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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24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制度

有哪些制度

生产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安全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制度、生产计划与调度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物料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等。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保证生产活动有序、高效、安全运行的基础框架。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旨在规范生产行为,确保生产目标的达成。它涵盖了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包括工艺流程、操作规程、职责分配、标准作业程序等,旨在提升生产效率,防止事故的发生,并保障产品质量。

重要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安全职责。

2. 质量控制:通过检验、测试等手段,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预防不合格品的产生。

3.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如火灾、设备故障等,减少损失。

5. 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规,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废弃物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制度流程

1. 制度制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参考行业最佳实践,制定出适合的生产制度。

2. 实施与执行:将制度传达给全体员工,确保理解和遵守。

3. 监督检查: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反馈与改进:收集制度执行中的反馈,不断优化和完善制度,使之更加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

生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需要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可持续的生产环境,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制度范文

第1篇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制度

事故调查分析制度主要由以下四方面组成:

1. 事故调查分析的目的和原则

掌握事故情况,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拟定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和责任领导没受到处理不放过。

2. 事故调查程序

(1)现场处理

a. 事故发生后,应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b. 认真保护现场。凡与事故事故有关的物体、状态、痕迹,均不得破坏。

c. 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2) 物证收集

a. 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等。

b. 所有物证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

c. 所有现场物证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等。

d. 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物证的安全防护措施。

(3)有关事故材料的搜集

a. 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

① 发生事故的时间和地点;

② 受害人和肇事者的个人基本情况;

③ 受害人和肇事者工作的基本情况;

④ 受害人和肇事者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情况;

⑤ 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

b. 与事故有关的事实

① 事故发生前机械、设备、设施等的状况;

② 事故发生前现场所有材料的性能及状况;

③ 事故发生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状况;

④ 有关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其执行情况;

⑤ 有关工作环境的状况;

⑥ 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其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等;

⑦其他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事实或因素。

(4)人证材料搜集

(5)现场摄影

(6)事故图

包括事故现场示意图、工艺流程图、受伤者位置图等。

3.事故分析

(1)分析步骤

a. 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

b. 伤害状况分析:

① 受伤部位;

② 受伤性质;

③ 起因物;

④ 致害物;

⑤ 不安全状态;

⑥ 不安全行为。

c. 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d. 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e. 确定事故责任者。

(2)事故原因分析

a. 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b. 事故的间接为管理缺陷。间接原因是直接原因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因此,也认为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通常分为以下几项原因:

① 技术和设计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② 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③劳动组织不合理;

④ 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挥错误;

⑤没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或者不健全;

⑥ 安全防护设施缺少或有缺陷;

⑦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

⑧ 生产场所环境不良;

⑨ 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

c. 在分析事故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找出事故的全部原因;在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在确定主要原因时,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比较在事故中,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哪一个对于事故的发生起了主要作用,起主要作用者为主要原因。

(3)事故责任分析

a.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b. 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c. 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事故结案、归档

当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归档的事故资料如下:

(1)职工工伤事故登记表;

(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

(3)事故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等;

(4)物证、人证材料;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6)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7)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8)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等;

(9)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等;

(10)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等;

(11)事故调查组成员姓名、职务。

第2篇 厂长及各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厂长及各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生产厂长/经(副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总经理领导下,生产厂(副)长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督导责任。保证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全公司的贯彻执行。2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每月最少一次),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会议要有记录。3组织制定并实施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4认真组织好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抓好对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工换岗、复工教育工作。5组织好各项安全活动,组织好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6坚持安全检查,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7负责审批动火安全措施,对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亲临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动火安全。8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时组织事故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9不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指挥和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对其进行处罚。10在进行新产品设计、技术改造或提出技术措施的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课(副)__全生产责任制:1、各部门课(副)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协助第一安全责任人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2、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3、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4、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5、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动火报告;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7、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第一安全负责人报告。

第3篇 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工程队负责人应对本队伍员工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2班组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构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3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规则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施工前安全会;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队长报告。

4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架线,立塔,爆破,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5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烧伤等及有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7施工现场,木工间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第4篇 某建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

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第5篇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细则

1、贯彻落实《安定出产法》和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定出产的有关法则,建立健康安定出产长效机制,兑现安定出产状况精良巩固成长,做好“建立温和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设安定,巩固的社会环境。

