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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土石方爆破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第2篇土石方爆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第3篇土石方爆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第4篇土石方爆破:安全技术交底 第5篇土石方爆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第6篇土石方爆破安全技术方案 第7篇土石方爆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第8篇土石方爆破安全技术交底
第1篇 土石方爆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参加本项目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爆炸工程的施工方案必须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2、爆破工作设专人指挥,制定爆破计划书,要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在确定的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派警戒人员分工负责。警戒区内的人、畜全部撤离,施工机具妥善安置。规定明确的预告,起爆和解除警戒的信号。
3、爆破工程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检测,考试合格后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才能参加施工。
4、爆破点距村庄太近时,必须采取防震措施:一是分散爆破点,每隔50m 左右设一个爆破点,依此循环进行;二是减少装药量;三是采用表层震动爆破法,减轻震动波。
5、爆破点上空有高压走廊横穿路基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在采取防护措施的同时,在爆破点上用草袋,胶管布和安全网三层覆盖,并用钢纤将网绳固定在石缝中,保证爆破碎石飞掷高度不超过1.0m,保证高压走廊的安全运行。
6、在专设的加工房或爆破现场的专用棚内制作好爆药包。棚内不准有电气、金属、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7、爆破时设专人点清爆破数,核对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5分钟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8、每一次爆破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进行认真的清理,防止瞎炮和爆炸物的丢失。
9、爆破完毕后,及时清理悬危岩石。
10、在接触网附近严禁用电雷管起爆,严禁在列车通过前将炸药装好等待放炮。
11、爆破时必须到行车部门办理封锁登记,严禁不清点爆破,或利用列车间隔时间爆破。
12.爆破时必须建立应急小分队,在爆破结束后第一时间对影响列车的威石及障碍物清除,完毕后及时通知行车部门及铁路公安进行符合,双方经过共同核查具有解除封锁命令的条件后才能解除封锁通知驻站联络员办理销记手续。
1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4、炮眼施工安全措施:人工打眼,打眼前应对周围松动的土石进行清理,若用支撑加固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打眼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锤击要稳、准,并击入钎中心,严禁互相对面打锤;随时检查锤头与柄连接是否牢固,严禁使用木质松软,有节疤、裂缝的木柄,铁柄和锤平整,不得有毛边。
15、机械打眼安全技术措施: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发现不正常的声音或震动,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并及时排除故障,方准继续作业;换钎、检查风钻加油时,应先关闭风门,方准进行,在进行中不得碰触风门以免发生伤亡事故。钻眼机具要扶稳,钻杆与钻孔中心必须在一条线上;钻机运转过程中,严禁用身体支撑风钻的转动部分;经常检查风钻有无裂纹,螺栓有无松动,长套和弹簧有无松动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工作时必须戴好风镜、口罩和安全帽。
16、爆破的最小安全距离:炮孔爆破200 米;深孔爆破300米。
17、炮眼爆破安全措施:装药时严禁使用铁器,且不得炮棍挤压或碰击,以免触发雷管引起爆炸,放炮区要设警戒线,设专人指挥,待装药、堆塞完毕,按规定发出信号,人员撤离,经检查无误后,方准放炮,同时起爆若干炮眼时,应采用电力起爆或导爆线起爆。
18、爆破防护覆盖安全措施:地面以上爆破时,可在爆破部位铺盖草垫或草袋,内装少量砂、土,做第一道防线,再在上面铺放胶管帘(炮衣)或胶垫作第二道防线,最后用帆布篷将以上两层整个覆盖包裹和帆布用铁丝或绳索拉紧捆
牢。对邻近建筑物的地下爆破时,为防止大块抛扔,爆破防护网覆盖,当爆破部位较高,或对水中构筑物爆破,则应将防护网系在不受爆影响的部位。
为在爆破时使周围建筑物及设备不被打坏,其周围可用厚度不小于50 毫米木板加固,并用铁丝捆牢,与炮孔的距离不小于500 毫米如爆破体靠近钢结构或需保留部分,必须用砂袋(厚度不小于500 毫米)加以防护。
19、瞎炮的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发现炮孔外的电线和电阻、导火线或电爆网(线路)不合要求经纠正检查无误后,可重新按通电源起爆。当炮孔深在500 毫米以内时,可用裸露爆破引爆,炮孔较深时,可用竹木具小心将炮眼上部堵塞物掏出,用水浸泡并冲洗出整个药包,并将拒爆的雷管销毁,也将上部炸药掏出部分后,再重新装入起爆药起爆。距爆孔近旁600 毫米处,重新钻一与之平行的炮眼,然后装药起爆以销毁原有瞎炮,如炮孔底有剩余药,可重新加药起爆。深孔瞎炮处理,采用再次爆破,但应考虑相邻已爆破药包后最小抵抗线的改变,以防飞石伤人,如未爆炸药包与埋下岩石混合时,必须将未爆炸药包浸湿后,再进行清除。处理瞎炮过程中,严禁将带有雷管的药包从炮孔内拉出,也不准拉住雷管上的导线,把雷管从炸药包内拉出来。瞎炮应由原装炮人员当班处理应设置标志,并将装炮情况、位置、方向、药量等详细介绍给处理人员,以达到妥善处理的目的。若工程位于居民区,项目部与爆破公司应提前与周围居民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爆破工程的顺利施工。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爆破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2、 各种爆破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3、 爆破所用的各种电雷管、火雷管、导爆索、炸药等物品,在搬运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抛掷。
4、 拉运火工材料的汽车不准停留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车上应标有危险标志。带车人员严禁吸烟及带火种。
5、 从药库加工房领出的各种起爆药包运往施工现场时,要根据背运人员的体力强弱负重。
6、 往现场运送起爆药包及炸药时,运送人员严禁吸烟。禁止在有明火处休息。不准靠近汽车排气管行走。
7、 炸药运到工作面时,应与明火、机械设备、电源及供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看守。
8、 爆破器材库内要保持整洁、卫生、干燥、通风,严禁乱堆乱放。
9、 导爆索与雷管库内应严防老鼠及有害动物,若发现应及时消灭,以防啃响发生事故。
10、 库房应通风良好,禁止潮气或雨水浸入。库内温度应保持在10~30℃之间。低于或高于上述温度时,要采取加温或降温措施。
11、 对进库的火工材料数量必须严格清点,若发现数量与单据不符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查证落实,否则不能上帐。
12、 对每次进库的材料必须检查说明书,并进行必要的试验,否则不能发放使用。对已加工好的各种不同批材料,不能同时发放,要注明标签,预防发生意外。
13、 严格领退手续,作到认真负责,填写爆破单据,注明工程项目及单位、时间、地点、班次、发放人、领用人和施工单位,并要三方签字方能生效,否则以手续不清来追究责任。
14、 仓库人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当面查清物与帐目,否则按本班帐目不清处理。严禁撕改帐目。
15、 在加工火炮剪导火索时,首先弄清是否同厂、同批,若不是同厂、同批时,应按规定试验燃速,并不准和异厂、异批导火索混合使用,以防燃速不同发生事故。
16、 剪好的导火索及加工完了的起爆管和信号管应每十根一把,点清数量,顺方向盘好,放在干燥处,严禁放在潮湿的地面上。
17、 加工火炮插管时,必须严格清查管数、导火索头与雷管的数量应相符。严防不慎掉管踏响。
18、 导火索插入管内时,管内杂物应倒净,以免杂物堵塞导火索药芯造成瞎炮,严禁用嘴吹。
19、 火雷管插好后包缠胶布时,手指应轻微顶住管尾,以免接触不良脱节造成瞎炮。
20、 绑炮时若遇药卷过硬时,可用拖把将药卷捻松后再慢慢把管插入,严禁用力硬插。
21、 在绑扎火炮时,不许在药卷封口处过分转动,防止绑扎处受伤,浸腊后不过火。
22、 对露天使用的硝铵类炸药挂腊时,腊温不得超过70℃。
23、 绑扎起爆药包时,药包纸上缠绕要不少于四圈,导火索上缠绕要不少于三圈,并要均匀,防止背运时脱落。
24、 加工和装放火炮时,现场严禁生明火,严禁吸烟,不准开玩笑、打闹,更不许将绑好的炮头乱抛。
25、 加工完毕,彻底清查现场,核对领出数与加工数是否相符,若有差额按责任事故追究。
26、 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理时,必须在单独专门的加工房内进行,同时必须远离爆破器材库,其安全应符合规定。
27、 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在铺有软垫且有凸缘的工作台上操作,每一工作台只许堆放100 只以下雷管和相应的导火索、导爆管。
28、 加工房应具备相应的通风、保温、防潮、防火、防爆及防雷措施。加工场地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用品。
