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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主要措施7篇

发布时间:2022-12-09 14:51:07 查看人数:70

安全生产主要措施

第1篇 住宅楼工程项目保证安全生产主要措施

1.1保证施工安全主要措施

1.1.1施工安全生产总体措施

(1)成立安全综合办公室,全面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安全布置、安全监督和安全奖罚。

(2)加强安全教育使全体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起'抓安全一刻不忘,管理安全理直气壮的观念,做到施工现场'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发现违章立即制止',确保项目安全目标的达到。

安全教育程序图

(3)每月组织各部门、各班组进行安全设施大检查,进行总结评比和奖征。

组织安全活动图

(4)所有洞口、临边的安全设施在解除前,应征得安全部门的同意。

(5)每个楼面上均应设若干灭火顺,实施统一管理,在每个楼面上设消防龙头。

(6)各部门应对自己所使用的危险品负责,并将危险品的产品说明和保管说明供应给项目经理部及安全部门。

(7)凡政府规定的持证上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配备工地保安人员,实行三班值勤和夜间巡逻制度。

(9)制定执行出入大门的规章制度。

(10)工地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1.1.2保证安全的具体规定及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等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特别是在施工区域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则。

(2)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包括外包工、代训工及实习生)均应进行入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同时应结合工程进度及不同施工工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知识与遵章守纪教育。

(3)安全施工。施工班组要认真做好安全上岗交底活动记录,每周一上午组织不少于1小时的安全教育活动。

(4)严格执行起重机械三限位、两保险、十不吊规定。

(5)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机多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

(6)严格执行现场'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规定。

(7)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灯光,用于地下的照明电应为36伏的低压电,以保安全。

(8)现场机电维修人员应该经常检查设备触电漏电保护是否完好有效。

(9)现场用电机具较多,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砸电线,造成电线包皮破碎剥落,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电线包皮破损要及时修调。

(10)现场施工用的机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11)电动机械及工具应严格按一机一闸制接线,并设安全漏电开关。

(12)塔吊等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业指挥人员,无指挥人员不得作业, 指挥人员必须有醒目的安全帽标志。

(13)塔吊在作业时,严禁将起吊的物体凌空于人行道上空。

(14)小件材料(如扣件、紧固件、拉结螺杆)吊运采用集装箱或料斗,钢筋、钢管等细长物件必须两端捆扎牢固后方能起吊。

(15)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操作合格证,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16)操作使用的脚手,在施工范围及高度均应铺设好海底笆和栏杆。

(17)上下基坑必须搭设方便牢靠的爬梯,基坑四周的维护及支撑上的扶手,必须经常维修、整理。

(18)施工人员不得用抛运方式传送小件材料,杜绝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19)长钢筋运送过程中要有统一指挥,搬运工人动作要一致,防止砸伤事故发生。

(20)楼板上预留的孔洞四周应拉设安全带或设置明显醒目的安全标志。

(21)钢管排架拆除前,须由技术人员全面检查砼养护时间并视现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还需要留设一部分临时支撑排架,然后由技术负责人签署拆除命令。钢管排架拆除前必须编制钢管排架拆除方案,不得擅作主张改动拆除方案,整个拆除排架的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控。

(22)及时挂设安全网,以防止高空附落事故发生。

1.2保证消防安全主要措施

(1)由项目副经理、安全员组成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动火申报制度。严格执行'十不烧'规章制度,动火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才能进行。

(3)在建筑物楼层内、脚手架上、临时设施四周应按规定设置足够的灭火器村,并由安全员检查落实到位。

(4)酸碱泡沫灭火机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确保灭火机效能正常。

(5)施工中的易燃易爆物(如汽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都必须按'规定'设置,妥善保管。

(6)楼层必须配有消防供水总管、消防栓、消防带,底层设置高压水泵,并保持器材完好。

(7)严禁在工地利用灯泡和明火取暖;严禁利用煤油炉、电炉烧煮;如有发现则严加处理。

(8)进入施工高峰阶段,制定专项安全、消防、防盗措施,报请业主同意后实施。

(9)加强警卫人员

上岗责职,每天下班后对工地临时充施进行一次 防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第2篇 施工安全生产主要措施

1、执行安全生产文件

(1)国家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规定的文件。

(2)业主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文件。

2、开工前安全交底

(1)在项目开工前,项目所有人员应接受业主安全部门的安全交底,以了解环境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

(2)在每项工作开工前,专职安全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使每个施工人员明白潜在危险的工作及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3)保留交底的书面记录

3、现场安全检查

(1)建立系统性的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正式的安全检查每周至少一次。

(2)每个现场人员的卫生和安全行为将被严密监督,使其规范化。

(3)检查出来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以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4、现场安全检查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的电源箱应合理布置。电源电缆敷设应安全可靠。为防止电缆损坏,应架空或有效敷设。配电箱的设置安全醒目,使用方便。

(2)施工配电箱、盘都应该安装断电保护器,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3)所有的施工用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修或调换。电气设备使用完后,一定要关闭电源。

(4)配电箱开关的外壳和闸刀开关均应保持完整无损。熔丝应按设备或线路的容量确定。

(5)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及拉接电线。

5、施工机械使用规定

(1) 现场需用的各类机械必须经过维护、保养。确认机械的性能完好,方能使用.

(2) 现场使用的各类机械应定机、定人,特殊施工的机械的操作人员,应经过考试合格并持有安全操作证。

(3) 施工机械应有良好的安全保护罩壳,并接地良好。

(4) 各类机械的操作人员应了解施工机械的使用性能和操作要求。使用应检查是否完好无损,操作应遵守操作规程。发现故障应立即检修,严禁超负荷使用。

6、起重机械(吊车)的使用规定

(1) 使用大型起重机、吊车必须按照施工方案操作,明确其所使用的起重机能量和性能。

(2) 使用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并与驾驶员互通情况及统一指挥信号,防止因信号不明确而造成误操作。

(3) 起重机行走和停放处,应注意保护地下电缆、管道、地沟或则其他保护措施。

(4) 吊车进行起吊时,应伸足支腿,支腿下放置路基板。车身放置平稳,在进行起吊、行走、回转等多项动作时,指挥人员应是视周围情况,认为安全后,方能指挥。

(5) 使用的吊索具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并检查钢索的完好无损。

7、安全用火规定

(1) 氧气、乙炔与油漆、油类物品须设置专用区,并分别存放,有明确标示。

(2) 对有危险品如易燃、易爆场所,应挂有“严禁烟火”警告牌,并配置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

(3) 凡是用火的地方,应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证,制定防火措施,并设专人看护。工作完毕,必须将火种彻底熄灭。