2、根据市安委会的要求,建立美满安定出产把握指标系统,进一步强化各部分带领安定出产责任制,安定出产责任究查制,当真落实全年安定出产责任状的各项把握指标,做到层层落实,确保我校安定出产无庞大责办变乱。

3、当真落实安定出产有关法则,加强对高危行业安定出产的监督办理工作,特别是用水、用电、用气、饮食、行车、机器加工、实行室等特他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岗亭安定培训工作。

4、强化安定出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变乱隐患的整改力度,建立美满安定出产应救助济系统。

5、严厉变乱报告轨制,帮忙有关部分做功德故查看处理工作。

6、加强构造带领,帮忙后勤办理门生办理等有关部分,构成齐抓共管的安定出产模样,确保黉舍安定,安巩固定。

7、结束校带领和市安监局交办的别的工作。

第6篇 某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合理维护财产免遭不必要的损失,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工作全面顺利地向前推进,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猪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猪场的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经理负责制,各级管理者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3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员工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情节特严重者,触犯国家刑法、法律、法规的,交国家执法机关论处。

1.4 猪场安全生产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指锅炉、污水处理厂、配电间以及用电、使用电力设备机械、高空作业、施工等类安全生产、作业;另一方面:指食物安全、牲猪出口安全、行车安全、防疫安全、雷击等类工作。

1.5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安全生产上:任何人提出异议,猪场领导、各部门主任、主管要引起相当重视,采取防范措施。

2 机构与职责

2.1 猪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组长:分公司经理,副组长:猪场副经理或经理助理,成员: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以及各部门主任、场长。其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2.2 各部门主任、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2.3 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划分:第一责任人为:经理,主管经理;第二责任人为各部门主任、主管;第三责任人即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第一责任人负有领导责任,第二责任人负有管理责任,当事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来划分三级责任人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2.4 猪场各部门主任、主管职责

2.4.1 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4.2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2.4.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4.4 各部门对于特殊工种、场所、物件要严于管理和制定特殊工种的安全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如柴油、锅炉、配电间、污水处理厂、手扶拖拉机等。

2.4.5 各部门要经常督促、检查本部门员工是否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2.5 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3 教育与培训

3.1 对新进员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二级教育(部门、操作岗位)才准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3.2 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分为:思想、法规、安全技术教育三种内容:

3.2.1 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3.2.2 法规教育,主要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

3.2.1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训练,其内容主要是猪场安全技术知识,特殊工种知识,消防、防疫、卫生知识。专业安全技术训练,如锅炉等受压容器、电焊接、易燃易爆(如:沼气)、化学药品、有毒有害物品、车辆等特殊工种进行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且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准其独立操作,否则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分公司概不负责。

4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4.1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2 电气设备应有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特别是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破裂,一定要请专业维修人员修护好才能使用。

4.3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4.4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5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5 易燃、易爆物品

5.1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5.2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6 锅炉

6.1 每天在使用锅炉前,一定要检查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灵敏可靠,司炉工人在值班时,必须履行其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6.2 司炉是特种技术工种,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操作锅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6.3 司炉工使用锅炉时,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7 检查和整改

7.1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猪场安委会组织全分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部门每季至少自检一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7.2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

8 奖励与处罚

8.1 猪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少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安委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部门和先进员工。

8.2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的基本条件:

8.2.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委会的有关制度,落实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8.2.2 安全生产措施得力,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8.2.3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8.2.4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8.3 安全生产先进员工条件:

8.3.1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8.3.2 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3.3 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生产、违章指挥。

8.4 对事故责任人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到法律者交法政机关依法论处。

8.5 对部门扣发业绩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10%,对员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月业绩工资总额,可并给予行政处分,甚至开除。

8.6 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8.6.1 部门责任人必须到现场了解情况,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详细记录和签名。

8.6.1 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递交记录和事故处理意见。

8.6.2 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发生后,须在15天内完成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交领导。

8.6.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8.6.5 以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的处理。

8.6.6 以事故通报或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全体员工。

8.7 对机动车辆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严禁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办公室批准交给其它人驾驶,每发现一次扣一个月业绩工资。

8.8 猪场领导,各部门主任、主管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8.8.1 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通知、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8.8.2 对可能造成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8.8.3 不接受安委会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公司利益,强令其它员工违章生产、作业的。

