)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素质等。

5.4.1.5常用风险评估方法有:

(1)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3)英国帝国化学公司(ici)蒙德(mond)火灾、爆炸、毒性指标评价法;

(4)道化学公司(dow)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

(5)软件模拟预测评估,等。

5.4.2风险控制

5.4.2.1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

应考虑:(1)可行性;(2)安全性;(3)可靠性;

可采取:(1)工程技术措施;(2)管理措施;(3)培训教育措施;(4)个体防护措施。

5.4.2.2企业应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5.4.3重大危险源

5.4.3.1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重人危险源辨识(gbl8218)》的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级别,进行分级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入危险源登记建档。

5.4.3.2企业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实施重人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

5.4.3.3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5.4.3.4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5.4.3.5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5.4.3.6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5.5安全投入及工伤保险

5.5.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5.5.2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5.5.3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5.4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5.6教育培训

5.6.1教育培训管理

5.6.1.1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制订并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5.6.1.2企业应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5.6.1.3企业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5.6.2资质培训

5.6.2.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取得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6.2.2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装卸作业管理人员、申报人员等应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取得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6.2.3企业应组织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人员进行有关安全作业知识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6.2.4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每2年复审一次,复审前应参加再培训。

5.6.2.5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每3年复审一次,复审前应参加再培训。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6.3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5.6.3.1企业应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

5.6.3.2企业应按新工艺、新设备、新货种投入运营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6.3.3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公司级、部门(作业队)级、班组级二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

5.6.3.4企业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部门(作业队)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6.3.5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5.6.3.6企业应对相关方进港人员进行进港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临时进港证,保存安全教育记录。

5.6.4安全文化建设

5.6.4.1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5.6.4.2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5.6.4.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5.6.4.4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5.6.4.5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

5.6.4.6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5.6.4.7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5.7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

5.7.1生产工艺

5.7.1.1企业应根据码头总平面布置、装卸货种、吞吐量等情况选择合适的符合规范要求的装卸、储运、扫线、倒罐、伴热/保温等工艺。

5.7.1.2作业人员应了解装卸货种的危险性、管道安全流速、最高允许压力、介质温度等信息。

5.7.2设备设施建设

5.7.2.1企业应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7.2.2企业应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的设立阶段、设计阶段、试生产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规范管理。

5.7.2.3企业应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安全监督,保证施工过程处于有序管理状态。

5.7.2.4企业应制订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应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5.7.2.5企业应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5.7.2.6应建立设备设施台账,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

5.7.3特种设备及强检设备

5.7.3.1企业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对特种设备、强检设备进行规范管理。

5.7.3.2企业应建立特种设备、强检设备台帐和安全技术档案。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定期检验和定期白行检查的记录;

(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洲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耗能特种没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5.7.3.3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企业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5.7.3.4企业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1次检查,并保存记录。

5.7.3.5企业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

5.7.3.6企业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7.3.7企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5.7.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5.7.4.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台帐。

5.7.4.2企业应确保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至少应做到:

(1)按照jtj 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要求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控制室或操作室;

(2)按照gb50351《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的要求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

(3)按照jtj 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 556《港口防雷与接地技术》要求的要求在输油管道、装载臂和钢引桥等装卸设备及金属构件进行电气连接并设置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

(4)按照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在港区建构筑物安装防雷设施;

(5)按照68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

(6)按照68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设置电力装置;

(7)按照gbll65 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8)按照jtj297《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的要求配置护舷等防撞装置;

(9)按照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置储罐液位、温度、压力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10)港区各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8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5.7.4.3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5.7.4.4安全防护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5.7.4.5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5.7.5设备检维修

5.7.5.1设备设施应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维修。

5.7.5.2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检维修方案,方案中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

5.7.5.3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5.7.6设备拆除、报废

5.7.6.1应制订并执行设备拆除和报废制度。

5.7.6.2拆除作业前应到现场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识别,制订拆除方案。

5.7.6.3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报废前应进行清洗,清洗、检测合格后方可报废。