(4) 在高处动火(电焊、气焊、切割)的下方范围,如果有易燃物应予清除或采取用不燃物遮盖,并设专人看护。

(5) 扑灭火灾时,应遵守电气设施严禁用水及泡沫灭火的规定。油漆、油类、沥青、有机溶液等易燃液体及忌水化学物品,严禁用水灭火。

(6) 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通畅。

8、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带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 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带,扣好安全钩。

(3) 高处作业时,不准向下或往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体。

(4)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安装漏电开关,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 吊装区域内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爬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9、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垃圾杂物和其它易燃材料堆积在施工现场。必然增加火灾的危险性和人员受伤的可能性。因此,要求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保证有一个清洁的工作环境。必须作到:

(1) 所用材料、工具和设备放置适当。

(2) 随时清理不用的材料和垃圾,并撤离现场。

(3) 溢出流体应立即清除。

(4) 过量的材料、工具和设备不要放在高处,搁置在高处的材料、工具和设备不用时应将其绑扎牢固,以防止坠落伤人。

(5) 乙炔和氧气瓶应分开搁置,不用时盖上瓶盖,以防漏气。

(6) 应随时保持交通道路的通畅。

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文明施工条例的执行。

第3篇 住宅楼工程保证安全生产主要措施

住宅楼工程项目保证安全生产主要措施

1.1保证施工安全主要措施

1.1.1施工安全生产总体措施

(1)成立安全综合办公室,全面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安全布置、安全监督和安全奖罚。

(2)加强安全教育使全体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起'抓安全一刻不忘,管理安全理直气壮的观念,做到施工现场'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发现违章立即制止',确保项目安全目标的达到。

安全教育程序图

(3)每月组织各部门、各班组进行安全设施大检查,进行总结评比和奖征。

组织安全活动图

(4)所有洞口、临边的安全设施在解除前,应征得安全部门的同意。

(5)每个楼面上均应设若干灭火顺,实施统一管理,在每个楼面上设消防龙头。

(6)各部门应对自己所使用的危险品负责,并将危险品的产品说明和保管说明供应给项目经理部及安全部门。

(7)凡政府规定的持证上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配备工地保安人员,实行三班值勤和夜间巡逻制度。

(9)制定执行出入大门的规章制度。

(10)工地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1.1.2保证安全的具体规定及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等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特别是在施工区域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则。

(2)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包括外包工、代训工及实习生)均应进行入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同时应结合工程进度及不同施工工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知识与遵章守纪教育。

(3)安全施工。施工班组要认真做好安全上岗交底活动记录,每周一上午组织不少于1小时的安全教育活动。

(4)严格执行起重机械三限位、两保险、十不吊规定。

(5)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机多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

(6)严格执行现场'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规定。

(7)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灯光,用于地下的照明电应为36伏的低压电,以保安全。

(8)现场机电维修人员应该经常检查设备触电漏电保护是否完好有效。

(9)现场用电机具较多,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砸电线,造成电线包皮破碎剥落,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电线包皮破损要及时修调。

(10)现场施工用的机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11)电动机械及工具应严格按一机一闸制接线,并设安全漏电开关。

(12)塔吊等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业指挥人员,无指挥人员不得作业, 指挥人员必须有醒目的安全帽标志。

(13)塔吊在作业时,严禁将起吊的物体凌空于人行道上空。

(14)小件材料(如扣件、紧固件、拉结螺杆)吊运采用集装箱或料斗,钢筋、钢管等细长物件必须两端捆扎牢固后方能起吊。

(15)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操作合格证,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16)操作使用的脚手,在施工范围及高度均应铺设好海底笆和栏杆。

(17)上下基坑必须搭设方便牢靠的爬梯,基坑四周的维护及支撑上的扶手,必须经常维修、整理。

(18)施工人员不得用抛运方式传送小件材料,杜绝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19)长钢筋运送过程中要有统一指挥,搬运工人动作要一致,防止砸伤事故发生。

(20)楼板上预留的孔洞四周应拉设安全带或设置明显醒目的安全标志。

(21)钢管排架拆除前,须由技术人员全面检查砼养护时间并视现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还需要留设一部分临时支撑排架,然后由技术负责人签署拆除命令。钢管排架拆除前必须编制钢管排架拆除方案,不得擅作主张改动拆除方案,整个拆除排架的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控。

(22)及时挂设安全网,以防止高空附落事故发生。

1.2保证消防安全主要措施

(1)由项目副经理、安全员组成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动火申报制度。严格执行'十不烧'规章制度,动火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才能进行。

(3)在建筑物楼层内、脚手架上、临时设施四周应按规定设置足够的灭火器村,并由安全员检查落实到位。

(4)酸碱泡沫灭火机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确保灭火机效能正常。

(5)施工中的易燃易爆物(如汽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都必须按'规定'设置,妥善保管。

(6)楼层必须配有消防供水总管、消防栓、消防带,底层设置高压水泵,并保持器材完好。

(7)严禁在工地利用灯泡和明火取暖;严禁利用煤油炉、电炉烧煮;如有发现则严加处理。

(8)进入施工高峰阶段,制定专项安全、消防、防盗措施,报请业主同意后实施。

(9)加强警卫人员上岗责职,每天下班后对工地临时充施进行一次 防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第4篇 电力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

4.1组织措施

操作电气设备要执行操作票制度,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要办理和执行工作票,还要遵守工作许可制、工作监护制、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以及实施必要的现场勘察制度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1操作票制度

电气倒闸操作应使用倒闸操作票,倒闸操作人员应根据值班调度员的操作指令填写或打印倒闸操作票。电气操作必须遵守的“六要、八步骤”:

六要:

(1)要有考试合格并经上级领导批准公布的操作人员的名单。

(2)现场设备要有明显标志,包括命名、编号、铭牌、转动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以及区别电气相色标记。

(3)要有与现场设备和运行方式符合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或计算机模拟系统图。

(4)要有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和统一的、确切的调度操作术语。

(5)要有确切的调度指令和合格的操作票。

⑹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电气设备应有完善的“五防”(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刀闸、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电挂接地线、防止带接地线合闸、防止误入带电间隔)装置。

八个步骤:

(1)操作人员按调度预先布置的操作任务正确填写操作票。

⑵经审票并预演正确或经技术措施审票正确。

⑶操作前明确操作目的,做好危险点分析和预控。

⑷调度正式发布操作指令及发令时间。

⑸操作人员检查核对设备命名、编号和状态。

⑹按操作逐项唱票、复诵、监护、操作,确认设备状态变位并勾票。

⑺向调度汇操作结束及时间。

⑻做好记录,并使系统模拟图与设备状态一致,然后签销操作票。

操作时如发现疑问或发生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待问题查清处理后方可继续操作。

操作人员严禁擅自更改操作票内容、操作项目、顺序。

4.1.2防误装置解锁规定

防误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解锁钥匙应封存保管,正常倒闸操作和检修工作时,严禁任何人使用解锁钥匙。

