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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管理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组织招聘、选拔和留任合适的人才。这一制度涵盖了从职位描述制定、招聘流程、面试技巧到员工入职、试用期管理、合同签订以及绩效评估等多个环节。
包括哪些方面
1. 职位描述: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技能要求和任职资格,为招聘提供依据。
2. 招聘流程:规范从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面试、录用通知到背景调查的步骤。
3. 面试标准:设定统一的面试评估体系,确保公平公正。
4. 员工入职:制定详细的入职引导计划,帮助新员工快速融入团队。
5. 试用期管理:设定试用期考核标准,以便及时评估新员工表现。
6. 合同签订:明确劳动关系,规定工作条件、薪酬福利、工作时间等。
7. 绩效评估: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评价,作为晋升、调薪和培训的依据。
重要性
1. 保证公平:通过明确的聘用流程,减少主观偏见,确保所有应聘者受到平等对待。
2. 提高效率:标准化的招聘程序能节省时间和资源,更快找到合适人选。
3. 降低风险:严格的入职审核和合同管理,预防法律纠纷。
4. 促进员工发展:通过绩效评估,激励员工提升自我,推动企业发展。
5. 塑造文化:良好的聘用制度有助于塑造积极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方案
1. 制定详细职位描述:与各部门合作,确保每个职位的职责、技能需求清晰明确。
2. 建立招聘流程:设定时间表,明确各阶段责任人,提高流程透明度。
3. 设计面试指南:提供面试问题模板,强调评估应聘者的软技能和适应性。
4. 入职培训:设计一套全面的入职培训计划,包括公司文化、政策和技能培训。
5. 定期审查:每年至少一次评估聘用制度的有效性,适时调整优化。
6. 法律合规:确保所有聘用政策符合当地劳动法规,避免潜在法律风险。
7. 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供对聘用过程的反馈,持续改进制度。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公正且符合法规要求的聘用管理体系,从而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推动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聘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法院关于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调研
书记员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开庭准备、案件审理、庭审进度、卷宗整理等办案流程的顺畅与否和办案质量的优劣,可以说书记员是当事人的联络员、法官的勤务员、庭审的服务员、案卷的整理员。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建设的加快、社会联系的紧密,案件总体数量在逐年增加,法院的审判任务更加繁重。与之相应,由于编制数是不变的,我院只能采用聘用书记员的措施。逐渐加大聘用书记员在法院中的比重。当前,如何让聘用书记员适应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如何让聘用书记员在协助法官办案中发挥更大作用,如何建好用好聘用书记员队伍等一系列问题,已经成为聘用书记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中需要认真思考和加以解决的问题,可以说提高聘用书记员的能力素质、强化聘用书记员的日常管理、解除聘用书记员的后顾之忧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 书记员队伍的基本情况
###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64、实有人数58人,法官员额数19、法官助理人数16、书记员6名,司法警察7人、司法行政人员10人。聘用制书记员有10人,均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院自筹资金保障。聘用书记员中25岁以下8人,26-35岁2人,任职2年及以下6人、3-5年4人,学历均为本科。根据司法改革的要求,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比例为1:1:1,目前我院书记员的缺口为3人。
二、 聘用书记员队伍存在的问题
当前、聘用书记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聘用制书记员制度落实异化,忽视书记员工作专业性,职业化难以实现,录用标准过高、标准混同,聘用合同签订流于形式,单列未实行。
(二)聘用书记员责任心缺乏和技能不足等问题,大多数聘用书记员责任心不强,认为自己不是正式的,缺乏干工作的热情,有得过且过的思想。
(三)聘用书记员工作稳定度不高,我院目前的聘用书记员年纪都比较小,而且学历均为大专学历,由于临聘和正式的在待遇上的差别较大,而且无论临聘书记员的工作完成的如何出色,始终不能转为正式的,还是必须参加统一的公务员公招考试,所以基本上在职的临聘书记员都是一边工作,一边准备考试,一旦考上就会辞职。这样造成聘用书记员的流动性过高,而且一直存在的缺口,新招录的聘用书记员又要花一定时间去培训才能熟悉法院的工作以及和法官培养一定的工作默契。也加大的法官的工作量。
三、综合以上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坚定书记员队伍职业化信念,在法院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适度增加聘用制书记员的待遇问题,缩小和正式书记员之间的差距,让其感受到法院的文化氛围,融入法院这个大家庭。
(二)更新观念,正视聘用制书记员的问题,不能太过于区分正式书记员与临聘书记员的身份差别,要融为一体,与聘用书记员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或两年,减少聘用书记员的流动性,以免影响审判工作的正式开展。
(三)认真贯彻落实聘用制书记员制度、落实合同管理、完善社保体系、变更招录要求,侧重专业性,稳定书记员队伍,完善书记员的职级晋升制度。合理规划,科学建设法院队伍。加大对聘用书记员的业务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由于较多临聘书记员并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在日常工作中除了加大其业务培训,还要多组织聘用书记员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四)由于聘用书记员的流动性较大,法院要与聘用书记员签订保密协议和责任承诺书,增强聘用书记员的保密意识和责任心。
; ; ;安阳市龙安区法院共有干警85人,在审执部门办案的法官人数为25人,现有正式在编的行政编制书记员为7人,事业编制的书记员3人,各业务庭聘用的书记员18人。
; ; ; ;书记员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 ; ;1、思想不稳定,人员流动性大。无论是在编的、还是临时聘用的书记员,均把目前的书记员工作当作短暂的过渡,而非自己一生的事业来热爱。目前我院行政在编书记员中有3名已经通过了司法考试,其中2名书记员法官审核手续上报未审批,一名正在参加法官任命前的培训学习。未通过司法考试的书记员中,还有一名担任法庭的立案工作。18名临时聘用人员,均把书记员当作跳板,一部分人是边工作,边学习法律知识,边参加司法考试,一旦通过,就跳槽到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有的甚至还未通过司法考试就到一些门槛较低的法律服务所从事案件代理工作;一部分书记员边边工作等待行政、事业单位公招公选的机会,一旦通过考试就跳出了法院。
; ; ; ;2、自1995年开始,龙安区法院公开招聘了五批工作人员,招录的五批公务员均为政法编制,除2011年的2名同志未担任法官,其余均担任业务庭的审判骨干。没有专门的书记员招录编制,未公开招录过书记员。
; ; ; ;3、因书记员80%为各业务庭自行聘用,他们中只有少数为法律专业,大部分为非法律专业,上岗前又无专门的培训,导致书记员水平参差不齐,表现在:各类笔录字迹潦草;不善于归纳、总结庭审中当事人讲话的重点;法律知识学习不够,不能弥补法官的粗心和疏忽;依赖法官提醒,案件承办人开庭需要一边驾驭庭审,一边注意书记员的节奏和记录的内容,分散了法官的注意力;整理卷宗不细心,几次案件评查中属于书记员立卷、订卷环节的瑕疵占到80%。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 ; ; ;4、书记员培训机制不完善。上级法院每年都会有专门的法官培训计划,对党组的、对新任法官的、还有新法律法规的专项培训,但对书记员的培训还从未有过。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思想上不重视书记员的工作,另一方面书记员队伍不稳定,使得主管机构不敢有长远的书记员培训计划、甚至认为培训是资源的浪费,无培训的必要。
; ; ; ;5、临时聘用人员待遇较低,缺乏归属感。这部分人员没有保险,只有最低的工资收入,不能享有正式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又缺少相应的激励机制,导致他们缺乏上进心,很难形成主人翁意识,工作积极性不高。
; ; ;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 ; ; ;1、增加书记员专项编制,确定书记员名额,充实审判辅助力量,同时对书记员进行相应的职级编配,可以参照法官津贴待遇给予相应的津贴补助,从根本上解除书记员的后顾之忧,从而解决书记员队伍思想不稳定、人员流动性大的问题,促进法院队伍人员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 ; ; ;2、提高书记员待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书记员的待遇、经费保障方面的支持,调动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扩大并稳定书记员队伍;
; ; ; ;3、加大书记员培训力度。建立健全书记员培训制度,不仅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还应加大对书记员的记录速度、计算机操作水平、政治纪律、保密意识等方面的培训,以保障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
