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我们的管理及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的运营效率,提升团队协作,优化资源配置,以及保障员工权益。这一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明确各级管理层及员工的职责范围,确保工作流程顺畅。
2.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等方面,以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
3. 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流程,保证资金安全,提升财务透明度。
4. 市场营销策略:制定有效的市场推广计划,推动业务增长。
5. 客户服务管理:建立高质量的客户服务标准,增强客户满意度。
6. 内部控制与审计:设立内部控制机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防范风险。
7. 信息与技术管理:保障信息安全,利用科技提升工作效率。
包括哪些方面
这些方面均需详细规定,如:
- 组织架构:定义各部门的角色和汇报关系,以及决策流程。 - 人力资源:规定招聘标准、培训计划、绩效指标和薪酬体系。 - 财务:制定预算管理、成本控制、报销政策和会计准则。 - 市场营销:设定目标市场、营销策略、广告投放和公关活动。 - 客户服务:建立服务标准、投诉处理机制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 内部控制:制定内部审计程序,确保合规性和防止欺诈。 - 信息与技术:规定it设备使用政策,数据备份策略,以及网络安全措施。
重要性
有效的管理及管理制度对于企业至关重要,因为它:
1. 提高效率: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划分可以减少混乱和延误。
2. 保护资产:严格的财务管理能保护公司资产,避免损失。
3. 促进发展:市场营销策略有助于开拓新市场,增加收入来源。
4. 建立信任:公正的绩效评估和薪酬体系能提高员工满意度,增强团队凝聚力。
5. 防范风险:内部控制和审计能及时发现潜在问题,降低经营风险。
6. 创新驱动:良好的信息和技术管理有助于引入新技术,提升竞争力。
方案
实施这一管理制度,我们应: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供员工参考执行。
2. 定期进行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并遵守制度。
3. 设立监督机制,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4. 鼓励反馈,了解制度的实际效果,以便持续改进。
5. 结合公司发展,适时更新制度,适应市场变化。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的管理及管理制度将成为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实基础。
管理及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z_校寄宿生生活管理及照顾措施
中心校寄宿生生活管理及照顾措施
为了加强寄宿生宿舍的管理,更好的创造优美、舒适、安全的学习环境,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及生活照顾措施:
一、纪律制度
1、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讲文明、讲礼貌,不打架、不讲粗脏话、不偷窃、不破坏公物、不赌博。
3、不允许随意购买零食吃,包装袋、纸张不能随手抛弃地上,要丢到指定位置。
4、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除学校规定的假期外,均应在校住宿。特殊原因不到校住宿者,须向班主任请假。
5、女生宿舍严禁男生进入,男生宿舍严禁女生进入。
6、坚决服从生管老师和宿舍长的管理,接受生管老师和宿舍长的检查,不得顶撞、辱骂生管老师和宿舍长。不得私自乱换床位。
二、作息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制度。
2、上课及晚自习时间内不得在宿舍内逗留。
3、宿舍内休息时间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开箱拿东西或进出寝室尽量避免发出声响。
4、不得带非寄宿人员进宿舍,更不能带非寄宿生或校外人员到宿舍就寝,寄宿生在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进入宿舍。
三、卫生制度
1、各宿舍每日要指排值日生,按时清扫本舍卫生。
2、各宿舍不得往舍外或走廊上泼水,不能往窗户外丢垃圾。
3、在餐厅等规定地点用餐,不得将饭菜、方便面等带入宿舍。
4、宿舍内物品摆放要整齐,脏衣、裤、鞋、袜要及时清洗。
5、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四、财产制度
1、爱护宿舍公共财产。不准在墙上、门上乱涂乱画,无意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要按原价的10倍赔偿。
2、各宿舍每学期进行财产登记管理,损坏物品由宿舍人员按有关规定共同赔偿。
3、要节约用水用电,洗刷完毕要及时关紧水龙头;离开宿舍及时关灯。
五、安全制度
1、不藏匿攻击性和伤害性的器物在宿舍内。
2、注意防火、放盗、放爆,不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不许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热棒,电炉等,贵重物品要寄存或妥善保管。
3、各宿舍要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坚持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六、评比制度
学校每周对各宿舍的纪律、卫生等进行检查评比,评出“卫生宿舍”、“文明宿舍”等进行表彰,并把检查结果记入学生操行档案,作为学生毕业鉴定的依据。
七、生活照顾措施
1、规范过程管理,确保对寄宿生安全相关应急状态的良好掌控。
详尽的制度不仅仅是写在纸上,更重要的是落实在过程中,才能为营造寄宿生温馨家园保驾护航。学校寄宿生管理的时间长、跨度大,不可测数多,学校专门设立寄宿生安全应急预案,建立了寄宿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组员包括分管领导、主责任科室成员、各寄宿班主任课教师及生活指教师。明确对紧急状况的处理方法和程序。如:遇到学生生病、受伤等情况,由生活教师陪同去医院(只能是本镇医院),直到就医结束方可回校。寝室联系老师立即向行政值周领导汇报,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全面负责起值班职责。若学生有重、急病或受重伤,则先拨打120,再立即打电话给班主任、由班主任联系该生监护人,校务值班打电话给寄宿部主管和政教主任。
2、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各项管理措施的到位。
3、着手于“细节”,落实于人本:创建和谐温馨的寄宿家园。于细节处着手,采用精细化、人本化管理策略,通过一系列的措施,营造寄宿生生活和学习的温馨家园。
4、严格把好“入口”关,让真正有寄宿需求的学生加入寄宿。
每学期开学,对于那些要求转入我校就读的寄宿插班生,要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择取那些真正有寄宿需求的孩子,解决他们的困难,避免了一部分纯粹为了解脱自己对孩子的管理责任而让孩子寄宿的现象,从而也避免了日后带来的一些管理上的安全隐患。
5、严格把好“体检”关,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我们全面调查寄宿生的健康状况,包括学生的身体、心理、家族病史等,为每个孩子建立一个健康档案。在日常管理上,能及时关注身体、心理有缺陷的学生,及早防范,从而做到对寄宿生的安全管理有的放矢。
6、严格把好“点名”关,执行好“两次点名”、“两次签名”细节。
两次点名:早起床、晚就寝时间,生活指导教师必须坚持每日两次点名,认真核对人数,并仔细做好记录。特别是对临时由家长接回去的学生,都要办理严格的离校手续。
7、严格把好“巡查”关,掌控好寄宿生一日学习生活状态。
对寄宿的各项管理措施,我们注意在寄宿生生活和学习的全程中落实,并将职责具体到人。
8、严格把好“服务”关,以“三心”“四陪”为孩子营造温暖的“家”
在寄宿生中,最小的才7岁。他们生活自理能力差,依赖性强,刚入住初期,情绪极不稳定。充分强调“孩子至上”理念,要求管理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千方百计让孩子们安心,让家长放心。
“三心”指:爱心,不管是生活指导教师还是任课教师,在生活管理上我们首先定位于“妈妈” 这个角色。老师能像妈妈一样重视他、关注他、爱护他,把每个孩子都当成自己的“唯一”来看。细心,指的是老师要关注孩子的一举一动,包括孩子的身体、心理,孩子的学习、生活,孩子的言行举止。耐心,指对孩子出现的问题,要友善,要耐心细致帮助。
“四陪”指:陪同孩子一起晨锻炼、和孩子一起用餐学习、指导低年级小同学洗漱、跟孩子们一起睡觉。在学生就寝期间(21:00―6:30),采用轮流值班制,不间断的巡视每个寝室的每个学生,做到一看(看学生有没有盖好被子)二听(听学生的呼吸是否正常)三摸(对怀疑患病学生摸一摸体温是否正常),并做好相关的值班记录,如发现生病学生,则启动应急预案。
此外,针对学生年龄层次不同、自理能力不同,我们还特意在学生床位的安排上让高年级学生和低年级学生搭配,让高年级学生在生活中照顾低年级学生,这样既解决了学生自理能力不强的问题,又增进了学生之间的友谊,还让学生在生活中得到了锻炼。
9、着力于“活动”,落实于成效,创建愉悦奋进的寄宿家园
通过一年的探索,对寄宿部的管理,我们逐渐形成了以“服务”为中心,以“丰富多彩的校本活动”为抓手,以“快乐健康成长”为宗旨的鲜明特色,寄宿生心理情绪稳定,学有所获,成效显着。
1)以生动活泼的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2)以多姿多彩的课余活动丰富寄宿生的生活。
寄宿生一日到晚在校,易于产生孤独、压抑、苦闷、单调、倦怠等不良心理,从关注寄宿生心理健康安全的角度,以“促进发展”为根本,以“活动展示”为载体,使每个寄宿生“有事可做”,以此释放寄宿生的充沛精力,引导寄宿生的兴趣和注意力,减少“无事生非”等现象,进而达到调节心理阳光寄宿的效果。
3)以富有特色的兴趣活动发展寄宿生的特长
第2篇 建筑安全管理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范标准、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探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方法。
建筑施工现场多是在室外露天高空作业,生产、生活条件艰苦,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且流动性大,属工伤事故多发行业、发生工伤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人、机、环境三者的错误匹配。我们在每个施工工地项目管理过程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综合管理、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管理机制,保证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首要是保证安全,预防为主则是指要以预防为首要的指导思想,也就是在建设工程的生产活动中必须采取切实的措施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发现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我们主要做到:
1、坚持安全教育的经常性
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中,多去各个工地上安全巡察,在巡察过程中对突出问题组织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及作业工人班头进行讲评。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基础,现场标准化管理为重点,提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防范意识。定期、不定期和针对性地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防范工作前移,从而深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由于施工现场员工进出的动态性、频繁性,在项目管理中,随时采取了入场三级教育,对不同施工阶段及员工思想实际进行跟踪教育,对临时用电、高处坠落等进行针对性教育,增强全体员工的防范意识,敲响安全警钟。
2、注重安全行为的规范性
按科学规律组织施工,遵守施工安全规程和标准,作为施工现场组织施工的行为规范加以约束。我们从两个层面上规范其行为。一是要求管理人员严格贯彻国家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前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员每天巡查落实。二是要求作业层次和作业工人遵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严禁违章操作,不准冒险蛮干。构筑起施工现场专群结合的安全保证体系。
3、突出安全防护的针对性
把施工现场可能滋生事故的隐患,多发性部位经过加工整理,抽象出来,制定对策、措施进行预防。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表达明确。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临时用电,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工程施工方案。重要部位如基坑开挖、洞口临边、楼梯、通道口、等空间部位按标准化进行重点防护,并通过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断完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有效地把安全生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增强安全管理的主动性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先行,早规划、早安排,做到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施工前我们把上述项目定为省双优工地进行目标管理,在开工前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及制度,做到事前防患。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首先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遵守操作规程教育,其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员工熟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加大督查的力度和幅度,对安全管理目标进行有效控制。
二、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综合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是多方面的,必须对各方面进行综合管理
1、安 全管理与文明施工相结合
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办公、宿舍、食堂、工棚、硬地施工、施工场地围护、环境卫生等按有关要求、标准组织施工,做到宿舍与施工现场分开,工地设置文化室、宣传栏、乒乓球室等文化娱乐设施,并配置保健药箱,有利于工人生活、休息。同时也是提高施工安全综合管理。
2、安全管理与安全考评相结合
实行施工现场安全考评,采取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工人进行定期安全考核。对不达到要求的进行教育批评、直至辞退。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经常进行检查,作业人员自查、班组互查、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各个单位、各个岗位、各个部位,达到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的全面要求,并在工地出入口处设置“五牌一图”,履行安全职责,接受社会和上级的监督考评。
3、安全管理与激励机制相结合