8.8.4 对安全生产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8.8.5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8.8.6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生产的。

9 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10 本规定由猪场经理室负责解释。

11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7篇 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六、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七、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详见附表)

八、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九、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8篇 某客运站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客运站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为认真搞好我站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江西省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站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车站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负责全站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发现有违反规定,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2、车站站长是本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科室班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司其职,对本科室和职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车站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或科室,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

5、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部门领导应立即到场组织救援,了解事故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切实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9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投料岗位

1、设备、车辆运行前后,要认真检查清理维护,确保安全运行。特别在车辆启动前,要认真检查传动及制动系统,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2、投料时车辆运行要严格注意过往的其它车辆与人员,车速不得超过20km/h。并在经过道路两侧设置安全警示牌,投料结束收回。

3、装、卸料倒车时,必须注意作业区内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工作人员要相互呼应协作,保证安全。

4、扒谷机及其它设备运行时,严禁跨越,踩踏防护网架及移动设备。

5、自卸车作自卸动作时,车箱上不许有人,输送机升降架下严禁人员停留。

6、原料仓棚下的电缆线要每天检查,确保安全,用完后要收回,以免丢失。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检查清理现场,切断设备电源。

7、工作时戴好防尘劳动保护,减少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第10篇 国家电网公司常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

当前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企业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安全生产“五同时”)。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生产总体目标,2023年重庆市电力公司系统提出了“八不发生”安全目标:

(1)不发生生产(基建)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农电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

(3)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火灾事故。

(4)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5)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及以上责任的特大交通事故。

(6)本企业发包、承包、分包的工程现场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

(7)本企业管理的辅业、多经、修造、试验等单位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责任的人身死亡事故。

(8)不发生对本企业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事件。

为了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实行安全目标“四级

控制”: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个人控制违章和差错。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

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部责任。企业安全监督人员、车间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安全监督体系),对企业各级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监督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应每年公布一次本单位现行有效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现场规程宜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

企业和个人应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和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企业每年应编制年度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两措)。

生产性企业对车间的运行、检修、试验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安

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教育培训档案,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生产例行工作包括班前会和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安全监

督及安全网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安全简报等重点内容。

二、《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标准、规定、规程、制度的正确实施。

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具有以下职权:

(1)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了解安全情况。

(2)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3)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提取、查阅有关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录音、录像等。

(4)对事故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生产

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程、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

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具有以下义务:

(1)在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工作时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的义务。

(2)在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时有解释理由的义务。

(3)因事故调查需要向有关人员了解事故情况时,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

(4)对涉及事故单位或部门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时,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5)对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当的行为,有深入调查的义务。

三、《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基本知识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通过对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事故调查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事故调查“四不放过”)。

1.事故等级

按照2007年6月1日颁发的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较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一般事故,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2.轻伤和重伤事故

轻伤事故指受伤员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重伤事故的确定按1960年(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规定。

重伤事故范围划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作为重伤事故处理。

(1)经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烫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

(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伤引起骨折)、脑震荡等。

(5)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6)手部伤害:

1)大拇指轧断一节的;

2)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轧断一节的;

3)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废可能的。

(7)脚部伤害:

1)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

2)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

(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的。

(9)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院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

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会同工会作个别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3.恶性电气误操作和一般电气误操作

3kv及以上发供电设备发生下列恶性电气误操作: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一般电气误操作包括:误(漏)拉合断路器(开关)、误(漏)投或停继电

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连接片)、误设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下达错误调度命令、错误安排运行方式、错误下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或错误下达其投、停命令。

四、《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基本知识

1.目标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力实现伤亡事故“零目标”。杜绝以下五种事故:

(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重大火灾事故。

(4)特大交通事故。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国家电网公司网公司(以下简称网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目标如下:

(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水电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目标:

(1)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如下:

(1)企业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及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专业工地控制人身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一般机械、设备、火灾、责任交通事故。

(3)班组控制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和其他一般事故。

水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如下:

(1)企业控制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发生重大人身死亡和其他特大事故。

(2)工程项目部控制人身重伤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

(3)作业队控制人身轻伤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其他一般事故。

电力建设各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及所属的专业工地、班组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施工目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2.责任制

