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有哪些
企业管理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部门及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义务。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全员了解并遵守安全规程。
3. 风险评估与防控机制:对生产活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4. 应急预案与演练:建立应急响应计划,定期组织演练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安全检查与整改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内容是什么
1.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从高层领导到一线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要求各级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了培训的内容、频率和方式,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理解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 风险评估与防控机制通过识别潜在危险源,评估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制定预防和控制措施,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4. 应急预案与演练旨在提高企业应对火灾、设备故障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减少损失。
5. 安全检查与整改制度要求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督促整改,防止隐患升级为事故。
重点
在实施这些制度时,关键在于:
1. 责任落实:各级管理人员需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确保责任制度的执行不流于形式。
2. 培训实效:安全教育不能走过场,要确保员工真正掌握安全知识,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3. 风险动态管理:定期更新风险评估结果,随着生产条件变化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4. 应急反应能力:应急预案应具备实用性,通过定期演练提升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5. 持续改进:安全检查与整改应形成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直至彻底解决。
存在的问题
尽管上述制度已经较为完善,但在实际运行中仍可能存在以下挑战:
1. 责任落实不严:部分管理人员可能对安全生产重视不足,导致责任制度执行不到位。
2. 培训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培训可能过于形式化,未能有效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风险评估不全面:由于技术或认知限制,可能有潜在风险未被识别。
4. 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某些应急预案可能过于笼统,难以应对特定类型的突发事件。
5. 整改效率低下:部分安全隐患整改进度缓慢,影响了整体安全水平的提升。
为解决这些问题,企业需要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效实施。
企业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
第1篇 企业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二.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现。
三.接收建设单位的新任务时,对有尘、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时应与工程师详细研究,以确保安全施工。
四.下达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征求安全技术意见。
五.新项目投产前,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六.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因抢任务引起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2篇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
管 理 制 度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章 员工守则
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必须遵守以下守则。
1、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 上班期间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争吵打架,私自离岗,串岗等行为。
3、 服从领导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可婉转相告,或是书面陈述,但不管领导是否采
纳意见,皆应服从上级安排,不得因为有异议而采取抵制情绪和行为。
4、 维护公司形象,保护公司利益,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对外不议论公司事务。
5、 爱护公司财产,勤俭节约,做到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6、 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经股东大会同意的
除外。
7、 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8、 讲文明、讲卫生,严禁随处吐痰,车间与仓库内严禁吸烟,生产工人严禁留长指
甲。
第二章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1、 出勤: 时间调整时由办公室统一公布通知。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有特殊情况者需报经主管负责人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因业务需要外出,在外出前需告知主管负责人。
2、签到: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否则均以违纪处罚。
3、迟到:上班时间超过5分钟即为迟到,30分钟后视为旷工。
4、 早退:每天中午12:00,下午18:00前无故离岗者为早退。按旷工处理。
5、 请假:员工若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应在前一日向主管部门负责人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发生,最迟应在当日上班前向主管部门负责人请假,部门负责人将未到人员的情况在上班前报总经理,否则视为旷工处理。请假未满一天者,以工作时间计算,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6、 旷工: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核算扣旷工工资。
第三章 出 入 厂 管 理 规 则
根据《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卫生标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1、员工进入厂房前应先更换衣鞋,在消毒池洗手消毒。上班期间应穿着制服,戴上
工作帽,头发包入帽内,严禁披头散发。下雨天应在外面把鞋洗刷干净方可入内,
以免将泥沙带入厂内。
2、员工上下班应从正门出入,严禁只图方便直接走侧门。
3、上班期间严禁亲朋来访,若确有急事,应先让亲朋告诉主管,让主管转告或经主
管同意,方可走出工作间或在接待室会谈,但时间不宜过长。
4、从业人员上班时不得无故或随意请假,家中若无大事或急事,不得请假。若确有
事需中途离开或不上班,须先向主管说明,经主管批准方可离厂。
5、从业人员下班时不得私自携带厂内物品出厂,经主管批准或是在厂内购买的物品
除外。
6、员工上班时不得携带私人物品(水杯例外)进入车间,如食品等。若有携带应将
物品放入衣物柜。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安全生产。
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仓库及厂房内严禁吸烟或携带引火物品,但在下班时间及仓库及厂房外则不在此
限。从业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内到仓库及厂房处吸烟,影响工作。
3、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挥
发性易燃物,还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易取用之处,并定期检查,保持随时可用之状
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5、电线不得接用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关闭电源。下班后应关闭总电源。遇停
电时要立刻关闭总开头。送电时在开各开关之前,要先开总开头。
6、 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设备应经常检查。
7、 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将着火
物附近的可然物品,在场的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8、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①、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②、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③、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④、如火焰封住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9、 在料房等灰尘多的场合工作时,应戴上口罩及工作帽。
10、 玻璃、铁钉或铁丝等不得随意抛弃,不得穿着松驰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工作中的
机器。
11、 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 检查或其他有触电危险时必须先关闭开关再操
作。
12、机械清扫注油时应转动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别许可时不在此限。如无特殊情况严
禁机械的空运转。
第五章 车间管理制度
1、 设备操作工必须提前到车间对设备进行预加温,做好开机前的生产准备工作。
2、 每批产品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材料配比生产,不能因为不好做就随意更换原料。若
确实无法做,则应报经主管批准方可更换。
3、 吸料时要经常注意料仓,以免吸料太多而造成堵塞现象。
4、 工具用了必须归放工具架内,常用工具可放于易取放处,但在下班后也应回归原处,
杜绝随用随放的现象。
5、 工作时间不允许乱串岗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尤其是在暂时停机或是修机时间私
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理私事或是到处溜达;大声喧哗或相互打骂,在车间吃零食,随处吐痰、在产品上坐、躺、踩、踏。情节严重者罚款50元。
6、合格品和不合格品要分开放,合格品马上进行灌装,不合格品可以暂时先在废品
区,但是等下班时必须要清理好,把不合格品中掺杂的合格品挑选出来,废品中
的木桨剥离出来。如果废品太多,可以暂时放在废品区,有时间时再慢慢清除。
7、 爱护公物,凳筐等东西轻拿轻放,严禁拖着筐或袋子走.
8、包装工应协助操作工抓好产品质量,当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告知操作
工。
9、下班后打扫好自己区域内的卫生,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地面拖干净。设备
及周边不允许有木桨、产品、油污等存在,
10、车间及仓库内严禁吸烟,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开除处理。
第六章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的验收入库
①、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应会合采购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
②、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仓管员及时填写一式二联入库单,一联存根,一联交
出纳做帐。
③、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
时补填入库单。
2、物资保管
①、物资入库后按不同类别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a) 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 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②、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
正
③、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
可靠性。
3、 物资的领发
①、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
②、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原则上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若有特殊情况
经主管批准例外。
③、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告知总经理。
④、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
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⑤、透明胶等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
4、 物资退库
①、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②、废品或是销售退货,库管员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标识。
③、安全事项: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物资
财产的安全。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断电及其它不安全隐患。
5、废品的管理
①、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废品(包括原料包裹层及纸筒芯等),仓管应及时将废品整理
好,分类放入废品区。
②、废品区的废品堆积到一定数量时,应根据市场行情,以“价高者优先收购”的原
则联系废品收购商,通知其前来取货。
③、废品处理时,由仓管和出纳员一起和收购商过磅,清点数量,做好记录,开具收
款票据。
第二篇:饲料生产企业管理制度之三
饲料生产企业管理制度之三
检验化验制度、
对饲料原料和产品营养成分及毒物的检测,能为公司生产出营养价值高、质量稳定的饲料提供有力保障。为此,公司对进厂原料及饲料产品建立以下检验化验制度。
一、化验室管理制度
1、目的是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试验环境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条件。主要适用于实验室管理。责任人为实验室负责人、检验员。
2、化验室必须保持整洁和安静,保持良好通风。
3、严禁在化验室内吸烟、饮食、饮水、喧哗、打闹、娱乐。
4、所有仪器、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改动。
5、实验室内试剂应有规范的标签,按试剂要求的条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单独存放。
6、检验人员要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下班前要断水、断电、断气,做好安全检查。
二、样品抽取管理制度
1、目的是规范取样工作。主要适用于检验部门对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取样工作。责任者为质检人员。
2、取样原则:要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随机性、一致性、真实性。
3、取样时间:检验部门接到原料部、车间、仓库的通知后,要及时采样。
4、取样方法:固体原料、辅料用取样钎,取出量至少为需取样量的四倍,按四分法分样。液体原料、辅料用两头开口取样管缓慢插到桶底,然后用食指压紧上口,移出取样管,放入样品容器中,保证样品均匀具有代表性。
5、取样数量:取样数量决定于被抽物料的总件数。每批产品总件≤10时,每件都需取样;总件为10~100时,取样量为 10;总件为100件以上时,取样量在 10的基础上每增加100件多取
3件。
6、取样后应及时将样品装入瓶(袋)中,密封,并贴上标签,写明品名、批号等信息。取样完毕,在每件被取样的包装上贴上标志(已取样)。
7、采样后应及时填写采样记录,如: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数量、规格、采样日期、采样人、备注等。半成品、成品在车间或成品库中按批随机采样,采样量由产量决定。
8、采样人员采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样品污染。采样工具或容器,在采样完毕后,应清洗干净,晾干,妥善保存,防止污染。
三、样品检验分析判定制度
1、目的是保证原料合格进厂、半成品合格进入下一生产环节、成品合格出厂。主要适用于本厂的原料、半成品、成品。责任人为品管部负责人、检验员、成品仓库保管员、质监人员。
2、出厂成品、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及购入的原料一律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企业内控标准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得漏检。
3、质检员根据规定(请你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haoword.com)对原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抽样,填写抽样记录,及时送至化验室。
4、检验人员必需严格按标准、规程认真操作,各种检验应作好原始记录,确保分析结果准确、真实、有效。
5、检验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某种外界干扰(如停电等),必须立即中断检测,故障排除后,重新检测。
6、检测原始记录保存2年以后,由品管负责人同意方可销毁。
7、检验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是单位的技术秘密,不得泄漏。
8、成品、半成品每批抽检一次,结果通知品管部。检验合格的原料,结果通知品管及保管入库使用。不合格原料填写“不合格原料通知单”交至原料部及品管部。
9、检验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对检验室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按期维护,保证水、电、气的安全。
四、检品复检和比对试验制度
