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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1. 出勤管理:员工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
2. 工作纪律:员工应全身心投入工作,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私人聊天、玩游戏等。
3. 请假制度:员工请假需提前申请,经直接上级批准后方可生效,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4. 保密协议:员工应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个人或组织。
5. 行为准则:员工应遵守公司的道德规范,尊重同事,不得有侮辱、歧视、骚扰等行为。
6. 职业操守:员工应诚实守信,不得欺诈、贪污、挪用公款。
处罚规定
1. 迟到、早退:连续三次以上将扣除当月部分绩效奖金;一年内累计达到十次,公司将进行警告处理。
2. 旷工:一天无故缺勤视为旷工,连续两天或一个月内累计三天旷工者,公司将给予严重警告,并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
3. 违反保密协议:一经发现泄露公司机密,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 不良行为:如发生侮辱、歧视、骚扰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解雇处分。
5. 职业操守违规:涉及欺诈、贪污、挪用公款等行为,将依法追责,并解除劳动合同。
细则
1. 出勤管理:员工应打卡记录考勤,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上级并补办手续。
2. 请假程序:书面请假单需详细说明请假事由,通过邮件或公司系统提交,上级审批后生效。
3. 保密协议:离职员工仍有义务保守在职期间获取的公司信息,违反协议将承担法律责任。
4. 行为准则:公司设有投诉机制,任何员工遭受不当行为均可举报,公司将严肃处理。
5. 职业操守:公司定期进行职业道德培训,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
以上规定旨在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高效的工作秩序,希望每位员工都能自觉遵守,共同构建和谐、有序的职场氛围。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辉煌。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投资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投资开发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日常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风貌,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守则
(一)基本准则
1.心胸坦荡,光明磊落,精诚团结,相互合作。
2.忠诚公司,服从领导,勤奋工作,举止大方,言行要体现公司的良好形象。
3.待客礼貌,热情周到。
4.办公文明,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
5.工作时间严守工作岗位,专心工作,不串岗,不闲聊。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7.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二)职责权限
1.员工除本职日常业务(工作)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2.每位员工的工作必须对上级和下级负责,无下级的员工对相关业务领域负责。
3.员工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活动;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业务竞争对手的活动;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活动;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投资活动。
(三)日常工作
1.在业务范围内,应严守职业道德。不准索取或者收受相关业务往来单位的酬金(回扣);不准以贿赂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不正当利益。
2.不得挪用公款谋求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否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在对外业务往来中,接受相关单位贵重物品(佣金),应上缴公司。
4.在对外业务往来中,不参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活动。
5.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岗位,须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离开公司外出,应向部门经理说明。
6.上班时间使用电话应注意礼貌,语言简明扼要。员工相互商讨工作、接电话时应尽量低声以免影响他人工作。不应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7.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请假,员工应及时办理相应请假手续。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通知公司的,员工应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8.不得随意打听他人的薪资待遇情况或是透露自己及他人的薪资待遇情况。
9.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翻阅他人经管的文件、资料,不得操作、浏览他人专用的电脑及其资料。
10.维护公司良好声誉、保护公司资产、保守公司机密是员工的基本职业道德,严禁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公司利益。
(四)安全管理制度
1.每个员工应熟悉掌握公司内部安全防火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2.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
3.下班前,应关掉不再使用的电器设备的电源,并关闭锁好门窗。
4.公司的电气设备、装置由专人定期检查维修,其他人不得擅自装卸。
5.不定期的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和安全防火教育。
(五)环境与卫生
1.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2.不得在办公区域扎堆聊天及大声喧哗。
3.个人办公区域内不得张贴与工作无关的图片及物品等。
4.员工须保证个人办公区域的卫生,办公桌椅和计算机表面不得有灰尘,桌面物品要摆放整齐。
5.及时将废纸、废物放入纸篓,剩水、剩茶倒入指定地点。
6.爱护卫生间的公共设施,便后须冲水,不得向马桶内乱扔卫生用品等杂物。
(六)处分制度
1.有下列过失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等的不同,给予不同的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交由国家有关机关处罚:
(1)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较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2)盗窃行为,滥用或蓄意破坏公司财产的;
(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或违法乱纪受刑事处罚的;
(4)涂改账目、制造假帐欺骗公司的;
(5)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贿赂的;
(6)蓄意煽动员工闹事或怠工的;
(7)在公司内从事破坏活动、窥探公司业务秘密或泄露任何不利于公司机密信息的;
(8)违反、对抗上级主管工作指令的;
(9)工作时间内经常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情,且屡教不改的;
(10)工作疏忽或失职,侵害其他员工身心利益的;
(11)故意隐瞒、修改个人资料的;
(12)工作疏忽或失职,泄露公司重要机密的;
(13)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旷工的。
