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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生产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工作时间、安全规定、设备操作、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主要包括:作业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质量检验制度、物料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等。这些制度旨在确保生产活动的有序进行,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提高生产效率。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标准,是对生产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的依据。它不仅规定了员工的工作职责和行为准则,也设定了生产流程、工艺参数、质量标准等技术性要求。生产制度旨在规范生产行为,减少事故风险,保证产品质量,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重要内容
1. 安全生产:强调预防为主,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培训,设立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的突发事件。
2. 质量控制:明确质量标准,实施全过程质量监控,确保产品符合客户要求。
3. 设备管理:制定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的规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
4. 工作时间与休息制度:合理安排员工工作和休息时间,防止过度疲劳影响工作效率和安全。
制度流程
1. 制定:由相关部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行业标准,起草生产制度草案。
2. 审核:提交管理层审查,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3. 培训:对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能遵守相关规定。
4. 实施:制度正式生效后,各部门需严格执行,管理层进行监督和检查。
5. 反馈与修订:收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定期评估制度效果,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以上各点构成了生产制度的基本框架,它们相互关联,共同为企业生产活动提供了稳定的基础。理解并执行好这些制度,对于提升企业生产效率,保障员工权益,降低运营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全厂的安全管理和劳动纪律管理,在总结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吉林热电厂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检查考核办法》。
一、检查方式及要求
1.全厂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工作分两级进行,一是机关部室组成的检查组检查,二是各二级单位自查。
2.机关检查组由机关部室组成,每个单位为一组,人数少的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每一组的检查时间为1周,各检查组按给定的顺序依次进行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机关部室和分场在内的全部二级单位,每一组在检查期间,至少检查白班、前夜班、后夜班各一个。要求在每周一的生产调度会上,负责前一周检查的检查组通报上一周的检查情况,如遇节假日通报时间顺延,通报的“双违”现象不少于3条。厂组织检查的目的在于督促各二级单位建立自查机制,加强自身管理工作,而不是针对个别职工的“双违”行为去进行考核,代替二级单位的工作。因此,各二级单位要提高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自检工作。
3.各二级单位自查。厂要求各二级单位要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检查考核办法,在单位内部实行两级检查,即管理组检查和各班组自查。在考核办法中要明确以班组自查为重点,并要对班组自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落实班组管理责任,发挥班长的管理作用。各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其考核标准不得低于厂考核标准的20%,同时最低扣款额不得低于10元。检查要形成制度化,并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违纪现象和班组自查情况进行考核,各单位自查情况要及时登陆到本单位的网页上,即当天检查当天登陆,夜间检查第二天早上登陆,厂检查组随时查看各单位自查情况。各二级单位每周至少要自查二次,运行岗位每月检查前夜、后夜均不得低于三次。各班自查情况可记录在班长日志或奖金考核簿上,也可单独设立记录簿。一个月内没有自查出“双违”问题,经厂有关职能部门认定自查不认真的,予以通报并进行考核。对二级单位自查情况的检查及查出的“双违”问题纳入学习型单位考核。
4.厂检查组检查发现有“双违”问题的,按考核额的20%关联考核所在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及主管,按考核额50%关联所在班的班长。凡通报中明确关联班组长及二级单位领导者的经济处罚,必须按要求落实到位,决不允许平均摊派或者转嫁给有“双违”行为的职工。
5.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检查并实行经济处罚是为了督促职工树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安全意识和纪律意识,不仅使有双违行为的职工受到教育,也对其他职工起到警示作用,因此机关检查组在生产调度会上只通报“双违”内容及扣款金额,不通报“双违”者姓名。但在检查过程中,查出双违问题要当场通知本人,同时要通知其班长或单位领导,以便相关单位落实考核。
6.凡违章违纪构成行政处分的,按职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严重违章违纪尚不构成行政处分,但拒不认识错误、态度恶劣或在职工中造成较坏影响的,可视情节给予动态下岗1~3个月。实行动态下岗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7.为使“双违”职工在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受到教育,保证全厂考核口径一致,要求厂检查组考核通报的“双违”问题,所在单位对当事人的考核金额不得超过检查组通报处罚的金额。
二、考核标准
为加强从严管理,有效遏制违章违纪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双违现象,制定以下考核标准。
1.安全生产考核标准
