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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3

校园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

有哪些

校园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是一种旨在确保学生、教职员工安全的管理机制,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安全教育与培训:针对全体师生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应急演练。

2. 责任分工:明确各个部门、岗位的安全职责,从校长到每一位员工,都有具体的安全任务。

3. 监督检查: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校园环境、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4.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5. 评估与反馈:定期评估安全工作的成效,并根据反馈调整改进。

内容是什么

该制度的核心内容在于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比如,学校管理层需定期审核安全政策,教师需在课堂上教授安全知识,后勤部门负责维护校园设施安全,而安全管理人员则需进行日常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此外,通过定期的模拟演练,提高师生面对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

重点

制度的重点在于建立一个全面、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全员的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安全文化。强调预防为主,既要防患于未然,也要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此外,制度的执行效果需要通过持续的监督、评估和反馈来不断优化和完善。

存在的问题

尽管校园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在理论上是完备的,但在实践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挑战。例如,部分教职工可能对安全职责的理解不够深入,导致执行力度不足;安全培训的质量和频率可能因资源限制而受到影响;在应对突发事件时,个别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能有待检验。因此,学校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制度,强化执行力,确保校园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校园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范文

第1篇 校园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细化安全工作过程管理,努力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格局,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抓预防就是抓安全、除隐患就是保安全、强责任就是保稳定”的理念,通过安全全员目标考核细则的全面实施,达到全体教职工岗位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学校安全管理更加细化到位,校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被发现、及时被消除,努力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的安全工作局面,彻底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工作目标

1.学校管理: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校舍安全事故和重大财产失窃事件,学生无违纪、违法和犯罪现象,无重大打架斗殴、逃学出走等不良事件,学校周边环境状况好,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为零。

2.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

3.安全教育: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针对有效的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员

成立范李小学学生安全全员目标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亚

副组长: 杨粉利  吴本华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1.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2.副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修订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组织实施好安全工作考核,落实学校各项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等。

3.组员:是学校各方面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职责范围内的教职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支持教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

四、各岗位安全职责(其他标牌)

(一)校长安全目标职责

1.统筹抓好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党政工领导、安全、保卫、后勤等管理干部。

2.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制订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包括事故隐患整改计划等),安排安全专项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投人专款专用,逐年改善学校安全设施,在做好人防、物防的同时,逐步增加技防建设的资金投入。

4.代表学校协调好公安、城管执法、文化监察、交警、社区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密切配合,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

5.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本年度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6.把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事故的给予处罚。

(二)副校长安全目标职责

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为正常教育活动安全领导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安全科相对应的一切教育活动安全;分管教学副校长为正常教学活动中师生安全领导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相对应的一切教学活动安全。

具体安全目标: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制度,不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查找安全隐患。

2.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如实地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情况,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到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根据季节和节假日,安排好防汛、防洪、防寒、防病、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6.其他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职责。

(三)政教(含少先队)主任安全目标责任

责任范围:

1.政教处是负责学生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生管理等各项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德育处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检查监督本部门所辖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2.及时传达贯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具体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

具体目标:

1.全面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加强对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月”等活动,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组织开展防火、防震、防灾、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等活动,培养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自救能力。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以教育全体学生。

2.组织协调好学校、社会、家庭对学生的“三结合”安全教育。努力保证学生安全教育的无缝隙覆盖。

3.积极联络和配合外聘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开展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对学校存在问题的重点学生做好帮助和监管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4.紧密联络家长,及时沟通信息,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5.要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思想工作,学生的正当要求要及时反映并帮助解决。新生入学后要进行遵纪守法、安全防范、卫生防疫和校规校纪教育。

6.指导各班级的安全教育宣传管理工作,对安全课开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安全保卫干部安全目标责任

职责是:

1.负责制定治安保卫、安全检查、防火等工作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搞好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盗窃、防火灾、防破坏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

2.搞好学校内部的治安综合管理工作,防止各种犯罪活动的发生,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加强对要害部门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防控工作。