29、 供做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的每盘导火索,其两端应各切掉5cm 长的线段。
30、 切断导火索时,桌子上不准放置雷管。连接导火索与雷管时,桌子上不准放置切割工具。在切割过程中,发现断裂、过粗、过细、包皮破损、揉折、打死扣、变质等均应随时切掉。
31、 加工好的起爆管和信号管必须分开存放,信号管上必须系上标志,加工起爆管时,必须用特制的紧口钳子夹紧管体口部边缘。
32、 加工时撒落的炸药残碴、导火线头、药卷纸筒等材料,应随时收拾在专用木箱内,以便及时烧毁。
33、 用作防潮工作面的防爆药包,在放入雷管的药卷口部,必须涂防潮剂。在潮湿地点采用电力方法启爆时,不准使用防水绝缘脚线的雷管起爆。
34、 导爆索和导火索与起爆药包接触部分,只涂冷的或温度不超过60℃的防潮剂,其余部分的导爆索不准与热的防潮剂接触。
35、 不使用的启爆药包,应由爆破工组长将雷管取出,按规定销毁,禁止拆开涂有防潮剂的启爆药包。
36、 导火索长度,一般不得短于1.5m,单孔炮不得短于1m,但必须确保点炮人员撤离危险区所需要的足够时间。
37、 在同一串联网路上的电雷管,必须是同厂、同批、同型号且电阻大小一致的电雷管。
38、 放炮人员在起爆前,应迅速撤离至有掩蔽的安全处所在地;撤退道路上不得有障碍物,掩蔽体或避炮洞必须坚固牢靠。
39、 爆破地点没有安全可靠的掩蔽撤离条件时,严禁用火花起爆。
40、 所有装好的电炮,应一次合闸同时起爆。否则不得同时装药。
41、 进行炮孔分组爆破或一次点燃数目超过5 个炮时,点炮兵必须明确分工,并指定专人负责指挥。
42、 每批导火索,均须试验其燃烧速度,以便决定导火索的长度,确保点炮人员的安全撤离。
43、 严禁用明火点燃导火索,应使用香或专用点火器。
44、 点炮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45、 清点炮孔数目,选好进入躲避地点的线路 。
46、 点炮前应记清分管炮位上的导火索数量,如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
47、 没有指挥员的命令,不得擅自抢先点炮。
48、 听到信号炮响,无论点完或未点完均应迅速撤退。
49、 深度超过4m 的炮孔,不宜采用火花起爆,若必须采用时,应装两个起爆筒同时点燃。
50、 当隧洞倾斜角大于30°时,禁止采用火花起爆,应采用电力起爆。
51、 电力起爆的母线必须是起爆专用母线,母线与支线均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铜芯或铝芯导线,母线断面一般不小于2.5mm2,支线断面不得小于0.75 mm2。
52、 电雷管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导电性,并按电阻大小来选配。
53、 电力起爆宜使用有手柄的闸刀开关装置,起爆器的手柄,电源开关,干电池或蓄电池盒均应装箱上锁。从进入现场装药至起爆的全部时间内,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看管。
54、 爆破机与母线的联接工作,必须在炸药全部装好后,并且工作人员全部离开危险区时,方准进行。
55、 在封闭炮眼时,应避免导线的弯曲、挤压,而造成折断或包皮损坏,影响爆破。
56、 在同一工作面的电爆网路必须使用同一起爆装置。两个以上工作面使用两个以上起爆装置,应采用统一信号来控制合闸时间。
57、 禁止用水或大地作电爆网路的回路。
58、 连接导线时,应将导线表面擦净,然后按规定方法联接,并用胶布包好。接线时,严防错接、漏接,以及短路或接地等。
59、 导线铺设前,应作导电、电阻及绝缘检测。铺设时,应注意使各支线的电阻杆保持基本平衡,以免电压降低无穷大而产生拒爆。
60、 电爆网路的总电阻,应事先计算好,实测与计算的电阻值超过10%以上时,应采取措施消除其增大或减少值,否则不准起爆。
61、 如果通上电流而未起爆,则应将母线从电源上解下连成短路,锁上电闸箱,取下钥匙,待母线断5miu 后,沿母线进入工地检查拒爆原因。
62、 凡电爆人员均不得身穿化纤类服装和带钉子的鞋,不得携带非绝缘电筒或其它金属用具。
63、 使用导爆索爆破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索外观是否完好、有无裂缝、破皮、打死扣现象,若发现以上情况时,应割掉不用。
64、 在切割导爆索时,应用锋利的刀子,严禁用钳子、石头、铁器砸切。已放入炮孔中的导爆索严禁切割。
65、 严禁用导爆索、导火索当绳子上下吊东西、捆绑炸药和代替安全绳使用。
66、 导爆索的连接方法应符合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搭接时必须使支线的端部与干线的启爆方向相一致,搭接长度不得少于15cm。
67、 导爆索装好后,要指定专人看守,严禁其它闲人进入现场,以免踩踏而发生事故。
68、 索网的铺设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 支线与母线连接时,两线的夹角不大于90°。
(2) 在索网的任何部分,不得将导爆索弯曲成锐角或死弯。
(3) 两索间距离应不小于40cm。线路不应交叉铺设,若不可避免时,交叉部分应用厚度不小于15cm 的衬垫物隔开。
(4) 插入药卷内的导爆索端头,应位于药卷的中下部,若为散装炸药时,应自孔中心贯穿于炸药包底部。
(5) 当外界温度高于35℃时,应使用非塑料包皮的导爆索。并用木板、草皮或细土等覆盖,以免日光直射。
69、 同一网路上不准使用不同厂、不同牌号的导爆索。
70、 在同一网路上有两组以上导爆索时,应同时起爆。
71、 在水下或潮湿的条件下使用导爆索时,应将索端涂以防潮剂或戴防潮帽密封。其浸水时间不得超过24 小时。
72、 加工电炮时,必须使用专用爆破测量仪表,同时应认真检查,确认仪表完好正常符合标准时,方可使用。
73、 检测各种电雷管时,应将电雷管放入板厚4cm 以上的木箱内,在无炸药、人员稀少处单独检测,严禁不采取任何措施在人群中检测。
74、 电雷管的电阻值误差不得大于0.25ω。同时应符合厂家出厂规定数值。
75、 起爆药卷加工中,在插电雷管时,应先在药卷一端用竹、木锥子钻成眼后,将雷管顺眼慢慢插入。严禁将电雷管在未钻孔眼的情况下,硬性插入药卷。绑扎时应注意保护电雷管封闭口及脚线不要损坏。
76、 各种电雷管脚线需要接长时,接线位置就错开,防止胶布包不好造成短路。
77、 在接线时电雷管本身脚线严防钳子夹的太重,损伤接线处造成接触不良。
78、 在接脚线时,要各扭四圈,两头往中间倒下扭,严禁扭的太多或太少,造成受伤或不牢固。
79、 电炮加工完毕时,清点炮数装箱,并注明电阻范围填写各箱标签,方可进入成品库。
80、 各种规格的药卷,要根据孔的直径按规定进行加工。在加工时,保证质量,达到密度,严禁把没有粉碎的块状药灌入纸筒内,以免影响爆力。
81、 对结块炸药的粉碎,只许用木器碾压和砸碎,严禁用铁器和石头砸碎。
82、 防水炸药使用前,应认真细致的检查,若发现药卷上有小孔上或两头封闭不好,应立即处理,以达到防水。
83、 装电炮前,首先检查工作面的电源,若杂散电流达到30 毫安以上时,禁止装炮。
84、 装炮前,爆破工要观察施工现场的情况。特别是永久建筑物及设备、机械距离远近,是否安全,若有问题及时向值班队长和有关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否则不能放炮。
85、 装放电炮时,装炮人员一律听从班长安排,并按分工要求进行操作。
86、 装药和堵塞应使用竹、木制作的炮棍,并不得用力猛捣,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填,以防止捣响或者捣伤导火索脚线造成瞎炮。
87、 起爆前,必须将剩余的爆破器材撤出现场,运回仓库,不得藏放于工地。
88、 点燃火炮时,以导火索头对燃为宜,并在点炮前将露出孔口多余部分导火索盘好。
89、 装放电炮前,带班人员应指定专人检查电源、闸刀、大线是否完好,若有问题及时处理。
90、 放炮闸刀房需加锁,并在响第二声警报前,指定专人看守闸刀。看守人员严禁乱动闸刀,更不许上大线。
91、 单独工作面放电炮,应在三次警报响后上大线,听到信号再合闸刀。严禁在爆破危险区内,同时装填火炮和电炮。
92、 电炮响后,负责合闸刀人员应立即拉下闸刀,切断电源,将火线头短路扎好。
93、 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处理瞎炮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或派人员看守。
94、 在进行洞室、深孔等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药量、飞石方向和距离,以免伤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2篇 土石方爆破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一、编制依据:
1、舒城县2014年白石桥等五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施工1标施工合同、设计图纸等。
2、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
3、国家技术监督局(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5、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规范和条例
6、我单位对施工现场踏勘及调查的有关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候等质料。当地建材、柴油、炸药、火工材料的供应情况。
7、我单位长期从事爆破及从事类似工程施工所累积的施工经验、现有的施工设备能力及相应的管理水平等。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舒城县2014年白石桥等五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施工1标,项目位于舒城县五显镇,距离县城约40公里。工程内容主要为大坝培土加固、加固溢洪道、放水涵等构筑物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三、施工准备工作
开工前,全面熟悉、核对设计文件,认真勘察施工现场了解地质状况。首先对土石的工程分级与类别按规范进行鉴定,根据地质情况及爆破区周围环境条件确定,按浅眼松动控制爆破设计,边坡采用预裂爆破,以确保边坡坡面平顺,尽量避免扰动和损坏边坡岩体。对于软石或强风化石,能用机械直接开挖的均用机械开挖。施工时排水先行,后施工路基本体。先测量出路堑的边线、中线,在路堑顶两侧每5米设一固定桩。施工一段,成型一段并在施工中随时检查开挖坡度,严防超、欠挖。
3.1平整工作面:施工前首先放出路堑边坡开挖线,并进行清理场地浮土、植被等。平整工作面采用风钻打眼,浅孔爆破推土机整平,台阶宽度以满足钻机安全作业、移动自如,并能按设计方向钻凿炮孔。
