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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工程消防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消防设施管理:涵盖消防设备的安装、维护、检查和更新,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正常运作。
2. 消防规程制定:规定火警报警、疏散、灭火等程序,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行动指南。
3. 培训教育: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4.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对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
5. 检查监督:设立专门的消防检查机制,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消防隐患。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火灾事件的关键,应包括以下要素:
1. 火灾报警:建立快速有效的火警通报系统,确保火情能在第一时间被发现并报告。
2. 应急指挥:设立临时指挥中心,负责协调救援资源,指导疏散和灭火工作。
3. 疏散计划:制定详细的安全疏散路线图,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撤离现场。
4. 灭火行动:明确各类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初期灭火。
5. 救援配合: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外部救援力量的及时介入。
6. 后续处理:火灾扑灭后,进行现场清理,评估损失,修复受损设施,并进行事故调查。
上墙模板
1. 消防设施分布图:清晰标注各类消防设备的位置,便于快速定位。
2. 消防规程海报:简明扼要地列出火警处理流程、疏散路线和人员职责。
3. 灭火器使用指南:图文并茂地展示灭火器的操作步骤。
4. 应急联络表:列出关键联系人和电话,包括内部应急团队和外部救援机构。
5. 危险源警示牌:标识出潜在的火灾风险区域,提醒员工注意防范。
这些内容应制作成易于理解的图表和海报,悬挂在显眼位置,确保所有人员都能随时查阅和遵守。通过严格的工程消防管理制度,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风险,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屋面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管理措施
屋面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管理点
⑴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⑵施工及管理人员要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机械,注意安全用电。
⑷搬动卷材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损坏卷材。
⑸在放置卷材时,汽油附属材料区域设专人看管,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⑹作业区要配置不少于20个手提式干粉灭器。
⑺登高作业应搭设临时架子,高空作业还应系安全带。
⑻进入现场所有人员,应遵守现场一切规章制度。
⑼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⑽施工中各专业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⑾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配戴胸牌。
⑿卷材包装纸及杂物要及时清理,堆放在指定地点,确保场容清洁,活完场清。
⒀屋面施工属临边作业,操作工人必须系安全带,禁止将清理的灰渣、废料向下抛落,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
⒁密封膏、卷材属易燃物,所有材料必须密闭容器包装,严禁露天存放,进厂后应存放在指定的仓库内,消防器材应配置齐全,有专人负责,施工时应严禁烟火,加强通风防毒管理,确保作业面空气流畅,非专业人员严禁进入。
⒂边角余料应及时回收,及时清运,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扔乱放,形成火灾隐患。
⒃施工前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消防、防中毒教育,责任工程师做好各类交底,预防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⒄各项工序施工前,必须对操作工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2篇 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制度(15)
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制度(十五)
1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1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及楼层及时增加灭火器。
1.2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更换干粉,灭火器材必须在经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置,不得购置对环保有影响的灭火器,对购置的伪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用火管理制度:
2.1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
2.2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开具用火证,并配备灭火人员和灭火器材。
2.3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消防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位、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3材料防火管理制度:
3.1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存放、储存易燃材料;
3.2各种易燃材料的储存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吸烟及明火操作;
3.3易燃物品的堆垛不宜过高;垛与垛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
3.4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
4电工防火制度:
4.1各种电器设备装修必须按供电局规定办理;
4.2临时用电线路,应根据使用环境,如潮湿、高温等,选择不同类型导线,必要时要穿套管,导线之间,导线与墙壁,金属物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或加套管保护。
4.3根据电气设备的容量,正确使用相应截面的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的保险丝,以防止超负荷。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4.4导线与导线、导线与设备之间的接头必须接牢;
4.5变(配)电室内应经常保持整洁;变(配)电室内不得进行其他操作和休息;不准存放易燃物品;
4.6安装电器设备时,不准超过用电负荷量,并且要接头牢靠,绝缘良好和装有合格的保险设备;
4.7化绝缘油及使用喷灯、电炉等明火操作必须事先报经消防部门批准;
4.8暂设电工人员对所管一切电器设备和线路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消防要求;
4.9导线与墙壁、顶棚、金属构件、可燃物品应保持适当距离或加套保护;
4.10露天电闸箱必须有防雨设备。
5油料库防火制度:
5.1油料库要通风、干燥,不得用易燃物支搭;
5.2油漆库不得混存其他物品,包装用品要及时清除;
5.3油料桶要码放整齐,品种分清,库内要留通道,库门不得堵塞;
5.4库内温度不能超过摄氏35度;
5.5库房内外严禁吸烟;
5.6库内要保持通风干燥,严禁在库房内配料操作,配足消防器材。
6办公室防火制度:
6.1办公室内吸烟应设立烟灰缸或防火水桶,不得随地乱扔烟头;
6.2不得在办公室内放置大量纸张等易燃物,办公用废纸应置于纸篓内;
6.3有电暖器的房间严禁存放和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电暖器旁不准存放纸张,办公桌应与电暖器留有1米的安全距离;
6.4不准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
6.5下班后拉闸断电,严禁在室内私拉电线。
7宿舍防火安全制度:
