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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是什么
职业健康岗位,是企业组织中负责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促进安全文化发展的关键角色。此岗位的存在旨在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并维护企业的合规性。
岗位职责要求
1. 具备深厚的健康管理知识,包括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法规及标准。
2. 熟悉企业运营流程,理解各业务部门的运作模式及其潜在的职业健康风险。
3. 拥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有效与各部门协作,推动职业健康政策的执行。
4. 具备危机处理和应急响应的能力,能在事故发生时迅速采取措施。
5. 掌握数据分析技巧,能对职业健康数据进行监控和解读,为改进策略提供依据。
岗位职责描述
职业健康岗位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和更新职业健康政策,评估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识别和评估潜在的健康风险。此外,还需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安全规程,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以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该岗位还需与外部机构合作,如卫生监督部门和医疗机构,以获取专业建议和支持,确保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有哪些内容
1. 政策制定与实施:构建全面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健康促进计划。
2. 风险评估与管理:定期对企业设施、设备和工作流程进行安全审查,识别潜在危害,制定并执行风险控制措施。
3. 培训与教育: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其权利和义务,掌握预防和应对职业危害的知识和技能。
4. 监测与报告:收集和分析职业健康数据,编制报告,为管理层提供决策参考。
5. 合作与沟通:与内外部合作伙伴建立良好关系,确保获取最新的职业健康信息和资源,同时协调内部各部门,推动职业健康工作的实施。
6. 应急响应:在发生职业健康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事故得到有效处理,减少损失。
7. 合规性检查:确保企业遵守所有适用的职业健康法规和标准,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持续改进。
职业健康岗位是企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工作成效直接影响到员工的福祉和企业的长期发展。通过全面、系统的管理,这个职业角色能够在保障员工健康时,提升企业的生产力和声誉。
职业健康岗位职责范文
第1篇 机电矿长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第一条 协助矿长制定、会审《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责任制》、《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二条 协助矿长每月召开一次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安排布置分管范围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三条 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引进重要技术项目时,同时审查职业健康安全卫生措施。
第四条 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保证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对有序,救援有效。坚持“三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过程中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第五条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六条 协助矿长做好职业健康防护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和检验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饮用水水质化验,并登记造册。
第七条 负责与分管科室负责人、队长签订责任状。
第八条 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职业健康相关工作。
第2篇 矿总工程师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第一条 协助矿长组织制定、会审《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责任制》、《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技术标准等,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负责审核职业危害危险源、危害因素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从设计图纸的审核,施工方案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考虑职业健康危害因素。
第四条 组织制订特殊施工工艺。在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时,必须同时制定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 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时,必须坚持职业危害“三同时”原则。
第六条 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七条 负责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
第八条 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职业健康相关工作。
第3篇 机电副总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本矿各项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并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做好当班期间的文明施工和健康生产工作。
第二条 定期对职业健康防护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建立设备资料管理台帐。
第三条 协助矿领导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四条 经常深入现场,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操作,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矿领导处理。
第五条 参加职业健康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六条 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设备、仪器、仪表、防护器材管理维护工作。
第七条 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4篇 采煤副总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第一条 负责编制矿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从业人员工作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第二条 负责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规程及措施,提供生产作业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维护保养、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第四条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提出相应的职业健康技术措施。
第五条 协助矿领导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经常深入现场,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操作,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矿领导处理。
第六条 参加职业健康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提出建议。做好职业危害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七条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粉尘监测、检查,并做好记录。
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5篇 安全矿长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第一条 协助矿长制定、会审《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责任制》、《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二条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并负责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及职业健康事故应急演练工作。
第三条 协助矿长组织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第四条 协助矿长每月召开一次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安排布置分管范围内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五条 协助矿长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日常及专项活动,参加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专项检查,负责审核职业危害危险源、危害因素的管理办法,并督促实施。
第六条 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引进重要技术项目时,同时审查职业健康安全卫生措施。
第七条 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保证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对有序,救援有效。坚持“三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过程中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第八条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九条 负责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
第十条 协助矿长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依法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 负责职业危害申请备案工作
第十二条 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职业健康相关工作。
第6篇 安全副总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本矿各项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并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维护保养、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第三条 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操作,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矿领导处理。
第四条 监督和检查从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学习、活动。
第六条 协助安全副矿长搞好职业危害前期预防工作
第七条 参加职业健康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八条 组织人员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或设备合理增设、布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说明。
第九条 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7篇 掘进副总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第一条 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保证职工健康安全。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规章制度及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条 在布置检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时,要同时布置检查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第三条 协助矿领导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四条 经常深入现场,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操作,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矿领导处理。
第五条 参加职业健康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六条 协助矿领导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和特种设备的职业健康防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第七条 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职业健康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