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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井下使用电锤-安全措施 第2篇电锤打眼安全措施 第3篇x井下使用电锤打眼挂电缆安全措施 第4篇使用电锤安全措施 第5篇井下使用电锤打眼挂电缆安全措施 第6篇井下使用电锤打眼挂电缆 安全措施 第7篇使用电锤 安全措施 第8篇井下使用电锤安全措施 第9篇-593出罐侧电锤打眼安全措施 第10篇电钻电锤使用安全措施
第1篇 井下使用电锤打眼挂电缆 安全措施
井底大巷电缆需吊挂,吊挂时需用电锤打眼,为确保施工安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如下措施:
一、施工组织
施工时间:
施工单位: 机电二队
施工人员:
施工安全负责人:
二、施工安全措施
1、电锤所用的电源是由照明综保提供的,接线要由专职电工严格按照接线工艺及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除电锤外,其它必须接线完好。
2、使用的插座要用绝缘胶布包好,防止有水滴等杂物落入插座内。
3、变电所内值班人员要注意一旦照明综保跳闸不要立即送电,要和施工地区电话联系,确认可以送电时方可送电。
4、使用中的电缆,必须无破损、不老化、测量其绝缘电阻,在2兆欧以上。
5、电锤需完好无损,防护装置齐全。
6、施工前要预先检测瓦斯浓度,发现异常情况或浓度超过0.1%,严禁施工。
7、施工前,安监部要派一名安监员进行安全确认,未经确认的不准许进行作业。
8、施工时要尽量在干燥的地方操作使用,严禁在淋水下工作。
9、施工负责人携带瓦斯便携仪,随时监测瓦斯浓度。
10、施工前,要认真检查电锤的绝缘防护情况,手持处若有破皮等现象,要处理后再用。
11、施工使用电锤照明综保当班使用后,要升井,不准留在井下。
12、注意车辆通过施工地区时,施工负责人要提前将人员和工具撤到巷道安全处,等车辆通过后方可施工。
13、要保护好电缆,随使用、随吊挂,严禁乱仍乱放。
14、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收拾好施工中所用的工具等,方可离开。
15、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2篇 电锤打眼安全措施
为了便于调度室随时掌握-593下井口侯罐室情况,更好的服务调度指挥,根据业务科室工作安排,需要在-593侯罐室打眼安装一台隔爆摄像仪。为保证电锤打眼期间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一、 时间:2010年2月11日9:00--15:00
二、 作业地点:-593下井口侯罐室。
三、 作业方式:电锤打眼
四、 安全措施:
1、作业前先清除工作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木屑、棉纱、油脂、煤尘等)
2、作业前先准备好两个灭火器和太平小桶放在现场并找好水源。
3、电锤搭火、拆火由专职电工负责,并选择合适的电源,电源线距工作地点保持最短距离。
4、作业前瓦斯检查员检查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作业前,安全负责人将便携挂在距工作点5米的位置。
6、电锤打眼时,应保护好沿线的电线、电缆。
7、停送电安排专职电工负责,一旦出现异常,立即断电。
8、电锤打眼时应站稳扶好,不可用力过猛,高空作业期间,带好保险带,作业完毕后,设专人在作业地点检查十分钟,安全可靠方能离开现场。
9、本措施由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并由相关工作人员签字后才能开始工作。
第3篇 使用电锤 安全措施
施工项目:
施工地点:
施工负责人: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时至月日时
安全措施:
1、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向所有施工人员讲明施工内容、程序及注意 事项,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井下施工时施工人员要先检查施工地点的巷道情况,工作地点10m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必须清理干净,不能清理的要用水洒湿,并备2台合格灭火器。
3、施工前由专人对变压器、电锤、线路、开关等作详细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使用的电锤、变压器及电缆对地绝缘必须良好,电缆必须 选用矿用阻燃电缆,不得有破皮,否则禁止使用。
5、打开电源开关前,必须先用瓦检仪测量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严禁施工。
7、拆装、移动电气设备及电缆时,必须停电由专职电工操作,严禁带电拆装、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及电缆。电钻的负荷线必须接在开关的负荷侧,并保证搭接牢固。
8、搭火、撤除前必须停电,停送电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停送电,并设有专人监护。
9、施工时必须由专人负责用瓦检仪测量附近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严禁施工。
10、施工时选择合适的钻头,并安设牢固。电钻点眼要断续启动,打眼时要托稳电钻,均匀用力推进并往返拉动钻头。挪动电钻时,应轻拿轻放,电钻在移动过程中,严禁强拉硬拽。
11、施工人员衣着要利索,打眼过程中严禁将电锤(电钻)电缆缠绕在手腕上,操作人员必须技术熟练,两手用力要均匀,以防钻头弹出伤人。
12、使用电锤时,不得将钻头对向他人或自己、电缆等。
13.施工时必须设一名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安全。