7.1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
7.2宿舍内照明电线严禁乱用或私拉电线;
7.3在宿舍内吸烟要设置烟灰缸或防火水桶;严禁随地乱扔烟头;严禁卧床吸烟;
7.4宿舍内取暖炉具应距离可燃物质不小于1米,并远离电线等易燃物;
7.5取暖炉具应指派专人看管,宿舍内无人时必须拔掉电暖器的电源。
第3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具备以下消防安全条件
(一)施工现场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建筑工地周围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登高作业要求,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材料堆场应满足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要求;建筑物内应设置标明疏散楼梯间和安全出口的临时醒目标志,视情安装楼梯间和安全出口的临时应急照明。
(二)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施工现场应按照总平面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保证管网压力和流量,应随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三)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救生绳和简易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员工宿舍区与明火作业区、生活用火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员工宿舍内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五)建筑外墙搭建的脚手架、围护网等所用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下发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要求。
二、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三、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以下消防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
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整改措施。施工单位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等。
五、加强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第4篇 物业工程部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防火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员工防火及消防安全意识,规范员工防火及消防安全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及增强员工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区内全体员工。
3.职责
3.1工程部须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正常运行,保证正常供水供电。
3.2工程部人员须及时通知安管部灭火,并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安管部进行灭火工作。
3.3安管部须认真做好消防配置的置放与管理工作,发生火灾时,要及时做好灭火工作及人流的疏散。
4.内容
4.1在中央保安监控室,应具备以下资料及锁匙:
4.1.1一套完整准确地记录物业火灾预报系统及干湿灭火装置位置图及消防系统图,包括:烟感/温感探测器和主控屏位置,手提灭火器和灭火毯位置,消防栓箱破玻璃按钮和警铃位置,消防栓和喷淋系统外接消防接合器位置、喷淋泵和消火栓泵位置等。
4.1.2一套清楚及准确的建筑平面图,图内明确表示各防火卷闸、防火墙、防火门、消防电梯、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等。
4.1.3一套各种消防设备设施之备件清单。
4.1.4一套完整的排烟通风图。
4.1.5一套完整的天然气管道分布图及阀门位置图。
4.1.6紧急情况时联络人的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表。
4.1.7所有公共通道门钥匙。
4.2所有吸烟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
4.3维修工作中需要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各专业不得存放易燃油料。
4.4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露应及时报告。
4.5当发生火灾警报,各人员一定要认真处理,直到确定火警熄灭或确认是误报为止。各员工遇事时请保持冷静,行动时不要过于急躁。
4.6任何人士如发现火灾,应先用对讲机或电话报告发生火警的位置和本人的动向。
4.7各工程人员在巡查时,嗅到异味或怀疑煤气/石油气泄漏时,不得在现场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开关等任何电器,避免发生爆炸。到达安全地带后,立即向上级或消防控制中心汇报。
4.8任何用户的二次装修和工程部外判施工必须遵循《施工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4.9如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正常运行,保证供水供电,并及时通知安管人员灭火。
4.10发生火灾时,工程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4.10.1工程部经理前往消防控制室协调救火工作。
4.10.2迅速从消防报警系统主屏找出火警的楼层和警报之种类。
4.10.3通知工程师有关情况。
4.10.4通知所有当值员工,尤其是身处地库及机房之员工。
4.10.5当消防员到场,立刻配合安管员向他们报告所知情况。
4.10.6其他当值工程人员留守岗位候命戒备。
4.10.7专业工程师职责:
4.10.7.1立即通知小区冷水机组房和配电室发生火警警报,关闭冷水机组。
4.10.7.2确保各消防系统运作正常。
4.10.7.3向消防指挥员提供技术意见。
4.10.7.4通知与消防操作无关的工程人员在工程部或本岗位候命。
4.10.7.5根据情况改变以下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
4.10.7.5.1开启适当位置的排烟系统
4.10.7.5.2空调通风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将发生火灾之楼层、其上两层和下一层之空调和送风系统关闭,以防止浓烟蔓延。
4.10.7.5.3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停止客用电梯和手护电梯。
4.10.7.5.4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开启或停止消防系统水泵运行。
4.10.7.5.5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关闭正常照明,保证应急照明。
4.10.8在冷水机组房的员工应:
4.10.8.1立刻察看全机房范围,确定警报是否源自冷水机组房。
4.10.8.2如火灾在机房内,不要冒险;在可能情况下,关闭冷水机组,用现有灭火器将火扑灭。如不能把火扑灭,应立刻离开现场。
4.10.9当值工程人员发现所属区域发生火情时职责:
4.10.9.1立刻上报,不要独自冒险,
4.10.9.2在可能情况下,用手提灭火器尝试把火扑灭。
4.10.9.3如发觉火势蔓延,应尽快离开现场,
4.10.9.4与工程部保持联络及依照上级之指示行动。
4.10.10当火被扑灭或确证是误报后:
4.10.10.1将火灾警报系统及其它消防、喷淋系统重置还原,如有消防局官员在场,须征得其同意才可行动。
4.10.10.2如喷淋系统正在洒水,应关闭相应区域信号闸阀,以便清理更换喷淋头及其它损毁的设备设施,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4.10.10.3检查受影响的楼层,并拍照作好记录。
4.10.10.4尽快写出报告连同照片及出事原因呈交总物业经理。
5相关记录
《事件报告》 hd__-gc-043-a-01
第5篇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消防管理措施(4)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消防管理措施(四)
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1)、电气线路过负荷引起火灾
线路上的电气设备长时间超负荷使用,使用电流超过了导线的安全载流量。这时如果保护装置选择不合理,时间长了,线芯过热使绝缘层损坏燃烧,造成火灾。
(2)、线路短路引起火灾
