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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巷道贯通时爆破
巷道贯通时放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
2.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m(冲击地压煤层掘进工作面相距30m)前,地测部门必须事先下达通知书,并且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
3.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必须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4.掘进的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装药放炮。
5.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必须设置栅栏和有专人警戒,警戒人由班组长指派,并亲自接送,警戒人未接到撤除警戒通知时,不得擅离岗位。
6.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7.测量人员在巷道贯通前,必须勤给中、腰线,打眼工和爆破工要严格按中、腰线调正方向和坡度,布置炮眼。
8.贯通放炮前,要加固贯通地点支架,背好帮、顶,防止崩倒支架或冒顶埋人。
9.距贯通地点5m内,要在工作面中心位置打探眼,探眼深度为进度的二倍,眼内不准装药。在有瓦斯工作面,放炮前将探眼用炮泥封死。
10.与停掘已久的巷道贯通时,应按上述规定认真执行.并在贯通前,严格检查停掘巷道的瓦斯、煤尘、积水、支架和顶板,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否则不准贯通。
11.按预测位置应贯通而未贯通时,应立即停止掘进,查明原因,重新采取贯通措施。
二、积水区爆破
透水是煤矿五大灾害之一。由于积水区资料不全,位置范围不清或测量不准,往往容易发生突发性放炮透水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淹没设备、冲毁设施等重大事故。接近积水区爆破时注意事项如下:
1.接近积水地区,要根据已查明的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排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否则禁止放炮。
2.掘进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底板臌起或岩面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矿调度室。如情况危急,必须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3.发现煤岩变松软、潮湿以及炮眼渗水等异常情况,停止放炮。如正在打眼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并不许拔出钻杆立即向班组长或调度室汇报。
三、爆破处理溜煤眼堵塞
用爆破的方法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时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溜煤眼被堵塞,往往通风不好,容易积聚瓦斯,溜煤口附近煤尘积存较多,一旦爆破,使爆破火焰直接接触瓦斯,并振动煤尘,很容易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因此,《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溜煤眼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采用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批准的用于溜煤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此安全度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必须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3.每次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4.每次爆破前,必须洒水降尘。
5.在有威胁安全的地点必须撤人、停电。
四、浅眼爆破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放炮。在特殊情况下,如卧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小于0.6m,但炮泥必须装满。
小于0.6m的卧底、刷帮、挑顶浅眼爆破,安全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
2.炮眼必须封满炮泥。
3.放炮前必须在放炮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 l%时,不准放炮。
4.检查并加固放炮地点附近支架。
5.放炮时,必须放好警戒并有值班班长在现场指挥。
五、反井凿井时放炮
掘凿暗立井或竖煤仓采用反井法凿井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反井法掘进以木垛盘支护时,必须及时支护。爆破前最末一道木垛盘同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1.6m。
木垛盘的基墩必须牢固可靠。行人、运料同溜煤眼之间,必须用木板隔开。在人行眼内必须有木梯和护头板,护头板的间距最大不得超过3m,护头板上的矸石,必须及时清理。
爆破前,必须将人行眼和材料眼盖严。爆破后,首先通风,吹散炮烟,方可进入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经过检查,证明通风、信号、人行间、隔板、护头板、顶板、井帮等无危险情况后,方可进行作业。
2.采用吊罐法施工时,绳孔偏斜率不得超过0.5%,绞车房和出矸水平之间,必须装设两套信号装置,其中一套必须设在吊罐内。
放炮前必须摘下吊罐,放置在巷道内安全地点,将提升钢丝绳提到安全位置。爆破后必须指定专人检查提升纲丝绳和吊具,如有损坏,必须先行修复,修复后方可使用,吊罐内有人作业时,严禁在吊罐下方进行工作或通行。
3.刷帮扩井时,必须有防止人员坠落的安全措施。放炮前必须回清炮眼口以下0.3m范围内的木垛盘。否则,不得放炮。
矸石眼内的矸石必须经常放出,防止卡眼,但不得放空。严禁站在矸石眼的矸石上作业。
六、放炮处理机采工作面夹矸和无炭柱
在一般情况下机采工作面(尤其是综采工作面)是不允许放炮的,以免崩坏机电设备和炮烟腐蚀液压支架立柱镀层。但在机采工作面遇有坚硬的夹层时,《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工作面遇有坚硬夹石或硫化铁夹层,应放震动炮处理,不得用采煤机强行截割”。又规定:“工作面爆破时,必须有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因此,采用放炮法处理机采工作面夹矸和无炭柱时,只能采用放震动炮的方法。放震动炮要严格遵守下列规定和要求:
1.根据夹石或无炭柱的厚度、硬度、性质,确定震动爆破的爆破参数,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在放炮前,将放炮区内的液压支架,电缆等用挡帘挡牢(或给液压支架立柱穿上裤套),把采煤机开出放炮地点30m以外,否则不准放炮。
3.按措施中规定的装药量装药,并填满炮泥,以达到将夹矸或无炭柱震裂、破碎的要求,爆破夹矸时所规定的眼距应能达到炮眼间的夹矸发生贯穿裂缝的要求,眼深一般是机采进度的两倍。起爆应采用瞬发电雷管一次起爆或毫秒电雷管起爆。
4.放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七、井巷揭穿突出煤层时的爆破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巷揭穿瓦斯和煤突出的危险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都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有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和隔离式(压缩氧和化学氧)自救器等。采用震动爆破措施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集团(公司)、矿备案。爆破参数、爆破器材及起爆要求、爆破地点、反向风门位置、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必须在设计中明确规定。
2.震动爆破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可靠、畅通的回风系统,回风系统内必须切断电源,严禁人员作业和通过。在其进风侧的巷道中,应设置两道坚固的反向风门。与回风系统相联的风门、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必须坚固可靠,防止突出后的瓦斯涌入其他区域。
3.震动爆破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并指定地点由矿山救护队值班,爆破30min后矿山救护队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采取恢复送电、通风、排除瓦斯等具体措施。
4.震动爆破必须采用铜脚线的毫秒雷管,雷管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严禁跳段使用。电雷管使用前必须进行导通试验。电雷管的联接必须使通过每一电雷管的电流达到引爆电流的2倍。爆破母线必须采用专用电缆,并尽可能减小接头,有条件的可采用遥控发爆器。
5.为降低震动爆破时诱发突出的强度,应采用挡栏设施。
6.震动爆破应一次全断面揭穿或揭开煤层。如果一次未能揭穿煤层,在掘进剩余部分(包括掘进煤层和进入底、顶板2m范围内)时,必须按照震动爆破的安全要求,进行爆破作业。
7.采用金属骨架措施揭穿煤层后,严禁拆除或回收骨架。
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时,必须编制包括爆破地点、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的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远距离爆破时,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爆破后,进入工作面检查的时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但不得小于30min。
厚度小于0.3m的突出煤层,可直接采用震动爆破或远距离爆破揭穿。
爆破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3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采掘工作面爆破落煤前,所有不装药的眼孔都应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充填深度不应小于爆破孔深度的1.5倍。
八、突出煤层的松动爆破
松动爆破是利用风钻或煤电钻向煤体的高压力带打几个普通直径的长炮眼,装药放炮后松动煤体,消除煤质软硬不均现象,并形成瓦斯排放的渠道,在工作面前方造成较长的低压带,使高压带移向煤体的更深部位,故可预防突出的发生。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突出煤层的煤巷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应根据煤层实际情况选用超前钻孔、抽放瓦斯、松动爆破、前探梁支架、水力冲孔、水力疏松等措施。
掘进上山时,应选用超前的钻孔、抽放瓦斯、前探梁支架等措施,而不应采用松动爆破。
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巷道,一般在工作面布置3~5个钻孔(不得小于2个),孔径40mm左右,孔深7m~10m(不得小于7m);孔底超前工作面不小于5m,每孔装药量为3kg~6kg,炮泥长度不得小于2m。爆破后在钻孔周围形成破碎圈和松动圈,圈内的煤分别成为碎屑头和破碎状,并形成瓦斯排放通道。为了防止延期突出,放炮后至少等20min,方可进入工作面,一般在松动爆破后,工作面停止作业4h~8h。撤人和放炮距离,根据突出危险程度确定,但不得少于200m,并处于新鲜风流中。
在有突出危险煤层中的回采工作面采用松动爆破时,其炮眼可布置在煤质松软、有突出征兆的地点和分层内,炮眼与工作面垂直,眼深2m,眼距2.5m~3.0m,每孔装药450g。松动眼放炮时,工作面停止作业,放炮距离不小于200m,放炮20min后方可恢复工作。
九、机采工作面开切口放炮
在使用单滚筒的机采工作面,必须采用放炮的方法开出切口(即机窝)。
由于切口的位置在采煤工作面的上下两出口处,顶板暴露较大,加之上、下两平巷受回采面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等影响,往往顶板破碎或离层严重,因此在工作面与上、下两平巷衔接处,维护比较困难,如操作不当,容易发生冒顶事故。因此,爆破工在放炮时,除严格执行正常的放炮制度与规定外,还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采煤工作面与上、下两平巷衔接处的20m范围内,必须加强维护,支架和顶帮刹杆必须齐全,断梁折腿的支架必须及时更换,放炮前必须加固。
2.工作面上、下切口放炮区及其相邻的5m范围内的支柱和特殊支架必须齐全牢固,并有防倒措施。对于顶梁、摩擦式金属支柱或单体液压支柱缺件和失效者必须立即更换,放炮前必须加固。
3.放炮时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等设备及电缆要加以可靠的保护。
4.装药量要适量,炮泥要足量。
十、炮采工作面爆破
(一)采煤工作面的爆破工作要求
采煤工作面爆破工作应满足“五不、两少、两高”的要求。
“五不”:不崩坏顶板;不崩倒、崩坏支架;不崩翻刮板输送机;不留底煤,以减少工人起底煤的工作量;不出大块煤炭,以减少工人二次破碎的工作量。
“两高”:爆破自装率高,爆破后要求煤体松动适度,使尽量多的煤落入刮板输送机,以减少人工攉煤量,同时防止把煤抛到采空区一侧,以提高煤炭采出率;炮眼利用率高,以保证采煤工作面的循环进度。
“两少”:爆破消耗的时间少,应尽量增加每一次爆破的炮眼个数,以减少放炮次数,缩短放炮的辅助时间,提高出煤工效;爆破材料消耗量少,应合理布置炮眼和装药量,降低炸药、雷管消耗量,提高经济效益。
另外,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进行爆破作业时,还有特殊的安全要求,概括为以下基本内容:
1.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
2.放炮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取得放炮合格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作业包括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3.放炮作业时,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4.装药前和放炮前后,必须检查瓦斯。如果放炮地点20m以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装药、放炮,同时附近20m以内,都必须进行洒水降尘。
5.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充填封实。严禁放糊炮和放炮出现“打筒”现象。
