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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运行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0

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内部信息系统的稳定、高效和安全运行,涵盖了系统维护、故障处理、权限管理、数据保护、升级更新等多个关键环节。

包括哪些方面

1. 系统运维规程:定义日常监控、性能优化、故障排查与修复的操作流程。

2. 权限与访问控制:明确员工对系统资源的访问权限,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滥用。

3. 数据管理策略:包括备份策略、恢复计划以及敏感数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4. 系统安全规定:设立防火墙规则,实施病毒防护,防范黑客攻击和内部威胁。

5. 升级与变更管理:规定系统升级、软件更新及硬件替换的审批流程。

6. 应急响应计划:制定应对系统故障、网络中断或其他突发事件的预案。

7.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系统使用和安全知识的培训。

8. 审计与评估:定期进行系统性能审计和安全风险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重要性

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保障企业运营:稳定的系统运行是企业业务连续性的基础,直接影响生产力和客户满意度。

2. 保护企业资产:通过有效的权限管理和数据保护,防止资产流失和知识产权受损。

3. 防范风险:通过安全规定和应急响应,降低因系统故障或攻击导致的经济损失。

4.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相关数据保护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5. 提升效率:标准化的运维流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错误操作导致的问题。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为每个环节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确保员工遵循标准流程。

2. 设立专职团队:建立专门的it部门或聘请第三方服务商,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3. 实施定期审计:每季度进行一次系统审计,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系统问题,通过持续改进提升制度的有效性。

5. 定期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两次系统使用和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技能和意识。

6. 引入自动化工具:利用自动化工具进行监控、报警和故障处理,减轻人工负担,提高响应速度。

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成功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和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信息系统环境,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办公自动化系统(oa)运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工作效率,有效降低和节约成本,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保障文件和各种信息传递快捷畅通,根据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各控参股企业、各销售公司(物流中心)办公自动化的管理。

2.2 oa系统用户暂定为集团各部门、各销售公司(物流中心)工作人员和各控参股企业管理人员。

3.相关部门职责

3.1 集团办公室负责文件的制作、发送、督办和少量纸质文件的存档和上报。发出的电子公文必须具有符合规范的文件头和文件主体。

3.2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配合集团办公室信息技术处进行oa用户的注册和注销。

3.3 集团办公室信息技术处负责oa系统操作技术的培训,oa系统运行设备的维护、管理和电子文档的保存。

3.4各控参股企业、各销售公司(物流中心)的部门和人员职责可参照执行。

4.文件发送与接收

4.1集团公司及各部门、各企业下发、上报的各类公文(包括文件、会议通知、公告、简报、信息等)原则上统一采用办公自动化系统(oa)发送,特殊情况需要打印纸质文件的报集团或本分管领导批准。

4.2 集团公司的正式文件及其他需要签发的公文,仍按原流程起草、审核、签发,统一由办公室编号、制作、扫描、使用oa发送至收文单位和个人,并根据实际需要打印若干份存档和上报。

4.3 电子公文应做好登记,并由起草、审核、签发人签名。

4.4 所有oa用户每天上、下午上班后都必须及时登录oa系统查看文件,并始终使oa系统处于“在线”状态,确保信息和联络畅通。如因出差或出差时间较长,须指定授权的公文代办人代办。

4.5 电子文件发送后,工作人员应根据公文的缓急程度对所发公文的接收情况进行检查,催办、督办,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

4.6 集团各部门、各控参股企业、各销售公司(物流中心)要建立oa系统管理体制,指定专人负责oa系统文件的管理。

5. 用户注册和注销

5.1总部新进符合使用oa系统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在一个工作日内将人员的姓名、单位、岗位等基本资料送交集团办公室信息技术处,信息技术处应在一周内完成电脑配置和oa用户注册。总部oa用户离职前,须到集团办公室信息技术处办理电脑移交及oa注销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2各控参股企业、各销售公司(物流中心)新进符合使用oa系统的人员,由控参股企业、各销售公司(物流中心)在两个工作日内将人员的姓名、单位、岗位等基本资料报集团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送交集团办公室信息技术处注册。控参股企业、各销售公司(物流中心)oa用户离职前,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由集团办公室信息技术处办理oa注销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3 集团各部门、各控参股企业、各销售公司(物流中心)对没配置专用电脑的oa用户,要合理安排电脑共用。

6.系统安全与维护

6.1 集团公司和各控参股企业、各销售公司(物流中心)的网络服务器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始终保持在线,oa系统始终保持正常的运行状态。建立服务器的运行日志,并保存30天以上。

6.2 集团办公室信息技术处须指定管理员专门负责文件上传及系统维护。所有配置信息要由专人保管,注意保密。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杀毒,建立防火墙,防止黑客侵入,确保系统安全。

6.3 密级的文件不入oa系统,按照现有公文流转方式处理;电子文件严格按发文范围发送,发文范围的审批仍按集团公司公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6.4所有oa系统应保管好用户密码口令,不得随意泄漏给无关人员。

7. 文件共享与归档

7.1集团办公室应对公司成立以来的文件进行清理,剔除密级和失效文件外,将所有的实用文件在oa系统上发布,供用户学习、使用。

7.2集团办公室对oa系统上电子公文每年整理一次,刻录成光盘,存入集团档案室。

8. 附则

8.1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试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8.2 在试运行期间,公司除利用oa系统处理文件发送、信息沟通外,还将逐步推行自动化办公流程,以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无纸办公,加快公司的管理科学化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8.3 集团各部门、各控参股企业、各销售公司对在试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向集团办公室反映,以便对本规定进行修改。

第2篇 保安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1.目的:保证保安监控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及人员安全;

2.范围:保安监控系统设备;

3.职责:电气主管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并监督本专业人员及设备厂家完成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并检查结果;

4.管理规定:

4.1保证系统不间断电源的开启;

4.2系统的不间断电源严禁使用监视设备以外的负载;

4.3楼层摄像头的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其他负载;

4.4未经本专业主管同意,严禁修改系统参数;

4.5系统参数修改后,应在记录本上做详细记录,并即时通知当班监控员;

4.6巡查系统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做详实记录并上报专业主管;

4.7监控系统各种设备非本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维修、操作;

4.8主机专机专用,严禁安装任何其它无关程序。

第3篇 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监督管理,预防由于供电系统原因造成的电信网络运行事故的发生,保障通信网络运行稳定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电信监管部门)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工作和由于供电系统原因造成的电信网络运行事故的预防、报告、处理等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通信网络供电系统是指为通信局(站)内各种通信设备负荷、保证建筑负荷、一般建筑负荷等提供用电的柴油发电机组、高低压配电设备、直流配电设备、蓄电池组、不间断电源设备(ups)等设备组成的供电系统。

