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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瓦斯爆炸的安全措施
1)瓦斯爆炸的条件
引起瓦斯燃烧与爆炸必须具备3个条件:一定浓度的瓦斯、一定温度的引火源和足够的氧。
2)预防瓦斯爆炸技术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
(2)防止瓦斯被引燃;
(3)防止瓦斯爆炸灾害扩大。
防止瓦斯爆炸的技术措施很多,但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被引燃和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扩大。根本措施是前面两个。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加强通风
1 加强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的根本措施:
矿井必须根据规定配足风量。
所有矿井都要采用机械通风,且矿井主通风机的安装、运转等均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每一个生产水平、每一个采区都要布置单独的回风道,实行分区通风。在瓦斯矿井中,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
(5)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控制风流的设施如风门、风桥、挡风墙、调节风门、风窗等设施的设置、质量和管理制度由矿务局统一规定。
(6) 瓦斯矿井的掘进工作面,禁止使用扩散通风。对于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工作面,要根据瓦斯涌出量的大小确定风机能力和风简口到工作面的距离。无论在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如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都要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2) 及时处理局部积存瓦斯
井下易于积存瓦斯的地点有: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顶板冒落的空洞内、低风速巷道的顶板附近、停风的盲巷,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界处以及采煤机附近、煤壁炮窝、枝头柱脚、煤巷掘进工作面的迎头处。应向瓦斯积存地点加大风量或提高风速,将瓦斯冲淡排出;引风将盲巷和顶板空洞内积存的瓦斯排出;必要时要采取抽放瓦斯的措施。
3) 抽放瓦斯
抽放瓦斯的方法一般是用在矿井瓦斯涌出量很大、用一般的技术措施效果不佳的情况下。
4) 加强检查
对于井下易于积聚瓦斯的地方,强化管理,要经常检查其浓度,尽量使其通风状况合理。若发现瓦斯超限及时处理。
2 防止瓦斯燃烧的措施
如前所述,引火源有明火、放炮和电火花、摩擦火花、冲击火花等,必须做到:
(1) 禁止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下井。
(2) 井下禁止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准从事电焊、气焊和使用喷灯接焊等工作。如果必须使用,则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上级批准。
(3) 对电弧、火花也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在瓦斯矿井应选用矿用安全型、矿用防爆型或矿用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在使用中应保持良好的防爆、防火花性能。电缆接头不准有 羊尾巴 鸡爪子 、明接头。要注意金属支柱在矿山压力作用下产生的摩擦火花。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措施,除广泛采用的防爆外壳外,采用低电流、低电压技术来限制火花强度。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与其他电气设备间的闭锁装置。
(4) 停电、停风时,要通知瓦斯检查人员检查瓦斯;恢复送电时,要经过瓦斯检查人员检查后,才准许恢复送电工作。
(5) 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 制度。同时还必须加强对放炮工作的管理,封泥量一定要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决不允许在炮泥充填不够或混有可燃物及炸药变质的情况下放炮。
(6) 为防止机电设备防爆性能失效或工作时出现火花以及放炮产生火焰等引燃瓦斯,《煤矿安全规程》还就以下几种情况作了瓦斯浓度界限的规定:
①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达到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个别地点积聚瓦斯浓度达到 %时,要立即进行处理,附近 内,必须停止机器运转,并切断电源。只有在瓦斯浓度降到 %以下,才许开动机器。
