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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员工岗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工作秩序,确保每个员工能够明确自己的职责,高效地执行任务,并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岗位设定与职责划分:清晰定义各部门及岗位的工作职责,确保员工明确了解自己的工作内容和期望达成的目标。
2. 工作流程与标准:制定标准化的工作流程,以提升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遗漏。
3. 绩效考核:设立公正、公平的绩效评估体系,以员工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度为依据进行评价。
4. 培训与发展:提供持续的学习和发展机会,以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5. 纪律与行为规范:强调职业道德和公司文化,规定员工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处罚规定
1. 违反岗位职责:对于未能履行岗位职责,导致工作延误或质量下降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直至解雇的处罚。
2. 不遵守工作流程:不按标准流程操作,造成工作失误或损失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3. 绩效不佳:连续两次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将被纳入改进计划,如无明显改善,可能面临降职或解雇。
4. 违反行为规范:违反公司道德准则,如欺瞒、贪污、滥用职权等,将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5. 拒绝培训: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公司提供的培训,将影响其晋升和工资调整的机会。
细则
1. 岗位职责的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将在入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并定期进行更新和沟通。
2. 工作流程的执行:公司将定期审查工作流程的有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3. 绩效考核的透明度:考核标准和过程将公开透明,员工有权了解自身表现和改进方向。
4. 培训计划: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和个人发展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鼓励员工积极参与。
5. 行为规范的监督:公司设有内部举报机制,鼓励员工相互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本员工岗位管理制度旨在营造一个公平、有序、高效的工作氛围,希望每位员工都能尽职尽责,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我们将持续完善制度,以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员工。
员工岗位管理制度前言范文
第1篇 乙醇装卸区员工岗位培训管理规定
一、库重大危险源管理办公室应结合作业区实际,制定员工技能培训和日常培训计划,根据培训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库安全员对授课学时和培训情况进行统计,为考核提供依据。
二、对新入厂、调换工种等情况的员工应按规定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三、定期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员工岗位培训对象为作业区调度员、司泵工、卸槽工,包括外聘民工及返聘人员。
四、技能和日常培训方式为集中培训,现场讲解,技术答疑。培训内容包括
(一)、素质培训
1、目标、形势、责任、任务;
2、岗位职责;hse知识;
3、企业安全文化及其相关知识。
(二)、技能培训(理论和实践相结台)
1、岗位基本技能技术培训:主要包括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方法、维护保养、故障判断及处理,操作规程、工艺流程等。
2、岗位安全培训:主要包括安全法律法规、危害因素的识别、消防知识、人员防护知识和防护设备的使用、现场安全知识、岗位风险危害及其控制、特种设备操作规定、事故案例等。
3、岗位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主要包括作业区应急预案的演练、现场救护。
第2篇 学院校后勤基建处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学院(校)后勤与基建处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1、合理配置,规避风险:通过定期轮岗制度对后勤敏感岗位人员进行轮换,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2、多岗锻炼,一人多能:通过内部岗位轮岗,可以缓解岗位人员不足的压力,增强每位员工的岗位竞争力;
3、优服劣汰,增加危机意识:轮岗推行是能都上、劣者下,推动员工工作态度端正,工作能力提升。
4、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宽度:使员工在工作范围上视野更宽,适应能力更强,最终能找适合自己的岗位,人尽其用。
二、意义
加强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的计划性、组织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员工岗位轮换根据管理工作相关流程,使岗位轮换有制度可依,更好的指导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后勤与基建处全体轮岗员工。
第二章轮岗组织机构
成立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由后勤与基建处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提交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轮岗对象
后勤与基建处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岗位轮换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轮岗。