第四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各级机构是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本办法和通信局(站)供电系统总技术要求及其他技术规范,加强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维护监督制度,完善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条件,确保通信网络运行稳定可靠。

第五条 电信监管部门是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范围内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在本行政区内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 运行维护责任

第六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各级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维护责任制,不断完善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维护规程;

(二)落实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工作所需经费,保证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三)督促、检查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工作,对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状况进行考核与评估,及时消除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隐患;

(四)组织制定、实施由于供电系统原因造成的电信网络运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网络运行安全的教育和培训;

(六)及时、如实报告电信网络运行事故。

第七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各级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网络运行维护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管理能力,负责指挥、协调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各级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人员应当确保每天24小时沟通渠道的畅通。

各级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维护知识,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制度和操作流程,提高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维护技能,以及由于供电系统原因造成的电信网络运行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 市电引入与供电系统的配置应当满足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做好以下检查工作。

省级、地市级通信枢纽等重要通信局(站)应当采用两路市电供电方式,并配置一套发电机组。两路市电应当从两个稳定可靠的独立电源引入,并配置自动倒换装置,两路市电不能因检修同时停电。发电机组的容量应当能同时满足通信负荷功率、蓄电池组充电功率、机房保证空调以及照明、消防电梯、消防水泵等其他保证负荷功率。

当省级、地市级通信枢纽等重要通信局(站)不具备引入两路市电的条件时,应当配置两套发电机组。发电机组的容量要求同上。

为保障省级、地市级通信枢纽等重要通信局(站)供电系统应急安全,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省级机构应当配置一定数量的移动发电机组。移动发电机组的容量应当满足上述重要通信局(站)应急抢修使用。

为保障移动通信基站供电系统应急安全,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省级机构应当根据当地自然灾害的发生频次和严重程度配置一定数量的移动发电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省级机构相关移动发电机配置数量不足时,应当由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总部在公司内部紧急调度。移动发电机的容量应当满足移动通信基站应急抢修使用。

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做好发电机组燃油供给保障的应急预案及演练。

第九条 储油容器设置和线路敷设应当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做好以下检查工作。

总储量超过1立方米的柴油燃料容器不应当设置在通信机楼或办公楼内,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以及与架空电力线的水平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应当进行改造。储油室应当定时排风。储油容器应当设置水位监测点,防止储油容器进水导致发电机组无法启动。

交流电源线、直流电源线、信号线严禁交叉、重叠。双回路配电的线路应当分开敷设,暂无法分开时应当采用规范的防护隔离措施。通信配电线路及机房辅助照明线路应当采用阻燃、耐火型的电缆、母线槽和电源开关。

第十条 省级、地市级通信枢纽等重要通信局(站)的高压配电室应当实行24小时有人值守制度,并实行集中监控;应当对市电供电、发电机组、蓄电池组的充放电状态、电压、电流等状态予以监控、检查;应当安装门禁系统,记录机房值班人员的出入情况,避免值班人员擅离职守。

无人值守配电室的电源运行情况应当实行定期巡视、集中监控。

第十一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测通信网络供电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测细则见附件1),保证市电供电、发电机组、蓄电池组、不间断电源设备(ups)等电源设备的各环节处于良好状态。

发电机组应当每月开机检测一次,半年带载运行30分钟以上,并记录水温、机油压力、启动情况,以及启动电池充电电流、市电与发电机组倒换、发电机组之间倒换情况等重要信息。

蓄电池组应当每季度检测一次,应当对每组电池的电压、充放电电流、标识电池的温度、储备容量、电导(内阻)等进行检测。

不间断电源设备(ups)应当每月检测一次,应当对零线电流、电力电容的温升进行检测,定期更换电力电容和风扇。不间断电源设备(ups)输入端严禁主路与旁路接在同一开关上。

防雷接地系统应当每年雷季前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检测一次。

第十二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通信网络供电系统的统计信息制度,每季度向电信监管部门报送供电系统运行安全情况。(统计信息内容见附件2)

第十三条 发生由于供电系统原因造成的电信网络运行事故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并按照电信网络运行事故处理流程报告电信监管部门。

第十四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排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相关电信监管部门。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电信监管部门应当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维护责任制度、对相关行业标准的执行情况、对由于供电系统原因造成的电信网络运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对相关人员网络运行安全的教育和培训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辖区内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保障重要通信局(站)供电系统应急安全的移动发电机组实施登记管理,协调、调度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移动发电机组,实现紧急状态下企业间的相互支援。

第十七条 电信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测试方法,组织对双路市电的真实性、发电机组的容量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的要求进行检查和安全性评估。

第十八条 电信监管部门应当督促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由于供电系统原因造成的电信网络运行事故调查处理,督促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及时提交书面报告并进行责任追究。必要时,电信监管部门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电信监管部门应当结合通信行业实际情况,组织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从业人员和代维人员进行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的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电信监管部门应当责令追究责任并要求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行业内予以通报批评。

(一)未建立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维护责任制度和运行维护规程的;

(二)未执行通信网络供电系统相关行业标准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

(三)未保证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投入的;

(四)未及时消除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隐患的;

(五)发生由于供电系统原因造成的电信网络运行事故,未及时、如实上报的;

(六)未按要求向电信监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的。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4篇 基础软件系统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海南电网公司信息系统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规范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安全配置和日常操作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海南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分公司,以及直属各单位的信息系统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的管理和运行。其他联网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 操作系统运行管理

第三条 操作系统管理员、审计员的任命

操作系统管理员、审计员的任命应遵循“任期有限、权限分散”的原则;

对每个操作系统要分别设立操作系统管理员、审计员,并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在多个应用系统的环境下,操作系统管理员和操作系统审计员岗位可交叉担任;

操作系统管理员、审计员的任期可根据系统的安全性要求而定,最长为三年,期满通过考核后可以续任;

操作系统管理员、审计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书。

第四条 操作系统管理员、审计员帐户的授权、审批

操作系统管理员、审计员账户的授权由系统运行维护单位填写《操作系统账户授权审批表》(参见附表1),经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设置;

操作系统管理员和操作系统审计员人员变更后,必须及时更改帐户设置。

第五条 其他帐户的授权、审批

本单位其他账户的授权由使用部门填写《操作系统账户授权审批表》,经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操作系统管理员进行设置;

