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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安全措施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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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安全措施

第1篇 煤矿斜井巷提升兼作行人道的安全措施

1、在斜井(巷)的上部水平车场设自动常闭的阻车器,并保持动作灵活。只有矿(料)车与提升钢丝绳挂接好而准备不放时,方可打开阻车器。

2、在上部水平车场变坡点下方20m处设挡车器;并由上把钩工控制,矿车下放前方可打开,矿车上提通过后即时放下。

3、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安全挡,且随工作面前进而移动;安全挡距工作面最大距离20m,并设专人负责操作,不通车时不应打开,矿车通过后必须立即关闭。

4、斜井(巷)一侧,要设专用人行道,人行道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从碴面起垂高1.6m内,必须留有宽0.8m以上的人行道;

2)人行道必须畅通无阻,严禁堆放任何物料影响行人。

3)坡度大于16o以上时,人行道应设台阶或扶手,以方便行走。

5、在人行道一侧间隔40m设一个躲避硐;且净高有1.8m,宽深各1.5m。如有可利用的硐室或巷道,可不另设躲避硐。躲避硐内不得有积水或堆放杂物。

6、在每个躲避硐口、横川口,应安装红信号灯,信号灯应与绞车电路闭锁;绞车运转前,提前预告井巷中的行人。

7、严禁行人离开人行道到轨道上行走。行人必须随时注意红色信号灯。红灯亮时必须尽快进入附近的躲避硐内,待矿车上行到坡底或上提到上部水平车场,放下挡车器关闭红灯后,人员方可行走。

8、躲避硐和人行道,要与掘进同步施工。靠近工作面的硐室,暂可作存放即将使用的一次爆破材料用量。但在放炮前,未用完的爆破材料,必须移出放炮警戒线外的安全地方。

9、斜井(巷)中和井口附近,严禁堆集,存放能够沿斜井(巷)滚下的物料。在运输中掉落的物料,应随时回收,以防滚动伤人或损坏设施。

10、对提升钢丝绳应每日检查断丝、锈蚀,直径磨损缩小和绳长等损伤情况,不符合安全规定时,立即处理或更换。

第2篇 运输与提升安全措施

一、平巷与斜巷运输:

1、低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可使用架线电机车,但巷道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应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3、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如果在全风压通风的主要风巷内使用机车运输,都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并必须在机车内装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油)装置。如果风巷是沿煤层掘进或有穿过煤层的区段,都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板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5、列车和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6、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的规定:

①一人只准推一个车,推车时,必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接近道岔、弯道、巷道(硐室)口、风门、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以及坡度较大的地方都必须减速并发出警号,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②严禁蹬车,搭车和放飞车。

③同方向推车时,两车间的间距:在坡度小于或等于0.5%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0.5%时,不得小于30米。

④在轨道坡度较大的地方,停放车辆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稳住;轨道坡度大于0.7%时,禁止人力推车。

7、在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在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②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人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挡车装置。

③在上部车场人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④在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人斜巷的阻车器。

⑤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应安设能够防止未连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装置。

⑥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⑦斜井串车提升,严禁蹬钩和矿车内乘人。行车时,应发出声光警示信号,严禁行人。

⑧斜井及下部车场必须设躲避硐。

上述阻车器和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可打开。

二、钢丝绳:

1、主要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以0.3米以下的速度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并记录断丝情况和钢丝绳直径缩小的情况,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同钢线绳总断面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①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②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和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为10%;

③罐道钢丝绳为15%;

2、钢丝绳直径比标称直径减小以下数值时,必须更换:

①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5%;

②罐道钢丝绳为15%;

③使用密封钢丝绳时,外层钢丝厚度磨损量达到50%。

3、钢丝绳的钢丝变黑,有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

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钢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第3篇 二级提升上山修护技术安全措施

二级提升巷主要建造在12#煤层,因已延深533水平以下,估计积水比预计的还多,巷道损坏程度也相对严重,加上原来用的木支护,操作起来难度相对较大。针对这种情况,特拟技安措施如下:

一、施工顺序:检修二级提升绞车,检修铁道,安装信号、阻车器、挡车拦等。排水、清淤、支护、打开密闭、新掘联络巷、清修回风巷、形成回风。再排水、清淤、支护、打开密闭、新掘联络巷、清修回风。闭掉前面联络巷,以此循环直至将533水平以下积水排出。

二、在二级提升甩车道以下无水安全处安装局部扇风机正压向二级提升井送风,打开双风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安装排水设备排出积水,进行清淤、支架、出渣。支护清理至密闭联络巷时将联络巷密闭打开,形成回风系统。

三、当清理至12#层工作面回风巷时,视其垮冒程度,先将回风巷临时封闭,以防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涌入清修巷内。

四、清修到c12运输巷口时将风巷临时密闭打开,以利水仓排水时通风,并将水仓清理,作为下水平排水时的转运点,以减少水泵扬程不够的困难。直至将下面积存水排完,在巷道贯通后,新系统的水仍由此排出,待新系统排水系统形成后,它的服务时间才会结束。

五、巷道支护

1、由于原提升上山,联络巷、回风巷,均系木材支护,加上封闭时间较长,又被水浸泡,围岩松软,支护强度减弱,甚至失效,大量需更换或加补,且整改修复后的巷道断面积不得小于4.7m2(即上宽1.6m、下宽2.4、高1.8m),所以在修复过程必须特别严格操作。

2、更换或加补支护时,必须先观察支护材料的腐朽程度和受力情况,决定更换或加补。加补支护前,先选择适当的位置在不影响行人和运输的前提下进行。更换支柱或棚时,必须先加固该更换棚柱前后的棚。加固方法:先用开块料一梁两柱双排托住前后方5米的支架,才能拆除断梁折腿,安装新的棚梁,以此循环进行,以免发生顶板伤人事故。

3、当班撤换下来的旧料可用于接顶、背邦不够的由地面运去补充,邦顶必须背护严实,支护迎山有劲。

4、当班的矸石杂物,当班必须清运完。

5、清修顺序:必须是由上往下进行,严禁人员进入未清修地段和垮冒严重地带,未排出积水带打上临时棚栏,以免人员误入。

6、在新掘回风联络巷时,必须是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当第二个联络巷新掘通风后,前一个联络巷必须密闭,以保证供风量。

7、回风上山清修,仍按前述清修方法进行,出渣(矸)可用花轮车或人工背转运至提升巷装车运出地面。

六、通风、瓦斯、监控

1、在未形成负压通风前,采用5.5kw局扇正压送风,碛头风量不少于75m3/min。负压风流形成后,移动局扇至距回风不少于10米的地方重新安设。

2、风筒必须吊挂平直,做到逢环必挂,保证碛头有足够的风量。

3、在排水前先排掉巷道内积存的有毒有害气体,排水时不能停风。

4、当班瓦斯检查员必须巡回检维修地段及老空密闭处的瓦斯,并认真填写记录。

5、瓦斯传感器必须按规定安设且与主机并网,碛头探头必须安设在碛头回风不大于5米的安全位置,且随碛头进展而移动,以保连续监控。

6、传感器实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其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5%。

7、若遇临时停风,人员必须撤退至进风安全处或地面,待恢复送风后,方能恢复工作。

七、避灾路线

1、若遇顶板冒落伤人,人员撤至支护完好的安全地段,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待顶板稳定后实施救援以免灾情扩大。发生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地面汇报,汇报情况时必须汇报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原因、人员伤亡情况,以利采取施救措施。

2、若遇瓦斯伤人事故,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施救至新鲜风流中,进行人工呼吸等,等待救援,其它人员从工作面—提升坡—地面。

3、若遇水害事故,人员从工作面 地面。

八、其于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第4篇 箕斗提升安全措施

我矿开拓方式为立井--斜井综合开拓,主立井负责提升人员、运料、进风。副立井为回风井。斜井为进风井。为了确保主井的提升人员、运料、进风和提煤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一、检查方面

1. 对箕斗的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罐座、装卸设备、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的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限速器、跳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要记录备案。

2. 对于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并保证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7,更换新绳时必须进行拉断、弯曲和扭转试验,如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时,严禁使用。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绳总面积之比达到5﹪时,必须立即更换。对使用的钢丝绳必须每月涂油一次。