6.采煤工作面可以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二)采煤工作面炮眼布置方式
采煤工作面炮眼布置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单排眼布置方式:在煤层厚度为1.0m以下的薄煤层或煤质松软、节理发达的中厚煤层中,可沿工作面中间打一排向下倾斜的炮眼,称为单排眼,炮眼与工作面煤壁的夹角为 65°~75°。
2.双排眼布置方式:在煤层厚度1.0m~1.5m,煤质中硬的中厚煤层中,可靠近顶、底板沿工作面打两排眼,称为双排眼如上、下两排眼互相错开,又称三花眼
采煤工作面的炮眼按位置可分为底眼、中间眼、顶眼三种。
3.三排眼布置方式:在煤层厚度大于1.5m,且煤质较硬的中厚煤层中,沿工作面打三排眼,通常上、中、下三排眼互相错开,又称五花眼。
底眼位于工作面下部,靠近底板。它的作用是将煤层下部的煤沿底板首先抛出,起掏槽眼的作用,为中间眼和顶眼的爆破创造条件。底眼在垂直面上有俯角,俯角为l0°~15°,眼底距底板约0.2m左右,以不留底煤而不破碎底板为原则,使底板保持完整,又便于装煤。
中间眼(又称腰眼)位于煤层顶板与底板之间。它的作用是进一步扩大底眼掏槽,保证顶眼在对顶板震动极小的情况下,将煤崩落。
顶眼位于采煤工作面上部,靠近顶板。它的作用是将煤层沿顶板崩落而不留顶煤。顶眼在垂直面上有仰角,一般为5°~10°,眼底距顶板0.1m~0.5m,视煤质软硬及煤的粘顶情况而定,以不破碎顶板的完整性为原则,如顶板不稳定时,则顶眼平行顶板。
(三)采煤工作面爆破参数确定
1.炮眼角度
采煤工作面的炮眼,顶眼一般有仰角,底眼有俯角,视顶底板稳定程度及煤质软硬情况而定。炮眼与煤壁在水平面的角度,一般为65°~75°。煤质较软时取较大值,煤质较硬时取较小值。由于绝大多数炮眼都是在一个自由面的条件下爆破,所以炮眼的水平角度都不宜过大,否则将降低炮眼利用率,使煤体得不到充分爆破,但又不能过小,否则爆破时将大量的煤块抛向采空区,并易崩倒工作面支架,既造成煤炭资源损失,又不利于安全生产。当采用机械化采煤,因煤质坚硬需放震动炮松动煤体时,炮眼的水平角度则可大些。
2.炮眼深度
采煤工作面的炮眼深度取决于一次推进度和回采工艺要求。 炮采工作面一般多采用小进度,一次推进度为1.0m~1.2m。采用金属支柱、绞接顶梁的炮采工作面,每次进度应根据顶梁长度而定,而炮眼深度要大于每次进度0.2m。目前炮采一次推进度较小,每个炮眼装药量少,可实行一次多炮作业方式,能较好地提高爆破装煤率,顶板受震动小,悬顶面积小,有利于顶板管理。
顶板较好的工作面,炮眼深度可为1.6m~1.8m。目前炮采工作面提高单产的措施很多,其中包括加大一次开帮深度,缩短放炮、准备、回收、放顶等辅助作业时间等。总之,采煤工作面的炮眼深度,应结合顶板状况、支护设计、装运能力、回采工艺及劳动组织等因素综合考虑。
3.炮眼间距
邻近炮眼的间距,可根据煤的硬度、厚度和块度要求而定。采煤工作面的炮眼间距一般为1.0m~1.2m。顶眼与顶板距离,在一次采全高时,一般为0.3m~0.5m;分层开采时,采顶层煤时一般为0.3m~0.5m,采中、底层煤时一般以0.4m~0.6m为宜。底眼一般应高出刮板输送机0.2m。
4.装药量
采煤工作面的炮眼装药量是指每米炮眼的炸药用量。它是依据煤层硬度、炮眼数目、炮眼深度而定的,并与工作面的采高、循环进度有关。
一般顶眼、中间眼的装药量比底眼要少,采用双排眼、三花眼布置时,底眼与顶眼的装药量可按1:0.5~0.7的比例分配;采用三排眼、五花眼布置时,底眼、中间眼、顶眼的装药量可按1:0.75:0.5的比例分配。
装药时,有些人认为多装药总比少装药好,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它不仅浪费了大量炸药,还会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1)装药量过大,会不同程度地破坏围岩的稳定性,易崩倒支架,造成工作面冒顶事故。
(2)装药量过大,势必会造成所爆煤、岩过度粉碎,且抛掷距离远。在采煤工作面会把煤崩入采空区,降低了采出率和块煤率,增加吨煤成本。同时又会产生大量煤(岩)尘,影响职工健康,威胁安全生产。
(3)装药量过大,会使炮泥充填长度减小,不但降低爆破效果,而且易使爆破火焰冲出眼口,可能引燃瓦斯、煤尘,导致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
(4)装药量过大,爆炸后产生的炮烟和有害气体相应增加,延长了排烟时间,不利于职工健康。
(5)装药量过大,往往会崩坏采煤工作面的电气、机械设备,造成工作面停电停产。
所以,炮眼内装药量过大,从经济上和安全上都是有害的。炮眼内装药量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要求执行。
(四)采煤工作面放炮安全要求
为确保工作面放炮工作的安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放炮,即十不放炮:
1.采煤工作面工具未收拾好,机电设备、电缆未加保护,不准放炮。
2.工作面未检查瓦斯浓度或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放炮。
3.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未经清扫煤尘和洒水降尘,不准放炮。
4.工作面通风量不足,而又未改善通风状况以前,不准放炮。
5.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不安全畅通,工作面顶板、支架不完整,煤壁片帮、有伞檐等不安全隐患而又未处理时,不准放炮。
6.放炮母线长度不够,放炮母线又未悬挂好,不准放炮。
7.不执行一次装药、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以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不准放炮。
8.发爆器不防爆或有故障,一个采煤工作面同时使用两台以上(包括两台)发爆器,不准放炮。
9.工作面人员未撤离到警戒线以外的顶板、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不清点人数,未设好警戒岗哨,不准放炮。
10.不发出三声放炮信号,不准放炮。
第2篇 爆破器材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爆破作业的生理缺陷和疾病,工作认真负责,无不良嗜好和劣迹。
2、爆破人员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材料领取、运送、加工、使用及回收设专人负责,爆破作业实行分级管理,岗位安全责任明确,各负其责。
4、炸药与起爆体分开运输、存放,爆破器材应由专人专车运至施工现场。
5、施工现场临时的爆破器材应放置在单独的安全地点,不准随便堆放在电源、火源、设备周围。
6、多余的爆破器材应及时回收,交库,不准乱丢、带回宿舍或作其它用途。
7、不携带火种,搬运过程和休息时不抽烟。
8、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装好、码平、卡牢,捆紧,不得摩擦、撞击、抛掷、翻滚、侧置及倒置爆破器材。
9、不应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不应放在衣袋里。
10、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超过:
雷管,5000发:
拆箱(袋)运搬炸药,20kg;
背运原包装炸药 一箱〔袋);
挑运原包装炸药 二箱(袋)。
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11、在斜坡、陡坡或垂直运送时,采取防人员和爆破器材坠落措施。
12、浓雾、闪电、雷雨、夜间照明不足,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13、药装前应验收清理工作面,无关人员、设备、器材撤离或做好防护措施后,爆破材料才能运进现场。
14、使用竹、木优质炮棍,严禁使用金属炮棍;禁止烟火和用明火照明。
15、戒范围明确,设立醒目的警戒标志,所有无关人员已撤至警戒区以外。
16、在装起爆药包前,撤除电爆网络区域内所有电气设备路线。
17、电雷管起爆前,应检测电爆网络电阻,消除杂散电流等。
18、电雷管起爆电源应设专用开关或采用专用起爆器,爆破前全部时间内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和看管。
19、爆破后检查,对露天爆破,听到最后一声炮响并确认无误15min后方可准许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洞内爆破,听到最后一声炮响并确认无误20min后方可准许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20、爆破后经检查确认无危石、瞎炮等危险现象后解除警戒。
21、发现瞎炮,及时妥善处理,周围应采取相应警戒措施,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和从事其它作业。
22、剩余爆破器材必须当天及时退库。
第3篇 井下爆破火工品管理安全技术规定
1、井下爆破和火工品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爆破,火工品的运输、储藏、保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火工品的运输、储藏和保管的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95条至314条之有关规定。
(3) 特殊情况和特殊地点的爆破,要执行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安监部门要派安监人员负责监护。
(4)严格执行雷管、炸药“领、用、退”签字制度,完善雷管、炸药丢失制度及有关火工品管理的其它制度,加大对火工品的管理力度。
2、井下爆破和火工品管理的保证措施:
(1)火工品领导小组要把火工品管理工作,做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管理。
(2)安全保卫部门定期对接触火工品人员进行政审,定期对职工澡堂、宿舍进行清查,防止火工品流失。
(3)火工品管理和井下爆破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接触火工品人员的教育;安监部门把火工品和放炮管理做为安全工作的重点,具体抓好爆破安全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把违章放炮当作严重“三违”进行处理。
3、强制执行措施:
(1)井下放炮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15条至346条之有关规定。
(2)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138条执行,高瓦斯地区应执行放炮停电制度。
(3)放炮时的躲炮距离、站岗警戒、炮土炮泥的使用、装药量等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中做出明确规定。
4、井下爆破和火工品管理的安全技术培训内容
(1)放炮员、及其他接触火工品人员,每年接受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知识的培训不少于两次。
(2)培训内容主要以法制教育,有关火工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关井下爆破的《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放炮事故案例等,以提高火工品人员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操作技能。
第4篇 爆破拆除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哪些
(1)爆破拆除工程的设计必须按《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规定级别做出安全评估,并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爆破拆除工程的实施应在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领导下成立爆破指挥部,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安全距离设置警戒。
(3)爆破拆除单位必须持有所在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承担相应等级的爆破拆除工程。爆破拆除工程的设计人员应具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从事爆破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亦应持证上岗。
(4)购买爆破器材,必须向工程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到指定的供应点进行购买,爆破器材严禁赠送、转让、转卖、转借。
(5)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要向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路线运输,派专人进行押送。
(6)爆破器材的临时保管地点,必须要经当地法定部门批准,严禁同室保管与爆破器材无关的物品。
(7)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施工应确保建筑安全和稳定,预拆除施工可采用机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的墙体或不影响结构稳定的构件。
(8)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是指爆破实施前有必要进行部分拆除的施工。预拆除施工可以减少钻孔和爆破装药量,清除下层障碍物(如非承重的墙体)有利建筑塌落破碎解体,烟囱定向爆破时开凿定向窗口有利于倒塌方向准确。
(9)对烟囱,水塔类构筑物采用定向爆破拆除工程时,爆破拆除设计应控制建筑倒塌时的触地振动。必要时应在倒塌范围铺设缓冲材料或开挖防振沟。
(10)爆破拆除建筑施工时,应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和遮挡防护,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牢固可靠。
(11)爆破拆除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有关爆破实施操作的规定进行。
第5篇 土石方爆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参加本项目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爆炸工程的施工方案必须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2、爆破工作设专人指挥,制定爆破计划书,要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在确定的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派警戒人员分工负责。警戒区内的人、畜全部撤离,施工机具妥善安置。规定明确的预告,起爆和解除警戒的信号。
3、爆破工程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检测,考试合格后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才能参加施工。
4、爆破点距村庄太近时,必须采取防震措施:一是分散爆破点,每隔50m 左右设一个爆破点,依此循环进行;二是减少装药量;三是采用表层震动爆破法,减轻震动波。
5、爆破点上空有高压走廊横穿路基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在采取防护措施的同时,在爆破点上用草袋,胶管布和安全网三层覆盖,并用钢纤将网绳固定在石缝中,保证爆破碎石飞掷高度不超过1.0m,保证高压走廊的安全运行。