3.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负责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校内案件。

4.负责全校的消防工作,健全消防制度、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训练,管理消防设备,开展防火宣传,进行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5.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保安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值班制度,做好接待和来访登记工作,安排好节假日护校值班工作。

具体目标:

1.严格落实学校门卫制度,杜绝无登记的闲杂人员、外来车辆进校园。

2.杜绝住校学生群殴群斗、破坏公物、违法犯罪事件,杜绝管制刀具、易燃品、危险品进入校园。

3.定期对学生进行消防、饮食、用电、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杜绝重大交通、消防、用电等事故发生。

4.经常排查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主动与公安、卫生等部门联系配合,治理周边环境,营造安全氛围,维护良好的安全秩序。

5.定期协调组织各处室对学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要求有关处室限期整改。

6.制定并完善住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演练。

7.禁止办公室、宿舍内私拉乱扯线路,防止火灾或触电事故发生。

8.组织安排节假日和日常安保值班,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严格执行大门、各楼门、操场关门落锁时间,杜绝发生偷窃事件。

9.责任范围内的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五)教导处主任安全目标责任

教导处主任是学生课堂、体育活动、实验操作等教学活动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责任范围:

1. 负责办公室、阶梯教室、图书、阅览、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等功能室设施设备安全卫生管理。

2.负责课堂、课间活动、自习、课外辅导的安全教育管理。

3.负责组织排查各班教室、功能室、电教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

具体目标:

1.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开展教学活动,保证学生安全。检查落实日常上课、坐班、课间活动、活动课辅导时间段教师的安全岗位责任制,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2.定期检查实验室、电教室、图书室等功能室的安全情况,加强对教育教学设备的管理。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照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规范存放,责任落实到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分年级落实安全教育及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及评价,加强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4.督促体育教师抓好体育课时的安全工作,进行剧烈运动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活动,教育学生不要空腹参加体育活动、练习时要严格按老师讲授的要领做课堂规定的动作,认真实行保护,杜绝重大体育教学事故的发生。

5.责任办公室、会议室、功能室禁止私拉乱扯线路,防止火灾或触电事故发生。

6.制定并完善本部门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7.责任范围内的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8.因疏于管理和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教导处负责对责任教师提出处理意见,并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核定,给予处理。

(六)总务处主任安全目标责任

总务处是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饮食卫生、学校校舍及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添置、维修,学校的财产管理,涉校机动车辆的管理等工作。总务处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责任范围:

1.对上级的指示和布置及时提出贯彻意见,在校领导统一布置下组织实施。对总务处人员和后勤全体人员开展安全教育。

2.排查并消除教学楼、等学校建筑和硬件设备的安全隐患。

3.负责办公室、仓库、音乐、体育器材室设施设备和财产的安全卫生管理。

具体目标:

1.杜绝因建筑倒塌,设施不牢固、不健全、疏于维护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2.保证师生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用电安全,确保学校重点教室用电安全。

3.在教学楼楼梯中间用黄色警戒线分开上下道,设置应急照明灯。在楼梯口、每个楼层转向平台处张贴警示语,并清除影响疏散的杂物、障碍物,确保畅通。

4.对学校教学楼的应急灯、疏散标志、消防器材、水暖器材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损坏、过期的,要及时更换,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立即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6.制定并完善本部门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7.责任范围内的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七)班主任安全目标责任

班主任是本年级学生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

第2篇 校园临时用工安全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

第3篇 校园用火用电安全制度

为了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和规范校园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场所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的重点防火单位(部位)是指校园区域内的下列场所:教学楼、图书馆、计算机室、实验室、学生公寓、幼儿园等场所。

二、各学院(年级)、单位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安全地点、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三、对用火用电人员应经常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培训,特别是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懂得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四、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点燃或随意排放。

五、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型号的选型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要求。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生产、生活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校动火工作的规定,要先办理审批手续。

