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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安全措施15篇

发布时间:2023-01-27 18:30:06 查看人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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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安全措施

第1篇 瓦斯抽放钻孔施工安全措施

我矿属高瓦斯矿井,11021工作位于工作面下部,标高较低,局部煤层较厚,由于工作面在煤层中间布置,顶、底煤都较厚,为了更有效地配合11021采面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防止11021采煤工作面出现瓦斯超限等异常情况,根据《规程》有关规定及公司领导指示精神,安排在11021采面回风巷沿下帮布置瓦斯抽放钻孔进行采前预抽,为了达到安全健康的目的,特制定11021风巷瓦斯抽放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作面及工程概况

钻孔施工地点为11021采面回风巷下帮。

二、钻孔施工设备

1、 钻机型号:  zdyi100s型

2、 钻杆直径:  φ63.5mm

3、 钻头直径:  φ75mm合金钢钻头

三、钻孔施工方法及注意事项

1、电气设备、钻机入井施工前必须进行检修,排除故障。

2、机电工负责钻机接电源,必须检查电器设备的完好,并搞好电流整定工作。

3、使用合格的φ75mm合金钻头,按钻孔位置参数进行开孔,避免抽放孔封孔段塌孔,影响抽放瓦斯封孔质量。

4、用坡度规确定方位角,倾角稳固钻机,打好固定压车柱。

5用水力打钻时,钻孔完成设计孔深后必须用压风将孔内钻屑和水吹干净,以免影响抽放瓦斯量。

6、采用聚氨酯化学封孔必须待半小时后,接入气水分离箱的抽放瓦斯系统,进行抽采瓦斯。

7、钻工先检查钻杆,应不堵塞、不歪曲、丝扣未磨损。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8、连接钻杆时要对准丝扣,避免歪斜和漏水、漏气。

装卸钻头时,应严防管钳夹伤硬质合金片、夹扁钻头和岩芯管。

9、 钻头送入孔内开始钻进时,给进压力不宜太大,要轻压慢转,待钻头下到孔底工作平稳后,钻进压力再逐渐增大。

10、采用清水钻进时,开钻前必须先供水,水返回孔口后才能给压钻进,不准钻干孔;孔内煤、岩粉多时,应加大水量,切实冲好孔后方可停钻。

11、钻进过程中要准确测量距离,一般每钻进10m或换钻具时必须量一次钻杆,以确定孔深。

12、钻进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如下:

(1)发现煤壁松动、偏帮、来压、出现雾气,煤壁挂红挂汗,见水或孔内水量、水压突然加大或减小以及顶钻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

(2)钻孔钻进时出现瓦斯急剧增大、忽大忽小、顶板来压、响煤炮、片帮、顶钻、夹钻等突出预兆现象时,要及时撤人,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3、临时停钻时,要将钻头退离孔底一定安全距离,防止煤(岩)粉卡住钻杆;停钻8h以上时应将钻杆拉出来。

四、安全组织措施

1、每台钻机打钻人员不少于4人,包括钻机长和安全负责人。

2、钻工每日上班前按时参加班前会,班长及所有人员要明确当班任务,清楚岗位责任。

3、班长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及安排人员工作,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4、每班人员升井后,班长及各钻机负责人必须到值班室汇报当班工作情况。

5、钻工在井下认真执行交接班制,检查各设备完好情况,并认真填写接班记录。

6、打钻地点附近要安装直通值班室的电话,有如何异常情况值班室及时向矿各单位汇报。(主井电话直通通防科值班室,由值班人员及时通知矿各单位)

五、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打钻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三大规程之规定,熟悉井下避灾路线及隔离式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2、打钻人员必须了解钻孔的施工方法和质量要求

3、钻机安设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1)钻机安设前要清理浮煤,矸石,整平底板,垫上方枕木。选择适当位置安设钻机。

(2)钻机主轴中心线对准钻孔位置,摆正钻机,打起撑柱和立柱。

(3)钻机安设要平稳,压钻机柱上端戴木柱帽,立柱标准有效,并做好防倒措施。防倒措施采用12#铁丝把四根压柱相连,并与巷道顶网相连接,固定可靠,防止压柱翻到伤人。

4、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地点,班长首先敲帮问顶,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及安全隐患,若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工作。

5、在钻机附近20米范围内要配备灭火器至少2台及沙箱和两个铁锹、黄土泥块,并要保证灭火器的性能完好。

6、在打钻地点下风侧配置一个悬挂式瓦检仪(当悬挂钻孔下风侧回风流中1.0-1.5米左右,距离煤帮0.3米,与钻孔同高的位置),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应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施工人员撤出打钻地点到新鲜风流中,汇报项目部值班室,待采取措施后,使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

7、开机后所有人员各就各位,司钻人员必须确认其它人员安全离开后,再开机钻进,作业人员要集中精力,严禁打闹,不准与司机闲谈,做与之无关的事情。

8、所有工作人员要统一服从司钻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9、钻进操作中,要作好“三看,两听,一及时”,仔细判断孔内情况,“三看”即看给进压及进尺速度,看泵压表和孔口返水返渣情况,看水接头情况:“两听”即听机器运转声音,听孔内震动声;“一及时“即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10、钻杆损坏程度超过下列规定不得入孔

(1) 直径63.5mm钻杆外径磨损超过2.5mm;

(2)接头及其连接部分丝扣不在中心线上或丝扣不合格的钻杆;

(3) 直径63.5 mm钻杆每米弯曲超过2mm;

11、采用聚氨脂封孔,钻场内封孔长度不少于8米,巷道正前封孔长度不少于10米,孔口段采用水泥沙浆固定(长度不小于300mm)。

12、封孔后,及时打开支管闸阀,进行瓦斯抽放。

13、作业人员严禁在钻杆后方停留或工作,接钻杆,卸钻杆人员必须扎紧袖口,严禁戴手套,禁止将身体任何部位放在钻杆端头。

14、钻机运转时,严禁使用任何工具加长或卸掉钻杆,禁止将身体任何部位直接制动机械的运转部件,以防伤人。

15、钻进过程中,若发现瓦斯涌出异常或出现其它异常情况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及时汇报,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6、孔内发生断杆事故后,必须进行打捞处理。

17、钻孔施工作业过程中,由瓦检工检查瓦斯浓度,现场没有瓦检工不得开工作业。钻机附近的回风流中必须吊挂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18、作业过程中,班组长,安全负责人,机电工必须携带便携瓦检仪

19、钻进使用高压水冲孔排渣,并作好排放积水的工作处理,及时清理浮煤,钻场附近退路畅通无阻。

20、电气设备系统要满足以下要求

(1)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安标志并经检验合格且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2)对设备进行接电源,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并要检验电气设备的完好情况,杜绝失爆现象;

(3)电气设备要保证性能完好,整定电流值合理,防护装置齐全;

(4)电缆要经过检验合格方可入井使用;

(5)电缆悬挂要符合电缆悬挂要求;

(6)电气系统每班要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电气设备失爆,立即停电进行处理,严禁带隐患作业;

(7)严禁带电检修电器设备;

(8)每天要进行一次设备开关的漏电试验和风瓦电闭锁检查;

(9)钻机等电气设备停止运转时必须把开关打零位,闭锁。

21、钻孔内有喷瓦斯、响煤炮现象,必须加装孔口边打边抽装置,钻场内应该有风筒供风,确保瓦斯喷出时能及时排放。

22、钻机及辅助设备的取用电源在有瓦电、风电闭锁的开关、移变内,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23、打钻地点必须有瓦斯监控传感器,且瓦斯监控传感器必须接入瓦电闭锁、风电闭锁,保证在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1%时报警,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1.5%时,能立即断电、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点,瓦斯不超限时方可作业。

24、钻孔周围附近作业人员必须用铜锤敲打铁器,严禁用铁器铁对铁撞击、敲打,以免撞击产生火花引燃、引爆瓦斯。

六、钻机等设备运输安全措施

1、装卸钻机时,钻机要平稳的固定在平板车上,用铅丝刹紧捆牢,严防在斜坡道上滑掉或翻车。

2、在斜坡道上运送钻机时,首先,检查绞车固定是否牢固可靠和钢丝绳、保险绳是否合格,绞车固定不牢固可靠和钢丝绳、保险绳不合格,不准在斜坡道上运送钻机和设备,严防跑车事故发生。

3、在斜坡道上用导向轮倒拉运送钻机等设备时,导向轮必须固定牢固可靠,导向轮固定不牢的不准运送钻机等设备。

4、用人力在斜坡道上运送钻机等设备时,钻机和设备的下方不得站人并有防滑、防倒的措施,严防钻机、设备下滑、翻到伤人。

5、在斜坡道上,严格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

七、质量措施

1、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所规定的钻孔位置,方位角,倾角和深度进行施工,确保各参数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3、封孔后及连接胶管要严密,不得有漏气现象。

4、钻孔施工时,班组长要做好原始纪录,注明孔号、孔径、孔深、位置、坡度、方位角等参数。打钻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也要在原始记录本上注明。

5、加强钻孔质量验收,每个抽放钻孔施工完毕,钻工不得擅自退钻,当班班长及时电话汇报通防科监控室,由通防科决定是否进行抽检。汇报内容有:钻孔深度、见煤长度和施工情况等,便于通防科监控室记录。

6、加强钻孔定位检查,钻孔参数必须达到标准:开孔误差不超过±10cm,方位角误差不超过±2°,倾角误差不超过±1°。

八、灾害预防措施

1、作业过程中,若发现煤层发潮,煤壁挂红、挂汗,巷道发冷或出现雾气,有顶板来压和底鼓现象,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和水灾事故等透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并向值班室和有关单位汇报,待方案确定后方可进行处理

2、若发现工作面有煤岩松软,片帮,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卡钻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撤人并汇报、处理。

3、钻探作业发生任何异常情况时,工作人员都要沉着冷静,立即向值班室和调度室汇报,选择正确的避灾路线撤退

九、 避灾路线

11021采面回风巷打钻施工人员的避火灾,避瓦斯、避水灾路线

1、发生火灾,瓦斯灾害时,工作人员要立即戴好自救器,按下列路线撤退:

避瓦斯、火灾害灾路线:当发生瓦斯灾害时,立即佩戴自救器可参照下列路线快速撤离灾区。

11021风巷→11021机巷→轨道下山→轨道平巷→辅助轨道下山→付井底→地面

2、当发现透水预兆按照避水灾路线

(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透水预兆:如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增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发现透水预兆后,必须停止作业,先将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立即向有关领导及有关科室汇报。