1、目的是建立样品复检制度,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适用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复检。责任人为检验员、质检员、复核人、检验负责人。
2、样品经检验不合格,或检测平行样结果不平行、须复检或重做。
3、复检前要首先核对试剂、试液是否有异常,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之内,仪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人员操作是否正确,时间(加热、恒温、灭菌)限制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有效。
4、复检合格并找出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原因,应再安排另一位检验员检验,如结果合格,才可判定为合格。
5、若出现不合格,应报告质检负责人,指定第二人复检,如复检结果与第一次一致,则报不合格;若第二人复检合格,且找到第一次不合格的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二人差距原因,须报告质检负责人,重新取样复检,批准后由质检员重新取样,检验员与复检员一起复检,若合格,判定为合格;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6、对于原料,如供货方提出异议,并拿出“合格证明”,经品管部负责人同意后,双方重新取样一同检验,以后一次结果作为最终判定。如双方检验结果不一致,可送权威部门仲裁检验。
五、检验结果校核和报告制度
1、目的是确保检验记录正确、规范,结论准确。适用于所有检验结果的校核。责任人为校核人、检验员。
2、校核人应具有与检验员一样的资格;检验员填写完检验原始记录后,交校核人校核,未经校核人校核并签名的记录仍处于未完成状态,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3、校核人根据检验项目的操作规程进行校核。校核内容有:检验项目是否完整、不缺项,书写是否工整、正确,检验依据与检验指令用标准是否一致,计算公式、计算数值是否正确,实验记录填写是否完整、正确,检验员是否签名等。
4、原始记录均符合规定要求,校核人可签字,否则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校核签名,或报检验负责人令其改正。
5、属于校核内容范畴的项目发生错误由校核人负责;属操
作差错等问题由检验员负责。校核工作应及时、认真完成,不得拖延。
六、饲料标签签发制度
1、产品经检验(不一定经过检测)合格才可允许出厂。
2、按照当班产量核发标签的数量。
3、检验员要在饲料标签上加盖“检验合格章”或有检验员标记的印记,这样的标签才是合格的标签。
七、化学试剂安全贮存制度
1、目的是确保化学试剂安全、合理存放,利于管理和使用。适用于化学试剂的存放与管理。责任人为检验负责人、检验人员。
2、化学试剂应存放在化学试剂贮存室内。室内应阴凉避光,防止太阳光直射,使室温偏高造成试剂挥发、变质、失效等。
3、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器材完备。
4、盛放化学试剂的橱柜应防尘、耐腐蚀、避光,且取用方便。
5、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化学物品,严禁在同一柜内存放。
6、毒品及危险品应单独存放。
7、配制好的各种化学试剂均应封口,贴好标签,合理摆放。
8、剧毒试剂应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帐保管。使用时由检验负责人批准。
八、仪器设备检定和管理制度
1、目的是有效管理仪器设备,使仪器正常运行,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适用于检验用仪器设备。责任人为检验部门负责人、检验员。
2、对所有检验用仪器设备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
3、档案内容包括: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管理人、使用人、说明书、设备清单、安装位置、维修保养记录等。
4、使用记录应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前仪器状态、测试项目、测试样品、使用后仪器状态、备注等。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并做好记录。
5、存放条件应满足仪器的要求,如温度、湿度、是否避光
等。每种仪器都有特定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先熟悉仪器性能,才能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6、为保证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每台分析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仪器一旦出现故障,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其他任何人不可对仪器进行拆卸。
7、维修完毕,由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存入仪器档案。
8、检验人员使用仪器操作完毕后,及时关机,填写使用记录,台面整理干净后方可离去。
九、玻璃仪器管理和洗涤制度
1、目的是有效管理玻璃仪器,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适用于检验用玻璃仪器。责任人为检验部门负责人、检验员。
2、玻璃仪器要分类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使用后按要求清洗、晾干,定量玻璃仪器要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检验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1、目的是规范检验记录的书写要求。适用于检验记录。责任人为检验负责人、检验员。
2、检验员书写检验原始记录要完整,无缺页损角。
3、有检验数据、计算公式。有检验员、校核人签名(全名)。
4、字迹清楚,色调一致。书写正确,无涂改。错误处用横线划去,并在改正处签章。
5、有判定依据,由检验结论,无漏项。质量检验记录过样品保存期一个月后,交品管部负责人妥善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
6、检验记录应保存至样品有效期满后一年,无有效期的应保存三年,经品管负责人批准方可销毁,并做记录。
第三篇:饲料生产企业管理制度1
饲料生产企业管理制度之二
生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适应公司销售需要,在降低消耗减少成本的前提下,生产保质保量的饲料产品,根据生产需要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原辅料进厂制度
1、原料的采购,要以国家《饲料卫生标准》及相关规定为依据,制定本公司的原辅料采购标准,按标准有计划地购入。
2、原料进厂后,及时通知化验室,进行抽样化验,根据不同原料化验相应的营养指标。化验结果一式三份送总经理、品管部、生产部,由品管部负责人决定是否入库。
3、入库时要求质检员逐包抽样进行感官检查,如色泽、气味、杂质、水份等。
4、入库后,仓库保管员要进行科学库存保管。
1)防潮防湿。堆放原料时,应放在木架制成的防潮货架上,垛堆不能太高太大。每垛之间要有一定间距。
2)要经常通风,以降低温度与湿度,防止发生霉变。如有异常一定要仔细查看,然后采取措施。
3)出入库记录时应仔细认真,每月由财务、采购共同审核、立档。
二、生产加工制度
1、生产科有关领导要全程指导和监督,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1)与其它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好本部门的职工,确保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转;努力提高产量,为公司增加效益;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2)搞好各方面的团结,关心职工生活,带领职工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有益活动。
3)监督实施各种记录,并做到清楚、准确、无误;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提出分析意见。
4)督促实施各种设备的检修,保证生产设备完好、正常运转。定期派人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
2、员工必须遵守厂里的各项规章制度。
1)配电室、化验室、锅炉房、仓库均为生产重要岗位,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行业证书才能上岗。
2)严格遵守上岗考勤制度,认真记录上岗考勤表,员工迟到、早退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无故不上岗超过半个工作日的按旷工处理。
3)一律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会客或将无关人员、亲友带入岗位。车间人员离岗时必须先向班长请假,得到允许后才可离开。
4)公司一切生产场合包括生产车间、仓库等和院内严禁吸烟。关于喝水、吸烟、吃饭时间厂内必须作明确规定。
5)如遇产品旺季,产品需求量增大,公司设备生产能力白班生产无法满足需求。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报请总经理批准,开设夜班生产,有关人员应服从安排。
3、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1)严格抓好生产质量管理,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对配方绝对保密,对内必须核对好方能生产。
2)加工车间所用原料要质检员审核是否正确,并要严格按配方要求的比例进行投料,投料量不可擅自改动。
3)称料时,要通过保管员准确领料,然后进行批量逐一精确称量、分桶盛装,一批称好之后,送往混合机料台,准备混合。
4)加工过程要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
5)包装时要求称量准确,不可缺斤少两,计量误差不超过50克,封口要规范整齐,要实行专人专管。
6)生产过程中,每天要定点取样化验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库,并认真作好记录。
7)作好投料单、成品入库单,并由生产科进行审核。
三、成品入库与出库制度
1、要按产品类别分别存放到货架上,界限分明。
2、入库后保管员要定时查看,经常检查通风防潮情况,以防变质。
3、产品出厂要严格把关,发现异常的产品禁止出厂。
4、成品包装袋进厂时,要检查印刷、尺寸、重量、里衬、缝合口等是否符合标准,使用时要再次检查。
5、有出入库记录时应仔细认真,每月由财务、采购共同审核,并存入档案。
四、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如发生质量事故,认真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产品质量意识不可松懈。
2、品管、技术部门严格监控,发现问题立即上报,要追究原因,及时处理分析。
3、用户使用本公司产品如发生意外事故,要查其原因,如属使用不当责任自负;如属质量原因,通过权威技术监督部门严格签定,如属我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负责。
4、所有质检记录、处理报告应由专人管理,并立档备案。
第四篇:饲料生产企业管理制度之五
饲料生产企业管理制度之五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在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工作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各级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执行责任制,对违章操作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治理整顿,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部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为第二责任人,直接从事技术专业、机械操作和有关人员为第三责任人。
3、公司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布置和检查安全卫生工作。有效的利用班前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4、定期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服,要求穿工作服上岗,系好袖口、领口、裤口,避免出危险。
5、对剧毒、易然等危险品,检验科应有专人保管,并做好记录,注明用途、领取数量、日期等。
6、特殊工种不经过培训不得独立操作。
7、要求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参保意外伤害险,一旦出险有所保障。
8、切实作好卫生工作,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划分卫生责任区,定期检查,并作为员工考核的指标。
9、在生产车间内不允许有污染饲料物质,如烟蒂、绳头、废塑料纸等;同时要保持生产区的卫生整洁。每天生产前和生产后要打扫作业区的卫生。
10、生产区要求光线充足,无有害动物,无虫害,通风良好,地面清洁,无垃圾积存、无积水、门窗玻璃清洁完好。
11、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生活及其它与生产无关的用品等。
12、职工宿舍、食堂和绿化带的卫生由专人负责清理。
13、每月或每季度,定期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员工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第五篇:某生产企业5s管理制度
5s管理制度
1、目的
推进5s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升员工文明素养、以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暂适用于。
3、检查考核机构及职责
组长:
组员:
职责:检查小组负责对各区域的“5s管理”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统计,向责任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同时提出奖惩建议。
4、检查考核周期
检查考核活动按“日查、周检”方式进行,检查结果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每日由组长组织对各部门各区域进行不定时抽查,并记录抽查结果; 每周星期一整理上周检查考核评分结果,并公布。
5、检查考核办法
检查小组同时负责“5s”推进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进度的跟踪,根据工作计划表进行检查,凡未按进度要求完成的,按奖惩条款进行处罚。特殊情况调整计划必须提前报检查小组组长批准。
未按时完成5s推进工作计划中所承担的任务,每项次扣罚责任领导50元。 对每次检查出的不符合项不及时进行整改者,对责任领导扣罚50元。 每月对各部门周检查评分汇总平均后,得到该部门月综合得分及排名,连续2个月排名最后的部门领导扣罚50元。
检查小组组长负责开据奖励或处罚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落实奖罚结果。
请继续阅读其他相关范文: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常见问题的分析与建议
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企业废弃物管理制度1
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全集
第3篇 z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为保证企业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职工伤亡事故是企业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职工从事生产或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在生产时间、生产区域内,职工未从事生产或工作,但由于企业的设备、设施、劳动条 件、工作环境不良而造成伤亡事故;与企业的生产、工伤有关,在生产区域内(生产现场、生活区域)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企业发生各种伤害或险情时,职工因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第二条 职工伤亡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1、轻伤事故:因伤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2、重伤事故:根据劳动部制定的《重伤事故范围》所列的各种重伤伤亡事故。
3、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
4、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第三条 伤亡事故报告程序
企业发生职工因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最先发现人或施工负责人必须按下列程序立即报告:
1、轻伤事故:项目经理必须会同安全员调查事故原因,拟订改进措施,填写“事故登记表”,在4小时内报项目部,项目部每月3日前汇总上报公司办公室。
2、重伤或重伤以上事故:负伤人员或者当事人应立即逐级上报项目部经理。项目部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者姓名、年龄、工种、伤害程度、事故经过、发生原因)用电话或者其他快速方法报总经理、生产副经理和工程部,填写《伤亡事故报告书》,24小时内报当地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
第四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企业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第五条 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
1、单位发生员工重伤以上事故,项目部经理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或为防止事故继续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负责人应组织现场人员查清现场情况,做出标志说明数据,给出现场示意图。
2、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后,公司各级负责人、部门和现场职工必须积极配合调查小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测绘、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生产、设备工艺的资料和医疗对伤亡者诊断情况的资料。
3、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现场的清理:
_ 轻伤事故现场的清理,由项目部经理批准。
_ 重伤事故、重大事故现场的清理,由公司所在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批准或施工现场所在地安全生产监察部门。
_ 特大伤亡事故现场的处理,由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批准。
_ 伤亡事故的调查:对于公司发生的伤亡事故,由公司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4、调查小组对伤亡事故必须从思想、生产、设备、制度、管理等方面进行细致的调查,找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勘察,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5、事故立案管理:发生重伤或死亡的重事故必须进行立案,其内容包括:对现场进行勘察,绘制勘察图,拍摄照片,召开事故分析会议,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注明与会人员的职务或与事故的关系,事故处理结果,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等。
