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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某某住建局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做法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__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体同仁,对__住建局_局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下面,我就我们__住建局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些做法进行介绍,不当之处请多多批评指正。
我们__住建局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业内同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实现了连续多年建筑安全生产无重大责任事故的平安形势,确保了我县建筑行业的顺利发展,住建局年年被__县委、县政府和__市住建委表彰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全结构,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我们始终坚持并组成了以在位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常设机构办公室,落实了“一岗双责”制度,确保了组织健全、领导得力、制度落实;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__建筑行业实际先后制定、并不断修改完善了《__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__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__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计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文件,有效指导、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了工程项目从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这些文件已经成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有法可循、有章可遵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监督员制度
我们对每一项新开工工程全部进行了安全监督员委派,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了协议,明确了安全监督员的责任和权利,使每个工程从开工到竣工,从阶段验收到日常巡查全部由监督员负责,进一步将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到人,从而做到了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负,奖惩有依据。
三、严格管理,贯彻起重机械和防护用品备案制度
根据省市推广的起重机械和防护用品名录,严格审查,杜绝非备案产品进入施工现场。通过开工列会、阶段验收、各类检查等时节进行层层把关,一经发现立即驱逐出施工现场,同时对使用人登记不良信用记录,并与年底进行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挂钩,实施扣分制度,有效遏制了个别责任人的侥幸心理,为从业人员构筑起了一道保障有力的安全屏障。
四、贯穿全年,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每年年度工作安排和省市县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活动主题,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都研究、部署了、制定了文件,统领指导全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进行量化细化,逐一分解落实每个时段的工作任务。如每年都要进行的春季开工、复工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四月检查月的大检查,夏季、秋季开展的防雨、防汛、防风、防雷击安全专项检查, “迎双节”安全大检查以及冬季的“三防”等各类检查。每次检查都确定了检查内容,明确了检查重点,制定了奖惩措施,规定了隐患整改期限,收到了明显成效。
五、利用网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2009年初,我们开通了__建设局安监科的网易博客,利用这个平台,使得上级的文件精神能够得以快速的传达和彻底贯彻。同时,利用这个平台,我们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例如,将每年的“安康杯”竞赛的的试题传到了网站上,已经累计组织3000多人参加了比赛,通过比赛,使从业人员普及了安全常识,提高了自救互救能力,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
六、依托硬件,积极推广安全设施标准化活动
为了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我们规定从2009年8月10日开始,所有新开工工程一律按照__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图集》的要求进行施工,从申报优良施工现场的工程开始,按照由简到难,循序渐进的思路,逐步推进安全施工防护器具标准化的进程。如今,不到 3年的时间,全县已报监建筑施工现场全部做到了各类防护设施的标准化。
查自身,尤其是和兄弟县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还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形势发展,尤其是在知识储备、人才培养、制度创新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大量的工作需要我们去做,自身的短板需要短时间内去弥补,这些问题都使我们倍感压力。
我介绍的情况主要是这些,请__县的各位领导、专家尤其是_局长多提宝贵意见!
第2篇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根据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2008]2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的统一部署,从4月下旬至7月下旬, 7个煤矿督查组利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对山西、黑龙江、湖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7个省、市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共查出隐患和问题3989条,其中重大隐患640条;责令236处煤矿或采掘工作面进行停产整顿整改;经济处罚496.6万元。通过督查和调研,全面了解掌握了7个省、市的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经验做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和促进了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各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落实国家重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存在差距。
一是部分地区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煤矿安全的关系,没有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摆到应有高度,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的现象,对国家重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不力,存在层层衰减的现象,部分地区仅仅是转发了上级文件,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二是部分领导干部不能直面和正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满足于对当地安全成效的纵向比较,对于加强安全监管,快速提升本地安全生产水平的紧迫性认识不够。三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本地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不明确不清楚,盲目乐观,放松对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监察要求和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四是部分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管理者、煤矿业主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掌握,对“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等重大工作部署任务不清、责任不明,充分说明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忽视和弱化。
