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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汇编:安全员(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4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员

有哪些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业管理中的基石,它涵盖了企业的各个层级和部门,主要包含了以下几大方面: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权利。

2. 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各类生产活动,制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规定。

3.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4.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各类事故的应急响应计划,确保快速有效处理。

内容是什么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核心内容在于责任的界定和执行。具体包括:

1. 责任界定:明确从最高管理层到一线员工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2. 制度落实:通过定期考核、评估,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3. 培训教育:定期开展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

4. 风险管理:识别、评估潜在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 事故报告与处理:建立事故报告机制,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采取预防措施。

重点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点在于:

1. 管理层的重视:领导层要树立安全文化,将安全放在首位,引领全员参与安全管理。

2. 制度的动态更新:随着生产环境和技术的变化,制度应及时调整,保持其针对性和有效性。

3. 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确保每个员工都明白自己的安全职责,并能严格按照制度行事。

存在的问题

实践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往往面临以下挑战:

1. 制度执行不力:有时由于监管不到位,导致制度流于形式,未真正落地。

2. 员工认知不足:部分员工对安全制度的理解不深,执行时存在疏漏。

3. 应急准备不足:应急预案的制定可能不够详尽,或演练不足,影响实际应对效果。

为解决这些问题,企业应强化监督,提高员工培训质量,完善应急预案,并持续改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确保企业安全运营。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员范文

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员

一、协助企业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和做好劳动保护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本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 组织编制、汇兑审查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四、 制订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五、 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六、 组织、参加全单位性的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不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工作。

七、 参加新建、改建、护建工程及新产品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八、 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九、 负责职工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参加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做好工伤、职业病档案。

十、 组织实施对劳动卫生的监测及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用品加强 管理和及时发放,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

十二、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作业或生产,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十三、开殿企业间的安全生产协作,支持劳动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

十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各种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第2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

(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

(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七)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副职承担领导责任,安全副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八)公司专业科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检科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或干部不履职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反“三违”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检科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一般隐患又分为a(较大)、b(较轻)两类。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2000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000元/条,罚安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2000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习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副职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没有严格执行隐患自述旬报和执行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1、“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科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副职、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正职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监局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办法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各单位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800元;奖励项目第二名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分管副职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400元。

(三)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2000元;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在公司上级单位组织的会议中受到通报或点名表扬的,分别奖励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和公司业务科室科长及分管专业负责人2000元。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2000元,奖励其他直接相关副职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检科实名举报重大隐患或干部违章指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3篇 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和管理目标,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总公司、集团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规定,结合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实行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各自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生产过程中环境及职业健康的安全工作。

第三条单位所属各部门主负责人(含个别项目临时指定负责人)是本部门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单位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上对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单位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所列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外,还应遵守国家、总公司,集团公司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

第六条本责任制由单位安全生产经理部监督执行。

第二章 组织网络

第七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专(兼)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员。

第八条层层把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办法,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第三章 岗位安全职责

第九条项目经理职责

1. 项目经理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列入生产经营日程。

3.正确处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生产经营的关系。

4.制订并批准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管理的重大决定及奖惩办法等。

5.保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投入和有效实施。

第十条生产经理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单位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分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3.定期组织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会议,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监督员的工作汇报,并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其处于受控状态。

4.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竞赛活动。

5.负责对职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教育,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全体职工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工作。

6.完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奖惩办法,建立建全安全管理档案。

7.主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技术负责人职责

1.协助主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的生产经理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技术人员完善改进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组织设计和相关措施。

3.督促检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四章各部门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项目部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企业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会议记录,做好宣传及报道工作。

2.搞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组织员工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积极开展各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竞赛活动,并及时安排做好总结记录。

第十三条各部门安全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执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和安全管理工作。

2.传达国家和单位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法规、指示和文件。

3.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进行坚决阻止。

4.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各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竞赛活动,并针对本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制订的各种安全制度和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5.接受上级及相关部门督促检查,并负责整改。发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项目领导负责,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操作制度,阻止违反安全规定行为发生。

2.负责对各种设备的环境因素,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记录和控制。

3.积极参与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措施的制定,对项目部的安全隐患进行统计分类总结。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和安全技术培训。并协助办公室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有关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6.协助领导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检查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上报领导,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报告领导处理。

