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服装公司管理制度是确保企业运营顺畅、提升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和维护良好工作环境的关键工具。它旨在明确员工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优化资源分配,并通过设定行为准则来预防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包括哪些方面
1. 组织架构:定义各部门的职能,确定管理层级和报告关系。
2. 员工管理:涵盖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等方面。
3. 生产流程:规定从设计到成品的各个环节标准和质量控制。
4. 质量管理:设立质量检验标准,确保产品符合客户要求。
5. 销售与市场:制定销售策略,管理销售渠道,监控市场反馈。
6. 财务管理:规定预算编制、成本控制、会计记录和审计程序。
7. 供应链管理:规范供应商选择、采购流程和库存管理。
8. 安全与健康: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
9. 创新与研发:鼓励创新思维,推动产品和技术的持续改进。
10. 法规遵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合规运营。
重要性
有效的服装公司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它有助于提高生产力,减少错误和浪费,增强团队协作,吸引和留住人才,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增强客户满意度,以及防止潜在的法律风险。此外,制度还能塑造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形象,为公司的长期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
方案
1. 制度制定:由管理层主导,各部门参与,确保制度全面覆盖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
2. 制度实施:通过培训和沟通,使员工理解并遵守制度,定期评估执行效果。
3. 制度更新:随着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定期审查并更新制度,保持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4. 反馈机制:建立员工反馈渠道,鼓励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管理制度。
5. 监督与考核:设立监督机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6. 公平公正:确保制度的公平性,避免产生不公或歧视,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
7. 文化融合:将企业价值观融入制度,使之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
服装公司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支撑,通过细致规划、有效执行和持续改进,可以实现公司的长期目标,推动企业不断发展。
服装公司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品牌服装公司出入管理制度
品牌服装公司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安全,并使出入公司的人员,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公司大门悉遵守本办法,由前台人员负责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人员出入管理:
(一)本公司员工出入公司大门,应穿着规定服装,佩挂识别证于胸前,以资识别,并严禁赤足或穿拖鞋。
(二)员工出入公司大门,如携有物品,应自动出示,接受检查。
(三)员工上下班时,应排队打卡,并不得代他人打卡,如经发现依人事管理规则处分。
(四)进出公司在大门及在公司范围以内,无论上下班时间一律佩带识别证,未按规定佩挂者,依人事管理规则处分。
(五)工作时间内出公司者:
1、公司员工临时因公外出时,应填写出门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交给前台人员,前台人员登记出公司时间。公毕返回公司时,前台人员在出门单上签注入公司时间,并于第二日上午10时前交送人事部登记核对核对考勤记录,如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联络其所属部门的主管处理。
2、因故请假出公司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公司。
3、下班时间除公事外,禁止逗留或进入公司内。
第四条 公司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一)凡公司外人员来访时,应先填写来宾登记表,由前台人员电话联络后,以在会客室接见为原则。接见人需在来宾登记单上签字证明。
(二)事毕出公司时,来访人员需交回有接洽人签字的来宾登记表,前台人员登记出公司时间,并收回来宾登记表。
(三)凡进入公司公办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危险品、照相机或描绘工具。
(四)公司物品出公司,要有各部门领导签字的携物外出放行证,前台检查完毕登记,并让携带者签字。
(五)本公司员工遗失识别证,应立即向人事单位申请补发,如有重领或原证找到而不立即交回致使他人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经察觉无论使用人或借用人应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或法律办理惩处。
(六)本规定如有修改另行通知。
第2篇 服装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规定
服装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1、根据公司‘先申报、审批,后支出、报销’的原则,各项目支出均需提前打申请,由申请部门主管审批,提总经理审批,报销时,同时附着申请单传给财务,方予以报销。
2、对于汇总发票,报销时,必须附着报销明细,明细部分有对应接口部门审核的,需由相应部门进行核实;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4、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5、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询,员工出差应将出差住宿酒店或招待所联系电话备注于报销票据后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6、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备用金和预付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6.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