放炮地点附近 2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 1 %时,禁止放炮。
③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 %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④ 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0.75 %时,矿总工程师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告矿务局总工程师。
3 .防止瓦斯灾害事故扩大的措施
(1) 通风系统力求简单,实行分区通风,各水平、各采区和工作面应有独立的进、回风巷,无用的巷道应及时封闭,特别是连通进、出风井和总进、回风流的巷道都必须砌筑两道挡风墙,以防止瓦斯爆炸劝风流短路。
(2) 主要局部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备,并应定期进行试验。为了保证实现反风,连通主要进、回风流的巷道内要装设两道方向相反的风门(双向风门)。
(3) 要创造条件实现区域性反风。
(4) 装有局部通风机的井口,必须设置防爆门,以防止爆炸波冲毁局部通风机。
(5) 采掘工作面不经批准,不许使用串联通风。
(6) 设置水棚或岩粉栅、岩粉带,使瓦斯或煤尘爆炸的范围减小。
(7) 一旦发生瓦斯爆炸,局部通风机一定要保持正常运转状态,尽一切力量恢复由于爆炸而混乱的通风系统。
(8) 发生瓦斯爆炸时,灾区人员要镇静,应尽快地带上自救器,无自救器的用湿毛巾掩住口鼻,逆着冲击波的方向迅速进入就近的避难硐室等待抢救,在硐室中精神要放松。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来源:西部石化网 时间:2010-7-8 字体: 大 中 小
(一)防止瓦斯积聚
所谓瓦斯积聚是指瓦斯浓度超过2%,其体积超过0.5m3的现象。
1、搞好通风 有效地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的最基本最有效方法。瓦斯矿井必须做到风流稳定,有足够的风量和风速,避免循环风,局部通风风筒末端要靠近工作面,放炮时间内也不能中断通风,向瓦斯积聚地点加大风量和提高风速
2、及时处理局部积存的瓦斯。
1)、采面上隅角瓦斯积聚处理;
(1) 迫使一部分风流流经工作面上隅角,将该处积存的瓦斯冲淡排出
(2) 全负压引排法
(3) 高瓦斯工作面采用并联掺新的通风系统
(4) 上隅角排放瓦斯
2)、综采面处理
(1) 加大工作面风量。例如有些工作面风量高达1500~2000m3/min。为此,应扩大风巷断面与控顶宽度,改变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增加进量。
(2) 防止采煤机附近的瓦斯积聚。可采取下列措施:增加工作面风速或采煤机附近风速。国外有些研究人员认为,只要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工作面最大允许风速可提高到6m/s。工作面风速不能防止采煤机附近瓦斯积聚时,应采用小型局扇或风、水引射器加大机器附近的风速。采用下行风防止采煤机附近瓦斯更容易积聚。
3)、顶板附近层状积聚处理;
(1) 加大巷道的平均风速,使瓦斯与空气充分地紊流混合。一般认为,防止瓦斯层状积聚的平均风速不得低于0.5~1m/s。
(2) 加大顶板附近的风速。如在顶梁下面加导风板将风流引向顶板附近;或沿顶板铺设风筒,每隔一段距离接一短管;或铺设接有短管的压气管,将积聚的瓦斯吹散;在集中瓦斯源附近装设引射器。
(3) 将瓦斯源封闭隔绝。如果集中瓦斯源的涌出量不大时,可采用木板和粘土将其填实隔绝,或注入砂浆等凝固材料,堵塞较大的裂隙。
4)、顶板冒落孔洞内积聚处理;用砂土将冒落空间填实;用导风板或风筒接岔(俗称风袖)引入风流吹散瓦斯。
5)、恢复有大量瓦斯积存盲巷或打开封闭抽放瓦斯
4 .经常检查瓦斯浓度和通风状况
(二)防止瓦斯引燃
防止瓦斯引燃的原则,是对一切非生产必需的热源,要坚决禁绝。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热源,必须严加管理和控制,防止它的发生或限定其引燃瓦斯的能力。
(三)、防止瓦斯爆炸灾害事故扩大的措施
万一发生爆炸,应使灾害波及范围局限在尽可能小的区域内,以减少损失。
瓦斯是无色、无臭、无味的气体,看不着闻不到。它比空气轻(比重为0.554),常漂浮在巷道的上半部及独头上山和冒顶处,是煤矿安全生产最隐蔽的杀手。它具有能燃烧、能爆炸、能使人窒息的多种危害性。它主要的危害是燃烧爆炸,造成矿毁人亡事故,其损失较大,影响面较广。