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严禁解锁。

若遇事故处理、特殊操作和防误装置异常等特殊情况,应经值班调度员或站长批准,方能使用解锁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

4.1.3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制度是保证工作人员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安全的重要组织措施之一,在电气设备上或电气设备区域工作,都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

工作票的内容主要有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工作任务和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任务和措施确认、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人员变更和时间变更规定、工作终结时间、工作票终结时间等内容。

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采用以下种类工作票和事故应急抢修单: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

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

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

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不得用普通工作票代替动火工作票。

工作负责人签发人安全职责:应对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负责。

工作负责人安全职责: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交待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确认每一个人都已知晓,监督工作班成员认真执行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工作许可人安全职责: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检查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专责监护人安全职责: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和安全注意事项,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工作班成员安全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工作中的危险点,确认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成员之间应自保、互保、相互监督、提醒。

工作票内容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并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

变电检修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线路检修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4.1.4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对工作负责人交待工作设备的隔离措施,证明设备确无电压,交待附近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工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工作票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确认,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工作开始后,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4.1.5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4.1.6工作时间、转移和终结制度

工作间断或收工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

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重新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工作人员要在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下进入工作地点。

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终结。

待工作票上的临时遮栏已拆除,标示牌已取下,已恢复常设遮栏,未拉开的接地线、接地刀闸已汇报调度,工作票方告终结。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

4.2技术措施

4.2.1保持与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安全距离

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电有电压的电气设备都应视为有电设备。

工作人员在生产场所要时刻注意与附近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是否足够。

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0.70
20、351.00
1101.50
2203.00
5005.00

所有工作人员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应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设置围栏、悬挂标志牌。

变电站内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由运行人员或有权执行操作的人员执行。

4.2.2停电

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拉开隔离开关,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应使各方面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上一页123下一页断开检修设备和可能来电侧的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锁住隔离开关操作把手,确保不会误送电。

对难以做到与电源完全断开的检修设备,可以拆除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

禁止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4.2.3验电

验电前,应确定该设备属于停电范围内,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处对各相分别验电。

多层验电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先验距人体较近的导线,后验距人体较远的导线。

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可以通过检查隔离开头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带电显示装置指示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

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

4.2.4接地

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挂、拆接地线应在监护下进行,设备上有人工作时,严禁移动、拆除接地线。

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也应放电。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应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考虑接地线摆动时仍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禁止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

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严禁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

工作地段如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塔架设线路,为防止停电检修线路上感应电压伤人,在需要接触或接近导线工作时,应使用个人保安线。

个人保安线仅作为预防感应电使用,严禁以个人保安线代替接地线。只有在工作接地线挂好后,方可在工作相上挂个人保安线。

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应拆除所挂的个人保安线。

4.2.5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悬挂标示牌的有关规定见“常用安全标志”,在下列场所还应装设临时防护遮栏:

检修、试验工作现场及安全通道,检修现场临时起吊场地;

有可能高处落物的场所;

安全通道或因检修取走常设栏杆的场所;

电缆竖井口、临时升降口、2m以下的设备吊装口边缘;

需临时打开的平台、地沟盖板周围;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的施工场所;

事故现场保护;

防止其他人员靠近的工作场地。

悬挂标示牌根据“安规”规定的种类,明确悬挂标志牌的朝向,由指定的人员完成和拆除。

任何人严禁越过围栏,严禁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或围栏、标志牌。

4.3 主要作业安全措施要点

4.3.1 防触电措施

4.3.1.1 线路巡视工作的防触电措施

单独巡线人员应考试合格并经工区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单人巡线时,禁止攀登电杆和铁塔。

电缆隧道、偏僻山区、恶劣天气和夜间巡线应由两人进行。

雷雨、大风天气或事故巡线,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绝缘靴,并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

暑天。山区巡线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和药品。

夜间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携带足够的照明工具。

特殊巡视应注意选择路线,防止洪水、塌方、恶劣天气等对人的伤害。

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

巡线人员发现导线、电缆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m以内,以免跨步电压伤人,并迅速报告调度和上级,等候处理。

进行配电设备巡视的人员,应熟悉设备的内部结构和接线情况,不得越过遮栏或围墙。单人巡视时,禁止打开配电设备柜门、箱盖。

4.3.1.2线路检修、施工的防触电措施

线路工作要“四清楚”:清楚停电的线路名称、色标,清楚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清楚危险点和所采取的现场安全措施,清楚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下达许可工作命令时,必须讲明停电线路名称、双重称号、色标颜色。

作业人员接到停电许可手续后,在停电线路施工范围的两端,先进行验电,再挂工作接地线后,方可开始登杆塔工作。

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须先检查施工线路,确认全部撤离杆塔、无遗留物后,再拆除工作接地线,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的完工报告后,并确认工作已经完毕,方可下令拆除发电厂、变电站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恢复送电。

在平行、同塔(杆)架设、邻近、交叉架设多条线路中,其中一条线路停电工作时,每个工作人员须由监护人分别监护送至正确的杆塔位,双方应共同核对停电的线路编号、色标和双重名称无误后,经监护人许可后,工作人员方可登杆塔工作,每基杆塔均应设专人监护。

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在工作人员登杆塔至横担处,还应再次核对停电线路的识别标记与双重称号(双重名称和位置称号),确实无误后方可进入停电线路侧横担。

工作相加挂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防止感应电压。

传递工具、材料应使用绝缘绳索,对带电导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3.1.3低压作业防触电措施

低压线路上的停电登杆工作、带电作业以及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的工作,均应开工作票;低压停电工作前,必须验电、挂接地线。

登杆作业穿越带电的低压线路或路灯线路时,必须先采取绝绿隔离措施,人体不得触及低压线路或路灯线,否则应对低压线路或路灯线采取停电措施。

低压作业必须穿绝缘鞋、穿长袖衣裤,带电作业应戴绝缘手套,停电作业应戴羊皮或线手套。

低压电气工器具应经试验合格,使用场所应加装漏电保护器。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潮湿、容器内等危险性较大的地方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和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低压电气设备都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接地。

非全封闭的低压配电盘(直流盘),盘后应敷设绝缘垫。

4.3.2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凡在离地面(坠落高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作业,均按高处作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防滑软底鞋,并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具。

登高前必须认真检查脚扣等登高工具、安全带是否完好,攀登爬钉、爬梯登高时,应检查爬钉、爬梯是否牢固,应边检查边攀登。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

