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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旨在确保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各项活动得以有效记录和管理,为决策提供依据,保障业务的合规性,并促进信息的透明度。
包括哪些方面
1. 记录的定义和分类:明确各类记录的性质、用途及保存期限。
2. 记录的创建与审批:规定记录的创建流程,包括信息收集、记录格式、审批权限等。
3. 记录的存储与保护:设定物理和电子记录的存储方式,确保其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4. 记录的检索与使用:制定检索机制,方便员工获取所需信息,同时规范记录的使用规则。
5. 记录的更新与维护:规定记录的更新周期,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6. 记录的审计与销毁:设定定期审计制度,对不再需要的记录进行合规销毁。
7. 员工培训与监督:提供记录管理培训,强化员工的记录意识和执行力。
重要性
1. 法规遵从:记录是企业遵守法规、证明合规的重要证据。
2. 决策支持:准确的记录为管理层提供实时、可靠的数据,辅助决策。
3. 追溯与责任:出现问题时,记录能追溯到具体操作,明确责任归属。
4. 业务连续性:记录是企业知识的积累,有助于业务的持续改进和传承。
5. 效率提升:有效的记录管理可以减少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方案
1. 制定详尽的记录管理政策: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全面、清晰的记录管理政策,明确各方职责。
2. 引入记录管理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建立自动化、标准化的记录管理系统,降低人为错误。
3. 定期审核与调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记录管理审计,根据反馈调整政策。
4. 培训与考核:对全体员工进行记录管理培训,将记录管理纳入绩效考核,提高员工重视度。
5. 激励与惩罚:设立奖励机制,对记录管理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通过上述措施,我们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合规的记录管理体系,为企业运营提供有力的支持。在实践中,我们应不断优化和完善,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确保记录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记录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记录管理制度
记录管理制度(一)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产、交通、消防、社会治安等方面事故与伤害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及时准确掌握社区内事故与伤害情况,积极落实预防和干预措施,持续改进的实现社区安全,特制定社区事故与伤害记录管理制度如下:
1、各安全促进项目小组应及时掌握事故与伤害发生的情况,做好记录和统计。
2、事故与伤害记录应内容清晰具体,便于查询和分析。
3、事故与伤害记录应真实有效,不得随意篡改或销毁。
4、各类事故与伤害记录应由专人或专门部门负责管理。
5、在记录管理中发生问题及时与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联系。
记录管理制度(二)
1、质量检验室负责的样品分析检验的全过程必须填写相应的原始记录,记录应准确、完整、及时;
2、记录应字迹清晰、工整,当有笔误发生时,不得随意涂改,不允许使用修正液,应在写错处划一条横线,横线划过后,原笔误依然清晰可辨,在横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数据或字迹,然后签上更正人姓名和更正日期;
3、检验原始记录应包括样品名称、批号,检验项目、质量标准依据、样品外观现象、计算公式,化学结果、现象(如果采用标准品应注明其重量、纯度和其它必要信息)、化验员的结论和签名,计算审核人的签名;
4、各种数据的准确度的确定
4.1 样品重量的有效数字应与称量时使用的天平的精度保持一致;
4.2 滴定液消耗的毫升数读到0.01ml;
4.3 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对有效位数之后的数字的修约采用“四舍六入五留双”的规则,详见《有效数字的修约管理制度》;
4.4 最后报告检测结果的有效位数应与方法要求相一致。在运算过程中,其有效位数可适当保留,而在运算结束后根据有效数字的修约规则对结果进行修约。
5、含量分析的相对偏差的要求
5.1 平行样的取样量相对偏差不超过5%
5.2 取样量不超过规定量±10%
5.3 仪器分析法不超过3%
6、记录复核
检验记录完成后,应由化测室负责人对记录内容、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签字;复核后的记录,如属于内容和计算错误,复核人要负责,如属于检验错误,则复核人没有责任;
7、检验原始记录应整理成批检验记录,至少要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一年,无有效期的产品应保存三年;批检验记录的保存由质量部质量保证室负责;