2.对以上过失行为处分办法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书面警告、降职、降级;
(3)口头警告、通报批评。
3.给予职工降级处分的,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超过两级。
4.公司在处理员工违纪行为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遵照公司其它行政管理规定,进行彻底深入地调查,并保留每位员工的处理结果。
5.处分应及时,从证实员工错误之日起,对员工处分决定后,要通知本人,本人不在时,通知其家属。
6.各部门负责人对违法违纪员工的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或不作处理,一经查实,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7.对员工的处罚,须在公司进行通报。
二、工作制度
(一)用工制度
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为依据的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双方共同签署后方可生效。
(二)试用和转正
1.员工入职后都要经历为期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入职时间以综合办公室核准的时间为最后依据。三个月试用期满前一周内,员工向综合办公室提交转正申请书。员工的部门经理及综合办
公室对其试用期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后,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评估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可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届时考核不合格,公司予以辞退。
2.员工试用期满后应于综合办公室领取转正申请表后送交综合办公室提出转正申请。
3.试用期计入员工在公司的劳动服务期内。
(三)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公司作息时间为:
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6:45(冬)
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15(夏)
三、离职管理
(一)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对有此情形的员工予以除名。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连续旷工3日以上(包括3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日的;
2.一年内受3次以上(包括3次)通报批评处分或累计达5次通报批评处分的;
3.有侵占、盗窃、诈骗、抢夺公司财物行为的;
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5.涂改账目、制造假帐欺骗公司的;
6.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贿赂,造成恶劣影响或侵害公司利益的;
7.有吸毒行为的;
8.有犯罪行为经司法机关确认为犯罪的(无论是否进行刑事处罚)。
(二)员工辞职
1.试用期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2.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三十日提交《员工离职申请书》,经核准后,凭《员工离职申请书》到综合办公室取《员工离职手续表》,办理以下离职手续:
(1)工作业务交接;
(2)缴回各项工作用品;
(3)解除聘用。
3.停止试用人员由部门经理提出,经总经理核准后,由综合办公室按上述规定办理。
4.违反公司规定,未办理离职手续者,由综合办公室以备忘录的方式提出处理意见,经核准后办理以下手续:
(1)办理《员工离职手续表》;
(2)以信函的方式通知本人在三日内必须至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3)未办理完成离职手续,一切责任自负,严重者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4)备忘录将正式呈交zz旅游度假区人社局,列入个人档案中。
5.员工在离职通知期内与各有关部门办理清楚所有离职手续,如员工有欠公司财物款的,须在离开公司前还清所欠所有财物;如员工在辞职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坏或经济损失,须在离开公司之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公司相应赔偿,公司并保留向其继续追讨的权利;由员工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第2篇 企业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企业(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1.公司内部实行下级服从上级,层层负责的原则。在此原则下,要求全体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听从安排。
2.各级负责人应秉公处事,在权限范围内处理发生的问题。不得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打击报复职工。
3.职工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一般情况下应按管理程序逐级反映。所有职工不得因对某些问题有不同看法而停工、怠工或聚众闹事。
4.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制度,做社会的文明公民。
5.所有员工不得参与社会不良分子的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等种种不良活动或违犯社会治安活动,一旦发生上述行为,肇事者除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治安责任外,公司将视其肇事性质及情节严重程度,给以相应的罚款处理或行政处理,直至开除出公司。
6、公司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者每分钟罚款2元,超过30分钟取消当日考勤并加罚50元。
7、公司员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须以请假条的形式亲自向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8、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取消本日工资,并加罚30元。
9、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10、在工作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11、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必须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非工作区域进行,否则每次罚款30元。
12、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责令其立即更正。进入果汁车间工作的员工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从鞋靴消毒池内走过。违者每次罚款30元。
13、公司员工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或生产岗位,违者对当事人及门卫人员每次罚款30元。
14、严禁在公司区域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违者罚款20元,员工不准吃公司的苹果和饮用产品。凡发现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罚款50元,发现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罚款100元,数量较大的予以辞退。
15、员工擅自动用不属于自己分管使用的设备、车辆,一次罚款2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16、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责任各方一律取消当天(班)考勤,并按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人负担其一切费用,并报请公安机关备案,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除名。$page$