5.8作业安全

5.8.1作业现场

5.8.1.1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

5.8.1.2应办理机动车辆进入装卸区、罐区现场相关手续,机动车辆应佩戴标准阻火器、按指定线 路行驶。

5.8.1.3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企业应将储存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管理措施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5.8.1.4作业区域内有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应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义务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5.8.1.5应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5.8.2作业许可

5.8.2.1企业应对下列危险性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种作业许可证中应有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安全措施内容:

(1)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破土作业

(4)临时用电作业

(5)高处作业

(6)断路作业;

(7)吊装作业;

(8)设备检修作业;

(9)抽堵盲板作业;

(10)其他危险性作业。

5.8.3作业行为

5.8.3.1应制订船舶靠离泊作业、装卸作业、罐区作业、过驳作业等操作规程,规范作业人员作业行为,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5.8.3.2应在作业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控制措施。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

5.8.3.3作业人员在进行5.7.1中规定的作业活动时,应持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

5.8.3.4作业活动监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持相应作业许可证进行监护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护岗位。

5.8.4警示、报警标志

5.8.4.1企业应按照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规定,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

5.8.4.2企业至少还应设置以下安全警示标志:

(1)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按照gbzl58《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的规定设置警示标识,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装卸、储存货种的特性参数、危险性、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

(3)装卸、储存区域设置风向标;

(4)码头及较长的引桥上没置警示红灯;

(5)管道上设有管内介质名称、流向的标志;

(6)软管上设有最大工作压力、最高/最低丁作温度标忠;

(7)码头前沿设有禁止无关船舶停靠的标牌;

(9)道路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

(10)人员撤离路线指示标志及临时集合点标志:

(11)应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5.8.4.3作业场所应设置以下报警装置:

(1)火灾报警装置;

(2)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装置;

(3)广播/对讲装置。

5.8.5相关方管理

5.8.5.1企业应制订并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5.8.5.2企业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5.8.5.3企业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5.8.5.4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

5.8.6变更管理

5.8.6.1企业应制订并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l生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5.8.6.2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5.9消防管理

5.9.1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必须依法通过审核,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必须通过消防验收,验收后应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5.9.2应按jtj 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gb 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5.9.3企业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应经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的培训,持证上岗。

5.9.4企业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订并执行防火安全检查、动火审核批准、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消防培训教育、消防演练演习等制度,制订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9.5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有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存检验、维修记录,确保所有消防器材及设施可靠、有效,随时可用。

5.9.6应保障码头、罐区、建筑物、公共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消防车通道的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5.9.7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演习。

5.9.8应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10职业健康

5.10.1职业危害申报

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5.10.2职业危害告之

5.10.2.1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5.10.2.2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5.10.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

5.10.3.1应按规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兼职的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5.10.3.2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对可能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和提出建议,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5.10.3.3应在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5.10.3.4应严格执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告知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5.10.3.5不得安排上岗前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

5.10.4个体防护用品

5.10.4.1应根据接触危害的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5.10.4.2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铅封。

5.10.4.3应将损坏或者过期作废的个体防护用品及时回收和做妥善处置,保留回收记录,以防止污染环境和流落到其他人员手中非预期使用造成危害。

5.10.4.4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加强对个体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个体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5.11隐患排查与治理

5.11.1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制度,并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

5.11.2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5.11.3隐患排查

5.11.3.1企业应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事故隐患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5.11.3.2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

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5.11.3.3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

5.11.4隐患治理

5.11.4.1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企业应及时组织隐患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

5.11.4.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企业应立即组织整改,。

5.11.4.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应组织制订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11.4.4企业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f卜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止作业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11.4.5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应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包括治理项目名称、治理方案、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内容。

5.11.5隐患报备

5.11.5.1企业应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5.11.5.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5.11.5.1条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5.11.6企业应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形成书面记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5.1 2应急救援

