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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是什么
第一岗位职责是指企业中承担首要责任的职位,通常对应着公司的核心管理层,如首席执行官(ceo)、总裁或部门总监。这个角色不仅需要对公司整体战略和业务运营负责,还要引领团队实现公司目标,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岗位职责要求
1. 拥有深厚的行业知识和商业洞察力,能够准确把握市场趋势和竞争环境。
2. 具备出色的领导能力,能激励和指导团队成员实现共同愿景。
3. 能够制定并实施有效的企业战略,确保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
4. 强大的决策能力,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明智选择。
5. 有良好的财务管理技能,确保公司的财务健康。
6. 具备优秀的沟通技巧,能够协调内外部关系,建立有效的合作伙伴网络。
岗位职责描述
第一岗位责任人是企业的灵魂人物,他们不仅是策略的制定者,也是执行的推动者。他们需要对公司的各个方面都有深入理解,包括产品、市场、竞争对手以及内部组织结构。他们的工作涵盖了从宏观战略规划到微观日常运营的各个层面,既要关注长远发展,也要处理短期问题。
在日常工作中,他们需要频繁地与团队成员、董事会、股东、客户和供应商进行交流,通过清晰的沟通传递公司愿景,解决冲突,寻求共识。此外,他们还须监控公司的财务状况,确保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的稳定,同时寻找新的增长点,以驱动企业持续发展。
有哪些内容
1. 制定和调整公司战略: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目标,制定并适时调整长期和短期战略。
2. 组织管理:构建高效的组织架构,选拔和培养人才,确保团队的执行力。
3. 财务管理:审核预算,控制成本,提高利润,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
4. 客户关系:维护现有客户,开拓新市场,建立和巩固企业品牌。
5. 内部沟通:定期召开会议,分享信息,解决内部问题,促进团队协作。
6. 合作伙伴关系:与供应商、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建立和维护良好关系。
7. 法规遵守:确保公司业务符合法律法规,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8. 应对危机:制定应急计划,处理突发事件,保护公司声誉和利益。
第一岗位职责是一个全面而复杂的角色,要求其持有人具备广泛的知识、深厚的经验和卓越的领导才能,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商业环境,引领企业不断向前发展。
第一岗位职责范文
第1篇 安监第一副站长岗位职责
1、对全矿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结合规程及本局、本矿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负责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2、秉公执法,对各类违章者不估息迁就,不循私舞弊。
3、按时参加和召开各种安全会议,负责组织安全工作的安排,检查,总结分析工作进展情况。
4、每天至少组织参加两次站务班前会,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错误倾向。
5、负责对部门各类人员工作质量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有事实、有记载,一丝不苟。
6、经常深入井下,掌握矿井安全情况,及时向部长和矿办反映汇报安全动态,并提出安全整改意见。
第2篇 第一人力资源专员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员工入职、离职、转正、调岗等相关人事工作的办理;
2、负责公司人事档案及员工信息的管理;
3、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4、按照各招聘网站发布招聘的岗位、维护各招聘渠道的良好关系;
5、完成招聘任务;
6、完成公司员工每月工资核算工作;
7、完成公司员工社保、公积金缴纳办理工作;
任职要求:
1、1年以上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经验,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2、熟悉人力资源理论知识及国家各项劳动人事法规政策;
3、熟练使用相关办公软件;
4、工作认真、细致、有责任心,并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敏锐的洞察能力;
专业要求: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熟悉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熟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
能力要求:
1、认同于公司的企业文化和发展阶段;
2、很强的自律合规意识,公正客观对待公司发展;
3、主动积极、执行力和大局意识。
第3篇 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的岗位职责
i.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省、市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
ii.督促本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工长及班组长在各项目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工作,不违章指挥。
iii.组织制定或修订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iv.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v.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如确有分包项目时,必须经公司及甲方、监理公司批准。认真做好专业队和上岗人员安全教育,保证他们的健康和安全。
vi.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vii.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viii.不打折扣地提取和用好安全防护措施费,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实行安全达标。
i_.项目经理及安全员每天亲临现场巡查工地,发现问题通过整改指令书向工长或班组长交待。
_.定期召开工地安全工作会,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_i.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第4篇 第一中学各岗位一岗双责制安全工作职责
第一中学各岗位“一岗双责”制安全工作职责
“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就是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承担着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即一个岗位有两种责任,每个人在完成业务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安全工作职责。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力度,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责的工作格局,制定《学校各岗位“一岗双责”制安全工作职责》。
一、岗位工作职责
(一)校长(园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安全工作;随时了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遇突发事件时,启动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并对善后工作负总责;代表学校与上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分管领导和处室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施安全工作目标管理。
(二)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贯彻“一岗双责”的规定,做好校长不在学校期间的学校管理及安全工作;加强师德建设,做好教职工政治工作,掌握校内教职员工中的不稳定因素;传达相关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会议精神等;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学校所有安全情况,提出改进或落实检查后的工作;督促学校档案室做好安全工作,材料归档保密工作;在安全工作中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党组织在安全文明校园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三)副校长(副园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副校长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定分管工作各阶段的安全目标、措施,布置给学校各个部门具体的安全工作,并督促落实;与分管处室签订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制定并落实教职工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奖惩措施;负责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学校保卫干部队伍的组建领导工作。
(四)办公室主任:协调各部门从全局出发处理好各项安全工作;负责文件安全保密和教育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以及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拟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收集、整理学校安全工作材料的归档;负责全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考核。
