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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本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电气系统的安全,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电气设备的采购、安装与维护标准
2. 电气作业人员的资格认证与培训
3. 定期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机制
4. 电气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5.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与行为准则
培训内容
1. 电气基础知识:涵盖电路原理、电气设备的工作原理及安全特性。
2. 安全法规:讲解国家及地方的电气安全法规,使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3. 应急处置:模拟电气火灾、触电等情况,进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应对能力。
4. 设备操作:培训员工正确使用电气设备,包括启动、关闭、保养和故障排除。
5. 安全文化:强调电气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责任感。
应急预案
1. 电气火灾:设立明确的疏散路线,配备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确保快速有效的灭火措施。
2. 触电事故:设定紧急断电程序,确保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切断电源。
3. 设备故障:建立故障报告机制,及时维修,防止故障扩大化。
4. 外部电力供应中断:储备应急电源,如发电机,以保障关键业务的连续性。
重要性
电气安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忽视电气安全可能导致严重的生产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甚至危及生命。因此,每位员工都应充分认识到电气安全的重要性,遵守相关制度,积极参与培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管理层需定期评估和调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生产环境和技术发展,确保其有效性和实用性。
通过严格执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我们能够创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降低事故风险,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全体员工需共同参与,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氛围,实现零事故的目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电气安全用具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气安全用具的使用和管理,也用以保证电气工作安全运行所必不可少的工器具和用具等,它们可防止触电、弧光灼伤和高空摔跌等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的各单位。
3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水利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能源部所颁发的sd332-89《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
4内容
4.1职责:
4.1.1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电气安全用具的管理,建立电气安全用具的管理台帐和档案记录。
4.1.2风电场安全员负责对电气安全用具进行统一标识,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和发放前的检查,并确认是否完好。
4.1.3使用人应在使用前对电气安全用具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该工器具完好可用。
4.1.4风电场安全员负责对电气安全用具的定期检验工作。
4.1.5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监督电气安全用具检测、检验工作,运行负责电气安全用具的保管、检查和维修等工作。
4.2分类及使用:
4.2.1绝缘安全用具;
a绝缘操作用具,包括绝缘操作杆、绝缘夹钳等。
b绝缘防护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隔板、绝缘垫、绝缘站台的等。
ba 绝缘手套。用特制像胶制成。它一般作为使用绝缘棒进行带电操作时的安全用具,以防止泄漏电流对人体的异常影响;在进行到闸操作和接触其它电气设备的接地部分时,戴绝缘手套可防止接触电压和感应典压的伤害,使用绝缘手套后还可在低压设备上进行带电作业。绝缘手套的长度至少应超过手腕10cm。绝缘手套在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如发现漏气、粘胶、破损应即停止使用。绝缘手套应存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bb绝缘靴,主要是防止跨步点压的伤害,但它对泄漏电流接触电压等同样具有一定的防护作用。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靴,还有如果配电装置内发生接地故障,则在进入配电装指时也应穿绝缘靴。绝缘靴应存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切记不得把绝缘靴作耐酸、耐碱和耐油靴使用。
bc绝缘隔板,防止工作人员对带电设备发生危险接近的一种放护用具。它也可装设在断开的6—10kv到闸动、静触头之间,作为防止“突然来电”的保安用具。绝缘隔板一般用环氧玻璃布板和聚禄乙稀塑料制成。绝缘板应保持表面光滑,不允许有裂缝、气泡、砂眼和孔洞等,凹坑深度不得超过0.1mm,绝缘板厚度不得小于3mm。绝缘板使用前应擦尽尘灰并检查外观是否良好。
bd绝缘垫,保安作用和绝缘靴相同,可把它视为是一种固定的绝缘靴。绝缘垫用特制像胶制作,尺寸应大于750mm_750mm,厚度不小于4mm。绝缘垫不得和酸、碱、油类和化学药品等接触,并应避免阳光直射或锐利金属件刺划,还应作到每隔半年用低温水清洗一次。
be 绝缘站台,在任何电压等级的电力装置中。当操作带电断路器,隔离开关,安装临时接地线用的辅助保安用具。是用极干燥而漆过的直纹无节的木料做成条型的台面,支持在绝缘瓷瓶上。
4.2.2验电器;
验电器,是检验电气设备是否确无电压的一种安全用具。又分为低压验电器(250v及以下)和高压(250v以上)。
4.2.2.1低压验电器触主要用来检查、判断低压电气设备或线路是否带电外,还有下列用途:
(a) 分火线(相线)和地线(中性线或零线)氖光灯泡发亮的是火线,不亮的则是地线。
(b)区分交流电和直流电。交流电通过氖灯泡时,两极附近都发亮;而直流电通过时,仅一个电极附近发亮。
(c) 判断电压的高低,如氖灯暗红、轻微亮,则电压低;如灯泡发黄红色,很亮,则电压低。
4.2.2.2高压验电器使用时必须注意其额定电压和被检验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相适应,否则可能会危及验电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或造成错误判断。验电电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手握在罩护环以下的握手部分,先在有电设备进行检验,检验时应渐渐移近带电设备至发光或发声止,以验证验电器性能完好,然后再在需要进行验电的设备上检测。检测时也应同样渐渐移近带电设备,直至直接触及设备导电部分,此过程中若一直无光、声指示,则可判断无电。反之,如在移近过程中图然有发光或发声指示,应停止验电。
4.2.3突然来电防护用具,携带型三相短路接地线;
4.2.4标示牌(又叫警告牌);
根据用途可分为两类:
警告类;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
指示类;如“在此工做”和“从此上下”等。
4.2.5高空作业安全用具;
根据用途可分为三类:
a 升降板和脚扣是主要的登高工具。
b 安全带和安全腰绳
c 安全帽。
4.2.6电气登高安全用具类:
4.2.6.1梯子、平台和高凳
梯子和高凳可用木材制作,也可用竹料制作,但不应用金属材料制作。平台如果是金属的要做好绝缘问题,并装设接地线。梯子、平台和高凳应坚固可靠,应能承受工作人员及其所携带工具的总重量。梯子分人字梯,靠梯两种。为了避免靠梯翻倒,靠梯梯脚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梯长的1/4;为了避免滑落,其间距离不得大于梯长的1/2。为了限制人字梯和高凳的开脚度,其两侧之间应加拉链或拉绳。为了防滑,在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的梯子的梯脚应加橡胶套或橡胶垫。在泥土地面上使用的梯子的梯脚应加铁尖。在梯子上工作时,梯顶一般不应低于工作人员的腰部,或者说工作人员应站在距离梯顶不小于1米的踏板上工作。切忌站在梯子或高凳最高处或最上面一二级踏板上工作。
4.2.6.2脚扣和安全腰带
脚扣是登杆用具。其主要部分用钢材制成。木杆用脚扣的半圆环和根部均有突起的小齿,以刺入木杆起防滑作用。水泥杆用脚扣的半圆环和根部装有像胶套或橡胶垫起防滑作用。脚扣有大小号之分,以适应电杆粗细不同之需要。登高板也是登杆用具,主要由坚硬的木板和结实的绳子组成。安全腰带是防止坠落的安全用具。安全腰带用皮革、帆布或化纤材料制成。安全腰带有两根带子,小的系在腰部偏下作束紧用,大的系在电杆或其地牢固的构件上起防止坠落的作用。安全腰带的宽度不应小于60毫米。绕电杆带的单根拉力不应低于2250牛。