外单位人员需要使用本单位系统时, 须经相关业务管理部门主管同意, 填写《外单位人员操作系统账户授权审批表》(参见附表2),报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 由操作系统管理员按规定的权限、时限设置专门的用户帐号;

严禁本单位任何人将自己的用户帐号提供给外单位人员使用。

第六条 口令的复杂性、安全性要求和检查

系统账户的口令长度设置至少为8位,口令必须从字符(a-z,a-z)、数字(0-9)、符号(~!@#$%^&_()_<>)中至少选择两种进行组合设置;

系统账户的口令必须经常更改,至少每月更改一次,每次更新的口令不得与旧的口令相同,操作系统应设置相应的口令规则;

系统用户的帐号、口令、权限等禁止告知其他人员;

须根据系统的安全要求对操作系统密码策略进行设置和调整,以确保口令符合要求。

第七条 系统维护和应急处理记录

应设置《操作系统维护和应急处理记录》(参见附表3),系统管理员记录系统的运行情况;

应对系统安装、设置更改、帐号变更、组变更、备份等系统维护工作进行记录,以备查阅;

应对系统异常和系统故障的时间、现象、应急处理方法及结果作详细的记录。

第八条 操作系统软件、资料以及许可证的管理

必须对操作系统软件的介质、资料和许可证进行登记,并设专人负责保管;

登记的内容应包括软件的名称和版本、软件出版商、许可证类型和数量、介质的编号和数量、软件安装序列号、手册名称和数量、购买日期等;

应有软件和资料的借用审批和借还登记手续;

对重要的系统软件介质和资料要进行复制,借用时宜提供复制品,以保护好原件及避免丢失。

第九条 操作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帐户名称、口令的管理

操作系统的系统管理员账户名称不得使用系统安装时默认的系统管理员账户名,应按照《操作系统账户授权审批表》批准的账户名称、权限和有效期予以设置;必须更改系统安装时默认系统管理员账户和具有特殊权限的账户的口令,关闭不必使用的账号;

操作系统管理员帐户的口令除了要满足本规范第六条中的口令要求外,还必须每两周更改一次,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更改,每次更新的口令不得与旧的口令相同;

严禁把操作系统管理员的帐户名称和口令告知其他人员。

第十条 操作系统配置的备份管理

操作系统管理员应对操作系统的配置参数及相关文件进行备份,当配置发生变更时必须重新备份,以便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尽快恢复系统配置。

第十一条 操作系统的安全检查

操作系统管理员应经常检查操作系统的安全配置,并确保符合安全配置要求;

操作系统管理员和操作系统审计员应定期查看操作系统的运行日志和审计日志,以及时发现出现的安全问题;

操作系统管理员应定期使用最新的安全检查或安全分析工具对系统进行检查,并及时消除存在的漏洞。特别是在新软件安装或软件更新之后。

第三章 数据库系统运行管理

第十二条 数据库管理员、审计员的任命

第十三条 数据库管理员(dba)的任命应遵循“任期有限、权限分散”的原则;

对每个数据库系统要分别设立数据库管理员和数据库审计员,并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在多套系统的环境下,数据库管理员和数据库审计员岗位应交叉担任;

数据库管理员、审计员的任期可根据系统的安全性要求而定,最长为三年,期满通过考核后可以续任;

数据库管理员、审计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书。

数据库管理员、审计员帐户的授权,审批

数据库管理员、审计员账户的授权由系统运行维护单位填写《数据库系统账户授权审批表》(参见附表4),经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设置;

数据库管理员、审计员人员变更后,必须及时更改帐户设置。

第十四条 其他帐户的授权,审批

本单位其他数据库账户的授权由使用部门填写《数据库系统账户授权审批表》,经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数据库管理员进行设置;

外单位人员需要使用本单位数据库系统时,须经相关业务管理部门主管同意,填写《外单位人员数据库系统账户授权审批表》(参见附表5),报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数据库管理员按规定的权限、时限设置专门的用户帐号;

《外单位人员数据库系统账户授权审批表》应包括使用者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接待部门、数据库系统名称和版本、主机型号、主机号、账户名称、账户类别、授予权限、账号和权限授予期限等;

严禁本单位任何人将自己的用户帐号提供给外单位人员使用。

第十五条 口令的复杂性、安全性要求和检查

数据库账户的口令长度设置至少为6位,口令必须从字符、数字、符号中至少选择两种进行组合设置;不宜使用与账户名称中相同的字符或使用姓名、生日和电话号码等其他容易猜测的字符组合;

数据库账户的口令必须经常更改,至少每季度更改一次,每次更新的口令不得与旧的口令相同,应设置相应的口令规则;

数据库用户的帐号、口令、权限等禁止告知其他人员;

必须根据安全要求对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密码策略进行设置和调整,以确保口令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 系统维护和应急处理记录

应设置《数据库系统维护和应急处理记录》(参见附表6),系统管理员记录系统的运行情况;

应对系统安装、设置更改、帐号变更、表空间变更、数据对象变更、数据库备份等系统维护工作进行记录,以备查阅;

应对系统异常和系统故障的时间、现象、应急处理方法及结果作详细的记录。

第十七条 数据库系统软件、资料以及许可证的管理

必须对数据系统软件的介质、资料和许可证进行登记,并设专人负责保管;

登记的内容应包括软件的名称和版本、软件出版商、许可证类型和数量、介质的编号和数量、软件安装序列号、资料名称和数量、购买日期等;

应有软件和资料的借用审批和借还登记手续;

对数据库系统软件介质和资料要进行复制,借用时宜提供复制品,以保护原件及避免丢失。

第十八条 数据库管理员帐户名称、口令的管理

数据库管理员账户名称不宜使用系统安装时默认的管理员账户名,应按照《数据库系统账户授权审批表》批准的账户名称、权限和有效期予以设置。必须更改系统安装时默认的管理员账户和具有特殊权限的账户的口令,关闭不必使用的账号;

数据库管理员的口令长度必须设置至少为8位,满足口令的复杂性要求,还必须每两周更改一次,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更改,每次更新的口令不得与旧的口令相同;

严禁把数据库管理员的帐户名称和口令告知其他人员。

第十九条 数据库系统配置的备份的管理

数据库系统管理员应对数据库系统的配置参数及相关文件进行备份,当配置发生变更时必须重新备份,以便系统故障时能尽快恢复系统配置。

第二十条 数据库系统数据的备份管理

应制定数据库系统的备份策略,定期对数据库系统进行备份;

