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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科管理制度7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9

保卫科管理制度

保卫科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它通过规范安全行为,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包括哪些方面

保卫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安全规定:明确员工的安全行为准则,如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工作场所,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等。

2.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盗窃、突发事件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应对。

3.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监控与巡逻:设置监控系统,安排专人进行定期巡逻,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5. 危险源管理:识别和控制可能存在的危险源,采取预防措施降低风险。

6. 事故报告与调查:建立事故报告机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重要性

保卫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企业安全文化的基石,对于减少事故风险、提升企业形象、保护员工权益及维护企业财产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效的管理制度能够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降低因安全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方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保卫科管理制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详细的安全规章制度,并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提升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3. 引入先进的监控设备和技术,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4. 设立专职的保卫科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

5. 定期评估和更新应急预案,确保其时效性和实用性。

6. 建立奖惩机制,鼓励员工遵守安全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7. 加强与外部专业机构的合作,如消防部门、公安机关等,获取专业的安全指导和支持。

通过这些具体方案的实施,企业可以构建起一套科学、严谨的保卫科管理制度,为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保卫科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保卫科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

人员编制

1.2组织机构简图

1.3管理职责

a.负责本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并组织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

b.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控制要求,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管理负责,并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编写和组织实施;

c.参与本公司所发生安全事故的调查、研究、分析和处理;

d.负责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的法律、法规的获取更新与识别;

e.负责协助人力资源科开展安全员、作业人员的资质培训及办证、复证工作;

f.负责本公司安全保卫系统的综合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安全系统的业务工作;

g.负责本公司消防管理;

h. 负责安全保卫科主控的5个程序文件职责的实施。

岗位职责

1.4.1科长

安全保卫科科长

a.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

b.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并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审查和修改;

c.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有计划开展安全、保卫检查,积极组织整改,消除隐患;

d.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e.严格掌握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的发放标准;

f.主要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

1.4.2科员

安全保卫科科员

a.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b.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

c.坚持深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消除隐患;

d.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防范措施,参与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e.检查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的使用和发放情况;

f. 配合科长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g. 负责安全保卫内业的管理,及时正确反映情况。

2工作程序

2.1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控制

2.1.1科长负责组织本公司相关部(科)室人员根据本公司施工专业特点进行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编制本公司jl/b/s4.3.1-0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表》,建立jl/b/s4.3.1-02《重大风险控制计划清单》,经技术质量科科长审核经理批准后,下发本公司有关部(科)室。

2.1.2各项目经理部和试验站需成立危险源辨识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项目经理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对辨识出的危险源应体现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与安全技术交底中,对主要的和重大的风险应确定目标和制定管理方案予以控制,对一般风险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控制。

2.1.3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风险的控制进行监视,以确保其及时有效地实施。对本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工作,做好清单的汇总、分析,报安全保卫科,实施动态管理,并适时更新。

2.1.4风险评价的方法

根据我公司目前状况,选用天津公司“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lec)”作为我公司,项目经理部及试验站危险源辨识评价的方法,来确定危险等级的大小。(见下表1、表2、表3、表4)。

事故或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l)

表1

分数值

事故或危险性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能,可被预料

6

相当可能

3

不经常,较可能

1

极不可能

暴露于危险环境频率的分数值(e)

表2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10

连续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

6

每日一次或数次在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的暴露

2

每月暴露一次

1

每年一次或数次出现潜在危险环境

可能后果的分数值(c)

表3

分数值

可能后果

100

灾难性的:可能导致多人死亡

40

非常严重:可能导致一人死亡或严重失能

15

严重:可能导致重伤或轻伤

3

一般:轻微可恢复的伤害

1

引人注意:不利安全健康

危险等级评价

根据上述危险源辨识l.e.c三项乘积结果d,确定危险等级如下表:

风险等级(d)

表4

风险系数

分数值

风险程度

大于600

高度危险、需立即改善

300-600

显著危险、需要改善

100-300

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小于100

稍有危险,或许可被接受

ⅲ级作为主要风险,在考虑技术、财务可行性的基础上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加以控制。

ⅰ级、ⅱ级被列入重大风险,按重大风险控制要求,确定出目标(予以分解可测量的指标),编制管理方案,经审批后由有关部门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

危险性评价以下式表示:

