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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高效利用外部资源,规范外包业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而制定的一套详细管理规则。它涵盖了合同管理、供应商选择、质量监控、风险控制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合同管理:明确外包服务的内容、期限、费用、责任归属等关键条款,规定合同签订、变更、终止的程序。
2. 供应商选择:设立供应商评估标准,包括资质、业绩、信誉、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确保选择合适的外包合作伙伴。
3. 项目管理:定义项目启动、执行、监控、收尾的具体步骤,确保外包项目的顺利进行。
4. 质量监控:建立质量标准和检查机制,对外包工作成果进行定期评估,保证服务质量。
5. 风险管理:识别可能的风险,如延误、成本超支、信息安全等,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6. 沟通协调:设定有效的沟通渠道和频率,确保内外部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
7. 绩效评价:设定绩效指标,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作为续签或更换供应商的依据。
重要性
外委管理制度对企业运营至关重要,它:
1. 提升效率:通过专业分工,使企业专注于核心业务,提高工作效率。
2. 降低成本:有效利用外部资源,降低人力、设备等投入,控制运营成本。
3. 增强灵活性:适应市场变化,快速响应需求,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4. 保障质量:通过制度化管理,确保外包服务的质量和稳定性。
5. 规避风险:通过风险预判和管理,减少因外包引发的潜在问题。
方案
1. 建立制度:由法务部门主导,制定详细的外委管理政策,确保合规性。
2. 设立专门团队:组建外委管理小组,负责外包业务的日常协调和监控。
3. 系统化管理:引入项目管理软件,实现外包流程的数字化管理。
4. 培训与宣导:对内部员工进行外委管理制度的培训,确保全员理解并执行。
5. 持续优化: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实施这套外委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更有序地开展外包业务,确保外包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能提升企业的整体运营效能。
外委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外委试验管理制度
(一)试验室有需要外委检测试验项目时,必须考察外委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检测能力、信用水平、服务质量以及收费标准等,并经监理、业主批准后实施。
(二)对资质不符、能力低下、弄虚作假及收费严重不合理的委托试验检测机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委托试验,并在内部通报。
(三)试验室须建立委托试验计划和台帐,对委外试验报告要单独管理。
(四)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对委托试验的技术和质量问题把关,对委托试验报告必须审核,有问题及时联系解决。
(五) 各项委托试验采用的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必须符合沪昆客运专线的技术标准要求。委托试验报告至少一式两份。
(六) 对于委托试验项目,监理人员必须全部见证取送样,做好封样标识工作,并取得委托试验室的收样确认凭证。
(七)对于重要的试验项目,委托试验留样以备复检。
(八)严禁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试验室对于同一检测项目委托给同一家试验检测机构检测,对于指定检测机构的检测项目,监理单位见证取送样。
第2篇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各项外委、外包、保产、施工等项目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下发执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的外委、外包、保产、施工单位(以下统称为外委方)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
3、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3.1安全管理部、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是对外委方实施安全监管、考核的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外委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2各项目主体单位的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责任第一人,全面负责辖区内外委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3.3审控部负责签订合同时,对安全协议、技术协议签订的审查工作。
4、资质审定
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负责各项目的外委方的资质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招投标。
4.1资质审定的内容
4.1.1外委方必须提供承揽工程相应的等级资质材料(包括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2具有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器材、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或设施;
4.1.3外委方已健全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并保证有专人严格组织实施;
4.1.4外委方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特种作业证》;
4.1.5施工作业人员人数在25人以上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25人以下的,可指定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5、合同签订
5.1工程项目招投标结束,确定外委方和工程造价后,由主管业务部门和外委方拟定合同。
5.2合同签订前由项目主体单位和外委方签订安全协议和技术协议。
5.3安全协议和技术协议签订后,方可签订商务合同。
6、安全协议的签订
在外委方确定后由项目主体单位负责与其签订安全协议书。
6.1签订安全协议前,外委方必须向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的缴纳由外委方持拟定的商务合同到安全管理部开具缴费通知单,到财务缴纳安全保证金,根据合同金额的不同所需缴纳的安全保证金如下:
6.1.1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需交纳2万元安全保证金。
6.1.2合同金额在100-500万元之间,需交纳3万元安全保证金。
6.1.3合同金额在500-1000万元之间,需交纳4万元安全保证金。
6.1.4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需交纳5万元安全保证金。
6.2外委方在与项目主体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后,持财务部出具的现金收据到安全管理部签字后,到审控部盖合同章,安全协议和技术协议作为商务合同的附件。
7、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考核