数据库备份策略的制定要以尽可能高效地进行备份与恢复为目标,并且与操作系统的备份最好地结合,宜采用物理备份与逻辑备份相结合;

必须对备份权限的设置加以严格控制;

必须妥善存放和保管备份介质(包括磁带、从数据库导出的文件等),防止非法访问。对备份的介质应做好标识,存放环境符合要求。

第二十一条 数据库系统的安全检查

数据库管理员应经常检查数据库系统的安全配置,并确保符合安全配置要求;

数据库管理员、审计员应定期查看数据库系统的运行日志和审计日志,以及时发现出现的安全问题;

数据库管理员应定期使用最新的安全检查或安全分析工具对系统进行检查,并及时消除存在的漏洞;特别是在新软件安装或软件更新之后。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海南电网公司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有新的修改版本颁布后,本规定自行终止

第5篇 光伏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范本

运维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运行操作规程 ,值班时全神贯注,精心监护,准点抄表,准确记录,定期巡查,定期试验,不擅离岗位,不干私活,不弄虚作假。

二、正确执行操作票制度,认真操作,严格监护,不麻痹大意,不自以为是,不发生差错,但对设备及人身安全有明显威胁时,可以讲清理由拒绝执行。

三、巡视设备一丝不苟,做到细看、细听、细查、细分析,按巡检时间和路线巡检,并在巡检记录簿上签名,不敷衍了事。

四、当值负责人应审核当日记录、抄表及设备变动的登记,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交代清楚,接得明白,不含糊,不扯皮。

五、值班人员应熟悉主要设备规范、性能、运行方式,了解一切仪表、继保装置的作用、原理及继电器的整定值。

六、从严要求安全措施,检修质量不合格不投运,工作票不终结不送电。

七、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按时上下班,值班场所保持安静,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上班,不得任意调班。

设备管理制度

一、所有设备应按设备单元或电压等级划分设备主人,挂牌运行,责任到人。设备主人必须熟悉电气设备的作用和性能,熟悉电气接线和运行方式,经常保持设备现场的整洁,做好各项运行维护工作。

二、加强设备修试周期的监督,确保设备无超周期运行。

三、严格执行设备的缺陷闭环管理制度,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及时处理,保证设备的健康运行。

四、严格“两票三制”,认真履行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做好验收工作,把住质量关。

五、做好设备台账,建立健全设备档案资料,并及时收集,定期整理。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一、 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气线路在未经验电器验明无电压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二、 工作前应详细检查所带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三、 工作前要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在开关手柄上或线路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四、 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五、 工作结束后,必须拆除临时接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品遗忘在工作现场。

六、 工作结束后,等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现场后,运行人员要亲自检查,拆除标示牌等安措后方可送电,以免发生意外。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

一、使用中的安全工具均应进行编号,并建立台帐或清册,做到帐物相符。

二、安全工器具应按规定的周期,试验标准或厂家说明书进行定期试验和检查。

三、安全工器具经检查、试验不合格后,必须就地报废,不得与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混放。

四、安全工器具应分类存放,防止受潮、受热变形。

五、安全工器具应明确专人负责,维护、管理。班组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

六、安全工器具不得超周期使用,应定期试验。

七、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按有关规程规定或生产厂家说明书执行。

八、安全工器具必须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工器具在良好状态。

防火责任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做到各负其责,特制定本防火责任制。

一、变电站主管领导为防火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局防火的全面工作。

二、各部门的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各班组长为本班组的防火责任人。

三、保卫部门负责义务防火的组织建设,义务培训,消防器材的配备、检查、维护等工作。

四、人人均有权监督,任何人不得在变电所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在防火工作中,一般发生严重问题,依据《消防条例》追究各级责任。

第6篇 某物业项目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物业项目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为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系统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特制定本规程。

(一)程序要点

1、运行监控

(1)消防管理中心监控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防火防盗闭路电视等设备进行监控。

(2)运行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技工查看水位加水;

g、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监看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技工维修;

i、巡视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消除防火区的一切杂物;

j、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

(3)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管理处,并进行整改。

(二)异常情况处置

1、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2、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电源,迅速用干粉灭火器扑灭。

(三)机房管理

1、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需经工程部同意,并在当值监控员允许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2、当值监控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蜘蛛网,光亮整洁。

3、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配备两瓶干粉灭火器。

4、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5、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6、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四)交接班要求

1、交接班时应:

(1)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2、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1)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2)记录不正规

(3)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4)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杯、腐蚀品;

(6)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7)检查物品不齐全;

(8)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监控领班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五)资料保存与审核

1、监控员应对每班次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填写《监控室值班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监控室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

2、安全部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用完的记录本收到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3年。

第7篇 某物业安全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操作规范制度

物业安全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操作规范

1、运行监控

(1)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防火防盗闭路电视等设备进行监控。

(2)运行监控内容

①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systemnormal(系统正常);

②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③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坚固;

④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有无松动(松动时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⑤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是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⑥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机电维修电工查看水位加水;

⑦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⑧监看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机电维修部维修;

⑨巡视1211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表指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消除防火区的一切杂物;

⑩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导常声响;

⑾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钟,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时原因给予更换。

(3)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班组长,并进行整改。

2、异常情况处置

(1)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水),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2)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3、机房管理

(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同意,并在当值消防员允许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2)当值消防员每班打扫客室内卫生,擦试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面、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蜘蛛网,光亮整洁。

(3)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配备两瓶1211或干粉灭火器。

(4)室内禁止吸烟。

(5)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火动物设施完好。

(6)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中附近保安员或班组长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超过10分钟。

4、交接班时应

①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②操作刍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2)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①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②记录不正规;

③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④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⑤设备上积尘除尽,有水杯、腐蚀品;

⑥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⑦检查物品不齐全;

⑧故障正在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值班干部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5、资料保存与审核

(1)消防员应对每班次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填写(消防系统监控记录表),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周星期日将用完的记录本收到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3年。

(3)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每班次交接均应有对每个消防中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消防中心接班记录表》上签署巡检意见,最后最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签署审核意见。

第8篇 小区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16)

小区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十六)

1.0 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范围

适用于__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 工程维护部负责人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 秩序维护部经理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3.5 行政管理部对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电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小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程维护部处理;若电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工程维护部维修;

i. 巡视小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 工程维护部电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秩序维护员或班长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

a. 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 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 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 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 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 检查物品不齐全;

h. 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秩序维护部负责人的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专员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五年。

第9篇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1.0 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在管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 保安部经理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3.5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对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6 消防监控中心由工程维护部管理的(如第一、第二__)消防设备的运行管理参照本规程执行。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程维护部消防工程师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工程维护部维修;

i.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工程维护部消防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

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中队长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

a.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检查物品不齐全;

h.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五年。

5.0 相关文件

6.0 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qr-7.5.1-09-07)

第10篇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1.0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系统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辖区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监督、统筹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督导工作。

3.3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4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负责具体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运行监控

4.1.1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防火放盗闭路电视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运行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system normal”(系统正常);

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机电维修电工查看水位加水;

g)“破波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到楼层查看破波报警原因;

h)监看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机电维修部维修;

i)巡视“1211”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消除防火区的一切杂物;

j)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

k)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钟,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3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班组长,并进行整改。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过1211灭火器扑灭.