因导线安全步距不够,绝缘等级不够,所久老化、破损等或人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线路短路,强大的短路电流很快转换成热能,使导线严重发热,温度急剧升高,造成导线熔化,绝缘层燃烧,引起火灾。
(3)、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火灾
导线接头连接不好,接线柱压接不实,开关触点接触不牢等造成接触电阻增大,随着时间增长引起局部氧化,氧化后增大了接触电阻。电流流过电阻时,会消耗电能产生热量,导致过热引起火灾。
(4)、变压器、电动机等设备运行故障引起火灾
变压器长期过负荷运行或制造质量不良,造成线圈绝缘损坏,匝间短路,铁芯涡流加大引起过热,变压器绝缘油老化、击穿、发热等引起火灾或爆炸。
(5)、电热设备、照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
电炉等电热设备表面温度很高,如使用不当会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等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
(6)、电弧、电火花引起火灾
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等会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
施工现场由于电气引发的火灾原因决不止以上几点,还有许多,这就要求用电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检查,可以说是可以预防的。
2、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针对电气火灾发生的原因,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制定出有效的预防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从理论上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要认真选择,当线路上出现长期过负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2)、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涮锡后再与设备安装,以防加大电阻引起火灾。
(4)、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现场中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5)、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6)、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7)、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8)、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10)、设有消防设施的施工现场,消防泵的电源要由总箱中引出专用回路供电,而且此回路不得设置漏电保护器,当电源发生接地故障时可以设单相接地报警装置。有条件的施工现场,此回路供电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供电线路应在末端可切换。
(11)、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12)、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2.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12.2、当电源线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12.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第6篇 工程现场消防管理制度(2)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二)
1、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消防器材。
2、保卫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3、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4、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7、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8、保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刻组织人员扑灭,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9、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7篇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 录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第8篇 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1】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三、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审批制度安全规定及“十不烧”规定。
现场动火作业人员需持有动火证,佩戴动火监护人袖标。
四、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五、油漆、危险品、材料仓库,必须符合消防要求,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现场的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一级箱到二级箱的巡检制度管理。
电工必须每天填写巡检记录表,三级箱挂起离地60cm使用,电缆要架空使用,并有明显标志,一、二级配电箱要接地,以防发生电气火灾和漏电伤人。
七、发现火警的时候,应迅速地、准确的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动会向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知识和防火警惕性。
九、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一时难于消除的隐患,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单位要制定消防保卫机构和消防制度职责到人。
十一、对违反操作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消防检查制度
1、各房建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本单位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
2、专(兼)职防火人员对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每天检查两次(班前、班后),对一般部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施工班组每周要组织班长、工段长,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防火负责人或质安部。
4、班组、部位要落实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通道。
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井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
4、库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设电熨斗、电水壶等电器设备。
5、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泡,其功率不得超过60w,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cm以上。
6、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刀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计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8、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库内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并要有专人管理,落实责行,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1、管理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
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
