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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企业的各个层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生产部门的责任:负责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员工操作合规。
2. 安全部门的责任:监控和评估安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提供安全培训。
3. 管理层的责任:设定安全目标,提供必要的资源,监督安全政策的执行。
4. 员工个人责任:遵守安全规程,报告安全隐患,参与安全活动。
内容是什么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具体内容涉及以下几个关键点:
1. 安全目标设定:明确可量化的安全指标,如事故率、工伤率等。
2. 安全规程:规定操作流程、应急响应措施,以及设备维护保养标准。
3.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风险评估与控制:识别潜在风险,制定预防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5.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巡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及时消除隐患。
6. 责任追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进行追责,强化责任意识。
重点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点在于落实责任,这需要:
1. 明确权责:每个岗位的职责清晰,责任到人,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文化。
2. 制度执行:确保制度落地,通过定期审计和评估,检查执行效果。
3. 激励机制:建立正向激励,奖励安全行为,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4. 应急响应:快速有效的应急机制,能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员安全。
存在的问题
实践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常面临的问题包括:
1. 制度理解不透彻: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偏差,导致执行效果打折。
2. 落实不到位:管理层可能过于注重生产效率,忽视安全,导致制度执行力度不足。
3. 培训质量参差不齐:安全培训的质量和频率可能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影响员工安全素养提升。
4. 风险评估不全面:未能全面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企业不断调整优化,以实现真正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范文
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
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
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1公司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安全例会由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或由其委托有关负责人主持,各经理、总工程师、有关部长及技术人员参加。
1.2 安全工作例会,公司每个月召开一次,有关部门每两周召开一次,生产车间每周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1.3 例会内容主要是传达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指示;检查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状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等。
1.4 每次例会议题由会议主持人提出,例会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
1.5 做好会议记录,对解决重要问题的会议不能议而不决,要明确落实解决问题的责任,必要时可作会议记要下发。
2、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制度
2.1 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2.2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年初由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提出,经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后列入年度资金开支预算。
2.3 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2)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4)安全生产奖励。
2.4 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和报消,按财务规定要求执行。
2.5 财务每季度列出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报表,交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财务负责人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资金投入与使用的台账、报表;
(2)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购买物品是否符合要求;
(3)报消手续是否齐全,报消凭证是否符合要求;
(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账是否符合要求。
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作出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6 对预算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提出追加,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若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累积到下年度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
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1 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2 每年度将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分管领导每年初根据国家要求编制劳保用品购买的种类、数量,报负责人审批,在专项经费中支出。
3.3 采购。
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到省定点经营单位或省定点生产厂购买,不得采购三无(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和过期产品。
3.4 验收。
安监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严把质量关,发现“三无”产品或有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3.5 保管。
仓库保管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检查合格后方得入库,并妥善保管。
3.6 发放。
(1)安监部门负责制定发放标准清单,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保管员发放,领取人员在领取清单上签名。
(2)对从事多工种员工按主要作业工种和危险程度较高的工种配发。
3.7 使用。
(1)从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得上岗作业。
(2)在使用特种作业防护用品前,必须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不得使用。
(3)安全员负责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各管理人员及员工均有权监督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3.8 更换。
(1)发现质量问题,由安监部门确认,及时给予更换。
(2)丢失或有意损坏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需按用品价格的半额赔偿后更换;是特种劳保用品的,先更换后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3.9 报废。
对过期、损坏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保管员统一收集保管,经分管领导审查集中报废。
3.10 安监部门负责建立劳保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台帐的建挡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1范围
4.1.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4.2特种作业包括:(1)电工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5)高处作业;(6)爆破作业;(7)矿山作业;(8)危险化学品作业;(9)烟花爆竹作业;(10)民用爆破器材作业;(11)起重机械作业;(12)电梯作业;(13)锅炉作业;(14)压力容器作业;(15)压力管道运行操作作业;(1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无损检测作业;(17)客运索道作业;(18)大型游乐设施作业;(19)经国家安监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4.3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4.3.1年龄男性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女性满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
4.3.2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3.3初中及以上学历;
4.3.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4.4培训
4.4.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4.4.2安排职工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全部提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计划,提出培训需求申请,由安全部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培训。
4.4.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审查认可的、具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格的单位负责。
4.5考核和发证
4.5.1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4.5.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
4.5.3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审查认可的、具备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发证资格的单位进行。
4.6.复审
4.6.1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定期复审。
复审时间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的复审时间或有效期到达时间为准。
4.6.2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在证件复审时间前一个月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由安全部联系发证单位进行复审工作。
4.6.3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内容包括:
⑴健康检查;
⑵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⑶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⑷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4.6.4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
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次复审。
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4.7管理和监督
4.7.1各用人单位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禁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
4.7.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工种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无证上岗操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用人部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4.7.3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⑴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⑵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⑶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⑷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4.7.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满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如需重新上岗,各用人单位要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联系发证单位对其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7.6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4.7.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特种作业操作证。
若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挂失并申请补办新证。
4.7.8安全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
5、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5.1 安全档案由专人负责收集管理。
5.2 安全档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 ) 有关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
(2)上级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文件、行政执法文书;
(3)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书、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台账、会议记录等:
(4)特种设备和危险源资料,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5)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资料。
5.3 本单位或所属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因需不能交出统一保管的,应及时复印送交专管人员保管。
5.4 档案专管人员应注意收集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资料,及时提供有关领导审阅。
5.5 档案专管人员应保证资料的完整无损,按年度分类装订成册。
6 、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6.1 举报范围:
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及各工作人员。
6.2 举报内容:
(1) 安全生产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即各部门及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本单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
(3)负责安全生产的各管理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失职或违法违规行为。
(4)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已发生的事故不报或推迟上报。
6.3 本单位所有人员针对以上内容均有权向任何领导及管理人员举报。
6.4 举报情况要真实,不得虚报、假报。
举报事项一经查实,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举报人员适当奖励。
6.5 任何接受举报的信息的主管人员应将信息及时归分管领导,属紧急情况的应先指挥处理整改,解除紧急状态后,再通报信息。
任何人接受举报时,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推托。
第2篇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
为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我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矿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矿长职责:全面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2、总工程师职责:负责对易发、诱发地质灾害的范围、类型进行摸底调查,在发生灾害时担任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生产副矿长职责:负责组织抢险救灾人员的调派和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人员调配等。
4、安全副矿长职责:负责日常地质灾害的检查工作和发生灾害时人员的安保工作;根据批准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对救护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安全监督。
5、机电副矿长职责: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事故区域所需的停送电指挥工作。
6、通风副矿长职责: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掌握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有关的其它措施。
7、地测副总职责:负责本矿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的责任人,主要负责全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各种制度,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确定应急治理方案,定期上报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资料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分队职责:按照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抗灾抢险、营救和保护群众、物资转移等抢险救援工作。
8、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测小组(防治水中心)职责:负责配合领导组做好矿区范围内各类地质灾害(山体滑坡、道路塌陷、地表塌陷、泥石流、坝体垮塌、采空区裂缝等)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对矿区重点监测任务要落实到人,实行定点、定人、定时监测,每次监测要认真做好记录,如出现异常现象,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上报监测结果,在无任何异常现象的情况下,进行日常记录,定期上报领导组。
9、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调度中心)职责:⑴在接到报警信号时,保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⑵事故发生后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行动组成员。⑶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⑷掌握现场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⑸做好详实记录。
10、机运中心职责:负责供电系统的安全,做好供电设备的防灾、防雷、放风暴等工作。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调整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状况,及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并完成其它有关的任务。
11、生产技术科职责:负责准备好必需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救灾的技术准备工作。
12、瓦斯防治中心、通风队职责:负责矿井各种气体、温度、风速、风量的检查,组织完成对通风设施破坏后的完善,抢救遇难人员的工作。
13、信息技术科职责:负责保证各地点通讯畅通。
14、安检科、综合部职责:负责根据查清井下人数,负责保证遇难人员妥善安置,保证救灾人员生活供给,组织对地质灾害发生后的人员转移等抗灾抢险的工作。
15、供应部门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物资筹备、贮存;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险器材和车辆,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发放。
16、保卫部门职责: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调做好受灾群众往安全地点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17、财务科职责:负责抗灾抢险资金的调配落实等工作。
18、采掘队组职责:负责救护器材及时运送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通风队、机运工区等负责井下各种管路的联接,保证畅通无阻。
19、责任追究:对于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漏报、瞒报、错报紧急信息情况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3篇 项目驻地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驻地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同时督促各施工单位也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建立项目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和指示,加强安全教育。
3、驻地办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并限期改正。
4、施工单位安全不达标的工程不允许开工,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应立即停止施工。
5、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专业安全监理人员,并将安全生产管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6、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及周围环境建设,作好放火、防盗、防毒工作。
7、建立安全事务逐级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应按规定时间和程序逐级上报。