班组长职责如下:

(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4)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8)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字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9)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0)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1)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施工人员职责如下: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11篇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制度

第一条 集团公司工区项目部对工区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时,检查中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安全管理要求得不到落实,对工区项目部每次罚款0.5-1.0万元;

第二条 发生因治安管理不善,造成爆破器材丢失、被盗事故的,除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外,另罚工区项目部1-5万元;

第三条 施工、生活区随意私拉乱接电线,有火灾隐患和厨房不卫生,容易传播疾病者,每查出一项罚工区项目部0.5万元;

第四条 机械设备操作、特种作业无证上岗或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对工区项目部罚款0.5万元;

第五条 违反《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对项目处以0.5-1.0万元的罚款。

1、有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违反高空作业防范规定现象的(脚手架未绑扎连接牢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

2、危险作业(事故易发点)施工中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无安全注意事项的;

3、隧道施工作业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如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照明及通风设施安装使用不规范、排水不畅等;

4、施工中使用的雷管、炸药保管和使用,不符合治安管理和危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存在安全隐患;

5、爆破作业现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的;

6、工程抢险应急物资不到位或应急预案未进行演练的;

7、施工现场不按安全技术方案进行操作的;

第六条 发生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罚款2万元;发生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事故的每重伤1人罚款5万元;发生一次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款50万元;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重大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款100万元;凡发生安全事故,事故损失费用由责任单位自负。

第七条 对于发现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或不及时上报的,罚1万元;发生事故被群众举报,导致恶劣影响的,罚10万元;

第八条 甲方、监理、设计等单位或集团公司等上级领导来工地检查工作时或在全线组织的大检查、评比、观摩中,因安全问题或安全管理漏洞被通报或造成恶劣影响一次,罚款20万元;

第九条 获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奖励工区项目部1万元;获总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奖励2万元;获吉图珲公司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奖励3万元;

第12篇 艺术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明确各级安全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学校安全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

部门具体责任

(一)宿舍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二)教学场所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教务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三)食堂安全

1、责任单位:物业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食堂承包人为第三责任人。

(四)会计室、档案室、图书室、电脑房、服装间、行政长库、音控室、文印室的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五)各办公室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肇事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六)道路交通安全

1、责任单位:办公室、演出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或班主任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七)消防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八)其他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三、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1、加强安全教育。教务科每月要安排2课时,对学生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做到师资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监督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要进行一次要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制定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保卫科要每周对全校各场所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安全责任追究

保卫科及各科室要价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若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对部门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以及事故处置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罚金、留职查看、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第13篇 生产设施安全制度

编制目的:为了加强设备保养和维修管理工作,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特定此制度。

适用范围:山东金乡德华化工有限公司

相关文件:国务院2003年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制度内容:

1.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是保证设备完好率,长周期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设备管理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逐步实现计划检修。

2.实行设备包机专责制,做到每台设备、每条管线、每个阀门都有专人负责,及时做好设备的防尘、防潮、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3. 操作人员要用好、管好、维护好设备,对所用设备必须做到“四懂”(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4. 严格执行设备润滑制度,做到“五定” (定点、定人、定质、定时、定量)、“三过滤”。

5. 所有备用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腐蚀。传动设备要定期盘车;定期切换试车,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6.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严禁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并做好如下工作:

6.1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启动、运行和停车,执行设备定期切换,强制保养制度。

6.2 认真做好设备的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工作。

6.3 保持设备、管线的整洁,油漆、保温的完整,及时检查并消除跑、冒、滴、漏。

6.4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清楚设备运行状态。

7.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汇报。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通知值班长及时逐级汇报。原因不清、故障不排除、不准盲目开车。对存在问题应记入运行记录,并向下一班交接。

8. 维修人员要做好下列工作:

8.1定时检查,并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8.2发现设备存在问题要及时消除,做详细记录,逐步掌握设备运行规律,做到心中有数,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掌握设备特性。

8.3不能消除的缺陷及存在的技术问题,要查明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措施。在停车检修中及时处理。

8.4逐步采用便携式仪器对主要设备进行点检,逐步开展状态监测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延长设备运行周期。

8.5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维修任务,不断提高设备维护水平。

9. 要经常检查装置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发现腐蚀、下沉、裂纹、破损,应做好记录和标志,并报告设备部。