7.按照单位的会议精神,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及个人整改。

第十五条职工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安全设施不完善和危险区域,无安全措施应停止操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出整改意见。

2.熟悉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使用,爱护公物。

3.经常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安全技术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全力抢救伤员,并尽量在第一时尽最大可能控制事态的严重化,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观场,如实向调查组反映事故经过和原因。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责任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4篇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经常性的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负责制定、修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严守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对新进厂职工的“三级”教育,特殊工种的培训和安全知识考核。

5、进行安全解剖,对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对紧急发生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有关人员工作和生产,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6、组织编写安全计划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7、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8、加强对机动车的安全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做到车定人,人定岗、严禁无证驾驶。

9、严格执行“人盯人、人盯车”的安全管理职责。

10、负责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认真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协同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其按期实行。

第5篇 地质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在矿总工程师和技术科长领导下,负责提供地质构造、地质变化资料,并做好业务保安工作。对全组的业务管理和全矿地质安全工作负责,是全组安全技术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二、负责全矿地质资料的收集、分析、管理和保管工作,负责编制地质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负责提供采区设计、作业规程、计划和生产方面的有关资料,并积极参加上述工作的编审工作。

四、负责全矿水文地质,熟悉水文地质方面的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

五、负责总结矿井水文地质规律,做好井下突水事故的预防工作。

六、负责矿井资源管理,做到资料、数据准确可靠,为采区生产接续提供依据。

七、深入现场,了解地质变化情况,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科领导汇报,并参加研究处理。

八、负责组织整理全矿地质资料、图件和地质成果,以及上报、归档工作。

九、负责组织定期召开业务检查和会议,提出工作计划,讨论研究疑难地质问题,督促全室人员做好地质业务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负责做好全矿地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严格按质量标准做好地质基础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地质补勘设计,积极寻找后备资源,为矿井发展提供储量保证。

十二、积极做好全矿地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工作,搞好地质技术创新工作。

第6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目的

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3、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4、职责

4.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4.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5、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6、工作要求

6.1各厂、部门、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扣10分。

6.2 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不安全因素等,要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倒查,如发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扣10分。

6.3 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6.4 公司对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7、考核方式

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2、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3、各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8、考核频次

1、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长(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9、奖惩办法

1、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3、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考核记录,保存。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7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决策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加油站站长安全职责

(1) 站长对本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站长应具备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安全资质考核的上岗证书。

(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把职业安全卫生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加油站的各项管理制度。

(5) 抓好职工的劳动纪律、消防安全、安全知识的教育。

(6) 每周组织一次全站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无事故。

(7) 掌握加油站的主要设备,熟悉其性能,了解工艺流程,做到正确指挥。

(8) 掌握加油站的经营情况,负责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9) 对加油站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二、 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加油站班组长安全职责

(1) 在站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领导全班员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2)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协助站长对本班员工及顾客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3) 熟悉本班组防火要求及措施,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严防丢失和损坏。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懂本岗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补救方法,懂疏散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

(4) 负责对本班人员进行班前后教育,对作业中出现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和处理。

(5) 负责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清理,做好作业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三、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加油站安全员职责

(1) 认真学习和贯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协助站(班)长对员工和顾客进行安全教育。

(2) 负责当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出入站人员和车辆,制止影响安全的行为。

(3) 每日检查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维修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性。

(4) 做好当班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与前后班安全员做好交接工作。

(5) 熟悉本岗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2、 加油站加油员安全职责

(1) 在站(班)长的领导下,做好当班加油工作。

(2) 加油作业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 掌握加油机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技能,并能判断和排除一般故障。

(4) 负责本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危及加油站安全的行为及时阻止和汇报。

(5)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6) 作业完毕清理现场,做好当班作业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3、 加油站计量员安全职责

(1) 计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加油站的安全经营。

(2) 卸油作业时必须坚守岗位,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3) 遇雷雨大风天气,应停止计量及卸油作业。

(4) 卸油作业中,严禁用量油尺计量油罐。

(5) 作业时严格遵守防爆防静电规定,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器具。

(6)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做到“四懂四会”。

(7) 严格执行交接班记录,做好现场交接和书面记录。

4、 加油站记帐员安全职责

(1) 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

(2) 现金、票证的结算工作做到日结月清,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及时解交现金。正确反映商品流转情况,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3) 熟悉本岗位安全防范知识,妥善保管本站现金、帐册、凭证、单据及有关印章。