外委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违反国家各项安全法规、标准和安全协议相关条款,安全管理部、主管业务部门和项目主体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考核。
8、安全保证金的退款
8.1施工结束后经主管业务部门验收合格出具验收证明,外委方持安全保证金退款申请及缴纳安全保证金收据(收据丢失按保证金金额5%处罚)到项目主体单位安全科办理退款事宜。
8.2由项目主体单位安全科出具《安全保证金退款审批单》,主管厂(部)长签字,加盖厂(部)公章,并附带对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违章情况考核明细,经安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到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
9、施工开工的安全条件限制
9.1凡施工现场状况不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具备开工所需安全条件的,不准开工。
9.2施工人员进厂时,由项目主体单位安全科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9.3施工人员进入厂区后,未经项目主体单位现场负责人许可,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
10、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根据工程状况和现场条件,制定和组织落实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
11、施工安全教育
11.1开工前,项目主体单位组织外委方的施工人员进行必须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3施工人员更换工作岗位前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12、施工机具和防护用品的安全确认
施工机具和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3、安全用电
13.1施工临时用电的设备和线路设置必须符合行业安全规定。
13.2露天设置的临时用电设备,要有防雨设施。
13.3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或接零保护。
13.4外委方要有专人负责停、送电,并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并有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13.5在高压线路附近施工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3.6手持行灯、潮湿区域内的临时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14、劳保防护品的使用
施工作业时,劳保防护品必须穿戴整齐规范,安全帽必须系好帽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15、特殊作业的管理
属于特殊作业范围的必须按照公司《八项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作业票证和相关手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6、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
16.1要自觉维护厂内环境卫生,施工材料要堆放整齐。
16.2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垃圾要集中堆放并及时进行清理。
17、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
外委方的车辆状况必须符合公司《厂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规定,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交通规则。
18、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
18.1外委方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18.2建设工程涉及公共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专项的公共安全防护设施。公共安全防护设施的有关费用应当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
19、施工机具的安装、使用
19.1在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
19.2在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9.3在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20、施工安全检查
20.1项目主体单位对本区域的外委方作业进行定期的安全综合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整改检查,做好整改检查记录。
20.2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的外委施工作业进行全方位、不定期抽查,并做好抽查记录,有权直接责令施工单位对违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
20.3对未按时完成整改和重复发生的违规违纪现象以及项目主体单位监管不力的,安全管理部除对乙方考核外,还要对项目部进行考核。
第3篇 工程项目外委试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外委试验管理制度
1 对于技术难度大、试验检测频率低、或各级试验机构都不具备检测资质的项目,可以委托具有检测资质,并且业绩良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
2 在进行外委试验前,必须将要委外的检测项目和初步选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书面形式报送中心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审批。
3 选择第三方检测机构时,要对其资质(发证机关、年检情况、有效期、业务范围)、技术力量、设备、业绩、营业执照等进行全面考察,并考虑检测费用综合择优选择,确定一家业务水平高、服务好、信誉好、资质有效的检测机构,
4 在试验过程中,试验室有关人员应及时了解试验情况;对委外试验结果有异议时,中心试验室应及时向外委单位提出进一步试验要求或选定另外一家更高一级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5 由业主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现场取样和试验检测时,试验室要做好配合工作,准确提供必要的技术参数,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4篇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1. 参与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建设和施工的外委队伍必须遵守我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安全管理,并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的安全素质。
2. 承担施工作业的外委队伍必须报告生产技术与装备部,在施工前签订安全协议,制订施工安全措施,并在生产技术与装备部规定的时间、区域施工作业,不得擅自进入公司的其它任何生产区域。