我们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项目管理办法,并与奖罚制度挂钩,形成有利于安全管理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我们采用竞赛、表彰、奖励、升降等有效的激励机制,更好地鼓励项目经理、管理人员、作业工人从不同层面上抓好安全生产,重视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纪律。再辅之以宣传教育,在“指导、监督、奖罚、教育”的共同作用下,纠正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现象,创造一个“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气氛。
三、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施工安全,各项安全设施防护到位,材料质量及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并且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对项目部的有关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人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施工现场班前交底制度
建筑施工不同于其它行业,具有“深基、高空、负重、临边”作业等特点,每天开工前班组长履行交底制度时,要针对不同情况,实行普遍交底和个别交底相结合,做好交底记录。交底双方都应履行签名手续,提高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3、施工现场检查监督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是一种得要的“执法”手段。第一,项目经理部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实施办法,对照标准、规范、规定、办法,坚持自检。对危险源,找到一处,整改一处,“以人为本”,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安全员每天进行巡查。第二,加大检查频率。企业层次每季度,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不定期针对各专项进行检查,并建立一套专兼结合的施工安全目标管理控制网络,督促施工现场按科学规律组织施工。并把施工现现场相关单位纳入检查范围,实行严格的检查考评,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4、施工现场经济责任制度
根据安全考核指标,企业层次对项目管理目标及管理人员进行考核,项目经理对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并在施工现场推行“层层负责落实,划区分片管理”的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施工现场根据项目管理原则,签订“项目管理安全责任责任书”、“作业班组安全责任书”,鞭策施工现场有关单位定人员、定时限、定措施、定目标,实行“四定防范”。在考评时,对成绩优秀进行经济奖励,对不合格的进行经济处罚。
四、结束语
我们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上能根据有关标准、规范配套各项管理措施及规章制度,实施目标管理,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无事故,达到省双稳定性工地。以上是我们在春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主要内容与同行们共同探讨。
第3篇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及城市危房管理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六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房屋装修安全管理
《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对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都有较详细的规定。
《建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不得施工。”执行本条规定必须做到:
▲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均是保证建筑物安全的必备结构,它们的破坏会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因此,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化的装修工程,必须由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提供设计方案。
▲本条对设计方案的基本要求为,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即设计单位可以委托原设计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设计单位。所谓原设计单位,是指原来设计该项建筑的设计单位。本条规定应委托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主要考虑到原设计单位比较了解该建筑的主体和承重结构,委托其设计便于保证其所设计方案的质量。其他设计单位应当是“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具有相应资质,是指符合设计单位的条件,具有同类建筑物设计资质,并具有能设计装修工程资质等级的资格证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也是保证装修工程的安全所必须的,不能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如果委托,受委托单位可以拒绝。如果受委托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进行设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修设计任务;原有房屋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建筑装修设计和材料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修防火规范。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这就要求建设单位在没有设计方案时不得委托施工;建筑装修企业不得接受施工,同时在有设计方案的情况下,建筑装修企业必须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设计方案。
城市危险房屋的管理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19_11月21日建设部令第4号)第五条规定:“建设部负责全国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城市危险房屋的鉴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房屋的安全鉴定需由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向当地的鉴定机构提出申请,鉴定机构在接到鉴定申请后,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首先要进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其次要进行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三是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最后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签发鉴定文书。
对于被鉴定为危险房屋时,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一般可分以下四类进行处理:一是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二是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三是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四是整体拆除。这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城市危险房屋的治理。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应当定期对其危险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在暴风、风雨季节,房屋所有人应做好解危的各项准备;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并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能解危,要及时解危。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采取安全措施。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产部门代修,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房屋所有人进行抢险解危需要办理各项手续时各有关部门应给予支持。
▲法律责任的承担。《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1)有险不查或损破不修;
(2)经鉴定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使用人、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①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构件、设备或使用性质;②使用人阻碍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采取解危措施;③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磁撞等行为危及房屋。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况的,鉴定机构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①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而造成损失;②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③因拖延鉴定时间而发生事故。
房屋拆除安全管理
《建筑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实施房屋拆除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具备保证安全条件是一个强制性规定。所谓具备保证安全条件是指具有拆除房屋建筑的技术人员、技术设备等保证房屋拆除安全的必备条件。不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不能从事拆除作业。拆除房屋应具备的安全条件,应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例如,对于以采取爆破为拆除业务的建筑施工单位,除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公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建筑施工单位包括建筑施工企业,也包括建筑施工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中和
第4篇 爆破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
一、我国现行的爆破行政条例和技术法规
1.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为了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各种爆破器材、烟火剂及烟花爆竹等),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1984年1月6日,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作了严格规定,是各种爆破人员必须遵守的条例。
2.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3-93是对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押运员进行培训考核的标准。
本标准对上述人员的培训方法、考核内容及尺度、考核组织、考核程序、发证和政件管理作了具体的规定。上述人员只有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公安部或公安厅或公安局的相关证件,才能进行爆破作业。
3.爆破安全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家标准gb 6722-86《爆破安全规程》,是除了军事爆破工程外,一切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单位及主管部门都必须遵守的规范,遵守本规定,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发展,防止和减少爆破事故的保证。
4.大爆破安全规程
本规程对硐室爆破或一次炸药用量较大的深孔爆破的设计、施工和爆破后的检查等安全技术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是所有从事工程大爆破的人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遵循的规范。
5.拆除爆破安全规程
本规程对地面、地下和水下建(构)筑物进行拆除控制爆破的设计、施工、承担资格、安全评估、爆后检查、隐患处理、审查程序及安全管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所从事民用拆除爆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及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6.乡镇露天矿场爆破安全规程
本规程中的露天矿场是指乡(镇)村集体或个体(不包括国营露天矿山和乡镇露天煤矿)开办的露天矿场,对这些矿场的爆破设计、组织、施工和爆破器材运输、贮存与管理作出了规定。是乡镇露天的作业人员、业主及其管理部门应遵守的规范。
二、爆破安全管理
所有从事爆破工作的单位,必须设有爆破工作的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组(班)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库主任。所有这些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由爆破工程师或技术人员担任。爆破器材库主任和爆破组(班)长、爆破安全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和押运员,由爆破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
分工明确,各尽其职,监督检查,是搞好爆破安全工作的主要管理手段。
1.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职责,
(1)主持制订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2)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员和爆破器材库管理人员;
(3)监督本单位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4)组织领导重大爆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总结工作;
(5)主持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条件;
(6)参加本单位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1)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2)制定爆破安全的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的技术指导。