17、各部门(各工序)划分的卫生区域必须每天打扫,并保持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的,每次罚款30元(责任落实的直接罚责任人,未落实的罚部门领导)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处罚。
18、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透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员工不得进入车间。违者罚款30元。
19、工作期间员工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完成好本职工作。否则的处以50-100元罚款,态度特别恶劣的予以辞退。
20、员工必须经常洗澡、洗头、理发、剪指甲保持个人卫生。进入车间的员工须穿戴整齐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头发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饰等可能掉进产品、设备、包装容器中的物品,严禁染指甲和化妆。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21、员工在进入车间之前,必须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或4%高锰酸钾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对其靴子进行消毒。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22、车间员工离开车间工作区必须换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严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厕所。违者罚款30元。
23、员工在生产车间严禁吃饭、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饮料等。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24、各工序操作人员对本工序记录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记录真实,不许在记录表上乱写乱画,若达不到标准的每张罚款10元。
25、各生产车间交接班时,必须一对一交班,若发现提前离岗、脱岗的一次罚款50元,若因交接不详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26、各生产车间在交接班时,设备出现故障没有排除,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要积极配合维修人员,否则罚款100元。
27、生产过程中,车间各工序员工要不定期的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因此出现设备故障的罚款50元,操作人员通知维修人员而维修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出现问题的,罚款维修工100元。
28、对各工序的运行设备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因缺少润滑油或齿轮油而出现故障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按设备事故处理制度处罚。
29、工作中员工玩忽职守、擅离职守等造成重大损失,除包赔损失外,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的,予以除名。
30、严禁公司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不正当行为,若发现除退回赃款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连续三次被查获,予以除名。
31、对盗窃公司财物的员工,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除名。
32、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凡无故损坏公司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除包赔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33、公司职工凡被国家公安机关收审的,公司立即予以辞退。组织纪律。
第3篇 某某电气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某电气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__电气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为劳动纪律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分公司、部门开展劳动纪律管理,有权直接处理员工违纪事件。
第四条 各分公司和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劳动纪律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劳动纪律负责。
第二章 劳动纪律管理要求
第五条 公司员工应当:
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出勤,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
2.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积极认真,注重效率。
3.遵守工艺纪律和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4.遵守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5.爱护公司财产。
6.文明、诚信,团结、友善。
第六条 公司员工工作期间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缺勤,缺席会议。
2.上班时间打闹、嬉戏、追逐、喧哗、瞌睡、串岗、离岗、闲聊、吃零食、用餐、或干与工作无关之事。
3.玩游戏、浏览无关网站或干私活。
4.工作消极懈怠,神情萎靡、效率低下。
5.不按规定佩戴工作证和着装的,如穿拖鞋、敞衣、赤膊等。
6.带领无关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生产车间、仓库等非会客场所会见客人,长时间会见私人客人。
7.带领婴幼儿、儿童进入车间,办公场所。
8.违反设备操作规程、违章操作设备,非资格人员操作设备或把设备交给无资格人员操作。
9.生产车间、仓库等禁烟场所吸烟。
10.忽视产品质量,违反工艺纪律,违规操作。
11.违反文明生产、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设备安全规范和劳动防护规范。
12.违反公司业务流程、管理程序。
13.弄虚作假,虚报、假报、瞒报各种数据指标,以及其它欺骗行为。
14.从事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兼职。
15.利用职务便利,徇私舞弊,牟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
16.对外泄漏公司采购、财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信息及秘密资料。
17.未经许可利用公司设备、电脑、电话、车辆等资源办理私人事务。
18.拒不服从主管工作安排和管理,无理取闹、拨弄是非。
19.赌博、打架斗殴、谩骂,拉帮结派、挑拨离间,破坏团结。
20.损坏公司设备、财产,浪费公司水、电、电话费、燃油、原材料等。
21.破坏环境卫生,绿化。
第三章 违纪处理
第七条 对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行为的处罚有:戒勉谈话、通报批评、停工反省、罚款、劝退、除名,可单独适用也可并用。
第八条 通报批评包括在早会上通报和宣传栏中通报,罚款额度为20元以上200元以下,停工反省为1天以上7天以下。
第九条 违反第六条 第2款规定,给予20至50元罚款,违反第3款规定的罚款50至100元。
第十条 对下列违纪行为当事人予以劝退或者除名:
1.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个人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如拿回扣等。
2.故意违反规章制度、操作程序,造成重大安全隐患、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财产损失。
3.故意对外泄漏公司不宜公开的信息和秘密。
