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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中学责任制度是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教师责任制度:强调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对学生行为的引导职责。
2. 学生行为规范:规定学生应遵守的行为准则,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3. 家长参与机制:鼓励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共同监督和指导学生。
4. 班级管理责任制:班主任对班级全面负责,协调教学与德育工作。
5. 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预防各类事故。
内容是什么
教师责任制度要求教师不仅要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还需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的问题。学生行为规范则涉及课堂纪律、人际交往、作业诚信等方面,旨在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家长参与机制通过家长会、志愿者活动等形式,使家长成为学校教育的合作伙伴。班级管理责任制下,班主任需全面了解每个学生,及时与家长沟通,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校园安全管理则包括定期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学习。
重点
中学责任制度的核心在于平衡各方责任,形成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联动。教师需专注于教学质量提升,同时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学生需要理解并遵守行为规范,学会自我管理和自我提升;家长应积极参与,成为教育的有力支持;学校则要营造安全和谐的环境,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这一制度旨在通过多方协作,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存在的问题
尽管中学责任制度已相对完善,但仍存在一些挑战。例如,教师的工作压力可能导致其在关注学生个体发展上力不从心;部分家长可能对参与学校活动缺乏积极性;学生对行为规范的理解和执行可能存在差异;安全管理工作有时难以面面俱到,尤其是在突发事件应对上。因此,改进和完善中学责任制度,加强教师培训,提高家长教育意识,强化学生自主管理能力,以及优化校园安全管理,将是未来工作的重点。
中学责任制度范文
第1篇 某高级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高级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校级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关于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计划,落实责任到人,及时部署并组织实施。
2、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努力通过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行校务公开,规范校务行为。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财经纪律。
3、经常研究和听取各处室、部门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抓好责任制的检查、落实、总结工作。
4、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模范遵守《宪法》、《党章》、《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种“条例、条规”,坚决贯彻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布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教育管理好教职员工,带头廉洁自律,努力抓好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事项,必须经教代会讨论决定,坚决做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班子每个成员要自觉维护集体的决定。
6、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党风廉政法规,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7、认真受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来信来访,及时制止和查处校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疑点和难点问题。
8、依法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组织、协调校内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9、加强内部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内部各成员之间、各处室之间、党员干部和教工之间的相互监督。
10、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责任分工
1、书记(校长):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切实抓好校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亲自制定计划、工作目标和措施,全面掌握校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主持开好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
2、副书记(副校长):协助书记(校长)工作。具体负责抓好所分管部门各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包括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廉政建设计划的起草、颁布、督察、信访和纠风治乱工作的处置、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督促各块责任制落实情况。把所在党支部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目标、措施,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工作管理上切实落实到实处。
3、纪委书记:协助书记(校长)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全校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抓党风廉政教育,负责党员监督和行政监督,调查违纪的人和事,提出处理意见,监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工作,监督校党委的决定、决议在学校的执行落实情况。督促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按时对学校“党务、政务、财务”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向教职工进行报告。
4、党委委员:协助副书记工作。具体负责所分管块上的党风廉政建设,按责任制要求抓好落实。侧重于抓好党风廉政的教育和监督;有检查,有汇报有考核,发现问题,按有关法规法纪及时协助处理解决好,完成党委会议决定的各项决定和任务。
5、党支部书记:协助党委委员和校党委副书记工作制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计划,并组织开展一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活动。
6、处室主任:对本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按廉洁自律的各种“条例、条规”要求,认真抓好本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7、群团组织:协助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党团员及全体教职工进行廉政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对本制度的执行。
8、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同时,对领导干部的廉洁勤政情况进行监督。
三、落实措施
1、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管理监督,积极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对照廉政规定检查自己和班子其他成员。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继续抓好校务公开,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
2、坚持学习制度。加强理论学习:一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中国**党章程》、《中国**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按照地委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部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____”重要思想和_理论,着重进行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实践科学发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党委和各支部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时可聘请专家举办讲座或采用电教等形式,尽量结合热点问题及本校实际,通过高质量的党课,让全体党员接受一些新的信息与知识。
3、坚持考核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宣传,以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主要精神和内容,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报告、考核、奖励制度,把每个人的责任落实情况与个人的奖励、晋升相联系。
4、坚持责任追究制度。“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块负责;一级对一级,层层按职责抓好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等方面的,必须依照情节轻重、主次责任,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明确“第一序列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书记、校长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第一序列人”,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协作,增强补位意识。
5、坚持民主测评制度。以民主评议干部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年初要制定目标,日常抓好落实和检查督促,年终按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双争双评”活动。