3. 对于箕斗的扶手、罐门、安全链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时必须马上进行修复。

二、相关规定

1. 对罐笼的防坠器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必须经常处于灵活状态。

2. 人员乘坐箕斗上下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都不得超过0.75m/s2,且最大速度不得超过8m/s。

3. 每班升降人员前,应先开一次空车,检查绞车动作情况,确认绞车运行正常后,方可提升人员。

4. 在交接班升降人员时,必须由正司机操作绞车,副司机监护。

5.井口、井底信号装置必须与绞车的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井底信号工发出信号后,绞车才能启动。

6.井底必须安装直通绞车房的电话,确保能随时联系。

三、相关制度

1. 上下井人员必须听从井上下信号工的指挥,必须遵守乘罐制度,遵守先上后下的规定,严禁抢上抢下,每罐乘坐人员不得超过6人。

2. 人员进入罐笼后,必须将箕斗的上盖盖好,井上下信号工应确认铁门关好,安全链挂好,将护栏关闭好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3. 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进出罐笼,严禁在罐笼内起哄打闹,严禁将头、四肢伸出罐外,站稳扶好。

4.主箕斗提升人员时,严禁主、副箕斗提煤,严禁人员与材料同箕斗上下。

5. 运送材料时,严禁超高、超宽、超载,材料必须摆放整齐牢固。

6. 运送火工品时,爆破员携带雷管和炸药时,要分罐上下,严禁炸药和雷管同罐上下,其他人员严禁与爆破员同罐上下。

7. 检修人员在箕斗顶上工作时,必须装设保险伞,并佩戴保险带,绞车提升速度一般为0.3~0.5m/s,最大不得超过2m/s,且信号必须可靠。

8.绞车司机提升人员、运送物料时,要严格按照绞车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遵守相关规定。

凡本措施未涉及之处,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人员、物料的提升安全。

山西煤矿

第5篇 垂直提升机安全措施

(一)、井架的安全使用

1、井架应有建筑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方可使用;

2、架体必须上下垂直,无扭曲,井架安装的垂直偏差应控制在全高的1/600以内,用连接杆将架体与每层楼板连结,井架不得与脚手架连结,架体外侧用安全网全封闭,架体安装与拆卸应由具有资格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3、限位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钢丝绳不得拖地,采取过路保护措施;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或严重锈蚀不得使用;

5、楼层卸料平台防护设施完善可靠;

6、吊篮应设置安全门,吊篮提升不得使用单根钢丝绳,施工人员不准乘坐吊篮上下;吊篮不得长时间悬于井架中,应及时落至地面;

7、卷扬机地锚应牢固,卷筒上的钢丝绳缠绕整齐,最少时不得少于3圈,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卷扬机应接零接地,电源进出线加设防护套管;应设置安全作业棚,作业棚位置应有利于卷扬机司机清楚地观察吊篮的升降情况;

8、井架上下设置双向联络信号;

9、井架应有避雷装置。

10、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井架杆件是否发生变形和连接松动情况,经常观察地基和井架是否有不均匀沉降情况,并及时加以解决;

11、井架基座及周围排水通畅,不得积水。

12、卷扬机应安装平稳,有良好视野,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卷扬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卷扬机距滑轮一般不应小于15米 ;

13、在确认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安全可靠时,方可操作;

14、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钢丝绳,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吊物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还应用棘轮保险卡牢;

15、遇中途停电时,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吊物放下;

16、操作人员应着工作服,女工应戴帽,防止衣袖和头发等被卷筒绞入。

(二)、缆风绳及地锚

1、缆风绳及地锚在使用前应验收是否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2、提升机的缆风绳直径应大于9.3mm,缆风绳设置2组;

3、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为60°,其下端应与地锚连接;

4、在架高12米处,必须设一道缆风绳,架顶再设一道,每道设四根钢丝绳对角布置,绳卡保证3个,绳卡大面卡在主绳方向,间距15d(d:钢丝绳直径)。

(三)、电气要求

1、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符合提升机工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并有合格证书;

2、提升机的总电源设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装置;

3、提升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地;

4、架体要有避雷装置;

5、工作照明的开关应与主电源开关相互独立;

6、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

(四)、安全装置、防护措施

1、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

2、断绳保护装置: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

3、楼层口停靠栏杆:各层楼的通道口处设置常闭的停靠栏杆、吊篮运行到位时方可打开;

4、吊篮安全门:吊篮的上料口处装设安全门,升降运行时,安全关闭吊篮的上料口,防止物料从吊篮中滚落;

5、上料口防护棚:防护棚设在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上方,其宽度大于提升机的最外部尺寸长度大于5m,上下两层竹笆,间距为700mm;

6、上极限限位器当吊篮上行至限定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

7、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

8、信号装置使各层使用提升机装卸物料人员能清晰听到;

9、楼层卸料平台防护设施完善可靠;

10、提升机搭设、使用操作都必须持证上岗;

11、要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警示牌。

(五)、卸料平台的搭设与拆除

1、架体选用扣件式钢管搭设:

(1)架体地基应整平夯实,架体立杆底部架设50mm垫木,周边排水措施合理无积水;

(2)搭设宽度为1.5m,距吊篮与墙面均保持100mm,长度约为3m,每皮高度为楼层高度;

(3)平台架为楼层每升高一层搭设一层,搭设前应预埋钢管与架件拉结,顶上一层应设临时与结构拉结,搭设时先摆放扫地杆,逐根树立立杆与扫地杆扣紧,再装大小横杆,扣件要拧紧并随时校正杆件的垂直和水平偏差;

(4)有变形的杆件和不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

(5)搭设的架体要平稳牢固,并具有足够的承载力;

(6)要设置防护栏杆、避雷装置、接地设施、进料口处要设置工具式平台安全推拉门,采用φ30钢管门框架加方钢格栅;

(7)架体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划出工作区标志,禁止行人进入并竖立警戒标志;

(8)拆除时应自上而下,一层一层拆除,先拆连墙杆后拆架杆,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9)拍下的材料应用绳索拴牢下运,严禁抛掷;

(10)搭设与拆除工人必须戴好安全帽,正确佩戴安全带系好鞋带,必须持证上岗;

2、平台板为松木板,板厚为50mm,宽约200mm,板的端头用铁皮包箍,铺设时要平整、紧密、牢固、稳定并且有一定的承载强度。

(六)、架体的拆除

1、拆除作业作为安装作业的反过程,应遵循后安先拆,先安后拆的原则;

2、在拆除缆风绳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个标准节,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件,拆除架体应安排在白天,如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并加强警戒;

3、拆除井架时,下面严禁有人同时操作。

第6篇 矿井机电提升运输 安全措施

一、概述:

为确保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机电科、机电队要认贯彻执行,机电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的技术优势,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使全矿供电系统更加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井上下机电运输提升服务于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对机电设备严加管理,针对机电设备、主运输提升、辅助运输设备定时检查,维 护专项治理,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mt5010-95)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要求设备工作,为了保证机电提升运输安全运转,特制定本措施。

二、人员组织:

组长: 张保卫

副组长; 杜殿国 李祥平

组员: 冯小平 李树明 成彩红 张全斌 高剑 高建军 刘厚厚 康海平 闫王保

联络电话:机电矿长8004、机电科8091、井下机电队 8027、井下皮带队8085、地面机电队8088

三、机电设备安全措施:

1、矿井双回路电源必须定期检查、检修,每年雷雨季节来临前,矿组织人员对双电源线路两侧的章碍物清理一次。

2、35kv、10kv变电所高压供电部分每年雷雨季节来临前按市“防雷办”要求对避雷装置检测一次,并对高压开关柜、绝缘油进行检查、检修,凡带负荷跳闸三次的油断路器,必须检查其绝缘油质量,必要时立即更换。

3、操作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执行,非专职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必须戴绝缘手、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值班电工必须执行矿“停、送电工作票制度”。

4、矿井要害车间或主要电气设备(主、付井绞车、主风机、井下5#、8#变电所、主排水泵)必须具备双回路供电,备用电源要随时能投入使用,并能满足负荷需要。

5、井下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6、新购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选型合理,并有“ma”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并逐步淘汰相关的旧设备。