4.3机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须进入,须经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同意,并在当值消防员允许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当值消防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蜘蛛网,光亮整洁。

4.3.3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配备两瓶“1211”或干粉灭火器。

4.3.4室内禁止吸烟。

4.3.5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3.6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班组长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交接班要求

4.4.1交接班时应:

a)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上一班情况未交待清楚;

b)记录不正规;

c)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室内存

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杯、腐蚀品;

f)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检查物品不齐全;

h)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值班干部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资料保存与审核

4.5.1消防员应对每班次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填写(消防系统监控记录表》,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周星期日将用完的记录本收到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3年。

4.5.3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每班次交接均应对每个消防中心的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署巡查意见,最后右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签署审核意见。

5.0记录

5.1《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5.2《消防系统监控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6.1《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11篇 监控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1) 保证系统不间断电源的开启。

(2) 系统的不间断电源严禁使用监视设备以外的负载。

(3) 楼层摄像头的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其他负载。

(4) 未经主管工程师的同意,严禁修改系统参数。

(5) 系统参数修改后应记录在当值日志上并即时通知当值值班员。

(6) 每天巡查系统运行情况一次,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并记录在当值日志上。

(7) 系统在关的参数修改和重大维修都应记录在保养表格上。

(8) 摄像头和红外报警器故障于3小时内修复,矩陈开关故障应于8小时内修复,监视器和线路故障应于2个工作日内修复。有关的维修情况记录在当值日志上。

第12篇 燃气业务管理系统运行安全综合解决方案

邵阳燃气业务管理系统的构成:机房设备、终端计算机、局域网络、与银行的光纤通信(传输速度:2mb/s)、与电信公司的中继电话通信和与公司网点相连的极速通线路等,涉及客服中心、呼叫中心、银行代收网点等单位和设计室、工程科、安装公司、财务科、物资科、稽查队、监察室、维修班组、抄收班组及中心机房等相关部门,是邵阳燃气的“高速公路”,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邵阳市燃气总公司(以下简称“邵阳燃气公司”)的发展。邵阳燃气公司针对燃气业务管理系统在网络环境建设、软件开发及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实施了综合解决方案,确保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取得了良好效果。

1 存在的安全问题

1.1 计算机病毒侵袭和黑客攻击

邵阳燃气公司现有逾80台计算机等网络设备(包括机房服务器、前置机、电话交换机、网络交换机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服务终端和办公电脑),改造前都是通过同一个局域网络与互联网相连。由于对网络安全认识不足,管理不善,导致了计算机系统中毒事件:a.呼叫中心因工作人员上网聊天导致计算机系统中毒瘫痪,更换了主机硬盘、主板和网卡后才恢复正常;b.由于没有分离内外网、未安装硬件防火墙及网络版杀毒软件,导致服务器中毒,服务大厅只得暂停工作;c.病毒爆发期间各部门终端计算机频繁中毒。

传播迅速、破坏力巨大的计算机病毒就像随时可能被引爆的炸弹,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整个业务管理系统瘫痪。此外黑客攻击同样对系统构成巨大威胁,一旦遭受攻击,将会导致数据丢失或被恶意修改,给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

1.2 系统软硬件损坏和突然停电

燃气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点多面广,涉及到公司多个业务部门、银行机房及代收网点、电信公司等,牵涉到众多燃气用户,因此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的损坏或突然停电对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突然停电,极易使软件系统遭破坏、甚至崩溃。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

1.3 火灾、盗窃和破坏

计算机机房的服务器、交换机等既是发热设备又是贵重物品,存在起火、被盗和遭受破坏的危险。一旦发生这些安全事故,将给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带来严重后果。

2 综合解决方案

2.1 防计算机病毒侵袭和黑客攻击

① 建立内外网,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

进行系统网络环境设计和布线施工时,将邵阳燃气公司的网络划分为内、外两个局域网,分开布线,内网即业务网,外网即办公网。将内、外两网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禁止联网。各业务科室、业务大厅、银行代收网点、呼叫中心等燃气业务部门通过内网连接,共享燃气业务管理系统,内网严禁连通互联网。其他非燃气业务部门则通过外网连接,开展行政办公,外网与互联网相连。根据部门实际工作需要,通过网络监管系统对终端计算机有条件和有针对性地开通互联网。内外局域网的具体形式见图1。

② 安装硬件防火墙

在外网的互联网端(调制解调器后)安装硬件防火墙,通过防火墙的语句设置控制互联网网关(开放需用网关,关闭无用网关),将无关的互联网站信息拒之门外,在网络底层抵御计算机病毒,阻止恶性病毒传播,防止黑客攻击,保障网络安全、通畅。在内、外网分别安装网络监管系统,监控终端计算机的使用状况。

③ 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

在划分内、外网和安装硬件防火墙的基础上,分别为内、外网安装独立的网络版杀毒软件。内、外网各选择1台服务器安装杀毒软件系统中心,再在终端计算机安装杀毒软件网络版客户端。内、外网杀毒软件客户端分别指向内、外网杀毒软件系统中心。

外网杀毒软件可通过下载升级包自动升级,内网杀毒软件则通过外网计算机定期手动下载升级包,再复制到内网杀毒软件系统中心服务器上进行手动升级。当杀毒软件的内、外网系统中心升级完成后,所属内、外网客户端可分别自动从内、外网系统中心进行升级。

④ 制定有效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网络运行安全和系统运行稳定,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相应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如《中心机房及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包括出入管理、安全管理、操作管理、运行管理、病毒防御和违规处理等)、《燃气业务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燃气业务管理系统部门职责及业务流程》、《客服中心管理制度》、《呼叫中心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障燃气业务管理系统的运行安全。