14、使用梯子时,梯子必须支牢支稳,并由施工负责人指定专人扶助。
15、安全负责人必须时刻注意施工地点是否有矿车或人员通过,若有矿车或人员通过时必须提醒施工人员立即停止施工,并躲到安全位置。
16、施工开始、结束,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施工结束后,使用的电源开关必须恢复防爆性能,电缆、变压器、电锤要及时回收升井,妥善保管,严禁滞留井下。施工负责人检查现场情况,确认无误后人员方可离开施工地点。
第4篇 使用电锤安全措施
施工项目:
施工地点:
施工负责人: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安全措施:
1、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向所有施工人员讲明施工内容、程序及注意 事项,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井下施工时施工人员要先检查施工地点的巷道情况,工作地点10m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必须清理干净,不能清理的要用水洒湿,并备2台合格灭火器。
3、施工前由专人对变压器、电锤、线路、开关等作详细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使用的电锤、变压器及电缆对地绝缘必须良好,电缆必须 选用矿用阻燃电缆,不得有破皮,否则禁止使用。
5、打开电源开关前,必须先用瓦检仪测量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严禁施工。
7、拆装、移动电气设备及电缆时,必须停电由专职电工操作,严禁带电拆装、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及电缆。电钻的负荷线必须接在开关的负荷侧,并保证搭接牢固。
8、搭火、撤除前必须停电,停送电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停送电,并设有专人监护。
9、施工时必须由专人负责用瓦检仪测量附近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严禁施工。
10、施工时选择合适的钻头,并安设牢固。电钻点眼要断续启动,打眼时要托稳电钻,均匀用力推进并往返拉动钻头。挪动电钻时,应轻拿轻放,电钻在移动过程中,严禁强拉硬拽。
11、施工人员衣着要利索,打眼过程中严禁将电锤(电钻)电缆缠绕在手腕上,操作人员必须技术熟练,两手用力要均匀,以防钻头弹出伤人。
12、使用电锤时,不得将钻头对向他人或自己、电缆等。
13.施工时必须设一名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安全。
14、使用梯子时,梯子必须支牢支稳,并由施工负责人指定专人扶助。
15、安全负责人必须时刻注意施工地点是否有矿车或人员通过,若有矿车或人员通过时必须提醒施工人员立即停止施工,并躲到安全位置。
16、施工开始、结束,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施工结束后,使用的电源开关必须恢复防爆性能,电缆、变压器、电锤要及时回收升井,妥善保管,严禁滞留井下。施工负责人检查现场情况,确认无误后人员方可离开施工地点。
第5篇 井下使用电锤打眼挂电缆安全措施
井底大巷电缆需吊挂,吊挂时需用电锤打眼,为确保施工安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如下措施:
一、施工组织
施工时间:
施工单位: 机电二队
施工人员:
施工安全负责人:
二、施工安全措施
1、电锤所用的电源是由照明综保提供的,接线要由专职电工严格按照接线工艺及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除电锤外,其它必须接线完好。
2、使用的插座要用绝缘胶布包好,防止有水滴等杂物落入插座内。
3、变电所内值班人员要注意一旦照明综保跳闸不要立即送电,要和施工地区电话联系,确认可以送电时方可送电。
4、使用中的电缆,必须无破损、不老化、测量其绝缘电阻,在2兆欧以上。
5、电锤需完好无损,防护装置齐全。
6、施工前要预先检测瓦斯浓度,发现异常情况或浓度超过0.1%,严禁施工。
7、施工前,安监部要派一名安监员进行安全确认,未经确认的不准许进行作业。
8、施工时要尽量在干燥的地方操作使用,严禁在淋水下工作。
9、施工负责人携带瓦斯便携仪,随时监测瓦斯浓度。
10、施工前,要认真检查电锤的绝缘防护情况,手持处若有破皮等现象,要处理后再用。
11、施工使用电锤照明综保当班使用后,要升井,不准留在井下。
12、注意车辆通过施工地区时,施工负责人要提前将人员和工具撤到巷道安全处,等车辆通过后方可施工。
13、要保护好电缆,随使用、随吊挂,严禁乱仍乱放。
14、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收拾好施工中所用的工具等,方可离开。
15、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6篇 _井下使用电锤打眼挂电缆安全措施
井底大巷电缆需吊挂,吊挂时需用电锤打眼,为确保施工安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如下措施:
一、施工组织
施工时间:
施工单位: 机电二队
施工人员:
施工安全负责人:
二、施工安全措施
1、电锤所用的电源是由照明综保提供的,接线要由专职电工严格按照接线工艺及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除电锤外,其它必须接线完好。
2、使用的插座要用绝缘胶布包好,防止有水滴等杂物落入插座内。
3、变电所内值班人员要注意一旦照明综保跳闸不要立即送电,要和施工地区电话联系,确认可以送电时方可送电。
4、使用中的电缆,必须无破损、不老化、测量其绝缘电阻,在2兆欧以上。
5、电锤需完好无损,防护装置齐全。
6、施工前要预先检测瓦斯浓度,发现异常情况或浓度超过0.1%,严禁施工。
7、施工前,安监部要派一名安监员进行安全确认,未经确认的不准许进行作业。