7、井下严禁带电搬迁、检修电气设备(包括电缆)

8、测试井下电气设备的仪表、仪器,应使用本质安全型或安全无火花型;用普通仪表、仪器测试时必须检查测试地点20m内的ch4浓度,只有确定ch4浓度在1%以下时才允许使用,并适时监测使用环境的ch4浓度。

9、井下高压变压器的控制开关(bgp系列)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电压保护;低压电器设备的控制开关(真空磁力启动器)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10、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必须每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有记录;严禁甩开漏电保护装置直接供电。

11、井下低压馈电开关(kbz80系列)、真空电磁启动器(qbz系列)jdb保护器整定必须苻合规定;开关内的保险熔体必须正确选择。

12、机电科必须适时绘制反映井下实际情况的供电系统图,各值班电工必须了解井下设备布置情况及各设备安全性能

13、井下所有电压在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都必须有保护接地、接地电网上任一保护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14、局扇要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掘进工作面所有非本安型电器设备要装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设备,当局扇停止运转或瓦斯超限时,能立即自动切断采掘区胶带上山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15、井下高低压开关必须装有“三开两防锁”,保证开关开盖断电,杜绝非专职人员打开维修。

16、井下低压电缆必须使用矿用铜芯电缆,并有阻燃标志;电缆的载面选择除能满足其供电负荷(长时允许能过的电流)外,还必须用电压损失进行校验。

17、井下电缆严格按规定敷设,并不能用铁丝捆绑,带电的电缆不得盘圈或盘“8”字形存放。

18、井下信号、照明的控制开关必须使用设有漏电保护、过负荷保护、欠压保护和断相保护的综合保护装置,并严禁甩开其保护插件直接供电;信号、照明电缆必须苻合有关规定。

19、井下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调整必须苻合规定:

(1)、使用中的防暴电气设备的防暴性能每月检查一次;

(2)、配电系统断电保护装置每6个月检查、整定一次;

(3)、每年进行一次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4)、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每6个月检查一次;

(5)、固定敷设的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情况每季检查1次;

(6)、每月检查一次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情况;

(7)、每季测定一次接地电网的接地电阻值;

(8)、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测定其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

20、机电设备要杜绝失爆,下井前进行防爆检查,合格后贴上防爆证后才允许入井。设备要挂专责牌,每天有专人检查、维护,确保完好。

21、矿灯必须由矿灯房集中管理,经常下井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灯房必须有多出常用灯人员10%的备用矿;矿灯必须能连续正常使用11h,并装有短路保护器;不苻合矿灯完好标准的矿灯一律不得发出、使用。

22、井下使用矿灯人员严禁拆开、敲打、撞击矿灯,升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

23、电缆、信号线、管路必须按要求吊挂整齐,开关要上架并靠帮安设。

24、起吊、拆除、安装设备时,必须由专人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起吊点和工具是否有足够的承载强度,不完好或不够承载强度时,不许起吊,起吊点能承载的拉力必须超过起吊重量的6倍。且起吊时做到平、稳、缓冲,操作人员不能站在设备的正下方。

25、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运的设备,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吊设备张紧的吊绳、吊具。严禁用支护锚杆作为起吊点。

26、起吊设备时必须设专人集中精力统一指挥,附近严禁无关人员逗留、通行、作业等。严禁起吊带电的设备。

27、检修输送机及在输送机靠帮一侧工作时,输送机应停止运行。输送机检修时,必须将前级开关断电,并挂停电牌。电器设备检修空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8、井下电工必须配带瓦斯便携仪。

29、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0、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31、施工现场应悬挂供电系统图。

32、喷雾回风侧5m范围内不得有电器设备。

33、机电设备安设处要无淋水,顶板稳定完整,如确需放在有水处则要有防开关淋水措施。设备表面要清洁干净。

34、皮带机、刮板机必须有可靠的液力耦合器,并装入适量水质。易熔塞齐全可靠,防爆片齐全、可靠。

35、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原则。

四、提升运输系统安全措施

(一)、概述

为了满足生产需要,现在副井口安装一部jk-3×2.2型提升机作为辅助提升运输系统。提升机技术参数如下:卷筒宽度:2.2m,卷筒直径:3m。最大提升速度:3.67m/s,电机功率:450kw。钢丝绳直径:32mm。

(二)提升运输系统措施:

1、施工地点:副井口、绞车房、副井底车场。

(1)认真检查绞车润滑、液压制动系统、电控系统的完好及滚筒、减速器、电机、天轮的固定情况,检查绞车各类保护动作是否可靠;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2)、每天提升运输前,检查信号系统,确保畅通、清晰。

2、运料队:

(1)、检查轨道与矿车的完好情况,及钩头与矿车的连接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允许走钩。

(2)负责各档车栏、阻车器,抓捕器等安全设施的检查。

(3)、负责各物料提升运输过程中的现场安全检查。

(4)、负责物料的安全装、卸。

3、施工负责人:

负责本范围内的施工组织、人员调整、施工方法的实施。

4、安全负责人:

是本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范围的施工过程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违反本措施规定的必须坚决制止。

人员组织:

5、地面机电队:

(1)、绞车主司机:

(2)、绞车监护司机:

(3)、设备运行检查人:

(4)、钢丝绳检查人:

6、运料队:

(1)、施工负责人:

(2)、安全负责人:

(3)、信 号 工:

(三)、施工前准备工作

(一)、机电队:

1、新安装的矿井提升机,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检查验收和测试内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2、施工前,详细检查绞车的固定(包括电机、减速器)、液压系统、润滑系统、制动系统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确保无问题后,检查电控系统,并对各类保护,做一次试验,确动作正常。

3、每班必须有专人详细检查绞车钢丝绳并填写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出现如下问题: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标称直径的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时,必须更换全绳;发现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必须更换全绳。

4、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5、钢丝绳的检查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必须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施工前检验信号系统,各类信号确保畅通、清晰;井口、井底必须有直接绞车房的信号,且时时处于完好状态。

(二)、运料队

1、每天设专人检查副井井口车场、副井斜井、副井底车场轨道,铺设质量应苻合下列要求: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轻轨相符。轨道高低和左右不超过2mm,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5mm。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于内轨顶面的高低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4)、在曲线段应设置轨距拉杆。

(5)、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2、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路基必须砸实,轨枕的数量及规格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4、必须使用合格的保险绳,保险绳的规格必须与主绳相同,并定期检查保险绳的完好情况,及连接钩头的完好情况。

5、每班施工前,专人沿主井斜巷步行检查托绳轮,不得有磨绳现象,并保持转动灵活。

6、在井口车场距变坡点2m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必须按照规程规定安装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

7、提升之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8、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和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四)、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机电队: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提升信号系统、液压基础知识和各种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严禁非绞车司机操作绞车。开绞车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主司机、监护司机不得在开车时脱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做好交接班记录。

3、禁止超负荷运行,禁止主回路不送电滑行。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4、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5、司机不得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装置整定值。

6、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过卷、松绳保护等项试验。

7、维修人员进入滚筒工作前,应落下保险闸,锁住绞车滚筒,切断电源,并在制动闸把上挂上“滚筒内有人工作,禁止动车”警示牌。工作完毕后,摘除警示牌,并应缓慢启动。

8、司机操作时应集中精力,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使用电话。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9、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司机不得擅自动车,若因故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信号执行。

10、绞车司机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与信号把钩工密切配合,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等情况时,都不得开动绞车。

(二)、运料队

1、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情况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偏、超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2、不得违章作业,有责任制止一切违章现象。严格按规定挂车,不得超挂,严禁乘坐斜车,有权停用一切不符合装载要求及下井要求的车辆。

3、车场信号挂钩工负责提升或下放车辆的摘挂钩,检查车辆连接装置、钢丝绳头20米范围内的钢丝绳变化情况,发送信号及担任车场警戒工作。检查所有的车辆连接装置是否完好,装载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物料绑扎是否牢固,物料是否倾斜、重心是否偏移。若检查中发现物料倾斜、重心偏移严禁挂钩及提升。