35千伏及以上线路杆塔上和变电站构架上的作业,必须使用双保险安全带。

作业人员在杆塔上转位时,必须先系好安全带,然后再转位.不得在转位过程中失去保护。

登杆前要检查电杆杆根、电杆基础是否牢可靠,杆体有无断裂现象,遇有冲刷、起土、上拔和导线、拉线松弛的电杆应采了可靠的强固杆塔的措施。

新立杆塔在未完全牢固前,严禁登高作业。

作业需要暂时拆除部分平台、栏杆等设施时,应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工作完毕后要立即恢复。

拆除脚手架,必须由上而下分层进行,拆下构件应用绳子放下,不得抛掷。

工作需要临时开挖的沟道、孔洞,应及时设置临时围栏或盖板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有明显警示标志。

孔洞盖板宜采用坚实材料制作,边缘应大于孔洞边缘100mm,并紧贴地面,有挡块等防盖板多动的措施。

作业搭设的架子或设置作业平台堆放重物不得超载,铺设的脚手板应绑扎牢靠,提供作业人员上下的踏步或爬梯。

4.3.3杆塔组立及拆除安全措施

立、撤杆应设专人统一指挥,专人看守,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远离1.2倍杆长距离以外。凡是拆除导线的杆塔,必须有防止倒杆塔的措施。

作业中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严禁过载使用。

在杆塔组立过程中,严禁登塔或在塔上走动;杆塔上有人时,不得调整或拆除拉线。

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做好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使用抱杆立杆时,电杆离地后应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减缓起立速度,控制好各侧拉绳,防止过牵引。

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填夯实,制作好永久拉线后,方可撤去临时拉线及叉杆。

杆塔分段吊装时,上下段联接牢固后,方可继续进行吊装工作。

提升抱杆时应逐节提升,严禁提升过高。

杆塔分解组立时,塔片就位时应先低侧、后高侧;主材和侧面大斜村未全部联结牢固前,不得在吊件上作业。

检修杆塔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调整杆塔倾斜、弯曲、拉线受力不均或迈步、转向时,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拉线及其调节范围,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杆塔一经组立必须接好临时接地。

4.3.4 带电作业安全措施

带电作业必须使用与所操作设备的电压等级相符、规范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开气下进行。雷电、雪雹、雨雾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书面批准后,方能参加相应的作业。

带电作业必须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1035110220500
距离(m)0.40.61.01.83.2

在市区或人口稠密的地区进行带电作业时,工作现场应设置围栏,派专人监护,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等电位作业一般在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35kv电压等级进行等电位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不得进行等电位作业。

4.3.5 电气试验安全措施

4.3.5.1 高压试验安全措施

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

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遮栏或围栏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牌,并派人看守。

检修工作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志牌,恢复常设遮栏,在工作负责人和运行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运行人员进行加压试验。

高压试验的加压,接、拆连线必须严格执行传呼、发令、复诵,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垫上,加压前应认真检查试验结线,通知所有人员离开被试设备,方可加压。

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看守。

试验结束时,应首先断开试验电源、放电,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恢复试验前的状态。

4.3.5.2 使用仪器仪表工作安全措施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均应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侧进行;在高压回路上进行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测量仪表的接线和拆卸,需要断开高压回路者,应将此回路所连接的设备和仪器全部停电后,始能进行。

使用绝缘工具将测量仪器接到高压侧工作时,应戴手套和护目眼镜,站在绝缘垫上,并应有专人监护。

非金属外壳的仪器,应与地绝缘;金属外壳的仪器和变压器外壳应接地。

测量用装置必要时应设遮栏和围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牌。仪器的布置应使工作人员距带电部位不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

4.3.5.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安全措施

运行人员在高压回路上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应由两人进行。非运行人员测量时,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

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要特别注意保持头部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不得触及其他设备,以防短短路或接地。

测量低压熔断器(保险)和水平排列低压母线电流时,测量前应将各相熔断器(保险)和母线用绝缘材糊口以包护隔离,以免引起相间短路,同时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

在测量高压电缆各相电流时,电缆头线间距离应在300mm以上,且绝缘良好,测量方便者,方可进行,当有一相接地时,严禁测量。

在高压回路上测量时,严禁用导线从钳形电流表另接表计测量。

4.3.5.4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的工作安全措施

使用摇表测量高压设备绝缘,应由两人进行,注意监护,在测量中禁止他人接近被测设备。

测量绝缘时,必须将被测设备从各方面断开,验明无电压,确实证明设备无人工作后,方可进行。

在测量绝缘前后,必须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

测量线路绝缘时,应取得许可并通知对侧后方可进行。在有感应电压的线路上测量绝缘时,必须将相关线路同时停电,方可进行。雷电时,严禁测量线路绝缘。

在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电阻时,测量人员和摇表安放位置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以免摇表引线或引线支持物触碰带电部分,防止工作人员触电。

变电站发现有系统接地故障时,禁止进行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量。

4.3.6 起重装置与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起重操作和指挥人员需持证上岗,并熟悉起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起重设备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起重机械的刹车制动装置、限位装置、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必须齐全灵活。

移动式起重机必须在平整、坚硬的路面上行走、起吊、停留;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必须在支好支腿后才允许起吊重物;轨道式起重机使用操作前,必须先检查轨道,松开制动装置。

起重作业必须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机械操作地点应有操作规程。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要有人监护,起重机械必须接地,车体和载物至无遮栏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

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351.15
1101.65(1.75注)
2202.55
5504.55

(注:括号内数学为110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所使用)

严禁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禁止使用行车或起重滑车吊拉热力系统的管道,或吊拉管道中的阀门。

起重机工作结束后,臂杆、吊钩应置于规定方位,各控制操作杆拔回零位。轨道式起重机固定制动装置,切断电源。

严禁执行“十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吊物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吊物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起重机械安全装置不灵或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不吊;

吊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

吊物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

光线不足,视线不清不吊;

吊物棱角处无防护措施不吊;

歪拉斜拽不吊;

液体盛放过满不吊。

4.3.7密闭容器(场地)工作安全措施

进入密闭容器和场地前应用气体测试仪器测试是否存在危险气体,是否有足够的空气可供呼吸。

如果在密闭容器内有危险气体存在,在没有足够安全设备的情况下,任何人员都不可进入。

密闭容器内要彻底通风,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身上应系好安全绳索,必要时配备防毒器具、安全手电筒或电压不大小12伏的照明灯具等便捷设备。

4.3.8 gis设备工作安全措施

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低位区或电缆沟进行工作,必须先通风15min,检测含氧量和sf6气体含量是否合格。工作人员不准在sf6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尽量避免一人进入sf6配电装置室进行巡视,不准单人进入从事检修工作。