10.对装置区内的闲置设备,须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冻、防腐蚀工作,保证设备完好。

第14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制度

1、对于各种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彻底整改。

2、各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负责协调解决。

4、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将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将分管领域危险源数量、类型、具体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人、检查时间、检查情况等详细登记造册。

5、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第15篇 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1、安全检查的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案、措施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发现各类不利于生产的危险因素和隐患,通过及时整改,防范于未然,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检查的内容

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违章。

3、安全检查的方式

① 定期性检查

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组织,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成员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组成。

② 经常性检查

专(兼)职安全员和班组负责人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检查重点是易发生和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因素,并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③ 季节性检查

由项目经理根据季节变化,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对易发生事故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性安全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④ 专项性检查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根据各专业特点,而进行的专业性安全检查。此类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专业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进行技术改造,及时消除隐患。

4、检查结果与整改

① 每次检查由负责组织检查的领导主持总结会,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评价,还应通报上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②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者,应立即纠正,作好记录,对不听劝阻者,检查人员有权令其停止作业,经检查认识并改正后方可恢复作业。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③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由安全员负责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被整改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由安全员按照规定的期限复查,如无故拖延不整改、不采取任何措施,则追究其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发生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④ 对条件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进行监控,防止事故的发生。

⑤ 各级检查组应认真记录检查结果,填写安全检查台账,将安全检查台账和安全隐患整改记录交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第16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职责(包含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各施工作业班组)

(2)施工人员岗位安全职责(包含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3)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及奖惩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会议制度

(2)安全检查整改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4)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5)工程承包、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制度

(7)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8)重大设备验收制度

(9)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高空、夜间、水上和用电作业等)

(10)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1)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制度

3.安全规程

(1)各类施工设备操作规程

(2)各施工作业工种作业规程

第17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 则

为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教育职工掌握必需要求的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必须加强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遵章作业,减少事故的发生,避免国家与集体的财产遭受损夫,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教育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职工教育委员会,定期研讨职工安全教育情况,审定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中安全教育内容。

2、公司安全处负责日常工作,并将安全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组织实施。

3、本着分级管理,对口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各部门、基层单位负责对职工不间断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安全教育形式

1、新工人入工地教育

凡是新招的职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公司三级教育后方可上岗。参观、参加劳动人员必须由公司安全部门进行专门教育后,指派专人带领方可进入施工场所。

2、公司分期分批举办安全管理培训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3、班组长教育

凡担任班组长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公司每年将举办若干期班组长安全培训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凡从事电工、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卷扬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部门按管理系统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5、复训教育

对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危险作业的人员公司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违章作业(指挥)人员必须由安全部门举办违章学习班,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重新上岗。

6、变换工种教育和跨地区转换场地教育

凡变换工种及调入人员中生产人员必须经安全部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所变换的工种作业。

7、全员教育

必须坚持每周一的安全活动日。利用派班会、班前班后会等多种形式,学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有关安全知识。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周措施,必须有本单位负责人亲自主持,并建立原始学习记录,公司将每年在安全生产周活动日子进行安全知识竞赛。

8、复工教育

无论何种假期或原因脱岗一周以上,在重新上岗前必须由安全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未经培训者不准上岗。

第18篇 精制岗位安全生产制度

一、上班前必须穿戴好一切防护用品。

二、严格执行本岗《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工作区,严禁吸烟,谢绝参观,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四、车间门窗及时打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五、严禁跑、冒、滴、漏,如发生滴、漏时及时用清水冲干净。

六、本岗位设备管线在检修前必须先置换合格后方能检修,检修时备有充足的水源并有专人监护。

七、停机时要先关蒸汽阀门后停机,开机时要先打开真空泵冷却水阀门后开泵,切勿倒置。

八、突然停电断水严密注视各受压设备及仪表显示范围,做好排空卸压的准备。

九、本岗位未经批准不准动火。

第19篇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调查制度

1.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及时掌握和处理员工举报、投诉,更好的调查处理事故瞒报、事故安全隐患等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__省安全生产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职能部门、车队和全体员工。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职责

4.1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调查处理工作;

4.2办公室负责受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事件;