(2)避水灾路线:当发生突水灾害时可参照下列路线快速撤离灾区。

11021采面回风巷→回风平台→北翼回风→付井西一路上山→付井底→地面。

第2篇 矿区瓦斯泵站加装防回气装置 安全措施

为保障瓦斯抽放泵站的安全运行,决定在进气管路侧加装防回气装置,为确保整个作业过程安全,特制定安全措施如下:

一、 作业前准备

1、 准备好作业用工器具、配件、材料等,准备好沙子、灭火器、水等灭火器材;

2、 本次作业由专人负责、专人指挥;

二、 作业

1、 首先停止运行瓦斯抽放泵,关闭井口处进气管路闸阀,打开排空阀,在井口处拆开管路上的三通堵头,利用临时敷设的压风管路的压风吹散管路内的瓦斯,经瓦斯员测量检查,确认管路里的瓦斯浓度在1%以下、室内及工作地点20米无瓦斯时,方可开始作业;

2、 用三脚架、吊链、绳套等将欲切除的管路吊好,根据安装尺寸及位置要求,用氧气割去多余管路并移开,并在割去一侧焊接法兰盘;

3、 起吊防回气装置至安装位置,并用螺栓连接固定;

4、 用同样方法安装另一管路的防回气和防回水装置;

5、 本次作业在起吊时,严格执行起吊时相关规定,电焊、气割时,要遵循电焊、气割的相关规定;

6、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其他规定;

7、 本次作业严格执行“安全第一”的原则;

8、 作业完毕后,要认真检查工作场所有无明火等危险源,将现场卫生打扫干净后,方可试运行,经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正式启动运行瓦斯抽放泵。

9、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

2010年7月

机电机运队

第3篇 s煤矿排放瓦斯安全措施

1、瓦斯排放措施,必须由有关领导负责贯彻,责任落实到人,凡参加审查、贯彻、实施的人员,都必须签字备案。

所有停电开关必须悬挂停电警示牌,并由停送电电工负责看守。

2、参加排放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人员末到岗或末下达排放命令之前,不得排放。

3、 只有当断电撤人、警戒等上述工作就绪后,现场指挥人员方可下达排放命令,当排放工作末严格执行排放措施或排放过程中出现不安全隐患时,现场指挥和监督人员必须立即予以纠正或停止排放。

4、排放瓦斯人员的升入井人数、时间,救护队排放负责人必须及进向调度、矿调度、矿总工程师汇报。

5、排放瓦斯前,必须检查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其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向独头巷道送入有限的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同时,还必须使独头巷道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6、排放瓦斯时,应有瓦检员在独头巷道回风流与全风压混合处,经常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应指令调节风量人员,减少向独头巷道送入的风量,确保独头巷道排出的瓦斯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规定。排放瓦斯时,严禁局扇发生循环风.7、排放瓦斯时,独头巷道的回风系统内(包括受排放瓦斯风流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等)必须切断电源、撤出所有人员;还应派出警戒人员,禁止一切人员通行。8、排放瓦斯工作,必须由通风部门(或救护队)负责实施,安监部门现场监督,矿山救护队在现场值班。(级排放瓦斯)排放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氧气浓度不低于20%和二氧化碳不超过1.5%,且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时,才可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

9、排放过程中因切电影响的其它地点的掘进工作面,在复电后,局扇供风前指定专人立即检查停风区内的瓦斯,在瓦斯不超限时,立即恢复供风,否则应及时汇报,进行排放。

10、排放结束后,现场指挥人员要及时向矿总工和师汇报排放情况,得到准许后,排放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11、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排放人员升井后,要认真填写排放经过,通风技术主管要负责审查。

第4篇 煤矿瓦斯气体危险性分析安全措施

摘要

矿井瓦斯事故是煤矿安全生产中最严重的危害之一,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如果对瓦斯认识不足、控制不当或管理不到位,很可能造成灾难性事故。文章以分析煤矿瓦斯危害形式与防治对策为切入点,介绍预防和控制瓦斯灾害事故的技术措施及发展趋势,说明瓦斯爆炸事故的防治是煤矿安全工作的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放在安全工作的首位,作为重中之重来治理,才能使瓦斯爆炸事故及其他灾害事故大幅度减少。

【关键词】煤矿瓦斯;危害形式;分析;防治对策

引言

近几年来,煤矿事故已经明显下降,但是重大煤矿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对国家和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也对矿工的生命安全构成了巨大的威胁。瓦斯爆炸事故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中威胁最大、最突出的一个问题。从每年的事故统计中来看,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中,绝大多数都是由于瓦斯爆炸,约占特大事故总数的70%左右,尤其是高瓦斯矿井或由于煤层瓦斯压力较高、地质构造较复杂、地应力较大、煤层破坏严重时,在此区域作业的采掘工作面极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导致瓦斯事故的发生。

一 瓦斯性质及瓦斯参数测定

(一).瓦斯的性质

瓦斯是指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有时单独指甲烷。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可以燃烧或爆炸的气体,难溶于水,扩散性较空气高。瓦斯无毒,但浓度很高时,会引起窒息。

(二).煤层瓦斯赋存状态

瓦斯在煤层中的赋存形式主要有两种状态:在渗透空间内的瓦斯主要呈自由气态,称为游离瓦斯或自由瓦斯,这种状态的瓦斯服从理想气体状态方程;另一种称为吸附瓦斯,它主要吸附在煤的微孔表面上和在煤的微粒内部,占据着煤分子结构的空位或煤分子之间的空间。实测表明,在目前开采深度下(1000~2000m以内)煤层吸附瓦斯量占70%~95%,而游离瓦斯量占5%~30%。

(三).煤层瓦斯含量及测定

煤层瓦斯含量是指单位质量煤体中所含瓦斯的体积,单位为m3/t。煤层瓦斯含量是确定矿井瓦斯涌出量的基础数据,是矿井通风及瓦斯抽放设计的重要参数。煤层在天然条件下,未受采动影响时的瓦斯含量称原始含量;受采动影响,已有部分瓦斯排出后而剩余在煤层中的瓦斯量,称残存瓦斯含量。

影响煤层原始瓦斯含量的因素很多,主要有:煤化程度、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等。

煤层瓦斯含量测定方法目前主要有地勘钻孔测定法、实验室间接测定法和井下快速直接测定法3种。

(四).煤层瓦斯压力及测定方法

煤层瓦斯压力是存在于煤层孔隙中的游离瓦斯分子热运动对煤壁所表现的作用力。煤层瓦斯压力是用间接法计算瓦斯含量的基础参数,也是衡量煤层瓦斯突出危险性的重要指标。测定方法主要有直接测定法和间接测压法。

(五).瓦斯的爆炸极限

瓦斯和空气混合后,在一定条件下,遇高温热源发生的热-链式氧化反应,并伴有高温及压力(压强)上升的现象。瓦斯爆炸有一定的浓度范围,我们把在空气中瓦斯遇火后能引起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瓦斯爆炸界限。瓦斯爆炸界限为5%~16%。当瓦斯浓度低于5%时,遇火不爆炸,但能在火焰外围形成燃烧层,当瓦斯浓度为9.5%时,其爆炸威力最大(氧和瓦斯完全反应);瓦斯浓度在16%以上时,失去其爆炸性,但在空气中遇火仍会燃烧。

一般认为,瓦斯的引火温度为650℃~750℃。但因受瓦斯的浓度、火源的性质及混合气体的压力等因素影响而变化。当瓦斯含量在7%一8%时,最易引燃;当混合气体的压力增高时,引燃温度即降低;在引火温度相同时,火源面积越大、点火时间越长,越易引燃瓦斯。

实践证明,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低时,瓦斯爆炸界限随之缩小,当氧气浓度减少到12%以下时,瓦斯混合气体即失去爆炸性。

二 矿井瓦斯涌出及瓦斯等级

(一). 矿井瓦斯涌出的形式

开采煤层时,煤体受到破坏或采动影响,贮存在煤体内的部分瓦斯就会离开煤体而涌入采掘空间,这种现象称为瓦斯涌出。矿井瓦斯涌出形式可分普通涌出和特殊涌出两种。

(二).矿井瓦斯涌出量及主要因素

矿井瓦斯涌出量是指开采过程中正常涌入采掘空间的瓦斯数量,瓦斯涌出量的表示方法有两种:绝对瓦斯涌出量--单位时间涌入采掘空间的瓦斯量,单位为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单位质量的煤所放出的瓦斯数量,单位为m3/t。

影响矿井瓦斯涌出量的因素主要有煤层瓦斯含量、开采规模、开采程序、采煤方法与顶板管理方法、生产工序、地面大气压力的变化、通风方式和采空区管理方法等。

(三).矿井瓦斯等级及其鉴定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瓦斯矿井必须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和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一次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该矿井即定为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

三 瓦斯喷出及预防

(一).瓦斯喷出

矿井瓦斯喷出是指从煤体或岩体裂隙、孔洞或炮眼中大量瓦斯异常涌出的现象。在20 m巷道范围内,涌出瓦斯量大于或等于1.0m3/min,且持续时间在8h以上时,该采掘区域即定为瓦斯喷出危险区域。

瓦斯喷出的预兆:矿压活动显现激烈,煤壁片帮严重、底板突然鼓起、支架承载力加大甚至破坏,煤层变软、潮湿等。

(二). 瓦斯喷出的预防

1.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摸清采掘地区的地质构造情况;

2.在可能发生喷出的地区掘进巷道时,打前探钻孔或抽排钻孔;

3.加大喷出危险区域的风量;

4.将喷出的瓦斯直接引入回风巷或抽放瓦斯管路;

5.掌握喷出的预兆,及时撤离工作人员,并配备自救器,安设压气自救系统;

6.掌握矿压规律,避免矿压集中,及时处理顶板,以防大面积突然卸压造成瓦斯喷出。

四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及预防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是指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由媒体或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动力现象。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具有突发性、极大破坏性和瞬间携带大量瓦斯(二氧化碳)和煤(岩)冲出等特点,能摧毁井巷设施、破坏通风系统、造成人员窒息,甚至引起瓦斯爆炸和火灾事故,是煤矿最严重的灾害之一。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机理有许多种假设,但基本公认的是综合假说,即: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是由地应力、瓦斯和煤的物理力学性质三者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一般规律

1.突出危险性随采掘深度的增加而增加;

2.突出危险性随煤层厚度的增加而增加,尤其是软分层厚度;

3.石门揭煤工作面平均突出强度最大,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次数最多,

爆破作业最易引发突出,采煤工作面突出防治技术难度最大;

4.突出多数发生在构造带、煤层遭受严重破坏的地带、煤层产状发生显著

变化的地带、煤层硬度系数小于0.5的软煤层中;

5.突出发生前通常有地层微破坏、瓦斯涌出变化、煤层层理紊乱、钻孔卡

钻夹钻、煤壁温度降低、散发煤油气味、煤层产状发生变化等预兆;