6、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深入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继续做好决策、财务、利惠三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各种制度,做到以制度来规范人,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及时调整行风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财务管理,继续做好经费的安排,实行财务零户管理。经费安排进一步公开,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并接受审计。进一步规范大宗物品的采购制度。拓展统一采购范围,使大宗物品的采购能严格按制度规范有序地进行。基建项目继续做好招投标工作。
7、坚持党内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落实告诫制度,加
第2篇 _中学内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第四中学内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现制定各岗位由专人负责或事故责任由专人负责。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成 员:中层干部
二、各自职责及分管工作:
(一)校长工作职责: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并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部责任,对学校的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
后勤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后勤安全工作。加对后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定期督促总务处组织人员对校内建筑物、围墙、运动场地、体育器械、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督促和指导食堂、小卖部管理责任人严格把握食品卫生安全关,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杜_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格规范物品采购,产品合格,质量优良,价格合理,及时处理过期的药品和损耗器材;抓好基建和校舍维修;督促总务处制定财产管理制度,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加强财产管理,搞好财产保管,杜绝校产浪费流失现象;督促、检查其他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外来人员、外来车辆的登记管理,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内。
(三)分管教学副校长职责:
教学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教学安全工作。加强对教学活动过程的安全工作管理,要求教师严格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包括自习课),及时纠正学生在活动中的危险行为,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督促教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引导教师运用科学的正确的手段教育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举办教学活动,联系德育部门安排会场或活动场所,严肃纪律,整顿秩序,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带领师生外出比赛、活动,要求严密组织,安全往返;督促教导处定期检查实验室、电教室、图书馆、计算机室等功能室的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后勤整修。
(四)分管德育校长职责:
德育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德育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教育学生防火、防爆、防盗、防水、防电、防震,防摔伤,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演练,增强防范能力,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守法,护法的观念;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砸炮、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园;严禁组织学生到林区烧烤、野炊等活动;加强校园周边管理制度,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教育、督促班班主任要做好心理不健康、行为不良学生的教育改进工作;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做好校内伤害事故的紧急处置工作。
(五)分管教学主任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具体做好课堂教学中的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加大对教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及时制止有碍学生安全的教学方式,特别是实验、电教和信息技术教育、体育课、美术课等教师要注意学生安全,并能认真巡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学校教学设施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负责电教室、计算机室、理化生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及学校开展各种层次教研活动的安全工作;督促、指导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乘骑车安全)教育,卫生安全教育、消防知识教育(用电安全、用水安全、用火安全),法制教育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生存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和指导各个相关教研组做好学生的课上安全工作,重视对体育教学与训练的管理,注意运动场地与器械的安全,确保课堂教学与业余训练安全;教师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包括在教室、专用教室、室外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保证每堂课都有教师在场,保证在教学时间内有学生的地方必须有教师。凡因工因事未到岗教师,必须将代班教师安排到位。
(六)分管德育主任职责:
德育处主任是学校校长的重要助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责任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督导员。每学期负责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重点研究师生安全教育与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等问题;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好学校保安人员的工作,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对于学校的重大教育活动要事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所有活动要按要求进行申报审批工作和事后汇报工作;协助班主任做好家庭联络工作;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与交通法规;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赶到现场,协助学校领导处理善后工作,属于师生受到意外伤害的,事后及时做好追讨赔偿工作。
(七)总务主任职责:
领导、组织学校后勤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负责制。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治理和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岗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学校行政研究处理;对本校建筑用房进行认真彻底地清查,建立检查档案,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相关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建立食品留样制度;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
(八)办公室主任职责:
节假期间组织安排好教职工的值班、落实好责任;督促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指导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规定;指导、教育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随时掌握学生状况,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及时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经常了解、关心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负责安全会议记录,信息上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事故后续工作的处理。
(九)班主任工作职责: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班级实际,制订每学期的班级安全工作计划;掌握全班学生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分析,建立行之有效的班级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及时处理班级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全班同学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活动,避免重大违纪事件发生,对有逃课、旷课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校主管人员汇报;对发生在本班的安全事故应配合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处理;以多种形式与家长及社会力量加强联系,发挥各种力量共同预防及处理班级中发生的安全
事故。
(十)学校门卫的工作职责:
负责管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进出校门;对外来人员的来访进行登记管理;并对学校进出物品进行管理;夜间加强对学校各部位巡查,遇特殊情况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做好值班记录,包括发生情况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处理结果等记录。
(十一)学校后勤人员的职责:
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消防条例》,严格执行消防法规;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员工防火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的责任性;学校的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学校内部各重要部位要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做好防火工作。灭火器应存放在便于使用的部位,不得随意移动;后勤人员都要会使用灭火器,发现火情要积极求救,拨打“110”报警。