2、“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从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来看,一是对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在机构建设、人员配置、行政许可、执法检查、隐患排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四川省安监局人员编制、经费、装备等目前仍未落实。二是监管体制机制不顺,存在着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职能交叉、机构设置差异较大、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安全监管职能的发挥。三是基层安监机构相关装备、设备、资金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这在督查中反映较为普遍。四是存在着安监人员工作作风不扎实,不能从严履职、严格执法的现象。
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来看,一是煤矿生产系统不完善,安全生产水平亟待提高。特别是一通三防、提升运输、供电、排水等大系统存在的问题较为严重,存在着制度不完善、防范措施落实不好、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设备淘汰更新慢等现象。二是瓦斯治理工作仍然比较薄弱。部分煤矿瓦斯抽放、“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能完全落实;通风系统和巷道布置不合理;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未能发挥应有作用等。三是煤矿井型小,基础条件差,技术装备水平落后。黑龙江省生产能力4-6万吨/年的矿井400余处。云南省有616个矿井未实现双回路供电;大理、红河两个州219个井工矿平均核定生产能力不足3万吨/年。重庆市大多数煤矿整合后能力才达到4万吨/年。四是小煤矿生产工艺落后,机械化程度低,有的仍在采用已被淘汰的生产、支护工艺,工人劳动强度大,安全可靠性差。云南省435个煤矿仍采用已明令禁止的非正规穿巷采煤法。重庆市80%的煤矿仍使用原始的手镐落煤,30%的矿井未实行壁式开采。湖南省壁式开采煤矿仅占21.2%,使用单体液压支柱煤矿仅占6.1%,仅有2个煤矿实行机械化开采。五是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为严重。截至2007年底,重庆市国有大矿安全欠账达27.6亿元,其中新增欠账16.9亿元。六是地方煤矿事故总量偏大,小煤矿事故比例高。2007年,黑龙江省地方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事故总量的72.7%和82.4%;重庆市小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事故总量的89.1%和89.2%。
3、资源整合进展慢难度大,整顿关闭有待加大推进力度。
一是部分地区对资源整合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思想统一到全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统一部署上来,存在观望思想和畏难情绪,责任不落实。二是部分地方领导干部对整顿关闭政策理解产生偏差,担心影响社会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重生产轻整合,加之部门之间协调不力、审批环节繁琐,导致资源整合工作进度较慢。截至目前,云南省各县(市、区)的煤矿资源整合方案尚未全部完成审批。湖南省计划今年底前完成整合技改煤矿571个,目前只有258个报批了整合设计和87个安全专篇。四川省1137处资源整合矿井只批复471处。三是资源整合过程中违法违规生产现象较为严重。有的整合主体矿井利用原有系统,不能满足整合提高的需要;有的矿井在新采矿许可证未办好、老证过期的情况下仍进行采掘活动;部分改扩建项目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有的煤矿存在着边建设边生产现象;部分地区部分煤矿存在“三超”现象;部分地区小煤矿超层越界开采问题严重。山西省小煤矿长期存在超层越界开采问题;湖南省郴州市被督查的煤矿几乎都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黑龙江省鹤岗、鸡西市共有226个小煤矿在国有大矿上部井田范围内开采。四是整顿关闭不彻底,有的停而未关。湖南省公布关闭煤矿1136个,直接关闭的只有443个。
4、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地方安全监管技术力量薄弱。
这是全国煤炭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和煤矿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主体专业技术力量不足,造成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非常薄弱,地方行业和监管部门在审批矿井采区设计、通风设计、验收瓦斯抽放系统等工作中难以严格把关;在实施安全监管监察上力度不大、深度不够,造成很多安全问题尤其是矿井主要生产系统中的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影响了安全监管监察效果;企业在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动技术进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稳定安全形势方面也受到影响和制约。重庆市奉节县煤管局100多人中有6名专业人员; 90%以上的小煤矿矿长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家规定的中专以上学历资质。云南省大理州、县143名煤矿安全监管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不足10%。贵州省小煤矿平均每矿专业技术人员不足2人。湖南全省70%的乡镇煤矿没有专职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的地区一个技术员为6-7个煤矿服务。
5、煤炭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煤矿安全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安全监管监察面临新的压力。
一是少数省份煤炭行业管理职能弱化,与推动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突出表现为煤炭行业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能不明确,管理人员不足,整体素质不高,行业指导乏力。二是当前煤炭市场需求旺盛、价格上涨,极大地刺激了能源企业尤其是煤矿企业生产,国有煤矿和私营小煤矿程度不同地存在“三超”冲动,少数煤矿甚至铤而走险,进行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生产活动,给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压力。三是信息失真对政府和安监部门分析、决策产生一定误导,不利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主要表现为各地统计上报的煤炭产量数据受到包括煤炭行业在内的社会各界质疑,不同部门统计出来的数据不一致,有的相差甚远。失真信息不仅给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带来影响,也直接给高层对煤炭市场的供需分析判断和决策带来影响。山西省出台的少数煤矿安全监管政策,由于依据的信息基础存在问题,制定出台的政策也就缺乏可操作性,有些不符合实际。山西省规定所有煤矿必须做到“有掘必探”,刚性太强,许多煤矿为了应付检查虚造探放水记录。四是部分省份小煤矿数量过多,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低下,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一直是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小煤矿事故多发,持续影响全国总体安全形势的稳定发展。
第3篇 施工现场主要工种安全生产措施
1、电焊工
(1)电焊工要有与焊接项目相应的资格证,资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要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技术规程。除电焊机二次开关以下的电气线路外,其它电气线路电焊工不许作业。
(2)设置关闭焊接设备的开关,建议设先靠近焊接设备的附近。
(3)对所有电焊设备都应进行日常使用前的故障检查。有故障的设备立即从运行中撤离。这种设备在重新投入使用前予以修复。
(4)电焊机必须有接地线,电焊机一次接线处应加保护罩,电线保持绝缘良好。
(5)不输电的金属零件接地。含有可燃气体或液体的管道以及导电体不能用做接地回路。链条、钢丝绳、吊车和起重机不能用做输送焊接电流。
(6)带有接头的或距焊把3米以内修复过绝缘层的电缆不许使用。
(7)焊机上附设的附属线路接地。
(8)焊接电缆(引线)应吊在高处,避免移动设备的挂扯。若不能挂起,电缆应铺设在通道上的一侧;在缆线横穿道路的地方,若可能挂起来,或置于地上,用保护性覆盖物盖住。
(9)焊机机体的任何部位禁止与焊把未绝缘的金属部件以及任何裸露的导体相接触。吸潮的布料不可作为绝缘介质使用。
(10)电焊面罩要严密不漏光,焊接前应佩带好防护用品。
(11)在管沟下或上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先检查沟壁和管线垫起情况,如有塌方危险和管线滚动可能,要立即报告机组长和领导,采取措施后,才能作业。
(12)在坡地作业的焊工应特别注意:在超过地面3米以上的地方作业时,平台上或此类地方没有配备上下扶手或脚踏板时,一定要使用安全带。
(13)焊接时要按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打焊渣时,要防止焊渣伤眼或进入耳朵。
(14)在水中进行焊接,要采取绝缘措施。焊接人员还要穿戴水鞋、水裤等防水服装。
2、 气焊工