8、施工时要尽量在干燥的地方操作使用,严禁在淋水下工作。
9、施工负责人携带瓦斯便携仪,随时监测瓦斯浓度。
10、施工前,要认真检查电锤的绝缘防护情况,手持处若有破皮等现象,要处理后再用。
11、施工使用电锤照明综保当班使用后,要升井,不准留在井下。
12、注意车辆通过施工地区时,施工负责人要提前将人员和工具撤到巷道安全处,等车辆通过后方可施工。
13、要保护好电缆,随使用、随吊挂,严禁乱仍乱放。
14、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收拾好施工中所用的工具等,方可离开。
15、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7篇 井下使用电锤-安全措施
通风区因大巷电缆吊挂工作,需要于4月12日八点班起至4月30日间,在二水平大巷中央泵房口至34采区段使用电锤打眼作业。为确保安全,特制定安全措施,待领导审批后贯彻执行。
6、作业地点前后50米处设置警示牌。工作结束后清理现场,摘掉警示牌。
7、此项作业由王文龙负责。
1、必须派专职瓦检员对作业地点进行检查,作业地点附近10米范围内悬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且风流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2、作业前,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检查巷道顶、帮完好情况,确保安全可靠,并经负责人检查无误后,方可施工。
3、作业前,必须检查电锤的电池电量、电锤完好情况,且准备好备用电池。严禁在回风区域拆卸电池。
4、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锤说明书及操作规程执行,并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监护人员必须密切注意便携式甲烷报警仪数值变化情况。
5、作业地点前后50米处设置警示牌。工作结束后清理现场,摘掉警示牌。
6、此项作业由 负责。
第8篇 电钻电锤使用安全措施
交底内容:
1、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2、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3、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4、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5、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6、作业孔径在25㎜以上时,应由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7、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磨具和砂轮,发现其幽默吨、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第9篇 井下使用电锤安全措施
通风区因大巷电缆吊挂工作,需要于4月12日八点班起至4月30日间,在二水平大巷中央泵房口至34采区段使用电锤打眼作业。为确保安全,特制定安全措施,待领导审批后贯彻执行。
6、作业地点前后50米处设置警示牌。工作结束后清理现场,摘掉警示牌。
7、此项作业由王文龙负责。
1、必须派专职瓦检员对作业地点进行检查,作业地点附近10米范围内悬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且风流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2、作业前,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检查巷道顶、帮完好情况,确保安全可靠,并经负责人检查无误后,方可施工。
3、作业前,必须检查电锤的电池电量、电锤完好情况,且准备好备用电池。严禁在回风区域拆卸电池。
4、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锤说明书及操作规程执行,并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监护人员必须密切注意便携式甲烷报警仪数值变化情况。
5、作业地点前后50米处设置警示牌。工作结束后清理现场,摘掉警示牌。
6、此项作业由 负责。
第10篇 -593出罐侧电锤打眼安全措施
新副井井筒新敷设的80对通讯电缆和60对光缆需要在下井口出罐侧和-593中央泵房管子道打眼吊挂。为保证电锤打眼期间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一、 时间:2010年11月16日--11月17日
二、 作业地点:-593下井口出罐侧及-593中央泵房管子道
三、 作业方式:电锤打眼
四、 安全措施:
1、作业前先清除工作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木屑、棉纱、油脂、煤尘等)。
2、作业前先准备好两个灭火器和太平小桶放在现场并找好水源。
3、电锤搭火、拆火由专职电工负责,并选择合适的电源,电源线距工作地点保持最短距离。
4、作业前瓦斯检查员检查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作业前,安全负责人将便携挂在距工作点5米的位置。
6、电锤打眼时,应保护好沿线的电线、电缆。
7、停送电安排专职电工负责,一旦出现异常,立即断电。
8、电锤打眼时应站稳扶好,不可用力过猛。
9、距井筒距离不得小于5米内严禁作业,确需作业时必须带好保险带,作业完毕后,设专人在作业地点检查十分钟,安全可靠方能离开现场。
10、本措施由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并由相关工作人员签字后才能开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