危险等级d=l×e×c

l—事故或危险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次);

c—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的后果;

d—危险等级。

辨识任何一项危险源按以上三值乘积确定风险的大小。l×e×c的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就越大,必须加强防范,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控制风险达到允许的安全范围。

2.1.5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更新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是动态的,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重新按上述程序更新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

a. 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变化时;

b. 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体制变更、重组时;

c. 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的生产活动内容或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

d. 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经营宗旨、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发生变更时;

e. 新开工程项目生产开工前,试验站新建完。

2.1.6相关文件

2.1.6.1《管理手册》tjmcc20/a/q-s-e-2022

2.1.6.2《人力资源管理程序》b/q6.2/s4.4.2/e4.4.2

2.1.6.3《企业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

2.1.7记录表式

2.1.7.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表》jl/b/s4.3.1-01

2.1.7.2《重大风险控制计划清单》jl/b/s4.3.1-02

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2.2.1安全保卫科组织相关部(科)室研究、制订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和环境管理方案,经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技术质量科科长审核,经理批准。

2.2.2 各项目经理部结合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案和本项目经理部的危险源及环境因素控制情况,编制本项目的专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案,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方案报安全保卫科备案。

2.2.3 各部(科)室、项目经理部按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案组织实施。工程技术分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通过相应职能部(科)室对实施管理方案所需资源(人、财、物等)予以保证。

2.2.4 相关部(科)室按管理方案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安全保卫科依据《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对各项目经理部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案制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

2.2.5 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经理在管理评审会议上,应对工程技术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审,必要时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2.2.6当施工(生产)发生变化而引起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指标变化,或由于其他客观条件而使管理方案实施效果达不到目标(指标)要求时,由安全保卫科组织对管理方案进行评审、修订和更新,变更的管理方案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2.2.7相关文件

2.2.7.1《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b/s4.5.1/e4.5.1

2.2.7.2《目标管理程序》b/q5.4.1/s4.3.3/e4.3.3

2.2.8记录表式

2.2.8.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jl/b/s4.3.4/e4.3.3-01

2.2.8.2《环境管理方案》jl/b/s4.3.4/e4.3.3-02

2.2.8.3《检查记录表》jl/b/q4.2.4/s4.5.3/e4.5.4-02

运行控制程序

2.3.1根据工程技术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要求,确定应控制的运行活动,同时结合各部(科)室的职能、特点,确定参与各部(科)室应该担负的具体工作。

2.3.2重大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

a. 重大风险的控制

根据重大风险的识别结果,对生产存在重大风险的部(科)室,应做为主要责任部(科)室,对重大风险的生产过程和影响进行控制,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改进;

b. 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

根据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结果,对于生产重要环境因素的部(科)室,应做为主要责任部(科)室,对重大环境因素的生产过程和影响进行控制,实现环境绩效的改进。

2.3.3对一般风险和一般环境因素的控制,根据管理体系运行的需要,也可以制定相关作业文件和运行程序,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2.3.4 各部(科)室、项目经理部依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和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结果,确定与其相关的岗位和工作活动,评价现有控制措施,提出和制定拟采取的控制措施,并填入《安全/环境运行控制岗位明细表》。

2.3.5安全保卫科负责对《安全和环境标志管理规定》、《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及气瓶管理规定》、《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管理规定(试行)》和《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管理规定》、《关于较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试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3.6 项目经理部应向相关方宣传工程技术分公司的管理方针,同时要求分供方、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设备租赁方执行工程技术分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面的有关规定,具体执行天津公司《相关方管理规定》。

2.3.7 运行过程的监督检查,按《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和《安全检查制度》实施。

2.3.8 运行过程发生的事故隐患、环境影响或不符合,按《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实施。

2.3.9各部(科)室、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检查运行控制措施实施过程,发现违章违制情况及时制止,做出处理,进行考核,并予以记录;发现新的危险源和环境影响应及时报告、评价,按《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策划程序》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管理程序》执行。

2.3.10 相关文件

2.3.1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c/s4.4.6-02

2.3.10.2《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管理规定(试行)》 c/s4.4.6-03

2.3.10.3《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管理规定》c/s4.4.6/e4.4.6-04

2.3.10.4《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c/s4.4.6/e4.4.6-05

2.3.10.5《安全和环境标志管理规定》c/s4.4.6/e4.4.6-06

2.3.10.6《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c/s4.4.6-07

2.3.10.7《消防管理规定》c/s4.4.6-08

2.3.10.8《施工现场交通管理规定》c/s4.4.6/e4.4.6-09

2.3.10.9《锅炉、压力容器及气瓶管理规定》c/s4.4.6-10

2.3.10.10《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c/s4.4.6-12

2.3.11.11《关于较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试行)》 c/s4.4.6-19

