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制度有哪些
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食品粗加工阶段是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卫生制度的设立至关重要。这些制度主要包括:
1. 原料接收与存储:确保原料来源可靠,验收时检查其新鲜度和质量,存储区域需保持清洁,避免交叉污染。
2. 加工区管理:加工区域应划分清晰,如清洁区、准备区和烹饪区,每个区域的卫生标准应严格遵守。
3. 个人卫生:员工必须遵守个人卫生规定,如佩戴帽子、口罩,定期洗手,生病时不得上岗。
4. 设备清洁:加工设备定期清洁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5. 废弃物处理:设置专门的废弃物收集点,及时清理,防止吸引害虫。
6. 食品防护:加工过程中防止食品受到物理、化学或生物污染。
内容是什么
这些卫生制度的内容具体涵盖:
1. 原料验收标准:明确质量指标,如色泽、气味、包装完整性等,不合格原料不得入库。
2. 清洁程序:制定详细的清洁操作规程,包括清洗频率、方法和使用的清洁剂。
3. 个人卫生培训: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强调手部卫生和疾病预防。
4. 设备维护:规定设备保养周期,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减少因故障导致的污染风险。
5. 废弃物管理政策:制定废弃物分类、储存和定期清除的规则。
6. 食品安全监控:实施定期的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并追踪潜在问题。
方案怎么写
为了有效执行这些卫生制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详细的作业指导书,确保员工清楚了解每项任务的卫生要求。
2.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卫生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提供持续的员工培训,强化卫生意识,提升执行效果。
4.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卫生问题,共同维护加工环境的清洁与安全。
5. 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定期进行外部审核,确保卫生标准的合规性。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建立起一套全面的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为食品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范文
第1篇 餐饮业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1、加工每一批食品,首先要进行感官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的食品不得加工。
2、荤素分开加工,动物性食物和植物性食品要有专用加工间,加工用的刀、墩、案板、水池要专用,并有标记。
3、粗加工间内设3个水池,即洗肉池、洗鱼池、洗菜池,水池上方设有标牌,专池专用。
4、粗加工食品的量,要有计划,做到当天进原料,当天加工,并及时冷藏,当天用完。
5、工具、用具、容器和各种机械,保持清洁卫生,用后洗刷干净,物见本色,定位存放。作到刀无锈,墩无霉,炊事机械无异味,菜筐、水池无泥垢、无残渣。
6、粗加工间的垃圾和废弃物要密闭保存及时清理。做到地面、水池、台面、货架无积水、无异味、无污染。
7、加工各种蔬菜要摘净、洗净,做到无虫、无杂物、无泥沙,要先洗后切,发芽土豆要挖去芽眼,去除发绿的皮肉。加工后上架保存或冷藏保存。
8、肉品加工要做到不带血块、不带毛、不带淋巴、不带皮。
9、蛋品要洗净后方可进入加工间。
10、加工间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杂物等有毒有害物品。
第2篇 食品粗加工切配卫生制度
1.各类餐饮单位应设置专用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及设施,其使用面积应与生产供应量相适应。
2.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地面应易清洗、不吸水、防滑、排水通畅,所用材料应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符合卫生标准、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3.粗加工场地应设有层架,加工场所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用后消毒。
4.解冻、择洗、切配、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5.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并有明显标志。加工肉类、水产品与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6.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7.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使用或冷藏。
8.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放在层架上。
9.加工后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水产品无鳞、无内脏。
10.加工后的蔬菜瓜果必须无泥沙、杂物、昆虫。蔬菜瓜果加工时必须做到一拣(拣去腐烂的、不能吃的)、二洗、三浸(必须浸泡半小时)、四切(按需要切型状)。
第3篇 食品粗加工间卫生管理制度
1设置上下水装置,并设立解冻池、清洗池,食品原辅料在此去皮、清洗、解冻。粗加工时,肉、禽、水产所用的刀、墩、案、盆、池等应与蔬菜用的分开,以免造成交叉污染。
2、清洗池应做到荤素分开,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闭容器。
3、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第4篇 食品粗加工切配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单位应设置专用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及设施,其使用面积应与生产供应量相适应。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间或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地面应易清洗、不吸水、防滑、排水通畅,所用材料应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符合卫生标准、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3.粗加工场地应设有层架,加工场所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用后消毒。
4.解冻、择洗、切配、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5.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并有明显标志。加工肉类、水产品与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6.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7.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使用或冷藏。
8.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放在层架上。
9.加工后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水产品无鳞、无内脏。
10.加工后的蔬菜瓜果必须无泥沙、杂物、昆虫。蔬菜瓜果加工时必须做到一拣(拣去腐烂的、不能吃的)、二洗、三浸(必须浸泡半小时)、四切(按需要切型状)。
第5篇 食品粗加工及切配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单位应设置专用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及设施,其使用面积应与生产供应量相适应。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间或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地面应易清洗、不吸水、防滑、排水通畅,所用材料应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符合卫生标准、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3.粗加工场地应设有层架,加工场所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用后消毒。
4.解冻、择洗、切配、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5.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并有明显标志。加工肉类、水产品与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6.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7.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使用或冷藏。
8.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放在层架上。
9.加工后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水产品无鳞、无内脏。
10.加工后的蔬菜瓜果必须无泥沙、杂物、昆虫。蔬菜瓜果加工时必须做到一拣(拣去腐烂的、不能吃的)、二洗、三浸(必须浸泡半小时)、四切(按需要切型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