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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生产事故紧急应变救援管理方案
1.目的
为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厂部设备﹑财产安全﹑预防意外灾害发生特制订紧急应变救援管理办法,以使发生灾害时,将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2.适用范围
凡公司范围内均适用之。
3.参考数据
3.1.紧急应变救援架构表:应变总指挥
(总务部经理)
疏散组
救灾组
抢救组
通报组
后勤组
工程部
消防队员
各部门
后勤部
总务部
3.2.紧急应变编组人员职责
3.2.1.紧急应变总指挥
a.负责掌握意外灾害状况。
b.推动紧急应变架构各组工作之发挥。
c.决定与宣布解除警报状态。
d.决定与解除疏散。
3.2.2.疏散组:指挥现场人员按逃生路线迅速疏散,疏散组﹑抢救组和救灾组组员不可同时兼任。
3.2.3.救灾组:负责火灾、水灾、爆炸、化学品泄漏、伤害等事宜之控制处理与支配,对伤患之紧急救助与支持协助之安排。救灾组组员由各部门确定人选并于总务部备案,其组员数量不得低于其部门员工数量的2%。各部门在确定救灾组组员时须力求组员平均分配于其部门之各区域,并针对上班及假日进行合理分配。救灾组组员如有调离本部门,则须随时补充更新,每年的6月及12月各救灾组组长须向总务部通报本组组组员名单并备案。总务部籍此名单对照各部门人力状况以确保各救灾组人数充足。
3.2.4.抢救组:
a.抢救待援同仁
b.抢救伤员、机器设备﹑产品及物料。抢救组组员由各部门确定人选并于总务部备案,其组员数量不得低于其部门员工数量的2%。各部门在确定抢救组组员时须力求组员平均分配于其部门之各区域,并针对上班及假日进行合理分配。抢救组组员如有调离本部门,则须随时补充更新。每年的6月及12月各抢救组组长须向总务部通报本组组员名单并备案。总务部籍此名单对照各部门人力状况以确保各抢救组人数充足。
3.2.5.后勤组:实施车辆调配及后勤供应,事件后负责现场的善后处理及清洁﹑器材之补充。
3.2.6.通报组:事件发生时负责向指挥部通报,报警。
3.2.7.救灾组﹑抢救组名单由各部门分别提供给总务部及工程部,总务部审核备案后,附于<应变小组人员连络资料>并及时以邮件形式公布于各部门,以便于紧急事件时通报。
4.定义:紧急应变时机:停电﹑停水﹑火灾﹑水灾﹑大火爆炸﹑化学品泄漏﹑空气质量严重恶化﹑集体性食物中毒、触电等。
5.作业内容:
5.1.停电:指电力系统瞬间跳闸或长时间断电不能供电.
1.瞬间停电:指电力系统瞬间跳电,电瞬间恢复正常者。
对策:
a.工程部电工组人员应全面检查各项电力系统供应是否正待常,如有异常应确实做必要检修时,可请求供电所局部停电修理。
b.有灾害发生之处,工程部应及时报告上级,同时口头或广播要求现场人员疏散。
c.人员疏散后,电工组人员按照停电状况处理程序处理。
d.工程部处理将此次停电报告上级,资料备查。
2.长时间停电:指长时间断电后设备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时。
对策:
a.在安全情况下,尽力抢救本公司产品与设备,调查真正停电的原因。
b.紧急照明灯自动开亮,以便维持现场秩序。
c.迅速调查事故原因,迅速修复、恢复生产,减少其损失。
5.2.停水:停水一小时以上,空调空压机无水供应停止运转,停水4小时以上,总务部要接洽临近单位以水车供应水源,于停水期间检查水槽,管阀开关是否关闭,待自来水公司供应水源再依次开阀供应各区水源。
5.3.火灾:指任何人或工业上疏失所引发的火源,而造成公司设备财产的损失。
5.3.1.人为引起的火灾:可能是吸烟或切割作业引燃造成灾害。
对策:
a.公司范围内一律禁止吸烟。
b.切割作业应做好防火措施,隔离可燃物,工作地点附近备灭火器材。
c.追查人为起火原因及责任,严格督导改善。
5.3.2.设备引起的火灾:电器设备、仓库、生产设备因事故
引起燃烧。
对策:
a.加强设备维护、检修,使作业者均会使用火器。
b.起小火时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将就近取灭器,以防火灾漫延扩大。
c.若火势因电器引起漫延,应紧急断电,救灾组人员前往以消防水带,用水灌救(电气火警紧急通知工程部断电),化学品灭火需由专业人员或消防队进行。
d.若本公司救灾组无法消灭或控制火势时,立即电话通知工程部断电并立即电话119通知陈村消防队派消防车灭火,保安队管制引导火警现场。
e.本公司总务部,工程部,现场责任主管及消防队共同调查起火原因,研讨本公司消防安全改善事项,并书面报告上级主管。
5.4.水灾:是指洪水期间,大堤缺堤,漫堤及大风雨而造成公司设备﹑财产的损失。
5.4.1.缺堤﹑漫堤:可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及人员的伤亡。
对策:
a.洪水在超过警戒水位时,就立即把各建筑物底层和外围门口用沙包封堵。
b.组织落实各防洪救灾队,报告汛情并要求各队员做到随传随到。
c.洪水超过近年最高水位时,立即将可转移的产品,设备转移到高处或暂垫高。
d.当政府宣布全镇进入紧急状态时,公司立即停产或半停产,与救灾无关人员先全部搬到工厂或宿舍楼的二楼以上,不许到其它地方,公司主要相关人员24小时值班应变。
5.4.2.大风雨可造成短暂时的水灾,并能给公司带来部分的财产损失。
对策:
a.在大风雨来临前将所有的下水道渠清理一次。
b.将在露天的物资转移到屋内或用帆布盖好。
c.将有危险的区域用绳子﹑铁丝栓好固紧。
d.将所有窗、门关好。
5.5.大火爆炸
5.5.1.公司应迅速指挥并协助所有员工疏散。
5.5.2.立即至安全区域集合待命,并打119电话至陈村消防队请求协助。
5.5.3.救灾组人员协助消防队灭火。
5.5.4.对于爆炸物应远离或隔离易燃爆炸物品,如钢瓶、化学品、溶剂等。
5.5.5.有毒害液体千万不要让皮肤接触,以免中毒或受伤,应请救援小组人员专业处理,清理灾害现场。
5.6.化学品泄漏:是指装有有害化学品之容器倾倒时滴落或泄漏,会产生有害的液体或气味。
对策:
a.如发生化学品轻微泄漏,应快速用木屑和碎布等将化学品围堵或吸附,用过的木屑和碎布应密封包装并送总务部处理。
b.如发生较大规模泄漏,控制一定范围内不准人进入,无法及时处理,应立即发出警报交由公司工程部和总务部处理并拨打119报警。
c.不能与皮肤直接接触,用口罩、手巾、布或防毒器具作防毒措施。
5.7.空气质量严重恶化:指公司范围内因发生事故或其它突然性事件(如化学品泄漏等),排放和泄漏有毒有害气体或放射性物资,造成空气指数急速变坏,并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空气。
对策:
a.发现者须及时向部门最高主管报告,严重时,可直接拨打119报警。
b.部门最高主管接报后,须立即作出紧急应变措施,要求员工戴上口罩或防毒面具,并迅速指挥员工撤离现场。
c.部门之救灾组及抢救组成员应立即关闭车间的抽风系统,打开门窗,使污染空气尽快散发,然后找出污染源进行治理。
d.污染源治理完毕后,由后勤组清理灾害现场。
5.8.集体性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对策:
a.立即将中毒者送往就近医院救治,通知所有已食用有毒物或水源之员工到医院检查。
b.报告公司应变指挥机构,封锁食堂或饮用水源,并由总务部在毒物产生之源头可疑物质保护监控,贴警示标志,防止中毒范围扩大。
c.同时向顺德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进行检查,并通知陈村镇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d.疑为人为投毒事件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5.9.触电
5.9.1: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值班人员应不经联系立即断开与触电者的有关设备电源开关或保险;使用相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挑开带电导线;现场条件允许时,可采用短路法使熔丝熔断或开关跳闸;总之,尽量使触电者尽早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同时进行现场触电急救。
5.9.2:当触电者呼吸停止后应用口对口人工呼吸的急救方法,其操作步骤是:
a: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等解松,取出口腔内杂物。
b:使触电者仰卧,头部充分后仰,鼻孔朝上。
c:使触电者鼻孔(或口)紧闭,救护人深吸一口气后紧贴触电者的口(或鼻)内吹气,为时约2秒钟。
d:吹气完毕,立刻离开触电者的口(或鼻)并松开触电者的鼻孔(或嘴唇),让他自行呼吸为时3秒钟,吹气掌握在每分钟14-16次。
5.9.3:当触电者心脏跳动停止后应用胸外心脏挤压的急救方法,其操作步骤是:
a: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等解松,取出口腔内杂物。
b: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头部充分后仰。
c:救护人跪在触电者一侧或骑跪在其腰部两侧,两手相迭,手掌根部放在心窝上方,胸骨下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处。
d:掌根用力垂直向下挤压,应压陷3-4厘米,以每分钟60次为宜。
e: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胸部自动复原。
5.9.4:通知医务室人员及联系车把触电者送往最近医院急救。
5.9.5:触电急救中安全注意事项
a:触电者未脱离电源时,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身体。
b: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要防止触电者二次伤害。
c:触电者脱离电源后,没有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要争分夺秒地进行抢救,在送往医院途中或请医生过程中不得间断抢救。
d:不准给触电者注射肾上腺素(强心针)。
5.10.在紧急过程中,若有人员受伤,先由急救员临时抢救处理,有必要通知地方医院单位前来救援或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5.11.灾后的复原作业标准
5.11.1.公司发生紧急事件后,救灾组﹑抢救组任务一经完成,各职能部门—环境部﹑电工组﹑机械维修组应同时进入受灾区域,并迅速开展本身的职能工作。
5.11.2.电房必须立即对所有受灾害影响的电器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做好记录,以待恢复供电。
5.11.3.后勤清洁组清扫﹑清洁受灾区域的垃圾;清抹机械设备及所有受污染的生产设备。
5.11.4.机修组必须同时对所有机械设备进行检修﹑保修,并在修好设备后,先空运载一段时间,始让员工上岗生产,以确保员工的安全。
5.11.5.受灾害区域之员工在设备修好之前须提前15分钟到达其生产岗位,做好上岗前之准备工作。
5.12.灾害调查报告:事故部门及总务部现场调查并提出报告,报告灾害事故原因,时间,地点,通报人。报告灾害损失,过程及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建议,结果最后由总务部将受灾情形﹑处理结果报告,并立即召开灾害检讨及加强预防措施,以作为改善依据。
5.13.如有需要通知员工值勤或从事抢救任务,该任务员工应配合到勤或继续加班,直到紧急灾害完成,并能立即恢复生产状态为止,特别是救灾组人员接获通知,有责任义务到勤。
5.14.定期进行演练
消防队每年初拟定紧急应变演练计划,并定期演练每年至少一次,视公司情况必要时加以修订。
5.15.紧急应变设施维护
5.15.1.工程部规划全公司“消防器材分布图”,并按图将消防设备摆放于各部门,各部门负责正确使用及维护.同时工程部统计好消防设备数量于“消防安全设备数量统计表”。
5.15.2.消防设备由工程部每月检查保养一次,并将保养内容纪录于“消防安全设备保养纪录表”,标识于相应的登记卡,一旦缺失或失效,各部门应及时通知工程部补充或保养。
5.15.3.逃生路线图
项目部提供平面布置图给工程部,工程部负责更新出各生产厂逃生路线图,附于各部门出入口或门口,各生产部门主管负责监督员工了解逃生路线图。
5.15.4.急救药箱管理
各部门需求药箱时提出申请,总务部核准,救护站按“急救药品一览表”负责提供,并每周检查一次,看是否需增补药品种类数量,同时纪录于“急救药箱检查表”。
5.15.5.安全出口应急灯
电工组值班人员负责检查,维修各部门安全出口应急灯,确保应变时清楚出口。
第2篇 建筑幕墙施工安全管理事故防范措施
摘要:本文作者结合工作实践经验,论述了建筑幕墙施工的特点、安全防范主要对象、各施工阶段安全防护重点。
关键词:建筑幕墙;
施工安全;
防范措施建筑幕墙是融建筑技术、建筑功能、建筑艺术于一体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是当今建筑物的高级外装修。
它以其独特的色彩与光影、多变的造型,吸引了业主和建筑师,广泛应用于多层和高层建筑中。
建筑幕墙是技术复杂程度较高的工程,影响幕墙施工安全的因素较多,施工安全风险较大。
为了保证建筑幕墙的施工安全,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把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1. 建筑幕墙施工的特点建筑幕墙施工安全管理与一般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有许多相似点,但也有许多不同点,这是由于建筑幕墙施工技术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1.1地区性和流动性的管理特点建筑幕墙施工属于是建筑工程施工,因此施工地点会分散在不同的地区,或同一地区的不同现场,或同一现场的不同单位工程或同一单位工程的不同部位,由此其安全管理必然受到不同地区(或地点的不同内外环境条件的制约。
因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各类安全交底都带有一定地区性色彩和流动性特征。
1.2露天作业和外脚手架作业多建筑幕墙是建筑的围护结构,其设置就是在建筑物的外立面。
这就决定了建筑幕墙的施工是露天作业和外脚手架作业的特点。
另外,建筑幕墙施工是建筑外立面施工的最后一步,工程中使用的外脚手架在经过长期的日晒雨淋和前面多种工程的施工作业长时间的使用后,会出现较多的事故隐患。
1.3使用高处作业的吊篮进行施工作业随着建筑物向高层和超高层的方向发展,建筑施工使用升降式脚手架的情况增多。
但是使用升降式脚手架无法进行建筑幕墙的施工作业。
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往往使用高处作业的吊篮进行建筑幕墙的施工作业。
另外,建筑幕墙的维护和保养也需使用高处作业吊篮进行作业。