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六、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七、学生宿舍楼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液化气灶等工具。

八、电气防火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电气线路的敷设、导线直径及连接绝缘程序是否符合电气技术规范,是否有乱拉临时线路的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九、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十、每半年应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

十一、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4篇 小学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规范学校安全管理,严肃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措施完善,注意落实,经常检查,不留死角”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四条 学校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金波(负总责)

副组长:章前进负责路畔片(路畔、路边、折都、前坊)

刘金寿负责邓圳片(坂上、皂桥、方凡、李塘)

胡守建负责社庚片(社良、张家、滨塘、蔡畲)

王君毅负责土桥片(同坂、李梅、周坊、土桥)

夏黄楠负责枧头片(枧头、培源、花圳、桃源)

组员:许道鹏   吴黎明、张新建  各班主任

包班:各校制订包班人员(班主任负责本班所有安全工作)

行政值周:章前进、胡守建、刘金寿、王君毅、夏黄楠、许道 鹏、吴黎明

(二)行政值班及护校队: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前两天安排行政值班人员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教师组成护校队,加强对校园的巡视力度。

(三)值班保卫小组。组长:刘金寿 保安:郭赵胜  门卫:吴日新月。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措施,加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安全教育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维护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各处室及年级组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经费投入到位。

第六条 行政值班及护校队工作职责

(一)处理各班上报的安全事故,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二)监督值班保卫小组值班情况。

第七条 值班保卫小组工作职责

(一)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做好来访人员及课间外出学生登记;

(二)负责检查各室门窗关锁情况,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三)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第八条 后勤组长职责

(一)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具体实施安全工作计划,执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领导部门和教职工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二)组织部门、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三)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和布置安全工作。

(四)定期指导、检查各年级组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排查安全隐患;

(五)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调查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改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第九条 德育组长职责

(一)将学校安全稳定与德育工作相结合,组织德育队伍加强师生思想教育工作;

(二)注意师生思想动向,组织排查师生之间的相互矛盾,并逐步形成矛盾排查机制。

第十条 教导主任职责

将学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为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供课时保证。

第十一条 总务主任职责

(一)定期检查、维护学校设施设备,确保学校设施设备牢固安全;

(二)保证为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规定;

第十二条 年级组长职责

(一)认真执行学校有关校园安全稳定的制度和措施,认真履行职责,是本年级学生安全的总负责人。

(二)负责组织人员对本年级的所有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三)关注本年级教室及门前走廊各项设施的安全情况,发现危险的隐患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学校领导,以便及时做出处理。

(四)督促班主任严格进行考勤制度,及时了解学生到校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缺勤的情况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对年级发生的异常现象,要调查清楚,做好登记,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五)指导本年级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联系家长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 教研组长职责

(一)负责本教研组的日常管理,主持教研组教师安全知识的学习,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本组安全稳定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学生的思想动态,保证本学科教育教学、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二)负责教研组组织的学生的集体的安全工作。帮助班主任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

(三)对在责任范围内的社会治安及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并做好必要的记载,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

第十四条 班主任职责

(一)是本班学生安全的总负责人;

(二)坚持在每周班会课及其他时间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班主任要有预见性,坚持做到勤观察,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或采取紧急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四)细心观察学生的思想情绪变化,特别是有异常情况的学生的情绪变化,做好学生思想及相互间矛盾排查工作。

(五)严格本班考勤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必要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六)未经学校许可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

(七)严禁在批评教育学生的过程中使用过激或侮辱性的语言。

(八)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应予以必要的注意或通知家长采取相应措施。

(九)告诫学生不在教室、楼梯及过道上进行推拉、打闹、追逐、摔交、打球、攀爬和跳跃等危险性活动。

(十)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枪、水枪、爆竹和其他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校园。

第十五条 科任教师职责

(一)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二)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学生实际,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不断改革教法,努力减轻学生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班主任开展思想排查奠定坚实基础。