瓦斯的燃烧爆炸是有规律的,不是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发生燃烧与爆炸。在什么条件下燃烧、什么条件下爆炸呢这主要取决于瓦斯在正常空气中的含量。其含量在5%以下遇到高温火源只能发生燃烧不能发生爆炸,但如果井下含有其它爆炸气体或煤尘,则混合气体的爆炸限度将有很大变化,很可能降低在5%以下。因此,我们决不能机械地认为瓦斯含量在5%以下的绝对不会爆炸而麻痹大意,随便改变、提高规程规定的瓦斯限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不超过1%,局部不超过2%,是考虑了各种爆炸气体的影响及留有一定的安全系数规定的。因此,混合气体的最低爆炸限度绝不低于2%,执行规程规定的瓦斯限度才是万无一失的,才不会发生爆炸。瓦斯含量在16%以上时,也不能发生爆炸。这是因为瓦斯含量增加,空气中的氧含量就相对地减少,同时因为瓦斯发凉、吸热量比空气大,燃烧时放出的热量被多余的瓦斯吸收了,因此不能引起燃烧和爆炸。虽然瓦斯含量超过16%不能爆炸,但我们也不能顺此而麻痹大意,因为瓦斯超过16%,虽然失掉了爆炸性,但却带来了严重的窒息作用。当瓦斯含量达到40%以上时,人就会立即窒息死亡。
以上所说瓦斯在5%以下只能燃烧,不能爆炸,在16%以上只能窒息也不能爆炸,只有在5%以上,在16%以下遇火才发生爆炸,含量在95%爆炸威力最猛烈,这就是瓦斯爆炸的规律。我们绝不能违反它,违反它,一定会发生爆炸事故,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但是我们也不要害怕它。因为我们确实认识了瓦斯爆炸规律,就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防止瓦斯爆炸。如,加强通风不让瓦斯的含量达到爆炸限度;加强防火(其中包括静电火源),不让井下发生任何引爆火源。同时要严格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加强瓦斯检查人员技术培训,提高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质量,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以防空班、漏检或误检,杜绝微风和无风作业,及时封闭盲巷,有效地控制井下瓦斯含量不超过爆炸限度及杜绝井下引爆火源,防止瓦斯爆炸可以说是很保险、很有把握的。
第2篇 瓦斯爆炸安全措施
1)瓦斯爆炸的条件
引起瓦斯燃烧与爆炸必须具备3个条件:一定浓度的瓦斯、一定温度的引火源和足够的氧。
2)预防瓦斯爆炸技术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
(2)防止瓦斯被引燃;
(3)防止瓦斯爆炸灾害扩大。
防止瓦斯爆炸的技术措施很多,但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被引燃和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扩大。根本措施是前面两个。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加强通风
1 加强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的根本措施:
矿井必须根据规定配足风量。
所有矿井都要采用机械通风,且矿井主通风机的安装、运转等均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每一个生产水平、每一个采区都要布置单独的回风道,实行分区通风。在瓦斯矿井中,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
(5)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控制风流的设施如风门、风桥、挡风墙、调节风门、风窗等设施的设置、质量和管理制度由矿务局统一规定。
(6) 瓦斯矿井的掘进工作面,禁止使用扩散通风。对于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工作面,要根据瓦斯涌出量的大小确定风机能力和风简口到工作面的距离。无论在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如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都要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2) 及时处理局部积存瓦斯
井下易于积存瓦斯的地点有: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顶板冒落的空洞内、低风速巷道的顶板附近、停风的盲巷,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界处以及采煤机附近、煤壁炮窝、枝头柱脚、煤巷掘进工作面的迎头处。应向瓦斯积存地点加大风量或提高风速,将瓦斯冲淡排出;引风将盲巷和顶板空洞内积存的瓦斯排出;必要时要采取抽放瓦斯的措施。
3) 抽放瓦斯
抽放瓦斯的方法一般是用在矿井瓦斯涌出量很大、用一般的技术措施效果不佳的情况下。
4) 加强检查
对于井下易于积聚瓦斯的地方,强化管理,要经常检查其浓度,尽量使其通风状况合理。若发现瓦斯超限及时处理。
2 防止瓦斯燃烧的措施
如前所述,引火源有明火、放炮和电火花、摩擦火花、冲击火花等,必须做到:
(1) 禁止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下井。
(2) 井下禁止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准从事电焊、气焊和使用喷灯接焊等工作。如果必须使用,则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上级批准。