8、需将检验报告单从档案中取走,取走人需经质量保证室主管同意并在记录保管人处签字,写明取走和归还的日期。
【第2篇】机电记录管理制度
机电各种记录是我们分析事故、排除故障不可缺少的技术资料,认真填写机电记录,充分发挥机电记录的作用,不仅是机电达标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的重要手段,为避免各类记录的丢失、损坏、漏记等,充分发挥机电记录作用,特制定机电记录的管理制度。
一、 各机台必须拥有的记录:
1. 主、副井提升装置: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行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登记簿、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登记簿、钢丝绳检查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
2. 泵房:运转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和检修记录。
3. 主扇风机房: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转日志、事故记录本、维修记录、干部上岗记录。
4. 矿灯房:矿灯考勤簿、维修及红灯记录、矿灯领用报废记录、材料备件消耗记录。
5. 锅炉房:运行日志、事故记录、检修记录、耗煤记录、外来人员记录、干部上岗记录、交接班记录。
6. 压风机房:运行日志、事故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要害场所登记簿。
7. 地面变电所:交接班记录、停送电记录、要害场所登记簿、干部上岗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操作票、设备运行日志、定期检修记录、定期记录。
8. 采区变电所:要害场所出入登记、维修记录、干部上岗记录、运行日志、事故记录、交接班记录、绝缘用具试验记录。
二、 记录的抄绘:
1. 设备运行日志由值班员按规定时间、指定位置仔细观察,如实填写。
2. 各类记录,应严格按要求定点到位,如实抄绘。
3. 巡回检查,按规定时间及巡回路线,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对发现问题,如实填写,并及时报值班领导。
4. 各类检查记录,对口人员按所列项目逐条查对,如实填写,并将不正常状态及时处理或向有关人员汇报。
5. 干部上岗记录,由各级领导干部上岗时填写,要害场所记录由除干部之外的其他外来人员填写,值班员监督办理。
三、 记录的保存几更换:
1. 记录一律按规定存放在专用箱内,无箱者可齐整地悬挂在墙壁上。
2. 爱护记录,不可随意涂改、撕页、丢失等,并注意搞好记录卫生。
3. 及时领取新记录,上缴填写完好的记录。
4. 上交后的记录,由科统一保存到有效期结束,以备查用。
5. 每三个月为一个阶段,由技术员负责对各机台记录进行整理、总结,上报总工和机电矿长。
四、 记录管理惩罚条例:
1. 由科组织技术人员每月一次分析讨论各机台设备的运行状况,主要依据机台记录。
2. 由科、车间主要技术负责人对记录进行讨论评定,记录的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 凡不按要求记录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5元,凡出现少页、损坏、丢失者,视其情况,予以10-100元罚款。
4. 凡记录出现不合格的机台值班人员、维修组人员不能参加本年度的矿、科、车间的先进活动评选。连续二次出现不合格记录者,对负责人罚款外,实行停班检查听候处理。
5. 对记录填写多次获得优秀者,结合其平时工作成绩、态度等,可向矿技术协会申报本年度辛勤工作奖,科、车间同时也予以奖励。
【第3篇】化验检测记录的管理制度
1、 化验(检测)记录包括化验(检测)工作中涉及的各种记录表、通知单、报告书等记录有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工作记录;
2、 所有记录的数据必须严格与化验(检测)的实际结果对应、吻合,全面、认真的填写,任何人不得记录不实数据;
3、 记录使用笔必须为黑色记录笔或炭素墨水钢笔;
4、 原始记录数据任何人不得串改,记录人员因笔误需修改的,必须由记录人员在修改处签字确认;
5、 所有记录必须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办理交接和交接登记手续;
6、 移交给资料管理员的所有记录,在资料管理员进行电子化处理后统一汇总保管并按月装订成册集中存档,存档资料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保存期满后向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申请监督销毁。
【第4篇】变电所记录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记录管理工作,细化生产过程管理,制定本制度。
2.范围:供电车间及段(所)的记录。
3.职责:车间文件管理员是车间记录清单主控者,负责对车间和段(所)的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各段工程技术员负责本段(所)记录的日常管理,段长负责监督检查记录填写情况。
4.管理要求:
4.1记录的填写:
4.1.1记录填写要求数据准确、真实、及时、齐全(不需填写的栏目根据实际情况,可划斜线或做出必要说明不能空项)。
4.1.2记录的填写清晰工整,不允许随意涂改,如需要更改则应用红笔在更改处划两横线,并加盖更改人印章(或签名),再填写更改日期。
4.1.3记录相关责任人要求签字确认。
4.2记录的保管:
4.2.1有记录清单,表样。明确文本或电子版、使用单位、保存期限、检索路径等。
4.2.2记录应统一保管,如工作需要分散保管必须在记录清单中注明保管位置。
4.2.3存放记录的档案柜要干净、整洁。
4.2.4记录的借阅要由借阅人填写《记录借阅登记表》由技术员签字付出,归还时需经双方签字确认。记录的借阅时间最多为7天,如因需要延长应再续借。
4.2.5记录不得外借给非本单位人员,外借必须经车间分管主任同意。未经车间分管主任同意严禁将记录内容泄露给非相关人员或非本单位人员。
4.2.6五年以上需长期保存的记录由段(所)技术人员录入oa办公网,不能进入微机保存的和五年以下的记录由相应班组自行保存。
4.3记录的标识:
原始记录按规定编码、标识。
4.4记录的更改
车间的记录如有新增和更改表式时,须填写《记录表式更改申请单》,并附上更改前后的记录表式,经企管办审核后,由车间文件管理员备案,并进行标识。
4.5记录的销毁
4.5.1对超过保存期限作废的记录,由各班组提出,报请车间分管主任批准,车间技术组根据记录保存期限核准后报企管办实施销毁,并填写《记录销毁清单》。
4.5.2当合同或法律等原因,要求保留作废记录时,应将记录加盖“作废保留”章进行标识。
4.6 各段(所)、车间每年年末对部门的记录进行整理,将上一年的记录存档,评审《记录清单》使其为最新版本。
5考核办法
5.1文件管理员每年对车间及各班段(所)进行一次记录管理检查。(注:标准化检查中进行)
5.2未建立相关记录、未经领导同意随意借阅的扣责任单位2分。
6相关记录
记录清单sdrl-jgqg-jl-001
记录表式更改申请单sdrl-jgqg-jl-002
记录销毁清单sdrl-jgqg-jl-003
记录查借阅登记表sdrl-jgqg-jl-004
【第5篇】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原始记录是填写试验报告的依据,是衡量检测水平的第一手资料,是试验结果收集、整理、分析的基础。
2、原始记录必须如实记录检测结果,不允许更改。
3、原始记录内容填写应该完整并和委托单相等,字迹端正、清晰,严禁用铅笔或普通圆珠笔填写。
4、原始记录如有笔误,确需更改,应在作废数据上划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写在上方。
5、主要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应如实记录在《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上,并记录试验项目、内容和日期。
6、原始记录定期整理、装订、存档。
7、原始记录属保密资料,查阅必须按规定办理查阅手续。
8、违反本制度,视情节轻重以处罚。
【第6篇】花城投诉与回访记录管理制度
花城小区投诉与回访记录的管理制度
对任何业主及住用户的投诉我们都以欢迎的态度热情接待,认真记录并给予及时解决。同时,对投诉问题定期进行分析与总结,从更深层次找出出现问题的原因和责任,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推进管理服务的升级。对本物业拟采取的规范制度:
目的:及时、准确地处理业主及住用户的服务投诉,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为业主及住用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适用范围:管理处下属各班组为业主及住用户服务的-切过程与范围。
职责:安全、清洁、水电气维修一般性问题投诉,由当班的安全、清洁、维修班班长及主管人员处理,投诉处理人负责填写《投诉来访记录》。管理处主任负责处理重大投诉,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物业公司总部。
(1)投诉的接待:
(1)凡投诉接待者应认真询问其要求,并在《投诉来访记录》表上认真记录业主投诉之时间、内容。
(2)投诉接待者,应根据投诉之内容,迅速转给相关专业班组或主管人员(必要时应逐级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
(2)投诉的处理:
(1)管理处经理和财务人员负责管理费、水电费、汽车车位租赁费等各项费用之问题投诉的解释与处理,遇重大问题报请公司处理。
(2)有关小区土建、设备、以及水电气质量及维修中-般性问题的投诉, 由管理处工程主管与维修班班长及当班人员负责处理,其重大问题报请公司处理。
(4)管理处安保主管与当班的保安班长或保安员,负责处理小区安全、车场管理等方面之投诉问题。
(5)管理处客服主管与清洁班班长及当班人员,负责小区清洁、绿化之投诉问题的处理。有关人员在管理与服务过程中的文明态度投诉问题,由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处理。
(6)管理处负责进行业主及住用户投诉的-般性问题的处理结果的跟踪验证。对投诉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向上报告,慎重处理。必要时,管理处经理应做好回访工作,将其处理结果及其纠正措施的报告及时报给主要负责人,由他负责问题的处理落实及结果的跟踪验证。
(3)《投诉来访记录》及《纠正措施报告》应完整、准确、可靠。所有投诉均应有处理结果并记录在案。
(4)接待业主及住用户投诉的值班电话铃声不超过三次接通;超过者视为无人值班,按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5)管理处、公司总部不论何人接到投诉电话,均应当即转给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应在合格服务规定的时间内纠正完毕。