第六条 单位和因工伤亡事故后,对有关人员或公司负责人对工伤事故隐瞒、虚报或故意拖延不报及故意破坏现场、伪造证据等阻碍调查小组工作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条 出现死亡事故,公司行政领导及劳动部门、工会应协助做好家属安抚和事故赔偿工作。
第4篇 企业生产环境保护制度
1 目的
为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破坏,为员工建造适宜的工作和劳动环境,保障群众健康,促进公司经济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管理职能分工、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2 本办法适用于 (以下简称公司)。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1-1施行)
3.2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 (2004-9-24施行)
4. 总则
4.1 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子孙”的精神。
4.2 搞好环境保护,要坚持“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解决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使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做到“经济利益、社会效益,环境保护”三统一。
4.3 全公司职工都有责任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必须遵守本制度,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揭发。各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4.4 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4.5 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以及生产废水闭路循环、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4.6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5. 基本原则
5.1 公司环保工作由副总经理主管,搞好公司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公司总经理负责。
5.2 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5.3 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公司生产发展,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5.4 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公司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5.5 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件的正常储备量。
5.6 在下达公司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5.7 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6. 环境保护机构与管理职责
6.1 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是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工作,安全环保科负责日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
6.2 安全环保科(设在“总经办”)。
6.2.1 总经办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环境保护的管理与考核。
6.2.2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
6.2.3 负责制定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标准、制度、工作计划,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对各部门贯彻执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监察。
6.2.4 负责对公司环措项目的专业审查及年度计划的提出,参与投资项目环保方面可行性论证;组织环措的功能性验收。
6.2.5 负责组织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以及其它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环保预评价及环保“三同时”验收。
6.2.6 对环保设施运行和完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2.7 负责环保统计与分析,办理上报审批手续。
6.2.8 负责对各部门兼职环保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6.2.9 负责全公司排污监察及非正常排污情况进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缴纳排污费的管理工作。协助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事故分析。
6.2.10 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员工的环境意识和知识水平。
6.3 总经办
6.3.1 负责环措项目工程量的核定和治理费用的预、决算审核。
6.3.2 负责环措项目年度计划的施工管理。
6.3.3 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中环保工程项目、环措项目的竣工验收。
6.3.4 负责建设项目中环保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做到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竣工、试运行。
6.3.5 负责管好用好各种环保设施,对各种环保设施的维护、检修和设备泄漏、运行等情况进行监察。
6.3.6 配合安全环保科对非正常排污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6.3.7 负责建设项目中环保工程项目、环措项目年度计划的立项管理。
6.3.8 对总公司投资建设的项目中与主体工程配套的环保工程、污染治理、整治和环保设施技术改造投资安排情况进行监察。
6.3.9 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建设项目中环保工程项目、环措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工艺技术可行性方面的审核。
6.4 安全环保管理员的职责
6.4.1 掌握公司环境状况,及时掌握和了解新的污染源,提出治理污染的措施,制定公司的治理计划。
6.4.2 督促污染源的管理和治理工作,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6.4.3 配合部门解决污染问题的纠纷。
6.5 人力资源科配合安全环保科做好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6.6 财务科负责筹集、安排公司投资的环措项目资金。
6.7 各部门主要职责
6.7.1 宣传和贯彻执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标准及工作计划。
6.7.2 负责对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本部门各类环保设施的运行记录、维护与保养和设备泄漏以及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察。做好重点环保设施及重点污染隐患部位(点)的检查及排污隐患源(点)排查分析工作,发现问题,研究防范与整改措施,并认真作好监察记录。
6.7.3 收集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科反馈信息。
7. 管理内容与要求
7.1 环保目标管理
公司推行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各部门在组织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任务的同时,必须完成公司下达的环保年度考核指标计划。具体指标按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管理计划》执行。
7.2 基础管理
7.2.1 公司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环保管理机构,具体事务由安全环保科(设在总经办)执行,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确保环保制度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并在公司、各部门配备专(兼)职环保管理员。
7.2.2 安全环保科应确保环保管理档案、台帐的健全和完整,各种环保报表数据要准确。当月数据在次月15日前完成台帐登记;环保月报表应按时向相关部门报送。
7.3 现场管理
7.3.1 各类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备管理。运行制度、操作规程必须完善、齐全;设备维护、检修要纳入生产设备检修计划统一安排;各种备品、备件要满足检修需要,环保设备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抢修。
7.3.2 各类环保设施设备完好,系统运行正常,周围环境整洁,设备见本色。
7.3.2.1 布袋除尘器必须布袋齐全、完好,无破损积灰等现象;反吹式除尘器必须反吹风量足;各除尘点罩口抽风效果好,无漏风、漏气和冒灰现象,除尘效果好,无超标外排现象。
7.3.2.2 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操作运行管理符合规程要求,池内无明显杂物,污染物处理效果达到正常要求,外排水质正常不超标。
7.3.2.3 对机油、润滑油和柴油、汽油等油类物质必须严格管理,对设备的动、静密封点必须加强查漏、治漏工作,防止各种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禁止将油库、泵房的含油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各种生产性废油必须集中回收和处理,盛装生产用油或废油的油桶必须摆放在远离外排水沟的地方,并有防泄漏措施。在装卸油类物资过程中若造成了滴、漏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清理,禁止用水冲洗油桶和油库地面。
7.3.4 严格生产现场的5s管理,严格控制水冲地坪和压缩空气吹扫带来的废水和粉尘污染。
7.3.5 未经公司安全环保科批准,任何部门均不得以节能为由擅自停运环保设施。
7.3.6 公司安全环保科对查出的各种环境污染隐患,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后,相关部门必须认真进行整改,并保证按期完成隐患整改任务,达到整改要求。
7.4 污染物管理
7.4.1 各部门必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处理效果,确保在正常生产时达标排放。凡因主体设备检修需要临时排污的,必须按规定提前三天申报,并经公司和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按规定要求排放,同时采取措施,缩短排放时间,尽力减少超标排污量。因突发性故障,造成或可能造成污染物超标外排时,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事故应急预案》。
7.4.2 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严格控制国家限制排放的一类污染物质的排放。杜绝污染物质处理不当、操作控制不严和操作者失职造成的超标排放。
7.4.3 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其它原因,造成重大环保设施停运,必须及时向总经办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物出现严重超标排放。
7.4.4 环保设施报废或拆除,必须征得总经办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禁止擅自停运或拆除环保设施。
7.5.5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含粉尘)、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污染源,应采取措施予以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具体按公司《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噪声管理办法》执行。
7.6 环境监测管理
7.6.1 公司在生产车间主要烟气管线上应安装环保在线监测系统;
7.6.2 总经办对环保在线监测系统实施维护和管理,监测所得的数据要及时上报公司和相关部门;
7.6.3 各部门一定要积极配合环保行政部门的临时监测,为其提供一切尽可能的方便。
7.6.4 对监测发现的不良环境危害因素,安全环保科应组织各有关部门予以消除。
7.6.5 各单位对检测部门的工作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不得弄虚作假和刁难。
7.7. 防治污染的管理规定
7.7.1 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害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粉尘等污染源皆属管理范围。
7.7.2 认真贯彻“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生产单位每年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防治工作,每年十一月份前安全环保科上报下一年的污染防治计划的实施措施。
7.7.3 预防污染源的产生和积极治理污染源,要从加强管理、改革工艺、综合利用入手,严格控制生产中的污染排放。
7.7.4 对尘、毒危害以煤尘、苯、一氧化碳为主,对这些工作岗位各单位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或采用无害、少害的工艺,减少对职工的身体危害。
7.7.5 对皮带的转折点污染要逐步整改计划,采用密封作业、加强管理减少落差扬尘,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
7.7.6 对各种油料要加强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对环境的污染。
7.7.7 新建或原有的锅炉要有消烟除尘装置,运行要经过上级环保部门的认可,并办理环保合格证。
7.7.8 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环保设备。
7.7.9 凡从事粉尘、有毒的工作的职工要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7.7.10 对噪声严重超标的有关设备要安装消音器或采用人和设备的隔离措施。
7.7.11 公司的废渣按规定的地方处理或堆放,对于基建工程需要大量排渣时,应按指定地点倾倒。
7.7.12 切实加强清净废水、地表雨水的管理:
7.7.12.1 任何单位排放地表雨水、清净废水必须预先向公司环保部门汇报,合格后方可进行排放。
7.7.12.2 任何单位排放的地表雨水,清净废水、生活污水必须符合地面水ⅲ类水质标准。
7.7.12.3 排放的地表雨水、清净下水、生活污水的单位必须承担因其行为而发生的环境危害事件的责任。
7.7.13 加强对物料、半成品、成品贮罐、堆放场的巡检,对于腐蚀性较强的贮罐,应定时进行测厚,防止泄露、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7.7.14 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环境保护规定,按申报、审批程序进行,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应主动上缴排污费。
7.7.15 加强对工业废渣的管理,严格执行《工业“废渣”管理条例》。
7.8 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7.8.1 建设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阶段,必须由负责该阶段工作的部门牵头提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报公司总经办审定,呈报总经理审批,并报环保局审批,同时按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手续。
7.8.2 凡是有污染物产生的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公司应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中,设置“环境保护”专篇(章),列出污染治理的具体措施、环保设备选型、环保投资、环保设施功能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内容,并由总经办审定。
7.8.3 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总经办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单位要确保建设项目中的环保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同时交工。对设计规定的环保设施,不得擅自削减。
7.8.4 建设项目建成后,试生产期间环保设施没有达到功能性要求,总经办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环保设施正常投入使用,并满足竣工验收条件要求。
7.8.5 总经办在安排设备大、中修和维检项目时,必须同步安排对环保设施的检修、更新和完善。具体按公司《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7.8.6 安全环保科必须经常性对环境危害因素进行识别,通过环境危害因素评价,确定重大环境危害因素,并进行治理。具体按公司《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及《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7.8.7 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部门,需要对污染源进行治理时,按公司《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7.8.8 凡因生产规模,主要产品方案、工艺技术等有重大改变,需修改环境影响报告时,必须报原审批机关同意。
7.8.9 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周围环境。防止对厂容和绿化造成破坏,竣工后因适当休整在建设过程中收到破坏的环境。在施工中应防止和减轻粉尘、噪音、震动等对公司和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7.8.10 公司内大修项目在设计、施工和验收中,也要遵守“三同时”的原则。
7.8.11 公司其它外协单位在公司内建设项目也要按上述规定,纳入统一管理。
7.9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
7.9.1 公司有污染物排放的部门,在可能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其它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控制污染蔓延,减轻、消除事故影响。在重大事故或者突发性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应向公司安全环保办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7.9.2 各车间负责控制有害污水“零排放”。