4.3办公室应公平、公正的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事件。

5.内容及要求

5.1受理范围和内容

公司内安全生产环境、条件及车辆运行路段、安全设施、设备等存在的较大事故隐患、交通事故瞒报或私自处理等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本举报制度中举报人是指公司所有员工。

举报电话:

5.2受理原则

坚持部门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的原则,部门内部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靠,部门内部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5.3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用书面报告、电话、邮箱等形式向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

公司各级管理部门要为举报人提供交流渠道。利用不同的方式向公司所有员工公开举报渠道。

5.4举报受理

5.4.1对于举报情况,应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为举报人保密。

5.4.2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身份的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

5.4.3对举报内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情况,应由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反映、及时处理。

5.5举报处理

相关部门自接到交通安全举报、投诉,必须按规定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核实,对一般举报情况在当天内处理完毕,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公司领导,对情况特别严重,事故隐患较大的举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整改完毕。

第20篇 某酒店康乐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宾馆康乐部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使康乐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及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宾馆康乐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和要求

1.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2。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是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素质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手段,各级管理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3。 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部门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 部门应按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 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 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 部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教育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8。 部门管理人员应当教育和督促所属员工严格执行宾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9。 馆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组织机构由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培训部及各部门培训小组共同组成。

1.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_

成员:___ ___ ___ ___ ___

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工作职能

⑴ 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新入馆员工的饭店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宾馆各级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部门级、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⑵ 宾馆培训部负责协助安全生产办公室对新入馆员工的饭店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宾馆《员工手册》内容及相关制度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并填写培训记录表留存备查。

⑶ 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小组负责对新入馆员工的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部门员工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工作。

⑷ 各部门领班或培训人员负责对新入馆员工的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更新设备后的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1.国家、地方各级政府、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2.宾馆及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必备的安全防护常识;

3.岗位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5.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及安全撤离路线;

6.宾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对象及时间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对象是宾馆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在岗员工(含临时工、实习生)、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入馆员工(含代培人员)。

1. 宾馆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 入馆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 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4. 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5. 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由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专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课时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时间。

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采用课堂讲授、视听教学、案例分析、分组讨论、操作示范、现场培训、问卷调查、参观考察等方法进行。

具体形式有:

1. 课堂讲授:培训员根据培训要求准备授课讲义和试卷,对所授内容进行讲解,受训人员对培训内容作笔记备考。

2. 视听教学:利用多媒体、音像制品等对受训人员进行培训,取得直观教学效果。

3. 案例分析:通过对宾馆以往发生事故或工伤案例的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传授应对措施,提高受训人员应变处理能力。

4. 分组讨论:围绕某个安全主题组织受训人员进行分组讨论,集思广益,并对讨论结果进行陈述和点评。

5. 操作示范: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的员工结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示范,规范员工(特别是新员工)的操作程序。

6. 现场培训:结合岗位工作特点组织现场培训,边学边练,使受训人员达到岗位工作要求。

7. 问卷调查:结合安全生产活动或公众关注的安全话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跟进培训。

8. 参观考察: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人员进行参观考察,取长补短,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考核

1.考核要求: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应进行培训后的考核,考核合

后方可上岗工作。同时签订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2.考核办法:采用试卷答题、口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评等方式进行,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安排上岗工作,考核不达标的需进行再次培训考核,直至达标为止。经二次以上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或调离原工作岗位。

3.培训考核时间:不少于半年一次。

4.考核目标:每名员工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知标准,懂防范、会操作。

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管理

1.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当年度宾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确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及内容。

2.培训部协助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培训要求,负责培训时间及培训场地、教具、设备的安排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记录以及收集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的反馈信息。

3.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相关部门,应根据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培训计划和授课要求,安排授课人员到场实施相关内容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负责出题考核及阅卷登分工作。对授课质量差、反馈效果不佳的授课人员,安全生产办公室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调整,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据特种作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由指定的专门培训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注册档案及相关信息;负责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依据《操作证》的有效期限,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备案。

5.新入馆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工作。

6.各部门应根据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的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部门及岗位培训授课人员,负责本部门或所属岗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7.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结合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岗位操作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上岗和无《操作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情况,将追究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

8.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费的计划、安排及使用,《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参照宾馆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9.每年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10.安全生产培训每次登记培训记录,保存至少2年。

1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是北京友谊宾馆安全生产责任制附件之一,解释权在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

1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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