5.12.1当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发生险情或事故时,港口经营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故进一步扩散。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5.12.2应急预案

5.12.2.1应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并针对某种具体的、特定类型的紧急情况,制订专项预案,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5.12.2.2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5.12.2.3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和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5.12.2.4应对所有员工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价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记录。

5.12.3应急救援组织

5.12.3.1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

5.12.3.2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5.12.3.3应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和救援队伍的职责。

5.12.4应急装备物资

5.12.4.1应按照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

5.12.4.2应建立应急通讯网络,并保证其24小时畅通。

5.12.4.3应对应急物资及装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5.13事故调查与处理

5.13.1事故报告

5.13.1.1应制订并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鼓励员工报告所发生的事件、事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外,应按规定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13.1.2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l小时内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13.1.3企业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5.13.2事故调查和处理

5.13.2.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5.13.2.2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5.13.2.3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切实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5.13.3事故分类管理

5.13.3.1企业应建立事故/事件档案和事故/事件管理台帐,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将事件、一般事故、需要上报的事故分类管理。

5.13.3.2企业应定期组织事故/事件案例回顾分析讲座,以杜绝类似事故/事件的再次发生。

5.14检查与绩效评定

5.14.1检查

5.14.1.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有效实施。

5.14.1.2企业安全检查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计划。各种安全检查均应编制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

5.14.1.3企业各种安全检查表应作为企业有效文件,并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完善。

5.14.1.4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并与责任制挂钩。

5.14.1.5企业安全检查形式和内容应满足:

(1)综合性检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负责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2)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3)季节性检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进行,根据当地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

(5)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目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5.14.2自评

5.14.2.1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定,验证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事故报送及事故调查处理、隐患排查与治理等情况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5.14.2.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5.14.2.3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绩效评定。

5.14.3持续改进

5.14.3.1企业应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记录。

5.14.3.2企业各种检查的主管部门应对各级绸织和人员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5.14.3.3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风险评价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第6篇 化工企业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2、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等各类安全活动的准备工作。

3、负责外来参加各类仪式、活动、参观访问人员的安全。

4、参与公司重大事故(包括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认真学习掌握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和制度,协助做好工伤员工及家属的接待、解释等工作。

5、开展各类安全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对安全先进班组和个人进行表彰。

6、做好安全制度等文件的会签发放工作。

第7篇 化工企业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1、抓好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和协助行政在全公司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促进矿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展。

2、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社会保险和劳动保护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切身利益。

3、协同公司有关部室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管理,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把安全生产纳入劳动竞赛。

4、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深入井下生产一线了解安全状况,查处事故隐患,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配合行政做好劳动保障工作。

5、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行政做好伤亡职工、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6、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协同单位行政抓好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搞好群安队伍建设。

7、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配合有关方面抓好“安全协管会”工作,认真做好夫妻安全互保等安全公约签订工作,发挥好第二道安全防线作用。

8、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优势,利用各种形式,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素质,确保安全生产。

第8篇 化工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化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___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编制和实施及考核责任人,是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总负责人,应熟悉并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并通过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公司重大事故负法律责任。必须做到的六点是: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负责审批公司员工三级教育方案及执行、检查、方案调整工作。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4.负责审批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及时向市、区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虚报。

5.对财物部工作负责,负责生产经营产品的销售,向客户提供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负责联系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并检查运输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做好营销安全生产工作。对原材料采购过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保证原材料及外购品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8.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在安排公司年度财务计划时必须安排劳动保护、安全隐患消除、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维修更新、人员培训等资金。

9.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0.企业内实行的各部门生产管理工作,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指标等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

11.负责交纳公司员工的工伤保险。

第9篇 化工企业行政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环保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工作计划、规划,并督促检查其在各职能部门的执行情况。

2.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组织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正常进行。