6、在专设的加工房或爆破现场的专用棚内制作好爆药包。棚内不准有电气、金属、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7、爆破时设专人点清爆破数,核对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5分钟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8、每一次爆破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进行认真的清理,防止瞎炮和爆炸物的丢失。
9、爆破完毕后,及时清理悬危岩石。
10、在接触网附近严禁用电雷管起爆,严禁在列车通过前将炸药装好等待放炮。
11、爆破时必须到行车部门办理封锁登记,严禁不清点爆破,或利用列车间隔时间爆破。
12.爆破时必须建立应急小分队,在爆破结束后第一时间对影响列车的威石及障碍物清除,完毕后及时通知行车部门及铁路公安进行符合,双方经过共同核查具有解除封锁命令的条件后才能解除封锁通知驻站联络员办理销记手续。
1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4、炮眼施工安全措施:人工打眼,打眼前应对周围松动的土石进行清理,若用支撑加固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打眼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锤击要稳、准,并击入钎中心,严禁互相对面打锤;随时检查锤头与柄连接是否牢固,严禁使用木质松软,有节疤、裂缝的木柄,铁柄和锤平整,不得有毛边。
15、机械打眼安全技术措施: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发现不正常的声音或震动,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并及时排除故障,方准继续作业;换钎、检查风钻加油时,应先关闭风门,方准进行,在进行中不得碰触风门以免发生伤亡事故。钻眼机具要扶稳,钻杆与钻孔中心必须在一条线上;钻机运转过程中,严禁用身体支撑风钻的转动部分;经常检查风钻有无裂纹,螺栓有无松动,长套和弹簧有无松动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工作时必须戴好风镜、口罩和安全帽。
16、爆破的最小安全距离:炮孔爆破200 米;深孔爆破300米。
17、炮眼爆破安全措施:装药时严禁使用铁器,且不得炮棍挤压或碰击,以免触发雷管引起爆炸,放炮区要设警戒线,设专人指挥,待装药、堆塞完毕,按规定发出信号,人员撤离,经检查无误后,方准放炮,同时起爆若干炮眼时,应采用电力起爆或导爆线起爆。
18、爆破防护覆盖安全措施:地面以上爆破时,可在爆破部位铺盖草垫或草袋,内装少量砂、土,做第一道防线,再在上面铺放胶管帘(炮衣)或胶垫作第二道防线,最后用帆布篷将以上两层整个覆盖包裹和帆布用铁丝或绳索拉紧捆
牢。对邻近建筑物的地下爆破时,为防止大块抛扔,爆破防护网覆盖,当爆破部位较高,或对水中构筑物爆破,则应将防护网系在不受爆影响的部位。
为在爆破时使周围建筑物及设备不被打坏,其周围可用厚度不小于50 毫米木板加固,并用铁丝捆牢,与炮孔的距离不小于500 毫米如爆破体靠近钢结构或需保留部分,必须用砂袋(厚度不小于500 毫米)加以防护。
19、瞎炮的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发现炮孔外的电线和电阻、导火线或电爆网(线路)不合要求经纠正检查无误后,可重新按通电源起爆。当炮孔深在500 毫米以内时,可用裸露爆破引爆,炮孔较深时,可用竹木具小心将炮眼上部堵塞物掏出,用水浸泡并冲洗出整个药包,并将拒爆的雷管销毁,也将上部炸药掏出部分后,再重新装入起爆药起爆。距爆孔近旁600 毫米处,重新钻一与之平行的炮眼,然后装药起爆以销毁原有瞎炮,如炮孔底有剩余药,可重新加药起爆。深孔瞎炮处理,采用再次爆破,但应考虑相邻已爆破药包后最小抵抗线的改变,以防飞石伤人,如未爆炸药包与埋下岩石混合时,必须将未爆炸药包浸湿后,再进行清除。处理瞎炮过程中,严禁将带有雷管的药包从炮孔内拉出,也不准拉住雷管上的导线,把雷管从炸药包内拉出来。瞎炮应由原装炮人员当班处理应设置标志,并将装炮情况、位置、方向、药量等详细介绍给处理人员,以达到妥善处理的目的。若工程位于居民区,项目部与爆破公司应提前与周围居民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爆破工程的顺利施工。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爆破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2、 各种爆破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3、 爆破所用的各种电雷管、火雷管、导爆索、炸药等物品,在搬运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抛掷。
4、 拉运火工材料的汽车不准停留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车上应标有危险标志。带车人员严禁吸烟及带火种。
5、 从药库加工房领出的各种起爆药包运往施工现场时,要根据背运人员的体力强弱负重。
6、 往现场运送起爆药包及炸药时,运送人员严禁吸烟。禁止在有明火处休息。不准靠近汽车排气管行走。
7、 炸药运到工作面时,应与明火、机械设备、电源及供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看守。
8、 爆破器材库内要保持整洁、卫生、干燥、通风,严禁乱堆乱放。
9、 导爆索与雷管库内应严防老鼠及有害动物,若发现应及时消灭,以防啃响发生事故。
10、 库房应通风良好,禁止潮气或雨水浸入。库内温度应保持在10~30℃之间。低于或高于上述温度时,要采取加温或降温措施。
11、 对进库的火工材料数量必须严格清点,若发现数量与单据不符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查证落实,否则不能上帐。
12、 对每次进库的材料必须检查说明书,并进行必要的试验,否则不能发放使用。对已加工好的各种不同批材料,不能同时发放,要注明标签,预防发生意外。
13、 严格领退手续,作到认真负责,填写爆破单据,注明工程项目及单位、时间、地点、班次、发放人、领用人和施工单位,并要三方签字方能生效,否则以手续不清来追究责任。
14、 仓库人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当面查清物与帐目,否则按本班帐目不清处理。严禁撕改帐目。
15、 在加工火炮剪导火索时,首先弄清是否同厂、同批,若不是同厂、同批时,应按规定试验燃速,并不准和异厂、异批导火索混合使用,以防燃速不同发生事故。
16、 剪好的导火索及加工完了的起爆管和信号管应每十根一把,点清数量,顺方向盘好,放在干燥处,严禁放在潮湿的地面上。
17、 加工火炮插管时,必须严格清查管数、导火索头与雷管的数量应相符。严防不慎掉管踏响。
18、 导火索插入管内时,管内杂物应倒净,以免杂物堵塞导火索药芯造成瞎炮,严禁用嘴吹。
19、 火雷管插好后包缠胶布时,手指应轻微顶住管尾,以免接触不良脱节造成瞎炮。
20、 绑炮时若遇药卷过硬时,可用拖把将药卷捻松后再慢慢把管插入,严禁用力硬插。
21、 在绑扎火炮时,不许在药卷封口处过分转动,防止绑扎处受伤,浸腊后不过火。
22、 对露天使用的硝铵类炸药挂腊时,腊温不得超过70℃。
23、 绑扎起爆药包时,药包纸上缠绕要不少于四圈,导火索上缠绕要不少于三圈,并要均匀,防止背运时脱落。
24、 加工和装放火炮时,现场严禁生明火,严禁吸烟,不准开玩笑、打闹,更不许将绑好的炮头乱抛。
25、 加工完毕,彻底清查现场,核对领出数与加工数是否相符,若有差额按责任事故追究。
26、 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理时,必须在单独专门的加工房内进行,同时必须远离爆破器材库,其安全应符合规定。
27、 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在铺有软垫且有凸缘的工作台上操作,每一工作台只许堆放100 只以下雷管和相应的导火索、导爆管。
28、 加工房应具备相应的通风、保温、防潮、防火、防爆及防雷措施。加工场地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用品。
29、 供做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的每盘导火索,其两端应各切掉5cm 长的线段。
30、 切断导火索时,桌子上不准放置雷管。连接导火索与雷管时,桌子上不准放置切割工具。在切割过程中,发现断裂、过粗、过细、包皮破损、揉折、打死扣、变质等均应随时切掉。
31、 加工好的起爆管和信号管必须分开存放,信号管上必须系上标志,加工起爆管时,必须用特制的紧口钳子夹紧管体口部边缘。
32、 加工时撒落的炸药残碴、导火线头、药卷纸筒等材料,应随时收拾在专用木箱内,以便及时烧毁。
33、 用作防潮工作面的防爆药包,在放入雷管的药卷口部,必须涂防潮剂。在潮湿地点采用电力方法启爆时,不准使用防水绝缘脚线的雷管起爆。
34、 导爆索和导火索与起爆药包接触部分,只涂冷的或温度不超过60℃的防潮剂,其余部分的导爆索不准与热的防潮剂接触。
35、 不使用的启爆药包,应由爆破工组长将雷管取出,按规定销毁,禁止拆开涂有防潮剂的启爆药包。
36、 导火索长度,一般不得短于1.5m,单孔炮不得短于1m,但必须确保点炮人员撤离危险区所需要的足够时间。
37、 在同一串联网路上的电雷管,必须是同厂、同批、同型号且电阻大小一致的电雷管。
38、 放炮人员在起爆前,应迅速撤离至有掩蔽的安全处所在地;撤退道路上不得有障碍物,掩蔽体或避炮洞必须坚固牢靠。
39、 爆破地点没有安全可靠的掩蔽撤离条件时,严禁用火花起爆。
40、 所有装好的电炮,应一次合闸同时起爆。否则不得同时装药。
41、 进行炮孔分组爆破或一次点燃数目超过5 个炮时,点炮兵必须明确分工,并指定专人负责指挥。
42、 每批导火索,均须试验其燃烧速度,以便决定导火索的长度,确保点炮人员的安全撤离。
43、 严禁用明火点燃导火索,应使用香或专用点火器。
44、 点炮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45、 清点炮孔数目,选好进入躲避地点的线路 。
46、 点炮前应记清分管炮位上的导火索数量,如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
47、 没有指挥员的命令,不得擅自抢先点炮。
48、 听到信号炮响,无论点完或未点完均应迅速撤退。
49、 深度超过4m 的炮孔,不宜采用火花起爆,若必须采用时,应装两个起爆筒同时点燃。
50、 当隧洞倾斜角大于30°时,禁止采用火花起爆,应采用电力起爆。
51、 电力起爆的母线必须是起爆专用母线,母线与支线均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铜芯或铝芯导线,母线断面一般不小于2.5mm2,支线断面不得小于0.75 mm2。
52、 电雷管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导电性,并按电阻大小来选配。
53、 电力起爆宜使用有手柄的闸刀开关装置,起爆器的手柄,电源开关,干电池或蓄电池盒均应装箱上锁。从进入现场装药至起爆的全部时间内,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看管。
54、 爆破机与母线的联接工作,必须在炸药全部装好后,并且工作人员全部离开危险区时,方准进行。
55、 在封闭炮眼时,应避免导线的弯曲、挤压,而造成折断或包皮损坏,影响爆破。
56、 在同一工作面的电爆网路必须使用同一起爆装置。两个以上工作面使用两个以上起爆装置,应采用统一信号来控制合闸时间。
57、 禁止用水或大地作电爆网路的回路。
58、 连接导线时,应将导线表面擦净,然后按规定方法联接,并用胶布包好。接线时,严防错接、漏接,以及短路或接地等。
59、 导线铺设前,应作导电、电阻及绝缘检测。铺设时,应注意使各支线的电阻杆保持基本平衡,以免电压降低无穷大而产生拒爆。
60、 电爆网路的总电阻,应事先计算好,实测与计算的电阻值超过10%以上时,应采取措施消除其增大或减少值,否则不准起爆。
61、 如果通上电流而未起爆,则应将母线从电源上解下连成短路,锁上电闸箱,取下钥匙,待母线断5miu 后,沿母线进入工地检查拒爆原因。
62、 凡电爆人员均不得身穿化纤类服装和带钉子的鞋,不得携带非绝缘电筒或其它金属用具。
63、 使用导爆索爆破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索外观是否完好、有无裂缝、破皮、打死扣现象,若发现以上情况时,应割掉不用。
64、 在切割导爆索时,应用锋利的刀子,严禁用钳子、石头、铁器砸切。已放入炮孔中的导爆索严禁切割。
65、 严禁用导爆索、导火索当绳子上下吊东西、捆绑炸药和代替安全绳使用。
66、 导爆索的连接方法应符合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搭接时必须使支线的端部与干线的启爆方向相一致,搭接长度不得少于15cm。
67、 导爆索装好后,要指定专人看守,严禁其它闲人进入现场,以免踩踏而发生事故。
68、 索网的铺设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 支线与母线连接时,两线的夹角不大于90°。
(2) 在索网的任何部分,不得将导爆索弯曲成锐角或死弯。
(3) 两索间距离应不小于40cm。线路不应交叉铺设,若不可避免时,交叉部分应用厚度不小于15cm 的衬垫物隔开。
(4) 插入药卷内的导爆索端头,应位于药卷的中下部,若为散装炸药时,应自孔中心贯穿于炸药包底部。
(5) 当外界温度高于35℃时,应使用非塑料包皮的导爆索。并用木板、草皮或细土等覆盖,以免日光直射。
69、 同一网路上不准使用不同厂、不同牌号的导爆索。
70、 在同一网路上有两组以上导爆索时,应同时起爆。
71、 在水下或潮湿的条件下使用导爆索时,应将索端涂以防潮剂或戴防潮帽密封。其浸水时间不得超过24 小时。
72、 加工电炮时,必须使用专用爆破测量仪表,同时应认真检查,确认仪表完好正常符合标准时,方可使用。
73、 检测各种电雷管时,应将电雷管放入板厚4cm 以上的木箱内,在无炸药、人员稀少处单独检测,严禁不采取任何措施在人群中检测。
74、 电雷管的电阻值误差不得大于0.25ω。同时应符合厂家出厂规定数值。
75、 起爆药卷加工中,在插电雷管时,应先在药卷一端用竹、木锥子钻成眼后,将雷管顺眼慢慢插入。严禁将电雷管在未钻孔眼的情况下,硬性插入药卷。绑扎时应注意保护电雷管封闭口及脚线不要损坏。
76、 各种电雷管脚线需要接长时,接线位置就错开,防止胶布包不好造成短路。
77、 在接线时电雷管本身脚线严防钳子夹的太重,损伤接线处造成接触不良。
78、 在接脚线时,要各扭四圈,两头往中间倒下扭,严禁扭的太多或太少,造成受伤或不牢固。
79、 电炮加工完毕时,清点炮数装箱,并注明电阻范围填写各箱标签,方可进入成品库。
80、 各种规格的药卷,要根据孔的直径按规定进行加工。在加工时,保证质量,达到密度,严禁把没有粉碎的块状药灌入纸筒内,以免影响爆力。
81、 对结块炸药的粉碎,只许用木器碾压和砸碎,严禁用铁器和石头砸碎。
82、 防水炸药使用前,应认真细致的检查,若发现药卷上有小孔上或两头封闭不好,应立即处理,以达到防水。
83、 装电炮前,首先检查工作面的电源,若杂散电流达到30 毫安以上时,禁止装炮。
84、 装炮前,爆破工要观察施工现场的情况。特别是永久建筑物及设备、机械距离远近,是否安全,若有问题及时向值班队长和有关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否则不能放炮。
85、 装放电炮时,装炮人员一律听从班长安排,并按分工要求进行操作。
86、 装药和堵塞应使用竹、木制作的炮棍,并不得用力猛捣,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填,以防止捣响或者捣伤导火索脚线造成瞎炮。
87、 起爆前,必须将剩余的爆破器材撤出现场,运回仓库,不得藏放于工地。
88、 点燃火炮时,以导火索头对燃为宜,并在点炮前将露出孔口多余部分导火索盘好。
89、 装放电炮前,带班人员应指定专人检查电源、闸刀、大线是否完好,若有问题及时处理。
90、 放炮闸刀房需加锁,并在响第二声警报前,指定专人看守闸刀。看守人员严禁乱动闸刀,更不许上大线。