; ; ; ;4、健全书记员使用制度。强化书记员责任意识,建立奖惩机制,将书记员各项业务技能、工作质量纳入考核范围,与工资待遇直接挂钩,切实增强书记员的责任意识。
第2篇 客运驾驶人聘用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齐全、有效的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
二、驾驶员必须符合的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5)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定期考核和再继续教育。
6)无以下行为:三年内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行为。
7)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等记录。
8)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或二十万公里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三、积极参加公司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活动培训学习,增强安全意识。
四、经公司安全科培训初审合格,在县交-警大队办理客运驾驶人资质审核表,经审核合格,同时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状,方能驾车。
五、驾驶员必须按期到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进行审验考核,公司并对其实际操作技术进行考核,驾驶员不达标的将进行专业培训,严重不达标的公司对其清退。
六、驾驶员要服从公司管理,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杜绝超速、酒后或疲劳驾驶,自觉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3篇 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
1、驾驶员应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驾驶相应的机动车五年以上者;三年内无重特大事故发生者;没有酒瘾、网瘾等有碍于车辆安全驾驶等不良行为者。
(3)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4)取得相应的车辆资格证件。
(5)符合(杭政办函〔2009〕356号)《关于加强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须具备三个条件。
1、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资格证;
2、经工程运输营运驾驶员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关资格;
3、非本市公安交警部门颁发驾驶证、行驶证的人员和车辆,须在企业所在地公安交警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2、应聘人员应进入下列录用工作程序:
(1)初试由职能部门进行形象目测,综合性提问或面试。
(2)初试合格后,可进入常规理论和适应性操作的技能评定。
(3)技能评定合格后,可进入医院进行准入岗位前常规体检。
(4)体检合格后经公司审定同意录用后,签定相关管理协议,进行上岗前车辆安全教育。
(5)准入岗位后试用实习期一般为3个月,特殊情况可顺延至6个月为限,同时签订责任书等。
(6)按公司的车辆安全风险规模、范围、应交纳一定的“车辆安全风险管理金”,金额0.5万元,每月按比例规定提取车辆安全风险。车辆安全风险管理金交纳不计息,聘用管理期满,经公司确认无责任事故全额退还,如有违约责任复核后退还。
(7)明确告知驾驶员按生产经营特性惯例,工作时间为24小时倒班制。
3、在试用实习期内,凡有下列不良行为的可以终止协议予以辞退:
(1)有章不循、不服从车辆安全和行政管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
(2)发生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责任行车事故。
(3)违章、肇事、被处以扣证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
(4)提供伪造的证书、证明的。
(5)在试用实习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第4篇 k医院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聘用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浙人政〔1998〕141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录〔1999〕42号文件《关于贯彻〈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为深化__区中医院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医院科学化管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员工队伍,保障医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在编职工、返聘人员、借用人员和聘用合同工。
第二章聘用条件和程序
第三条人员聘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四条受聘员工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合作精神;
3、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五条聘用程序:
1、明确聘用的岗位、人数和应聘条件;根据__区人事部门的要求,需参加统一招考的由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其他的由医院自主招聘。
2、由医院自主招聘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笔试及科室试用半个月,产生候聘人选,经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
3、拟聘人选参加健康体检,合格者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聘用。
4、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聘用合同由医院与员工签订,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是在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服从卫生部门领导管理的前提下享有高度自主权,同时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七条聘用合同期限按有关规定签订。新招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应届毕业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医院因工作需要,而本人不愿意签订合同的员工,给予30天留岗考虑时间,逾期仍不签聘用合同的,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要求辞职者,须经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同意。
第九条对因业务素质或工作态度等原因不符合上岗条件而医院不续签聘用合同的员工,按终止聘用合同处理。
第四章聘用人员管理
第十条聘用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第十一条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即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经过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及聘用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和员工双向选择,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医院成立待聘、解聘专项管理小组,由工会、人事、妇委、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员工的待聘、解聘、复聘的建议与管理。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待聘员工:
1、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符合《__区中医院奖惩办法》条款而受待聘处分者;
2、在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
3、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级医生负责制后或其它原因科室不再聘用,也未被其它科室聘用,医院安排其它工作岗位,但不愿意接受的;
4、受聘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期限为3-6个月),仍不能胜任的(由专家委员会评议确定);
5、两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不合格者;
6、受聘、人员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7、从事第二职业严重影响医院工作或在院内造成极坏影响的;
8、因体制改革,精简机构,缩减编制等原因,需要减员而本人拒绝安排其它工作的。
9、无正当理由而不报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违反法纪,影响了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
第十四条待聘员工在待聘期内应按医院安排参加有关的学习和工作,也可申请离岗培训,费用自理。同时要求每月向管理小组递交思想工作报告。