3.2孔位放线:根据设计图测量放出孔位,从台阶边缘开始布孔,为确保钻机安全作业,边孔与台阶边缘要保留一定的距离。炮孔要避免布置在松散岩层、节理发育或岩性变化大的岩石上。如果遇到这些情况时候,可以调整孔位。调整孔位时,要注意抵抗线、排距和孔距之间的相互关系。
3.3钻孔:钻孔要严格掌握“孔深、方向和倾斜角度”三大要素,根据“先难后易,先边后中,先前后后”的原则。钻机移位时,要保证好成孔和孔位标记,钻孔结束后应及时将岩粉吹除干净,保证炮孔设计深度。
3.4孔位检查:装药之前,要对各个孔的深度和孔壁进行检查。孔深用测绳系上重锤测量,孔壁检查用长炮棍插入孔内检查堵塞是否,检查测量时候一定要做记录。孔深的实测最小抵抗线数值与设计数值不符或发现有新的地质构造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计算药量或调整装药结构。对装药量必须进行检查。检验误差标准:孔深为±0.5m,露天孔距和排距为±0.3m。如发现孔深不够,孔数不足,堵孔和透孔,必须进行补贴、补孔、清孔和堵塞孔。
3.5装药:装药为手工操作,可采用连续柱状装药、间隔装药结构。齐装药量、药包位置按设计要求。炸药可采用大直径包装硝铵类炸药。当炮孔中有水时,应将水排出干净,否则应改用防水炸药。孔中装的药要定量定位,防止卡孔。用人力搬运炸药时,每人每次搬运量不超过一箱,搬运工人行进中,应保持1m以上的间距,上下坡时应保持5m的间距。起爆体、起爆药包或已连接好的起爆雷管,只准爆破员携带运送。装药时严禁将起爆药包或敏感度较高的炸药包向下抛掷,起爆药包装入后,不准向下投掷炸药卷。装药若发生卡塞时,在雷管和起爆药品放入以前,可用铜质或金属长杆处理,按严禁强烈冲击炸药。照明线必须绝缘良好,灯泡应安装保护罩,从运入带有电雷管的起爆药包或起爆体时开始,必须停电,采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的手电筒照明。
3.6堵塞:必须保证堵塞的密实度和堵塞的质量,以免造成爆炸气体往上逸出而影响爆破效果和产生飞石。良好的堵塞既可以提高爆破效果又可减少有害气体的产生。堵塞材料选用石屑粉末、细砂土获粘质土,在堵塞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护电爆线路,应设专人检查电路及量测电阻值,做到随堵塞随量测,随保护。堵塞时,禁止使用明火照明,不得将雷管的脚线、导火线或导爆管拉得过紧和被堵塞损坏,堵塞时对紧贴起爆药卷的堵塞物不要捣压以防振动雷官引起爆炸,其余的堵塞物要轻轻捣实,但要防止捣坏导火线或雷管脚线。
3.7网路连接:当堵塞完成后连线网路连接。连线时要注意孔外串联雷管,切忌脚踩磕碰。保障网络准爆。起爆体加工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周围50m以外应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加工完的起爆体,应在其表面标明药包的编号、雷管的段别。起爆雷管应放在起爆体的中央。炸药、雷管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敷设起爆网路时,应按药包编号重新检测导爆雷管,同一爆破网络的全部雷管必须为同厂同型号同批产品。网路连接必须按从工作面到起爆方向顺序进行,并有专人负责检查。在起爆命令下达之前,起爆电源不得与主线连接。采用电雷管起爆时,装药前应检测爆区内的杂散电流,杂散电流超过30ma时候、,应采取降低杂散电流强度的有效措施,或改用非电起爆系统。
3.8安全警戒:放炮之前,人员及机械应撤离到安全区,要设置安全警戒哨,使周边所有道路处于监视之下。在爆破区周边有建筑物、铁道,还需准备必要的抢修设备与人员。并且在危险区边界上,要设置明显的标志。警戒标志采用警示牌、警示灯、路障、警报器等视觉及音响和视觉信号。起爆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是危险区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或者看到。
3.9爆破安全检查:爆破之后,至少要经过15min才允许受过专门训练的爆破员进入爆破作业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是否有危石、滚石,边坡是否稳定,由无滑坡征兆,爆堆是否稳定,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是否超标,是否有哑炮等,发现危、瞎炮现象后要及时处理。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准放行。
3.10哑炮的处理办法:
3.10.1处理浅眼哑炮的办法:
a、对于不防水的炸药可以用水冲洗炮眼,是炸药失效。
b、对于防水炸药可以用掏勺细心掏出填塞物,再装入起爆药品将其引爆。
c、如果哑炮周围的岩石未发生松动,可以在距离哑炮30m以外处,补打一平行炮眼,重新装药爆破,该炮眼要比哑炮炮眼深。
d、对于哑炮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残余器材必须回收、销毁。
四、爆破中的安全控制措施
4.1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员和班组长要严格安全管理,不戴安全帽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4.2炮眼施工安全措施:人工打眼,打眼前应对周围松动的土石进行清理,若用支撑加固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打眼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锤击要稳、准,并击入钎中心,严禁互相对面打锤;随时检查锤头与柄连接是否牢固,严禁使用木质松软,有节疤、裂缝的木柄,铁柄和锤平整,不得有毛边。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处理,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说加检查,确认定好并严禁在残眼上打孔,用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立在掌钎人的侧面、严禁对面使锤。
4.3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起动。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连接好,不得扭曲。 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贮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运转中应注意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不得擅离岗位。4.4爆破器材库的选址和搭建以及配套设施应请当地公安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运输爆破器材要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在公安部门的押运下进行,并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中途不得停留。
4.5要根据当地的气候和水文等情况,制订缜密的爆破器材保护预案,防止因为施工过程中突遇气候等环境因素骤变等不测,导致爆破器材的流失。
4.6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人员穿着化纤服装。
4.7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和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不得使用。
4.8爆破器材必须严格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用、退库制度,各种手续都要严格记录,严禁私藏、乱丢乱放。爆破器材应有专人领取,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炸药与雷管。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
4.9制作起爆药包(柱),应在专设的加工房或爆破现场的专用棚内进行。棚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导火索要用快刀切齐,轻轻插入雷管,不得猛插、旋转或磨擦。管口要用安全铰钳夹紧,严禁用牙咬。纸壳雷管应用胶布包扎严密。
药卷应用和雷管同样直径的竹、木锥子扎一个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扎口。雷管不得露在药柱外面。加工的起爆药包(柱),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的需要量。
4.10扩药壶时,孔口的碎石、杂物必须清除干净。装药量应随扩壶次数、扩壶的大小和石质面定,不得盲目加大药量。扩壶时,起爆药柱子送下孔底后,不得使用炮棍在炮眼内捣插。导为索点燃后,人员应迅速远离。严禁采用先点燃导火索再将药柱抛入孔底的危险操作方法。
需要多次扩壶时,每次爆破15min(硝甘油炸药应经过30 min)后,孔壁岩石冷却方可再次装药扩壶。
4.11超过5m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4.12装装炮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2)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必须远离现场。
(3)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和 起爆药前,可采用铜和木质长杆处理。
(4)装好的炸药包(柱)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扔或冲击。
(5)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扩壶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鼓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锲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4.13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4.14爆破作业必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边界应有明显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员、牲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4.15导火索起爆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不得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露天爆破,一人连续点火的导火索不得超过10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人点炮数量应相同。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信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人员必须立即撤离。