91、 单独工作面放电炮,应在三次警报响后上大线,听到信号再合闸刀。严禁在爆破危险区内,同时装填火炮和电炮。
92、 电炮响后,负责合闸刀人员应立即拉下闸刀,切断电源,将火线头短路扎好。
93、 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处理瞎炮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或派人员看守。
94、 在进行洞室、深孔等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药量、飞石方向和距离,以免伤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6篇 爆破安全技术交底书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内容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区内爆破作业,保障施工设施、机械设备及人员的安全,避免因爆破施工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爆破安全事故发生,体现“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安全方针。
一、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审批程序。
二、禁止用装载机、自卸汽车运输爆破器材;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雷管等起爆器材不应与炸药在同时同地进行装卸;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不应携带烟火和发火物品;往现场运送爆破器材途中,运送人员不得吸烟,不得在明火处休息,不得靠近汽车排气管和电力线路;爆破器材运至工作面时,应与明火、机械设备、电源及供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看守。
三、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夜间,应随身携带完好的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电筒。
2、不应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搬运者两者相距不得少于3m。
3、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应乱丢乱放。
4、不应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应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5、运输过程要有专人监控,防止遗失。
四、汽车运送爆破器材,应遵守下列规定
1、汽车应设专门的缓冲器。
2、汽车的排气管宜设在车前下侧,并应设置防火罩装置。
3、车上应配备灭火器材,并按规定配挂明显的危险标志。
4、谨慎驾驶,避免急刹车或意外事故发生。
5、汽车在视线良好的情况下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20km,在弯多坡陡、路面狭窄的山区行驶,时速应保持在5km以内。
6、装卸过程中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
7、起爆器材与炸药不宜同车装运。
8、汽车等运输车辆离库房的停车距离不得小于10m。
9、运输过程要有专人监控,防止遗失。
五、爆破器材的现场测试、检验
1、在实施爆破作业前,应对所使用的爆破器材进行外观检查;对电雷管进行电阻值测定;对使用的仪表、电线、电源进行必要的性能检验。
2、爆破器材外观检查项目应包括:雷管管体不应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不应歪斜;导火索和导爆索表面要均匀且无折伤、压痕、变形、霉斑、油污;导爆管管内无断药,无异物或堵塞,无折伤、油污、穿孔,端头封口;粉状硝铵类炸药不应吸湿结块,乳化和水胶炸药不应稀化或变硬。
3、对延时电雷管的延时时间,导爆索的爆速、起爆能力,导爆管传爆速度,延时导爆管雷管的延时时间等要明确。
4、起爆电源及仪表的检验包括:起爆器的充电电压、外壳绝缘性能;采用交流电起爆时,应测定交流电压,并检查开关、电源及输电线路是否符合要求;各种连接线、区域线、主线的材质、规格、电阻值和绝缘性能;爆破专用电桥、欧姆表和导通器的输出电流及绝缘性能。
六、露天深孔爆破装药前,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对第一排各钻孔的最小抵抗线进行测定,对形成反坡或有大裂隙的部位应考虑调整药量或间隔填塞。底盘抵抗线过大的部位,应进行清理,使其符合设计要求。
七、爆破前,应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执勤人员应有红色袖章、红旗和口笛。
八、装药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均应撤离至指定的安全地点或采取防护措施,撤离之前不得将爆破器材运到工作面。
九、夜间无照明、浓雾天、雷雨天和五级以上风(含五级)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十、利用电雷管起爆的作业区、接近起爆电源线路的任何人,不得携带不绝缘的手电筒和手机。
十一、对报话机经检查无漏电、感应电时,方可在电力起爆区作为通信联系工具;手持式或其他移动式通信设备进入炮区,应事先关闭。
十二、爆破人员不得穿化纤类服装和带钉子的鞋,不得携带非绝缘电筒或其他金属用具,不应使用手机。
十三、装药时,不得将爆破器材放在危险地段或机械设备和电源火源附近。
十四、在下列情况下,禁止装药
1 炮孔位置、角度、方向、深度不符合要求。
2 孔内岩粉没按要求清除。
3 孔内温度超过35℃。
4 炮区内的其他人员没撤离。
十五、装药和堵塞应使用木、竹制作的炮棍,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填。
十六、起爆药包应根据每次爆破需要量进行加工,加工起爆药包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不得用电雷管用力硬插入起爆药包内。
十七、起爆前,应将剩余爆破器材撤出现场,退回药库,不得藏放于工地。
十八、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盲炮,应及时按盲炮处理的规定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应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
十九、炮孔装药与堵塞,应遵守下列规定
1、炮孔的装药结构、药卷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2、爆破孔周围的大块石应首先清除。
3、深孔装药可用提绳将药放入孔中,药卷不得直接抛掷入孔。
4、不得将起爆药包从孔中拔出或拉出。
5、堵塞物应采用土壤、细砂或其他混合物,禁止使用块状的及可燃的材料。
6、装药和堵塞过程中,应保护导爆索、导爆管、雷管脚线以及连接件等。
7、不得边打孔边装药。
8、进行深孔装药、堵塞作业时,应有爆破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
二十、处理盲炮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发现或怀疑有盲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在其附近设立标志,派人看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处理盲炮应派有经验的炮工进行。
3、处理时,无关人员严禁在场,危险区内不得进行其他工作。
4、不得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
5、发生电炮盲炮时,应及时将盲炮电路短路。
6、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并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有无残药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二十一、装药后若不能及时放炮,应设专人看守,并在炮区附近设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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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被交底责任人
第7篇 地震勘探爆破安全技术条件论证
一、论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2004-2005)《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爆破安全规程(2003年9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mt/t897-2000《煤炭煤层气地震勘探规范》
5、爆破基础理论
6、《化工矿物与加工》科技刊物(2010第8期)《炮孔爆破堵塞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论文成果
二、地震勘探爆破机理
地震勘探是地球物理勘探中的重要方法之一。它是以岩石的弹塑性为基础, 利用炸药的爆炸能量对介质作功,使浅层激发层位产生地震波,在沿测线的不同位置用地震勘探仪器检测大地的振动,并把数据记录在磁带上,以探明矿产目的层位在地下的赋存形态,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地质技术资料。
地震勘探爆破的机理是:炸药爆轰时,对周围岩土的作用称作爆破作用。在药包爆破作用下,由于药包周围介质岩性的不均质性和各向异性及药包爆炸反应的高温、高压、高速度等复杂因素的影响,人们目前只能通过爆破产生的宏观现象,对爆破作用分为爆破内部作用和外部作用。
(一)爆破内部作用
当埋置在距地表很深处的药包爆炸时,药包的爆破作用只局限在地面以下,在地面没有显现出爆破作用,这种条件下的爆破作用叫做内部作用。通常按岩石被破坏的特征,可将爆破作用范围内的岩石划分为三个圈。
1、压缩圈 在压缩粉碎圈内,由于岩石直接受到药包爆炸的巨大压力和高温作用,如果岩石是可塑性的,就会遭受到压缩而形成空腔,如果岩石是弹脆性,就会遭受到粉碎。如下图所示。
在此圈内内,由于岩石遭受到压缩或粉碎性破坏,能量消耗很大,爆破作用力急剧减小,所以压缩粉碎圈得范围很小,其半径不超过药包半径的2-3倍。
2、破碎圈 围绕在压缩粉碎圈以外的一圈岩石,虽然受到的爆炸作用力较压缩圈中的岩石小得多,但受到岩石结构性破坏,生成纵横交错的裂隙,岩体被割裂成块,此范围叫破裂圈。破裂圈的范围大约为药包半径的8—10倍。
3、震动圈 在破裂圈以外的范围内,爆破力的作用以衰减到不能使岩石结构产生破坏,而只能引起岩石颗粒产生弹性振动。这一圈叫做震动圈。震动圈的范围很大,直到爆破作用力完全被岩土所吸收为止。
(二)爆破外部作用
当药包埋置深度不大,接近地表时,药包除了使岩石破裂和震动外,被破裂的岩块由于碎胀而在地表隆起,或被抛离地表并形成一个爆破坑——爆破漏斗。爆破作用已显现在地表,这种情况叫做爆破的外部作用。也就是炸药爆破后的能量分解为爆破内部作用和爆破外部作用。
三、影响地震勘探安全爆破的技术参数
地震勘探爆破是以岩石的弹塑性为基础, 利用炸药的爆炸能量对介质作功,使浅层激发层位产生地震波,也就是说将药包的爆破作用只局限在地面以下,在地面上不产生飞石、冲击波、面波等危害因素,与工程爆破有着本质的区别。工程爆破是利用炸药的爆炸能量粉碎周围介质,使其按照一定方向搬运或抛掷。
为了便于研究地震勘探爆破的安全技术条件,提高地震勘探爆破内部作用,下面把影响爆破外部作用的因素叙述如下:
(一)自由面 自由面又叫临空面,通常是指被爆岩石与空气的交界面,也是对爆破作用能发生影响并能使爆后岩石发生移动的那个岩面。 一般情况下,自由面越多,爆破破岩越容易,爆破效果越好。当岩石性质、炸药品种相同时,随着自由面的增多,炸药的单耗将明显降低。对地震勘探而言,尤其是进入山区地震勘探,炮孔面临的自由面主要有两个:
1、炮孔与地面垂直的临界面
炮孔方向与自由面垂直,爆破效果最差,爆破破环量最小。考虑到地震勘探爆破的安全性和地震资料的采集问题,地震勘探炮孔方向在规程规范设计上,都采取竖井成孔。这样既利于安全爆破,又利于地震资料的采集。
2、自由面位于炮孔的一侧
根据多年的生产实践证明,当自由面位于炮孔一侧,并且距离小于5米时,炸药起爆后能使陡坎或悬崖炸塌,产生飞石,爆破破环量较大。
(二)最小抵抗线
最小抵抗线是指爆破时岩石产生抵抗力(阻力)最小的方向。在爆破中,通常将药包中心或重心到最近自由面的最短距离,称为最小抵抗线,一般常用w表示。
最小抵抗线是工程爆破中的一个重要参数,对它选取的是否合理,将影响到爆破的各项重要指标。由于它代表了爆破时岩石阻力最小的方向,所以在此方向上岩石运动速度最高,爆破作用最集中。因此,最小抵抗线是爆破作用的主导方向,也是抛掷作用的主导方向。
(三)起爆药卷的位置
起爆药卷的位置决定起爆方向和炸药爆炸时气体压缩运动方向。起爆药卷应放在孔口第一药卷中,炸药能量往下传播,属于正向起爆。这个起爆方法有利于地震勘探能量往下传播,能提高矿产目的层地震反射波的能量。放在装药的中部属于中部正向起爆,炸药能量被分解为向上和向下传播。放在孔底药卷中,属于反向起爆,炸药能量往上传播,具体见下图所示。
从图中可以看出,中向和反向起爆只适用于工程爆破,提高爆破的破岩量,不利于地震勘探资料的采集和安全施工,应当是禁止的作业行为。
(四)爆破漏斗
爆破漏斗是炸药被埋置在一个合适深度的水平自由面下,岩石爆破的变形产物。它是由爆破漏斗半径、最小抵抗线、漏斗破裂半径、漏斗可见深度、漏斗张开角组成。其分类由爆破作用指数决定。
在岩石性质和爆破条件一定,当装药量不变而改变药包的埋置深度或药包埋置深度固定不变而改变装药量时,都可发现爆破漏斗尺寸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可用爆破漏斗底圆半径r与最小抵抗线的比值来表征,此比值称为爆破作用指数,用n来表示。即n=r/w。当n发生变化时,爆破的作用性质、爆破漏斗的大小、岩块的抛掷量和抛掷距离都将发生变化。所以根据n的不同,可将爆破作用性质和爆破漏斗进行如下分类:
1、标准抛掷爆破漏斗
当爆破作用指数n=1时,药包爆破后即可形成标准抛掷爆破漏斗,此时爆破漏斗不仅全部破碎,而且有相当数量的岩块被抛掷到漏斗以外,出现了明显的漏斗坑,且漏斗半径r等于最小抵抗线w,漏斗张开角等于90°,形成这种标准抛掷爆破漏斗的爆破作用,称为标准爆破。
2、加强抛掷爆破漏斗
当 1<n<3时,药包爆破后,漏斗中的大部分岩块将被抛掷到漏斗以外,所形成的漏斗半径r大于最小抵抗线w,漏斗张开角也大于90°,这种漏斗称为加强抛掷爆破漏斗。
3、减弱抛掷爆破漏斗
当 0.75<n<1时,药包形成的爆破漏斗的底圆半径r小于最小抵抗线w,漏斗张开角也小于90°,漏斗范围内的岩石遭到破坏,而且有少部分岩块被抛掷到漏斗以外,出现深度不大的漏斗坑。这种漏斗坑称为减弱漏斗坑,或叫加强松动爆破漏斗。
4、松动爆破漏斗
当爆破作用指数n在0.4-0.75的范围内时,药包爆破后只使漏斗范围内的岩石被破碎,基本上没有抛掷作用,地表上只看到鼓包现象,而看不到爆破漏斗,这样的漏斗称为松动爆破漏斗,起爆破作用叫松动爆破。松动爆破由于装药量较小,爆堆比较集中,几乎不产生飞石,炸药爆破的能量向底下传播的多。
由上述可见,爆破作用指数n表征着爆破作用的性质,因此在爆破工程中,可通过选择适宜的n值来控制爆破作用的性质,从而达到预期爆破的目的。在一定范围内n值愈大,抛掷方量愈大,抛掷距离愈大,炸药爆破能量向地表或临空界面分解的愈多。在地震勘探中,如果要控制飞石、冲击水柱和空气冲击波的危害,在药量一定的情况下,必须最大限度地提高最小抵抗线值即井深,使n值趋于无穷小。
四、地震勘探爆破事故风险分析
随着地震勘探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矿山企业对地震勘探技术成果高度的重视,地震勘探技术已经进入全面发展的时代。由过去的只能在平原地区进行勘探,现已进入山区;由过去的单纯二维地震勘探转变为高密度的三维地震勘探。由于地形条件复杂和施工难度进一步加大,地震勘探安全爆破面临着以下几种事故风险。