(三)协助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是当堂课学生安全的直接负责人。

(四)上课期间学会观察、关爱学生,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有异常须及时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并解决;

(五)安全使用教具、学具;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与班主任、家长联系沟通。

(六)学生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发生紧急状况时,在场的老师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促进和谐校园的营造。学校发生紧急情况时,应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七)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对因不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造成安全事故的,承担主要责任。

第四章 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行紧急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

第十七条 学校安全报告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第十八条 紧急报告

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传染病爆发,实行紧急报告;

任何人发现学生安全事故均有报告责任,并根据事故紧急程度在3-30分钟内报告学校领导或当天值班人员;

紧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地点,事故发生的时间,伤亡人数,必要时说明现场处理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和设备。

第十九条 定期报告

每逢3、6、9、12月初,以班级为单位报告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状况。

报告的内容包括:管辖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已经采取的措施

第五章 门卫值班保卫

第二十条 学校安全保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凡来访人员须问清情况填写来访登记单,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第二十二条 值班人员要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上课期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教师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

第二十四条 值班人员每天放学后,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

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第二十五条 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 学生课间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学生课间安全严格执行班主任及楼道值班人员负责制。

第5篇 中心小学安全文明校园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泥城镇中心小学安全文明校园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泥

小安全文明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校园安全文明工作。应该做到:工

作思路清晰,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定期召开安全文明校园领导小组会议

,商讨布置相关工作。

一旦发生校园安全文明方面的事故,确应担相关管理责任的,由上级主管部分视

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分;校内作适当的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

法担负刑事责任。

2、学校到校长为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校的校园安全文明工作。应该

做到:工作重视,管理规范,督促各部分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定期检查反馈、

整改,并时常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校园安全文明工作的重要性。

一旦发生校园安全文明方面的事故,确应担负相关管理责任的,由学校校务委员

会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

负刑事责任。

3、学校德育处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行偏生帮差工作,校

内伤害事故预防,安全文明教育宣传,常见病和其它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等。应该

做到:思路清晰,责任明确,定期检查、反馈、整改。一旦发生校园安全文明方

面事故,确应担负相关管理责任的,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行

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负刑事责任。

4、学校总务处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学生的食品,饮水卫生,学校体育设施和其

它硬件的安全,学校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校办厂的安全等相关工作,应该做到

:工作重视,思路清晰,责任明确,定期进行检查,反馈和整改。

一旦发生校园安全文明方面事故的,确应担负相关管理责任的,由学校校务委员

会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

负刑事责任。

5、学校相关岗位如门卫、食堂负责人、设施维护人员、实验室管理员、各年级

组长、教务处负责青保的同志等,应该严格遵照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相应的安

全文明工作,经常检查管辖区内的设施,操作流程,学生身体情况等,及时向主

管部门反映情况,上报一切事故隐患。

一旦发生事故,确应担负管理责任的,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视情节轻重作相应的行

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负刑事责任。

泥城镇中心小学

第6篇 车辆出入校园安全制度

学校是学生密集、学生活动的公共场所,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防止车辆进出学校造成安全事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内职工车辆规定

1、教职工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

2、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或在校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3、学校上课期间在校内行驶的车辆不得鸣笛。

4、课间期间机动车辆不得在校内行驶(学校公车有紧急会议例外)。

5、上下学、课间学生较多时,在校园内使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教职工,要慢行或推行。

6、 严禁教职工酒后在校内开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7、 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得停放在陡坡地带,防止车辆自动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8、 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自己应妥善保管,严防盗窃事故发生。

二、外来车辆的管理规定

1、严禁报废车、无牌无证车进入校园。

2、接送学生的家长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3、严禁营运性质的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大货车进入校园。

4、来校办理公务的车辆进校,须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校。

5、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查询;进校后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位,不得停放在公路的陡坡上,防止车辆自行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6、来校参加文体、教育教学等活动的车辆,谁组织谁负责安全。