信号管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
4.16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5min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4.17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应控制在±0.2ω以内。
(2)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他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3)特别注意: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线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必须短路。
(4)特别注意:爆破网络的连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点后进行。连接必须由工作面向中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5)用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绝不能交张他人。
(6)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作业现场的一切电源。
(7)在雷雨季节、潮湿场地等情况下,应采用非电起爆法。
(8)深度不超过10cm的爆破用火花起爆,深度超过10m的爆破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必须 使用电力起爆。
4.18裸露爆破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破坏其他药包,否则应用齐发起爆。严禁用石块覆盖裸露药包和将炸药包插入石缝中进行爆破。
4.19各种类型的“盲炮”处理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办理。
4.20机械打眼安全技术措施:机械扩眼、宜采取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凿岩机支架要牢固,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宜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在机械打眼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发现不正常的声音或震动,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并及时排除故障,方准继续作业;换钎、检查风钻加油时,应先关闭风门,方准进行,在进行中不得碰触风门以免发生伤亡事故。钻眼机具要扶稳,钻杆与钻孔中心必须在一条线上;钻机运转过程中,严禁用身体支撑风钻的转动部分;经常检查风钻有无裂纹,螺栓有无松动,长套和弹簧有无松动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工作时必须戴好风镜、口罩和安全帽。
4.21爆破的最小安全距离:浅眼爆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4.22炮眼爆破安全措施:装药时严禁使用铁器,且不得炮棍挤压或碰击,以免触发雷管引起爆炸,放炮区要设警戒线,设专人指挥,待装药、堆塞完毕,按规定发出信号,人员撤离,经检查无误后,方准放炮,同时起爆若干炮眼时,应采用电力起爆或导爆线起爆。
4.23爆破防护覆盖安全措施:地面以上爆破时,可在爆破部位铺盖草垫或草袋,内装少量砂、土,做第一道防线,再在上面铺放胶管帘(炮衣)或胶垫作第二道防线,最后用帆布篷将以上两层整个覆盖包裹和帆布用铁丝或绳索拉紧捆牢。
4.24全线各工作面放炮时间要统一进行,放炮时间暂定为:
早上:6:00—7:00
中午:11:00—12:00
下午:18:00—19:00
爆破点要采用统一爆破信号:用手持警报器统一发信号。
预备信号:第一次警报声(一分钟)
起爆信号:第二次警报声(一分钟)
解除信号:第三次警报声(一分钟)
全线要统一指挥,必须设立一个专人负责统一安排、指挥,以免造成混乱。
五、爆破注意事项
一、爆破前准备工作
a、在爆破作业施工之前,必须得到电业部门及电讯部门关于输电线及通讯线缆的处理意见。
b、爆破作业前,制定通讯联络制度和联络方法,且警或或点、起爆点和指挥之间必须保持畅通和通讯连络。在爆破前同时发出予响信号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所有人员能清楚听到或看到。
c、采用微差爆破技术,改善破碎质量和控制爆破振动,在环境复杂的地段,为了确保附近的建筑设施不受振动的影响,采用孔内、孔外相合的微差起爆形式,做到孔与孔、排与排之间都有一定的时间间隔,最大限度地降低爆破振动,使爆区附近的建筑设施振动速度控制在国家爆破规定安全范围内。
d、为了确保边坡的稳定和平整度,除坚持采用光面爆破外,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大边坡保持层。
e、从开始装药,即设置安全警戒,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网路连接后,工作人员逐渐撤离,警戒员、防护人员在指定地点就位,实行区段临时封闭,防止人、车等进入施爆区。
f、爆破工程施工应指定专人负责,爆破工作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的训练,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安全规则,并经县、市公安局考试合格后,取得爆破作业安全证的人员方可进行爆破工作。
g、爆破材料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应遵守国家关于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主动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管理。
h、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i、在爆破危险区的边界设立警戒哨和警告标志。
j、建立指挥机构,明确爆破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二、爆破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安全措施
a、爆破器材仓库实行24h专人看管制度。
b、保管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并由持有公安机关培训合格证的爆破员担任。
c、爆破器材的收发要严格实行登记制度。
d、必须做到物、卡一致。
e、严禁同室存放除爆破器材外的其他物品。
f、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爆破器材仓库。
g、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的期限、品种和数量储放。
三、在装药过程中,作业地点防止爆破器材的规定
a、作业地点只准存放当班使用的爆破器材,不准超班领取。
b、不准边打眼边装炮。
c、药包应按编号放置,并有专人看管。
d、只允许装药人员领取起爆药包。
e、起爆药包应远离电源、水源。
四、引爆药包加工的有关规定
a、严禁在炸药库附近加工、制作起爆药包,加工地点应选在作业点附近的宽阔安全地带。
c、每天加工的药包不得超过当天的使用量。
d、药包加工人员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间距,在有隔离防护设施时不小于1.5米,无隔离防护时不小于3米。
e、加工起爆药包时候,雷管和炸药应轻拿轻放,严禁弯折导爆管,不准打死结,不准拉导爆管,药包与雷管必须牢固固定,不能脱离。
第3篇 土石方爆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参加本项目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爆炸工程的施工方案必须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2、爆破工作设专人指挥,制定爆破计划书,要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在确定的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派警戒人员分工负责。警戒区内的人、畜全部撤离,施工机具妥善安置。规定明确的预告,起爆和解除警戒的信号。
3、爆破工程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检测,考试合格后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才能参加施工。
4、爆破点距村庄太近时,必须采取防震措施:一是分散爆破点,每隔50m 左右设一个爆破点,依此循环进行;二是减少装药量;三是采用表层震动爆破法,减轻震动波。
5、爆破点上空有高压走廊横穿路基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在采取防护措施的同时,在爆破点上用草袋,胶管布和安全网三层覆盖,并用钢纤将网绳固定在石缝中,保证爆破碎石飞掷高度不超过1.0m,保证高压走廊的安全运行。
6、在专设的加工房或爆破现场的专用棚内制作好爆药包。棚内不准有电气、金属、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7、爆破时设专人点清爆破数,核对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5分钟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8、每一次爆破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进行认真的清理,防止瞎炮和爆炸物的丢失。