(一)爆破飞石伤人
起因有三个方面。
1、孔浅,实际井深不足1.5米
山区坡积物或河沟地段,由于碎石、河卵石松散,钻机在钻进过程中因松散层塌孔原因,不易成孔,炮井深度普遍小于三米,有的甚至在河床地段靠挖坑放坑炮来完成施工任务,致使地震勘探爆破形成强掷爆破漏斗现象,漏斗中的大部分岩块将以抛物线运动方式被抛掷到漏斗以外,另外加上山区地形复杂高差大,炮孔中冲起的飞石在水平方向上将产生200-500米运动距离,有的甚至更长,从而导致以炮井中心,在距离炮井200-500米范围内的人员和设备将会受到致命的伤害。如某物探队1998年因放坑炮,爆破飞石将一位正在锄地的农民砸死。2001年因施工下山炮,爆破冲起物将山下的一位居民砸死。除此之外,因上述原因在施工现场还出现了爆破飞石将职工眼皮划伤、背壶砸扁、安全帽砸裂等多起侥幸事故。
2、炮孔处于悬崖或陡崖边界
炮孔处于悬崖或陡崖边界导致药包中心(重心)到悬崖壁的垂向距离成为炸药起爆时的岩石产生抵抗力(阻力)最小的方向,是爆破作用和抛掷作用的主导方向,从而将悬崖壁炸塌,将产生的飞石以抛物线运动轨迹抛掷在悬崖底下,对在悬崖底部200-500米范围内的人员和设备产生致命的危害。
3、起爆卷的位置处在炸药底端
起爆药卷的位置决定起爆方向和炸药爆炸时气体压缩运动方向。过去在山区地震勘探中,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采用45㎜钻头成孔,炸药采用纸皮小节硝胺炸药,药节长0.25米,每节炸药仅有0.2公斤,每个孔需下5节炸药,才能满足地震勘探的需要,也就是说3米深的炮井内药柱高度为1米。对于雷管位置究竟放在炸药底端还是顶端,起初人们凭借经验或笨想,认为雷管应放在炸药底端,可以完全引爆炸药,造成地震勘探爆破成为反向起爆,使炸药能量冲向井口爆炸,产生飞石,对炮区内的人和设备造成危害。从插图中,我们可以直接看出反向起爆的危害。如果遇到坡积物松散层不易采集资料,技术人员往往通过加大药量,来获取地震采集资料,这样造成的井口爆炸能量更大,产生的危害更严重。
(二)爆破触电事故
起因是在高压线附近、黄土地区潜水位以下施工放炮,因爆生气体把孔内积水和爆炸线冲出孔外,在风力的作用下把水柱和爆炸线搭在高压线上,使高压线短路产生触电事故,造成烧毁仪器、人员触电
和用电户因停电带来生产损失。
由于没有拍到地震勘探爆破触电事故现场照片,下面是一副地震勘探爆破危险分析假想照片。但是在黄土区成孔,地震勘探一般用水钻成孔,由于黄土层含有一层较厚的红色胶泥层,一般不渗水,成孔下药后积水仍然保留在孔内。起爆后,孔内积水在爆生气体的冲力下,将孔内积水冲出孔外形成水柱,水柱高度一般为10-20米。另外水柱在上冲瞬间,其周围1米范围内将会形成真空带,使空气流动产生紊乱,形成风力,使水柱产生移动,同时如果遇有刮风天气,水柱将会产生倾斜,倒向下风方向,对周围50米范围内的高压线产生危害,形成触电事故,造成高压线短路、地震仪器、设备烧毁、人员伤亡。
(三)对炮点附近的居民区建筑物、地下水气管道等造成危害
地震勘探爆破同工程爆破一样,炸药起爆后会产生冲击波、地震波,其中地震波的横波对居民建筑物、地下水气管道、水库等破坏力较为强烈,造成居民住家玻璃震裂、地下水管道震断等事故。其原因是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炮点离居民区、地下水管太近,实际距离不足30米;二是药量太大,没有实行减药措施;三是井口没有采取埋压措施,造成爆生气体冲出井口形成空气冲击波。
五、地震勘探爆破安全生产技术条件效果评估与论证
鉴于对地震勘探爆破机理、爆破技术参数、爆破事故风险分析等多方面的研究和论证,笔者在地震勘探生产实践中,分三个阶段推行了“震源药柱+炮孔偏移+深孔+小药量+填塞+沙袋”等六项安全技术措施为一体的地震勘探爆破安全安全生产技术条件,做到了对地震勘探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最差效果的研究与改进,为实现地震勘探爆破安全提供了技术支撑。
(一)单纯的扣压沙袋阶段
扣押沙袋安全技术措施不是本人的发明,主要借鉴于兄弟单位的做法。2003年我们在某矿区进行三维地震勘探时,发现相邻测区兄弟单位在每个井口上,都压有三袋土砂,沙袋口用炮线封口,实行纵横交错扣压沙袋。炮点炸药起爆后,仅见沙袋中部有裂缝,沙袋原地不动。为了控制井口飞石,压制空气冲击波,笔者借鉴了兄弟单位这一做法,并对这一做法进行了改进。我们采取的措施是,将沙袋口朝下,倒立在炮点井口上,一方面减少了压砂袋数量,减少了沙袋封口工作环节,另一方面利用沙袋直立加大沙袋对井口的压强,基本保证了井口飞石被压制的安全效果。
(二)“震源药柱+炮井偏移+深孔+小药量+扣押沙袋”综合措施阶段
实施单纯的扣押沙袋安全措施,基本控制了井口飞石。对不好采集资料的地段如坡积物松散层、河床地带,技术人员往往通过施工组合炮或加大药量来激发资料,当时为了保证爆破安全,虽然在井口上压制5-6袋沙袋,但是经现场试验,有的炮井扣押的沙袋起不到控制飞石的效果,有时沙袋会被冲起5-10米高。
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笔者综合分析了现场施工存在的井浅、药量大、井口介质疏松、雷管位置设置错误等因素,采取了“雷管设置在炸药顶端+炮井偏移+深孔+小药量+扣押沙袋”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1、雷管位置设置
针对采取纸皮硝铵炸药作为起爆炸药,雷管位置必须设置在炸药顶端,使地震勘探爆破形成正向起爆,并且将这一措施列入地震勘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持续执行。如雷管位置设置示意图,给现场职工明确示意雷管设置的具体位置,从根本上解决了地震勘探采用正向起爆的安全技术问题,有效地减少井口爆炸能量。
2009年之后,为了减少包药工作环节,提高地震勘探现场采集质量,确保地震勘探爆破安全,采用了震源药柱和瞬发电雷管作为起爆器材,一方面可以提高炸药搬运的安全性,一方面解决了人为安装雷管的操作失误行为。震源药柱的雷管位置就设在炸药的顶端,包药员在安装雷管时,必然将雷管安装在炸药的顶端,克服了过去纸皮炸药安装雷管时,人为的操作失误。
2、炮井偏移+深孔
炮孔偏移主要针对坡积物松散层和处在悬崖或陡崖边界的设计炮点,其目的是在地震勘探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计炮点在测点中心10米的范围内进行挪动,解决松散层不易成孔和改变炮点最小抵抗线方向的问题,有效压制爆破飞溅物起飞高度。如炮点位置偏移图,明确告诉现场职工遇到陡坎或悬崖边界的炮孔,要么采取就低不就高,改变炮井的位置,要么将炮井位置向悬崖里挪动10米,排除炸药起爆时井壁坍塌的事故隐患。对松散层不易成孔的地段,采用偏移炮井设计位置,把炮井选在基岩上成孔,确保成孔井深达到3米以上。
3、小药量+扣押沙袋
上述三项安全技术措施是提高地震勘探爆破内部作用,合格采取地震勘探资料的基础参数。为了实现炸药在井中起爆时不起飞溅物,保证作业安全,实施一井一下公斤炸药,一井扣押一袋沙土措施,起到了保证安全和提高地震勘探采集质量的双重效果。从井口埋压沙袋效果示意图中,可以看出,井口扣押沙袋不仅控制了炸药起爆时飞溅的产生,而且保存了炸药能量,使爆生冲击波二次向下冲击,增强了矿层目的波的反射能量。
(三)实施炮孔爆破堵塞,完善地震勘探爆破安全技术条件
对于黄土测区如何压制孔内积水冲击水柱带来的触电事故危害,一直是困扰地震勘探爆破安全的问题之一。起初,通过单纯的扣押沙袋,改变了孔内积水冲击水柱的运动方向,使冲击水柱由垂直向上,改变为向沙袋四周喷贱,缓解了水柱冲击高度和冲击速度。但是由于水是弹性介质,尤其是在黄土潜水位以下放炮,由于地震勘探爆破矿层目的波的二次反射与首次激发弹性波叠加,使爆破冲击水柱能量加大,单靠压沙袋已远远不能解决爆破冲击水柱带来的危害。2011年,笔者查阅了大量的炮孔爆破堵塞研究资料,在潞安三维地震勘探测区施工中引用了《化工矿物与加工》科技刊物(2010第8期)《炮孔爆破堵塞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论文成果,就黄土层积水孔堵塞作用及技术参数进行了专题研究,认为炮孔在爆破前进行堵塞具有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堵塞可以降低爆生气体运动速度,延长爆生气体在孔内作用时间;二是堵塞物可增强对冲击波的衰减作用;三是堵塞物填实后,可增强堵塞物与孔壁的摩擦力,在冲击波的作用下堵塞物的颗粒发生相互错移,产生新的粘结力,产生侧向膨胀,与孔壁成为一体,不但有利于爆炸能量的聚集,而且延长了它对岩石的作用时间,同时能改变药包最小抵抗线方向,人为地将爆炸能量最大限度地引至目标方向,而把非目标方向的能量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基于科技成果的指导,对潞安黄土测区三维地震勘探孔内积水冲击水柱的问题,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技术措施:
1、抽水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孔内积水冲击力,钻机成孔后,用钻机压井式水泵抽取孔内积水,使水位降低3-5米。
2、埋孔
在抽水、降低水位的基础上,用细粒干黄土填塞孔,具体要求是,每当向孔内填塞3-5铁锹黄土后,用锹把捣实一次被填黄土,如此反复直至填满填实,以增强填塞物与孔壁间的摩擦力和粘结指数。如果孔内积水没有明显下降,埋孔时用干土吸水、排水,用锹把先把孔内积水变成泥浆,再填土使孔内堵塞物成为湿土,直至用锹把把孔内填土捣实。
3、压沙袋
在填埋孔的基础上,对高压线附近炮孔还采取了压沙袋措施,具体压制方式和数量如井口压沙袋示意图,具体方法是将井口爆炸线捆在沙袋上,采取沙袋与爆炸线捆绑制,防止爆炸线飞起,搭在高压线上。第二是在第一袋沙袋的基础上,再压一袋沙土,增强井口压力,抑制爆破冲击力。
通过采取以上三个方面的措施,测区10000多个炮井中仅有10个炮井有冲起物,冲起物高度不足3米,冲起物的运动速度和能量大为减少,对测区高压线、人和设备器材没有构成危害,实现了安全生产。
六、论证成果
通过对地震勘探爆破安全生技术产条件的研究与论证,笔者在保证地震勘探爆破安全方面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成果。
(一)地震勘探爆破属于危险性作业,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条件论证是实现地震勘探爆破安全作业必不可少的工作
长期以来人们在地震勘探工作中只注重现场采集资料质量,对地震勘探放炮产生的危害现象缺乏足够的认识,总以为炸药起爆后井口产生飞石或水柱是地震勘探工作中不可避免的现象,把爆炸线搭在高压线上、飞石砸死、砸伤人员的事故归结为操作员反应迟钝,警戒人员不负责任等,缺少从地震勘探爆破安全生产技术条件上找原因、找差距,从而使地震勘探爆破安全同类事故周期性重复发生。2005年初,笔者负责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后,对地震勘探爆破应满足的安全生产技术条件进行了论证,就炸药起爆时控制井口飞溅物、冲击水柱、炸塌岩壁、炸塌田坎等安全生产问题,进行了长达六年的理论研究和生产验证,分三个阶段推行了“震源药柱+炮孔偏移+深孔+小药量+填塞+沙袋”等六项安全技术措施为一体的地震勘探爆破安全安全生产技术条件。为单位实现安全生产提供了可行的技术管理措施。
(二)明确地震勘探爆破作业目的,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是论证地震勘探爆破安全生产技术条件的前提
地震勘探爆破作业是以岩石的弹塑性为基础, 利用炸药的爆炸能量对介质作功,使浅层激发层位产生地震波的作业方法,与工程爆破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着本质的区别。工程爆破是利用炸药的爆炸能量粉碎周围介质,使其按照一定方向搬运或抛掷,所以要想实现地震勘探爆破作业安全,必须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人为地将爆炸能量最大限度地引至目标方向,而把非目标方向的能量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使炸药起爆时井口不产生飞溅物、冲击水柱和冲击波,为野外作业人员和设备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作业环境。
(三)“震源药柱+炮孔偏移+深孔+小药量+填塞+沙袋”等六项安全技术措施为一体的地震勘探爆破安全安全生产技术条件简便、经济,具有科学性、可行性
“震源药柱+炮孔偏移+深孔+小药量+填塞+沙袋”安全技术措施,是在学习研究爆破理论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根据地震勘探专业规范、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规程规定要求研究实施的。它既符合规程要求,又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施工现场安全要求,并在在生产实践中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是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对地震勘探爆破安全生产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第8篇 某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隧道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保证隧道施工安全,预防爆破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担任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
2、在爆破工作中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国家爆破安全法规”,做到标准施工,规范操作。
3、钻孔:
①、钻孔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②、凿岩机钻孔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③、用带支架的风钻钻孔时,一定将支架安置稳妥,站在碴堆上钻孔,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坍滑伤人。
④、钻孔和装药不能平行作业。
⑤、严禁在残孔中继续钻孔。
⑥、严格按照设计钻孔,其周边眼倾斜度的误差±3%,平面误差±1cm。
4、爆破器材的加工:
①、爆破器材的加工一定要在加工房内进行,严禁在生活区和爆破器材库附近加工。
②、在加工过程中,对爆破器材要轻拿轻放,禁止撞击、抛掷,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需用量
③、药包重量,药包之间的距离一定要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进行作业 误差范围不能超出设计的3%。
④、只准快刀切割导爆索,但禁止切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炸药里的导爆索。
⑤、隧道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火药等大量产生有害气体的炸药。
5、装药、堵塞:
①、装药时应检查验收炮孔情况,如有关健炮孔不合格应积极解决或报告以便迅速采取措施。
②、装药时,彻底清除孔内污积物
③、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到位,各药卷之间彼此要密贴,中间不许有杂物间隔炮泥,堵塞用力要适中。
④、堵塞要小心慎重,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⑤、禁止用石块或易燃材料堵塞炮孔
⑥、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堵塞或用堵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⑦、禁止拨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雷管、导爆索。