3.爆破组(班)长、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器材保管员、爆破器材押运员和爆破安全员,均可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因此爆破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从事过一年以上与爆破作业有关的工作;
(2)工作认真负责;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体检合格;
(5)按爆破员培训大纲的要求,进行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6)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三个月后,方准独立进行爆破作业。
4.爆破器材库主任的职责:
(1)负责制定仓库管理细则;
(2)督促检查爆破器材保管员的工作;
(3)及时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爆破器材;
(4)组织或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5)督促检查库区的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爆破组(班)长的职责:
(1)领导爆破员进行爆破工作;
(2)监督爆破员切实遵守爆破安全细则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搬运制度;
(3)有权制止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4)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及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6.爆破员的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7.爆破器材保管员的职责:
保管员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有权拒绝发给爆破器材。
没有爆破器材检验员时,还应承担爆破器材的检验工作。
8.爆破器材押运员的职责:
(1)确保所押运的爆破器材的品种、数量无误;
(2)监督运输车辆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日期、路线、行车速度行驶;
(3)监督装载的爆炸物应不超高、不超载,而且牢稳盖严;
(4)看管好爆炸物品,严防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5)货物运到目的地后,交监督收货单位在《爆炸物品运输证》上签注物品到达情况,并将运输证交回原发证公安机关。
9.爆破安全员的职责:
(1)在库主任领导下,协助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对新职工进入仓库和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卫生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4)负责组织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5)协助领导制定仓库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确认制和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上报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违制的统计上报;
(8)根据上级规定,督促检查个体防护用品、保健用品、清凉饮料的正确饮用。
第5篇 公司工艺纪律管理及考核办法
公司工艺纪律管理及考核办法
(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工艺纪律是公司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为维护工艺的严肃性,保证工艺贯彻执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文明生产而制定的某些有约束性的规定,工艺纪律是确保公司有秩序地进行生产活动的重要法规之一。
第二章工艺纪律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现场作业管理的工艺纪律
1.工艺文件的管理
1.1工艺文件是指作业指导书、装配流程卡、工艺附图、参数对照表、样板、设备操作规程等能够及时而有效地指导员工进行正确而规范化操作的正式文件;
1.2 职能部门下发的工艺文件应达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并能有效地指导生产;
1.3总装车间班组成员负责工艺文件、样板的完好性,在产品上线生产前,班组成员要把工艺文件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摆放到生产现场的指定位置;
1.4工艺人员在处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时,要坚持三按(按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工艺文件)进行操作,发现文件不正确时,要及时反馈修改文件,总装车间班组长和一线员工有责任对其发现的文件错误及时反馈以使文件能够持续有效指导生产;
1.5一线员工要熟悉当班机型的工艺文件,生产时要严格按照工艺文件及作业要求的规范化动作要领正确地操作,要保证操作与工艺文件规定的一致性。发生工艺文件规定模糊或产生歧异时,以现场工艺指导为准。现场工艺对工艺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2.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的管理
2.1职能部门下发的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必须是盖有受控章的正式文件,对于非正常渠道下发的非正式文件,总装车间有权不予执行;
2.2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与其他工艺文件一样在指导一线员工生产操作时具有严格的约束力,总装车间相关执行人员应严格按照技术通知规定的内容进行正确生产操作;
2.3现场工艺有责任对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进行必要解释或补充,并要求总装车间相关人员按文件规定贯彻执行。现场工艺对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2.4总装车间应对职能部门下发的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进行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3.过程检验管理
3.1过程检验是指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自检、互检、首检以及终检等活动,目的是为了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人为错误和不必要的损失,提高成品一次下线合格率;
3.2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检验工艺文件规定进行自检和互检等活动,一线员工要熟知当班机型当班工位自检内容和互检内容;
3.3总装车间应在每条生产线的成品下线工位或关键岗位设置不少于一人的终检工序,进行终检操作的人员要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熟知本岗位终检内容;
3.4总装车间应安排固定人员对每天开工时生产的第一台产品或发生转机型时的生产线进行首检工作,首检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应的工艺文件规定进行并保留相关文字记录以备查询。
4.缺陷管理
4.1缺陷管理是指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时所应该采取的应对措施,对于一般意义上的或之前发生过的异常现象由当班操作人员与当班班组长自行解决,对于难以判断异常原因或较重大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现场工艺,由现场工艺协调解决;
4.2一线员工发现同一物料连续三件存在同样缺陷或缺陷物料数量比例较高时,应立即停止该工序操作并通知班组长及现场工艺协调解决。
5.标识管理
5.1标识管理是指总装车间班组长或一线员工在生产工程中进行的具有追溯性的文字记录;
5.2《工序记录卡》的使用与管理
5.2.1总装车间在线生产过程中每台机器都要附带相应的《工序记录卡》,《工序记录卡》的内容记录了每台机器当班生产时的原始状态。一线员工在完成当班工序操作后要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相应的工序记录状态;
5.2.2总装车间要定期对终检完成后的《工序记录卡》分类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5.3一线员工进行在线性能检测或其他关键重要岗位时,要严格按照工艺文件的要求或现场工艺的指导进行相关检测记录,并对记录的内容负责;
5.4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要按要求进行标识。
第二条现场定置管理的工艺纪律
1.总装车间场地规划的定置管理
1.1总装车间现场所有用途不同的区域都应有明确的界线和标识,并应有相应的责任人负责管理;
1.2总装车间现场所有地面区域划线应清晰、美观,各类标识(地面标识、标识牌)都应完好有效;
1.3总装车间现场所有物品摆放均应严格按照车间定置管理平面图进行。
2.总装车间物料周转器具、工作台等辅助性工具的管理
2.1总装车间生产现场所有物料周转器具、工装板、工具、工作台(柜)、板凳等辅助性工具均应严格按要求进行定置摆放;
2.2总装车间生产现场存放的周转器具最高高度不得超过1.5m;
2.3总装车间所有周转器具、工装板、工具、工作台(柜)、板凳等辅助性工具都应有编号,必要的情况下要有责任人标识;
2.4室内总装线、部装线在使用工装板进行生产时,应严格遵守《工装板使用注意事项》的相关规定;
2.5一线员工要遵守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对于物料周转器具、工装板、工具、物料等要轻拿轻放,更不能野蛮推、拉总装生产线上的产品。
3.总装车间物料、半成品、成品以及返修机的管理
3.1物料的管理
3.1.1总装车间现场物料要分类摆放,物料包装要求整洁、整齐;
3.1.2总装车间生产现场原则上只允许摆放正在生产机型的物料,如遇特殊原因停线转机型时,相应的退返物料和半成品机需退回临时物料存放区(非拉式物料不允许滞留生产线),并在显着位置标识清楚,在临时物料存放区存放的退返物料由总装车间负责进行防水、防尘、防盗等安全管理,超过三天以上的退返物料应由车间开单退回仓库;
3.1.3总装车间生产现场存放物料最多数量应不超过当日排产总量,大型钣金件、配管、电控部件及其他物料必须用规定的周转器具按规定位置有序摆放;
3.1.4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应及时将不合格标签贴在缺陷位置的旁边,写明故障原因和发现故障时间,放到指定的不合格物料临时存放区;
3.1.5拉式物料统一放在拉式物料架上,并标识清楚,拉式物料架上的物料标识应与盛放物料一致。
生产过程中需要的拉式物料统一由车间现场领料员领取,每次领取拉式物料的数量要适中,严禁一次性把拉式物料全部放到线上;
3.1.6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物料包装袋、包装布,不能重复使用或外协厂家不要求回收的要立即置于垃圾箱中,能重复使用的要及时拆叠、摆放整齐并定期清理出现场;
3.1.7总装车间和仓库有责任对各自存放的物料进行防水、防尘、防盗等安全管理。
3.2半成品、成品及返修机的管理
3.2.1生产过程中发现的故障机(成品机或半成品机)需要返修时,由发现故障者在《工序记录卡》的指定位置上写明故障现象和发生故障时间,并周转至指定的待返修区;
3.2.2总装车间生产现场成品存放区应将未检成品、已检合格成品、已检不合格成品区分存放并按规定标识清楚。
第三条工装夹具及设备管理的工艺纪律
1. 工装夹具的管理
1.1工装夹具的定义:简称工装,是指生产制造过程中用于测试、操作等生产辅助手段,包括测试工装、夹具、刀模、刀具、专用量具(包括计量器具)以及辅具。
1.2总装车间生产现场投入使用的工装夹具必须有明确的标识,标明工装名称、有效期、保管人等内容。投入使用的所有工装必须是有效的;
1.3工装夹具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相关规定进行;
1.4所有工装夹具必须由规定的保管人负责维护保管,不使用的工装须放置在规定的区域,每天生产结束时工装保管人必须及时清理所负责的工装夹具;
1.5工艺装备应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计量器具应按规定周期定检,以保证量值正确、统一;
1.6工装夹具的其他管理规定应严格按照商技字[2001]005号《工艺装备管理办法》进行。
2.设备及动力能源方面的管理
2.1总装车间所有设备必须有专人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和设备完好率;
2.2总装车间一线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并能够排除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常见故障,对于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公司设备主管进行协调处理;
2.3总装车间要有专人按要求定期检查水源、电源、气源(包括压缩空气、氧气、液化石油气、氮气)是否在使用要求范围内,以确保水、电、气等能源的正常供应;
第四条生产现场不合格品管理的工艺纪律
1.不合格品的定义: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半成品以及成品均称为不合格品;
2.总装车间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物料时,必须及时在物料缺陷位置旁边贴好不合格标签,并注明物料名称、缺陷原因以及发现日期等内容;
3.作好标识的不合格物料应放置在不合格物料临时存放区内,对于不合格物料也应轻拿轻放并摆放整齐,以保证物料的完好性;
4.领料员应对不合格物料临时存放区定期清理,当日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不能滞留现场一个工作日以上。
第五条一线员工培训上岗的管理
1.总装车间在新职工(包括临时工、轮换工)上岗前必须组织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工艺纪律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对特殊工序(如焊接、电工),操作人员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上岗证书(或持颁发的具相同效力的许可证);
2.新产品批产后,要对班组长和生产工人进行新产品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可以在试产时同步进行),对受训人员的态度和掌握程度要进行检查和考核;
3.总装车间对于需要轮岗的员工要组织进行新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或相关人员认可后方可轮岗;对于关键重要工序操作人员的轮岗,还必须经现场工艺口头或书面认可;
4.工艺人员应定期对各个部门进行工艺纪律的宣贯,保证工艺纪律的宣贯率;
5.总装车间还应对车间的安全、文明生产按相关规定要求(6sk检查规范)进行负责。
第三章工艺纪律的管理
第六条 工艺纪律贯彻执行和检查考核由总经理助理和技术工程部部长全面负责。
第七条 总装车间主任(财务部)负责本车间(仓库)的工艺纪律管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 现场工艺参与车间工艺纪律管理日常工作,对工艺纪律管理负协同责任。
第四章工艺纪律的检查制度
第九条 工艺纪律实行日常检查、周检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
第十条 日常检查:车间主任与车间班组长、现场工艺共同负责车间日常工艺纪律管理(并制订车间一级的工艺纪律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发现违反工艺纪律现象及时纠正,同时记录在工艺纪律检查表上。
第十一条 周检:由技术工程部每周五以前进行一次工艺纪律检查,并填写工艺纪律周检记录卡。
第十二条 由技术工程部部长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工艺纪律检查,并填写工艺纪律月检记录卡。
第十三条 技术工程部把每次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并把上月/上次检查结果不符合项作为下次检查的重点。
第五章工艺纪律的考核