4、挂好钩头后检查车辆连接是否牢固可靠,巷道内是否有人员行走,确认无人员行走时,上下部车场信号挂钩进行联系,设好警戒、人员进入躲硐后,发出提升信号。

5、在提升中严禁扒、蹬、跳和人员随车行走,并严格执行“行走不行人,注意安全”的规定。

6、不适应矿车1的物件要用平板车或滑车。平板车和滑车的型号与物件重量相适应。

7、矿车之间必须使用试验合格的标准三环链和插销连接,且插销必须与车辆闭锁的装置。

8、注重班前检查,对使用工具、安全设施。运载车辆、运输线路、信号、进行检查,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作业。

9、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负责行车中警戒行人进入工作现场。

10、所有参加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人代替上岗;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11、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12、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信号规定如下:一声停,二声上,三声下,四声慢上,五声慢下。

13、运输大件、检修井筒、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4、保证副井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15、在副井5#入口处必须装设挡车栏且要经常处于关闭状态,且在躲避硐室必须设专人看守。事先联系好所下物料的停放位置,如果物料要下至5#,待专人搬好道岔确认无误后方可发信号开车。待车辆通过挡车器后立即关闭挡车器。通过拐弯处时,必须减速,以防止矿车脱轨,翻车,煤(矸石)倒出伤人。

16、提升运输时,轨道附近严禁有人作业,保证所有人员处于安全位置。

17、“四超”指超重、超长、超高、超宽、超重是指重量在2吨以上的设备,超长、超宽、超高物料是指长度在4米以上,宽度在1.2米以上,高度钻1.8米以上的物料。

18、“四超”物料要使用专用车辆运输,装车时重心要适中,前后左右突出的部位要保持平衡,绑扎要牢靠,同一辆装2件以上的物件时,必须有防止物件相对滑动的措施,必须有专人检查、验收装车情况,不符合装车要求时不准运输。

19、运输“四超”物料时,必须有专人现场指挥,严格执行“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物料运输的安全措施。

20、大型设备和超长物料车辆在车场内或者其它地方停放时,每辆车都必须用正规的掩木打掩。

21、巷道断面和机车牵引能力、车辆承载能力的大型设备必须解体运。

(四)、其他

1、工作过程中、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尊重安全负责人的意见,安全上必须听从安全负责人的意见。

2、参加人员必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业务熟练者操作,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巡检人员严密监视运行中的绞车各运转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

3、严禁空绳下放。

4、在运送物料时,信号把钩工停到异响、跳绳等不正常现象,必须及时发出停车信号,立即到现场察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处理掉道车时要设专人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可采用拾道器配合木板从上向下逐量上道或采用起吊的方法上道。

6、本措施要传达到所有指挥和施工人员,并认真学习签名(签名表附后)。

7、本措施未提及事项,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五、(辅助运输)皮带机安全措施:

1、安装皮带机时,做到平、直、稳。皮带机头机尾滚筒、托辊灵活可靠,轴承润滑良好、机尾清扫器应牢固、有效、保护装置齐全,信号可靠。

2、每天必须安排专人维修皮带机,确保皮带机运转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转。

3、司机持证上岗,做到懂结构、懂原理、懂维修。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4、皮带运行前,应认真做好如下检查:

(1)、司机工作地点的支护情况。

(2)、各个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液压耦合器是否漏油,油量是否充足。

(3)、机头机尾的牢固情况,机头机尾的滚筒、托辊h架是否与皮带机的中心线垂直。

(4)、机身机头机尾范围内是否有障碍物,皮带接头的完好情况、皮带是否跑偏等。

(5)、严禁人员乘坐皮带机和跨越正在运行的皮带机。跨越地点设过桥。严禁用皮带机打运材料。

(6)、机头设置灭火装置。

六、刮板输送机安全措施:

1、铺设刮板机时,要做到平、稳、直,刮板等构件齐全,链条松紧适当,避免运行中的链条跑偏,飘链、掉链、卡链。机头、机尾要用地锚固定牢靠。地锚采用ф20mm金属等强锚杆,锚固长度不小于120mm,数量不少于2根。必须安装清晰、灵敏、可靠的信号系统,并坚持正确使用。坚持使用易熔塞。

2、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完好。使用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停止使用,机器运转时发现故障或预兆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3、链板机司机持证上岗,保证司机懂结构、懂原理、懂维修,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4、链板机运行前,应认真做好如下检查:

(1)、司机工作地点的支护情况。

(2)、检查链板机运行范围内有无阻碍物,链板机上是否有人。

(3)、机头机尾的牢固情况,机头部分液压耦合器和减速器,齿轮和链条的磨损情况。

(4)、机身的链条与刮板的连接螺栓牢固情况,是否卡链。

(5)、启动前必须发出信号,试运转后方可正常启动,并观察电动机启动正常否,确保安全运行。

(6)掐接链条时,操作人员要密切配合,并应躲开链条受力方向,以免断链伤人。接链条时,避免链条扭花。

(7)、严禁人员乘坐刮板机和跨越正在运转的刮板机,严禁用链板机打运材料,严禁人员在溜槽中行走。

(8)、及时清理机头、机尾和两侧的浮煤。成巷段链板机应安设挡煤板。

七、轨道巷小绞车运输的安全措施:

1、小绞车司机及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2、小绞车必须安装灵敏、清晰、可靠的“声光”信号装置,小绞车司机必须听。

信号指挥,不得随意操作信号规定如下:停车:一声长铃;提车:连续两声铃;放车:连续三声铃。小绞车每次提升车数不能超过规定的辆数。

3、小绞车必须挂牌管理,管理牌板填写以下内容:绞车型号、用途、使用地点、钢丝绳规格、坡度、提车数量、包机人、司机等。

4、小绞车必须有小绞车准运转后使用。

5、小绞车必须设有专门的检查记录,每班由当班小绞车司机全面检查钢丝绳、钩头、闸把、固定情况等,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6、小绞车钢丝绳钩头必须加装护绳桃形环,钩头采用插接方式时,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30倍加100mm。钢丝绳头不得散股、断丝、变丝。

7、小绞车司机必须做到“五不开”:即,小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断丝超限不开(断丝在一个捻距内,不得超过钢丝绳总数的10%);安全设施及信号不齐全可靠不开;超过规定挂车数不开;信号听不清不开。

8、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安装: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在上部平车场上行重车道安设能够依靠自身配重自动复位的阻车器;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的挡车栏;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此挡车器为常开式或常闭式。

9、绞车牵引过程中,绞车硐室口附近5米和硐室内禁止闲杂人员逗留。

10、小绞车司机操作时着装整齐,必须扎紧袖口系好纽扣。司机必须站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操作者站在小绞车侧面一手操作,一手撬钢丝绳。

11、胶带运输巷内掘进期间根据巷道起伏需要在巷道下帮设置绞车硐室安装小绞车辅助运输,绞车硐室、信号硐室、挂绳硐室是位置、规格尺寸由生产技术部门确定。挂绳硐室必须安设在阻车器前。

12、每次使用小绞车时,绞车司机必须全面检查钢丝绳、钩头、保险绳、闸把固定装置、绞车硐室支护、“一坡三挡”。

13、每次提升时,信号把钩工必须认真检查信号是否灵敏可靠、检查车辆的连接是否合格,保险绳是否按规定使用,不合格不准发信号开车。

14、摘钩头时,首先必须将车停稳,关闭安全门,用阻车器阻住,然后方可摘钩头。

15、绞车接力换钩时,必须先将车停稳,然后用阻车器将车阻住后,再进行摘挂钩。换钩时,必须由当班班长现场亲自指挥。

16、绞车司机开车时人员站在绞车的侧面进行操作,严禁站在绞车前或绞车底座上开车。

17、下放设备前,必须对捆绑情况详细检查,如捆绑不合格,不得发信号下放。

18.辅助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安全可靠,保证经常处于常闭状态。

19、下放设备过程中,必须由专人在行人道内观察车的运行情况,如有异常,马上打信号停车,待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下放。

20、在所有安设小绞车的巷道内必须安装语音信号报警“正在行车”“注意安全”装置,避免巷道内碰撞。提醒行人要安全通过。

八、无极绳绞车安全措施:

(一)无极绳的安装措施:

1、安装地点的要求

要求:该场地根据机器的最大尺寸和部件的最大重量而准备,该场地平整、坚实,巷道中铺轨、供电、照明、通风、支护良好。

2、安装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项:

无极绳绞车设备的安装可分部件依次安装, 也可几个部件同时安装,主要是根据安装时投入的人力的多少而定。

3、绞车、张紧器、开始轨的安装:

(1)绞车、张紧器应先在安装地点进行组装,然后利用手拉葫芦等工具将设备移动到基础上。当底座与基础间有间隙时,应用垫铁垫实,再固定地脚螺栓,地脚螺栓采用二次灌浆;并把阻车器、导向滑轮安装在开始轨上。

绞车组装时要特别注意:电机和减速器要靠近定位块,保证电机和减速机安装同轴度,以免运行过程中发生断轴事故。

张紧器组装时要特别注意,动滑轮的滑道要上下对齐,连接动滑轮的绳卡子每端至少两个,并且紧固好。初次安装时钢丝绳的长度要 保证滑轮在最上面时,重砣不落地,使张紧器达到最大吸绳效果。张紧器的底座要水平,地脚螺栓要固定牢固。

滑轮固定梁安装时要平直,以防止系统运行时钢丝绳与滑轮固定梁安装板摩擦。

绞车、张紧器和滑轮固定梁的两导向轮中心线尽量一致。

(2)、水平弯护轨的安装:

安装水平弯护轨前应先把以前的轨道起掉,先安好水平弯护轨(不需要枕木),把水平弯护轨下用道渣捣实,再把钢轨固定在水平弯护轨的横梁上,然后根据钢丝绳的走向安装弯道导绳轮组。在水平弯护轨处,应打底锚固定,防止系统紧绳后拉翻弯护轨。

(3)、道岔的铺设:

道岔的铺设位置以便于调车为宜,铺设方式与一般单开 道岔类似,只是道岔铺设时要注意其高度,最好前后铺轨 抬高50-80mm,以便于活动钢轨的摆动。

(4)、回绳站安装:

使用时间较长时,可打基础固定回绳站,一般把回绳站直接就位后,打地锚或打点柱固定都可以。

(5)轮系的安装:

轮系包括压绳轮组、托绳组和外绳导轮。

压绳轮用压板固定在钢轨的下缘上,在下列地点考虑安装压绳轮:

1)、在水平弯道的前后各安装一组,防止钢丝绳从弯道跑出,安装时压绳轮的两轮侧安装在弯道内侧:

2)、在巷道的下凹变坡点,当变坡角度较大时,应保证安装数量,否则易发生跳绳现象。

3)、当钢丝绳偏离轨道中心较多,而纠偏轮达不到较好效果的;一般每隔20m左右安装托绳轮和外绳导轮各一组,在轨道的上凸处间距要缩小,在下凹处安装压绳轮的 轨道外侧安装外绳导轮。

另外为了防止在大的变坡点钢丝绳拉起轨道,应在连接梁上打地锚固定。

(6)、信号线的吊挂及电控接线。

从绞车开始沿轨道走向至回绳站吊挂信号感应线(或泄漏电缆),信号线应吊挂在人行道侧的巷帮上,吊挂高度1.5m以上。

各开关和电机按电气接线连线,接线要由电工完成。

(7)、钢丝绳的布置与插接。

先把钢丝绳放置在附近(储绳车尽可能靠近绞车),钢 丝绳筒应放在特制的平板车上或吊挂起来,一遍拉绳时易转动,然后拉钢丝绳(轨道中间绳)至回绳站,穿过回绳轮轨道一侧再拉到绞车处,钢丝绳头穿过张紧器绞车后,经储绳车牵引臂到储绳筒,另一个绳头经储绳车牵引臂至绳固定牢固。

如运输距离不太长时,尽可能选用一根钢丝绳,当一根钢丝绳不能满足要求时,钢丝绳之间要进行插接,插接要由熟练工人完成,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8)、电气设备的安装方法

1)、电气设备在井上试验检修好后,运往绞车安装点。

2)、电气设备用专用平板车上运至安装地点后,卸车。

3)、接通高低压负荷串接,操作系统、信号系统等电缆。

4)、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试用转,运转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电气设备送电前做好检查,接线正确,接地符合要求,电流整定满足要求。

6)、通信、控制、照明设备必须台台完后,符合综采工作面的安装要求,各设备的保护装置必须准确可靠,各电控设备必须工作可靠。

7)、螺栓、垫圈、开口销、弹簧、吊环齐全、完好、紧固。

8)、操作机构灵敏可靠,电气、机械闭锁齐全。

9)、接地系统完整合格。

(二)、无极绳绞车运输措施

1、钢丝绳的预紧:钢丝绳的预紧力一般为20~30kn左右,钢丝绳的预紧力以运输最大重物时张紧器重砣不落地为宜。张紧钢丝绳前先检查钢丝绳是否偏离轮子。

钢丝绳的预紧方法:

(1)、提起张紧器的重砣;

(2)、储绳车载绞车附近并固定在钢轨上;

(3)、拉紧钢丝绳

用绞车(或工人)拉无极绳绞车松边侧的钢丝绳,同时能动慢开动无极绳绞车;当拉力达到要求的预紧力时,所钢丝绳在储绳车上固定牢固。

2、轮系的调整

张紧钢丝绳后,票据钢丝绳的具体走向调整轮系的位置或方向,使轮系起较好的导向作用,但受力又不要太大(钢丝绳不要与轮架、枕木、钢轨等发生摩擦)。在弯道的前持压绳轮的数量要保证,防止压绳轮跳绳后引起弯道跑绳。对于大的变坡点尽可能争取措施达到良好的压绳效果,但如果压绳轮仍发行跳绳时,要把有关的压绳轮拆除。

3、试运行前的准备,试运行启动,试运行

(1)、试运行前的;

①、检查信号是否正常;

②、检查电器连线时否正常;

③、轨道上是否有影响车辆运行的杂物;

④、车辆之间的连接时否牢固。

(2)、试运行启动,试运行

开始先试验空车运行,然后在试验有载运行,在试运行时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车处理。

试运行期间逐渐加大载重量,直到达带最大载荷为止,如张紧器的吸收量不够,可适当增加钢丝绳的预紧力。

九、平板车运输设备、材料的安全措施

(1)、各岗位人员需持证上岗,集中精力,严格执行《辅助运输操作规程及安全措施》的相关规定。

(2)、装车前,把平板车推到要装的轨道中间,用木楔或枕木垫好防止平板车滑动

(3)、推车时要指派专人在道岔和弯道的地方监护,并及时通知联系好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4)、过风门时,风门要开可靠要预防突然关上的措施。

(5)、施工时要喊清口号,手要抓好车辆,预防施工人员失控滑倒。

(6)、设备要捆绑牢固可靠,装有设备的平板车必须低速运行。

(7)、卸车时平板车的下方严禁有人。

(8)、绞车的信号和警示灯完好可靠。

(9)、绞车自己的系统要可靠。

(10)、严禁平行作业、走钩期间,所有的施工人员必须进入躲

避硐室。

第7篇 煤矿主斜井绞车提升运输 安全措施

1、 所用的车辆必须提前检查,确保完好,挡车门,阻车器必须完好齐全。

2、 提升前装运的设备或物料不能超宽或超高,严禁超过绞车规定的提升重量。

3、 可用麻绳或铁丝加固,但捆绑必须结实,可靠。大体积小重量的物件,以宽不超过矿车(花车)边缘轮廓,高度不超过矿车(花车)上沿为原则。

4、 使用小绞车时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须要从主斜井上、下的人员必须要和绞车司机联系,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5、 每班开车前,绞车司机必须配合电钳工对绞车各部件进行检查,包括钢丝绳,钩头,挡车门,阻车器,电铃等.要确保绞车完好,电铃信号清晰,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使用。

6、 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在有护绳板的一面操作,严禁反向操作。

7、 认真使用好挡车门和阻车器,使用好红灯和保险绳,使用好防跳销和插销,严禁放飞车,严禁扒,蹬,跳。

8、 斜巷处理跳道车时,必须先将车中重物卸下,并在矿车的下方打上牢固的挡车柱,然后用人力抬车上道,抬车时,抬车人员的对侧及矿车下方严禁有人,在处理跳道车的过程中,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精力集中,紧握刹把,严禁离开。