4.2.7电气绝缘安全用具类:
4.2.7.1绝缘杆和绝缘夹钳
绝缘杆和绝缘夹钳都是绝缘基本安全用具。绝缘夹钳只用于35千伏以下的电气操作。绝缘杆和绝缘夹钳都由工作部分、绝缘部分和握手部分组成。握手部分和绝缘部分用浸过绝缘漆的木材、硬塑料、胶木或玻璃钢制成,其间有护环分开。配备不同工作部分的绝缘杆,可用来操作高压隔离开关,操作跌落式保险器,安装和拆除临时接地线,安装和拆除避雷器,以及进行测量和试验等项工作。绝缘夹钳主要用来拆除和安装熔断器及其他类似工作。考虑到电力系统内部过电压的可能性,绝缘杆和绝缘夹钳的绝缘部分和握手部分的最小长度应符合要求。绝缘杆工作部分金属钩的长度,在满足工作要的情况下,不宜超过5-8厘米,以免操作时造成相间短路或接地短路。
4.2.7.2绝缘手套和绝缘靴
绝缘手套和绝缘靴用橡胶制成。二者都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但绝缘手套可作为低压工作的基本安全用具,绝缘靴可作为防护跨步电压的基本安全用具。绝缘手套的长度至少应超过手腕10厘米。绝缘靴应采用特种橡胶制成,使用中,不可以用普通防胶靴代替。绝缘靴是作为防止跨步电压的基本安全用具。它的高度不小于15厘米,而且上部另加高边5厘米
4.2.7.3绝缘垫和绝缘站台
绝缘垫和绝缘站台只作为辅助安全用具。绝缘垫用厚度5毫米以上、表面有防滑条纹的橡胶制成,其最小尺寸不宜小于0.8×0.8米。绝缘站台用木板或木条制成。相邻板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2.5厘米,以免鞋跟陷入;站台不得有金属零件;台面板用支持绝缘子与地面绝缘,支持绝缘子高度不得小于10厘米;台面板边缘不得伸出绝缘子之外,以免站台翻倾,人员摔倒。绝缘站台最小尺寸不宜小于0.8×0.8米,但为了便于移动和检查,最大尺寸也不宜超过1.5×1.0米。
4.2.7.4以上电气绝缘安全用具要正确使用、保管并且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做耐压、机械强度等实验
4.2.8携带型三相短路接地线
4.2.8.1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由导线端线夹、短路线、接地线、接线鼻、汇流夹、接地端线夹(或临时接地极)以及接地操作棒等组成。导线端和接地端的线夹有优质铝合金压铸线夹和纯铜压铸线夹二种,与其配套的紧固件均经金属镀铬处理。接地操作棒采用电性能与机械强度俱佳的进口高级环氧树脂、玻璃纤维精制而成。短路线与接地线采用多股特细型 铜质软绞线并外覆柔 软、耐高温的透明绝缘护层制成。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可分为合相式和分相式两种。由于使用电压及使用场合的差异,各施工现场使用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的操作杆长度、短路线长度以及引下线长度都不尽相同。
接地线的线夹与绝缘操作杆的连接方式分有固定型和可脱卸型二种,并有适用变电母排和架空导线等多种款式,可根据实际需要选用。是电气工作人员防止感应电荷和突然来电造成高压触电事故的有力武器,是电力系统输、变、配电设备以及试验设备停电作业时必备的安全用具。
4.2.8.2 技术指标
4.2.8.2.1 使用环境条件环境温度:-25℃~+55℃ 相对湿度:≤90%使用场合:户内和户外无雨天气 、接地操作棒尺寸、操作杆规格
型号
型式
电压等级(kv)
有效绝缘长度(mm)
握柄长度(mm)
限流管长度(mm)
总长度(mm)
节数
fdg10
直接式
10
875
125
——
1000
1
fdg35
直接式
35
1075
125
——
1200
2
fdg10_
限流式
10
775
125
300
1200
2
fdg35_
限流式
35
975
125
400
1500
2
4.2.8.2.2接地操作棒的绝缘特性
各种不同电压等级
设备名称
绝缘部分长度(mm)
握手部分长度(mm)
总长度(mm)
10kv 以下电气设备
根据工作方便不作规定
10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700
300
1000
35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900
600
1500
63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1000
600
1600
110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1300
700
2000
220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2100
900
3000
330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3000
1100
4100
500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4100
1400
5500
110~500kv
输电线路绝缘架空地线上
700
300
1000
试验室及试验设备接地
700
300
1000
4.2.8.2.3.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 为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确保接地线的完好性,接地线应在空气流通、环境干燥的专用地点存放。
(2) 电气设备上使用接地线,应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3) 选择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时,其额定短路电流值应大于悬挂点的最大故障电流值,其接地操作棒应和悬挂点的系统电压一致。
(4)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前,应先验电、放电,确认电气设备已停电后,方可进行接地操作。
(5) 装设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拆除时,应先拆导线端,后拆接地端。
(6) 作业现场如无固定接地点时,可用临时接地钢针打入地下,其深度应不小于0.6米
(7)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当经受短路电流后,一般应作报废处理。
(8)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在每次使用前,应做好例行检查,发现有线夹开裂、缺损、连接部件接触不良、松动、绝缘护层破损、软绞线裸露等缺陷时,禁止继续使用。
使用安全用具必须注意的要点是:
(1)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用具;
(2)应做到正确使用安全用具。
4.3安全用具使用前的检查:
4.3.1对于经常处于使用状态的工具和设备,每次使用前要进行外观检查。
4.3.1.1安全用具要检查外壳、把手完好。卡头牢固,转动灵活,开关自动复位无失灵、声音正常。导线连接牢固、无破损。
4.3.1.2安全用具有无受潮和锈蚀情况,周围场地(环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4.3.2对停用时间较长的工具和设备,每次重新使用前必须进行详细检查。
4.4安全用具使用中的要求:
4.4.1使用环境应在干燥、无腐蚀性气体、无导电粉尘场所使用。雨雪天气不得露天工作,室外放置时设备要有防雨措施,高处作业应有相应安全措施。
4.4.2在停止使用或工作中需要移动位置时,应有相应安全措施。
4.4.3具体到各种工具和设备,还要遵守有关的专业规定。
4.4.4安全用具使用完后,要进行外观检查,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及绝缘耐压试验。
4.4.5不熟悉安全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
4.4.6使用电动工具时,不准随意摆放造成安全用具损坏。
第2篇 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对井下电气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建全必要的防爆管理小组和小型电器管理小组等,班组要有安全检查员。
2、严格把好入井电气设备的检查、验收关、不符合使用的不得入井使用。
3、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井下电工操作规程》及有关电气管理制度,不得违章操作,违章处理故障。
4、严格把好电气设备的防爆关,防爆性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严格把好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定期检查和试验,不符合保护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6、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应符合使用要求,绝缘电阻小于使用要求的电气设备,不得入井,不得继续使用。
7、对发生的电器事故,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研究,并制定防范措施。
第3篇 s中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四中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人员集中,需要创造一个平安的环境。要求广大师生做到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尤为重要。因此,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必须加强对水、电、气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员管理,经常检修学校的水、电的设施设备,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安全用电、安全用气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减少和避免因水、电、气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学生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水源、节约用水。不在有水池、水塔的地方玩耍,不损坏自来水的供水设施,避免给集体、国家经济造成损失,给个人生命带来危险。严禁私自下河玩水和洗澡。上学或放学路上若遇洪水淹桥时,不能强行过河。