6.突出按动力源作用特征可分为3种类型:突出、压出和倾出;按突出物

分类可分为4种类型:煤与瓦斯突出、煤与二氧化碳突出、岩石与瓦斯突出、岩石与二氧化碳突出。

(二).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预测

我国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预测分为区域性预测和工作面预测两类。

1. 区域性预测。区域性预测的任务是确定井田、煤层和煤层区域的危险性,在地质勘探、新井建设和新水平开拓时进行。区域性预测主要有如下几种方法:

单项指标法。采用煤的破坏类型、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坚固性系数和煤层瓦斯压力作为预测指标,各种指标的突出危险临界值应根据实测资料确定。

按照煤的变质程度。煤层的突出危险程度与其挥发分之间是密切相关的:在烟煤的挥发分大于35%和无烟煤的比电阻的对数值小于3.3时,没有突出危险;而挥发分在18%~22%时突出危险最高。

地质统计法。根据已开采区域突出点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然后结合未采区域的地质构造条件来大致预测突出可能发生的范围。

2. 日常预测。日常预测也称工作面预测,其任务是确定工作面附近媒体的突出危险性,即该工作面继续向前推进时有无突出危险。

⑴石门捷煤突出危险性预测。石门揭煤突出危险性预测的方法主要有:

综合指标法。在石门向煤层至少打2个测压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并在打钻过程中采样,测定煤的坚固性系数和瓦斯放散初速度,按综合指标进行预测。

钻屑指标法。在距煤层最小垂距3~5m时至少向煤层打2个预测钻孔,用1~3mm的筛子冲洗液中的钻屑,测定其瓦斯解吸指标。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的临界值应根据现场实测数据确定。

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结合瓦斯涌出衰减系数。当石门距煤层3m以外时,

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的预测钻孔,打钻结束后马上用充气式胶囊封孔器封孔,充气压力0.5mpa。打钻结束到开始测量的时间不应超过5min。封孔后先测第1min的瓦斯涌出速度,第2min测定解吸瓦斯压力,如果瓦斯涌出初速度超过预定的工作指标,还须测定第5min的钻孔涌出速度,以便算出瓦斯涌出衰减系数。

⑵煤巷突出危险性预测。煤巷突出危险性预测的方法主要有:

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在距巷道两帮0.5m处,各打一个平行于巷道掘进方向的钻孔,用充气式胶囊封孔器封孔,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从打钻结束到开始测量的时间不应超过2min。

钻屑指标法。在工作面打2个或3个钻孔。钻孔每打1m测定一次钻屑量,每打2m测一次钻屑解吸指标。根据每个钻孔沿孔深每米的最大钻屑量和钻屑解吸指标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

(三).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措施

1.防治突出的技术措施。防治突出的技术措施主要分为区域性措施和局部

性措施两大类。区域性措施是针对大面积范围消除突出危险性的措施,局部性措施主要在采掘工作面执行,针对采掘工作面前方煤岩体一定范围消除突出危险性的措施。目前区域性措施主要有3种,即预留开采保护层、大面积瓦斯预抽放、控制预裂爆破;局部性措施有许多种,如卸压排放钻孔、深孔或浅孔松动爆破、卸压槽、固化剂、水力冲孔等。

2.“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突出措施。所谓“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就是说首先应对开采煤层及其对开采煤层构成影响的临近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对确认的突出危险区域,应采取区域性防治突出技术措施,对确认的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技术措施。在采取防治突出技术措施后,必须对防治突出技术措施和消除突出危险性的效果进行检验,如果检验有效,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采掘作业;如果检验无效,必须补充防治突出技术措施,直至再次检验为有效时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前提下进行采掘作业。否则,必须继续补充技术措施。

3.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是控制突出危害程度的措施,也就是说即

使发生突出,也要使突出强度降低,对现场人员进行保护不致危及人身安全。如震动性放炮、远距离放炮、反向防突风门、压风自救器、个体自救器等。

(四).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事故的救护及处理

1.一般原则

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矿山救护队的主要任务是抢救人员和对充满瓦斯的巷道进行通风。

救护队进入灾区侦查时,应查清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地点、倒地方向和姿势,遇险遇难人员伤害类型、部位和程度,并进行现场描述。

2.抢救遇险人员方法

采掘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首先到达事故矿井的矿山救护队,应派1个小队从回风侧,另1个小队丛进风侧进入事故地点救人。仅有1个小队时,如突出事故发生在采煤工作面,应从回风侧进入救人。救护队进入灾区前,应携带足够数量的隔绝式自救器或全面罩氧气呼吸器,以供遇险人员佩戴。

侦察中发现遇险人员应及时抢救,为其佩戴隔绝式自救器或全面罩氧气呼吸器,引导出灾区。对于被突出煤炭堵在里面的人员,应利用压风管路、打钻等输送新鲜空气救人,并组织力量清除阻塞物。如不易清除,可开掘绕道,救出人员。

3.救护措施

⑴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不得停风和反风,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如果通风系统及设施被破坏,应设置风障、临时风门及安装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

⑵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要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加强通风,特别要加强电气设备处的通风,做到运行的设备不停电,停运的设备不送电,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⑶瓦斯突出引起火灾时,要采用综合灭火或惰气灭火。

⑷小队在处理突出事故时,检查矿灯,要设专人定时定点用100%瓦斯测定器检查瓦斯浓度,设立安全岗哨。

⑸处理岩石与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时,除严格执行处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各项规定外,还必须对灾区加大风量,迅速抢救遇险人员。矿山救护队进入灾区时,要戴好防护眼镜。

五 瓦斯爆炸及预防

矿井瓦斯不助燃,但它与空气混合达一定浓度后,遇火能燃烧、爆炸。瓦

斯爆炸时会产生3个致命的因素:爆炸火焰、爆炸冲击波和有毒有害气体。瓦斯爆炸不仅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而且还会严重摧毁矿井设施、中断生产。矿井瓦斯爆炸往往引起煤尘爆炸、矿井火灾、井巷坍塌和顶板冒落等二次灾害。

(一).瓦斯爆炸的条件

引起瓦斯燃烧与爆炸必须具备3个条件:一定浓度的甲烷、一定能量的引

火源和足够的氧气。

(二).预防瓦斯爆炸技术措施

预防瓦斯爆炸技术措施包括4个方面:

1.组织措施

进一步完善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其中包括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工种操作规程,矿领导对瓦斯日报审批签字制度、瓦斯检查制度、瓦斯员现场交接班制度、通风设施管理制度、局部通风管理制度、防灭火管理制度、机电设备维修管理制度、瓦斯检定器定期检查维修制度、爆破材料管理制度、瓦斯管理制度等。

2.防止瓦斯积聚和超限;

⑴ 采区设计。布置采掘工作面从通风角度(通风系统、巷道风速等)来考虑并保证通风合理高效。从设计上避免串联通风。

⑵ 安排生产计划时,考虑风量情况,以风定产以防风量不足。

⑶ 通风科每旬全面进行一次风量测定工作,同时还要测定回风流中的瓦斯、氧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浓度和空气温度等,并及时地作出通风旬报。另外还要调查漏风情况,制定配风计划,及时合理地调配矿井风量。

⑷ 通风科要加强通风设施的施工质量,提高矿井的有效风量率。对任意破坏通风设施的,要追究责任并从严处罚。

⑸ 加强通风管理,要有足够的风量和适宜的风速,不得发生循环风,减少漏风,局部通风风筒到迎头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放炮时不得断开风筒。

⑹ 掘进下山、工作面回采过程中,要加强瓦斯检查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要加强瓦斯检查与监测。

⑺ 及时封闭采空区。采面结束后,巷道内的机电设备应及时回收,在采面回收完毕后,尽快砌筑永久性密闭,最迟不得超过45天。

⑻ 加强盲巷管理。风机一旦停止运转,掘进单位要马上撤出人员,切断巷道中电源,揭示警标,并派人站岗警戒,防止人员进入。

⑼ 凡超过6米,停风的独头巷道,均要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密闭前在巷道口要设栅栏,并挂有“禁止入内”的警标牌。

⑽ 瓦斯员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对瓦斯异常地区设专职瓦斯员检查,并安设瓦斯报警断电仪(瓦斯报警断电仪的位置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同时制定相应的瓦斯管理措施。

⑾ 在掘进巷道贯通时,施工单位要制定专门措施,报总工批准,并认真实施,通风科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加强瓦斯检查,确保风机正常运转,风筒符合质量要求,放炮执行“-炮三检” 、“三人联锁放炮制”制度。

⑿ 在巷道贯通时,通风科要加强通风和瓦斯检查工作。贯通双方均要保证局扇正常供风,风筒距迎头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双方工作面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氧气浓度等均不超过规程中有关规定(ch4浓度不超过1%,co2浓度不超过1.5%,o2浓度不低于18%),贯通后通风科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3.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

⑴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程,杜绝一切引燃瓦斯的热源。

⑵ 搞好电气设备维修与管理,防止电气火花的产生。

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

井下电气设备的运行,维修工作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损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杜绝失爆。

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4.防止磨擦火花和静电火花的产生

⑴ 禁止使用铅和铝合金制作的部件和仪器设备。

⑵ 井下各种机械外露的部分和电动机附近由司机分工负责,要经常擦拭或清理机头、机尾及电机等,严禁浮煤埋压,防止传热而引起的煤尘燃烧,皮带机顶底辊转动灵敏,皮带机下不得有浮煤活碴,皮带机开不动或打滑时严禁硬开,防止摩擦着火。液压联轴节使用配套的易熔合金塞,皮带使用不延燃性的,皮带机头机尾备灭火器、沙箱、铁锨及水管等灭火用具,皮带机使用具有四种保护(低速、跑偏、煤位、超温)并每班试验一次以保证灵敏可靠。强力皮带使用好制动装置,严禁任意拆掉,检修时,一个检修,另一个灵敏可靠起作用。

⑶ 严格履行井下电焊和气焊审批手续,制定专门安全措施报相应的领导批准后严格执行。

(三).瓦斯爆炸事故的救护及处理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矿山救护队的主要任务是:

1.抢救遇险人员;

2.对充满爆炸烟气的巷道恢复通风;

3.抢救人员时清理堵塞物;

4.扑灭因爆炸而产生的火灾。

首先到达事故矿井的小队应对灾区进行全面侦查,查清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地点、倒地方向和姿势,遇险遇难人员伤害类型、部位和程度,并进行现场描述,发现幸存者立即佩戴自救器就出灾区,发现火源要立即扑灭。