1.1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次扣100元。
1.2有高空落物可能或高空作业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每人次扣200元。
1.3不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帽,如不系下颌带,女同志长发没盘在帽内,休息时坐在安全帽上等,每人次扣50元。
1.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安全带,如低挂高用,闭锁不好,断股等每人次扣200元。
1.5电、火焊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扣50元。
1.6电焊作业不经特殊批准在生产现场使用自制把钳者每人次扣100元。
1.7电焊裸露打火或不按规定做绝缘处理,每一处扣10元。
1.8电、火焊带相互交叉缠绕,每一处扣10元。
1.9氧气、乙炔气瓶安全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扣50元。
1.10氧气、乙炔气门不严或忘关发生泄漏的,每一处扣50元。
1.11使用电动工器具不符合规程要求,每人次扣100元。
1.12使用砂轮、角向磨光机不戴护目镜的,每人次扣50元。
1.13使用梯子作业时,无人监护或无安全措施扣100元。
1.14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程要求,如探头板无护栏等,每一处扣100元。
1.15检修无票作业,并得到运行人员认可,扣检修人员200元,扣运行人员100员。
1.16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与实际不符,而运行人员将票发出,每一处各扣检修、运行100元。
1.17工作票危险点控制措施不填写扣100元。
1.18工作票危险点控制措施填写不具体,流于形式每一项扣50元。
1.19工作票工作组成员危险点交底处无签名或代签名每人次扣100元。
1.20穿越调车作业区每人次扣200元。
1.21跨越输煤皮带或非工作人员在输煤皮带间通行,每人次扣200元。
1.22乱接电源,刀闸无盖,带电线头裸露,每一项扣50元。
1.23非生产无证私自使用电炉子,每次扣100元。
1.24进行入容器内作业,或高空作业不按规定办理专项工作票,每次扣200元。
1.25使用工具不符合安规要求,如戴手套打大锤,斤不落挂在管道上等每项扣50元。
1.26在有粉尘的场所工作,不戴防尘口罩的,每人次扣50元。
2.劳动纪律及运行值班纪律考核标准
2.1迟到、早退,每人次扣30元。
2.2当班干私活每人次扣50元。
2.3工作时间下棋、玩扑克、上网聊天、听音乐、玩游戏、浏览非工作需要网站或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每人次扣100元。
2.4工作时间吃零食、提前洗澡、取饭、买饭,每人次扣30元。
2.5在工作时间内出厂必须办理请假单(厂外检修和运行巡视操作除外),并标明因公或因私出厂理由;对于经常有因公出厂情况的单位,经人力资源部同意后,可执行因公出厂登记制度和因私出厂请假单制度;否则视为脱岗,每人次扣100元。
2.6乘车出厂的,车内人员情况必须与请假单相符,否则视为脱岗,每人次扣100元。
2.7保卫部门卫人员必须按2.5和2.6条的要求检查请假单,出现漏检漏查现象,按每人次50元考核保卫部。
2.8运输分场门也必须按2.7条要求执行,否则按每人次50元考核运输分场。
2.9有喝酒表现不允许上班,按事假处理,如继续上班,则勒令离厂,同时按事假处理,并按每人次200元分别考核当事人和班长;当班喝酒勒令离厂,按事假处理,且每人次扣500元。
2.10值班时打盹或串岗每人次扣50元。
2.11值班时睡岗,每人次扣100元。
2.12不按规定佩带胸卡,每人次扣20元,胸卡损坏待补的除外。
2.13当班运行值班员不按要求配备手电筒,或手电筒不能正常照明每人次扣20元。
2.14当班值班员脱岗,每人次扣100元。
2.15值班时在室外乘凉或聚众闲谈,每人次扣100元。
2.16值班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巡视设备、抄写表计记录,每人次扣50元。
2.17发现值班员抄写报表或记录弄虚作假,每次扣100元。
2.18机关部室(含分场小机关)的管理人员要坚持签到制度,不按时签到每人次扣20元。
3.禁烟、动火及门卫管理考核标准
3.1凡是在厂区内非吸烟点吸烟,均视为违反厂禁烟规定,每人次扣200元。
3.2凡在班组、部室、分场专责区内发现烟头,每个扣50元。
3.3凡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每次扣100元。
3.4施工动火不按动火证所列安全措施实施的,每一项扣50元。
3.5运输分场门只允许运输分场人员通行,其它人员通行每人次扣50元,并按考核额的10%关联考核运输分场。
3.6北门在上班前1小时内和下班后1小时内及午休时间,允许职工通行,其它时间不得通行,否则每人次扣50元。
三、其它事项
1.本办法经二十一届三十八次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吉林热电厂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检查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2.考核标准中未尽事宜,由安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和保卫部负责解释,本办法如与上级规定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2篇 某某工厂生产部生产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某工厂生产部生产劳动纪律管理
一、实施总则
1.1为了加强生产部的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能按时按质按量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以期在本部门建立有组织性、纪律性、协调性、竞争性的运作体系。
1.2本管理规定强调了本部门的人事程序规定、工作纪律规定、安全操作规定、财产保护规定以及在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并具体阐述了对违规违纪相对应的处罚条款。
1.3本规定适用于生产部所有在职员工及因工作需要暂调生产部工作的外部门人员。
二、实施细则
2.1工作纪律规定:
2.1-1着装整齐干净,在左胸前佩戴好厂牌。上班时间员工不准接打电话、手机,组长以上可以接电话、手机,但不得超过5分钟。如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者,警告一次。
2.1-2按时打卡上下班,不准代人打卡。上班5分钟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按每分钟2元进行处罚;超过30分钟未到者,视为旷工,扣除旷工时间2倍工资;上班时间内擅自离开岗位者,视为早退,按每分钟5元进行处罚。违反以上任何一款者,将扣除当月全勤奖。
2.1-3上班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东张西望、吃零食、闲话交谈、乱写乱画等行为。如有违反以上任何一款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一次。
2.1-4所有在职员工必须服从管理安排,不顶嘴,不怠工,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和分歧应询问上司或通过正确途径上报处理。工作中的沟通语言需用普通话和粤语,不准用方言。如有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严重警告或小过一次。