4、各班要重视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纯净水装置应定期清洗,做好师生饮用水的消毒杀菌工作,为他们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源。各班特别要保证每天为学生提供足量的饮用水,禁止学生喝不卫生水,杜绝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
5、有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学校用电安全工作,经常对学校电路和用电器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要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师生用电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电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安全用电常识。教育学生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闭所有用电器,不乱摸电源的线路、闸刀、开关及电杆拉线,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要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7、在操作有关电器的实验中,要在教师指导下,按要求使用,不得违规随意操作,有问题请示教师解决。使学生知道人和大地都是导体,不得用湿手接触带电的线路和操作带电的电器。不在高压线下放风筝,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8、加强学校的燃气管理,教育学生不随便拨弄燃气设施设备,避免因燃气引发安全事故。
第4篇 _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井下检漏继电器管理细则:
1、凡井下1140v、660v、380v供电网络必须设置漏电继电器。
2、检漏继电器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在正常负荷下进行整定调试。
4、值班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接地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每月上旬按规定方法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在试验前,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且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试验),并填写记录,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
6、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
7、若必须停用时、通知调度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过流保护管理细则:
l、所有带有过流保护的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对过流保护装置进行试验。
2、设备安装时,必须有供电设计,由使用单位按设计整定,电管组负责监督,检查。
3、负荷(设备容量)变化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批准申请时,按需要确定过流保护整定值,由设备管理单位调整保护整定值。
4、非专职人员,不准随便调整整定值。
5、40kw以上电机必须使用电机综保。严禁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三、保护接地管理细则:
1、所有必须接地的电气设备,其接地极都要和接地网联接。
2、井下变压器禁止中性点接地,禁止由地面中心点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3、有值班人员的机电峒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其它电气设备和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周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将检查的问题记入记录表,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4、电管组每季对井下总接网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定,要采用安全火花型测量仪表(zc-18安全火花型接地摇表),并将测定的数据记入记录表内。如有不合格的地方,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处理,直到合理。
四、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管理细则:
1、凡井下使用煤电钻、照明信号装置必须使用相应的综合保护装置。
2、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机修厂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接地装置,并进行整定、调试、试验。
4、值班人员每班进行一次保护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机电科定期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综保单元,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皮带机综保管理细则:
1、凡我矿在用皮带机必须按规定安装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
2、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试验,确保保护装置可靠使用。
4、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
6、机电科定期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皮带机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电气设备接火的规定:
(1)凡井下660v、380v电气设备接电,必须认真填写电气设备接电申请单,严格按照电管组批准方案执。
(2)新工作面及固定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按供电网络设计图领用电气设备。
(3)接电申请单由使用单位提出,交电管组审批备案,办理接电手续。矿调度室按接电手续安排接电时间。待使用单位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电管组专职人员到现场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供电线路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工艺符合标谁,电气设备无失爆后,再办理送电手续。并由矿调度室据此安排检查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时,方能通知供电单位送电。
(4)各供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机电科下发的供电系统图接线。对违犯单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操作人员处以30元罚款,且必须停产整改。
第5篇 10kv变配电室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 、变(配)电室值班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电工职责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
2 、认真遵守电气设备工作的规程,无特殊情况变(配)电室值班不得少于二人。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以备万一。
3 、对变(配)电室设备应认真巡视,切实认真遵守电气设备巡视的有关规定。
4 、倒闸操作需要由二人以上执行,非特殊情况不得单独操作,并严格执行电气运行操作规程。
5 、为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执行保证安全的四项技术措施:( 1 )停电、(2 )验电、(3 )装设接地线、(4 )悬挂标示牌4和装设临时遮拦。
6 、为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组织措施:( l )工作票制度、(2 )操作票制度、(3 )检查与交底制度、(4 )工作许可制度、(5 )工作监护制度、(6 )工作间断与转移制度、(7 )工作终结及送电制度、(8 )调度管理制度。