(4) 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能进行操作扑救。

5、 加油站开票员安全职责

(1) 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现金、支票、油票、信用卡、发票等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

(2) 熟悉加油站经营的商品标识、商品价格和收款、开票程序,快速、准确地收款、开票。

(3) 认真做好本班加油员上缴的现金、支票、油票加油凭证的核对、汇总工作,核对其他商品的销售额,填制本班销售日报。

(4) 妥善保管发票、现金、支票等,严防丢失、被盗。

(5) 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能进行操作扑救。

6、 油罐汽车驾驶员安全职责

(1)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制度和规程,服从指挥与分配,热爱工作岗位,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交通秩序,行驶证等证件齐全有效。

(3) 保持良好驾驶作风,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切实做到“三先、五慢、七不超”。

三先:会车时先慢、先让、先停。

五慢:通过繁华街道慢;过窄桥、隧道慢;转弯、下坡慢;过窄路、交叉路口慢;下雪、结冰、雨雾视线不清慢。

七不超:过桥梁、涵洞不超;前车不让不超;前车正在超越其他车辆时不超;对面来车不超;下雪、结冰、雨雾视线不清不超;转弯不超。

(4) 掌握油料防火、防爆基本知识,熟悉油料装卸、运输操作要领,装卸油料时不远离车辆。

(5)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6) 严禁酒后开车、私自出车、私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超员和同时装运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7) 切实执行出车前、行车中、回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检查工作,能够排除一般故障。

(8) 保证行车安全,如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

第8篇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矿山安全员是整个矿山工作中最关键的岗位之一,直接关系到矿山的正常生产、生存发展,岗位十分重要。为确保 矿山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矿山安全员岗位责任制,望遵照 执行。

一、制定整个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生产岗 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督促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用书面形式 提出整改意见;并交企业备案。

三、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作好日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结合本矿山的实际情况“安 全生产”的思想。

五、安全员必须在生产现场随时巡视,不得滞留在办公 室。在巡视过程中督促检查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 并及时处置,防患于未来。

六、凡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安全员必须立即向主 管负责人报告,并提供真实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尽快妥 善处理,安全员必须及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 合同有关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人。如属安全员失职造成的事 故,安全员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重点妥善组织开山班严格按规定时间放炮,并与其一道共同负责检查督促放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放炮现场设置警示牌、警戒线,拉响警报,确保放炮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在不耽误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服从主管领导的临时性工作安排,兼任砂石选题监督的工作,控制挖掘机对砂石采集的含泥量,保证砂石质量。

九、安全员兼职空压机房的开机管理维护。

第9篇 某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以下简称“责任制”)。

3.2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安全生产职责;

5.1.5.2到位标准;

5.1.5.3权限与义务。

5.1.6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责任制的沟通

5.2.1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责任制的培训

5.3.1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各级岗

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责任制的考核

5.6.1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六、相关记录

6.1《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安全绩效考核表》

6.3《培训记录》

第10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批示精神,以人为本,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基层区队行政正职在本单位安全和标准化管理方面的领导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1、在每年年初职代会上,总经理与各基层区队行政正职和业务保安科室科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各区队行政正职及各业务保安科室科长,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产方针,始终坚持“质量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安全标准化工作始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组织生产时首先要认真安排部署安全标准化工作。

3、严细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从细微着眼,克服“三乎”思想和“三惯”作风。质量标准化工作要从文明生产,全员的自发行为和源头治理入手,克服脏乱差,粗枝大叶的粗放操作和管理局面。

4、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区队行政正职每月下井班数必须达到12班以上,其中0点、4点班均不少于3班。

5、强化安全管理“五项”制度和安全自律意识,扎实开展职工培训和警示教育,以人为本,以防范“一通三防”、顶板、机电运输和水患等重大事故为重点,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超前防范。

6、发生事故和“三违”,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追查分析举一反三地吸取事故教训,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7、业务保安科室科长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业务保安,带头履行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本系统安全标准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堵漏补缺,确保防患于未然。

