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档案分类与编码:根据项目阶段和文件性质,设立科学合理的分类体系,便于检索和管理。
2. 档案收集与整理:明确各类文件的收集标准和时间,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3. 档案保管与安全:制定严格的保管措施,包括防火、防盗、防潮等,保证档案的安全。
4. 档案利用与借阅:规范档案的借阅流程,确保合理使用,同时防止信息泄露。
5. 档案电子化:推动档案数字化进程,提高检索效率和存储安全性。
6. 档案销毁与更新:设定档案的保存期限,到期后进行合规销毁,同时及时更新过时信息。
实施细则
1. 档案分类与编码: - 根据项目进度,将档案分为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阶段,每个阶段再细分为多个子类别。 - 设计一套统一的编码规则,如“p01-设计-建筑图纸”,便于快速定位文件。
2. 档案收集与整理: - 每个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收集,确保文件在产生后一周内归档。 - 文件整理需保持清晰整洁,注明文件名称、日期、作者等基本信息。
3. 档案保管与安全: - 建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温湿度控制设备,定期检查环境条件。 - 档案室应设有监控系统和报警装置,非授权人员不得入内。 - 对敏感档案进行加密处理,设置访问权限。
4. 档案利用与借阅: - 借阅档案需填写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领取。 - 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逾期未还者需支付罚款。 - 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员须核对文件完整性。
5. 档案电子化: - 扫描纸质文档,存储至企业内部服务器,设置权限管理系统。 - 定期备份电子档案,以防数据丢失。
6. 档案销毁与更新: -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定档案保存期限,到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销毁。 - 对已更新的文件,及时替换原有档案,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上墙内容
1. “档案管理,人人有责。”
2. “档案安全,企业生命线。”
3. “借阅流程:申请-审批-领取-归还。”
4. “档案分类编码示意图。”
5. “档案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
6. “保护企业机密,禁止非法外泄档案信息。”
以上制度旨在规范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档案的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有效利用,为公司的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各部门需严格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档案管理工作秩序。
房地产开发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房地产开发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1.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
2. 档案的管理机构
2.1 公司办公室是档案管理机构,公司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档案员(兼)做日常具体工作。
2.2 文书结案后,财务资料,技术资料,房屋销售资料、合同资料、法律资料的原件分别由财务部、技术部、销售部、合同部归档并保存;工程技术资料由技术部负责归档,工程完工后移交滨海新区大港档案馆;其余资料原稿由公司办公室归档并保存。
2.3 各部室、各单位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2.4 公司档案员(兼)主要工作职责
2.4 .1 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4 .2 对公司各部室、各单位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4 .3 做好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4 .4 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4 .5 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 归档范围
3.1 政府及上级部门法规性文件资料。包括上级颁发、需公司执行的,或由行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2 公司内部文件资料。包括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公司iso9000体系文件;公司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公司年度、月度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公司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公司大事记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3 公司内部资质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4 公司项目开发资料。包括国有土地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由开发部负责归档移交办公室保存)
3.5 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各类工程图纸等。(由技术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6 公司项目合同审计资料。包括各种合同、勤达公司的各种合同等。(由合同审计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7 公司项目预决算资料。(由预决算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8 公司项目施工资料。包括公司备案资料、桩基竣工资料、标志牌申请表、竣工备案通知书。(由工程部负责归档,并移交滨海新区大港档案馆保存)
3.9 公司房屋销售资料。包括公司上报的、在日常房屋销售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由销售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1 0公司财务凭证。(由财务料整理并保存)
3.1 1 公司劳资人力资源资料。包括公司员工招聘、劳动合同、奖惩、考核、培训、任命、工资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1 2公司法律文书资料。(由合同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1 3公司荣誉证书资料。公司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1 4 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片资料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1 5题赠性资料。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4. 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销毁、统计、检索、编码、利用,这九道工序是档案工作的整体,它们之间相对独立,但又相互制约。
5. 档案的收集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别集中到档案室。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归档,即把公司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各部室、各单位定期进行整理、立卷、移交公司办公室进行归档。
5.1 立卷归档的时间
5.1.1 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十日内整理并保存,需移交办公室立卷归档的要在十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5.1.2 对于在外地施工部门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5.3 立卷归档的要求
5.2.1 各部室设立兼职归档员,兼职归档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进行装订后,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5.2.2 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5.2.3 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
5.2.4 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无论何金属物,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5.2.5 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5.2.6 立卷应以各部室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5.2.7 立卷应以部室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5.2.8 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与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5.2.9 立卷归档后,发现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5.2.1 0 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5.2.1 1 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5.2.1 2 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 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6. 档案的借阅
6.1 档案只供本公司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查阅。
6.2 各部室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非密级档案资料。公司重要文件和有密级的档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6.3 档案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
6.4 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复制可采用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复制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不会有误。
6.5 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以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6.6 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6.7 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7. 档案保密要求
7.1 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7.2 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查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7.4 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7.5 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7.6 企业在职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8. 超期档案的销毁