7.9.3 产生固体废物的部门,应当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和设施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和其它防止污染的措施。对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异置、堆放、倾倒。
7.9.4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类、碱液、剧毒液的废水,严格限制向水体排放、倾倒污染物,防止水体污染。
7.9.5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7.9.6 设计、制造、购销、安装、使用锅炉设备,必须执行国家或省有关锅炉设备环境保护的规定。
7.9.7 金属冶炼、一吨以上锅炉燃煤排放含有硫化物气体的,必须配备脱硫设施或采取其它脱硫措施。运输、贮存能够散发有害有毒气体或者粉尘的物质,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泄漏污染大气和环境。
7.9.8 严格控制噪声,防治噪声的污染,公司内各种噪声大、震动大的机械设备、机动车辆,应当设消声、防震设施。
7.10 环保设施管理规定
7.10.1 环保设备是生产设备的组成之一。凡有环保设备的车间应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7.10.2 维修车间对环保设备应建立健全正常的维修、检查和考核制度,计量部门应定期对环保计量设备进行检修。
7.10.3 各部门对本部门配备的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维修、考核管理制度,做好原始纪录的建卡立挡。
7.10.4 任何部门不得任意停用损坏和拆迁环保设施。凡停止运行必须事先征得安全环保科的同意。环保设备本身问题或事故停车,应及时报告总经办,并采取应急措施,抓紧及早修复。
7.11 污染事故管理
7.11.1 由于管理不善,玩忽职守,造成污染,危害人民健康,致人伤残、死亡或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均成为污染事故。
7.11.2 环境污染事故的申报
7.11.2.1 可能或已经发生污染事故的单位应紧急采取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或扩大,及时向总经办报告。
7.11.2.2 公司职工和社会公民有义务在发现输水、排水管道发生破裂时,立即向总经办或其它生产部门报告。
7.11.2.3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原因,大小以及采取和将要采取的消除和减小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等方面。
7.11.2.4 对于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在请示主管领导后,及时向市环保部门汇报。
7.11.2.5 对于一时难以确定环境污染事故性质的事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暂缓报告,待查清基本情况后,属于重大污染事故应立即上报。
7.11.2.6 安全环保科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并填写污染事故登记卡。
7.11.2.7 发生污染的责任部门应积极配合总经办进行调查分析和技术鉴定,提出防范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经安全环保科审核后,向上级环保部门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7.11.3 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
7.11.3.1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对于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一律通过当地政府、市环保部门、行政裁决的途径进行处理。
7.11.3.2 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在接到群众举报或污染事故单位的汇报后,立即向市环保部门汇报,进行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
7.11.3.3 环境污染发生单位应主动申请国家法定监测单位为其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测数据,以保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名誉利益。
7.11.3.4 环境污染事故危害基本得到控制或消除后,由市环保部门牵头进行协调或行政裁决,确定环境污染事故的赔偿金额。
7.11.3.5 公司环保管理部门或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单位,如对市环保部门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十五日内向市环保部门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
7.11.3.6 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罚按公司《事故处理及考核细则》处理。
8. 奖励与惩罚
8.1 全年未发生,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具有参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的资格。
8.2 因管理不善,发生了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参加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比资格。并在经济责任制中予以考核。
8.3 发生了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并且是属于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除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外,并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4 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程度分为:
8.4.1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于污染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
8.4.2 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8.4.2.1 由于污染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
8.4.2.2 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8.4.2.3 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8.4.3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8.4.3.1 由于污染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
8.4.3.2 多人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8.4.3.3 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影响;
8.4.3.4 对环境造成大的危害:
8.5 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凡符合下列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8.5.1 由于污染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8.5.2 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8.5.3 人员中毒死亡;
8.5.4 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8.5.5 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8.6 凡在环保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依据贡献程度,给予50~1000元的奖励:
8.6.1 积极治理“三废”综合利用资源作出突出成绩者;
8.6.2 在避免重大污染事故中有突出贡献者。
8.6.3 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在治理污染源和减少浓度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贡献较大者。
8.6.4 积极植树、在绿化、净化、美化环境中有显着成绩者。
8.6.5 设施运行管理良好,无污染事故的;
8.6.6 对环保设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效果显着的。
8.7 凡在环保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依据其所造成后果程度,给予50~2000元的处罚:
8.7.1 故意推诿、刁难环保管理人员执行任务的;
8.7.2 对于设置监测点、取样设施任意移动及损坏的;
8.7.3 不认真执行“三同时”原则及购买不合格环保规定的技术、设备者;
8.7.4 发生环保事故的;
8.7.5 违反公司环保规章制度未造成事故的;
8.7.6 环保设施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8.7.7 擅自拆除或闲置环保设施的;
8.7.8 环保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超标的;
8.7.9 环保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处的;
8.7.10 环保工作开展不利,造成周围居民上访的;
8.7.11 生产过程与环保工作严重脱节,环保设施管理混乱的。
8.7.12 因环境污染对周围居民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要进行合理赔偿,本着谁污染谁付款的原则,赔偿费用由造成污染的单位负责解决,同时扣发该单位主要领导当月奖金。
8.7.13 环保统计报表每发现有一处错误,罚报表人10元。
8.8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对执行不利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9. 附件:
1、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
2、环境保护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3、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4、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5、“三废”管理制度
6、“三废”处理方案
7、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9.1 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
9.1.1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巩固治理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9.1.2 有污水处理设施的部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9.1.2.1 经设施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放或循环使用。
9.1.2.2 设施必须配备专门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好设施运行记录、监测结果记录。
9.1.2.3 污水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公司安全环保办审查和批准:
(1)需暂停运转的;
(2)需拆除或闲置的;
(3)需更新改造的。
9.1.2.4 污水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废水排放,并报总经办。
9.1.2.5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
(1)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闲置环保设施的;
(3)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处的;
(4)拒报或谎报污水处理设施情况的。
9.1.2.6 公司内不许乱设排污口。
9.2 环境保护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9.2.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开展环境保护统计工作。
9.2.2 坚持实事求是,上报的统计数据要做到真实可靠。
9.2.3 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环境保护的统计资料,正确反映本单位对环保法规的执行情况。
9.2.4 及时、准确地将环保情况提供给公司领导,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9.2.5 按时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及公司安排的环保统计工作;每年对公司“三废”排放量进行一次考核。
9.2.6 负责环保原始记录管理,并积累、整理本专业统计数据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9.2.7 以上6条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考核。
9.3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9.3.1 为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充分发挥环保档案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9.3.2 环保档案主要指公司在环境管理监测、科研、宣传、教育等环境保护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9.3.3 环保档案工作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其纳入本单位的环保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中。
9.3.4 为保证环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有效地利用,要采用先进技术,逐步实现环保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9.3.5 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制度,钻研业务,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确保环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9.3.6 借用环保档案者应负安全和保密责任,不得擅自转借,不得折叠、剪贴、抽取和拆散档案,严禁在环保档案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等。
9.3.7 归档的环境保护文件、材料要做到字迹工整、图像清晰、签字手续完备。
9.3.8 科研课题、环保工程和其它任务等,承办单位应将所形成的环境保护文件、材料按本制度的要求整理归档。
9.3.9 环保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和短期的环保档案归安全环保办管理,永久性的归公司档案室保管,安全环保办保存永久档案的复印件。
9.3.10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执行,由公司安委员会负责考核。
9.4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9.4.1 为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9.4.2 本制度所称环保设施是指矿热炉除尘设施、具有环保节能功能的工业窑炉、生产工艺粉尘处理设施、防止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设施。
9.4.3 凡使用环保设施的单位必须做到:
9.4.3.1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
9.4.3.2 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杜绝“带病”运行,确保设备完好;
9.4.3.3 加强管理,调整好配风系统,防止滴、漏,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9.4.3.4 除尘设施运行效果实行年检测试,要认真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9.4.3.5 环保设施因发生故障不能运行的,要向公司环保处提交停机报告,报告中应说明环保设施故障、抢修措施、修复日期等。
9.4.3.6 安全环保办将按规定对重点环保单位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单位,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存档,每年填好环境保护设施档案(单台)。
9.4.4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进行奖励或处罚:
9.4.4.1 擅自拆除或闲置环保设施的;
9.4.4.2 有意造成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严重超标的;
9.4.4.3 更新、改造环保设施,引进、安装不符合环保规定的技术设备,致使工程不能验收的;
9.4.4.4 严格遵守本制度,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9.4.5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考核。
9.5 “三废”管理制度
9.5.1 “三废”定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9.5.2 总经办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达标的排放源应竖立合格排放标志。
9.5.3 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9.5.4 总经办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停产,以杜绝污染物排放的出现。
9.5.5 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9.5.6 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9.5.7 废水方面
9.5.7.1 车间生产产生的废水及生活污水。
9.5.7.2 车间产生废水直接进入废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污水经过滤池滤过达标后排放。
9.5.8 废气方面:生产燃烧产生的含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经除尘处理。
9.5.9 生产车间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硅渣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设堆放场。
9.5.10 空调机、空压机及引风机等动力设备采用隔音、吸音及减振等治理措施。
9.5.11 公司内危险品必须按照有关危险品的管理规定贮存、保管以及销毁等,不得对生产区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9.6 三废处理方案
