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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石,它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工作效率,确保业务流程的顺畅,以及维护公司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通过明确权责分配,促进团队协作,减少冲突,提高组织的执行力,管理制度还能帮助塑造企业文化,引导员工行为符合公司的价值观。
包括哪些方面
1. 组织架构:定义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报告线,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
2. 人力资源管理:涵盖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等方面,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发展。
3. 运营流程:规定各项业务的操作规程,如生产、销售、财务等,确保流程标准化。
4. 员工行为准则:设定道德和行为规范,维护公司形象和内部秩序。
5. 决策制度:规定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6. 内部控制:建立审计和监督机制,预防和纠正潜在风险。
重要性
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企业战略实施的保障,确保目标的顺利实现。良好的制度能提高员工满意度,降低人才流失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通过规范化操作,可以减少错误和纠纷,提高运营效率。制度化管理有助于塑造公平、透明的公司环境,提升公司的公信力。
方案
1. 制度制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邀请各层级员工参与,确保制度的全面性和可行性。定期审查和更新,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需求。
2. 培训与沟通:定期组织制度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并遵守。开放反馈渠道,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
3. 执行与监督: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度执行,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4. 激励与惩罚:建立激励机制,对遵守制度的员工给予奖励;同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保持制度的权威性。
5. 文化融合:将公司核心价值观融入管理制度,使制度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深入人心。
公司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参与,持续优化,才能真正发挥其在企业管理中的关键作用。
评价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某热电公司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价管理制度
为做好公司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
三、公司设置设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
五、公司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相关防护用品。
八、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九、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
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第2篇 某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科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
一、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运行,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监测的布点:木工锯刨区,人工打磨区,自动喷漆区,水旋喷漆房,
2、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噪声,粉尘,有毒气体。
3、监测的周期:外部专门机构监测每年一次,内部监测每季度一次。
4、监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监测结果由职业健康科进行登记,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监测结果。
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1、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2、向劳动者公布。
三、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处理
1、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根据职业健康防治国家规定提出改善方案,提出改善申请。
3、组织实施改善方案,监测评价改善效果并公示。
四、实施部门及经费保障
1、由职业健康科负责实施。
2、经费从年度职业健康防治专项经费中支出。
第3篇 供电公司两票管理考核评价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两票”制度是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核心,是项强制性的规定,严格执行“两票”制度是保障人身安全的关键。为了进一步加强各级两票日常的评价、统计分析、检查和考核等管理工作,落实各级的职责,促进“两票”制度的严格认真执行,提高“两票”的执行质量。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部分》(电力线路部分、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气操作票、工作票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的补充,规定了公司 “两票”管理的各级评价职责、监督检查和考核规定,请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两票”管理工作原则
第三条 “两票”管理执行“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查纠一级” 的工作原则,公司、部门、班组各自开展好三级层面的评价工作。
第四条 各级领导或安全网人员都要把“两票”管理当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一环,多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两票”制度的现象。结合实际多做引导、指导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养员工自觉执规、严肃执规、正确执规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第五条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监督网人员每月都必须开展好“两票”的检查评价工作,找出存在问题,要向责任部门、责任班组、责任人员反馈。
第六条 公司、部门要结合每月安全分析会,分析“两票”的监督检查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和改进要求,对执行过的差错票进行考核,并在《安全简报》进行通报。
第七条部门、班组要加强《安规》及“两票”知识学习培训工作,平时注重收集各班组和员工对《安规》及“两票”实施细则还不够理解的地方,积极与安监部门沟通。公司安监部要定期针对部门、班组反映问题,主要以专题形式,通过专题学习培训,协助做好宣贯、培训工作。
第三章 各级“两票”管理职责
第八条 安全监察部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做好全公司“两票”实施细则的制(修)订工作,结合现场实际问题和员工疑问,提出“两票”执行的规范要求或补充规定,确保两票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规范的执行。
(二)每月定期组织对各部门的“两票”进行抽查(不少作业量的30%)、评价分析、月度分析会点评、月度绩效考核奖惩。
(三)监督本公司各部门安全网人员每月开展“两票”评价管理工作的落实。
(四)监督本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现场《安规》及《“两票”实施细则》的严格、规范执行,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违章行为。
(五)组织对重大、重要检修(施工、操作)项目“两票”进行提前审核把关。
(六)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本公司“两票”执行情况,定期和不定期总结分析“两票”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