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混装运输。
9、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双人双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 一起退回。
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责成班组长级以上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进行,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施工队、仓库等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电器设备或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8、易燃、易爆施工队、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消防器材管理维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对消防器材,应加强维修和保养,要保持整齐、干净、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
对怕冻的器材,在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使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如果重量减少l/10,应补充药剂和充气。
4、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由安保部负责监管,各二级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处、仓库部位的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落实责任,负责管理。
5、消防器材无警不动,对挪用或损坏者应给予适当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按消防条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予以处罚。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1、发生火灾,岗位责任人要立即报警,同时积极组织扑救,将火灾扑灭在萌芽之中,不得隐报。
2、警卫人员从报警到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结束,始终要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勘察结束后,经公安消防机构和保卫人员同意,才能组织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3、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情节,对有关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追究有关人的刑事责任。
4、发生火灾后,应将事故经过、损失和调查处理情况,在防火档案中登记备案并写出书面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构。
义务消防队职责义务消防队在项目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消防队员由各部门人员、劳务作业处及专业分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其工作职责如下: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条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遵守纪律,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每周对责任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三、杜绝违章用电和违章用火,及时更换老化线路。
四、及时向安保部报告责任区域内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危险品的存放情况,保证各种危险品的存放符合防火要求。
五、承担责任区域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维护和保养,根据责任区域的防火需要,随时向安保部申报所需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的种类和数量。
六、 防火重点部位必须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七、负责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防火灭火知识,使责任区域的工作人员均能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 “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八、积极参加安保部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熟悉本项目的消防应急预案。
九、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定一、为了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
三、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各部门应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使防火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四、项目经理部确定一名领导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
成立有关部门防火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消防工作。
各劳务作业处及专业分包单位成立相应的防火领导小组,服从项目经理部防火领导小组的领导。
五、项目经理部应设置消防安全机构,安保部设专人负责防火工作,委托各劳务作业处及专业分包单位管理的消防设施需明确职责、范围。
六、项目经理部成立义务消防队,并经常训练,定期考核。
七、安保部防火工作的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2、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3、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4、组织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器材;
5、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6、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7、调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八、动火作业时,必须由安保部的批准。
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九、项目经理部现场办公室内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十、不得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办公室内。
办公区域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严格用火、用电管理,防止引起火灾。
十一、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十二、项目经理部的员工,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办公楼内外的疏散路线。
十三、安保部要按照有关电力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对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十四、消防安全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义务消防队员、职工,闻警后必须及时赶赴火场,扑救火灾。
十五、安保部应定期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六、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或集体,可由项目部给予表扬和奖励: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