【第7篇】实时动态记录仪gps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实时动态记录仪安全监控管理功能,确保我公司车辆安全运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公司管理人员、平台监控人员及已安装动态记录仪车辆的驾驶员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 我公司进行gps车载终端安装和平台建设,是建立在省局一级、市处二级基础上的三级平台,负责监控我公司安装gps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和使用实时动态记录仪,否则禁止营运。
第四条 gps监控平台必须配备专职监控员,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必须保证全天候24小时监控。监控员必须经省运管局进行岗位培训,取得专业培训合格证后方能上岗。
第五条 平台监控人员应及时对车辆的违章行为(重点是超速行为)进行处理,并做好监控日志,月底汇总分析。
第六条 根据《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凡在一级路面时速不超过80公里,二三级路面时速超过50公里,三级路面以下时速不超过40公里。违反上述规定,超速违章的驾驶员及车辆作如下处罚:在一月内超速1次的按50元处罚,超速2次驾驶员下岗学习1天,超速3次以上的驾驶员调离危险货物车辆驾驶岗位。
第七条 车辆驾驶员必须保证gps的正常运行,凡发现gps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报修。
第八条 公司gps监控人员发现车辆gps未正常工作应及时通知驾驶员,驾驶员应在接到通知10天内回公司对gps进行维修。
第九条 凡gps车辆连续20天未定位的,公司将对驾驶员处以100元罚款,并下岗学习1天。
第十条 凡驾驶员私自对gps安装开关,致gps车辆不能正常监控的,对驾驶员处以500元罚款,并下岗学习3天,性质严重的予以除名处理。
第十一条 凡因gps不能正常工作被相关部门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第十二条 对全年内未超速的车辆采取全公司通报表彰,并作为优秀驾驶员评比依据之一。
【第8篇】添加剂管理及使用记录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企业购进的,在食品中依法添加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管理。
一、食品添加剂应有专人管理,妥善存放;企业负责人应对安全使用进行承诺,建立采购、使用台帐;
二、食品添加剂的购进应执行采购管理制度,进货时查验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该批产品有效的检验合格的证明,并建立供方资质档案。
三、食品添加剂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到质监部门备案,应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限量,在gb2760规范的允许范围和限量内使用。并填写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注明产品名称、使用日期,使用品种、使用量等内容。
五、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规定在产品标签中如实标明。
【第9篇】x门店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证记录数据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及有效性
2、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经营管理的过程。
4、责任:门店企业负责人负责实施本制度。
5、内容:
5.1、门店分别对职责范围内的记录、凭证的使用、保存及管理负责。
5.2、记录、凭证由各岗位人员按工作职责及内容规范填写、整理,由企业负责人每年定期收集、整理,并按规定归档、保管。质量记录应字迹清晰,正确完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需更改时应在旁边填写并签章,具有真实性、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5.3、做好各种凭证、记录、票据、证件等的收集整理保管保密工作。按其性质分别(分永久、长期、短期)保存,但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其复印、复制、出借、处理、销毁,均应经过负责人批准。
【第10篇】试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记录管理程序》;
2、严格执行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
3、记录的填写应字迹端正、清晰,技术术语使用准确;
4、记录经相关权责人员复核后,方可作为编写试验报告的依据;
5、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6、根据原始记录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应与记录结论一致;
7、所有记录实行统一管理并分类存档;
8、所有记录的原件一律不外借;
9、依据记录保存期限对到期记录予以销毁。
【第11篇】疼痛护理评估与记录管理制度
疼痛护理评估与记录管理制度