4.盗窃或伙同他人窃取公司原材料或其它财产。
5.恶意行凶、打架,威胁报复管理人员。
6.故意弄虚作假等严重等的欺骗行为。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违反第六条 规定,但不在第十条 规定范围内的,同时可处以通报批评,三次重犯的,可停工反省,多次重犯的,可予以劝退或除名。
第十二条对其它违纪行为的处罚由分公司或部门按照“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原则,依据违纪行为的情节、性质、后果等因素决定,除名处理的由部门或分公司提出,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主持工作的生产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巡回检查发现的违纪行为可直接处理,也可责成责任单位处理。
第十四条 对影响较大的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中层以上干部的违纪行为由股份公司领导班子处理,具体方式有处以0.5―3个月工资的罚款、严重警告、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开除。
第十五条 对违纪行为有专项制度规定的,其处罚按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行为负管理责任,必要时部门、分公司负责人须接受问责。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 各分公司、部门可以根据本制度,结合部门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4篇 传煤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
广告传煤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
1、公司按国家规定和本公司实际,员工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时,原则上周日为休息日。
2、日常考勤管理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进行手工刷卡考勤,迟到者在做出合理的解释后方可补签到或刷卡。
3、迟到(早退)时间在三十分钟以内者,每次处以罚款30元。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上一个半小时以下者,即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含)以上者,即视为旷工一天,每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全额工资补贴,当月累计或连续旷工三天解除聘用合同。
4、遇有特殊原因而不能及时赶到公司,应先打电话向办公室请假,同时报告人事经理。事后需作出书面的解释,经人事经理批准后,可按事假处理。
5、员工在上班期间因公外出,应先向办公室报告,填写外出单,并事先征得人事经理同意。
6、员工出差必须事先经所在部门经理安排同意,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后,将事由、目的地、业务联系人和电话及所需时间上报给办公室备案。出差回来后须做书面总结(附出差业务联系人名片复印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交办公室备案,备案后才予以报销差旅费用。
7、公司不鼓励加班,员工应在规定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管理干部加班,不发加班工资,可以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调休。
8、员工因病、事需请假的,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事由和期限,报部门经理和办公室审批。管理人员报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将申请单交办公室统一备案。特殊情况下才允许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但必须有合理的解释。休假完毕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9、员工请假在一个工作日以内(含一个工作日)的,由本部门经理和办公室经理批准;二个工作日以上(含二个工作日)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管理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月事假累计三天及以上者,扣发超出天数工资。
10、员工病假应附医院有效证明。月病假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大病住院除外),半年内累计病假超过十五天、事假超过十天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国家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1、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12、在工作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3、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必须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非工作区域进行。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
14、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责任各方一律取消当天(班)考勤,并按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人负担其一切费用,并报请公安机关备案,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除名。
15、工作期间员工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完成好本职工作。员工因玩忽职守、擅离职守等造成重大损失,除包赔损失外,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的,予以除名。
16、严禁公司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不正当行为,若发现除退回赃款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连续三次被查获,予以除名。
17、对盗窃公司财物的员工,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除名。
18、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凡无故损坏公司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除包赔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9、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员工年休假、其他法律规定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办公室每月月底对该月所有公司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交人事经理,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21、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还可另行制定具体的考勤管理制度。
22、公司职工凡被国家公安机关收审的,公司立即予以辞退。
第5篇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规定范例
1.0目的
为加强物业集团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有员工。
3.0职责
3.1 物业集团行政管理总部是人事主管部门。
3.2 各单位行政管理部是人事管理执行部门。
3.3 物业集团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4.0工作内容
4.1 考勤规定
4.1.1 员工考勤分出勤、请假、迟到、早退、旷工五种情况。
4.1.2 公司管理人员每周工作35小时,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工作7小时,上午上班时间为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30,星期六、星期日休息。其他岗位工作时间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执行,由各所属单位根据工种及岗位特点自行拟定。