9、 处理掉道车时,严禁用绞车硬拉上道,只能采用人工抬上道的方法处理.抬车时,人员严禁站在弯道内侧作业,且严禁用肩抬车上道的方法处理。

10、 处理掉道车时,班长必须现场统一指挥,指派专人观山。

11、 在提放车前,必须提前对轨道情况进行检查,清理,如有矸石将道覆盖必须清理干净后才准提放车。

12、 每天对钢丝绳的磨损、断丝、超限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更换,否则不准使用,此项工作由绞车司机和电工负责。

13、 提放车前,必须将主斜井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打点提放车,同时提放车时,禁止人员进入提放车区域。

14、 如果需要吊车作业时,必须在矿车的下方打上牢固、可靠的档车柱后,方可作业。

15、 严禁用矿车装木料、轨道等材料。

16、 如果要在三水平偏口下料时,必须打上牢固、可靠的档车柱后,方可作业。

第8篇 某工程施工提升机械安全措施

工程施工提升机械安全措施

1)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必须有严格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

2)井架的底座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 米,如立在地面上,必须使用轧桩轧牢。底座轧桩不得少于8 恨,轧桩用75_75毫米角钢,打入地下深度为1.2 米,轧桩上部必须与井架底盘连接牢固。

3)高度为10-15 米的井架应设缆凤绳一组(4-8 根)。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 只以上的钢丝绳夹头紧固。缆凤绳必须采用钢丝绳。

4)井架采用附墙者应用钢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 吊点必须经过计算。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

5)井架搭至11 米高度必须设临时缆风,待固定缆风或附墙支撑设置后,方可拆除。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 度,与地锚或桩头必须牢固连接。地锚、桩头要安全可靠,桩头后须有拖桩。如使用木桩,木桩直径不得小于15 厘米,埋深不少于1.5 米。禁止将缆凤绳栓在树木、电杆上。

6)井架的立柱应垂直稳定,其垂直偏差应不超过高度的千分之一,接头应相互错开,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应超过2 个。井架导向滑轮与卷扬机绳筒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15 倍,无槽光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20 倍。

7)井架运输通道宽度不小于1 米,搁置点必须牢靠,通道两边必须装设防护栏杆,并装有安全门或安全栅栏。

8)井架吊篮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停层装置,防坠装置、冲顶限位器和安全门,吊篮两侧装有安全挡板或网片,高度不得低于1 米,防止手推车等物件滑落。吊篮的焊接必须符合规范。

9)井架底层周围及通道口,必须装设安全防护栅,井架高度超过30 米,须搭设双层安全棚,如无法设置隔离棚,则井架四周必须挂安全网,安全网应三面包满。

10)井架必须装设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装置、卷扬机应单独接地并装设防雨罩。

11)卷扬机应采用点动开关。

12)井架进行保养维修工作时,必须停止使用。

井架、通道出入口搭防护棚,防护棚为两层,上层为竹笆,底层为5cm 厚的木板密封。所有洞井口必须全部采用定型化覆盖防护。

防护棚的搭设要求见下图:(略)

第9篇 某地铁车站竖井提升安全措施

地铁车站竖井提升安全措施

竖井提升架作为施工中材料和碴土提升的运输工具,是暗挖施工最为重要的施工机械,必须重视提升架和电葫芦的安全运行。

(1)电葫芦司机必须经过正式培训和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单独操作,严禁无证操作。实行主副司机制,定岗定员。严禁跨岗操作。严禁酒后驾驶,工作时要精神集中,不准吃零食、吸烟、看书、看报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疲劳作业和带病工作,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 小时。

(2)操作前应先对电葫芦的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和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完好。确认电葫芦灵敏可靠,才能进行作业。 定期检查与保养并作好记录,确保安全运行。

(3)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时100mm 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 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4)起重作业必须有指挥人员在场,启动或动作转换前要先按电铃,号令规范,沟通明确。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时应停止操作,待询问情况后,才能操作。如发现指挥人员指挥有误,会引起事故发生的,有权拒绝操作。

(5)驾驶室无人时必须锁闭,严禁作业时其他人员进入,非岗位人员严禁操作。驾驶员休息或停工时,吊钩、吊斗应置于指定安全位置。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6)进入驾驶室的驾驶员必须将驾驶室的门锁上保险。操作过程中,如发现有不正常现象,或听到不正常声音,应立即停止操作,按报告程序向有关领导汇报,严禁带病作业,检查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操作。如遇到突然停电或其他故障使吊斗无法放下时,应先拉下电闸,并在吊斗旁边迅速挂起“禁止通行”标志,设安全隔离区,汇报领导后再恢复作业或修理。

(7)驾驶员要经常检查钢丝绳及其他传动件、联接件的牢固情况,发现钢丝绳断丝超标、机械联接件松动等情况应及时汇报更换、修理。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根数达到或超过表3 中根数时,应予报废,当钢丝绳表面锈蚀或磨损使钢丝绳直径显着减少时,将表3 报废标准按表4 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

钢丝绳报废标准 表3

钢 丝 绳 规 格

6×19+1 6×37+1 6×61+1

交互捻 同向捻 交互捻 同向捻 交互捻 同向捻

12 6 22 11 36 18

钢丝绳锈蚀或磨损时报废标准的折减系数 表4

钢丝绳表面锈蚀或磨损量(%) 10 15 20 25 30~40 大于40

折减系数 85 75 70 60 50 报 废

(8)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9)交接班制度:每8 小时一班,驾驶员交接班时必须填写设备运行状况表,首先确认上一班次故障是否排除,并进行例行检查保养后方可启动作业。

(10)严格遵守“十不吊”要求:

1 超负荷和斜吊不吊。

2 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3 安全装置、机械设备有异常或有故障不吊。

4 吊斗内站人或散物装得太满不吊。

5 吊斗挂不牢、挂斜不吊。

6 吊斗下方及坠落危险区有人不吊。

7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8 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

9 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 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11)吊钩严禁补焊。当表面有裂纹、破口,挂绳处磨损超过10%,吊钩衬套磨损

超过原厚50%,销子磨损超过直径3~5%。应更换。

(12)制动器的制动鼓磨损达1.5~2.0mm 时,应更换。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50%时,应更换。

(13)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14)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和频繁点按开关。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15)电动葫芦在额定荷载下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进行修理。

(16)吊起重物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

(17)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8)龙门架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19)故障处理程序

a.一般故障

一般故障处理程序见图7

b.突发故障

按操作规程有关措施即刻实施紧急处理,以确保人员安全为首选。紧急处置后按程序立即停机汇报,处理后再恢复作业。

(20)冬季施工应注意防冻防滑,及时清除积雪、霜冻、检查传动紧固件,每班次确认正常后立即作业。

第10篇 主暗斜井更换提升绳施工 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我公司主暗斜井主提升绳,自2010年7月25日使用至今,已使用6个月,根据钢丝绳实际使用情况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三条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此钢丝绳进行更换。

二、施工项目:

更换东钩绳

三、施工前的准备:

在井上提前把绳缠到绳车上固定牢固,用主井绞车下放到-280车场、准备吊滑子一套、钢丝绳套、10吨手拉葫芦一挂。

四、施工顺序与施工方法:

1、首先把斜井口车场挡车拦、挡车器等安全设施使用好。

2、打开离合器启动东滚筒,绞车打到检修状态开车,把绳倒在绳道内。

3、把绞车400开关锁至零位。

4、把新绳拉入车房压入滚筒。

5、400开关解锁信号工打点,绞车缓缓起钩慢慢缠绳。

6、完毕后检查无误,打扫卫生启动提升绞车试运行。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时必须专人指挥、统一行动,严禁私自蛮干;

2、车房、井口信号,必须畅通,

3、施工中使用的手拉胡芦、钢丝绳套、钢丝绳卡等起重工具,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施工中起吊重物时,重物下严禁有人;

5、提升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6、提升钢丝绳时司机、信号工要精力集中。

7、绞车房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8、施工中若遇到不明白的问题或危及人身安全的问题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回报公司领导,待领导批复后,方可继续施工。

9、本措施未尽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10、本措施待各级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第11篇 煤矿斜井巷提升兼作行人道安全措施