(3) 对电弧、火花也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在瓦斯矿井应选用矿用安全型、矿用防爆型或矿用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在使用中应保持良好的防爆、防火花性能。电缆接头不准有 羊尾巴 鸡爪子 、明接头。要注意金属支柱在矿山压力作用下产生的摩擦火花。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措施,除广泛采用的防爆外壳外,采用低电流、低电压技术来限制火花强度。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与其他电气设备间的闭锁装置。
(4) 停电、停风时,要通知瓦斯检查人员检查瓦斯;恢复送电时,要经过瓦斯检查人员检查后,才准许恢复送电工作。
(5) 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 制度。同时还必须加强对放炮工作的管理,封泥量一定要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决不允许在炮泥充填不够或混有可燃物及炸药变质的情况下放炮。
(6) 为防止机电设备防爆性能失效或工作时出现火花以及放炮产生火焰等引燃瓦斯,《煤矿安全规程》还就以下几种情况作了瓦斯浓度界限的规定:
①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达到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个别地点积聚瓦斯浓度达到 %时,要立即进行处理,附近 内,必须停止机器运转,并切断电源。只有在瓦斯浓度降到 %以下,才许开动机器。
放炮地点附近 2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 1 %时,禁止放炮。
③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 %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④ 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0.75 %时,矿总工程师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告矿务局总工程师。
3 .防止瓦斯灾害事故扩大的措施
(1) 通风系统力求简单,实行分区通风,各水平、各采区和工作面应有独立的进、回风巷,无用的巷道应及时封闭,特别是连通进、出风井和总进、回风流的巷道都必须砌筑两道挡风墙,以防止瓦斯爆炸劝风流短路。
(2) 主要局部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备,并应定期进行试验。为了保证实现反风,连通主要进、回风流的巷道内要装设两道方向相反的风门(双向风门)。
(3) 要创造条件实现区域性反风。
(4) 装有局部通风机的井口,必须设置防爆门,以防止爆炸波冲毁局部通风机。
(5) 采掘工作面不经批准,不许使用串联通风。
(6) 设置水棚或岩粉栅、岩粉带,使瓦斯或煤尘爆炸的范围减小。
(7) 一旦发生瓦斯爆炸,局部通风机一定要保持正常运转状态,尽一切力量恢复由于爆炸而混乱的通风系统。
(8) 发生瓦斯爆炸时,灾区人员要镇静,应尽快地带上自救器,无自救器的用湿毛巾掩住口鼻,逆着冲击波的方向迅速进入就近的避难硐室等待抢救,在硐室中精神要放松。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来源:西部石化网 时间:2010-7-8 字体: 大 中 小
(一)防止瓦斯积聚
所谓瓦斯积聚是指瓦斯浓度超过2%,其体积超过0.5m3的现象。
1、搞好通风 有效地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的最基本最有效方法。瓦斯矿井必须做到风流稳定,有足够的风量和风速,避免循环风,局部通风风筒末端要靠近工作面,放炮时间内也不能中断通风,向瓦斯积聚地点加大风量和提高风速
2、及时处理局部积存的瓦斯。
1)、采面上隅角瓦斯积聚处理;
(1) 迫使一部分风流流经工作面上隅角,将该处积存的瓦斯冲淡排出
(2) 全负压引排法
(3) 高瓦斯工作面采用并联掺新的通风系统
(4) 上隅角排放瓦斯
2)、综采面处理
(1) 加大工作面风量。例如有些工作面风量高达1500~2000m3/min。为此,应扩大风巷断面与控顶宽度,改变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增加进量。
(2) 防止采煤机附近的瓦斯积聚。可采取下列措施:增加工作面风速或采煤机附近风速。国外有些研究人员认为,只要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工作面最大允许风速可提高到6m/s。工作面风速不能防止采煤机附近瓦斯积聚时,应采用小型局扇或风、水引射器加大机器附近的风速。采用下行风防止采煤机附近瓦斯更容易积聚。
3)、顶板附近层状积聚处理;
(1) 加大巷道的平均风速,使瓦斯与空气充分地紊流混合。一般认为,防止瓦斯层状积聚的平均风速不得低于0.5~1m/s。