⑧、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装药
a、照明不足
b、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及时支护
c、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
d、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
6、爆破网络:
①、起爆导爆索的雷管应绑紧在距导爆索端部15cm处,雷管的聚能穴应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②、导爆管网络中不得有死结,孔内不得有接头,孔外传爆雷管之间应当有足够的间距。
③、用雷管起爆导爆管网络时,应有防止雷管的集中穴炸断导爆管的措施,导爆管应均匀的敷在雷管周围,并用胶布等绑扎牢固。
④、用于同一工作面的导爆索,导爆管必须是同厂同批号产品。
⑤、连接爆破主线与脚线,检查线路导通和起爆作业,必须由指定的爆破员单人操作。
7、警戒、起爆:
①、进行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均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安全地点。
②、在爆破班(组)长的组织下爆破员均应进入指定的警戒位置,严禁行人、车辆、牲畜进入警戒线以内。
③、爆破信号规定如下:
a、警戒区信号--连续的长口哨声,在爆破前十分钟发出,届时,所有施工的人员和机械撤到危险区以外,警戒人员进入指定警戒位置。
b、爆破信号--连续的急促的短口哨声,在确认人员和机械全撤离危险区后,在爆破前一分钟发出,一分钟后进行起爆。
④、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距爆破相距时间不小于15min,才准检查人员进入,并经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⑤、检查人员主要检查是否有拒爆、盲炮,是否有塌方、冒顶等,未处理前应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8、盲炮处理技术措施:
①、盲炮必须由当班爆破员处理,处理盲炮,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设危险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作业。
②、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③、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④、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孔口不得小于0.3m,为确定平行炮孔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堵塞物。
⑤、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收回雷管。
⑥、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将爆破网络短路。
⑦、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⑧、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
9、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两端的联系与统一指挥,当两工作面距离为8倍循环进尺时(最小不得少于15m)应停止一端工作,将人员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
10、在爆破作业中,要严谨认真精力集中,严禁饮酒作业,严禁携带火种,不许穿化纤衣服,不许穿铁钉鞋。
11、爆破的各类仪器,每月应全面检查一次,电容式起爆器至少每月赋能一次。
12、隧道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13、对不良地段隧道施工,应采取弱爆破、短开挖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
14、由于爆堆积体中石质松散、极易坍塌在施工中应不放炮或少放炮对炮孔方向、深度、药量等均应严格控制。
15、所有爆破人员而应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谈天说地。
16、为了减少爆破器材因受潮而引起盲炮。装药距放炮时间不宜过久。
17、不许使用水分超过0.5%的粉状硝铵炸药。
18、装载爆碴时要有专人查看爆碴里是否有未响的雷管和炸药,对于未响的雷管和炸药,要交于专人集中统一销毁。
19、采用电力起爆,则一切准备就绪方可连接起爆雷管。采用火花起爆时,在确定起爆引线长度时,起爆引线与信号引线的长度应能保证点炮人走至待避安全距离。
20、对在爆破施工作业中,在安全生产和预防爆破事故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人员要给予表彰或奖励。
21、爆破器材库的设置,爆破器材的运输,管理、使用等见另页。
22、其它事宜执行国家“爆破安全法规”。
第9篇 土石方爆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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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本标段爆破区范围内人员、场内车辆有一定的流量。在安全管理上对爆破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7、在道路附近爆破时,应提前拉设警戒线,并协同项目部部进行暂时的交通管制。
28、对于有电力通讯线路的山头,爆破前应与电力通讯主管部门联系,经同意后,在采取可靠安全保证措施的情况下方能实施爆破。
29、用潜孔钻机或风钻打孔时,操作人员应戴口罩和风镜。使用潜孔钻机或风钻前应熟悉使用说明书并执行有关操作的规定。
30、使用潜孔钻机或风动工具打孔时,操作者使用前应对机械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机械不得使用。潜孔钻启动后,应先空转1min,再开始钻孔。随时观察机械运转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先停机再检查原因。钻孔过程中如发现卡钻等现象,停机后,再用扳手边转边向外拔。操作时应配有助手兼监护。
31、人工打孔时打孔人和扶钎人形成90度,不得对面打孔,扶钎人戴好安全帽佩戴防护手套。机械打孔要由熟练的技工担任。
32、每日施工班组负责人均应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加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
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和《大爆破安全规程》(gb13349-92)中的规定和项目经理部要求执行。
交底人:
现场施工员:
班组负责人:
重庆云厦实业有限公司b3项目部
第10篇 爆破材料运输殛储存: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提要:爆破材料运输及储存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_年_月_日
交底内容:爆破材料运输殛储存安全技术交底
1.爆破材料的运输
(1)装卸爆破材料时,应轻拿轻放,不得产生摩擦、震动、撞击、抛掷、倒转、坠落,堆放应平稳,不得散装、改装或倒放。
(2)不同性质的炸药、雷管、传爆线、导爆管等均不得在同一车辆、车厢、船舱内装运。
(3)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船,应遮盖、捆紧,雨雪天运输时,必须作好防雨防滑等措施。同时必须要有熟悉爆炸性能的专人押运,除押运人外,任何人不得乘坐。
(4)运输爆破材料应使用专车、专船。不得使用自卸汽车、拖车等不合要求的车辆运输,如用柴油车运输时,应有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的措施。
(5)用汽车运输时,车厢内应清洁,不得放有铁器,装卸不得超过容许载重量的2/3,车速不许超过20km/h。
(6)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其相互间的最小距离,在平坦道路上,汽车50m,人力车5m;在上、下山坡路上,汽车500m,人力车lore。
(7)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禁止接近明火、蒸气、高温、电源、磁场以及易燃危险品。如遇中途停车,必须离开民房、桥梁、铁路200m以上。
(8)严禁在衣袋中携带炸药和雷管等爆破材料。
2.爆破材料的贮存
(1)贮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必须干燥、通风,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c-30'c之间,相对湿度≤65%,库房周围5m以内颓将一切树木、干草和草皮清除干净,库内应设消防设备。
(2)炸药贮存前必须严格检查,不同性质和不同批号的炸药不得混堆在一起,尤其是硝化甘油类炸药必须单独存放。
(3)爆破材料的贮存仓库与住宅区、工厂、铁路桥梁、公路干线等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该太于下表的要求:
项目
单位
炸药库容量(t)
0.25
0.50
2.0
8.0
16.0
距有爆炸性的工厂
距目房、工厂、
集镇、火车站
距铁路线
距公路干线
m
m
m
m
200
200
50
40
250
250
100
60
300
300
150
80
400
400
200
100
500
450
250
120
(4)库房内的成箱炸药,应按指定地点堆在木垫板上,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7m(成箱硝化甘油炸药只准放二层),堆放宽度不超过2m,堆与堆之间应有不小于1.3m宽的通道,药堆与墙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m。
(5)爆破材料(炸药和雷管)箱盒堆放时应平放,不得倒放,移动时严禁抛掷、拖拉、推送、敲打、碰撞。
(6)炸药和雷管应分开贮存,两库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殉爆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下表的要求。
雷管与炸药两库的巡全距离
仓库内雷管数量
(个)
到炸药库的距离
(m)
仓库内雷管数量
(个)
到炸药库的距离
(m)
100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30000
50000
2
4.5
6.0
7.5
8.5
10.0
13.5
75000
100000
150000
200000
300000
400000
500000
16.5
19.0
24.0
27.0
33.0
38.0
43.0
(7)爆破材料仓库必须设专人警卫,并应严格执行保管、消防等有关制度,严防破坏、偷窃或其他意外事故。
(8)要建立天桥的出入仓库制度,并应穿钉鞋、带武器、持敞口灯、带火柴及其他易燃品进入库内,同时不准在库房内吸烟。
(9)建立爆破材料的领、退、用制度,仓库内开启药箱。
(10)炸药及雷管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的或对其质量有怀疑的爆破材料,应经过检验定性、符合质量要求时,方呆使用。
(11)炸药库内必须使用安全照明设备:雷管库内只准使用绝缘外壳的手电筒。
(12)烛破材料库房应设有避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13)雷管库内应严防虫、鼠等动物啃咬,以防引起雷管爆炸或失效,并应放在专用木箱内。
(14)施工现场临时仓库内爆破材料的贮存数量:炸红不得超过3t10000个和相应的导火索。
审核人___ 交底人 ___ 接受交底人___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第11篇 某煤矿安全改建回风立井冻结基岩段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祁南煤矿安全改建回风井井筒采用立井开拓方式,回风井井口设计标高为+24.0m,井筒深度为1030.5m,净直径7.5m,其中冻结深度为389m。根据甲方提供的回风井井筒施工图和回风井井筒地质柱状图显示,井筒标高-314.5m~-359m为冻结风化基岩段,掘进荒半径为5350mm。其中标高-314.55m~-344m段,壁厚为750mm,砼强度等级为c60;标高-344m~-357m为整体浇筑段,高度为13m,为双层钢筋砼整体结构,净半径3750mm,壁厚1600mm;-357m~-359m为井壁支撑圈支护,深度为2m,壁厚850mm。-344m~-359m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50。现井筒已施工至-310m,距冻结风化基岩段还有4.5m,为了实现风化基段的安全、快速施工,特编写此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二、编写依据
1、根据《祁南煤矿安全改建回风井井筒掘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祁南煤矿安全改建回风井井筒冻结段外壁作业规程》、《祁南煤矿安全改建回风井井筒施工图纸s138ag-118-1》、《祁南煤矿安全改建回风井井筒地质柱状图》等。
2、《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
3、《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3-2010)
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施工规范》(gb 50511-2010)
5、《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 1083-2011)
6、《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
三、地质概况
根据回风井井筒地质柱状图显示,井筒标高-314.55m~-319.26m段为强风化砂岩段,以风化粉砂岩为主;标高-319.26m~-355.17m段为弱风化砂岩段,岩性由细砂岩和砂岩组成。(后附地质柱状图)
四、施工方案
在施工冻结基岩段时:强风化带施工方法与冻结表土段相同;弱风化带的施工方法采用钻爆法施工。采用机械化配套短段掘砌混合作业方式,一掘一砌,掘砌段高3.7m。
采用sjz-6.10型伞钻钻眼,眼深为4.0m。hz-6中心回转抓岩机装岩,y-28风锤卧底,双提升绞车提升矸石,座钩式翻矸至溜槽滑落到地面,再由zl-50型铲车装入翻矸车,按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排矸。
选用t210防冻水胶炸药,周边眼、掏槽眼及辅助眼使用φ45×500mm×900g药卷连续装药结构,使用直眼掏槽方式掏槽,实现中深孔光面爆破。采用导爆管配以毫秒延期电雷管,反向装药,采用串并联的联线方式,用发爆器起爆,全断面一次爆破。
使用整体活动式金属模板,段高3.7m,整体浇筑段采用金属装配式模板。使用htd-2.4底卸式吊桶下放砼,均匀对称浇筑,分层震捣。
五、施工方法
(一)掘进
1、伞钻下井钻眼
由技术员按井筒中心线和炮眼布置图标出炮眼位置,使用sjz-6.10型伞钻,中空六角钢钻杆钻眼。伞钻下到离掘进工作面中心500mm左右停下,接好供风管。然后在井筒中心孔两侧平放两根方木,在方木上平放一个镗底,人工推动伞钻至井筒中心,使伞钻的底座落在镗底上时,吊盘信号工将主提钢丝绳用绳套固定,转动伞钻,使伞钻三个支臂要避开提升吊桶、风筒等悬吊设施的位置,开动支臂撑紧在井帮上,适当松动钢丝绳,使伞钻不受弹力上提。固定好后,根据伞钻机组特点,实行定人、定机、定位、分区(共分三个区,每个区两台凿岩机)包干的作业方式,每人一台凿岩机,两人承包一个固定打眼区域,完成爆破图表设计的打眼数目和深度。打钻结束后,收钻升井。