(十二)教师的工作职责:
加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意识;私人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管理原则上白天上锁,下班自己带回,当班值日人员关窗、关门、关电源;积极关心学生生活,配合学生家长、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到实处;及时处理学生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班级学生中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活动,避免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对学生中的逃学、旷课等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学校安全管理要求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分管同志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教育讲座,两次安全专题报告,两次预案演练,每年举办一次安全教育月活动,每月研究一次安全工作及安全检查工作。采纳并落实上级安全检查建议。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指导中心,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值周教师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舍、围墙、水井、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四、责任追究:
第3篇 第十六中学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岗位责任制度
十六中学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岗位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各纪检监察部门和鹿城区教育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明确我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岗位职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长的岗位职责
1.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各责任科室、年级段、教研组的党风廉政建设予以指导和监督。
2.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3.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校总体工作目标管理之中,做到两个目标一同制定,两项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4.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总结宣传廉政建设典型经验,弘扬正气,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带头廉洁自律;带头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政守则》以及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政治、财经、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模范表率作用。教育各人员支持自己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廉政规定,不得利用自己的职务和影响谋取私利。
6.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召开校务公开工作和廉政工作会议,认真听取关于校务公开建设、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纠正,对涉及干部、教师的案件线索和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信访件,要亲自阅批、督办,支持执法执政部门依法查办,履行职责。
7.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二、其他成员的岗位职责
1.在组长的领导下,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相关科室、年级段、教研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2.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防范措施,主动做好校务公开和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深化校务公开和推进廉政建设建议。
3.监督、检查和考核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对应当追究责任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和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等问题,如“三乱”、办公纪律,应及时报告,并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5.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廉洁,如中餐禁酒、禁止炒股和买基金、上班玩游戏打牌、上班qq聊天等。
6.每学期将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及时向组长口头汇报。
7.建立工作台账,不断完善并促进校务公开和廉政建设工作。
第4篇 初级中学教学安全规定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教学安全,落实事故责任,特制定有关教学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
1、教师须准时上课和下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或早退,并承担管理职责期间的教学安全。有事或公差须事先按正常程序请假,否则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全部责任。
2、任何教师不能擅自调课。如因擅自调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如空堂或教师迟到等),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调课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3、如因部门工作失误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由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4、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如教学实验、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体育课等)时,应对学生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5、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组织活动的教师应阻止其参加相关活动,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6、任何教师不得心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按《zz县第二初级中学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追究相关教师的事故责任。
7、任课教师上课(含自习和晚修)时必须落实点名制度,发现有旷课学生必须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第5篇 中学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中学(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了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总务处负责。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精制饭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每天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作好饭菜试尝记录。
二、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三、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班上准备肥皂,要求学生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半分钟以上。
四、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五、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六、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
七、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6篇 初级中学教学安全规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初级中学教学安全规定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教学安全,落实事故责任,特制定有关教学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
1、教师须准时上课和下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或早退,并承担管理职责期间的教学安全。有事或公差须事先按正常程序请假,否则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全部责任。
2、任何教师不能擅自调课。如因擅自调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如空堂或教师迟到等),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调课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3、如因部门工作失误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由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4、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如教学实验、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体育课等)时,应对学生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5、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组织活动的教师应阻止其参加相关活动,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6、任何教师不得心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按《zz县第二初级中学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追究相关教师的事故责任。