特定岗位包括采购、质检、工程、仓储等,具体岗位由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
根据关键岗位人才需要,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部门提交关键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结合后勤与基建处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主管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第四章轮岗的原则
1、不能对岗位轮出和轮入部门的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2、有利于参与岗位轮换的人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及工作绩效。
第五章轮岗时间
1、部门内部轮岗
部门负责人根据轮岗岗位的工作内容、强度及复杂度确定轮岗时间,报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小组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及工作定额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岗位轮换时间,报后勤与基建处领导批准。
2、跨部门轮岗
轮岗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轮岗岗位工作内容、复杂度及需轮岗人员的知识、经验、能力确定轮岗时间,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审核。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工作定额要求以及需轮岗人员的以往的绩效考核成绩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岗位轮换时间,报领导批准。
第六章轮岗流程
1、召开部门会议
每年度12月初旬,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部门会议,总结本年度本部门岗位轮换工作实施情况,评价本年度岗位轮换效果,提出相关的意见及改进措施,决定下一年度本部门岗位轮换人员及人数。
2、召开轮岗领导工作小组会议
每年根据需要召开轮岗领导工作小组会议,会议内容包括回顾本年度岗位轮岗实施情况及效果评价,提出相关的意见及改进措施,同时做好下一年度各部门轮换工作计划,最后汇总下一年度岗位轮换工作计划,报处领导批准实施。
3、填写工作业务写实表
需轮岗的人员需要填写工作业务写实表,要对本岗位工作作出详细的业务写实,包括本岗位工作的程序、流程、需要注意的问题,为岗位轮换做准备,填写完毕后需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4、制定岗位轮换计划,组织轮换前的培训
轮换前应按计划进行人员培训。培训计划要根据轮岗人员的实际情况和业务能力来进行,让员工对新岗位的规章制度、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要求、基本操作程序和规范等都有初步的了解,使其能很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同时,要按计划进行测试,考察其承接新岗位的业务能力。
5、做好工作交接工作
需轮岗人员的工作交接一定要彻底,防止因交接不彻底出现工作不能衔接或不连续的现象,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轮岗部门负责人对交接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
6、考查轮岗结果
各部门负责人对到本部门轮岗的人员进行轮岗工作考查,并进行评价。短期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按计划回到原工作岗位。
第七章其他
轮岗过程,效果不好或者出现不良现象,由后勤与基建处负责处理。
要不断总结经验和完善轮岗体系,以达到轮岗管理的最佳效果。
第3篇 员工岗位规范管理制度
1员工通用安全行为规范
1.1班前准备
1.1.1入井前8小时内不准饮酒,保证睡眠,精神饱满,不准带病下井。
1.1.2入井严禁携带香烟、点火工具及其它易燃物品。
1.1.3有事外出或不能上班时,要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不采取电话或托人传话请假。
1.1.4按规定时间参加班前会。
1.2着装
1.2.1入井不准穿化纤衣服,必须穿矿统一发放的服装,保证整洁、无破损,钮扣齐全,穿着整齐利索。
1.2.2胶靴不破漏,靴底花纹不影响防滑功能。井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穿电工靴。
1.2.3安全帽必须符合要求,构件齐全完好,不得戴劣质、有裂缝、破损的安全帽,必须系好帽带。
1.2.4入井前必须提前检查随身佩戴的自救器、矿灯及其它安全检测仪器,确保完好可靠。其它随身携带物品都要按标准佩带。
1.2.5入井所需的资格证、岗位操作证等所有证件必须随身携带。
1.2.6随身携带锋利工具入井,必须将工具包扎好,长件捆绑,不得扛在肩上。
1.3入井检身
1.3.1凡入井工作或经批准参观的入井人员,不能从主井入井,应按规定行走路线入井。入井前,必须接受井口检身人员的检查,任何人不得拒绝,不准刁难检查人员,但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必须认真负责,不准弄虚作假。
1.3.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1.3.3以班组为单位,集体入井人员由班组长或带班领导负责登记当班入井总人数,升井后班组长负责签名消号。
1.3.4单岗工作人员及检查人员由本人登记,升井后本人签字消号。
1.3.5井口检身工每隔两小时按时间要求向调度室汇报一次当班入井人数,升井人数及井下现有人数情况。调度室记录并存档。
1.3.6严禁在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吸烟或有明火。
1.4出入井及井下作业
1.4.1接送人员车辆不准在道路上下坡位置停车。
1.4.2 不准同时打开两道风门,出入风门后要及时关闭。不准随意破坏通风设施。
1.4.3不准碰触运行中的机械设备。
1.4.4 不准随意拆除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
1.4.5 横跨皮带时,必须由人行过桥通过。
1.4.6不准在无支护的巷道内行走。
1.4.7不准在支护不全或有离层、片帮的地方站立或休息。
1.4.8 不准进入已设置栅栏和挂有“严禁入内”警示牌的巷道内。
1.4.9 必须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交接班。
1.4.10不准在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1.4.11不准在上班时间打架、斗殴,消极怠工。
1.4.12无规程、措施或规程、措施不落实到现场不准作业。