7、凡遇下课、放学等学生出入高峰期,外来车辆必须自觉停车,待学生疏散完后,方可继续行驶。

第7篇 月湾二中校园网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月湾二中校园网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网的管理,规范校园网的使用行为,提高我校校园网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我校校园网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在使用上网设备发布信息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教育部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电教中心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三、不准通过学校内部网络发布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准通过电子邮件、论坛、博客等方式发布不健康的、___的、或者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计算机网络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四、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管理员必须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或工作站。不准通过内部网络从事和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不准攻击内部或者外部的任何机器。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服务器、工作站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视为对学校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六、不准将工作用机交给非校内人员使用。不准擅自使用他人的机器;不准通过他人的机器从事违反规定的活动。

七、任何部门不得在学校计算机网络上从事对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对其他网站的恶意攻击或黑客攻击行动。

八、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易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九、各部门要对上网计算机的使用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责任人。学校机房不准对社会开放。

十、电教中心要加强监控和管理;在学校网关上要配置防火墙和监控服务器;服务器安装上网行为管理软件;对内、外部IP加强管理,落实到人;服务器账号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人。

十一、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者,学校可提出警告、限制或停止其使用网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凡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交执法部门处理。

十二、学校定期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进行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严禁进入黄色、___和自由化过重的网站。

十三、校园网管理人员应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技能水平,适应计算机网络发展的要求,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

第8篇 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制度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制可循,有章可依,根据有《长春市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事前追究暂行规定》和《长春市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原则:

1、领导:谁主管谁负责;

2、班主任:谁当班谁负责

3、教职工: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

4、上课:谁上课谁负责;

5、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6、值周领导及教师责任区:属地管理,全面负责。

二、责任事故处理程序:

1、同班内学生一般学生伤害事故,由班主任会同少先队协调处理;

2、异班(级)间一般学生伤害事故,由各部负责人会同少先队、教务处协调处理;

3、学生伤害事故,影响大、矛盾尖锐或学生群伤、死亡或学校财物丢失等重大安全事故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协调处理;重特大事故移交司法部门,学校配合处理;

4、行风责任由学校行政处理。

三、责任追究制:

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1、行风责任追究制:

(1)私自向学生和家长代购、推销学习用具、教辅资料或其他生活用品、保险等或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2)私自收费办班、补课;随意调课、提前或滞后放学、私自放假等造成伤害事故或不良影响。

(3)在对学生管理中,有过激言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有家长反映。

(4)在与家长交换意见时,语言过激,与家长发生争执,反映到学校,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5)在与同事交往、共事中,因工作关系发生口角或动手,造成不良影响。

(6)酒后上课,上课期间随意接听电话。

(7)煽动、鼓惑他人、聚众滋事。

凡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学校声誉和经济损失,视其情节轻重,经学校研究,给予通报批评,承担经济责任或经济处罚,年内不评优选先,实行工作岗位调整;报上级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安全责任追究制:

(1)全体教职工应自觉保护自己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发现有损害学校或师生人身财物行为而不及时报告、制止或逃离现场,造成或扩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2)岗位责任人(班主任、上课教师、值日教师等)擅离岗位、私自调课、私自放假、提前或延后放学等或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等责任事件。

(3)教职工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学生伤害的。

(4)没有严格执行学生课前出勤清查制度。任课教师应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没有及时通知班主任或教务处,班主任没有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教务处没有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

(5)后勤、各办公室、功能室负责人应及时检查电路、水电设施等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设备、线路、电器没有及时维修或没被检查到造成安全事故的。

(6)实验室的危险物品,保管人员没有妥善保管,丢失或被盗而造成伤害事故的。

(7)教职工,尤其是班主任应随时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如遇学生中出现各类传染病,集体发热等病症,没有及时报告和采取控制措施导致事态扩大的。