进行气体采样和处理渗漏时,要戴防毒面具并进行通风;解体检修设备和取出吸附剂和清除粉尘时,检修人员需穿着防护服、防护手套和戴防毒面具。

sf6配电装置发生大量泄漏等紧急情况时,人员应迅速撤出现场,并进行排风。未配戴隔离式防毒面具人员禁止入内。

设备内的sf6气体不得向大气排放,应采取净化装置回收处理。

sf6气瓶应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敞开的专门场所,直立保存,并应远离热源和油污的地方。

第5篇 电力安全生产主要措施

4.1组织措施

操作电气设备要执行操作票制度,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要办理和执行工作票,还要遵守工作许可制、工作监护制、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以及实施必要的现场勘察制度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1操作票制度

电气倒闸操作应使用倒闸操作票,倒闸操作人员应根据值班调度员的操作指令填写或打印倒闸操作票。电气操作必须遵守的“六要、八步骤”:

六要:

(1)要有考试合格并经上级领导批准公布的操作人员的名单。

(2)现场设备要有明显标志,包括命名、编号、铭牌、转动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以及区别电气相色标记。

(3)要有与现场设备和运行方式符合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或计算机模拟系统图。

(4)要有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和统一的、确切的调度操作术语。

(5)要有确切的调度指令和合格的操作票。

⑹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电气设备应有完善的“五防”(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刀闸、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电挂接地线、防止带接地线合闸、防止误入带电间隔)装置。

八个步骤:

(1)操作人员按调度预先布置的操作任务正确填写操作票。

⑵经审票并预演正确或经技术措施审票正确。

⑶操作前明确操作目的,做好危险点分析和预控。

⑷调度正式发布操作指令及发令时间。

⑸操作人员检查核对设备命名、编号和状态。

⑹按操作逐项唱票、复诵、监护、操作,确认设备状态变位并勾票。

⑺向调度汇操作结束及时间。

⑻做好记录,并使系统模拟图与设备状态一致,然后签销操作票。

操作时如发现疑问或发生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待问题查清处理后方可继续操作。

操作人员严禁擅自更改操作票内容、操作项目、顺序。

4.1.2防误装置解锁规定

防误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解锁钥匙应封存保管,正常倒闸操作和检修工作时,严禁任何人使用解锁钥匙。

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严禁解锁。

若遇事故处理、特殊操作和防误装置异常等特殊情况,应经值班调度员或站长批准,方能使用解锁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

4.1.3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制度是保证工作人员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安全的重要组织措施之一,在电气设备上或电气设备区域工作,都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

工作票的内容主要有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工作任务和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任务和措施确认、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人员变更和时间变更规定、工作终结时间、工作票终结时间等内容。

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采用以下种类工作票和事故应急抢修单: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

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

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

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不得用普通工作票代替动火工作票。

工作负责人签发人安全职责:应对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负责。

工作负责人安全职责: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交待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确认每一个人都已知晓,监督工作班成员认真执行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工作许可人安全职责: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检查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专责监护人安全职责: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和安全注意事项,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工作班成员安全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工作中的危险点,确认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成员之间应自保、互保、相互监督、提醒。

工作票内容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并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

变电检修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线路检修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4.1.4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对工作负责人交待工作设备的隔离措施,证明设备确无电压,交待附近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工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工作票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确认,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工作开始后,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4.1.5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4.1.6工作时间、转移和终结制度

工作间断或收工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

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重新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工作人员要在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下进入工作地点。

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终结。

待工作票上的临时遮栏已拆除,标示牌已取下,已恢复常设遮栏,未拉开的接地线、接地刀闸已汇报调度,工作票方告终结。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

4.2技术措施

4.2.1保持与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安全距离

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电有电压的电气设备都应视为有电设备。

工作人员在生产场所要时刻注意与附近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是否足够。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

0.70

20、35

1.00

110

1.50

220

3.00

500

5.00

所有工作人员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应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设置围栏、悬挂标志牌。

变电站内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由运行人员或有权执行操作的人员执行。

4.2.2停电

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拉开隔离开关,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应使各方面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断开检修设备和可能来电侧的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锁住隔离开关操作把手,确保不会误送电。

对难以做到与电源完全断开的检修设备,可以拆除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

禁止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4.2.3验电

验电前,应确定该设备属于停电范围内,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处对各相分别验电。

多层验电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先验距人体较近的导线,后验距人体较远的导线。

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可以通过检查隔离开头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带电显示装置指示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

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

4.2.4接地

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挂、拆接地线应在监护下进行,设备上有人工作时,严禁移动、拆除接地线。

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也应放电。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应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考虑接地线摆动时仍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禁止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

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严禁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

工作地段如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塔架设线路,为防止停电检修线路上感应电压伤人,在需要接触或接近导线工作时,应使用个人保安线。

个人保安线仅作为预防感应电使用,严禁以个人保安线代替接地线。只有在工作接地线挂好后,方可在工作相上挂个人保安线。

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应拆除所挂的个人保安线。

4.2.5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悬挂标示牌的有关规定见“常用安全标志”,在下列场所还应装设临时防护遮栏:

检修、试验工作现场及安全通道,检修现场临时起吊场地;

有可能高处落物的场所;

安全通道或因检修取走常设栏杆的场所;

电缆竖井口、临时升降口、2m以下的设备吊装口边缘;

需临时打开的平台、地沟盖板周围;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的施工场所;

事故现场保护;

防止其他人员靠近的工作场地。

悬挂标示牌根据“安规”规定的种类,明确悬挂标志牌的朝向,由指定的人员完成和拆除。

任何人严禁越过围栏,严禁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或围栏、标志牌。

4.3 主要作业安全措施要点

4.3.1 防触电措施

4.3.1.1 线路巡视工作的防触电措施

单独巡线人员应考试合格并经工区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单人巡线时,禁止攀登电杆和铁塔。

电缆隧道、偏僻山区、恶劣天气和夜间巡线应由两人进行。

雷雨、大风天气或事故巡线,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绝缘靴,并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

暑天。山区巡线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和药品。

夜间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携带足够的照明工具。

特殊巡视应注意选择路线,防止洪水、塌方、恶劣天气等对人的伤害。

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

巡线人员发现导线、电缆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m以内,以免跨步电压伤人,并迅速报告调度和上级,等候处理。

进行配电设备巡视的人员,应熟悉设备的内部结构和接线情况,不得越过遮栏或围墙。单人巡视时,禁止打开配电设备柜门、箱盖。

4.3.1.2线路检修、施工的防触电措施

线路工作要“四清楚”:清楚停电的线路名称、色标,清楚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清楚危险点和所采取的现场安全措施,清楚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下达许可工作命令时,必须讲明停电线路名称、双重称号、色标颜色。