2、装药、连线
使用t210防冻水胶炸药,药卷规格φ45×500mm×900g,炮眼深度4.0m。装药前,瓦检员必须对工作面和井口20m范围内瓦斯进行检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首先用压风清除炮眼内的岩粉,然后将防静电阻燃彩带一端栓在引药上,另一端拉出炮眼口,眼口以外彩带外露长度不小于500mm,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圈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用力要均匀,炮眼内的药圈必须彼此密接。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接触。炮眼用封泥封实,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装药结束后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敷设爆破母线,敷设前应检验放炮电缆和爆破母线是否导通。敷设顺序:在井底电雷管脚线与爆破连接线相连→爆破母线下端与爆破连接线相连→在吊盘放炮电缆下端与爆破母线上端相连→地面放炮电缆上端与放炮开关相连。连接时另一端必须扭结短路。爆破人员完成装药和连线工作后,设备、工具提升到地面,然后将所有井盖门打开,井筒、井口房内的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并设专人在各警戒岗点担任安全警戒工作,各警戒岗点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警戒岗点距井口不得小于20m。在爆破母线与电力起爆接线盒接通之前,井筒内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断电。
炮眼布置图、回风井爆破参数表见附图。
3、爆破和验炮
连线结束后,爆破工必须最后撤离井底工作面,并沿途检查所有连线处是否符合要求。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如果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查明原因,排除原因后方可起爆。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爆破工撤至井上发爆地点后,随即发出第一次爆破信号。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将放炮电缆上端与放炮开关相接,做好放炮准备。然后发出第二次放炮信号,至少再过5秒,接通开关起爆。起爆后,将放炮电缆解下,并扭结成短路,放炮开关上锁。
爆破后(通风时间不小于30分钟),待井底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检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浮矸危岩、拒爆、残爆等情况。发现险情,立即处理。爆破后如完全爆破,彩带能够完全被炸碎;若有瞎残炮存在,彩带仍在,从视觉上能够快速而准确地找到瞎残炮的位置。如果发现拒爆,首先要科学地分析拒爆产生的原因,并根据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正确的方法及时处理。
爆破结束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验炮结束后,各警戒点必须接到班长通知后方可解除警戒岗哨,恢复正常作业。
(二)装岩
采用hz-6型抓岩机将矸石装入吊桶(装满系数不得超过0.9),由绞车提至翻矸平台,翻至溜矸槽内溜入地面,用zl-50轮式铲车将矸石装上自卸汽车,排至矸石场地。
(三)临时支护、钢筋绑扎
整体浇筑段中,掘进半径符合设计要求后,掘进高度不超过2m,及时进行锚网临时支护。锚杆采用φ20×1800mm螺纹锚杆,间排距为800×800mm。每根锚杆使用2块树脂药卷(z2350)锚固。采用高强度塑钢网,高强度塑钢网规格尺寸为1000×2000mm,网格100×100 mm, 高强塑料网要压茬搭接,搭接长度为100mm,相邻两块网之间要用18#铁丝连接,连接点要均匀布置,间距300mm。支护完成后开始绑扎钢筋,钢筋绑扎按《祁南煤矿安全改建回风井井筒冻结段外壁施工作业规程》要求施工。
(四)立模
风化基岩段采用整体活动式金属模板施工。当施工至整体浇筑段位置时,整体活动式金属模板拆除升井,采用金属装配式模板施工。工作面掘至-359m位置时,停止掘进,工作面操平找正,稳座底圈,组装金属装配式模板。利用井筒十字中心线校对模板尺寸,每块模板都必须打好木撑,拧紧模板连接螺丝,一切准备工作确认无误后,进行井壁支撑圈及整体浇筑段浇筑施工,直至套壁结束。(套壁措施另行编制)
(五)浇筑混凝土
二层吊盘的2个喇叭口分别摆放两个分灰器,信号工在二层吊盘上操作发送各种信号。当底卸式吊桶下放至分灰器上口时,由二层吊盘上的工作人员打开吊桶出料口,混凝土由分灰器经溜灰管流入下吊盘已稳好的模板内,边浇筑边振捣。
每模浇满混凝土后(混凝土最少离模板上口200mm),才能剔除模板的支撑。每模和每模之间工序转换时间过长情况下,如果混凝土达到终凝,必须在混凝土表面进行凿毛处理。
振捣采用高频振动棒,振捣器不得少于6台(另外留2台备用)。振点分布每500mm位置插入振动棒一次,振捣每层浇筑的混凝土不大于300mm,快插慢拔,振捣均匀,振捣要适度,以见砼表面出现浮浆即可。振捣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脱模后的井壁要做好记录,标明施工的模数,如此循环至套壁结束。
六、技术质量要求
1、测量人员必须提前给出井口标高,复测好井筒十字中心线,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测量放线施工。
2、井筒掘进半径允许偏差0~200mm。
3、模板井下组装规格允许偏差-30~+50mm。
4、钢筋绑扎允许偏差:间距允许偏差±20mm,排距允许偏差±10mm;搭接长度不得小于设计尺寸、无缺扣、无松动。
5、砼支护的井筒净半径允许偏差±50mm。
6、井壁浇注砼平整度不大于10mm,接茬部分不得大于30mm。
7、井壁表面质量:无明显裂缝,蜂窝、孔洞、露筋等现象。
七、施工安全措施
(一)安全管理措施
1、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对现场各施工地点的设备、机具防护、环境提出安全要求;参加本项目的各种危险源进行分析评估;对火灾、水害等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参加制定灾害防治与救援应急预案。施工队、班组由专职安检员负责施工中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2、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有关要求,安全操作规程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开工前认真贯彻技术、安全措施,教育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办事,确保安全生产。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开好班前班后会,班前强调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班中进行检查、落实,班后对有关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5、加强井口管理、信号管理、井帮管理、火工品管理、通讯管理和机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配套齐全并能正常使用。
6、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发现隐患及时予以整改。
7、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各工种密切配合,按照“四不伤害”的原则,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8、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严格按清底交窑制度执行。
9、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各类机械电气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警示牌要随机悬挂,每台设备都要按规定标识,明确责任人和设备状态,建立设备巡检和包机维修制,定期检查,做好记录,保证完好。加强井上、下供电管理,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
10、进行高空作业(距地面2m以上)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带(高挂低用)。
11、爆破前书面通知冻结站停止盐水循环;爆破后与冻结站人员一起下井检查,确认冻结管无损坏时,方可恢复盐水循环。后续出渣转孔过程中,要认真观察井帮,发现有出水或出现黄色水迹,应立即通知冻结站,关闭有关冻结管并检查。
(二)火工品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1、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持证上岗。
2、从火药库领取火药必须由放炮员负责,领取火药时,必须按规定交验证件,办理手续。每次领取火药至少两人进行护送。
3、领取火药后要立即运送至井口火药加工房,中途不得逗留,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领取和运送。
4、火药加工房应设在距井口 50m 以外空旷的平地上,火药加工房设计符合安全要求。
5、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距离工业及生活设施一定的安全距离的独立的、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工作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班当次需要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导爆管受震动、冲击,折断和损坏绝缘层。
(3)导爆管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导爆管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导爆管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4)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破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必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6、火药加工房必须上锁,钥匙由放炮员保管,室内无人时一定要上锁,严防火工品丢失。
7、火药加工房内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装配好的起爆药卷要整齐摆放在爆炸材料箱内或其附近符合规定的安全地点,并且点清数量、掩盖好,不得丢失,不准随地乱放。
9、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内。
10、放炮器必须由放炮员保管,其它人不得动用,放炮时,由放炮员亲自接线,使用后由放炮员拆除。
11、爆炸材料到达井口前,要认真清点核实数量。
12、雷管、炸药必须分别运送,必须事先通知提升机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13、装有爆炸材料的吊桶内,除爆破工或押运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14、吊桶升降速度:无论运送何种爆炸材料,升降速度都不得超过 1 米/秒;司机在起动或停止提升机时,不得使吊桶发生震动。
15、交接班、人员上下班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16、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7、爆破工必须按照作业规程中的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装药 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 爆顺序相符合。
18、放炮前,电钳工对井下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签字确认。
19、装药联线前,必须将放炮电缆与抓岩机脱开,以防漏电事故发生。
20、装药联线时,井口周围附近严禁进行一切电焊工作。
21、装药联线过程中上下人时,吊桶桶底严禁接触工作面。
22、放炮人员完成装药和联线工作后,设备、工具必须提到吊盘上,吊盘提升至距工作面40m以上,防止崩坏设备。
23、爆破后乘吊桶检查井底工作面时,吊桶不得礅撞工作面。
24、瞎炮必须在班长直接指挥下处理,其他无关人员撤离工作面。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瞎炮,可重 新连线起爆;
②在距瞎炮炮眼 0.3m 以外另打与瞎炮炮眼平行的新炮眼;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 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④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矸石,收集未爆的雷管;
⑤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25、工作面施工时,严禁边打眼边装药。
26、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爆破母线材料必须符合标准。
(2)爆破母线应单独悬吊,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钢丝绳、金属管路、金属网、水或大地当作回路。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27、未使用完的炸药、雷管的处理
放炮后,清点剩余电雷管和炸药,填好消耗单核对领取数量与使用数量,将剩余爆破材料交回火药库。严禁私藏、乱放爆破材料。
爆破作业还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第十三号安全生产指令《关于加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的规定》。
(三)伞钻、抓岩机司机操作安全措施
1、伞钻司机必须认真学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掌握井底工作面的围岩性质、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水文地质等有关规定,掌握伞钻的结构和性能,熟练伞钻的使用方法。
2、伞钻下井前要检查打眼区域内的安全情况,打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视围岩变化,确保井帮安全。
3、在打眼过程中,发现钻头脱落,钻杆弯曲变形或中心孔不导通时,必须及时更换已配套钻头的钻杆。
4、非伞钻操作工,严禁乱动机械设备;连接伞钻风管,必须用铁丝连接牢固。
5、伞钻打好眼后,用木塞堵上,以防眼内进入矸石和岩粉。
6、抓岩机应有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驾驶人员操纵,驾驶员在未熟读使用说明书之前,严禁操作。