9.6.1 废气的处理:少量有毒气体可以通过排风设备排出室外,空气稀释。毒气量大时,必须处理后再排出。
9.6.2 含重金属废液的处理
9.6.3 一般有机溶剂的废液处理
一般有机溶剂是指醇类、酯类、有机酸、酮及醚等由c、h、o元素构成的物质。对此类物质的废液中的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及可燃性物质的低浓度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处理。再者,废液中含有重金属时,要保管好焚烧残渣。但是,对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质(即通过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质),其稀溶液经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9.6.4 废料销毁
生产中出现的固体废物不能随便乱放,以免发生事故。如有放出有毒气体或自燃的危险废料不能丢进废品箱内和废水管道中,不溶进水的废料禁止丢进废水管理中,必须在适当的地方烧掉或用化学方法处理面无害物。
9.6.4.1 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9.6.4.2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9.6.4.3 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9.6.4.4 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光焕发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9.6.4.5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9.6.4.6 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9.6.4.7 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9.6.4.8 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9.6.4.9 施工现场混凝土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9.6.4.10 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9.6.4.11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9.6.4.12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9.6.4.13 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9.6.4.14 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9.6.4.15 食堂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9.6.4.16 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菌素渗处理。
9.6.4.17 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9.6.4.18 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10 附则
10.1 本办法由安全环保科(设在总经办)负责解释;
10.2 本办法由总经理签发;
10.3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5篇 企业公司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公司(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为培养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业务。技能。确保职工和我库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安全生产有关部门的各种培训。
二、对重点岗位、重点生产环节的职工每半年进行一次业务技能知识培训,并加以考核。
三、全体职工每年举行一次消防、治安知识培训,每年举行一次消防演习。
四、把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纳入职工奖励,凭先进的依据,从而调动职工的参与意识。
五、对在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中,不达标的科室岗位人员,要及时整顿,调整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直到达成岗位要求。
第6篇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教育及培训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没有规章制度就没有准绳,无章可循,就容易出问题。
一个企业都有它的机构设置,都应根据上级有关法规和本企业的情况及需要建立、健全了各项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实行,使企业的管理井井有条。
一、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以公司经理为首的各级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2、以工会领导的发挥工会组织“教育、协助、监督”职能的群众监督保证体系。
3、以公司技术经理,公司质安科为首的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计划保证体系。
4、以工程队直接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安全检查保证体系。
5、以班组长底层对施工职工直接进行管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安全教育及培训
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首先在公司经理杨中芬的主持下,对全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着重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通过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理论上认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搞好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增强关心别人、保护自己的人生观。通过学习,同样提高了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
通过思想方面的教育,使广大职工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反对违章指挥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2、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知识方面的教育,主要是要求全体职工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和每年按规定学时进行安全培训。了解在施工生产中流中程方法,施工生产(中)现场的危险区域及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同时了解在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动力照明、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安全知识,了解在施工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知识等。
3、安全技能教育
安全技术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教育。每个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其中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国家规定建筑登高架设、起重、焊接、电气、爆破、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法制教育
本公司的广大干部职工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纪律制度,做到言行一致,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施工、违章操作等现象的发生。
5、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新到本单位的工人必须通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知识教育,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接受本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
6、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
本单位对特殊作业人员,按国家安全管理方面的标准对特殊工种进行管理,严格把关,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进行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方准独立作业。
第7篇 化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展开,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
1、验收的内容和标准
1.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1.2、设备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它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2、设备设施的验收
2.1、设备设施到达公司后,生产部负责人应组织生产部门、采购部门及生产车间相关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共同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
2.2、各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检查设备设施的外包装情况,在确认设备外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清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追回。
2.3、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更换,更换后再重新进行验收。如设备有缺失采购部门负责向供货厂家进行追要,到达后再行验收。
2.4、开箱设备设施验收合格后,生产部负责填写设备设施验收入库单,其他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2.5、设备设施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操作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生产部和生产副经理报告,由生产副经理责成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于无法进行现场返修的设备,要求供货厂家及时予以更换。
2.6、设备设施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由生产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供货厂家直接解决。
2.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设备设施,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求所有参与验收的人员进行确认。
2.8、对有关安全的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委会人员参加并建立台帐。
第8篇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为确保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检查内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安全设施。
2、检查形式。
(1)联合检查。由分管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组织各级人员进行的安全检查。
(2)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查。
(3)季节性检查。针对季节性易发事故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4)专业性检查。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的技术性检查。
(5)自检。班前班后进行的自我安全检查。
(6)互检。员工之间进行的安全检查,
(7)交接检查。交接班进行的安全检查。
3、检查方式。企业采取季(月)检查与不定期的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各部门、各车间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4、检查整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第9篇 某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一、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
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严格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三)对违反制度的各行为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
(四)所引用的依据及适用范围和时间明确,表述规范,条款清晰,能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
(五)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
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的具体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岗位、职能、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将企业、部门或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要明确安全办公会议的召开周期、内容、主持人和参加人员。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会议应当有完整的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会议记录、纪要应纳入档案管理。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应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或阶段性安全生产目标,并将指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保证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煤矿企业应当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检查标准、检查周期、考核评级奖惩办法、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应保证煤矿企业职工掌握本职工作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明确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的周期、内容、方式、标准和考核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责和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确定任务,落实费用。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应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矿井在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和其它方面存在的隐患;明确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和义务。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应保证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情况;明确安全检查的周期、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式、负责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办法。 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及存档备案。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要确定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术审批的内容、程序、标准、时限、审批级别;审批人员职别和资格,编制、审核、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安全技术审批应保证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靠,能够有效指导生产施工、作业和操作。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应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符合相关标准,保持完好状态;明确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前的检测标准、程序、方法和检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使用过程中的检验标准、周期、方法和校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维修、更新和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要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职业危害等主要危险,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强化管理、加强监控,制定预防措施。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时限、上报部门、上报内容、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必须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应;明确奖罚的项目、标准和考核办法。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明确入井人员禁止带入井下的物品和检查方法;明确人员入井、升井登记、清点和统计、报告办法,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数和人员名单,及时发现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员并查明原因。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要分别制定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规程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六、煤矿企业及其所属单位、部门应制定相关配套的制度,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七、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八、本规定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企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生产部全体员工;