8、对违反安全生产人员要追究其责任,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安全生产要以预防为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4篇 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
安全生产保证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其交纳范围是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保证金金额按照部门经理、部门主任每人500元,企业法人代表每人1000元交纳。对于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好的,年底全额返还;对目标完成不好的,通过行政方式给予收缴。同时按照“权责利相一致”的原则对已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好的,公司按保证金额度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奖励。
夜间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应认真学习并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必须穿工作服,配证上岗。
3、上班时严禁睡岗、结伙聊天。
4、上班时不得私自会客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上班交接签字不得弄虚作假。
6、对进厂人员要进行严格的验证、登记。
7、值班时不得喝酒,严禁赌博和拉班结派。
8、服从上级分配,做好夜间保卫安全工作。
第5篇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领导工会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对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在工会工作管理方面负责。
(二)组织贯彻和实施有关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条例。
(三)组织贯彻和监督实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四)监督检查烧结厂所属部门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的情况,并督促主管业务部门撤消或纠正违反劳动法规的决定和措施。
(五)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参加公司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对未经上级部门审查或竣工验收的项目,有权阻止施工或投产。
(六)参加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车辆肇事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
(七)组织制定工会组织的重大活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监督实施。
第6篇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是公司的首位工作,搞好安全营运,不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兴衰成亡,同时更关系到广大员工生命安全。为推动公司物流运输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各部门的安全工作有目标、行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标制定的原则
1、整合一致原则。公司安全目标是各项目目标的依据,各项目的目标要服从公司总体目标。
2、均衡协调原则。各部门目标之间,要注意协调均,正确处理好主次目标之间的主从关系和各分目标之间任务、范围、职责、权限关系以及各个目标实施进程上的同步关系,以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
3、分层负责原则。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任人,安全科科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科室的目标负责。
二、目标制定的程序
1、每年初根据公司安全目标规划,结合公司物流服务实际情况,(范文网 www.)研究制定出安全奋斗目标,并通过会议形式传达到每个公司员工。
2、安全目标制定实行自上而下、层层分解。
3、按照确定的分目标,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细划成各具体目标,要对每项目标完成的时间、进度和所达到的标准有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到人,具体为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示内容。
三、目标的内容
1、上级部门及公司所布置、安排的日常工作。
2、公司布置的重大安全工作。
3、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完善和强化的安全工作。具体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为“无重大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四、目标的实施
1、按照制定的目标,由单位第一负责人检查督促本单位目标完成情况,每月针对目标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通报,奖优惩劣,增添措施,保证目标进度。
2、安全科科长牵头按月检查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今后工作做出具体的安排意见。
五、目标的考核
1、安全科按月总结每个责任人的目标完成情况,建立个人安全目标档案,作为个人平时和年度考核的评价依据。
2、由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按照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奖惩意见。
第7篇 项目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主动配合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宣传安全生产劳动防护、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知识。
3、对职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做好现场劳动卫生工作,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提出职业病预防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4、参与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8篇 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二.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三.在制订科技发展规划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新技术。
四.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9篇 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1.各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3.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根据实际的原因,追究公司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责任;由于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工地负责人的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本身的问题,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和编制人从代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主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代责任。
4.各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技术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5.各级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工地负责人以及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学习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并要积极贯彻执行。
第10篇 公交汽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或法定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3、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同样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公司与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对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7、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8、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9、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均应对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第11篇 驾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训练中的事故发生,保证正常训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
1、学校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教学工作检查,日常安全工作检查,季度安全工作考核,年终安全工作评比。
2、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安全训练,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
(2)按交通公安部门关于进场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3)组织分析事故案例,安全训练等有关知识。
3、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每年进行报废和更新。
4、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灭火器要齐全有效。
5、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上车系好安全带,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训练。
6、禁止教练员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二、安全检查
1、学校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不定期地组织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时发现问题要立即提出整改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落实。
3、训练中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学校办公室及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做好事故记录。
第1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工长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班组实施情况。
三.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支持文明施工。
四.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督促班组开好班前教育会。
五.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第13篇 起重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持证上岗。