第十四条 技术工程部把每次工艺纪律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通报,各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评)。
第十五条 工艺纪律的考核方式分为通报(批评或表扬)、罚款、奖金等三种形式,对于因违反工艺纪律而进行的罚款将进行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工艺纪律检查考核细则见附表一。
第十七条 对各部门在周(月)检查中,每扣罚超过1分,进行50元的累积处罚(如:扣罚3.2分,则罚款150),同样每奖励超过1分,进行50元的累积资金奖励。
第十八条 多部门责任项目,按考核时部门责任分别计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技术工程部负责修订、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__商字[20__]027号文件作废。
附:
1.工艺纪律检查考核细则
2.工艺纪律月(周)检查记录卡
第6篇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管理及主要措施
1、安全生产方针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一切从安全出发,并放在首位,以规范员工按规作业和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为目标,不断致力于作业环境的改善,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并以追求0工伤、0职业病的安全健康为目标。
2、方针目标管理
根据公司中长期安全发展规划,为确保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每年度公司安全方针及目标管理方案的制订,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各部门进行承接并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的落实要求进行分解展开,以确保全年安全方针目标管理得到全面的施行。
3、主要措施
1、安全资金投入
由企管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投入年度计划(安全、消防、设备、物料、行政部门参与),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纳入年度预算。财务部设立专门的安全投入台帐,安全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执行严格的使用计划,不得挪作他用,企管部、财务部负责对安全资金的提取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按规定标准提取和合理使用。
2、危险源管理
危险源管理按“1+3监控法”实行管控,形成危险源动态管理机制、危险源持续改进机制、危险源评审机制。每年由安全、消防、设备、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危险源进行评审。
3、安全教育
(1)、管理部领导及各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率为100%;(责任部门:管理部、安全部、各部门)
(2)、生产部门班组长、工段长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率为100%;(责任部门:生产部门、安全办)
(3)、新员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落实新员工“传帮带”责任制上岗率为100%;(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保卫部、安全办、各部门)
(4)、调岗、复工员工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后上岗率为100%;(责任部门:各部门)
(5)、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由安全部负责组织培训,特种设备维修资格证由设备部组织培训,汽车驾驶证由车管部负责组织培训)经专门安全教育培训,持特种作业操作证、资格证上岗率为100%;(责任部门:安全部、设备部、车管部及各部门)
(6)、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经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技能培训合格后,定人定岗上岗作业率为100%;(责任部门:各部门)
(7)、全员职业卫生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率为100%;(责任部门:各部门)
(8)、满一个月新员工安全操作规程再教育率为100%;(责任部门:各部门)
(9)、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后上岗率为100%;(责任部门:各部门)
(10)、具有较大的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作业场所和有关的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安全健康警示标识、警示说明率为100%。(责任部门:各部门)
4、特种设备、交通运输车辆管理
(1)、采购和使用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制造的特种设备(压力0.1mp以上压力容器包括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装、维修和改造特种设备率为100%;(责任部门:设备部、各部门设备室、车管部)
(2)、特种设备使用前,按规定申请注册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或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投入运行率为100%;(责任部门:设备部、各部门设备室)
(3)、在用特种设备按规定申请定期检验率为100%;(责任部门:设备部、各部门设备室、车管部)
(4) 、交通运输车辆年检率为100%。(责任部门:车管部)
5、安全检查
(1)、公司管理部、安委会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违规现象、违章作业行为的及时纠正处理率和事故隐患落实整改率为100%;(责任部门:安委会、各部门)
(2)、公司各部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员工安全自查、职能部门的专项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并有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违规现象、违章作业行为的及时纠正处理率和事故隐患落实整改率为100%;(责任部门:各部门)
(3)、各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专职消防保卫人员每天必须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督促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违规现象、违章作业行为的及时纠正处理率和事故隐患落实整改率为100%;(责任部门:安全部、保卫部及各部门)
(4)、各部门落实专人对设备设施和吊绳吊具进行点检和专检,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率为100%。(责任部门:设备部、各部门设备室)
6、安全制度建设
(1)、根据公司的发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消防安全制度、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完善率为100%;(责任部门:设备部及各设备室、安委会、人力资源部、保卫部、行政事务部、企管部及各部门)
(2)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的签订率为100%;(责任部门:安委会、各部门)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消防演练的实施率为100%;安全部每两年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必要时及时修订。(责任部门:安委会、保卫部及各部门)
7、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安装改造和外包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1)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消防预评价、验收评价通过率,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验收、消防安全验收合格率为100%;(责任部门:行政事务部)
(2)建筑工程施工、设备设施改造和安装、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施工审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合格率和施工作业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率为100%,教育率100%;(责任部门:行政事务部、设备部及各主管部门)
(3)设备设施安装改造施工作业前经安全、消防设计预评价,施工完成后经专项安全检查验收合格率达100%;(责任部门:设备部)
8、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方安全管理
(1)外来运输单位、车辆及人员的相应资质合格率和进入我司作业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率100%,教育率100%;(责任部门:车管部)
(2)生产作业现场卫生清理单位及人员的相应资质合格率和进入我司作业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率100%,教育率100%;(责任部门:各生产部、各设备室、各部门)
(3)因生产工作需要,外包内做单位及人员的相应资质合格率和进入我司作业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率100%,教育率100%;(责任部门:采购部、物料部及各业务对口部门)
(4)外来单位设备安装、调试及人员的相应资质合格率和进入我司作业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率100%,教育率100%;(责任部门:设备部、各设备室)
9、安全部、各安全办对相关方按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及“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进行现场监管。
10、安全生产活动和班组安全建设
(1)、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管理会议,定期分析总结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个月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安委会委员主要成员和相关人员出席率不低于85%;(责任部门:管理部、安委会、各部门)
(2)、各部门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分析总结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有书面记录);(责任部门:各部门)
(3)、班组安全建设按照《班组安全台帐》的要求,认真落实并及时详细记录。(责任部门:各部门)
11、职业卫生管理
(1)、员工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率100%;(责任部门:行政事务部)
(2)、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建立率100%;(责任部门:能化行政部医务室)
(3)、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执行率100%;(责任部门:行政部医务室、人力资源部、各部门)
(4)、生产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为100%;(责任部门:行政事务部)
(5)、生产作业场所的抽风、除尘、排毒、降噪、排污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完好率和正确使用率为100%;(责任部门:设备部、各部门)
(6)、职业病诊疗、康复治疗率为100%;(责任部门:行政事务部)
(7)、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的劳动防护用品率为100%,并经常督促员工按规定正确使用;(责任部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物料部、安委会及各部门)
12、工伤事故管理
(1)、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率为100%;(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2)、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规定及时报告处理率为100%;(责任部门:管理部、安全部、各安全办、各部门)
(3)、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认真的调查处理率为100%。(责任部门:安全部、各安全办、各部门)
13、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验收合格率和持证率为100%;(责任部门:有关部门)
14、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三证一标识齐全。(责任部门:采购部)
(2)劳动防护用品入库验收率100%。(责任部门:质控部)
(3)加强对劳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部门:各生产部、各安全办)
(4)按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为员工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物流部、各生产部)
(5)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对劳动防护用品有效性进行评审。(责任部门:安全部、人力资源部、企管部、采购部、行政事务部、各生产部、工会)
第7篇 电费管理及核算员安全职责
1、负责全所的财务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会计制度和上级各项文件规定,完成所内经济核算,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按照国家、上级规定的各项制度和相关开支标准,认真审核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正确填制会计凭证。
3、认真做好每天的每笔进出账目。
4、做好帐本的防火、防盗工作。
5、每月底定期对微机中的数据及原始资料进行备份,并上报所长。
第8篇 用电管理及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建筑施工现场行临时用电的安全,防止触电及其它事故的发生,加强对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根据施工现场的情况,拟订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 变配电室的安全管理
变配电室必须做到四防和一通的要求,即:防火、防雨、防潮、防小动物和保持通风良好。室内应备有合格绝缘棒、绝缘毯、绝缘靴子、绝缘手套,还应备有匹配的电气灭火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等安全用具。变配电室每月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当发现有异常情况应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变配电室管理由专职电工负责。
二、 电气检修安全操作监护管理
对于检修的监护:施工现场夜间值班电工必须配备两人:发生故障1人检修,1人实行监护。平时如遇到带电检修严格按电工安全技术规程操作,如果带电部分只容许位于检修人的侧边,断线时,先断相线,再断零线;接线时,先接零线,后接相线。监护人要监守岗位,履行职责。