(2) 加大顶板附近的风速。如在顶梁下面加导风板将风流引向顶板附近;或沿顶板铺设风筒,每隔一段距离接一短管;或铺设接有短管的压气管,将积聚的瓦斯吹散;在集中瓦斯源附近装设引射器。
(3) 将瓦斯源封闭隔绝。如果集中瓦斯源的涌出量不大时,可采用木板和粘土将其填实隔绝,或注入砂浆等凝固材料,堵塞较大的裂隙。
4)、顶板冒落孔洞内积聚处理;用砂土将冒落空间填实;用导风板或风筒接岔(俗称风袖)引入风流吹散瓦斯。
5)、恢复有大量瓦斯积存盲巷或打开封闭抽放瓦斯
4 .经常检查瓦斯浓度和通风状况
(二)防止瓦斯引燃
防止瓦斯引燃的原则,是对一切非生产必需的热源,要坚决禁绝。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热源,必须严加管理和控制,防止它的发生或限定其引燃瓦斯的能力。
(三)、防止瓦斯爆炸灾害事故扩大的措施
万一发生爆炸,应使灾害波及范围局限在尽可能小的区域内,以减少损失。
瓦斯是无色、无臭、无味的气体,看不着闻不到。它比空气轻(比重为0.554),常漂浮在巷道的上半部及独头上山和冒顶处,是煤矿安全生产最隐蔽的杀手。它具有能燃烧、能爆炸、能使人窒息的多种危害性。它主要的危害是燃烧爆炸,造成矿毁人亡事故,其损失较大,影响面较广。
瓦斯的燃烧爆炸是有规律的,不是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发生燃烧与爆炸。在什么条件下燃烧、什么条件下爆炸呢这主要取决于瓦斯在正常空气中的含量。其含量在5%以下遇到高温火源只能发生燃烧不能发生爆炸,但如果井下含有其它爆炸气体或煤尘,则混合气体的爆炸限度将有很大变化,很可能降低在5%以下。因此,我们决不能机械地认为瓦斯含量在5%以下的绝对不会爆炸而麻痹大意,随便改变、提高规程规定的瓦斯限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不超过1%,局部不超过2%,是考虑了各种爆炸气体的影响及留有一定的安全系数规定的。因此,混合气体的最低爆炸限度绝不低于2%,执行规程规定的瓦斯限度才是万无一失的,才不会发生爆炸。瓦斯含量在16%以上时,也不能发生爆炸。这是因为瓦斯含量增加,空气中的氧含量就相对地减少,同时因为瓦斯发凉、吸热量比空气大,燃烧时放出的热量被多余的瓦斯吸收了,因此不能引起燃烧和爆炸。虽然瓦斯含量超过16%不能爆炸,但我们也不能顺此而麻痹大意,因为瓦斯超过16%,虽然失掉了爆炸性,但却带来了严重的窒息作用。当瓦斯含量达到40%以上时,人就会立即窒息死亡。
以上所说瓦斯在5%以下只能燃烧,不能爆炸,在16%以上只能窒息也不能爆炸,只有在5%以上,在16%以下遇火才发生爆炸,含量在95%爆炸威力最猛烈,这就是瓦斯爆炸的规律。我们绝不能违反它,违反它,一定会发生爆炸事故,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但是我们也不要害怕它。因为我们确实认识了瓦斯爆炸规律,就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防止瓦斯爆炸。如,加强通风不让瓦斯的含量达到爆炸限度;加强防火(其中包括静电火源),不让井下发生任何引爆火源。同时要严格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加强瓦斯检查人员技术培训,提高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质量,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以防空班、漏检或误检,杜绝微风和无风作业,及时封闭盲巷,有效地控制井下瓦斯含量不超过爆炸限度及杜绝井下引爆火源,防止瓦斯爆炸可以说是很保险、很有把握的。
第3篇 s瓦斯爆炸的安全措施
1)瓦斯爆炸的条件
引起瓦斯燃烧与爆炸必须具备3个条件:一定浓度的瓦斯、一定温度的引火源和足够的氧。
2)预防瓦斯爆炸技术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
(2)防止瓦斯被引燃;
(3)防止瓦斯爆炸灾害扩大。
防止瓦斯爆炸的技术措施很多,但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被引燃和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扩大。根本措施是前面两个。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加强通风
1 加强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的根本措施:
矿井必须根据规定配足风量。
所有矿井都要采用机械通风,且矿井主通风机的安装、运转等均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每一个生产水平、每一个采区都要布置单独的回风道,实行分区通风。在瓦斯矿井中,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
(5)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控制风流的设施如风门、风桥、挡风墙、调节风门、风窗等设施的设置、质量和管理制度由矿务局统一规定。