4.1.3 超过上班时间但于1小时之内到岗者为迟到,提前下班1小时之内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为旷工。
4.1.4 无故不上班者或未经正常程序请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而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4.1.5 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组织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4.1.6 公司实行指纹考勤制度。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打卡一次,其他岗位由所属单位根据工种及岗位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4.1.7 因录不上指纹,无法指纹考勤的,改密码考勤。
4.1.8 因考勤机故障或偶尔指纹打不上卡者,于当日内到考勤员处签到,所属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
4.1.9 员工因公外出无法打卡时,需及时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直接上级签字说明。直接上级一月签字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需报分管领导签字。凡没有打卡,又无签卡的,视为缺勤。
4.1.10 严禁代(请)他人打卡、虚假签字等弄虚作假现象。
4.1.11 员工请假期间的考勤,以每月实际出勤天数扣除请假天数及法定节日天数,为请假月份的实际出勤天数。
4.1.12 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考勤员于每月26日10:00以前,将本月本单位考勤记录统计汇总。
4.1.12.1 物业公司(管理处)中层干部(含工程师、主管)、物业集团本部各部室主管级(含主管)以下员工的考勤记录,经本单位、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4.1.12.2 物业公司总助以上、物业集团本部部门助理以上人员由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核签字并报财务一分部。
4.2 正常请假规定
4.2.1正常请假包括:事假、病假。
4.2.2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年终奖分配。
4.2.3 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事假,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年终奖分配。
4.2.4员工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员工请假审批权限为:
审核人
请假人
物业集团
总经理
物业集团
分管领导
各单位
负责人
各单位
分管领导
部门
负责人
物业集团分管领导
1
--
--
--
--
各单位负责人
3
--
--
--
--
各单位分管领导
3
2
1
--
--
部门负责人
5
4
3
1
--
部门副职、经理助理
5
4
3
1
--
部门主管及一般员工
7
6
3
1
4.2.5 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并逐级审批后,由本人将《请假单》交行政管理部核实,待工作::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行政管理部及时登录员工请假记录。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事后48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补办请假手续未得到批准者,按旷工论处。
4.2.6 员工请假若遇特殊情况需延续假期的,必须提前两天报相关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
4.2.7 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行政管理部销假,在年度请假卡签名确认,再到所在部门报到。
4.2.8 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
4.2.9 事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全勤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请假天数.当月事假超过五天或累计超过七天,扣发季度奖或年终奖的当月份额。
4.2.10 请三天以内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请,请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4.2.11 员工因病请假三天以上者,应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4.2.12 员工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需按审批程序报集团公司总裁批。
4.2.13 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时,可先由他人代请假,事后向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有效病假证明。
4.2.14 病假住院的,发放基本工资;没有住院的,按事假办理。
4.3 福利假期
4.3.1福利假期包括:法定假、工伤假、公假、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路程假等。
4.3.2 法定假:共计10天,分别为元旦1天(元月1日)、“五一”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春节3天(阴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公司员工在法定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4.3.3 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应由所在部门于事件发生两个工作日内填写《工伤报告书》交行政管理::部门,经公司确认的工伤(购买社保的员工,需交社保中心部门确认)可在规定的期限内休息,员工请工伤假必须开具镇级或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交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员工工伤假期间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4 婚假:凡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条件,已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者,给婚假3天,路程时间按事假处理。再婚时不得再申请婚假,员工请婚假必须将结婚证明交人事管理部门审核,婚假享受全额工资。
4.3.5 产假:女职工生育前后给产假90天,产假工资在产假后第一个月工资中一起计发,产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6 看护假:男职工配偶生育,给看护假10天,看护假期间公司发给员工基本工资。
4.3.7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或直接抚养的旁系亲属死亡时,给丧假3天,路程假另计,丧假享受全额工资。
4.3.8 探亲假:每年春节期间享受十五天带薪假期(期间含休息日及法定假日),探亲假合并于春节假期中,不另行给假,探亲假享受全额工资。
4.3.9 路程假:外地员工在享受婚、丧、产、探亲假时,可根据路途远近,给予适当的路程假,路程假不计工资,但不纳入事假统计,员工返乡距离远近不同,路程假的给假标准不同,详见路程假标准:
a. 一类地区:路程假2天,广东、香港、澳门
b、二类地区:路程假3天,福建、湖南、广西、浙江、贵州、海南、江西
c、三类地区:路程假4天,江苏、山东、安徽、河南、北京、天津、湖北、陕西、山西、四川、重庆、云南。
d、四类地区:路程假6天,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甘肃、内蒙、青海、西藏、宁夏。
4.4 各类假期,公司一律不报销往返路费。
4.5 员工请假期间,遇节假日不另加假期。
4.6 福利假请假程序适用非福利假请假程序。
5.0相关文件
无
6.0记录表格
6.1 《请假单》(qr-6.2-01-07)