3. 施工现场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含轻伤)必须报告我公司生产技术与装备部。其中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必须在一小时内报告生产技术与装备部,轻伤事故必须当天报告,并在三天内提交事故经过报告。
4. 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上岗前必须经过规定的安全教育。
5. 外委队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现场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监护,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佩戴明显的标志,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我公司统一制作的胸卡,禁止带小孩进入生产、施工(作业)区域。
6. 负责人不得违章指挥,作业人员不得违章作业。
7. 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8. 禁止随意启动机电传动设备、水气阀门开关;禁止用非空压进行风镐作业;禁止高处抛物;禁止进入非施工作业岗位。
9. 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10.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绳),无法系安全带(绳)时必须搭设脚手架。
11. 不得损坏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或消防器材等。
12. 未经许可,禁止拉接各种电、气管线。
13. 禁止在铁轨上、车辆底部等过危险区域休息。禁止违章穿越各种运行辊道、皮带。
14. 严格遵守气瓶使用、电焊安全操作规程。
15. 禁止人际混合作业。
16. 禁止机动车辆人货混装。
17. 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严禁动火。
18. 禁火区域严禁吸烟或明火。
19. 禁止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20.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按照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5篇 焦化厂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外委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外委人员的操作,杜绝外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违章现象,结合《临钢、新临钢公司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钢、新临钢公司以外的施工单位在焦化厂内施工,需在生产和安全处(部)办理《施工安全合同》,并持《施工安全合同书》和《临钢、新临钢安全施工许可证》来焦化厂安全科办理《安全协议书》。
二、临钢、新临钢公司内各二级单位在焦化厂承建工程项目可直接在焦化厂安全科办理《安全协议书》。
三、施工安全协议办理程序及要求:
1.各施工单位在办理安全协议时,需提供本施工人员名单并注明特种作业人员,由安全科和工程所属车间统一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交底。
2.各施工单位在鉴定协议时,需附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审核合格后签订《安全协议书》。
3.外委施工人员需在安全科统一办理《焦化外委工程人员上岗证》,施工时必须佩戴。
4.安全协议议定项目完工之后,经焦化厂安全科、机动科和工程所属车间进行验收合格后,由安全科出具安全验收证明。
5.对施工队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在签《安全协议书》的同时交纳抵押金,抵押额度如下:工程预计费用(元) 抵押金(元)
5万元以下 500
10万元以下 1000
50万元以下 1500
100万元以下 2000
100万元以上 2500
四、安全管理与考核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焦化厂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安全部门监督和检查。
2.施工单位必须按“四有、两要、一文明”的施工管理要求管好自己的队伍,确保承担项目的顺利完工。
3.进行售后服务、调试、技术指导等人员不签定安全协议,但要接受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交底。
4.对未签定安全协议、未接受安全教育便进入现场的施工单位,安全科将制止其继续施工,并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手续补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6篇 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外委单位精细化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外委单位与公司的安全、健康、环保目标相一致,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秩序,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4.
4.1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4.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1.2 具有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资质资格。
4.1.3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附安全主管、安全员名单,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4.1.4 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规程齐全。
4.1.5 有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
4.1.6 有外委施工单位人员花名册及安全教育培训材料。
4.1.7 外委施工单位自带的特种设备,如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并具有合格证书。
4.1.8 需公司支持,到用电、用气或有毒有害区域作业的,必须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4.1.9 外委施工人员严禁到非施工区走动、逗留、休息,严禁私自动用公司的各种生产设施。进放生产厂区必须佩戴安全帽,并走安全通道。
4.1.10
4.3安全管理
4.3.1 安全环保部应检查外委单位人员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者,以及老、弱、病、残者、童工应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调整,不得冒名顶替。人员调整,要先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备案后实施。
4.3.2 外委单位人员入厂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实行“一人一卡制”,培训合格后持合格证(绿卡),方可入厂作业。
1.1 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环保部对外委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安全环保部发放合格证(红卡)。
1.2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设备责任部门对持红卡外委单位作业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该部门发放合格证(橙卡)。