7、任课教师上课(含自习和晚修)时必须落实点名制度,发现有旷课学生必须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zz县第二初级中学教务处
第7篇 中学内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第四中学内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
现制定各岗位由专人负责或事故责任由专人负责。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校长副组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成 员:中层干部
二、各自职责及分管工作:
(一)校长工作职责: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并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部责任,对学校的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后勤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后勤安全工作。
加对后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定期督促总务处组织人员对校内建筑物、围墙、运动场地、体育器械、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
督促和指导食堂、小卖部管理责任人严格把握食品卫生安全关,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严格规范物品采购,产品合格,质量优良,价格合理,及时处理过期的药品和损耗器材;
抓好基建和校舍维修;
督促总务处制定财产管理制度,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加强财产管理,搞好财产保管,杜绝校产浪费流失现象;
督促、检查其他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外来人员、外来车辆的登记管理,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内。
(三)分管教学副校长职责:教学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教学安全工作。
加强对教学活动过程的安全工作管理,要求教师严格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包括自习课),及时纠正学生在活动中的危险行为,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督促教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引导教师运用科学的正确的手段教育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举办教学活动,联系德育部门安排会场或活动场所,严肃纪律,整顿秩序,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带领师生外出比赛、活动,要求严密组织,安全往返;
督促教导处定期检查实验室、电教室、图书馆、计算机室等功能室的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后勤整修。
(四)分管德育校长职责:德育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德育安全工作。
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教育学生防火、防爆、防盗、防水、防电、防震,防摔伤,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演练,增强防范能力,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守法,护法的观念;
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砸炮、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园;
严禁组织学生到林区烧烤、野炊等活动;
加强校园周边管理制度,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教育、督促班班主任要做好心理不健康、行为不良学生的教育改进工作;
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做好校内伤害事故的紧急处置工作。
(五)分管教学主任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具体做好课堂教学中的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加大对教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及时制止有碍学生安全的教学方式,特别是实验、电教和信息技术教育、体育课、美术课等教师要注意学生安全,并能认真巡视。
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学校教学设施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负责电教室、计算机室、理化生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及学校开展各种层次教研活动的安全工作;
督促、指导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乘骑车安全)教育,卫生安全教育、消防知识教育(用电安全、用水安全、用火安全),法制教育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生存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督促和指导各个相关教研组做好学生的课上安全工作,重视对体育教学与训练的管理,注意运动场地与器械的安全,确保课堂教学与业余训练安全;
教师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包括在教室、专用教室、室外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保证每堂课都有教师在场,保证在教学时间内有学生的地方必须有教师。
凡因工因事未到岗教师,必须将代班教师安排到位。
(六)分管德育主任职责:德育处主任是学校校长的重要助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责任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督导员。
每学期负责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重点研究师生安全教育与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等问题;
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好学校保安人员的工作,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
对于学校的重大教育活动要事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所有活动要按要求进行申报审批工作和事后汇报工作;
协助班主任做好家庭联络工作;
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与交通法规;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赶到现场,协助学校领导处理善后工作,属于师生受到意外伤害的,事后及时做好追讨赔偿工作。
(七)总务主任职责:领导、组织学校后勤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负责制。
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治理和防范措施;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岗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学校行政研究处理;
对本校建筑用房进行认真彻底地清查,建立检查档案,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相关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建立食品留样制度;
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协助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
(八)办公室主任职责:节假期间组织安排好教职工的值班、落实好责任;
督促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
指导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规定;
指导、教育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随时掌握学生状况,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及时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
经常了解、关心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
负责安全会议记录,信息上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事故后续工作的处理。
(九)班主任工作职责: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班级实际,制订每学期的班级安全工作计划;
掌握全班学生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分析,建立行之有效的班级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及时处理班级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全班同学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活动,避免重大违纪事件发生,对有逃课、旷课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校主管人员汇报;
对发生在本班的安全事故应配合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处理;
以多种形式与家长及社会力量加强联系,发挥各种力量共同预防及处理班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十)学校门卫的工作职责:负责管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进出校门;
对外来人员的来访进行登记管理;
并对学校进出物品进行管理;
夜间加强对学校各部位巡查,遇特殊情况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做好值班记录,包括发生情况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处理结果等记录。
(十一)学校后勤人员的职责: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消防条例》,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员工防火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的责任性;
学校的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学校内部各重要部位要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做好防火工作。
灭火器应存放在便于使用的部位,不得随意移动;