2、严格执行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3、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国家财产和保护人民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4、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5、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者,表现突出的;6、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的。
十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较轻的,项目部给予经济处罚、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擅自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他用或损坏的;
2、违反消防法规和制度的;
3、对存在火险隐患拒不整改的;
4、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5、贯彻消防法规不力,管理不严或因玩忽职守而引起火灾事故的单位领导人。
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制度【2】
1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1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及楼层及时增加灭火器。
1.2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更换干粉,灭火器材必须在经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置,不得购置对环保有影响的灭火器,对购置的伪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用火管理制度:
2.1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
2.2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开具用火证,并配备灭火人员和灭火器材。
2.3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消防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位、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3材料防火管理制度:
3.1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存放、储存易燃材料;
3.2各种易燃材料的储存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吸烟及明火操作;
3.3易燃物品的堆垛不宜过高;垛与垛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
3.4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
4电工防火制度:
4.1各种电器设备装修必须按供电局规定办理;
4.2临时用电线路,应根据使用环境,如潮湿、高温等,选择不同类型导线,必要时要穿套管,导线之间,导线与墙壁,金属物之间。
应保持适当距离或加套管保护。
4.3根据电气设备的容量,正确使用相应截面的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的保险丝,以防止超负荷。
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4.4导线与导线、导线与设备之间的接头必须接牢;
4.5变(配)电室内应经常保持整洁;变(配)电室内不得进行其他操作和休息;不准存放易燃物品;
4.6安装电器设备时,不准超过用电负荷量,并且要接头牢靠,绝缘良好和装有合格的保险设备;
4.7化绝缘油及使用喷灯、电炉等明火操作必须事先报经消防部门批准;
4.8暂设电工人员对所管一切电器设备和线路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消防要求;
4.9导线与墙壁、顶棚、金属构件、可燃物品应保持适当距离或加套保护;
4.10露天电闸箱必须有防雨设备。
5油料库防火制度:
5.1油料库要通风、干燥,不得用易燃物支搭;
5.2油漆库不得混存其他物品,包装用品要及时清除;
5.3油料桶要码放整齐,品种分清,库内要留通道,库门不得堵塞;
5.4库内温度不能超过摄氏35度;
5.5库房内外严禁吸烟;
5.6库内要保持通风干燥,严禁在库房内配料操作,配足消防器材。
6办公室防火制度:
6.1办公室内吸烟应设立烟灰缸或防火水桶,不得随地乱扔烟头;
6.2不得在办公室内放置大量纸张等易燃物,办公用废纸应置于纸篓内;
6.3有电暖器的房间严禁存放和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电暖器旁不准存放纸张,办公桌应与电暖器留有1米的安全距离;
6.4不准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
6.5下班后拉闸断电,严禁在室内私拉电线。
7宿舍防火安全制度:
7.1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
7.2宿舍内照明电线严禁乱用或私拉电线;
7.3在宿舍内吸烟要设置烟灰缸或防火水桶;严禁随地乱扔烟头;严禁卧床吸烟;
7.4宿舍内取暖炉具应距离可燃物质不小于1米,并远离电线等易燃物;
7.5取暖炉具应指派专人看管,宿舍内无人时必须拔掉电暖器的电源。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1.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
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
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 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第9篇 z建设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7)建立消防档案。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2)成立消防安全保卫组(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准备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准备阶段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初起阶段,主要进行“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平整土地,并开始设置料场,搭建临时办公、住宿、仓库等配套设施。此阶段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做好基础工作、完善基础设施,为实施有效管理打实基础。
(1)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消防设施配置、消防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
(2)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方案中应包括:工程概况,平面布置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保卫组,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及职责;生活办公区、料场区、施工区、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消防设施等的消防管理要求;电气焊、用火用电、木工、油漆及防水作业等专项消防安全制度。
(3)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年12月1日公布实施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及相关技术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待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其中,报市级公安消防机构审查的工程有:国家重点工程;建筑面积2万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建筑总面积10万m2以上的居民住宅工程;基建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上述范围以外和市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审查。
(4)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甲、乙方及各分包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率达到100%,对电气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专项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5)严格落实生活及办公区8项基本消防安全要求:
①不得支搭可燃建筑或用可燃材料做隔墙;