3. 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4.协助安全生产副经理组织开展公司风险评价工作,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负责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公司安全、职业危害防护、环保、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督。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动火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证》等票证的审签工作。

8.负责全厂交通和厂内的消防、要害岗位和消防器材、特殊防护器材管理、检查,并督促各部门做好保卫、防火、厂内道路畅通等工作。

9.参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其它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10.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准确地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加强对公司工伤事故的管理,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教育和处罚。

11.责查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部门、班组和个人。

12.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好的部门、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

13.组织编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定期组织进行预案演练。

14.监督安全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确保安全经费足额提取和专款专用。

15.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16.负责督促新、改、扩建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

17.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有关会议和活动,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18.负责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第10篇 化工安全生产检测分析作用预防措施

化验分析这项工作是每一化工企业都离不开的。由于化工企业是连续、稳定并和生产同步的,是一个复杂连续的转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物料活动、物料反应,经常还伴随着高温、高压等条件,并且活动介质多数都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通过化验分析数据来指导工艺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显得尤其必要。多年来从事化验治理工作的实际经验,以化验分析数据对安全生产的作用为例,说明其对化工企业安全稳定生产的指导作用。

一、企业安全生产的必要性

全生产是化工生产的必要条件,由于化工生产品中易燃易爆、有毒、高温、高压设备多、工艺、操纵要求严格,如果治理不当或者生产中出现错误, 就会发生火灾、爆炸、中毒或者灼伤等事故。轻则影响到生产的正常进行,重至造成人员伤亡,工厂毁坏。无数事实告诉我们,没有一个安全的生产基础,现在化工就不吭能够健康正常的发展。 全生产时化工生产的保障,要充分发挥现代化工生产的上风,必须实现安全生产,确保生产长期连续、安全的运行。发生事故就会造成企业不能正常运行,影响生产能力,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安全生产是化工生产的关键,化工新产品的开发、新产品的试生产必须解决安全生产题目,否则便不能进进实际生产。

二、缺乏化验分析导致事故产生原因分析

(1)缺乏原料数据分析,以至于原料的不稳定性事故多。化工企业生产中很多化工原料的易燃性、反应性和毒性决定了易出现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的情况。而压力容器的爆炸及反应物的爆燃,都会产生破坏力极强的冲击波。

(2)缺乏生产过程数据分析,造成生产过程事故多。化工生产中的副反应、处于临界状态或爆炸极限四周的反应都易引发火灾事故。

(3))缺乏控制数据分析,设备破损引起爆炸泄漏。生产原料的腐蚀、生产压力的波动、生产流程中的机械振动引起的设备疲惫性损坏以及高温、深冷等导致的压力容器破损;设备设计不公道或加工工艺存在缺陷,都易引起事故发生。

三、案例分析

1.某煤气厂利用汽化剂(氧气和水蒸气)制取粗煤气,粗煤气经过一氧化碳变换、低温甲醇洗涤,合成甲醇后,甲醇吹除气(主要为甲烷)作为城市煤气。该厂在制备氧气这一过程中,涉及到碳氢化合物这一重要指标,假如这套万立方米空分装置在空气分离过程中,液氧、液氮、液空中的碳氢化合物含量超标,没有及时进行放空置换处理,就会造成空分塔的内爆。化验分析提供的超标数据没有引起生产工艺职员的重视,曾经发生过空分塔的内爆,设施损坏。通过强化化验数据的管理,生产控制职员在化验员提供的正确数据下精心操纵,从而杜尽了类似事故的发生。