(8)体育课、课外活动、学生实验操作等实践性较强的各类活动,有关老师没有事先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中不注意学生动向而引发人身伤害的。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9)教师在保管、使用学校物品、设备(如图书、音像设备、教学用具、体音美器材、影音设备等)时均应确保财产安全,因疏忽大意或操作失败而引起财产设备的遗失、损坏的。

凡违反上述规定而由此造成学校声誉、财物和师生人身经济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经学校研究,给予通报批评、按责任划分追究相关责任人相应比例的经济责任、年内不评优选先、实行工作岗位调整;情节严重的年内不予考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9篇 某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化,特制定了以下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等十部委联合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省、市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关于校园安全管理方面的法规、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机构

根据市综治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兰教发[2004]147号文件关于“校园安全及综合治理一套班子、一个机构”的精神,经2006年12月22日行政会研究决定,专门成立学校综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综合治理由办公室总协调,安全工作由总务处总协调,各处室及组员配合开展相应工作。学校综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法制副校长

组员:各处室主任、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综治办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安全办主任由总务处主任担任

二、工作机构

1.学校安全保卫责任小组组长:总务副校长,组员:总务主任、政教主任、安全保卫人员

2.学生安全责任小组组长:德育副校长、法治副校长,组员:政教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

3.教学安全责任小组组长:教学副校长,组员:教务主任、体育教研组组长、信息教研组组长、实验室老师

各责任小组的具体人员名单由组长负责确定并报安全办备案;人员变动时及时书面通知安全办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每学期与分管部门的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把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2.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校长、法治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3.组员:

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及其他组员直接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4.办公室主任: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统筹协调安排学校综合治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总结的制定;

负责档案室安全

5.学校安全保卫责任小组:

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保障校园硬件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及饮水安全、用电用气安全、车辆使用安全;

具有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

建立建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负责财会室的安全和财务管理

6.学生安全责任小组:

负责对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了解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状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确保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勤工俭学活动、课外活动时的安全;

每学期(年)组织一次安全自救演练;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特殊的问题学生建立档案,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确保其健康成长。如遇特殊、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7.教学安全责任小组:

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负责教学时间内的学生安全,尤其是体育、实验、信息课的安全;

校园网必须安装防范_、色调、暴力等不良信息的监控装置;

保障“综合实践活动”课的安全;

保证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的人员担任教师

8.具体职责:

总务主任负责校园硬件设施安全,保障水、电、气、消防安全,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疾病防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教务主任负责教学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

政教主任负责学生活动安全保障、身心安全;

心理辅导老师(团委书记协助)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安全;

校医负责学生生理健康安全.;

信息技术老师负责机房安全和网络安全;

体育老师负责体育课、课外活动安全;

实验室老师负责实验室安全和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年级组长负责相应年级学生安全;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一学年中,对无安全事故年级、班级的年级主任、班主任分别给予适当奖励;

2.对制止校内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适当表彰、奖励;

3.一学年中,班内学生在校园内发生重大人身事故的班级不得评为优秀班级,班主任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

4.将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职工实施一票否决,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年度目标管理奖扣除10%~50%;

5.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部门或个人,应责令其限期改正;

6.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以及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等特大安全事故的,由上级相关部门处理。

第10篇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保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排查机构,明确分工;抽调专人定期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周制度,定期进行排查。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及开学后的前两周定为校园安全问题普查月,全面检查校园基础设施包括教学楼、宿舍,校园建筑、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实训设备等各种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每月第一周定为安全隐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长带队,对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整改。每周一定为安全隐患排查日,对重点部位(电器、消防、楼道栏杆等)进行排查。

三、设立举报箱,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安全常识,鼓励群防群治。

四、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校园安全专题校务会,按照一岗双责的具体分工,由各科室负责人向校务会汇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意见。

五、建立校园安全档案,对存在的问题严防死守,限期整改。

六、每月五日前向校领导上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

第11篇 校园自行车、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协同查处。

6、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7、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8、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车每天应进库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车库应配齐消防器材,驾驶员应及时关锁好门窗,严禁火种进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2、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13、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由有关人员与门卫联系,做好登记,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非经允许,出租车严禁进入校园。