(6) 瓦斯矿井的掘进工作面,禁止使用扩散通风。对于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工作面,要根据瓦斯涌出量的大小确定风机能力和风简口到工作面的距离。无论在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如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都要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2) 及时处理局部积存瓦斯
井下易于积存瓦斯的地点有: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顶板冒落的空洞内、低风速巷道的顶板附近、停风的盲巷,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界处以及采煤机附近、煤壁炮窝、枝头柱脚、煤巷掘进工作面的迎头处。应向瓦斯积存地点加大风量或提高风速,将瓦斯冲淡排出;引风将盲巷和顶板空洞内积存的瓦斯排出;必要时要采取抽放瓦斯的措施。
3) 抽放瓦斯
抽放瓦斯的方法一般是用在矿井瓦斯涌出量很大、用一般的技术措施效果不佳的情况下。
4) 加强检查
对于井下易于积聚瓦斯的地方,强化管理,要经常检查其浓度,尽量使其通风状况合理。若发现瓦斯超限及时处理。
2 防止瓦斯燃烧的措施
如前所述,引火源有明火、放炮和电火花、摩擦火花、冲击火花等,必须做到:
(1) 禁止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下井。
(2) 井下禁止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准从事电焊、气焊和使用喷灯接焊等工作。如果必须使用,则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上级批准。
(3) 对电弧、火花也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在瓦斯矿井应选用矿用安全型、矿用防爆型或矿用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在使用中应保持良好的防爆、防火花性能。电缆接头不准有 羊尾巴 鸡爪子 、明接头。要注意金属支柱在矿山压力作用下产生的摩擦火花。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措施,除广泛采用的防爆外壳外,采用低电流、低电压技术来限制火花强度。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与其他电气设备间的闭锁装置。
(4) 停电、停风时,要通知瓦斯检查人员检查瓦斯;恢复送电时,要经过瓦斯检查人员检查后,才准许恢复送电工作。
(5) 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 制度。同时还必须加强对放炮工作的管理,封泥量一定要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决不允许在炮泥充填不够或混有可燃物及炸药变质的情况下放炮。
(6) 为防止机电设备防爆性能失效或工作时出现火花以及放炮产生火焰等引燃瓦斯,《煤矿安全规程》还就以下几种情况作了瓦斯浓度界限的规定:
①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达到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个别地点积聚瓦斯浓度达到 %时,要立即进行处理,附近 内,必须停止机器运转,并切断电源。只有在瓦斯浓度降到 %以下,才许开动机器。
放炮地点附近 2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 1 %时,禁止放炮。
③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 %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④ 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0.75 %时,矿总工程师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告矿务局总工程师。
3 .防止瓦斯灾害事故扩大的措施
(1) 通风系统力求简单,实行分区通风,各水平、各采区和工作面应有独立的进、回风巷,无用的巷道应及时封闭,特别是连通进、出风井和总进、回风流的巷道都必须砌筑两道挡风墙,以防止瓦斯爆炸劝风流短路。
(2) 主要局部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备,并应定期进行试验。为了保证实现反风,连通主要进、回风流的巷道内要装设两道方向相反的风门(双向风门)。
(3) 要创造条件实现区域性反风。
(4) 装有局部通风机的井口,必须设置防爆门,以防止爆炸波冲毁局部通风机。
(5) 采掘工作面不经批准,不许使用串联通风。
(6) 设置水棚或岩粉栅、岩粉带,使瓦斯或煤尘爆炸的范围减小。
(7) 一旦发生瓦斯爆炸,局部通风机一定要保持正常运转状态,尽一切力量恢复由于爆炸而混乱的通风系统。
(8) 发生瓦斯爆炸时,灾区人员要镇静,应尽快地带上自救器,无自救器的用湿毛巾掩住口鼻,逆着冲击波的方向迅速进入就近的避难硐室等待抢救,在硐室中精神要放松。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来源:西部石化网 时间:2010-7-8 字体: 大 中 小