2.国家城市煤气标准规范规定,煤气中的氧含量小于1%,假如氧气含量超标,集聚达到6.6%的爆炸极限值,当碰到高温、高压或管道设备在外力作用下产生火花时,就会发生爆炸。某化肥厂在煤制气过程中,由于分析职员在量取色谱峰高时出现差错,分析数据不能代表生的实际情况,致使工艺职员没有及时调节工艺参数,从而导致管道爆炸,造成整个净化工段全部变成废墟的严重后果。根据这一事例,该厂对化验系统的所有分析职员进行了安全学习教育,化验职员能够自觉抵制人情数据;引进了更精密的色谱仪等仪器进行气体分析,严把化验分析质量这一关。杜绝了风险,成为优质的城市煤气,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3.由于生产工艺职员同化验员失职,对于灰分超标和限下率超标时,数据不上报,或改动后上报合格数据,造成了事故隐患。 为了保证化验分析数据的正确,通过巡检、复检、抽检和实检制度,制度规定从事化工分析的技术员,保证化验分析结果万无一失,每月由领导牵头进行一次复检,假如查出题目,追究到底。使化验分析的结果更加正确无误,保证了工厂的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三、预防措施

(1)把化验分析的原理应用于规划设计。要求对化工企业的选址进行严格规范。要充分考虑企业四周环境条件、散发可燃气蒸气和可燃粉尘厂房的设置位置、风向、安全间隔、水源情况等因素,增加分析检测和数据采集设备,从而能够及时获取数据,避免或减轻事故发生。

(2)把化验分析的原理严把应用于建厂和设备选型。化工企业的生产房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生产工艺进行设计,充分考虑防火分隔、透风、防泄漏、防爆等条件和因素。同时设备的设计、选型、选材、布置及安装均应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根据不同工艺流程的特点,选用相应的防爆、耐高温或低温、耐腐蚀、满足压力要求的材质并能进行数据采集和检验,从而消除先天性火灾隐患。

(3)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和检验和检测分析。一般讲,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受高温、高压、腐蚀影响,设备材料就会出现性能下降、焊接老化等情况,可能引发压力容器及管道爆炸事故。此外还要做好生产装置系统的检验和检测分析工作安全。

(4)强化教育培训,做好事故预案和预案避免分析。化工企业从业职员要确保相对稳定,企业要严格职工的全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特殊岗位安全操纵规程培训并持证上岗、处置事故培训等,要制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不断进步职产业务素质水平和生产操纵技能 ,进步职工事故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并进行预案避免分析方案, 通过采样,检测和分析的方法避免预案发生。

(5))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检验和分析,杜尽责任事故。从领导到治理职员,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强化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检验和分析检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防止由于治理松懈,“三违”等造成事故。随着化工安全生产职责的明确,责任的落实,治理环节严谨,基本可以杜尽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结论

生产过程中有很多的危险因素,火灾爆炸,中毒,其他还有粉尘、噪声与振动、高温、灼伤等危险有害因素,这些危险有害因素在生产中普遍存在,不轻易防范、发生事故后果严重。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应用数据检验和检测的思想,配合先进的检测设备,加强控制和管理,及时获取正确的分析检测数据,使企业安全治理者、操纵职员及时获悉,就能够最大程度的避免事故发生。

第11篇 中央机厂、化工厂、水泥厂、煤气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

2、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4、组织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5、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生产条件,更新安全设施和设备,组织开发、推广和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

6、按照规定提取并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使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8、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时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9、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事故。

10、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第12篇 冬季化工厂防冻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防冻是化工企业冬季安全生产的最大问题。化工厂冬天防冻,主要考虑的就是工艺正常运转,使其正常工作,那就看设备,管道里面的介质,在冬天温度低的情况下是否影响工艺要求,主要方法,就是用岩绵保温,或是内加电伴热加热。

冬季防冻有几种方式:

一是加伴热和保温 伴热有两种电伴热和蒸汽伴热。

二是放空,有些不用的管线及时排空并吹扫干净。

三是在低点作小排放或打循环保证流动。防冻常用有蒸汽伴热、电伴热、保温材料、热水伴热。

冬季安全生产措施:

一、防工伤

为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要加强基层干部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标准的学习,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杜绝违章指挥,在发现重大险情和事故苗头的情况下,班长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指挥排除险情。