(1)气焊工必须取得业主认可的资格证书,必须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工作前要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好工具设备,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能工作。
(2)搬运氧气瓶时,不准摔、碰、撞击。装卸氧气表或试风时,开闭阀门的人要站在一旁,同时还要躲开其他人,以防沉积在阀门里的粉尘或其他物品打击伤人。
(3)压缩气瓶须保持直立状态。
(4)氧气瓶距明火地点10米以外。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间隔5米以上。
(5)气瓶阀门不可随意更改,也不可试图修复它,修理工作由供货商来做。
(6)所有钢瓶的开启要使用螺帽扳手,不可用锤子和其它工具击打。
(7)安好调节器后,气瓶阀门应缓慢开启,迅速开启以清除外来物质的情况除外。放气时不可直接对着火源。
(8)当开启气瓶阀门时,如果阀杆周围有泄漏情况发生,应将阀门关闭,并将密封螺母拧紧。如果继续泄漏,钢瓶则不能使用,应移至安全地带。
(9)从钢瓶上拆下调节器之前,要将气瓶阀门关闭。
(10)在气割期间,所有易燃材料必须从受影响的地带搬走,或用非易燃物将所有易燃物盖住。
(11)软管能承受一般的牵拉,但不可猛力牵拉。
(12)要以火石型或类似的打火机点燃焊/割把,禁止用香烟或火柴点燃。
(13)在点燃焊/割把之前,焊枪内应畅通无阻,并以足够的气流消除焊/割把内任何爆炸性混合物。对不合格的焊枪,在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3、起重工
(1)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并维护好工具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工具设备。
(2)起重前要认真计算工作物的重量,严禁超负荷使用起重设备、工具和绳索。如因工作物形状复杂不易计算时,要多留安全系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起吊。
(3)各种吊机在工作中必须有专人指挥,明确规定,并熟悉指挥信号,严禁多人指挥和无人指挥。
(4)起吊中,工作物上、吊臂下,不许站人,也不许有人通过或停留。
(5)起吊前,必须检查周围环境,如有障碍物要及时清除;如有输电线路要设法躲开,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后,方准起吊。
(6)起重用的各种绳索,必须拴在可靠而又无棱角的物体上,不准拴在电杆上或其它危险设备上,被吊运、拖运的工作特殊,要拴绑牢靠,拖运中绳索两侧及滑轮处不许站人,使用拖拉机拖运工作物时,所用绳索应切实保证安全。
(7)起重工在工作中要和吊车司机、管工、电气焊等工种联系配合好,以防万一。
(8)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天气禁止起重作业。
4、机械操作手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持有有效期内的操作证,实行定机定人,不准擅自换岗。
(2)酒后不准驾驶和操作机械设备。
(3)设备起动前,须认真检查各部位技术状态,油位、水位、仪表、线路。不得有漏气、漏油、漏水、漏电等现象存在,坚固部门不得松动,如不符合要求,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4)开机前须检查机上下是否有障碍物,野外作业时更需要注意行人及小孩等。
5、驾驶员
(1)驾驶员必须具有驾驶车辆的驾照和行驶证,并且随身携带方可上路。
(2)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私人教练他人驾驶。
(3)驾驶的机动车辆必须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经调度同意方可出车。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
(5)严禁超载、超限行驶。
第4篇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5篇 公司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6篇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山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主要负责人必须经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持有《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三、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安排,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保证安全经费的投入。
五、全面掌握全矿的安全生产状况。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安排、检查、总结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总结安全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记录。将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纳入安全工作。
六、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七、布置安排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八、安排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九、组织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预案,保证预案落实所需的资金、人员和设备,并定期演练。
十、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十二、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备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主动参与、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
十三、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十四、随时接受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检查,如实汇报安全生产情况。不得隐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
第7篇 z车间安全生产教育主要有哪些内容
在正常的生产运行过程中怎样才能确保安全呢要建立车间一级的安全管理组织,没有组织就没有纪律,没有严密的职责分工,安全生产就会存在隐患。
一个企业一般都有一个安全生产的管理网络,而车间一级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首先,要明确车间安全生产中的领导责任。管理者要对安全管理提出工作方向、工作目标和相关要求,要拿出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始终将安全放在日常工作的第一位,亲自组织和领导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其次,要在车间设立专人负责全车间的安全管理。这一岗位极其重要,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负责安全工作安排、安全生产检查、生产情况收集、相关规章制度起草等工作,对全车间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第三,要明确班组长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班组长作为最基层的管理者、组织者,必须要担负起本班组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班组长在落实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和组织本班组安全生产过程中要做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才能将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各级领导经常强调不能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实事求是地讲,车间这一级是最没资格这样做的,也最不允许这样干,只能老老实实地抓落实。落实是车间级安全管理的核心。要有比较详细实用的操作规程、安全规程一个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从原料到成品需要经过多道工序,每个工序都有各自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程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础,每一道工序都有一套操作规程(包括安全注意事项)。第四,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直接从事生产的基层单位,违章在班组的作业、操作等活动中常有出现。抓好班组反违章是一项最直接、最根本的任务。车间安全生产教育主要有三个内容:
①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它是贯穿于生产活动之中的对员工经常进行的安全教育,通常采用安全工作会议,班前班后会,利用板报、简报、通讯等形式。还应做到: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并使之制度化;节假日前后,以及生产任务特别紧张或不足时,都要强调安全生产,抓好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工作。
②对新员工和调动岗位员工进行三级教育,即“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教育”。经考试合格,才能准许进入操作岗位.