高处作业吊篮作业的风险更大,这就要求施工企业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要在日常的管理中加强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2. 建筑幕墙施工安全防范主要对象2.1现场安全防火氧割、电焊、打磨是建筑幕墙施工作业的主要工序,这些作业都容易产生火星,且建筑幕墙一些材料如油漆、有机填料、化学助剂等多属易燃物品,因此,现场安全防火是建筑幕墙施工安全防范一个重要对象。
现场安全防火特别应注意以下事项:⑴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
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
⑵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
应指定一名经过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电工,按规程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
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易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⑶加强运输和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运输时包装要严密,放置稳当、避免碰撞;
储存要设立专用仓库,要求与其他建筑物保持至少的间距,不得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
2. 2排栅安全脚手架作为幕墙建筑施工的主要设施,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高处坠落事故中有50%都是从脚手架坠落的。
因此,保证脚手架体系的施工安全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
搭拆外手脚架须有专题安全技术方案,有足够操作空间,同时,脚手架必须设置兜底网,各层排栅、平台不得堆放杂物,脚手架整体应符合建筑规范安全使用要求。
外墙手脚架拆除时要划定相应警戒区,禁止他人通行,并设专人监管,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脚手架的安全管理注意事项如下:⑴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合格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设架子工。
⑵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⑶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标准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⑷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设备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⑸当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⑹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杆件设置的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地基是否有积水,底座是否有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扣件是否松动;
脚手架的垂直度偏差;
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
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⑺在脚手架的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及连墙件。
⑻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相邻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⑼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护,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2.3高处作业安全幕墙装饰工程施工,绝大多数都属于临边的高处作业,而且贯穿于幕墙施工的全过程。
如何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是幕墙装饰施工中的安全防护的重点。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施工。
在高处进行电、气焊或切割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止焊渣飞落和切割物下跌预防措施,随身工具及焊条均应放在专用皮袋中,下方的可燃物须清理或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
塔吊进入现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
禁止向下方投掷物品,施工作业面下方严禁行人通过。
2. 4用电及机械安全在建筑施工中,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22规定:⑴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⑵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⑶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⑷交流电焊机应配装二次侧降压防触电保护器,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二次线长度不应大于30m⑸不得在高、低压电线线路下从事施工作业,在高、低压线路的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堆放材料及构件等。
⑹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最小安全距离规定为:当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m,当电压为1kv以上至10kv时,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6m。
⑺若达不到所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持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在搭设防护设施时,应暂停送电并设监护人员。
⑻若受环境或条件限制无法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线或改变施工位置等措施。
⑼施工现场内的龙门架、井字架等高大设备及钢管脚手架,若没有防雷装置应安装防雷装置。
⑽安设避雷装置的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必须按规定做重复接地。
⑾对在高处作业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除应作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⑿在钢管脚手架上施工的电焊机、振捣器等用电设备应放置在干燥的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的防护用品。
⒀禁止利用龙门架、钢管脚手架架设电线线路。
在移动电器设备的橡胶电缆线跨经脚手架时,应用瓷瓶将线路固定,使电缆线与脚手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电缆线与钢管摩擦。
3. 建筑幕墙各施工阶段安全防护重点3.1预埋件处理、焊接阶段安全防护重点:防坠落、防触电、防火灾。
因为预埋件是均匀的分布在结构立面上,点多面广,而且施工面、操作点狭窄,操作受到限制,施工中易发生人员坠落事故或工具、材料坠落造成物体打击事故。
可在施工面加设安全绳(钢索),操作人员把安全带系挂在安全绳上,可防人员坠落。
每2-3层搭设一层安全网,可以把意外坠落的工具零件网住,防止发生物体打击。
操作中,材料要放到离结构边1米远的地方,操作人员配备工具袋,小型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内,可以有效的防止坠落和物打事故。
焊接预埋件、支座时要大量使用电焊机。
因为施工点多,而且分散,施工中要频繁更换施工位置,电焊机的二次线不到位或用钢筋代替二次线是施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这种现象易造成触电事故,在施工中应加以纠正要教育电焊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和“八不”“四要”“一清理”的安全防火制度,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在结构边立面上焊接,电焊火花下落、飞溅,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造成火灾事故。
解决的办法是,可用薄铁皮或阻燃材料自制接火斗,挂在施工点下面把电焊火花接住,并应清理周围易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指定专人看火,做到万无一失。
3. 2安装主龙骨、次龙骨阶段安全防护重点:防止人员、材料坠落。
在临边的高处作业,易发生因误操作和闪落而引起的人员坠落或材料坠落,造成伤亡和物体打击事故。
可在牢固的地方设置安全绳,操作人员把安全带系挂在安全绳上,小型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内,材料不要放在结构边上,以防无意碰撞或被风刮落,造成物打事故。
3. 3挂装幕墙玻璃板材、窗扇阶段安全防护重点:高坠、物打。
幕墙玻璃板材的安装方法大多是插挂式、紧压式和单元式,因为板材较重,一般都是多人操作。
为防止已挂装好而未注胶的玻璃板材发生坠落,插挂式的要插入槽内,使用胶条塞缝,使玻璃板材定位,防止出槽;
压紧式的要将板材压紧,单元式的要固定牢固。
并要安排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注胶,最好挂一层注一层,及时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操作人员可把安全带系挂在安全绳上,绳子长短视现场情况而定,以既不影响操作,又能确保安全为准。
现在幕墙装饰施工多采用外脚手架、外爬架或电动吊篮施工。
在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本工地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如用电动吊篮施工,应另编制“电动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方案”,并由专人负责施工全过程中的检查、纠正、落实,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安全。
4. 结语根据建筑幕墙施工作业的特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作业现场,对既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现场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进行认真检查落实,尽早发现事故隐患,尽早消除或降低损失,把企业与员工面临的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3篇 加强汽车加油站个体私营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引言1
指出了个体私营汽车加油站普遍存在着的安全事故隐患,同时也对加强个体私营加油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个体私营加油站的安全运营提出了若干建议。
个体私营 汽车加油站 安全隐患 安全管理
目前,成品油零售市场上国营、合资、个体私营等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其中个体私营加油站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已成为汽车加油站服务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个体私营加油站业主的文化水平低、欠缺专业技能,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亦缺乏了解,加之建站资金少,使个体私营加油站在加油站的选址、设计、施工等方面有诸多不合理之处,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在按照国家现执行的有关法规和标准对个体私营汽车加油站进行安全评价的工作中发现,个体私营加油站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许多问题,现总结如下,并在安全管理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宋贤生 丁学德
第4篇 浅谈压缩空气站发生事故的原因及规范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事关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是经济建设的保障条件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安全生产法》已于2002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现在全国上下正在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之中,安全生产管理正在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尤其是以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国家非常重视,并且都有规范的管理标准。对锅炉运行场所锅炉房的安全运行提供了有力的保证,提高了锅炉房的安全管理水平。相比之下,对压缩空气站的安全管理有所欠缺,并且没有规范的管理规则,而是最近的实际工作中发现压缩空气站的安全隐患逐步体现出来,险兆事故时有发生,对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及国家和个人财产造成了很大的威胁。为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确保压空气运行,现就压缩空气站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及规范安全管理浅谈一下自己的观点。