②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③生活区应设置不小于3.5m宽的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
④应设置满足消防用水量的消防给水管网及消火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⑤宿舍内吸烟要有防火措施,不得卧床吸烟;
⑥办公室、宿舍区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⑦照明及电气设施应由电工按《规程》安装;
⑧炉火应凭证启用,距床不应小于1.5m,烟窗与可燃物不应小于0.7m,设专人看管,定点倒炉灰并浇水。
(6)落实料场仓库区14项基本消防安全要求:
①不得在工程内设仓库,应专设料场和周转库。
②料场仓库区应设置不小于3.5m宽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
③应按规定设置消防给水,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
④按《规程)安装电气设备。
⑤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⑥不得动用明火。
⑦应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⑧材料码放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库内堆垛安全距离不应小于五距要求:垛与屋顶间距0.5m,垛与照明灯具间脚.5m,垛与墙间距0.5m,垛与垛间距1m,垛与柱间距0.1m。
⑨管理室不得设在库内。
⑩夏季应有防爆晒措施。
(11)雨季应有防雨淋、防雷击措施。
(12)库房应确保通风、降温、泄压面积。
(13)防止静电危害。
(14)化学性质相抵触物品不得混存。
四、基础施工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基础施工阶段是工程正式施工的开始阶段。主要进行主体工程的地下基础施工,工程配套的临时暂设设施继续搭建,相关施工机械设施架设并部分投入使用,少数建筑材料进入场地。这一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应侧重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临时给水、用火、用电等。
并落实以下8项消防安全要求:
(1)大型设备安装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2)应有满足用水量的临时消防给水。
(3)暂设支搭不得使用可燃材料。
(4)应设立禁烟标志。
(5)动用明火应履行用火手续。开具用火证,持有操作证,配备灭火器材,设置看火人。
(6)电气应有专人按《规程》安装,机电设
备应使用电缆线。
(7)保温养护材料应使用难燃或非燃材料。
(8)应设立消防管理台账,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五、结构施工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结构施工阶段是建设项目施工的关键阶段。用火、用电大量增加,职工人数增多,可燃材料进场,如遇冬季保温材料也将进场,工程废料、包装料大量产生,配合单位及分包单位增加,消防安全管理应全面加强,并落实以下15项消防安全要求:
(1)大型设施安装应符合消防要求;
(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建设工程施工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设置并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3)应严格控制用火,履行用火手续;
(4)严禁现场吸烟;
(5)保温养护应使用难燃材料;
(6)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易燃可燃材料等不得在工程内存放;
(7)可燃包装拆除后应及时清出现场;
(8)不得在工程内住人;
(9)大型设备要有避雷措施;
(10)电气应按规程安装,使用电缆线,并采取防雨措施;
(11)坚持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训练;
(12)消防安全检查每日应不少于三次;
(13)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14)防水作业要建立并落实专项消防安全措施;
(1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六、装修改造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装修施工是建设项目施工的最后阶段;改造施工比装修施工又增加了拆除原有装修装饰材料,或更换设备等施工项目。在此施工中,施工人员多集中在工程内,交叉作业多,使用火源,电源集中,设备,可燃材料,大量进入工程;油漆作业,废包装、施工废料增多,参观人员增多,极易造成管理混乱,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最关键阶段,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并严格落实以下17项消防安全要求:
(1)严格用火管理;
(2)严禁现场吸烟;
(3)施工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材料;
(4)应每班清理可燃物;
(5)不得在工程内设加工间;
(6)严禁易燃作业与用火作业交叉;
(7)易燃作业要有通风、排风、防静电、防电气火花措施,特别是油漆作业;
(8)电气安装必须符合(规程),不得乱拉电源线;
(9)成品保护,每层应派专人看管;
(10)应根据需要设立现场巡逻队;
(11)应发放并使用“出人证”,不得随意参观;
(12)应配备足够的轻便灭火器材;
(13)不得在工程内住人、办公;
(14)冬季施工不得生明火保温;
(15)应随时检查、发现并消除火险隐患;
(16)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
(17)施工未完不得将设备及家具等存放在工程内。
第10篇 酒店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八)
酒店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八)
a、消防以防范为主,全体工程人员务必做到如下几点:
1. 了解酒店所有装修材料的特性以及毒性状况;
2. 了解各种线路的布局及分布状况、电源总闸及消防器材与水源的位置等。
3. 了解各营业部门的平面布置及安全通道、周围环境情况、建筑特点。
4. 了解和熟练掌握在火灾情况下的自救和营救方法。
5. 定期检查各总电源开关及支路电源开关的可靠性,杜绝电器火灾,确保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会因电源问题导致火灾面积的扩大。
6. 定期检查和保养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及营救物品如:绳索、架梯、手电等。
7. 定期检查各部门设备的使用保养情况,确保各种电器设备及开关、线路的安全性能。
8. 备好各种建筑图纸及资料,以利及时处理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b、当火灾发生时,工程人员应做到如下几点:
1. 在火警情况下能沉着冷静,有较强的应变能力,能迅速协助保安疏散被困人员和扑灭火灾。
2. 接警后在第一时间内(不超过1分钟),迅速切断事故部门的电源。
3. 调度一部分人带好应急灯及灭火器,迅速赶到第一现场协助灭火(有防毒面具最佳)。
另一部分人带好粗绳索、高梯、赶往现场协助营救,留守一人在配电室值守,来应付各种意外事情的发生。
4. 遵循救人优先, 灭火随同进行的原则。
5. 救火时不要随便与电线或电气设备接触。特别要留心地上的电线,应将其用绝缘物品妥善处理。在各种特殊场合下,如若无法确切判断线缆是否带电,一律要作为带电体来对待,以免混乱中有人触电。
c、小型火灾事故现场的处理。
1)有条不紊的检查,彻底清除火灾再次复燃的隐患。
2)保护现场,调查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
3)清理现场,先清理比较危险的物件,比如容易坠落伤人的。
第11篇 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十二)
一、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日常消防检查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2、项目部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防火责任人组织执行。
3、岗位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按级上报。
5、安全部门要把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备案并存于防火档案。
二、项目部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对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2、每季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制本项目部的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随便挪用。