2.3.11.12《员工职业健康管理规定》c/s4.4.6-20

2.3.12记录表式

2.3.12.1《安全/环境运行控制岗位明细表》 jl/b/s4.4.6/e4.4.6-01

各项安全和环境支持性文件的记录表式从略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2.4.1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和组织机构,明确各部(科)室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并报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安全保卫科;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负责组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经理为组长,组员由各主要管理部(科)室负责人组成。

2.4.1.1制定计划

内容包括:

a. 应急组织人员权限和任务;

b. 紧急联络的方法;

c. 报警步骤;

d. 抢救方法;

e. 紧急疏散;

f. 应急设备、器材、资源等;

g. 定期培训及学习计划;

h. 应急准备的定期检查。

《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表》为受控文件,内容根据应急计划内容填写。各部(科)室、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应急计划报安全保卫科统一汇总,由工程技术分公司经理审批。

2.4.2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机关、项目经理部要成立抢险救援队,并报安全保卫科。

2.4.3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对制定的重大事故应急计划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验证应急计划和措施的有效性,归口部(科)室填写并保存《应急响应演习记录》,安全保卫科根据应急演练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对《应急计划》进行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2.4.4 相关文件

a.《消防管理规定》c/s4.4.6-08

b. 《天津二十冶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试行)》津发[2010]82号

2.4.5 记录表式

2.4.5.1《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表》jl/b/s4.4.7/e4.4.7-01

2.4.5.2 《应急设备、器材台帐》jl/b/s4.4.7/e4.4.7-02

2.4.5.3《应急设备、器材状态检验记录》jl/b/s4.4.7/e4.4.7-03

2.4.5.4《应急响应演习记录》jl/b/s4.4.7/e4.4.7-04

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

2.5.1安全保卫科负责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并对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2.5.2项目经理部负责本项目的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

2.5.3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进行,并严格执行天津公司b/s4.5.2/e4.5.3《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

2.5.4相关文件

2.5.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75号

2.5.4.2《文件控制程序》b/q4.2.3/s4.4.5/e4.4.5

2.5.4.3《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375号

2.5.4.4《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b/s4.4.7/e4.4.7

2.5.4.5《改进控制程序》b/q8.5/s4.5.2/e4.5.3

2.5.5 记录表式

2.5.5.1《隐患整改通知单》jl/b/s4.5.2/e4.5.3-01

2.5.5.2《隐患整改反馈表》jl/b/s4.5.2/e4.5.3-02

2.5.5.3《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统计表》jl/b/s4.5.2/e4.5.3-03

2.5.5.4《伤亡事故登记表》jl/b/s4.5.2/e4.5.3-04

2.5.5.5《施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快报)》jl/b/s4.5.2/e4.5.3-05

2.5.5.6《事故、事件调查报告书》jl/b/s4.5.2/e4.5.3-06

2.5.5.7《检查记录表》jl/b/q4.2.4/s4.5.3/e4.5.4-02

管理规定

序号

文件名称

编码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c/s4.4.6-02

2

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管理规定(试行)

c/s4.4.6-03

3

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管理规定

c/s4.4.6/e4.4.6-04

4

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c/s4.4.6/e4.4.6-05

5

安全和环境标志管理规定

c/s4.4.6/e4.4.6-06

6

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c/s4.4.6-07

7

消防管理规定

c/s4.4.6-08

8

施工现场交通管理规定

c/s4.4.6/e4.4.6-09

9

锅炉、压力容器及气瓶管理规定

c/s4.4.6-10

10

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c/s4.4.6-12

11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试行)

c/e4.4.6-19

12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试行)

c/s4.5.2

第2篇 保卫科交接班管理制度

1、接班班组提前15分钟在门口集合,由班长点名并带队去接班。下班人员下班后随队带回。

2、各岗位对服务区检查完毕之后,认为没有问题方可登记,登记本上要记录当天确切的交接时间。

3、接班人员确有特殊事情,不能准时接班的,必须提前30分钟请示,另派人接班。

4、接班人员若无正当理由,既不请示又不准时接班的,按缺勤进行处理。

5、交班人员要等接班人员对管区巡视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交接,但接班人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能超过10分钟。