作业人员接到停电许可手续后,在停电线路施工范围的两端,先进行验电,再挂工作接地线后,方可开始登杆塔工作。

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须先检查施工线路,确认全部撤离杆塔、无遗留物后,再拆除工作接地线,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的完工报告后,并确认工作已经完毕,方可下令拆除发电厂、变电站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恢复送电。

在平行、同塔(杆)架设、邻近、交叉架设多条线路中,其中一条线路停电工作时,每个工作人员须由监护人分别监护送至正确的杆塔位,双方应共同核对停电的线路编号、色标和双重名称无误后,经监护人许可后,工作人员方可登杆塔工作,每基杆塔均应设专人监护。

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在工作人员登杆塔至横担处,还应再次核对停电线路的识别标记与双重称号(双重名称和位置称号),确实无误后方可进入停电线路侧横担。

工作相加挂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防止感应电压。

传递工具、材料应使用绝缘绳索,对带电导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3.1.3低压作业防触电措施

低压线路上的停电登杆工作、带电作业以及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的工作,均应开工作票;低压停电工作前,必须验电、挂接地线。

登杆作业穿越带电的低压线路或路灯线路时,必须先采取绝绿隔离措施,人体不得触及低压线路或路灯线,否则应对低压线路或路灯线采取停电措施。

低压作业必须穿绝缘鞋、穿长袖衣裤,带电作业应戴绝缘手套,停电作业应戴羊皮或线手套。

低压电气工器具应经试验合格,使用场所应加装漏电保护器。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潮湿、容器内等危险性较大的地方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和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低压电气设备都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接地。

非全封闭的低压配电盘(直流盘),盘后应敷设绝缘垫。

4.3.2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凡在离地面(坠落高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作业,均按高处作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防滑软底鞋,并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具。

登高前必须认真检查脚扣等登高工具、安全带是否完好,攀登爬钉、爬梯登高时,应检查爬钉、爬梯是否牢固,应边检查边攀登。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

35千伏及以上线路杆塔上和变电站构架上的作业,必须使用双保险安全带。

作业人员在杆塔上转位时,必须先系好安全带,然后再转位.不得在转位过程中失去保护。

登杆前要检查电杆杆根、电杆基础是否牢可靠,杆体有无断裂现象,遇有冲刷、起土、上拔和导线、拉线松弛的电杆应采了可靠的强固杆塔的措施。

新立杆塔在未完全牢固前,严禁登高作业。

作业需要暂时拆除部分平台、栏杆等设施时,应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工作完毕后要立即恢复。

拆除脚手架,必须由上而下分层进行,拆下构件应用绳子放下,不得抛掷。

工作需要临时开挖的沟道、孔洞,应及时设置临时围栏或盖板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有明显警示标志。

孔洞盖板宜采用坚实材料制作,边缘应大于孔洞边缘100mm,并紧贴地面,有挡块等防盖板多动的措施。

作业搭设的架子或设置作业平台堆放重物不得超载,铺设的脚手板应绑扎牢靠,提供作业人员上下的踏步或爬梯。

4.3.3杆塔组立及拆除安全措施

立、撤杆应设专人统一指挥,专人看守,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远离1.2倍杆长距离以外。凡是拆除导线的杆塔,必须有防止倒杆塔的措施。

作业中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严禁过载使用。

在杆塔组立过程中,严禁登塔或在塔上走动;杆塔上有人时,不得调整或拆除拉线。

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做好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使用抱杆立杆时,电杆离地后应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减缓起立速度,控制好各侧拉绳,防止过牵引。

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填夯实,制作好永久拉线后,方可撤去临时拉线及叉杆。

杆塔分段吊装时,上下段联接牢固后,方可继续进行吊装工作。

提升抱杆时应逐节提升,严禁提升过高。

杆塔分解组立时,塔片就位时应先低侧、后高侧;主材和侧面大斜村未全部联结牢固前,不得在吊件上作业。

检修杆塔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调整杆塔倾斜、弯曲、拉线受力不均或迈步、转向时,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拉线及其调节范围,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杆塔一经组立必须接好临时接地。

4.3.4 带电作业安全措施

带电作业必须使用与所操作设备的电压等级相符、规范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开气下进行。雷电、雪雹、雨雾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书面批准后,方能参加相应的作业。

带电作业必须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

35

110

220

500

距离(m)

0.4

0.6

1.0

1.8

3.2

在市区或人口稠密的地区进行带电作业时,工作现场应设置围栏,派专人监护,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等电位作业一般在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35kv电压等级进行等电位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不得进行等电位作业。

4.3.5 电气试验安全措施

4.3.5.1 高压试验安全措施

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

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遮栏或围栏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牌,并派人看守。

检修工作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志牌,恢复常设遮栏,在工作负责人和运行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运行人员进行加压试验。

高压试验的加压,接、拆连线必须严格执行传呼、发令、复诵,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垫上,加压前应认真检查试验结线,通知所有人员离开被试设备,方可加压。

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看守。

试验结束时,应首先断开试验电源、放电,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恢复试验前的状态。

4.3.5.2 使用仪器仪表工作安全措施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均应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侧进行;在高压回路上进行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测量仪表的接线和拆卸,需要断开高压回路者,应将此回路所连接的设备和仪器全部停电后,始能进行。

使用绝缘工具将测量仪器接到高压侧工作时,应戴手套和护目眼镜,站在绝缘垫上,并应有专人监护。

非金属外壳的仪器,应与地绝缘;金属外壳的仪器和变压器外壳应接地。

测量用装置必要时应设遮栏和围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牌。仪器的布置应使工作人员距带电部位不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

4.3.5.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安全措施

运行人员在高压回路上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应由两人进行。非运行人员测量时,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

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要特别注意保持头部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不得触及其他设备,以防短短路或接地。

测量低压熔断器(保险)和水平排列低压母线电流时,测量前应将各相熔断器(保险)和母线用绝缘材糊口以包护隔离,以免引起相间短路,同时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

在测量高压电缆各相电流时,电缆头线间距离应在300mm以上,且绝缘良好,测量方便者,方可进行,当有一相接地时,严禁测量。

在高压回路上测量时,严禁用导线从钳形电流表另接表计测量。

4.3.5.4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的工作安全措施

使用摇表测量高压设备绝缘,应由两人进行,注意监护,在测量中禁止他人接近被测设备。

测量绝缘时,必须将被测设备从各方面断开,验明无电压,确实证明设备无人工作后,方可进行。

在测量绝缘前后,必须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

测量线路绝缘时,应取得许可并通知对侧后方可进行。在有感应电压的线路上测量绝缘时,必须将相关线路同时停电,方可进行。雷电时,严禁测量线路绝缘。

在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电阻时,测量人员和摇表安放位置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以免摇表引线或引线支持物触碰带电部分,防止工作人员触电。