7 、变(配)电室低压配电柜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作业应填写操作票,并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的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在不停电的线路上工作,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且有人监护。
8 、电气工作人员在操作、维修电气设备时,应使用安全用具和工具,并严格区分、合理使用基本绝缘安全用具与辅助绝缘安全用具。遵守使用携带型火炉和喷灯的规定、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的规定和电气焊作业的规定。
9 、值班工作人员按要求认真正确准时填写、抄报有关报表,按时上报,并将当日的运行情况、检修及事故处理情况填入运行记录。
10 、为了及时掌握运行状况,尽早发现设备缺陷,因此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通过人的“视、听、嗅、触”器官进行必要的巡视检查,并按有关巡视检查内容做好检查记录工作。
第6篇 学校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一、用水安全
⒈学校用水管道布局要合理,经常检查维修,防止爆裂。
⒉冬季来临前,要将室外水管做保暖处理。
⒊学校自备水源(为解决学校用水而建的水塔、蓄水池、水井等给水设施)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并定期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水质检测。
⒋ 学校要建立自备水源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水塔、蓄水池等二次供水设施的定期清洗制度,并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水源管理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
⒌学校自备水源距离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必须30米以上。
水源周围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二、用电安全
⒈学校用电线路的铺设,必须达到国家建设规范和电业部门的要求。
⒉严格用电管理。
教职工宿舍不得使用电饭锅、热得快、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教职工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必须做到人走电断。
学生宿舍除照明灯外,一律不准使用其他电器。
规范用电线路,任何场所不得私拉、乱拉电线,安装插座、开关。
⒊定期对学校用电线路及用电保护器进行检查。
及时更换老化的用电线路及用电保护器。
⒋规范教职工家属宿舍的用电管理,家属宿舍用电线路的更改必须由学校统一进行,不超负荷使用电器。
⒌学校室内外用电线路一律套用合格的绝缘管。
⒍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在宿舍违规使用电器,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三、用气安全
⒈相关人员要掌握正确使用煤气的方法。
当自动点火的灶具连续打火未点燃时,应稍等片刻,让已流出的煤气散发后再点火,以防引起火灾。
⒉要用专用橡胶管连接灶具,并经常检查,防止橡皮管松脱、老化、破裂、虫咬。
⒊要正确使用沼气设备,遵守安全规范,检查沼气池时要防止中毒。
⒋液化气钢瓶、天然气管道附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⒌使用完液化气和天然气后,必须将液化气钢瓶、天然气管道阀门及灶具开关全部 。
第7篇 某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安全用电,保障本厂职工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安全健康,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气设备、线路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查、维修须由持专业资格证的电工进行,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
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体应紧包绝缘皮,有触电危险的设备、线路应设置遮拦和警告标示;
四、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定期检修、试验,检修时,要先切断电源,严禁带电操作,如果必须带电作业,应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五、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装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留,应该将电源切断,并且将线头绝缘;
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与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架,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措施。当外借电源时,应首先了解外借电源系统中电气设备采用何种保护,方可确定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
七、保护零线宜用多股铜线,三相四线制护零线截面不少于相线截面的1/2(使用电缆的除外),零线上不准加设开关及熔断保险;
八、零线与设备及端子板连接须牢固,不得虚接,无正式压接端子时,一定要缠绕紧实线端,并加垫压满,端子板的每个螺丝只允许压一个设备的保护零线;
九、采用接零保护的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设有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作保护零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比双色线作负荷线;
十、配电柜、配电箱、控制开关箱内配线要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压接牢固。各种电气闸具,如空气开关、过负荷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等应完整可靠,其额定容量应与被控制的用电设备容量相匹配,各开关接触器应动作灵活,触点接触良好,不得存在烧蚀等现象;
十一、具有三个或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装设总开关,各分路开关均应标示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只能做断路开关使用。
十二、三相设备的熔丝应一致,其额定电流与负载量要匹配,严禁使用铜铁丝代替熔丝;
十三、配电箱、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装在配电箱、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十四、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十五、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现“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十六、配电箱、开关箱内禁止放置物品(特别是金属特品),并应保持清洁,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箱前1.5米范围内禁堆放物品;
十七、配电线路应采用自动开关作短路保护时,其过电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并能承受短时过负荷电流;
十八、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临时用电设备;
十九、变压器围栏内应保持整洁,外廊4m之内不得堆放杂物,也不得在围栏内种植任何植物;
二十、库存物品的房间应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禁止使用白炽灯、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在有易燃物品或可燃材料场所,应对日光灯镇流器采用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
二十一、库存物品的房间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堆放物品高度离灯管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0.5米;
二十二、有大量蒸汽、爆炸性气体存在之场所(如油库、浸油房、喷油房等),电气设备和照明装置应采用整体防爆措施 ;
二十三、手持电动工具(如手电钻)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应做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车间线路不得乱拉乱接,车间非临时线路应用塑胶管保护,临时线路使使用超过一个月,应按正式线路安装;
二十四、手提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安全电压,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v。