一、 压缩空气站发生事故的现象及原因分析
压缩空气站是空气压缩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场所。在压缩空气站内发生的事故会涉及到主机及附属设备的空气管道,在发生的各类事故中,燃爆事故最为严重。这轻则可以烧毁系统容器部件而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并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重则可以导致机毁人亡甚至站房倒塌殃及四邻,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现列举一些以活塞式空气压缩机为主机的各类压缩空气站事故,以便进一步分析原因并为以后对压缩空气站的规范管理提供基础。
空气压缩机及附属设备和管道的燃爆事故一般是先燃烧后爆炸,或者只是燃烧不爆炸。如果管理不善这些事故随时都可能发生。如在空气压缩机运行过程中二级缸发生了燃爆,不但主机被毁,连屋顶也被掀翻;后冷却器发生了燃爆,将压缩空气站玻璃全部击碎,浓烟滚滚,需消防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空气压缩机与储气罐之间压缩管道发生爆炸,爆炸的碎片击穿了主机中冷却器10mm厚的钢板,巨大气流击碎了压缩空气站的玻璃,储气罐因变形而报废;空气压缩机与储气罐之间的止回阀被炸飞而落到了厂区周围的民房上。通过对上以事故的分析,直接原因都是和燃烧有关,燃爆必须具备可燃物、助燃物、火源和压力这四个基本条件。
燃烧是一种特殊的还原反应。可燃物是还原剂,助燃物是氧化剂。注入气缸中的压缩机油及其有空气压缩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油蒸汽的混合气体,冷凝油垢、积碳等都是可燃物,发生燃烧时主要的燃物是空气当中的氧。由于空气压缩机压缩和输送的介质就是空气,而且空气压力越高单位容积含氧越多,越有助于燃烧,借助于空气的巨大压力而发生燃爆。
火源可以是明火、也可以是高温物体。它可以由热能、化学能、电能、机械能转换而来。空气压缩过程中所消耗的功,会全部转变为热能,它使压缩空气的温度急剧上升,冷却不好或机械润滑不好的干摩擦还会发生过热。空气压缩机系统的火源主要是空气压缩过程中产生的高温。
所以,只要空气压缩机运行,系统内就会产生压力并会存在可燃物,助燃物、火源。
那么通过分析导致过热直致直至燃烧而引起的燃爆的主要原因就是管理不善。具体体现在以下现几个方面:
首先,操作工的安全意识谈薄、技术素质较差、违反操作规程、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到位等,使冷却水温升高,空气压缩机长期运行,使积碳逐渐增长率多,长此以往,冷却效果逐渐下降,压缩空气及整个系统的温度不断升高,直至系统内的可燃物达到燃点而导致燃爆事故的发生。
其次,安全附件的失灵和操作失误也会导致燃爆事故的发生。例如,使用汽油等发挥发性油类清洗气缸,其没有完全挥发时,遇到高温就有可能发生燃爆;压力调节器导管堵塞,止回阀、调节器、安全阀、超温报警器失灵等,使空气压缩机超压、超温运行引起爆炸事故。
另外,系统设计有缺陷或缺少安全附件,而导致燃爆事故的发生。例如,有的空气压缩机系统没有后冷却装置,或自制不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后冷却器,冷却水池或冷却水塔较小,与压缩机的容量不匹配等,达不到冷却的效果;有的空气压缩机系统缺少超温报警装置,或温度控制点设计安装不合理,使空气压缩机系统超温运行而引起燃爆事故;有的空气压缩机系统的某个单元内不安装安全阀或安全阀的安全系数过大,使系统超压运行而导致爆炸事故。
二、 规范压缩空气站的管理,有效预防燃爆事故的发生。
1. 关口前移,消除源头隐患。
关口前移,把住源头关,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这也是抓好压缩空气站安全生产的基础性保障。所以使用空气压缩机的单位要按照《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j29-90)进行设计、施工,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进行“三同时”的审批,杜绝源头安全隐患。
2. 坚决贯彻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设备合法使用。
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等规定,对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进行注册登记,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压办容器使用证》及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运行,并严格遵守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制度。
3. 合理配备管理人员使压缩空气站工作切实有人抓、有人管。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配备专职或兼职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负责压缩空气制度的制定、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现场监督检查、维修保养计划的制定等安全管理工作。
4.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使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做到有章可循。压缩空气站的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岗位责任制;
(2)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 巡回检查制度;
(4) 交接班制度;
(5) 冷凝油污排放制度;
(6)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7) 清洁卫生制度;
(8) 安全保卫制度。
5.制定完善并认真填写各项纪录。压缩空气站的记录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空气压缩机及附属设备运行记录;
(2) 交接着班记录。
(3) 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4) 单位主管领导及压缩空气站管理人员检查记录。
(5) 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6) 安全阀定期试验记录;
(7) 冷凝油污定时排放记录;
(8) 事故记录;
6.加强设备的维修与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预防、维修是保证空气压缩机正常运行,避免燃爆事故的有效途径,对气缸、注油器、冷却器、冷却塔和水泵等设备要有计划地实施检修和保养。如定期检查和彻底清除气缸,冷却器、管道中的油垢和积碳;定期清除气缸水套、冷却器芯中的水垢和冷却循环水池及管路中的泥垢;定期检查校验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控汁,保证其灵敏可靠;冷却器检修后应做水压试验等。
要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避免发生过热。如“经常检查二级排污阀是否有结焦积碳现象,机器排水温度是否明显降低,冷凝油污排放管是否通畅等等。要按时排放冷凝油污,尤其是空气潮湿或多雨季节,更应加强冷凝油污排放。
7.加强设备隐患的综合整治,提高设备的安全系数。
对设备的隐患要实行技术改造,进行综合治理。例如,没有后冷却器或后冷却器不规范的,要购买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的后冷却器规范安装;对与空气压缩机不匹配的冷却水沁或冷却水池或冷却塔进行改造;循环冷却水要进行软化处理;后冷却器没有示水器的加装漏斗;没有超温报警装置的进行合理的加装;设备陈旧且隐患较大的应进行技术更新等等。
8.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人员的技术素质。
首先,要提高管理人员对压缩空气站安全管理的意识,要像管理锅炉房一样管理压缩空气站。要规范操作,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人为操作失误或违章操作的现象,确保空气压缩机整个系统安全运行。
其次,对压缩机空气站的管理人员的操作人员要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人员技术素质,使他们熟知空气压缩机的结构、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告知空气压缩机系统事故的危害性,清楚空气压缩机系统燃爆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掌握事故的隐患和紧急处理方法等各方面的知识,切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有效防止空气压缩机系统事故的发生。
总之,只要我们真正认识到空气压缩机系统事故的危害性,切实做到重视并不断完善和规范压缩空气站的安全技术管理,采取求实可行的措施,做好预防和隐患整改工作,就会有效的防止空气压缩机系统事故的发生。
(许亚建)
第5篇 建筑幕墙施工安全管理与事故防范措施
建筑幕墙是融建筑技术、建筑功能、建筑艺术于一体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是当今建筑物的高级外装修。它以其独特的色彩与光影、多变的造型,吸引了业主和建筑师,广泛应用于多层和高层建筑中。建筑幕墙是技术复杂程度较高的工程,影响幕墙施工安全的因素较多,施工安全风险较大。为了保证建筑幕墙的施工安全,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把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1.建筑幕墙施工的特点 建筑幕墙施工安全管理与一般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有许多相似点,但也有许多不同点,这是由于建筑幕墙施工技术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1.1地区性和流动性的管理特点
建筑幕墙施工属于是建筑工程施工,因此施工地点会分散在不同的地区,或同一地区的不同现场,或同一现场的不同单位工程或同一单位工程的不同部位,由此其安全管理必然受到不同地区(或地点的不同内外环境条件的制约。因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各类安全交底都带有一定地区性色彩和流动性特征。 1.2露天作业和外脚手架作业多
建筑幕墙是建筑的围护结构,其设置就是在建筑物的外立面。这就决定了建筑幕墙的施工是露天作业和外脚手架作业的特点。另外,建筑幕墙施工是建筑外立面施工的最后一步,工程中使用的外脚手架在经过长期的日晒雨淋和前面多种工程的施工作业长时间的使用后,会出现较多的事故隐患。
1.3使用高处作业的吊篮进行施工作业
随着建筑物向高层和超高层的方向发展,建筑施工使用升降式脚手架的情况增多。但是使用升降式脚手架无法进行建筑幕墙的施工作业。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往往使用高处作业的吊篮进行建筑幕墙的施工作业。另外,建筑幕墙的维护和保养也需使用高处作业吊篮进行作业。高处作业吊篮作业的风险更大,这就要求施工企业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要在日常的管理中加强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2.建筑幕墙施工安全防范主要对象
2.1现场安全防火
氧割、电焊、打磨是建筑幕墙施工作业的主要工序,这些作业都容易产生火星,且建筑幕墙一些材料如油漆、有机填料、化学助剂等多属易燃物品,因此,现场安全防火是建筑幕墙施工安全防范一个重要对象。现场安全防火特别应注意以下事项:⑴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⑵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应指定一名经过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电工,按规程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易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⑶加强运输和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运输时包装要严密,放置稳当、避免碰撞;储存要设立专用仓库,要求与其他建筑物保持至少的间距,不得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
2.2排栅安全