4、本项目部内发生火灾事故,必须负责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公司。
5、每季度召开各班组防火责任人会议,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落实项目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检查和监督本班组人员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情况。
2、负责检查本班组成员所操作匠电气机械设备的防火安全装置,运转和安全使用,并监督和检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发生事故立即补救,并及时向公司级防火责任人汇报。
四、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类、油烘、香蕉水类等到各种易燃品进工地后必须立即进专用仓库,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领用部门严格控制限额领料,施工现场内易燃品不宜存放过量,不用物品应退回仓库,不准到处乱放。
2、氧气要注意安全运输,进工地后由电焊部门负责保管,氧气瓶使用后应做好标记,不准乱放。
3、如有违者或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焊工在工地现场操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3、对存有危险牺牲物资的场所,焊工应采取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掌握防爆电气设备的原理。
六、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内物资储存要分类、分堆、分垛,各类物资需标有色标,主通道不小于
1.5m,次通道不小于50m,严禁超储。
2、仓库要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设施的附近严禁放其他物品,仓库职工会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3、仓库内处要保持清洁,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强检查和保养,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保养一次,发现消防器材损坏,缺少应及时上报,并及时恢复良好。
八、本制度自________年__月____ 日起执行。
第12篇 某某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及用火安全管理措施
某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及用火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消防设施:
1)组织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特别是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区、危险物品仓库等处必须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将火灾危险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的下风方向或侧风方向。
2)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占道作业。
3)按照不同作业条件,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如电气设备附近应设置干粉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设置的泡沫灭火器应有换药日期和防晒措施。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冬季应对消防器材采取防冻措施,以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4)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区与办公区以及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20米,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区、库区与生活、办公区、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米。生活、办公区及建筑物与架空高压线路最小安全距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标准执行。
(2)明火管理:
1)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动火前,必须清除附近易燃物并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时,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应到规定的吸烟室。
3)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4)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易燃防水材料作业时,须有具体防火措施和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在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角,同时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工长)、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
5)冬季施工内取暖或建筑物室内保温用的炉火,必须经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检查并办理动火手续方可动火。严禁用易燃易爆、易挥发性强的物料点火,用火完毕后要认真熄火。
6)冬季施工采用电热法或红外线蓄热法施工时,必须用阻燃性材料保温。
(3)乙炔瓶的运输、储存和使用:
1)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2)运输、储存和使用乙炔瓶时,应避免烘烤爆晒,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度。不能保证要求时,应采取遮阳或喷淋措施降温。
3)运输乙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和倒置,运输乙炔气瓶的车辆不得同车运输其他物品,也不准一车同运两种气瓶,气瓶应装瓶帽,以保护瓶阀。
4)使用乙炔瓶的现场,乙炔气瓶的存储量不得超过5瓶。如超出5瓶时,应用阻燃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不同类的气瓶应分类存放,存放处应有安全管理规定和警标志,不得存放在住宿区和靠近油料、火源的地方。
5)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在地面的垂直距离)。当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应采取间隔防护措施。
6)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并采取措施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第13篇 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领导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制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包单位的统-领导和监督检查。
(2)现场要建立门卫、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重要工程、重点工程要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3)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有必要的防范设施。易燃易爆、贵重、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宽度不小于3.5m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不能环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道。
(5)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并经常注意维修、保养。
(6)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l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在周围3m内干;替存改任何物品。