三、时间、地点
例会时间于每周三下午2:30,例会地点在生产班办公室;
四、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及对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2、学习有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环保专业知识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各班组汇报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4、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交流经验、沟通工作信息;
5、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下一步安全工生产点;
五、会议要求
1、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2、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的召开会议;
3、每一次会议内容要进行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包含:会议时间、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勤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商议结果等;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震动状态下;
六、处罚
1、参加会议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惩罚50元/次;
2、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勤者惩罚100元/次;
3、不严肃会议纪律者惩罚20元/次;
4会议期间发生争吵不听劝阻者惩罚100元/次,情节严的上报公司;
第11篇 企业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企业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制度,并以红头文件形式发布。
2、机械制造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22】16号)规定标准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专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保存完整的记录。
3、每年年初企业安全部门应牵头与生产、技术、设备、财务等部门共同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应报主要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的计划应发到相关部门、车间,各基层单位要相互配合执行。
月
日
项目说明
费用提取(元)
费用合计(元)
结存(元)
备注
1
5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
__
__
__
2
10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__
__
__
3
15
3.安全评价、职业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及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__年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第12篇 化工企业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主管厂长和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设备科核实,报主管厂长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化工厂物质计划,购买制度执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全环保科、设备科、设备科审核后报主管厂长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环保科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环保科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公司保卫处、安全环保科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化工企业厂区作业规程》、《化工企业厂区十四不准》及七个对待规定执行。
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电气动力科批准确认可性,方可进行作业。
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化工厂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3.4.5闲置设备的领用按《化工厂物质领用发放制度执行》。
第13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制度
1、目的
为了正确衡量和评价我公司安全标准化的运行情况,考核我公司安全方针、目标、法律法规要求的实施情况,确认我公司标准化的适应性、有效性、符合性,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与措施,为强化安全标准化持续改进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4、 工作职责
成立绩效评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厂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担任。
4.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决策绩效评定的重大事项。
4.2、工作小组职责
4.2.1、制定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
4.2.2、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4.2.3、负责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4.2.4、提出不符合项报告,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4.2.5、绩效评定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
5、时间与人员要求
5.1、时间要求
5.1.1、在安全标准化实施以后,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在安全标准化实施初期,可以适当缩短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周期,以期及时发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5.1.2、工作小组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一个月向领导小组提交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施行。
5.2、人员要求
5.2.1、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必须具备以下能力:
5.2.1.1、熟悉相关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5.2.1.2、接受过安全标准化规范评价技术培训;
5.2.1.3、具备与评审对象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
5.2.1.4、具备操作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过程的能力;
5.2.1.5、具备辨别危险源和评估风险的能力;
5.2.1.6、具备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判断能力。
5.2.2、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5.2.3、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
6、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与技术要求
6.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
6.1.1、尽可能询问最了解所评估问题的具体人员
提开放式的问题。即尽量避免提对方能用"是","不是"回答的封闭性问题。提问可以用(5w+1h)做疑问词即什么(what),哪一个(which),何时(when),哪里(where),谁(who)和如何(how)。其它关键词包括:出示、解释、记录,多少、程度、达标率、情况等。采用易被理解的语言;使用事先准备好的检查表;采取公开讨论的方式,激发对方的思考和兴趣。在面谈时应注意交谈方式,尽可能避免与被访者争论,仔细倾听并记录要点。
6.1.2 、通过记录进行回顾
记录是整个安全标准化体系实施的客观证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员必须调阅相关审核内容的记录,对记录进行回顾。
6.1.3、现场检查情况
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最终落脚点都在作业现场,因此,必须重视作业现场的检查。通过检查中发现 的问题,再对相关的文件或记录进行回顾,查明深层次的原因,为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奠定基础,达到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
6.2、技术要求
6.2.1、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应重点关注重要的活动。
6.2.2、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应包含标准化系统的所有内容。
6.2.3、评价结果应包括下列分析:
6.2.3.1、系统运作的效力和效率;
6.2.3.2、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6.2.3.3、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能力;
6.2.3.4、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6.2.3.5、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6.2.3.6、纠正行动。
7、过程要求
7.1、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依据、范围、频次和方法
7.1.1、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依据是《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等。
7.1.2、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范围是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全过程及相关部门。
7.1.3、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出现以下情况时由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
7.1.3.1、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业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7.1.3.2、出现重大事故;
7.1.3.3、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的重大变更;
7.1.3.4、在接受外部评审认定之前。
7.2、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的准备
7.2.1、计划的编制要具有严肃性及灵活性,其内容主要包括:
7.2.1.1、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目的、范围、方法、依据;
7.2.1.2、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工作安排;
7.2.1.3、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组成员;
7.2.1.4、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时间、地点;
7.2.1.5、受评定部门及评价要点;
7.2.1.6、预定时间、持续时间;
7.2.1.7、开会时间;
7.2.1.8、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分发范围、日期。
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时间和部门安排也可采用滚动的方式。
7.2.2、 工作小组根据实施计划收集和审阅有关文件,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要列出评定项目、依据、方法,确保无遗漏,评定能顺利进行。
7.2.3 、 各单位接到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后,应提前做好准备。
7.3、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实施
7.3.1、 首次会议
7.3.1.1、 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7.3.1.2、 工作小组组长介绍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计划安排,包括目的、范围、依据、评定方法、工作程序等。
7.3.2、 现场评定
7.3.2.1、 首次会议结束后即进入现场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采用观察、交谈、询问、查阅有关文件等方法实施现场评定,并做好客观证据的记录。对发现的不符合事实,应由受评定部门陪同人员确认。
7.3.2.2、 评价过程中,由工作小组召开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内部会议,讨论现场评定中的有关问题,确定不符合项,填写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7.3.3、 末次会议
7.3.3.1、 由工作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7.3.3.2、 工作小组组长报告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宣读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和分布情况,并宣布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论。
7.3.3.3、 领导小组组长总结本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情况,并对纠正措施提出整改期限要求。
7.3.3.4、 领导小组对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质量进行评价。
7.3.3.5、 末次会议结束后,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领取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7.4、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与分析要求
7.4.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束一周内,工作小组根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编写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工作小组分发到各责任单位。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内容包括:
7.4.1.1、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目的、范围、依据、评定日期;
7.4.1.2、工作小组、责任单位名称及负责人;
7.4.1.3、本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情况总结,管理体系运行有效的结论性意见;
7.4.1.4、工作小组组长根据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填写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不符合项矩阵分析表。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矩阵分析表作为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附件。
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发放范围为管理层、各责任单位。
7.4.2、 评定结果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7.4.2.1、系统运作的效力和效率;
7.4.2.2、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7.4.2.3、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能力;
7.4.2.4、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7.4.2.5、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7.4.2.6、纠正行动。
7.5、纠正措施及验证
7.5.1、 责任单位在接到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及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十五日内 ,针对不合格项进行原因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和期限等,经工作小组组长确认后,由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7.5.2、 工作小组负责对责任单位纠正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确认不合格项得到关闭。将跟踪、验证、关闭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7.6、文件更改和记录保存
7.6.1、 对实施纠正措施所取得的实效和引起文件的更改,按《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7.6.2、 所有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记录由安全行政部保管。
