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建筑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设立:明确项目经理、安全员、各部门负责人以及现场工人的安全职责。
2. 责任目标设定: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具体、可量化的安全生产目标。
3. 考核标准与流程:确立考核的指标体系,包括预防事故、隐患排查、安全教育等方面,并设定考核周期。
4. 奖惩机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励优秀、处罚违规的激励措施。
内容是什么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涵盖了从设计到施工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
- 项目经理需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 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 各部门负责人须在其职责范围内落实安全规定,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 现场工人需遵守操作规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参与安全活动。
考核制度则依据这些职责,通过定期的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评估各责任方的执行情况。奖惩机制旨在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重点
制度的重点在于:
1. 明确责任:每个人员都清楚自己的安全职责,避免因职责不清导致的管理漏洞。
2. 实效性:考核指标应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能真实反映安全生产状况。
3. 动态管理:考核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持续的过程,以适应工程进度和环境变化。
4. 公平公正:奖惩措施必须公平透明,以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
存在的问题
尽管该制度在理论上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如下问题:
1. 责任落实难:部分人员可能对自身安全职责理解不深,导致执行不到位。
2. 考核主观性:评价标准有时难以量化,易受个人因素影响,可能导致考核结果的偏差。
3. 奖惩力度不足:如果奖励不够吸引人,惩罚不够严厉,可能无法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4. 制度更新滞后:随着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安全生产要求也在变化,制度需要及时调整更新。
建筑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目标考核制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完善,以确保其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方面的有效性。
建筑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应包括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目标管理工作中负有安全职责的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
二、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并定期进行考核。
三、工程项目经理部副职以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确认,每月进行一次。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有关领导、相关责任部门的考核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经理以上各级行政一把手的考核,由上级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年进行一次。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为各级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及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责任目标的实施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考核要有详细记录。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将作为执行安全生产奖罚的重要依据。
第2篇 建筑项目安全技术资料内业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资料包括安全技术文件和施工过程安全记录资料。
二、安全技术资料应当按照工程局和地方政府要求进行整理、收集、归档,应做到收集及时、内容简洁、项目齐全、结论准确。能真实、可靠、正确反映安全施工的全过程,不得擅自修改、伪造或事后补做。
三、各单位应定期对项目工程建档归卷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评定结论。评定结论氛围齐全、基本齐全和不齐全三类,并附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审定表,
四、安全技术保证资料应专人管理,避免由于保管不理,造成资料丢失。
五、日常检查验收应按阶段、季节、分项进行,保持资料祥尽。
六、交工验竣过程中,必须保持资料完整,不得损毁。
第3篇 建筑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费用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
二、各单位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三、各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四、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施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要满足本单位安全生产需要。
五、施工项目在开工前应按照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要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需要。
六、施工项目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进行相应的物资采购和实物调拨,并建立项目安全用品采购和实物调拨台帐。
七、专业工程分包,分包工程款中含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工程项目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项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投入。
八、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九、各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费用的实际投入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使用登记表》。
十、各单位依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十一、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评审和考核时,应把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和管理作为一项必查的重要内容,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额度、安全用品实物台帐和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投入情况,及时纠正由于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致使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十二、施工项目对分包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须进行认真检查,防止并纠正不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标准和数量进行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现场安全设施不到位及操作员工个人防护不达标的现象。
第4篇 建筑项目总包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均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体系中。
二、总承包单位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应对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和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等政府管理手续进行确认,分包单位应具备与其分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资质。
三、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单独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或在分包合同中设立独立的条款,以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分解与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兼)职安全员的配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安全教育与持证上岗管理,现场防护及事故处理等各方面权利、责任与义务。
四、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在施工作业中擅自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隐患又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的,总承包单位应视情节对分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或终止分包合同。若由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总承包单位应立即终止分包合同,将其清退现场,并应要求给予总承包单位一定的经济赔偿。
五、对于业主直接发包且与总承包单位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系的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在发现其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通报给业主,使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由总包单位负责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5篇 建筑项目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一、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 15 分钟的班前安全讲话交底。
二、班组长应对当天作业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进行安全讲话交底,并将安全讲话交底内容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交底完成后,各成员应在记录本上签名确认。
三、特殊季节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专业责任工程师应当参加分包班组的班前安全讲话对工作中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四、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前安全讲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6篇 建筑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工程局、局属工程公司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区域公司、分公司应每月召开一 次,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每周召开一次。
二、安全生产例会由各级行政一把手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还应包括分包作业队伍有关负责人。
三、安全生产例会要适时研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保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落实好安全奖罚。
四、安全生产例会要履行签到手续,对会议内容和形成的决议要留有详细的记录.