第十五条待聘员工在待聘期间有科主任同意试聘的,作为试聘员工。试聘期一般为3月,试聘期满后,科主任不同意聘用的仍作为待聘员工。
第十六条对于待聘期限内有突出表现可以提前复聘(但不少于期限的1/2)复聘需所在科室提出,管理小组鉴定,由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突出表现主要有被病人多次提名表扬、有突出事迹等。
第十七条待聘员工在待聘期间不享受效益工资(奖金),试聘员工在试聘期间效益工资(奖金)减半发给,其它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试聘、待聘、离岗培训的时间大于6个月延迟晋升一年。
第十九条一年内待聘时间超过6个月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可解除聘用合同:
1、新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未能符合岗位聘用要求:未能取得执业资格、待聘期内不同意转岗或无合适岗位聘用。
3、年度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4、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5、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医院造成重大损害的;
6、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第五章聘用合同工管理
第二十一条聘用合同工管理按照《__区中医院聘用合同工管理办法》实施。
第六章违约责任、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
第二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员工与医院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必须办妥工作交替手续;不得私自带走医院的科技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不得侵犯医院权益;违者,由医院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医院出资培训的员工与医院终止解除聘用合同,除缴纳违约金外,还应缴纳补偿费,补偿
费一般为培训所付的全部费用(脱产培训的,补偿费为培训费与培训期间工资总收人之和;就读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补偿费为培训费和培训期间工资总收入的60%之和),并按培训后在医院的工作年限,以每年递减10%的比例计算,满五年以上者免缴补偿费。引进人才特殊待遇和出国培养,院长特殊津贴按协议赔偿。
第二十五条由于医院方面原因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根据受聘人员在医院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解聘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停发:
1、重新就业;
2、应征人伍;
3、出境或出国定居;
第5篇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草案)
为适应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事管理权限及职责
1、行政办公室职责
在院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聘用人员招聘、录用、待遇管理、职级、档案管理等事项。
(1)负责管理聘用人事档案资料。
(2)负责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3)负责聘用人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4)组织医院对聘用人员的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5)协助各部门办理聘用人员的聘用、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6)负责督办财务科对聘用人员的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7)根据医院的工作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8)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2、聘用人员使用科室职责
(1)负责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2)对所属聘用人员的考核、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
(3)负责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3、财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聘用人员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发放;
(2)按时为聘用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作保险等。
二、聘用程序及方法
1、每年年底,办公室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科室,科室负责人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上报院领导审批。医院根据各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医院的发展规划方案,确定医院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岗位设置,确定人力资源计划,并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2、人员选聘:行政办公室根据院长办公会批准的人才需求计划,拟定招聘程序,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公开招聘。招聘过程中由行政办公室会同医务科、护理部等用人部门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并安排对聘用人员的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3、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同意聘用的人员,由行政办公室负责通知应聘者报到。报到当日,由办公室与聘用人员签订《试用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人事材料给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
4、行政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相应科室报到开始工作,并按照规定进行试用。
三、试用
1、新聘人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医院有关规定,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半个月的职工要求辞职,没有工资。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即随时解聘。
2、试用期的考核
试用期满后,由办公室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表》。聘用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写出试用期工作小结;然后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根据其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写出试用期考核初评情况及考勤状况。办公室根据初评情况及考勤情况确定考核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是否正式聘用。原则上,在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十天内,做出同意聘用、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
3、提前结束试用期
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员工,所在科室负责人可以提出提前结束试用期的建议,并将《试用期考核表》报请办公室、院领导批准。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所在科室可以提前向办公室提交《试用期考核表》,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
4、延长试用期的,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如再次考核无明显进步的,给予辞退。
四、人员录用
1、经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由办公室通知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由办公室存档,一份交所在科室存档,一份由本人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2、正式聘用合同分两种。一种是见习期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适合刚毕业没有取得资格证的职工。聘用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及是否考取资格证决定是否续聘。一种是长期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适合取得资格证书的职工。聘用期满后,如不发生解聘和离取情况,根据双方协商可继续聘用。职工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办公室。
五、人员培训
1、为提高聘用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医院会举办各种培训,并鼓励员工参加各种专业知识培训。