1.4.13 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不准设备带病运行。
1.4.14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1.4.15 不准私自接电、用电,强行送电。
1.4.16 不准随意调整各种电气设备保护整定。
1.4.17不准私自甩掉设备保护不用。
1.4.18 不准约时停送电,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1.4.19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
1.4.20不准使用不完好的工器具。
1.4.21不准在井下拆卸矿灯和随意开启自救器
1.4.22检查设备和检测有害气体时,不准漏检、假检。
1.4.23项目部带班长、带(跟)班人员及各专检人员不准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入井和提前升井。
1.4.24 不准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1.4.25 管理人员不准谩骂职工,徇私枉法。
1.4.26发现隐患不准隐瞒不报,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汇报。
1.4.27 遇有违章指挥或强制未培训、无证员工上岗情况,可以拒绝,并随时向安全管理部门举报。
1.4.28发生灾害时,必须积极避灾,进行自救、互救。
第4篇 某某物业员工岗位证书管理制度
某物业员工岗位证书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各相关岗位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品质,使员工符合相应的岗位任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员工进入公司时需提供所就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并确保该证件真实、合法、有效。未向公司提供该证件的员工不具备转正资格,由各部门人事管理员负责督办。
二、由管理处人事管理员负责审验公司新招聘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确认无误后,原件归还员工本人,将证件的复印件1份存档。
三、部门人事管理员负责在本部门员工的岗位证书有效期截止前三个月,通知该员工办理证件年审或续办手续。
四、员工接到部门通知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于证件有效期截止前,将通过年审或续办手续的证件原件交部门人事管理员审核。部门人事管理员留复印件存档。
五、所持岗位证件在有效期过后,仍未取得合法证件的员工,不能继续从事该岗位的工作,待取得有效证件并经部门人事管理员查验无误,并审核备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人事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或突击抽查公司各部门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或抽查结果将在公司范围内予以公布,违反者将对所在部门负责人做出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七、对于由公司统一组织、统一支付培训费、以获取相应资格证书为目的的外部培训,参加培训人员所取得的培训证书原件由管理处负责保存,个人可保存复印件。
八、员工个人需对其所持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九、公司统一组织参加的外部培训,所有培训合格人员的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对于因个人原因而导致培训不合格的人员,相应的培训费用由其本人承担,如培训费公司已提前支付的,则从其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在顺延月工资中扣除),如签订《外送培训协议书》的,则按《外送培训协议》的规定执行。
十、公司鼓励职员工为了取得与本人岗位相关的等级证书而积极参与政府机关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这将对其本人的职业生涯很有帮助。
十一、相关请假规定
1、由公司统一组织的,为取得与本人工作岗位直接相关的资格证书所参加的公司外部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按正常出勤计考勤;
2、个人为取得与本人工作岗位直接相关的资格证书所参加的非公司统一组织的外部培训及岗位操作证书年审,须利用个人休假时间。
第5篇 员工岗位变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厂人事管理,规范员工的岗位变动管理,特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车间(科室)内部调动、跨车间(科室)员工的岗位变动。
2、规定及要求
2.1、车间(科室)内部的岗位变动
2.1.1、车间(科室)内部员工岗位变动,由车间主任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并在月底报人事变动表时注明变动岗位及工资级数。
2.1.2、车间(科室)内部员工岗位变动后,班组对其要进行安全教育及操作规程培训。
2.2、跨车间(科室)的岗位变动
2.2.1、原则上不允许员工随意跨车间岗位调整,但因特殊原因(如受厂部决策、政策影响、受到处罚等)需要跨车间调整的,到办公室办理《冶炼厂内部岗位调动报到证》,经厂长批准后,到接受车间报到,并在月底报人事变动表时注明变动岗位及工资级数。
2.2.2、员工跨车间(科室)变动的主管部门是厂办公室,批准权限人为厂长,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变动作出批准决定。凡未经厂办公室备案和厂长批准私自变动的均为无效变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2.2.3、跨车间(科室)变动的员工,每月考勤由出勤占半月以上的车间负责上报,绩效工资分配由出勤占半月以上的车间负责分配。
2.2.4、跨车间(科室)变动工作岗位时,应由接受车间(科室)负责对调入人员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及操作规程培训。
2.2.5、对于厂部强令的岗位调整,任何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2.3、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变动
特种作业人员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动岗位,但因特殊原因需要变动的,需经主管副厂长和厂长批准,并经综合科培训及办理操作证,方可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