9、爆破完毕后,及时清理悬危岩石。
10、在接触网附近严禁用电雷管起爆,严禁在列车通过前将炸药装好等待放炮。
11、爆破时必须到行车部门办理封锁登记,严禁不清点爆破,或利用列车间隔时间爆破。
12.爆破时必须建立应急小分队,在爆破结束后第一时间对影响列车的威石及障碍物清除,完毕后及时通知行车部门及铁路公安进行符合,双方经过共同核查具有解除封锁命令的条件后才能解除封锁通知驻站联络员办理销记手续。
1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4、炮眼施工安全措施:人工打眼,打眼前应对周围松动的土石进行清理,若用支撑加固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打眼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锤击要稳、准,并击入钎中心,严禁互相对面打锤;随时检查锤头与柄连接是否牢固,严禁使用木质松软,有节疤、裂缝的木柄,铁柄和锤平整,不得有毛边。
15、机械打眼安全技术措施: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发现不正常的声音或震动,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并及时排除故障,方准继续作业;换钎、检查风钻加油时,应先关闭风门,方准进行,在进行中不得碰触风门以免发生伤亡事故。钻眼机具要扶稳,钻杆与钻孔中心必须在一条线上;钻机运转过程中,严禁用身体支撑风钻的转动部分;经常检查风钻有无裂纹,螺栓有无松动,长套和弹簧有无松动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工作时必须戴好风镜、口罩和安全帽。
16、爆破的最小安全距离:炮孔爆破200 米;深孔爆破300米。
17、炮眼爆破安全措施:装药时严禁使用铁器,且不得炮棍挤压或碰击,以免触发雷管引起爆炸,放炮区要设警戒线,设专人指挥,待装药、堆塞完毕,按规定发出信号,人员撤离,经检查无误后,方准放炮,同时起爆若干炮眼时,应采用电力起爆或导爆线起爆。
18、爆破防护覆盖安全措施:地面以上爆破时,可在爆破部位铺盖草垫或草袋,内装少量砂、土,做第一道防线,再在上面铺放胶管帘(炮衣)或胶垫作第二道防线,最后用帆布篷将以上两层整个覆盖包裹和帆布用铁丝或绳索拉紧捆
牢。对邻近建筑物的地下爆破时,为防止大块抛扔,爆破防护网覆盖,当爆破部位较高,或对水中构筑物爆破,则应将防护网系在不受爆影响的部位。
为在爆破时使周围建筑物及设备不被打坏,其周围可用厚度不小于50 毫米木板加固,并用铁丝捆牢,与炮孔的距离不小于500 毫米如爆破体靠近钢结构或需保留部分,必须用砂袋(厚度不小于500 毫米)加以防护。
19、瞎炮的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发现炮孔外的电线和电阻、导火线或电爆网(线路)不合要求经纠正检查无误后,可重新按通电源起爆。当炮孔深在500 毫米以内时,可用裸露爆破引爆,炮孔较深时,可用竹木具小心将炮眼上部堵塞物掏出,用水浸泡并冲洗出整个药包,并将拒爆的雷管销毁,也将上部炸药掏出部分后,再重新装入起爆药起爆。距爆孔近旁600 毫米处,重新钻一与之平行的炮眼,然后装药起爆以销毁原有瞎炮,如炮孔底有剩余药,可重新加药起爆。深孔瞎炮处理,采用再次爆破,但应考虑相邻已爆破药包后最小抵抗线的改变,以防飞石伤人,如未爆炸药包与埋下岩石混合时,必须将未爆炸药包浸湿后,再进行清除。处理瞎炮过程中,严禁将带有雷管的药包从炮孔内拉出,也不准拉住雷管上的导线,把雷管从炸药包内拉出来。瞎炮应由原装炮人员当班处理应设置标志,并将装炮情况、位置、方向、药量等详细介绍给处理人员,以达到妥善处理的目的。若工程位于居民区,项目部与爆破公司应提前与周围居民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爆破工程的顺利施工。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爆破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2、 各种爆破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3、 爆破所用的各种电雷管、火雷管、导爆索、炸药等物品,在搬运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抛掷。
4、 拉运火工材料的汽车不准停留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车上应标有危险标志。带车人员严禁吸烟及带火种。
5、 从药库加工房领出的各种起爆药包运往施工现场时,要根据背运人员的体力强弱负重。
6、 往现场运送起爆药包及炸药时,运送人员严禁吸烟。禁止在有明火处休息。不准靠近汽车排气管行走。
7、 炸药运到工作面时,应与明火、机械设备、电源及供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看守。
8、 爆破器材库内要保持整洁、卫生、干燥、通风,严禁乱堆乱放。
9、 导爆索与雷管库内应严防老鼠及有害动物,若发现应及时消灭,以防啃响发生事故。
10、 库房应通风良好,禁止潮气或雨水浸入。库内温度应保持在10~30℃之间。低于或高于上述温度时,要采取加温或降温措施。
11、 对进库的火工材料数量必须严格清点,若发现数量与单据不符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查证落实,否则不能上帐。
12、 对每次进库的材料必须检查说明书,并进行必要的试验,否则不能发放使用。对已加工好的各种不同批材料,不能同时发放,要注明标签,预防发生意外。
13、 严格领退手续,作到认真负责,填写爆破单据,注明工程项目及单位、时间、地点、班次、发放人、领用人和施工单位,并要三方签字方能生效,否则以手续不清来追究责任。
14、 仓库人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当面查清物与帐目,否则按本班帐目不清处理。严禁撕改帐目。
15、 在加工火炮剪导火索时,首先弄清是否同厂、同批,若不是同厂、同批时,应按规定试验燃速,并不准和异厂、异批导火索混合使用,以防燃速不同发生事故。
16、 剪好的导火索及加工完了的起爆管和信号管应每十根一把,点清数量,顺方向盘好,放在干燥处,严禁放在潮湿的地面上。
17、 加工火炮插管时,必须严格清查管数、导火索头与雷管的数量应相符。严防不慎掉管踏响。
18、 导火索插入管内时,管内杂物应倒净,以免杂物堵塞导火索药芯造成瞎炮,严禁用嘴吹。
19、 火雷管插好后包缠胶布时,手指应轻微顶住管尾,以免接触不良脱节造成瞎炮。
20、 绑炮时若遇药卷过硬时,可用拖把将药卷捻松后再慢慢把管插入,严禁用力硬插。
21、 在绑扎火炮时,不许在药卷封口处过分转动,防止绑扎处受伤,浸腊后不过火。
22、 对露天使用的硝铵类炸药挂腊时,腊温不得超过70℃。
23、 绑扎起爆药包时,药包纸上缠绕要不少于四圈,导火索上缠绕要不少于三圈,并要均匀,防止背运时脱落。
24、 加工和装放火炮时,现场严禁生明火,严禁吸烟,不准开玩笑、打闹,更不许将绑好的炮头乱抛。
25、 加工完毕,彻底清查现场,核对领出数与加工数是否相符,若有差额按责任事故追究。
26、 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理时,必须在单独专门的加工房内进行,同时必须远离爆破器材库,其安全应符合规定。
27、 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在铺有软垫且有凸缘的工作台上操作,每一工作台只许堆放100 只以下雷管和相应的导火索、导爆管。
28、 加工房应具备相应的通风、保温、防潮、防火、防爆及防雷措施。加工场地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用品。
29、 供做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的每盘导火索,其两端应各切掉5cm 长的线段。
30、 切断导火索时,桌子上不准放置雷管。连接导火索与雷管时,桌子上不准放置切割工具。在切割过程中,发现断裂、过粗、过细、包皮破损、揉折、打死扣、变质等均应随时切掉。
31、 加工好的起爆管和信号管必须分开存放,信号管上必须系上标志,加工起爆管时,必须用特制的紧口钳子夹紧管体口部边缘。
32、 加工时撒落的炸药残碴、导火线头、药卷纸筒等材料,应随时收拾在专用木箱内,以便及时烧毁。
33、 用作防潮工作面的防爆药包,在放入雷管的药卷口部,必须涂防潮剂。在潮湿地点采用电力方法启爆时,不准使用防水绝缘脚线的雷管起爆。
34、 导爆索和导火索与起爆药包接触部分,只涂冷的或温度不超过60℃的防潮剂,其余部分的导爆索不准与热的防潮剂接触。
35、 不使用的启爆药包,应由爆破工组长将雷管取出,按规定销毁,禁止拆开涂有防潮剂的启爆药包。
36、 导火索长度,一般不得短于1.5m,单孔炮不得短于1m,但必须确保点炮人员撤离危险区所需要的足够时间。
37、 在同一串联网路上的电雷管,必须是同厂、同批、同型号且电阻大小一致的电雷管。
38、 放炮人员在起爆前,应迅速撤离至有掩蔽的安全处所在地;撤退道路上不得有障碍物,掩蔽体或避炮洞必须坚固牢靠。
39、 爆破地点没有安全可靠的掩蔽撤离条件时,严禁用火花起爆。
40、 所有装好的电炮,应一次合闸同时起爆。否则不得同时装药。
41、 进行炮孔分组爆破或一次点燃数目超过5 个炮时,点炮兵必须明确分工,并指定专人负责指挥。
42、 每批导火索,均须试验其燃烧速度,以便决定导火索的长度,确保点炮人员的安全撤离。
43、 严禁用明火点燃导火索,应使用香或专用点火器。
44、 点炮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45、 清点炮孔数目,选好进入躲避地点的线路 。
46、 点炮前应记清分管炮位上的导火索数量,如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
47、 没有指挥员的命令,不得擅自抢先点炮。
48、 听到信号炮响,无论点完或未点完均应迅速撤退。
49、 深度超过4m 的炮孔,不宜采用火花起爆,若必须采用时,应装两个起爆筒同时点燃。
50、 当隧洞倾斜角大于30°时,禁止采用火花起爆,应采用电力起爆。
51、 电力起爆的母线必须是起爆专用母线,母线与支线均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铜芯或铝芯导线,母线断面一般不小于2.5mm2,支线断面不得小于0.75 mm2。
52、 电雷管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导电性,并按电阻大小来选配。