6、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把本班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状况,以及可能出现的非常情况需在下班值班过程中继续观察,特别留意或处理的问题,上级的指示,待办事项及各类物品如实登记清楚,向接班人员交待,同时也须督促接班人员接收清楚并签名。一旦签名,责任有下班承担。

7、所有事情交接清楚之后,交接后必须分别在登记本上记录清楚真实的上下班时间并签名,然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下班休息。

8、接班人员若在接班验收时发现问题,必须报告接班人员领班处理,并在接班记录本上记录清楚,责任由交班人员承担。如果报告处理后不接班,以无故和借故不上班论处(按旷工处理)。

9、接班人员自己验收完毕并已签名接班,而且交班人员已离开岗位之后,无论发生发现任何问题,责任一律由当班人员承担。

10、接班人员因故没有及时接班,交班员不得下班并且擅离岗位。同时及时报告领班处理。

11、若接班人员没签名接班,交班人员已下班离开岗位,其间发生的任何问题责任由两班共同承担,没有发生问题,则按私自离岗处理。

12、交班人员若发现接班员无故不签名接班或拖延接班时间,交班员可以提出抗议,并报告班长,班长报队长,对接班人员按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第3篇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门卫制度

住院部是病员接受治疗的场所。为保证病区的环境整洁、肃静、舒适、安全,以及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病区门卫要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1、凡本院工作人员、实习生、进修生、临时工凭证﹙或胸卡﹚进入,维修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无证﹙或胸卡﹚者,不得进入。

2、出、入院病员,凭办理手续进出;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出;需做检查、化验的患者,凭有效的检查申请单和化验单进出。

3、外单位联系公务人员需要进入病区,须经相关科室同意后方可入内。

4、需签同意书告知书的家属及会诊病人应持医生签名的预约单﹙或经医生证明情况属实的﹚进入。

5、探视住院病员,必须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非探视时间需要探视危重患者的家属,要持医院病危通知书或经与病区联系同意后方可探视。

6、探视时间: 冬季时间: 00:00----00:00 夏季时间: 00:00----00:00

7、工作人员、患者及陪护人等,携带医院物品出病区大门,门卫有权检查,有科室出具的证明,方可放行,对于可疑物品和危险品,门卫要暂扣并上报保卫科。

8、机动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病区区域,进入的车辆不准高速行驶,不准鸣喇叭,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乱停、乱放。

9、病区门前和院内,一律不准摆摊设点,不准小商贩叫卖、散发广告。

10、本院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门卫,搞好门卫管理工作,如违犯本规定,由医院有关部门或所在科室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依据医院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11、不按规定要求欲进入住院部者,门卫有权拒入。对故意刁难、威胁、围攻、殴打、侮辱门卫人员者,由医院保卫科或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条 值班制度

1、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日常保卫工作及一般纠纷的解决,遇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2、应对当日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出警。

3、夜间保障全院医疗秩序及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监督夜勤执行安全巡逻。

4、值班期间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按时交接班,不得脱岗、漏岗、不得饮酒。

5、认真填写值班、巡查记录及全天的值班总结,并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做好交接班。

6、遵守监控纪律,做好设备运行记录。

7、值班期间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注意自身形象。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条 重点部位巡查制度

我院是消防、治安重点防范单位。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对全院重点部位定期进行治安、消防安全巡查:

1、 巡查重点应包括门诊各诊室、各窗口、采血室、病区住院处等人员集中地点;使用压力容器的科室;供氧室、库房、电工房、锅炉房等。

2、 巡查内容:

﹙1﹚ 人员密集地点有无闲散人员,发现后及时认真询问、盘查,防止失窃和医托行骗。

﹙2﹚ 各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在岗情况。

﹙3﹚ 重点部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有无违章用水、用电、用火等情况。

﹙4﹚ 库房物品码放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超高、近距情况;危险物品是否单独储存,危险品标志是否完整、明显。有无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5﹚ 压力容器检验是否合格,压力安全阀是否完好有效;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后上岗。

﹙6﹚ 司炉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工作人员,有无上岗资质。

﹙7﹚ 发现违章、违规等异常情况,要立即责令相关科室和人员改正。并向领导汇报。

﹙8﹚ 巡查完毕认真如实填写记录。

第四条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是指有易燃、易爆、毒害、污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因而物品必须严加管理。