疼痛是一种令人不快的感觉和情绪上的感受,伴随着现有的或潜在的组织损伤,疼痛是主观的。鉴于疼痛给病人造成的多方面损伤,国际上将疼痛列为第五生命体征。根据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关于疼痛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等标准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疼痛的护理评估与记录规范。
1、疼痛评估方法
1、数字分级法(nrs):使用《疼痛程度数字评估量表》对患者疼痛程度进行评估。用0-10代表不同程度的疼痛,按照疼痛对应数字将疼痛程度分为:
无痛(0)、轻度疼痛(1-3)、中度疼痛(4-6)、重度疼痛(7-10)。
2、疼痛评估流程
患者
疼痛初筛
评估
诊断
治疗、教育
再评估
相应检查
心理辅导
3、疼痛处理与记录
(1)疼痛处理
1、对于有疼痛的患者,护士在入院后2小时内完成首次评估。护理人员对所有疼痛病人都要进行疼痛的部位、时间、性质、程度等内容评估,住院病人至疼痛消失或出院为止。
2、对于产妇的疼痛由护士观察和评估记录,分娩时正常宫缩按照医疗常规处理。如果有异常疼痛立即告诉医生,由医生进行评估和相应的处理。
3、护士对评估发现1-6分(轻度--较重度)的疼痛病人,要在1小时内告诉主管或值班医生,医生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于7分以上的疼痛(重度以上),护士立即告诉医生,并按“疾病诊疗常规”在30分钟内进行处理。
(二)疼痛记录
1、无痛(0分):每天评1次。
2、轻度疼痛(1-3分):每天评1次。
3、中度疼痛(4-6分):每天评2次,连续3天至0-3分改每天1次。
4、重度疼痛(≥7分):每班评1次,连续3天至0-3分改每天1次。
(三)疼痛书写要求
1、疼痛评估后将分数绘制在电子体温单上疼痛栏内。
2、疼痛评分在0-6分内的不用记录护理记录单,疼痛评分≥7分和
使用麻醉止痛剂的需书写护理记录单。
3、护理记录要求:
每班记录1次,记录疼痛评分、部位、时间、疼痛性质、治疗和
护理措施。
60分钟内对治疗和护理措施进行效果评价。
使用麻醉止痛剂观察药物副反应。
护理部
2016年11月制订
住院患者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管理要求
为了提高护理工作质量,使护理工作更能满足住院患者的实际需要。根据《2014版分级护理行业标准》管理要求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来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我院设计使用了《住院患者生活自理能力评价表》,在临床工作中收到了满意的效果。为进一步规范评估的准确性和实效性,特制定以下管理要求。
1、护士在入院后4小时内完成首次住院患者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告知管床医生,按要求标记护理级别。
2、患者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规定:
程度
分值
评分时间
危重患者
有医嘱
每天1次
重度依赖
0-40分
每3天1次
中度依赖
41-60分
每3天1次
轻度依赖
61-99分
每周1次
无需依赖
100分
不续评
3、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时应随时评估。
护理部
2016年11月制订
【第12篇】安全记录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记录,确保安全记录的有效性、完整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记录的收集、标识、编目、归档、保存、维护、查阅、保留和处理等管理。
三、工作职责
安全科负责安全记录的规范审查,负责职责范围内各项安全记录的填写和管理,负责对安全记录进行管理。
四、工作程序
(一)安全记录规范
记录名称:简短反映记录对象。
记录编码:编码是每种记录的识别标记,每种记录只有一个编码。
记录顺序号:顺序号是某种记录中每张记录的识别标记。
记录内容:按记录对象要求,确定编写内容。
记录人员:记录填写人、负责人、审批人等。
记录时间:按活动时间填写,应注明年、月、日。
记录单位名称。
呈送单位、报送单位。
保存期限和保存部门 。
(二)主要安全记录项目
事故 、事件记录:
风险评价信息;
培训记录;
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
“平安工地”评价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现场安全措施纪要;
隐患整改记录;
安全活动记录;
许可文件;
应急演习记录;
承包商与供应商信息;
维护与校验记录;
技术资料图纸;
其他安全记录。
(三)安全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内容真实、准确、清晰;
填写及时、签署完整;
编号清晰、标识明确;
易于识别与检索;
完整反映相应过程;
明确保存期限。
记录采用书面和电子媒体,如硬盘、磁带、磁盘、光盘等其他媒介。
记录必须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或圆珠笔填写,不准用其它颜色的墨水的笔填写记录。
记录要按实际发生的时间进行记录,不准超前或拖后记录;
表格类记录要按表式内容进行全面认真的记录,做到书写规整,字迹清楚,不准少记或漏记,不准随意乱写乱画,不准弄虚作假,伪造内容,任意涂改。
缺项中的部分应注明原因,不能和划线代替,不能留空白。
记录表格要求记录者、负责人或审核人签字,不准代签记录。
记录能追溯相关的活动、产品或服务。
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标示和评审。对过时或需要修改补充的文件,要在规定时间下《记录更新登记表》给单位,并限期根据pdca循环编写合格后,由安全科存档并通知相关人员执行。