(五)教务处(科)主任: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教学教师、实验员、网管员、信息员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负责教学日常安全巡视制度、信息传递制度和教学事故预案的制定;负责学校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保管员和实验员的安全训练,并对教学事故的预案进行实施和演练;抓好学科任课教师教学中的安全教育;负责学生体检、体育考试、外出劳技课等安全教育工作。
(六)政教处(学生科) 主任: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班主任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做好学生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组织学生开展自救自护和常识、行为规范、交通安全、心理健康、防溺水和法制等安全教育活动;建立班主任应急安全工作网,负责全校学生的应急的预案制定、演练;制定有关的安全宣传计划与内容,宣传安全知识;协调好学校、社区与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制定班主任的日常值班巡视制度;定期召开学校班主任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师生安全方面的案例,交流工作经验,提高班主任安全管理意识;负责学生军训、学农中的安全工作;严格控制和管理好班级外出活动,如确因需要,须按有关申报程序批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的安全活动,如学生发生安全方面事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认真组织实施学生人身伤害责任险和校方责任险工作。
(七)总务处(科)主任:负责后勤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学校门卫、车辆、财务室、学生宿舍、教学大楼等建筑物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校车接送学生的管理;加强学校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学校基建施工、房屋修缮安全及各种安全设施的检查;定期做好学校用电、气、水等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保证学生用水、用电安全;负责学校消防器材、技防设备等的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和更换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定期检查消防通道,保证消防用水;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登记、培训工作;协助校长做好与外来务工人员(如装修人员)的安全签约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定期检查食堂和小卖部工作人员的卫生和安全状况;配齐公共场所等安全基础设备设施,科学、合理地布置学校大型活动的场地、器材,协助各部门确保大型活动安全举行;遇有突发事件,要保证各种物资的供应及时到位。
(八)工会主席:发挥工会组织在平安校园和安全文明校园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协助党组织做好教职工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工作;积极关爱教职工,对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进行慰问、上门家访等,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定期召开工会小组长(安全联络员)会议,了解并检查各年级的安全情况;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九)团委书记:配合行政和党组织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学校安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团员、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结合团员、学生的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建立“团员安全监督岗”,对学校安全实行管理监督;总结推广团员、学生在安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表彰在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十)安保处主任(保卫干部):协助校领导完成预案演练的方案制定、实施及总结;协调并联系好综治、公安、文广新、工商、城管等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地区的安全工作;参加校内外的有关安全会议,定期召开学校护卫队会议;负责联系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交通安全辅导员等到校作各类专题报告,并做好网络安全知识、家庭水电煤使用等的专题讲座;制定安全保卫处的职责、制度、做好工作记录;及时了解安全隐患,完成学校定期检查的安全方面的书面记录;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遇有突发事件,要根据预警方案及时完成好工作;负责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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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班主任(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引导学生增强自律意识,不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使其逐步养成自觉遵守与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习惯;教育学生不参加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学生理解社会安全的重要意义,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班主任在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或伤害事故时,组织自己班级的学生及时送到校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及时与家长联系,及时向年级组长(上级部门)汇报并协助妥善处理好事情;班主任要明确了解学校应急预案中的相应职责,平时指导好本班学生各种预案的演练,启动预案时,冷静而快速地安置好本班学生的跑位、站位、路线,利用现有条件有效保护本班学生;若学生发生学生安全应急预案中的任意一种状况,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按学校信息传递程序处理,若未按此程序处理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按学校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班主任应对行为偏差、心理偏差的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纠正、疏导工作;对经常迟到缺席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其去向,弄清原因,配合家长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对一些连续无故旷课的学生,应及时上报校教务处、政教处备案;假期中要重点对双差生进行家访;校内外集体活动时,班主任做好活动前的专项安全教育工作,在学校举行升旗、上操、_、演出等活动要及时到位,做好班级学生管理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做好防范措施(如准备好常备药等),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活动;不得带领班级学生参加各种营业性演出;班主任引导学生抵制校园暴力,培养学生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冷静地分析、妥善地处理同学间或师生间等的不和谐现象;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抵制网络上各种不良信息的诱惑,提高自我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学生因事离校的,班主任开具离校门条;每天负责教室的门窗、插座、电器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做好常见病、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建立特殊学生档案,掌握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情况,各项活动中予以重点关护;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三)教研组长:负责建立本教研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指导本教研组教师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并组织交流活动,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定期召开教师在教学中遇到学生安全应急方面的处理程序会议;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四)体育教研组长:根据特殊学生档案,按有关规定,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予以关护,落实到体育活动的每一环节中;负责学生体育活动安全工作,体育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等,应启动学校学生紧急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