六 矿井瓦斯抽放

(一).瓦斯抽放方法

瓦斯抽放系统主要有瓦斯抽放泵、瓦斯抽放管路(带阀门)、瓦斯抽放钻孔

或巷道、钻孔或巷道密封等组成。

根据抽放瓦斯的来源,瓦斯抽放可以分为:本煤层瓦斯预抽、临近层瓦斯

抽放、采空区瓦斯抽放以及几种方法的综合抽放。

(二).瓦斯抽放指标

1.反映瓦斯抽放难易程度的指标: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百米钻孔瓦斯涌出量。

2.反映瓦斯抽放效果的指标:瓦斯抽放量、瓦斯抽放率。

(三).瓦斯抽放主要设备设施

1.瓦斯抽放泵。瓦斯抽放泵是进行瓦斯抽放最主要的设备。

2.瓦斯抽放管路。瓦斯抽放管路是进行瓦斯抽放必备也是使用量最大的材

料。

3.瓦斯抽放施工用钻机。绝大多数的瓦斯抽放工程都需要利用钻孔进行瓦

斯抽放,因此,钻机是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使用最多的设备。

4.瓦斯抽放参数测定仪表。煤矿瓦斯流量测定仪表主要有孔板流量计、均

速管流量计、皮托管、涡街流量计等。

5.瓦斯抽放钻孔的密封。封孔是确保抽放效果的重要环节,采用先进的封

孔技术和加强封孔的日常施工管理,是提高封孔质量的主要途径。

七 矿井瓦斯检测及监测

瓦斯检测实际上是指甲烷检测,主要检测甲烷在空气中的体积浓度。矿井瓦斯检测方法有实验室取样分析法和井下直接测量法两种。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可随时检测作业场所的瓦斯浓度,也可使用瓦斯传感器连续实时地监测瓦斯浓度。煤矿常用的瓦斯检测仪器,按检测原理分类有:光学式、催化燃烧式、热导式、气敏半导体式等,可以根据使用场所、测量范围和测量精度等要求,选择不同检测原理的瓦斯检测仪器。

(一).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表

1.便携式热催化型甲烷检测报警仪。当一定的工作电流通过黑元件(用铂丝

制成)时,其表面即被加热到一定温度,当含有瓦斯的空气接触到黑元件表面时,便被催化燃烧,燃烧放出的热量又进一步使元件的温度升高,使铂丝的电阻值明显增加,于是电桥就失去平衡,输出一定的电压。在甲烷浓度低于4%的情况下,电桥输出的电压与瓦斯浓度基本上呈直线关系,因此可以根据测量电桥输出电压的大小测算出瓦斯浓度的数值;当瓦斯浓度超过4%时,输出电压就不再与瓦斯浓度成正比关系,所以按这种原理做成的甲烷检测报警仪只能测浓度低于4%的瓦斯。

2.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光学甲烷检测仪是根据光干涉原理制成的。由于光通过气体介质的折射率与气体的密度有关,如果以空气室和瓦斯室都充入同密度的新鲜空气时产生的条纹为基准(对零),当瓦斯室充入含有瓦斯的空气时(抽气测定),由于空气室中的新鲜空气和瓦斯室中的含瓦斯气体的密度不同,引起折射率的变化,于是干涉条纹产生位移(移动),从目镜可以看到干涉条纹移动的距离。由于干涉条纹的位移量与瓦斯浓度成正比例关系,所以根据干涉条纹的位移量就可以测得瓦斯的浓度,从目镜可以观察到干涉条纹移动后所处的瓦斯浓度刻度值,于是便可测得瓦斯浓度。

(二).智能式瓦斯检测记录仪

智能式瓦斯检测记录仪主要检测甲烷浓度,以单片机为核心,以载体催化元件及热导元件为敏感元件,用载体催化元件检测低浓度甲烷、热导元件检测高浓度甲烷,实现0 ~99%ch4的全量程测量,并能自动修正误差。

(三).瓦斯、氧气双参数检测仪。

瓦斯、氧气双参数检测仪装有检测甲烷和氧气两种敏感元件,同时连续检测甲烷和氧气浓度。最新研制出四参数检测仪,同时测定甲烷、氧气、一氧化碳和温度,一氧化碳测量范围:0 ~0.0999%,甲烷测量范围:0 ~4%,氧气检测范围:0 ~25%,温度检测范围:0 ~40℃。

(四).瓦斯报警矿灯

在矿灯上附加一瓦斯报警电路,即为瓦斯报警矿灯。仪器以矿灯蓄电池为电源,具有照明和瓦斯超限报警两种功能。现有数十种不同结构形式的产品,从报警电路的部位看,早期产品将电路装于蓄电池内,近期产品则将电路置于头灯或矿帽上。有的装在矿帽后部,还有装在矿帽两侧的。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能连续或点测作业环境的一氧化碳浓度,仪器开机即可检测,检测范围:0 ~0.2%。

(五).瓦斯自动监测监控系统

1.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组成。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由监测终端、

监控中心站、通信接口装置、井下分站、传感器组成。

2.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目前国内在用的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有:kj 4、kj 90、kj 95、kj 101、kjf 2000、kj 4/kj 2000和kjg 2000等监控系统,以及ssnm、webgis等煤矿安全综合化和数字化网络监测管理系统。

结束语

瓦斯爆炸事故的防治是煤矿安全工作的一个系统工程,除了完善可靠的安全装备和采取有效的措施外,还应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重视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只有把安全放在首位,认真落实瓦斯治理的“十二字”方针,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合理加大安全投入,瓦斯爆炸事故及其他灾害事故才能大幅度地减少,煤矿的安全状况才能得到根本好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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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姜威、刘天舒.煤矿安全生产400问[m].1.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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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姜旭初.煤矿安全培训教材[m].1.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6.1.

[6] 樊晶光.煤矿安全教程[m].1.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

第5篇 防治瓦斯安全措施

我矿为贯彻好“安全第一”方针、《规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现制定防治瓦斯安全措施如下:

一、瓦斯防治措施:

1、每班检查次数符合《规程》规定,瓦斯检查员在井下指定位置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无空班漏检,无虚报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应符合《规程》第149条的规定,每月编制瓦斯检查设置计划,由工程师负责审查。

2、机电因检修需停风30分钟以上时,必须与通风矿长或队长报告,同意后才可停风。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警示标。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拆除运出所有设备,进行封闭,并切断通往封闭区的电源、管路和轨道等导电体。

3、排放瓦斯必须编制有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排放区瓦斯浓度小于3%的,由矿工程师及通风队长负责排放,达到3%以上时,必须上报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严格执行。

7、井下使用的电器设备防爆率必须达到100%,风电,瓦斯电必须联锁。

4、每班每个工作满必须配齐专职瓦检员,始终坚持现场观测瓦斯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人员由主井全部升井,汇报领导,听候处理。

5、瓦斯检查要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任务书)、瓦斯调度台帐三对口,瓦斯日报(其内容反映当日瓦斯情况,隐患情况、重大问题领导处理意见,“一通三防重点等”)每日必须上报矿长、工程师审阅。

6、建立瓦斯鉴定制,每旬各掘进工作面,必须一、二、三、班都进行一次瓦斯检查鉴定工作。

7、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瓦斯浓度在2%以上,体积浓度达到0.5m)

二、瓦斯监控措施:

1、矿井按《规程》规定装备安全监控设备,包括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备用量不少于20%,安全监控设备具有故障闭锁功能;矿井主要通风机开停、复压、风量等参数要在线监测,并与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

2、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都应符合规定:掘进工作面在回风流增设瓦斯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在采面入风巷设一台瓦斯传感器,在采面上隅角设一台瓦斯传感器,在回风道设一台一氧传感器;变电所设置一氧、温度传感器;入、回风井口设置瓦斯、一氧、温度传感器。其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符合《规程》规定,并实行挂牌管理

3、下井人员按《规程》规定佩戴携带式瓦斯检查仪。井下作业场所按规定悬挂携带式瓦斯检查仪。

4、监控必须配备ups不间断电源,监控分站必须具备备用电源,当动力电停电时,保证其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h时,系统必须具备防雷电装置;监控必须铺设抗静电地板;监控应24h连续正常工作,设备性能符合规定,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

5、矿设有监控室、设备维修室、库房、便携发放室等工作场所,并做到整洁有序。

6、有设备仪器台帐、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运行日志,监控报表等,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第6篇 矿井恢复通风排除瓦斯送电安全措施

1、 因停电等原因造成全矿井停风,重新启动主要通风机时,采用风流短路的方法排放瓦斯,在主要通风机出风口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逐渐将风门关闭。

2、 通风系统正常后,主要通风机出风口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状况。

3、 井下全风压供风的供电地点和配电硐室等地点的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才可以向井下送电,其它人员方可入井。

4、 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不论停风时间长短,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停风区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瓦检员检查瓦斯必须由班组长或安全员配合进行;进入停风区,两人必须一前一后,由外向里边走边检查。当瓦斯浓度达到3%时,应按原路返回。

5、 矿井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造成瓦斯聚集,排放瓦斯执行以下规定:

⑴当停风区内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深度不超过1.5%时,可由瓦检员直接进行排放,但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⑵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超过1.5%,最高不超过3%时,瓦检员必须请示主管领导,指定专人配合,进行控制风流,排放瓦斯作业。

⑶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瓦检员必须向主管领导汇报。矿井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并指派专业人员进行排放。

6、 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

⑴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出现体积大于0.5立方,浓度达到2%的局部瓦斯积聚时,由瓦斯检查工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瓦斯积聚要汇报矿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专人进行排放。附近20m内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⑵排放密闭区内的巷道瓦斯时,由矿提出专门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由矿分管领导现场指挥,矿山救护队协助排放。

⑶排放瓦斯时,排放风流中瓦斯浓度严禁超过2%;排放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深度严禁超过1.5%。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区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

⑷排放瓦斯坚持低浓度排放的原则,必须执行先进风后回风,由外向里逐段加风筒,或采用其它手段控制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第7篇 锅炉用矿井瓦斯技术 安全措施

前言

兴文县金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保证开采安全,采用预抽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矿井抽放瓦斯流量约2m3/min,每年抽放瓦斯100多万m3,全部排放到大气中,为保护大气环境,研究决定将抽出的瓦斯加以利用。瓦斯发电或民用瓦斯是目前非常成熟的技术,根据金河煤矿的实际情况,决定事先利用瓦斯作为锅炉和食堂的燃料,以解决井下职工洗澡和全矿职工就餐。以后根据利用情况和预抽瓦斯量再考虑延展利用范围。

为确保安全利用瓦斯,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瓦斯容器及安装位置

1、瓦斯容器容量及作用。瓦斯容器主要起稳定瓦斯压力和流量的作用,它与用户用量并不相匹配。用户用量主要靠真空泵抽采瓦斯流量来保证用户的需要。所以,瓦斯容器的容积只要30~50m3即可。