6.2公司预付款项,必须根据合同或协议办理付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并报总经理审签后办理付款;付款手续不齐备的,会计不得编制付款凭证,也不得付款。
6.3备用金和预付款的使用,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6.3.1具有规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额;
6.3.2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用现金或支票进行零星采购的七天内报销;通过银行汇款进行预付款的二十天内报销。
6.3.3以上各项支出,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6.3.4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6.3.5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若超期时间在一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百分之一;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7、原始凭证的审核。
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经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财务审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
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7.1凭证名称;
7.2填制凭证的日期;
7.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7.4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7.5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7.6经济业务的内容;
7.7数量、单价和金额;
7.8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8、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8.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8.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8.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8.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8.5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
8.6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
8.7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如计提折旧、职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称、计提基数、提取率、提取额等。分配工资及费用时,要列分配标准、分配率、分配额。
8.8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9、记账凭证的内容及填制要求:
9.1凭证日期:一般应按实际受理经济业务的日期填列。
9.2凭证编号:应按月编制自然数列顺序。
9.3凭证摘要:应简明扼要,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得含混不清,过于简略。
9.4会计科目:应按有关规定设置。
9.5凭证金额: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
9.6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要与原始凭证相符。
9.7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出纳、会计、交款人必须在相关会计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9.8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附有内容完备的原始凭证。
10、本制度所指的由总经理批准的事项,如因总经理出差期间或不在公司,均由董事长审批;遇董事长不在,由财务部代批,总经理补签;总经理报销内容均需董事长审批。
1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2、本补充制度从zz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3篇 某服装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的存在是为了让员工们按时考勤而制订的一系列条例,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提供的服装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1、目的规范公司管理员工上下班。
2、适用范围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考勤。3、职责3.1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门负责按照制度执行。
4、内容
4.1工作时间
4.1.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实行一周小时工作制,每周天,周至周,每天小时,周每天小时。夏季:上午::-:下午::-:周六:上午::-:下午::-:冬季:上午::—:下午::—:周六:上午::-:下午::-:
4.1.2公司采用ic卡刷卡考勤办法,上班一次,下班一次,若因机器故障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ic卡机无法使用时,改用签到考勤办法。
4.1.3除总经理以外,员工上下班必须由本人亲自考勤;因公外出忘记打卡但准时上班者,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填写《考勤异常申报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其他原因均视为迟到或早退。忘记打卡但准时出勤时,若未填写《考勤异常申报单》,以旷工计。
4.1.4由于受伤、疾病或其他客观的意外原因迟到、早退或缺勤者,需当面或以电话向公司请假报备。
4.1.5员工由他人代刷卡扣罚元/次,员工迟到、早退分钟以内扣罚元/次,超过分钟应向相关负责人电话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准批的,按未出勤实际时间计旷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次,按旷工天处理,以后迟到每增加次,顺延计旷工天;旷工天扣发200%日工资。