记录应妥善保管、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应规定其保存期限并予以记录。
(四)安全记录管理
1.记录应妥善保存,记录原件一般不准外借,只有在记录保管员处查阅,特殊情况下,须经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在规定时间内送还。
2.贮存于计算机系统数据库内的记录,要复制备份文件,以防原始记录丢失,应注意计算机应用软件的更新以及为调用记录所必须的硬件和软件的可获得性,同时要规定各类记录调用的授权和设置防火墙,以及其他所需的信息安全措施,各种电子媒体记录也要进行控制,不能随意复制、拷贝,如需复制、拷贝须经该单位领导同意。
3.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需长期保存。
4.记录不得随意复印,经分管安全副经理批准复印时,应办理登记手续,填写《记录借阅登记表》。
5.安全科将定期、不定期对安全标准化相关记录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审,发现问题要求其积极整改。
(五)安全记录的标识和检索
1.根据 《文件和资料控制管理制度》,每一安全记录表式均应按规定有唯一的编号,内容主要是标题(名称),编号。
2.安全科编制《安全文件目录一览表》以便检索和管理并定期更新,并将安全记录表收集汇总成《安全管理记录汇总》。
【第13篇】安全环境记录资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有效管理安全、环境记录资料,规范公司安全环境记录资料的分类、统计和保存;同时为研究安全环境管理改进措施、进行安全环境教育和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提供有效信息,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主要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浙江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行)》、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本公司实际而制订。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承建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以及生产车间的安全记录资料的管理。
4、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单位安全环境记录资料的管理,并设专(兼)职人员对安全记录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和保存,使记录资料便于日后检索和查询。
5、工程项目部(生产车间)应及时形成安全环境记录,包括物资供应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各类安全环境管理资料,以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符合要求并有效运行的证据。
6、安全记录资料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内容应及时、真实、准确、清晰、全面和完整。资料员对填写的内容负责。
二、分类
1、公司、分公司安全记录资料分类:
1.1 各级安全组织管理网络。
1.2 公司安全环境管理手册、本单位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各级安全环境目标责任书(协议书)。
1.4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目标责任的定期考核记录。
1.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包括:公司各级分管领导、项目经理、各级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记录(表式见trp-06-01、trp-06-03、trp-06-04、trp-06-06)。
1.6 安全环境活动记录(表式见trq-12-01),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文件、技术资料分发记录(表式见trq-08-01)。
1.7 安全环境检查记录。包括相应的安全环境检查评分记录,以及整改通知单、整改回执报告、停工整改书和复工申请报告(表式见drq-03-01~drq-03-04)。
1.8 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记录。由编制单位保存记录(表式见trg-08-01)。
1.9 安全环境技术交底记录。公司保存对重大工程项目的开工安全环境交底记录;分公司保存对其他项目开工安全环境交底和对生产车间定期安全环境交底记录(表式见trq-07-01)。
1.10 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验收记录。
1.11 安全施工/生产过程监控记录。包括在建工程安全受监登记、安全验收、安全综合评定、安全等级证书等记录资料。
1.12 安全伤亡事故登记表、安全伤亡事故调查报告(表式见srq-04-01、srq-04-02)。
1.13 公司各级环境和安全管理月报表(表式见drq-03-0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记录。
1.14 其他及相关的安全环境记录。