③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更应重视。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与周围设施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如电工、电气焊、厂内机动车辆、登高架工作等接触不安全因素较多的作业,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发给安全操作许可证,才准许上岗作业。安全的本质是万无一失。安全是很特殊的领域,一个很微小的失误,可能导致一场大的灾难。例如,美国“挑战者”号因为一个小小的密封圈出现了问题,发生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太空爆炸,这个不起眼的密封圈实际上就是那个百分之一的不安全隐患。
另外,有些员工自认为对设备非常熟悉或者说操作非常有经验,往往不注意细节而造成悲剧。因此,要求操作员工一定要时时、事事注意安全,做到“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充分利用好班前班后会,把车间安全思想贯彻到各个班组、每位员工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车间是企业生产活动的基层单位,是企业完成安全生产各项目标的主要承担者和直接实现者,因此,企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必须紧密围绕生产车间与班组开展才有效。
第8篇 电力安全生产主要措施
4.1组织措施
操作电气设备要执行操作票制度,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要办理和执行工作票,还要遵守工作许可制、工作监护制、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以及实施必要的现场勘察制度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1操作票制度
电气倒闸操作应使用倒闸操作票,倒闸操作人员应根据值班调度员的操作指令填写或打印倒闸操作票。电气操作必须遵守的“六要、八步骤”:
六要:
(1)要有考试合格并经上级领导批准公布的操作人员的名单。
(2)现场设备要有明显标志,包括命名、编号、铭牌、转动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以及区别电气相色标记。
(3)要有与现场设备和运行方式符合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或计算机模拟系统图。
(4)要有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和统一的、确切的调度操作术语。
(5)要有确切的调度指令和合格的操作票。
⑹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电气设备应有完善的“五防”(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刀闸、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电挂接地线、防止带接地线合闸、防止误入带电间隔)装置。
八个步骤:
(1)操作人员按调度预先布置的操作任务正确填写操作票。
⑵经审票并预演正确或经技术措施审票正确。
⑶操作前明确操作目的,做好危险点分析和预控。
⑷调度正式发布操作指令及发令时间。
⑸操作人员检查核对设备命名、编号和状态。
⑹按操作逐项唱票、复诵、监护、操作,确认设备状态变位并勾票。
⑺向调度汇操作结束及时间。
⑻做好记录,并使系统模拟图与设备状态一致,然后签销操作票。
操作时如发现疑问或发生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待问题查清处理后方可继续操作。
操作人员严禁擅自更改操作票内容、操作项目、顺序。
4.1.2防误装置解锁规定
防误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解锁钥匙应封存保管,正常倒闸操作和检修工作时,严禁任何人使用解锁钥匙。
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严禁解锁。
若遇事故处理、特殊操作和防误装置异常等特殊情况,应经值班调度员或站长批准,方能使用解锁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
4.1.3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制度是保证工作人员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安全的重要组织措施之一,在电气设备上或电气设备区域工作,都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
工作票的内容主要有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工作任务和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任务和措施确认、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人员变更和时间变更规定、工作终结时间、工作票终结时间等内容。
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采用以下种类工作票和事故应急抢修单: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
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
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
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不得用普通工作票代替动火工作票。
工作负责人签发人安全职责:应对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负责。
工作负责人安全职责: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交待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确认每一个人都已知晓,监督工作班成员认真执行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工作许可人安全职责: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检查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专责监护人安全职责: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和安全注意事项,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工作班成员安全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工作中的危险点,确认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成员之间应自保、互保、相互监督、提醒。
工作票内容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并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
变电检修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线路检修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4.1.4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对工作负责人交待工作设备的隔离措施,证明设备确无电压,交待附近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工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工作票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确认,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工作开始后,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4.1.5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4.1.6工作时间、转移和终结制度
工作间断或收工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
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重新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工作人员要在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下进入工作地点。
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终结。
待工作票上的临时遮栏已拆除,标示牌已取下,已恢复常设遮栏,未拉开的接地线、接地刀闸已汇报调度,工作票方告终结。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
4.2技术措施
4.2.1保持与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安全距离
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电有电压的电气设备都应视为有电设备。
工作人员在生产场所要时刻注意与附近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是否足够。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
0.70
20、35
1.00
110
1.50
220
3.00
500
5.00
所有工作人员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应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设置围栏、悬挂标志牌。
变电站内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由运行人员或有权执行操作的人员执行。
4.2.2停电