三、 巡视检查管理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状况处于动态变化,特别是在第三级用电,巡视电工要做到对分开关箱的电源线路检查,对开关箱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对乱拉乱接电源线无限延长(超过30m以上)及时整改。危险场所是否采用安全电压36v,以及干线架设等其它用电的检查,由现场电工责任检查,认真填写巡视检查记录。
四、 安全教育管理
电工是一种特殊工种,严禁无电工操作证人员从事电工工作,每个电工都要认真学习新规范,接受电气专业人员的指导及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机电点长(班长)每周组织一次用电人员的安全用电基本知识教育,做好教育活动的记录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一、 施工现场下述电气设备应做好保护接零
1、 电动机、变压器、电器、照明用具、手持电工工具的金属外壳。
2、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 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4、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架线的钢管、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双篮井吊、电动升降爬架、金属操作平台等。
6、 安装在电力干线的开关箱、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7、 总配电箱(配电房)处做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配电主干线每隔30m处、机械密集处、转角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每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二、施工现场与外电线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采取的措施
当施工现场外电线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根据昆明地区要求采用保护接零,不允许一部分电气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电气设备做接地保护。
三、 运行中的接地装置发现下述异常情况应进行维护和维修
用接地电阻摇测表测量接地装置发现下述异常情况应维护和维修。
a) 接地线连接处焊接开裂或连接口断时。
b) 接地与连接(压接)螺栓松动,压接不实或连接不良好。
c) 接地线有机械性损伤、断胶、断线及腐蚀严重(截面积约30%)
四、对下列特殊场所中分别使用不同安全电压等级的照明用具
1. 人防工程、地下室、有高温、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应采用36v。
2. 在潮湿和易触电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高于24v。
3. 临时用民工宿舍照明电源电压不高于36v。
4. 检查用手持行灯电压不高于24v。
五、施工现场用电防火措施。
为了避免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发生电气故障时产生短路电流造成升温引起火灾等意外事故对下列地点挂设灭火器。
1. 总配电箱(配电房)挂备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二只。
2. 设备密集地段挂备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二只。
3. 木工机械工作地段挂备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二只
4. 其他工作地段根据情况增挂灭火器。
在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时,应保持通风良好,要适当远离灭火区并注意防止二氧化碳沾着皮肤,灭火时灭火器本身对带电体的最小距离:10kv电于不得小于0.4m,35kv的电源不得小于0.5m。
第9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及高处作业降温防暑措施
高处作业按照国标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跟据建筑业特点,可能坠落的地面高度大于或等于2m;也就是说不论在单层、多层或高层建筑物作业,即使在平地,只要作业处的侧面有可能导致人员坠落的坑、井、洞或空间,其高度达到2m 及其以上,都是高处作业。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项目有:脚手架搭拆、外墙粉刷、外墙涂料、井字架及塔吊安拆等。高处作业当坠落时就有可能会造成重伤、残疾或甚至死亡。因此,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致关重要的。
一、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是为控制或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而研究与应用的技术;是改善生产设备,控制因素不安全状态,预防与消除危险因素对人产生的伤害的科学武器和有力的手段。安全技术的基本任务包括:分析生产过程中引起伤亡事故的原因,采取各种技术措施。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解决具体的生产活动中的危险因素的控制,预防与消除事故的危害;在生产过程中发挥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的作用。
在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时,应遵循预防性措施优先选择,根治性措施优先选择,紧急性措施优先选择的原则,以保证采取措施与落实的速度。
二、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工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
3、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验,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部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
4、项目部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6、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7、在雨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8m/s 以上和雷电、雷雨大雾气候条件下,不得露天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上下应有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9、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出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质安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
三、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事项
1、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停止作业。
2、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种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
3、现场的冰霜、水、雪等均需清除。
4、搭拆防护棚和安全设施(包括搭拆脚手架、井字架、塔吊),需设警戒区、有专人防护。
四、安全教育与训练
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能增强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的失误。安全教育、训练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进行完全教育、训练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实效。
1、管理人员必须先教育;管理人员指公司质安部及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目的是提高管理者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工作
好与坏关键在于管理者,在于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强不强。因此管理人员首先要自觉接收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岗位教育;新工人(特别是临时性、短期施工作业人员不能忽视)、调换新工作岗位的工人和生产实习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合格后才准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的必须经补课、补考合格。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建立档案。
3、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训练;对于建筑业,架子、电气、起重、机械操作、焊接、司炉、车辆驾驶等都属于特种作业。这里要提的是针对有高空作业的特种作业主要包括架子工及机械操作人员(井字架及塔吊的搭拆、操作人员),除一般性的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教
育训练,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上述工种持证率必须达100%。
4、经常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警钟长鸣。质安部要结合平时实际,开展各种类别,多种方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如安全月、安全周、百日安全生产、安全技术交流会、安全知识竞赛、宣传画、黑板报、学习上级和公司文件等,这些经常性的教育活动,对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必不可少。
5、安全技术交底;质安部及项目部必须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使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一步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针对高空作业如:架子搭设前和拆除前、外墙粉刷前、外墙涂料施工前、井字架及塔吊安拆前等。
五、安全检查及奖罚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的重要方法。
1、定期安全检查;公司(质安部)每个月二次安全大检查。针对每次安全检查中,针对高空作业有联系的安全隐患要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在每月安全通报中重点强调。
2、专业性检查;组织专人对存在高空作业工种的施工过程进行专业性跟踪管理、检查。发现隐患及违规作业及时提出要求整改。必要时责令停工。
3、经常性安全检查;也就是日巡查,质安部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性预防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4、针对上述安全检查,要讲科学、讲效果,管理人员要做到人性化管理。实际操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时不及时整改的,不要盲目训斥,因高空作业违规操作本身就存在坠落的危险,如你盲目训斥会造成作业人员心理紧张或心情不稳定,会造成更大的危害或坠落。所以管理人员要对当事人讲解事故隐患及规作业的危害性,促使作业人员认识安全作业的重要性。使当事人从心里服从你的管理。对经多次提出,累教不改者,根据公司有关安全奖罚条例进行处罚。重者给予驱逐施工现场。时值高温季节,为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生产。关心生产、施工一线职工,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完善和落实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防暑降温应急预案。要将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首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高温期间施工现场容易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人员中暑和其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切实关心在高温天气下坚持施工的广大施工施工人员,尤其农民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工程情况善调整高温期间职工的作息时间和安排好休息场所,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合理安排工间休息,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配备充足的防暑降温物资,露天作业要避开烈日高温时段,防止发生中暑。
3、突出夏季安全生产重点,加强安全生产防护。各项目部要根据高温期间施工现场特点,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做好施工现场脚手架、井架、“四口”、“五临边”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施工现场应准备充足的茶水等防暑降温用品和人丹、十滴水和藿香正气水等必备的常用药品。一旦发现有人员中暑,应立即将病人移至阴凉、通风处,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服,用毛巾敷头部或用冰块置于病人的头部、腋窝等处进行临时急救,并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
4、针对夏季雷暴雨、台风多发特点,质安部及各项目部要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汛、防台、和防雷工作,台风暴雨前,要对现场的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挂物的拉接点、紧固点和塔吊及井字架的锚固、限位装置及工地围墙、临时用房等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采取措施临时加固。台风来临期间发生重大险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雷雨天气要做好工地防雷击工作,安装可靠的防雷装置,外脚手架和塔吊、井架等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做好避雷接地,施工机械和照明装置应做好保护接零。
5、认真开展好高温期间安全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高温期间施工人员心情普遍存在心烦意乱,安全管理要突出人性化。对违规作业人员要以教育为主,非迫不得以不采取处。
第10篇 城建大厦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
城建大厦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
1、建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形成质量管理网络,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实施施工全过程质量监控。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全责。质量管理保证体系见框图。
2、全面贯彻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到质量管理不留死角。
3、加强关键因素控制,分解、细化和确定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目标,以实现总体质量目标。