53、 电力起爆宜使用有手柄的闸刀开关装置,起爆器的手柄,电源开关,干电池或蓄电池盒均应装箱上锁。从进入现场装药至起爆的全部时间内,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看管。
54、 爆破机与母线的联接工作,必须在炸药全部装好后,并且工作人员全部离开危险区时,方准进行。
55、 在封闭炮眼时,应避免导线的弯曲、挤压,而造成折断或包皮损坏,影响爆破。
56、 在同一工作面的电爆网路必须使用同一起爆装置。两个以上工作面使用两个以上起爆装置,应采用统一信号来控制合闸时间。
57、 禁止用水或大地作电爆网路的回路。
58、 连接导线时,应将导线表面擦净,然后按规定方法联接,并用胶布包好。接线时,严防错接、漏接,以及短路或接地等。
59、 导线铺设前,应作导电、电阻及绝缘检测。铺设时,应注意使各支线的电阻杆保持基本平衡,以免电压降低无穷大而产生拒爆。
60、 电爆网路的总电阻,应事先计算好,实测与计算的电阻值超过10%以上时,应采取措施消除其增大或减少值,否则不准起爆。
61、 如果通上电流而未起爆,则应将母线从电源上解下连成短路,锁上电闸箱,取下钥匙,待母线断5miu 后,沿母线进入工地检查拒爆原因。
62、 凡电爆人员均不得身穿化纤类服装和带钉子的鞋,不得携带非绝缘电筒或其它金属用具。
63、 使用导爆索爆破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索外观是否完好、有无裂缝、破皮、打死扣现象,若发现以上情况时,应割掉不用。
64、 在切割导爆索时,应用锋利的刀子,严禁用钳子、石头、铁器砸切。已放入炮孔中的导爆索严禁切割。
65、 严禁用导爆索、导火索当绳子上下吊东西、捆绑炸药和代替安全绳使用。
66、 导爆索的连接方法应符合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搭接时必须使支线的端部与干线的启爆方向相一致,搭接长度不得少于15cm。
67、 导爆索装好后,要指定专人看守,严禁其它闲人进入现场,以免踩踏而发生事故。
68、 索网的铺设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 支线与母线连接时,两线的夹角不大于90°。
(2) 在索网的任何部分,不得将导爆索弯曲成锐角或死弯。
(3) 两索间距离应不小于40cm。线路不应交叉铺设,若不可避免时,交叉部分应用厚度不小于15cm 的衬垫物隔开。
(4) 插入药卷内的导爆索端头,应位于药卷的中下部,若为散装炸药时,应自孔中心贯穿于炸药包底部。
(5) 当外界温度高于35℃时,应使用非塑料包皮的导爆索。并用木板、草皮或细土等覆盖,以免日光直射。
69、 同一网路上不准使用不同厂、不同牌号的导爆索。
70、 在同一网路上有两组以上导爆索时,应同时起爆。
71、 在水下或潮湿的条件下使用导爆索时,应将索端涂以防潮剂或戴防潮帽密封。其浸水时间不得超过24 小时。
72、 加工电炮时,必须使用专用爆破测量仪表,同时应认真检查,确认仪表完好正常符合标准时,方可使用。
73、 检测各种电雷管时,应将电雷管放入板厚4cm 以上的木箱内,在无炸药、人员稀少处单独检测,严禁不采取任何措施在人群中检测。
74、 电雷管的电阻值误差不得大于0.25ω。同时应符合厂家出厂规定数值。
75、 起爆药卷加工中,在插电雷管时,应先在药卷一端用竹、木锥子钻成眼后,将雷管顺眼慢慢插入。严禁将电雷管在未钻孔眼的情况下,硬性插入药卷。绑扎时应注意保护电雷管封闭口及脚线不要损坏。
76、 各种电雷管脚线需要接长时,接线位置就错开,防止胶布包不好造成短路。
77、 在接线时电雷管本身脚线严防钳子夹的太重,损伤接线处造成接触不良。
78、 在接脚线时,要各扭四圈,两头往中间倒下扭,严禁扭的太多或太少,造成受伤或不牢固。
79、 电炮加工完毕时,清点炮数装箱,并注明电阻范围填写各箱标签,方可进入成品库。
80、 各种规格的药卷,要根据孔的直径按规定进行加工。在加工时,保证质量,达到密度,严禁把没有粉碎的块状药灌入纸筒内,以免影响爆力。
81、 对结块炸药的粉碎,只许用木器碾压和砸碎,严禁用铁器和石头砸碎。
82、 防水炸药使用前,应认真细致的检查,若发现药卷上有小孔上或两头封闭不好,应立即处理,以达到防水。
83、 装电炮前,首先检查工作面的电源,若杂散电流达到30 毫安以上时,禁止装炮。
84、 装炮前,爆破工要观察施工现场的情况。特别是永久建筑物及设备、机械距离远近,是否安全,若有问题及时向值班队长和有关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否则不能放炮。
85、 装放电炮时,装炮人员一律听从班长安排,并按分工要求进行操作。
86、 装药和堵塞应使用竹、木制作的炮棍,并不得用力猛捣,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填,以防止捣响或者捣伤导火索脚线造成瞎炮。
87、 起爆前,必须将剩余的爆破器材撤出现场,运回仓库,不得藏放于工地。
88、 点燃火炮时,以导火索头对燃为宜,并在点炮前将露出孔口多余部分导火索盘好。
89、 装放电炮前,带班人员应指定专人检查电源、闸刀、大线是否完好,若有问题及时处理。
90、 放炮闸刀房需加锁,并在响第二声警报前,指定专人看守闸刀。看守人员严禁乱动闸刀,更不许上大线。
91、 单独工作面放电炮,应在三次警报响后上大线,听到信号再合闸刀。严禁在爆破危险区内,同时装填火炮和电炮。
92、 电炮响后,负责合闸刀人员应立即拉下闸刀,切断电源,将火线头短路扎好。
93、 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处理瞎炮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或派人员看守。
94、 在进行洞室、深孔等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药量、飞石方向和距离,以免伤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4篇 土石方爆破安全技术交底
单位:中铁十四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编号:
工程名称 | 成兰铁路11标第四架子队 | 负责部门 | 工程部 |
作业项目 | 路基工程 | 施工期限 | |
交底人签字 | 接受交底人签字 | 见签到表 | |
交底内容: 土石方爆破安全技术交底 1、爆破工作要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或爆破方案进行,每个爆破点都要有专人负责(爆破作业安全员)放炮指挥和组织安全警戒工作。 2、爆破时无关人员必须撤离现场。 3、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主要是爆破员、爆破安全员等)必须受过爆破技术专门训练,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定。 4、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边放炮。 5、装药只准许使用木、竹制的炮棍。 6、装有雷管的起爆药包禁止冲击和猛力挤压,禁止从起爆药包中拔出或拉动电雷管脚线。 7、在浓雾、闪电雷雨和黑夜时,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8、进行爆破时,应同时使用音响及视觉两种信号,并进行通告,使附近有关人员均能准确识别。只有在完成警戒布置并确认安全检查无误后才可发布起爆信号。在一个地区同时有几个场地进行爆破行业时,应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9、爆破后必须及时检查爆破效果。采用电力时,炮响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待炮烟消散后,方可进入爆破区内检查。 10、爆破后,不论眼底有无残药品,不得在残眼处继续打眼。 11、在路堑清方中发现瞎炮、残药、雷管时,必须由爆破操作工及时处理,并确认安全。 |
本安全交底书一式两份,安全长及施工队各一份。
第5篇 土石方爆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接上页:
26、本标段爆破区范围内人员、场内车辆有一定的流量。在安全管理上对爆破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7、在道路附近爆破时,应提前拉设警戒线,并协同项目部部进行暂时的交通管制。
28、对于有电力通讯线路的山头,爆破前应与电力通讯主管部门联系,经同意后,在采取可靠安全保证措施的情况下方能实施爆破。
29、用潜孔钻机或风钻打孔时,操作人员应戴口罩和风镜。使用潜孔钻机或风钻前应熟悉使用说明书并执行有关操作的规定。
30、使用潜孔钻机或风动工具打孔时,操作者使用前应对机械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机械不得使用。潜孔钻启动后,应先空转1min,再开始钻孔。随时观察机械运转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先停机再检查原因。钻孔过程中如发现卡钻等现象,停机后,再用扳手边转边向外拔。操作时应配有助手兼监护。
31、人工打孔时打孔人和扶钎人形成90度,不得对面打孔,扶钎人戴好安全帽佩戴防护手套。机械打孔要由熟练的技工担任。
32、每日施工班组负责人均应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加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
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和《大爆破安全规程》(gb13349-92)中的规定和项目经理部要求执行。
交底人:
现场施工员:
班组负责人:
重庆云厦实业有限公司b3项目部
第6篇 土石方爆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接上页:
26、本标段爆破区范围内人员、场内车辆有一定的流量。在安全管理上对爆破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7、在道路附近爆破时,应提前拉设警戒线,并协同项目部部进行暂时的交通管制。
28、对于有电力通讯线路的山头,爆破前应与电力通讯主管部门联系,经同意后,在采取可靠安全保证措施的情况下方能实施爆破。
29、用潜孔钻机或风钻打孔时,操作人员应戴口罩和风镜。使用潜孔钻机或风钻前应熟悉使用说明书并执行有关操作的规定。
30、使用潜孔钻机或风动工具打孔时,操作者使用前应对机械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机械不得使用。潜孔钻启动后,应先空转1min,再开始钻孔。随时观察机械运转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先停机再检查原因。钻孔过程中如发现卡钻等现象,停机后,再用扳手边转边向外拔。操作时应配有助手兼监护。
31、人工打孔时打孔人和扶钎人形成90度,不得对面打孔,扶钎人戴好安全帽佩戴防护手套。机械打孔要由熟练的技工担任。