2、瓦斯容器的技术与质量要求。采用4mm厚的普通钢板焊接呈方形或圆柱形的瓦斯容器,要求焊缝呈鱼鳞形的三角焊缝,焊缝高度不小于2mm。容器适当位置应焊接带闸阀的进气管、输气管、排水(渣)管以及安装安全阀的支管。容器焊接完成后应采用压力不小于3kg/cm2压风试压,确保各焊缝不漏风,闸阀完好不漏气。

3、瓦斯容器安设位置。瓦斯容器应尽可能地安装在瓦斯抽放泵站内适当位置,以便于与抽放站统一管理。

二、瓦斯管网系统

1、管道直径与材质。瓦斯容器与真空泵之间,瓦斯容器与用户之间的瓦斯管道必须采用无风钢管连接,瓦斯容器进气端管道直径可与现有真空泵输气管直径相同;瓦斯容器输气端直径应根据输气距离(计算)决定。

2、防回火、防爆炸装置安装位置。瓦斯容器与用户之间输气管道的适当位置必须安装防回火、防爆炸装置,防止用户端出事故影响瓦斯抽放站。

3、排空管安装位置。由于井下抽采量与用户使用量可能不匹配,除用户需用量外,多余的部分必须排空。所以,在真空泵与瓦斯容器之间适当位置必须安装排空管释放多余的瓦斯。

4、排空量与排空时间确定。瓦斯气体排空量及排空时间应根据井下抽采负压确定,并适时排空。其确定的原则以井下最远端抽放负压不低于13kpa,确保不影响矿井灾害治理为原则。

5、管道系统安装质量、技术要求。管道安装尽可能做到平直,低洼积水处应安装放水器,整个管网系统严密不漏气。

三、锅炉炉体

1、炉体砌筑材料

2、炉膛通风装置;

3、防治炉膛爆炸装置及安装。

四、燃烧器及点火装置

1、燃烧器的选择。目前锅炉使用燃烧器可分为两种:第一种为目前比较先进的节能、自动控制燃气燃烧器,可在市场上购置;第二种为19世纪80年代自行加工简易的燃烧器。根据建设煤矿目前的实际情况,决定自行加工简易的燃烧器。

2、燃烧器的材质与加工。燃烧器采用5mm厚的钢板焊接成一个巨型箱体,同时在箱体的一个表面钻孔,钻孔直径5mm,间距30×30 mm,箱体的几何尺寸根据锅炉的炉膛决定。并在箱体的另一侧面焊接一段2′直径带螺纹的输气管。

3、点火装置。为方便燃烧器点火,可在瓦斯输送管道上焊接一段4′直径带闸阀的支管,以便连接点火器具。

五、瓦斯烧锅炉的操作规程

1、锅炉点火前的准备工作

1)锅炉点火前应对整个炉体、引风筒、防爆炸装置以及锅炉的水位、水量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引风筒无堵塞、防爆炸装置完好、炉体无异常、锅炉水位等符合规定,以及蒸汽管的完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锅炉点火前必须对炉膛通风,排除炉膛内可能积聚的瓦斯。

3)当上述一切处于正常状态,方可点火。

2、锅炉点火

1)点火前将燃烧器移到锅炉外(燃烧器属可移动装置),将点火装置的瓦斯闸阀打开到适当位置(以能点燃火为宜),按住电子打火器开关,电子打火器冒出火花,点燃燃烧器放出来的瓦斯后,这时手松开电子打火器开关,再将燃烧器伸入炉膛中放到炉膛中心的位置;

2)将通入燃烧器的瓦斯闸阀打开到较大位置向燃烧器通入足够的瓦斯,以增大火势到烧水的需要;

3、炉膛熄火

1)关闭通入燃烧器的瓦斯闸阀;

2)通风排除炉膛内可能未完全燃烧的瓦斯。

金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四年一月

第8篇 z防治瓦斯煤尘安全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一通三防”的管理规定,矿各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瓦斯及煤尘的防治工作,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2、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工作,做到矿井通风稳定和可靠,风量分配合理,加强通风设施管理,消除不合理的窜风现象对盲巷、废巷及采空区进行及时封闭。

3、在采掘工作面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认真执行“一炮三检查”的安全制度。在瓦斯超限时(且瓦斯浓度达到1%时)立即停止放炮和其他作业,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和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矿有关负责人及时处理。

4、临时停工地点,不得随意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棚栏和示警牌,禁止人员进入工作面。因临时停电造成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临时停风,当班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必须立即撤出掘进头所有施工人员到进风巷内,严禁严禁将人员撤至回风巷道内。

5、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浓度与全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撤人,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恢复局部通风机向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掘区回风流内的供电。

6、必须建立瓦斯及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制度,凡矿入井人员,必须携带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员必须携带甲烷检测仪或光学甲烷检测仪,并且检查好检测仪的完好切误使用损坏数据不准的检测仪。对于井下的施工地点的瓦斯监控仪探头,要加以爱护,严禁有意损害和破坏,否则将严厉进行处理。

7、掘进工作面和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眼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炮采工作面在爆破前后,应采用水冲洗煤壁有,以取到降尘和减少煤尘的积聚。

8、及时清理巷道中的浮煤,清理和冲洗沉积煤尘,对大巷应定期进行刷浆

9、在作业工作面地点,需有安设喷雾装置和水幕,在顺槽机头装车地点应有喷头喷水进行降尘。

10、当遇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应及时撤离人员,按避灾路线有序的撤离地面。

未述到部分严格认真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严格执行,凡入井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本措施,搞好文明安全生产,做到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遵守矿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纪律。

第9篇 机巷排放瓦斯的技术安全措施

由于需要对11020机巷里段进行维修,需对11020风巷进行排放瓦斯,为确保排放瓦斯顺利安全进行,特制定本措施,各有关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组织措施

1、矿总工程师张合群是本次排放瓦斯的组织指挥者和技术负责人,安监科及通风科必须各指派一人现场指挥排放巷内瓦斯,排放瓦斯前,所有参加排放巷内瓦斯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该措施,在现场严格按措施要求排放瓦斯。

2、安监科必须指定专职瓦斯检查工1名现场监督及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

3、机电队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风机的安装、供电、检修及开停工作。

4、开掘队负责把风机、开关运到通风科及机电科指定的位置(11020机巷外段),然后再按要求接风筒。

二、排放瓦斯方法

排放瓦斯方法: 采用逐段通风排放方法,即先将风筒接至11020机巷外段入口处,并准备一根短风筒(约5m),然后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启动装置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不过超0.5%时,启动局部通风机,在局部通风机开启后,先使风筒偏离11020机巷外段入口处,然后逐渐靠近,同时检查回风瓦斯,通过风筒出口距离来控制瓦斯浓度,待前方瓦斯浓度不超过1.5%时,再接上一根短风筒,排放前方瓦斯,按此方法依次进行,至到将巷道内的瓦斯排放完毕。

三、局部通风机的管理

1、局部通风机,启动装置必须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少于10米。局部通风的吸入风量,必须少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严禁吸循环风。

2、局部通风机必须有专人负责,保证正常运转,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

3、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器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因检修停电原因,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4、局部通风必须做到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严禁风筒破损,有反压边,接口严密,杜绝无风、微风作业。

5、每条巷道使用风筒规格要一致,不准花接,使用规程不一致的风筒时,必须先粗后细,而且中间必须有过渡节。

6、所有运转的局扇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不能无计划的乱停,如果须停局扇时,必须预先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停止局扇。重新启动风机时,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不超限时,方可开动局扇通风,反之,必须排放瓦斯后方可进行工作。

7、凡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局扇或由于高、低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和局扇本身电器事故以及机械事故而引起停电停风时,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均要登记。

四、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1、首先在进风流支护完好可靠地点装局部通风机,并保证“三专、两闭锁”自动倒台功能齐全可靠,检查巷口内有害气体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可接风筒。

2、排放瓦斯前,必须在巷口处安装专用电话,能通到调度室及其其它生产区域;

3、排放瓦斯前,有电修工负责检查施工所需开关、局部通风机安全性能和“风电、瓦斯电”闭锁等情况,机电科落实,确定正常后,通知瓦斯检查工。

4、机电队电工按照要求对排放瓦斯回风流,经过的区域全部断电。

5、瓦斯检查工接到通知后,负责检查开关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情况,只有当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由瓦斯检查工通知风机工向局部通风机送电,否则严禁送电;

6、通风科、安监科负责监督对巷内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3%时通风部门必须及时制定专项安全排瓦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由救护队进行排放,只有当巷内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由瓦斯检查工通知风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排放工作由安监科、通防科现场负责,由通修队负责按规定由外向里进行逐节排放,严禁“一风吹”;

7、排放瓦斯期间,由矿当天值班领导或总工程师在调度室指挥;

8、排放瓦斯时,瓦斯检查工在回风流进入全风压通风处,携带便携式瓦斯声光报警仪,连续监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以便控制风筒末端风量,确保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不超过0.5%;

9、排放瓦斯时,安检科现场跟班人员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瓦斯排放情况;

10、排放瓦斯时,排放人员按照各自分工,坚守岗位,相互协作,严禁玩忽职守、擅自行动或脱岗;

11、排放瓦斯过程中每次接风筒前必须由外向里对巷道进行“敲帮问顶”检查,发现倒棚、失修棚架等问题必须及时处理,隐患未处理完毕前,严禁任何人员进入隐患点以里,由安检科负责落实;

12、排放瓦斯时,必须随时观察局部通风机是否在拉循环风,一旦出局部通风机拉循环风,必须立即停止瓦斯排放工作。

13、排放瓦斯时,所有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好自救器,并保证自救器能正常使用。

14、其他仍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及矿井相关规定。

第10篇 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 安全措施

1、采煤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24小时盯岗制度。

2、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认真检查上隅角瓦斯情况,并每班给瓦斯防治中心汇报3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出现瓦斯局部积聚、超限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瓦斯防治中心和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并立即责令采面停止一切工作,处理完积聚瓦斯后方可恢复工作。

3、工作面风量必须严格按计划配风,测风人员对采面风量按照规定每旬测定一次外,其它时候也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测风,保证风量稳定、可靠。

4、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每次进行放炮作业都必须做好瓦斯检查,并认真填写“一炮三检”记录。