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拉开隔离开关,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应使各方面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断开检修设备和可能来电侧的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锁住隔离开关操作把手,确保不会误送电。
对难以做到与电源完全断开的检修设备,可以拆除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
禁止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4.2.3验电
验电前,应确定该设备属于停电范围内,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处对各相分别验电。
多层验电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先验距人体较近的导线,后验距人体较远的导线。
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可以通过检查隔离开头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带电显示装置指示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
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
4.2.4接地
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挂、拆接地线应在监护下进行,设备上有人工作时,严禁移动、拆除接地线。
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也应放电。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应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考虑接地线摆动时仍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禁止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
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严禁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
工作地段如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塔架设线路,为防止停电检修线路上感应电压伤人,在需要接触或接近导线工作时,应使用个人保安线。
个人保安线仅作为预防感应电使用,严禁以个人保安线代替接地线。只有在工作接地线挂好后,方可在工作相上挂个人保安线。
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应拆除所挂的个人保安线。
4.2.5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悬挂标示牌的有关规定见“常用安全标志”,在下列场所还应装设临时防护遮栏:
检修、试验工作现场及安全通道,检修现场临时起吊场地;
有可能高处落物的场所;
安全通道或因检修取走常设栏杆的场所;
电缆竖井口、临时升降口、2m以下的设备吊装口边缘;
需临时打开的平台、地沟盖板周围;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的施工场所;
事故现场保护;
防止其他人员靠近的工作场地。
悬挂标示牌根据“安规”规定的种类,明确悬挂标志牌的朝向,由指定的人员完成和拆除。
任何人严禁越过围栏,严禁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或围栏、标志牌。
4.3 主要作业安全措施要点
4.3.1 防触电措施
4.3.1.1 线路巡视工作的防触电措施
单独巡线人员应考试合格并经工区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单人巡线时,禁止攀登电杆和铁塔。
电缆隧道、偏僻山区、恶劣天气和夜间巡线应由两人进行。
雷雨、大风天气或事故巡线,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绝缘靴,并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
暑天。山区巡线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和药品。
夜间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携带足够的照明工具。
特殊巡视应注意选择路线,防止洪水、塌方、恶劣天气等对人的伤害。
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
巡线人员发现导线、电缆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m以内,以免跨步电压伤人,并迅速报告调度和上级,等候处理。
进行配电设备巡视的人员,应熟悉设备的内部结构和接线情况,不得越过遮栏或围墙。单人巡视时,禁止打开配电设备柜门、箱盖。
4.3.1.2线路检修、施工的防触电措施
线路工作要“四清楚”:清楚停电的线路名称、色标,清楚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清楚危险点和所采取的现场安全措施,清楚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下达许可工作命令时,必须讲明停电线路名称、双重称号、色标颜色。
作业人员接到停电许可手续后,在停电线路施工范围的两端,先进行验电,再挂工作接地线后,方可开始登杆塔工作。
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须先检查施工线路,确认全部撤离杆塔、无遗留物后,再拆除工作接地线,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的完工报告后,并确认工作已经完毕,方可下令拆除发电厂、变电站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恢复送电。
在平行、同塔(杆)架设、邻近、交叉架设多条线路中,其中一条线路停电工作时,每个工作人员须由监护人分别监护送至正确的杆塔位,双方应共同核对停电的线路编号、色标和双重名称无误后,经监护人许可后,工作人员方可登杆塔工作,每基杆塔均应设专人监护。
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在工作人员登杆塔至横担处,还应再次核对停电线路的识别标记与双重称号(双重名称和位置称号),确实无误后方可进入停电线路侧横担。
工作相加挂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防止感应电压。
传递工具、材料应使用绝缘绳索,对带电导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3.1.3低压作业防触电措施
低压线路上的停电登杆工作、带电作业以及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的工作,均应开工作票;低压停电工作前,必须验电、挂接地线。
登杆作业穿越带电的低压线路或路灯线路时,必须先采取绝绿隔离措施,人体不得触及低压线路或路灯线,否则应对低压线路或路灯线采取停电措施。
低压作业必须穿绝缘鞋、穿长袖衣裤,带电作业应戴绝缘手套,停电作业应戴羊皮或线手套。
低压电气工器具应经试验合格,使用场所应加装漏电保护器。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潮湿、容器内等危险性较大的地方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和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低压电气设备都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接地。
非全封闭的低压配电盘(直流盘),盘后应敷设绝缘垫。
4.3.2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凡在离地面(坠落高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作业,均按高处作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防滑软底鞋,并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具。
登高前必须认真检查脚扣等登高工具、安全带是否完好,攀登爬钉、爬梯登高时,应检查爬钉、爬梯是否牢固,应边检查边攀登。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
35千伏及以上线路杆塔上和变电站构架上的作业,必须使用双保险安全带。
作业人员在杆塔上转位时,必须先系好安全带,然后再转位.不得在转位过程中失去保护。
登杆前要检查电杆杆根、电杆基础是否牢可靠,杆体有无断裂现象,遇有冲刷、起土、上拔和导线、拉线松弛的电杆应采了可靠的强固杆塔的措施。
新立杆塔在未完全牢固前,严禁登高作业。
作业需要暂时拆除部分平台、栏杆等设施时,应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工作完毕后要立即恢复。
拆除脚手架,必须由上而下分层进行,拆下构件应用绳子放下,不得抛掷。
工作需要临时开挖的沟道、孔洞,应及时设置临时围栏或盖板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有明显警示标志。
孔洞盖板宜采用坚实材料制作,边缘应大于孔洞边缘100mm,并紧贴地面,有挡块等防盖板多动的措施。
作业搭设的架子或设置作业平台堆放重物不得超载,铺设的脚手板应绑扎牢靠,提供作业人员上下的踏步或爬梯。
4.3.3杆塔组立及拆除安全措施
立、撤杆应设专人统一指挥,专人看守,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远离1.2倍杆长距离以外。凡是拆除导线的杆塔,必须有防止倒杆塔的措施。
作业中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严禁过载使用。
在杆塔组立过程中,严禁登塔或在塔上走动;杆塔上有人时,不得调整或拆除拉线。
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做好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使用抱杆立杆时,电杆离地后应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减缓起立速度,控制好各侧拉绳,防止过牵引。