脚手架作为幕墙建筑施工的主要设施,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高处坠落事故中有50%都是从脚手架坠落的。因此,保证脚手架体系的施工安全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搭拆外手脚架须有专题安全技术方案,有足够操作空间,同时,脚手架必须设置兜底网,各层排栅、平台不得堆放杂物,脚手架整体应符合建筑规范安全使用要求。外墙手脚架拆除时要划定相应警戒区,禁止他人通行,并设专人监管,严禁上下同时拆除。脚手架的安全管理注意事项如下:⑴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合格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设架子工。⑵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⑶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标准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⑷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设备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⑸当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⑹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杆件设置的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有积水,底座是否有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是否松动;脚手架的垂直度偏差;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整改。⑺在脚手架的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及连墙件。⑻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相邻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⑼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护,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2.3高处作业安全
幕墙装饰工程施工,绝大多数都属于临边的高处作业,而且贯穿于幕墙施工的全过程。如何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是幕墙装饰施工中的安全防护的重点。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施工。在高处进行电、气焊或切割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止焊渣飞落和切割物下跌预防措施,随身工具及焊条均应放在专用皮袋中,下方的可燃物须清理或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塔吊进入现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禁止向下方投掷物品,施工作业面下方严禁行人通过。
2.4用电及机械安全
在建筑施工中,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⑴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⑵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⑶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⑷交流电焊机应配装二次侧降压防触电保护器,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二次线长度不应大于30m
⑸不得在高、低压电线线路下从事施工作业,在高、低压线路的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堆放材料及构件等。⑹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必须保持安全距离。最小安全距离规定为:当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m,当电压为1kv以上至10kv时,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6m。⑺若达不到所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持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搭设防护设施时,应暂停送电并设监护人员。⑻若受环境或条件限制无法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线或改变施工位置等措施。⑼施工现场内的龙门架、井字架等高大设备及钢管脚手架,若没有防雷装置应安装防雷装置。⑽安设避雷装置的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必须按规定做重复接地。⑾对在高处作业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除应作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⑿在钢管脚手架上施工的电焊机、振捣器等用电设备应放置在干燥的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的防护用品。⒀禁止利用龙门架、钢管脚手架架设电线线路。在移动电器设备的橡胶电缆线跨经脚手架时,应用瓷瓶将线路固定,使电缆线与脚手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电缆线与钢管摩擦。
3.建筑幕墙各施工阶段安全防护重点
3.1预埋件处理、焊接阶段
安全防护重点:防坠落、防触电、防火灾。因为预埋件是均匀的分布在结构立面上,点多面广,而且施工面、操作点狭窄,操作受到限制,施工中易发生人员坠落事故或工具、材料坠落造成物体打击事故。可在施工面加设安全绳(钢索),操作人员把安全带系挂在安全绳上,可防人员坠落。每2-3层搭设一层安全网,可以把意外坠落的工具零件网住,防止发生物体打击。操作中,材料要放到离结构边1米远的地方,操作人员配备工具袋,小型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内,可以有效的防止坠落和物打事故。焊接预埋件、支座时要大量使用电焊机。因为施工点多,而且分散,施工中要频繁更换施工位置,电焊机的二次线不到位或用钢筋代替二次线是施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这种现象易造成触电事故,在施工中应加以纠正要教育电焊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和“八不”“四要”“一清理”的安全防火制度,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在结构边立面上焊接,电焊火花下落、飞溅,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造成火灾事故。解决的办法是,可用薄铁皮或阻燃材料自制接火斗,挂在施工点下面把电焊火花接住,并应清理周围易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指定专人看火,做到万无一失。
3.2安装主龙骨、次龙骨阶段
安全防护重点:防止人员、材料坠落。在临边的高处作业,易发生因误操作和闪落而引起的人员坠落或材料坠落,造成伤亡和物体打击事故。可在牢固的地方设置安全绳,操作人员把安全带系挂在安全绳上,小型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内,材料不要放在结构边上,以防无意碰撞或被风刮落,造成物打事故。
3.3挂装幕墙玻璃板材、窗扇阶段
安全防护重点:高坠、物打。幕墙玻璃板材的安装方法大多是插挂式、紧压式和单元式,因为板材较重,一般都是多人操作。为防止已挂装好而未注胶的玻璃板材发生坠落,插挂式的要插入槽内,使用胶条塞缝,使玻璃板材定位,防止出槽;压紧式的要将板材压紧,单元式的要固定牢固。并要安排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注胶,最好挂一层注一层,及时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操作人员可把安全带系挂在安全绳上,绳子长短视现场情况而定,以既不影响操作,又能确保安全为准。现在幕墙装饰施工多采用外脚手架、外爬架或电动吊篮施工。在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本工地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用电动吊篮施工,应另编制“电动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方案”,并由专人负责施工全过程中的检查、纠正、落实,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安全。
4.结语
根据建筑幕墙施工作业的特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作业现场,对既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现场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进行认真检查落实,尽早发现事故隐患,尽早消除或降低损失,把企业与员工面临的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6篇 企业预防水害事故安全管理红线规定
煤矿水害是煤矿五大灾害之一,是一种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故类型,近年来全国发生过多起煤矿水害事故,集团公司历史上也曾发生过一些水害事故。为引起各矿和有关单位对矿井防治水的高度重视,加强安全工作刚性考核,有效地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特规定预防水害事故安全管理红线如下:
1、采掘生产必须由地质部门提供盘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等有关的地质资料,回采和掘进过程中必须进行地质预报和水文地质预报。违反上述规定,免去地质科长职务。
2、井下和地面探放水工程必须编制正规的探放水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大型探放水工程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违反上述规定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3、巷道掘进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长探短掘”的原则,由掘进队或矿专门指定的队伍进行探放水工作。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分管开拓工作副矿长职务。
4、回采工作面采前必须对上层采空区积水进行疏干排放,严禁顶水采煤。违反上述原则的免去生产矿长职务。
5、采掘作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配备必要矿井、盘区和工作面的排水系统,杜绝无排水系统生产的现象。违反上述原则免去生产矿长职务。
6、有承压突水危险性的矿井必须进行突水危险性评价,不进行此项工作的追究矿总工程师和矿长责任。
7、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中必须明确采掘工作面的排水系统和设施的配置,对不按设计安装管路、水泵、形不成排水系统,造成水淹工作面事故,追究分管准备工作副矿长和生产副矿长的责任。
8、没有地测机构或地测机构不健全,发生重大地测工作失误,免去矿长职务。
9、测量给线、开口、贯通必须严格执行测量规程等有关的技术规定,不能造成无效进尺或不能正常贯通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况免去分管测量工作科长职务,并追究地质科长和矿总工程师责任。
10、发生透水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按国家、省市和集团公司有关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第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生事故后,事故项目部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行车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第四条安全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只有重伤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2、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 万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信息管理
第五条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指挥部负责人,并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指挥部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局有限公司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 项目部负责人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
第六条指挥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局有限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
第七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一、轻、重伤事故:
事故发生项目部,轻伤应在10日内,重伤5日内报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
二、死亡事故
1、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报告指挥部,指挥部应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10小时内报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上报。
2、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5小时内报局有限公司领导。公司公司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上报。