5、采面上、下出口,特别是在上隅角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打眼、放炮,端头支架迁移、、回收、支护等作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先严格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打眼放炮等工作,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6、强化电气设备管理,特别是采面及上隅角附近所用的煤电钻及电缆必须保证完好,杜绝电气失爆。采煤队安排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7、上隅角出现瓦斯浓度达到2%,体积0.5m3 以上的积聚现象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138条规定,在附近20米以内停止工作,撤除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8、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除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发生瓦斯、二氧化碳超限时,瓦检员必须做好处理结果记录,交接班时必须认真仔细交接采面瓦斯情况,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10、根据上隅角易积存瓦斯的特点,必须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一是利用导风幛引风的方式排除上隅角瓦斯,二是利用专用排瓦斯巷稀释积存的瓦斯。

11、上隅角浮煤必须班班清扫干净,严禁浮煤压入在老塘内。

12、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严格按规定加强管理,传感器必须每7天调校一次,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每7天进行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实验,保证瓦斯断电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离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10米。

13、严格落实“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者进行严惩。

14、安检人员必须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采掘工作面浮煤情况和采掘队组有关人员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携带和使用情况等。

第11篇 揭过煤时防瓦斯事故 安全措施

1.坚持物探与钻探相结合,对异常区域配以钻探,当斜井掘进距预测煤层位置20m时,停止掘进,并布置打钻,进行探测煤层工作,以确认煤层赋存情况及时收集瓦斯资料,采取针对措施,防止误揭煤。

2.井下各种机电设备必须达到防爆要求。

3.探揭过煤必须编制专项措施。

4.揭过煤期间,必须确保瓦斯监测系统完好、准确,监测人员随时注意瓦斯变化情况,出现异常立即报告。班长、检查员、电钳工必须佩戴便携,其他入井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自救器。当发现瓦斯异常时,撤出人员,采取治理措施。

5.斜井施工过程中,局部通风机必须连续运转。煤层掘进风筒末端风量不得少于300m3/min。

6.瓦斯监测人员,应将监测时间、地点、含量、存在问题及所采取的措施等认真填写在记录上。

第12篇 瓦斯抽放安全措施

为了解决回采工作面通风瓦斯问题,确保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通风科研究决定在90101回风顺槽开始瓦斯抽放工作,具体安全措施如下:

一、抽放流程:

1、安装钻机(包括固定钻机及调试角度)

2、钻孔(包括开停钻机及起拔钻杆)

3、封孔

4、连接抽放管路

二、抽放工艺:

1、9+10#煤回采工作面本煤层布置参数:

钻孔间距:0.5—0.8m

钻孔位置:工作面回风顺槽

开孔直径:φ93mm

终孔直径:φ93mm

钻孔角度:上仰0°—2°(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钻孔夹角:垂直巷道中线布置5孔,与巷道中线呈85°布置2孔(具体布置后附示意图)

钻孔位置:布置在煤层中

钻孔长度:100—120m

封孔方式:聚胺脂封孔

封孔长度:大于5m

2、9+10#煤回采工作面临近层布置参数:

钻孔间距:0.5—0.8m

钻孔位置:工作面回风顺槽

开孔直径:φ93mm

终孔直径:φ93mm

钻孔角度:上仰8°—10°(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钻孔夹角:平行巷道中线布置3孔,与巷道中线呈10°布置2孔(具体布置后附示意图)

钻孔长度:80—100m

封孔方式:聚胺脂封孔

封孔长度:大于5m

三、抽放方式

1、钻场布置在90101回风顺槽靠回采工作面帮,共布置钻场15个,第一个钻场距回采工作面150m远,其后每间隔60m布置一个钻场,钻场规格为:长5m×宽4m×高2m,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在6个钻场内施工钻孔组,每个钻场布置10—12个孔。(后附钻场布置示意图)

2、回采工作面本煤层抽放、临近层抽放均采用钻场平面扇形钻孔(具体布置后附示意图)

四、注意事项:

1、安装钻机时注意事项:

①安装钻机时要求按设计参数支稳钻机,仰角偏差不大于0.5度,方位偏差不大于0.02米,柱窝下支实,支柱有力。

②安装钻机前,必须检查顶帮,清理浮矸,清平场地,在水仓上口放好板梁,上方交错放置小料后再放置主机,水箱等。

③根据场所,放好泵箱,操作台,泥浆泵,开关等,所有设备要垫起,不得接触水面。

④先调好主机方位角,再进行支柱,待支好支柱,再调节仰角。

支柱时,钻机柱窝下需垫实,撑柱应进行对角支柱。先升起一柱,待稍加用力。再升另一柱,所有柱升起后,重新升紧支柱。所有支柱放入柱窝后,必须先用铁丝拴牵,必须有前倾撑柱,后倾撑柱。

钻机主机调节仰角、升降时,不能用升降油缸时,应挂好导链,连接好钻机主机,导链用力后,方可拧开立柱的螺丝,进行导链升降主机,升降时,人员身体的各部位不得伸于主机底,升降过程注意保护推进油管、升降油缸等。拧紧螺丝后方可松开导链。

⑤在钻场内起吊、移动钻机时,导链挂于起吊钢带、锚杆,检查起吊绳、导链、顶帮等。保证安全,方可起吊,起吊移动连接部位要稳固,不得损伤设备,钻机移动时应掌握钻机重心偏移情况,发现异常,应停止作业,立即处理,钻机移动方向钻机倾倒可能波及的范围内不得有人。

钻场内移动钻探设备时,要保护好油管,防止挤伤油管。

2、钻孔时注意事项:

①运转过程中注意事项:

试运转要求油管连接好,摆顺,所有油管接头连接到位,冷却水接通,电机正转,系统压力读数在规定范围之内。油管未连接好时,不得启动设备。检查油管、电缆、水管不得与钻探设备转动部接触。不得放在易挤压的部位。对导轨润滑点,各运动部件加注油脂。启动电机前,安全负责人检查附近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启动电机。

②开钻、停钻时注意事项:

孔要求平直,尽量减少弯曲。开钻前,要修平开孔处的煤岩层,轻压慢转,确保开孔与钻头正对位置一致,钻进0.5m后,方可正常钻进。由煤层进入顶板时,需轻压慢转,给进压力不大于3—5mpa,待钻头进入顶板0.5m后,方可正常钻进。上钻杆、钻头时,要抹上适量油脂。钻进过程中,除施钻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便操作手把。卸水便时,防止管钳碰撞导轨。主机泵箱,泥浆泵传部皮带防护罩保持完好,开钻时,身体、衣服各部件不得靠近旋转部位,更不得用手抹皮带。钻进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支柱情况,钻机底道木稳定情况,发现异常,停电处理。钻进过程中,施工人员要精力集中,看返水情况、压力表、支柱情况,听孔内进尺声音、马达声音,机械振动声音,发现异常及时停机处理。开钻前,应先开泥浆泵,泥浆泵离合手把上扳,待水泵运转平稳后,放下离合手把,严禁带负荷启动,孔口返水正常后,方可正常钻进。泥浆泵的排水量要保证岩粉返出,返水异常时,泥浆泵压力表猛增,要立即打开安全泄水阀门,直至读数正常,同时钻机不得停止转动,缓慢向外拉钻杆,反复给进后退,直至返水正常,如长时间异常要拔出钻杆,用水冲孔,轻压慢转至孔底再正常钻进。每个回次钻至孔底,先用水冲0.5分钟左右,再卸开水便。运转过程中,油温要符合规定,运转发生异常振动、撞击声等应立即停钻处理。作业人员用管钳拧卸钻杆、钻头、水便时,严禁钻机回转。当班未打完,要将钻杆回撤0.8米左右。

③起拔钻干时注意事项:

拔钻杆要求一根一根卸,码放整齐。钻进至设计孔深后,进行冲孔,冲尽孔内岩粉。钻进自拧丝扣时,不得同时用管钳拧卸。拧不开丝扣,用锤敲击接头处时,应检查锤头的安设质量,保证工具完好。上、下钻杆时,人员要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同时行动,防止砸伤人。钻杆码放不得过高,防止滑散。

3、封孔时注意事项:

①封孔前要将顶端焊有铁挡板的封孔管准备好,根据封孔段长度确定好聚氨脂用量。

②将配制好的甲、乙两种药液混合并快速搅拌均匀,当药液由黄褐色稍变为乳白色时,停止搅拌,将药液均匀倒在毛巾布上,边倒液边向封孔管上卷缠毛巾,并将卷缠好的封孔管迅速插入钻孔内。

③封孔完毕后用木楔将封孔管楔紧,以免封孔管晃动影响封孔质量。

④封孔长度不得小于5m。

4、连接管路时注意事项:

①钻孔与抽放管路连接时,应设置孔板流量计、观察嘴、阀门及放水器。

②封孔装置与抽放管路之间要用柔性埋线胶管连接,便于连接装置的拆除。

三、检查:

1、抽放瓦斯过程中抽放管路、泵站应定期检查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处理问题,保证抽放系统不间断工作。

2、泵站及井下各抽放地点必须加强一氧化碳的检查,随时调整抽放压力,防止煤层自燃。

3、对管路系统上的安全装置、测量装置、阀门等要经常检查,并保证灵活可靠。

第13篇 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火安全措施计划

一、通风

1、在2011年元月份更换好11#风井2#新主要通风机,并对(主、备)两台风机做进一步调试,使新安装主要通风机达到风机风量:8000m3/min,负压:3200pa的最佳工况点。

2、聘请对风机测试有资质的公司对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进行测试,并提交风机测试报告

3、2011年国庆节前后进行矿井防救灾及反风演习。

4、在7-8月份进行矿井瓦斯、二氧化碳等级鉴定工作,并将鉴定结果及时上报。

5、使用瓦、电闭锁开关,做到切实安全排放瓦斯。

6、根据我公司的生产计划,通风科、通风区要经常性的检查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使各区域地点瓦斯不超限。

二、防治瓦斯

1、坚持瓦斯治理的“十六字”方针,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把瓦斯治理工作从以前的“瓦斯超限就停产”提高到“生产时能够做到瓦斯不超限”,从源头上彻底根治瓦斯。

2、通风是治理瓦斯的基础和保障,建立一个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是防治瓦斯事故的关键要素,各主要用风点必须合理配风。

3、管理好矿井现在运行的固定和移动瓦斯抽放系统,确保系统畅通,达到好的抽放效果。

4、本年度矿井计划施工抽放钻孔5.8万米,其中由中澳公司在12层南盘区1212轨上施工3个钻场进行瓦斯区域抽放,施工瓦斯抽放钻孔3.1万m。天荣公司在13上2层施工3个钻场进行瓦斯区域抽放,施工瓦斯抽放钻孔2.7万m,并与地面抽放泵联网抽放。

5、抽放队要对液压钻机定期检修、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且能正常使用。2011年计划在1016回施工采空区钻孔,计划施工40个钻场,80个钻孔。