后勤人员都要会使用灭火器,发现火情要积极求救,拨打“110”报警。
(十二)教师的工作职责:加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意识;
私人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管理原则上白天上锁,下班自己带回,当班值日人员关窗、关门、关电源;
积极关心学生生活,配合学生家长、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到实处;
及时处理学生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班级学生中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活动,避免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对学生中的逃学、旷课等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学校安全管理要求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各分管同志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教育讲座,两次安全专题报告,两次预案演练,每年举办一次安全教育月活动,每月研究一次安全工作及安全检查工作。
采纳并落实上级安全检查建议。
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紧急电话(如1
10、1
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
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
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指导中心,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
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
值周教师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舍、围墙、水井、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四、责任追究:教师因疏于管理或措施不力或方法偏差而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除追究责任教师的责任外,校长将追究分管领导的相关责任。
第8篇 中学资产责任人调整后资产移交制度
九江中学关于资产责任人调整后资产移交制度
第一条 学校各级资产责任人除正常的人事调动与流动外,未经学校批准,一般不得擅自调整;
第二条 各级资产责任人,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与调动。
第三条 办理资产移交时,资产责任人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完成已经受理的记账、登记工作;
(2)整理移交有关固定资产明细账簿等各项资料,对尚未办理完成的事项要求写出书面材料;
(3)在账册封面上注明移交日期,并在各财产物资帐的最后一笔余额加盖印章;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账册、凭证、公章、文件、图纸等;
(5)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指定监交人负责监交:部门财产责任人移交,由部门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监交;资产管理员移交,由上级主管部门派员监交,总务主任和主办会计参加监交工作。
(6)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逐项核对点收,对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应逐件清点,如果不符,接替人员有权拒绝接收,移交人员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7)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均需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证明的问题和意见,移交清册,一般应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8)不准封包移交,封包接收,也不能重造账册,另起炉灶;
第四条 前任移交的问题,后任有责任协助清理。原资产责任人调离,仍必须对原单位或个人管理的资产负责,有责任配合说明资产的去向或追回流失的实物。任何人不得以调离原单位或原岗位、或以不再负责该项工作为由,不配合资产管理工作。
第9篇 海天中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2)
高级中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二)
为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都以法律为依托,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以此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一、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责任是指在学校内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重大事故,造成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和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身心伤害的,从而追究其责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二、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卫生工作,法规教育等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不传达,不执行或拖延执行,不及时汇报,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三、教育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对依法治校工作态度不好、不能按时完成或不积极布置关于依法治校的宣传、学习造成学生缺乏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出现违法事故的。
五、对所负责的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安全事故,迟报、瞒报、漏报、不按规定呈报的。
六、对事故不能及时汇报和应急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影响严重的。
七、不服从上级指挥,玩忽职守,工作失控、渎职,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若经哪位领导批准,由哪位领导承担主要责任,该责任人承担次要责任。
八、对学校安全防火器材设备设施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九、水电工、微机员、电教员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水电开关、电路电器、电闸、保险丝等不按时检查、检修、校验造成事故的。
十、不经允许擅自使用电器、私自接电线、装电器造成事故的。
十一、食堂小卖部不执行食品卫生法,购进、出售腐烂变质食品造成事故的。
十二、实验员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保管使用不当的。
十三、在校内点燃明火、吸烟、随地丢烟头造成事故的。
十四、食堂在采购、加工、操作、环境卫生等各个环节中有违反规定的, 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如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将追究其责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第10篇 h中学教学安全规定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教学安全,落实事故责任,特制定有关教学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
一、教师须准时上课和下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或早退,并承担管理职责期间的教学安全。有事或公差须事先按正常程序请假,否则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何老师不能擅自调课。如因擅自调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如空堂或教师迟到等),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调课教师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如因部门工作失误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由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四、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如教学实验、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体育课等)时,应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组织活动的教师应阻止其参加相关活动,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六、任何教师不得心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按《龙城中学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追究相关教师的事故责任。
第11篇 某中学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中学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食堂用餐,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确保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的控制学校食源性疾病及其他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红桥区教育局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如下:
1、对学校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经营过程中不符和卫生和规定的要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2、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从而从事食品卫生经营的,或者对患者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的 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的责令改正。
3、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者使用不符和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使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4、生产和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主要领导者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