4、选配高素质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班子,施工作业队择优使用,为质量目标的实现提供根本保障。
5、抓好职工培训,提高工人技术素质,对质量管理与操作人员进行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培训,进行工前样板观摩增强质量感性认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如现场黑板报、画报等形式)进行质量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
6、抓好工程材料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现场材料进场时,把好四项验收关(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进场材料须查收质保书或产品合格证书。送样检验材料或验收时有疑问的材料必须及时送样试验,在取得试验报告前不得使用。
7、建立工程的项目计量管理组织,作业队配备计量管理人员,为质量管理提供计量保证。
8、对于施工作业队的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贯穿始终,并严格执行项目质量验收制度和质量奖罚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评比、奖罚制度,定期公布上墙,发挥质量激励作用。
9、实行样板引路制度,主要分项工程均要先做样板,从方案编制、样板施工、样板验收须经监理、设计、业主确认后再全面推广。
10、坚持质量分析会与质量消项例会制度,分析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潜在因素和已经发现形成的质量问题,制订相应的预防纠正措施,对已解决的质量问题经监理证实后进行消项,对经复查未达到要求的进行通报、处罚,强制纠正。质量会议定期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召开。
11、强化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包括三检制、材料验收四道关、测量复核、材料试验、施工试验与工序成品抽样检验等制度。
12、通过加强技术交底管理,计量管理,严格落实技术标准的管理,对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工艺要由项目总工程师及专家论证批准,并报监理审定后方可实行,杜绝无标准、不按标准施工现象出现。
13、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施工期间,由于工期安排较紧,各工种交叉施工频繁,对于成品和半成品,容易出现二次污染、损坏和丢失。必须合理组织各专业各工序穿插作业,相互协调。各专业工序均按流程进行施工,严禁违反施工程序的作法。通过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对成品和半成品进行防护,并设专人负责巡视检查,及时发现纠正损坏成品的违章行为。
14、后浇带浇注前,要对钢筋进行保护,对受力部位设支撑加固。
15、在现场建立标准试验室,试验有管理制度、操作程序,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6、在施工中选择使用能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工艺,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提倡技术创新。
第11篇 住宅群楼工程环境管理及措施
住宅群楼工程环境管理及措施
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将遵守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依照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保护方针、目标和指标,合理配备相关资源,选择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机械、材料,把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最终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
我公司有一整套较为成熟的环境管理体系和程序,有历年来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经验,有信心、有能力把本工程做成整洁有序和节能环保的绿色工程、环保工程。
1环境管理方针与目标
1.1环境方针
本工程环境管理的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我公司预防污染,保排放达标;治理环境,让生产清洁的环境方针和环境管理程序进行。
1.2环境指标
本工程的环境管理目标是施工现场达到天津市文明安全工地标准,工程本体室内环境竣工后环境检测合格。
各项环境指标:
(1)噪音排放达标:
结构施工阶段,昼间<75db,夜间<55db(施工时间:6:00点-22:00点)
装修施工阶段,昼间<65db,夜间<55db(施工时间:6:00点-22:00点)
(2)现场扬尘排放达标:场容整洁,余土覆盖,达到天津市粉尘排放标准。
(3)运输遗撒达标:确保运输无遗撒。
(4)污水排放:生活、生产污水沉淀后排放,雨水分类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管网、沟槽排放顺畅,cod含量<300mg/l。
(5)现场光污染:确保夜间灯光不影响周边企业、居民。
(6)废弃物管理:固体废弃物设立分类垃圾站,及时清运,确保运输无遗撒;尽量减少产生废气的设备的使用。
(7)室内环境控制: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各种有害材料禁止进入现场,在结构施工中杜绝使用含有异味或可能带来身体危害的各种材料和添加剂;室内装饰装修所用各种材料的有害物质含量必须在国家检验检定标准以下,并有齐全的材料检验报告资料,竣工时通过国家检定机构的检测。
(8)使用先进工艺,尽量节约工程消耗的水、电、木材等资源。
(9)项目内部实行网络信息化办公模式,尽量减少纸张消耗,保护森林资源。
2环境因素的识别
根据项目环境管理目标的制定,本工程要重点控制的环境因素是以下几点:噪音污染、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废弃物管理、资源的合理使用和环保节能材料、机械的选用等。
项目重大环境因素及管理方案一览表
环境因素 环境影响 环境保护目标、指标 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噪声 影响人身健康、周边办公人员工作 施工现场场界噪声:结构施工,昼间<70db,夜间<55db;装修施工,昼间<65db,夜间<55db。
1、工程外立面采用密目安全网实行全封闭;
2、结构施工阶段,尽量选用低噪音环保混凝土振动棒和有消声降噪的施工机械;各类管道安装临时固定要牢靠。强噪声施工机具必须采用有效措施如添架抑制器;
3、现场搬运材料、模板、脚手架的拆除等,针对材质采取措施,轻拿轻放;
4、购置噪音监测仪,专人定期监测,发现超标立即整改。
粉尘 污染大气、影响人身健康 现场目视无扬尘;现场主要运输道路硬化率达到100%
1、现场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场区内进行绿化,覆盖易扬尘地面;2、现场大门设置洗车槽,车辆清洗泥尘后再出场门;3、成立文明施工保洁队,配备洒水设备,做好压尘、降尘工作;4、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降低扬尘;5、现场供暖采用清洁燃料。
污水 污染水体 污水排放符合所在地的环保规定
1、现场厕所设置化粪池;
2、现场洗车槽处设置沉淀池;
3、设雨水排放管、沟,实现雨水和污水分别排放;
4、混凝土养护竖向结构采用养护液,避免水污染和流失。
废弃物和建筑垃圾/污染土体、水体、大气/分类管理,合理处置各类废弃物,有毒有害物回收率100%
1、施工前,向城市环卫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理计划,填报建筑垃圾种类、数量、运输路线及处置场地;
2、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及时清理;有毒有害废弃物及时回收,回收率达100%;
3、工程竣工5日内,将工地剩余垃圾处理干净。
运输遗洒/污染水体/运输无遗洒现象
1、道路出入口设清洗槽,车辆离开现场前应清洗轮胎、底盘的泥尘;2、车辆不超载,并覆盖严密,严防遗洒,一旦发现遗洒,及时组织人力清扫;水泥搬运要注意;
3、混凝土罐车出场前清洗下料斗。
化学危险品、油品的泄露及挥发/污染土体、水体/施工现场的化学品(如油漆、涂料等)和含有化学成分的特殊材料一律实行封闭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杜绝泄露、遗洒
1、编制化学品及有毒害物品的使用及管理作业环保指导书,并对操作者进行进行培训;
2、易燃关键所在爆物品和化学品存放设专用仓库,存放地面先硬化或铺垫;
3、施工机械设备设置接油盘;
4、配备沙土、铲等以备泄露时使用。
3组织体系
工程环境管理体系以总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环境因素的识别和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现场经理负责组织实施体系的运行,各职能部门负责对现场的人、机、料进行具体的管理,各专业工程师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各施工队伍、分包单位都必须在进场的同时签定环境保护协议书,并指定专门的环保人员配合总包的环境体系管理。
4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由现场经理负责,对施工现场按照各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的作业范围划分环保责任区,并和各区域负责单位签定环境包保责任书,明确职责和违约责任。
(2)按照责任书的范围,项目安全环保部及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各施工区域、生活区域进行定期(每周)的环保检查,发现不符合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见,并填写隐患通知单下发;发现严重不符合的情况,立即汇报给现场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会同技术人员提出整改方案下发。
(3)各劳务队伍抽调一定数量的专职环保人员,由项目安全环保部组成工地的专职环保队伍,负责对现场进行日常的清洁、整理,以及检查、纠正等。
(4)每周由现场经理负责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例会,项目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劳务
队伍、分包单位负责人参加,总结各单位的环保管理情况,对于管理部门提出的隐患通知单、整改方案,各单位要定时、定人的落实完成,由项目进行监督。
5针对各项环境因素的管理措施
5.1场容及社区协调
施工现场的布置策划要根据我公司的ci形象手册的细则进行,如果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协商调整;总体风格做到美观和谐、牢固耐用,有条件可在办公区进行绿化布置,创造较为良好的办公环境。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从加强宣传教育入手,制定环境体系的学习和宣传计划,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
对外协调上,开工初期将由我公司综合办人员会同建设单位负责人员提前和有关市政、环卫、环保、街道等政府部门办理垃圾清运、粪便清掏、扰民噪音监测等工作的手续和协议,尽量减少施工生产中这些因素的干扰。施工过程中,将由综合办负责接待和妥善处理好扰民问题。
5.2噪音措施
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施工场界》(gb12523-90)的要求制定降噪、限噪措施。噪音限值标准如下:
施工阶段主要噪音源工作时间噪音限值
结构施工地泵、电锯、空压机、钢筋切割机、砂轮机、振捣棒等6:00点-22:00点昼间夜间
75db55db
装修施工电锤、电钻、电锯、磨光机、手持电动工具等6:00点-22:00点65db55db
(1)根据国家标准要求,合理安排施工生产机械的使用,调整分项工程进行的时间段,如避免在夜间施工中进行大量的钢筋加工工作等。
(2)设立专门的机械加工棚封闭隔噪,如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等,必要时对临时使用的机械也设立噪音围挡,如混凝土泵。
(3)在作业楼层加强控制,避免材料、设备安装时出现敲打、碰撞噪音;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各方向有人控制。
(4)电锯切割速度不要过快,锯片及时刷油;电钻、水钻开洞时钻头要保证用油和用水,降低摩擦噪音。
(5)指挥使用对讲机,减少指挥哨音。
(6)施工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
(7)场界周围设立噪音观测点定时观测,专人记录,发现超出标准限值要及时控制。
(8)在中考、高考间停止夜间施工。
5.3废气、扬尘措施
(1)场地硬化、绿化
施工现场全部进行硬化。对办公区以及生活区临建的四周砌筑花坛,并进行绿化;场地、道路进行混凝土硬化,现场堆积的余土进行覆盖,做到黄土不露天。
(2)土方工程阶段,所有土方车辆封闭,车辆出场轱辘冲洗干净,在场外大门口20m范围内铺安全网,防止对工地周围道路的污染。
(3)从开始进场起,不论任何施工阶段对所施工的场地全部采用硬质围挡封闭。
(4)在整个施工阶段,购买一辆洒水小车,定时对道路进行淋水降尘,控制粉尘污染。特别是在春季施工阶段,沙尘影响很大,天津市对此有严格要求,工地现场要加大撒水的力度尽量减少沙尘的产生。
(5)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粉尘对空气的污染。
(6)加强对混凝土、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车辆的卸料溜槽处设置活动挡板,混凝土卸完后必须清理干净才可离开工地,防止遗撒;
(7)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
(8)在出场大门处设置车辆清洗冲刷台,车辆经洗车槽清洗后出场,严防车辆携带泥沙出场造成道路的污染。
(9)结构回填阶段,对回填土的运输车辆要采用全封闭车辆。回填所用的灰土人工预拌均匀后下坑夯实,严禁从高空抛洒白灰
(10)脚手板拆除、搬运前先对板面的混凝土碎块、水泥等进行人工清理,干净后再翻板。
(11)现场尽量采用电动机械、工具,减少柴油、汽油机具的使用。
(12)现场所有的加热、取暖等设备全部采用电力或煤气等洁净的能源。
(13)施工现场搅拌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14)工程竣工后及时拆迁现场临建,产生的垃圾、渣土确保当天清运出现场,并在拆迁过程中采用洒水、临时覆盖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15)严格执行我单位的绩效测量和监测管理程序,通过过程、指标、方案和监视和测量、监测设备的校验及维护、数据分析和改进等几个方面来实现扬尘污染的有效控制和持续改进。
5.4废水
(1)工地生产、生活废水和雨水分开排放,单独设立管网。
(2)本着全民节约,共同行动的态度,对于现场雨水和施工废水进行集中回收,并入混凝土养护、现场洒水用水系统。
(3)现场设立沉淀池,冲洗泥浆、砂浆产生的废水排放之前必须经过沉淀池后进入废水利用系统。
(4)清洗油污、油漆等物品的废水也进入隔油池后排放至污水管。
(5)对存放油品、化学品的仓库加强管理,存储和使用过程中防止油品跑、冒、滴、漏而造成水体的污染。
(6)安全环保部门组织专人定期检查管线、沟槽的畅通情况,每半月定期清理淤积物,保证排放畅通。
5.5固体废弃物
(1)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在现场设立专门的地方,并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办公垃圾、生活垃圾、有害废弃物的五个分类,挂牌设立垃圾站,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存放必须全封闭并标注清楚。
(2)有毒废弃物的临时存放必须有容器密闭,并单独存放,防止对人体、对建筑、对大气、对土体、水体的二次污染。
(3)对各废弃物的消纳、回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到指定场地、场所进行。
(4)严禁利用固体废弃物作为土方回填的土方使用,防止二次污染土体。
5.6室内环境控制
(1)从结构施工阶段开始到装饰装修工程,严格控制各项原材料中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的含量。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要求各材料供应商、分包商提供工程材料样品和权威机构提供的放射性、挥发性检测报告,进场前及时将样品和鉴定结果发给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从源头控制,杜绝有害材料的进场使用。