6、今年新建的泵站有两台低负压瓦斯抽放泵,抽放采空区瓦斯,北京大地公司施工地面一期工程瓦斯抽放孔277m,费用85.9万元。

7、新建的11#泵站真空抽放泵已于2011年12月23日到货,乌海市华凯机电公司及早做好泵站及系统准备安装工作,新的瓦斯抽放泵站将在今年4月前运行。

三、防治煤尘

1、综采、综掘工作面作业时,滚筒、刨头必须使用内外喷雾、喷雾要使用喷雾泵,防止煤尘飞扬。

2、机掘工作面使用好定时风水联动水幕装置。

3、综采工作面回风巷的风流净化水幕割煤时,必须全部打开,并使用好架间布置的负压诱导防尘装置。

4、完善矿井洒水灭尘系统,对巷道风流净化水幕(包括电磁式自动水幕、手动水幕、风水压联动水幕)、转载点喷雾设施、皮带自动重载喷雾等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5、对主要进回风巷道的隔爆水棚进行检查,隔爆水棚按aq标准吊挂。

6、对暂不抽放的采煤工作面进行煤层注水。

四、防灭火

(一)内、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内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⑴建立煤炭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⑵定期测定地表火区附近煤体或围岩的温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由总工程师制定、采取措施组织处理。

⑶通风区对各个防火密闭要上齐观察孔,对co、温度每周进行一次,采煤工作面煤体每半月进行一次,送化验室进行化验并保留化验结果。

⑷各个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

⑸定期对采、掘巷道进行煤尘冲洗,这样不仅灭尘,而且降低煤的燃点。

⑹井下所有煤层的开采,都要采取可靠的防灭火措施,预留好防火墙的位置,在回采结束后,一个半月内将其封闭完毕。

⑺采、掘工作面在采掘过程中,禁止空帮、漏顶,严禁浮煤堆积。采煤工作面回采完毕后,都要及时封闭、防止漏风。

⑻管理好束管监测系统,每天对综采工作面采空区气体采集一次,并做好记录打印报表。

⑼除加强日常检查外,对采区工作的人员进行自燃发火性质和预兆及自救知识等的学习。另外,在工作面进、回巷道的四周巷壁稳固的地方,预先砌好防火墙的墙垛,以备发火时能迅速筑墙封闭。

2、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电气设计及防火的要求。

⑴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电缆必须选用矿用阻燃电缆,电缆线路的连接和敷设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不准许盘圈成堆或压埋送电,防止线路的过负荷,以避免出现短路失火等现象。防止人为造成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机械损伤造成漏电短路而引起火灾等现象。矿井电气设备要有过流、过压、漏电和接地保护措施。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井下配电网络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

⑵加强矿井电气管理,建立各种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建立矿井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制度及持证上岗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用电及自救知识等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⑶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⑷井下和井口房严禁从事电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焊接,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⑸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易燃物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井下使用灯泡、电炉取暖,井下不得使用汽油、煤油。

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仍。严禁将剩涌、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⑺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及爆破说明书的规定,不准随意改变炮眼参数和装药量,必须采用正向装药、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

⑻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泡泥,封泥长度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爆破必须使用3#乳化炸药,杜绝放明炮、糊炮等违章行为。

⑼放炮联线前,必须检查放炮母线的完好情况,不得有裸露接头或不按规定操作现象。

⑽炮掘工作面在放炮前,必须执行人工停电措施,切断回风流中所有电器设备电源,否则不准放炮。送电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当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以下时,方可送电。

⑾井下必须使用阻燃皮带,皮带巷必须设有消防管路,皮带机头处安设手动喷雾装置。各皮带头必须设置消防阀门并配置消防软管20米,各皮带必须安装使用皮带综合保护装置。

⑿皮带机道要保持清洁,杜绝机头、机尾煤尘堆积及浮煤磨皮带现象,皮带司机及检修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各运输、采掘队所管理的皮带必须设专人清理巷道内的浮煤。

⒀坚持井下供电使用三大保护,坚持使用风电与瓦斯电闭锁,井下电器设备必须使用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⒁井下电缆要按规定悬挂整齐,做到“三无”。综采工作面的电缆必须装在电缆卡子内,由专人随机管理,对绝缘值不符合规定的电缆要立即更换,以防电缆爆炸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或燃烧。

⒂电器设备检修时必须停电,严禁带电作业。

⒃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⒄矿井地面静压水池必须满足井下消防用的需要,容水量不得小于200m3,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米设置一个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每隔50米设置一个支管和阀门,支管和阀门的出口应与使用的消防水龙带的接头相吻合。

⒅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有轨道直达井口。

⒆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硐室、材料库、带式输送机机头附近应备有灭火器材并按规定配置沙箱和沙袋。

(二)自燃煤层防灭火措施

1、主要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并对空隙和冒顶采取防漏风措施。

2、提高回采率以减少遗留浮煤、合理确定和尽量缩短工作面服务时间。

3、定期开展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每周至少观测预报一次,观测地点为:采区防火墙、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其它可能发热地点。

4、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材料,并进行永久性封闭。

5、井下消防材料库设置的材料必须符合《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的规定。

(三)发生火灾时的通风应变措施

1、全矿井反风。发生在主要进风井的井口、井筒和井底车场,主要进风石门和进风大巷的井下火灾,应尽快组织反风,灾区人员从回风井撤出。发生在其他区域的火灾,在确认进风方向的人员已全部安全撤退的情况下,经过慎重考虑,周密分析后,可采取反风措施,抢救回风方向的人员和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2、矿井正常通风。矿井发生火灾时采取一切措施确保矿井正常通风,保证矿井的风量、风流方向的稳定。

3、矿井发生火灾,可能引起瓦斯爆炸的危险性,在进行灭火时可保持火区风流方向不变,或增大供风量,防止风量不足瓦斯积聚引起爆炸,扩大事故范围。

4、火势较大或机电硐室的火灾,灭火无效时,采取关闭防火门或打板闭等控制风流封闭火区。

5、灾区的下风流有待救的遇险人员,为了减少灾区内的温度、烟雾,便于灾区内人员外撤,采取打开风门使风流短路的方法。

①、打开火源回风侧的风门,使烟雾进入矿井总回风巷内。

②、打开火源进风侧的风门,使新鲜风流短路减少火区供风,以控制火势的发展。

6、采区的进风巷、回风巷都分别有联络巷并安有风门与区域总进、总回巷相通,根据灭火救人需要随时进行区域反风。

7、当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有自燃发火征兆,影响采煤工作面的正常生产时,为达到保持正常生产和灭火的目的,可在采面进、回风巷内,增设调压风门和调压局部通风机,以改变风压,实现均压通风灭火。

(四)发生火灾时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防止灾情扩大的措施

1、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过电话或小灵通通知井下所有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

2、采掘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作业人员避难的原则为以下几方面:

(1)、位于事故发生点进风侧的人员,要迅速佩戴好自救器沿避灾路线逆风流撤离工作地点。

(2)、位于事故发生点回风侧的人员,撤离时要迅速佩带好自救器,顺风流撤离,跑在前面的人打开风门,等人员全部撤出后立即关闭风门。

(3)、若发现已无撤离的可能性,灾区人员要采取自救措施,找寻一顶板支护完整的地点,佩戴好自救器静坐,等待救援。

3、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受灾遇险人员,探明事故地点、范围、气体含量,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电源,防止二次爆炸发生。

4、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危险时,应迅速修复被爆炸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清理巷道。

5、对由于瓦斯、煤尘爆炸造成的井下火灾,如不能扑灭,要及时封闭。

6、处理瓦斯、煤尘事故时,以尽可能地缩小事故范围为原则。

7、必要时进行全矿井反风,以便抢险救灾。

8、在设计时每一生产水平、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单独的回风道,严禁各采区、水平的串联通风。

9、采区内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应采用独立的通风路线,防止互相影响。

10、矿井主要进、回风道之间的联络巷必须构筑永久密闭,使用的应安设正、反向风门。

11、主要通风机的出口应安装防爆门。

12、各主要进、回风巷和采区进、回风巷都必须安设隔爆水棚,主隔爆水棚按巷道断面不得低于400l/m2,水棚长度不小于30米,辅隔爆水棚按巷道断面不得低于200l/m2,水棚长度不小于20米。

第14篇 运输巷启封密闭排放瓦斯 技术安全措施

根据采掘部署,我矿需启封原3328风巷密闭排放瓦斯,以保证4332机巷的安全施工。为保证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安全,特制定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1.启封3328风巷密闭密闭排放瓦斯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

2.启封3328风巷密闭排放瓦斯由通风科负责,代树云现场负责。

3.所有参加启封密闭人员入井前认真检查安全仪器、仪表、矿灯、工具,杜绝失爆。

4.启封3328风巷密闭排放瓦斯采用全负压排放。

5.启封3328风巷密闭时必须先检查密闭处瓦斯浓度,密闭处不超过1%,顶、帮无危岩,确保无安全威胁后方可使用防爆铜钎、铜锤敲击密闭。

6.启封3328风巷密闭前通风科协助救护队在332运输巷开口处、三中巷水泵以上+42m墩尖儿以下、+120m西翼回风连接巷、+120m西翼电所风门处、263西翼回风连接巷风门处安设警戒,检查瓦斯。

7.切断排放瓦斯风流经过所有地点电源(排放瓦斯风流经过所有地点均无电源)。

8.当密闭中心打开一个孔后,必须停止敲击,由救护队检查全风压第一汇合处风流瓦斯浓度,当第一汇合处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在密闭孔上控制风量,保证第一汇合处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5%,待第一汇合处风流瓦斯浓度低于1.5%,方可将密闭口扩大,循序渐进,始终保证第一汇合处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5%。

9.当全风压第一汇合处瓦斯浓度低于1.5%,检查332回风巷瓦斯浓度低于1%,方可由救护队员进入332运输巷、回风巷进行瓦斯检查。

10.进入332运输巷、回风巷必须加强对顶、帮危岩检查,当出现有垮塌,威胁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前进,待作好支护,确保无安全威胁时,方可继续前行,否则严禁前行。

11.排放瓦斯时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准”原则,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时由矿总工负责现场决定处理。

12. 检查332运输巷、回风巷内各点瓦斯浓度低于1%,方可由陈建勇宣布瓦斯排放结束。

13.参加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所有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签字。

14.未尽事宜,遵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红源井煤矿

2022年1月24日

第15篇 瓦斯防治安全措施计划

一、总体思路

继续深入开展瓦斯治理攻坚战,进一步抓好瓦斯治理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瓦斯超前防范,扎实开展瓦斯治理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消灭瓦斯重大安全隐患。

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达标。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深刻认识瓦斯治理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增强瓦斯及正常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及各级政府一系列指示精神上来。