2.1-5本部门未经允许不准到其它部门区域内活动,更不准私自动用各部门的各种物品。违者将处以小过一次。
2.1-6保持工作台面上下班时间的整齐干净,离开岗位需要离位证或上司批准。如有违反者,处以严重警告一次。
2.1-7保持车间干净、整洁、通风。茶杯不允许带到工作岗位处,须在指定地方摆放。轮值人员须认真打扫,每天下班前5分钟打扫清洁卫生。如发现不参加轮值或不认真轮值者,除罚其值日一个月外另加处以小过一次。
2.1-8凡在生产现场打架者,将处以大过一次后开除处理。
2.1-9员工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到办工室,有事向组长汇报。
2.2安全操作规定:
2.2-1员工必须按上司的要求进行安全操作,如因擅自更改操作方法或操作流程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和物料损耗,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处以所需成本的2倍赔款,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2-2员工每日下班前必须关闭自己工位的生产工具电源,有高温或易燃物要进行隔离,违反一次记大过一次。生产管理需负责检查整个车间的电源使用情况确保完全关闭后方可离开,违反一次记大过处理,出现事故则要需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2-3严禁堵塞防火通道,不可损坏防火、防电设施。违者将记大过一次。不可在本部门吸烟,违者直接开除处理。
2.3财产保护规定:
2.3-1爱护生产设备和生产工具,定人定期检查和保养。对不爱护生产设备和生产工具或故意损坏者,将视情节轻重记小过处理直至开除处理。
2.3-2爱惜生产物料,如故意损坏或遗失生产物料者,将处以物料本身价值的5倍处罚。
2.3-3严禁盗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2.4人事程序规定:
2.4-1所有车间人员的招聘由生产部进行申请,确定名额和要求,公司审批后进行招聘。
2.4-2所有新进人员在试用期间必须接受公司生产部门的在职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车间有权力给予辞退。
2.4-3所有新进人员在职培训一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后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2.4-4生产部有权力根据在职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升降和薪资奖金的调整。
2.4-5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请假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后视为自动离职,工资不予结算。
2.4-6试用期过后无特殊性事情不得请假,病假需镇级以上卫生所证明。不允许事后请假、代人请假和电话请假,如出现此情况视请假无效,作旷工处理,处以旷工时间工资的2倍处罚。如有特殊情况须知会本部门主管批准。
2.4-7所有在职员工辞职时应提前10天提出申请并填表,须主管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厂。提出申请日至批准离厂的时间内,应按正常工作,如有故意怠工,捣乱及损坏财物者,则扣除当月工资,立即开除。
2.4-8因工作能力或公司出现不可抗拒之因素时,公司有权力对部分人员进行辞退。
2.4-9所有辞退人员须在两天内办理好离职手续,不能再到生产现场逗留,违者将处以200元的罚款。
三、实施说明:
3.1本制度由本部门主管制定并负责解释,呈公司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通过。
3.2本制度的实施监督工作主要由本部门主管和各级管理直接负责,负有主要责任。
3.3本制度如有与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3.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在本制度前运作的生产部制度即时作废,以此为准。
3.5公司及本部门主管拥有对本制度的修改补充权,如有更改补充则另行通告,作为本制度的补充条款生效。
四、处罚金额规定:警告一次:5元小过一次:50元严重警告一次:20元大过一次:100元以上处罚金额均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3篇 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检查制度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及劳动纪律情况,及时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及工作纪律的行为,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组成公司纪律委员会,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制度的执行及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1、有无违章操作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2、有无未配戴劳动保护设施操作的现象,如未戴口罩、防护镜等。
3、有无在工位休息、抽烟、闲聊等行为。
3、有无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的现象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的行为。
4、及时发现其他安全隐患、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现象。
二、检查形式
由公司纪律委员会组成检查小组采取日常巡视检查、集中整治检查,节假日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
1、日常巡视检查:由检查组成员轮流值日,到车间巡视检查,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批评纠正、警告、处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2、集中整治检查:在发生产安全或违反劳动纪律突发事件的情况下,根据总经理的安排,开展集中整治检查。
3、节假日突击检查:在节假日期间,组织力量对公司生产及工作场地、保卫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
三、责任权力
1、纪律委员会检查巡视人员必须做到认真负责、勤巡勤查,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2、对应该可以发现的问题未能发现,如因此产生不良后果,责任检查巡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3、纪律委员会检查人员有权对现场的违章违纪行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责令停止工作、警告、按规定处罚。
4、纪律委员会检查人员对发现的涉及生产、安全、纪律的有关问题作好记录,并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