32、每日施工班组负责人均应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加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
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和《大爆破安全规程》(gb13349-92)中的规定和项目经理部要求执行。
交底人:
现场施工员:
班组负责人:
重庆云厦实业有限公司b3项目部
第7篇 土石方爆破:安全技术交底
单位:中铁十四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编号:
工程名称
成兰铁路11标第四架子队
负责部门
工程部
作业项目
路基工程
施工期限
交底人签字
接受交底人签字
见签到表
交底内容:
土石方爆破安全技术交底
1、爆破工作要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或爆破方案进行,每个爆破点都要有专人负责(爆破作业安全员)放炮指挥和组织安全警戒工作。
2、爆破时无关人员必须撤离现场。
3、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主要是爆破员、爆破安全员等)必须受过爆破技术专门训练,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定。
4、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边放炮。
5、装药只准许使用木、竹制的炮棍。
6、装有雷管的起爆药包禁止冲击和猛力挤压,禁止从起爆药包中拔出或拉动电雷管脚线。
7、在浓雾、闪电雷雨和黑夜时,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8、进行爆破时,应同时使用音响及视觉两种信号,并进行通告,使附近有关人员均能准确识别。只有在完成警戒布置并确认安全检查无误后才可发布起爆信号。在一个地区同时有几个场地进行爆破行业时,应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9、爆破后必须及时检查爆破效果。采用电力时,炮响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待炮烟消散后,方可进入爆破区内检查。
10、爆破后,不论眼底有无残药品,不得在残眼处继续打眼。
11、在路堑清方中发现瞎炮、残药、雷管时,必须由爆破操作工及时处理,并确认安全。
编制:审核:签收:日期:年月日
本安全交底书一式两份,安全长及施工队各一份。
第8篇 土石方爆破安全技术方案
一、编制依据
1、陆丰成美风电项目施工合同文件、合同段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保护法》;
4、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
5、国家技术监督局《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理》;
二、编制原则
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设计施工方案,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组织施工。
2、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爆破方案和创优规划与质量保证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设备,确保爆破施工质量。
3、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优化施工平面布置,减少工程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4、坚持技术先进性、科学合理性、经济适用性、安全可靠性与实事求是的原则。树立优良工程为合格工程的标准,在施工中创一流施工水平。
三、编制范围
陆丰成美风电项目24台风机所有路基挖方及风机基坑开挖段。
四、 设计指导思想
1、确保安全:精心设计与施工,爆破过程中严格控制爆破振动及爆破飞石,确保开挖区周围的建(构)筑物、设施、设备及人员的安全,确保边坡的稳定和便道畅通。
2、确保质量:在设计及其施工中采取先进的爆破技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开挖爆破满足设计标高、边坡的要求。
3、确保工期:爆破工序复杂,技术要求高,投入的技术管理人员、劳动力、机械设备应考虑满足计划工期要求,并留有一定的后备力量。
4、降低成本:优化方案,尽量节约投资。在施工中不断改进施工技术与工艺,提高生产效率。
五、地形、地貌、地质及气候描述
道路所经地区的地形地貌属于重丘地带,沿线高程变化在2.0~440米范围。地势较高,沟谷纵横,地势起伏不平,地质为低液限粘土及坚硬岩土,路基基本上属干燥类型。根据广东省区域烈度区域图显示,路线所在地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本区地处路线所经地区处于公路自然区划ⅳ7 区内,属华南沿海台风雨区,气候温暖潮湿,年平均气温21℃~22℃,极端最高气温38℃,极端最低气温-1℃。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在1600~2200毫米之间,降雨量年内分配很不均匀,雨量集中在5~9月,并常受台风侵袭,海风风沙影响较大。
六、工程特点
1、工序复杂,对所需设备的投入和组织要求较高。
2、山区爆破后坡度需满足道路施工要求较高,对工期控制不利。
3、爆破时要确保原有便道畅通,确保爆破目标周围的设备、人员、湖泊的安全,施工难度大。
七、爆破施工总体方案
1、总体方案综述
(1)依据地形、地貌情况,先对开挖山体表皮植被进行清除。
(2)山体开挖总体上采取浅孔松动爆破为主的台阶爆破取渣方法,同时依据不同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状况,辅以浅孔光面爆破的方法;对大粒径石块采取二次炮解和机械法解小,对边坡采用预裂爆破的方法和机械法进行处理。
(3)创造多个作业面,尽量缩短设备展开时间。实现多工作面立体作业,以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期。
(4)依据该工程的要求和爆破施工的特点,将施工程序大致分为三个步骤,即植被清除、开山爆破、渣石清运,如此循环,实行多作业面、多台阶同时作业的总体施工方案。
2、爆破施工技术方案设计
本标段石方开挖量较大。粘土和风化石挖方采用挖掘机挖装,自卸汽车运输;硬质石方开挖采用爆破方法,挖掘机挖装自卸汽车运输。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组织爆破施工。由于挖方路基边坡高度每节10m,坡率自下而上1:0.75,1:1,每节边坡间设置2m宽碎落台,为减少对边坡的挠动,保证路基开挖成型质量,并结合自由设备及人员优势,在路堑石方开挖爆破过程中,必须最大限度地降低爆破振动对路堑边坡稳定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绝对禁止采用集中装药的大爆破。石方爆破采用毫秒微差定向控制爆破法施工,控制爆破冲击波、振动、噪音和飞石,避免对山体和现有植被的破坏。
3、爆破开挖施工方案
(1)施工顺序:依据施工现场实际地形进行爆破作业。原则上采取平面分块,竖向分层进行爆破作业。
(2)对边坡采用小型光面预裂爆破,严格控制爆破开挖线,杜绝超爆发生,同时确保边坡的稳定。
(3)依据开挖区实际地貌、环境状况和岩体情况结合工程特点和要求,选择爆破施工的工艺和方法。
(4)爆破开挖前先进行山体表面的杂草和土层的清除,并运至事先选定的地点。用挖掘机进行平整和修整平台,多个作业面要逐步达到多台阶施工,最大限度的利用空间和设备,提高施工效率,满足工期要求。
(5)依据总体施工工期要求,将施工阶段分为两个阶段:一次开挖阶段和分台阶开挖阶段。实施浅孔爆破时应兼顾边坡的坡型要求。
(6)爆破后对大粒径石块拟采用风钻打浅眼,进行爆破分解,并配合机械作业进行解小。
4、爆破开挖施工方法
(1)炮位的选择:炮孔的位置、方向和深度直接影响爆破的效果,要合理选择炮位。不宜在层理和裂缝处凿孔,以防爆炸时气体由裂缝泄出,降低爆破效果。炮位宜选在临空面较多的方位。
(2)装药与堵塞:炸药沿孔深的高度分散装置,微差爆破其每孔用量要相等,装完后对药孔用粘土堵塞,以防漏气。装药量、装药结构及孔网参数经试验确定调整。
(3)起爆和清方:采用电雷管起爆。 爆破后及时组织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配合运输车将石方运出现场,以利再次爆破或其他作业。同时及时清理,清除坡面危面、松石,做好局部防护工作。
(4)开挖过程中要做好路堑边坡的控制及路堑边坡防护工作。
(5)依据设计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严格控制开挖断面。
(6)随时检测,严禁超爆和振动路堑边坡。
(7)临近边坡线时,必须采用缓冲爆破、预裂爆破、光面爆破。临近边坡设计线时,严格按边坡眉线的准确位置钻孔爆破,以保证设计坡形。预裂爆破孔或光面爆破孔其钻孔角度应与边坡设计坡率相同。装药量、装药结构及孔网参数经试验确定调整,达到边坡石方爆破的最佳效果。
(8)预裂爆破及光面爆破的炮位间距应根据岩层情况而定,一般在50cm左右,以保证边坡预裂或光面效果,使坡面平整度不超过±20cm。
(9)坡脚处严禁超爆,钻孔时不得超钻。爆破后及时将石方运出,清理工作面,加快工程进度。爆破警报及安全:每次起爆前,都要设专人负责爆破警报及安全,预防意外事件发生。
(10)爆破根据地形、地貌、开挖深度、断面形式和周围环境不同,拟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
a、浅孔松动爆破:适用于石质软弱的软石,坚石开挖深度在3-10m,数量集中的路段,且对建筑物影响不大,拟在线路中心两侧采用分台阶的浅孔爆破。
布眼方法,采用垂直眼,以台阶形式向前推进,排列形式以多排矩形、长方形、梅花形排列布置。
钻爆参数:
钻孔直径 d=ф40~100mm
最小抵抗线 w=1.0~1.2m
孔距 a=1.0~1.2m
排距 b=w=1.0~1.2m
孔深 h=2~10.0m
单位耗药量 k=0.3~0.4kg/m(根据岩石类型通过试验确定)
每孔装药量 q=k.w.a.h(前排)或q=k.a.b.h(后排)
装药结构,使用ф32mm的2#岩石硝铵炸药,采用连续装药或分层间隔装药,若采用分层装药,其上下层药量之比为6:4,堵塞长度一般为0.6~0.8m,中间间隔一般为0.3~0.4m。起爆用毫秒微差雷管起爆系统起爆。
警戒及安全措施: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安全距离为200米;对周围建筑物的保护,必须控制最大一次(最大一段)用药量,并对地震波安全距离进行检算;个别飞石采用对爆破体用草袋或胶帘覆盖;加强对火工品的使用和管理。