2、高度重视瓦斯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其他煤矿事故教训,学习好的经验,推动我矿工作。

(二)推进瓦斯治理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建立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标局。

1、加强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严格按标准着力建设“十六字”瓦斯治理工作体系。

2、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治理方针》和依法落实。

(三)坚持瓦斯治理工作作为煤矿生产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瓦斯治理措施。推进瓦斯隐患排查治理。

1、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瓦斯治理系统措施落实,认真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

2、加大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消除瓦斯重大安全隐患。

3、深入开展瓦斯专项整治工作。

4、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实行每月计划配风,每旬测风,按需调风,严格执行通风挂牌管理制度,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实行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

(四)依靠科技进一步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

积极推广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定期聘请专家来矿现场指导瓦斯治理工作。

(五)强化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工作,建立系统运转正常。数据准确,监控到位有效。反应敏捷的安全监控系统。

(六)全面加强瓦斯基础管理工作,提高瓦斯安全保障能力。

(七)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瓦斯治理力度。

四、瓦斯防治措施

一、安全监控监测方面的措施

针对本矿井的实际情况,除配足安全监控一般设备外,由于我矿5#煤层为2级自然煤层,必须配备温度和一氧化碳传感器,并配备红外线便携式测温仪,对重点防范区域,班长配备便携式多参数检测器,进行定时、定点、定人的观测和预报。对井下煤层自燃进行预测预报,以便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二、矿井通风管理措施

1、矿井每年在安排生产计划前必须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保证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

2、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制定通风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3、生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其中1套作为备用,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生产矿井现有的2套不同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在满足生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设专职司机看管。每小时填写1次运行记录。主要通风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和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应悬挂上墙。

4、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况时,必须有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2台及其以上主要通风机联合运转的矿井,要制定相应的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5、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长或矿技术负责人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6、各煤矿企业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风停电,必须按事故追查。

7、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必须具备反风功能,并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矿井反风演习报告报煤矿企业和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8、矿井必须严格执行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测风站必须悬挂记录牌。通风部门应将测风报表报矿长和矿技术负责人。矿井测风报表应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内、外部漏风率等。

9、加强井巷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畅通和行人安全。

10、没有形成负压通风系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回采;严禁在独头巷道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回采;采煤工作面必须确保两个安全出口;严禁采煤工作面利用采空区通风(《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11、矿井必须构筑可靠的控制风流的风门、风墙、风窗,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正向永久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永久风门不得少于两道。非自动风门必须互相连锁。

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窗的永久风门不得少于两道。

永久密闭和临时密闭的质量要符合通风质量标准的要求。

12、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的通风、防尘、监测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不准生产。

13、掘进巷道在施工前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编制局部通风设计,掘进工作面拉门时,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

14、采、掘工作面应实现独立通风。如实现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对于串联通风,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技术人批准后实施。

三、排放瓦斯措施

1、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止运转前,必须断开进入井下巷道内的水管、轨道、电缆等一切导电体,并在井口设置全断面栅栏。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措施,报企业主要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审批。

2、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员全面检查送电区域,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送电。

3、局扇因故停止运转,不论停风时间长短,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停风区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必须由班组长或安全检查工配合进行。由外向里边走边检查,瓦斯浓度达到3%时,按原路返回。

4、当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5%时,可由瓦斯检查员直接进行排放,但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5、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斯检查员必须请示主管领导,由总工程师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指定专人,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6、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由总工程师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报集团负责人批准,并由矿山救护队组织进行排放。

7、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出现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到2%的局部瓦斯积聚时,由瓦斯检查员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瓦斯积聚要汇报矿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专人进行排放。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8、排放瓦斯时,应坚持低浓度排放原则,采用控制风量等方法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排放风流中瓦斯浓度严禁超过2%;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区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

四、防尘供水系统瓦斯治理技术措施

1、生产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防尘用水量每年进行核算一次,地面要建立永久性防尘静压水池,其容量不小于200m3, 并有备用水池。每年必须对水池进行一次清理。

2、井下所有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掘进巷道都必须敷设防尘洒水管路,每隔30-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保证正常的循环洒水灭尘,洒水管理要安设屏障,吊挂牢固,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并有专职管路维修工。采掘工作面巷道管路安设距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20m,且工作面供水压力保证在1.5mpa以上,保证采掘工作面洒水灭尘,任何洒水管路不得兼作排水管。

3、井下各转载点:溜子机头、皮带机头、溜煤眼、煤仓、装车点都必须安设喷雾洒水装置,保证正常喷雾洒水,设施要灵敏可靠,雾化程度好,并逐步实现喷雾洒水自动化。

4、井下所有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设净化风流水幕,雾化后覆盖巷道全断面,保证灵敏可靠,使用正常,并逐步实现自动化。

5、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具有兼职防尘员,距工作面回风50米范围内安装使用放炮自动喷雾装置,连续喷雾不小于10分钟,雾化好,保证正常使用,放顶煤工作面要实行煤层注水,并建立注水台账,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并逐步实现湿式打眼。

6、机采和机掘的工作面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采煤机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不能正常使用,外喷雾压力不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水压不小于3mpa,外喷雾水压不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外喷雾必须用喷咀雾化,喷雾流量每个滚筒不低于15l/min,雾化要覆盖滚筒。机采放顶煤工作面必须安装使用移架喷雾装置,至少每隔6架安装一组,在放煤口安装使用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或除尘器,机掘工作面必须安装使用除尘器或防尘风机或其它有效的降尘措施。

7、建立洒水灭尘制度,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洒水煤尘工,对井下所有巷道必须每周循环洒水一次,对煤尘易堆积的死角必须随时进行洒水灭尘,对转载点及易产生煤尘飞扬的地点必须及时进行洒水灭尘,确保各类巷道无煤尘堆积。各主要进风巷、运输大巷必须每年刷白一次,每月必须填绘防尘系统图,建立防尘设施管理台账,防尘设施检查记录。

8、矿井必须有煤尘爆炸性鉴定检验报告,确定煤尘爆炸指数。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采用被动式隔爆水棚集中布置安装,并符合井下要求,主隔爆水棚设置地点,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联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运输巷和回风巷,相邻煤层之间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辅助隔爆水棚设置地点,回采工作面进回风顺槽,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隔爆水棚必须符合《煤矿用隔爆水棚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水棚不少于400l/m2,辅助隔爆水棚不小于200l/m2。水棚排间距应为1.2m---3m,主要水棚区长度不小于30 m,辅助水棚区长度不小于20 m,水棚之间的间隙与水棚同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 m,水棚边与巷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 m,水棚距巷道轨面不应小于1.8 m,水棚区内各排水棚的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水棚区巷道需挑顶时,其断面积和形状应与其前后各20 m长度的巷道保持一致。水棚应设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距离不得小于50 m,当水棚采用易脱钩的布置方式时,水棚的挂钩位置要对正,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向布置(钩尖与钩尖相对)挂钩角度为(60-t5)度,钩尖长度为25 m m。水棚要经常保持完好和规定水量应每半月检查一次,并建立隔爆设施管理台账,检查记录。

9、矿井要配备足够的测尘人员,并成立粉尘化验室负责测尘和粉尘化验工作。测尘员应按计划定期对井上、下作业场所的粉尘进行测定,按规定井上测点每月测定一次,井下每个测点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两次,在测定全尘浓度的同时,还必须测定呼吸性粉尘浓度,测点布置要按规定布置,并开展个体粉尘测定工作,按规定还必须对粉尘分散度每半年测定一次,对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每次采样后及时填写采样记录,采样结果带回化验室进行数据处理,必须当天进行数据分析,结果填写在测尘记录表中,上报有关领导及科室。

四、防灭火系统瓦斯治理技术措施

1、内因火灾预防

根据自燃发火期确定防治措施。若煤层自燃发火期超过回采工作面回采煤量的开采时间,应采用采完后打密闭墙、封闭采空区的方法防治煤层自燃。

开拓开采方面的措施:

①合理的开采布署

开采布署应为预防煤层自燃创造基本条件,原则上不设计联合布置、邻带同时开采,避免上、下煤层的采空区和邻带煤层导通后漏风,引起煤层自燃。结合本矿煤层赋存特点,可采用“扒皮式”开采。

②合理的开拓布置

对煤的自燃要以防为主,尽量简化采区巷道布置,减少辅助性巷道。主斜井、主要运输大巷、集中回风上山、总回风巷和采区石门巷道、材料斜巷均应布置在煤层底板岩性较好的砂岩中。

③合理的开采顺序

井下采面的开采顺序为下行式,相邻区段尽量少打横穿小眼,并确保横穿小眼不漏风。可实行无煤柱开采,隔离煤柱的留设要考虑防火的要求,且避免煤柱被压裂自燃。煤柱中不得掘进巷道,煤层巷道应全部“揭顶”布置,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④合理的采煤方法

回采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回采,u型通风方式,采空区漏风小。加快开采进度,减小采空区氧化带面积,加大窒息带面积。

采区和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全部撤出设备,进行永久封闭。根据煤层自燃发火期来确定采区的开采期限,从而确定采区的开采尺寸。

2、外因火灾预防

进风井筒及井下建筑物,井底车场必须采用不燃材料支护建筑,各水平的井底连接处,主要绞车道同主要运输巷道、回风巷道的连接处,井下机电硐室,都必须用不燃材料进行支护。

进风井口必须设置防火铁门,以防止地面火灾波及井下。

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并对全体职工经常进行防灭火知识的教育。

设置井上消防器材库,消防库设在+1375m石门同内,存放足够的消防器材,

井下使用的矿灯必须符合规定,井口房和通风机房20m不得用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取暖。

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入井,严禁井下吸烟。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预防机械摩擦起火: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做好井下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运转部位的清洁,及时加注安全可靠的润滑油,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预防爆破引起火灾,严禁不装或少装炮泥爆破,严禁使用矸石、煤粉代替炮泥封堵炮眼,坚持使用水炮泥,严禁放糊炮、放明炮。

预防电气火灾,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使用和维护都必须严格遵守规程的有关规定,应正确选用过负荷继电器、熔化保险器和漏电继电器,以便在电流短路,过负荷或漏电时切断电源。消灭电缆中的“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井下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柴油和变压器油等,井下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保管在加盖的铁桶内,不准乱扔乱放。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

瓦斯安全措施15篇

1、采煤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24小时盯岗制度。2、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认真检查上隅角瓦斯情况,并每班给瓦斯防治中心汇报3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出现瓦斯局部积聚、超限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瓦斯防治中心和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并立即责令采面停止一切工作,处理完积聚瓦斯后方可恢复工作。3、工作面风量必须严格按计划配风,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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