3、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4小时内报告局有限公司,局有限公司按规定上报。第八条书面快报和统计报表
1、发生死亡事故的,应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尽快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月报表和年报表(见附表2、3)。月报表各项目部在次月2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出。月报和年报应附加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说明。
第三章事故调查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
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为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处理事故提供有力的保证。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
1、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查明责任项目部和主要责任者;
3、提出防止事故方法;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按事故分类,明确事故调查处理权限,分级负责。正确把握'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事故调查处理的过程中,汲取教训,真正起到警示教育、整改隐患、预防事故的作用。
第十三条 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权限和处理决定,由各项目部明确规定调查权限和处理程序。但对于重伤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处理决定、执行及落实等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报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一般伤亡事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由项目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一般死亡事故,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指挥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项目部安委会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论(调查组和政府调查组意见不一致时,按就高从重的原则处理),在听取指挥部安全部门的意见后,做出事故处理决定。指挥部并就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处理决定、执行及落实等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局有限公司。
对于影响重大的一般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介入调查处理或直接协助政府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特大及以上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影响重大的,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必要时,局有限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委派安监部门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指挥部安委会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指挥部调查组和政府调查组意见不一致时,按就高从重的原则处理),就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事故处理意见等,以书面的形式报局有限公司,由局有限公司安委会做出事故处理的决定,经局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时,有权向事故有关项目部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在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要注重与当地安监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自觉接受当地安监部门和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
第十六条在调查工作结束后10日内,项目部调查组应将调查报告报送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经同意,调查工作结束。
第十七条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当尽快写出详细的事故处理报告,报告指挥部。
第十八条发生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事故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事故责任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向指挥部就事故过程、原因、善后处理、整改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和管理现状的认识、下一步安全工作思路和打算等具体事项'说清楚'。
第十九条'说清楚'以会议形式进行,会议由指挥部指挥长或委托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指挥长主持,视情况在指挥部领导、安委会委员,安全、监察、人事等部门负责人范围内,确定参加会议的人员,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第四章事故处罚程序
第二十条轻伤、重伤、一般伤亡事故(含一般设备、财产损失事故)由事故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一般死亡事故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事先征求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的意见,做出决定后,指挥部抄报局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条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含重大及以上设备、财产损失事故),事故项目部除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外,应由事故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意见,由指挥部做出对事故项目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的决定。
第8篇 现代事故管理理论在安全生产中的运用
防止和减少事故是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努力方向。随着现代工业的迅猛发展,科学技术的快速推进,事故管理必须与之相适应,在经验型管理的基础上充分结合现代事故管理理论进行事故预防控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然而,在生产实践中,现代事故管理理论却并没有被很好地运用,经验型管理还占主导地位,运用事故预防控制理论采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大有必要。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的指引下,广大安全工作者积极总结事故带给我们的经验教训,大胆探索研究新理论、新方法,50年来,积累了大量事故预防控制经验,采取了不少新方法,也取得了不少新成果,但是,当前的事故预防控制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
主要表现在:
1、经验方法多,系统理论少
2、就事论事多,追根溯源少
3、经验说教多,理论推广少
4、一知半解多,深入理解少
现代事故管理理论通过对事故发生的机理进行研究,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这是安全工作者进行事故管理的理论指导。只有以正确的理论做指导,才能实现科学高效的程序化控制。
首先,企业主管领导要予以高度重视,为理论的引进提供重要的决策支持和推进动力;其次是部门领导要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理论的推广应用,如可以吸纳安全工程专业大学生,也可以采取厂校结合的方式,外送本企业在职安全人员到高校进行理论知识的系统培训,也可以外请专家到企业举办简单可行的安全培训班,传授与企业生产结合紧密的基本理论,等等。为了搞好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高效实用,采用走出去、请进来同时进行的方法是最为有效的。
事故发生的原因有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直接原因不外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种。不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但能促使事故发生或增加其严重性的一些因素即间接原因,主要包括技术的原因、教育的原因、身体的原因、精神的原因、管理的原因。一般说来,调查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不外乎是以上五种原因中的某一个或某两个以上的原因同时存在。但是,技术、教育、管理这三个原因是极其重要的事故原因,应着重抓住主要原因的事件或因素来排出隐患。
其次,现代事故管理理论有的很简单,有的很复杂,但是无论简单还是复杂,都必须对其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灵活的应用,如若不然,就可能对简单的瞧不上,复杂的又搞不成。现代事故理论不能在生产实践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就无疑于纸上谈兵。为达到无伤害的目的,就要力求消灭所有的事故,如果不能从中认识到必须对所有的事故予以收集和研究,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那么,现代事故管理理论就必然得不到灵活的运用,不能发挥出它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导作用。
第9篇 铁路交通事故安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搞好路外安全工作,不断规范路外安全管理,积极妥善处置、处理铁路交通(相撞)事故,有效控制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铁路运输秩序良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部局要求,实现铁路交通(相撞)事故死亡人数逐年减少,提速区段零死亡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组织,落实职责
1、段成立以段长、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安全副段长为副组长,安全技术科、运输统计科、计划财务科、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全段路外工作的安排、检查、分析、考核、管理。
日常工作由安全科路外主管人员负责,联系电话:32542。
2、一等站组成以站长、总支书记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运输、客运、货运主任组织员、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其它车站组成以站长、支部书记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班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3、路外安全工作要纳入常态管理,一等站要纳入安全分析会,二等及以下车站要纳入站务会进行分析。月初要做好安排,月末进行分析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措施,指定专人抓好整改。
二、加强路外安全管理工作
1、加强站车秩序管理,有人看守的车站、货场大门,必须建立门禁制度,加强检查,并做好记录;无人看守的车站、货场大门必须按规定加锁,未加锁时,必须专人看守。
2、其它单位能进入车站的通道,由技术科组织,车站牵头与工务、电务、供电等单位签订进出站区大门管理安全协议,明确责任,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大门使用单位进行“挂牌”明示,确保大门定位处于锁闭状态。
3、施工需要临时拆卸护网时,由技术科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由施工单位派人看守。
4、发现站内护网破损要立即通知工务、公安部门,并登记运统-46;提速区段各站应临时派人看守,超过4小时,通知工务看守,工务、公安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5、加强站场内闲杂人员清理。车站设《闲杂人登记清理记录本》发现站场内有闲杂人员或接到机车乘务员“护网内有闲杂人员”报告后,要立即通知公安人员和值班站长,赶赴现场清理,并在《闲杂人登记清理记录本》登记;对押运人员要加强教育控制,做好签认登记。
6、有人看守道口,作业人员接到来车通知或发现列车开来,按规定出场作业,认真落实道口作业“十程序”。遇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突发情况时,必须“先防护,后处理”。