(一)防止瓦斯积聚
所谓瓦斯积聚是指瓦斯浓度超过2%,其体积超过0.5m3的现象。
1、搞好通风 有效地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的最基本最有效方法。瓦斯矿井必须做到风流稳定,有足够的风量和风速,避免循环风,局部通风风筒末端要靠近工作面,放炮时间内也不能中断通风,向瓦斯积聚地点加大风量和提高风速
2、及时处理局部积存的瓦斯。
1)、采面上隅角瓦斯积聚处理;
(1) 迫使一部分风流流经工作面上隅角,将该处积存的瓦斯冲淡排出
(2) 全负压引排法
(3) 高瓦斯工作面采用并联掺新的通风系统
(4) 上隅角排放瓦斯
2)、综采面处理
(1) 加大工作面风量。例如有些工作面风量高达1500~2000m3/min。为此,应扩大风巷断面与控顶宽度,改变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增加进量。
(2) 防止采煤机附近的瓦斯积聚。可采取下列措施:增加工作面风速或采煤机附近风速。国外有些研究人员认为,只要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工作面最大允许风速可提高到6m/s。工作面风速不能防止采煤机附近瓦斯积聚时,应采用小型局扇或风、水引射器加大机器附近的风速。采用下行风防止采煤机附近瓦斯更容易积聚。
3)、顶板附近层状积聚处理;
(1) 加大巷道的平均风速,使瓦斯与空气充分地紊流混合。一般认为,防止瓦斯层状积聚的平均风速不得低于0.5~1m/s。
(2) 加大顶板附近的风速。如在顶梁下面加导风板将风流引向顶板附近;或沿顶板铺设风筒,每隔一段距离接一短管;或铺设接有短管的压气管,将积聚的瓦斯吹散;在集中瓦斯源附近装设引射器。
(3) 将瓦斯源封闭隔绝。如果集中瓦斯源的涌出量不大时,可采用木板和粘土将其填实隔绝,或注入砂浆等凝固材料,堵塞较大的裂隙。
4)、顶板冒落孔洞内积聚处理;用砂土将冒落空间填实;用导风板或风筒接岔(俗称风袖)引入风流吹散瓦斯。
5)、恢复有大量瓦斯积存盲巷或打开封闭抽放瓦斯
4 .经常检查瓦斯浓度和通风状况
(二)防止瓦斯引燃
防止瓦斯引燃的原则,是对一切非生产必需的热源,要坚决禁绝。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热源,必须严加管理和控制,防止它的发生或限定其引燃瓦斯的能力。
(三)、防止瓦斯爆炸灾害事故扩大的措施
万一发生爆炸,应使灾害波及范围局限在尽可能小的区域内,以减少损失。
瓦斯是无色、无臭、无味的气体,看不着闻不到。它比空气轻(比重为0.554),常漂浮在巷道的上半部及独头上山和冒顶处,是煤矿安全生产最隐蔽的杀手。它具有能燃烧、能爆炸、能使人窒息的多种危害性。它主要的危害是燃烧爆炸,造成矿毁人亡事故,其损失较大,影响面较广。
瓦斯的燃烧爆炸是有规律的,不是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发生燃烧与爆炸。在什么条件下燃烧、什么条件下爆炸呢这主要取决于瓦斯在正常空气中的含量。其含量在5%以下遇到高温火源只能发生燃烧不能发生爆炸,但如果井下含有其它爆炸气体或煤尘,则混合气体的爆炸限度将有很大变化,很可能降低在5%以下。因此,我们决不能机械地认为瓦斯含量在5%以下的绝对不会爆炸而麻痹大意,随便改变、提高规程规定的瓦斯限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不超过1%,局部不超过2%,是考虑了各种爆炸气体的影响及留有一定的安全系数规定的。因此,混合气体的最低爆炸限度绝不低于2%,执行规程规定的瓦斯限度才是万无一失的,才不会发生爆炸。瓦斯含量在16%以上时,也不能发生爆炸。这是因为瓦斯含量增加,空气中的氧含量就相对地减少,同时因为瓦斯发凉、吸热量比空气大,燃烧时放出的热量被多余的瓦斯吸收了,因此不能引起燃烧和爆炸。虽然瓦斯含量超过16%不能爆炸,但我们也不能顺此而麻痹大意,因为瓦斯超过16%,虽然失掉了爆炸性,但却带来了严重的窒息作用。当瓦斯含量达到40%以上时,人就会立即窒息死亡。
以上所说瓦斯在5%以下只能燃烧,不能爆炸,在16%以上只能窒息也不能爆炸,只有在5%以上,在16%以下遇火才发生爆炸,含量在95%爆炸威力最猛烈,这就是瓦斯爆炸的规律。我们绝不能违反它,违反它,一定会发生爆炸事故,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但是我们也不要害怕它。因为我们确实认识了瓦斯爆炸规律,就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防止瓦斯爆炸。如,加强通风不让瓦斯的含量达到爆炸限度;加强防火(其中包括静电火源),不让井下发生任何引爆火源。同时要严格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加强瓦斯检查人员技术培训,提高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质量,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以防空班、漏检或误检,杜绝微风和无风作业,及时封闭盲巷,有效地控制井下瓦斯含量不超过爆炸限度及杜绝井下引爆火源,防止瓦斯爆炸可以说是很保险、很有把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