(3)不使用国家虽未明令禁止使用的,但含有异味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装饰材料、添加剂、胶粘剂等材料。
(4)施工中密切配合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各研究院所,积极建议,尽量选用绿色环保、节能型材料、选用先进工艺,减少室内污染源。
(5)依据国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对进场原材料应符合要求
5.7其它
(1)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定专项保护措施专门保管,防止发生意外事件污染环境。
(2)专人负责现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状态,减少噪音和废弃配件、废油的产生。
(3)安全环保部及时组织人力和车辆对现场内的各种垃圾进行清理。
(4)项目购进检测噪音和粉尘的仪器,随时对现场情况进行监控,发现超标及时处理。同时,对外委托环保检测部门定期对现场的废水、废气、挥发性、放射性材料等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能源、资源的节约
6.1根据施工进度的要求和施工机械的数量,合理规划好总体、年度、季度和月度的能源消耗计划,在生产过程中实时进行统计,分析误差产生的原因和能源浪费的原因,制定对策,逐步降低能耗的浪费。
6.2合理安排好工序交接,提高施工生产的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时间。
6.3控制工程的一次合格率,减少不合格品的产生造成的返工浪费。
第12篇 集团施工图管理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地产集团施工图管理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工程部各专业施工图数量不得少于3套,其中有1套用于工程部存档,1套用于项目部存档,1套用于现场监理日常工作需要。
2、存档的图纸应落实保管责任人,用于现场监理日常工作的图纸应装订成册,方便查阅。
3、工程部收到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在24小时内在施工图收发台帐/设计变更通知单上登记,施工单位收到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在台帐上签字确认,并记录接收时间,时间单位精确到小时。
4、被替代作废的施工图,应做出明显标识,并不得和新图存放在同一处,已发给施工单位的应在发放新图的同时收回。
5、工程部收到设计变更后,专业工程师应在72小时内,将变更内容在项目部存档原图上标注,并将其中一份变更单交资料员存档。
6、施工单位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提出的工程变更。变更内容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且不会导致造价变化的情况下,工程部可以以经工程部经理审批的工作联系单回复单回复施工单位,并抄送预结算部和总工室;变更内容可能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或者会导致造价增减,工程部应与总工室联系,由总工室决定是否变更,变更内容以设计变更的形式下发。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在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上直接签字回复。
第13篇 室内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及保证措施
室内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及保证措施
一、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筑安装分工程工艺安全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及jgj 80-9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河北省有关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令。
二、施工现场逐级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各工长、班组长组成的安全保证体系,实现现场领导值班制度,时刻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放在首位。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跟踪现场安全情况,对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并消除;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并严格执行奖罚制度。
三、加强对员工的每周安全生产教育,并进行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在安排施工生产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施工生产时,随时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奖罚力度。
四、施工现场内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安全标语牌,夜间在主要交通要道有主要充足的照明,直接用于操作的照明灯采用36v低压防爆工作灯。
五、脚手架杆件、扣件,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证明,进场时项目安全员会同材料人员共同验收;各类脚手架、安全护栏搭设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项目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共同完成验收,并报公司工程技术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防护用品,专人进行重点防护、检查。
七、所有人员实行佩戴胸卡上岗制度,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等均应考核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各自的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非专业人员无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各种机械设备、用具定专人经常检查、维修、保养,使机械设备能正常操作使用,消除事故隐患,并按易损件、易坏件等配备充足的预备件,确定完好率。
八、施工临时用电要根据现有平面布置编写并执行《临时用电施工方案》严禁乱接、乱拉电线各种电器设备均应配置漏电保护器,非专业人员不得接触各类电器设备,防止漏电事故的发生。
九、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时,应注意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各种穿墙或靠近易燃物的照明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
十、由专人负责对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做好消防器材配备、管理及维修工作,定期检查,保持长备有效,各层消防器材应设置明显标志,位置固定、统一,消防工具不得随意挪动,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十一、特殊工程必须经计算制订施工方案,经现场工程师批准执行,严格按方案及安全规定执行。
十二、施工前由专职项目安全员制定符合合同及法定条款的安全计划(详细的安全措施),交业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严格按此执行。
第14篇 大学基建修缮工程管理及违纪处分规定
大学基建、修缮工程管理及违纪处分规定(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校基建、修缮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减少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招标投标法》和zz省《关于对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是指利用学校资金及各基层单位自筹资金开支的基建工程、修缮工程(含装饰工程、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zz师范大学所有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章 立项与审批
第四条 凡拟进行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除紧急抢修工程外,都必须事先立项并获批准。
第五条 工程项目的立项。由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立项报告。报告必须包括工程项目建设目的、用途、投资计划、资金来源以及建设后收益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内容。
第六条 立项报告的受理。
(一)后勤建设方面的立项报告由后勤管理处受理。
(二)其它方面的立项报告由资产管理处受理。
(三)基建处负责的大型工程项目经校务会同意立项后向地方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 立项报告的审批。
(一)基层单位不准在校内建房,不得擅自改建、扩建公用房。基层单位自筹资金的修缮(含装饰)工程项目的立项,按本条第三款规定的程序审批。
(二)建设计划及资金在经费预算内并已由学校下达经费预算的立项,经受理立项报告的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指分管受理立项报告部门的校领导,下同)审批。
(三)新立项的工程,按以下程序审批:
1.投资资金总额在10万元以下的,经受理报告的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2.投资资金总额在10万元至30万元的,经受理报告的主管部门、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3.投资资金总额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经受理报告的主管部门、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校务会议研究审批。
4.投资资金总额在100万元及其以上的,经受理报告的主管部门、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审批。
第八条 立项未获批准的项目不准施工,违者应责令停工。
第三章 设计、预算与发包
第九条 工程项目立项被批准后,应进行项目设计。项目设计应结合立项报告的有关内容和实际用途进行。所有工程项目都应该按照节俭、实用的原则进行,不得搞超标准设计。
第十条 工程项目设计后必须进行费用预算(紧急抢修工程除外)。预算必须使用正规的工程预(决)算表,并加盖预算员专用章。预算总金额不得突破投资计划。预算须经建设单位负责的主管人员审核。凡属陕师校发[2000]4号文件第三条所列工程,须送校审计处进行预算审计,并按审计处意见拨付工程项目预付款;其余工程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预算未经审计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基建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分管财务、纪检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 凡投资资金总额在30万元及其以上的工程项目,都必须实行招标发包。投资资金总额在10万元―30万元之间(不含30万元)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也应实行招标发包,也可经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议标发包。投资资金总额不足10万元的工程项目,可采用议标发包或直接发包。
招标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并提前3天向监察处报送招标文件。招标工作实施前要报告监察处,以便对招标过程中的有关环节进行监督。招标工作小组须有监察、审计部门的人员参加。招标结束后5日内,工程建设单位须将招标结果(主要应说明招标过程及结果,并有招标工作小组成员签名)书面报监察处备案。工程项目议标前3天应向监察处报送有关材料,议标时须有监察部门的人员参加。
第十三条 在工程项目招(议)标过程中,我校基建、后勤、资产、财务、监察、审计部门及工程建设单位的有关人员与投标人或承包单位有直接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人不得在工程项目招(议)标过程中向投标人或承包单位泄漏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和其它应当保密的资料及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专业资质(资格)等级的单位或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定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发包给指定的投标人或承包单位。
第十四条 工程承包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必须签订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必须符合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除载明相关事项外,并须载明工程质量等级或要求、保修期、保修费用及“工程预决算必须经校审计处审计并以审计结果为准”等有关事项。合同签字前须经监察、审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四章 施工与质量监督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承包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措施加以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对地下管线的损坏。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措施,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正常上课时间不得在教学区进行噪声和振动危害较严重的施工。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指派专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对工程进行现场监督。
第十八条 对议标或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中按市场价采购的数额较大的材料,建设单位事先应指派专人(2人以上)进行材料质量及市场价格调查,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报告须由调查人、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在工程竣工后进行决算审计时同其它资料一起报审。
第五章 验收与决算
第十九条 工程项目竣工后,须由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组成工程项目验收小组(2人以上)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人须在工程项目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并签名。工程项目验收报告上必须有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对工程质量监督情况的说明及本人签名。工程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出现质量问题,要追究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和工程项目验收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承包单位依据工程项目验收报告向建设单位提交正规的工程项目决算书,由建设单位负责的主管人员审核签名。审核人必须注明所审核的工程项目决算书中工程量是否真实,决算是否合理。工程项目决算书经建设单位负责的主管人员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建设单位送审计处进行决算审计,并按审计意见办理工程费用结算手续。