6.2 《员工外出登记表》(qr-6.2-01-12)
6.3《工伤报告书》(由医疗单位提供)(qr-6.2-01-16)
第6篇 物业客服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程
物业客服中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程
1. 目的
严明劳动纪律,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部门管理,达到奖优罚劣的目的。
2. 适用范围
客服中心员工
3.职责
3.1仪容仪表及用语规范
3.2着装及行为举止
3.3工作规范行为
3.4接待业主和来访者的规范行为;
4.工作程序
4.1考 勤
4.1.1工作、培训、学习、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
4.1.2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
4.1.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换班,违者按旷工处理;
4.2交接班
4.2.1提前十分钟到岗准备开展工作,前台接待提前15分钟到岗准备交接工作;
4.2.2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各项规定进行交接;
4.2.3各项代收费账实相符,不长、短款;
4.2.4重要事件需进行口头交接,因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失,视其情节轻重给以相应处分;
4.3礼仪、礼貌用语
4.3.1着装整齐、配戴齐全;
4.3.2热情服务、文明工作、礼貌待人;
4.3.3使用普通话服务;
4.3.4接听电话应用规范用语,
4.4工作规范
4.4.1严格遵守公司和管理处各项规章制度;
4.4.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4.3认真填写《工作记录表》;
4.4.4服从安排,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任务;
4.4.5不互相推诿责任、任务;
5. 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
5.1《客服中心工作记录表》
5.2《员工仪容仪表、用语及服务规范》
5.3《客服中心工作规程》
5.4《员工考核规程》
第7篇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1.0 目的
为规范对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提高全员劳动纪律意识,确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0 管理部门及职责
3.1 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编制管理规定,并实施考核。
3.2 各部门负责人须协助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反馈给人事培训部。
4.0 管理内容及规定
4.1 出勤管理规定
4.1.1 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各岗位工作时间准时出勤。
4.1.2 出勤纪律
(1) 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卡。未按规定佩戴工卡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若工卡残旧、破损、污染,凭旧工卡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换领,工卡遗失补办每次扣款30元。
(2) 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亲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连班的岗位,其他员工必须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钟打卡。未按规定次数打卡,按未出勤处理。
(3) 员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机出现故障无法打卡时,须及时将考勤卡交权限责任人签字说明。一般员工交部门负责人签卡,经理助理级以上交分管领导签卡,未打卡也未及时补签者,按未出勤处理。
(4) 严禁代(请)他人打卡,违反者第一次给予双方扣发当月工资50元,第二次下浮工资一级的处分,第三次辞退处理。
(5) 考勤卡如有遗失及时到人事培训部补办,补办必须出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失卡期间在岗的证明。
(6) 严禁在考勤卡上乱涂乱划,对打卡不规范,描写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处理。
(7) 员工必须按规定顺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齐。未按规定插放者或自带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 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组织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9) 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50元。无故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10)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依此扣六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11)员工请假期间考勤参照4.2条款有关规定处理。
4.1.3 相关规定
(1) 人事培训部定期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员工考勤卡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2) 员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训部每月26日统一发放,并根据考勤卡、请假单、人员变动等情况审核统计当月员工出勤情况,呈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于次月三日前报财务一分部核发工资。
(3) 公司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保安员满勤天数界定为当月实际天数减去当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数,保洁员、绿化员、后勤人员满勤天数。
(4) 公司所有需轮班的部门,如工程维修部、经营部、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将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于当月二十五日前报人事培训部备案,作为考勤检查的依据。排班情况若有变动,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以书面形式知会人事培训部。
(5) 部门负责人须协助人事培训部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异常情况反馈人事培训部。
4.2 请休假管理规定
4.2.1 请假程序
(1) 员工先到人事培训部领取《请假单》(附表1),按要求填写并履行逐级审批手续后,由本人将《请假单》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训部核实,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审批手续未结束离开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 人事培训部及时登记员工年度请假记录于员工考勤卡。
(3) 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训部销假,并取回考勤卡,然后到所在部门报到。凡未按规定到人事培训部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 假期间因事不能按时上班,须请示部门负责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续假,并由部门负责人及时知会人事培训部。续假结束后须于24小时内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2.2 请假审批权限
(1) 公司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员及后勤人员请假,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