第九条部门安全员的主要职责
(一)部门一级每月25日前要依据省公司、市局和公司“两票”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组织对本部门办理的“两票”逐份审核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两票,指出错误地方,向相关责任人指出。并将汇总的统计、评价情况,按附表格式上报公司安监部。
(二)每月结合部门月度安全分析会,分析“两票”检查监督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和改进要求,提出“两票”监督检查考核的意见。
(三)定期查找部门、班组“两票”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上报公司安监部。
(四)对重要检修(施工、操作)项目(如主变单元大修、改造、多班组作业的工作、复杂的一次刀闸、开关设备更换等),要提前组织班组对两票进行审核把关。
(五)积极组织培训,贯彻落实《安规》及《“两票”实施细则》、有关“两票”补充规定和两票学习简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六)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两票”的规范执行,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班组安全员的主要职责
(一)班组每月组织对“两票”逐份审核,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两票,指出错误地方,向相关责任人指出。对本班组两票进行统计、评价,并将统计评价情况上报部门安全员。
(二)每月针对班组生产实际,提出“两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绩效考核意见,抓好班组“两票”管理和规范执行。
(三)针对上级下发的有关“两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补充规定和学习简报等,认真组织宣贯、培训和学习,落实整改,监督好班组员工对两票的规范执行。
(四)结合班组实际“两票”执行存在的倾向性和管理性问题,及时上报部门协调解决。
第四章“两票”管理的检查与考核
第十一条各部门每月25日前应将上月的“两票”收回评价,依据“两票”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和评价办法,逐份审核,评价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不合格票应注明原因,并向有关责任人指出,同时在评价栏内记录。
(一)检查人对每一份操作、工作票检查以后,均应将“合格”或“不合格”章、检查人及检查时间填入该份最后一页右下角“评价情况”的对应栏中。
(二)对于不合格票的两票(包括不合格的作废票),将存在问题及向___人提出存在问题的情况填在相应栏中。
第十二条公司安监部每月组织对各部门统计上报的“两票”进行抽查(不少于30%),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向责任部门反馈。
第十三条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两票”执行奖惩激励机制,对不合格的“两票”参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规定(试行)》的标准进行考核,对于班组“两票”管理开展较好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公司每月对不合格的“两票”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规定(试行)》的标准进行考核,对部门自查的不合格“两票”,公司一级不再进行考核。对部门“两票”审核时,发现部门没有审核出的不合格票,同时满足不合格票达到部门审查数的5份及以上和超过部门审查出的不合格票的1/3及以上时,对部门组织“两票”审核人和安全员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 公司及以上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部门、班组在“两票”管理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参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对于部门、班组在“两票”管理工作开展得力、卓有成效的,参照给予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标准给予奖励。
第五章“两票”评价汇总表格和合格标准统计办法
第十七条 公司统计的票数:操作票按各变电站、开闭所、配电室(站)以完成一个操作任务为一份票统计,工作票合格率应将两份(或多份)作为一张来统计。各部门按班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统计。
第十八条各部每月将各班组“两票”统计评价按月份、分班组装订成册,保留一年,以便上级检查。各部门每月“两票”评价汇总规范格式。
部门“两票”评价汇总表
年月
序号
两票类别/编号
操作(工作)任务
不合格原因
班组/责任人
评价人
月度汇总
本部门月份票共份,合格份,不合格份,合格率;
票共份,合格份,不合格份,合格率;
票共份,合格份,不合格份,合格率;
合计合格份,不合格份,合格率
第十九条 操作票和工作票合格标准及合格率统计办法
(一)凡违反《安规》(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关于倒闸操作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有关条文及公司两票实施细则的“两票”,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二)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也统计为不合格票:
1、无统一编号或丢失,以及承上页、接下页不符合规定要求。
2、操作任务、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不明确、错误或无电压等级、无双重编号。
3、操作项目未按规定使用双重名称或操作术语不规范。
4、应装(拆)的接地线无编号、接地点不明确。
5、装设接地线前(包括接地刀闸)没验电或验电没填写、或不满足“二元法”判断的要求。
6、操作项目遗漏、操作顺序错误(包括顺序颠倒或涂改)
7、不是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或“√” 涂改。
8、系统转电操作和并、解列操作、待令没有填写完成时间。
9、字迹模糊,包括打印的票面模糊。
10、工作内容及地点填写不符合两票实施细则要求(主要不明确或与实际不符)。
11、人员签名不符合《安规》和本实施细则规定或未签全名、漏签、不符合要求代签。
12、工作票的人员变动、工作票延期手续不符合规定。
13、未按规定盖 “已执行”、“作废”、“以下空白”、“工作结束”、“工作票终结”等印章。已执行票、未执行票、作废票未保留。
14、工作班成员姓名与工作票不对应,临时增减的工作成员、临时工未按要求填写的。
15、每张票修改处超过3处。
16、错漏处修改没有盖工作票签发人或许可人或负责人红色印章。
17、涂改设备名称、编号、动词。
18、没有按规定装设遮栏或挂标示牌。
19、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填写。
20、安全措施不正确、不具体、不完善。主要是应拉开的开关、刀闸填写有遗漏;要求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未用数字表示
21、办理结束的工作票接地线(包括接地刀闸)拆除未填写
22、工作现场没有工作票。
23、工作负责人不符合规定同时持有两份及以上工作票。
24、未按规定执行双负责人要求的。
25、其他。
(三) 操作票、工作票合格率统计方法:
该月(年)已执行合格的票数
月(年)合格率=–––––––––––––––––––––––––––×100%
该月(年)应执行的总票数
式中:该月应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的不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没有收回的票数+该月已执行应开而未开的票数。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监部门负责解释,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执行的单位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4篇 某建筑公司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
建筑公司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自查与审核评价工作的管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内部审核管理控制程序》
3、《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2.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自查工作,工程部负责配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的自查与评价工作;
四、工作流程:
自查与评价的内容包括:
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 各项活动与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质量管理活动对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有效性。
4.1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自查:对于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自查,质量管理制度的编制由工程部负责起草,工程部组织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起草制度进行评审,形成初稿,会签通过后,将初稿报公司生产副经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形成最终稿。终稿发布后应进行宣传动员,召开文件执行发布会,然后予以落实执行。
4.2 各项活动与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对于工程的质量管理活动与制度的符合性,由工程部负责监督落实执行,对以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工程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并将管理工作与制度的要求进行结合,在落实日常管理工作时要以质量管理制度为依据,紧扣制度的要求,在工作中逐步将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深入到工程的每个管理环节,从而使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人增强制度的执行意识。工程部应将管理制度的执行符合性形成工作报告,每年报管理评审会议予以讨论,从而汇总执行效果,修订制度,更好的发挥制度管理的作用。
4.3、质量管理活动对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有效性:质量管理活动实现质量方针合目标的有效性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将执行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公司管理评审会议进行讨论、自查,从而形成措施和决议,来保证质量管理活动的效果。
4.4质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是确定质量管理活动是否按照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实施、能否达到质量目标的重要手段。
实施监督检查的依据包括:
1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及支持性文件;
3 工程承包合同;
4 项目质量管理策划文件
4.5 质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由工程部负责,工程部应按4.4要求的依据逐步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管理者代表,就是进行纠正。响应并对公司文件进行修订,保证策划文件的完整性。
4.6 内审工作,内审工作做为对管理体系工作的全面审核与检查,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部门进行配合,每年举行一次。具体实施程序和要求,执行《内部审核管理控制程序》。
第5篇 某热电公司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为做好公司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
三、公司设置设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
五、公司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相关防护用品。
八、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九、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
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第6篇 石油公司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价管理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47号令相关制定本制度。为规范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全面地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程度,并通过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各部室以及所有从事劳动的员工。
第三条定义
(一)职业危害因素:在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并与人体发生化学作用,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各种物质的总称;
(二)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监测;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是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监督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监测、分级管理,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五条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必须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和可比性,通过监测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变化趋势及其危害性做出评定,进而通过改善劳动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控制接触来保护员工的健康;
第六条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期定点监测;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事故性监测;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等项目竣工前和竣工后验收的监测;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监测等;
第七条监测点的确定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人员和被检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高毒物质至少每季度检测三次。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第八条具体监测项目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实施;对已确认的监测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规定监测频次进行监测;
第九条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危害因素。
第十条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检测,应根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检测周期向公司报告,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并由受检测的单位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公司接到《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后,应立即组织对检测结果异常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对跑、冒、滴、漏引起的现场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采取有力的防护措施,责成专人处理,及时消除,杜绝事故的发生。对暂时不能整改或整改后不能达标的作业场所,公司应专题报告产品经销公司立项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在公司生产装置检修期间的密闭空间、受限空间、粉尘、焊接等作业场所,相关检测机构要按照作业证的要求及时进行检测。
第十三条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单位,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第十四条公司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务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第十五条公司应根据监测结果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第十六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