变电站发现有系统接地故障时,禁止进行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量。

4.3.6 起重装置与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起重操作和指挥人员需持证上岗,并熟悉起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起重设备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起重机械的刹车制动装置、限位装置、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必须齐全灵活。

移动式起重机必须在平整、坚硬的路面上行走、起吊、停留;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必须在支好支腿后才允许起吊重物;轨道式起重机使用操作前,必须先检查轨道,松开制动装置。

起重作业必须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机械操作地点应有操作规程。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要有人监护,起重机械必须接地,车体和载物至无遮栏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35

1.15

110

1.65(1.75注)

220

2.55

550

4.55

(注:括号内数学为110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所使用)

严禁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禁止使用行车或起重滑车吊拉热力系统的管道,或吊拉管道中的阀门。

起重机工作结束后,臂杆、吊钩应置于规定方位,各控制操作杆拔回零位。轨道式起重机固定制动装置,切断电源。

严禁执行“十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吊物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吊物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起重机械安全装置不灵或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不吊;

吊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

吊物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

光线不足,视线不清不吊;

吊物棱角处无防护措施不吊;

歪拉斜拽不吊;

液体盛放过满不吊。

4.3.7密闭容器(场地)工作安全措施

进入密闭容器和场地前应用气体测试仪器测试是否存在危险气体,是否有足够的空气可供呼吸。

如果在密闭容器内有危险气体存在,在没有足够安全设备的情况下,任何人员都不可进入。

密闭容器内要彻底通风,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身上应系好安全绳索,必要时配备防毒器具、安全手电筒或电压不大小12伏的照明灯具等便捷设备。

4.3.8gis设备工作安全措施

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低位区或电缆沟进行工作,必须先通风15min,检测含氧量和sf6气体含量是否合格。工作人员不准在sf6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尽量避免一人进入sf6配电装置室进行巡视,不准单人进入从事检修工作。

进行气体采样和处理渗漏时,要戴防毒面具并进行通风;解体检修设备和取出吸附剂和清除粉尘时,检修人员需穿着防护服、防护手套和戴防毒面具。

sf6配电装置发生大量泄漏等紧急情况时,人员应迅速撤出现场,并进行排风。未配戴隔离式防毒面具人员禁止入内。

设备内的sf6气体不得向大气排放,应采取净化装置回收处理。

sf6气瓶应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敞开的专门场所,直立保存,并应远离热源和油污的地方。

第6篇 施工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

1、执行安全生产文件

(1)国家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规定的文件。

(2)业主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文件。

2、开工前安全交底

(1)在项目开工前,项目所有人员应接受业主安全部门的安全交底,以了解环境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

(2)在每项工作开工前,专职安全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使每个施工人员明白潜在危险的工作及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3)保留交底的书面记录

3、现场安全检查

(1)建立系统性的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正式的安全检查每周至少一次。

(2)每个现场人员的卫生和安全行为将被严密监督,使其规范化。

(3)检查出来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以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4、现场安全检查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的电源箱应合理布置。电源电缆敷设应安全可靠。为防止电缆损坏,应架空或有效敷设。配电箱的设置安全醒目,使用方便。

(2)施工配电箱、盘都应该安装断电保护器,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3)所有的施工用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修或调换。电气设备使用完后,一定要关闭电源。

(4)配电箱开关的外壳和闸刀开关均应保持完整无损。熔丝应按设备或线路的容量确定。

(5)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及拉接电线。

5、施工机械使用规定

(1) 现场需用的各类机械必须经过维护、保养。确认机械的性能完好,方能使用.

(2) 现场使用的各类机械应定机、定人,特殊施工的机械的操作人员,应经过考试合格并持有安全操作证。

(3) 施工机械应有良好的安全保护罩壳,并接地良好。

(4) 各类机械的操作人员应了解施工机械的使用性能和操作要求。使用应检查是否完好无损,操作应遵守操作规程。发现故障应立即检修,严禁超负荷使用。

6、起重机械(吊车)的使用规定

(1) 使用大型起重机、吊车必须按照施工方案操作,明确其所使用的起 重机能量和性能。

(2) 使用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并与驾驶员互通情况及统一指挥信号,防止因信号不明确而造成误操作。

(3) 起重机行走和停放处,应注意保护地下电缆、管道、地沟或则其他保护措施。

(4) 吊车进行起吊时,应伸足支腿,支腿下放置路基板。车身放置平稳,在进行起吊、行走、回转等多项动作时,指挥人员应是视周围情况,认为安全后,方能指挥。

(5) 使用的吊索具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并检查钢索的完好无损。

7、安全用火规定

(1) 氧气、乙炔与油漆、油类物品须设置专用区,并分别存放,有明确标示。

(2) 对有危险品如易燃、易爆场所,应挂有“严禁烟火”警告牌,并配置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

(3) 凡是用火的地方,应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证,制定防火措施,并设专人看护。工作完毕,必须将火种彻底熄灭。

(4) 在高处动火(电焊、气焊、切割)的下方范围,如果有易燃物应予清除或采取用不燃物遮盖,并设专人看护。

(5) 扑灭火灾时,应遵守电气设施严禁用水及泡沫灭火的规定。油漆、油类、沥青、有机溶液等易燃液体及忌水化学物品,严禁用水灭火。

(6) 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通畅。

8、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带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 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带,扣好安全钩。

(3) 高处作业时,不准向下或往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体。

(4)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安装漏电开关,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 吊装区域内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爬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9、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垃圾杂物和其它易燃材料堆积在施工现场。必然增加火灾的危险性和人员受伤的可能性。因此,要求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保证有一个清洁的工作环境。必须作到:

(1) 所用材料、工具和设备放置适当。

(2) 随时清理不用的材料和垃圾,并撤离现场。

(3) 溢出流体应立即清除。

(4) 过量的材料、工具和设备不要放在高处,搁置在高处的材料、工具和设备不用时应将其绑扎牢固,以防止坠落伤人。

(5) 乙炔和氧气瓶应分开搁置,不用时盖上瓶盖,以防漏气。

(6) 应随时保持交通道路的通畅。

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文明施工条例的执行。

第7篇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管理及主要措施

1、安全生产方针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一切从安全出发,并放在首位,以规范员工按规作业和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为目标,不断致力于作业环境的改善,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并以追求0工伤、0职业病的安全健康为目标。