第7篇 建筑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各项目经理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二、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每日巡检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有处理措施。
三、工程项目应根据施工特点开展专业性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四、项目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相关专业责任工程师负责落实整改,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
五、对凡是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该项作业。
六、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检查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奖罚等相结合。
第8篇 建筑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运行。
2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3 班前检查制度:各专业责任工程师必须督促和检查各专业分包方的安全措施。
4 高、大脚手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度,凡不经过验收的高、大脚手架和大中型机械设备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5 周安全活动制度:每周一中午组织项目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作到心中有数,从思想上认识安全的重要。
6 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制定措施、定时间、定专人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7 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度: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操作。
8 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与事故报告制度。
9 危急情况停工制度:一旦出现危及工人生命安全险情,应立即停工,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10 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第9篇 建筑项目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1、积极配合分公司每季度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2、工地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对该施工项目安全检查。
3、班组班前、班后岗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须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5、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的搭设,塔吊、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路线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有关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
6、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7、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第10篇 建筑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建筑公司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先进,惩罚三违,公司制定奖罚条款如下:
一、奖励:
1、凡创双标、单标的项目,都必须是目标管理内工程项目,其建筑面积在2500m2以上,建筑结构层次不限。
2、确定创标项目,发包与承包双方必须签订创标奖罚政策,合同一式三份。
3、创标项目确定后,分级上报主管部门,有分级主管部门分期到现场验收考核,一般分基础设施初建阶段、主体工程验收阶段、拆架子前期阶段,有施工单位向分级主管部门报告联系验收考核。
4、奖贴金兑现,凭主管验收部门发证为依据(文件)由总公司年终表彰大会上兑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分期预付合同规定的部分金额。
5、在市级以上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奖励2000元。
6、奖贴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确定的金额极大部份是补贴施工单位增设现场设施的,也可以从奖额中抽出一部分奖给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以鼓励大家创标的积极性,奖额有项目承包者自行决定。
7、奖贴金由公司负责兑现,公司、办事处预付。
8、对创标的施工单位,在今后业务分配上建议从优。
9、公司组织质安大检查中的奖罚,由检查组临时决定。
10、合同创标,经主管部门验评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处罚条款处罚,有发包方负责收取,此款全部上交总公司,年终清交汇算时结清,同时对承包者将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二、处罚:
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工地其项目经理给予行政上降级及在一年内给予少分业务或不给业务的处分,情节恶劣清退,经济处罚依据签具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签具的工程管理目标责任承诺的有关条款处理。
2、在省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10000元,在市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5000元,在总公司例行的大检查中按jgj59-99的要求打分不满75分者罚,缺一分罚100元。
3、安全职能部门出具的整改单,必须按规定日期整改好,然后回执报出具部门复查验收,若不送回执又不如整改者处50元-200元的罚款(奖罚款由安全部门开收付凭证,收付款由财务科负责办理)。
附:违章处罚细则
序号
违章内容及额定
罚款对象
处罚标准
1
不戴安全帽每人罚
项目经理
5
2
高空、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项目经理
50
3
井架、吊篮乘人每人各罚
个人
50
4
井架、吊篮乘人每人各罚
开 机 工
100
5
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
项目经理
200
6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不编制
项目经理
100
7
安全生产资料不真实、残缺不齐
项目经理
200
8
无安全生产三级协议书签具
项目经理
200
9
强令职工冒险违章作业
指 挥 者
200
10
安全生产夫检查、无活动
项目经理
100
11
高空作业时乱抛材料、工具、杂物
项目经理
50
12
非操作人员乱开或玩弄机电设备
项目经理
200
13
作业时穿拖鞋、高跟鞋、塑料底鞋
项目经理
5
14
无故翻爬井架、脚手架
工 人
10
15
不按规定布设安全网
项目经理
100
16
井架防护每缺一项
项目经理
50
17
电机设备无接地或接零每处
项目经理
20
18
特种工无证上岗(除停止操作外)
项目经理
200
19
易燃地区不设灭火设备每处
项目经理
50―100
20
脚手架未经验收使用
项目经理
50
21
发现触保器失灵每只
项目经理
100
22
闸刀无盖或无插头直接电源每处
项目经理
20
23
易燃易爆处吸烟(每人)
个人
10
24
擅自使用(明火)电炉
个人
50
序号
违章内容及额定
罚款对象
处罚标准
25
工地发现小孩
项目经理
50
26
外地工无身份、计划生育证(清退)
项目经理
50
27
乙炔气与氧气存放不符合规定
项目经理
100
28
打 群 架
项目经理
100
29
架子上面嘻闹
个人
5
30
食堂人员烧火时离伙房
个人
5
31
工地进行赌博(没收赌具)
个人
100―200
32
偷窃财物按现价
个人
1―5倍
33
酒后高空作业
个人
50
34
发现不满十八周岁的童工作业
项目经理
3000
35
吊盘内卸料不拉保险杠每次
项目经理
100
36
穿背心、赤膊作业
个人
20
第11篇 建筑项目安全验收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各类安全防护用具、设施、架体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项目自有、租赁、分包企业自带,以及现场实施的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应执行验收制度。
三、项目经理部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组织验收,并备案各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合格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等。
四、各类验收应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的各方签字确认后交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留存备查。
五、各项目开始施工前应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同时,编制安全验收计划,列明验收项目、组织部门、参加部门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