第14篇 某某军工企业火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 弹药的生产、运输和储存,必须遵循本管理规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第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按照《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公司设计安全规范(以下简称《安全规范》)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和安装。
第三条 要从设计、工艺、设备、操作、制度、劳动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防止燃烧爆炸事故,并限制燃烧爆炸事故的扩大蔓延。要贯彻危险品存量少,工房内定员少,危险作业工序少;非危险工房与危险工房隔离分开,非危险生产线与危险生产线隔离分开,非危险操作与危险操作隔离操作的原则(即三少三隔离),尽一切可能把事故灾害的损失限制在最小程度。
第四条 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改进工艺、设备和装置,努力实现遥控化和自动化,提高本质安全程度,改善劳动条件,增强安全防护能力。
第五条 直接从事易燃易爆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考核,并取得安全技术操作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特别危险的关键岗位必须配备政治思想、技术、身体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严禁无操作合格证人员和临时工上岗操作。严禁实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奖励制度,如“计件奖”、“小承包”等。
第六条 安全技术要求
(一)开工
1、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线,开工前由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专门的检查验收小组检查,认为合格时,由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经上级检查验收批准后方可投产。新改、扩建的工房,大修后以及较长时间停产后又要开工的生产线,须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经理批准签发开工生产许可证。公司的安全技术、消防部门要白始至终参加上述检查验收。
2、检查验收时符合下列要求方能批准开工生产:
(1)建筑设施必须符合建筑安装的有关规定和《安全规范》的规定。
(2)各种设备装置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完整的试运行记录。
(3)室内通风、除尘,安全防护、消防等设施,必须完整有效。
(4)对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开工教育,并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5)有完整的工艺文件和安全管理制度。
(6)生产区域及工房内外达到整洁生产的要求。
(7)工房必须符合“定置管理”的要求。
(二)生产
1、生产操作者和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按规定做一次全面检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方可开工生产。生产中各级安全责任人应严格按三级危险点巡回检查规定按时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措施。
2、要根据生产能力,组织均衡生产,严禁超负荷运行。
3、特别危险的作业,如起爆药制造、弹药装配等,禁止三班倒连续作业;两班作业时.夜班不能超过零点。在狂风、暴雨,雷电、地震和恶劣气候等直接威胁下,应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4、弹药生产应制定能够确保安全生产的工艺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违反;如需改变时,必须书面申明理由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5、从事易燃易爆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熟知产品性质、设备性能和防火防爆知识,能熟练地操作,正确地使用消防与安全设施,在发生事故苗头时具有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的能力。
6、凡进入易燃易爆工库房的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严禁携带枪支、弹药、烟火和与生产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
7、从事易燃易爆危险作业,操作中要做到严、细、稳、准轻拿轻放。
8、各种设备、仪表、工具和计量仪器必须严格执行预检预修和定期校验制度。
9、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必须有严格的供水和供电制度,不许轻易停水停电。消防用水不得低于规定压力、水位,否则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事故停电时备用电源应立即自动投入运行。某些危险性大的与上下工序失去联系容易发生事故的岗位,必须保证通讯设备畅通无阻。
10、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所用原材料必须符合工艺要求。
11、工房的温湿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12、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直接排入下水道,下水道要定期检查清理,地沟、沉淀池和检查井内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定期清理,并进行安全处理,
13、转产时,应根据转产前后两种不同产品接触发生危险的可能采取预防措施,抓好停工清洗、安全处理和开工检查三个环节,符合开停工要求后方可转产。
(三)停工
l、停工前应根据设备状况、产品性质和停工时间制订停工措施。
2、长期停工时,工房的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必须按规定分别送入库房储存。废弃的易燃易爆物要进行妥善处理和销毁,工房内外所有设备、罐槽、地沟、风筒及管线要进行彻底的清理和刷洗,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正式停工。
3、每日停工时,应按规定将作业环境及设备清理干净,放好工具、仪器、量具)半成品储存在指定地点,符合安全
第七条设备与设施维护
(一)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设备应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禁止超负荷和带病运行。
(二)接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设备管道应光滑,不应凹凸不平和带有毛刺,结构要尽量简单,不应有容易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死角,管道应采用法兰盘连接,禁止用螺纹连接。
(三)易燃易爆工房使用的工具和设备零部件,应采用摩擦撞击不产生火花并与产品不产生化学反应的材料制成。
(四)要正确地选择润滑油。凡是接触产品能引起危险的,必须采取防止润滑油进入设备的隔离密封措施。
(五)易燃易爆工房的设备应按规定安装。机械传动部位,如齿轮、链轮、皮带轮等应有密
封防护罩,噪声超过规定的设备,应采取消音措旌。
(六)对突然停止运转有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要有两套电源,并能自动切换同时发出危险报警讯号,否则必须设有方便工人的操作设施。
(七)对于温度、流量和液位的控制比较严格,控制不好容易发生危险的设备,应设有温度、流量和液位自控装置,并能和安全放料、停料、消防雨淋、雨幕或水斗等安全装置联动起来,这种安全装置的开关,应有手动和自动两套。
(八>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作业应有隔离防护设备,其抗爆强度,应保证爆炸对操作人员安全。
(九)未经安全技术、消防部门许可,不得随意拆除、移动和改装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
(十)对容易发生液体飞溅并有灼伤、烫伤危险的部位,应设防护罩或采取其他防溅措施。
(十一)带有楼层的易燃易爆工房,楼上应设有安全桥、安全滑梯并符合有关规定,保证畅通无阻。
第八条定员定量
(一)易燃易爆工库房及工作岗位,均应规定工库房内总的定员定量及岗位定员定量。
(二)确定工库房的总定量,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规定,抗爆小室内爆炸物品的定量,应根据主要抗爆结构强度确定。
(三)易燃易爆工库房及操作岗位的定员定量,由车间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初步意见,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总工程师批准。定员定量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如需改变,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条整洁文明生产
(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应制定出明确的整洁文明生产标准和制度。
(二)凡进入易燃易爆工库房的人员,均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并保持整洁。
(三)工库房内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定位存放,不准堵塞通道。生产用的计量仪器工具等必须放在指定地点,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不准堆放室内。
(四)废弹药、废火i品、易燃易爆的废弃物,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每天必须清除,并按规定及时处理或销毁。易燃易爆工库房周围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并应按规定进行绿化,定期清除树叶杂草。
(五)为生产所设置的地沟、地坑、沉淀池等应有盖板或护栏。
(六)易燃易爆工房除坚持每班清扫外,还应按周、月、季定期进行大清扫,保持窗明室净,设备无灰无尘。
(七)禁止在易燃易爆工库房内储存食物和进餐。供饮用的设备应采取密封措施,并与散发有害气体粉尘的场所隔离。
(八)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工作结束后,必须洗澡更衣,不准将接触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防护用品带出生产车间。
第十条科研试验和技术革新
(一)不准在生产线上进行科研试验和技术革新。确实需要时,应事先全面地收集掌握有关
的安全技术资料进行安全评价,制订详细的实验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旌,经总工程师或主管安
全的厂领导批准后执行。试验工作中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技术工作。
(二)有危险的试验作业应采取遥控、遥测装置,否则必须采取可靠的人身防护措施。
(三)试验用的设备、工具、计量仪器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试验场所应符合整洁生产的要
求。试验中应有详细的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查考。
(四)参加试验的人员,必须了解实验对象、产品性质、试验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五)试验和试生产开、停工应符合生产开、停工的要求。
(六)如需改变试验方案中某些条件和参数涉及安全时,必须经参加试验的人员共同讨论,
并做出书面变更决定报总工程师批准。
(七)科研和技术革新成果应用于正式生产前,必须经过技术鉴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
总工程师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用于生产。
第十一条 检修的安全技术要求
(一)检修前的准备
1、易燃易爆车间的房屋维修和设备检修前必须按停工要求,将所要维修的工房,检修的设备、管道彻底清理刷洗,表面处理不净和检修中有危险的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化学处理或予烧处理。
2、易燃易爆生产线局部设备检修时,宜拆送机修车间(班组)进行,否则必须将所有易燃易爆物品移出,或采取其它可靠的隔离措施。检修中要有设备检修记录。
3、检修工作前必须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修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4、检修机械传动部分时,必须将电源切断,并有人监护防止外人合闸。
5、不准在带有压力的管线、容器上检修或拆卸阀门等。
(二)焊接与动火
1、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质,焊接工作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2、固定的焊接动火地点与易燃易爆物品工房或场地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规范》的规定,周围应无杂草和其它可燃物品。固定的焊接动火地点由安全技术、消防部门和生产单位共同研究确定,不得任意变动。
3、在易燃易爆工库房内外焊接与动火时,必须经安全技术、消防人员检查并办理许可证。
4、生产期问,对接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设备及与其有金属连接的一切设备进行焊接时,只准使用气焊,不准使用电焊,如确因工艺需要不能拆卸而又必须使用电焊时,应由总工程师或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批准,并在被焊按的设备与其它设备之间采取可靠的绝缘或其它防止杂散电流扩散的措施。
5、焊接动火工作开始前与结束时,必须对作业现场和设备内外详细地进行检查,以防引起后患。
(三)废旧危险物品的处理
1、检修中拆下来的废旧物品,应责成专人进行清理和销毁,清理后的物品表面、内部不准有易燃易爆物质存在。
2、经过处理的废旧危险物品和闲置设备要分别存放在固定地点,并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对送入废旧危险物品和闲置设备要详细检查,未清理彻底的不予接受。
3、公司购入或销出金属废料时,应按劳动部颁发的(防止金属废料中危险物品爆炸办法)执行。
第15篇 罗湖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制度范本――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规范
在施工现场上,班组工人经常接触的或经常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有:防护栏杆、孔洞盖板、安全网、速差自控器、安全自锁器、手扶水平安全绳等。要求每个作业者都会使用,并会检查和维护,任何人不得擅自损坏或拆除。
一.防护栏杆
施工现场上的任何部位,当作业人员的作业边沿无围护设施,使人或物有各种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均属于临边作业。对于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以设置防护栏杆为主。
1.防护栏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栏杆制作要统一标准,色标要醒目,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2)栏杆材料表面光滑,无破损,无毛刺,无变形。
3)栏杆高度为1.o5m,设上、下道横杆,立杆间距不大于2m,并在下部设置18cm高的挡脚板。
2.楼板、平台、走台、屋面等临边部位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3.大的预留孔洞,大的吊装口,井口的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4.楼梯、电梯各层出入口处的通道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二.孔洞盘板
由于工艺、设备和施工的需要,建筑物或机筑物上,常会出现各种预留洞口、通口、上料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作业人员在其附近工作,称为洞口作业。在深度为 2m及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井坑及管道孔洞边沿上的施工作业也是洞口作业。
对于洞口作业的防护,一般以孔洞盖板为主。
在各种预留洞口,桩孔上口,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回填土的坑槽,人孔、天窗等处,应设置稳固的盖板。孔洞盖板应满足以下要求:
1.盖板的上表面要有醒目的红、白颜色标志(红白道);
2.盖板底下应有不少于四点的限位块(限位块与孔洞边距25~30mm);
3.盖板边缘应大于孔洞10mm;
4.因施工需要揭开孔洞盖板时,应在孔洞周边设置临时围栏和警示牌,夜间设警示红灯,工作结束时应立即按原样恢复。
5.钢盖板要有足够的厚度,以保证刚度,盖板上不应存放重物。
三.安全网
安全网同安全帽、安全带一起被人们称之为施工现场上的“三宝”。安全网是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最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之一。对避免和减轻坠落及物击伤害,也起到重要的作用。
安全网是高处作业必不可少的防护用品。因不同施工项目的不同安全要求,其安全网的规格和架设方法也有所不同。安全网大多采用直径为9mm的尼龙绳(也有用绦纶绳)编结而成。其网眼为10~14cm,网片3m×6m及4m×8m等规格,承载要求不小于160kg/m2。由于安全网是为了保护高处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防止落物伤人,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1. 高处作业部位的下方必须张挂安全网;当建筑物高度超过4m时,必须设置一道随墙体逐渐上升的安全网,以后每隔4m再设一道固定安全网;在外架、桥式架,上、下对孔处都必须设置安全网。
2. 安全网的架设应里低外高,支出部分的高低差一般在5ocm左右;支撑杆件无断裂、弯曲;网内缘与墙面间隙要小于15cm;网最低点与下方物体表面距离要大于3m。
3. 使用前应检查安全网是否有腐蚀及损坏情况。
4. 施工中要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支撑合理,受力均匀,网内不得有杂物。搭接要严密牢靠,不得有缝隙,搭设的安全网,不得在施工期间拆移、损坏,必须到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5. 安全网架设所用的支撑,木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cm,竹杆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cm,撑杆间距不得大于4m。
6. 因施工需要暂拆除已架设的安全网时,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征求搭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拆除。施工结束必须立即按规定要求由施工单位恢复,并经搭设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 要经常清理网内的杂物;在网的上方实施焊接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焊接火花落在网上的有效措施;网的周围不要长时间的有严重的酸碱烟雾。
8. 安全网在使用时必须经常地检查,并有跟踪使用记录,不符合要求的安全网应及时处理。
9. 立网和平网必须严格地区分开,立网绝不允许当平网使用;架设立网时,底边的系绳必须系结牢固。