7、加强站内平过道管理,严格落实站内平过道防护栏杆加锁制度,禁止非工作人员通行,特快及其以上列车通过时,派人监护。
8、站内调车作业经过的道口(平过道)必须派人看守,随时掌握车辆及行人动态,及时疏导并做好防护。接发列车时,车站值班员应于列车通过前及时通知道口看守人员。
9、推进调车作业时,领车人员要精神集中,坚持了望,发现行人、车辆抢越或侵入限界,立即采取停车措施。
10、对开放式站场接发旅客列车时的人工封堵上岗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11、提速区段各站值班干部、指定专人每日各不少于一次对站场封堵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干部、职工检查时段要保持一定间隔,并分别在《站内防护栅栏检查交接登记本》和站长(车间)工作日志内登记。
12、要认真落实《站内路外安全包保责任分工包保图》,按包保分工认真检查,发现行人进入护网或穿越线路时,要立即劝阻,劝阻无效,报告车站公安处理,并在《闲杂人登记清理记录本》记录。
13、每月由车站牵头,组织设备单位、公安部门召开站区联劳协作会,研究站区综合治理方案,对闲杂人易进入的薄弱处所要采取围墙封堵、加高护网、保安看守等措施,划定区域,明确责任。
14、路外主管人员对管内道口、站内围墙、护网、活动栏木、站区通道及路外安全管理状况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15、解决难点问题。一是车站对有客车停点前后,明确人工封堵措施,明确人员、明确时间、明确职责。二是车站范围内下穿地道产生积水时,车站派员现场看守。
16、加强路外宣传。车务段、车站派员与公安配合,每季对车站附近村庄、学校进行一次路外宣传。
17、路外安全工作要纳入常态管理,一等站要纳入安全分析会,二等及以下车站要纳入站务会进行分析。月初要做好安排,月末进行分析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措施,指定专人抓好整改。
18、车务段、车站干部按照巡视检查量化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放通知书,并纳入安管系统,车务段每月对有关干部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考核。
三、加强路外事故处理工作
1、铁路交通(相撞)事故要件件立档,符合《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附件3要求,达到整洁、规范、内容详实;坚持分析、通报制度,日常采取通话、简报等形式,及时传达上级文件指示及段工作安排,搞好路外宣传工作,把路外安全工作抓实、抓细,真正落到实处。
2、现场确认处理
(1)车站值班员得到发生铁路交通(相撞)事故的报告,要立即通知值班干部、公安,设有护网(工务管理)、道口的区段还应通知工务部门及因铁路交通(相撞)事故造成设备故障的单位、部门,同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发生时间、地点、列车速报、线路损坏及列车能否运行情况;
(2)值班干部向安全科值班人员报告后,值班站长、驻站公安(或通知辖区铁路派出所)及工务等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收集信息,组织处理,具备开通条件的,要立即组织开车。
(3)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的具体情况,由值班干部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现场确认无误后,向安全科值班人员详细报告。
3、未尽事宜按照《北京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补充规定》相关内容执行。
四、路外安全考核
站内发生铁路交通(相撞)事故或存在事故隐患时,安全科要组织有关车站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严格定性定责考核。车务段定期召开电话会议,通报事故,分析原因,按以下规定考核发生路外伤亡事故的有关人员:
(一)设有护网区段各站、未设护网区段县市所在地车站站内发生(相撞)事故及调车作业发生(相撞)事故,造成死亡的。
1.给予车站正职及责任干部(含二等及以下车站分管副站长,一等站主任运输组织员、主任安全员,以下同)行政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降职。免发当月生产奖及季度安全绩效奖。其它有关干部(非主管副站长,一等站主管运输组织员、主管安全员,以下同)免发当月生产奖。
2.免发责任站月度生产奖50%。
3.给予直接责任者行政记过处分,免发2个月生产奖。
(二)未设护网的其他车站站内发生(相撞)事故,造成死亡的。
1.给予车站正职及责任干部行政警告处分,免发当月生产奖,季度安全绩效奖免发50%。其它有关干部免发当月生产奖。
2. 免发责任站月度生产奖30%。
3. 给予责任者行政记过处分,免发2个月生产奖。
(三)设有护网区段各站、未设护网区段县市所在地车站站内发生(相撞)事故或调车作业发生(相撞)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
1.免发车站正职及责任干部当月生产奖30%及季度安全绩效奖20%。其它有关干部免发当月生产奖30%。
2.给予责任者行政警告处分,免发1个月生产奖。
(四)未设护网的其他车站站内发生(相撞)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
1.免发车站干部当月生产奖30%。
(五)凡发现封闭站区内有闲杂人员一律发红牌考核;未封闭站区内有闲杂人员一律发黄牌考核。凡发生站内路外伤亡按事故苗子考核,并追究站长、支部书记责任。
第10篇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办法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编制依据
2.1《煤矿安全规程》。
2.2《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2.3国家及煤炭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
3适用范围
3.1贵州____矿业有限公司。
4 管理办法细则
4.1总则
4.1.1 为了排查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促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4.1.2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般隐患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备案。
重大隐患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总经理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矿井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按分级监控要求及时向上级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生产技术部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4.1.3公司各部门、各队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4.1.4有重大事故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4.1.5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宁严勿宽,责任到人,加大追究的原则。
4.2 隐患治理责任制
4.2.1 公司各部门、各区队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4.2.1.1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事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要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的汇报,督促和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集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办公会及工作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4.2.1.2公司总工程师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岗位责任、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安技措资金计划,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组织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评审,通过评审对排查出的隐患按a、b、c三级进行分级。
4.2.1.3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协助总经理开展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4.2.1.4公司各部门、各队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技术责任。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整改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4.2.1.5公司安全部门主任对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监察责任;公司安全部门分管副主任,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有安全监察直接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参加事故隐患的排查,跟踪落实隐患的现场整改情况,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实行闭合管理,并建立和保管好事故隐患整改台账。
4.2.1.6公司各业务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和实施整改的责任部门,对隐患排查、整改负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4.2.1.7基层区队区队长、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责任。每天组织一次对本区队(本项目、下同)事故隐患的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4.2.1.8基层区队、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管理直接责任。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4.2.1.9基层区队、含施工单位的班组长(跟班副队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责任。作业前,必须认真排查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依靠本班组力量无法进行整改,或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向区队、公司调度室以及公司安全部汇报。
4.2.1.10、基层区队、施工单位的现场作业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事故隐患,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和区队带班干部进行汇报,同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事故隐患整改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4.3 隐患分级管理和监控
4.3.1 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监控。定期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所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按照下述方法进行分类和定级,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按事故隐患类别分为十类,分别是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和其它。
4.3.2 按事故隐患危害程度、治理难度分为三级,分别是a级、b级 、c级。 a级属矿井自身一时难以处理,需要(集团)公司或省、市有关部门组织、帮助或协调处理的;b级为矿井自身能处理的;c级为区、部、队能及时或现场处理的。
4.3.3 a级隐患是指危害严重,可能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或者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治理难度大,需由能发公司或省、市有关部门组织、帮助或协调处理的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为a级隐患。
4.3.3.1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
4.3.3.2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4.3.3.3揭煤前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或抽放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4.3.3.4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进入煤巷施工前未建立全负压通风系统的;井下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老塘风和串联通风;掘进工作面局扇一机供两头;主扇带病运转、备用主扇不完好、擅自停开主扇、局扇和瓦斯抽放泵;矿井总风量不足。