(2) 接受特种作业安全教育,正确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3) 禁止运送乙炔瓶、氧气瓶。
(4) 起重汽车司机必须经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并获得驾驶执照后方可上路。驾驶执照必须随身携带。
(5) 汽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安部门、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法令。
(6) 出车前认真检查,确保起重车状况处于良好状态。
(7) 不得起重超过规定的载重量。用起重设备装卸货物时,司机必须精神高度集中,听从指挥者信号指挥。
(8) 接受安全培训、驾驶技能培训和车辆维修技能培训。
(9) 对所驾驶的起重车安全负责。
(10) 有责任、有义务第一时间消灭身边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有责任、有义务无条件参加公司安排的抢险任务。
(11)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参加严重威胁个人人身安全的危险作业。
(12)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对自身安全负责。
第14篇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涵义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是对企业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包括生产、管理与后勤保障)、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各岗位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和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分工负责的制度,是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要求
1)要明确企业的各级领导、各职能管理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各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纵向到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要遵循分线负责,系统管理;分级管理,下管一级;责权一致的原则。
3)要把为实现安全生产应干的全部工作分配到有关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中,做到事事有人干。
3.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原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应根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来确定,在制定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问题发生在生产过程中,因此安全工作要渗透到生产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是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无论是从事生产管理还是生产操作,都应将安全纳入其职责范围。
2)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职责、权利和利益应是统一的,只有职责而没有权力,职责就很难被执行,没有职责的权限将被泛用。所以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时要充分体现责任权利相统一这个原则。例如职工有做好本职安全工作、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责任,同时也有拒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权利。
3)企业应该根据生产经营机构、岗位及其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制定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核心的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分级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实行一岗一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体现分级管理、分线负责、责权利关系协调的原则,并力求做到定量化、程序化,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责任清楚,落实到人。
4)突出重点的原则。安全涉及生产的各个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制也是全方位的,但必须突出重点,如果事无巨细地罗列责任条文,这些条文也很难得到真正的落实。因此在界定企业和各部门、层次、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时,应抓住重点,围绕安全工作的重点来展开责任体系,这也就抓住了安全工作的关键。
安全重点主要包括:
1、易造成重大损失的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锅炉、受压容器、起重设备和机械、运输设备、冶炼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高处作业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其他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
2、造成职业中毒或职业病的尘毒点及其作业人员;
3、直接管理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部门及其负责人。
在规定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时,尤其要明确规定下列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经理或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2.分管生产、安全工作的副经理、副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3.分管其它工作的副经理、副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4.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5.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6.工段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7.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8.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
企业必须落实层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起自下而上、分级控制事故,层层包保,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保证体系,将安全目标通过责任书的形式加以细化和量化,建立、完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通过实行过程跟踪和阶段考核,进行在线分析和动态管理等措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三、安全生产职责任制的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就是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以条文的形式作出的明确规定、不同的企业具体规定内容也有所不同,在以下范文中,提供了两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个人的安全生产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适用于一般性企业、仅供参考。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1)》(文件编号wh1-08)
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2)》(文件编号wh1-09)
第15篇 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遵章守法,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地方政府文件。
(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4) 精心操作,严格纪律,不得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酒后不得操作。
(5) 特种作业是危险性作业,工作中必须精力集中,严格按照“三不伤害”从事作业,施工用具使用前仔细检查,安全设施齐全灵敏。
(6) 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拒绝违规指挥。
第16篇 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上岗后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填写记录。
3、设备检修前,应制定合理的操作程序和检修方案,检修过程中应先断开电源、气源,验明无电无气后,挂上警示牌,方能进行修理
4、设备的拆除、安装、修理、调试或搬运需要多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互相联系,密切配合。
5、机器设备上的安全装置未修理安装前,严禁试车运行。
6、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登高工具要牢靠,不得上下投掷工具零件,下面要有人监护。
7、按照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要求,定期对所辖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8、对设备临时发生故障,本着事不过夜的原则立即检修,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9、在设备维护检修中,与尾矿库其它工种岗位人员要密切配合,做到文明施工。
第17篇 支架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一、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维护矿山企业的生产设备、设施。
二、必须依法接受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
三、非支架工不得擅自操作支架,未获得操作证的支架工不准独立操作支架。
四、支架工要熟悉掌握支架的全部液压系统及工作原理,准确、迅速、无误地操作。
五、支架工上岗后,必须集中精力,对支架的各个部位每班都要认真检查,当班出现地问题当班处理,处理不了及时汇报。
六、要及时清理支架内和面溜电缆槽内地浮煤、矸石、杂物,保持清洁。
七、精心维护保养支架液压系统,做到管路系统及阀组无漏、串液现象。
八、经常检查支架的支护状态,对咬架、倒架、前后错落、蹬空或压死等应及时处理,保证支架有效支护顶板。
九、降移架时应发出警告再操作,按规定距离随采煤机作业及时移架,发现支架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第18篇 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为确保长江___工程一标段安全责任目标的落实,树立各级监理人员“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思想,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提高监理部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身素质,切实维护和树立公司的社会形象及信誊,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小组人员组成
1、公司总经理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总工办、综合办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每半年考核一次。
2、监理部总监理工程担任考核小组副组长,负责对本部人员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的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季度考核一次。