8.1 对超过保存期限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8.2 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8.3 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9. 档案的保管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同时,应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损、防盗、防尘工作,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
第2篇 房地产开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总则
房地产开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总则
为了公司档案管理的统一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充分发挥档案的有效作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防止档案丢失、损坏、被盗、受潮、蛀蚀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
(二)《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三)《__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划》
(四)《__企业网、机关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二、总则
(一)公司档案是指各职能部门及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所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查考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二)公司档案是公司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包括行政管理、营销策划、工程开发建设、财务审计、人事劳资、设备等。
(三)档案是公司的宝贵财富,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管理,按照《档案法》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手段将应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
(四)公司档案由公司总工程师分管,行政隶属总经办。
(五)公司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应遵照本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第3篇 f房地产开发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1.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
2.档案的管理机构
2.1公司办公室是档案管理机构,公司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档案员(兼)做日常具体工作。
2.2 文书结案后,财务资料,技术资料,房屋销售资料、合同资料、法律资料的原件分别由财务部、技术部、销售部、合同部归档并保存;工程技术资料由技术部负责归档,工程完工后移交滨海新区大港档案馆;其余资料原稿由公司办公室归档并保存。
2.3 各部室、各单位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2.4公司档案员(兼)主要工作职责
2.4.1 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4.2 对公司各部室、各单位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4.3 做好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4.4 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4.5 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 归档范围
3.1 政府及上级部门法规性文件资料。包括上级颁发、需公司执行的,或由行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2 公司内部文件资料。包括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公司iso9000体系文件;公司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公司年度、月度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公司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公司大事记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3公司内部资质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4公司项目开发资料。包括国有土地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由开发部负责归档移交办公室保存)
3.5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各类工程图纸等。(由技术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6公司项目合同审计资料。包括各种合同、勤达公司的各种合同等。(由合同审计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7公司项目预决算资料。(由预决算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8公司项目施工资料。包括公司备案资料、桩基竣工资料、标志牌申请表、竣工备案通知书。(由工程部负责归档,并移交滨海新区大港档案馆保存)
3.9公司房屋销售资料。包括公司上报的、在日常房屋销售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由销售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10公司财务凭证。(由财务料整理并保存)
3.11 公司劳资人力资源资料。包括公司员工招聘、劳动合同、奖惩、考核、培训、任命、工资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12公司法律文书资料。(由合同部负责归档并保存)
3.13公司荣誉证书资料。公司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14 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片资料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3.15题赠性资料。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并保存)
4.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销毁、统计、检索、编码、利用,这九道工序是档案工作的整体,它们之间相对独立,但又相互制约。
5.档案的收集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别集中到档案室。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归档,即把公司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各部室、各单位定期进行整理、立卷、移交公司办公室进行归档。
5.1 立卷归档的时间
5.1.1 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十日内整理并保存,需移交办公室立卷归档的要在十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5.1.2 对于在外地施工部门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5.3 立卷归档的要求
5.2.1 各部室设立兼职归档员,兼职归档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进行装订后,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5.2.2 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5.2.3 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
5.2.4 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无论何金属物,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5.2.5 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5.2.6 立卷应以各部室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5.2.7 立卷应以部室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5.2.8 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与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5.2.9 立卷归档后,发现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5.2.10 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5.2.11 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5.2.12 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 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6.档案的借阅
6.1 档案只供本公司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查阅。
6.2 各部室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非密级档案资料。公司重要文件和有密级的档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6.3 档案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
6.4 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复制可采用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复制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不会有误。
6.5 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以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6.6 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6.7 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7.档案保密要求
7.1 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7.2 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查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7.4 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7.5 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7.6企业在职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8.超期档案的销毁
8.1对超过保存期限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8.2 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8.3 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9.档案的保管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
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同时,应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损、防盗、防尘工作,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