1、在斜井(巷)的上部水平车场设自动常闭的阻车器,并保持动作灵活。只有矿(料)车与提升钢丝绳挂接好而准备不放时,方可打开阻车器。

2、在上部水平车场变坡点下方20m处设挡车器;并由上把钩工控制,矿车下放前方可打开,矿车上提通过后即时放下。

3、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安全挡,且随工作面前进而移动;安全挡距工作面最大距离20m,并设专人负责操作,不通车时不应打开,矿车通过后必须立即关闭。

4、斜井(巷)一侧,要设专用人行道,人行道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从碴面起垂高1.6m内,必须留有宽0.8m以上的人行道;

2)人行道必须畅通无阻,严禁堆放任何物料影响行人。

3)坡度大于16o以上时,人行道应设台阶或扶手,以方便行走。

5、在人行道一侧间隔40m设一个躲避硐;且净高有1.8m,宽深各1.5m。如有可利用的硐室或巷道,可不另设躲避硐。躲避硐内不得有积水或堆放杂物。

6、在每个躲避硐口、横川口,应安装红信号灯,信号灯应与绞车电路闭锁;绞车运转前,提前预告井巷中的行人。

7、严禁行人离开人行道到轨道上行走。行人必须随时注意红色信号灯。红灯亮时必须尽快进入附近的躲避硐内,待矿车上行到坡底或上提到上部水平车场,放下挡车器关闭红灯后,人员方可行走。

8、躲避硐和人行道,要与掘进同步施工。靠近工作面的硐室,暂可作存放即将使用的一次爆破材料用量。但在放炮前,未用完的爆破材料,必须移出放炮警戒线外的安全地方。

9、斜井(巷)中和井口附近,严禁堆集,存放能够沿斜井(巷)滚下的物料。在运输中掉落的物料,应随时回收,以防滚动伤人或损坏设施。

10、对提升钢丝绳应每日检查断丝、锈蚀,直径磨损缩小和绳长等损伤情况,不符合安全规定时,立即处理或更换。

第12篇 主副井提升机日常检修 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391条规定,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限速器、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1次,为了保证绞车维修工日常检修安全进行,特编制此安全措施。

一、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对所有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2、熟练掌握所进行设备检修的内容,检修工艺及达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规定。

3、需要变电站进行操作停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4、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作业,作业前必须对其停电上锁,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各项安全措施。

5、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分的电压等级,验电时,使用相应等级经检验合格的验电笔,验电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二、检修作业: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上班前不准喝酒。

2、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采取措施前,不准用手触摸带电体。

3、需要对6kv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4、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5、检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派专人看管。

6、在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后再接短接地线。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7、严禁在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检修时,必须切断供电电源、水源、气源、风源等,并悬挂“正在检修,禁止启动”字样的警示牌。拆卸有压容器和工件前,必须将压力释放。拆装和检修有危险的设备和部件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修理液压、气压设备时必须先卸尽压力,有储能装置的必须先把全部能量释放。

9、高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高空作业必须使用登高用具和安全用具;作业时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使用梯子时,支撑必须牢固,并有防滑措施;严防物体坠落,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10、检修各部件前,应提前用手测试检查各部件的温度,以防设备过热伤人。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1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12、检修完毕,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13、对检修后的电气设备、机械保护应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14、在对液压制动系统进行检修时,必须将罐笼(箕斗)卸空停在井筒中间位置,确保可靠抱闸。严禁在提升机运行中调节制动间隙。

15、在对电子板进行检修时必须戴好防静电手套。

三、收尾工作:

1、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备件是否齐全。

2、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3、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代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式使用。

4、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代清楚,双方签字。

5、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新学员独立从事工作。

第13篇 副井绞车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为确保副井提升机的安全运转,保证矿井的正常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此安全措施。

副斜井安装一部jk-2.5×2/31.5型提升机作为辅助提升运输系统。提升机技术参数如下:卷筒宽度:2 m,卷筒直径:2.5m。最大提升速度:3.2m/s,电机功率:355kw,钢丝绳直径:31mm,减速器速比31.5,该绞车主要用于煤矿倾斜巷道和竖井井上作提升,下放物料之用,也可用在其他场所作辅助提升设备备用。

二、运行前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一)地面机电队(检修工和司机):

1、新安装的矿井提升机,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检查验收和测试内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2、运行前,详细检查绞车的固定(包括电机、减速器)、液压系统、润滑系统、制动系统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确保无问题后,检查电控系统,并对各类保护,做一次试验,确保动作正常。

3、每班必须有专人详细检查绞车钢丝绳并填写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出现如下问题: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标称直径的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时,必须更换全绳;发现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必须更换全绳。

4、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5、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必须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施工前,检验信号系统,各类信号确保畅通、清晰;井口、井底必须有直通绞车房的信号,且时时处于完好状态。

(二)、运料队

1、每班设专人检查副井井口车场、副井井斜巷、副井底车场轨道,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轻轨相符。轨道高低和左右错差不超过2mm,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5mm。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4)、在曲线段应设置轨距拉杆。

(5)、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路基必须砸实,轨枕的数量及规格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3、必须使用合格的保险绳,保险绳的规格必须与主绳相同,并定期检查保险绳的完好情况,及连接钩头的完好情况。

4、每班施工前,专人沿主井斜巷步行检查托绳轮,不得有磨绳现象,并保持转动灵活。

5、在井口车场距变坡点2m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必须按照规程规定安装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

6、提升之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和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7、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和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三、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地面机电队(检修工和司机):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提升信号系统、液压基础知识和各种保护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严禁非绞车司机操作绞车。开绞车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主司机、监护司机不得在开车时脱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应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禁止超负荷运行,禁止主回路不送电滑行。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4、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5、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过卷、松绳保护等项试验。

6、维修人员进入滚筒工作前,应落下保险闸,锁住绞车滚筒,切断电源,并在制动闸把上挂上“滚筒内有人工作,禁止动车”警示牌。工作完毕后,摘除警示牌,并应缓慢启动。

7、司机操作时应集中精力,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使用电话。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8、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司机不得擅自动车,若因故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信号执行。

9、绞车司机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与信号把钩工密切配合,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等情况时,都不得开动绞车。

(二)、运料队

1、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情况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2、不得违章作业,有责任制止一切违章现象。严格按规定挂车,不得超挂,严禁乘坐斜车,有权停运一切不符合装载要求及下井要求的车辆。

3、车场信号挂钩工负责提升或下放车辆的摘挂钩,检查车辆连接装置、钢丝绳头20米范围内的钢丝绳变化情况,发送信号及担任车场警戒工作。检查所有的车辆连接装置是否完好,装载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物料绑扎是否牢固,物料是否倾斜、重心是否偏移。若检查中发现物料倾斜、重心偏移严禁挂钩及提升。

4、挂好钩头后检查车辆连接是否牢固可靠,巷道内是否有人员行走,确认无人员行走时,上、下部车场信号挂钩工进行联系,设好警戒、人员进入躲硐后,发出提升信号。

5、在提升中严禁扒、蹬、跳和人员随车行走,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7、不适应矿车运输的物件要用平板车或花车。平板车和花车的型号必须与物件重量相适应。

8、矿车之间必须使用试验合格的标准三环链和插销连接,且插销必须有与车辆闭锁的装置。

9、注重班前检查,对使用工具、安全设施、运载车辆、运输线路、信号、进行检查,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开工作业。

10、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负责行车中警戒行人进入工作现场。

11、所有参加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12、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13、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信号规定如下:

一声停,二声上,三声下,四声慢上,五声慢下。

14、运输大件、检修井筒、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5、保证副井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16、在副井2#入口处必须装设挡车栏且要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且在躲避硐室必须设专人看守。事先联系好所下物料的停放位置,如果物料要下至2#,待专人扳好道岔确认无误后方可发信号开车。待车辆通过挡车器后立即关闭挡车器。通过拐弯处时,必须减速,以防止矿车脱轨,翻车,煤(矸石)倒出伤人。