程序进行处理;负责学校体育场地器材的日常检查,及时排除隐患,所用器材课后及时归还;上课前,教师做好调查,了解教学班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免修、病体记录;在准备活动中,对学生做好安全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并充分做好学生的热身活动;在体操教学中加强保护与帮助的示范、指导,防止学生发生意外;加强体育课学生活动的监管,坚决杜绝各类体育活动伤害事故;把防止学生伤害事故作为体育组工作的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五)任课老师: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规定;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上课时实施学生点名制,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对不到位的学生要立即向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反映,并做好记录;化学、物理和生物学科教师要负责学生实验课的安全工作,发生(伤害)事故,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启动学校学生紧急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程序进行处理,履行相应职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学生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发生紧急状况时,在场的老师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促进和谐校园的营造;上课期间学会观察、关爱学生,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有异常须及时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并解决;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和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沟通;每位教师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十六)校医:执行学校安全卫生条列,执行师生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事件的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学校学生防伤害或疾病事故处理的第一环节,并按信息传递制度进行后续处理;定期检查食堂和小卖部等食品安全,不定期抽查相关工作人员的卫生情况,并作相应记录;通过宣传栏和校园广播等方式,积极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卫生保健和常见病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帮助学生了解基本公共卫生和饮食卫生常识;如有传染病、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配合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搞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上好学生卫生健康教育课,使学生了解重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生活水污染的知识及基本的预防、急救、处理常识,了解简单的用药安全知识,了解艾滋病的基本常识和预防措施;了解和分析影响生命与健康的可能因素,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和处理;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资料积累工作,掌握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情况,并配合家长等有关方面做好教育保护工作;及时采购药品,妥善保管好药品,经常检查,及时清理过期药品。
(十七)心理教师:利用心理课、心理讲座以及校园广播等,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在教学中,指导学生了解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和处理;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调查,对心理有一定问题的学生进行访谈、心理咨询,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汇报工作;做好心理咨询室的相关工作;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八)实验室管理人员:经常清理和检查仪器,并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物品放置整齐、清洁、完好;严格执行《中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药品和其他危险品,并做好使用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处理过期药品;注意用电安全;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煤气泄漏措施;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九)电子阅览室,网络管理,电脑房工作人员:管理好电脑,提高使用率,防止各种病毒的侵蚀,有问题应及时保修;不擅自离岗,落实防火防盗措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网络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网络系统,防止不健康的信息传播;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确保电子设备使用安全。
(二十)值日人员:行政值日人员负责每天校园巡视(挂胸牌或戴其他标识)、登记值勤人员出缺勤;要在教学楼大厅和操场等地对学生行为规范检查,并处理偶发事件;年级值日老师的岗位在各年级楼层,督促学生文明休息,处理偶发事件等;巡视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二十一)宿舍管理人员:准时上岗,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岗;盥洗环节做到学生不离老师视线,并保持地面干燥,避免事故发生;按时全面巡查,重点做好女生宿舍安全防范,做到防患于未然;定时检查宿舍水、电、煤及消防设施,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宿舍安全;学生宿舍发生事故时,及时到场了解事故情况,作初步处理,并向值班人员汇报事故情况;学生
受伤的,进行止血等简单急救工作;严重的要在第一时间内送往医院;如发生发烧、摔伤、烫伤及其他较严重伤害事故的,在第一时间内送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事故严重的,立即向校长汇报情况;负责宿舍技防、物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按规定配置和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发生紧急情况时等,应启动学校学生紧急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程序进行处理,履行相应职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二十二)食堂管理员:食堂管理员是食堂安全卫生第一责任人,协助总务、卫生室把关抓好学校食堂安全卫生工作;督促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无健康证决不允许上岗;每学期开学前,重点检查,清理调味品和食品,并全面检查食堂内外的卫生;每天做好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保证其健康上岗;检查食堂通风防尘防四害设施及生熟食品容器冰箱冷库,保证各项设施设备齐全并运作正常;监督副食品的定点采购、储存、初加工、享饪加工、供应、禁食、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主、副食品原料的进货;有责任要求查看当天主要货源的原料进货证明、加工时间证明等,一旦发现有疑点,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有权拒绝进货;检查每天的食堂清洁卫生打扫工作,不留死角;处理好食品废弃物和泔脚;定期开展设备检修、内外环境整治、消毒、灭四害工作,确保食堂的整体环境整洁;做好学生的饮水安全和保证供给工作;做好寄宿制学生的用餐安全工作;确保食堂设备安全。
(二十三)校门(警务室)门卫:认真执行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建立台账资料;平时学生进校后,关闭学校大门;外来人员、车辆进校,要做到逢人必登、逢车必查,必须凭来访人有效证件登记,并致电被访人确认;在校的外来人员一律凭出入证进出;学生在上课时间离校的,须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或通过电话确认方可离校;学生在校发生紧急情况时,门卫应及时向110报警;凡师生携带学校公物出门,必须凭有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经门卫检验后,方可执行;夜间一律不准携带学校物品出校门;认真做好日夜班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记录,双方交接完后,方可离岗;接班人员未到岗时,当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必须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教学大楼内夜间巡视工作,做好关灯、关水龙头、关窗、锁门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报警设备的安全使用;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拨打电话向有关领导报告或报警;门卫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备好有效的灭火器材,不准使用明火;应经常检查电源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积极参加岗位安全应急培训,熟悉并熟练操作各项技防措施;熟悉并熟练操作各类技术防范设施,发生故障及时保修,并做好记录,监视技防设备运作,时时了解视频监控点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到位处置。