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填夯实,制作好永久拉线后,方可撤去临时拉线及叉杆。
杆塔分段吊装时,上下段联接牢固后,方可继续进行吊装工作。
提升抱杆时应逐节提升,严禁提升过高。
杆塔分解组立时,塔片就位时应先低侧、后高侧;主材和侧面大斜村未全部联结牢固前,不得在吊件上作业。
检修杆塔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调整杆塔倾斜、弯曲、拉线受力不均或迈步、转向时,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拉线及其调节范围,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杆塔一经组立必须接好临时接地。
4.3.4 带电作业安全措施
带电作业必须使用与所操作设备的电压等级相符、规范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开气下进行。雷电、雪雹、雨雾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书面批准后,方能参加相应的作业。
带电作业必须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
35
110
220
500
距离(m)
0.4
0.6
1.0
1.8
3.2
在市区或人口稠密的地区进行带电作业时,工作现场应设置围栏,派专人监护,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等电位作业一般在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35kv电压等级进行等电位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不得进行等电位作业。
4.3.5 电气试验安全措施
4.3.5.1 高压试验安全措施
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
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遮栏或围栏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牌,并派人看守。
检修工作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志牌,恢复常设遮栏,在工作负责人和运行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运行人员进行加压试验。
高压试验的加压,接、拆连线必须严格执行传呼、发令、复诵,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垫上,加压前应认真检查试验结线,通知所有人员离开被试设备,方可加压。
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看守。
试验结束时,应首先断开试验电源、放电,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恢复试验前的状态。
4.3.5.2 使用仪器仪表工作安全措施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均应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侧进行;在高压回路上进行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测量仪表的接线和拆卸,需要断开高压回路者,应将此回路所连接的设备和仪器全部停电后,始能进行。
使用绝缘工具将测量仪器接到高压侧工作时,应戴手套和护目眼镜,站在绝缘垫上,并应有专人监护。
非金属外壳的仪器,应与地绝缘;金属外壳的仪器和变压器外壳应接地。
测量用装置必要时应设遮栏和围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牌。仪器的布置应使工作人员距带电部位不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
4.3.5.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安全措施
运行人员在高压回路上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应由两人进行。非运行人员测量时,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
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要特别注意保持头部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不得触及其他设备,以防短短路或接地。
测量低压熔断器(保险)和水平排列低压母线电流时,测量前应将各相熔断器(保险)和母线用绝缘材糊口以包护隔离,以免引起相间短路,同时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
在测量高压电缆各相电流时,电缆头线间距离应在300mm以上,且绝缘良好,测量方便者,方可进行,当有一相接地时,严禁测量。
在高压回路上测量时,严禁用导线从钳形电流表另接表计测量。
4.3.5.4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的工作安全措施
使用摇表测量高压设备绝缘,应由两人进行,注意监护,在测量中禁止他人接近被测设备。
测量绝缘时,必须将被测设备从各方面断开,验明无电压,确实证明设备无人工作后,方可进行。
在测量绝缘前后,必须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
测量线路绝缘时,应取得许可并通知对侧后方可进行。在有感应电压的线路上测量绝缘时,必须将相关线路同时停电,方可进行。雷电时,严禁测量线路绝缘。
在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电阻时,测量人员和摇表安放位置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以免摇表引线或引线支持物触碰带电部分,防止工作人员触电。
变电站发现有系统接地故障时,禁止进行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量。
4.3.6 起重装置与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起重操作和指挥人员需持证上岗,并熟悉起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起重设备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起重机械的刹车制动装置、限位装置、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必须齐全灵活。
移动式起重机必须在平整、坚硬的路面上行走、起吊、停留;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必须在支好支腿后才允许起吊重物;轨道式起重机使用操作前,必须先检查轨道,松开制动装置。
起重作业必须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机械操作地点应有操作规程。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要有人监护,起重机械必须接地,车体和载物至无遮栏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35
1.15
110
1.65(1.75注)
220
2.55
550
4.55
(注:括号内数学为110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所使用)
严禁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禁止使用行车或起重滑车吊拉热力系统的管道,或吊拉管道中的阀门。
起重机工作结束后,臂杆、吊钩应置于规定方位,各控制操作杆拔回零位。轨道式起重机固定制动装置,切断电源。
严禁执行“十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吊物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吊物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起重机械安全装置不灵或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不吊;
吊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
吊物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
光线不足,视线不清不吊;
吊物棱角处无防护措施不吊;
歪拉斜拽不吊;
液体盛放过满不吊。
4.3.7密闭容器(场地)工作安全措施
进入密闭容器和场地前应用气体测试仪器测试是否存在危险气体,是否有足够的空气可供呼吸。
如果在密闭容器内有危险气体存在,在没有足够安全设备的情况下,任何人员都不可进入。
密闭容器内要彻底通风,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身上应系好安全绳索,必要时配备防毒器具、安全手电筒或电压不大小12伏的照明灯具等便捷设备。
4.3.8gis设备工作安全措施
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低位区或电缆沟进行工作,必须先通风15min,检测含氧量和sf6气体含量是否合格。工作人员不准在sf6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尽量避免一人进入sf6配电装置室进行巡视,不准单人进入从事检修工作。
进行气体采样和处理渗漏时,要戴防毒面具并进行通风;解体检修设备和取出吸附剂和清除粉尘时,检修人员需穿着防护服、防护手套和戴防毒面具。
sf6配电装置发生大量泄漏等紧急情况时,人员应迅速撤出现场,并进行排风。未配戴隔离式防毒面具人员禁止入内。
设备内的sf6气体不得向大气排放,应采取净化装置回收处理。
sf6气瓶应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敞开的专门场所,直立保存,并应远离热源和油污的地方。
第9篇 项目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
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对项目经理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