2、工程项目部安全记录资料参照、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的“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台帐”。
3、省外工程项目部安全记录资料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执行,并可参照、引用省内上述资料台帐。
4、生产车间安全记录资料应参照公司、分公司安全记录资料分类;并可引用工程项目部的安全资料台帐相关内容。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适当取舍、增补。
5、按照公司整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要求,工程项目部(生产车间)应建立:有效文件清单(表式见tro-01-01);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清单(表式见erq-01-01~02、srq-01-01~02);管理方案;应急准备与响应计划等记录。
三、统计和保存
1、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以及生产车间,应定期对安全环境记录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并要求每年作一次统计。
2、工程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实际认真整理相关安全环境记录资料,待工程结束后交公司档案馆,或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公司、分公司安全环境记录资料应长期保存(至少三年),以备日后查阅和研究。其中安全伤亡事故记录应永久保存。
4、工程项目部和生产车间安全记录资料保存期为两年。
四、附则
安全环境记录资料作为公司安全环境检查和安全考评重要内容之一,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真实地对其进行控制及管理。
附注:本制度所列相关记录表式请参照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nce/msp-00-2005)附件《管理文件记录表式》。
【第14篇】化验室分析记录管理制度
1、化学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成分发生变化。
2、在化验过程中,样品由化验人员保管,化验人员要保持样品不被污染直至化验结束。
3、要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使用仪器型号、分析试验方法、试剂、数据及操作人员。
4、化验人员要在化验记录上记录整个化验过程,要保持化验数据的完整性。
5、对化验记录和化验结果报告单要求及时填写,内容真实、完整,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
6、化验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无关人员提供化验数据。
7、化验人员必须在化验记录和化验结果报告单上签字,由专业领导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第15篇】门店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证记录数据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及有效性
2、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经营管理的过程。
4、责任:门店企业负责人负责实施本制度。
5、内容:
5.1、门店分别对职责范围内的记录、凭证的使用、保存及管理负责。
5.2、记录、凭证由各岗位人员按工作职责及内容规范填写、整理,由企业负责人每年定期收集、整理,并按规定归档、保管。质量记录应字迹清晰,正确完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需更改时应在旁边填写并签章,具有真实性、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5.3、做好各种凭证、记录、票据、证件等的收集整理保管保密工作。按其性质分别(分永久、长期、短期)保存,但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其复印、复制、出借、处理、销毁,均应经过负责人批准。
【第16篇】附院输血登记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附属医院输血登记、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1、初检和复检标本送到实验室后,要有转入交接和登记手续;检查留样试管、标签、标号、姓名、血型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拒收。检查合格,双方签字,做好登记,注明标本份数、来源、日期等。
2、检查血标本留样是否有3~4ml,并观察是否溶血、乳糜血,如有此现象应再留标本并做好记录。
3、对所有献血员和受血者的检测完标本必须在1~60c冰箱至少保存7天,以便病人用血后发生问题时查找原因。
4、工作人员填写检验结果应字迹清楚、真实,各种检验结果应由检验人员及时、完整地记录于登记本内,签好检测日期及姓名,或进入微机数据管理。
5、所有实验都必须保证观察和记录同时进行,检验结果登记本、原始化验单及所有血库各种资料应妥善保管至少五年以上,以备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