2.2 防御系统软硬件损坏和突发性停电

① 应用服务器和数据服务器互为备用

为防止其中1台服务器损坏或系统软件出错,保障燃气业务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在应用服务器和数据服务器上同时安装燃气业务管理系统应用程序和数据库程序,互为备份。

正常情况下,应用服务器只运行燃气业务管理系统应用程序,而数据服务器只运行数据库程序。当应用服务器损坏或其软件出错时,立即启动数据服务器的应用程序来代替应用服务器运行,同时对损坏的应用服务器或软件进行修复;当数据服务器损坏或其软件出错时,立即启动应用服务器的数据库程序来代替数据服务器运行,同时对损坏的数据服务器或软件进行修复。

② 做好系统软件和业务数据的备份

各种系统软件和业务数据是燃气业务管理系统的运行基础,必须按要求做好系统软件和业务数据的即时备份工作,异地存放,以便当系统出错时能尽快恢复。

③ 意外停电的应急措施

配置大功率ups电源,一旦突然停电,能连续对机房主要设备供电8h,避免大厅和银行业务因突然停电而中断,保护软件系统不因突然停电而损坏,保障燃气业务的正常进行。

2.3 防火、防盗、防破坏措施

中心机房是燃气业务管理系统的心脏,关键设备集中于此,故防火、防盗、防破坏极为重要。

① 根据电气火灾特性,在机房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和石棉被等灭火器材。

② 安装防盗门和安全防护监控系统,实行24h电视监控和周界防范。

③ 设置“机房重地,闲人免入”等安全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④ 设置服务器开机和系统登录密码,限制使用权限,防止非法、越级操作,实行严格的密码和权限管理制度。

3 结语

邵阳燃气公司与北京北方银证软件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了燃气业务管理系统,并实施综合解决方案,很好地解决了燃气业务管理系统运行中的安全问题,确保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可靠。

第13篇 eam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公司关于《神东煤炭分公司企业资产管理(eam)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2. 严禁eam系统内部用户相互交换使用用户名称及密码。

3. 班次及班次人员的调整,由队里计划在系统内进行相应操作。

4. 队内所有设备维修活动,包括:日常维修、大修、项修等,及各种物料领取等相关信息,都要以工单方式在eam系统中完成。

5. 所有工单的管理均执行相应的工单管理流程。

6. 计划员必须按要求填写工单,如实记录维修活动各执行环节。

7. 7、检修人员对自己所发现的问题均可提出维修申请,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工单维修申请表,由mrc审核员进行判断是否需要进行维修。

8. 审核员必须每天按时检查自己的inbo_(收件箱)和kpi(关键性能指标),及时处理维修工作申请以及上级mrc驳回的上报申请。

9. 制定工单的人员要认真按照维修工作的要求进行工单填写,不得出现工单内容与实际工作不符现象。

10. 人员在执行工单过程中,要按工单要求进行维修、维护工作,如果发现工单要求与实际工作有差异,差异较大的要及时与计划员沟通,对工单进行调整或重新安排。

11. 所有工作所领物料必须凭工单进行领用。

12. 所作工单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关闭工单。

第14篇 电梯系统运行管理 作业指导书

1.目的 规范和指引电梯设备维护标准及维护作业要求,为监督供方维护电梯设备工作提供依据,确保电梯设备完好、安全、运行正常。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梯设备维护业务外包监督管理。

3.责任归属

3.1项目经理(即服务中心/管理处负责人)监督本项目电梯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3.2工程主管(即设备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电梯设备外包工作及电梯设备管理责任人的管理工作。

3.3维修技工(具体的设备责任人)定期对电梯外包单位进行监督、评估。

4.方法与过程控制4.1 电梯设备维护标准

4.1.1 轿厢设备维护标准

4.1.1.1轿厢内张贴电梯有效年检合格证、安全乘梯须知。

4.1.1.2轿厢内照明良好,轿厢通风风机无异常噪音,按钮面板整洁,字迹清晰。

4.1.1.3紧急对讲话筒有使用提示标识,摘挂便利、通话声音清晰。监控探头确保画面能分辨乘客面部。

4.1.1.4轿厢平层误差在正负10mm以内。

4.1.1.5电梯运行、增速、减速平稳。从启动到平层皆无异常震动、冲击及异常声响。行驶过程中轿厢无明显晃动,箱门无晃动而产生的撞击声,电梯门开启闭合灵活,无卡、擦声音。

4.1.2 电梯机房设备维护标准

4.1.2.1机房内配置盘车专用工具一套。

4.1.2.2控制柜内的排风扇运行正常,柜内温升符合要求,线路整洁,电器表面无积尘现象;主回路接触器无打火碳化迹象。接地电阻小于4欧、动力线绝缘电阻大于0.5兆欧、控制线绝缘电阻大于0.25兆欧。各种开关、按钮、蜂鸣器、电铃、对讲、指示灯、照明工作正常,无缺损,接线端子压接牢固,导线编号清楚无误。

4.1.2.3曳引机电动机连接紧固,无晃动,无异常运行声音,电动机轴承温度应不高于80℃。

4.1.2.4减速器螺栓无松动、无锈蚀,运行时无不均匀的噪声或撞击声,减速器内润滑油清洁,无渗漏,油面在标准范围内。减速器的机件和轴承的温度应不高于75度,油温不高于85度。

4.1.2.5减速箱箱盖、窥视孔盖和轴承盖应与箱体连接紧密无漏油。蜗杆轴伸出端橡胶材料机油密封,润滑性渗油小于每滴/3-5分钟。

4.1.2.6制动系统工作可靠,无不正常的撞击声。曳引机转动时闸瓦制动带与制动轮之间无相磨擦现象。闸瓦与制动轮间隙小于0.7毫米,制动器线圈温升不超过该电梯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温度范围。

4.1.2.7钢丝绳维护标准

a)钢丝绳表面无明显积垢、锈蚀、断股,平层线标识清晰。

b)轿厢和对重侧的钢丝绳应当张力均匀,张力差小于5%。

c)断丝在各绳股之间均匀分布时 ,在一个拧距内最大断丝数不允许超过32根。

d)断丝集中在1或2个绳股中,在一个拧距内最大断丝数不允许超过16根。

e)磨损的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原直径90% 。

4.1.2.8防止钢丝绳在曳引轮绳槽内落底,钢丝绳与槽底的间隙大于1mm。

4.1.3 电梯运行设备维护标准

4.1.3.1轿厢门完全关闭,安全开关闭合后电梯方能行驶。轿厢门刀对厅门地砍间隙为5-8毫米。轿厢地砍对门厅地砍间隙符合安装要求。门厅锁啮合应不小于7毫米。层门外面不允许能用手把门拨开。门扇下端距地砍应为5-8mm。门垂直误差不大于0.5mm。