8、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上的安全管理目标,凡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或业务保安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完不成规划的专业系统月度、年度标准工作,对区队行政正职按照矿一号文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制度追究责任,并对单位按公司有关文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对业务保安科室科长按照公司一号文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追究科长的失职失管责任。

9、安全责任书签字后一式两份,一份由队长、科长持有,另一份由安检科备案。

第11篇 企业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和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章 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全面领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将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列入领导工作的重要议程,在安排布置全年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工作。

(二)亲自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安保部门的工作汇报。

(三)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四)在对各部门负责人考核时,同时考核其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状况。

(五)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或一次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应亲临事故现场,负责组织、指导抢救和处理善后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审定本单位安全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安保设施和通讯工具。

第四条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安全生产直接领导责任。

(二)指导、督促安保部门开展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研究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单位和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四)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时,应亲临现场,负责组织抢救和指导调查事故处理工作,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五)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要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参与实施和检查落实。

(六)督促检查安全资金的使用和安全设备的配备情况。

第五条 其他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分管部门中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二)督促分管的部门落实安全职责,研究解决分管部门中的安全问题。

第三章 安委会职责

第六条 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安委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办公室设在行政事业部。

第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对重大安全工作进行决策。

第八条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研究分析企业的安全形势,掌握安全生产经营情况,经常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九条 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对企业重大隐患的整改提出解决意见和要求。

第十条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负责组织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坚持事故的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第十一条 组织召开安全例会、表彰会、经验交流会,以及开展重大的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检查。

第四章 各部门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部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经营的规章制度及上级的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和工作计划,指导和检查各部门、基层单位落实情况。

(二) 负责对本单位消防、安保设施、灭火器材、线路电气、办公设备、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管理、保养。

(三)协助监察督查等部门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并对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提交安委会。

(四)负责对车辆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负责节假、公休日办公场所的安全值班保卫工作。

(六)做好安保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七)负责做好企业的文件归档的保密工作。

(八)负责对档案室及档案资料的安全管理。

(九)做好_人员的疏导、解释工作。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一)负责考核或提拔干部时,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内容列入考核。

(二)做好企业的人事档案保密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励发放到位

(四)参加企业特大、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人身死亡事故的调查工作;做好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等级鉴定工作。负责因工伤亡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及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配送部安全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对公司所有车辆、商品等安全负有第一责任。

(二)负责制定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到人。

第十五条 监察督查部安全职责

(一)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所有安全设备和安全措施到位率。

(二)负责本部门车辆的行驶安全。

(三)参加特、重大事故、人身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和当事人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六条 财务管理部安全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各种营业款项及现金的收支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票据安全管理。

(三)提取和存储现金时,做好防范措施。保险柜不得超过100元的现金过夜。

第十七条 信息技术部安全职责

(一)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系统内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防止电脑病毒发作、黑客入侵破坏、重要数据丢失等 。

(二)负责对各部门网络用户的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 审计部安全职责

(一)负责审计资料的保密工作。

(二)监督有关安全生产方面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监督各部门资金往来帐的安全使用情况。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因未履行职责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对主要负责人(含主管安全工作的副职)和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工作质量分、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等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含5000元),扣主要负责人当月工作质量分10分,当事人当月工作质量分20分;

(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2万元(含2万元),扣主要负责人年度安全奖,并扣其当月工作质量分20分,扣当事人当月工作质量分40分;

(三)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2万元-5万元(含5万元),扣主要负责人年度安全奖,并扣其当月工作质量分30分,扣当事人当月工作质量分60分,并通报批评。

(四)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或造成2人以上(含2人)伤亡的(受伤以住院为标准)扣主要负责人年度安全奖及当月工作质量分40分,并扣其年终考核10分,扣当事人当月工作质量分80分及年终奖的10%;并视责任大小对主要负责人或当事人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等处分。

(五)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造成3人以上(含3人)伤亡的(受伤以住院为标准)扣主要负责人年度安全奖及当月工作质量分50分,并扣其年终考核20分,扣当事人当月工作质量分100分及年终奖的20%;并视责任大小,对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等处分。