4.3.3.5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处理。
4.3.3.6超层越界开采。
4.3.3.7井下存在未熄灭火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处理。
4.3.3.8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材料、工艺,矿井有以掘代采、以探代采行为,通风、排水、提升、压风设备安全检验检测不合格。
4.3.3.9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4.3.3.10无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4.3.3.1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4.3.3.12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3.4 b级隐患是指危害比较严重,可能造成伤亡事故或者经济损失,或者治理难度比较大,需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公司限期解决的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为b级隐患。
4.3.4.1瓦斯超限作业、瓦斯经常超限、炮后瓦斯超过3%、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未采取措施解决处理或未处理到位。
4.3.4.2排放瓦斯无措施或措施不落实。
4.3.4.3井下电气设备失爆。
4.3.4.4存在水患未按规定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在存在水患情况下作业未编制针对性安全措施。
4.3.4.5启封火区、火区下开采、火区邻近区域开采无安全措施。
4.3.4.6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设双风机、双电源或双风机不能自动切换。
4.3.4.7斜井人车保护装置失效、提人绞车不使用动力制动、专用信号失灵。
4.3.4.8井田范围内或井田周边废弃矿井水文地质资料不清。
4.3.4.9无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
4.3.4.10无作业规程作业,未执行“一工程一措施”。
4.3.4.11未严格遵守巷道贯通程序,巷道贯通无措施或措施不落实,贯通后不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4.3.4.12未严格遵守巷道揭煤程序。
4.3.4.13井下风门不联锁或联锁失效。
4.3.4.14其他
4.3.5 c级隐患是指危害比较轻,或者对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需由基层区(队)、基层业务部门解决的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为c级隐患。
4.3.5.1主副提升绞车、主提升皮带、压风机、主扇、主排水泵等设备保护不全、不可靠,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不及时更换,不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验检测和检查;
4.3.5.2回采工作面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不采取措施或不执行人工强制放顶;
4.3.5.3采掘工作面不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或积尘超标;
4.3.5.4报废采区、报废采煤工作面、废旧巷道、独头盲巷未按规定及时封闭;
4.3.5.5采掘工作面过断层、破碎带、旧巷、采空区时无针对性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
4.3.5.6采煤工作面上下两口不畅通,两巷失修严重,巷道断面小于原设计20%;
4.3.5.7监测、监控系统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和声光报警;
4.3.5.8采煤工作面缺失或失效支柱达5%以上;
4.3.5.9不按月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或图纸弄虚作假;
4.3.5.10其他安全生产隐患。
4.3.6采煤、掘进、机电、运输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水文地质及其它相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周要与安监部门一起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区队每天要分析一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每次会议都要有原始记录。
4.3.7 公司安全部要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对各类隐患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煤矿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汇总表,要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及时下发到基层相关单位。
4.3.8 公司安全部、工程部负责协调、跟踪、督查b级隐患整改治理情况、解决b级隐患整改情况。
4.4 隐患的建档和上报
4.4.1 公司业务部门、安全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监察意见书,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的情况;对未按期完成隐患处理或因安全隐患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的,要依照责任追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4.2 公司安全部要加强对所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跟踪落实,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实行档案化闭合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安全隐患的名称和级别、危害程度、产生的原因和现状、所采取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整改的单位和整改责任人、组织和参加整改验收的人员、整改结果等内容。
4.4.3 基层各区队应当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以及所排查出来的当月的安全隐患,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提交书面报告。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要将上季度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本季度所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向公司安全部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安全部进行汇总,编制成册,向能发公司、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报告。上述报告均要经总经理(矿长)签字。报告的主要内容要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
4.5 责任追究
4.5.1 公司定期、不定期的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仍继续生产作业的部门、区队,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根据公司下发的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公司安全部设立举报电话(0857-7445036),对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等安全生产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4.5.2 公司每季度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料管理规范的单位,给予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奖励;对事故隐患举报有功人员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
对事故隐患排查不细、治理不力、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资料管理混乱的单位(部门、队),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5其它
5.1 本办法由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
5.2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加强汽车加油站个体私营安全管理 消除事故隐患——应采取的管理措施3
要从整体上改善个体私营加油站的安全状况,必须从政府依法监管、定期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和企业在管理理念和经营活动上充分重视安全等几个方面着手。
1 加强政府安全监督管理力度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汽车加油站选址、设计、施工、验收、运营全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许可证制度,对违规、违法经营的个体私营加油站要立即取缔、整顿;对现场督查和安全评价和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勒令加油站限期整改,直至满足安全要求。特别是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汽车加油站更要加大监控力度,并通过迁址、降低库容、增设安全防护措施等手段,减少或避免这类加油站对重要公共建筑物(剧院、礼常等)或居民住宅等场所和设施造成威胁。
2充分发挥安全评价机构职能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每两年对汽车加油站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机构在受个体私营汽车加油站委托开展安全评价活动时,依靠其掌握的安全技术知识,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能够发现个体私营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环节的缺陷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控制、治理对策措施和建议。安全评价结论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判定企业是否有条件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科学依据。这样以来,一方面提高了政府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做到了科学决策;另一方面,个体私营加油站接受安全评价过程中从业人员受到了安全知识教育,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从整体上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水平,从而为个体私营加油站的安全运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
3 个体私营汽车加油站应做到安全管理到位
首先,个体私营加油站亦应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实现定置管理,标准化作业,使得系统本质安全化。
其次,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和有关法规标准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运行的要求。按照《安全生产法》第18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要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的规定,汽车加油站业主必须保障充分的安全资金投入,建设汽车加油站安全设施,维护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个体私营汽车加油站应充分认识安全在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经济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把抓安全、保安全工作从政府管理约束力量下的被运行为转变为企业自觉行为,思想上充分重视,行动中深入落实。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出”的重要指示,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预防和控制加油站安全事故的发生。
宋贤生 丁学德
第12篇 安全管理工程之事故因果论
一、事故因果类型
几个原因各自独立,共同导致事故发生,或多种原因在同一时序共同造成一个事故后果的,叫“集中型”。见图2-5。
某一原因要素促成下一要素发生,因果连锁发生的事故,叫“连锁型”。见图2-6。
某些因果连锁,又有一系列原因集中,复合组成事故结果,叫“复合型”。单纯的集中型或单纯的连锁型均较少,事故的发生多为复合型的。见图2-7。
因果是继承性的、多层次的。一次原因是二次原因的结果,二次原因又是三次原因的结果,依此类推。见图2-8。
二、起因物—施害物事故模型