2、岗前培训:新进聘用人员岗前培训由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培训内容主要为医院规章制度、卫生行业纪律等,并进行政治思想、医德医风教育及文明礼貌用语训练,提高基本素质,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
3、业务培训,由所在科室负责,集中学习技术操作常规、医疗文书书写、计算机操作以及各类人员职责等。各科室对聘用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带教,科主任定期检查带教情况,并定期进行理论和技能考核。
4、聘用人员经科室考核,对达到工作要求并胜任本职者,报请医院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参加科室值班。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享有与本院职工同等的政治待遇。工资待遇参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工作标准执行。自上岗之日起薪,离职之日停薪。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补贴、奖金、福利等部分组成。具体规定如下:
1、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间发给本人生活费,标准为:本科有资格证者650元,本科无资格证者600元;大专有资格证600元,大专无资格证550元;中专有资格证550元,中专无资格证500元。
2、签订一年见习期合同人员,工资标准为:本科650元,大专600元,中专550元。3个月内无绩效工资,第4个月开始享受科室50%的奖金。
3、签订三年合同人员,工资标准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根据参加工作年限、资格证取得时间等条件,套发国家工资标准。享受所在科室100%的奖金。
七、考勤、休假及请假
聘用人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医院《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和正式在编职工一样享有公休假、探亲假、生育假、放射假等法定假日,待遇相同。
八、人员调动
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聘用人员在科室之间流动,拟调入科室须向医院写出申请,由所涉及科室和院长办公会批准,交由办公室存档。
九、离职与解聘
1、聘用人员要求离开本医院,应提前十五天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工资及培训押金。
2、医院根
据职员的表现或岗位设置计划,需要解聘聘用工作人员,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职的职员。
第6篇 l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深化内部改革,提升工商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省、市局关于清理临时聘用人员的会议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如下:
一、总体要求: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当前,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加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作为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推动全民创业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确保临时聘用人员队伍的作风与工商机关的作风建设相适应,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工商部门应有的良好形象。
二、压缩人员,控制人数。在现有人员数量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分类对待的原则,逐步减少临时聘用人员的数量,确保三年内达到省、市局规定的要求。
三、加强教育,严格管理。一是要与在职在编工商干部一样,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国家局、省局“六条禁令”的学习教育,加强对工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教育,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强化约束,抓好督查。对照各项规章制度,凡是在聘用期内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辞退。三是严格控制临时聘用人员人数,对确实需要使用临时人员的,各分局要做到计划在前,审批在先,不得擅自聘用,录用过程中,要严格把好准入关,切实把一些综合素质高、年龄轻、具备与本职工作相适应技能的人员充实到工商行政管理辅助岗位。四是规范聘用手续,今后,各用人单位对临时用工人员一律实行一年一聘,严格按照县局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聘用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范围、工资渠道。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各用人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新聘人员必需报局领导批准,到人教科备案,方可聘用。对一年一聘的协议也需报县局人教科存档备查。对临时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给工商部门廉政行风建设带来影响的,将严格追究用人单位责任,相应扣除考核得分。对擅自聘用临时人员,在以后辞退中造成不良后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当时聘用责任人的责任,所有损失由聘用责任人自己承担。
以上管理制度,希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加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重要意义,把临时聘用人员认认真真的管好、用好。
第7篇 镍业企业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镍业公司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聘用管理,提高公司员工聘用效率,实现人员需求与招聘的合理配置,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招聘、录用、试用转正及劳动合同签订管理。
三、工作职责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录用、试用转正及劳动合同签订的统一管理。
1.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招聘计划的制定及经批准后的实施。
2.各用工部门负责本部门用工需求申报。
3.总经理负责招聘计划及新增岗位人员招聘的审批。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试用员工的确认。
5.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下试用人员的批准,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上(含十级)试用人员的批准。
6.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十一级以下(含十一级)人员薪酬提出意见和建议,综合管理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用工部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协商,对七至十级以上人员(含十级)人员薪酬提出意见和建议,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7.各用工部门负责本部门试用期员工的试用考核及转正申报。
8.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试用转正的审核。
9.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下员工试用转正批准,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上(含十级)员工试用转正的批准。
四、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综合管理部及各用人部门在招聘人员时,尽量选拔有志于公司发展、忠于企业的“德才兼备”人员,同等条件下,以德为先。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管理部在有人员需求时,要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在选拔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
3.人岗匹配原则:综合管理部在进行人员筛选时,要量才录用,尽量选择适用型人才,避免能力过剩或能力不足造成的不良影响。
4.亲属回避原则:综合管理部及用人部门进行筛选时,应尽量避免亲属在直接管辖的工作岗位任职。
5.先批后招原则:人员招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统一招聘,不允许用工部门私自招聘和录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录用:
1)精神病或传染病患者;
2)有政治、经济问题者;
3)不满《劳动法》规定年龄者;
4)公安机关追捕或通辑的犯罪嫌疑人及有刑事犯罪记录者;
5)从青山董事局下属各子公司或本公司辞退或自动离职的人员;
6)所填简历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者。如学历要求、年龄要求、工作经历、个人资历等。
7)与原单位或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尚未解除。