第12篇 校园安全巡逻制度规范

为了维护校园的秩序和稳定,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正把学校安全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第一条 建立学校安全每日巡查督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必要步骤,是坚持“学校安全,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学校对安全工作务必要高度重视,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第二条 巡查主要内容

1、学校值班情况;

2、学生出勤情况检查;

3、班级电教设备用电安全检查;

4、学校的消防、照明、用电、紧急疏散等安全管理;

5、学校校园的安全情况。

第三条 学校组成安全巡查小组。

1、安全巡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巡逻队队长:

成员:

第四条 参加安全巡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仔细排查,切实履行职责。

1、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并坚守工作岗位。每天定时或不定时的对整个校园进行巡逻。按照重要时段加强巡查、重要部位认真检查、闲杂人员注意盘查、安全隐患坚决排查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重点区域、地段特别是夜间要增加巡逻次数,提高巡查质量,并密切注意报警系统的监控情况,确保校园安全。

3、根据违法犯罪分子的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遇到可疑人员要仔细盘查,以便及时发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在巡逻、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遇不法分子自己不能制服或处理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当班所有人员要互通值勤信息,当遇重大事情时,要共同配合处理。

4、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地处理,控制事态;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奋力捕捉,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及时处理。

5、对巡逻时发现的违纪学生要进行说服、教育,必要时要通知所在年级班主任老师,情况严重时,要立即报告校值班领导。

6、要认真做好治安巡逻日志的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须向下一班说明本班有关情况,提醒下一班重点进行防范。

7、节、假时期间,要加强巡逻,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师生的财产、生命安全。

第13篇 zz学校园区物业维修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学校园区物业维修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根据劳动门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考核,做到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2.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3.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的作业时值班负责人应亲自到场。

4.对变配电,供热锅炉,电梯必须进行年度检查。

5.对配电柜,锅炉的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报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6.重要机房如配电室,电梯机房应设警示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7.水箱,机房,配电柜均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8.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和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9.建立事故处理制度。

10.对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11.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第14篇 学校园林保洁部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物业园林保洁部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学校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本制度适用于园林相关工作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2.电源火源附近,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危险物品。

3.凡使用和保管易燃品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消防灭火常识。

4.基本要求

(1)禁烟区域内禁止吸烟,也不得吸烟而擅离岗位。

(2)进入施工区域禁带火种,尤其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3)禁止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工具或衣服等。

(4)进入仓库的人员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

5.易燃品储存保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2)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灾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

(3)要有防火、防爆、防盗的储存设施。

(4)要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不得超量存放。

6.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

7.油料等易燃物品的领取,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由 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严禁烟火。

8.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不同性质,配备相应的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知识以及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的方法。

9.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管理人员要定期定时对其门窗及周围环境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库房安全。

第15篇 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门岗、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

3、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包括校舍财产、道路交通、饮食安全、值班巡逻、教学活动、消防防疫等涵盖学校各个方面的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安全巡逻。教师应高度重视安全巡逻并如实登记。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情况,对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8、门卫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门卫在校门口做好教育、护送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10、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1、实行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每位教职工都要对学校的安全负责。

12、学校及各班做好《长治市中小学安全工作日志》的记录。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机制。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第16篇 校园出操安全制度

1、做操应由班主任跟班,学校值周老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_、做操的纪律。

2、学校_、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按学校规定线路行进,由班主任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_、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_、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17篇 某学校园区物业维修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根据劳动门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考核,做到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2.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3.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的作业时值班负责人应亲自到场。

4.对变配电,供热锅炉,电梯必须进行年度检查。

5.对配电柜,锅炉的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报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6.重要机房如配电室,电梯机房应设警示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7.水箱,机房,配电柜均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8.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和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9.建立事故处理制度。

10.对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11.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第18篇 校园电动巡逻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定义:本规定车辆是指在校园区域内行驶的专用车、纳入特种设备管理范围的车辆。