4.1.6考勤是计发薪资与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行政人事部每月依照考勤机器的记录及《考勤异常申报单》汇总考勤结果。
4.2假期管理
4.2.1请假程序
4.2.1.1所有人员请假必须按要求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员工请假申请单》在行政人事部领取,按审批程序批准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请假外出者应保持通讯畅通。
4.2.1.2原则上,请假应提前申请,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的,需以电话形式告之行政部,返回公司后须补填《员工请假申请单》,并说明原因,否则以旷工论处。旷工月累计天、年累计天的公司可无条件解聘。
4.2.2请假的审批员工请假在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天的,由总经理批准。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岗的按旷工处理。员工假期内提前返岗上班的,应到行政人事部办理销假手续。
4.2.3事假
4.2.3.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员工因个人紧急事务准许请事假。
4.2.3.2员工事假按事假时间扣发基本工资和相应补贴;事假月累计或跨月连续超过10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4.2.3.3事假期间,遇周末休息日或法定假日,作事假处理。
4.2.4病假
4.2.4.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的可请病假。请病假超过天者,必须持有医院的病假证明。
4.2.4.2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病假月累计或跨月连续超过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4.2.4.3病假期间,遇周末休息日或法定假日,作病假处理。
4.3工伤假
4.3.1员工因公负伤或符合工伤管理规定之其他情形,根据国家劳动法相关条例及医院鉴定证明,可休工伤假。
4.3.2员工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4.3.3工伤假到期未愈者,凭医院证明可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4婚假
4.4.1员工结婚可休婚假,凭结婚证到行政人事部办理休假手续。
4.4.2员工婚假可休假天,晚婚可休假天。
4.4.3男女双方不在同一地方工作的视情况给与路程假,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4.5丧假
4.5.1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可休天,家在外地的另给予路程假。
4.5.2员工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4.6产假
4.6.1女员工临近生产前一个月可凭医院证明请产假90天,如难产延长10天。
4.6.2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休产假须在正式休假前一个月办理请批手续。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第4篇 p服装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服装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企业设备维修保养,日常办公事务及保洁工作的物资需要,提高采买工作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2.范围
各部门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清洁用品、工服劳保用品及工厂维护、维修所需的配件材料和生产所需设备、物资及配件等。
3.职责
3.1采买员负责对各类物资的采购工作。
3.2总经理负责需采购物资的复审工作。
4.程序
4.1根据各部门月请购所需常规或急购物资填列的请购单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等,及时与相关的业务单位联系,落实物资和价格后,反馈财务部主管初审后,报总经理批示后领取支票及时组织物品的购入,物资到位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领用,并认真填写领用单。
4.2对急购物品,要按使用部门要求的时间及时采购(特殊情况可以先购后批),确保企业设备的正常运转。
4.3对一些规格、型号强的特殊配件和购买,可委派相关人员共同外出购买,以便确认规格、型号、鉴别质量。
4.4严格按照《合格采购商名册》(财务部备案)选择采购渠道,不得擅自变更;凡擅自变更者,将被调整岗位,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处于十倍罚款。
4.5对一些单一品种物资的选择,也要本着质量好、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原则,签订供物意向,以保证长期稳定的关系。
4.6对常规物品尽可能参照周期使用需求量,做到计划购买,防止库存积压。
4.7对一些大宗物资要索取“三包”手续,签订三包条款以保证包修退换的执行,必要时留10%尾款。
4.8对大宗物资的采购,必须由二人操作,从询价到落实,从质量到价格均由二人共同负责。
4.9采买员要负责对物资使用随时回访,了解物资的使用情况,质量是否合格、优良,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供货方联系退换,对不守信誉、质量无保证的渠道,不再合作。
4.10为提高资金利用率,便于质量低劣物品的退换,对采购的物品尽可能采取延期付款的方式来制约。
4.11劳资部库管员及物品使用者要对物资质量把关,对不合格物品的退换起监督作用。
4.12采买员要及时报帐,核销物品采买的手续,不许拖拉压票影响财务部结帐;最长周期不允许超过两周。
4.13对采购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所分配的采买任务要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提高工作效率,当日的工作当日完成,不拖拉,不借外出购物办私事,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14采买员要刻苦钻研有关业务知识,全面掌握各种物资的使用性能、使用部位、规格型号等,分析掌握市场行情,做到心中有数、业务熟练。
4.15采买员要认真填报《物资结算统计表》,具体的由财务提供。
4.16树立敬业爱岗精神,遵守财务纪律,对所购进物品的质量、数量、价格等认真负责。
4.17杜绝损公肥私、中饱私囊,对营私舞弊、收受回扣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悉赔,并处于十倍罚款,同时申报人资行政部立即开除。
5.监督执行为财务部和人资行政部,各部门部长协助监督执行。
z(明远)服装有限公司