五、招聘程序
1.用人需求与招聘申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及内容,明确本部门人员编制。当新增工作任务、员工离职空缺等原因产生的人力需求,填写人力需求表(见附表1),交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十级以下交分管副总批准,十级以上报总经理批准。审批完毕的人力需求表应至少提前5天提交综合管理部。
2.用人需求审核:综合管理部每年组织各部门编制下年度人力编制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综合管理部审核部门人力需求的标准。如为编制外招聘、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须以呈批表形式报总经理审批。如果为新增加岗位,用人部门必须编写岗位职责说明书,经公司例会讨论通过后进行招聘。
3.制定招聘计划: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人力需求表,编制人力需求汇总表,并在明确用人需求后3个工作日内拟订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包括拟招的人数、职位名称、任职资格要求,应聘人员的考核方案,招聘的截止日期,确定入职的员工上岗时间;招聘资料费、摊位费、广告费,以及招聘工作时间表等。
六、招聘活动
1.选择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综合管理部根据需求岗位特点、任职资格要求、人力市场情况等因素,慎重选择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招聘渠道选择及信息发布在完成招聘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目前,公司主要依靠以下渠道:
1)报纸招聘:本地发行量较大,读者群较多的报纸。
2)网络招聘:目前主要通过钢铁英才网、智联招聘网等直接发布职位。以后视招聘工作需求,再寻求新的招聘网站合作。
3)各种现场招聘会:参加各种大型招聘会。
4)校园招聘:与大、中专院校保持联系,定期输送毕业生,接收学生进行实习,并从中挑选合适人员留任。
5)内部推荐:鼓励公司员工推荐。
6)政府就业中心:搜集人才信息,或参加现场招聘会。
7)职业介绍所、个人中介:工商注册或个人从事的中介服务。
8)个人中介及其它可行的招聘渠道。其中,当地报纸、内部推荐、政府就业中心和职介所及为普工、熟练工招聘的主要渠道,网络招聘、校园招聘、内部推荐为技工、工程师、管理人员的主要渠道。
2.收集、筛选应聘资料
综合管理部积极收集并仔细筛选应聘人员资料,原则上,根据工种不同,筛选的基本标准如下:
1)简单体力型工种:如选料工,打包工、涂包工、清洁工,食堂服务员、宿舍管理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思想素质好。
2)熟练工型工种:如天车工、车工、钻工、电焊工、切割、煤气发生炉、aod炉、维修工、电工、驾驶员等岗位,要求初中以上文化,服从工作安排,思想素质好,并具有同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
3)技术型工种:如aod配气连铸浇钢、轧钢调整、主控室、电脑操作、统计员、化学分析室等岗位,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特别优秀或具有同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可放宽条件。
4)行政办公室人员必须是大专以上文化。
5)保卫人员要求初中以上文化,退伍军人、保安学校毕业者优先。
6)工程师、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其他岗位的素质要求,将根据工作岗位和企业具体情况而定。
3.年龄要求:
1)普通员工:22~48周岁,保安:20~40周岁;
2)学徒工:20~30周岁,熟练工:22~48周岁;
3)工程技术人员视情况而定,但男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
,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录用。
4)普通员工年满60周岁必须办理退休手续,不能继续留在企业工作;
5)管理人员年满65周岁必须办理退休手续,退出管理岗位。但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其它工作。
6)企业特聘的工程师或顾问年满70周岁必须办理退休手续,不再担任此项工作。
4.综合管理部初试
对于资料筛选合格者,综合管理部及时通过电话约谈或面试的方式组织初试。电话约谈适用于外地且不方便近期到来的应聘者,综合管理部面试人员需记录约谈结果;应聘者来公司面试,需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综合管理部面试人员填写面试评估表的初试部分。面试内容包括个人背景、所接受过的教育和训练、具备的资格、经验和能力等。
1)个人背景:个人特性、家庭情况、爱好、年龄、身体状况、社会关系等。
2)教育和训练:个人受教育程度和职能训练的深度、广度,相应的职称等级。
3)工作经验:曾经服务单位、任职、薪资、离职原因、个人专长,最突出的成就等。
4)资格和能力:上岗证、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实际操作能力、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
面试方式有口试、笔试、实际操作等。其中,口试针对所有面试人员,笔试针对行政人员和工程师等,实际操作针对技术工人、驾驶员、工程师等对动手能力要求较高的岗位。对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管理能力及领导能力测试。
综合管理部面试人员根据综合考察结果,决定是否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复试。
5.用工部门复试
经综合管理部初试合格者,由用工部门负责复试。用工部门通过业务方面的询问和考察,填写面试评估表复试部分。
简单体力型劳动,由综合管理部人员直接面试通过,不需要用工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试。其它人员必须经过复试合格才能进入录用审批程序。
初试和复试,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如综合管理部和用工部门共同面试,并共同填写面试评估表。
熟练工型工种由用工部门车间主任、负责人与综合管理部招聘专员共同复试,由用工部门负责人提出薪酬建议。技术型工种由用工部门及相关联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共同复试,由用工部门和相关联部门负责人提出薪酬建议。工程师、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由用工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共同复试,提出薪酬建议。十级以上管理、技术人员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共同复试,并确定薪酬待遇。六级以上管理技术人员由总经理组织集体复试,并确定薪酬,上报董事长及青山董事局。
原则上,初试和复试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综合管理部必须在复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通知应聘人员,并向应聘人员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公司录用通知即被视为未被录用。对于录用者,综合管理部还需详细告知公司地址、交通路线、报到资料等信息。
七、录用及入职
经复试合格的人员,均可进入公司录用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录用人员报到,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办理员工录用审批手续,查验相关证件,并根据需要进行背景调查。员工录用审批实行分级、分部门管理:10级(含)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审批,11级(含)以下员工由分管副总审批;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核录用员工的职务级别和工资级档等人事资料。
被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手续时应提供以下入职资料:
1)个人简历、员工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3)最高学历证明(含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人员提供);
5)体检证明原件(含肝功能5项检查、胸肺透视及其它常规检查);
6)健康证(仅食堂工作人员提供);
综合管理部在审核以上资料无误后办理入职手续;如体检不合格(各类传染性疾病、心脏病、肺病等)或提供证明资料与实际不符者不予以录用。
办理入职手续时,人事科负责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发放工作证、考勤卡,并办理一卡通充值手续,开始正式试用,起薪日从入职报到之日起。
入职手续完成后,新员工立即进行入职培训,包括综合管理部组织的一般入职培训,安环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用人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等,培训时间不低于8小时,主要内容为公司企业文化、工作环境、岗位职责和安全规范等。
八、人员报批及备案
公司各级录用人员都需按照青山钢铁董事局规定办理相关报批备案手续。级别为1~6级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公司上报至董事局确定、调整和管理;7~10级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拟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审批;11级及以下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综合管理部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公司所有级别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均需报相关集团公司和青山钢铁董事局备案。