(三)领导、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四)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五)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六)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 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
第10篇 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财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 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2. 负责组织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同时编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技术措施费用的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使用。
3. 参与审定企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落实并监督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4. 规范核算安全生产费用、劳动保护费、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费用、工作场所卫生检测费用、健康监护费用和培训费用等。
5. 参与事故抢险救援,落实抢险救援资金;配合事故调查,协助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经济损失,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资金。
6. 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第11篇 冶金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析技术方法
1.评分法(指数法)
美国道化学公司的火灾、爆炸指数法;
英国帝国化学公司的ici蒙德法;
日本化工厂六阶段法;
化工部化工厂危险程度分级法。
2.概率法
fta ;
eta 。
3.检查表法
经常同评分法结合使用,如“石油化工企业安全评价实施方法”。
4.综合评价法(风险评价法)
危险确定;
危险的检测与分析;
危险的定量化;
危险的处理;
综合评价。
第12篇 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相关的规定和任务。
2、承担本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向上一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和指导本职范围内的人员,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职工作的范围,认真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业务)工作时,做到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在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坚持做到“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安全生产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达到国家和企业的标准,并确保投入的有效实施,并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各项任务。
6、积极执行国家或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并落实到本职范围的工作中去。
7、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执法部门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绝不允许阻挠和拒绝。
8、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坚持国家有关的持证上岗制度,并依法接受安全生产再教育。
9、积极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并认真执行其决议及工作安排。
10、积极参加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做好租赁、承包、合作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1、积极参与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做好企业重大危险源的上报、监控和管理工作。
1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13、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努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1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关爱职工的生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5、发生重大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如实的上报。在处理事故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未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受到处分不放过),并认真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6、积极作好职业卫生工作,做好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17、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遇有严重的危及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时,各级领导和职工均有权停止操作并逐级报告。
18、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应模范地执行本安全生产制度、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13篇 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是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最大隐患。
许多职工入厂后虽经短时间的安全教育,但由于缺乏工作实践,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较差,认为最重要的是学技术,掌握生产技术才是硬本领,而对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则很不重视。更有些人部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伤亡事故离自己十分遥远,不会落到自己头上,但是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是最大的隐患。
(二)未经培训上岗,无知酿成悲剧。
有的生产经营单位招聘了职工后,不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职工未经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培训就上岗,缺乏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常识,冒险蛮干,违章作业,一旦发生事故,则惊慌失措,往往因此酿成悲剧。
(三)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导致事故。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全体员工上至厂长经理,下至每一名工人都必须遵守。尤其是新工人更应该注意,来到一个新的陌生的环境,往往好奇心的驱使下忘记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什么东西都
想动一动、摸一摸,往往就因此造成了工作事故,使自己受到伤害,或者伤害他人,或者被他人伤害。
因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而造成的劳动环境存在以下不安全状态: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结构不合安全要求,通道门遮挡视线,制动装置有缺陷,安全间距不够,拦车网有缺陷,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设施上有锋利倒棱。
(3)强度不够。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
(4)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带“病”或超负荷运转。
(5)维修、调整不当。设备失修,地面不平,保养不当,设备失灵。
(6)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
(7)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①照明光线不良,照度不足,作业场地烟尘弥漫,视物不清,或光线过强;
②通风不良,风流短路,停电停风时放炮作业,瓦斯排放未达到安全浓度时放炮作业,瓦斯浓度超限;
③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地杂乱,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采伐时,未开“安全道”。
(8)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地面滑,地面有油或其它液体,冰雪覆盖,地面有其它易滑物j