1.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设备责任班组对持橙色合格证外委单位作业人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该班组发放合格证(绿卡),作业人员持绿卡方可入厂作业。
2.安全环保部对外委单位作业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未持绿卡作业人员,按照《安全管理协议》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合格证(红、橙、绿卡)由安全环保部统一制作,下发至各责任部门自行管理。
4.综合管理部负责给外委单位办理带有本人照片和工种的“工作证”,并在上岗时佩戴。“工作证”严禁转借。凡增补人员和更换工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重新组织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设备责任部门和安全环保部备案。
外委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和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公司安全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设备责任部门和安全环保部汇报工作。
4.3.4 外委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30人以上外委单位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监察人员。30人以下外委单位必须设立兼职安全员,并配戴明显的标志。外包单位按工作需要划分班组的,其班组名单应报设备责任部门和安全环保部备案。班组长即是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班组内必须设立兼职安全员。
4.3.5 外委单位必须有齐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3.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不具备资格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4.3.7 凡增补人员和更换工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重新组织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设备责任部门和安全环保部备案。
4.3.8 外委单位必须具备齐全、完善、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4.3.9设备责任部门向外委单位交代现场安全、技术注意事项、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并由双方签订《安全技术交底表》。外委单位在进行工作前必须对承担项目编制安全措施,经设备责任部门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
4.3.10 对外委单位必须做到与本公司同等要求、同等待遇、同等规范,严格贯彻执行“两票三制一卡”、“风险预控措施”。
4.3.11
4.3.12 外包单位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例会;外包单位各班组必须每周进行班组安全活动,认真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的文件和通报等。
4.3.13 外包单位必须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各类安全检查,并按要求积极参加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例会等活动。
4.3.14 外包单位发生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由安全环保部门按规定统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附件1:
施工承包商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扣分标准(分/人、次)
一
hse方面(满分为100分)
1
用火作业
1.1
未开具用火作业许可证
20
1.2
现场有易燃物且未进行有效防护
5
1.3
现场无监护人
5
1.4
作业人无有效证件
2
1.5
擅自移动动火点或一票多动火点
3
1.6
气瓶接管没有使用管夹,或者连接不牢固
2
1.7
气瓶之间、气瓶与动火点间距小于10m
2
1.8
火星溅落在气焊设施或电缆线上
2
1.9
施工器具摆放不规范
2
1.10
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
2~10
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2.1
未开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0
2.2
现场无监护人
5
2.3
现场未配备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
5
2.4
安全行灯电压高于安全电压
5
2.5
用电工具没有漏电保护开关和接地保护
3
2.6
没有合格的环境分析数据
5
2.7
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
2~10
3
破土作业
3.1
未开具破土作业许可证
10
3.2
现场无安全监护人
2
3.3
没有设置围栏及警告牌,夜间作业没有设警示灯
2
3.4
未经批准堵塞消防通道
2
3.5
在基坑和管沟动土作业未按要求进行支撑和防护
2
3.6
施工器具、器材摆放不规范,土石方未及时清理
2
3.7
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
2~10
4
临时用电作业
4.1
未开具用火作业许可证,未开具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0
4.2
临时配电箱没有漏电保护开关和接地保护
5
4.3
临时用电作业期限超过用火作业许可证期限
5
4.4
接头或电缆裸露,配电箱附近有易燃物且未防护
3
4.5
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
10
5
起重、吊装作业
5.1
起重设备没有《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未开具有效的作业许可证
10
5.2
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未随身携带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
5.3
吊装区域未设置警戒绳和警示标志
5
5.4
有人员进入起重臂、吊钩、吊物下面的危险区域
2
5.5
起吊超载,起吊重量不清的物品或埋置物体
2
5.6
起重机械移送人员
5
5.7
起重机支脚下没有使用垫木或垫板
2
5.8
利用设备或者管线作为起重锚点
5
5.9
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
5.1
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
2~10
6
高处作业
6.1
未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5
6.2
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20
6.3
搭架作业人员未携带有效的《架子工资格证》
2
6.4
脚手架未挂验收合格牌与限重牌
2
6.5
脚手架使用竹木搭建
2
6.6
高处作业与架空电线没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5
6.7
作业器具未放置好,有坠落危险
2
6.8
高空抛物
5
6.9
