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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c矿保卫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矿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进矿人员的进矿检查或检查登记,以及对上述人员的安全检查,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
2、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负责爆炸物品管理和防火管理。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正常秩序。
3、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并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部门,会同车辆管理部门进行交通安全管理监督,参加有关报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5、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6、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通畅。
7、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负责全体员工的防火、灭火知识教育。
8、负责防火防爆区内固定动火点的管理。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措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修理。
9、负责健全企业防火档案,对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三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第2篇 矿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认真宣传执行国家的安全消防、治安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地面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制定完善经济保险安全措施。对本矿的消防工作和治安保卫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 负责矿重点部位设施、要害场所、重要物资仓库的消防和安全防范工作,坚决打击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盗窃生产材料、爆炸材料等违法犯罪活动,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 负责组织全矿性的消防灭火检查,重点对要害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进行监控,及时消除消防隐患。
四、 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存贮地点安全保卫,做好爆炸材料的押运。
五、 做好自我保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矿保卫科
一、 认真宣传执行国家的安全消防、治安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地面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制定完善经济保险安全措施。对本矿的消防工作和治安保卫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 负责矿重点部位设施、要害场所、重要物资仓库的消防和安全防范工作,坚决打击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盗窃生产材料、爆炸材料等违法犯罪活动,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 负责组织全矿性的消防灭火检查,重点对要害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进行监控,及时消除消防隐患。
四、 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存贮地点安全保卫,做好爆炸材料的押运。
五、 做好自我保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