(二十四)会计:按会计人员的各种职责规定执行。
(二十五)档案室工作人员:按档案室管理职责规定执行,防火防盗确保档案室安全。
(二十六)技术工人(驾驶员、水电工、锅炉工、炊事员等):按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规定执行,特种工种持证上岗。
(二十七)其他员工:负责本岗位各项安全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一岗双责”制工作的领导,负责推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以校长(园长)协调统筹,分管安全副校长(副园长)具体负责,各处室负责人主管,各班班主任和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管理网络,积极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学校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恪守职责,相互支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对分工交叉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相关领导协调,由相关人员共同负责;对文件中空缺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职能工作的相应处(科)室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有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全局性安全工作,决不允许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推诿扯皮、不负责任。
学校各部门、年级组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年级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制定,并组织本部门和本年级师生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体师生生命安全。
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终落实者,各校要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提升全体教职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形成全员参与、层层联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三)责任分解,严格考核。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制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年级和每一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留盲点。要制定考核标准,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把安全工作考核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作为单位综合考核、干部和教师评优评先、晋升、立功受奖、年度人事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加强监管,严格追究。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目标监管,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学校领导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要严格按事故查处“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指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第5篇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工作岗位职责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工作过程中应负责安全工作,如果你想了解这一岗位具体的岗位职责,不妨参考以下这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岗位职责列表。
1、直接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单位领导职责、各部门领导职责、班组长职责和员工岗位责任制;
4、公司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审核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公司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提高施工员(制度职责大全施工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有关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公司员工报告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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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第一责任人岗位安全职责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及时、如实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
7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部署阶段性工作;
8 、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日常工作时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9、 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设及人员配备;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7篇 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i.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省、市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
ii.督促本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工长及班组长在各项目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工作,不违章指挥。
iii.组织制定或修订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iv.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v.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如确有分包项目时,必须经公司及甲方、监理公司批准。认真做好专业队和上岗人员安全教育,保证他们的健康和安全。
vi.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vii.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viii.不打折扣地提取和用好安全防护措施费,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实行安全达标。
i_.项目经理及安全员每天亲临现场巡查工地,发现问题通过整改指令书向工长或班组长交待。
_.定期召开工地安全工作会,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_i.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第8篇 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二分院岗位职责
1.受理审査属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
2.受理审查属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
3.受理辖区内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
4.负责公安机关不服区、县人民检察院逮捕决定而提请复核的案件。
5.负责对辖区内刑事上诉、抗诉案件和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监督。
6.接受管辖范围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的案件。
7.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民事和行政诉讼判决的监督。
8.答复辖区内区、县人民检察院的个案请示。
9.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
10.负责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11.负责应由本院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的审查及不服区、县人民检察院处理的赔偿案件的复议。
12.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院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
13.承办应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二分院负责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