b、深孔松动爆破:使用于石方数量比较集中,且开挖深度大于10m以上,对装载、运输能发挥高效率的地段,采用深孔松动爆破。
台阶要素、钻孔形式及布孔方法:根据开挖的深度来确定台阶的数量,也可一次到位。h为台阶高度,w1为前排钻孔的底层抵抗线,l为钻孔深度,l1为装药长度,l2为堵塞长度,h为超深,a为台阶坡面角,b为排距,b为台阶上眉线至前排孔口的距离,w为炮孔的最小抵抗线。
钻孔形式:深孔爆破采用垂直炮孔,在路基边坡处根据坡率采用倾斜孔。
布孔方式,布孔方式采用多排孔布置。
深孔爆破参数:
孔径孔深:孔深由钻孔设备、台阶高度来确定。
台阶高度根据本标段实际情况,采用h=6~8米。
为克服台阶底盘岩石的夹制作用,使爆后不留根,底面形成平整的底部,h为钻孔直径的5~8倍。底盘抵抗线。
w1=(0.7~0.9)h
孔距和排距,a≤w1、b=a_sin60°=0.87a
堵塞长度选为孔径的20~40倍,根据爆破情况随时调整。
单位炸药耗用量,根据岩石的性能,炸药的种类,自由面条件,起爆方式和运输方式的要求,合理的单位炸药耗用量通过试验确定,一般深孔爆破参考数值:软石为k=0.3~0.4kg/m、坚石为k=0.4~0.5kg/m。
八、爆破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和配置
依据爆破施工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施工特点,遵循合理调配资源,选用可靠设备,满足施工质量、工期的要求对其机械设备进行选择和配置,具体配置如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1 可移动空压机 vf-717 4
2 潜孔钻机 kqy-90 2
3 手持式凿岩机 yt24 6
4 装载机 zl-50c 1
5 自卸汽车 15t 5
九、爆破施工组织及人员配置
为合理调配资源,便于现场管理和加快进度,我项目部根据爆破施工的特点,充分考虑多方因素后,对爆破施工的管理人员进行了精心配置,管理人员配置如下:
项目负责人:张建齐
质检负责人:王辉
测量负责人:张彦江
机材保障负责人:杨国培
技术负责人:江少春
技术员:冯骁
专职安全员:李建强
另外项目负责人负责爆破过程的全面指挥工作。下设施工组、技术组、安全组、群工组,各设组长1人,分工明确到人,各负其责。
十、安全防护措施
为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工程质量,结合本工程的安全保证体系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1、依据工程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选择爆破方法。严格控制破坏范围和振动危害。
2、起爆信号
第一次,预备信号,所有无关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
第二次,起爆信号,确认人员和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
第三次,解除警戒信号,经检查人员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3、在靠近湖泊周围采用微差爆破,一次点火,多段起爆,从而削弱爆破振动强度,达到减震和改善破碎效果的目的。在环境复杂的地段,为了确保附近的建筑设施不受振动的影响,采用孔内、孔外相结合的微差起爆形式,做到孔与孔、排与排之间都有一定的时间间隔,最大限度地降低爆破振动,使爆区附近的建筑设施振动速度控制在国家爆破规定安全范围内。
4、严格控制最大装药量,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对于石质坚硬、整体性较好的岩石进行爆破时,可用宽距离爆破技术,通过增大孔距、减小排距来充分利用炸药能量,在单孔爆破面积和单位耗药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改善破碎质量。
5、为了确保边坡的稳定和平整度,除坚持采用光面爆破技术外,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大堑坡保护层。在石质较差地段,进行深孔爆破时,要减小梯段高度,实行微差爆破,尽量减少爆破药量和分段药量,以免扰动山体。
6、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定进行施工,做好爆破安全保卫工作。从开始装药起,即设置安全警戒,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网路连接后,工作人员逐步撤离,警戒员、防护人员在指定地点就位,实行区段临时封闭,防止人、车等进入施爆区。
7、各类爆破施工人员要持证上岗,对爆破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火工材料的购买、运输、现场保管和使用严格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理》。
8、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志。遇到大风、雷电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爆破。
十一、其它事项
(1)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并使全体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
(2)放炮时与放炮有关留工地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3)担任安全警戒的人员应定人、定位、定责任,必须认真作好行人、车辆的疏散、隐蔽工作。
(4)放炮用的起爆器,平时装箱加锁,放炮时指定专人看守。
(5)由于在山区施工,蚊虫叮咬,毒蛇出没,荆棘丛生,危石坠落,因此要配备好各种急救药品,一旦出现问题及时救治。
(6)预防及处理瞎炮:预防瞎炮首先应该对储存的爆破材料定期检验,爆破前选用合格的炸药和雷管以及其它起爆材料;在爆破施工过程中,要清理好炮眼中的积水;在装药和堵塞时,必须仔细进行,注意每一个环节,防止损坏起爆药包和折断雷管的起爆线路。产生瞎炮后,应立即封锁现场,由原施工的人员针对装药时的具体情况,找出拒爆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处理瞎炮一般可采用二次爆破法、炸毁法及冲洗法等三种方法。属于漏点火的拒爆药包,可再找出原来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雷管,经检查确认完好后,进行二次起爆;对于不防水的硝铵炸药,可用水冲洗炮眼中的装药,使其失去爆炸能力;对防水炸药装填的炮眼,可用掏勺细心地掏出堵塞物,再装入起爆药包将其炸毁。如果拒爆眼周围岩石尚未发生松动破碎,可以在距拒爆眼30cm处,钻一平行新眼,重新装药起爆,将拒爆眼炸毁。
(7)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和使用应遵守国家关于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
(8)检查电雷管和电爆网络的电阻时,必须使用爆破电检和专用电表,其输出电流值不得大于30ma。
(9)起爆前应检测起爆网络的总电阻值,如总电阻值与计算值相差10%(含10%)以上时,应检查电爆网络,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能起爆。
在测有杂散电流,静电和感应电超过允许值时,不得采用电力起爆。
(10)施工工长要坚持作好每次的放炮记录,炮工领取爆炸物品必须凭施工工长或爆破负责人签证方准领取。每日帐目必须清楚。
十二、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文明施工
为最大限度的维护原来的地形地貌,保护原来的生态环境,施工时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a、尊重当地民情风俗
施工中及时了解当地风俗,尊重当地居民的生活权利,对不可避免出现的干扰及时与地方部门沟通并提前通知。遵守当地村规民约,处理好驻地与当地居民、部门间的关系。
b、道路和场地
施工区内道路通畅、平坦、整洁,不乱堆乱放,无散落物,四周保持清洁;施工场地平整无积水,无散落的杂物;场地排水系统畅通。
c、班组场地清理
班组必须做好操作后场地的清理工作,随做随清,物尽其用。在施工作业中,应有防止尘土飞扬、泥浆横流、混凝土撒漏、车辆沾带泥土等措施。
d、周转设备存放
施工机械、机具、器材等集中堆放整齐。用后及时保养,及时修理,保证不锈蚀、少损伤。
2、环境保护
为加强环境保护,避免施工时影响环境保护,我们将成立相应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采取一定的环境保护措施,把环保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严格遵守国家环保部门和本工程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以消除因施工因素造成的环境污染。
a、组织职工学习环保知识,加强环保意识,保持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撒漏材料,使大家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定期进行环境检查,及时处理违章事宜。
b、认真贯彻各级政府的有关水土保护、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令,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特点,实施施工组织。
c、文明施工现场,对场地废料、土石方的废方处理,按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中及时完善施工排水系统,防止水土流失,尽量减少对周围自然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d、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源要采用渗井或其它处理措施。工地垃圾运往指定地点深埋,清理含有沉淀、油污的操作水,采用过滤或沉淀池的方法处理。
e、材料运输中采取一定的覆盖措施。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洒水灭尘,减轻粉尘对大气的污染。
f、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噪音控制到最低程度,为保护施工人员健康,经常保养机械,使噪音降低到最低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