7、抓岩机驾驶员在操作之前必须穿适应工作的有关安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安全带等。
8、抓岩机司机在开机前都必须对机器进行检查,开机前要发出开机警号示警,提示他人注意。
9、操作抓岩机工作时,司机要注意周围人员的安全,其他人员要躲开抓岩机的工作路线,撤离至安全地点。
10、抓岩机司机必须精力集中,注意与工作面人员配合抓岩,防止抓头碰人及其它吊挂设备。
11、抓岩机司机要经常检查提升缸吊点钢丝绳和上下端吊点,要保持完好安全可靠的状态,否则及时处理或更换,未处理前禁止使用。
12、抓岩机必须定期和随时检修,检修抓岩机人员,在检修工作时要佩带保险带且要生根牢靠,抓岩机内压风未排净时禁止检修和送风管未拆,未通知绞车司机,不得站在抓岩机上从事任何工作,其司机不得开操纵把手,也不得任何人乱动。
13、抓岩机使用时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机修人员修理,任何人不可随便拆修
14、抓岩机司机室距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宜超过15m。
15、为便于抓岩工作,其它管路不宜伸出盘以下,如必要时应沿井壁铺设,以免碰撞。
16、抓岩机工作时,提升必须注意吊桶和勾头等不准超过吊盘,必须在最下层吊盘以上等候,待通知抓岩司机臂杆躲开提升间位置后,方可下放吊桶和钩头。
17、抓头提起后,任何人不得站在抓斗下面。抓斗落在工作面时,严禁人员站在抓斗上面。
18、抓岩时井下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装岩时人员不得靠近吊桶。
19、抓岩机工作时禁止用手脚推拉触碰抓斗叶片,也不可用任何工具触碰抓岩机叶片或敲打夹在叶片上的矸石。
20、禁止用抓岩机做提升和起重工具,禁止使用抓岩机将夹在炮孔中的钎子拔出。
21、在井下工作面打眼前,抓岩机抓头应提起,牢固地销在机身上并躲开提升间,必要时打保险绳拢住抓岩机。
22、抓岩机司机离开抓岩机,要把通往大抓的大风带风门关死。
(四)通风管理措施
1、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局部通风机,保证其正常运转,确保工作面有足够的风流,不得无故停风。
2、风筒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超过10m,定做5m短节风筒供吊盘至工作面使用。
3、局部通风机配备两台,一台运转一台备用,并安设风电闭锁装置,实现双回路供电,若一台风机出现故障,备用风机保证能自动切换。
4、局部通风机每班进行一次切换试验。
5、风筒吊挂铅直,要求逢环必挂,并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风筒有破损或漏风现象及时处理。
6、加强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必须挂牌管理,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停开,风筒要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必须穿过三层吊盘,以保证迎头有足够的风量。
八、安全避灾路线
有提升时避灾路线:工作面→吊桶→井口→安全地点。
无提升时避灾路线:工作面→软梯→吊盘→安全梯→井口→安全地点。
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祁南煤矿安全改建回风井井筒掘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祁南煤矿安全改建回风井井筒冻结段外壁施工作业规程》执行。
第12篇 分次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概述
根据施工组织安排,掘进工作面西轨道大巷,采用炮掘掘进,掘进工作面围岩硬度为f=3-6,断面积为13.85㎡,如果采用一次爆破,难以达到光面爆破的预期效果,经研究采用分次爆破的方式进行爆破施工,为了确保分次爆破的安全性,特制定此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一炮四检”制和“三人连锁”制。
2、分次爆破作业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执行,眼深最深处不超过2.2m,分次打眼,分次装药,分次爆破。
3、引药加工必须有爆破员亲自加工,放炮员严格按照引药装药操作规程作业,严禁其他人员加工,加工好的引药,电雷管脚线必须扭结短路,并做到引药与炸药分装分运。
4、装药时,由放炮员、安全员、班组长共同进行,导通起爆网络、与放炮母线的连接只能由放炮员一人操作。
5、第一次装药按设计装药量选用3#煤矿许用乳化炸药,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最后一段不超过130毫秒。
6、两次爆破间隔时间不少于30min,撤人距离直线巷道100m,曲线巷道75m,并由班组长设置警戒线。
7、第二次装药放炮员,由瓦斯员、放炮员、当班班组长先进入工作面检查第一次爆破后工作面的瓦斯、一氧化碳含量、有无拒爆、风筒是否完好等情况。
8、经检查确定第一次爆破无危险后,瓦斯员通知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进入工作面后班组长明确专人找顶,专人吊风筒,专人洒水降尘。
9、第二次准备爆破前,首先确认第一次爆破后存在的隐患全部处理结束后,方可进行。
10、拒爆处理措施:距拒爆眼300mm以外平行处另打眼,严禁用洋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式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炮眼。
其他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第13篇 爆破工程炮眼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人工打眼
(1)打眼前应将周围的松动土清除干净,若用支撑加固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
(2)打眼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锤击要稳、准,并击于钢钎中心,严禁互相对面打锤。作业时要戴安全帽和防护眼镜。锤和钎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坠落。
(3)应经常检查锤头与锤把连接是否牢固,严禁使用术质松软、有节疤、裂缝或腐朽的木把。
(4)钢钎和铁锤要平整,不得有毛边。
(5)炮眼位超过2m高者,操作人员必须配挂好安全带。
2.机械打眼
(1)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发现不正常的声音或震动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并及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2)换钎、检查风钻和加油时,应先关闭风门,方准进行;在进行中不得碰触风门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3)钻眼时机具要扶稳,钻杆与钻孔中心必须垂直。钻机运转过程中,严禁用身体支承风钻的转动部分。
(4)应经常检查钻孔机有无裂纹,螺栓有无松动,卡套和弹簧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工作时必须戴好风镜、口罩和安全帽。
第14篇 爆破安全技术—爆破有毒气体的防治
一、爆破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及其对人体的危害
炸药爆炸后产生的主要有毒有害气体有:co2、h2s、co、no、n02等,其中有毒气体主要有co、no和n02等。
co(一氧化碳)为无色、无味、无臭气体。在标准状态下每公升重量为1.75g,为空气的o.567倍。人体需要从空气中把氧气吸人肺中并通过红血球的作用来维持生命。由于一氧化碳和红血球的结合能力比氧气强,所以当一氧化碳和红血球的结合达到饱和状态时就不可能再吸收氧气,这时人体组织细胞将严重缺氧而窒息和中毒。
炮烟中的氮氧化物主要为no、n02,对人体生理具有比co更大的毒害,如表8—6所示。
二、爆破有毒气体对人员的安全距离
(1)露天爆破时,有毒气体对人员的安全距离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炸药量(kg)。
在爆区下风向,爆破毒气对人员的安全距离的计算值增加一倍。
(2)地下爆破时,爆破毒气对人员的安全距离按下式计算:
式中 k1——通风系数,主扇工作时取0.84,不工作时取1.0;
q——炸药量(kg);
c——与崩落区接触面数有关的系数,如表8—7所示;
6———每公斤炸药产生的毒气总量(折合为co),一般为0.9m3/kg;
∑v———炮烟通过爆区附近巷道的总容积(m3);
s——主巷道断面积(m2)。
接触面数 | 0 | 1 | 2 | 3 | 4 | 5 |
c | 1.2 | 1.0 | 0.95 | 0.90 | 0.85 | 0.80 |
三、爆破有毒气体的预防措施
(一)正确选择炸药的配料
为—厂减少或避免炸药的有毒气体,生产炸药时应进行多方试验,合理选择炸药的配料。本矿无能力生产炸药,在外方购买炸药时,应按炸药生产厂方技术说明书上的各类数据进行认真检验,看是否符合要求。
(二)正确选用炸药
爆破作业时,应根据本矿山的地质条件、矿岩的性能、结构等合理选用炸药。
(三)加强通风和洒水
加强通风能驱散比重较小的co;洒水,既可把溶解度高的氮氧化物转化为亚硝酸,又有助于把难溶的氧化氮从碎石或岩石缝里驱逐出来随风流出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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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 采煤工作面顶煤预裂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 述
13105采煤工作面采用悬移支架机采放顶煤开采工艺,由于个别地段顶板或顶煤较硬,不能完全达到随采随落,需要采用爆破的方法预裂顶板及顶煤,该矿区无冲击地压、无瓦斯突出,属于低瓦斯矿井,煤层倾角26~28度,符合预裂爆破放顶煤有关条件,为了保证施工期间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二、施工方法
人工采用探水钻在13105上部切眼内实施打眼进行预列爆破,提前将煤层老顶破碎,具体方法是,在上部切眼内打眼爆破顶板岩石,炮眼长度为10m,直径为φ75mm,眼间距为8m,角度45~50度仰角,向老塘方向布置(详见附图),每眼装药量控制在
1.8kg以内,封泥长度不小于1m,每次拉炮个数不超过2个孔;
炸药选用膨化炸药,每三卷用胶纸带缠为一体,作为一卷炸药,每眼装3~4卷,雷管两发,雷管脚线用两心监测线引出,同放炮母线连接。
三、施工工艺
现将钻机固定在打眼位置,并将钻杆调整到设计的角度,然后开动液压泵,进行打眼,打眼顺序由切眼上口向下进行,将钻孔打完后再由上向下进行装药爆破;
执行爆破时,采用分次装药分次爆破,每次装药爆破炮眼数不超过两孔。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打眼工必须固定,并且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熟悉钻具的一般性能及操作方法。
其他无关人员严禁开启钻机,钻机在使用完毕后,必须停电闭锁。
2、打眼工必须严格按照炮眼的参数进行打眼,准确控制打眼角度,严禁两眼贯透。
3、坚持爆破前后对爆破地点20m 范围内进行敲帮问顶。
4、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起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5、爆破前必须对附近30m内设备物品加强保护,易损物品必须撤出爆破地点不小于50m,电缆落地并用旧皮带包裹保护,风、水管、开关采用旧皮带保护好。
6、爆破前,设专人警戒,位置为距离放炮地点里外100m处各设一道警戒,放炮前派专人清理警戒区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工作面内人员)。
7、爆破期间,必须由队干及安检员在现场指挥。
8、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至少等15min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查找拒爆的原因;
9、坚持“一炮三检”放炮制度,在打眼前、装药前,爆破后由专职瓦检员检查爆破地点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如果超过1%,立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10、爆破期间,采面中必须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分段推进,分段移架的采煤顺序,班班设专人检查支柱迎山、初撑力,间排距是否符合规定,支架是否有空顶情况,煤壁是否垂直,是否有伞檐,控顶距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严禁出现顶板漏冒现象。
11、执行爆破作业时,采二队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统一指挥,工作面人员必须按规定撤到指定地点。
12、爆破前后必须检查加固爆破地点10m范围内的支护及工作面超前范围内的支护,发现有支护隐患必须先处理,再进行下一步作业。
13、坚持 “三人联锁”爆破制,爆破前,爆破工检查连线完好以及工作面符合爆破条件后,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设立警戒后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将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检工;
瓦检工经检查瓦斯、煤岩尘符合爆破条件后,将爆破牌交给爆破工;
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连接母线和脚线,爆破母线要同电缆、信号线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然后爆破工最后一个撤至安全地点,安全地点到爆破地点距离同警戒距离;
爆破前爆破工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接成短路;
爆破15min后,爆破工、瓦检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岩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检查瓦斯不超限、顶板无大面积冒落可能、药卷无复爆可能后,其它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配合班组长检查处理爆破后遗留问题;
爆破后,警戒牌、爆破牌、爆破命令牌各归其主,完成爆破过程;
14、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②、如若是雷管问题造成的拒爆,可以在原炮眼内重新装药进行起爆破(二次装药量不得超过0.45kg/眼);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
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
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5、每次爆破之前,采二队必须将工作面单体柱进行二次补液,严防爆破时出现倒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