(四)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
一个不以严格的纪律要求员工队伍的企业,是一个缺乏市场竞争力和企业。血的教训一再告诉我们,一名不遵守劳动纪律的职工,往往就是一起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违反劳动纪律的主要表现如下:
(1)上班前饮酒,甚至上班的时候饮酒。
(2)上班无故迟到,下班早退。
(3)工作时间开开玩笑,嫁戏打闹。
(4)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和个人防护用品。
(5)在禁烟区内随意吸烟,乱扔烟头。
(6)不坚守岗位,随意串岗聊天。
(7)企业生活无规律,上班时无精打采。
(8)工作时不全神贯注,思想开小差。
(9)上夜班时偷偷睡觉。
(l0)不服从上级正确调度指挥,自作主张随意更改规章。
(11)无视纪律,自由散漫,上班时间吊儿郎当。
(五)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十分危险。
安全操作规程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实践中,以血的代价换来的科学经验总结,是工人在生产操作中不得违反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员工在生产劳动中如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后果将十分危险,轻则受伤,重则丧命,对此,每个员工都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主要表现如下: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或未给信号就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漏电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记,奔跑作业,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手伸进冲压摸,工件紧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等。
(2)或错误调整安全装置,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4)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属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5)入危险场所。冒险进入涵洞,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就进入油罐或井中,未“敲帮问顶”,就开始矿井作业,在易燃易爆场合动用明火,私自搭乘矿车,在绞车道行走,未及时观望。
(6)攀、坐不安全位置伯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人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7)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作用。未戴护目镜或面罩,未戴防护手套,未穿安全鞋,未戴安全帽,未戴呼吸护具,未佩戴安全带。
(8)不安全装束。在有旋转零件的设备旁作业时穿过于肥大的服装,操纵带有旋转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第14篇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岗位主要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
7.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8.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9.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使用;
10.负责本单位《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落实工作;
11.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2.参与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验收;
13.协助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伤亡事故、职业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防范措施。
第15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要工作程序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符合程序《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2006年10月16日建设部建市[2006]248号)(以下称《意见》)规定的程序。(见图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程序框图)。
2、监理单位主要工作的程序
1)开工报审程序
施工单位开工前,应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表a1)具
体列出开工条件准备情况,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监理审核
批准。
项目监理部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各项
开工条件准备情况。条件具备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
意开工;条件不具备的,不能同意开工。
开工条件不具备,施工单位坚持自行施工的,项目监理部
应予制止,并视情向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单位坚持开工的,项目监理部应予识别并以书面形式
向建设单位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同时应按照规定向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开工条件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经理资质已
经审查通过;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方案、施工测量控制点、首
道工序的准备工作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
产保证体系、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均经审查通过;
①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已经审查通过;
②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已领;
③施工现场的场地道路、水电、通讯和临时设施已满足开工
要求;
④地下障碍物已清除或查明;
④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已按计划提供齐全;图纸审核中心已
经审查同意;
⑥施工人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已按计划
进场;
⑦施工用机械、材料已按计划进场;施工机械、材料等已具
备报验条件;
⑧工程围挡、冲洗台设置和现场平面布置符合政府有关部门
要求。
2)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专
项施工方案)(表a3.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
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报审程序
4)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报审程序
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报审程序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安全防护、文明
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清单,并填报安全防护、文明施
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时应根据施工合同
的约定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
申请(表a4.3)。
6)安全隐患处理程序
监理人员在现场发现了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报告;
监理机构应注意“发现”如下几方面(不限于)内容的安全隐患:
a施工单位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规范施工的;
b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的;
c施工单位无方案施工或未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
d施工单位未按施工操作规程施工,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e施工现场出现根据监理经验就可以判断为安全事故隐患的(如发现附墙脚手架的拉接点被拆除了一些;配电箱的接地线断路;大型施工设备未经安监备案就投入使用;等);
f施工现场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先兆的(如基坑漏水量加大、边坡出现坍方;脚手架发生晃动;配电箱漏电,电源开关、电缆接头局部发热、打火;等)。
7)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当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会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向施工单位了解事故情况,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