(2) 除上述人员的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 主管(包括工程师)以上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 部门经理助理以上干部请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5) 任何人员请带薪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2.3 事假
(1) 请三天以内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请,请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3) 事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全勤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_请假天数。
(4) 当月事假超过五天或累计超过七天,扣发季度奖或年终奖的当月份额。
4.2.4 病假
(1) 员工因病请假,应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一天内免附证明),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员工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除外。
(3) 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时,可先由他人代请假,事后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病假证明。请假证明及手续不齐全者,按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4) 病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与事假相同。
4.2.5 婚假
(1)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且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条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请,婚假结束后,必须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结婚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3) 请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二十天。
4.2.6 丧假
(1)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带薪丧假三天。
(2) 员工请三天以上的丧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十天。
4.2.7 探亲假
(1)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探亲假十天。
(2) 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计发全额工资。
(3) 员工休探亲假,遇节假日及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不再顺延假期。探亲假不得与其他假期连休。
4.2.8 法定假
(1) 员工依法可享受的国家有薪法定假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劳动节三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节三天(农历初一、初二、初三)。
(2) 员工在法定假日期间加班的,按岗位基本工资的三倍计发加班工资,或给予同等天数的补休,补休后公司不再计发加班工资;补休原则上安排在当月休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规定执行。
4.2.9 产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0 工伤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1 公假
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如,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或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活动,经总经理同意后可享受公假,公假发给全额工资。
4.2.12 员工请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报往返路费,遇节假日不再顺延另计。
5.0 考核办法
5.1 综合劳动纪律依据员工出勤率、请假天数累计、违纪处罚次数实施考核。
5.2 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不定期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员工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附表2),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5.3 各部门发现本部门员工违纪行为,由部门负责人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呈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培训部备案。
5.4 员工违纪行为经查属实,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处罚或视情节轻重辞退处理。
5.5 对每月累计违纪超过三次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或根据违纪性质降级甚至除名。
5.6 经审批后的《员工违纪处罚单》由人事培训部留存。人事培训部每月末统计汇总当月受处罚情况,呈总经理审批后,于次月3日前报财务一分部,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罚。
5.7 员工劳动纪律考核记录作为员工加薪、调职的重要依据之一。
6.0 附则
6.1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6.2 本办法由人事培训部负责解释。
第8篇 f公司生产部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公司生产部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配合公司《人事管理实施条 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部全体员工。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
冬季上班时间定为(指本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共三个月),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春季、夏季、秋季的上班时间定为(指本年的3月1日至11月31日,共计九个月),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注:工作时间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公司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员工上、下班一律实行指纹打卡登记制度(提前10分钟打卡为有效考勤时间,不到10分种的按迟到处理)。
第五条 生产部所有员工上班须提前5分钟到达自已的工作岗位,做各项生产前准备工作。
第六条 每月月底生产部根据员工出勤、工作情况等填报员工考核表,并报主管领导,财务部据此核发工资。
第七条 所有工作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生产部员工请假(含公司规定的各种休假)必须经总经理(级)以上的公司领导批准,否则按公司《人事管理实施条 例》处理。请假员工必须在完成自己假期内的工作任务时方可准假。
第九条 迟到、早退等按公司《人事管理实施条例》执行。
第十条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报公司办公室,公司将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补助。但需补足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的放假及其他误工时间。