4.1.3.2门导轨、电机、轴承、锁钩、臂及各滚轮应灵活转动润滑良好。无锈蚀。

4.1.3.3轿顶、机房设备、井道设施、底坑无杂物,无油污,无积水。设备无灰尘。

4.1.3.4轿厢导轨导靴管理标准:

a)导轨自动润滑装置的储油盒油位适中。

b)检查滑动导靴的衬垫磨损情况,衬垫工作面磨损量小于1毫米。间隙应均匀。

c)导轨工作面要求光滑、无划痕、无损伤。导轨固定装置螺栓应紧固,无松动,无锈蚀。

4.1.3.5限速器动作应灵敏可靠,润滑良好。保持限速器张紧装置正常工作,断绳安全开关的可靠性。

4.1.3.6安全钳

a)传动杠杆配合转动处应有良好机油润滑钳口滚动或滑动部位涂锂基润滑脂。其动作应灵敏可靠。

b)安全钳楔块与导轨工作面间间隙一般为4毫米左右。

4.1.3.7补偿链在运行中不允许产生噪音。消音绳应完好无折断,无严重磨损。

4.1.3.8安全触板的动作应灵敏可靠,其碰撞力不大于5牛顿。电梯故障停止运行时,在轿厢内能用手将门拨开,其拨力应在200-300牛顿范围内。

4.1.3.9缓冲器

a)油压缓冲器用油凝固点应在负10度以下。油面高度应保持在最低油位以上。

b)缓冲器所有螺栓应紧固无泄漏,无锈蚀。

c)缓冲器低速压到全压缩位置,释放回复自由高度位置时间应小于120秒。

4.1.4 电梯运行出现故障(困人)后,救援行动由专业人员在30分钟内(或按合同约定)到场实施救助,非专业人员禁止实施救助。

4.2 电梯供方管理规范

4.2.1电梯维护外包方须具备相关资质要求。

4.2.2电梯维保供方派驻现场维修人员须持有规定的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在服务中心/管理处备存。

4.2.3服务中心/管理处电梯业务分包监督人员须持有规定的资格证书。

4.2.4非维修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电梯维修作业及应急处理。

4.2.5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完备(包括年度检修计划、紧急救援时间要求约定、考核标准等),供方监督人员掌握合同要点,对供方的工作及人员有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

4.2.6工程管理负责人应事先与电梯维保供方现场负责人充分沟通本作业指导书要求,并定期完成评估工作。

4.2.7电梯维保供方每月前3日,应根据年度计划分解及上月工作不足,制定下月工作计划,提交服务中心/管理处工程管理负责人审阅。

4.3日常操作注意事项

4.3.1对手拉葫芦、钢丝绳套、滑轮、支撑木、脚手板等工器具,使用前应认真检查,确无损坏方可使用,使用中注意承载能力防止过载;开闸扳手、盘车手轮应齐备、好用。

4.3.2 在井道内作业时,严禁一脚踏在轿顶,另一脚踏在井道中的任一固定点上的操作。

4.3.3在轿顶进行检修作业时,应将安全钳、联动开关和轿顶检修盒上的急停开关断开。

4.3.4用手轮盘车升降电梯时,应断开总电源开关,并确保轿、厅门已关闭。

4.3.5在轿顶进行保养或检修,需要移动轿厢时,严禁快车运行;应采用慢车点动运行轿厢。

4.3.6在底坑作业时,应将限速器涨紧装置的安全开关和检修盒的急停开关断开。

4.3.7禁止将安全开关如安全钳、安全窗、门联锁开关等用机械方法或电气短路方法封起来运行。

4.3.8只有在电梯停驶状态时,方可进行检查或保养曳引绳。

4.3.9当对电梯进行任何调整时,乘梯人员离开,保证轿厢内无人,并关闭轿厢门。

4.3.10检修未完,检修人员需暂时撤离现场时,应做到:

4.3.10.1关闭所有厅门、一时关不上的必须设置防护,并在厅门悬持“危险,切勿靠近”的警告牌,并派人看守;

4.3.10.2切断总电源开关;

4.3.10.3排除热源,如喷、烙铁、强光灯、电焊、气焊等;

4.3.10.4通知有关人员,必要时应设专人值班。

4.3.11维修、保养工作结束后应做到:

4.3.11.1将所有开关恢复到原来状态,检查工器具、材料有无遗落在设备上;

4.3.11.2清点工具、材料,打扫工作现场,撤除告示牌;

4.3.11.3送电试运行、观察电梯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停梯检查。

4.3.12更换电梯曳引绳/截绳作业要求作业人员必须做到:

4.3.12.1施工前提交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人员有效操作证件的复印件。检查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安全技术交底现场人员有无漏填;操作证的真实性;

4.3.12.2安全钳将轿厢轧在导轨上,吊轿厢的吊链也必须拉紧,不得松弛;同时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

4.3.12.3换曳引绳时,严禁将曳引绳一次全部拆除;必须保留两根或两根以上的曳引绳;

4.3.12.4严禁同时进行更换限速绳、曳引绳作业;

4.3.12.5井道下部人员戴安全帽、在进行对重绳头作业时须系安全带;

4.3.12.6换绳完毕检查缓冲距离和钢丝绳张力差,不符合要求的即时整改。

4.4 电梯机房管理

4.4.1电梯管理人员定期对电梯机房建筑、设备、设施巡视检查,做好巡视记录,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电梯保养单位修理。

4.4.2外来人员进入电梯机房,必须经过服务中心/管理处经理或设备管理负责人同意,由电梯操作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4.4.3电梯机房墙上应悬挂管理制度、应急急救方案、巡视记录簿,房屋内应配备相对温湿度计、灭火器材、急救工具,必要时,配置去湿机、降温装置。