1、危险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立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

2、危险化学品露天存放,要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爆炸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品不得露天存放。

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专职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危险化学品要根据其性能,采取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储存方式有: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三种﹚,性能相忌的危险品、和危险品有禁忌的物品不得混放

5、危险品的标签要完整、明显。同一区域储存的不同等级的危险品,应按最高等级的危险品标志;未启用的化学品包装要完好。

6、放射性药品要存放在专门的储存柜内,码放整齐有序,防止挤压,造成包装破损形成泄露。

7、制定完善的泄露处理预案。

8、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安全、彻底。

9、精神类药品要设专门的保险柜储存,由专人保管。并做到账物相符。

10、库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第五条 宣传、培训制度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对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提高医院职工消防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以及法制意识,整体提高医院法制、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宣传、培训制度。

1、 新聘用的职工在上岗之前,必须接受医院安排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在岗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到两次在医院进行的消防安全、治安防范技能的培训。内容包括:

(1)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2)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和引导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5﹚如何防范盗窃、如何应对治安突发事件、如何报匪警等。

3、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专门培训的人员。

4、保卫人员每年还要接受安保的技能培训。

5、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随时对职工进行消防技能的演示和培训。

6、对新应用的技术及时进行推广培训。

7、以多种形式在职工中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治安知识的宣传,持续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

8、会同相关科室,结合国家普法教育工作,在职工中开展普法宣传和相关法

律的学习,切实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9、宣传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

第六条 案件报告制度

在医院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灾事故等案件,一律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1、 无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值班员能自行处置的一般轻微案件,在处理完毕之后,报告科长知晓。

2、 当发生值班员不能自行处置的案件时,第一时间要报警,并向科长报告。

3、 当发生人员受伤害或财产受较大损失时,值班员要立即报警,并向科长报告,科长要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

4、 当发生重、特大案件时,值班员要立即报警,同时向科长报告,科长及时报告分管院长和院长。院长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汇报。

5、 发生火灾事故时,无论火情大小,都要立即报告。

6、 发生其它事故也实行报告制度。

第七条 车辆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上车辆的逐年增多以及来院就诊患者的增加,院内车辆占道乱停,交通拥堵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为了方便来院就诊患者存放、停靠车辆和保障急救通道的畅通,特制定车辆管理制度。

1、 医院要为患者专门提供车辆停靠的场地并规划行车道路。

2、 指派专人管理车辆,指挥院内交通,保障道路的畅通以及行人的安全。

3、 车辆管理人员必须确保急救通道的畅通,指挥各种车辆按划定的区域存放车辆,任何车辆不得占道停靠。

4、 提醒驾驶人在院内要小心低速行驶,不准鸣笛。

5、 对不按规定执行,乱停乱放车辆的人员,要给与说服教育;对不听劝阻强行乱停的,要坚决予以惩治。

6、 非特殊情况,大型车辆禁止进入院内。

7、 车辆拥堵时,急救车辆优先通行。

8、 一旦出现堵车现象,管理人员要及时予以指挥疏导,不得怠慢。

9、 有车队来院时,要提前预留停车位,防止占道停车。

第八条 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现金的安全,防止发生盗抢案件,保卫部门必须严加防范,从人力、物力、技术上加大保护力度。

1、 在院内现金转运过程中,保卫科应至少派出两人押运,以提供保护。

2、 到银行提款时,至少两名保卫人员随专车押款。

3、 在财会室和各收费地点安装足够的高清摄像机和进入报警装置。

4、 在临时存款点配置有专人看管的保险柜,并置于摄像机镜头覆盖范围之内。

5、 安保人员要经常巡视财务部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领导。

6、 现金押运人员要配备可靠的自身防护装备、保护器械,还要配置应急通讯设备。

7、 当发生抢劫时,保卫人员在全力保护财务人员和现金安全的同时,还要及时报警请求支援。

8、 监督财务部门不得超限存放过夜现金。

9、 在财会室、收费室、住院处加装防盗门窗。

10、 夜间收费地点加装手动报警装置,必要时和110报警中心联网。

11、 财务科取送款时,要配备防抢、防盗、报警安全箱。

第九条 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视频监控系统正常有序运行,以及规范监控人员的行为和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1、 医院视频监控系统由保卫科负责监控、管理。

2、 工作要求:

﹙1﹚ 监控人员必须双岗24小时实施监控。

﹙2﹚ 上岗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监控设备。

﹙3﹚ 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

﹙4﹚ 不得引领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5﹚ 不得散布他人隐私,违反规定造成他人隐私泄露,构成侵权、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 做好视频资料使用和设备维护记录。

﹙7﹚ 保持室内及设备的清洁卫生。

3、 资料保存及使用

﹙1﹚ 视频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2﹚ 查看和拷贝资料必须经领导批复同意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外泄资料内容。

﹙3﹚ 公安机关调取资料时,需要求办案人员出示证件并签字。

﹙4﹚ 任何人不得无故中断系统的正常运行或删除影像资料。

4、 设备维护、保养

﹙1﹚ 室内保持通风干燥,物品设备摆放整齐。

﹙2﹚ 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3﹚ 定时清洁摄像机和录像机。

﹙4﹚ 监控室禁止使用有较强干扰源的电器。

﹙5﹚ 不得擅自更改和删除工作程序,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

﹙6﹚ 随时查看设备的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如:异常发热、异常气味、异常噪声、图像异常等﹚及时上报。

﹙7﹚ 处置一般故障,严重故障及时报请医院计算机中心或承保商家维修。

第十条 治安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医院对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工作实行奖优惩劣的政策。在考核中,两项工作表现优秀并能持续保持的科室和个人,将得到医院的奖励。对不

能达到要求的科室和个人将提出批评,造成事故的将受到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 考核要求:

﹙1﹚ 各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的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要建立由领导负责的逐级安全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层层负责。

﹙2﹚ 把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与医疗、护理、和经济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

﹙3﹚ 每个工作岗位,都要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防火责任制。

﹙4﹚ 每个岗位上的职工都要知道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明确各自的防火责任。

﹙5﹚ 每个岗位的职工都要自觉履行岗位防火责任职责,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 要确定科室义务消防员和治安员,负责本科的安全管理。义务消防员每半年培训一次并能真正发挥防火和扑救初起火灾的作用。

﹙7﹚ 配备到本科室的消防器材要保管完好,无损坏、无丢失。

﹙8﹚ 对发现的消防和治安隐患能及时整改或上报。

﹙9﹚ 在科内职工和患者中进行安全防范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传授消防基本技能。

2、 考核办法:

科内每周进行治安和消防安全工作总结,进行评比。负责全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部门,每月对各科室、各部门消防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并按每月、每季度、年终作出总结,依据评比出的优劣结果,进行奖惩。

3.奖励:

奖励列入本院经管考核中。对治安和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作单项奖励。

4、处罚:

单位处罚分:警告、记过、罚款;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及其它治安、消防法规,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和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第4篇 保卫科(消防科)管理职责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对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及医德规范教育,增强法纪观念,提高安全意识。

二、结合医院实际,坚持安全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定期检查。

三、从注意安全,做到人离门窗关闭,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线。

四、坚持夜间巡查制度,坚持门卫制度,夜间值班人员,要主动进行检查,及时处理问题,确保安全。

五、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充足,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六、院内禁止停放自行车,机动车辆要在指定区域停放。

七、加强住院楼的管理,门诊大厅、办公室不准留客住宿。

八、加强对门诊大楼的管理,按时清查,按时锁门。

九、保卫科24小时服务电话:____

防火检查制度

一级检查由科室组织实施

每个职工每天对本岗位、本科室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接班人应向交班人了解安全情况,发生的问题,一般由交班人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及时向科室领导汇报,不得忽视或拖延。

二级检查由总务科组织实施

总务科每周组织检查各科室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组织处理火险隐患及整改,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向主管院长汇报。

三级检查有院领导组织实施

每月由院领导主持对全院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或抽查。

检查各科室贯彻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一、本院职工、实习进修人员及临时工的自行车、摩托车等,一律存入车棚内。禁止将车辆乱停、乱放和存放在科室。

二、外来机动、非机动车辆入院时,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整齐,走时按规定交纳停车费。

三、诊室、病房和走廊、办公室、工作间不准存放自行车。

四、凡来院联系工作的人员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方可入内,并将自行车存放在指定地点。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或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

六、保卫科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督促、监督、纠正违章。

第5篇 保卫科消防管理职责及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对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及医德规范教育,增强法纪观念,提高安全意识。