第二十九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项目不通过三同时 报批而擅自进行有关项目施工的;或者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执行审批要求,造成特大安全事故的,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 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单位(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交通事故5000元以上72小时内上报,死亡1人或伤2人的24小时内上报,生产经营或火灾或重特大交通事故即发即报,最迟不能晚于4小时上报。上报事故先口头后须有文字电传,事故(交通)结案须有书面报告和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书。其他事故上报参照执行)凡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视情节轻重,扣主要负责人当月工作质量分10-30分,或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第六章 奖励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或在本职岗位上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获市政府表彰的给予500元奖励;获省政府表彰的给予1000元奖励。

(二)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上报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程度者给予200元以上奖励。

(三) 在事故抢救过程中的有功人员或日常生活中见义勇为的职工受到社会各界赞扬和媒体表扬的将给予奖励800元以上。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市局(公司)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维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2) 在主管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3) 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完善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 负责追踪检查出管网安全隐患,并记录在帐。

(5) 负责发现并消除管网安全隐患,安排隐患整改处理具体日期,对隐患进行整改处理。

(6) 对因未检查出的管网安全隐患造成的事故负责。

(7) 对管网维护作业过程安全负责。

(8) 对员工进行作业安全教育。

(9) 教育员工认识施工过程中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并要求下属班组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10) 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及消防灭火器材。

(11) 监督员工在作业过程中严格安装操作规程作业。

(12) 负责本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

(13) 对本部门所有员工的作业安全负责。

第13篇 抢修中心维护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2) 在抢修中心主任/主管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3) 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完善本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 对抽水班办公室消防安全负责。

(5) 对集团公司燃气险情(管道燃气险情、气站险情、我司瓶装气险情等)负抢修责任,发生险情后第一时间组织赶赴现场。

(6) 定期完成燃气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并限期整改。

(7) 对班组员工进行作业安全教育(如交通安全、燃气安全等)。

(8) 教育班组员工认识作业过程中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并要求下属班组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9) 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及检测器材、警戒维护器材。

(10) 监督员工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11) 负责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

(12) 对本班组所有员工的作业安全负责。

第14篇 技能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劳动纪律和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不违章、违规,不冒险蛮干,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三)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应及时劝阻、纠正,劝阻、纠正无效时应及时报告;有权拒绝不符合或违反安全规定指挥及安排。

(四)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五)搞好整洁文明生产,发现生产区域事故隐患,及时向上反映,并积极参加整改。爱护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和用具,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

(六)在执行交接班制度时,同时交接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事宜。

(七)多人作业要服从统一安排,听从指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他人着想。

(八)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因违章而导致事故的后果负责。

(九)积极参加竞赛、检查、评比、讲座、革新及事故分析等各种安全活动。服从班组长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关心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十)发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报警,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设法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尽快向领导报告,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第15篇 安全生产三包责任制制度

20__年我填按__要求,实行对安全生产责任区域、行业和监管对象实行领导包片、填干__村、村干部包组、包院落、包农户__路段、包车主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即“三包”责任制。相关要求如下:

一、 具体责任划包

按照《__填安全生产“三包”责任人台帐》中的8类责任划分表册(__填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三包”责任分解表、____路交通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__填地质灾害及水利设施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__填车辆及驾驶员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__填船舶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__填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__填重点单位及工矿商贸企业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__填特种设备特种行业及民爆物品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划包责任。

二、 对各责任划包主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以及各级政俯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进一步完善责任目标管理,落实各所包区域(办事____路段、河、塘、库、堰)、单位、工矿商贸企业、车(船)主、驾驶(船)员等的安全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责任主体的工作目标,各责任主体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奖惩范围,对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二)按照填堂委、政俯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对分包对象进行工作督促及隐患排查,研究和实施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方案,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教育,狠抓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三)按照填政俯的要求及时逐级报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重要信息,并保证通迅畅通。

三、 严肃责任追究

各安全生产“三包”责任主体要尽职尽责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安全“三包”责任人免职。

附件:1、__填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三包”责任分解表

2、____路交通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

3、__填地质灾害及水利设施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

4、__填车辆及驾驶员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

5、__填船舶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

6、__填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

7、__填重点单位及工矿商贸企业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

8、__填特种设备特种行业及民爆物品安全“三包”责任分解表

__填

二0一_年_月_日

第16篇 驻地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驻地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同时督促各施工单位也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建立项目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和指示,加强安全教育。

3、驻地办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并限期改正。

4、施工单位安全不达标的工程不允许开工,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应立即停止施工。

5、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专业安全监理人员,并将安全生产管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6、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及周围环境建设,作好放火、防盗、防毒工作。

7、建立安全事务逐级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应按规定时间和程序逐级上报。

8、对违反安全生产人员要追究其责任,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安全生产要以预防为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1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

下面是制度职责大全为您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希望很多企业或工厂可以参考!