4.4.4设备应编号、挂设备卡。

4.4.5电梯机房各种标识应符合公司规定。

4.4.6每周一次对电梯机房环境卫生。检查房屋建筑,保证完好,保持环境温度低于40℃,相对温湿度低于80%。

4.5 常见异常情况处理方法

4.5.1 电梯困人处置流程

详见《电梯困人应急处理作业指导书》。

4.5.2 发生电梯进水的处理方法

4.5.2.1当发现有水进入电梯井道(包括底坑)时,首先关闭进水水源,同时采取方法阻截水流进入电梯井道;

4.5.2.2确认电梯已经进水,可能造成电梯故障时,需要及时停止电梯的运行,并切断该电梯的总电源,防止发生断路、触电等事故;

4.5.2.3如果出现电梯可能进水的情况时,需要立即把电梯停至最高层,并关闭首层厅外钥匙锁,停止电梯的使用;

4.5.2.4电梯停止运行时,在现场做好停止运行的标识,并知会监控室和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处;

4.5.2.5电梯设备管理员会同电梯维保单位人员对进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用热风吹干、自然风干。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试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4.5.2.6电梯恢复使用后,要详细填写《特别事件报告》,对进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记录清楚并存档。

4.5.3发生火警时电梯处理方法

4.5.3.1当出现火警时,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5.3.2在可能的情况下,用灭火设备扑灭火源;

4.5.3.3阻止疏散人员使用电梯进行疏散,同时按动消防迫降开关,使客梯返回首层,消防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提供消防人员使用;

4.5.3.4若电梯内有人员,监控室人员通过电梯对讲,让乘坐人员立即停止电梯,通过消防楼道进行疏散;

4.5.3.5在乘客离开电梯轿厢后,关闭轿厢厅门、轿门,使客梯返回首层,切断电源;

4.5.3.6火灾时,除消防人员执行救援任务外其他人员不许使用电梯疏散。

4.5.4发生地震时电梯处理方法

4.5.4.1已发布地震预报的,应根据政府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决定电梯是否停止,何时停止;

4.5.4.2震前没有发出临震预报而突然发生震级和强度较大的地震,一旦有震感应当立即就近停梯,乘客迅速离开电梯轿厢;

4.5.4.3地震后应当由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5.附件

《电梯设备养护周期及标准》

《电梯保养合同》(范本)

6.相关记录

〖电梯年检管理清单〗

〖电梯设备巡视记录〗

〖电梯报修记录汇总表〗

第15篇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要发挥实效的指示和精神,结合磷矿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运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确保每位入井人员均能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和选择正确的避灾线路逃生。

2、加强监管,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3、11磷矿是监督管理“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矿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工区是分管负责人和运行管理部门。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完善,确保“六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4、安技科负责日常运行监管。各工区负责对辖区内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责任人:111 负责后湾磷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二责任人:111负责辖区内设备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

第三责任人:111负责跟踪卡的发放及管理;监控室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运用;出现故障、报警等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安技科:负责“六大系统”运行检查及设备设施保护的督察工作。

三、实施办法

(一)、紧急避险系统管理

1、指派专门人员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2、定期对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并按期更换产品说明书规定需要定期更换的部件及设备。

3、井下配备的自救器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4、每3个月对配备的自救器、避灾线路标志牌进行1次检查,失效的自救器要及时更换,标识牌损坏的要及时更新。

5、每月对对矿井备用电源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确保备用电源能在紧急情况下启用。

6、每年对避灾系统的所有设备、设施进行1次全面检查,确保避灾系统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7、井下作业工人未佩戴自救器、井下作业点附近未设备用自救器,采掘作业点不得进行采掘作业。

8、建立紧急避险系统的技术档案,准确记录紧急避险系统设备、设备安装、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等相关信息。

(二)压风自救系统管理

1、指定人员负责压风自救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

2、绘制压风自救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压风自救装置、三通及阀门的位置,以及压风管道的走向等。

3、定期对压风自救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4、配备足够的备件,确保压风自救系统正常使用。

5、对入井人员进行压风自救系统使用的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6、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7、压风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三)供水施救系统管理

1、指定人员负责供水施救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

2、绘制供水施救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三通及阀门的位置,以及供水管道的走向等。

3、定期对供水施救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4、配备足够的备件,确保供水施救系统正常使用。

5、对入井人员进行供水施救系统使用的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6.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四)监测监控系统管理

1、制定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及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2、指定人员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

3、监测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调校,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更换。

4、系统发出报警信息时,监测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置,处置结果应记录备案。

5、建立以下台账及报表:

——监测监控设备台账;

——监测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监测监控检修记录表;

——监测监控巡检记录表;

——传感器调校记录表;

——报警记录月报表。

6、报警记录月报表应包括打印日期和时间、传感器设置地点、所测物理量名称、报警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每次报警的最大值、对应时刻及平均值、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措施内容等。

7、绘制监测监控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分站等设备的位置,以及信号线缆和供电电缆走向等。

8、每3个月应对监测监控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视频监控的图像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

9、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五)人员出入井管理系统管理

1、指定人员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检查、维护佩戴督查工作,并将佩戴情况纳入月度安全考核。

2、识别卡发放及信息变更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3、定期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若影响到对井下人员情况的监控,应采用人工监测,并做好记录。

4、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设备、仪表台账;

——设备故障登记表;

——检修记录。

5、绘制井下作业人员位置示意图,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示意图应标明作业人员数量、工种及作业面的工艺及作业方法等。

6、每3个月对人员出入井管理系统信息资料、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6个月以上。

7、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六)通信联络系统管理

1、指定人员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

2、绘制通信联络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终端设备的位置、通信线缆走向等。

3、系统维护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应定期对通信联络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5、系统控制中心应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和使用记录。

6、控制中心备用电源应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以上。

7、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设备、仪器台账;

——设备故障登记、检修表;

——报警、求救信息报表。

8、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四、考核办法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考核,纳入工区月度综合大检查及年终考核。

1、工区未确定“六大系统”责任人的,扣5分。

2、责任人未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及保养的,扣5分。

3、辖区内系统运行不正常,未及时处理和报告的,扣3分。

3、无日常维护、检查、运行记录的,扣3分;记录不完善的扣1分。

4、设备设施人为破坏的,肇事者原价赔偿;扣工区管理责任5分。

5、未按规定佩戴跟踪识别卡的,一人次扣1分。

6、躲避硐室环境不整洁、食品过保质期、后勤物质补给不及时、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每项扣2分。

7、压风、供水不按规定值班的,每次扣2分。

8、不经矿部允许,随意拆出设备设施的,每次扣3分。

9、拆除的设备设施交后湾磷矿监控室,造成设备设施流失或损坏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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