(7)消防设施要能保证建筑物最高点的灭火需要。高压水泵及高层消火栓要随结构施工同时设置。临时消火栓要有防寒防冻保温措施。
(8)严格执行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凡是电气焊及用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周围无易燃物.并有专人看管。
(9)在施工程内不准作库房使用,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应按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0)冬施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应采取专职人员检查与群众性检查结合,平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施工高峰阶段和冬、雨期阶段要组织专项检查。
检查的重点应围绕高处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处坠落、触电、机械曲人等事故。另外,应针对施工特点,如深基、高空吊装、架子平台、防火、防塌、防爆、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改正。
第14篇 工程项目部消防管理制度(7)
工程项目部消防管理制度(七)
1、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等文件规定。
2、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
3、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等明火器具。
4、各类仓库内严禁搭设床铺并住宿。
5、现场按规定设置醒目的防火警标志。作业场所必须做到当天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6、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三级动火按规定向专职安全员申请动火证,并报送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抄送施工监理单位备案,动火时要坚决执行现场专人监护,采取隔离、围档等有效防火措施,并备好灭火器材。
7、在进行焊割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8、防火设施:每个施工楼层设置5只10公升泡沫灭火机或co2灭火机,并设置适量的灭火沙,严格划分临时仓库,用火作业区域。
9、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置一只种类适合的灭火机。
10、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周围不堆放物品,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11、施工中所有的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油漆及氧气瓶、乙炔瓶之类都必须按“规定”安放,妥善保管,远离火源。严格执行现场文明管理标准,每个楼层设置二只废物箱,一个放置不燃废料,一个放置易燃、可燃废料,派专人每天清扫干净。并适时清运出场。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第15篇 水电站专项勘探及配套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乌东德水电站专项勘探及配套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负其责的基本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此规定适用于乌东德水电站专项勘探及配套工程所有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消防管理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安全疏散设施;消防安全值班;火灾隐患整改;易然、易爆物品;义务消防队;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管理等。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条 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分别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实施、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班组长为本班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本班组的消防安全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生产、检修工作和消防安全统筹安排,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责任人,指定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简称安全员),安全员应对各单位负责人负责;
(二)教育员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应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三)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制止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完成单位上级领导和本单位领导交给的的其它有关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第七条公司员工(员工、实习人员、临时工、施工人员等)应遵守安全行为规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九条各班组指定的消防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下列部位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炸药库、变电站、油库以及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造成较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
第十一条单位应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的员工,依照规定应接受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报警、扑救初火灾和逃生自救的知识、技能;
(四)明确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第五章防火巡查和检查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由各单位指定的安全员进行每日防火巡查,非重点部位每月巡查一次,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四)人员在岗情况;
第六章其它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保障疏散畅通、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被遮挡、覆盖;
(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十七条 员工应爱护消防设施,保障消防栓和灭火器不被遮挡圈占,消防器材不被挪作他用;安全员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和丢失的应及时向主管各单位报告。
第七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十八条 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主管各单位或安全员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七)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九条 各单位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逐级上报,提出整改方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各单位、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二十条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应当落实消防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存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第二十一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各单位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