第六章 违纪行为与处
分
第二十一条 凡在本校范围内所发生的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有管辖权的主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和作出行政处理外,还应当视情节依照本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有关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或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是党员的,可同时给予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行政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是党员的,应同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开除处分,是党员的,应同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三条 工程建设单位及其有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必须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立项或者立项未获批准擅自开工的;预算未经审计擅自开工的;基层单位擅自在校内建房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变更工程建设项目用途的。
(三)违反规定,将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等事项发包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专业资质(资格)等级的单位或个人的;建设单位不负责任导致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等事项出现重大失误的。
(四)要求或者串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安全监督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标准的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督的;采购、强令使用不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建设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强行指定工程建设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的。
(五)违反规定,对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不进行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化整为零以及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搞串标、假招标等不正当活动的;招(议)标事先不向有关部门报告、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招(议)标活动、事后不向有关部门备案的。
(六)违反规定,在工程招(议)标过程中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给工程招(议)标工作或学校造成严重影响、损失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议)标活动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擅自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学校利益的。
(七)违反规定,限制、排斥外单位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对违反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和程序的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或者不报告的;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八)在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或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已中标项目自行作废、变更并另行发包的。
(九)以各种名义、形式干预正常的工程建设活动和正当的招(议)标活动的;授意选择、指定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包、代理、监理等单位的;为亲友承包工程项目或者生产、供应工程建设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的。
(十)接到关于工程项目承包单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监理业务的报告而不制止、不纠正的;与承包单位串通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十一)违反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规定,擅自减少或者截留、挤占、克扣工程建设项目款项,降低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随意加大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损害国家、学校利益的。
(十二)按规定应当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而不实施监督管理的;不按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实施监督管理,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对有关的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或者不报告的。
(十三)不按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经验收不合格,而出具合格意见或擅自使用、交付使用的;对实际发生工程量应当核实而不核实的。
(十四)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关人员具有贪污、受贿、挪用和违反财经纪律,以及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接受礼品依照国家规定应交公而不交公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规定合并处理。
第二十五条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二十六条 违反规定进行施工的,除责令停工、追究有关人员法律、纪律责任外,还应责令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赔偿经济损失。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一)主动检查错误并及时纠正的,或者积极清缴全部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减少或者避免损失的;
(三)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经过查证属实的;
(四)经办人员依法抵制无效,被迫执行的;
(五)其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的情形。
违法违纪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经批评教育改正后,可以不予处分。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对工程建设活动负有管理监督职责的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故意违法违纪的;
(二)利用职权指示、暗示、默许或者强令下属人员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拒不纠正错误或者阻止他人交代、举报、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
(五)不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增大的;
(六)伪造、毁灭、隐匿证据的;
(七)其他依法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不负责任,对工程项目预算、决算不认真进行审核,导致预算超出投资计划较多,或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决算审减率超过5%的,对工程建设单位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对一年内累计三次决算审减率超过10%的承包单位,视其情节,停止其6个月至1年在校内承包工程的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15篇 工程保修管理及回访制度(六)
工程保修管理及回访制度(6)
一、工程保修管理
工程竣工后,将按照深圳市的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工程进行保修。
本着“施工前为用户着想,施工中对用户负责,竣工后让用户满意,积极搞好‘三保’(保试运、保投产、保使用)和回访保修”这一原则,我公司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后,将认真进行工程的回访和保修,继续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工作,确保工程竣工后的使用正常运转。同时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业主,充分体现总包单位对业主负责的精神,制定了详细的质量回访及保修制度,并编制《服务程序》,使质量信息的反馈、分析程序化、制度化,明确执行质量回访单位及其职责,并配备足够的资源。
1.保修范围
在保修期间,凡总包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因总包责任造成其使用功能不能正常发挥或者产生质量问题,均应该进行保修,及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组建维修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尽快予以解决。
对于由于业主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建筑功能不良或损坏者以及非我公司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维修,若维修不便或维修较为困难时,我公司亦会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将问题维修处理完善,帮助业主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在技术上、物质上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保修时间
自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最低保修期限根据2000年1月30日发布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90条规定。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工程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约定。
3.保修做法
1)发放保修证书
保修证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简况、房屋使用管理要求、保修范围和内容、保修时间、保修说明、保修情况记录。此外,保修证书还附有保修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电话、联系接待部门和联系人,以便于工作联系。
2)建立工程保修管理制度,对保修人员起到严格的约束和管理作用,保障保修工作的正常开展。
3)指定熟悉本工程的技术、施工管理人员作为保修负责人,专门负责本工程的保修工作,并与建设单位建立可靠联系,随叫随到。
4)在接到维修通知后,保修负责人立即前往现场检查,并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做出鉴定,提出修理方案,并尽快地组织人力物力进行修理。
5)验收
在发生问题的部位或项目修理完毕以后,要在保修证书的“保修记录”栏内做好记录,并经建设单位验收签认,以表示修理工作完结。
二、工程回访制度
在施工进行过程中及整个工程的保修期间,我们将跟踪服务,进行定期的、不定期的质量回访活动,执行《服务程序》,广泛收集信息,促进质量改进和强化质量保证,以提供更高质量和更富情感的建筑精品。
1.回访方式
1)季节性回访
在雨季、台风季节回访屋面、墙面的防水情况,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觖决。
2)技术性回访
了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的技术性能和使用后的效果,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补救和解决;同时也便于总结经验,获取科学依据,不断改进与完善,为进一步推广创造条件。
3)保修期满前的回访
在保修即将届满之前,进行回访,即可以解决出现的问题,又标志着保修期即将结束,使建设单位注意对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
2.回访措施
1)针对工程应用情况和有关的反馈信息,向建设单位、质检单位、监理单位分别征询意见,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应用的工期效益、质量效益有哪些影响。
2)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和气候特点进行季节性回访,主要解决以下问题:特殊气候如风、雨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及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针对特殊气候所制定的施工措施是否有效,需要采取哪些改进措施,业主及其他各单位的其他要求。
3)对本工程中确定的特殊过程和关键过程的施工情况,我们将进行专门的质量回访,分析特殊过程的控制效果,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促进质量改进。
4)在工程的保修期间,我们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回访,在工程保修期结束后,我们仍将适时跟进回访,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供帮助。
5)针对建筑工程的特点,对于易发难治的质量通病,我们将事先编制专门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跟进回访,收集信息,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应用于过程实践中。
6)根据质量回访中业主及其他有关单位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在日常管理中得到的信息,我们将制定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以保证在以后的质量活动中得到改进和提高。
7)组织生产、技术、质量、水电等有关方面的人员进行回访,回访时由建设单位组织座谈或意见听取会,并察看建筑物和设备运转情况等,回访必须认真,必须解决问题,并做出回访记录,必要时应写出回访记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