10.安全网在不使用时,必须妥善的存放、保管,防止受潮发霉。
11.新网在使用前必须查看产品的铭牌:①是平网还是立网;②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③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旧网在使用前应做试验,并有试验报告书,试验合格的旧网才可以使用。安全网的动负荷试验,以12okg重物两块,相距1.5m,同时由4-5m高度自由降落冲击,安全网完好无损为合格。
四.速差自控器
速差自控器是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坠落的一种安全防护设施。其在施工现场上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其
第16篇 企业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二.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现。
三.接收建设单位的新任务时,对有尘、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时应与工程师详细研究,以确保安全施工。
四.下达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征求安全技术意见。
五.新项目投产前,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六.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因抢任务引起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17篇 企业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制度
1、企业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制度,并以红头文件形式发布。
2、机械制造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标准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专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保存完整的记录。
3、每年年初企业安全部门应牵头与生产、技术、设备、财务等部门共同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应报主要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的计划应发到相关部门、车间,各基层单位要相互配合执行。
月 | 日 | 项目说明 | 费用提取(元) | 费用合计(元) | 结存(元) | 备注 |
1 | 5 |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 | __ | __ | __ | |
2 | 10 |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 __ | __ | __ | |
3 | 15 | 3.安全评价、职业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 ||||
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 ||||||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 ||||||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 ||||||
7.安全标志及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 ||||||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
__年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第18篇 汽修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汽车维修厂的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第19篇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安全领导组例会每月一次,驾驶员集中安全学习每月二次。
2、安全领导组会议由安全领导组组长负责召集,驾驶员安全学习由安全部负责召集。
3、安全领导组成员,驾驶员安全例会无特殊情况必须全员参加。
4、实行安全学习签到制度。必须由本人签到,有别人代签每次罚款20元(罚代签人),安全领导组成员和驾驶员无故缺席一次扣20元。
5、年终根据参加学习的情况给予奖励,并用为年终评选安全先进个人的条件之一。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转载于: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篇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运输企业)
为了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保障交通专业运输企业的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社会和企业的效益,增强广大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驾驶员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自觉坚持中速行驶,礼貌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驾驶员应在取得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后执业。
三、在上岗前要认真检查车辆各系统特别是制动与转向系统技术是否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四、装货后、车辆运行前要查看货物的装载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行车。车辆到站、卸货时,要先查验货物完好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卸货。
五、通过漫水路、桥时,应停车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低速通过,遇恶劣天气条件时应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视情决定是否运营。
六、通过铁路道口时,要提前减速,注意观察道路信号,服从看守人员的指挥。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要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七、驾驶员开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准闲谈和打电话。严禁酒后开车、疲劳开车等违法、违章作业行为。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
八、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车还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九、车辆严禁超限超载运输。
十、严禁驾驶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参加营运,严禁使用“报废”、“营运期限到期”、无牌、无证车辆运输。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经理、主管人员和工作人员三级重点负责,全体职工人人参与负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全体人员必须按本责任制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批准发布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贯彻实施。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负责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建立健全的本公司安全组织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
7、组织安排对本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不上岗。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督促、检查、指导主管人员、工作人员等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
作。
10、服从交通主管部门及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有关调度和合理安排。
二、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主管人员)的安全职责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直接领导本公司安全部门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经理外出时全权负责协调处理本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做好预警机制。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到生产服从安全,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4、组织对本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不上岗。
5、服从本公司领导、交通主管部门及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有关调度和合理安排。
三、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服从上级领导,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的领导、有关调度和合理安排。
3、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了解、掌握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
令,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在安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2、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3、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并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做好全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4、做好安全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的记录。
五、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在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企业的安全工作。
2、负责进行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
3、组织制定、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管轻伤以下事故处理,参与、协调重伤及其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商鉴定工作。
七、公司安全生产小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兼主任,副总经理兼副主任,由安全、保卫、办公室、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篇三:道路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组长:×××,成员:×××、×××、×××。组长×××主抓安全运输操作,落实安全运输活动。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李瑶琴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是我公司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对于发现和堵塞安全漏洞,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强预防措施,落实单位的安全制度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事故的发生率。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必须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促进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和存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要提出整改意见,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重大隐患要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停业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情况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3、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4、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5、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6、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7、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9、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安排,驾驶员必须准点达到公司,到公司后先去调度报到,晚点一小时之内罚款50元,超过一小时者罚款100元(现场交纳)
3、驾驶员出车必须服从调度,对不服从者处以100元罚款。
4、驾驶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如因手机不通或本人不接听而影响公司正常出车者,月底扣除安全奖,严重者扣发工资及追加处罚。
5、车辆回公司后,必须如实向例检报告车辆情况,记清里程数,如发现不报告或报告不实者,当班驾驶员每人罚款100元(现场交纳)
6、如发现路桥票有徇私舞弊者和倒卖燃油、货物、车辆配件者,扣发当月工资,严重者予以辞退,并追究全部责任。
7、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及公司处理的,其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事态发展,牵扯到公司派人处理者,其事故赔偿视情况予以追究。
8、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9、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10、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11、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13、对改变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对脱岗六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安全例会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
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公司设有安委会,安委会成员:组长:×××,组员:×××、×××、×××。
(一)每星期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
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第20篇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搞好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费用切实为员工落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财[2014]16号)中的各项规定,特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三、术语与定义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四、 机构与职责
4.1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落实进行审核。
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计划等,根据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落实工作。
五、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2 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监督其合理使用。
5.3 安全生产费用适用于以下生产事项
5.3.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5.3.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3.3 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5.3.4 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事故隐患和职业健康体检;
5.3.5 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5.3.6 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5.3.7 安全标志和标识;
5.3.8 其他和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5.4 安全生产费用操作流程
5.4.1 每年年初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牵头与技术、生产、设备、行政、财务等部门共同制定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费用初步使用计划,交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批准后由财务对其资金进行提取和发放,收回发票等相关使用证明依据。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报予总经理审核、批准。
5.5 安全生产费用检查
5.5.1 安全管理部门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工作;
5.5.2 财务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的台账,具体列支每项费用的支出和使用的负责人,并在台账后附加收回相应的发票收据,每季度由财务部门自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核对;
5.5.3 每年年终财务整理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在公司年度会议中报予总经理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