2、方针目标管理

根据公司中长期安全发展规划,为确保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每年度公司安全方针及目标管理方案的制订,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各部门进行承接并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的落实要求进行分解展开,以确保全年安全方针目标管理得到全面的施行。

3、主要措施

1、安全资金投入

由企管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投入年度计划(安全、消防、设备、物料、行政部门参与),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纳入年度预算。财务部设立专门的安全投入台帐,安全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执行严格的使用计划,不得挪作他用,企管部、财务部负责对安全资金的提取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按规定标准提取和合理使用。

2、危险源管理

危险源管理按“1+3监控法”实行管控,形成危险源动态管理机制、危险源持续改进机制、危险源评审机制。每年由安全、消防、设备、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危险源进行评审。

3、安全教育

(1)、管理部领导及各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率为100%;(责任部门:管理部、安全部、各部门)

(2)、生产部门班组长、工段长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率为100%;(责任部门:生产部门、安全办)

(3)、新员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落实新员工“传帮带”责任制上岗率为100%;(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保卫部、安全办、各部门)

(4)、调岗、复工员工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后上岗率为100%;(责任部门:各部门)

(5)、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由安全部负责组织培训,特种设备维修资格证由设备部组织培训,汽车驾驶证由车管部负责组织培训)经专门安全教育培训,持特种作业操作证、资格证上岗率为100%;(责任部门:安全部、设备部、车管部及各部门)

(6)、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经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技能培训合格后,定人定岗上岗作业率为100%;(责任部门:各部门)

(7)、全员职业卫生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率为100%;(责任部门:各部门)

(8)、满一个月新员工安全操作规程再教育率为100%;(责任部门:各部门)

(9)、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后上岗率为100%;(责任部门:各部门)

(10)、具有较大的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作业场所和有关的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安全健康警示标识、警示说明率为100%。(责任部门:各部门)

4、特种设备、交通运输车辆管理

(1)、采购和使用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制造的特种设备(压力0.1mp以上压力容器包括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装、维修和改造特种设备率为100%;(责任部门:设备部、各部门设备室、车管部)

(2)、特种设备使用前,按规定申请注册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或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投入运行率为100%;(责任部门:设备部、各部门设备室)

(3)、在用特种设备按规定申请定期检验率为100%;(责任部门:设备部、各部门设备室、车管部)

(4) 、交通运输车辆年检率为100%。(责任部门:车管部)

5、安全检查

(1)、公司管理部、安委会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违规现象、违章作业行为的及时纠正处理率和事故隐患落实整改率为100%;(责任部门:安委会、各部门)

(2)、公司各部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员工安全自查、职能部门的专项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并有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违规现象、违章作业行为的及时纠正处理率和事故隐患落实整改率为100%;(责任部门:各部门)

(3)、各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专职消防保卫人员每天必须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督促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违规现象、违章作业行为的及时纠正处理率和事故隐患落实整改率为100%;(责任部门:安全部、保卫部及各部门)

(4)、各部门落实专人对设备设施和吊绳吊具进行点检和专检,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率为100%。(责任部门:设备部、各部门设备室)

6、安全制度建设

(1)、根据公司的发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消防安全制度、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完善率为100%;(责任部门:设备部及各设备室、安委会、人力资源部、保卫部、行政事务部、企管部及各部门)

(2)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的签订率为100%;(责任部门:安委会、各部门)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消防演练的实施率为100%;安全部每两年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必要时及时修订。(责任部门:安委会、保卫部及各部门)

7、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安装改造和外包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1)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消防预评价、验收评价通过率,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验收、消防安全验收合格率为100%;(责任部门:行政事务部)

(2)建筑工程施工、设备设施改造和安装、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施工审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合格率和施工作业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率为100%,教育率100%;(责任部门:行政事务部、设备部及各主管部门)

(3)设备设施安装改造施工作业前经安全、消防设计预评价,施工完成后经专项安全检查验收合格率达100%;(责任部门:设备部)

8、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方安全管理

(1)外来运输单位、车辆及人员的相应资质合格率和进入我司作业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率100%,教育率100%;(责任部门:车管部)

(2)生产作业现场卫生清理单位及人员的相应资质合格率和进入我司作业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率100%,教育率100%;(责任部门:各生产部、各设备室、各部门)

(3)因生产工作需要,外包内做单位及人员的相应资质合格率和进入我司作业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率100%,教育率100%;(责任部门:采购部、物料部及各业务对口部门)

(4)外来单位设备安装、调试及人员的相应资质合格率和进入我司作业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率100%,教育率100%;(责任部门:设备部、各设备室)

9、安全部、各安全办对相关方按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及“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进行现场监管。

10、安全生产活动和班组安全建设

(1)、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管理会议,定期分析总结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个月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安委会委员主要成员和相关人员出席率不低于85%;(责任部门:管理部、安委会、各部门)

(2)、各部门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分析总结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有书面记录);(责任部门:各部门)

(3)、班组安全建设按照《班组安全台帐》的要求,认真落实并及时详细记录。(责任部门:各部门)

11、职业卫生管理

(1)、员工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率100%;(责任部门:行政事务部)

(2)、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建立率100%;(责任部门:能化行政部医务室)

(3)、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执行率100%;(责任部门:行政部医务室、人力资源部、各部门)

(4)、生产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为100%;(责任部门:行政事务部)

(5)、生产作业场所的抽风、除尘、排毒、降噪、排污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完好率和正确使用率为100%;(责任部门:设备部、各部门)

(6)、职业病诊疗、康复治疗率为100%;(责任部门:行政事务部)

(7)、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的劳动防护用品率为100%,并经常督促员工按规定正确使用;(责任部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物料部、安委会及各部门)

12、工伤事故管理

(1)、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率为100%;(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2)、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规定及时报告处理率为100%;(责任部门:管理部、安全部、各安全办、各部门)

(3)、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认真的调查处理率为100%。(责任部门:安全部、各安全办、各部门)

13、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验收合格率和持证率为100%;(责任部门:有关部门)

14、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三证一标识齐全。(责任部门:采购部)

(2)劳动防护用品入库验收率100%。(责任部门:质控部)

(3)加强对劳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部门:各生产部、各安全办)

(4)按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为员工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物流部、各生产部)

(5)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对劳动防护用品有效性进行评审。(责任部门:安全部、人力资源部、企管部、采购部、行政事务部、各生产部、工会)

安全生产主要措施7篇

4.1组织措施操作电气设备要执行操作票制度,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要办理和执行工作票,还要遵守工作许可制、工作监护制、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以及实施必要的现场勘察制度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4.1.1操作票制度电气倒闸操作应使用倒闸操作票,倒闸操作人员应根据值班调度员的操作指令填写或打印倒闸操作票。电气操作必须遵守的“六要、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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