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
2~10
7
探伤等放射性作业
7.1
没有办理射线探伤作业许可证
20
7.2
没有设置警戒区域与警示标志
5
7.3
作业前未通知有关人员,导致人员误入探伤区域
5
7.4
违反其他探伤作业管理规定的
5~10
8
爆破作业
8.1
未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爆破作业
10
8.2
产生飞石(包括滚石、冲击波、振动)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害
5
8.3
爆破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
5
8.4
爆破作业前未落实防护、警戒措施,作业后未及时通知解除警报,未收到解除警报前擅自进入警戒区域的
5
8.5
雷管和炸药存放违反规定,炸药与雷管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炸药的存放点无按照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的
5
8.6
剩余的炸药没有及时归库,造成炸药、雷管丢失
5
8.7
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
5~10
9
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场所作业
9.1
没有办理《生产过程中危险作业许可证》
5
9.2
现场未按规定配置监护人
5
9.3
施工现场没有配备足够的防护器材
5
9.4
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
2~5
10
其他作业
10.1
未按规定办理有效的作业许可证
5
10.2
现场未按规定配置监护人
2
10.3
未按规定进行着装,戴好安全帽
2
10.4
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
2~5
11
车辆管理考核
11.1
进装置机动车未办理《车辆进入生产区域准入证》
5
11.2
机动车未按制定路线行驶或停靠
2
11.3
机动车进入厂区未戴好防火罩,
5
11.4
机动车在厂区内超速行驶
5
11.5
没有合法有效的证件
2
11.6
进厂施工的司机未经入厂教育或未办理入厂手续
2
11.7
非机动车没有在指定的区域摆放
2
11.8
违章搭乘吊车、叉车、翻斗车
2
11.9
人、货混装
5
11.1
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
2~5
12
施工hse方案考核
12.1
无作业方案施工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案
5
12.2
未办理hse开工许可证
10
12.3
现场施工机具未经过自检挂牌,未向监理人员报验
2
12.4
未按照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告示hse管理信息
2
12.5
现场施工作业未经技术人员指导、监督
2
12.6
施工机具的摆放未按辖区单位要求进行摆放,危及正常生产和人身安全
2
12.7
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
2~10
13
承包商hse教育考核
13.1
没有《安全教育合格证》和入厂证进入施工现场
5
13.2
没有按时参加安全例会
2
13.3
无故不参加项目安全例会,或临时召开的必要的hse会议
2
14
人员hse行为考核
14.1
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进入禁烟区
5
14.2
在施工区域范围内和工棚内发现烟头
5
14.3
施工人员未按要求统一劳保着装
2
14.4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佩戴不规范
5
14.5
进入现场没有穿劳保工作鞋
2
14.6
粉尘作业场所不按规定戴防尘口罩
2
14.7
酸碱作业、打磨作业和电气焊工不按规定配戴防护面罩、防护眼镜
2
14.8
戴手套擦拭转动设备
2
14.9
进入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装置和罐区内
2
14.10
触动正在运行中的仪器、仪表、电器开关、阀门、管线等设备
2
14.11
在防火防爆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器、手机
2
14.12
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洗涤衣物和设备
2
14.13
其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
2~5
15
违反安全施工十大禁令考核
15.1
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
20
15.2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20
15.3
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
20)
15.4
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
20
15.5
负责放射源、火工器材的监护人员擅离岗位
20
15.6
无安全教育合格证和入厂证的外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5
15.7
在施工现场不按规定劳保着装、不戴安全帽
5
15.8
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超速、不按规定佩带防火罩、人货混装、违章载人
5
15.9
违反电气安全规程,在有散发油气的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不安装漏电保安器使用手持电动设备等
5
15.10
违反起重安全规程,在吊装作业区域未设置警示标志、高处落物、违章占用生产区消防通道、违反“十不吊”规定等
5
16
特别严重违章事件考核
16.1
未办理审批手续挖占道路致使消防车无法通行
10
16.2
破坏消防气防设施
10
16.3
随意割除防护栏或因施工切除防护栏不及时恢复
5~10
16.4
无审批手续乱搭建临时建筑和随意设置预制场地
5~10
16.5
在高毒区、有窒息气体场所违规作业尚未造成后果
5~10
16.6
其他违章虽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
5~10
17
事故考核
17.1
发生轻微事故,主要责任为乙方
5~10
17.2
发生分公司级事故,主要责任为乙方
20
17.3
发生上报集团公司一般及以上级事故,主要责任为乙方
50
第7篇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
(一)试验室有需要外委检测试验项目时,必须考察外委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检测能力、信用水平、服务质量以及收费标准等,并经监理、业主批准后实施。
(二)对资质不符、能力低下、弄虚作假及收费严重不合理的委托试验检测机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委托试验,并在内部通报。
(三)试验室须建立委托试验计划和台帐,对委外试验报告要单独管理。
(四)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对委托试验的技术和质量问题把关,对委托试验报告必须审核,有问题及时联系解决。
(五) 各项委托试验采用的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必须符合沪昆客运专线的技术标准要求。委托试验报告至少一式两份。
(六) 对于委托试验项目,监理人员必须全部见证取送样,做好封样标识工作,并取得委托试验室的收样确认凭证。
(七)对于重要的试验项目,委托试验留样以备复检。
(八)严禁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试验室对于同一检测项目委托给同一家试验检测机构检测,对于指定检测机构的检测项目,监理单位见证取送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