一工厂主管安全职责

1对工厂的安全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管理工厂的安全专职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3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组织审定工厂制定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5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并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制定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发生;

6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安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业务知识。

二质检部安全职责

1参与有关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2编制或修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时,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劳动保护条件要求;

3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都必须考虑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应尽量采用无毒、低毒物品替代有毒、高毒物品;

4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三机电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工厂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维修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

3监督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4编制厂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操作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厂内的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或定期检查;

6组织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制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8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四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2负责对采购、保管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切实搞好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落实。

五后勤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在工厂主管领导下,负责全厂的保卫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

3负责厂内消防、有毒物品、爆炸物品、灼伤、触电等的急救措施,及时准确的进行抢救、报警;

4负责厂内宿舍、饭堂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厂区的防盗工作,确保24小时有人巡查值班。

六生产部门安全职责

1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2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3在生产中发现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做出详细记录报告分送厂安全部门;

4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带负荷运行;

5在安排生产的产量和品种时,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6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七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在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对新员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3对车间进行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及防护器材的管理,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教育员工妥善保管;

5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保护现场,查明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的意见,报工厂安全部门执行。

八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工厂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清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5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并保证培训合格方上岗作业;

6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九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要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果断正确处理事故,并及时性如实汇报,保护好现场;

4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确保生产安全;

5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报告;

6按规定着装上岗作业,妥善保管、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第18篇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本责任制适用全厂安全生产管理。

二、术语

“五同时”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是指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末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三、各级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的职责

①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 规和规定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②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划和计划以及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她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③定期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④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属各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事故的责任 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审定安全生产奖惩事项。

(2)生产副厂长的职责

①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②生产中认真贯彻“五同时”并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向题。

③定期组织全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检查分厂厂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全环保处的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奖惩会议。

④组织制订(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和厂内标准,对规程、制度的完善情况负责。

⑤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情事故,拟定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3)设备副厂长的职责

①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良好状况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②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仪表的标定,及时处理设备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

③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4)基建副厂长的职责

①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申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②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 “四同时”的原则。

②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5)人事副厂长的职责

①负责审批全厂治安保卫、职工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工作计划的同时,审批消防安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的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②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③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三总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1)总工程师的职责

①对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②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③组织审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④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2)总会计师的职责

①按审定的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合理开支。

②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行为不监不管,致使重大隐患得不到治理,对由此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3)总经济师的职责

①按国家规定,提出合理设置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干部的定编。

②在生产、经营中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并严格考核。

③工人、干部晋级或浮动晋级,要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

3.分厂厂长(分公司经理、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领导分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做到“五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去,每月定期主持一次全分厂的安全活动和进行一次全分厂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对本单位的规程、制度健全完善负责,针对分厂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和尘毒危害,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分厂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安排解决。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

(5)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6)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4.工段长、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工段、班组工人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经常教育和检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制度,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并注意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开好班前班后会。

(6)有权拒绝上级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人员撤离现场。

(7)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四、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职能部门在各自负责瞥理的业务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政策、法令、规程、规定和标准。

2.厂长办公室的职责

(1)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2)起草有关文件、工作总结、报告材料应将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3)接待、安排客人现场参观时,负责组织人员介绍有关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解决好防护用品,指定专人陪同,并对其安全负责。

(4)参与协助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计划处(科)的职责

(1)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人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2)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资金时,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职工安全、卫生内容万十划下达前应征求安全环保处(科)的意见。

4.总调度室(生产经营处)的职责

(1)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2)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作业。

(3)及时掌握全厂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厂有关领导,通知安全环保处(科)和有关部门,同时派员直赴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4)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5)在安排生产、施工程序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5.机动处(科)的职责

(1)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陷、备品备件不合格或因防护装置不全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2)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工业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3)各种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引进、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竣工验收等,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

(4)新设备和自制或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监测仪器,使用前要制订出技术操作规程,并分送有关部门。

(5)组织设备大、申修要落实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不准冒险作业。

6.总工程师办公室(科技处)的职责

(1)组织新产品试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都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遵守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规范与标准。