所谓起因物,是指造成事故现象的起源的机械、装置、其他物质或环境等而言。
施害物是指直接造成事故的加害物质。不安全状态导致起因物作用;施害物是由起因物促成其造成事故后果。
施害物与人的不安全行为这两系列的轨迹交叉就形成事故现象,后者有时又派出生新的施害物而连续产生另一事故现象。见图2-9。
以电焊装置为起因物,造成连续发生事故现象的四例如下:
1. 在焊装作业中有火花飞溅,引燃了聚胺酯橡胶而起火,火灾的高温物与人接触,烧伤了人员。这一事故的物系列模型如图2-10。
2. 在焊接作业中因火花飞溅,先引燃聚胺酯橡胶,燃烧产物使人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这一事故的起因物也是电焊装置,施害物是由火灾形成的co,后果现象是中毒。见图2-11。
3. 在电焊熔接作业中,火花飞散到另一喷漆作业的场所,引起清漆汽油着火,可燃物烧伤了工人。见图2-12。
4. 焊接作业中火花飞散到汽油缸处,引燃汽油,蒸汽爆炸,造成了铁片伤人。见图2-13。
将上述四例绘成物系列综合事故模型,如图2-14。
第13篇 有限空间常发生的5类事故和8项安全管理措施
一、有限空间作业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1、物体打击
许多有限空间入口处往往设有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由于其安全意识不强,监护人监护不到位,在传递工具或打开窨井盖、釜盖等过程中发生物体打击伤害。
2、中毒或窒息
大多有限空间需要定期进入进行维护、清理和定检。与这些设备连接的有许多管道、阀门,倘若安全措施不落实,未打盲板,阀门内漏,置换、通风不彻底,氧浓度不合格,往往给有毒有害物质和窒息性气体以可乘之机,滞留在有限空间内致使作业人员中毒或窒息。也有一些窨井、地窖、化粪池等在发酵菌的长期作用下,有毒气体产生、聚集,致使作业人员中毒。
3、高处坠落、机械伤害
有限空间内作业条件比较复杂,如凉水塔、聚合釜内设有喷头、支架、搅拌器以及一些其它电气传动设备,在作业过程中由于作业人员的误操作、安全附件不齐全以及风力、高温等环境因素的影响,极易造成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
4、触电
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往往需要进行焊接补漏等工作,在使用电气工器具作业过程中,由于空间内空气湿度大电源线漏电、未使用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选型不当以及焊把线绝缘损坏等,造成作业人员触电伤害。
5、爆炸
由于通风不良,有限空间内有害物质挥发的可燃气体在空间内不断聚集,当其达到爆炸极限后,遇明火即会发生爆炸,造成人员、设施的损害。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在进行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严格办理各类作业票证,针对每一项有危险性的作业活动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项目负责人、监护人以及各级安管人员要各司其职,确保安全控制措施落实以后进行作业。
1、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阀门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阀门进行隔离。作业前应切断所有与设备相连的动力电,并在操作按钮上悬挂“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确保氧含量19.5%以上,并进行彻底清理,对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进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用压缩空气进行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过程中持续向有限空间通空气,防止罐内缺氧。定时检测,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每小时分析一次,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3、作业过程中要及时清理有限空间入口周围的工器具,确需递送工器具时要用绳索吊送,严禁上下抛掷。进入有限空间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灯具和工具。
4、有限空间内照明电压应使用小于等于36v的安全电压,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使用小于等于12v的安全电压。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保证线路绝缘良好。
空气呼吸器
5、现场要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人员必须是无职业禁忌症的健康人员,酒后或带病人员严禁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
6、进有限空间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严格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如果作业人员晕倒,也可在__时间内实施抢救。有限空间内登高属于特殊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将安全带挂钩挂在合适的位置(注意不要挂在传动设备上),符合高挂抵用的使用要求。
7、进有限空间内进行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的防护,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方能进有限空间内实施抢救。
8、不准向有限空间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使用电气焊作业时,焊具必须安全可靠,完整无损,使用气焊割具时,随用随放,用后立即提出罐外,严禁在罐内存放。电焊机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保持焊机的干燥和清洁,电源线和接地线符合使用要求。
9、有限空间内存在的有毒有害物料确实无法处理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
第14篇 事故分析是安全管理的眼睛
分析事故发生的设备、环境和操作者诸因素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像人的眼睛一样能透视生产的全过程,找出危险之所在和解决办法。它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对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个工厂某一段时间内的事故进行分析比较,一方面可以对其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全面、中肯的评价,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同时,可以看出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能提供可靠的资料,便于领导决策和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二,通过对事故分布情况的分析,可找到哪些行业、工种易发生哪些事故,如中毒与爆炸事故反映了化工行业的特点,而机械行业则易发生绞碾和挤碰伤害。这些行业就应对此类事故不断地加强防范能力,从设计、设备、规章制度等采取改进措施。一旦发现与常规不吻合的动向,还须从管理和环境因素方面深入查找原因。
第三,分析发生事故的时间,可看到季节、时令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如夏季潮湿,电器设备容易出现漏电故障;而冬季气候干燥、寒冷,用火的机会增加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因此,就要提前制定预防措施。
第四,对负伤人员的自然状况进行分析,如果事故责任者和负伤人员中年龄大、级别高的成分增多,说明职工中麻痹思想滋长,就要加强对老工人的安全教育,克服思想障碍;相反如果事故多出在年轻的工人身上,说明安全生产知识缺乏,就应增加安全知识教育和现场安全监护力度。分析事故有关人员的性别,如女性增多,首先要分析这类工作是否适合女性,对女工三期(经期、孕期、哺乳期)保护的措施是否得当。同时要检查安全教育是否到位,重视程度如何?
第五,对事故综合原因的分析和比较,可以发现事故发生的动向。如果因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而发生的事故增加,那就应从机械设备的材质质量、设计制造技术、设备的安装水平和管理检测等方面找原因。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增多,应从规章制度、现场管理、班组建设方面查差距。因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使事故频率增高,则要从生产车间现场的通道、照明、采光、温度、湿度、色彩、原材料放置等项分析原因所在。
第六,事故分析是开展现代化安全管理的基础。安全生产管理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必须积极推动其由传统安全管理向现代安全管理过渡。要使安全生产真正做到“预防为主”,首先要进行事故预测,而预测离不开大量的事故统计资料。推行安全系统工程,对事故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以及测算事故概率,也要对以往发生的事故进行系统整理。绘制图表、测算系数这些基础工作都离不开事故分析材料。没有基础就谈不上发展,所以说事故分析是安全生产的原动力,是安全管理的眼睛,具有“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效果。
第15篇 论市建筑安全管理模式的应用和安全事故
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业项目安全事故的现状我国拥有3500 万建筑工人,这是全世界最庞大的行业劳动群体,但总体上来说,他们的劳动环境和安全水平并不尽如人意。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带动的是人们对房屋建筑的要求日益高涨,建筑业从业人员以及全社会都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建筑行业的企业,应该认真地从历史的角度,从客观环境的现状分析和研究建筑的安全管理,并建立起新的安全管理的理念,并将总结出来的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应用于实际当中,为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而努力。
建筑行业事故的高发地区是在施工的现场,不客气地说,在现代的建筑行业的施工现场都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当然,我们必须知道,存在着安全隐患并不代表我们要减少或停止建筑的工程的实施。相反,当我们知道工程中存在着大量的安全隐患,我们就必须对自身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审查,对各种工作环境进行查勘,认真尽可能的将存在的隐患进行消除,按照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认真分析,保证维护建筑人员的安全。
1 建筑安全管理模式的应用现状目前,大多数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管理是通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来实施的,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管理人员属不同的岗位,它们之间的本质联系被认为的隔断开来,施工进度安排、工序穿插、人员调配、物(设备)的状态管理等与安全由直接关系的要素,因为安全与施工管理岗位的不同而人为的割裂,对施工管理人员的考核与安全指标、安全职责挂钩较少,甚至不挂钩。安全管理人员由于管理职位与其它人员的等同或较低,造成了安全管理指令不畅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及时。安全管理资源严重浪费,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如项目总工、专业工程师或施工员、设备管理员等,他们都具有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同时,也都具有安全管理的职责和义务,但在目前的安全管理模式下,这些安全管理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因此,目前的安全管理模式必须进行改进或重建。
2 安全管理事故的原因分析和预控根据安全系统论的观点,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可以概括为四点: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直接原因;物——物(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也是事故的直接原因;环境——不良的生产环境会对人的行为和物的状态产生负面的影响;管理——管理的欠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有时甚至是直接的因素,因为管理对人、物和环境都会产生作用和影响。从上述我们可以知道,通过建立一个科学的、合理的安全管理模式,并通过这个安全管理模式的运行,可以提供给建筑工程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保证。
3 安全管理事故模式的应用建立一个新的、科学的、合理的安全管理模式,除了要做到切切实实保证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外,还应该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管理法律和法规的要求,让每个参与建筑的管理人员都肩负起保护员工实际利益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