17、提升运输时,轨道附近严禁有人作业,保证所有人员处于安全位置。

18、“四超”指超重、超长、超高、超宽。超重是指重量在2吨以上的设备,超长、超宽、超高物料是指长度在4米以上,宽度在1.2米以上,高度在1.8米以上的物料。

19、“四超”物料要使用专用车辆运输,装车时重心要适中,前后左右突出的部位要保持平衡,绑扎要牢靠,同一车辆装2件以上的物件时,必须有防止物件相对滑动的措施,必须有专人检查、验收装车情况,不符合装车要求时不准运输。

20、运输“四超”物料时,必须有专人现场指挥,严格执行“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物料运输的安全措施”。

21、大型设备和超长物料车辆在车场内或者其它地方停放时,每辆车都必须用正规的掩木打掩。

22、巷道断面和机车牵引能力、车辆承载能力的大型设备必须解体运输。

四、注意事项

1、工作过程中、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尊重安全负责人的意见,安全上必须听从安全负责人的意见。

2、参加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业务熟练者操作,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巡检人员严密监视运行中的绞车各运转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

3、严禁空绳下放。

4、在运送物料时,信号把钩工听到异响、跳绳等不正常现象,必须及时发出停车信号,立即到现场察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处理掉道车时要设专人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可采用拾道器配合木板从上向下逐量上道或采用起吊的方法上道。

6、本措施要传达到所有指挥和施工人员,并认真学习签名。

7、本措施未提及事项,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第14篇 副井绞车提升运输 安全措施

为确保副井提升机的安全运转,保证矿井的正常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此安全措施。

副斜井安装一部jk-2.5×2/31.5型提升机作为辅助提升运输系统。提升机技术参数如下:卷筒宽度:2 m,卷筒直径:2.5m。最大提升速度:3.2m/s,电机功率:355kw,钢丝绳直径:31mm,减速器速比31.5,该绞车主要用于煤矿倾斜巷道和竖井井上作提升,下放物料之用,也可用在其他场所作辅助提升设备备用。

二、运行前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一)地面机电队(检修工和司机):

1、新安装的矿井提升机,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检查验收和测试内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2、运行前,详细检查绞车的固定(包括电机、减速器)、液压系统、润滑系统、制动系统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确保无问题后,检查电控系统,并对各类保护,做一次试验,确保动作正常。

3、每班必须有专人详细检查绞车钢丝绳并填写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出现如下问题: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标称直径的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时,必须更换全绳;发现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必须更换全绳。

4、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5、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必须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施工前,检验信号系统,各类信号确保畅通、清晰;井口、井底必须有直通绞车房的信号,且时时处于完好状态。

(二)、运料队

1、每班设专人检查副井井口车场、副井井斜巷、副井底车场轨道,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轻轨相符。轨道高低和左右错差不超过2mm,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5mm。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4)、在曲线段应设置轨距拉杆。

(5)、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路基必须砸实,轨枕的数量及规格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3、必须使用合格的保险绳,保险绳的规格必须与主绳相同,并定期检查保险绳的完好情况,及连接钩头的完好情况。

4、每班施工前,专人沿主井斜巷步行检查托绳轮,不得有磨绳现象,并保持转动灵活。

5、在井口车场距变坡点2m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必须按照规程规定安装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

6、提升之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和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7、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和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三、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地面机电队(检修工和司机):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提升信号系统、液压基础知识和各种保护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严禁非绞车司机操作绞车。开绞车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主司机、监护司机不得在开车时脱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应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禁止超负荷运行,禁止主回路不送电滑行。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4、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5、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过卷、松绳保护等项试验。

6、维修人员进入滚筒工作前,应落下保险闸,锁住绞车滚筒,切断电源,并在制动闸把上挂上“滚筒内有人工作,禁止动车”警示牌。工作完毕后,摘除警示牌,并应缓慢启动。

7、司机操作时应集中精力,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使用电话。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8、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司机不得擅自动车,若因故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信号执行。

9、绞车司机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与信号把钩工密切配合,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等情况时,都不得开动绞车。

(二)、运料队

1、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情况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2、不得违章作业,有责任制止一切违章现象。严格按规定挂车,不得超挂,严禁乘坐斜车,有权停运一切不符合装载要求及下井要求的车辆。

3、车场信号挂钩工负责提升或下放车辆的摘挂钩,检查车辆连接装置、钢丝绳头20米范围内的钢丝绳变化情况,发送信号及担任车场警戒工作。检查所有的车辆连接装置是否完好,装载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物料绑扎是否牢固,物料是否倾斜、重心是否偏移。若检查中发现物料倾斜、重心偏移严禁挂钩及提升。

4、挂好钩头后检查车辆连接是否牢固可靠,巷道内是否有人员行走,确认无人员行走时,上、下部车场信号挂钩工进行联系,设好警戒、人员进入躲硐后,发出提升信号。

5、在提升中严禁扒、蹬、跳和人员随车行走,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7、不适应矿车运输的物件要用平板车或花车。平板车和花车的型号必须与物件重量相适应。

8、矿车之间必须使用试验合格的标准三环链和插销连接,且插销必须有与车辆闭锁的装置。

9、注重班前检查,对使用工具、安全设施、运载车辆、运输线路、信号、进行检查,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开工作业。

10、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负责行车中警戒行人进入工作现场。

11、所有参加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12、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13、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信号规定如下:

一声停,二声上,三声下,四声慢上,五声慢下。

14、运输大件、检修井筒、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5、保证副井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16、在副井2#入口处必须装设挡车栏且要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且在躲避硐室必须设专人看守。事先联系好所下物料的停放位置,如果物料要下至2#,待专人扳好道岔确认无误后方可发信号开车。待车辆通过挡车器后立即关闭挡车器。通过拐弯处时,必须减速,以防止矿车脱轨,翻车,煤(矸石)倒出伤人。

17、提升运输时,轨道附近严禁有人作业,保证所有人员处于安全位置。

18、“四超”指超重、超长、超高、超宽。超重是指重量在2吨以上的设备,超长、超宽、超高物料是指长度在4米以上,宽度在1.2米以上,高度在1.8米以上的物料。

19、“四超”物料要使用专用车辆运输,装车时重心要适中,前后左右突出的部位要保持平衡,绑扎要牢靠,同一车辆装2件以上的物件时,必须有防止物件相对滑动的措施,必须有专人检查、验收装车情况,不符合装车要求时不准运输。

20、运输“四超”物料时,必须有专人现场指挥,严格执行“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物料运输的安全措施”。

21、大型设备和超长物料车辆在车场内或者其它地方停放时,每辆车都必须用正规的掩木打掩。

22、巷道断面和机车牵引能力、车辆承载能力的大型设备必须解体运输。

四、注意事项

1、工作过程中、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尊重安全负责人的意见,安全上必须听从安全负责人的意见。

2、参加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业务熟练者操作,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巡检人员严密监视运行中的绞车各运转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

3、严禁空绳下放。

4、在运送物料时,信号把钩工听到异响、跳绳等不正常现象,必须及时发出停车信号,立即到现场察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处理掉道车时要设专人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可采用拾道器配合木板从上向下逐量上道或采用起吊的方法上道。

6、本措施要传达到所有指挥和施工人员,并认真学习签名。

7、本措施未提及事项,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第15篇 斜井提升 安全措施

1、升司机、摘挂钩工,必须由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并按章操作。

2、每次开车前,提升司机、摘挂钩工必须认真检查绞车、钢丝绳、大钩、矿车的连接装置,阻车器必须保证完好,并随时处于关闭位置,否则,不得提升。

3、斜坡提升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严格按信号指令提升。

4、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摘挂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5、矿车掉道,禁止用绞车硬拉复位。

6、提升过程中,在突然停电或发生其他故障时不能刹车太猛。

7、严禁非绞车司机开车,不得盲目服从指挥,违章操作。

8、绞车司机要坚守岗位,确因有事需暂时离开,要停电闭锁,禁超拉超挂。

提升安全措施15篇

1、在斜井(巷)的上部水平车场设自动常闭的阻车器,并保持动作灵活。只有矿(料)车与提升钢丝绳挂接好而准备不放时,方可打开阻车器。2、在上部水平车场变坡点下方20m处设挡车器;并由上把钩工控制,矿车下放前方可打开,矿车上提通过后即时放下。3、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安全挡,且随工作面前进而移动;安全挡距工作面最大距离20m,并设专人负责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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