二十五、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二十六、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二十七、工具如有绝缘损坏,软电缆或软线护套破裂,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24小时)请电工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二十八、在插入或拔出插头时,手指不能触及插头的金属插脚,拔出插头时,应紧握插头胶壳,不准拉扯接驳插头的软线 ;
二十九、安全用电禁令: 禁止拆装、玩弄电气设备;禁止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内使用; 禁止用湿手或金属棒去拨开关电线;禁止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禁止将易燃物、可燃物品放置于用电器上及周围;禁止擅自移动电器安全标志; 禁止私自乱接电线; 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第8篇 10kv 变配电室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 、变(配)电室值班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电工职责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
2 、认真遵守电气设备工作的规程,无特殊情况变(配)电室值班不得少于二人。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以备万一。
3 、对变(配)电室设备应认真巡视,切实认真遵守电气设备巡视的有关规定。
4 、倒闸操作需要由二人以上执行,非特殊情况不得单独操作,并严格执行电气运行操作规程。
5 、为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执行保证安全的四项技术措施:( 1 )停电、(2 )验电、(3 )装设接地线、(4 )悬挂标示牌4和装设临时遮拦。
6 、为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组织措施:( l )工作票制度、(2 )操作票制度、(3 )检查与交底制度、(4 )工作许可制度、(5 )工作监护制度、(6 )工作间断与转移制度、(7 )工作终结及送电制度、(8 )调度管理制度。
7 、变(配)电室低压配电柜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作业应填写操作票,并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的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在不停电的线路上工作,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且有人监护。
8 、电气工作人员在操作、维修电气设备时,应使用安全用具和工具,并严格区分、合理使用基本绝缘安全用具与辅助绝缘安全用具。遵守使用携带型火炉和喷灯的规定、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的规定和电气焊作业的规定。
9 、值班工作人员按要求认真正确准时填写、抄报有关报表,按时上报,并将当日的运行情况、检修及事故处理情况填入运行记录。
10 、为了及时掌握运行状况,尽早发现设备缺陷,因此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通过人的“视、听、嗅、触”器官进行必要的巡视检查,并按有关巡视检查内容做好检查记录工作。
第9篇 工贸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定了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对电气安全管理、临时用电、防止人身触电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实现优质、高效、安全、卫生生产。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用电部门、工程部门,也适用于在公司外来施工单位。
三、 机构与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各生产现场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由电工负责落实;
3.2安全员每月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四、工作程序
4.1具体要求
4.1.1 对电气装置、设备和线路进行设计、施工或改造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气的现行国家标准和安全规定。
4.1.2 电气作业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后,才能独立上岗操作。
4.1.3 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操作票制和临时用电申请许可证制度。
4.1.4 手持式电动工具要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规程的管理、使用、检查、维修等安全规定。
4.1.5 生产厂房等重要位置的防雷设备装置,应定期检查测试,保证符合安全标准。
4.1.6 电气设备应严防水、蒸汽及酸碱等腐蚀,以免造成绝缘损坏甚至断电事故。
4.1.7 各部门应认真维护电扇、空调、照明日光灯、电源插座、出口安全灯等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如损坏应及时联系修复。
4.1.8 除工作需要外,公司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等用电器具。
4.1.9 凡在公司内需临时用电,应由使用部门(包括外施工单位)在使用前办理临时用电申请许可证,按照“谁使用,谁办票”的原则办理工作票。
4.1.10 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一般不准使用临时用电。若确实需要,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由安全员审核同意才能许可。
4.1.11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程,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4.1.12 临时用电线路一般为架空、敷设装置内不低于2.5米,跨越道路不低于6米,不准用金属管材作电线支撑。
4.1.13 临时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无破损,接头牢固可靠,有漏电保护器作保险装置,室外开关有防雨设施,开关距地面不低于1.3米。
4.1.14 使用临时用电的部门,必须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任意变动地点和作业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量,否则安全员有权停止其使用。
4.1.15 在停止工作期间,应切断全部电源,临时用电的设备、机械和照明等拆除后不应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
4.2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
电力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输送电能的重要任务,应加强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减少发生电气事故的可能性。
4.2.1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
对厂区架空线路,一般要求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如遇大风大雨及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还需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4.2.1.1电线杆子有无倾斜、变形、腐朽、损坏及基础下沉等现象。
4.2.1.2沿线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物质。
4.2.1.3沿线路周围,有无危险建筑物。应尽可能保证在雷雨季节和大风季节里,这些建筑物不致对线路造成损坏。
4.2.1.4线路上有无树枝、风筝等杂物悬挂。
4.2.1.5拉线和板桩是否完好,绑托线是否紧固可靠。
4.2.1.6导线的接头是否接触良好,有无过热发红、严重老化、腐蚀或断脱现象;绝缘子有无污损和放电现象。
4.2.1.7避雷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接地线有无锈断情况。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重点检查。
4.2.2.电缆线路的安全检查
电缆线路一般是敷设在地下的,要做好电缆的安全运行与检查工作,就必须全面了解电缆的敷设方式、结构布置、走线方向及电缆头位置等。对电缆线路一般要求每季度进行1次安全检查,并应经常监视其负荷大小和发热情况。如遇大雨、洪水等特殊情况及发生故障时,还须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电缆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4.2.2.1电缆终端及瓷套管有无破损及放电痕迹。对填充电缆胶(油)的电缆终端头,还应检查有无漏油溢胶现象。
4.2.2.2对明敷的电缆,应检查电缆外表有无锈蚀、损伤,沿线挂钩或支架有无脱落,线路上及附近有无堆放易燃易爆及强腐蚀性物质。
4.2.2.3对暗设及埋地的电缆,应检查沿线的盖板和其它覆盖物是否完好,有无挖掘痕迹,路线标是否完整。
4.2.2.4电缆沟内有无积水或渗水现象,是否堆有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