二、结合医院实际,坚持安全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定期检查。

三、从注意安全,做到人离门窗关闭,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线。

四、坚持夜间巡查制度,坚持门卫制度,夜间值班人员,要主动进行检查,及时处理问题,确保安全。

五、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充足,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六、院内禁止停放自行车,机动车辆要在指定区域停放。

七、加强住院楼的管理,门诊大厅、办公室不准留客住宿。

八、加强对门诊大楼的管理,按时清查,按时锁门。

九、保卫科24小时服务电话:____

防火检查制度

一级检查由科室组织实施

每个职工每天对本岗位、本科室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接班人应向交班人了解安全情况,发生的问题,一般由交班人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及时向科室领导汇报,不得忽视或拖延。

二级检查由总务科组织实施

总务科每周组织检查各科室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组织处理火险隐患及整改,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向主管院长汇报。

三级检查有院领导组织实施

每月由院领导主持对全院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或抽查。

检查各科室贯彻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一、本院职工、实习进修人员及临时工的自行车、摩托车等,一律存入车棚内。禁止将车辆乱停、乱放和存放在科室。

二、外来机动、非机动车辆入院时,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整齐,走时按规定交纳停车费。

三、诊室、病房和走廊、办公室、工作间不准存放自行车。

四、凡来院联系工作的人员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方可入内,并将自行车存放在指定地点。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或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

六、保卫科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督促、监督、纠正违章。

第6篇 e党校保卫科内务管理制度

党校保卫科内务管理制度

一、保卫人员纪律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履行保卫职责时,应着统一制服,佩戴保安标志和执勤证件,注意仪表、仪容,不得留长发,蓄胡须。

3、振作精神,认真执勤,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串岗、脱岗,不准在执勤时睡觉、打盹、看书、阅报、闲聊或搞其他娱乐活动。具体作息时间随季节变换由保卫科作出规定。

4、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不粗暴无礼,不打骂、侮辱他人。

5、严格执行禁酒令,严禁擅自把亲友带入执勤范围玩耍、留宿。

6、廉洁奉公,秉公执勤,不准利用职务、执勤之便乱拉关系,捞个人好处,严禁私下做生意,不得擅自利用学校场地存放与党校无关的车辆、设备、产品及材料和生活用品。

二、着装规定

1、保卫人员在执勤时,按标准要求着制式服装。

2、换装季节,单棉保卫服装可混穿,尼布料保卫服装不可混穿。

3、在室内执勤可以不戴帽子,但要注意警容风纪。除在宿舍内,任何时候不得只穿背心,更不得赤背。

4、休假、休班和不执行任务时可着便装。

三、禁酒令

1、不在上岗前及工作时间、工作日中午饮酒。

2、不在值班、备勤和执行任务时饮酒。

3、不着标志服装在社会公众场所饮酒。

4、不到可能影响执行任务的各种场合饮酒。

5、不与社会上有劣迹的人饮酒。

6、不到其它执勤岗位饮酒。

7、驾车、骑车人员除非工作日或特殊情况经批准的,不准饮酒。

8、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不酗酒。

四、请销假制度

1、保卫人员因事、因病请假要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并经保安公司批准。

2、执勤队员请假需要替班的,必须在接替队员到达并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

3、请假到期后要及时返回,并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科务会制度

保卫科每周召开一次科务会,全体保卫人员参加。主要是总结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情况,表扬好人好事,听取群众意见,查找问题,通报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和要求。科务会由保卫科长负责召集并作好记录以备检查。

六、内务卫生制度

1、及时打扫清理卫生区、值班室及各值勤点卫生,保持环境优美,卫生清洁。

2、保持个人良好卫生,维护自身形象。

3、值班室内办公桌、椅其他办公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值班室内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准停放车辆,不准放置个人物品。

4、值班室门口不准停放车辆,堆放杂物,保卫人员车辆要停放在值班室一侧,要摆放整齐。

第7篇 医院保卫科管理制度(5)

医院保卫科管理制度(五)

1.在分管院长领导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医院治安秩序,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

2.严格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重点部门的安全,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和公安部门请示,报告。

3.负责全院集体户口的户籍管理和外来人口临时户口的申报、管理。

4.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院内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查办案件。

5.领导全院义务消防组织,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的“四防”教育。消除不安全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6.积极做好医院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加强院内车辆管理及保管工作,非停车地方严禁停车。

8.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9.承办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布置的任务。

保卫科管理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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