3、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考核方式
1、总监理工程师:对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考核8项,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8项。
安全监理工程师:对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考核7项,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7项。
其他监理人员安:对法律、法规、制度熟悉、了解情况、批准的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况、遵守安全制度情况、现场监管情况等考核4项。
三、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考核细则
1、总监理工程师:共考核16项,总分100分。
1.1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共考核8项,分值45分。其中: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参与对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及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10分;其余做好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学习,并检查督促执行等各项均5分。
1.2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8项,分值55分。其中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10分;杜绝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10分;杜绝机械倾倒及机械损坏等生产安全事故10分,其余确保各类安全文明工地计划创建目标的实现等各项均5分。
2、安全监理工程师:共考核14项,总分100分。
2.1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共考核7项,分值50分。其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0分;以上级及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为依据,检查与督促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的落实10分;参加项目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整改措施。对各工种和班组要勤检查、勤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章作业要坚决制止,有权进行整改和处罚,并记录和处理一般事故10分,其余各项均5分。
2.2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7项,分值50分。其中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10分;杜绝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10分;杜绝机械倾倒及机械损坏等生产安全事故10分,其余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等各项均5分。
3、其它监理人员:安全岗位工作职责共考核四项,总分100分。
3.1法律、法规、制度熟悉、了解情况,分值20分。评分标准:不参加学习一次扣5分;考试不及格扣10~20分;日常工作常规提问不能回答或错误一次扣2~5分。
3.2对批准的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况,分值20分。评分标准:日常工作常规提问不能回答或错误一次扣2~5分。
3.3遵守安全制度情况,分值20分。评分标准:上工地不戴安全帽一次扣3分;违章用电一次扣3分;施工现场违反有关安全规定一次扣3~5分。
3.4现场监管情况,分值40分。评分标准:未及时发现现场安全问题一次扣5分;放松安全监管标准一次扣5分;应旁站而未旁站一次扣5分;施工单位未执行领导指示不报告每次扣10分;监管现场出现一般安全事故每次扣15~25分;出现较大的安全事故每次扣30~35分。
4、监理的工程项目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监理部所有人员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四、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考评等级
对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的考核结论根据监理人员评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级。
(1)优秀: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90分(含)以上;
(2)良好: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80分(含)至90分;
(3)合格: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60分(含)至80分;
(4)不合格: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60分以下。
五、 奖罚规定
1、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由公司考核小组评考评定级,连续两次达到“优秀”等级者奖励1000元/年度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达到“良好”等级者奖励500元/年度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对于“不合格”者,视情况处以书面警告、罚款和予以辞退等处罚。
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考评定级,连续两次达到“优秀”等级者奖励5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达到“良好”等级者奖励3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对于“不合格”者,视情况处以书面警告、罚款和予以辞退等处罚。
监理部其他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考评定级,连续两次达到“优秀”等级者奖励3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达到“良好”等级者奖励2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对于“不合格”者,视情况处以书面警告、罚款和予以辞退等处罚。
4、工程监理项目出现安全事故者,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处罚。
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总工办。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监理人员考核评分表附后)
___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
2023年3月15日
第19篇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实现安全、文明标化目标,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各项经济承包中明确安全指标和包括奖罚办法在内的安全保证措施。项目部与各班组之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项目部定期对个人、班组进行安全责任制考核,并进行总结评比。
1.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1. 职工守则
1.2. 门卫制度
1.3. 安全教育制度
1.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审批制度
1.5.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6.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7.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1.8. 脚手架验收管理制度
1.9. 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1.10. 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制度
1.11. 安装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1.12.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13.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14. 施工现场场容卫生规定
1.15.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16.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1.17.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18.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2.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2. 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3. 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2.4.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5.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6. 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7. 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8. 预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9.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10.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20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安全事故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和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驾乘人员对安全事故防范、发生,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领导责任的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公司发生一次主要责任以上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其它各部门、各单位发生一次主要责任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主管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各罚款500元,责任单位其他负责人各罚款300元,责任单位安全科科长处罚200元,责任单位服务人员及生产一线人员各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其他事故有安委会研究给予处理。
(2)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3)各类特大、重大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4)安委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证履行好安全职责。
(5)对未履行职责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而导致本部门、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对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一般事故按月报表再次月5日前上报公司安委会,重大和特大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报公司安委会和主管领导。否则每次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