4.2.2.5线路上各种接地是否良好,有无松动、断股和锈蚀现象。
4.2.3.车间配电线路的安全检查
要搞好车间配电线路的安全检查工作,也必须全面了解车间配电线路的布线情况、结构形式、导线型号规格及配电箱和开关的位置等,并了解车间负荷的大小及车间变电室的情况。对车间配电线路,有专门的维护电工时,一般要求每周进行1次安全检查,其检查项目如下:
4.2.3.1检查导线的发热情况。
4.2.3.2检查线路的负荷情况。
4.2.3.3检查配电箱、分线盒、开关、熔断器、母线槽及接地接零装置等的运行情况,着重检查母线接头有无氧化、过热变色和腐蚀等情况,接线有无松脱、放电和烧毛的现象,螺栓是否紧固。
4.2.3.4检查线路上及线路周围有无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绝对禁止在绝缘导线上悬挂物体,禁止在线路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2.3.5对敷设在潮湿、有腐蚀性物体的场所的线路,要定期对绝缘进行检查,绝缘电阻一般不得低于0.5μω。
4.3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4.3.1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提出临时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3.2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超过15天的,必须更改为正式电气线路。
4.3.3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4.3.4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4.3.5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并按照要求距离进行固定。
4.3.6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4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4.4.1 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电锤、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云石机、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4.4.2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4.3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4.4.4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
4.4.5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4.4.6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4.4.7 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
4.4.8 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4.5电气检修安全
4.5.1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4.5.2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禁止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4.5.3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5.3.1 必须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
4.5.3.2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5.3.3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4.5.3.4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
4.5.3.5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5.4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4.5.5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4.5.6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4.5.7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5.8 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
4.5.8.1 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4.5.8.2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5.8.3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4.5.8.4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5.8.5 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
4.5.8.6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4.5.8.7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4.5.8.8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4.5.8.9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
4.5.8.10 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
4.5.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4.5.9.1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方可检修。
4.5.9.2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4.5.9.2.1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4.5.9.2.2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5.9.3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
4.5.9.3.1 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5.9.3.2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4.5.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4.5.10.1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4.5.10.2 (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4.5.10.3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4.5.10.4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4.5.10.5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
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第10篇 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不准玩弄和安装电器设备。
二、电工上岗操作必须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用好绝缘设备,严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认真做好各种验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事故发生,排除各种不安全的隐患。
四、各种电器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国家jgj59-99有关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五、定期检查和检验施工用的器具、绳索、绝缘物品及劳保用品,不合格的集中回收,及时处理。还应随时清理施工现场电箱内的废材料和有碍施工用电的东西,排除不安全的因素。
六、凡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用电技术教育,使其熟悉新的安全用电技术知识,并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七、认真做好各种配电设备的安全用电标志,减少事故的发生。
八、经常组织项目经理、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班组长、电工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11篇 电气安全操作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运行维护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体检合格,考试合格后,持有电工证、入网证才能上岗。