二、服务对象:

1、行动不便的师生进出校园时使用(禁止出校);

2、领导参观校园时使用;

3、老师搬运东西进出校园时使用;

4、学校社团大型活动有需要时使用。

三、使用要求:

1、本车限于校园内道路使用,未经学校总务处批准,不得将车辆驶出校区;

2、使用时需要提前到物业中心申请并经校领导批准,联系电话:_____;

3、电动巡逻车需要学校指定的驾驶员驾驶,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驾驶;

4、驾驶人员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熟悉说明书中指出的技术参数、操作机构、功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了解维护保养常识,意充电机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5、按车辆载定人数驾乘,严禁超载、超速行驶。校园内行驶速度应控制在道路限速范围内(10km/h),车辆行驶尽量避开人员集中活动区,如遇到学生上下课集中流动,车辆应慢行或绕道行驶;

6、转向时,需开启转向灯,倒车时,驾驶人员要注意车后是否有人、行李或其他障碍物,防止发生事故;停车人离开前必须确认制动闸已拉上,车门已锁上,方可离开;

7、驾驶人员要爱惜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保证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可靠,技术性能良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8、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行驶;

9、车辆充电时要注意安全用电,防止超负荷,并应事先检查充电器及连接电源线是否完整良好,导线、插头破损及时更新修复,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10、车辆使用完毕后,停放于成美楼地下车库制定地点,车辆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

四、事故报告和责任:

1、校园发生车辆或人员事故,应立即向学校领导和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2、违反以上各项规定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并追究车辆保管人、安全责任人责任。

五、本办法自2023年5月15日起生效。

六、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19篇 校园安全检查制度

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学校教学秩序、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一、校舍安全

各年级,各科室在每天放学后,必须安排专人对所分管的教室、办公室、各专用教室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器设备是否断电,用水设备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校内防护设施检查每周检查一次。

二、交通安全

学生外出乘坐车辆一定要符合安全标准,要对学生进行安全乘车教育。教育学生乘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况是否良好,乘员是否超员,司机有无驾照,司机有无饮酒。

三、饮食卫生安全

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吃零食、冰棒及腐烂、过期的食品。搞好个人卫生,严防病从口入。

四、消防安全

学校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每两周检查一次,包括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

五、体育设施安全

由体育教师负责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主要检查体育活动所用器材设备是否合乎安全标准。

各班级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定期对所分管的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纠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20篇 校园安全制度

五月三日昌隆学校接到教育局关于上级的校园安全维稳工作电话通知精神后,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就上级电话会议精神和教育局通知要求,联系学校实际,研究讨论完善充实学校各项制度,细致排查隐患,制订得力措施,细化责任分工。

1 加强安全监督治理,校园红外线监控全方位 全时段监控工作专人值守。

2 加强对校外人员进入学校的控制,切实强化落实出入人员登记检查制度,加大充实学校警卫室人力物力投入。

3.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防震避灾、安全用电、防洪水、防雷电、防中暑、放食物中毒等。

4 强化安全巡视制度,天天早午晚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由值班领导干部、班主任学生会人员坚持校门交通疏导安全检查。课间及活动时间值班领导和安全巡视员进行安全巡视不间断。

5、向家长下发安全告知书,要求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刀具管制学生严禁在公路穿旱冰鞋玩耍带火源火种上山玩耍等危险活动的工作。

五月四日上午全校教师召开会议,学校领导要求全体教师,必须提高熟悉则增强责任感,把校园安全维稳工作贯穿学校整个工作之中,完善检查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做好做好安全工作,解决工作出现的问题将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校园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校园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是一种旨在确保学生、教职员工安全的管理机制,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1. 安全教育与培训:针对全体师生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应急演练。2. 责任分工:明确各个部门、岗位的安全职责,从校长到每一位员工,都有具体的安全任务。 3. 监督检查: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校园环境、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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