2、加强新工人的技术培训工作,搞好三级安全教育,签订师徒合同,对达不到操作标准的人员一律不许上岗操作,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坚持标准化作业,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作业步骤,达到标准化操作,人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交标准班。

4、基层队要坚持每周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生产班组要坚持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现场符合标准化现场条件。,

5、对施工作业中的特殊情况处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人员不受伤害,不损坏设备。

6、设备设施的安全保护、防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7、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如果缺员或班长不在,基层干部必须到现场指挥施工,严禁临时指派当班工人带队施工作业。,

8、基层训练工作要做好,器材用具安全可靠,确保生产、训练安全。

二、防火灾、防爆炸

防止火灾事故是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中的重点,为确保要害部位等万无一失,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尤其是易燃易爆区域禁止烟火教育,各班要加强动火管理,建立各级防火责任制制度。

2、认真执行防火制度,场院等易燃易爆区域必须严禁烟火,如有违章应严肃处理。加强监护,严禁用汽油清洗衣物和擦洗配件。

3、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制度应健全完善,并做到齐全好用。在入冬前要全面检查,排除消防栓井内及地面消防管线内积水,严防冻裂,岗位工人要对消防器材做到会检查、会维护、会使用。

4、要加强易燃易爆区域的安全防火监控管理。氨储罐等易燃易爆区域要按要求配齐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灵敏可靠。

5、加强生产生活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使用和管理,做到人走火灭。炉盘与气源连接的塑料管线必须完好,绑扎牢靠,炉具与可燃易燃品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有隔离措施,室内用气应有通风措施,严禁用火烤、水烫液化气钢瓶,严禁乱倒液化石油气残液。

6、严防电器火灾发生。冬季照明线路必须符合标准要求,严禁设备及线路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管取暖做饭,禁止使用自制电褥子,使用的电褥子要做到使用后及时拔掉插销。

7、加强对各个场所的防火检查,对用气、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杜绝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8、加强节假日,特别是春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要加强燃放爆竹的安全教育,严禁在要害部位周围燃放烟花爆竹,要害部位要设专人值班值宿,并保持通讯畅通。

为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应采取以下措施:

1、盛过油的容器、桶等可能造成可燃气聚积物件,在动火前必须进行彻底清洗,并严格履行工业动火审批制度,加强监测,确保安全。

2、重点要害部位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每星期都要搞试验,确保灵敏可靠,易燃易爆场所工作人员必须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上岗。

3、要教育职工家属严格遵守天然气和液化气安全使用规定,对室内用天然气采暖的设施必须定期检查,严防可燃气泄漏,居民区楼区附近的天然气管线建造时间长易渗漏,气体窜入室内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因此各单位要加强室外管线的检查,避免爆炸火灾事故发生。

第13篇 环己酮车间化工班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定期组织班组成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2、定期做好安全检查。

3、建立班组安全奖罚制度。

4、加强人员安全管理。

5、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安全管理。

6、对现场作业人员派专人进行监护。

7、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8、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第14篇 化工企业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安全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国家地方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度与标准。

3.拟定、修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编制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的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经验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5.组织落实车间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督促班组级安全教育。

6.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

7.组织车间做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

8.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9.建立、健全车间安全生产、防火组织,领导车间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工作。每月检查、分析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

10.督促检查班组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情况以及遵守厂纪厂规、劳动纪律情况,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确保车间生产安全。

11.执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决议和任务,做好安全生产档案工作;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

12.做好生产现场管理工作,防止机械,电器及消防事故,开展车间文明生产活动,督促车间职工正确使用劳动用员,确保车间生产安全。

第15篇 化工企业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掌握本职岗位的生产技术,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有知情权。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有建议权。有权对本厂或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4.有批检控权。有权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5.有拒绝权。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有保障求偿权。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员工,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厂提出赔偿要求。

7.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8.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9.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10.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11.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化工安全生产15篇

1.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3.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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