第二条 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 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 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 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 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 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 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条 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第九条 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十条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二条 电气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等相关科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三条 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第十四条 工作时两人工作,互为监护人,不得一人单独工作。学会紧急就护法,特别触电急救,人工呼吸,挤压心脏心肺复苏法。
第十五条 高压倒闸操作要填写倒闸操作票,低压停送电需中控通知后填写书面记录,通知人,时间,停送电部位。
第十六条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工作标牌:1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2 止步,高压危险 3
第12篇 电气安全用具管理制度
1、存放电气安全用具的场所,应有明显的标志并“对号入座”做到存取方便,存放场所要干净,通风良好,无任何杂物堆放。
2、绝缘手套、绝缘靴等橡胶制品的用具,不可与油类的油脂相接触,存放环境不可过冷或过热。也不可与锐器和铁丝等放在一起。
3、绝缘手套、绝缘靴要与其他安全用具放开,整齐摆放;使用中防止受潮或损伤。
4、绝缘棒应放在架子上,验电笔使用后应放在皮匣内,并放于干燥处。
5、对绝缘手套、绝缘靴等不许有外伤、裂纹、气泡或毛刺等。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更换。如果绝缘手套遭受表面损伤或已经受潮,应及时进行处理或干燥,并在试验合格后放可继续使用。
6、任何情况下,安全用具均不可以作他用,对安全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各试验项目项目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7、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应进行分类和统一编号,并做好台帐,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8、安全用具的定期试验由公司安环办统一负责安排进行外检、试验,专业认真做好验收,安环办对试验结果报告进行存档保存。
9、安全用具使用前应做好外观检查,使用完后应擦拭干净,放回原来的编号位置。
10、检测不合格的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第13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规程
1、 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2、 范围: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
3、 责任者:电力科、用电单位
4、 程序:
4.1 电气运行安全
4.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4.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4.1.3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1.4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4.1.5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1.6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4.1.7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4.1.8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4.1.9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4.1.10 接地装置的规定:
4.1.10.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4.1.10.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4.1.10.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4.1.10.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4.1.10.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4.1.10.6 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4.1.10.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4.1.11 静电接地:
4.1.11.1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4.1.11.2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4.1.11.3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4.1.12 防雷接地:
4.1.12.1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4.1.12.2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4.1.12.3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4.1.12.4 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4.1.12.5 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4.1.12.6 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4.1.12.7 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4.1.12.8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4.1.12.9 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4.1.13 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4.1.14 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
4.1.15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4.1.16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1.17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4.1.18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4.1.19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4.1.20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4.1.21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
4.1.22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4.1.22.1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
4.1.22.2 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
4.1.22.3 临时线申请单由安全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
4.1.22.4 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
4.1.22.5 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
4.1.22.6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4.1.22.7 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