第5篇 服装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人事管理有关程序,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质量,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程序适用于公司人事方面管理工作。
2.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事管理的组织、协调的工作,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按权限划分,负责人事管理中的各项审核、审批工作。
3.工作程序
3.1人员招聘:
3.1.1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人员,必须按照如下程序提出申请:
3.1.1.1填写招聘申请表;
3.1.1.2报送人事行政部对如下内容予以审核:
a.缺员是否属实;
b.可否内部调剂;
c.招聘条件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政策。
3.1.1.3人事行政部审核后,在招聘申请表中写明审核结果并呈报总经办审批。
3.1.2招聘:
3.1.2.1人事行政部根据批准后的招聘申请表拟制订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包括:招聘原因、招聘途径、招聘预算、招聘发布日期等内容,招聘预算超过______元以上须由总经理审批。
3.1.2.2联络本地和内地劳务部门(如职业介绍所)、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或就近发布招聘通告。
3.1.2.3中高层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特殊岗位人员指保管、保安、财会、报关员、司机等)可根据招聘条件及招聘预算费用主要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媒体广告、人才网页进行招聘。
3.1.3考核
3.1.3.1初审:
由人事主管对应聘人员的各种证件(身分证、文凭、职称证书、驾驶证、特殊岗位上岗证、外省人员劳务证、计生证等能证明自己文化素质及能力的证书、论文、作品)进行审核,辨明真伪,应聘人员要填写好招工登记表并附本人照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运用观察、交谈、查证、提问等方法,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并做好记录。
3.1.3.2面试:
a. 笔试:由人事部对其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后,写出评语,推荐给用人部门主管对其专业能力进行进一步测试,作出记录汇总到人事行政部。
b.会审:必要时可由人事行政主管、用人部门主管、总经办主任与应聘人共同面谈,进行会审,填写会审记录后上报给总经理。主管以上级人员招聘,须由总经理面试,将面试结果记录在招工登记表中反馈给人事行政部。
3.1.4聘用
3.1.4.1应聘人员经人事主管、用人部门主管以及公司有关领导面试合格后,由人事行政部通知其本人前来报到,报到时携带以下资料(可酌情增减):
a 身分证复印件;
b 相片;
c 体检表;
d 学历职称等证件复印件。
3.1.4.2人事行政部引导新进人员,逐项协助办理以下事项:
a.签订试用期合同
b.制考勤卡并解释使用方法
c.领用拖鞋和工具
d.根据公司规定安排食宿
3.1.4.3招聘生产线工人程序见关于招聘生产线工人的流水程序
3.1.4.4入职培训:
人事行政部对入职员工进行入职培训,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企业文化,组织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消防知识,并就新员工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或解决。
3.1.4.5上岗:
由用工部门主管向新同事解释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对其试用期工作做出安排,介绍同事相互认识,新员工正式进入试用期。
3.1.4.6试用期考核:
凡被录用的新员工(组长以上级管理人员)均须经试用期考核,一般为三个月,公司将根据该员工在试用试用期内的表现,酌情延长或缩短试用期,试用期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考核程序详见绩效考核制度中试用期考核)。
3.1.4.7见习期考核:
试用期满,证实其品行、文化、勤勉程度及身体状况等基本符合公司要求,但尚缺乏经验,仍不能独立工作的,公司可与其签订合同,并给予培训或实习的机会,进入见习期。
3.1.4.8转正
a.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建议并将员工 试用期考核表送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并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转为正式员工。
a.见习期满后,经培训或实习,各项能力都有明显提高,能够独立工作的,考核后,可按程序转为正式员工。
b.经审批成为公司正式员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自愿的前提下(特殊岗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应不少于一年,聘用期满的,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所有签订合同的员工,将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并承担相应义务。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仍按试用期合同执行,且不享受探亲费、社会保险及工龄补贴等合同工待遇(详见总办字9905号文件)。
3.2员工调动、晋升、降职程序:
公司根据工作和员工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对员工进行调动、晋升、降职的职务安排,具体程序如下:
3.2.1部门负责人提出员工的工作调动、职务升降的建议,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关人事行政部审核。
3.2.2人事行政部与当事人进行谈话,并根据公司人事政策要求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员工调动、晋升、降职条件的,填写好相关意见,呈报公司领导审批,对不符合员工调动、晋升、降职条件的,申请表将退回原部门。
3.2.3工人岗位的调动由各部门主管决定电话通知或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进行备案,组长级以上职位调动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人事行政部发出调动指令。
3.2.4人事行政部发出调令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办理各项手续,包括工作移交、工资级别调整,福利制度调整,新岗位工作入职培训等工作。
3.2.5经公司领导直接决定调动或晋升、降职者,凭领导书面决定,由人事行政部据此发出调令,知会相关部门及当事人,并办理有关手续。
3.3员工离职:
3.3.1辞职:
3.3.1.1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3.3.1.2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并附本人申请,送人事行政部审核;
3.3.1.3人事行政部门根据人事档案,认定是否属正常辞工;
a.临时工6个月后,合同工合同期满提出辞工,属正常辞工。
>b.临时工未满6个月或合同工合同期未满提出辞工,属非正常辞工。
3.3.1.4人事行政部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总经办审批,主管以上人员须总经理批准方可。
3.3.1.5属正常辞工者,申请期满后,根据生产、工作情况,最长延期不超过30天,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在离厂手续清单上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正常离职手续;非正常辞工者,部门主管应将认定意见通知到人,员工有异议的,可向人事行政部提出复议。
3.3.1.6申请辞工者,在未获准离厂前,应同在职职工一样遵守制度,坚守岗位,保质保量守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公司不予歧视,有成绩照常奖励消极怠工、违抗指令、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公司将照章处罚。
3.3.1.7在申请期内请假,原则上不予批准,擅自离岗,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确需的须经主管批准报人事部备案,假期一般不超过2天。
3.3.1.8一切离厂人员均需持离厂手续清单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离厂。
3.3.2辞退:
3.3.2.1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公司生产任务不饱满时,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a. 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条件可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b. 患有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a.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或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在公司内部又找不到合适岗位的。
b. 劳动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
c. 其他情形。
3.3.2.2部门直接领导根据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照员工的现实能力、表现或特定的事实,提出辞退建议,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呈报部门主管。
3.3.2.3部门主管接到离职审批表后,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根据事实情况确认是否需要辞退,如确认需辞退的,签署辞退意见并送报人事行政部。如属不应辞退的,与有关部门领导沟通后,协商安排工作。
3.3.2.4人事行政部收到离职审批表后,需进行适当的调查和确认,与拟辞退员工谈话,了解有关情况,如确认需要辞退的,签署意见后送总经办审批,如属不应辞退的,人事行政部与相关部门主管沟通,协商解决办法。组长级以上人员辞退,须由总经理审批。
3.3.2.5总经办批准辞退建议的,由人事行政部通知相关部门。如未批准辞退的,由人事行政部及相关部门与员工谈话,并视情况对其工作岗位作适当的调整。
3.3.2.6被辞退人员的处理结果要经人事行政部备案。
3.3.2.7由部门主管通知被辞退员工办理辞退手续。
3.3.2.8辞退也可由部经理直接向人事行政部下达书面指令,由人事行政部据此办理辞退手续。
3.3.2.9拟辞退的员工有权按公司规定的申诉渠道进行申诉,但不得扰乱正常秩序,不得扰乱公司领导的工作。
3.3.3自动离职;
3.3.3.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自动离职:
a.试用期或在职期间,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
b.离职申请未经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强行离厂的。
c.违反申请期间内有关规定的,无故超过批准假期不按时返工的。
3.3.3.2自动离职者,视为自愿放弃在本公司的一切权益,并可根据其行为对本公司造成的损害,予以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3.3.3公司有权对其工资、违约金等做出处理。
3.3.4开除:
3.3.4.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有权开除: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c.对公司有严重的欺骗行为的。
d.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的。
e.泄漏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3.3.4.2由部门主管提出开除建议,并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签署意见后,送报人事行政部。
3.3.4.3人事行政部接到离职审批表后,进行核查确认,签署意见后,报总经办审批。
3.3.4.4开除也可由总经理直接向人事行政部下达书面指令,由人事行政部据此办理开开除手续。
3.3.4.5总经办批准的开除建议,由人事行政部通知相关部门,由部门领导通知该员工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3.3.4.6开除员工处理结果由人事行政部进行备案。
3.3.4.7拟开除员工可按公司规定的申诉渠道进行申诉,但不得扰乱正常秩序,不得扰乱公司领导的工作。
3.3.4.8根据其行为对本公司造成的损害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3.5离职清算:
3.3.5.1员工离职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员工离厂手续清单,按规定办理工作物品移交、退还手续,然后由人事行政部知会财务部进行离职清算(具体按员工离厂手续清单逐项办理)。
3.3.5.2非正常辞工者,按协议或合同约定条款扣除违约保证金,发给正常工资。
3.3.5.3正常辞工,且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者以及辞退者,发给正常工资,退还所有押金、保证金。
3.3.5.4开除者,按公司规定予以处分或罚款外,扣除违约保证金,发给正常工资。
3.3.5.5自动离职者,不予结算工资并不退还所有押金、保证金。
3.3.5.6生产工人离厂手续办理时间为每月的20日至23日,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