(2)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重大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划,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

(3)对新技术推广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7.基建处(科)的职责

(1)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与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违背“三同时”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

(2)组织基建、技术改造工程,必须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制订安全措施,对因无安全合同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3)组织审查设计方案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安全环保处(科)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8.教育办(教育科)职责

(1)对职工末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3)按照职业安全卫生应知应会内容和继续教育工程再教育的要求,组织领导及职工的岗位培训。

9.医院、职防部门的职责

(1)发生伤亡事故后要全力组织抢救,对因抢救不及时或因采取措施不当,误诊、误治造成伤势加重,甚致死亡的后果负责。

(2)负责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工种的职工进行体检。

(3)对工伤、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和健康状况,提出鉴定意见。

10.企管处(科)职责

(1)调研制订专业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和制度,要把安全生产列人主要内容。

(2)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比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11.劳资处(科)职责

(1)对因劳动组织严重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或劳动纪律松驰又长期末予解决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负责督促检查并及时调整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年老体弱和各种疾病人员的工作。

(3)不得分配女职工到女职工禁忌的岗位作业。

(4)按劳动保护要求,合理配备岗位定员。

(5)把安全生产列为工人晋级的重点考核条件。

12.财务处(科)职责

(1)对不按计划拨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或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监不管,擅自核销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2)按有关规定的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13.保卫处(科)的职责

(1)对因防火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管理不严造成的伤亡或不良后果负责。

(2)组织进行全厂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3)参加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4.质量处(科)的职责

(1)在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做好进厂原材料的质量检查工作,防止爆炸物品和密闭容器进人炼钢炉而发生爆炸事故。

15.物资供应处

(1)对因采购的工具、材料、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2)根据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组织货源,保证质量,及时供应。

(3)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发放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

16.干部处(人事科)的职责

(1)应把安全生产列人干部的教育、考核内容。

(2)严格按编制定员配备、调整安全部门干部,并保证人员素质。

(3)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对职责范围内工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17.厂工会

(1)根据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和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健全规章制度,对行政和基层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行政部门做好安全工作。

(2)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各种形式安全生产竞赛和技术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检查职代会通过的安全生产提案执行情况,组织基层工会抓好劳动保护工作。

(4)参加安全大检查工作,参加重大不安全隐患整改及尘毒治理方案的讨论。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订整改措施方案。

18.厂团委的职责

(1)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教育,组织开展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表彰先进。

(2)组织好青年监督岗,作好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把监督岗和无事故活动作为评选先进团支部的重要条件。

五、安全技术专职机构的职责

1.安全环保处(科)的职责

(1)在总厂生产副厂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厂长、生产副厂长在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制订、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组织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修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

(5)参加重伤、伤亡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与处理,员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建立伤亡事故数据库的工作,督促检查承包项目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使用情况。

2.分厂专(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1)在分厂厂长领导下,协助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新职工(含实习、代培、调转、参观人员等)迸人车间和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莉上报工作。

(3)负责组织分厂的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4)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卫生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5)协助领导修订分厂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责认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的统计上报。

(8)根据上级规定,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正确使用。

第19篇 工业贸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三、机构与职责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的相关事项。

四、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1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后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

4.1.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后提出修改意见;

4.1.3安全管理部门修改后与公司各部门沟通,征求其意见,组织修订会议定稿交予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办公室发出。

4.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4.2.1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至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4.2.2安全管理部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4.3培训

4.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4.3.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4.3.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4.4评审

4.4.1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管理员和办公室、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4.4.2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4.4.3 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评审后需形成评审意见,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4.4.4评审工作统一由安全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4.5 修订

4.5.1 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意见,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

4.5.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订,修订后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实施。

4.6 考核

4.6.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4.6.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可。

4.7 周期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每年应进行一次。

第20篇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节能责任制度

安全节能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申树兵、乔宇澄、刘孝斌等。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安全节能岗位职责: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山西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二、特种设备职能部门及负责人安全节能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三、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员安全节能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车间班组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四、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节能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汇编:安全员(20篇范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业管理中的基石,它涵盖了企业的各个层级和部门,主要包含了以下几大方面: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权利。2. 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各类生产活动,制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规定。 3.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4. 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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