4.1.22.8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4.1.22.9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4.1.22.10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
第14篇 中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四中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学校人员集中,需要创造一个平安的环境。
要求广大师生做到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尤为重要。
因此,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必须加强对水、电、气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员管理,经常检修学校的水、电的设施设备,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安全用电、安全用气等方面的知识教育。
减少和避免因水、电、气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学生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水源、节约用水。
不在有水池、水塔的地方玩耍,不损坏自来水的供水设施,避免给集体、国家经济造成损失,给个人生命带来危险。
严禁私自下河玩水和洗澡。
上学或放学路上若遇洪水淹桥时,不能强行过河。
4、各班要重视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纯净水装置应定期清洗,做好师生饮用水的消毒杀菌工作,为他们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源。
各班特别要保证每天为学生提供足量的饮用水,禁止学生喝不卫生水,杜绝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
5、有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学校用电安全工作,经常对学校电路和用电器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
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要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师生用电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电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
要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安全用电常识。
教育学生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 所有用电器,不乱摸电源的线路、闸刀、开关及电杆拉线,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要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7、在操作有关电器的实验中,要在教师指导下,按要求使用,不得违规随意操作,有问题请示教师解决。
使学生知道人和大地都是导体,不得用湿手接触带电的线路和操作带电的电器。
不在高压线下放风筝,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8、加强学校的燃气管理,教育学生不随便拨弄燃气设施设备,避免因燃气引发安全事故。
第15篇 物流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电气设备、元件、材料等应购置、使用国家许可生产的厂家合格的产品。
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医生鉴定智力正常,无妨碍电气安全工作的疾病。
3、电工应按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并取得主管部门的电工操作资格证,才准操作。调换岗位的电工,必须熟悉新岗位的系统接线和电气设备性能,才能开始工作。电气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工作中严禁喝酒。
4、电气线路、设备的装、拆、修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进行操作。
5、装、拆、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电气安全规程、规章制度并符合规范,要做到装得安全、拆得砌底、检查正常、修理及时。
6、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必须良好,安全可靠。
7、电气设备的安全外壳、金属构架,必须根椐条件采用保护性接地(零)的措施。
8、电气设备必须装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可熔保险器或自动开关。
9、在发生大量蒸汽、粉尘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燃烧危险的气体、粉尘工作场所和储存易燃物质的仓库、厂房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10、定期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测试,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
11、雷雨天,室外高空作业在配电室设备,线路上的工作必须停止进行。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登杆作业。
二、变配电管理
1、建立出入登记制度,除配电值班人员,设备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应按重点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2、变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在变电室内用餐,更衣和存放食物,各种电气设备,母线应经常清扫,门窗、电缆间要有罩网,以防小动物进入而发生事故。
3、变配电室必须有绝缘垫、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夹钳、绝缘体、测电笔、指示牌等安全用具。
4、变配电室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票制度和倒钾操作票制度。
三、移动电器管理
1、凡可移动、使用380伏以下工程电压电器具,均属移动电器。
2、凡是移动电器均应绝缘良好、金属外壳要有接地保护,电源的相线上应装有熔断保护。
3、移动电器的引线、插头和插座应无损,并采用国家现行的标准产品,引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伏的橡胶电榄,截面应按电器的容量选定,中间不得有接头,并用三孔接头或四孔插头。插头和插座的接线应正确、牢固,外壳无破损,防止因接线错误或松动而造成外壳带电的危险。
4、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伏,在井下、锅炉等金属容器内或其他特别潮湿和周围都是危险金属的场所,行灯的电压应使用12伏,行灯的电源由专用行灯变压器供给,变压器的外壳、铁芯和二次线圈的一端应可靠接地。严禁使用自耦式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5、移动电风扇、电焊机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检测,并把测定记录上报设备部门审核,安全部门备案。
6、移动电器在使用时应注意工作环境符合安全要求。附件不得放置道口,非防爆电扇不准用于易燃爆气燃爆粉尘场所。
四、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
1、凡以电动机为动力、由操作者在操作时用手握持的电动工具,均属手持式电动工具。
2、电动工具均应绝缘良好,定期检测,并有检测记录。
3、电动工具的开关应无失灵、缺损、破裂,插头无破损,规格应相符。防护罩、盖和手柄无破损、变形或松动。
4、电动工具在使用中,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装设安全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否则使用者必须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5、无插头和插头额定电流小于工具额定电流手持电动工具禁止使用。
五、管理职责
1、设备部门应对各单位的动力照明箱、柜、板统一进行编号。各单位应定期进行检查,破损和缺件应及时修理。
2、设备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的电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维修、绝缘测定以及是常管理工作。
3、变配电室、高层建筑、存放易燃爆物资的建筑物,均应按规定装设接地装置或避雷装置。负责维护保养避雷装置的单位,必须在每年春季前对接地电阻测试完毕,做好记录,报设备部门审核,交安全部门存档。
4、设备部门必须严格按周期对避雷器、继电器、电缆等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有计划的检修和预防性试验,保证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电气管理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