九、试用及转正管理
所有录用员工均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般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年限确定。目前,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如没有试用期,部门必须在录用审批表上注明。试用期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负责人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做出评价。
综合管理部每月底向各部门发布到期转正人员名单,各部门根据试用人员工作表现决定是否予以转正。如给予转正,综合管理部将转正人员的《转正申请表》发至各部门负责填写,并逐级审批;如决定延长试用期,部门在到期转正人员名单上注明延期原因。如决定给予表现优秀的员工提前转正,用人部门负责人可随时至综合管理部领取《转正申请表》,逐级审批。
《转正申请表》审批完毕,综合管理部重新核定职位、职级、薪资待遇等人事资料,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所有新招聘人员从试用期开始缴纳工伤保险。
十、劳动合同
所有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详见《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十一、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十二、附则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聘用制度
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依据应聘者是否适合应聘岗位职务的素质和培养潜质,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考核准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申请人首先必须如实填写《职位申请表》,经面试、笔试、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申请人接到公司办公室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后按期到公司报到上班。
(一) 招聘员工资格要求根据企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基本要求,以及所在市住宅局颁布的“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考核评比条件中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标准,特拟定公司招聘人员资格标准要求。
1.管理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2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综合素质高,能力强,年龄在35岁以下。
2. 事务助理(房管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个别能力强的可适当放宽到中专以上。
3.机电工程师。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个别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能力的可适当放宽,具机电工程师职称,具5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下,机电主管工程师及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 机电维修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丰富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工作能力的适当放宽至中专以上。须持有电工操作证,具机电维修2年以上工作经验。
5. 护管队长。复转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中专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保安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军体训练能力和组织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 护管员。复转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高中以上学历,个别素质较好的可放宽到初中毕业生,
第9篇 南丰医院人事聘用管理制度
第五人民医院人事聘用管理制度
职工聘任聘用制度
1、医院实行二级聘任聘用制度,即院长聘任中层干部,中层干部聘任聘用所辖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人员。各职能科室的科长、主任除直接聘任聘用所辖范围内的人员外,医务(科教)科、护理部要积极主动参与并协助各临床业务科室的聘任聘用工作;总务科作为工勤人员的主管部门,同样要深入了解聘用工作情况,积极参与。各临床业务科室要了解医、护、工三类人员的工作情况,应经常主动与上述三个职能部门加强联系,相互协调配合。
医院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由各分管的医院领导负责,必要时可提请院办讨论。
2、在聘任聘用工作中,必须坚持讲政治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要以是否称职作为衡量标准,注重工作实绩。一般情况下聘任聘用期为3年(工作需要调动岗位,退休和新分配的除外)。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有关精神,凡哺乳期、产假期未满的女职工,应由原科室负责聘任聘用;外出进修职工也应由原科室聘任。其他有特殊情况的,按本规定第5条统一处理。
3、工作人员被聘任聘用后,要尽心尽责按岗位职责做好各自的工作,服从科内的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分配或明显不称职的人员,经教育无效的,科室可要求提前终止聘任聘用关系,报院长同意后执行。
4、聘任、聘用工作的基本程序
(1)全院职工每人自填一份《工作人员聘用表》,内容包括一般情况、自我小结、要求聘任聘用的职务、科主任(护士长)、职能科室意见、分管副院长、院长意见。拒绝填表者,作拒聘处理。
(2)各类人员完成填表后,由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签署意见,统一交院人事科;人事科按医、护、工分类,分送各分管领导审阅签字。
(3)本人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的,应在所填表格中写明,由原所在科室的负责人送人事科。人事科则负责分送相关科室阅签意见,并负责做好相关科室的协调工作。
(4)各类人员经分管院领导审阅后,再由人事科集中递交院长审定,尔后由医院统一行文公布聘任聘用名单,医院不单独签发聘书。
(5)对院中层干部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别由分管副院长直接审核,院长聘任。副院长的专业技术职务直接由院长聘任。
5、除正常的聘任聘用外,医院和科室可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和实际能力,并参照医院制定的关于行风奖实施细则的规定,关于专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年度考核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精神,对职工实行试聘、缓聘、不聘或解聘。职工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拒聘的要求。
(1)试聘概念:即为试用期,是正式聘用前的考核性用工形式。
试聘:科室因故对有关人员实行试聘的,试聘期定为半年。在试聘期内,该员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和其它补贴,但工资和年终奖只享受本科室同类人员的70%。
(2)缓聘:界于聘与不聘之间的,属缓聘。在聘用期间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无聘用岗位的。缓聘当年内晋升职称不予考虑。缓聘人员仍留原科室从事原工作,缓聘期不超过半年。缓聘期间享受岗位工资和50%绩效工资,奖金和年终奖不享受或享受本科室同类人员的一半,由科室根据其在缓聘期的工作表现决定,缓聘期满,缓聘人员进行书面小结,经所在科室评议(考核),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3)不聘:凡科室直接宣布不聘,职工拒聘、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而无其他科室接受的,均属于不聘对象。不聘对象下岗后,可向外流动,自找职业,医院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期内只发基本工资,无奖金。3个月后即作辞职或自动离职处理。对要求继续留院工作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由人事科安排试用工作,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无奖金。试用期满后仍无科室接受的,由医院行政会同院工会按《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关系或辞退。
(4)用人科室终止聘任聘用关系的,属解聘。一旦解聘后,应同时确定给予缓聘或不聘,并按相应待遇处理。
(5)拒聘或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有关对象作出这一决定后,应尽快自行联系接受科室,在一定期限内无其它科室接受的,即给予不聘处理。
6、若医生、护士岗位变动被医院聘任为后勤工作的,按后勤平均奖发放。
7、大中专毕业的见习医生、护士上岗五年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临时编制人员给予解聘或辞退;正式编制人员给予换岗。
职工离岗退养制度
1、范围、对象
医院在编职工中符合下列条件者之一:
(1)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2)距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之内或男性职工工龄已满30年,女性职工工龄已满25年者。
2、办理程序
由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提出书面申请,或由医院劝告内退的,由内退者填写《内部退养审批表》,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经批准同意后,由人事科办理内部离岗退养手续。
3、内退待遇
内退人员在办妥离岗手续后即可离院退养。自次月起享受内退待遇,至正式退休时止。
(1)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由医院交纳。
(2)未交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医院每月补发全额住房公积金。
(3)内退人员不再享受医院在岗人员的一切福利待遇。年终按退休人员标准慰问。
(4)医药费报销标准按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
(5)内退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由人事科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内退待遇同时停止执行。
4、其他事宜
(1)凡因后勤服务社会化,后勤剥离时,要求内退的,在医院权限内,距法定退休年龄在10年之内或工龄已满25年的职工(女职工工龄已满20年),也可以办理内退手续。
(2)内退人员仍为医院职工,由人事科负责管理,内退人员在离岗期间,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由此造成不良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并由医院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5、本规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职工离岗培训制度
1、范围、对象
在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已与医院确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在竞争上岗中未被聘用的职工。
2、方法、时间及待遇
(1)方法:采用个人在院自学或医院集中培训和外送有关机构培训等形式,培训内容由个人根据市场导向或医院岗位确定,报院部审批。
(2)时间:离岗培训期限为1年一周期,期满经本人申请,批准同意后可参加新一轮的竞争上岗,如再次未被岗位聘用,符合内部离岗退养条件的可办理内退手续,不符合者办理辞退手续。
(3)工资、福利
院内离岗培训人员只享受基本生活费(基础工资、市定补贴和保留津贴)
,工龄连续计算。培训期间院外学习费用自理,但可享受医院每月100-200元培训补贴。住房公积金、个人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保等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医院和本人缴纳。
医药费报销标准参照聘用职工执行。
医院为离岗人员保留档案工资,离岗期间如遇调资,则增发基础工资。
3、其他规定
离岗培训人员劳动关系仍在医院,人事管理挂靠人事科。
离岗培训期间,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按医院规章制度处理。
第10篇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聘用
第1条为规范企业应收票据的管理,防范应收票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企业应收票据管理应遵循核准、记录和保管职能相互分离原则。
第3条应收票据的审核。
1.企业在接受应收票据时,财务人员要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仔细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以假乱真,避免或减少应收票据风险。
2.收回的票据为非统一发票抬头客户正式背书,因而未能如期兑现或交货尚未收回货款,且不按企业规定作业,手续不全者,其经办业务员应负责赔偿售价或损失的
第4条应收票据的批准。
1.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书面批准。
2.接受客户票据需经批准手续,降低伪造票据以冲抵、盗用现金的可能性。
3.票据的贴现须经主管人员审核和批准,以防伪造。
第5条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1.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包括收到票据、票据贴现、期满兑现时登记应收票据等有关的总分类账。
2.销售会计应仔细登记应收票据备查簿,以便日后进行追踪管理。
第6条应收票据的保管。
1.企业设专人保管应收票据,且保管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
2.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出付款。
3.对已贴现的票据应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第11篇 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驾驶员、押运员的聘用及管理,提高驾驶员、押运员的整体素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品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的招聘和管理。
3 责任
人员招聘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4 内容与要求
4.1 遵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对从业人员进行聘用和管理。
4.2 聘用人员条件
4.2.1 聘用驾驶员应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并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货物)从业资格2年以上;
4.2.2 驾驶员年龄在25周岁至55周岁,须持有汽车驾驶证2年以上持有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具备拟聘驾驶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2.3 押运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持有押运证,具备拟聘押运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2.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工作秘密。
4.2.5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学习应变能力较强。
4.2.6 正式录用前要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后方可录用。
4.3 聘用程序
4.3.1 招聘:根据计划人数,招聘所需驾驶员、押运员。
4.3.2 考核: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对应聘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所承运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应急救援措施等进行培训并考核。并对应聘驾驶员进行驾驶技术考核。技能评定合格后,可进入医院进行准入岗位前常规体检。
4.3.3 录用入职:经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签定劳动合同和责任书。
4.3.4 续聘。公司对聘用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聘用到期后,如需续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4.4 聘用待遇
4.4.1 公司按驾驶员工资标准给付工资。
4.4.2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所聘用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4.4.3 按公司的安全风险规模、范围、应交纳一定的“安全风险管理金”,金额按不同车辆类型分别核定,重大型1万元,中型0.7万元,轻、微型0.5万元,安全风险管理金交纳不计息,聘用管理期满,经公司确认无责任事故和违约责任全额退还。
4.5 日常管理
4.5.1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及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4.5.2 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记录准确可靠。
4.5.3 工作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消除的要及时向领导反应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发生事故如实及时上报。
4.5.4 严格执行驾驶员、押运员的持证上岗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作业。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4.5.5 爱护和正确使用岗位设备、工具、防护器具和消防用具。
4.5.6 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合理建议,实现安全运输。
5 相关记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台账》
《劳动合同》
《岗位责任书》
第12篇 促销员聘用管理制度规范
一、目的:为明确公司促销员聘用的各项标准,特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促销员职位
三、内容说明
1、促销员类别
人望促销员共分为两个类别,不同类别促销员在招聘实施、工资发放等方面将有所不同,具体说明如下:
01 人望自行聘用促销员:自行聘用促销分为两类,一类由本公司自行支付工资;另一类由采购洽谈财务代收取供应商费用,由本公司支付促销员工资类;自聘促销员均享受本公司各项福利待遇,属公司正式员工;
01 供应商派驻促销员:即由供应商自行招聘,支付工资,并享受供应商各项福利待遇的促销员;
2、不同类别促销员实施说明
人望自行聘用促销员
01 由采购部根据商品销售情况或营销部需求进行审核,审核后确属需要进行聘用促销员,则报人事部进行招聘;
01 根据《员工招聘管理制度》,由采购部填写《人员需求表》,并注明所招聘促销员的工资待遇、提成计算规则、拟派驻分店、招聘人数、促销品牌名称、供应商名称、试用期等信息;
01 若为代收供应商费用招聘的促销员,则需采购部提供代收款协议至人事部与财务部进行核查,确保费用支出;
01 《人员需求表》必须注明属哪类招聘类型,并经采购部第一负责人审批同意,人事部方可执行招聘(注:若属代收供应商费用需提供协议);
01 人事部在收到招聘需求后,需于15天内将促销人员招聘到位;
01 自行聘用促销员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并享受本公司各项福利待遇;
01 自行聘用促销员原则上试用期为两个月,具体试用期由采购部在人员需求申请内注明,未注明者人事部将按两个月试用期标准实施;
01 商品部需于每月初5日前提供自聘促销员提成明细表,经采购第一负责人审批同意,报人事部核算薪酬即可,同时抄送一份至财务部扣供应商费用;
01 财务部必须确保按采购部签定的收款协议收取相应款项,包括固定费用与浮动提成费用;
01 自行聘用促销员将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参照公司员工标准执行;
供应商派驻的促销员
01 由采购部与供应商协商派驻促销员,此促销员由供应商自行招聘,并由供应商开具加盖公章的《促销员入场证明》,并注明促销品牌名称、供应商名称、拟派驻分店、派驻人数及派驻时间等,由办理入场的促销员交至本公司人事部;
01 供应商派驻的促销员为非本公司员工,由供应商支付工资待遇,并享受供应商各项福利待遇;
01 供应商派驻的促销员必须服从本公司的工作安排,并遵守《促销员手册》内的各项条款,若有违反则按制定予以处罚;
01 供应商派驻的促销员本公司仅与其签定《供应商派驻促销员进场工作协议》,协议期参照供应商《促销员入场证明》上标注而定;
注:1、自聘促销员或供应商派驻促销员入职按《促销员手册》内劳动管理章节标准办理;
2、所有促销员入职均需在人事部或人事部授权代办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促销员进场未提交“入场证明”
则不得接受其到店工作,一经发现有未办理入职手续到店工作的促销员,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四、附件:《供应商派驻促销员进场工作协议》、《促销员聘用需求表》、《代收供应商费用协议》、《代收供应商费用促销员工资表》;
五、该制度从__年02月01日起正式实施,营销中心对该制度有最终解释和变更权利;
六、流程图
采购部提交人员需求
采购部负责人审批
人事部审核
人事部根据数据核算薪酬
每月5日前商品部提交提成数据
合适人员入职办理
代聘需提交协议
人事部根据工资表提交代收供应商费用促销员工资表至财务部
财务支付工资并代扣供应商费用
第13篇 幼儿园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5)
幼儿园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五)
由于幼儿园在编工作人员不够,需聘请一些编外人员来工作,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聘用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人)必须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接受工作考核。
2、工人如果要辞工,须提前30天向单位书面提出;单位不再与工人续签合同,也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人。
3、工人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否则以旷工处理。1学期病事假10天(含10天)旷工1天(含1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4、工人与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一签)。
5、工人的工资待遇
(1)工人初来时,工资面议。工作态度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的以后逐年按工资的5
第14篇 建筑集团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建设集团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1 .实行全聘制,采取逐级聘任、签约办法
( 1 )副总经理、三总师的聘任,由总经理提名推荐,董事会集体研究考察,由总经理聘任;
( 2 )部门负责人(经理)的聘任:
l )部门负责人由分管副总经理或三总师提名推荐,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德、勤、绩综合考察确定后,由分管副总经理聘任并与其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后上岗;
2 )部门副职的聘任,采取部门正职提名推荐的方法,报总经理室认可确定,副职与正职签订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后由正职聘任上岗。
( 3 )部门工作人员的聘任:
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及年度工作目标,合理提出一人多岗的岗位设置及人选建议,总经理室按其专业职能确定后,由部门负责人与职能人员签订仁岗合同后上岗。
( 4 )直属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部经理,分别由股东单位和职能部门联合推荐,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由总经理与其签订年度目标管理或项目管理责任书后聘任上岗。
2 .聘期和待遇
聘期(指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职能人员)原则上一聘五年,聘期届满,经考核.胜任工作者可继续聘任。受聘后按企业规定新任职务,确定其相应的职务等级和职务工资
3 .解聘条件和待遇
( l )受聘期间调出本公司,自行解聘,按现职务工资等级介绍给调入单位
( 2 )聘期届满,基本称职的因企业调整等原因不再续聘。除保留其最后受聘时的工资等级外,不再享受原职务待遇。安排新工作后,其职务、特别待遇按新岗位确定。
( 3 )在聘用期间,工作失误造成较大信誉、经济损失或考核得不到本部门的多数人员拥护,或表现较差,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认为其不称职的,给予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最后受聘时的工资待遇,如重新聘用,按新岗位确定待遇。
第15篇 危险品车辆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
一、危险品驾驶员须知:
1 、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符合交通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和《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 <>规则》 规定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规定审检合格,并发给相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2 、凡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3 、凡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里程达五万公里以上。
4 、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50 周岁以下,并一年检查一次身体(在县级以上的医院检查)。
5 、有一定机械常识及故障判断和排除能力,并且具备较强的临危处置能力。
6 、须一次交纳风险抵押金3000 元以上。
二、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管理规定,按时参加政府、行业和企业组织的驾驶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学习和考核。
三、随车携带运输危险、化学品货物的有关证件,如道路运输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运输危险货物时,经过特殊地段,要按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行驶。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货物时必须索要运输货物的运单、数量及品名,并要保管好运单。
五、随车携带的灭火器、gps 设备,防滑链、三角木、防静电地线必须齐全、有效,并按时检查。
六、全车所有各种警告标志(如反光带和防爆、防毒文字图案,驾驶室顶部放置的危险品标志灯),必须洁净明目、干净、平整牢固。
七、严格遵照车辆及其设施的“强行保养”制度,发现隐患或故障应及时排除或维修。
八、自觉保护gps 监控车载终端设备,严格执行gps 车载监控管理制度。
九、主动和自觉接受公安、交警、运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监控和检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十、熟练掌握事故现场处理程序和规定要求,防止危险、化学品因事故酿成爆炸、泻漏、污染等重大恶性事件。
十一、招聘危货车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接受再教育,并做好自检自纠工作,定期汇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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